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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邦物流合同(十九篇)

    栏目:一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紫云轻舞 时间:2024-08-08 23:01:41 下载.docx文档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德邦物流合同篇一

    乙方(承包人):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此货物运输承包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乙方如需续约,合同期满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同等运输质量和运输价格的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二、上述合同期内,甲方将货物运输承包给乙方,双方确定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到货地点、收货人、送达时间等事项,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甲方出具的货物清单为准,乙方同意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准时、安全、准确的运输及送达货物。

    三、物流费用的结算

    1、从甲方公司驻地到物流园,费用按照 元/件结算(6小箱/件),结算依据以甲、乙双方核签的甲方货物清单为准。

    2、每月结算一次,上月费用于次月5日前结清;结算时由甲方出具书面收款单据。

    四、违约处理

    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准时、准确、安全送达货物,一级乙方擅自更改物流公司等均视为违约,所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并向甲方进行如下违约赔偿,乙方无异议。具体违约赔偿如下:

    1、未按时送达货物,乙方向甲方违约赔偿500元乙方向甲方按货物价值进行等价赔偿。

    2、未准确和安全送达货物,乙方向甲方按货物价值进行等价赔偿。

    五、双方约定事宜

    1、货物装卸均由乙方负责,并自行承担装卸费用,甲方不负责提供装卸人员。

    2、货物出厂前,乙方根据甲方出具的货物清单自行清点数量,并在甲方留存的货物清单上签字;货物出厂后,乙方若发生货物短缺,甲方概不负责。

    3、乙方负责并以自己的名义与物流公司对接,物流公司所发生的一切问题由乙方与其交涉,甲方概不负责,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按货物价值等价向甲方赔偿。

    4、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及损坏,由乙方按货物价值向甲方等价赔偿。

    5、乙方同意严格执行甲方的《物流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关于物流配送方面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后方可执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乙方及乙方人员进入甲方厂区时,同意先行到传达室进行登记,并同意进入甲方厂区后严格按甲方要求停放车辆、控制车辆行驶速度、安全驾驶车辆;乙方同意不携带危险物品和不相关人员进入甲方厂区;乙方同意留宿人员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不留宿相关人员;乙方承诺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甲方一经发现上述问题,书面向乙方通知,乙方须按照每次每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元。

    8、因自然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货物无法运输时,乙方须书面通知甲方,未书面通知视为能够运输,乙方须向甲方承担违约赔偿1000元。

    9、若单方面违约,甲、乙方均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0、甲方积极协助乙方,乙方主动配合甲方,双方均无异议。

    1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对于争议的处理提交甲方当地仲裁机构。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日期:

    德邦物流合同篇二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双方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与今后每次运输交易的关系事项

    一、本合同签订后,与今后具体发生的每次交易中的托运书、货运单、提货单、各种签收单证及函件等交易凭证类合同文件,共同规范甲乙双方的运输交易行为。相同内容中,如本合同与以后的交易凭证类合同文件有不同约定的,不论本合同与格式合同的性质差别,一律以具体交易中的凭证类合同文件为准。

    二、每次交易中的货物、包装、装车起运地、目的地、到货期限、收货人、运输方式、运输工具、运输路线、运输价格、送货费用和保价运输等,在每次交易中商定且体现在托运单据及资料中。

    三、运输价格以本合同所附的乙方对外统一公布价格表进行定价,其他增值费用必须按照乙方统一的标准收取。(乙方保留根据市场情况对所附对外公布价格表进行调整的权利,具体公布价以乙方官方网站公布的为准,对外公布价变动之前,乙方会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负责人,最终定价将按照约定的优惠比率随对外公布价的调整而调整)。发生以上种种情况时,如果甲方不同意,双方均可按本合同第六条第二款第二项的约定解除本合同),但最终以发生交易时甲乙双方签名或盖章确认的托运书或货运单等交易凭证为准。

    第二条 托运事项

    一、乙方可在甲方指定的地点装运货物。乙方在甲方工厂装运时,服从甲方厂区内的统一管理(但不接受甲方按自已的制度进行的处罚)。甲方有权对乙方代表或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改进意见或合理地要求更换代表及工作人员。

    二、甲方应将托运货物的品名、性质、重量、包装、瑕疵(含夹带禁运品、危险品的)等真实情况如实告知乙方,并根据运输需要,提供相关政府部门的证明文件、装运单据等。否则,乙方知道后将拒绝承运;因未拆包装等原因而未发现的,可以在发现时任意处置并及时通知甲方,且要求甲方承担该票(次)货值10% —50%的违约金,乙方因此受损超过违约金的部分也由甲方承担。

    三、货物包装应符合安全运输要求,否则乙方可拒绝运输并由甲方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乙方不得擅自改动甲方包装,甲方对自己的包装承担责任。甲方委托乙方包装的,应支付包装物料及人工费,包装责任由乙方承担;但如甲方要求乙方降低包装标准而导致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对运输业利润的低利率与高风险等特点,及相关法律对承运人责任限制及免责条款有足够的了解。为化解风险,应向乙方申请办理保价运输。汽运的保价费为货值的0.3%,空运的保价费为货值的0.45%。

    五、实行保价运输后,当乙方得知发生了保价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后,乙方应在3小时内通知甲方,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的期限向乙方提交相关的证据资料,协助乙方办理赔偿事宜。

    六、甲方在办理托运手续时,如不如约申办保价运输并交纳保价费给乙方的,一旦发生包括已报案的盗、抢、骗而致货物毁损、灭失在内的非不可抗力事故的,如乙方应承担责任时,空运按货物损失部分20元/公斤,汽运按货物损失部分运费的2至4倍赔偿给甲方。

    第三条 运输事项

    一、乙方具有法律规定的承运资质,否则,由此导致甲方货损和延时交货的,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有权了解货物的在途、到达及提货情况。可能延时或货损时,乙方应主动通知。

    三、乙方应在每次具体交易中约定的到货期限到达目的地并将货物交给甲方在托运凭证上指定的合格收货人。无故延期的,甲方可以按每延期一日,少付10%的运费给乙方,但最多少付本票(次)运费。若运输途中,遇到恶劣天气,交警、运政等相关部门多次长时间检查车辆,修路,全国性节假日,突发性机械大故障,交通事故以及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延期的,乙方首先应及时通知甲方,然后尽快缩短延误的时间。但以上情况不是乙方人为过错,因而不承担延期责任。收货人延时收货或不收货的,乙方不承担延时责任。

    四、乙方应将托运货物安全运至目的地并交给合格收货人,否则,造成甲方货损的,按第二条

    第五款、第六款赔偿。但若收货人得到乙方通知后五日内不提货的,乙方不承担未及时、安全交货所造成的各项损失。

    五、乙方接受甲方变更运输目的地和收货人的合理的且乙方能够接受的书面申请(不接受口头申请),除非乙方因运输工具、运输路线、运输时间等方面不能满足甲方的变更要求。但因变更增加的运杂费,甲方应在变更申请书中承诺支付并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乙方不接受变更申请。

    六、因乙方原因误达目的地或误交不合格收货人的,由乙方自行纠正并承担增加的运杂费。造成延时交货或货物损失的,由乙方按本合同的相关条款予以赔偿。

    七、发生应由乙方负责赔偿的事件时,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或双方商定的方案对甲方进行赔偿,但甲方不得以此延期或拒绝支付已到付款期的运杂费给乙方。

    第四条 目的地收货人签收货物等事项

    一、收货人得到通知后超过五日不领取货物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收取相应保管费。收货人、托运人超过十五日不领取货物的,乙方有权处置货物(包括丢弃、变卖。变卖后,扣除变卖费用及本次或累计所欠运杂费后的多余部分,返还给甲方)。甲方在十五日内弃货的,应向乙方提交书面弃货通知。无论甲方主动弃货还是乙方处置货物,甲方均应如约支付运杂费。当约定收货人支付运杂费(即运杂费到付),但收货人却不予支付或不提货时,运杂费应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二、甲方指定的收货单位提货代表不持委托书、身份证或持不合格的委托书、身份证要求提货的,乙方有权拒绝且不承担相关责任。甲方有义务要求收货人提供合格的委托书和身份证等资料。

    三、由于货物的性质和长途运输的振动、装卸,甲方允许乙方交货时的货损、货差率为 3 %。

    四、甲方以要求乙方返回甲方的销售送货单、收货人签收的提单或其它收货凭证作为支付运杂费条件的,乙方只要能提交以上足以证明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已经收货的任意一种资料的,甲方就应当支付全部运杂费给乙方。

    五、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向甲方业务人员行贿,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但此举不影响支付已经发生的全部运杂费。甲方也不得把乙方给予的优惠运价向第三方透露。

    第五条 运杂费的支付事项

    一、上一自然月的运杂费,在本月5日前,由甲乙双方对帐确认(如果双方通过传真及其它简易方式不能确认对帐数目,或虽已确认但甲方不按时付款的,则甲方代表应在对帐单或帐款确认函上签名或盖财务专用章等工商备案章)。双方确认后,乙方向甲方开具运输业统一发票(开票之前,甲方已收上次发票而未付款的,则应支付上次发票款后再要求乙方开票)。甲方代表应在发票签收单上签名或盖备案章,并于收到发票后 3 日内(最迟不得超过本月 27 号)支付现金、交付支票(出票日期不得超过此日期)或通过银行办理支付手续。因甲方也有载明运杂费的凭证联,通过统计后再与乙方核实,应明知付款数额,应主动对帐并按期付款。

    二、当一个自然月内运费每当达到 万元时,甲方不按上款时间和方式付款,而应在每当达到此数额之日起三日内付清此数额的运杂费。该月余下不足 万元(与上行空格内的数额相同)的部分,按上一款对帐后下月支付。本款对帐、开票程序以及付款方式按上一款。

    三、当一个自然月的全部运杂费不足 万元时,则于该月的下一个月3号前付清该月全部款项。从下一月起,改按每7天口头或书面对帐,并于7天满期之日起两日内付清。开票程序以及付款方式按上一款。

    四、甲方不按时确认乙方的对帐数额,则乙方可按托运书、货运单、提单以及收货人各种签收凭证等能够证明运杂费数额的资料,向甲方收取运杂费。

    五、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如果乙方主张并未实际收到甲方的付款,则甲方应提供乙方开具的收款收据或银行出具的付款凭证,来证明已实际支付了发票上的金额给乙方。

    六、如果乙方收款代表上门收取甲方运杂费时,每次均须持三日内有效的收款委托书原件(或公函原件),否则,甲方应拒绝支付。超过壹仟元的,甲方不得向乙方收款代表支付现金。甲方违反本款约定,乙方无须举证证明自已未实际收到付款,则可主张甲方没有对乙方履行付款义务。

    七、甲方延期付款,应支付每日延期额的0.5%的违约金给乙方。

    第六条 本合同的履行期限及解除情形

    一、本合同为长期合同,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发生的运输交易均有效。

    二、发生下列情况时,双方均可解除本合同(但已经发生的交易应受本合同调整):

    1、根本性违约。如乙方未及时、安全地履行运输义务,未将货物如约交给合格的收货人或拒绝履行双方约定的赔偿义务和商定的赔付数额;甲方未如期如量支付约定的运杂费。

    2、在实际合作中,由于运输价格、运力、到货期限、运输线路、保价运输、待运货物的性质是否适应运输等无法达成一致的。

    三、解除合同应提前10天书面通知对方,但下列情况例外:

    1、双方届时同意立即解除的。

    2、甲方要求乙方赔偿损失且在10天内达不成协议的。

    3、甲方拖延、拒绝对帐或拖延、拒绝支付运杂费达到10天的。

    四、解除合同时,未到付款期的运杂费视为已到期。乙方提出解约的,解约之日起15日内支付;甲方提出解约的,解约之日起三日内支付。

    第七条 附则

    一、签定本合同时,甲乙双方应提交已盖公章的业务代表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双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给对方。

    二、受托人作为业务代表,任何一人均有权在托运书、货运单、出仓单、对帐单、帐款确认函、发票签收单、各种来往文件、函件上签名(但乙方的收款代表,在实际收款时由乙方临时书面委托;甲方代表需分工的,应在委托书中表明)。变更代表应向对方及时提交书面变更通知,或重新递交委托书。姓名须打印在委托书上。如果手写,则须在姓名上盖章,否则不对姓名真实性提出异议。

    三、本合同的所有空格,在提交各方审批前均需打印填好。任何手写改动的文字(不论文字上是否盖章)均无效。确需改动的,应另签补充协议或重签合同。

    四、本合同之争议,由乙方住所地法院管辖。

    五、本合同正文一式两份,每份共四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八条 其它约定 (此条非必备。增加内容必须打印,不增加的删掉此条,不留空白,否则,此条不产生效力)。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签名人: 授权签名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德邦物流合同篇三

    托运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事宜,达成本合同。

    第一条:运输事项

    1、运输线路及方式:

    运输线路:(1)从始发各地;(2)从始发各地。

    运输方式:公路汽车运输。

    2、包装情况:袋装货物。

    3、运输价格:甲乙双方根据不同线路洽谈运输价格。

    4、运输时限:甲方需要运输时,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派车,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派出合格车辆到甲方公司装货,不得拖延,装好货后及时向甲方提供车号和司机手机号码,按甲方指令要求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安全到达目的地卸货。

    5、其他:由于国家政策调控导致乙方的直接经营成本(如过路、过桥费、油价等)变动幅度超过5%,则双方可以协商调整新运价。

    第二条:费用结算方式、期限和凭证:

    1、结算运费的方式为月结(如有汇票应不超过50%),乙方须提供正式运输发票和货物签收单。

    2、其他:结算时仅以乙方的运输签单为结算依据,发生破损、丢失等情况应在回单上签收、注明,若回单无异常签收,则视该票货物完整到达,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乙方费用。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在通知发货时应向乙方同时提供其货运计划,计划内容包括:货物名称、件数/箱数、体积/重量、产品规格、收货单位、收货人地址及装车地点及时间。

    2、甲方应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系并协调货物的运输及其他相关事宜。

    3、甲方所托运的货物应符合法律规定:货物的包装要符合行业标准,不得在所托运货物中夹带易燃、易爆、易碎品、有腐蚀性物品、现金、汇票等。

    4、甲方有权指派专人监督、指导乙方对货物的运输活动,以确保乙方正确无误地运输货物。

    5、甲方有权选择货物保险货报价运输(易碎品、包装不合行业要求标准、无包装的货物除外)。

    6、货物托运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货物、中止运输、变更到达地、收货人,但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费用。

    7、在运输过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货物损失的,甲方要求乙方赔偿损失的权利应当自提货之日起壹个月内行使,逾期则视为甲方自愿放弃要求赔偿的权利。

    8、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三个月(甲方提供索赔函之日起)时间内结算赔偿费用或补偿费用,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应付费用0.1%/天的滞纳金,直到付清为止。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规定的时间里结算运费,否则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应付费用0.1%/天的滞纳金,直到付清为止。

    2、乙方在接收货物时对托运货物的包装违反有关包装规定的,乙方有权拒绝运输。

    3、乙方应保证货物运输的安全性、及时性、准确性。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货物产生的灭失、损毁等情况,由乙方按本合同规定赔偿甲方损失。

    5、乙方不能以任何形式向公众透漏甲方要求保密的商业机密,否则由此引起的甲方的任何损失(如名誉损失、经济受损等),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6、在运输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造成货物的灭失、损毁等情况,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必要减损措施。

    7、乙方的工作人员不得对甲方及相关客户收取本合同规定外的任何费用。

    8、由于乙方责任导致甲方的产品损毁、灭失,乙方应按甲方产品牌价的标准赔偿承担全额损失责任,理赔金额巨大(超过10万元)时,双方友好协商按照出厂价赔付,如因不可抗因素原因造成甲方的货物灭失的,除保险公司承担相应赔偿部分损失外,其他损失部分由甲方承担50%,乙方承担50% 。

    第四条:合同时效

    1、本合同一式贰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正式生效,传真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合同期限壹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合同期满前30天,甲、乙双方应协商是否办理续签或重签,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续签的优先权。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条:异常情况

    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造成的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时间延误,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争议及其处理

    本合同若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双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德邦物流合同篇四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货物运输配送业务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承包货物运输业务应具有的资质

    (一)乙方的驾驶员必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合法有效的驾驶资格;从事货物运输车辆必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车辆行驶证和从事货物运输的许可证,符合车辆行驶和货运的国家强制性标准。

    (二)乙方应为货运车辆投保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等。

    第二条、 货物运输承包经营保证金

    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承包经营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整,该保证金为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非甲方原因造成货物损失的赔偿保证金。承包经营期限届满,如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在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三条、 货物运输承包经营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货物运输承包经营期限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合同。

    第四条、 乙方货物运输承包经营的事项及要求

    (一)乙方自备具有所有权的货物运输车辆,按照甲方的相关要求,负责将约定的货物安全准点配送至甲方指定的连锁经营店。

    (二)货物运输线路:

    1、 乙方将货物配送至 连锁经营店的名称为:

    2、货物起运地址为:

    3、货物到达目的地及卸货地址:

    (三)货物运输配送时限: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在每天早上 点 分至 点 分,按甲方配送单所列明的货物,安全准点将货物配送到所约定的地址。

    (四)货运车辆牌照号码:

    (五)货物运输配送业务相关约定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不得擅自终止货物运输配送业务,如乙方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安排相应的车辆,保障货物运输配送业务的正常进行,同时将相关情况告知甲方有关主管人员。

    2、在货物运输配送过程中,乙方应做到文明装卸。在货物装车时,要协助甲方相关工作人员核对货物的数量;货物到达约定门店后,乙方应积极配合门店工作人员卸货。并做好货物清点核对工作,同时办妥货物运输配送单的签字手续。

    3、在货物运输和配送过程中,乙方应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在工作中不得与门店工作人员发生争吵,如存在相关问题应及时向甲方有关部门和主管人员反映,妥善处理相关问题。

    4、如遇门店提出退货事宜,则需经甲方相关销售人员确认后,才能将门店所退货物带回甲方货物配送地点。

    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司乘人员和货运车辆进入甲方厂区作业时应遵守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听从甲方相关主管人员的指挥。

    6、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按照统一形象在乙方货物运输车辆上粘贴甲方制作的统一标识等宣传图文。

    第五条、 货物的范围

    本合同所称货物包括但不限于蔬菜、水果、粮油食品及其制品、干货、调味品、新鲜鱼类、肉类及畜禽冻品等,具体货物名称详见甲方货物运输配送单。

    第六条、 货物运输价格:

    (一)、甲方全面完成本合同约定的货物配送业务,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配送运输费用合计人民币伍仟壹佰元整(¥5100元)。

    (二)、甲方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运输费用后,乙方司乘人员工资及车辆的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违章罚款、路桥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和承担。

    第七条、 运费结算及支付方式

    (一)双方在每月15日结算上一个月运费,结算时乙方应提供当月经相关门店及甲方物流部门主管人员签字确认的货物运输配送清单。

    (二)所有运费均转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卡号。同时乙方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八条、 货物运输配送过程中的风险责任约定

    (一)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乙方的货物运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无论事故责任如何认定,由此造成乙方、第三者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由此造成的后果及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 自甲方货物装上乙方货运车辆并经甲乙双方指定人员在货物运输配送单签字之时起,至货物全部运抵合同约定的地址并经甲方门店主管人员验收后在货物运输配送单上签字之时止,如乙方所承运的货物发生灭失、损毁的,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负责和承担,货物的损毁数额按甲方当时货物的配送价格为依据计算。

    第九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发货时应向乙方提供货物运输配送单,内容包括货物名称、数量、产品规格、金额、收货店名、收货人地址及电话、装车地点及时间。

    2、甲方有权对乙方货物运输活动进行全程监督和指导,以保障乙方货物运输配送业务的正常进行。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货物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该货物的配送价格进行赔偿。

    4、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货物运输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的约定结算和支付运费。

    2、乙方应保证将货物安全、及时、准确运输配送至合同约定的地址。

    3、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货物灭失、损毁的,乙方应按甲方货物的配送价格全额进行赔偿。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否则由此造成甲方相关损失的均由乙方负责和承担。

    5、在货物运输配送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货物的灭失、损毁等情况,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货物运输配送时间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是乙方的违约行为,乙方按每次违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元。

    (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货物运输配送时间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且进厂装货时间或货物到达时间迟延 1 小时或以上,对甲方经营造成较大影响的,属乙方的违约行为,乙方须按每次违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如乙方违约当月累计达到3次或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擅自中止货运业务或未经双方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属乙方的违约行为,由此造成甲方经营等相关损失的由乙方进行赔偿。

    (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人员及车辆无法适应货物运输配送业务,严重影响甲方货物运输配送业务正常进行的,甲方经通知乙方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运输费的,甲方每逾期1日按逾期付款总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解除、终止及免责条款

    (一)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后,于签字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或本合同约定的事由出现后可以解除。

    (三)本合同期限届满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全面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双方依法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异议或争执,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德邦物流合同篇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生效)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生效)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确定乙方为甲方的特约物流仓储公司,现就长期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期_____年。

    二、业务范围及价格

    1、运输范围及价格表

    (1)对甲方储运在乙方物流仓库内的所有物品进行发货业务。

    (2)甲方租用乙方库房____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______元/天。

    (3)发货价格(另见附表)

    2、价格调整约定

    (1)当市场价格下调时,乙方给予甲方的合作价格也应做到相应的下调。

    (2)乙方应承诺给甲方的合作价应低于同范围的市场价或给其他公司的价格。

    (3)当乙方价格高收市场价格,核实后,乙方应退还给甲方当次运费的差价。

    (4)如涉及故意违反价格约定,应赔偿当次运费的50%给甲方作为违约金。

    (5)装卸过程中货物丢失、短少、损坏,装卸方应赔偿委托方实际经济损失。

    三、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需发送快递或设备运输时,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时间,准确、快速地送达目的地。

    2、甲方交付给乙方储运货物后,乙方有义务在运送期间保管好甲方的物品,如出现损坏、丢失等情况,乙方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3、甲方应按照与乙方约定的结算方式,按时予以结算。

    四、付款方式:

    1、根据甲方货运单及仓储费累计,采取月结方式进行结算。

    2、每月15日前,甲方支付运送费用,以后依次按照每月结算费用,付款方式

    为转帐支付或现金支付。

    五、合作约定: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中规定的条款,甲乙双方若发现对方的行为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严重违背商业道德或损害对方利益,违约方应承担给另一方所带来的一切损失。

    2、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对本协议有关事宜发生争执,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通过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诉讼解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另有规定外,由败诉一方负担。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续签权和弃签权。

    六、信息资料

    1、甲方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电话:

    2、乙方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电话:

    甲方 乙方

    公司代表(签字): 公司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德邦物流合同篇六

    甲方:____公司签订地点:

    乙方:签订时间: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业务模式

    甲方根据业务当天___采购实际情况以《物流发货单》的方式通知乙方去甲方指点供货单位提货,乙方根据甲方《物流发货单》,《货物提单》上的货物名称、规格、产地、数量跟实物确认无误后进行装运货物,并运到甲方指定地点。

    第二条货物运输定价

    自合同签订生效当年为人民币___元/吨,以后年份运费随行就市。甲方除支付上价格外,不再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装车、转运、卸货等产生的费用),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货物验收要求

    乙方根据甲方供货单位拿《货物提单》,核实两张单据跟实物无误后,将《物流发货单》盖章后回传甲方指定地点,如发现其中单据跟实物不符应立即通知甲方相关负责人,否则相关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四条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起运点:

    货物到达地:

    第五条货物承运日期及到达时间

    承运日期:乙方根据当天《物流发货单》上面的日期,将货物安全及时的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如逾期未将货物及时送达目的地,视为乙方违约,因此给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另行组织运输工具所支付的运费的差额、甲方因违约给第三方的赔偿,实现债权的律师费、诉讼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派出的运输工具和人员的行为视为乙方的行为,因此给甲方或者第三人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货物运到期限:货物必须在拿取货物提单的第二天上午___之前送到货物指定地点。

    第六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出现货物毁损、丢失,调换等。甲方有权根据该批货物的当时购买的市场价值提出全额赔偿,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并解除合同,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七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乙方将货运到甲方指定地点,甲方仓库管理人员在《物流发货单》上签字盖章后,乙方司机凭《物流发货单》去甲方财务办公室结算,每月___日和___日为结算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第八条各方的责任、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

    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并相应支付给乙方所需费用。

    2、因甲方原因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的,乙方必须妥善保管好货物,并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保证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在结算日及时结算运费给乙方,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支付运费或者甲方许可的费用为由对运输货物进行留置,必须将所运货物交付给甲方指定的人和指定的地方。

    4、货物到达甲方运输目的地,在乙方运输司机的配合下,甲方应积极组织人员进行货物卸载,其吊装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责任

    1、乙方收到甲方的《物流发货单》后,应根据《物流发货单》上的联系方式去甲方供货单位提货,提货时结合《物流发货单》上的名称,数量,规格清点货物,如发现数量,名称,规格,材质与实际不符,应及时通知甲方。

    2、乙方作为甲方运输合作单位,对甲方的货物有优先承运权;不得推脱运输。

    3、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赔偿责任。

    4、司机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司机绝对不可以与客户发生争持,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事件及时回报给甲方。

    5、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中所列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并说明原因,若甲方调查发现有不属实的,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6、乙方货物装运过程中应将该批货物的《材质证明书》,铭牌等随机文件交给甲方收货人员。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每次发货前,甲方提供准确《物流发货单》,作为乙方去甲方供货单位作为提货依据,由于乙方未按提单要求清点货物的数量,规格型号、材质及产地提货导致运输出现错误,其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2、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否则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货物过期到达,超过上双方所约定的时间(且没有取得甲方的认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给甲方人民币___元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但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货延误,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扩大,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放宽到货时间。

    5、乙方如在一个月内有三次推托运输业务,甲方视为乙方单方终止本合同,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十条:变更与终止

    1、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该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3、合同如需提前终止,须双方书面同意。

    第十一条纠纷处理

    若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产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1、甲方的职工的权限只是监督乙方履行本合同,无权对合同的作出任何修改,更无权收取合同项下任何金额。如果确有必要对本合同作出修改或者签订补充协议,必须由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才具有法律效力,所有现金必须进入甲方的银行帐户,所有票据必须有甲方行使票据权利方为有效,否则均不视为甲方收到此款项,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免除乙方付款的责任。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传真件与原件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与本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物流发货单》作为履行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甲方:__公司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行:开户行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日期:日期:

    德邦物流合同篇七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了提高甲乙双方的经济效益,整合双方资源,充分发挥物流企业优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特订立本承包经营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承包经营事项

    本合同所涉承包经营事项为:货物运输权和运营收益权。其中,如完成承包行为的车辆为甲方提供,乙方还享有该车辆的使用权。

    乙方享有的货物运输权、运营收益权以及车辆使用权受本合同约定的限制。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经营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_______日止。

    承包经营期限届满后,如甲方继续发包的,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的权利。

    承包经营期限内,甲、乙双方可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三条 承包方式

    一、基本承包经营方式:

    1、甲方提供货物运输的货源,由乙方运输至甲方或货主指定的地点。

    2、甲方与货物托运人办理托运手续和运费清结。根据经营需要,甲方也可以书面(不得口头)委托乙方办理货物托运手续和运费清结。

    3、乙方必须在甲方通知的期限内完成甲方安排或随时指定的运输业务。

    4、承包金反向给付,即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承包金。

    5、承包经营期间,乙方承担货物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燃油、燃气费用、路桥通行费用、车辆维修保养费用(保险公司赔偿的除外)等经营成本。

    二、补充承包经营方式:

    乙方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作为完成承包经营的运输工具(勾选):

    1、甲方提供运输工具。( )

    甲方提供物流车辆的车牌号、型号、吨位、机械状况、服务内容及价格等事宜

    车型

    车牌号

    吨位

    机械状 况

    车 箱

    内 径

    购 置

    时 间

    车 辆

    所 有

    车 辆

    工 具

    运 行

    方 式

    本合同期满,乙方应将机动车辆检修后,交甲方检验接收,并随交修车工具。

    2、乙方以自有车辆作为运输工具。 ( )

    乙方的运输工具为: 号 汽车,车架号,发动机号 ,以及随车工具。

    3、上述车辆,必须车况完好、审验合格、安全适用、符合行驶和货运的国家强制性标准。

    4、上述车辆,由甲方统一办理保险投保。

    5、上述车辆,在承包经营期限内进行维修、保养的,应统一在甲方指定的修理厂进行。

    三、货车采用班车运输方式。每周一、二、三、四、五、六、天运行,法定节假日另行通知。货车按照甲方制定的《班车管理及运营质量考核标准》规范运作。

    第四条 承包经营保证金和承包金

    一、承包经营保证金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承包经营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其中叁万元由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当时支付;剩余贰万元由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支付。该保证金为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非甲方原因造成损失的赔偿资金保证。

    承包经营保证金一次性交付。承包经营期间,保证金不计付银行利息。

    承包经营期限届满,甲、乙双方无债权、债务的,甲方在30日内一次性退还乙方扣除保证金提成部分的剩余保证金。

    二、承包金

    1、承包金按货运单趟支付。支付金额为人民币 元。

    2、承包金累计支付的,在承包经营的次月12-18日发放。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纠正乙方在货物运输中违法、违规行为。

    甲方有义务保证本企业货运资格合法、提供的车辆符合行驶和货运的国家强制性标准。

    2、甲方有权根据企业经营需要,自主地组织和调配货源。

    甲方有义务公平、公正、合理的为乙方组织货物配载。

    3、甲方有权定期组织乙方进行安全和职业道德学习,并进行考核。学习时间为 月 日,甲方另有权通知乙方参加临时学习。

    甲方有义务按照主管部门规定和通知,组织乙方参加主管部门举办的学习、培训、评比等活动。

    4、甲方有权制定本企业货物运输的规章制度。(该规章制度为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有义务保证规章制度符合物流行业的特点或交易习惯,不得增加乙方的负担和责任。

    5、甲方有权在承包经营期限内,指定专人对乙方使用的车辆进行安全、车容、车况检查。如乙方使用车辆存在安全隐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运输。

    甲方有义务保证乙方正常运输,不得无理干涉。

    6、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制定统一服务规范、在运输车辆上粘贴统一标示或广告。(甲方制定的统一服务规范为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有义务保证统一服务规范符合物流行业的特点或交易习惯,不得增加乙方的负担和责任。

    7、甲方有权选择投保的保险公司,有权决定对运输货物投保货物损失险。

    甲方有义务选择服务质量优良、保险费用适中、理陪迅捷的保险公司投保,并应书面通知乙方。

    甲方有义务对提供的车辆投保交强险、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并为乙方投保驾驶员人身伤害保险。

    8、甲方有权制定本企业统一的运费标准和其他费用收取标准。

    甲方有义务保证本企业统一的运费标准和其他费用收取标准不低于同地区、同行业的费用标准。

    9、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求要求乙方更换车辆或变更线路,乙方必须配合。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在甲方指定的货物运输期限内,自主安排运输。

    乙方有义务保证完成甲方的货物配送运输,并服从甲方的统一货物调配。

    2、乙方有权对甲方调配的货物进行查验,有权拒绝运输国家禁止运输或可能造成危险的物品。

    乙方有义务按车辆相关规定维修和保养车辆,保证车辆安全性能完好、车容整洁。乙方有义务遵守交通法规和机动车操作规程,保证行车安全。

    3、乙方有权拒绝支付本合同约定或主管部门规定以外的费用,有权对甲方没有依据的收费提出异议或向主管部门投诉。

    乙方有义务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代为清结的运费和其他费用,并承担因迟延支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运输过程中擅自倒货、换车、配载,不得将车辆交给第三者驾驶,不得捎带与工作无关的第三者,不得违反承包经营用途使用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或变相扣留运输货物。

    5、乙方有权对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统一服务规范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

    乙方有义务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统一服务规范,并承担违反规章制度和统一服务规范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6、乙方有义务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和意外事件造成货物损毁时,在30分钟内通知甲方和保险公司,并立即报警。

    7、乙方有义务保证联系渠道通畅,可以随时接受甲方货运调配。

    8、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七条 货物运输风险承担

    一、货物运输风险

    货物运输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交通事故、货物损毁、违章、自然灾害等造成的物质损失以及对车辆内、外人员的赔偿责任。

    二、风险承担

    1、交通违章造成的行政处罚,乙方全部承担。

    2、交通事故,除因甲方提供的运输工具固有的原因造成事故以外,其他情况下的事故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中,扣除保险公司理陪并实际赔付的部分,但保险公司合法拒陪的除外。

    3、货物毁损的,除因甲方提供的运输工具和货物包装固有的原因造成的以外,其他情况下的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中,扣除保险公司理陪并实际赔付的部分,但保险公司合法拒陪的除外。

    4、意外事件和自然灾害等造成的物质损失和赔偿责任,由乙方提供有权部门的书面证明,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5、车辆和货物包装固有原因的确定,以国家相关检验机构的书面认定为准。

    6、乙方遭受人身损害的,除保险公司理陪并实际赔付的部分外,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

    三、赔偿处理费用承担

    赔偿责任认定和处理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旅差费、法院诉讼费用、必要的律师代理费、主管部门的处理费用、鉴定费用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应严格履行,不得单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如有违反,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人民币 元的违约金。其他直接经济损失,违约方另行赔偿。

    二、下列情况下,由甲方支付乙方年度承包费总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1、提供的运输工具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

    2、未向乙方提供营运证照、缴费凭证,致使乙方无法营运的

    3、在货源紧张时,向承包人以外的人员调配货运的

    三、下列情况下,由乙方支付甲方年度承包费总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1、完成承包经营的车辆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

    2、不能保证甲方调配货运的

    3、不能保证车辆安全性能完好、车况整洁的

    4、不参加甲方组织的学习、培训的

    5、将车辆交他人驾驶的、擅自倒货、换车、配载的、捎带与工作无关的第三者的、违反承包经营用途使用车辆的

    6、因乙方原因不能取得联系的

    7、无合法情由,拒不执行甲方统一服务规范的

    因乙方违约行为导致甲方客户对甲方追究违约责任的,乙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该违约责任。

    四、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的承包经营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并应赔偿甲方的其他实际经济损失:

    1、连续两次不能完成甲方调配货运的

    2、连续两次违章驾驶并受到行政处罚的

    3、三次不参加甲方组织的学习和培训的

    4、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全部事故责任的

    5、以甲方名义与他人签定货运协议并收取运费的

    6、盗窃、故意损坏、故意丢失甲方调配的货物的

    7、故意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的

    8、发生交通事故不及时通知甲方和保险公司的

    9、扣留或变相扣留运输货物的

    因乙方违约行为导致甲方客户对甲方追究违约责任的,乙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该违约责任。

    五、甲方应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承包金。如有拖欠,每拖欠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拖欠部分1%的违约金。

    六、其他违约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七、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自然灾害、重大疫病流行、国家政策调整等不能预见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可解除本协议,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或终止

    下列情形,本合同可变更或终止:

    一、 甲方破产、解散或营运权证作废。

    二、 乙方车辆因事故或年限报废、被转让和车辆更新。

    三、 乙方死亡、丧失营运(劳动)能力、受到刑事处罚。

    四、 合同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续签。

    五、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

    第十条 其他约定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兰州市城关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甲、乙双方确认,双方为承包经营合同关系,无劳动、雇佣、劳务等关系。

    三、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得知的甲方客户资料、货运单价、货物品种、运输终端客户资料,均属于甲方商业秘密。

    四、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乙方在一年内,不得与甲方的客户签定运输协议。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经甲方签章、乙方签名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 乙方声明

    乙方特别声明:

    本合同所有条款,本人均全面理解其含义,并知悉合同约定的法律效力。合同条款没有加重本人的义务和责任。本人提供的基本情况,客观真实。本人愿意遵守并严格执行本合同,如发生违约,本人承担全部法律后果。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乙方: 地 址:

    常住地址:

    身份证号: 手机号:

    住宅电话: 备用电话:

    年 月 日

    德邦物流合同篇八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开户银行:

    户名:

    账户:

    税号:

    电话:

    传真:

    受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

    户名:

    账户: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在提供公路运输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货物

    名称:

    第二条 运输信息

    起始地点:

    动达地点:郴州市甲方指定地点

    运输时间:

    收货人等具体内容根据《中国外运湖南公司运输委托单》而定。

    第三条 运输

    1、运输车辆

    1.1乙方应依《中国外运湖南公司运输委托单》的规定,以证件齐全、有效、性能良好的且适于运输本合同规定货物的交通工具为甲方运输本合同规定的货物。

    1.2乙方车辆必须保证证件齐全、符合货物道路运输许可的所有规定。驾驶员必须有国家核准的有效上岗证件。

    1.3乙方对货物的运输应建立严格执行安全、防护、检查、交按制度。

    1.4装运危险货物的车辆技术状况应符合下列要求:

    a.车厢、底板必须平坦完好,周围栏板必须牢固,装货前后应采取衬垫防护措施,如彩胶带、薄膜等下垫上盖,并用草包防漏:否则,所有漏损均由乙方赔偿。

    b.机运车辆排气管必须装有有效的隔热和熄灭火星的装置,电路系统应有切断总电源和隔离火花的装置:

    c.根据所装危险货物的性质,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的捆扎、防水、防散失等用具。

    2、货物的起运

    2.1甲方应将货物运输计划至少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应根据《中国外运湖南公司运输委托单》规定的起运时间到达起运地点装卸甲方货物。乙方如不能按本合同规定的起运日期承运货物而造成甲方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仓储费),乙方应负责向甲方赔偿。

    2.2乙方自受货后至送达交付前应负保管责任。货物交接双方必须点收点交,签证手续完备。收货时如发现偷盗、漏损,乙方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德邦物流合同篇九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规、行政法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仓库租赁、仓储物流配送、物品保管、物流装卸、发往全国各地行政区域,物流配送业务及装卸业务、提送业务运输服务和相关费用结算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仓储物流、物品保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管理、储运、配送、理货、分流、装箱、分拣、打签(贴示)、发货、在途服务跟踪、到站等一切事物。乙方负责根据甲方的需求,计划提供仓库面积提供货物保管发运。

    第二条:服务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年,自月日至年月日止,如合同到期,乙方和甲方将重新签订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以新合同为准。

    第三条:仓储物流服务业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的产品物流仓储、配送、发往到全国各个地区。 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仓库为乙方享有合法使用权的仓库。

    第四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重量、包装

    1.货物名称:**公司旗下的系列产品

    2.规格:以外包装尺寸为准

    3.数量:按照存货的计划数量与实际出库为准

    4.重量:按实际重量为准

    5.货物包装:甲方按照有关规定保准执行,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或不符合物流运输存储的包装,乙方有权拒绝存储。

    第五条:履行地点及要求

    仓库地址:乙方提供使用面积为50㎡的仓库租赁给甲方。费用按每年两万元人民币计算,水电费全免。 租赁付费方式:甲方一次性交付一年租赁费用两万元人民币。起租时间20xx年

    1、乙方的仓库应符合 储运条件、防雨、防尘、防洪、防潮、具备消防照明等设施条件。

    2、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提供足够仓储供面积。甲方在储运期内货物进库数量、货物出库数量、货物各种品相、规格、数量。每月报表、每月盘点、每周清点、每日做好台账。做到货与账相符。

    3、乙方负责仓库内外的安全、防火、保卫工作。

    4、乙方应全力保证甲方货品的安全、完好,若乙方管理不善造成货品损坏、丢失。由乙方按照甲方经济折扣价赔偿甲方。对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货物破损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雷击、战争等)所造成货品丢失、损坏乙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乙方应尽善意第三方的责任。调拨至乙方仓库的货物,因货物性质、货物包装、等从外观可辨别的不符合正常验收约定或超过有效期等乙方通知甲方,并按甲方要求验收入库 ,因此造成货物编制破损,一方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5、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供存库信息预期产品。乙方需配合甲方每月在库进行盘点,乙方应履行报表责任,《库存产品出入库汇总日报表》《配送跟踪表》,为减少和消灭呆滞货物要求在日报表上注明货物的生产日期,报表须发给甲方负责人。

    6、货物入库验收信息反馈。货物到仓储站由乙方与送货方核实到货数量,发现有不一致现象即时报甲方处理。乙方应派人到现场验收货物,核实物品名称数量是否相符,与送货人员办理货物交接手续,如发现货物异常(包括破损、损坏货物减少等)与乙方及时追查原因并告知甲方。乙方验收后,再到《货统计表》签字盖章确定产品数量、状态,并在24~36小时内将反馈表上报甲方。

    7、乙方验收后负责装卸 装卸费用在报价表附件中。

    8、乙方应保证货物在处理及搬运中的安全做到按产品货物要求 先进先出、轻装轻卸。

    9、仓库货物必须严格按照包装标示堆码,方向、高度、层数,进行堆码。乙方负责仓库货物日常巡查发现堆垛歪斜包装变形等异常情况应及时整改,发现任何异常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视为失职。仓库货物堆垛应整齐有序,保持一定的垛距、货距一边收发作业及库存盘点。

    10、残次品外包有损坏的、退换货的、或不同品质有不同程度问题的、应分开堆码分开保管,不得混放、串放。

    11、乙方必须保障帐、卡、物、相符。甲方将定期 不定期对乙方仓库进行检查。如检查发现账物不符,或仓库管理不达标,乙方应及时整改 服从甲方整理安排。

    第六条:费用结算方式

    1 元,若甲方当月发货费用连续三个月低于双方确定的月发货费时,从第四个月起改为单票现金结算或到付结算。

    2、费用结算时间与付费

    乙方与甲方的运费及相关费用结算期是每月日为物流服务费进结算日,甲方收到乙方所提供的《费用月结对账表》明细后三个工作日内要与乙方进行核对及确认,如有疑义应于收到账单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三个工作日内不反馈信息视同确认,确认后乙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费用发票,同时甲方以现金、支票等方式向乙方付清款项。

    3、如因甲方原因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付款,乙方有权按日万分之五收取未付款项部分滞纳金,并有权取消甲方在本合同下享有物流费用月结待遇,而改成单票现金结算。乙方也有权选择和甲方终止合同,不再为甲方提供物流服务仓储服务。

    第七条:保险理赔

    在合同期内乙方将仓库租赁给甲方,在仓储内有乙方的员工专人负责整理看护。为了规避运输途中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和意外事故可能带来的危险,甲方需把乙方向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保险费率为货物声明价值的 %,未保的货物发生丢失,毁损或缺少。由乙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赔偿,但不超过损失部分的运费三倍为限。

    第八条:甲方委托乙方做物流配送发货业务,甲方承诺不得将甲方货物委托任何第三方物流企业。若有出现有其他物流公司,乙方将有权终止本合同,同时追究其乙方仓储利用率经济损失。

    第九条:甲方对货物享有完全所有权,货品从卸货起到甲方租赁仓库储存至最终出货前的全过程有甲方负责,出库后到收货人收到货物前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货物出库由甲方出具发货清单,发货数量及收货人地址、电话必须明确才可委托乙方负责物流运输发货业务,同时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方可出库发货,货物到目的地,收货人收到货物后。乙方的流程工作结束。

    第十一条:甲方派驻乙方仓库的工作人员和工作地、住宿等问题由乙方提供。

    第十二条:甲方将其产品送到乙方仓库。若甲方要求乙方提货送到仓库要付提货费用。

    第十三条:乙方凭借甲方发给乙方的发货通知单方可发货,乙方不接受甲方指定人以外任何人的白条,口头通知发货,每张出库单具只能出库一次,如造成重复出库责任与乙方无关。

    第十四条:乙方应保证货物在处理及搬运中的安全,做到按产品特性要求进行装卸,对因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第十五条:1、仓库货物必须严格按照包装箱标示堆码,方向、高度、层数符合要求,若出现超高堆码造成损失与乙方无关。

    2、仓库货物堆放整齐有序,保持一定的跺距、柱距、货距以便收发作业及库存的盘点。

    第十六条:装卸费用由甲方货物到乙方仓库前的装卸及出库装卸费用卸车费 /吨, /方 装车费 /吨, /方

    第十七条:

    1、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影响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一方应立即将事故通知对方并提供详情报告由双方协调解决合同。

    第十八条: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物流产品报价表》中的价格是未含税价格,每票货应加5.85%的税金。如甲方要求货物到达所在城市的配货站要求将货物送货到收货人手中,简称门到门,需加送货费 元。

    第十九条:纠纷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在当地法院解决。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德邦物流合同篇十

    发包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甲方拟在龙冈地区设立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理处)并交由乙方承包经营,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经营授权范围

    1。甲方授权乙方在_________区(包含_________区各乡镇,市区除外)开展危险品运输业务洽谈工作。

    2。甲方授权乙方在_________区(包含_________区各乡镇,市区除外)开展普通货物运输业务。

    3。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甲方的标志标识。

    4。分理处承包利润分配方式采取保证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多留,歉收自补的原则。

    二、优惠条款

    1。甲方批准给乙方_________元每月的专业物流交易网会员资格(在甲方与物流交易网合作期内)。

    2。乙方分理处一年内完成业务量达成_________万以上并且安全无事故或纠纷的,甲方在乙方的上交管理费中提取20%作为对乙方的奖励。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公司宣传资料。

    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在分理处的前期业务开展进行全面的指导并给以大力的支持。

    3。乙方积极宣传推广甲方分理处业务,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业务接洽时必须以甲方分理处员工身份来进行交流。

    5。在乙方接到长期运输业务或批量的运输业务后,由乙方起草合同,甲方给予审核,签定合同时加盖甲方合同章。具体的运输由乙方实施,责任亦由乙方承担。

    6。分理处在招聘员工时必须经过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任用。

    7。合同期内分理处的各项支出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8。乙方为经营者也是_________分理处的负责人。

    9。乙方有权根据企业的经营管理需要设置分理处的内部机构。

    10。乙方有权按规定任免分理处中层干部。

    11。乙方有权决定企业工人工资的分配方式。

    12。乙方不得私自承接零散业务或单次运输业务,乙方所承接的业务必须以甲方分理处名义。

    13。所有承运乙方业务的危险品车辆,必须经过甲方审核并与其签定承运合同和责任状,同时按照甲方规定办理各种保险。乙方不得私自寻找车源,由此造成的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

    14。分理处办公场地的先期开办费用。人员工资及水电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资金结算方式

    1。甲方依据运输合同和派车单与乙方结算。

    2。乙方按照运费总额的7%上交利润给甲方。

    3。结算时间按月计算,每月的3号前结清上月费用。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必须全力支持乙方的合法工作,全力协调所需危险品车辆,如因甲方故意行为有损乙方利益的,甲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在接到乙方业务报审申请时,必须在一周内作出审核意见,如因甲故意拖延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3。客户运费采取汇至甲方账户的,甲方必须按时按标准支付给乙方,不得无故截留或挪用,否则,甲方承担10%赔偿。

    4。如乙方私自承接单次运输业务,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并要求乙方给予本次运输费用的10倍赔偿。

    5。乙方不得擅自超出授权范围开展业务,确因特殊情况的,乙方可在征得甲方许可的情况下方可开展。否则,乙方承担预接洽业务总额的5%的罚款。

    6。乙方必须加强人员及车辆的管理,确保安全规范操作,因违法违规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第一年的业务基数为_________万元,如未完成,上交部分由乙方补足,如连续两年无法完成的当年基数的,甲有权利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8。乙方必须对甲的各种资料及数据保密,否则甲方有权追偿乙主的损失。

    9。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或变象以分理处员工以外的身份承接业务,本协议因任何原因未能履行到合同约定期限而终止后,乙方在三年内不得从事与甲方业务同样或类似的经营活动。

    10。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或一方认为需要终止,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在双方认可的前提下,在双方财务结算完毕。各自责任明确履行之后,可终止协议。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擅自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在本协议期满时,如双方同意,可续签本协议。

    11。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12。乙方必须因乙方原因导致

    六、争议解决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盖章)身份证号: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签字)身份证号:_________电话: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德邦物流合同篇十一

    发运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提高甲乙双方的经济效益,整合双方资源,充分发挥物流企业优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特订立本承运经营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合同经营事项

    本合同所涉承运经营事项为:货物运输权和运营收益权。

    乙方享有的货物运输权、运营收益权受本合同约定的限制。

    第二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限届满后,如甲方继续发包的,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的权利。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可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三条 承运方式

    一、基本承运经营方式:

    1、甲方提供桶装水和瓶装水运输的货源,由乙方运输至甲方客户指定的地点。

    2、乙方必须在甲方通知的期限内完成甲方安排或随时指定的运输业务。

    3、承运金反向给付,即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承运金。

    4、合同期间,乙方承担货物运输过程中包含但不限于发生的燃油、燃气费用、路桥通行费用、车辆维修保养费用、过磅费、过(省)境费等经营成本。

    5、运输范围:大理市范围内。

    二、补充承运经营方式:

    1、乙方以自有车辆作为运输工具。

    2、乙方的运输工具为: 号 汽车,车架号 ,发动机号 。

    3、乙方车辆必须车况完好、证照齐全、购有货物运输险和第三者50万以上保险、审验合格、安全适用、符合行驶和货运的国家强制性标准。

    三、货车采用班车运输方式,有运输安排即按规定时效配送。

    货车按照甲方制定的《承运车辆管理及运营标准》规范运作。

    第四条 承运经营保证金和承运金

    一、承运经营保证金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交付承运保证金人民币 壹万元 。该保证金为乙方在合同期间非甲方原因造成损失的赔偿资金保证。承包经营期间,保证金不计付银行利息。

    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无债权、债务的,甲方在30日内一次性退还乙方扣除保证金扣减部分的剩余保证金。

    二、承运金

    1、承运金按货运吨位或货物数量,同时结合运输距离进行核算,合同期限内,因油价上涨等因素导致乙方运输成本增加的而需要重新核算承运金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以补充协议形式另行协商。

    2、承运费用:

    3、甲方每月承诺保底配送量:

    4、承运金累计支付,每月5日至8日前双方就上一财务月运费进行核对在承运经营的次月15-18日全额发放,国家规定节假日顺延至收假日发放。

    5、甲方财务月: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

    6、支付方式:乙方提供足额发票,甲方以现金支付或转账方式支付。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纠正乙方在货物运输中违法、违规行为。

    2、甲方有权根据企业经营需要,自主地组织和调配货源。

    3、甲方有权定期组织乙方进行安全和职业道德学习,并进行考核。甲方另有权通知乙方参加临时学习。

    4、甲方有权制定本企业货物运输的规章制度。

    甲方有义务保证规章制度符合物流行业的特点或交易习惯,不得增加乙方的负担和责任。

    5、甲方有义务保证乙方正常运输,不得无理干涉。

    6、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制定统一服务规范、在运输车辆上粘贴统一标示或广告。乙方不得要求任何费用。

    7、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求要求乙方更换车辆或变更线路,乙方必须配合。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每天配送量不超过500件时,必须当天送完所以货物。

    2、乙方负责仓库管理,做好明细账目(进、销、存)每周、月向甲方上报仓库账目,仓库货物遗失或人为损坏乙方照价赔偿。

    3、乙方有义务保证货运资格合法、提供的车辆符合行驶和货运的国家强制性标准。

    4、乙方有义务提供运输车辆证件、驾驶员身份证、全部复印件交甲方存档备案。当车辆或人员有变更时,乙方应主动提供运输车辆证件、驾驶员身份证给甲方。

    5、乙方有权在甲方指定的货物运输期限内,自主安排运输。乙方有义务保证完成甲方的货物配送运输,并服从甲方的统一货物调配。

    6、乙方有权拒绝支付本合同约定或主管部门规定以外的费用,有权对甲方没有依据的收费提出异议或向主管部门投诉。

    7、乙方有权对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统一服务规范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

    8、乙方有义务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和意外事件造成货物损毁时,在30分钟内通知甲方和保险公司,并立即报警。

    9、乙方有义务保证联系渠道通畅,可以随时接受甲方货运调配。

    10、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11、乙方运输桶装水的有义务将空桶免费运回至甲方工厂。

    12、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或甲方客户现场代表指定地点卸货。

    13、乙方任何工作人员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客户收取任何费用,碰到确非乙方合同约定范围作业的,积极同甲方协商解决。

    14、乙方同意甲方在承运车辆上发布车身广告,其广告登记、制作、粘贴由甲方完成;乙方有义务进行维护。

    15、乙方负责收回配送产品货款,并于第二天上午到甲方财务缴清。

    16、甲方提供产品乙方实行滚单支付,即第二单结清第一单货款,以此类推。

    17、乙方在配送过程中因乙方服务、配送速度等原因遇到客户投诉,每次给予伍拾元处罚。

    第七条 货物装卸、运输规定

    1、乙方须按照甲方的发货量要求,事先按照要求安排好发货车辆,并根据甲方的实际需要调整运输车辆。每车的装载量按照甲方开具的运输清单数量确定。

    2、货到指定卸货地点后,由甲方客户按照发运单进行数量验收,并由甲方指定签收人签收,如未按指定签收人签收所造成的货款损失由乙方负责。

    3、甲方指定人员签收的回单,作为该车运输验收的依据。

    4、发货签收凭证(发货单回执、运输联、总数量确认单回执等)由乙方负责返回方发货员,乙方在卸货完成后根据甲方客户实际收货数量和收货单位指定签收人签认后必须在24小时内交回甲方发货人核销。运输联由乙方保存作为结算依据。

    5、乙方交回甲方的送货回单(发货单回执联)上应有指定收货人与乙方两个人的共同签名,如因乙方原因未将货物交到指定收货人手中或者相关收货回执中的签名不是指定收货人本人的签名的或未签名的,乙方同意甲方根据未有效签收对应的货值从乙方的运输费用中进行扣减;如乙方的运输费用不足以扣减的,乙方承诺赔偿剩余部分。

    6、如因乙方没有按甲方现场代表或甲方客户现场代表指定地点吊卸堆放而产生的驳运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承诺其驾驶员严格遵守厂里的规章制度,文明停车,文明装车,文明出车,不损坏厂区内的任何东西,如有损坏乙方照价赔偿。乙方人员不谩骂他人,不打架斗殴,否则一切后果乙方自愿承担,并同意甲方移交当地司法机关处理。

    8、乙方由驾驶员签字认可的行为属于乙方行为,甲方不存在于驾驶员之间的任何交易及债权债务,甲方与乙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驾驶员不得以个人身份干涉或参与。

    9、乙方应充分保证运输时效性,并按运输公里数进行时效约定,未在约定时间内配送到指定收货地点按200元/次进行延时罚款,详细时效约定如下:50公里内: 2 小时;100公里内: 4 小时;200公里内: 8 小时;300公里内: 12 小时。 (以上时间不包含在厂装卸货物时间,实际时间以车离开工厂时间开始计算;超出300公里双方另行约定。)

    第八条 货物运输及风险承担

    一、风险承担

    1、交通违章造成的行政处罚,交通事故,事故赔偿责任,乙方全部承担。

    2、从甲方工厂装车完毕至将货物按要求卸到指定地点并取得甲方指定人员签收的回单止,发生货物毁损的,由乙方按照开单价全额承担。货物运输险规定的不可抗力除外。

    3、车辆和货物包装固有原因的确定,以国家相关检验机构的书面认定为准。

    4、乙方遭受人身损害的,除保险公司理陪并实际赔付的部分外,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

    二、赔偿处理费用承担

    赔偿责任认定和处理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旅差费、法院诉讼费用、必要的律师代理费、主管部门的处理费用、鉴定费用等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应严格履行,不得单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如有违反,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人民币 伍仟元 的违约金。其他直接经济损失,违约方另行赔偿。

    二、下列情况下,由乙方支付甲方 壹仟元/次 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1、承运经营的车辆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不能保证车辆安全性能完好、车况整洁的;

    2、不能保证甲方调配货运的;

    3、将车辆交他人驾驶的、擅自倒货、窜货、私自开单销售或将承运货物转卖任何第三方、换车、配载的、捎带与承运工作无关的第三者的;

    4、因乙方原因不能取得联系的;

    5、无合法情由,拒不执行甲方统一服务规范的;

    6、超出合同范围,未通过甲方而向甲方客户收取费用等有损甲方商誉的;

    7、甲方车身广告被恶意涂盖清除的;

    8、当车辆或人员有变更时,乙方未当日提供运输车辆证件、驾驶员身份证给甲方的;

    因乙方违约行为导致甲方客户对甲方追究违约责任的,乙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该违约责任。

    三、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的承运经营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并应赔偿甲方 壹仟元/次 实际经济损失:

    1、连续三次不能完成甲方调配货运的;

    2、以甲方名义与他人签定货运协议并收取运费的;

    3、盗窃、故意损坏、故意丢失甲方调配的货物的;

    4、故意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的;

    5、发生交通事故不及时通知甲方和保险公司的;

    6、扣留或变相扣留运输货物的;

    7、在甲方工厂或客户处,有谩骂他人、打架斗殴的;

    因乙方违约行为导致甲方客户对甲方追究违约责任的,乙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该违约责任。

    四、下列情况下,由乙方支付甲方 壹佰元/次 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1、发货签收回单不能在24小时内交回甲方的;

    2、发货回单未有甲方或客户指定人员签收的;

    3、发货回单未有乙方在运输人员栏签名的;

    4、对账时乙方不能提供货运单运输联的;

    5、进甲方工厂未按照甲方车辆停放制度,车辆未停放在指定位置的。

    五、甲方应在扣除乙方违约费用后,按时向乙方支付承运金。如有拖欠,每拖欠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拖欠部分0.1%的违约金。

    六、甲乙双方在履约过程中产生的乙方违约费用、赔偿金额等,双方应在当月结算中予以扣除。由于赔偿金额未确定等特殊原因,未能在当月扣除的,可在后续月份结算中扣除。该结算由甲方出具清单、乙方3个工作日签收确认,否则视为乙方默认。

    七、他违约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八、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自然灾害、重大疫病流行、国家重大政策调整等不能预见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可解除本协议,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或终止

    下列情形,本合同可变更或终止:

    一、甲方破产、解散或营运权证作废。

    二、乙方车辆因事故或年限报废、被转让和车辆更新。

    三、乙方死亡、丧失营运(劳动)能力、受到刑事处罚。

    四、合同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续签。

    五、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甲、乙双方确认,双方为承运经营合同关系,无劳动、雇佣、劳务等关系。

    三、乙方在承运经营过程中得知的甲方客户资料、货运单价、货物品种、运输终端客户资料,均属于甲方商业秘密。

    四、乙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交通法》《道路运输条列》等各项法规。

    五、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乙方在一年内,不得与甲方的客户签定运输协议。

    六、其他: 。

    七、本合同包含 1 个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经甲方签章、乙方签名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二条 乙方声明

    乙方特别声明:本合同所有条款,本人均全面理解其含义,并知悉合同约定的法律效力。合同条款没有加重本人的义务和责任。本人提供的基本情况,客观真实。本人愿意遵守并严格执行本合同,如发生违约,本人承担全部法律后果。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德邦物流合同篇十二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此货物运输承包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如需续约,合同期满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同等运输质量和运输价格的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二、上述合同期内,甲方将货物运输承包给乙方,双方确定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到货地点、收货人、送达时间等事项,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甲方出具的货物清单为准,乙方同意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准时、安全、准确的运输及送达货物。

    三、物流费用的结算

    1、从甲方公司驻地到物流园,费用按照 元/件结算(6小箱/件),结算依据以甲、乙双方核签的甲方货物清单为准。

    2、每月结算一次,上月费用于次月5日前结清;结算时由甲方出具书面收款单据。

    四、违约处理

    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准时、准确、安全送达货物,一级乙方擅自更改物流公司等均视为违约,所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并向甲方进行如下违约赔偿,乙方无异议。具体违约赔偿如下:

    1、未按时送达货物,乙方向甲方违约赔偿500元乙方向甲方按货物价值进行等价赔偿。

    2、未准确和安全送达货物,乙方向甲方按货物价值进行等价赔偿。

    五、双方约定事宜

    1、货物装卸均由乙方负责,并自行承担装卸费用,甲方不负责提供装卸人员。

    2、货物出厂前,乙方根据甲方出具的货物清单自行清点数量,并在甲方留存的货物清单上签字;货物出厂后,乙方若发生货物短缺,甲方概不负责。

    3、乙方负责并以自己的名义与物流公司对接,物流公司所发生的一切问题由乙方与其交涉,甲方概不负责,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按货物价值等价向甲方赔偿。

    4、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及损坏,由乙方按货物价值向甲方等价赔偿。

    5、乙方同意严格执行甲方的《物流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关于物流配送方面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后方可执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乙方及乙方人员进入甲方厂区时,同意先行到传达室进行登记,并同意进入甲方厂区后严格按甲方要求停放车辆、控制车辆行驶速度、安全驾驶车辆;乙方同意不携带危险物品和不相关人员进入甲方厂区;乙方同意留宿人员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不留宿相关人员;乙方承诺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甲方一经发现上述问题,书面向乙方通知,乙方须按照每次每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元。

    8、因自然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货物无法运输时,乙方须书面通知甲方,未书面通知视为能够运输,乙方须向甲方承担违约赔偿1000元。

    9、若单方面违约,甲、乙方均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0、甲方积极协助乙方,乙方主动配合甲方,双方均无异议。

    1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对于争议的处理提交甲方当地仲裁机构。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德邦物流合同篇十三

    根据经济合同法和省海上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简称甲方)向省交通厅海运局(简称乙方),计划托运货物,乙方同意承运,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约,具体条款经双方协商如下:

    一、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吨位船舶一艘(船舶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港运至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二、货物集中:

    甲方应按乙方指定时间,将货物于天内集中于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五天内派船装运。

    三、装船时间:

    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落实并准备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于小时内装完货物。

    四、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货规第三条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五、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需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方负担。

    六、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时0。075元,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七、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指导工人按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舱,甲方可派押运员(免费一人)随船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发生的损失外,对于运送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八、运输费用:

    按省水运货物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全船运费为元,计收。

    港口装船费用,按省港口收费规则有关费率计收。卸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与到达港办理。

    九、费用结算: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结算,多退少补。

    十、附则: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备案,如有未尽事宜,得按省交通厅海上运输管理规定和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协商办理。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

    德邦物流合同篇十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为满足本公司正常均衡供货需要,保证商品按区及时准确配送到贸易客户,甲方将仓库及仓储商品,委托乙方进行仓储、保管、配送、货架器具回收,以及信息反馈等仓储物流服务,为此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内容。

    一、 货物验收:

    1、乙方负责厂家供货时的商品验收工作,包装外观、品种规格、数量及质量的验收,如发现订货与到货不符或日期等质量问题需及时通知甲方并在单据上签字注明。

    2、乙方不得将未复核验收的商品蒙混进仓。不可以事后验收为借口,推卸出现差错、损失的责任。

    3、自商品验收入库之后,商品的保管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需对每件商品指定保管责任人,并对商品的丢失、被盗、损伤、脏污、霉变、过期等负有直接的工作责任和经济责任。

    二、仓储保管:

    1、商品及货架进仓后,乙方应及时做好商品的接收、装卸工作,装卸搬运商品需轻拿轻放,严禁乱丢乱扔、野蛮装卸。

    2、乙方储存商品时按商品类别合理排放。堆码商品不超高、不超重、不倒塌、不压垮。

    3、乙方必须定期检查商品,每天做好防霉、防虫、防损伤、防过期、防脏污以及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商品安全。仓储时商品不能直接接触地面,并严格按先进先出原则。

    4、仓储保管细则参看《仓库管理规定》。

    三、配送服务:

    1、乙方负责每天中午前到甲方办公室收取送货单,并根据甲方送货单及时准确将商品送到贸易客户仓库。

    2、乙方负责每天按送货地点远近安排司机送货路线,确保公平公正并及时与司机沟通。

    四、票据管理和信息反馈:

    1、乙方负责将核对条码并验收后的商品录入电脑,保持数据准确。

    2、乙方保持每天流转送货、配送、赠送、退货、调拨等等的数据准确,单据按公司要求登记留底备份。

    3、送货单仓库需划单的,乙方必须及时在电脑系统更改,重新打单后方可送货。

    4、乙方对存货不足、保质期临近商品、畅供断货品、来货未销或滞销品要及时以书面记录形式通知反馈。

    五、责任及义务:

    1、 乙方须向甲方缴交押金 万元,合同期满时予以退还。 商品在仓储、配送过程中,由于管理不善而发生丢失、损坏、过期的,乙方须承担责任。鼠咬及人为损坏的,合同期前6个月甲乙双方各承担商品金额的50%,以后由乙方100%承担;库存商品丢失及过期的,乙方负责按出货价100%赔偿。

    2、 成本仓及半成品仓旧日期商品未及时书面上报甲方处理的,或超过二个月未处理旧货商品未书面上报的,责任在乙方,由乙方负责购买。

    3、 乙方按先进先出原则进行配送甲方商品。并且每周必须清理仓库散货。 甲乙双方每月5日、15日、25日进行一次账务核对并双方签字 、确认 甲乙双方每月第一个周六盘点仓库并双方核对数据,乙方应保证甲方商品安全及数据准确。盘点时库存缺少的,缺少部分由乙方全部承担。

    4、 乙方工资每月在核对盘点差异后发放。

    六、补充事项: . . . . .

    七、合同期限:

    本合同20xx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如有补充或变更,由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有关此合同的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出现争议无法解决时可通过国家司法途径解决。合同期满后,双方如需继续合作,则在本合同到期前90天进行洽商,重新签订服务合同。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德邦物流合同篇十五

    甲方:

    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为建立新型合作关系,加强双方长期合作和共同发展,实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在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发往全国各地的货物交给乙方仓储、承运事项制定如下战略合作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管理、储运、配送、理货、分流、装箱、分拣、打签(贴示)、发货及同城配送服务,合作初期以同城配送服务为主,双方合作期间内配送费和仓储费分别计算。

    二、服务、支付方式和期限

    1、乙方将履行在“业务范围”所规定的服务,“业务范围”由双方共同约定后作为本协议的附件1。

    2、乙方保证其在全国范围内替甲方进行服务的所有联合企业、加盟企业、合作企业等相关企业应当拥有和乙方相同的服务资质或高于乙方资质。保证全国范围内为甲方所提供的服务水平一致且达到甲方要求。如甲方发现其它企业资质低于乙方或服务水平未达到甲方要求,甲方将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3、乙方应将省内外合作企业的所有基本情况(包括:资质、注册资本、信用度、公司所在地、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等)与甲方共享,乙方如在合作期间更换合作企业,应及时告知甲方,并在更换后10个工作日将更换企业的相关情况通知甲方。

    4、除非任何一方根据协议解除条款提出书面终止通知,协议期限自 年 月____日 起,期限 年。协议到期终止日前的60天,双方另行协商签约或者续约问题。

    5、双方所约定的物流、仓储费用费用支付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作为本协议附件2。双方应严格按照约定费用进行结算。

    三、仓储

    1、乙方应全力保证甲方货品的安全、完好,并根据甲方货物实际情况向甲方提供干货、冷鲜货物的专门储存仓库。仓库必须达到甲方物品存储条件和存储要求,并妥善保管货物。如因乙方所提供仓储场所达不到必要存储条件及存储要求要求所造成的甲方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由乙方按照甲方经济折扣价赔偿甲方。对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货物破损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雷击、战争等)所造成货品丢失、损坏乙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乙方应尽善意第三方的责任。调拨至乙方仓库的货物,因货物性质、货物包装、等从外观可辨别的不符合正常验收约定或超过有效期等乙方通知甲方,并按甲方要求验收入库 ,因此造成货物编制破损,乙方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2、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提供足够仓储面积。甲方在储运期内统计货物进库数量、货物出库数量、货物各种品相、规格、数量。每月报表、每月盘点、每周清点、每日做好台帐,做到货与帐相符。

    3、仓库内所有软硬件设施的更换、修缮及日常维护由乙方负责,所花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负责仓库内外的安全、防火、防盗等保卫工作。

    5、中途如乙方更换仓储场所必须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同意。

    6、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供存库信息预期产品。乙方需配合甲方每月在库进行盘点,乙方应履行报表责任,《库存产品出入库汇总日报表》《配送跟踪表》,为减少和消灭呆滞货物要求在日报表上注明货物的生产日期,报表须发给甲方负责人。

    7、入库验收信息反馈。货物到仓储站由乙方应派人到现场验收货物,核实物品名称数量 是 否 相 符,与 送 货 人 员 办 理交 接 手 续 。乙方与送货方核实到货数量、货物性质、货物包装、保质期等。如 发 现 货 物 异 常(包 括 破 损、损 坏 货物减少、货物超过保质期等)乙方因及时将情况告知甲方,并按甲方要求进行行动。如乙方未尽到验收货物义务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8、乙方验收后按货物情况妥善装卸。在装卸时必须严格按照包装标示堆码,方向、高度、层数,进行堆码。乙方负责仓库货物日常巡查发现堆垛歪斜包装变形等异常情况应及时整改,发现任何异常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视为失职。仓库货物堆垛应整齐有序,保持一定的垛距、货距一边收发作业及库存盘点。

    9、乙方应保证货物在处理及搬运中的安全做到按产品货物要求先进先出、轻装轻卸。

    10、乙方必须保障帐、卡、物、相符。甲方将定期不定期对乙方仓库进行检查。如检查发现账物不符,或仓库管理不达标,乙方应及时整改服从甲方整理安排。

    11、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甲方仓储服务费。

    四、配送

    1、乙方在接到甲方送货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货物送到第三方指定收货地点。未能按时送到,乙方将承担甲方对第三方收货人因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因第三方临时改变收货地址所造成的延误除外。在没有甲方准确的通知下。乙方不得运送或转运货物

    2、乙方在货物配送前有义务对将要配送货物的进行确认,在确认货物完好无损的情况下方可进行配送。

    3、配送过程中货物如出现丢失、损坏、损毁等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在货物配送时必须根据货物实际情况按照干货及生鲜货物的冷链配送分开进行。在配送过程中选择适合货物的配送方式,对冷鲜物品必须使用专用冷藏车辆进行配送。如因配送方式不当引起的货物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5、乙方在货物配送中需为货物提供必要包装材料或其它特殊材料,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6、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货物配送费。

    五、保险

    在协议期内,如乙方将仓库租赁给甲方,在仓库内有乙方的员工专人负责整理看护。为了规避运输途中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和意外事故可能带来的危险,甲方需向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保险费率为货物声明价值的 %;未投保的货物发生丢失,毁损或缺少,由乙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协议约定赔偿,但不超过损失部分的运费三倍为限。

    乙方对库存货物、配送货物有义务提醒甲方购买保险。最终决定权在甲方。如甲方提出购买保险,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办理购买保险事宜。

    六、在甲乙双方合作期间,甲方不得与其他物流公司形成合作关系,乙方不得与甲方的货物提供商进行私下联系或形成任何形式的合作。

    七、任何一方对从另一方处获知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将从另一方处获得商业资料向任何第三方进行泄露。如一方违约向第三方泄露从另一方处获得的商业信息,违约方将承担因商业信息泄露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八、甲方对货物享有完全所有权,货品从卸货起到甲方租赁仓库储存至最终出货前的全过程由甲方负责,出库后到收货人收到货物前由乙方负责。

    九、甲方仓储的货物出库由甲方出具发货清单,发货数量及收货人地址、电话必须明确才可委托乙方负责物流运输发货业务,同时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方可出库发货,货物到目的地,收货人收到货物后。乙方的流程工作结束。

    十、甲方将产品送到乙方仓库。若甲方要求乙方提货送到仓库需另行支付提货费用。

    十一、协议解除

    一方对于另一方根本违约或可以预见对方无法履行合约内容,在90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可终止该协议。由于解约对双方造成的损失,过失方负有赔偿义务。

    十二、违约

    一方在履行本协议条款时,有实质性的违约,另一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并可以解除本协议。同时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 万元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当赔偿守约方的相应损失。

    十三、纠纷解决

    本协议未尽事宜应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争端交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十四、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德邦物流合同篇十六

    甲 方(托运人):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乙 方(承运人): 签订地点:

    本合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基础,在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本着保证双方权益、平等互利、公正、公平的原则,自愿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壹年,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二、运输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方的《交运单》为准,所签定的《交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义务

    1、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乙方的义务

    1、按照《交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并要求指定的收货人在《交运单》“客户签收联”上签字盖章,填写收货人的证件号码后交还甲方。

    2、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

    3、运输途中除不可抗力之外发生的一切逾期运达、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所造成的一切直接及间接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须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开具增值税发票或普通发票。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运费按双方约定价格执行。

    2、为保障货物安全运达,当每月配送货值低于五十万元的,乙方应向甲方交纳5万元作为货物安全保证金;当每月配送货值高于五十万元的,乙方按照月配送货值的10%向甲方补交货物安全保证金。甲方收取的货物安全保证金在双方合同期满不再续签且不存在争议的前提下,应在一个月内返还给乙方。

    3、《交运单》的“客户签收联”作为乙方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与发票共同作为运费结算缺一不可的凭证。

    4、运输费用结算周期为45天。乙方须在每个月的5号前向主动甲方提供上月的对账单、《交运单》“客户签收联”及发票。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付清上月运费。

    4、若乙方仍存在甲方委托运输的在途货物尚未运达,则需延后待在途货物安全运达且将收货凭证交付甲方后再进行结算。

    六、赔偿责任

    1、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药品,具有严格的运输要求和储藏要求,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安全运达。

    2、运输过程中非因自然灾害的不可抗力发生货物逾期运达、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按《交运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交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与收货方达成的协议价格赔偿。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3、乙方承诺运输的最晚时限为24小时/500公里,若乙方未能按照《交运单》约定时间内到达甲方指定的交付地点,则按该批货物运输费用的一半进行罚款,最低额度不得低于100元。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4、若因发生自然灾害的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政府出具的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如乙方未主动向甲方提出,甲方所有损失一律由乙方承担。

    七、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若发生纠纷,双方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未果时,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

    1、若因单方违约时,对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2、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无法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签字盖章有效。其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4、未尽事宜双方本着互利的原则协商处理,双方如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德邦物流合同篇十七

    存货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保管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存货方和保管方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储存货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

    1.货物品名:

    2.品种规格:

    3.数量:

    4.质量:

    5.货物包装:

    第二条 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资料。

    第三条 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

    第四条 货物入库、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

    第五条 货物的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第六条 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保管方的责任

    (1)在货物保管期间,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于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国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操作、储存,造成毁损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保管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方运费和支付违约金__元。

    (4)由保管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应赔偿存货方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5)其它约定责任。

    2.存货方的责任

    (1)由于存货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存货方应偿付相当于相应保管费__%(或__%)的违约金。超议定储存量储存的,存货方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向保管方偿付违约金__元,或按双方协议办。

    (2)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否则造成的货物毁损、仓库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3)货物临近失效期或有异状的,在保管方通知后不及时处理,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承担。

    (4)未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储存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

    (5)存货方已通知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方(含用户)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如期出库,存货方除按合同的规定交付保管费外,并应偿付违约金____元。由于出库凭证或调拨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负责。

    (6)按合同规定由保管方代运的货物,存货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包装材料或未按规定期限变更货物的运输方式、到站、接货人,应承担延期的责任和增加的有关费用。

    (7)其它约定责任。

    第八条 保管期限

    从__年__月 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九条 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__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货物商检、验收、包装、保险、运输等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执行。

    存货方(章):地 址: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保管方(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

    德邦物流合同篇十八

    根据经济合同法和省海上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简称甲方)向省交通厅海运局(简称乙方),计划托运货物,乙方同意承运,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约,具体条款经双方协商如下:

    一、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吨位船舶一艘(船舶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港运至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二、货物集中:

    甲方应按乙方指定时间,将货物于天内集中于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五天内派船装运。

    三、装船时间:

    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落实并准备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于小时内装完货物。

    四、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货规第三条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五、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需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方负担。

    六、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时0。075元,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七、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指导工人按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舱,甲方可派押运员(免费一人)随船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发生的损失外,对于运送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八、运输费用:

    按省水运货物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全船运费为元,计收。

    港口装船费用,按省港口收费规则有关费率计收。卸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与到达港办理。

    九、费用结算: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结算,多退少补。

    十、附则: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备案,如有未尽事宜,得按省交通厅海上运输管理规定和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协商办理。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

    德邦物流合同篇十九

    托运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事宜,达成本合同。

    第一条:运输事项

    1、运输线路及方式:

    运输线路:

    (1)从新省疆乌鲁木齐始发运输至江苏省盐城滨海县运输方式:公路汽车运输。

    2、货物情况:全自动6色电脑凹版印刷机设备及附属设备

    3、运输价格:

    4、运输时限:甲方需要运输时,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派车,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派出合格车辆到甲方公司装货,不得拖延,装好货后及时向甲方提供车号和司机手机号码,按甲方指令要求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安全到达目的地卸货。

    5、其他:如果由于国家政策调控导致乙方的直接经营成本(如过路、过桥费、油价等)变动,甲方概不负责。

    第二条:费用结算方式、期限和凭证:

    1、结算运费的方式为货到后付款,乙方须提供正式运输发票和货物签收单。

    2、其他:甲方货物到达目的地后,如未发生破损、丢失、延期等情况,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乙方费用。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在通知发货时应向乙方同时提供其货运计划,计划内容包括:货物名称、件数/箱数、产品规格、收货单位、收货人地址及装车地点及时间。

    2、甲方应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系并协调货物的运输及其他相关事宜。

    3、甲方所托运的货物应符合法律规定:货物的包装要符合行业标准,不得在所托运货物中夹带易燃、易爆、易碎品、有腐蚀性物品、现金、汇票等。

    4、甲方有权指派专人监督、指导乙方对货物的运输活动,以确保乙方正确无误地运输货物。

    5、甲方所运输货物总价值 万元 。

    6、货物托运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货物、中止运输、变更到达地、收货人等,只有经过甲方亲自同意给收货人放货时,乙方才可放货,否则造成货物冒领,所有货物运输的费用和货物总价,全部由乙方承担。

    7、在运输过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货物损失的,甲方要求乙方赔偿损失的权利应当自提货之日起个月内行使,逾期则视为甲方自愿放弃要求赔偿的权利。

    8、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三个月(甲方提供索赔函之日起)时间内结算赔偿费用或补偿费用,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应付费用1%/天的滞纳金,直到付清为止。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规定的时间里结算运费,否则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应付费用1%/天的滞纳金,直到付清为止。

    2、乙方在接收货物时对托运货物的包装违反有关包装规定的,乙方有权拒绝运输。

    3、乙方应保证货物运输的安全性、及时性、准确性。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货物产生的灭失、损毁等情况,由乙方按本合同规定赔偿甲方损失。

    5、在运输过程中,由于自然灾害,如地震等造成货物的灭失、损毁等情况,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必要减损措施。

    7、乙方的工作人员不得对甲方及相关客户收取本合同规定外的任何费用。

    8、由于乙方责任导致甲方的产品损毁、灭失,乙方应按甲方产品牌价的标准赔偿承担全额损失责任,理赔金额巨大(超过10万元)时,双方友好协商按照出厂价赔付。

    9、如因不可抗因素原因造成甲方的货物灭失的,除乙方购买的保险公司承担相应赔偿部分损失外,其他损失部分由甲乙双方等额平均承担。

    第四条:合同时效

    1、本合同一式贰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正式生效,传真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合同有效期限壹年,自20xx年 4 月 日起至20xx年 4月 日止。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条: 争议及其处理

    本合同若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双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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