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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栏目:一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琴心剑胆 时间:2024-08-04 00:59:39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024年1月27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自治区主席 马 飚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自治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4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是很不平凡的一年,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是全区上下同心同德、众志成城、团结奋斗的一年,是我区逆势而上,化危为机,取得新突破,实现大发展的一年。

    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面对年初上千家企业停产半停产、300万农民工返乡、失业人员迅速增加、外贸严重萎缩、消费降温、财政减收、经济增速下滑等极其严峻复杂的形势,在自治区党委领导下,全区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持广西发展良好势头”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扩内需保增长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按照“出手要快、出拳要重、措施要准、工作要实”的要求,以非常办法、非常措施、非常力度、非常政策,化压力为动力,化挑战为机遇,化危机为转机,迎难而上,共克时艰,取得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明显成效,保持了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势头,多项指标增速排全国前列。

    ——经济较快发展。初步统计,全年地区生产总值7700.3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3.9%,比全国高5.2个百分点,增速在全国排第5位;财政收入966.89亿元,增长14.7%,其中一般预算收入620.83亿元,增长19.8%,比全国高6.1个百分点,增速在全国排第6位。

    ——投资高速增长。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706.7亿元,超过“十五”时期5年总和,比上年增长50.8%,增速为16年来新高;完成技改投资1552.55亿元,是“十五”时期的1.92倍,增长101.9%,为近30年来新高;金融机构新增贷款2249.84亿元,增长137.5%,均创历史新高,增速在全国排第2位。

    ——产业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第一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首次降到20%以下,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20.3∶42.2∶37.5调整为18.9∶43.9∶37.2。万元生产总值能耗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下降3.6%,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下降3.69%。

    ——改革开放合作取得新进展。进出口总额142.06亿美元,增长7.3%,增速在全国排第2位,其中出口增长13.9%,增速在全国排第1位。

    ——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加快发展。新增城镇就业42.7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3.7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451元,实际增长12%;农民人均纯收入3980元,实际增长10.6%,人口自然增长率8.53%。

    ——“十一五”规划多项指标提前完成。经前4年努力,“十一五”规划66项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中,已有生产总值、人均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外贸进出口总额、公路通车总里程、港口货物吞吐能力、森林覆盖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等35项提前完成,占指标总数的53%。

    去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了新形势下我区发展新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提出支持我区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和重大项目,充分体现了中央对我区的亲切关怀和寄予厚望。

    一年来,我们做了以下主要工作:

    (一)以“四个非常”推动投资项目建设。开展“项目建设年”活动,创新部门会商和联合审批机制,集中开展重大项目审批活动。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和国家增加用地指标。多途径解决项目建设资金和项目资本金。依法征地拆迁,努力做到文明征地、和谐拆迁。健全投资项目工作责任制,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督检查。自治区和市级层面新开工重大项目1541项,开工率超过98%,投产或部分投产748项,完成投资2821亿元,是历年来重大项目建设数量最多、规模最大的一年;争取中央扩大内需投资项目8243项、中央资金127.88亿元,是历年来获得中央投资项目最多、建设资金最多的一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净增额超过

    1000亿元,达1922.9亿元,创历史新高;人均固定资产投资首次突破1万元,达1.18万元。云桂铁路等一批争取多年的重大项目获得国家批准,防城港钢铁基地、防城港红沙核电站等项目前期工作有序推进。

    坚持交通优先发展,全力掀起交通建设新高潮。年内新建和续建铁路21条,广西境内建设里程近3000公里,完成投资222.13亿元,超过前10年总和,创历史新高;建成铁路646.68公里,结束了梧州、贺州不通火车的历史;开行南宁-河内国际旅客列车,南宁成为北京以外唯一开行国际列车的省会城市。公路、水路完成投资526.29亿元,增长64.2%,其中新开工和续建高速公路21条2176公里,均创历史新高。桂林至梧州高速公路全线贯通。沿海港口吞吐能力突破1亿吨,提前一年建成亿吨大港;内河港口吞吐能力明显增强。

    (二)以“四个非常”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建设。坚持产业优先发展,出台做大做强做优工业的决定及40个配套文件。扎实推进“服务企业年”活动,抓紧实施重大产业项目,加快工业园区建设,搞好煤电油运组织协调,全区工业逆势上扬,在危机中加快发展。全部工业增加值实现2863.84亿元,增长15.7%,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265.06亿元,增长18.2%;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利润260.48亿元。食品、汽车、石化、有色金属、机械、冶金、电力等七大支柱产业实现增加值1776.65亿元,对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增长贡献率达76.6%。上汽通用五菱微型车产销量均突破100万辆。电力需求年内19次创新高,日最大电量17次刷新历史纪录。

    扎实推进南宁五象新区、柳州柳东新区、桂林临桂新区等中心城市新区建设。抓好县城和重点镇发展,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建设试点。开展城乡风貌改造,拓展“城乡清洁工程”。完成城镇固定资产投资5159.34亿元,增长53.9%;全区城镇化率达39.2%,比上年提高1.04个百分点。

    (三)以“四个非常”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政策。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做强优势特色农业。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两次组织10万工作队员深入农村促三农发展大活动,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解决香蕉等农产品销售难等问题。第一产业增加值1458.71亿元,增长5.3%;粮食生产扭转了连续3年下滑局面,总产达146.32亿公斤,增长4.9%;糖料蔗、桑蚕等产量保持全国第1位;园林水果总产量771.72万吨,增长16.9%;肉蛋奶产量稳定增长。

    (四)以“四个非常”扩大消费需求。完善和落实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发展消费市场,培育消费热点,拓展消费空间。切实做好家电、农机、汽车、摩托车下乡以及以旧换新等工作。积极提升传统服务业,加快发展文化、金融、物流、信息、会展等现代服务业。大力支持非公经济发展。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790.7亿元,增长19.3%。农村消费品零售额增长19.6%。家电下乡产品销量117.2万台,销售额21.6亿元,发放补贴资金近2.5亿元,销售额和补贴兑付率均排全国前列。第三产业增加值2863.93亿元,增长13.8%,比上年提高2.1个百分点。旅游总收入701亿元,增长31.3%。

    (五)以“四个非常”深化改革开放合作。及时推出有利于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各项改革措施,去年是改革政策措施出台最多的一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正式启动,增值税转型改革、成品油价格与税费改革等税收制度改革有序推进,政府机构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投融资、集体林权、资源环保收费、国有企业、社会保障、文化和社会事业等体制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

    深入推进多区域合作,桂台交流合作开创新局面。广西经贸文化代表团1500人赴台湾成功举办两岸产业高峰会议-2024年桂台经贸合作论坛,开展大规模交流活动,签订53个合作备忘录或协议,产品采购金额达2.81亿美元,开创了第一次将两岸大规模交流的舞台放在岛内、大陆省(区、市)第一次对台大规模采购、第一次在台湾举办综合性文化交流活动等多个第一,在两岸交流史上写下重要一页。成功承办第六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第五届泛珠论坛暨经贸洽谈会、第四届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论坛,积极参与和推进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中越“两廊一圈”合作和南(宁)新(加坡)经济走廊建设,深化与港澳地区合作,加强与日韩、欧美经贸合作。外国驻邕总领事馆达5家,在全国排第7位。稳定边境贸易。主动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招商引资项目大兑现工作深入推进,招商引资到位资金2447亿元,创历史新高。

    (六)以“四个非常”开发建设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和推进“两区一带”区域协调发展。

    坚持北部湾经济区优先发展,钦州保税港区一期工程、南宁保税物流中心正式封关运行,创造了一天填海40亩的“北部湾速度”。凭祥综合保税区一期开工建设。年内新增6个万吨级以上泊位,新增吞吐能力1065万吨,钦州港大榄坪新港区、北海铁山港新港区建成开港。中石油钦州1000万吨炼油项目主体工程基本建成,中国电子集团北海产业园区开园。经济区生产总值增长15.9%,已成为我国经济增长最快、经济最活跃的地区之一。

    统筹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启动以柳州、桂林、来宾、贵港、玉林、贺州、梧州等城市为重点的西江经济带建设,制定和实施西江亿吨黄金水道规划,西江亿吨黄金水道建设全面启动。推进百色、河池、崇左等资源富集区开发,初步确立“两区一带”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

    (七)以“四个非常”抓好财政金融工作。充分运用好国家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大幅度增加政府支出,千方百计增加财政收入。一般预算支出1606.25亿元,增长23.8%。发行地方政府债券65亿元。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三农、教育、医疗卫生以及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分别增长49.7%、15.6%、40.3%和56.6%,自治区对下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增长30%,扩内需项目配套、为民办实事等支出得到有效保障。一般性支出得到严格控制,公务车辆购置和运行费、出国经费和公务接待费均压缩10%以上。

    充分运用好国家实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调动银行信贷投放积极性,发挥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银行金融机构年末贷款余额7360.43亿元,比年初增长44%,增幅排全国第2位。支持金融产品创新,扩大企业融资。发行企业债券32.5亿元。深入开展“引金入桂”工作,加强与各金融机构总部的战略合作。加强政银企合作,组建城建、旅游等投融资新平台,增强交通、铁路、港务、金融、有色金属、林业等集团投融资能力,扩大投融资规模,为扩大投资、加快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八)以“四个非常”促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突出抓好重点耗能行业和企业的节能降耗,实施“广西工业百项节能技术推介行动”,加快城镇和工业园区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启动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加强造林绿化和石漠化治理。植树造林365万亩,森林覆盖率达55%。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4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56%,分别比上年增加20个百分点和10个百分点。完成年度减排任务,环境质量保持良好,14个地级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8.8%,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平均值98.5%。城乡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

    (九)以“四个非常”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推动创新型广西建设,实施千亿元产业重大科技攻关工程,深入实施人才强桂战略,大力推进全民创新。组织实施科技重大专项8个,实施创新计划项目2310项,总投资350多亿元。进一步巩固义务教育,实施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和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深入开展职业教育攻坚,启动国家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加大力度资助贫困大学生、中职学生和高中生。加强文化设施建设,发展文化产业,组建广西日报传媒集团和广西出版传媒集团,实施365个乡镇综合文化站项目,博物馆、纪念馆等部分文化设施免费向社会开放。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开工建设卫生项目605个,组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甲型H1N1流感和手足口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机制进一步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得到全面加强,建设1007个标准化县乡人口计生服务站所。成功举办了首届广西体育节、第二届广西万村农民篮球赛,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我区共取得7.5枚金牌、4枚银牌、3.5枚铜牌,居西部前列。村村通广播电视直播卫星覆盖工程年度任务提前完成,新解决81万多户、300多万农村群众看电视难、听广播难问题。

    (十)以“四个非常”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年民生投入1128.71亿元,是民生投入最大、解决民生问题最多的一年。出台鼓励支持全民创业政策措施,千方百计扩大就业。自治区财政安排10亿元设立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基金,近300万返乡农民工重新就业,8.3万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14个县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500多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新农合参合率91.22%,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70元提高到80元。272.1万人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补差标准由35元提高到50元;62.7万人纳入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差标准由135元提高到150元。筹集廉租住房资金34.87亿元,解决11万城市低收入困难户住房问题。农村危房改造竣工8.2万户。新解决460.72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基本完成边境0-3公里兴边富民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和桂西五县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任务,边境3-20公里兴边富民基础设施建设和整村推进扶贫工作取得新成绩。为民办实

    事项目全部完成。

    一年来,民主法制建设切实加强,社会持续和谐稳定。积极推进政务、村务、厂务公开。民族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为民族团结进步作出突出贡献的44个模范集体和44名模范个人获得国务院表彰。大力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事故总起数等安全生产四项考核指标全面下降。加大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整治力度。认真做好信访、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工作,加强三大纠纷调处。推进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活动取得新成效。国防教育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深入开展,边海防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双拥工作取得新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纪念百色起义、龙州起义80周年等重大活动成功举办。外事、侨务、宗教、监察、审计、统计、工商、税务、供销、通信、海关、检验检疫、海事、农机、地震、地矿、人防、物价、测绘、气象、哲学社会科学、地方志、档案等工作取得新进步,妇女儿童、老龄、残疾人等事业取得新进展。

    一年来,我们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结率达100%。广泛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意见,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更好发挥作用。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建立健全公共安全、政务服务和社会应急等管理体制。组织开展自治区、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精简和规范行政审批,拓宽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提高行政效能。严格依法行政,加强廉政建设,狠抓源头治理和效能监察,政风、行风建设得到加强。

    一年来,我们果敢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保持了发展的良好势头,在实践中深化了对广西科学发展的认识,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我们的体会主要有:一是必须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四保”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结合广西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二是必须增强抢抓机遇的意识和能力,善于在复杂形势和环境中敏锐地发现机遇,果断地抢抓机遇,创造性地用好机遇;三是必须敢于打破常规,以“四个非常”去谋划和推动各项工作;四是必须坚持“三个优先发展”,抓住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改造投资、金融机构新增贷款三项工作,在重点突破中实现协调推进;五是必须把发挥政府职能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结合起来,把解决当前困难与谋划长远发展结合起来;六是必须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创新机制中不断增强发展的动力与活力;七是必须凝聚起战胜困难的坚强意志和强大力量,转变作风,顽强拼搏,密切配合,强化督查,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各位代表!回顾2024年,我们经受住了国际金融危机严重冲击的重大考验,创造了战胜危机、走出困境、逆势而上的业绩,开创了经济社会多项指标增速排全国前列的喜人局面,极大地增强了全区各族人民的信心和决心。

    成绩来之不易,经验弥足珍贵。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亲切关怀、正确领导的结果,是自治区党委总揽全局、坚强领导的结果,是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民政协监督支持的结果,是全区各级各部门和5000多万各族人民众志成城、顽强拼搏的结果。在此,我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向全区各族人民,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社会各界人士,向中央各部门、兄弟省区市和驻桂部队,向所有关心支持广西发展的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及海内外朋友,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区经济增长的基础还不稳固,发展中还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消费、出口拉动作用不强,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较弱;民间投资还不够活跃,重大项目储备不足,实现投资持续较快增长难度加大;部分工业行业生产仍不景气,提升工业经济效益面临较大压力;中小企业融资困难;节能减排任务艰巨;一些农产品流通不畅,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难度加大;改善民生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政府自身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积极应对,千方百计克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第二篇: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精选)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024年)

    ——2024年1月8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自治区主席 马 飚

    日期:2024年02月06日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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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自治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4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是我区“十二五”良好开局之年,是实现大发展、大跨越的一年。面对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在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全区各族人民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团结拼搏,开拓进取,实现了地区生产总值等7项经济指标超过万亿元,开创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

    ——地区生产总值首次突破1万亿元,预计达1.17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3%,实现了历史性跨越。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首次突破1万亿元,预计达1.02万亿元,增长30%。其中更新改造投资3000亿元,增长35%;民间投资5700亿元,增长40%。完成铁路建设投资300亿元,在全国排第2位。

    ——全部工业总产值、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及主营业务收入分别突破1万亿元。预计全部工业总产值1.56万亿元,增长34%。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3万亿元,增长40%;主营业务收入1.2万亿元,增长30%;实现利税首次突破千亿元,达到1200亿元以上。继食品、汽车和冶金之后,新增石化、机械两个千亿元产业,使我区千亿元产业达到5个。总产值超过百亿元的园区达到23个,柳州汽车产业园区成为首个千亿元产业园区。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成为我区首个总资产超千亿元企业。

    ——财政收入首次突破1500亿元,达到1542.49亿元,增长25.5%。其中地方财政收入947.59亿元,增长22.7%。

    ——各项存款和贷款余额分别突破1万亿元。各项存款余额1.35万亿元,增长14.5%;各项贷款余额1.06万亿元,增长18.6%。保险业累计实现保费收入增长18%,增幅跃居全国前列。

    ——外贸进出口总额首次突破200亿美元,预计达到227亿美元,增长28.2%。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量排西部省区第一位。中马钦州产业园成为中国和马来西亚两国政府合作的第一个产业园区。

    ——旅游总收入首次突破千亿元,预计达1235亿元,增长28%。

    ——农民人均纯收入首次突破5000元,达到5100元左右, 增长12%左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855万元,增长10.5%。

    ——森林覆盖率首次突破60%,达到60.5%。糖料蔗、桑蚕、木薯、木材产量继续保持全国第一。

    我区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道路上越走越宽广。

    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着力加快发展千亿元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深入实施做大做强做优工业的决定,14个千亿元产业销售收入增长36%。加强企业技术攻关,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建设。中石化北海炼油异地改造、柳工提升装载机核心制造能力等一批重大项目建成投产,上汽通用五菱轿车新基地、东风柳汽乘用车基地、中石油含硫原油加工配套等一批项目启动。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柳州市、桂林市成为国家级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试验区。引进富士康、冠捷、光宝、朗科、三诺等一批知名企业。加快推进北海电子产业园、桂林兴安光伏产业园等一批园区建设。玉柴率先研发出我国首台达到欧六排放标准的车用柴油机。小型企业上规模新增403家。

    (二)着力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狠抓粮食生产,加快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抓好产销对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粮食产量1429.9万吨,增产1.25%。我区成为全国木材战略储备基地。林下经济产值230亿元,全国林下经济工作现场会在我区成功召开。全区新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近200家。掀起水利建设新高潮,水库除险加固开工559座,完工303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165亿元,实现历史性突破。实施土地整治项目134个,新增耕地2291公顷。14个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县实现农村金融服务全覆盖。提前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一事一议”,“农事村办”进一步深化拓展。

    (三)着力抓好投资和项目建设。开展重大项目联审活动,抓好项目筹融资和用地保障,推进引入民间投资项目对接活动和招商引资大兑现活动,持续掀起交通建设新高潮。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净增2300亿元左右,创历史新高。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4720亿元,增长29.3%。合山电厂上大压小第一台机组等一批重大项目建成投产,龙门跨海大桥、桂海高速公路改扩建等项目启动,防城港红沙核电站等续建项目顺利推进。南宁至钦州高速铁路正式铺轨。全区港口总吞吐能力约2亿吨,其中北部湾港吞吐能力达到1.37亿吨。高速公路总里程达2754公里,六寨至河池至宜州高速公路全线基本贯通。新增957个建制村通水泥沥青路,全区通水泥沥青路的建制村达到9357个。

    (四)着力加快城镇化发展。实施扩权强县,开展村镇规划集中行动,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城镇化率由上年的40.1%提高到42%左右。广西规划馆建成开馆,广西美术馆、铜鼓馆加 快建设,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实现新突破。柳州汽车城建设全面展开。桂林世界旅游城建设拉开帷幕。钦州滨海新城和其他中心城市新区依托产业发展,城市承载和辐射能力进一步增强。第一届广西园林园艺博览会在柳州成功举办。城乡清洁工程长效管理机制逐步完善。城乡风貌改造工程深入实施。

    (五)着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850亿元,增长18%。开工建设大型商品交易市场53个。加快发展金融、会展、咨询等服务业。资本市场直接融资330亿元,是上年的两倍。成立广西金融电子结算服务中心。桂林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域建设启动。

    (六)着力促进“两区一带”区域协调发展。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生产总值增幅高于全区3个百分点。南宁电厂、钦州20万吨溶剂油等一批重大项目投产,广西金川有色金属加工等重大项目加快推进。凭祥综合保税区一期封关运营。钦州保税港区全面开港运营,成为我国第五个海港整车进口口岸。西江黄金水道、桂东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加快建设。梧州年产30万吨再生铜冶炼、桂林福达年产10万吨精密锻件等一批项目投产。桂西地区优势资源开发加快,百色生态型铝产业示范基地实施方案获国家批复,河池南丹南方冶炼锌铟技改、崇左龙州南华纸业漂白蔗渣浆等一批项目建成投产。

    (七)着力深化改革开放合作。成功承办第八届中国-东盟 博览会和商务与投资峰会、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2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第六届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论坛、亚洲政党专题会议和世界客属第24届恳亲大会。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加工贸易出口和边境小额贸易强劲增长。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广西柳工设立6家境外企业,广西有色、广西大锰、广西投资集团与南非、东盟拓展合作,广西农垦承建的中国·印尼经贸合作区扎实推进。中国-东盟商品交易中心揭牌。赴台湾花莲县举办2024年桂台经贸文化合作论坛,台湾花莲县31个团组千人到广西参访,桂台双向互动交流合作取得显著成效。桂港、桂澳合作深入推进。与西南、泛珠、长三角、环渤海湾等省、市、自治区的合作取得新进展。与央企合作扎实推进。全面推行自治区直管县财政管理方式改革。三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五项重点任务各项指标完成。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覆盖1457个政府办基层卫生机构。义务教育和基层卫生单位全部实行绩效工资。积极推进户籍制度、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投融资体制等改革。

    (八)着力推动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万元生产总值能耗实现控制目标,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下降2.38%,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8.0%,氨氮和氮氧化物减排控制在国家许可范围。污水集中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达65%。14个设区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8.7%,地表水水质达标率95.9%,13个省界断面水质优良率100%。计划减排项目 全部建成。积极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大力实施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和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组织起草并提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南宁青秀山保护条例(草案)等。全面实施“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新植树造林面积415万亩。梧州、南宁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九)着力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千亿元产业研发中心建设取得进展。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分别增长60%以上和50%以上。11项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全部启动。资助学生236.36万人次,解决12.84万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完成三年职教攻坚工程。人才强桂战略深入实施。新增1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实现了“零”的突破。开工建设北部湾大学。推进广西文化产业城、广西体育产业城等文化产业基地建设。全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全部向社会免费开放。新建成开放15家博物馆。广西综合出版实力位居西部省区前列。建成800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6628家“农家书屋”,6.6508万个20户以上自然村通广播电视。一批文化产品和项目获国家大奖或进入全国先进行列。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母婴健康“一免二补”幸福工程、地中海贫血防治计划等重大疾病防控成效显著。中医药、民族医药工作取得新进展。人口自然增长率9.2%。,全区88.3%的村委会开展了诚信计生, 建成6993个村级人口计生服务室、新家庭文化屋。自治区第十二届运动会在钦州成功举办。

    (十)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完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开展充分就业社区创建活动,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工作。新增城镇就业5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7%;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90万人。10项为民办实事工程全面完成。140万名60周岁以上农村老人按月领取养老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累计2200万人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均在96%以上。城镇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分别达60万人和320万人。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32万套,改造农村危旧房20万户。率先在西部地区实施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加大扶贫力度,建成村屯道路1230条,解决332.23万人饮水安全问题,新建水库移民新村564个。大石山区人畜饮水工程建设大会战胜利完成。严格控制物价上涨,降低部分居民生活用水、民用管道燃气价格及部分收费;实施临时价格干预,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5.9%。

    切实加强社会管理和创新,不断完善社会矛盾预防和化解机制,信访总量、群体性事件起数和人数持续下降。依法打击和防范各种犯罪活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活动取得实际效果。“和谐建设在基层”活动扎实有效。食品药品 安全工作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应急救援体系初步建立。

    一年来,民主法制建设全面加强。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结率100%。政务、村务、厂务公开取得新进展。依法治桂扎实推进,立法、执法、普法及法制监督、法律服务进一步加强。双拥模范城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国防教育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不断加强,边海防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宗教、外事、侨务、人防、保密、统计、工商、税务、供销、邮政、通信、海关、检验检疫、海事、气象、地震、地矿、测绘、农机、哲学社会科学、政策咨询、地方志、档案等工作取得新进展,妇女儿童、老龄、残疾人等事业取得新进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重要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经验交流会在我区成功召开,我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充分肯定。

    政府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完善重大决策程序和机制。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市、县、乡政府换届工作圆满完成。加强廉政建设,切实把项目建成优质工程、安全工程、阳光工程和廉政工程。

    过去的一年,在复杂的国内外环境中取得这些成就,来之不易。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自治区人大和人民政协监督支持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和 全区各族人民团结奋斗、顽强拼搏的结果,是区内外朋友大力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向全区各族人民,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人士,向中央各部门、驻桂部队和兄弟省、市、自治区,向所有关心支持广西发展的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和海内外朋友,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电力供需矛盾突出,能源供应紧张;项目融资困难、用地矛盾突出,保持投资较快增长难度加大;受限电和原材料等要素成本价格上涨影响,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农业增产、农民增收难度大;新阶段扶贫开发任务十分艰巨;节能减排压力大;涨价因素较多,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难度加大;国际国内形势复杂多变等。我们一定高度重视,千方百计加以克服和改进,把全区改革发展各项事业继续推向前进。

    二、2024年工作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次代表大会,提出了我区今后五到十年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翻两番、跨两步、三提高”的奋斗目标和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强区、民族文化强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生态文明示范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的战略任务。我们一定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党代会确定的奋斗目标上来,在加快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的伟大实践中 再创辉煌。

    2024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的战略部署,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稳中求进、稳中求好、好中求快,深入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步伐,积极扩大内需,深化改革开放,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持和扩大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势头,加快构建国际区域经济合作新高地、我国沿海经济发展新一极,为在西部地区争当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打下坚实基础,为加快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而努力奋斗。

    今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1%,财政收入增长1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2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7%,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20%,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1%,万元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3.2%,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削减1%,二氧化硫排放量、氨氮排放量、氮氧化物排放量均削减0.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1%,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2%,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9.2%。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4%左右。

    做好今年的工作,必须全面把握和主动适应我区区情的新变化。近年来,我区区情发生了一系列深刻变化,其中最突出的就是我区已成为我国对东盟开放合作的前沿和窗口,成为连接多区域的国际大通道、交流大桥梁、合作大平台。这个变化带动了全区全方位对外开放,加快了经济社会发展,有效提升了广西在全国区域经济中的战略地位和吸引力、影响力、竞争力。我们要深刻认识广西最突出的优势在区位,最根本的出路在于开放,把开放作为赶超跨越的根本动力,把开放作为跨越发展的主要途径,增强开放的意识、开放的观念,树立开放的思想、开放的精神,具有开放的胸怀、开放的眼光,构建符合开放要求的体制,建立适应开放的灵活机制,运用开放的手段和方法发展经济,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通过开放促进改革,通过开放推动创新,通过开放使各级干部更多地学会运用市场经济的办法,使我区拥有更多的开放型人才。我们要在全区“解放思想、赶超跨越”大讨论活动中,进一步解放思想,树立不进则退、慢进也是退和敢闯敢干、奋勇争先的意识,进一步树立“以空间换时间、以资源换产业、以存量换增量”的思维,进一步形成大开放、大合作、大发展的新格局。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解决“不敢开放、不愿开放、不会开放”的问题;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充分发挥我区的区位优势,才能充分释放我区开放创新的潜能;只有这样,广西的发展才能充满活力、充满生机。

    做好今年的工作,必须主动适应我区多项经济指标跨万亿元后发展的新趋势、新要求。这既是大有可为的黄金发展期,又是错综复杂的矛盾凸显期,经济社会发展将呈现以下重大趋势:一是经济总量呈迅速扩张趋势。我区用了数十年时间,才使经济总量达到1万亿元。预计2024年全区经济总量超过2万亿元,平均每年新增2100多亿元。可以说,再用5年左右的时间,就可新增经济总量1万亿元,再造一个新广西。二是经济发展呈加快转型升级趋势。资源、能源短缺将推动转方式、调结构,要求更加注重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更加注重提高经济质量和效益。预计经过5年努力,我区财政收入将达到3000亿元以上,占GDP比重由2024年的12.8%提高到15%以上;每万元GDP能耗将由2024年的1.04吨标准煤下降到2024年的0.88吨标准煤,累计下降15%。三是产业发展呈融合协同趋势。未来一个时期,在农业基础地位继续加强的同时,我区工业占GDP比重将以每年2个百分点左右的幅度提高,预计2024年工业比重达到50%以上,随后服务业比重加快提升,逐步赶上并超过工业比重。四是城镇化进程呈加快趋势。我区迈入了城镇化加速推进阶段,预计“十二五”期间,城镇化率保持每年两个百分点的增速,到2024年将达到50%以上。五是经济增长呈协调拉动趋势。投资的贡献率呈递减趋势,消费呈快速递增趋势,出口规模持续扩大,经济增长从主要依靠投资拉动逐步转向依靠投资、消费、出口协调拉动。六是 民营经济呈快速成长趋势。投资领域进一步对民营企业开放,市场经济体系进一步完善,我区民营经济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预计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到2024年将超过60%,吸纳就业占新增就业总数的比重超过85%。七是区域发展呈产业、要素加速集聚趋势。随着区域经济加速调整优化,重大产业、重点项目和生产要素将加快向重点区域集聚,形成规模大、链条长、协作强的多区域产业集群,加快形成分工明确、各具特色的“两区一带”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龙头作用凸显,2024年经济总量占全区比重将提高到40%左右。八是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呈加速形成趋势。随着一大批铁路、高速公路、机场、航道、码头等项目陆续建成,我区加快建成面向东盟的国际大通道和交通枢纽。南宁至钦州、北海、防城港1小时经济圈,南宁至区内其他中心城市2小时经济圈,南宁至周边省会城市3小时经济圈正在加快形成,北部湾经济区经济同城化趋势加快,将带动物流、资金流、人流和信息流加快流动,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人们的出行方式、生活方式都将发生显著变化。九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呈日益加强趋势。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投入日益加大,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预计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平均每年分别增长11%和12%左右,到2024年分别达到2.85万元和8000元以上。

    我区多项经济指标跨万亿元后,在23万多平方公里的广阔土地上,一场更伟大的创业、更磅礴的发展、更深刻的变革已经来临,英雄的广西人民将再次书写自己的光辉历史,各族人民梦寐以求的富民强桂愿望一定会实现,广西的发展前景一定会更加美好。

    我们一定牢牢把握发展新趋势、新要求,增强机遇意识、忧患意识、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困难估计得更充分一些,把应对措施准备得更周全一些,努力保持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势头。

    三、2024年主要工作部署

    为实现今年工作的目标任务,主要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坚持产业优先发展,全面推动工业企业转型升级

    加快发展14个千亿元产业。加快玉林新型装备制造示范基地、河池新型有色金属产业基地、来宾铝精深加工基地和崇左糖业循环示范基地等15个产业基地建设,促进产业集群化发展。重点推进东风柳汽乘用车基地等重大项目建设。做大做强优势产品,增强品牌竞争力。新增有色金属、电力两个千亿元产业,使全区千亿元产业达到7个。

    加快发展1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把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产业结构升级的重点,形成新的增长点,由原来的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海洋经济等4个产业,增加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生物农业、先进装备 制造、健康产业等6个产业,使我区战略性新兴产业达到10个。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创新基地和孵化基地建设,培育壮大新兴产业集聚区,加快培育新兴产业领军企业。新开工建设200个左右重大产业化项目,建立和完善重点项目库。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100强项目的动态管理和配套支持机制。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考核评价、投融资和技术创新体系。

    提升产业园区发展水平。促进优势龙头企业和资金、技术、人才、项目用地等要素向重点工业园区集中。重点建设南宁、桂林、柳州3个国家级高新区以及防城港企沙工业区、贵港(台湾)产业园、河池南丹有色金属新材料产业园等27个产业园区,开展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作,加快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力争全区工业园区工业增加值突破3000亿元,园区工业总产值突破1万亿元,百亿元园区达到28个,其中500亿元园区4个、千亿元园区两个。

    大力实施“抓大壮小扶微”工程。实施“千亿元工业企业工程”。继续加大对上汽通用五菱、玉柴集团、柳工集团、广西投资集团、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柳州钢铁集团、广西建工集团、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分公司等8家企业的服务和支持力度,力争到2024年打造成年营业收入超千亿元的企业集团,成为国内外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旗舰”企业。

    实施“十亿元工业企业工程”。通过项目建设、技术改造、要素扶持等途径,培育壮大一批超10亿元企业;发挥区位、资 源、产业等优势,引入中央企业、国内著名企业、跨国公司的投资大项目,引进发展一批10亿元以上企业。力争新增10亿元以上企业25家,总量达到170家。到2024年,年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上企业总数达到350家以上。

    实施“亿元工业企业工程”。引导中小企业通过技术改造、盘活存量、兼并重组、招商引资等方式,培育和引进一批亿元工业企业。力争新增亿元以上企业364家,总量达到2024家。到2024年,亿元工业企业达到3500家以上。

    实施“万家小型企业上规模工程”。积极引导、推动主营业务收入在2024万元以下的企业通过增加投入、盘活存量、兼并重组等方式做大规模,在项目建设、技改投资、生产要素供给等加大扶持力度,使一批主营业务收入1000-2024万元有潜质的企业尽早上规模。力争新增上规模企业1063家,总量达到4925家。到2024年,主营业务收入2024万元以上的上规模企业达到1万家以上。

    实施“扶微工程”。全面落实微型企业扶持政策,大力发展服务外包、电子商务、民生服务、农产品加工等微型企业。推进创业基地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支持微型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今年重点扶持发展微型企业2万户。到2024年微型企业达到10万户以上。

    加大工业投入。技改投资4200亿元,增长40%以上,工业投资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比重有较大提高。重点实施 150项总投资2024亿元的产业关联度大、技术水平高、市场前景好的工业项目,推进优势产业发展。加快传统优势产业升级改造,以投资结构的调整推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深入实施质量兴桂战略,加强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培育名牌产品。建设高效节能环保内燃机国家工程实验室和一批自治区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和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进一批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重大科技专项和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自治区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突破200家。深入实施千亿元产业重大科技攻关工程,实施200项以上技术创新项目。力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产品产值增长20%以上。

    推动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加快建设中国-东盟区域性信息交流中心、中国联通南宁总部基地和南宁区域性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推进中国电信“宽带中国·光网城市”、中国移动“无线城市”工程。建设完善南宁软件园、桂林国家高新区信息产业园、柳州信息产业园、北海高新技术产业园等6大产业基地及支撑平台。加快实施“两化”融合项目和企业信息化应用示范“千百工程”,确保信息化应用企业达到1000家、信息化示范企业达到100家。

    (二)进一步加强“三农”工作,推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

    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进一步强化粮食生产责任制, 力争全年粮食播种面积保持在4600万亩,全区粮食总产1450万吨以上。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扩大玉米、薯类和豆类等粮食作物种植,开发冬季马铃薯和再生稻,种植超级稻1400万亩以上。强化补贴奖励政策。

    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和实施“万元增收工程”。提升糖料蔗产业,发展桑蚕、速丰林和非粮生物质能源原料。积极发展秋冬菜和冬季农业,加强南菜北运基地建设。提高水果、油茶、花卉、中药材等作物单产。建设立体农业和设施农业,发展特色花卉林木。发展生猪、优势水产品,及奶水牛等草食动物,推进特色养殖和规模养殖。培育发展龙头企业,完善农产品冷藏、加工、销售等产业链条,打造农产品知名品牌。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发展观光休闲农业,推进“农家乐”和“新村游”。培育一批亩产值超万元的片区、人均纯收入超万元的村屯和年收入超10万元的示范农户。加快发展农垦经济。

    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发展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推广林果、林草、林菌、林禽、林畜、林药、林菜、林蜂等模式,新增林下经济面积650万亩,通过林下经济实现人均增收1000元以上的林农累计达到750万人。

    加强水利建设。加快节水改造工程和重点水源工程建设。开工建设一批小型水利基础设施项目。竣工梧州旺村水利枢纽、百色岜蒙水库加固扩容等项目。力争新开工大藤峡水利枢纽、柳州市鹿寨古偿河水库等项目。加快推进桂林防 洪及漓江补水枢纽、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一期等续建项目。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推进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完成渠道加固防渗450公里、渠道防渗配套6000公里。加强海河堤防建设。

    抓好农业科技推广与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建立新型农业科技创新和农技推广体制机制,加强农民技术培训,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和种业体系建设。推广农作物“三免”、“三避”等先进技术,实施“千万亩间套种示范推广行动计划”。健全农机服务,提高农机耕作和采收覆盖率。加强农产品采后保鲜和商品化处理,完善产后服务和流通体系建设。大力培育农村经纪人、专业化服务组织,强化市场开拓。加强农产品检验检测,逐步建立产品追溯体系。深化推广“农事村办”等新型服务模式。

    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和新农村建设。加快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和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建设,完成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试点任务。加强乡村公路、桥梁及农业园区道路建设。完善农村广播电视和信息网建设。培育一批特色名村名镇和休闲农业示范村屯。大力实施村庄综合整治,推进农村小型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三)进一步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文化产业

    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是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战略基点,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要求。

    积极扩大消费需求。组织开展“月月汽车展”、“月月旅游节”等主题促消费活动。拓展文化、体育健身、娱乐、旅游、信息等新兴服务消费。积极发展网购、电视购物等新型流通业态。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建立健全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制度。大力发展工业设计、制造业产品售后服务。坚决打击商业欺诈、制假售假行为,让广大群众方便消费、放心消费、安全消费。

    大力推动物流业发展。改革物流管理体制,切实减轻税费负担,确保物流车辆便利通行。加快建设南宁、钦州、玉林全国现代物流示范城市,大力推进桂林市城北现代物流配送中心、梧州医药物流、来宾桂中建材五金家居商贸城等物流项目建设。推进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

    加强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大型商品交易市场建设,加快南宁东盟国际工业原料产品物流城、玉林机电设备物流项目、凭祥边境贸易货物监管中心等建设。加快完善城乡商品流通网络,继续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新网工程和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开展南菜北运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建设集配中心、北方销售专区和商贸流通链条。加强“农超对接”,引导大型连锁超市与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长期产销联盟。开展周末车载蔬菜市场建设。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 设。

    加快发展旅游业。加快推进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北海涠洲岛旅游区、茅尾海国家海洋公园、中越国际旅游合作区、桂台(贺州)客家文化旅游合作示范区建设。开展“2024中国欢乐健康游”广西行等活动。加快发展乡村旅游、红色旅游、边关旅游、森林旅游和特色旅游名镇名村。积极打造大桂林、北部湾、红水河流域等国际旅游目的地和建设南宁、桂林、梧州、北海等旅游集散地。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加快旅游业与信息、文化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加快发展信息、会展、中介等服务业。加快发展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积极推动物联网应用和发展。促进电子政务建设。培育一批品牌会展活动,办好中国(桂林)国际旅游博览会,中国-东盟(柳州)汽车、工程机械及零部件博览会等新展会,提升中国(玉林)中小企业商机博览会、中国-东盟(百色)现代农业展示交易会、梧州宝石节等展会知名度和影响力。推动法律服务、会计与税务、鉴定与评估等中介服务业发展。

    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繁荣文化产品创作生产,推进广西民族文化、海洋文化、西江文化研究,推出一批文化精品。稳步推进国有文艺院团、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和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体制改革。推进县级数字影院建设。努力实现“农家书屋”覆盖全区所有行政村。深入开展全民阅读、全民 健身活动。推进百家博物馆建设工程。建设广西民族文献中心等一批重点文化设施。加强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推进文化典籍数字化。发展现代传播体系。努力提升“漓江画派”品牌。把文化改革发展成效纳入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

    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加快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建设。推进文化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壮大演艺娱乐、影视制作、出版发行、印刷广告等传统文化产业,加快发展文化创意、动漫游戏、数字出版、移动多媒体等新兴文化产业。发展文化休闲娱乐产业和时尚文化产业。加快发展体育产业。加快建设贺州市文化中心、百色市体育中心、贵港市体育中心等一批项目,实施广西文化艺术中心、崇左市文化艺术中心和来宾市金龟岛民族体育文化园等重大项目,培育文化品牌和企业。推动民族民间演艺产业群建设。建设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培育和扩大文化消费。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

    文化凝聚历史,文化引领未来。我们一定以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让底蕴深厚、丰富多彩的广西民族文化绽放出更加绚丽夺目的光彩。

    (四)加快新型城镇化发展,提高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加快推进城市新区建设。深入实施中心城市带动战略,加强产业园区发展规划与新区规划的全面对接,以基础设施和园区建设拉动城市新区扩展。以“文化立城、文化建城、文 化强城”,掀起南宁五象新区开发建设新高潮,加快广西文化产业城、广西体育产业城、“六馆三街”、中国-东盟国际物流基地、总部基地、龙象谷、健康产业城等功能区规划建设,建成广西美术馆、广西铜鼓馆,推进新区路网、跨江大桥等项目建设。以汽车产业项目及配套路网为重点,加快推进广西柳州汽车城建设。加快建设桂林世界旅游城,办好第二届广西园林园艺博览会。加快推进北海海湾新城、钦州滨海新城、玉林玉东新区和其他中心城市新区建设。加强梧州岭南骑楼、绿城水都,贵港“南国荷城”,来宾“桂中水城”,贺州生态园林城等城市特色塑造。推进中心城市旧城区、城中村改造,完善城市功能,打造特色宜居城市。

    深入推进扩权强县工作。切实将自治区和各市的721项管理权限下放到县一级政府,扩大县域经济自主权,打造一批经济强县。实施22个扩权强镇试点。完善县城和重点镇道路、供水、污水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县城和重点镇的综合竞争力。深化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加快解决进城农民工就业、住房、社会保障、子女教育等问题,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全覆盖。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强房地产调控,合理引导住房需求。加大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建设力度,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引导房地产企业参与县域城镇建设。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和城乡风貌改造。推进城乡清洁工程向乡镇、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拓展延伸,完善市容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实施城乡风貌改造四期工程,塑造城乡特色,加快名镇名村建设,打造新型小城镇和宜居村庄。

    (五)坚持交通优先发展,加强以交通、能源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推进铁路现代化建设。力争建成开通南宁至钦州、钦州至北海、钦州至防城港、南宁至广州(黎塘至南宁段)、湘桂铁路桂林至柳州段、柳州至南宁城际铁路等6条高铁和玉林至铁山港铁路,新增铁路里程330公里,广西迈入高铁时代。加快建设贵阳至广州(广西段)、云桂铁路等项目;新开工梧州港赤水圩作业区铁路专线;力争开工建设黄桶至百色、南宁至凭祥、柳州至肇庆等铁路项目。

    加快公路网建设。加快高速公路、国省干线改造和农村公路建设。建成玉林至铁山港、六景至钦州港、钦州至崇左、兴安至桂林等4条高速公路,新增高速公路里程492公里;新开工河池至百色、桂林至三江、乐业至百色等高速公路,新开工里程500公里以上;加快推进桂海高速公路改扩建、梧州至柳州、阳朔至鹿寨、河池至都安、贵港至合浦等续建高速公路项目;加快荔浦至玉林、贵港至硕龙等高速公路前期工作。加快国省道提级改造,推进主干道到园区、到口岸公路建设,新开工田林至隆林腊仁等公路项目;建成贵台至防城港、八步 至昭平等公路项目。

    全力推进沿海港口航道建设。建成防城港403-407号、北海铁山港3-4号、钦州大榄坪3-8号等泊位项目,新增北部湾港万吨级以上泊位9个;推进钦州港金鼓江航道一期、北海铁山港石头埠1-2号泊位等深水航道和大型专业化深水码头续建项目;新开工防城港云约江1-4号等11个泊位项目。力争年末港口吞吐能力接近2亿吨。

    加快西江亿吨黄金水道建设。加快推进“一干三通道”高等级航道网和西江沿线集疏运体系建设,力争年末内河港口吞吐能力接近1亿吨。竣工投产南宁港牛湾作业区一期、来宾港宾港作业区二期工程等项目;加快长洲枢纽三线四线船闸、右江鱼梁航运枢纽等重点续建项目建设;新开工西江航运干线贵港航运枢纽二线船闸等工程;推进贵港至梧州一级航道、百色水利枢纽二期工程等项目前期工作。

    加快民用航空业发展。全力推进南宁机场新航站区建设,力争航站楼主体工程竣工。推进河池民用机场建设。争取开工柳州机场扩建工程,做好桂林机场航站楼及站坪配套设施扩建和梧州机场迁建工程前期工作。

    加大能源建设力度。竣工投产南宁电厂第二台机组、贺州电厂等项目,新增电力装机规模285万千瓦。新开工鹿寨和永福上大压小热电联产、钦州电厂二期、广西液化天然气等项目。全面建成西气东输二线工程南宁至广州支线。加快推 进防城港红沙核电站一期、岩滩水电站扩建等续建项目。做好防城港白龙核电、平南核电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发展新能源,竣工投产玉林大容山风电场等项目,加快推进富川县龙头风电场等续建项目,新开工桂林天湖风电场、南宁生物质发电等项目。推进电源送出工程、主电网和城乡配电网建设。建设广西煤炭配送储备中心。

    (六)深化改革开放合作,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体系

    深入实施以东盟为重点的开放合作。继续全力承办好第九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和商务与投资峰会、2024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论坛和国际友好城市交流大会。用好用足自贸区优惠政策,组织贸易投资促进团、广西商品展到东盟,扩大对东盟合作。利用好已落户我区的中国-东盟合作机制。整合资源建设好中国-东盟商品交易中心。加快推进铁路、公路、海运、航空等与东盟互联互通建设。推进口岸建设和开放,加快电子口岸建设,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加快南宁国家内陆开放型经济战略高地、中越跨境经济合作区、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全面启动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建设。

    扎实推进泛北部湾经济合作等多区域合作。举办第七届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论坛。务实推进大湄公河、中越“两廊一圈”合作和南宁-新加坡经济走廊等次区域合作。深化与欧美、日韩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合作。开展与金砖国家的交流合作。办好桂台经贸文化合作论坛,推动桂港桂澳合作再上新台阶。继 续深化泛珠合作,加强与长三角、环渤海湾、西南各省、市、自治区等合作。

    大力发展对外贸易。加快南宁、钦州、北海、梧州等国家级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建设。加快桂林、北海科技兴贸创新基地、柳州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和北海水海产品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等国家级基地建设。培育壮大一批机电、高新技术、精深加工等重点出口龙头企业。进一步扩大东盟等重点市场贸易份额。积极开拓俄罗斯、南亚、中东、非洲、拉美等新兴市场。扩大与美国重点州的经贸合作。加大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及能源原材料进口。实施“服务贸易跃升工程”。

    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引导我区优势企业“走出去”,制定实施跨国公司培育计划,引导有实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开展跨国并购,到境外投资设厂、建设海外贸易网络、设立售后服务点和开展其他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探索项目与资源联手“走出去”。扎实推进中国·印尼经贸合作区、埃塞俄比亚农业技术示范中心建设。

    加快改革攻坚步伐。继续推动企业重组。调整财政转移支付结构,加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深化自治区直管县财政管理方式改革。继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稳步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实施有利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的节能减排收费政策。继续深 化农村综合改革,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依法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深化南宁、玉林等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完成供销社改革。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和国有农林场、华侨农场等改革。

    (七)加快构建“两区一带”发展新格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加快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坚持北部湾经济区优先发展,保持经济增速高于全区平均水平3个百分点以上。推进北部湾经济区城际铁路、高速公路网建设,加快推进“南宁-北海经济带”、“南宁-崇左经济带”建设,加快产业、交通、通信、物流、城镇建设一体化发展进程。推进南南铝大规格高性能铝合金板带型材等一批项目建成投产,抓紧防城港钢铁项目等一批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建成钦州石化千亿元产业园,完善临海产业布局。推进钦州保税港区二、三期和凭祥综合保税区二期工程建设。加快建设内陆“无水港”项目。建成一批码头和航道,推进铁山港东岸等新港点开发建设。大力发展海洋产业,壮大海洋经济。

    加快推进西江经济带建设。加快推进西江内河航道网和内河港口体系建设,全面提升黄金水道通航能力、枢纽过船能力和港口吞吐能力。全力打通连接珠三角的水运、铁路、公路快速通道。深入实施桂东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发展规划,做好沿江和临港产业布局。加快推进柳州来宾一体化发展。以产业园区为载体,做大做强冶金、建材、汽车、机械、化工、制糖、再生资源、轻纺、农产品加工以及现代服务、旅游休闲等优势产业,建设新兴加工制造业基地、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和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

    加快资源富集区发展。加快交通、能源、口岸、园区等基础设施建设,增强产业发展支撑能力。加大地质勘查力度和资源整合力度,实施优势资源转化发展战略,延长产业链,提高资源就地转化率和综合利用率。百色市加快建设生态型铝产业示范基地;河池市重点建设有色金属深加工、水资源开发和生态旅游基地,加快发展特色食品、桑蚕、生物质化工等产业;崇左市重点建设特色农业、锰业和物流基地,建设自然风光、边境旅游和历史遗迹旅游目的地。

    (八)加强节能减排和生态保护,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

    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健全节能减排约束激励机制和工作机制。推进火电、水泥等行业企业脱硝、机动车尾气氮氧化物和规模化养殖业的污染治理,完善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严格控制“两高”和产能过剩项目。落实淘汰落后产能计划,推进节能减排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开展全民节能减排行动。继续实施重点节能改造工程和节能产品惠民行动。开展节能环保宣传,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加强农村环境和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扎实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推进重金属重点防控区和次防控区项 目建设。继续开展环保专项整治行动,着力抓好水源、空气、噪声、固体废物、危险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核与辐射等涉及群众健康的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河池刁江流域重金属污染集中整治、来宾桂中水城江北片区水环境综合整治等工程。健全环境应急响应机制。

    深入实施“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大力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石漠化综合治理、珠江防护林、近海防护林、农村生态能源等重点生态工程,推进北部湾绿色生态屏障、西江千里绿色走廊建设,保护好沿海红树林。加大公益林保护力度。做好漓江、银滩、青秀山、五象岭、会仙湿地的保护。完成植树造林350万亩。完善防灾减灾体系,加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广泛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生态村镇、绿色学校和绿色社区创建活动。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在制糖、铝、火电、新型干法水泥、有色金属等重点工业行业中推行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和清洁生产。加快推进火电、水泥、林浆纸、石化、锡、锌、锰等行业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建设。加快建设贺州华润循环经济示范区、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梧州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园区和玉林龙潭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园区。努力创建糖业循环经济示范省区。

    “山青水秀生态美”是我区的一大品牌。我们一定把广西的青山绿水、碧海蓝天留给子孙后代。

    (九)全力做好投资工作,积极推进投资结构优化

    千方百计抓好项目工作。完善重大项目联合审批制度,推行并联审批,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加强规划引导,把一批重大项目纳入储备库管理。抓好项目协调服务,及时解决项目建设的问题。建立重大项目全程跟踪服务制度,对特别重大项目,建立一个项目、一个推进工作组、一套具体推进方案的“三个一”机制。保障项目建设用地,提高土地集约使用率,切实做到和谐征地、文明拆迁。

    进一步扩大融资。优化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投放结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加快培育上市后备企业资源,推进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推进上市公司再融资。规范管理投融资平台,扩大企业债券发行量,开辟多元化筹资渠道。加快地方金融主体建设,发展壮大微型金融主体。加快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扩大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建立金融支持和服务“三农”长效机制。推进自治区、市、县三级政府共建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体系,努力破解中小企业贷款难题。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办好跨国公司暨世界500强企业八桂行和央企入桂、民企入桂、引金入桂活动,引进更多知名大型企业。加大重大项目招商力度,力争引进超亿美元重大项目有新突破,扩大利用外资规模。鼓励区外资金投向我区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力争招商引资到位资金5660亿元,增长20%。

    进一步激活民间投资。力争完成民间投资7700亿元,增长35%。进一步放开民间资本进入经营性水利工程建设、土地整治和矿产资源勘探开发,以及市场化运作的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市政公用事业、医疗事业、教育事业、文化产业和其他公共服务领域,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建立健全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的长效机制。将符合产业政策、市场前景好的民营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纳入全区重点技术改造或千亿元产业重大科技攻关工程。完善面向民营企业的投资融资、技术支持、市场开拓、创业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

    进一步做好财税工作。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进一步培植财源,做大财政“蛋糕”,加强税收征管,提高收入质量。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民生领域投入,公共投资优先用于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教育卫生文化基础设施、医疗保险、社会保障、社会管理创新、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自主创新、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优先保证重点在建、续建项目的资金需求。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推进节约型政府建设。进一步提高政府预算透明度。

    (十)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和谐社会建设

    进一步加强就业工作。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工作。抓好职业培训体系建设。

    健全城乡统一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和人力资源市场。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建设和谐劳动关系。

    促进全民奋发创业。以扶持大学生和农民工创业为重点,深入实施全民创业计划。加强创业服务指导中心和创业项目资源库建设,加快创业示范基地、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优化投资创业环境,充分发挥创业激励政策和创业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打造县域和乡镇创业平台,引导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创业。

    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加快实施教育布局结构调整规划。深入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强薄弱学校改造。推进国家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加快推进来宾职教中心、防城港职教中心等一批项目建设。实施高等教育振兴工程。

    大力发展科技事业。深入推进千亿元产业重大科技攻关工程和研发中心建设,努力攻克一批促进千亿元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全面实施第五轮创新计划和发明专利倍增计划,鼓励在重大项目和重大经济活动中集成运用或创造发明专利;加快发展专利服务业,构建自治区级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实施民生领域科技攻关。继续实施“十百千人才工程”、“人才小高地”和“八桂学者”、特聘专家制度。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强

    人才培养使用和区外高端智力人才引进。

    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做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提高各项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实现失业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加快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实现五项社会保险“一卡通”。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和社保基金监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发展慈善事业。

    加快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和绩效考核机制。切实抓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工作。加强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加大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人才培养力度。继续推进县级医院为重点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组织实施壮瑶医药振兴计划,扎实推进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重点工程。

    抓好人口与计生工作。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加大综合治理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力度。深入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关爱女孩行动和新农村新家庭计划。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服务体系。

    做好物价调控工作。大力加强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建立完善价格预警机制。构建市场价格监管长效机制。加快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切实增加农产品市场有效供给,增加大宗商

    品储备,建立健全调控和应急保供预案。

    实施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按照国家最新公布的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的扶贫标准,把全区1012万农村贫困人口列入扶贫对象。建立以居家养老为主、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加大对农村残疾人扶持力度。实施新一轮职业教育攻坚、职业培训工程和“雨露计划”扶贫培训,使贫困劳动力获得职业资格证书与学历证书“双证书”,或初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能力证书,实现转移就业。优先在贫困地区安排资源开发和深加工项目,培育壮大贫困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全面推进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列入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贫困县和贫困村的扶贫开发工作。结合城镇化建设,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教育移民和生态扶贫移民工程。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解决无电贫困村和无电人口用电问题。深入推进社会扶贫,做好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和对口支援,深化两广对口帮扶协作。实行区内对口帮扶政策。

    学习践行“广西精神”,深入开展“和谐建设在基层”和“感恩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团结和谐、爱国奉献、开放包容、创新争先”的广西精神。深入开展以“九大和谐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和谐建设在基层”活动,建设和谐单位、和谐乡镇、和谐村屯、和谐街道、和谐社区、和谐家庭、和谐学校、和谐企业、和谐邻里,建立更融洽的人际关系,树立文明风尚。深入

    开展以“知恩感恩报恩、爱党爱国爱家”为主题的“感恩教育”主题活动,通过感恩祖国、感恩人民、感恩党、感恩父母、感恩故乡、感恩老师、感恩社会、感恩工作、感恩自然、感恩生命,在全区形成知恩图报的良好社会风尚。加强社会诚信教育和信用体系建设。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制定实施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规划。推进社会管理信息化建设。完善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组织建设,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提升城乡基层组织社会管理服务能力。健全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搞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接访、大调处、大防控活动。深化平安广西建设,完善公共安全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监管。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深入打击和防范犯罪活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建设管理。加强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推进基层民主和基层政权建设。

    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建设一批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深入推进新一轮兴边富民行动,扶持人口较少民族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少数民族聚居区发展。加强民族政策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工作。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做好支持部队和国防建设工作。大力推进双拥共建活动,37 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进一步加强边海防、国防教育、国防动员、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和人民防空工作。

    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继续做好外事、侨务、哲学社会科学、宗教、统计、气象、地震、水文、测绘、参事、地方志、档案等工作。

    实施十项为民办实事工程。筹措资金432亿元,办好以下十项惠民工程:

    1.社保惠民工程。筹措资金61.25亿元,全面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其中2024年1月1日起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为全区60万城镇低保对象、320万农村低保对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补助,为陆地边境0-3公里范围内约30万农村居民给予生活补助,新建1000个五保村等。

    2.卫生惠民工程。筹措资金94.78亿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由原来每人230元提高到每人290元,财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由原来每人200元提高到每人240元。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建设标准化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深入实施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母婴健康“一免二补”幸福工程和地中海贫血防治计划。

    3.教育惠民工程。筹措资金38.71亿元,用于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建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高校学生资助等项目,确保每一个孩子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推进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和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加强校车安全管理。

    4.强基惠民工程。筹措资金77.8亿元,实现新增1000个建制村通水泥沥青路,修建里程4500公里以上。修建屯级道路2024条2500公里。加大对25个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投入,完成60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和350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解决300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新建300个库区移民新村。实施扶贫易地搬迁工程。

    5.安居惠民工程。筹措资金79.23亿元,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24.1万套。以解决全区农村中小学教师住房难为重点,加快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建设。严格执行保障性住房建设质量终身责任制。完善保障性住房分配、运营、管理和监督机制,确保住房困难的中低收入家庭受益。改造农村危房(含茅草房)20万户,其中今年6月底完成改造茅草树皮房2.5万户。继续实施农村居民住房政策性保险。

    6.土地整治惠民工程。筹措资金22.23亿元,建设武宣等县土地整理项目143个,在全区64个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县(市、区)建设中低产改造项目48个,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项目19个,在贫困地区实施坡改梯和基本农田建设18万亩。

    7.农补惠民工程。筹措资金31.97亿元,用于粮食作物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项目。

    8.生态惠民工程。筹措资金21.53亿元,实施“绿满八桂”工程、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等,建设12万座沼气池,实施500个村(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等。

    9.文化惠民工程。筹措资金3.41亿元,建设1000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实施农村电影公益性放映、20户以下自然村通广播电视、农民体育健身等工程项目。

    10.计生惠民工程。筹措资金1.16亿元,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村级人口计生健康服务室和新家庭文化书屋建设等项目。

    各位代表!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需要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要求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我们要全力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廉洁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积极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与制度建设,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制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坚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坚持讲实话、办实

    事、求实效,切实践行“六戒”,真干实干苦干。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坚持艰苦奋斗。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加强政府重大项目的监督力度,把项目建成优质工程、安全工程、阳光工程、廉政工程。

    今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任务繁重,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锐意进取,励精图治,奋发图强,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加快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而努力奋斗!

    第三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举办园林园艺博览会的通知

    桂政办发〔2024〕23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我区城镇化跨越发展的决定》(桂发〔2024〕33号)精神,提高我区园林绿化和生态建设水平,促进全区园林绿化建设和园林产业跨越式发展,全面展示广西园林园艺成果,创建生态园林园艺展示平台,加强园林园艺科技文化交流,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举办广西园林园艺博览会(以下简称“园博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广西深厚的历史文化和民族文化底蕴为基础,以保护自然生态和发展园林事业为目标,遵循自然与人文、传统与现代、生态与城市相融相存的原则,充分展现各地为保护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协调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实际行动。通过园林园艺技术和文化交流,全面展示现代园林园艺发展成就和绿色科技水平,充分体现新品种、新材料、新工艺和新技术在园林绿化中的运用,切实加快我区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步伐,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举办时间

    从2024年开始,每年10月份举办一届,每届会期15—20天,由14个设区市轮流举办。

    三、会场安排

    各承办城市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在市区内选址新建或在原有公园的基础上建设园博会的主会场,其用地规模应在60公顷以上,主要承担园博会开幕式、闭幕式、造园艺术、园林园艺专题展(包括园林规划优秀设计作品、盆景作品、插花艺术作品、书画摄影作品、赏石作品展等)、园林花卉、植物新品展及园事花事活动。14个设区市共同参加,并开展评奖活动。每届园博会要确定鲜明的主题。园博会主会场的规划设计应充分挖掘城市文化和民族文化特色,采用现代与传统造园相结合的手段,营造生态型、节约型城市园林景观,彰显特色,可分室内室外不同展区。开展园林园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等展示交易,园林园艺科技论坛等活动可利用城市其他会议会展设施作为分会场。

    四、工作组织

    (一)办会主体 主办:自治区人民政府

    承办: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林业厅、农业厅等相关部门;具体承办的设区市人民政府。

    协办:其他设区市人民政府。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园博会筹备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广西城市园林园艺博览会组委会,统一领导园博会的各项工作,组委会人员构成如下:

    主 任:高副主任:张振东成 员:张红伟 雄严世明张明沛陈秋华李杰云郑杰忠韦力平覃 溥余小军周家斌焦耀光周 卫全桂寿张 鹏顾 跃陆钦华江贵成自治区副主席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 自治区农业厅厅长 自治区林业厅厅长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巡视员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总工程师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自治区文化厅副厅长 自治区旅游局副局长 南宁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柳州市副市长 桂林市副市长

    梧州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北海市副市长 防城港市副市长 钦州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玉林市副市长

    宾能松 贵港市副市长 谭锡春 百色市副市长

    陈 刚 河池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毛绍烈 贺州市副市长 陈 维 来宾市副市长 汪夏明 崇左市副市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园博会展园的规划建设、展品展览及各项园事花事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主任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韦力平兼任。各市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本市的参展工作。

    (三)工作分工

    1.组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博览园的规划建设、展品展览及各项园事花事活动的协调工作,审定各届园博会的主题,研究制定筹备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及组织评奖的有关工作,做好组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2.承办城市:按照组委会的总体方案要求,承担园博会的筹办工作,具体负责场地建设和服务工作,以及园博会开幕式、闭幕式筹备、各类论坛、科普活动、展示交易会的组织等工作。

    3.协办城市:按照每届园博会的要求,认真组织,精心建设本市参展的景点,选择优秀作品、展品参加各项专题展览和园事花事活动。

    (四)承办城市确定办法

    园博会承办城市采取独立竞争申办制。申办城市应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深厚文化底蕴,且已具备有不少于60公顷的现有土地用于园博园规划建设等条件。组委会办公室将组织各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专家对申办城市进行投票,获得票数最高的定为承办城市。在第一次申办园博会的同时确定两届园博会的举办地,并在第一届闭幕和第二届开幕之间确定第三届园博会举办地,以此类推。各申办城市应将申办材料交园博会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提出初步意见报组委会研究确定后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

    五、参展方式及评奖办法

    各设区城市按照园博会组委会统一要求组织参展。企业、园林规划设计单位向组委会办公室申请参展。园博会将对参展的展品进行评奖,具体评奖办法如下:

    (一)园博会组委会下设评奖委员会。评奖委员会成员由自治区、市有关部门领导、园林园艺专家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及委员若干。具体负责指导各专项评审组开展评比工作,并对所有项目的评比结果进行总评。

    (二)评奖委员会下设专项评审组。具体承担园博会各类展项展品的评比工作。包括园林规划设计工程、室外造园艺术、插花、盆景、赏石、书画、摄影等专项评审。

    (三)评奖办法。评奖采取专家评比与群众推荐相结合的办法,以专家评比为主。园博会原则上按参展项目、参展展品总量的30%设置奖项,设一、二、三等奖。同时,对组织工作先进城市颁发组织奖;各获奖作品颁发奖牌或证书;对未获奖的参展作品将颁发参展证书。

    六、园博会的规划选址和建设要求

    园博会的选址和规划设计方案应报经组委会审查同意,园博会的选址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原则上不占用农田,充分利用荒山荒坡,依托风景区、公园景观造园。园博会会场要做到高起点、高标准、高品味规划设计,规范化、标准化、艺术化建设,由各承办城市负责具体的规划和建设。园博园建成后作为公园永久保留项目对外展示。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应高度重视园博会工作,土地部门在土地计划中应优先安排园博会主会场用地,规划、建设、园林绿化等主管部门应简化相关审批程序,加快园博会场地建设。

    七、资金筹措

    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园博会会址的建设资金和园博会开园期间的运营费用由承办城市自行筹措。各承办城市可利用园博会开展相关的商贸交易和商品促销活动,筹集资金。自治区人民政府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各承办城市一定的资金补助,组委会参照国内其他省市的经验,制定具体的奖励办法。各参赛获奖作品的奖金由承办城市确定。

    二○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第四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开展全区融资性担保公司规范整顿工作的通知

    桂政办发〔2024〕20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职责的通知》(国办发〔2024〕7号)、中国银监会等七部委《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2024年第3号令)精神,加强对我区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切实防范和化解风险,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24〕49号)有关规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融资性担保公司规范整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整顿工作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区融资性担保行业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在破解中小企业、“三农”融资难题,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部分从事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机构不断暴露出业务运作不规范、内部管理松弛、风险识别和管控能力不强等问题,个别公司违法抽逃资本金和非法经营金融业务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了融资性担保专业优势和增信功能的发挥,影响了融资性担保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也扰乱了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开展融资性担保公司规范整顿工作,对于加强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督管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要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方式调结构的高度,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融资性担保公司规范整顿工作作为加强地方金融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切实抓紧抓好。

    二、规范整顿工作的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融资性担保公司规范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融资性担保公司规范整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融资性担保公司规范整顿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

    组 长:黄胜杰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赵德明 自治区金融办主任

    朱 军 自治区工商局局长

    苏保祥 广西银监局局长

    成 员:李正友 自治区金融办副主任

    梁宏伟 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

    吴 云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张剑波 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

    余文建 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副行长

    赵汝林 广西银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金融办,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融资性担保公司规范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规范整顿工作顺利完成。

    三、规范整顿工作的时间、范围和内容

    (一)规范整顿的时间。

    规范整顿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

    (二)规范整顿的范围。

    桂政发〔2024〕49号出台前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含有“融资性担保”、“融资担保”、“投融资担保”、“投资担保”、“贷款担保”等字样的担保机构;名称或经营范围不包含上述字样,但在经营活动中实际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担保机构;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担保公司在我区设立的分支机构。

    (三)规范整顿的内容。

    按照桂政发〔2024〕49号文件有关规定,规范整顿内容包括:一是市场准入规范整顿。主要包括规范整顿范围内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是否达到要求,是否有虚假注资和抽逃资金行为,机构名称是否规范,机构组织结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等。二是业务范围规范整顿。主要包括担保机构是否实际从事融资性担保业务,是否偏离主业以及从事非法借贷、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担保资金运用是否隐藏重大风险。三是经营行为规范整顿。主要包括担保机构的业务是否规范操作,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担保赔偿准备金提取比例、风险集中度和投资比例是否达到规定要求,是否有不正当竞争和暴力追债等行为。四是公司高管人员资格规范整顿。主要包括担保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监管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

    四、规范整顿工作的实施步骤

    规范整顿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4年11月)。

    各设区的市、县(市)融资性担保公司规范整顿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学习融资性担保公司整顿规范的有关文件,熟练掌握文件精神和具体操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辖区有关部门重点摸清辖区内担保机构数量、分布、业务开展、风险状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充分估计规范整顿的工作量和工作难度,评估规范整顿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在做好调查摸底工作的基础上,制定本辖区规范整顿的工作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抄送上级规范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准备工作完成后,及时在辖区影响面大的新闻媒体发布通告(通告样本附后)。

    (二)自查整改阶段(2024年11月-12月)。

    各担保机构要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准确、全面、翔实地反映本公司相关情况,按照桂政发〔2024〕49号的规定和本通知要求,着重从市场准入、业务范围、经营行为、高管人员资格四个方面进行自查整改,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期限,提出整改措施,尽快实施整改。列入规范整顿范围的担保机构可根据自身的经营和财务状况,自主选择保留、重组、合并、转型(不再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等方式规范整顿。

    (三)规范完善阶段(2024年12月-2024年3月)。

    1.整改达到要求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申请经营许可证。

    完成自查整改达到全部规范整顿要求的担保机构,可向监管部门申请有效期5年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已从事融资性担保业务、至规范整顿期结束尚未全部达到要求的担保机构,可向监管部门申请有效期1年的经营许可证;在1年有效期内,经进一步整改全部达到规范整顿要求的,可申请换发有效期5年的经营许可证,仍未达到规范整顿要求的,实施融资性担保市场退出。

    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受理截止日为2024年3月31日。2024年4月1日起,监管部门不再受理纳入规范整顿范围的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

    已取得经营许可证的担保公司,自发证之日起30天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变更登记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报所在地监管部门和自治区金融办。

    2.整改达不到要求的担保公司实施融资性担保市场退出。

    2024年4月1日后,纳入规范整顿范围未向监管部门报送申请材料以及报送了申请材料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担保公司,须在2024企业年检期间到辖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或注销手续。

    2024年4月1日起,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擅自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对业务参与方进行处置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总结报告阶段(2024年3月)。

    各设区的市融资性担保公司规范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总结本市融资性担保公司规范整顿工作并报自治区融资性担保公司规范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融资性担保公司规范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总结全区融资性担保公司规范整顿工作情况报送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并在新闻媒体公示取得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五、规范整顿的工作要求

    融资性担保公司规范整顿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敏感度高、工作难度大,关系到维护正常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审慎经营、审慎监管理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确保规范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做好规范整顿工作。

    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相互配合,增强把握政策、实施规范整顿的能力,共同做好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整顿工作。

    各级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具体负责融资性担保公司调查摸底、方案制定及经营许可证申请的审核审批等相关工作;督促引导企业自查整改,加强监管指导,并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依法组织对擅自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机构的处罚和取缔工作。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负责做好规范整顿的有关变更登记工作;对担保机构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依法查处力度;依法协助监管部门做好对擅自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机构的处罚和取缔工作。

    各级公安机关对融资性担保公司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加大打击力度,对性质恶劣、影响重大的案件要及时果断处置。

    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财务监督指导工作。

    各级人民银行要配合监管部门做好担保机构的信用记录调查工作,为融资性担保公司查询信用记录提供方便;密切关注担保机构的资金异常变化,一旦发现涉嫌洗钱问题,及时启动反洗钱系统进行处置。

    各级银监部门要配合地方政府做好规范整顿工作,提供银行与融资性担保公司开展业务的有关资料;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与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担保公司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

    各类融资性担保公司要自觉增强风险控制、依法合规经营的意识和能力,积极开展自查整改、业务规范和风险管理工作,确保按时按质完成规范整顿工作。

    (二)切实维护稳定。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设区的市、县(市)政府是本辖区担保机构和担保业务风险处置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辖内重大突发风险事件报告和应急管理工作。各设区的市规范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分析评估规范整顿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制定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置重大突发风险事件,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各级监管部门要向社会公布公开电话,及时受理有关来电,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对发现的紧急情况和重大风险,要做好应急管理工作。要密切关注规范整顿中可能出现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加强应急管理,维护社会稳定,确保规范整顿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三)坚持企业自愿、依法依规把关、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操作简便快捷、不影响业务发展的原则。

    规范整顿工作的核心是对已设立的从事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担保公司实施经营许可证管理,颁发经营许可证不设定名额,以企业自主选择最适合自身发展的规范整顿方式,自愿申请经营许可证为原则开展规范整顿工作。监管部门依法依规把关,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坚持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规范的方针,指导企业开展规范整顿工作。同时监管部门要熟悉政策,简化操作流程,不耽误企业正常工作,尽可能早日完成规范整顿工作。

    (四)加强宣传引导工作。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担保公司理解并主动参与规范整顿工作,选择最适合自身发展的规范整顿方式。各新闻媒体要多种渠道多角度加强对规范整顿工作的宣传,做好基层动员和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同时通过多种方式宣传融资性担保公司对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和提高社会信用水平的作用,加强全社会对融资性担保行业的认知和认可。

    附件:通告参考样本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

    通告参考样本

    自治区人民政府2024年10月11日发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24〕49号)明确规定,对融资性担保业务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要求该办法施行前已设立的担保机构须在 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规范整顿工作。

    融资性担保是指担保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债权人负有的融资性债务时,由担保人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的行为。凡在桂政发〔2024〕49号实施前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含有“融资性担保”、“融资担保”、“投融资担保”、“投资担保”、“贷款担保”等字样的担保机构;名称或经营范围不包含上述字样,但在经营活动中实际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担保机构;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担保公司在广西设立的分支机构,纳入本次规范整顿的范围。

    住所在本市且纳入规范整顿范围的担保机构,可自主选择保留、重组、合并、转型(不再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等方式规范整顿,愿意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担保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监管部门申请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并于2024年3月31日前将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报送到本市××(××路××号)(联系人:××,电话:××)。申请材料报送程序和样本格式请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金融网页(www.feisuxs/jr),在“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专栏下载,或到本市××领取。

    取得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担保公司,自发证之日起30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2024年4月1日起,纳入规范整顿范围但未取得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担保机构,不得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须在2024企业年检期间到原登记机关办理相关变更或注销手续。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擅自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有关主管部门对业务参与方进行处置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月×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金融 担保△规范整顿△ 通知

    第五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桂政办发〔2024〕118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

    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4‟3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切实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高校毕业生是我国宝贵的人力资源。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区就业形势严峻,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拓宽就业门路。要充分调动企业和社会各方面力量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在宏观经济调控、经济结构调整、主要产业布局、重大项目安排和落实中央扩大内需重大决策时,首先要考虑对扩大就业特别是对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影响,把增加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作为重要内容统筹考虑。

    二、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

    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市社区建设和应征入伍。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公益性岗位就业条件并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列支;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给予薪酬或生活补贴,所需资金按现行渠道解决,同时按

    规定参加有关社会保险。对到规定范围内县以下乡(镇)的企事业单位和农村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对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研究生招录和事业单位选聘时优先考虑,在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考录公务员时也要进一步扩大招考录用的比例。

    继续实施和完善面向基层就业的专门项目,扩大项目范围。继续组织实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并逐年增加参加人数。适时启动我区“基层急需紧缺专业岗位服务计划”。2024年,全区农村中小学,县、乡农、林、水牧等单位和站、所,城镇街道、社区要在正常增人计划内安排一定名额专门用于招聘广西籍的高校毕业生。对选拔招募到城乡基层工作的广西籍高校毕业生,由财政给予生活补贴,所需资金按现行资金渠道解决;其在县、乡(镇)和城镇社区工作期间,可根据当地情况,将户口、档案存放在工作所在地人事、劳动保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由工作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其免费提供户口、档案托管服务。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原服务单位是事业单位的,如在编制限额内出现岗位空缺,需要补充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聘用;其他县级以下事业单位需要补充工作人员,可简化程序,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录用。通过“基层急需紧缺专业岗位服务计划”等项目和计划的实施,力争用3到5年的时间,基本实现全区每个村、每个社区至少有1名大学生的目标,为基层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保障。

    三、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落户、档案管理、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职称评定等方面的便利服务。对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本人提出落户申请且在当地有相对稳定的工作、有相对稳定的收入来源、有相对固定住所的,应允许其在当地落户。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招用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可按规定享受单笔最高为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及相应的贴息扶持。对吸纳高校毕业生等符合贷款条件

    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100人以上的企业达到15%)以上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财政部门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凡聘用高校毕业生的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必须依法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兑现劳动报酬,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到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今后考录或招聘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为工龄。

    四、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项目单位积极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

    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控股的大中型企业要创造条件更多地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控股的大中型企业新增就业岗位的10-15%要用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各级政府安排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以及各级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创业园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科技企业集中区的各类企业新增就业岗位的20%要用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各地在实施支持困难企业稳定员工队伍的工作中,要引导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更多地保留高校毕业生技术骨干,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可按规定在2024年内给予6个月以内的社会保险补贴或岗位补贴,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承担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的单位要积极聘用优秀高校毕业生参与研究,其劳务性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费补助从项目经费中列支,具体办法按国家、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执行。高校毕业生参与项目研究期间,其户口、档案可存放在项目单位所在地或入学前家庭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聘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或到其他岗位就业,就业后工龄与参与项目研究期间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五、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

    在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单笔不超过5万元的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并给予贴息;两人以上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根据人数和项目,适当扩大贷款规模,具体贷款额度由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经办金融机构与高校毕业生商定,最高单笔贷款不超过100万元。

    对高校毕业生毕业2年内从事个体经营(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行业除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等相

    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毕业2年内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创办企业或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档案和户口可托管在工作所在地政府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收2年的档案管理费;属就业困难人员的,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其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在评定专业技术职务时可计算为工作年限,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录用或聘用后,其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计算为工龄。对高校毕业生设办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不设注册资本限制;设办有限公司的,可分期认缴,在税收方面享受国家现行的相关优惠政策。从事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属就业困难人员的,可享受相应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强化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园区的聚集效应,积极开辟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以免费或低价租赁方式为创业高校毕业生优先提供创业场地。自治区各普通高等学校也要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优势,积极创建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培训基地。

    六、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和就业指导

    加强政府所属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人才服务机构建设,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经费要列入自治区各级财政预算。落实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的人员、场地和经费。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积极为高校毕业生搭建供需平台,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双向选择活动,帮助其尽快实现就业。对有创业愿望的高校毕业生,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人才服务机构要按规定为其提供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小额贷款、开业指导、跟踪辅导等“一条龙” 创业指导服务。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系列活动,为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就业指导、就业信息、政策咨询和各类就业服务,任何部门或单位不得违规向高校毕业生收取任何费用。

    七、强化职业技能培训,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

    完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制度,自2024年起,用3年时间,在全区建立200个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组织1.5万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3—6个月的见习活动,并鼓励见习单位优先录用见习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和地方政府提供基本生活补助。加强高等职业院校学生的技能培

    训,实施毕业证书和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努力使相关专业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通过职业技能鉴定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自治区各级人事、劳动保障部门要根据高校毕业生需要,提供专场或其他形式的职业技能鉴定服务,教育部门及高校要给予积极配合。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鉴定补贴。

    八、建立健全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制度

    将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纳入就业援助体系。对离校后未就业回到原籍的高校毕业生,各地政府所属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人才服务机构要摸清底数,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人事档案托管等服务,并组织他们参加就业见习、职业技能培训等促进就业的活动。对困难家庭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要进行逐户逐人登记,对其实施重点帮扶,力争使毕业当年年底前所有返回生源地未就业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全部实现就业。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应免收困难家庭毕业生的报名费和体检费。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要给予最低生活保障或临时救助。对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各地要将他们纳入当地失业人员扶持政策体系。对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和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实施一对一职业指导、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帮扶措施,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就业援助政策。

    九、加强组织领导,为高校毕业生创造良好的创业就业环境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重点目标考核体系。要建立以人才人事服务和管理为主体,劳动保障、教育、户籍管理和工商财税等相统一的综合服务平台,为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提供“一门式”便捷服务。各级人事、劳动保障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具体组织制定和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政策,做好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经委、公安、教育、财政、税务、工商、金融等部门及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工作开展。自治区就业工作厅际联席会议于2024年至2024年连续3年,每年年底对各部门落实各项政策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报自治区人民政府。

    各地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介,广泛宣传鼓励和支持高

    校毕业生创业就业的政策措施,宣传创业成功高校毕业生的典型事迹,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帮助高校毕业生创业和就业,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提高自主创业的信心和能力,立足现有条件尽快实现就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二○○九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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