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热门搜索: 聘用合同 历史论文
  • 当前位置:首页 > 合同协议 > 合同样本

    旅游合同的示范文本精选46篇

    栏目:合同样本 来源:网络 作者:红叶飘零 时间:2024-02-18 23:00:04

    旅游合同的示范文本 第一篇

    甲方(旅游者):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址:

    联系人:

    传真或电子邮件:

    乙方(组团旅行社):

    住所地址:

    联系人:

    传真或电子邮件:

    大连市旅游局 大连市 局 监制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是根据《xxx合同法》、《辽宁省旅游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的示范文本,供旅游者与旅行社缔结国内旅游合同关系时使用。

    二、本合同文本适用于国内旅游业务。

    三、本合同的乙方必须是持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的旅行社企业。

    四、旅游者在签订合同前,应当详细阅读本合同文本条款。对不清楚的问题,可以要求旅行社作出明确详尽的解释。

    五、同一团体旅游者人数较多时,可以共同签署本合同文本附件三的《委托书》,委托一名代表人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代表人和全体委托人共同是旅游合同的甲方。

    六、本合同文本附件二《甲方(旅游者)名单》,供同一团体旅游者人数较多时使用,表格不足时可以复制。如果同一团体旅游者人数不超过3人时,直接使用合同文本第一条项下的旅游者名单表格。

    七、本合同文本中有关条款留有空白行,供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对双方不予约定的空白行,应当划xxx×xxx以示删除。

    八、本合同文本条款前有xxxxxx符号的,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应当协商选定。双方选定的条款,应当在xxxxxx中划xxx√xxx以示选定;双方不选的条款,应当在xxxxxx中划xxx×xxx以示删除。

    九、旅游者与旅行社签订合同后,双方均应认真保存合同文本。旅游者还应当留存旅游过程中的有关票据资料,以备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或索赔的证据。大连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0411)84339970 84339971。

    十、本合同文本条款由大连市旅游局和大连市 局负责解释。

    根据《xxx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现就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国内旅游的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旅游者)情况

    (一)本合同甲方人数为 人。甲方共同委托的签约代表人是 (委托书详见附件三)。

    (二)甲方人员情况:如下。详见附件二《甲方(旅游者)名单》(《甲方(旅游者)名单》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旅游内容及安排

    (一)本次旅游团号为:

    (二)出发时间: 年 月 日,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____ 。

    (三)结束时间: 年 月 日,结束地点:_________________ 。

    (四)行程时间(包含在途时间)共计 日 晚。

    (五)旅游线路名称:

    (六)交通工具:

    (七)住宿标准:

    住宿如遇单人房间时,差价的解决办法为:

    (八)餐饮标准:

    (九)购物安排:本次旅游行程中乙方安排的购物不超过 次。

    (十)自费项目:本次旅游行程中乙方安排的需要甲方在本合同旅游费用以外另行付费的项目不超过 个,付费金额不超过 元人民币。

    (十一)导游服务:乙方全程陪同人员 人,旅游目的地导游员 人。

    (十二)乙方根据本合同制定明确具体的《国内旅游行程表》(附件一),于出发前 日内交给甲方,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 服务标准

    本次旅游甲方的服务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此外,甲乙双方自行约定的其他服务质量标准为:。

    第四条 旅游费用

    (一)本次旅游的旅游费用为:成人每人___元人民币,儿童( 岁以下或身高 米以下)每人 元人民币, 总计为___元人民币。

    (二)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预付 元人民币,余款于出发前 日内付讫。

    (三)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乙方代甲方办理旅游所需证件、手续的费用。

    2、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铁路、公路、水运等公共xxx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如遇xxx门票价调整,该费用的退、补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执行。

    3、《国内旅游行程表》中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当补交所需差额。

    4、《国内旅游行程表》中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交通游览费用。包括自机场、港口、车站等交通口岸至住宿地、自住宿地至游览地的往返交通费、非甲方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第一道门票费。

    5、乙方提供各项旅游服务(含导游服务)收取的费用。

    (四)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非本合同约定行程发生的费用。

    2、行程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包括本合同约定的餐饮、交通安排以外的个人交通、餐饮费用,个人医疗费费用,个人行李超重费用,个人的洗衣、通讯、饮料、酒类费用,个人寻回遗失物品的费用以及行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3、行程中甲方参与的自费项目的费用。

    4、行程中甲方自由活动期间的费用。

    5、甲方自行投保的航空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的费用。

    6、未列入本合同第四条第(三)项中的其他费用。

    (五)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 。

    第五条 人数约定

    本旅游团成行的基准人数为 人。参团人数未达到成行基准,乙方最迟于出发前第6日(不含出发当日)通知到甲方,双方解除合同, 并按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乙方一次性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不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订立新的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还或由甲方补足。

    第六条 地接社约定

    乙方可以委托旅游目的地的旅行社依照本合同约定的内容,接待安排本次旅游中外埠的旅游行程。乙方委托的旅行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视同乙方违约。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

    (一)要求乙方出示合法经营资质证明文件、如实告知本次旅游组团形式、住宿、餐饮、交通、景点、购物、服务标准等行程安排真实情况以及注意事项的权利。

    (二)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内旅游行程表》记载的内容,组织安排本次旅游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的权利。

    (三)自主选择合同约定行程中的自费项目、自愿购物、拒绝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其他不合理安排的权利。

    (四)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全部旅游费用后,要求乙方出具合法发票的权利。

    (五)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到尊重的权利。

    (六)对乙方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意见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的权利。

    第八条 甲方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在旅游过程中不得从事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二)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与本团其他成员和睦相处、团结互助,尊重当地的宗教信仰、民族风俗习惯,杜绝在景点建筑上乱刻乱画、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三)如实向乙方提供有关个人身份、健康、联系方式等方面的信息资料,保证个人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本次旅游,并在签订本合同时将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四)做好旅游行程中的自我安全防护,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不擅自离团活动。

    (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全部旅游费用。

    (六)遵守团队纪律,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积极配合乙方完成本次旅游行程。旅游过程中与乙方发生纠纷时,平等协商解决,或在旅游行程结束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不采取拒绝登机(车、船)或其他方式拖延旅游行程、扩大损失和影响。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

    (一)核实甲方提供的证件及相关信息资料的权利。

    (二)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全部旅游费用的权利。

    (三)按照合同约定选择交通工具、酒店、餐馆、地接社,以及安排旅游配套服务的权利。

    (四)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积极配合乙方完成本次旅游行程的权利。

    (五)拒绝甲方提出的合同约定以外的不合理要求的权利。

    第十条 乙方的义务

    (一)向甲方出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二)出发前向甲方如实说明本次旅游的组团形式、具体行程安排、各项服务标准和有关注意事项,提示甲方自愿选择购买旅游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个人保险。对可能危及甲方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事宜,事先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积极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三)妥善保管办理旅游手续所需的甲方各种证件资料。

    (四)对甲方在旅游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应做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

    (五)按照合同约定安排甲方的旅游活动。不强制甲方购物,不擅自安排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活动和自费项目,保证甲方在《国内旅游行程表》中所列的各景点的游览时间。

    (六)收取全部旅游费用后,向甲方出具合法发票。

    第十一条 合同的转让

    (一)出发前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因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出发前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在保证旅游内容和服务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前提下,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并承担责任(甲方与其他旅行社另行签定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

    (一)行程中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无法按约定继续履行合同时,乙方可以在征得本旅游团三分之二以上成员书面同意后,对相应合同内容予以变更。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可能导致甲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可采取合理的措施单方变更合同。因上述合同变更而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节余的费用应当返还甲方。

    (二)除前项约定的情形外,变更本合同内容,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三条 合同的解除

    除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情形外,解除本合同,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四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本次旅游开始时,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于中途加入本次旅游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第

    (二)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等个人身份资料,致使乙方无法办理相关手续或已办理的相关手续无效的,承担乙方因此已支出的直接费用。

    (三)在旅游行程开始前通知到乙方解除本合同的,承担乙方为办理本次旅游已经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下列情形和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4日通知到乙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经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20%。

    2、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2日通知到乙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经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30%。

    3、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乙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经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50%。

    (四)在旅游行程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乙方解除本合同或未通知不参加的,承担乙方为办理本次旅游已经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经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0%支付违约金。

    (五)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按照迟延支付部分每日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六)擅自变更合同的,按全部旅游费用的5%支付违约金;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七)旅游行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自愿放弃某项旅游项目、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及时搭乘交通工具的,乙方不退还相应的旅游费用;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八)旅游行程中因自身过错、自身疾病造成的人身或财产损失,自行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代办旅游手续及旅游过程中,遗失、毁损甲方证件、手续或代办的手续因乙方过错存在瑕疵的,应积极补办并承担相关费用;因此影响甲方旅游行程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二)除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情形外,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不能成行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到甲方,退还甲方已交纳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情形和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4日通知到甲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2、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2日通知到甲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

    3、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甲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0%。

    4、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甲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0%。

    (三)符合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通知到甲方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第

    (二)项约定承担责任。但因甲方提供的联系地址或联系方式不当,致使乙方未能按本合同有关条款约定的时间通知到甲方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四)擅自变更合同的,按全部旅游费用的5%支付违约金;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五)因乙方原因导致旅游开始后行程延误的,乙方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可以继续履行本合同,但应支付全部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退还未完成的旅游行程的费用,并承担全部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因旅游行程延误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旅游行程中弃置甲方的,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费用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旅游行程的费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费用100%的违约金。

    (七)旅游行程中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八)除上述约定外,乙方提供的旅游服务中其他违反《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规定的标准的,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的规定赔偿。

    第十六条 免责条款

    (一)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一方延迟履行本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二)旅游行程中由于公共交通工具延误或取消、交通堵塞以及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致使甲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应积极协助甲方解决相关纠纷。

    第十七条 避免扩大损失

    本合同任何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申请调解,或按下列方式之一解决: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履行完毕。

    附件一:《国内旅游行程表》

    附件二:《甲方(旅游者)名单》

    附件三:《委托书》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身份证号码: 负责人:(签字)

    住所地址: 住所地址:

    旅游合同的示范文本 第二篇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向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租用营业大客车,双方同意在顾及安全及权益的原则下,议定合约条款如下:

    一、甲方租用乙方营业大客车___壹___辆,车号及车龄为:(车龄须在五年之内)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车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用时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_时______分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______分止。

    三、行程及停留地点:自启程地址::)→_→回地址:(:)——路线由甲方指定—详见旅游公司提供出行路线安排。

    四、租金:甲方应付给乙方租金每辆人民币______元整,共租______辆。五、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乙方所提供之车辆,需具备机动车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许可证的车,并经交通监理单位检验合格、保养良好、安全可靠,且车龄在五年之内;本项约定如有不实,其产生之各项后果概由乙方负责。

    七、乙方担任驾驶人员必须身心健康、持有职业大客车之驾驶执照,活动期间驾驶员应衣着整齐,避免出现说粗话、酗酒、滋事等行为,行程途中不可开快车、赶时间、不当超车,且注意我司乘车人员上下车之安全,配合我司旅游行程的安排。

    八、乙方应于用车当天出发前做好车辆保养工作,并提供每辆车之车辆安全检核表(如附件),会请我司人员共同检查确认。为确保行车安全,该表填写如有不实,其产生之各项后果概由乙方负责。

    九、解除合约:乙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随时解除本合约,并支付甲方本项合约租金之百分之三十赔偿

    (一)乙方未能如期供应车辆,或所提供之车辆数目不足,或车辆状况不符合约条件。

    (二)乙方所提供之车辆,未能按时在指定时间内到达且逾时过久,致使行程严重耽搁。

    (三)乙方所提供之车辆驾驶员态度恶劣,或有不听指挥、酗酒、滋事等行为。(四)车辆中途故障无法立即修复,且无法立即调派接驳或替代交通工具情形。

    (五)如乙方已载运甲方乘客,乙方应负责将甲方所乘之乘客载运回原出发点,如乙方拒载将除以本项合约租金之百分之十做为赔偿,乙方不得拒绝。

    十、保险、赔偿与罚则:

    (一)乙方应向保险公司办理车辆第三责任险及乘客旅游保险,每辆车每个座位保险保额不低于20万并提出有关证明文件。乙方车辆为挂靠在旅游公司名下,如发生交通事故,公司和驾驶员都是责任主体,都有赔偿责任。

    (二)如发生因车辆而引起之意外事故,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赔偿或负责向投保之公司按乘客保险办法规定办理赔偿。

    (三)乙方所提供之车辆,未能按时依约在指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等候时,每车每逾______分钟,扣罚人民币______元整,如逾时______分钟以上致使行程严重耽搁,甲方得视状况提出解除合约。

    十一、订约时,乙方应提供该公司相关合法证件、最新年度缴税、票据记录。

    十二、本合约自签约起生效,至用车完毕无意外事故发生,结清租金后失效。

    十三、本合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十四、本合约如有其它附加事项,经双方协议后得于本条款后另行加注。

    甲方: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公司地址:地址:

    营业执照身份证:

    旅游合同的示范文本 第三篇

    甲方:(旅游者或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或者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游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旅游内容)

    旅游线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出发时间为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结束时间为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天_____夜。

    前款所列旅游线路、行程安排详见《旅游行程表》,《旅游行程表》经甲、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服务标准)本旅游团服务质量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旅游服务量》标准(或有甲、乙双方约定)。

    第三条(旅游费用)本旅游团旅游费用总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其中成人______________,儿童_____________。

    第四条(项目费用)甲乙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交通客票费:乙方代向甲方向民航、铁路、长途客运公司、水运等公共xxx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2、餐饮住宿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

    3、门票费用:《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旅游项目的第一道门票费。

    4、保险费:含保险范围内旅行社责任保险、人身意外险。

    5、导游:优秀导游服务。

    前款第一项交通客运票费,如遇政府调整票价,该费用的退、补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条办理。第2项的餐饮住宿费,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经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补交所需差额。

    第五条(费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起重费,旅途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水类费;自由活动费用;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及在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2、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险费,航空人身意外保险费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险的费用。

    3、双方约定的由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

    4、其他非四条所列项目的费用。

    第六条(出发时间地点)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于(地点)准时集合出发。甲方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要求赔偿。

    第七条(人数约定)本旅游团须有________人以上签约方能成团。如人数未达到,乙方可以于约定出发日前________日(不低于2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后,按照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1、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乙方对甲方不负违约责任。

    2、订立另一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回或甲方补足。

    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通知到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赔偿甲方。

    甲方提供的电话或传真需是经常使用或能够及时联系到的,否则乙方在本条及其他条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乙方取消)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2日通知到的,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并赔付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并赔付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并赔付旅游费用的30%。

    第九条(甲方退团)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须承担乙方已经为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2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并赔付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并赔付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参团的,支付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并赔付旅游费用的30%。

    第十条(合同转让)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权利义务装让给具有参加本次活动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前日通知乙方。如有费用增加,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甲方义务)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甲方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2、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3、甲方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4、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本次旅游活动。

    5、甲方应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第十二条(乙方义务)乙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当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说明.

    2、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具备旅行社责任保险,并在接受甲方报名时提示甲方自愿购买旅游期间个人保险(如旅游意外伤害保险等)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的手续,应妥善保管甲方各项证件,如有遗失或毁损,应立即主动补办,并承担补办手续费,因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导游服务:无全陪的旅游团体,乙方应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体接洽办法和应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乙方应作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应当按照《旅游行程表》安排甲方购物,不得强制甲方购物,不得擅自增加购物次数,当甲方发现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如购物为甲方要求,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购物为行程内安排的,乙方应当协助甲方退还或索赔。

    7、非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旅游期间搭乘飞机、火车、长途汽车、地铁、索道、缆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务的经营者索赔。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旅游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

    第十四条(擅自变更合同)乙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应退还甲方直接损失或承担增加的旅游费用,并支付直接损失额或增加的旅游费用额一倍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旅游行程延误)因乙方原因,岛之旅有开始后行程延误的,乙方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并退还未完成的旅程费用,甲方应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

    甲方因延误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弃团)乙方在旅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中途离团)甲方在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面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乙方延迟履行本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九条(扩大损失)甲、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甲、乙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二十条(委托招徕)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为招徕时,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费用为由免责。

    第二十一条(其他)本合同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甲乙双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条(合同生效期)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止。

    附:旅游行程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或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x年xx月xx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或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合同的示范文本 第四篇

    合同甲方:________旅行社(或公司)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或团体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旅游事业管理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旅游的时间安排:

    由合同甲方在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为乙方提供旅游服务。

    第二条 旅游的地点及每个旅游景点的时间安排:

    合同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旅游景点为 个。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每天的时间安排为上午________时至________时,下午________时至________时。

    第三条 旅游的生活安排:

    合同甲方为乙方提供食宿,每天伙食在________元至________元标准内。

    第四条 导游服务:.

    合同甲方为乙方提供导游服务,服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旅游的费用:

    本次旅游的费用总计____元(包括食宿在内)。在旅游出发前____日交清。

    第六条 旅游的交通工具:

    合同甲方为乙方提供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交通工具都由合同甲方联系、提供,并保证乙方的旅游安全。

    第七条 合同甲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金:

    1.合同甲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为乙方安排本次旅游。

    2.合同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减少或增加旅游景点和缩短旅游时间。如合同甲方违反约定,应向乙方赔偿____%的违约金或者乙方可以要求合同甲方按约定继续提供旅游服务,合同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自行旅游,支出的合理费用,由合同甲方承担;合同甲方增加游览景点的,增加的费用由合同甲方承担。

    3.合同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为乙方提供优质的服务。在旅游期间,合同甲方应派医务人员、保安人员等随行,以保证本次旅游的顺利进行。

    4.合同甲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按约定赔偿乙方损失额________元。

    5.由于合同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受到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合同甲方负赔偿责任。如因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失的,合同甲方在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金:

    1.乙方应按时交纳旅游费用,如违反规定在旅游出发前____天内还不交清的,合同甲方有权不与乙方签订合同,取消乙方的旅游事项。

    2.乙方应遵守合同甲方安排在本次旅游当中的安全事项及其他合理要求,不得擅自单独行动,否则后果自负。

    第九条 本合同在执行前或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由甲、乙方各执________份。

    合同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游合同的示范文本 第五篇

    此文件为有关责任的豁免、权利的放弃、风险的承担和赔偿的协议。通过签订此文件,你已经完全获知和理解以下的条款和内容。你放弃了某些法律的权利,包括向活动策划人和其他同行成员提起诉讼的权利。活动的参与者均为自发自愿参加的自驾游活动爱好者。活动宗旨提倡弘扬健康、快乐、放松的情结。一切活动恪守安全第一、绿色环保。培养积极向上的团结、互助精神。

    参加活动的成员,均已事前通过电话、面谈及聚会方式知道活动计划及行程安排,充分了解活动可能出现的各种意外风险。在自愿选择参加活动时,做出并确认遵守下列承诺:

    在签署本承诺书前,本人已明确悉知:自驾游活动匿藏风险;虽然同行所有成员主动防备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但事故隐患仍然不能完全排除。因此,经谨慎思考后,本人郑重承诺如下:

    >一、风险的承担

    我自愿参加此次自驾游活动。我理解、同意和签署此有关责任豁免、权利放弃和风险承担的协议。

    本次活动是自由集约式的自驾游活动,因共同的爱好和理念自由组合、自主活动。本人根据自己的能力(对体能、自驾游技能和经济能力等)谨慎决定后参加本次自助、自驾游活动,并自主关注自身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活动中,同行所有成员之间只有相互关心帮助和遇险施救的道义责任。因此,除因同行成员故意导致本人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外,仅因意外过失(包括自己或其他同行成员意外过失)导致的伤害和损失,愿意由本人承担责任,同时放弃对同行成员提出民事赔偿的权利。

    活动策划者是活动项目的信息提供者,也是参加自助、自驾游活动的同行成员,并不是职业的领队、向导或急救人员。所有人员均没有参加过专业户外领队的课程、或急救(包括野外)的培训和经验。我知道他们并不对我安全负责。受全体同行成员认可,活动策划者按同行成员最终确定的活动方案指导活动。在活动中,活动策划者仅对活动的计划行程负责,同行成员应相互谨慎提醒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注意事项,但不承担同行成员在活动中的事故出险责任(包括意外事故,活动策划者为侵权人之外的侵害事件和无过错责任事故)。本人充分理解并尊重此项共识,做好自身安全防范措施,并对活动中的事故风险自负其责。

    >二、关于豁免责任,放弃权利和赔偿的协议

    1.活动中,车辆所有者及驾驶员是受同行成员的委托无偿提供活动车辆及义务驾驶服务的同行成员,其车辆及驾驶服务为全体同行成员所共享。因此,活动途中意外发生交通事故给本人造成伤害的,除非经专业鉴定确定事故是因故意行为所致外,本人放弃对车辆所有者及驾驶员的损害赔偿请求;作为损害救济,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或本人人身伤损的,由保险公司按车损保险或驾乘座位保险赔付,并以此为限,本人放弃追究和要求其他同行成员赔偿的权利,同时免除其他同行成员的法律责任。

    2.我理解并清楚知道车辆行驶过程中,以及中途游览过程中身体活动和车辆的行驶过程是有潜在危害的。我也理解自驾游的活动也包含有导致受伤,心脏病和甚至死亡的风险,我知道有可能涉及危险,我自愿参加这些活动和乘坐车辆。因此,我同意承担和接受任何和所有的伤害的风险,甚至死亡的风险,并且,我永远免除此次活动的同行成员的法律责任。

    3.在此我仅宣布我自己身体健康,没有那些会影响我参加自助游自驾游活动或驾乘车辆的不适,损伤,病痛或其它疾病。除了以上声明的情况,我清楚获知,身体健康状况在是否有专业医务指导的情况下都能够参加自助、自驾游活动,并承担所有的由参加自助、自驾游活动引起的责任。

    4.我同意承担由于我选择了自己的交通方式往返活动地点而引起的相关的风险和责任。假如我帮助参加活动的其他人员提供交通工具及运输工作,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车辆损害及经济损失由我自己承担事故的处理及遭受的损害。

    5我清楚获知,我的安全是我个人的责任和取决于我的警惕和良好的判断。我同意和保证,如果,任何时候我相信条件是不安全的,那么我会立刻中断活动的进一步参加。

    6.活动中,意外事故是因同行成员之外的第三者责任造成的,则由第三者负责对受损车辆及受害同行成员(包括本人)赔偿。同时,本人和其他同行成员有义务协助(包括协助调查、作证等)获得此种赔偿。

    >三、本人确认已自购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为规范自驾游活动,减少因此带来的纠纷,特制定以上协议。

    >五.本次活动的时间为

    20xx年8月7日至20xx年8月14日。

    >六.本人确认:

    本承诺是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以任何理由撤销本承诺。

    我同意,一旦签署,此责任豁免协议将生效。此协议同样有效于我的继承人、近亲(即相关权利人和受益人)、执行人、管理人、个人代表和转让人。

    由我以下签署,我保证:

    我已经阅读和理解以上声明及协议;

    我理解参加此次自助游自驾游活动相关的风险;

    我承担由于选择了参加此次自助游自驾游活动而随之来的全部责任;

    签名:

    本协议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旅游合同的示范文本 第六篇

    甲方(团体或个人):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报名与成团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已详细阅读及充分理解由广东省旅游局制定的《广东省国内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同意遵守细则并将细则列为本合同附件。

    2、甲乙双方共同乙方确认已就其服务项目及质量标准向甲方作出了全面的介绍及详细说明。

    3、如乙方取消组团计划,甲方有权提出以下要求(不可抗力因素除外):①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游;②要求乙方按附件1第四条第2款退还全部团款并赔偿违约金。

    4、如甲方报名后要求退团,乙方可按附件1第四条第1款的标准扣收业务损失费的违约金。

    第二条内容与标准

    1、主要事项

    旅行日期

    线路与景点

    (见行程表)

    交通工具

    及标准

    住宿标准

    责任保险金额

    用餐标准

    早餐次,正餐次,标准 元/人、天

    导游服务

    派全陪

    不派全陪

    购物娱乐

    (见行程表)

    预付款数额

    应交纳团费总额

    特别说明

    2、甲乙双方同意恪守上述约定。甲方保证在旅游活动中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符合国家与行业规定的标准。

    3、本合同的附件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

    4、为保证甲乙双方权益,乙方应按国家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第三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视作违约,并承担赔偿责任:

    ①因故意或过失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

    ②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标准或行业规定的标准。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对其自身的损失应责任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①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行约的有效证明材料。②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A、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充分说明、提醒、劝诫、警告或事先说明;

    B、所发生的违约问题是非故意、非过失或无法预知或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③质量问题的了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赔偿请求人身的过错。④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第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提出申诉,也可直接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五条本合同的附件

    1、广东省国内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

    2、行程安排表。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自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盖章):(盖章):

    旅游合同的示范文本 第七篇

    甲方(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此旅游合同。

    甲方在旅游期间是否愿意拼团:同意_______________不同意_______________

    一、旅游的线路、具体景点、时间、分项费用及应用标准_____________

    二、费用总额:_______________收据票号:_______________。合同一经签订请旅客支付全款,收款收据必须加盖旅行社财务专用章。

    三、乘坐的旅游车型是:国产系列□进口系列□

    四、旅游购物点是(除途中休息原则一天一次):_________________

    五、旅游意外险:购□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否□

    六、门票是否油旅行社代购:是□___________________否□__________________

    七、导游级别是:初级□中级□高级□特级□

    八、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旅行社应退还未发生的费用,减去有关部门规定退票损失费,增加费用由游客承担,旅行社应协助游客尽可能减少费用开支。任意扩大损失,由扩大方自负责任。

    九、在行程中景点数量不变的情况下,由于天气、交通堵塞等原因,乙方根据实际情况机动调整游览景点的先后顺序,但必须事先明确告知游客,取得游客的认同。

    十、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向签订所在地旅游质监所咨询、投诉。

    十一、如一方违约,必须赔付对方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元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旅行社一份,游客一份,此合同原则一人一签,同一批可和签,但必须附旅游者姓名、身份证号。

    甲方(游客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合同专用章):__________

    联系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合同的示范文本 第八篇

    合同编号: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

    甲方(旅游者):________证件:________号码: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_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号码: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xxx合同法》和《安徽省旅游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旅游线路人数旅游时间

    本次旅游为_____________线路_________日游,共_________晚_________天,人致为_________人;含成人________人;儿童_________人。旅游时间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地点出发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地点结束。

    >第二条旅游价格和支付时间约定

    本次旅游价格为成人每人_________元,与成人同行的儿童为每人_________元(儿童与成人服务内容不同,应另外注明)。总金额为(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

    根据有关规定,乙方先收费后接待。甲方应当按下述第种方式将旅游费

    用现金支付或汇人乙方指定的银行_________(账户名称: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1.一次性付款;

    2.报名时支付预付款_________(币)_________,余款须在出发前_________天付清。

    甲方支付全部旅游费用后,乙方应当开具旅游发票。

    >第三条旅游有关事项的`约定

    1.乙方应制定明确具体的旅游行程及服务标准,并作为合同附件交给甲方。

    2.旅游行程及服务标准应明确游览景点及所含门票类别。

    3.旅游行程及服务标准应明确住宿、用餐、交通工具标准及导游服务的类别。

    4.乙方在旅游行程中平均每天安排的旅游购物不超过________次

    5.甲方参加乙方安排的合同约定的所交旅游费用外的游览、娱乐项目的内容、费用应在旅游行程中明确。

    6.乙方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规定,并向甲方作全面真实介绍,保证不作虚假宣传。

    7.甲方应对乙方的旅游行程及服务标准作详细了解咨询,并保证自己的身体状况等能完成本次旅游。

    8.甲方因突发疾病提出中断旅游行程,应提供一当地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乙方扣除已支付的费用后,应当退还剩余费用。乙方应做妥善安排,费用由甲方自理。

    9.乙方与本次旅游有关的广告、宜传制品、店堂告示等符合合同要约条件的,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10.本合同签订后,因政策性或非乙方原因造成旅游费用的增减,应予以多退少补。

    11.乙方应购买《旅行社责任险》,因乙方的责任致使甲方人身、财物遭受损害的,其赔偿范围和标准以乙方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合同条款为准。”

    12.根据规定,乙方应当推荐甲方投保旅游意外保险,其投保费用由甲方自理,保额由甲方自行确定。

    >第四条甲方违约责任

    1.出发前,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全部旅游费用,合同终止。甲方应当支付乙方已发生的费用。

    2.甲方末按约定时间提供证件或相关真实有效资料,造成乙方无法为其办理取得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签证的,合同终止。甲方应承担乙方已支付的相关费用。

    3.甲方未按约定时间集合或提供资料失实或目的地国家(地区)未予签证、未准予人境造成旅游无法成行,合同终止。已发生的费用不予退还。

    4.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和未经乙方同意,中途自行离团或擅自改变住宿、餐饮、景点、交通工具及购物地点或标准的,不得要求乙方退回未完成行程的旅游费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因违反有关国家和地区法律、法规而被惩、拘留、遣返及追究其它法律责任和费用的由甲方自理。

    >第五条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擅自减少旅游景点,每减少一个景点,应退还该景点门票、导游服务费用并,赔偿同额违约金。

    2.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增加合同以外的购物地点数额,每增加一处购物地点,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擅自增加合同以外的旅游、娱乐项目,应承担增加的旅游、娱乐项目的直接费用。

    3.在乙方安排的购物地点,甲方购买的商品经市级以上有关专业部门鉴定为假冒伪劣商品的,并持有相应的税务发票的,在15日内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负责予以退换。

    4.乙方擅自降低住宿、餐饮、交通工具标准,应退还甲方所付相应费用与实际费用差额并支付差额的同额违约金。

    5.因第三方原因造成乙方降低住宿、餐饮、交通工具标准或景点不能游览,应退还甲方所付相应费用与实际费用差额并赔偿差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6.乙方或领队违反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当依据国家旅游局《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予以退赔。

    >第六条终止合同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终止合同的,应在出团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并办理相关善后事宜,甲方应承担乙方为本次旅游已支付的各项费用;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旅游合同总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乙方要求终止合同,应在约定出团前________天通知甲方,乙方为本次旅游已支付的各项费用自行承担;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旅游合同总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七条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详情及不能履约的证明材料。已发生的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第八条旅游安全责任

    旅游中因甲方或第三方责任造成甲方的人身伤害或财物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发生前已对可能发生的相关情况已向甲方作出充分说明、提醒、劝戒、警告的;所发生的旅游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是非故意、非过失或无法预测或已采取了预防措施的;旅游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发生后,乙方已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的,乙方可以减轻或免除责任。

    >第九条特别事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管理、工商管理部门申请调解,甲乙双方也可以按下述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双方对旅游服务质量发生争议时,可依旅游质监管理部门出具的服务质量鉴定意见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及其附件共页,一式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________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旅游合同的示范文本 第九篇

    甲方:

    乙方:

    为共同发展旅游事业,加强商业与旅游业合作,保障旅客在旅游活动中的切身利益,为消费者提供最大优惠及安全,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双方组团旅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次旅游项目:青岩寺歪脖老母两日游

    二、本次旅游期限:XX年4月3日XX年5月7日

    三、本次旅游由甲乙双方共同承办。

    票价为人民币:每人100元/次,费用包括往返空调大巴,二正一早用餐,46人/间宾馆住宿及景点门票,旅游安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双方权利及责任:

    1、甲方应积极宣传组织客源,全力推荐本次旅游项目。

    2、甲方以发放旅游代金券的形式负责向乙方提供旅游客员,委托乙方组团出游,旅游代金券票面为:65元,由甲方向游客发放,乙方负责向游客收取甲方所发放的旅游代金券,并再向游客收取每人/次35元现金,乙方承担本次旅游全程项目的落实及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及责任。

    3、乙方负责与游客协调或签订具体出游时间及相关事宜。

    五、结算:本次旅游活动期限结束,由乙方财务人员按乙方所收取的代金券数量向甲方按每张5元结算,65元代金券自行作废。

    六、违约:乙方如有违约,需向甲方交纳违约金5万元。

    七、其它条款: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代表:

    代表:

    签订日期:

    旅游合同的示范文本 第十篇

    甲方:_________(旅游者或旅游团体)

    乙方:_______________(组团旅行社)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旅游服务,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报名与成团

    1.甲方参加乙方组织的国内旅游团,应事先向乙方详细了解咨询,乙方有义务全面介绍其服务项目和质量,并按规定在报名时签定合同。

    2.甲方在签约时,应将全部旅游费用付讫。

    3.双方约定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未成行的处理方式。

    4.“特别告知”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应当仔细阅读“特别告知”内容。

    第二条 内容与标准

    1.主要事项

    a.团号_________(如签约时暂无团号,此项可空缺);团体人数_________(附名单);

    b.线路名称_______________行程共计_________晚_________天(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包括在行程天数内);

    c.出发时间_______________;结束时间_______________;

    d.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__;返回地点_______________;

    e.游览景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f.交通工具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

    g.用餐次数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

    h.住宿次数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

    i.购物、自费项目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j.景点门票_____________________;

    k.保险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

    l.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m.导游服务(全陪、地陪)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乙双方应恪守上述约定,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乙方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应符合有关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3.乙方保留航空、轮船、铁路因国家政策性调价而变更旅游总价格的权利,但乙方应当提供相应证据。

    4.在合同订立后履行完毕前,因航空、轮船、铁路班次和时刻临时变更,乙方保证在行程天数和安排基本不变动的前提下,保留调整出发时间和行程的权利。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a.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

    b.本合同双方已经就可能出现的问题约定免责处理措施的,按约定办法处理。

    2.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a.甲方无故违反合同约定,自身损失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b.超出本合同约定的订单内容进行个人活动而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3.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情形

    a.未达到与甲方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b.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在旅游问题发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可减轻或者免除责任:

    a.问题发生后乙方已采取善后处理措施的;

    b.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事先对旅游者给予说明、提醒、劝诫、警告的;

    c.由于甲方自身过错造成的质量问题。

    5.甲方同意乙方违约的赔偿责任按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执行。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依法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不同意通过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同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签字时对本合同条款均无异议。

    第七条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旅游合同的示范文本 第十一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团体)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组团旅行社)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出境旅游产品,为保障双方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促销与咨询

    1.乙方保证其具有国家认可的出境游组团资格。

    2.乙方广告及其宣传品内容属实。

    3.甲方为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允许出境游地的大陆公民。

    4.甲方要就出境旅游产品情况作详尽的了解。

    第二条销售与成交

    1.甲方向乙方表明旅游需求、购买意向。

    2.乙方对订单中的日程、标准、项目、游客须知如实介绍、报价。

    3.对旅游产品费用所含项目,双方达成共识,

    4.甲方确定所购买的旅游产品并交齐所需费用。

    5.乙方出具发票、成交订单等文件。

    6.乙方要向甲方交代并提供书面形式的出发时间、地点及提醒注意事项。

    7.乙方要向甲方交代并提供书面形式的出发时间、地点及提醒注意事项。

    8.双方约定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未成行的处理方式。

    9.乙方提供的旅客须知将被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也要仔细阅读《游客须知》内容。

    第三条成交订单

    1.内容

    团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___年龄________

    境外共计_____晚____天(航班、车、船、前往目的地及返境内时间包括在行程天数之内)

    出发、返回地点、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行走路线及其游览点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次数、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次数、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娱乐次数、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项目、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导游及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明:不包含的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以上订单一经成交,甲、乙双方诺守约定,不得擅自更改。

    3.甲方在旅游产品提供期间应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要求,乙方旅游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乙方广告、宣传制品将被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约束力。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承担赔偿责任

    ①因乙方过失或故意未达到合同规定的内容,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

    ②乙方旅游产品的提供未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③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手续时,遗失或损毁甲方证件的。

    ④因乙方违规操作,使甲方遭受损失的。

    2.甲方在下列情况下责任自负或承担赔偿责任

    ①甲方违约;自身损失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②甲方违反我国或前往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③由于甲方给乙方的联系渠道的误差,导致乙方有关旅游信息未及时传达到甲方的。

    ④超出本合同约定的订单内容、进行个人活动而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①因不可抗力,造成甲、乙双方不能履约的,已成行时,应提供不能履约的证据,未成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

    ②非甲、乙双方的责任,导致的双方各自的损失的。

    ③本合同双方已经就可能出现的问题约定处理措施的。

    ④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出现后已采取下列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A.非过失、故意的违约

    B.对发生的违约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C.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D.由于甲方自身过错造成的质量问题。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甲、乙双方可向法院起诉。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游客须知

    尊敬的游客:

    欢迎您参加出境旅游!依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您在旅游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并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您的权利

    1.您享有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我国出境旅游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因此,您有权要求旅行社出示出境旅游经营许可证明,并与旅行社协商签订旅游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您享有知悉旅行社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您有权要求旅行社向您提供行程时间表和赴有关国家(地区)的旅游须知,提供旅行社服务价格、住宿标准、餐饮标准、交通标准等旅游服务标准、接待社名称等有关情况。

    3.您享有人身、财物不受损害的权利。您有权要求旅行社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财物安全要求的旅行服务,要求旅行社为您办理符合旅*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出境意外伤害保险。

    4.您享有要求旅行社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您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和行程表安排旅行游览,为旅行团委派持有《领队证》的专职领队人员,代表旅行社安排境外旅游活动,协调处理旅游事宜。

    5.您享有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境外购物纯属自愿。购物务必谨慎。您有权要求旅行社带团到旅游目的地国旅游管理局指定的商店购物;有权拒绝超计划购物,拒绝到非指定商店购物;拒绝旅行社*购物要求。

    6.您享有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您有权拒绝旅行社、导游或领队推荐的各种形式的自费项目,有权拒绝自费风味餐等。参加自费项目纯属个人自愿,有可能是接待社和导游通过组织自费项目获取利润,损害您的利益。

    7.您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在出境旅游活动过程中,旅行杜未经旅行团同意,擅自变更、取消,减少或增加旅游项目,*购物、参加自费旅游项目,未履行合同义务给您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您有权向旅*政管理部门投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依法获得赔偿。

    8.您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旅游者的人格尊严不受损害习惯受到损害,您有权得到法律的救助。

    9.您享有对旅行社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您有权检举、控告旅行社侵害旅游者权益的行为,有权对保护旅游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您有权将组团社发给您的征求意见表,寄给组团社所在地的省级旅游部门,如必要也可以直接寄给国家旅游局质量监督管理所。

    二、您的义务

    1.您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在出境旅游中,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2.您有合法保护自己权益的权利,也有不得侵害他人权利的义务。当您在行使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旅游者的合法的权利。

    3.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出境旅游中,要保守国家秘密,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服从旅游团体安排,不得擅自离团活动,不得非法滞留不归。

    4.您应当遵守合同约定,自觉履行合同义务。非经旅行社同意,不得单方变更、解除旅游合同。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您应当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不得有损害两国友好关系的行为。

    6.您应当自尊、自重、自爱、维护祖国和中国公民的尊严和形象,不得有损害国格、人格的行为,不得涉足不健康的场所

    7.您应当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的知识。了解旅行社的运营程序,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8.您要保存好旅*程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依据。

    9.您所携带的行李物品,应当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携带货币出境,外币不得超过20xx美圆或其他等值外币,人民币不得超过6000元。不准携带违禁品出入境。

    三.旅游咨询与投诉

    各国旅游投诉和信息查询电话:略

    旅游合同的示范文本 第十二篇

    甲方(承运方):

    乙方(包租方):

    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友好协商一致,双方订立旅游包车合同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厂牌类型等级)旅游客车,车号,《道路运输证》号,载客数(不含驾驶员、导游)。

    驾驶员姓名,移动电话,从业资格证号,驾驶员姓名,移动电话,从业资格证号,用车时间:从xx年x月x日起,至xx年x月x日,从至,途经(附详行程)。

    二、包车价:元(不含票税),不含燃油费、过路费、过桥费、过渡费、停车费,驾驶员食宿,由此产生的费用以实际发生额由乙方现付给甲方。

    三、甲方声明所提供车辆持有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证》,并已办理承运人责任险,驾驶员持有合法有效的从业资格证。

    四、在行使途中,因车辆故障一时无法修复,甲方应当尽快更换相应车辆,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在行驶过程中,乙方及随车人员应配合甲方驾驶员工作,行程应符合安全行车条件,不得随意变更,如临时调整需经甲方同意,确保行车安全。乙方如是旅游企业应有旅行社责任险,并为旅游者办理旅游意外险。

    六、甲方驾驶员应按规定路线行驶,提供安全、舒适、准时服务。

    七、费用结算方式:预付定金元,①行程结束现付,②行程结束三日内汇至甲方账户。

    八、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九、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及盖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放本运次旅游包车标志牌的运管机构一份,驾驶员随车携带一份备查。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签章):XXX(签章):XXX

    开户:农业银行

    姓名:XXX

    XXXX年XX月XX日

    旅游合同的示范文本 第十三篇

    合同编号:

    旅游者:

    组团旅行社: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北京市旅游局

    二0xx年六月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住所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经营国内组团旅游服务业务的旅行社(简称组团社)与依法允许出境的旅游者之间缔结的国内组团旅游服务关系。法律法规对合同内容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

    2.旅游者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本合同各项条款,特别是《通用条款》第2条、第3条、第5条、第6 条和《专用条款》各条款。合同填写完毕后,请旅游者保存原件,组团社保存复写联。

    3.名词解释:

    (1)出境组团旅游服务:是指由组团社负责组织旅游团队并将其送到xxx境外的国家或香港、澳门等地区的城市或旅游景点,并亲自或委托接待社为旅游者提供的签证代办、客票代订、交通、餐饮、住宿、游览等综合性旅游服务活动。

    (2)转团:是指由于低于成团人数,经旅游者同意,组团社在出发前将其转至其他旅行社组织的出境旅游团队的行为。组团社委托境外接待社提供具体旅游服务的行为不属于转团。

    (3)脱团:是指旅游者擅自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4)实际损失:是指因违约所实际导致的损失,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可能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5)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事件,如自然灾害、战争、罢工、重大传染性疫情、政府行为等。

    (6)意外事件:是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发生的,影响旅游行程的列车和航班等公共交通工具的延误或取消、恶劣天气变化、交通堵塞、重大礼宾活动等事件。

    4.双方请保存好旅游活动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据。其中书式、邮件、传真等能够以有形形式长久保存的证据证明力要明显优于口头、电话等形式。

    旅游合同的示范文本 第十四篇

    甲方:_______县人民政府

    乙方:_________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为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加快_______县旅游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投资开发期限、项目内容及投资规模

    乙方在_____县杨树乡界牌村(大堰寺山场)分两期开发别墅群、会厅、特色小吃楼、果园、养殖场等旅游项目(涉及湖区开发以65米水位计算),面积为45亩,总投资为1000万元(具体界址以乙方与权属单位签订的合同或国土部门发放的土地证为准)。整个工程建设分两期开发:

    第一期开发时间为20xx年4月至20xx年3月;开发内容为:基础设施建设、果园、养殖场、会所、特色小吃楼,开发林地面积为15亩,投资500万元;

    第二期开发时间为20xx年4月至20xx年3月;开发内容为:别墅20幢,开发林地面积为15亩,投资500万元;

    >第二条 投资方式及合同期限

    1、乙方采用独资方式投资,开发区域内的土地、水面、林木风景资源采用租赁或出让方式。

    2、乙方投资_______旅游资源开发土地出让的期限为40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租赁(出让)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延长使用时间,双方可再行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取得开发地的使用权。但应与甲方重新签订土地使用合同,支付使用费。

    >第三条 土地、林木、水面出让(租赁)标准

    (一)土地出让标准

    旅游项目开发范围内购买土地应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由乙方与相关职能部门签订出让合同,到国土部门依法办理征地报批手续。征地补偿费、报批规费、土地出让金概由乙方缴付,土地出让金标准按评估价执行。

    (二)林木植被处理

    1、乙方在林地上进行基本建设时,须报经甲方书面同意,并须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如需间伐林木的,还应履行相关的批准手续。

    2、乙方在土地上种植其它林竹和观赏植物,免收植被补偿费。

    >第四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

    1、甲方在合同签订生效后应按合同要求及时将乙方所需土地交付给乙方经营使用。

    2、甲方保证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负责乙方享受有关招商引资和旅游开发的一切优惠政策,并帮助协调乙方与当地各有关部门的关系。

    3、甲方负责协调有关部门为乙方适当优惠安装程控电话、有线电视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4、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开发区内的有关资料,在乙方不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开发时,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的未履行部分(不可抗力因素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直至废除合同,收回土地、林地、水面的使用权。

    (二)乙方

    1、乙方全权负责项目开发及生产经营管理。乙方一切经营管理活动应遵守xxx法律法规及《_____县旅游开发管理若干规定》,并受其制约和保护。依法自主地开展业务,进行经营管理活动,不受任何组织或个人干涉。

    2、为加快项目开发进度,确保项目开发的科学性、合理性,乙方开发的项目必须符合____县旅游总体规划,建设项目须得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正式批复后方可实施。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在二个月内拿出项目可行性报告、开发总体规划和平面效果设计图,按规定程序上报市计委批准立项后方可动工兴建,一期工程必须在2年内全部完成投资,并建成对外开放。

    3、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在一年内未动

    推荐阅读:
    旅游合同的示范文本精选46篇
    技术独家合同范本(实用37篇)
    2024年学校保安用工合同范本
    房屋抵押合同的范文模板精选5篇
    关键技术成果转让合同范本(汇总59篇)

    中学生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