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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栏目:一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琴心剑胆 时间:2024-07-16 06:53:59 下载.docx文档

    在2024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

    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省环境保护工作座谈会议、环保工作会议和市委四届五次全体会议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24年全市环保工作,安排部署今年工作任务。刚才,双鹤局长作的工作报告,我完全同意,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签订了环保目标责任书,随后,吴常委还要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抓好落实。这里,我先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成绩,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环保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2024年,可以说是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思想认识最深、工作力度最大、治污举措最实、执法监管最严的一年,也是生态环境建设成效最为显著的一年。全市上下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以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积极完善政策措施,深入开展综合整治,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从认识到实践,从监管执法到环保设施建设,从基层基础工作到环境质量改善,都发生了新的转折和变化。

    一是保护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进一步提升。

    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系列新理念新论断,对保护与发展关系的认识更加深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正在牢固树立,能够从强化

    “四个意识”、推进绿色可持续发展和民生改善的高度,统筹谋划,全盘考量,系统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环境安全的底线意识、“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失职追责的警醒意识明显增强。市委、市政府先后12次召开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研究部署环保工作,15次召开动员会、调度会、推进会、约谈会推进环保重点工作,主要领导多次对环保工作作出批示,并就重点工作落实、突出环境问题解决,深入现场,研究措施,帮助解决困难,督促工作落实,有力地带动和促进了环境保护工作。

    二是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得到有力整改。

    全市各级各部门把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精心制定方案,坚持综合施策,突出标本兼治,强化督导检查,以鲜明的态度即知即改,以果断的措施立行立改,以严格的标准验收整改,对省上《整改方案》中确定的11项重点整改任务和涉及我市的25个具体问题,实行清单化管理、调度、销号,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11项重点任务基本完成了年度任务,25个具体问题有21项完成了整改任务,4个完成年度整改计划,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市的132件信访投诉问题已办结130件。通过整改,不仅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更重要的是提升了各级各部门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政治站位、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

    三是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

    全市投入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达到20.6亿元,创环保投入历史之最。先后实施了平凉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二期和华亭县城区集中供热工程,华能平凉发电公司4号、6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崆峒区养子寨、景家庄和华亭县养马寺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居民搬迁,葫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等一批重大环保工程,基本建成了平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启动了平凉中心城区和庄浪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改造,完成了249台城市建成区燃煤锅炉综合治理和平凉新世纪供热公司燃煤锅炉脱硫脱硝除尘改造,为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总量、改善区域环境质量、环保工作长远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四是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深入实施“大气十条”、“水十条”行动计划,落实关键防治措施,全面完成了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目标,顺利完成“大气十条”第一阶段目标任务,与2024年相比列入国家和省上考核的平凉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比增加了6%,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分别下降了8.8%和26.8%,分别比省政府下达的考核指标低4微克和11微克,其他六县城区均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空气环境质量考核目标。泾河平镇桥、长庆桥2个地表水国控考核断面水质综合评价均达到Ⅲ类水质标准,汭河、达溪河保持在Ⅲ类水质,葫芦河水质较上年有所改善。

    去年9月份,我市被国家环保部命名为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这是国家层面对我市近年来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成效的充分肯定。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强力推进的结果,是各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通力协作的结果,也是全市环保系统干部职工艰苦奋斗、辛勤工作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问候。

    以党的十九大为标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也进入新时代。从中央战略布局来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进行了全面总结和重点部署,提出一系列新变革、新理念、新要求、新目标和新部署,把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作为建设美丽中国的战略举措,确定了攻坚目标、时间节点和政策举措。今后3年要下更大决心、采取更有力措施,加大污染防治力度,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从省委、省政府总体部署来看,年初召开的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审议通过的《构建生态产业体系、推动绿色发展崛起的意见》,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作为打造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甘肃、推动绿色发展、加快经济崛起的主攻方向,从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坚决整改生态环境问题,深化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加快构建生态产业体系等方面,提出了明确具体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从市委、市政府工作思路来看,前不久召开的市委四届五次全体会议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确定要把保护生态环境作为底线性任务,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

    “三个十条”,建立和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对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动绿色发展,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中央、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为我们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确定了目标任务,指明了方向途径。

    从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现状来看,当前正处于爬坡过坎、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尽管我们近几年下了很大的力气开展环境污染治理,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从某种程度上讲,我们仍然在还旧账、补短板,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一是环境质量改善压力很大。泾河地表水个别断面不能稳定达标,葫芦河水质目前还没有达到功能区标准,被省上多次给予“红色预警”;城市建成区及周边燃煤锅炉综合治理、煤质管控、扬尘及餐饮油烟治理还存在死角和空白,个别县区影响空气环境质量的污染因子浓度逼近考核目标;一些区域和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措施落实不到位。二是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矛盾依然突出。决战脱贫、决胜小康,加快发展、高质量发展是我市的第一要务,而发展不足、生态环境相对脆弱,环境资源承载能力有限,又是我市的基本市情。一些区域和行业环境保护职责履行不够到位,污染防治措施落得不实,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推动绿色发展崛起,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共赢共进需要付出更加艰辛的努力。三是环境突出问题整改难度加大。一些问题整改成效不够明显,甚至还会出现反弹,有

    “死灰复燃”的迹象,个别区域和行业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还没完全落实到位,特别是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列入国家环保督察办公室督办的泾河、葫芦河流域重点乡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年度整改还有欠帐,跨年度整改需要更大的精力和投入。今年,中央将开展第一轮环保督察整改情况“回头看”,省上也将对市州实现省级环保督察全覆盖,各类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时间紧迫、刻不容缓。

    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全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重要论述,牢固树立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的深邃历史观,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科学自然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观,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的基本民生观,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整体系统观,实行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的严密法治观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行动观,把握历史机遇,增强使命担当,自觉扛起政治责任,确保中央、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二、聚焦短板差距,精准施策发力,坚决落实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生态环境的新要求

    2024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战脱贫、决胜小康、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环保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这里,我重点强调七个方面。

    (一)深入开展十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

    省委、省政府决定,从今年开始,利用3年时间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十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全市的行动方案(草案)已在会上印发,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后市委、市政府将印发执行。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尽快行动起来,紧扣时间节点、拧紧责任链条,全面推动落实。十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根本在源头治理,要强力推进工业和生活污染源治理,加快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实施燃煤锅炉“清零”整治,推进城乡冬季清洁供暖,强化煤质管控,提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大幅度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关键在常态监管,环保、住建、工信、水务等部门要依法依规加强监管,严格落实日常巡查、随机抽查、明查暗访、信访举报查处等工作制度,切实加强重点行业企业环保制度落实情况和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查处环境违法问题;核心在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都要明确十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的目标任务、时间节点、责任分工、考核办法,实行挂图作战。市督查考核局、环保局要成立专门的督查小组,定期开展专项督查,通报进展情况,强化监督问责、敢于较真碰硬,以铁的纪律、铁的作风、铁的举措,坚决打好、打赢这场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扎实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大气污染防治方面,今年省上将对全省86个县区空气环境质量定期通报评比排位,对倒数10位的县区预警约谈,同时按季度下达了平凉城区空气环境质量控制指标,崆峒区和各县要重点围绕PM10、PM2.5平均浓度和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3项考核指标,坚持“六张清单”管理,抓好“冬病夏治”和“冬防”工作,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既要坚决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年度考核目标,又要完成季度控制目标。要以“减煤”“抑尘”为重点,加快推进城乡冬季清洁供暖和城中村、棚户区、城乡结合部及城市建成区5-10公里范围内居民改灶、改炕、改暖“三改”步伐,实现清洁能源替代。各县(区)都要出台优质煤、洁净煤财政补贴办法,支持扩大优质煤、洁净煤配送覆盖范围。水污染防治方面,要加快实施泾河、葫芦河流域水环境整治项目,已经下达投资计划的崆峒区、泾川县要在10月底前完成项目工程,庄浪、静宁两县要配合市环保局积极衔接争取国省资金,力争上半年开工。要以“河长制”为抓手,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泾河水质稳定达标,葫芦河水质明显改善,力争达标。深入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违法问题专项排查整治,落实“划、立、治”整治措施,促使城乡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规范化。平凉工业园区和华亭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要力争3月底实现规范、正常、稳定运行,静宁工业园区6月底建成并与国家和省上联网,列入年度计划的5个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和34个重点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4月底前全面开工,10月底前投入运行。4个县级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要完成前期工作,具备条件的力争年内开工。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国土、环保、农业等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全面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泾川、华亭2县要加快实施土壤治理修复试点项目,赶上年度要求。

    (三)持续有效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

    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在去年底“回头看”工作基础上,近期组织专门力量,对照市级整改方案确定的任务清单、问题清单和措施清单,对本县区、本部门各项整改任务和具体问题开展拉网式、全覆盖再次“回头看”,看整改成效是否巩固、列入年度计划的所有问题是否整改到位、整改措施是否全面落实、上报的总结报告和验收销号与实际完成情况是否一致。对已经整改到位销号验收的问题进一步落实巩固措施,对整改有欠账、有漏项的问题要立行立改、迅速弥补,省、市整改方案确定的跨年度整改任务和问题都要制定年度整改计划,立即启动整改工作,特别是对省市确定需要跨年度整改的泾河、葫芦河流域尚未建设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城市污水管网滞后、矿产资源违规开发造成生态破坏的3个问题和自然保护区整改欠账问题,各县(区)和市住建、国土、环保、水务等部门要分辖区、分系统制定整改计划,提出推进措施,落实财力和人力,不拖时间、不漏措施、强力整改。要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信访投诉、举报查处整改工作,尤其要对带*号和不属实以及反复投诉的事项,要认真复查,不得出现定性不准、虚报瞒报的问题。以踏踏实实的整改成效和实事求是的整改态度,迎接中央环保督察

    “回头看”和省上专项督察。

    (四)下大气力解决环保基础设施欠帐问题。

    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是治理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的前提条件,也是我市环保工作的短板和薄弱环节。各级各部门要树立抓环保首先抓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区域环境承载力要靠环保工程支撑的理念,把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治理工程作为拓展绿色发展道路,争取更多更大项目落地的基础性、长远性工程牢牢抓在手上,与制定实施发展规划、出台重大政策、布局重点产业、实施重点项目同时谋划推进,同步建设投运。要集中财力、整合项目、克服困难、加快进度,实施平凉中心城区热电联产二期集中供热工程续建项目、灵台县城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燃煤锅炉综合整治“清零”、工业企业废气达标治理、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污水管网全覆盖污水全收集、城市中水回用、重点乡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流域生态恢复修复等十大环保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行动,用环保基础设施支撑污染治理十大攻坚行动,拓展环境容量,改善环境质量。各级各部门要主动作为,盯住十大工程不放松,卡紧时间节点不推后,倒排工程进度,确保项目按期推进、如期建成。

    (五)加快构建环境风险防控和执法监管体系。

    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思维”,着力构建政府主导、部门监管、相互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环境风险排查整治与应急机制,将环境风险纳入环境功能区划、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环境执法等环境管理体系,把企业自查、监管部门检查、政府督查有机结合起来,突出重金属、核与辐射、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等领域,切实排查和整治重点环境问题,扎实推进重点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攻坚行动,确保不发生因环境风险隐患形成的重大环境事故。3个省级工业园区所在县(区)上半年要建成县级监管的污染源企业监控平台,要全面落实《环境保护法》和4个配套法规,强化环境行政执法与公安刑事司法联动衔接,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严肃查处未批先建、批建不符、偷排偷放、伪造监测数据、私自停运环保治污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促进排污单位遵法守法。

    (六)进一步深化环保领域改革。

    改革是推进环保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动力,也是破解环保工作难题的根本出路。要持续深化建设项目环评“放管服”改革,在减少事前审批的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行分类审批和区域化、差别化建设项目环保准入管理,把工作重点放在准入后的监管上,做到从“严进宽管”向“宽进严管”转变。要大力支持省市列重大项目落地,承担项目工程的部门和单位要督促项目业主按照项目环评并联审批的要求,提前开展环评文本的编制工作;市县环保部门要继续对省市县列重大项目环评按月调度,优化服务,简化流程,确保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导向的项目不因环评审批拖延开工时间。要全面开展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环保、统计、发改、工信、水务等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指导县区和行业对行政区内产生的污水、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等污染物总量进行摸底调查,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攻坚提供坚实的真实可靠的决策依据。要按照省上方案要求,平稳推进省以下环境监测监察执法垂直改革。

    (七)巩固提升和发展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成果。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成功创建命名,为我市争取国家在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方面的政策项目支持,创造了有利条件,同时也为我市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实事求是讲,我们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按照国家环保部关于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地区要持续深化创建,实行动态监督管理的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坚持夯实基础、弥补短板、精准施策、创新机制,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巩固、提升和发展工作。要巩固已完成的建设指标和成效,提升欠稳定较薄弱指标建设水平,发挥创建品牌效应,谋划重点项目,争取国家支持,加快生态文明示范县(区)创建和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绿色单位等生态文明基层创建,确保这一国家级荣誉

    “拿稳、用好、增效”。要综合考虑资源禀赋、生态环境现状和可持续发展前景,全面开展县区、市域生态红线划定工作,环保、发改、国土、林业、水务、农牧等部门要相互配合、加强指导,县(区)党委政府要通盘考虑本辖区生产、生活和生态布局,深入论证,认真审核,确保生态红线划得准、管长久,确保生态产品供给和区域长远发展。

    三、夯实监管责任,强化落实措施,加快形成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新机制

    一要全面履行环境保护工作责任。环保工作涉及产业布局、资源利用、城乡建设、国土空间布局,面广量大、涉及部门多,需要各级各部门切实履行责任。中央和省上环保督察十分关注部门环保责任履行情况,追责问效的力度前所未有。去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平凉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和所属部门以及人大、政协、法检院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是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具体内容,也是失职追责的重要依据。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生态环境保护、管行业必须管生态环境保护、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把履行环保工作责任摆在重要位置,与县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和部门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督查、同考核,做到谋划到位、指导到位、检查考核到位。今年将由市督查考核局牵头,会同市委组织部、市环保局等部门,对平凉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落实情况进行一次督查,促使各级各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二要坚决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督查办法。最近,市政府印发了《平凉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督查办法》,市政府成立了1个综合督查组和9个专项督查组,采取会议督查、现场督查、明察暗访、跟踪督办、社会监督等方式,对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实行市政府分管领导带队、部门负责人参与开展督查,这一制度安排体现了市政府对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心,也体现了各级政府对环境质量负总责的要求。督查内容紧扣三大污染防治关键,督查形式力促“一岗双责”责任落实,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按照督查内容,全面认真细致地落实本辖区、本系统承担的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各有关参与督查的部门,要主动向市政府分管领导汇报、衔接,及时启动,按期开展督查工作。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挂号督办、销号落实,留痕管理。推行信息公开工作,倒逼责任单位和企业增强治理污染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确保督查取得推动工作、整改问题、促进防治、改善环境质量的目的。

    三要切实保障环境保护资金投入。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重要的公共产品和民生福祉,这方面的投入必须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优先保障。市级和各县(区)要适应改善生态环境的新形势,逐年增加财政投入,特别在今年国家取消排污费、开征环保税后,各县(区)要完善政府环保投资预算编制,持续加大财政对环保工作的投入力度,确保财政用于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项目配套的投入不低于环保税开征前的水平,并有所增长。各县(区)和发改、财政、环保等部门要抓住国家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机遇,利用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的品牌优势,统筹谋划一批山水田林湖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治污减排项目和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加大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争取力度,及时上报、跟进衔接,争取更多、更大的项目在我市落地生根,助推生态文明建设。要鼓励支持引导社会投资,创新投融资体制,吸引更多社会资本进入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领域,拓展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渠道。

    四要努力形成推进绿色崛起、加强环境保护的考核问责机制。去年市委、市政府在县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管理绩效考核中,将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目标、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两项考核内容的分值权重分别提高到30‰和40‰,在10项主要考核指标中,把主要污染排放控制目标考核权重与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同口径增幅、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幅、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幅设置在同等权重;在18项重点考核指标中,把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与重大项目建设、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设置在同等权重,同时环境保护约束性目标作为“一票否决”项目,体现了绿色发展导向和市委、市政府对环保工作的重视。这次会上签订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按照既确定责任目标,又绘制工作蓝图的思路,县区适当增加了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的考核分值,并将考核指标和内容项目化,同时对市政府各部门环保目标责任书,按照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规定,也提出了具体考核项目。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抓好落实。市环保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在落实半年考核和全年考核的基础上,注重抓好日常考核调度,及时督查督办、提醒预警,确保责任书所列任务全面完成。

    同志们,党的十九大提出“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华民族永久发展的千年大计”,环境保护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阵地,做好这项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我们要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脚踏实地,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着力改善环境质量,加快补齐生态短板,为全面建设绿色开放幸福美好新平凉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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