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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幼儿园食堂设计要求[推荐五篇]

    栏目:一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明月清风 时间:2024-06-15 19:31:03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幼儿园食堂设计要求

    幼儿园食堂设计要求

    一、食品加工区域整体要求:

    (一)地面、墙面、顶面光洁(墙砖到顶,地砖,吊顶),选择防潮、防火材料;

    (二)地面应设一定排水坡度(30 度左右)、排水沟(暗沟);

    (三)设置有效的防尘、防鼠、防虫害设施;

    (四)人的通道与物的通道分离;

    (五)各功能间及其设施设备齐全并有明显标志。

    二、功能间设施设备要求如下:

    1、一次更衣室内设置:

    (1)并列水池 2 只,配非手动式洗手设施;

    (2)衣柜若干;

    (3)紫外线消毒灯若干【食堂设计www.feisuxs】(1.5 瓦/立方米)。

    2、粗加工间:

    (1)清洗池:肉类若干只、水产若干只、蔬菜若干只;

    (2)大解冻池 1 只;

    (3)低位水池 1 只。

    (4)净菜搁架:肉类 1 只、水产 1 只、蔬菜 1 只;

    3、切配间:

    (1)切配桌:肉类桌 1 只、水产桌 1 只、蔬菜桌 1 只;

    (2)固定存放刀、砧板的架子:肉类 1 只、水产 1 只、蔬菜 1 只;

    (3)净菜搁架:肉类 1 只、水产 1 只、蔬菜 1 只;

    (4)工作水池 3 只(肉类 1 只、水产 1 只、蔬菜 1 只)。

    4、烹调间:

    (1)排烟、排水装置若干;

    (2)餐用具保洁柜若干;

    (3)净菜架和成品食品架若干;

    (4)设与备餐间相通的食品传递口。

    5、蒸煮间:

    (1)机械排气装置;

    (2)蒸箱;

    (3)设与备餐间相通的食品传递口。

    6、二次更衣室内设置:

    (1)并列水池 2 只,配非手动式洗手设施;

    (2)衣柜若干;

    (3)紫外线消毒灯若干(1.5 瓦/立方米)。

    7、餐用具清洗、消毒间:

    (1)清洗水池 12 只;

    (2)压力蒸汽消毒柜若干;

    (3)设与备餐间和烹调间相通的已消毒餐用具传递口。

    8、备餐间:

    (1)空调若干只,保持室温 25 摄氏度以下;

    (2)餐具保洁柜若干(教师用餐用具存放);

    (3)紫外线消毒灯若干(1.5 瓦/立方米);

    (4)设与烹调间、蒸煮间、消毒间和外界相通的食品传递窗口。

    9、食品原料库房、杂物库房:

    (1)有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设施;

    (2)足够的物品存放架。注:

    1、蒸煮间的设置可机动;

    2、不采用水产品做食品原料的,可免于配置相关设施设备。

    第二篇:幼儿园食堂设计要求

    幼儿园食堂设计要求:

    一、食品加工区域整体要求:

    (一)地面、墙面、顶面光洁(墙砖到顶,地砖,吊顶),选择防潮、防火材料;

    (二)地面应设一定排水坡度(30度左右)、排水沟(暗沟);

    (三)设置有效的防尘、防鼠、防虫害设施;

    (四)人的通道与物的通道分离;

    (五)各功能间及其设施设备齐全并有明显标志。

    二、功能间设施设备要求如下:

    1、一次更衣室内设置:

    (1)并列水池2只,配非手动式洗手设施;(2)衣柜若干;

    (3)紫外线消毒灯若干(1.5瓦/立方米)。

    2、粗加工间:

    (1)清洗池:肉类若干只、水产若干只、蔬菜若干只;(2)大解冻池1只;(3)低位水池1只。

    (4)净菜搁架:肉类1只、水产1只、蔬菜1只;

    3、切配间:

    (1)切配桌:肉类桌1只、水产桌1只、蔬菜桌1只;

    (2)固定存放刀、砧板的架子:肉类1只、水产1只、蔬菜1只;

    (3)净菜搁架:肉类1只、水产1只、蔬菜1只;(4)工作水池3只(肉类1只、水产1只、蔬菜1只)。

    4、烹调间:(1)排烟、排水装置若干;(2)餐用具保洁柜若干;(3)净菜架和成品食品架若干;(4)设与备餐间相通的食品传递口。

    5、蒸煮间:

    (1)机械排气装置;(2)蒸箱;

    (3)设与备餐间相通的食品传递口。

    6、二次更衣室内设置:

    (1)并列水池2只,配非手动式洗手设施;(2)衣柜若干;

    (3)紫外线消毒灯若干(1.5瓦/立方米)。

    7、餐用具清洗、消毒间:

    (1)清洗水池12只;(2)压力蒸汽消毒柜若干;

    (3)设与备餐间和烹调间相通的已消毒餐用具传递口。

    8、备餐间:

    (1)空调若干只,保持室温25摄氏度以下;(2)餐具保洁柜若干(教师用餐用具存放);(3)紫外线消毒灯若干(1.5瓦/立方米);

    (4)设与烹调间、蒸煮间、消毒间和外界相通的食品传递窗口。

    9、食品原料库房、杂物库房:

    (1)有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设施;(2)足够的物品存放架。

    注:

    1、蒸煮间的设置可机动;

    2、不采用水产品做食品原料的,可免于配置相关设施设备。

    第三篇:幼儿园设计要求

    幼儿园设计要求

    1)走廊最小净宽: 生活用房—双面1.8米/单面1.5米 服务用房—双面1.5米/单面1.3米

    走廊最小净宽度双面布房

    m 房间名称 房间布置

    生活用房

    服务供应用房

    2)楼梯栏杆: 幼儿扶手≤0.60米

    垂直线饰间距≤0.11米

    踏步高度≤0.15米

    踏步宽度≥0.26米

    楼梯、扶手、栏杆和踏步应符合下列规定:

    楼梯除设成人扶手外,并应在靠墙一侧设幼儿扶手,其高度不应大于0.60m。楼梯栏杆垂直线饰间的净距不应大于0.11m。当楼梯井净宽度大于0.20m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楼梯踏步的高度不应大于0.15m,宽度不应小于0.26m。在严寒、寒冷地区设置的室外安全疏散楼梯,应有防滑措施。1.8 1.5

    1.5 1.3

    单面布房或外廊

    3)门: 活动室 寝室 音体室

    应设双扇门≥1.20米

    疏散通道中不应使用转门、弹簧门、推拉门

    距地0.60~ 1.20米高度内不应装易碎玻璃

    门最好有两个,门宽大于1.2m。如只有一个门时,宽度应大于1.4m,最好

    外开

    4)侧窗 窗地比

    音体室、活动室≥1/5

    寝室/医保室/隔离室≥1/6

    其他房间≥1/8窗地面积比 房间名窗地面积比

    音体活动室、活动室、1/5 乳儿室

    寝室、喂奶室、医务1/6 保健室、隔离室

    其他房间

    注:单侧采光时,房间进深与窗上口距地面高度的比值不宜大于2.5。5)道路交通布置

    交通联系用道路:是联系幼儿园各组成部分的主要通道,也是幼儿园内的车行路。交通通道应便捷并避免迂回,路宽不应小于3.5m,沿建筑物四周的道路可兼作消防通道用。车行道应满足行车和消防的要求,宽度≥3.5m。步行道宽1.5~2.0m。

    幼儿游戏、活动用道路:主要供幼儿游戏、活动及联系各活动场地的通道,如幼儿骑自行车、散步、嬉戏游玩等活动的通道或庭园小径等。道路曲折、幽静,与用地地形相适应,路宽一般为1.5~2m。

    6)活动室、寝室、乳儿室室内净高应大于2.8m

    音体室室内净高应大于3.6m

    厨房室内净高应大于3.0m

    1/8 房间名称

    净高

    活动室、寝室、2.80 乳儿室

    音体活动室 3.60

    注:特殊形状的顶棚、最低处距地面净高不应低于2.20m。

    7)出入口设计要求

    出入口不能靠近城市道路交叉口,以防发生交通事故。出入口宽度应至少大 于4m。

    8)隔离室应与生活用房有适当距离,并应和儿童活动路线分开,应设有单独的出入口。

    9)幼儿卫生间盥洗池高度为0.50~0.55m,宽度为0.40~0.45m,水龙头间距为0.35~0.40m,厕位的平面尺寸为0.8m×0.7m。沟槽式的槽宽为0.16~0.18m,坐式便器高度为0.25~0.30m。无论采用沟槽式或坐蹲式大便器均应有1.2m高的架空隔板,并加设幼儿扶手。每班卫生间最少卫生设备数量为:大便器4,小便器4,盥洗龙头6—8,淋浴位2,污水池1。卫生间应采用易清洗、不渗水并防滑的地面,设排水坡和地漏。墙裙一般用瓷砖。

    10)单侧采光的活动室,其进深不宜超过6.60m。楼层活动室宜设置室外活动的露台或阳台,但不应遮挡底层生活用房的日照。

    11)阳台、屋顶平台的护栏净高不应小于1.20m,内侧不应设有支撑。护栏宜采用垂直线饰,其净空距离不应大于0.11m。

    12)活动室、音体活动室的窗台距地面高度不宜大于0.60m。距地面1.30m内不应设平开窗。楼层无室外阳台时,应设护栏。

    13)

    一、在距地0.60~1.20m高度内,不应装易碎玻璃。

    二、在距地0.70m处,宜加设幼儿专用拉手。

    三、门的双面均宜平滑、无棱角。

    四、不应设置门坎和弹簧门。

    14)在幼儿安全疏散和经常出入的通道上不应设有台阶,必要时可设防滑坡道,其坡度不应大于1∶12。

    15)音体室至少应设两个门。(建筑面积超过60㎡应设置两个门)

    16)在距地0.6~1.2m高度内,门不要装易碎玻璃,并在距地0.7m处装拉手。外窗窗台距地面高度不宜大于0.6m。在距离地面1.3内不设平开窗。楼层无室外阳台时,外窗在距地1.3m高度范围内要加护栏。

    17)必须设置各班专用的室外游戏场地。每班的游戏场地面积不应小于60m²。各游戏场地之间宜采取分隔措施。分班活动场地最好与各班的活动室相连,成为活动室向室外的延伸。楼层的活动室可设在屋顶,但必须做好防护处理。当难以如此安排时,分班活动场地也可相对集中安排,但应进行分隔,使各班活动室能就近与活动场地联系。全园共用活动场地应相对集中,并有良好的日照和卫生条件。

    18)室内装修、家具等设计应符合幼儿使用的特点,富有童趣,保证安全并易于做清洁。室内宜采用暖色、弹性地面。墙面应采用光滑易清洁的材料,墙下部最好做1.0~1.2m高木墙裙或油漆墙裙,所有棱角处都应做成圆角。不应设弹簧门和门槛。

    19)厨房由加工间、主食库、副食库、配餐间、冷藏间等组成。加工间应注意通风排气。地面应防滑耐冲洗,设排水坡和地漏。当幼儿园为楼房时,宜设置小型垂直提升食梯。门、窗应装纱扇。

    20)室外共用游戏场地应考虑设置游戏器具(滑梯、转椅、浪船、攀登架、跷跷板、秋千等)、30m跑道(宽度≥3m)、沙坑(深度大于0.3m,长、宽为3~4.5m)和涉水池(深250~300mm)等。

    注:红色字体的为老师上课提到的。

    第四篇:幼儿园设计要求

    幼儿园设置的条件

    第六条 托幼园所应当设置在安全区域内。禁止在污染区和危险区内设置托幼园所。

    第七条 申办资格要求

    申请举办托幼园所的单位,应当具有法人资格;申请举办民办托幼园所的公民,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民办托幼园所应当成立理事会、董事会等决策机构,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或董事应当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幼儿园的理事会、董事会由五人以上组成,设理事长或董事长一人,理事长或董事长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不能成立理事会、董事会等决策机构的托幼园所个人举办者,必须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三年以上的经验,熟悉教育法律法规。

    托幼园所必须具有法人资格,有符合园长任职资格的专职园长,有独立的园地、园舍,有独立的帐目。

    第八条 命名要求

    托幼园所必须命名规范,不得以行政区域名称命名,新建托幼园所命名不能与已有开办的托幼园所同名。办学层次必须明确区分“托儿所”和“幼儿园”。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托幼园所不得冠以“实验”、“中心”以及“艺术”、“中英文”、“双语”、“外语”等字样。

    第九条 规模及设置要求

    幼儿园规模一般为3-12个班,招收3-6岁幼儿,小、中、大班平均班额分别为25、30、35人,每班最大班额不超过此标准的25%。托儿所一般为3-6个班,招收0-3岁婴幼儿,不足二周岁班额15-20人,最大班额不得超过25人,二至三岁班额不超过30人。

    第十条 环境要求

    (一)托儿所、幼儿园园舍、场地应相对独立,确实不能独立的,必须有独立的出入通道和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按要求领取《消防合格证书》。

    (二)托儿所、幼儿园无危房,周围环境无危险、无污染、无噪音,绿化覆盖率达20%以上。幼儿生活和活动用房光线充足,通风透气,整洁卫生。第十一条 园舍要求

    (一)托儿所、幼儿园必须有幼儿活动室、厕所、盥洗室(或流动水洗手池)、保健室、厨房、教师办公室等基本用房及户外活动场地;寄宿制托幼园所必须有幼儿专用、每人一床的独立寝室,疾病隔离室,浴室,洗衣房,教职工值班室,家长接待室等。租借的园舍、用地必须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约,租赁期应在五年以上。具体要求:

    1、每班有独立的活动室,活动室之间封顶间隔。幼儿园活动室使用面积:寝室(必须安装防蚊纱窗)独立设置的,活动室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与寝室合并设置的活动室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托儿所活动室面积:寝室独立设置的活动室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与寝室合并设置的活动室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

    2、园所占地及户外活动场地按规模设置:3-6个班规模的占地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7-12个班规模的占地面积不少于700平方米,户外活动场地(包括可利用的阳台、走廊)人均不少于2平方米,生均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均不少于6平方米。托儿所占地及户外活动面积不低于幼儿园占地及户外活动面积标准的60%。

    3、全日制幼儿园、托儿所必须在每层楼房设置专用的卫生间及盥洗室,每个卫

    生间盥洗室不得多于3个班使用,每个卫生间及盥洗室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卫生间及盥洗室内应设置标准的儿童厕所,设有适合幼儿自由开关的流水设施及盥洗槽,水龙头不少于6个。托儿所应在卫生间增设专门盥洗角和热水供应设施及便盆消毒池。寄宿制幼儿园、托儿所的卫生间及盥洗室应与班活动室、寝室配套设置,卫生间内还应增设使用面积5平方米以上的独立浴室。

    4、幼儿园必须设立独立的音体活动室(全园共用的不少于90平方米)、游戏活动室等两个功能室,有条件的还应设图书室、美术室、电教室、科学活动室等,各室使用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

    5、幼儿园、托儿所必须设独立的卫生保健室,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6、幼儿园、托儿所必须有行政办公室和教师集体备课、教研的专用室。

    7、幼儿园、托儿所必须设专用独立厨房,厨房内应设主副食品加工间、配餐间、储物间,且流程顺畅,配餐间必须独立设置。厨房面积按规模设置:3-6个班规模,厨房总使用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其中配餐间使用面积不少于8平方米;7-12个班规模,厨房总使用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其中配餐间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按要求领取《卫生许可证》。

    第十二条 设施设备要求

    幼儿园必须具有与保育、教育要求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并符合国家的卫生、安全标准。主要要求:

    1、通讯设施。园(所)址必须通邮,园(所)内必须有独立电话、一台可上网的电脑。

    2、日常生活设施。托儿所、幼儿园必须配备足够的适合婴幼儿不同年龄班使用的桌、椅、玩具柜、睡床(板)、毛巾架、茶杯架。每班有供幼儿随时使用并安全设置的开水桶。做到每人一杯、一巾、一被、一枕,寄宿制幼儿园应配备儿童单人床,托儿所必须设每人一便盆。各项具体要求如下:

    (1)每人至少配备一把小椅子,桌椅尺寸见附表。

    (2)每班必须有开放式的可用于间区的玩具柜,柜的总长度不少于8米。

    (3)必须保证每生有60cm×130cm的睡床(板)。

    (4)毛巾架一勾一巾,两巾之间间隔10cm,毛巾上下间不得有重叠。

    (5)茶杯架必须分隔设置,并配纱门(布)遮挡。

    3、保教设施

    幼儿园(所)按《广东省幼儿园玩具配备目录》要求配置种类、数量不少于60%,必须设置体育活动器械大型的三种以上,小型的玩具至少有5种,人均3件以上。儿童读物人均3本以上(不含教材类读物)。有基本满足教学需求的教具、用具(含自制),要配置录音机、风琴(电子琴)打击乐等。托儿所必须有足够的发展婴儿动作、语言的教玩具和教养床。

    4、卫生保健设施

    卫生保健室应配有常用药品保健用具及隔离床。每班设一个药箱。活动室及寝室应有防暑降温、防寒保暖设备,厨房、保健室、活动室应有消毒设施。

    5、厨房设施

    有生熟食分开放置的设施,必须设有3个炉灶。4至6个浸洗池,其中2至3个生洗池,2至3个洗碗池。浸洗池标准60㎝(长)×45㎝(宽)×30㎝(高)

    6、安全设施

    幼儿园、托儿所内须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使各类建筑、设施符合安全标准。尤其是要有足够的防火设备。阳台、用作户外活动的屋顶平

    台、窗台,必须有净高1.3米以上的护栏,楼梯栏杆垂直线净距不应大于0.11米,当楼梯井中净宽大于0.2米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楼梯通道宽1.5米以上,两边设60㎝高的扶手,楼梯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5米,宽度不应小于0.26米。活动室、寝室、音体活动室应设双扇平开门,其宽度不应小于1.2米。疏散通道中不应使用转门、弹簧门和推拉门。幼儿经常接触的1.3米以下的室外墙面不应粗糙,室内墙面宜采用光滑易清洁的材料,墙角、窗台、窗口竖边、桌椅、柜等棱角部位必须做成小圆角。

    第十三条 教、职工配备要求

    1、园(所)长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幼儿园所在地户口(或暂住证和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并在当地居住。具有幼儿师范(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或经国家举办(或认可)的教师资格考试及格,任职前连续5年以上担任幼儿园、托儿所教育教学工作,经园(所)长岗位培训,取得园(所)长资格证书。民办园园(所)长的年龄不超过55岁。幼儿园(所)可聘用退休人员任顾问,但年龄不超过65岁。

    2、独资办园或亲属联合办园(所)的个人,不能直接担任园(所)长。托幼园所的董事、园长或主要行政负责人和担任财会职务人员之间,实行亲属回避制度。国家现职工作人员不得在民办园(所)兼职,但有特殊需要,经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委派的除外。

    3、教师应具有良好品德,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或经国家举办(或认可)的教师资格考试及格,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

    4、保育员必须具有初中毕业及其以上文化程度,并经保育员职业培训,取得保育员等级证书。

    5、保健医师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取得医师资格。保健医(护)士应具有中等医护专业毕业以上学历,保健员应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并受过幼儿保健培训,持有卫生部门认可的证书。

    6、民办园除园(所)长外,其他工作人员年龄男性不超过60岁,女性不超过55岁。幼儿园(所)所有教职员工必须身体健康,并定期进行体检,炊事员须有健康证。慢性传染病、精神病患者,不得在幼儿园(所)工作。

    第十四条 人员编制要求

    1、托儿所、幼儿园必须配备专职园(所)长,寄宿制和10个班以上的全日制的托儿所、幼儿园必须有2名以上专职园(所)长。

    2、幼儿园必须每班配备2名教师,托儿所必须每班配备一名教师、一名保育员,有条件的园(所)每班配备二教一保。

    3、幼儿园(所)的保健人员、炊事员、财务以及其他人员,均应按国家人事部、国家教委劳人编[1987]32号文要求配备齐全。

    第十五条 办园经费要求

    幼儿园必须有园舍建设、维修、设施设备配备的经费及保证正常保教活动的经费,且必须与银行、教育局签订资金监管协议。

    第十六条 新建幼儿园的建筑设计必须符合国家和本区有关规定,除符合本办法

    第二章规定外。办园场地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占地面积达到2024㎡以上,建筑面积1500㎡以上(农村办园可适当降低标准)。

    (一)园舍要独立,三层楼以下。

    (二)园址选点布局要合理。

    (三)消防、安全、卫生要合格。

    (四)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或本区公民,欲申请举办幼儿园,应具备的条件:

    1、有符合国家教育方针的办学宗旨,办学指导思想端正,不以营利为目的。

    2、符合惠城区幼儿教育发展规划。

    3、有符合规范的园名,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有必备的办学资金、稳定的经费来源、合理的收费标准。

    5、有独立园舍、场地和符合本规定的办学设施条件。幼儿园的师资、园舍、场地、设备必须分别达到国家教委颁布的《幼儿园管理条例》、《托儿所、幼儿园建设设计规范》和《幼儿园玩教具配备目录》所规定的标准。

    6、用作幼儿园园舍必须有房产证、房产所有权人的身份证、租赁协议或同意借用的证明及房舍使用性质证明。在住宅小区内开办的要提供小区的有关规划文件。

    7、有合法的幼儿园组织章程。

    8、法人代表须由有本市户口的中国公民担任。有按国家教委颁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要求确定的园长人选,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

    9、能根据省教育厅和区教育局的要求选用教材。

    《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中规定:

    幼儿园宜设6班、9班、12班、18班,每班30人,服务半径300米; 要求独立占地,有独立的院落和出入口;

    应有全园共享的室外游戏场地,室外游戏场地面积=180+20×(N-1),N为班数;同时设置各班专用的室外游戏场地场地应日照充足并采取分隔措施场地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

    6班占地面积1800-2100平方米,建筑面积1600-2024平方米,服务人口〈0.7万人;

    9班占地面积2700-3200平方米,建筑面积2400-3000平方米,服务人口0.7-1万人;

    12班占地面积3600-4300平方米,建筑面积3200-3900平方米,服务人口1-1.5万人;

    188班占地面积5400-6500平方米,建筑面积4800-5800平方米,服务人口1.5-2万人

    第五篇:幼儿园食堂卫生管理要求

    幼儿园食堂卫生管理要求

    一、环境和机械卫生

    1、食堂负责内外环境卫生,责任要落实到人,做到门窗玻璃明,活完地面净,桌子一日三擦,地面一日三刷,每周一次大扫除。

    2、食堂内外要有防鼠防蝇措施,经常地、有计划地消灭蟑螂。

    3、各种炊事机械要有专人负责、专人保养,使用后要长期打扫干净,用专用盖布盖好。冰箱内生熟分放,东西要码放有序,并定期除霜。

    二、食品和炊具卫生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生熟、半成品分开存放。冷荤间做到“五专”,任何人不得随便进入。

    2、不买、不做、不吃腐烂变质和过期食品,不留隔顿剩菜剩饭。从采购员、保管员到每个炊事员,都要严格把关,杜绝食物中毒。

    3、各种炊事用具要有固定的位置,码放整齐有序。

    三、个人卫生

    1、上班时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和工作帽,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和外出,养成勤洗澡、勤洗手、勤换工作服,饭前便后、打喷嚏擤鼻涕后要洗手的好习惯。

    2、工作时不准吸烟,不准戴戒指、耳环、项链、手表,不准抹口红、染指甲,不准赤脚,不准留长发、长指甲。

    3、个人遇有拉肚子、感冒发烧、患皮肤病以及受外伤等,要及时报告主管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四、餐具消毒卫生

    1、配餐盘每天严格消毒。

    2、餐厅和冷荤间使用的药物消毒,药物和水按要求配比,喷洒。

    3、冷荤制作前要用酒精(浓度75%的酒精)涂抹手、刀、案板等。

    4、冷荤间每天要用消毒水擦洗柜台地面。

    5、消毒后应达到光、洁、净、干,无消毒水味和酒清味,符合防疫站检查化验的各种卫生指标。

    厨房卫生管理制度

    1、厨房应有良好的供水系统与排水系统,尤以排水系统最重要,用过的污水,必须迅速排除。

    2、食物应在工作台上料理操作,并将生、熟食物分开处理。刀和砧板工具及抹布等,必须保持整洁。

    3、食物应保持新鲜、清洁、卫生,并于洗清后,分类以塑胶袋包紧,或装在有盖容器内,分别储放于冰箱或冷冻室内,不得将食物露在生活常温太久。鱼肉类取用处理要迅速,以免反复解冻而影响鲜度。

    4、凡易腐败的饮食物品,应贮藏在摄氏零度以下的冷藏容器内,熟的与生的食物分开贮放,防止食物气味在冰箱内扩散及吸收箱内气味,并备脱臭剂或燃过的木炭放入冰箱,以吸净臭味。

    5、工作厨台及厨柜以铝质或不锈钢材质为佳,木质者容易孳生繁殖蟑螂。

    6、工作厨台及厨箱下及下及厨房死角,应特别注意清扫,以防碎肉、菜屑遗留腐烂。

    7、应装置抽油烟机,并定时清理油垢。

    8、地面、天花板、墙壁、门窗应坚固美观,所有孔洞缝隙应予填实密封,并保持整洁,以免蟑螂、老鼠躲藏或出入。

    9、调味品应以适当容器装盛,使用后随即加盖,所有器皿及菜肴,均不得与地面接触。

    10、应备置密盖污物桶、厨余桶,厨余最好当夜倒除,不在厨房内隔夜。万一需要隔夜清除,则应用桶盖隔离,厨余桶四周应经常保持干净。

    11、工作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工作时不得用手接触或沾染食物与食器,尽量利用夹子、勺子等工具取用。

    12、在厨房工作时,不得在食物或食器的附近抽烟、咳嗽、吐痰、打喷嚏,万一打喷嚏时,要背向食物,用手帕或卫生纸罩住口鼻,并随即洗手。

    13、厨房工作人员工作前、便后,均应洗手,保持双手清洁。

    14、厨房清洁扫除工作,每日要做数次,清洁完毕,清扫用具应集中放置。杀菌剂和洗涤剂不得与杀虫剂等放在一起,有毒的物质要标明,放在固定场所及指定专人管理。

    15、不得在厨房内躺或住宿,也不许随便悬挂衣服及放置鞋履,或乱放杂物等。

    16、感冒、皮肤有外伤及患传染病症时,都应留在家中休养治疗。

    17、厨房应与厕所及其他不洁处所有效隔离,厨房内不应有厕所,且厨房的门与窗均不得面对厕所。

    餐厅工作人员工作制度

    1、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无故缺勤。

    2、信守职业道德,文明服务,态度和蔼,主动热情,礼貌待人。

    3、注重个人卫生,工作时严格穿戴工作衣帽,并做到勤洗手,勤换、勤洗工作服,不戴首饰,不留长指甲。

    4、爱护公物,不破坏餐厅财产。

    5、定期对贮存的食物进行盘点,并保证账物相符。

    6、公开每周菜谱及伙食开支。

    7、热爱本职,工作认真负责,做到饭菜可口、量足、平等待人。

    8、接受定期健康检查,体检不合格者,严禁上岗。

    9、工作期间不得穿拖鞋、短裤,打赤膊等。

    10、把好饭菜质量关,三餐留样,严防食物中毒。

    11、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烹饪技术。

    12、按时开饭,动作娴熟,以缩短师生员工排队时间。

    13、做好安全工作,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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