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3每周必练8(民诉)答案
第一篇:0523每周必练8(民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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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起点备战2024年司法考试每周必练(民诉)答案
一、单项选择:
1、答案:A
考点:合议制度
解析:合议制是与独任制相对应的审判组织形式,不能适用独任制的则适用合议制。对于民事纠纷处理,独任制适用于简易程序案件,而简易程序只能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所以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适用普通程序,也就必须组成合议庭审理。因此A项正确。
适用一审程序进行审理组成的合议庭可以有人民陪审员参加,因此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民事案件时可以有人民陪审员参加。B项错误。C项的说法适用于仲裁裁决的作出,而不是诉讼程序。D项中财产无主案件只能适用独任制,而不能适用合议庭。(本题主要法律依据为《民诉法》40条与43条)
2.答案:D
考点:调解协议中的担保、诉讼费用
解析:《法院调解规定》第ll条:调解协议约定一方提供担保或者案外人同意为当事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案外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制作调解书应当列明担保人,并将调解书送交担保人。担保人不签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书生效。当事人或者案外人提供的担保符合担保法规定的条件时生效。
《担保法解释》第103条: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股份转让的规定。以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以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由此,A、B项说法正确,而D项说法错误。《法院调解规定》第14条:当事人不能对诉讼费用如何承担达成协议的,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决定当事人承担诉讼费用的比例,并将决定记入调解书。C项表述正确。
3.答案:A
考点:反诉
解析: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诉讼程序中,本诉的被告通过法院向本诉的原告提出的一种独立的反请求,反诉与本诉相对应,在本诉的进行中提起反诉,这属于诉的合并的情形之一。反诉的提起条件有:(1)须由本诉的被告人向本诉的原告提出;(2)须在本诉中进行;(3)须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出,且受诉法院对反诉有管辖权;(4)须与本诉适用同一诉讼程序;(5)须本诉与反诉之间存在牵连关系,即两者源于同一法律关系和两者源于相关联的法律关系。本案中,刘某与杨某存在的是租赁关系,是租赁纠纷,而刘某之妻和杨某存在的是一个借贷纠纷,两个纠纷之间不存在牵连关系,并且反诉中的被告与本诉也不太一致,所以,本题答案为A。
4.答案:B
考点:委托执行
解析:本题的关键在于委托执行中受托法院没有最终决定权,但可以暂缓执行。参见《民事诉讼法》第264条:委托执行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受托人民法院应当
函告委托人民法院,由委托人民法院通知驳回或者作出中止执行的裁定,在此期间,暂缓执行。
5.答案:D
考点:起诉的条件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之二问:当事人在公共场所受到侮辱、诽谤,经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后,又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是否受理?
答:当事人在公共场所受到侮辱、诽谤,以名誉权受侵害为由提起民事诉讼的,无论是否经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人民法院均应依法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予受理。因此A、B项错误。
《民事诉讼法意见》第153条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由此C项错误。
6.答案:A
考点:诉讼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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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3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
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6)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第13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1)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2)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3)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依上述法条,只有选项A项中的情形应中止诉讼,而选项B、C、D的情形则应终结诉讼。
7.答案:D
考点:诉前财产保全和诉中财产保全
解析:A、B、C项均是诉前财产保全和诉中财产保全存在的区别,而D项无论是诉前财产保全,还是诉中财产保全,只要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都应当立即开始执行。参见《民事诉讼法》第92—93条。.
8.答案:A。
考点:除权判决的作出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97条规定:没有人申报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判决,宣告票据无效。判决应当公告,并通知支付人。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民事诉讼法意见》第232条规定:在申报权利的期间没有人申报的,或者申报被驳回的,公示催告申请人应自申报权利期问届满的次日起1个月内申请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逾期不申请判决的,终结公示催告程序。由此可见,只有A项说法正确。
9.答案:B
考点:期限的顺延
解析:本题的关键在于考生应当认识到这是属于期限顺延的情形,法条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76条: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10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10.答案:B
考点:执行管辖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207条第2款规定: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民事诉讼法意见》第256条进一步规定:《民事诉讼法》第207条第2款规定的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包括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人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当事人分别向上述人民法院申清执行的,由最先接受申请的人民法院执行。
11.答案:D
考点:第三人
解析:本题中,丙已经合法取得了玉石,并支付了相应对价,法院不能追加丙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第11条:人民法院对已经履行了义务,或者依法取得了一方当事人的财产,并支付了相应对价的原被告之间法律关系以外的人,不得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通知其参加诉讼。
12.答案:C
考点:继承诉讼中原告的确定
解析:《民事诉讼法意见》第54条规定:在继承遗产的诉讼中,部分继承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被通知的继承人不愿意参加诉讼又未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人民法院仍应把其列为共同原告。
13.答案:C
考点:监禁当事人的管辖
解析:《民事诉讼法意见》第8条规定: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本题正是属于后一种情形,应当由被告被监禁地C区法院管辖。
14.答案:A
考点:一事不再理原则的具体适用
解析:《民事诉讼法意见》第152条规定: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因新情况、新理由,一方当事人再行起诉要求增加或减少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作为新案受理。
二、多项选择:
1.答案:A、C
考点:管辖权异议、离婚案件的管辖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38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由此,A项正确,而B项错误。
《民事诉讼法》第140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1)不予受理;(2)对管辖权有异议的;(3)驳回起诉;„„对前款第(1)、(2)、(3)项裁定,可以上诉。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由此,C项正确。
《民事诉讼法意见》第12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由此,D项错误。
2.答案:A、C、D
考点:先予执行
解析:《民事诉讼法意见》第9条规定: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先予执行是受案法院采取的,而B市法院是有可能成为受案法院的,因此A项正确。
《民事诉讼法》第97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1)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2)追索劳动报酬的;(3)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由此,B项错误,先予执行必须依申请。
《民事诉讼法》第98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2)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由此,c项正确,先予执行并不是必须提供担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第16条规定:人民法院先予执行的裁定,应当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开庭审理后作出。在管辖权尚未确定的情况下,不得裁定先予执行。由此,D项正确。
3.答案:A、B、C、D
考点:公示催告程序的终结情形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96条:利害关系人应当在公示催告期间向人民法院申报。人民法院收到利害关系人的申报后,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并通知申请人和支付人。申请人或者申报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法意见》第230条:利害关系人在公示催告期间向人民法院申报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利害关系人在申报期届满后,判决作出之前申报权利的,同样应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民事诉讼法意见》第235条:公示催告申请人撤回申请,应在公示催告前提出;公示催告期间申请撤回的,人民法院可以迳行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故选项A、B、C、D都是正确的。
注意C项,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法院并不进行实质审查,而是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当事人可以另行起诉。
4.答案:A、B
考点:仲裁裁决书的签名
解析:《仲裁法》第54条规定:裁决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的负担和裁决日期。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可以不写。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
5.答案:B、C
考点:执行担保与执行和解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212条: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由此,可排除A项。
《民事诉讼法意见》第270条:被执行人在人民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限届满后仍不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担保财产,或者裁定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但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以担保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为限。由此,B项正确。
《民事诉讼法》第211条: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由此,C项正确。
《民事诉讼法意见》第266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恢复执行,但和解协议已履行的部分应当扣除。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不予恢复执行。由此,可排除D项。
6.答案:B、C
考点:加工承揽合同纠纷的管辖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意见》第20条规定: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本题中,被告住所地乙市有管辖权;其次合同履行地应当为丙市,因此丙市法院有管辖权。
7.答案:A、B、C、D
考点:民事诉讼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0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A选项的法律依据应为《民事诉讼法》第120条与第134条)
《民事诉讼法》第134条: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10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故以上四个选项的做法均不对。
8.答案:A、B
考点:不制作调解书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90条规定: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1)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2)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3)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4)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9.答案:A、B
考点:二审发回重审案件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53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2)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3)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
清事实后改判;(4)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因此,D选项错误,应该是“可以”,而非“应当”
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民事诉讼法意见》第183条规定: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在一审中未参加诉讼,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发回重审的裁定书不列应当追加的当事人。因此,A选项正确。
《民事诉讼法意见》第184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因此,C选项错误。
《民事诉讼法意见》第185条规定: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因此,B选项正确)
三、不定项选择:
1.答案: A、C、D
考点:仲裁机构的选择
解析:仲裁协议只能选择一个仲裁委员会,如果选择两个的,应留给当事人先行补充协议选择的权利。本题中北京有两个仲裁委员会,则该仲裁协议是无效的,除非双方达成补充协议,确定选择其中一个。参见《仲裁法解释》第6条:仲裁协议约定由某地的仲裁机构仲裁且该地仅有一个仲裁机构的,该仲裁机构视为约定的仲裁机构。该地有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其中的一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不能就仲裁机构选择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无效。
2.答案:A、C
考点:协议仲裁和协议管辖
解析:关于这一仲裁协议的效力,参见《仲裁法解释》第7条: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但一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未在《仲裁法》、第20条第2款规定期间内提出异议的除外。
本案中的协议管辖也是无效的,因为协议管辖也要求选择必须确定和惟一。
3.答案:B、D
考点:撤销与执行
解析:《仲裁法》第58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故A项说法错误。
其他各项参见《仲裁法解释》第24条规定: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并询问当事人。
《仲裁法解释》第25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后,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同一仲裁裁决的,受理执行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裁定中止执行。
4.答案:A、B
考点:起诉的条件
解析:参见《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5.答案:A、B、C
考点:法院调解
解析:参见《民事调解规定》第7条:当事人申请不公开进行调解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调解时当事人各方应当同时在场,根据需要也可以对当事人分别作调解工作。
《民事调解规定》第8条:当事人可以自行提出调解方案,主持调解的人员也可以提出
调解方案供当事人协商时参考。
《民事调解规定》第10条规定:调解协议约定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案件作出裁判的条款,人民法院不予准许。所以D项错误。
6.答案:C
考点:上诉的条件‘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47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由此,B项错误。
《民事诉讼法》第149条规定: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5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由此,C项正确。
《民事诉讼法意见》第178条规定:一审宣判时或判决书、裁定书送达时,当事人口头表示上诉的,人民法院应告知其必须在法定上诉期间内提出上诉状。未在法定上诉期间内递交上诉状的,视为未提出上诉。由此,D项错误。A项没有法律依据。——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确认婚姻效力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即不能上诉,但解除婚姻关系的案件并未禁止,也就是说可以上诉。
7.答案:C
考点:代表人诉讼
解析:C项的错误在于代表人必须是从当事人中推选,而不能由当事人以外的人担任代表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4~55条的规定,其他各项说法均正确。
8.答案:B、D
考点:认定财产无主
解析:法条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174条:申请认定财产无主,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财产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申请书应当写明财产的种类、数量以及要求认定财产无主的根据。
《民事诉讼法》第175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核实,应当发出财产认领公告。公告满1年无人认领的,判决认定财产无主,收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
《民事诉讼法》第176条:判决认定财产无主后,原财产所有人或者继承人出现,在《民法通则》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问可以对财产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审查属实后,应当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
《民事诉讼法意见》第197条: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公告期问有人对财产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应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告知申请人另行起诉,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注意C项错在:对于该请求并不应当进行实体审查。
9.答案:C
考点:仲裁协议的效力
解析:《仲裁法》第26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第二篇:2024.06.28每周必练14(刑诉)(范文)
新起点备战2024年国家司法考试
每周必练14
刑诉
内部资料
注意保密
新起点备战2024年司法考试每周必练十四
刑诉
一、单项选择题
1.王华,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侦查终结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王华没有犯罪行为,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做出不起诉的决定。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本案应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B.人民检察院应做出撤销案件的决定
C.人民检察院做不起诉的决定是正确的,但不应由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D.人民检察院应当写出书面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处理
2.被告人郑某因贪污罪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判决后被告人没有上诉,检察机关也没有抗诉,该中级人民法院遂在抗诉、上诉期满后第二天报请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此时,省高级人民法院不得作出哪种处理?
A.同意判处死缓、作出予以核准的裁定
B.认为原判适用法律错误,处刑太轻,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直接改判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C.认为原判刑罚太重,不同意判处死缓,直接改判有期徒刑15年 D.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 3.某市政府机关职员王某,因涉嫌犯间谍罪被有关部门立案侦查,后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本案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B.本案应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C.对王某的取保候审应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D.对王某的取保候审应由公安机关执行
4.乙市M区人民法院对孙某盗窃罪和抢劫罪作出一审判决后,人民检察院不抗诉,但孙某不服提出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量刑不当。一审对孙某盗窃罪和抢劫罪分别判处2年和9年有期徒刑,决定执行的刑期为10年,而两罪准确量刑应分别为5年和7年。二审法院应如何处理? A.直接改判两罪刑罚分别为5年和7年有期徒刑,并在7年以上12年以下决定应当执行的刑期 B.直接改判两罪刑罚分别为5年和7年有期徒刑,并决定应当执行的刑期为10年 C.维持一审判决
D.维持一审判处的2年有期徒刑,将一审判处的9年有期徒刑改为7年,并在7年以上9年以下决定应当执行的刑期 5.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有关的司法解释,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A.上级人民法院不能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B.上级人民法院不能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应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C.上级人民法院不能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 D.上级人民法院不能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明确的案件
6.王某是某公安机关的法医,在一起刑事案件的法庭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聘请王某担任该案鉴定人。本案的被告人提出王某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申请回避。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谁有权对王某是否回避作出决定? A.王某所在公安机关的负责人 B.该人民法院院长 C.本案的合议庭 D.本案合议庭的审判长
7.侦查人员在杀人案件现场收集到一封信和一张字条,信的内容与案件无关,但根据通信对方的姓名和地址查出了犯罪分子。字条的内容也与案件无关,但根据笔迹鉴定找到了字条的书写人,从而发现了犯罪分子。对于本案中的信件和字条屑于何种证据种类,下列表述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A.信件是物证,字条是物证 B.信件是物证,字条是书证 C.信件是书证,字条是物证 D.信件是书证,字条是书证
8.被害人张某以故意伤害罪对聋哑人郑某提起自诉,市北道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该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处郑某拘役6个月,并赔偿被害人医疗费等人民币2024元。下列哪种行为与有关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符? A.未对郑某采取强制措施
B.对自诉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C.于受理案件后,10个月后的第5日作出宣判 D.对该自诉案件没有进行调解
9.某县人民法院于1997年11月以盗窃罪判处章世平有期徒刑3年。一审判决生效后,1998年3月,地区检察分院在工作检查中发现,章世平盗窃数额巨大,县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量刑畸轻,对此案应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检察院应按照下列哪种方式提起再审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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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每周必记
每周必记-------四年级
9月26日
名人名言:学习了一生,现在我还在学习,而将来,只要我还有精力,我还要学习下去。-----别林斯基 歇后语:丢了媳妇又赔房---人财两空 古诗:梅花
正音台:露(lù lîu)
给(gěi jǐ)10月3日
名人名言:努力就是光,成功就是影。没有光哪儿来影?
歇后语:丢了一只羊,捡到一头牛---吃小亏占大便宜 古诗:.江 雪
正音台:盛(chéng
shèng)兴(xìng
xīng)10月10日
名人名言:努力学习,勤奋工作,让青春更加光彩。-----王光美 歇后语:丢了一枚绣花针---小事一桩 古诗:游 子 吟
正音台:数(shǔ
shù
shuî)觉(jiɑo
jué)10月17日
名人名言:勤能补拙是良训,一分辛劳一分才。华罗庚
歇后语:瞎猫子撞到死老鼠----运气好 古诗:浪淘沙 正音台:尽(jìn jǐn)参(cān
shēn cēn)10月24日
名人名言: 努力向学,尉为国用。-----孙中山 歇后语:天上掉馅饼——打个正着 古诗:独坐敬亭山
正音台:更(gēng
gèng)差(chā
chɑ
cī)10月31日
名人名言:人不能象走兽那样活着,应该追求知识和美德。—— 但丁
歇后语:踏破铁鞋无觅处━━ 得来全不费工夫 古诗:江畔独步寻花
正音台:纤(xiān
qiān)省(shěng
xǐng)11月7日
名人名言:人之相识,贵在相知;人之相知,贵在知心。——孟子 歇后语:白娘子喝了雄黄酒——现了原形 古诗:惠崇《春江晓景》
正音台:塞(sɑi sè
sāi)处(chù
chǔ)11月14日
名人名言:失去了诚信,就等同于敌人毁灭了自己。——莎士比亚 歇后语:打破沙锅——问到底 古诗:夏日绝句
正音台:供(gîng gōng)挨(āi
ái)11月21日
名人名言:善良——这是天才者的伟大品质之一。——安格尔 歇后语: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 古诗:秋夜将晓出篱门迎凉有感
正音台:调(diao
tiáo)似(sì
shì)11月28日
名人名言:实话可能令人伤心,但胜过谎言 ————瓦·阿扎耶夫 歇后语: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 古诗:晓出净慈寺送林子方
正音台:系(jì
xì)觉(jiao
jué)12月5日
名人名言:我宁愿以诚挚获得一百名敌人的攻击,也不愿以伪善获得十个朋友的赞扬。——裴多菲
歇后语:下雪天穿裙子——美丽动(冻)人 古诗:春日
正音台:号(háo
hao)粘(zhān
nián)12月12日
名人名言:志士惜年,贤人惜日,圣人惜时。——魏源 歇后语:阎王出告示---鬼话连篇 古诗:题临安邸
正音台:弹(dan
tán)奇(qí
jī)12月19日 名人名言:一个人越知道时间的价值,越倍觉失时的痛苦呀!——但丁
歇后语:铁匠铺的料---挨打的货 古诗:望天门山
正音台:干(gan
gān)相(xiāng
xiang)12月26日
名人名言:真正渴求知识的人总能求得知识。——英国谚语 歇后语:孙大圣听了紧箍咒——头疼 古诗: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
正音台:几(jī
jǐ)落(luî
la)1月2日
名人名言:在世界上我们只活一次,所以应该爱惜光阴。必须过真实的生活,过有价值的生活。——巴甫洛夫
歇后语:骑驴看唱本——走着瞧 古诗:芙(fú)蓉楼送辛渐
正音台:漂(piǎo
piao)没(méi
mî)
第四篇:2024年新起点系统强化每周必练-行政法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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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起点备战2024年司法考试每周必练五
(行政法)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关于行政主体的表述中哪个选项是不正确的?()
A、行政主体是指行政机关
B、行政主体主要是指行政机,但不等同于行政机关
C、行政主体是享有行政职权、能以自己名义实施行政活动、承担行政责任的组织
D、行政主体是法学概念,行政机关是生活用语
2、行政法上的授权与委托具有许多区别,以下说法哪些不正确的?()
A、被授权组织的职权来源于法律法规的授予
B、被委托组织的职权来源于行政机关的决定或命令
C、被授权组织可独立行使所授权职权并自己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责任
D、被委托组织虽不独立行使受托职权,但其行为的后果应当自己承担
3、王某家住北京市海淀区,在朝阳区有一处商业用房,市拆迁办(在西城区)决定对其房屋拆迁,王某不服,诉至法院,应由哪个法院受理?()
A、东城区法院
B、西城区法院本资料由新华考资网提供QQ:281342356
C、朝阳区法院
D、前三个法院都可
4、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下列哪项表述正确的?()
A、不予折抵
B、可以折抵
C、应当折抵。限制人身自由1日,折抵行政拘留1日
D、应当折抵。限制人身自由1日,折抵行政拘留2日
5、关于行政法规,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拘留
B、行政法规对法律设定的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时可以增设行政许可
C、行政法规的决定程序依照国务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D、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法制办裁决。
6、下列关于行政法规的解释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国务院各部门可以根据国务院授权解释行政法规
B、行政法规条文本身需要作出补充规定的,由国务院结解释
C、在审判活动中行政法规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的,由最高人民法院结解释 新华考资网最好,最全,最有价值的司法考试资料网站咨询电话:010-57295288
D、对具体应用行政法规的问题,各级政府可以请求国务院法制机构解释
7.甲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称某公安分局在他不在家的情况下,撬锁对其租住的房屋进行治安检查,之后未采取任何保护措施即离开,致使其丢失现金 5000元,要求被告赔偿损失。甲向法院提供了其工资收入证明、银行取款凭单复印件、家中存有现金的同乡证言和房东听到其丢失现金的证言。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A.上述证据均系直接证据
B.银行取款凭单复印件应加盖银行的印章
C.房东的证言必须有房东的签名和租房协议原件
D.上述证据在开庭审理前提交法院才有效
8.某市政府依王某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市国土房管局对王某房屋的错误登记,并责令市国土房管局在一定期限内重新登记。市国土房管局拒不执行该行政复议决定,王某有权采取下列哪一种措施?
A、要求市政府责令市国土房管局限期履行
B、申请市政府强制执行本资料由新华考资网提供QQ:281342356
C、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D、对市国土房管局不作为再次申请行政复议
9.李某和钱某参加省教委组织的“省中小学教师自学考试”。后省教委以“通报”形式,对李某、钱某等4名作弊考生进行了处理,并通知当次考试各科成绩作废,三年之内不准报考。李某、钱某等均得知该通报内容。李某向省政府递交了行政复议申请书,省政府未予答复。李某诉至法院。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法院应当受理李某对通报不服提起的诉讼
B.李某对省教委提起诉讼后,法院可以通知钱某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C.法院应当受理李某对省政府不予答复行为提起的诉讼
D.钱某在诉讼程序中提供的、被告在行政程序中未作为处理依据的证据可以作为认定被诉处理决定合法的依据
10.因甲公司不能偿还到期债务,贷款银行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24年6月7日,银行在诉讼中得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于2024年4月6日根据申请,将某 小区住宅项目的建设业主由甲公司变更为乙公司。后银行认为行政机关的变更行为侵犯了其合法债权,于2024年1月9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市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的变更行为违法。下列关于起诉期限的哪种说法符合法律规定?
A.原告应当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5年内提起行政诉讼
B.原告应当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20年内提起行政诉讼
C.原告应当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2年内提起行政诉讼
D.原告应当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3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二、多项选择题
1、行政主体是指自己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的组织。以下哪些是这种法律后果的体现?
()
A、可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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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在行政复议中作为被申请人本资料由新华考资网提供QQ:281342356
C、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
D、在国家赔偿中作为赔偿义务机关
2、以下属于地方行政机关的派出机关的是:()
A、行政公署
B、街道办事处
C、居民委员会
D、税务稽查大队本资料由新华考资网提供QQ:2813423563、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确立标准有()
A、具体行政行为标准
B、人身权、财产权标准
C、违反标准
D、判例标准
4、下列关于国家机购哪些说法不正确的?()
A、国家粮食局是国务院直属机构本资料由新华考资网提供QQ:281342356
B、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是主管台湾事务的办事机构
C、财政部的司级内设机构的增设由财政部审核,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构机关批准
D、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是国务员组成部分
5、下列哪些做法不符合有关公务员管理的法律规定?()
A、县公安局法制科科员李某因2024年和2024年考核不称职被辞退
B、小王2024年7月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市法制办工作,因表现突出于2024年1月转正 C、办事员张某辞职离开县政府,单位要求他在离职前办理公务交接手续
D、县财政局办事员田某对单位的开除决定不服向县人事局申诉,在申诉期间财政局应当保留田某的工作。
6.1997年沈某取得一房屋的房产证。2024年5月其儿媳李某以委托代理人身份到某市房管局办理换证事宜,在申请书一栏中填写“房屋为沈某、沈某某(沈某的儿子)共有”,但沈某后领取的房产证中在共有人一栏空白。2024年沈某将此房屋卖给赵某,并到某市房管局办理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赵某领取了房产证。沈某某以他是该房屋的共有人为由向某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某市人民政府以房屋转移登记事实不清撤销了房屋登记。赵某和沈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沈某某和李某为本案的第三人
B.某市房管局办理此房屋转移登记行为是否合法不属本案的审查对象
C.某市房管局为沈某办理换证行为是否合法不属本案的审查对象
D.李某是否有委托代理权是法院审理本案的核心
7.甲乙两村因某一土地所有权发生争议,县人民政府将该土地确定为甲村所有,乙村在法定期限内没有向法院起诉,但仍继续占有并使用该片土地。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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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甲村无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B.县政府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C.甲村可以要求县政府履行法定职责
D.甲村可以对乙村提起民事诉讼本资料由新华考资网提供QQ:281342356
8.某公司准备在某市郊区建一座化工厂,向某市规划局,土地管理局、环境保护局和建设局等职能部门申请有关证照。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某公司应当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B、某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上述四个职能部门联合为某公司办理手续
C、拟建化工厂附近居民对核发该项目许可证照享有听证权利
D、如果某公司的申请符合条件,某市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在45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结全部证照
9.张某与林某同为甲市田山有限公司的股东,林某以个人名义在甲市免税进口一 辆轿车,由张某代办各类手续,平时归张某使用。后张某将轿车卖给甲市国浩公司,并将所得款35万元人民币划入田山有限公司的账户内。甲市某区工商局认为张 某的行为构成倒卖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自由买卖的物资、物品行为,决定没收张某销售款;此后又冻结田山有限公司的帐款。张某不服,向甲市工商局申请复议。甲市 工商局以张某的行为构成偷税为由,维持了原处罚决定。张某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林某也有权对处罚决定提起行政诉讼
B.张某可以田山有限公司的名义提起诉讼
C.本案的被告为甲市某区工商局
D.冻结帐款行为不属于本案的审理对象
10.市规划局批准房地产企业大力公司在一片旧居民区开发商品房,规划范围内的居民认为自己 由于历史原因没有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但已经在该片土地上居住40年,规划局在大力公司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情况下批准建房是违法的。如果居民不服提起诉 讼,下列有关本案原告资格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A.居民不是土地合法使用权人,不具备原告资格
B.法院审查的对象是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居民权益是否合法不影响其享有原告资格c.规划行为是针对大力公司的,居民不是规划行为的相对人,故不具备原告资格
D.居民在批准规划阶段不具备原告资格,一旦实施强制拆迁行为便享有原告资格
三、不定项选择
1、老Q是市乡镇企业管理局安全科主任科员,因政府机构改革全局需要精简6人。其余5人都已落实人选,最后还差一个精简名额。在众人都不愿退岗的情况下,局长决定由安全科人员抽签决定一人退岗。在老Q上厕所的空隙,科里人已抽完,余最后一签为老Q退岗。老Q不服。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老Q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B、老Q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因为在我国公务员权益受到侵害不通过诉讼途径救济
C、老Q可以在30日内向监察机关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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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老Q可以向市政府或上级乡镇企业管理申请复议
2、根据法理和法律规定,有些行政职权只能由行政机关行使,不允许委托给非行政机关的组织行使。以下属于法律明确规定不能委托的行政职权是()
A、3万元以上的罚款权
B、行政拘留权
C、颁发水泥生产许可权
D、制定产品行业技术标准权本资料由新华考资网提供QQ:2813423563、以下有关地方行政机关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A、它既是地方各级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又是国务院统一领导的行政机关
B、地方行政机关既对同级权力机关负责也要统一对中央行政机关负责
C、地方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在行政法上是专门权限行政机关
D、地方行政机关在行政法上具有行政主体地位
4、王某为某县劳动与社保局的一名科长,因违纪受到降职处分,下列何种说法不符合《公务员法》规定?
A、王某对处分不服,可自接到处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某县人事局提出申诉
B、王某对处分不服申请复核时,复核期间应暂停对王某的处分
C、王某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级别和享受年终奖金
D、处分解除后,王某的原级别即自行恢复
5、下列哪些情形违反《公务员法》有关回避规定的?
A、张某担任家乡所在县的县长本资料由新华考资网提供QQ:281342356
B、刘某是工商局局长,其侄担任工商局人事处科员
C、王某是税务工作人员,参加调查一企业涉嫌偷漏税款案,其妻之弟任该企业的总经理助理
D、李某是公案局局长,其妻在公安局派出所担任户籍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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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必练作文题目
一级题目
1.The food we eat today is much healthier than in the past.艹2.People would be happier if they had fewer possessions.3.To achieve successful development of a country, a government should spend more money on young children’s education rather than on universities.4.Only movies that can teach us something about real life is worth watching.5.Young people today are less dependent on their parents than in the past
6.One can learn a lot about a person from the types of friend this person has.7.To improve the quality of education, university should spend more money on salary for university professor.艹8.Working three days a week with longer hours is better than working five days a week with shorter hours.9.People can solve important problems by themselves or with the help from their family members so there’s no need for the government to help them.10.In the modern world, we should never be impolite to another person
11.Compared with people who live in urban areas, those who live in rural areas can take better care of their families.12.Parents should allow children to make mistakes and let them learn from their own mistakes
13.The most important investment for a company is to spend money to improve the work skills of its employees.14.In order to succeed in doing a new job, the ability to adapt oneself to the new environment is more important than the excellent knowledge of this job
15.The most important problems in today’s world will be solved in our lifetime.二级题目
1.It was easier for people in the past to identify which type of career or job would have a secure or successful future.2.Young people have no influence on the decisions that determine the future of the society as a whole.3.In some circumstances, patience is not a good thing and instead we should take action at once.4.Since the world has changed so much in the past fifty years, advice our grandparents can give us is not useful.5.Colleges and iniversities should offer students better job preparation before they start working.6.Your job has more effect on your happiness than your social life.7.Spending money on traveling is better than saving money for future use.8.The best way for parents to teach their children about responsibility is to have them care for an animal.三级重点题目
1.It is much easier for people to achieve success without their family members’ help now than in the past.2.In a team, those who do not accept others’criticism cannot succeed.3.Competition between friends always has a negative effect on their friendship
4.People care more about public recognition than about money.Even if no more money is given, public recognition can still make people work harder.5.Playing sports teaches people more lessons about life.6.To remain happy and optimistic when you fail is more important than achieving success
7.More and more people are spending money on their pets, even though there can be other good ways to spend money.8.Most business people are only motivated by the desire of money.9.If you cannot say anything nice about others, you'd better not say anything.10.The environmental issue is too complex to be handled by the inpidual.11.It is more important for the government to spend money on improving Internet access than on public transportation.12.One of the characteristics of successful leaders is the sense of responsibility for accepting their mistakes
13.People who have learned many different skills are more likely to succeed than those who focus on learning only one skill.14.All high school students should take a course in basic economics
15.People should buy things made by their own country, even if they are more expensive than things made in other countries.16.In order to celebrate major events, it’s better to organize a big party with lots of people than to have a small party where only close friends and relatives are invi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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