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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育津贴办事指南

    栏目:一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落花时节 时间:2024-08-29 04:15:26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生育津贴办事指南

    生育保险办事指南

    一、资格审核

    参保职工参加生育保险,从缴费的下月起,连续缴费10个月后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连续缴费11个月);参保人员停保后,3个月以内办理续保手续并补齐停保期间所欠保险费的,从续保的下月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3个月以后办理续保手续的,从续保的下月起10个月后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二、备案登记

    参保女职工怀孕20周后,带医保手册、准生证到生育保险科进行备案登记,备案后产前检查费600元及生产医疗费用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如在已开通登记的医院生产,则可直接在医院备案。(现目前长沙大部分医院都可直接进行备案登记)

    三、生育医疗费用结算

    1.怀孕20周后至生产前的孕期检查费用为600元,参保人员需在制定的生育保险定点医院进行,检查费用直接在医院结算。

    2.怀孕28周后的围产期疾病治疗、住院分娩,所发生的费用按本统筹地区统筹支付标准予以报销,参保人员需在选定的生育保险定点医院进行,费用直接在医院报销。

    3.终止妊娠(门诊400元、住院1000元)、上环和取环(各100元)、计生手术并发症的治疗,需在参保人员选定的生育保险定点医院进行,费用直接在医院结算。

    四、生育津贴

    1.办理时间:产妇休完产假后的三个月内,最长不超过8个半月,逾期不予受理。女职工津贴每周三办理,男职工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每周二办理。

    2.所需资料:

    正常生育:生育津贴申领表、医保手册、准生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根据个人情况提交)、夫妻双方身份证

    终止妊娠:生育津贴申领表、医保手册、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诊断证明、妊娠b超单 男职工配偶:生育津贴申领表、医保手册、夫妻双方身份证、准生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必须提供)、住院病案首页复印件(盖章)、诊断证明、住院费用发票、女方无工作无经济收入证明

    3.津贴支付标准:上年度用人单位职工生育保险月人均缴费基数÷30天×产假天数支付;男职工无经济收入的配偶一次性补助金,按本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生育医疗费用的50%支付。

    五、产假规定

    1.女职工生育,基本产假为98天(社保核算天数为90天)。下列情形,可增加产假: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孩子,增加产假15天;晚育的,增加产假30天;产假期间(90天内)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产假30天。

    2.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六、异地生育

    1.办理流程:参保人员填写《生育人员异地就医登记表》,由单位签字盖章、异地分娩医院的医保科签字盖章、异地医保中心签字盖章,并在分娩前由单位专干持《生育人员异地就医登记表》及医保手册、准生证到长沙市医保中心进行备案登记。

    2.办理时限:备案登记时间是女职工怀孕20周后至分娩前;费用报销时间是自分娩之日至8个半月内,每周二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3.所需资料:医保手册、身份证、准生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诊断证明、住院病案首页复印件(盖章)、费用明细发票及汇总清单(盖章)、产前检查门诊发票、生育人员异地就医登记表。

    注明:以上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其中身份证、准生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结婚证需提供复印件。本指南内容如有出人,根据社保机构及相关政策处理。

    第二篇:生育办事指南

    女同胞在怀孕期在身体和心理方面都需要关爱,特别是怀孕头三个月需要特别小心。一旦发现自己怀孕,请务必告诉本部门负责人,以便在安排工作时给予适当照顾,本人不好意思的,请一定告知人力资源部协调安排,以免给本人和家庭造成遗憾。

    领取结婚证后有关生育有以下几个环节,请了解各环节需准备的材料:(领取结婚证)→办理生育指标→(怀孕3个月以后)→申领准生证→(生下孩子)→办理独子证→申请生育保险

    办理生育指标

    从你领取结婚证之日起,就可办理生育指标,指标长期有效。

    1、生育证申请表(一式二份)

    2、计生培训证(原件)

    (崇仁街52号保健所六楼,每周二上午或下午。签到时间8:00――8:30或13:30――14:00)

    3、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4、结婚证(复印件)

    5、户口证复印件,或户口证明

    6、双方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出具的婚育证明

    (如果男方单位属未听说过的小公司,必须请该公司的主管行政机关盖章,实在盖不到章的要求办理公证)

    申领准生证

    发现怀孕且决定要生下孩子后,请到五华区或盘龙区妇幼保健院检查,并办理“围产期保健手册”,怀孕4-5月间后,可以申领《准生证》。

    申领准生证由人力资源部到高新区办理,需准备材料:

    1、已盖章批准的生育证申请表(原件)

    2、五项指标检查结果表(崇仁街保健所二楼)

    3、围产保健手册(原件)

    4、女方照片一张

    5、三元钱。

    办理独子证

    孩子的出生证一到手就可以办理独子证,独子证的办理宜赶早,否则会影响生育保险费中独子假期的补偿(半个月社保工资)。

    独子证由人力资源部到高新区办理,需准备材料:

    1、独子证申请表(一式两份)

    2、女方照片4张(如果男方办证,则需照片2张)

    3、男方照片2张(如果男方办证,则需照片4张)

    4、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本人的户口簿复印件

    6、本人的结婚证复印件

    7、独生子女的出生证或收养证明复印件

    独子证办理时必须填孩子的身份证号码,所以孩子出生后要尽快落户。

    申请生育保险费

    公司为全员按工资总额的0.9%每月交纳生育保险费,生下孩子后6个月内(每月1-10日),可以申领生育保险费。保险费含生育期医疗费包干(顺产1800元,阴式手术产2300元,剖宫产3500元)、生育工资(按个人缴费比例以核定的假期数计发,公司把扣除生育期已发的工资后未请满假的生育工资额发给个人)。申请生育保险费由人力资源部到高新办理,需准备材料:

    1、生育保险费结算表(由人力资源部填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出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双方独子证(原件及复印件)

    6、医院收据(原件)

    流产或意外怀孕人流

    结婚后,未育者申请了生育指标后流产及已育后意外怀孕人流,流产后6个月内(每月1-10日)可以申请生育保险补偿。(怀孕不满三个月的按300元标准及一个月社保工资支付,三个月以上按500元标准包干及42天社保工资支付,保胎期的休假按病假处理)

    在此特别敬告女同胞们:术后注意休息,注意调养,关爱自己,已育的采取长期有效保险的避孕方式。

    流产后申请保险补偿由人力资源部办理,需准备材料:

    1、生育保险费结算表(由人力资源部填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出院证明或流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医院收据(原件)

    5、出生证(已育者,原件及复印件)

    6、经审批的生育证申批表(未育者,原件及复印件)

    7、结婚证

    国家规定假期

    1.生育产假90天(其中含产前休假15天);

    2.女职工生育为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3.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女职工晚育后在产假期间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产假15天;5.女职工晚婚(23周岁)晚育(周24岁)的,增加产假30天;

    6.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

    (生育期间男方有7天护理假)

    附表

    1、生育证申请表

    2、独子证申请表

    生 育 证 申 请 表

    编号:填表时间年月日

    云南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

    第三篇:生育津贴申领指南

    生育保险办事指南1 发布日期:2024-07-09 生育保险办事指南

    一、办理《生育保险待遇证》 时限:怀孕五个月以后至生产前 资料:

    1、孕妇本人一寸照片一张

    2、孕妇本人身份证原件

    3、生育证(准生证)原件

    4、孕妇保健手册(病历本)补充说明:选择本地医院生育,生产时持待遇证至所选医院直接减免生育住院费。

    二、女职工办理生育津贴(复印件必须为A4纸,津贴由单位每月统一办理一次,津贴申领期间不得停保)

    时限:女职工在产后6个月至1年内

    资料:

    1、女方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准备生二胎无须办理独生子女证)

    2、生育保险待遇证原件

    3、婴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出院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表2张,单位盖章

    6、女职工单位提供加盖单位财务章的付款凭据,凭据包括内容:款项、单位开户名、开户银行、账号、单位联系人电话。

    三、男职工办理一次性生育补助金(复印件必须为A4纸,津贴由单位每月统一办理一次,津贴申领期间不得停保)

    办理条件: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且生育第一胎 时限:产后6个月至1年以内

    资料:

    1、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生育证封面为红色,编号首位为1的)。

    2、女方无工作单位证明,由村、居委会出具

    3、婴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表2张,单位盖章

    5、男职工单位提供加盖单位财务章的付款凭据,凭据注明:款项、单位开户名、开户银行、账号、单位联系人电话

    四、异地生育报销

    时限:产后一年内,每周星期二

    资料:

    1、生育保险待遇证

    2、住院费用发票、住院费用总清单

    3、婴儿出生证明

    4、出院诊断证明书

    5、华融湘江银行存折号(无存折号带身份证到旁边华融湘江银行开户)

    五、上环、取环的程序

    女职工单位开具上环、取环的证明(介绍信),女职工持证明和医保卡到定点医院手术,费用在医院直接减免。

    六、人流、引产的程序

    女职工单位开人流、引产的证明(介绍信),持单位证明(介绍信)、结婚证原件、医院病历(检查化验单)到医保处生育科开介绍信,女职工持医保介绍信和医保卡到所选择的医院手术,费用在医院直接减免

    单位证明的内容:女职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码、选择的定点医院

    七、妊娠并发症住院的程序

    办理了《待遇证》的女职工,因妊娠并发症、合并症等疾病需住院治疗的,持《待遇证》和定点医院开具的住院证到医保处生育保险科开具《娠妊住院治疗介绍信》,凭《妊娠住院治疗介绍信》去定点医院住院,费用报销由定点医院按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结算。

    医疗生育QQ群群号: 机关91989094 企业203717215

    生育保险科咨询电话:28681657

    28681671 生育保险办事指南2

    发布日期:2024-07-09

    一、怎样参加生育保险? ●用人单位按上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7%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需缴费。

    ●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不需要另外再缴纳生育保险费,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二、参保人可以享受哪些生育保险待遇?

    (一)用人单位参保职工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 ●上环、取环、人流、引产 等计生费用减免。●产前检查、生育分娩费用减免。●妊娠并发症费用减免。

    ●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

    (二)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

    ●女性灵活就业人员只能享受产前检查、生育分娩、妊娠并发症的费用减免。●男性灵活就业人员配偶无单位且生育第一胎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助金。

    三、办事程序及需带资料

    (一)办理《株洲市生育保险待遇证》的程序:

    1、女职工(含女性灵活就业人员)怀孕5个月后,在生育保险定点医院中任选一家作为本人孕期检查和分娩的定点医院。定点医院一经选定,不得变更。

    2、选定定点医院后,由单位或个人带齐4种资料:女方一张一寸照片、女方身份证原件、生育证原件、孕妇保健手册前来办理《待遇证》;

    3、凭《待遇证》到定点医院减免产前检查、生育分娩费用,到生育科办理生育津贴。

    (二)办理生育津贴程序及所需资料:

    女职工在产后6个月至1年内,由单位携带以下资料: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生育保险待遇证原件、婴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出院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生育津贴申请表》前来办理,核定好金额后,由单位提供有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的付款凭据交生育科。

    (三)办理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程序及所需资料:

    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且生育第一胎的,在产后1年内由单位携带以下资料: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女方无工作单位证明(由村、居委会出具)、婴儿出生证原件复印件、医院出具的费用发票原件、《一次性补助金申请表》前来办理,核定好金额后,由单位提供有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的付款凭据交生育科。

    (四)异地生育报销程序及所需资料: 女职工在外地生产完1年内,携带以下资料:生育保险待遇证、住院发票及费用总清单、婴儿出生证明、出院诊断证明书、华融湘江银行存折号(或带身份证到华融湘江银行开户)到生育科办理,结算完后将款打入个人存折。

    (五)上环、取环的程序:

    单位直接向定点医院开具上环、取环介绍信,女职工持单位介绍信、医保卡直接到定点医院实施手术,费用在医院直接减免。

    (六)人流、引产 办理程序:

    单位向市医保处开具人流、引产证明(介绍信),女职工持单位介绍信、医院病历、结婚证原件到医保处生育科转开介绍信,然后再持介绍信、医保卡去定点医院实施手术,费用在医院直接减免。

    四、有关政策提示

    ● 凭《待遇证》享受待遇,必须先办《待遇证》后享受待遇,因办证不及时,影响待遇享受的,因单位原因由单位负责,因本人原因由本人负责。

    ●上环、取环、人流、引产、产前检查、生育分娩、妊娠并发症的费用都是凭有关证件、资料到定点医院直接减免,个人不到医保处报销。

    ●单位新增参保人员需要连续缴费6个月后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灵活就业人员新参保也需6个月后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灵活就业人员中断参保后补缴费用的,需3个月以后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夫妻双方都参加了生育保险,以女方为主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津贴是指产假期间的工资,标准为上用人单位职工生育保险月人均缴费基数除以30乘以产假天数。男方一次性生育补助金为市区上生育保险平均分娩费用的50%。申领津贴的时限为女职工法定产假结束后6个月以内(产后5个月至1年内)。

    五、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名单

    株洲市中心医院

    株洲市妇幼保健院

    湖南省直中医医院

    株洲市人民医院 株洲市二医院

    株洲市三三一医院

    株洲四三○老年病医院 株洲市中心医院田心院区

    株洲北雅医院

    株洲化工集团医院 株洲市三医院

    株洲智成博爱医院

    湖南恺德心血管病医院

    天元区人民医院

    石峰区人民医院

    株洲仁和妇产医院

    株洲和睦佳医院 株洲博康医院

    株洲中山医院

    株洲新兴医院

    株洲安贞妇科医院

    市医保处生育保险科电话:28681657 28681671 QQ企业群:203717215 QQ机关群:91989094

    第四篇:生育津贴操作指南

    生育保险津贴申领

    操作指引

    登录“深圳市社会保险服务单位网页”

    选定“单位申报业务”,点击“生育津贴”菜单,选定“生育津贴申请”;

    (一)、生育津贴申请

    第一步:输入申请人社保个人电脑号

    进入“生育津贴申请信息”页面;

    第二步:

    勾选“申请项目”;

    输入:妊娠/计划生育结束日期、联系电话; 垫付情况:已支付; 是否同意以上内容;

    点击“提交”按钮,系统提示

    第三步:点击“确定”,系统提示:

    第四步:点击“确定”

    二、数据汇总上报

    第一步:点击”数据汇总上报”,进入待汇总上报数据列表;

    第二步:勾选数据匹配成功或数据匹配不成功的信息,进行汇总上报或删除、打印申请表操作;

    第三步:删除操作;

    点击待汇总上报数据列表中“删除”,系统提示:

    点击“确定”,信息已从待汇总上报列表清除。系统提示:

    点击“确定”

    第四步:打印申请表操作;

    点击待汇总上报数据列表“打印申请表”,进入打印页面:

    点击“打印”按钮。

    第五步:汇总上报申请数据操作; 勾选上报信息

    点击“确定”按钮;

    生育津贴申请数据汇总上报完毕,点击“确定”按钮;

    三、办理结果查询

    第一步:点击“生育津贴“菜单,选定办理结果查询; 进入汇总批次列表

    第二步:输入汇总批次号点击“查询”,显示相应信息;

    第三步:点击“打印汇总表”,显示深圳市职工生育津贴申请审核表;

    第五篇:生育津贴

    【办理条件】属于计划内生育或流产,并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生育妇女,均可按规定申请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

    1.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生育妇女,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2.不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生育妇女,且户籍属性亦不属于外省市农村户籍或自给口粮,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五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Conditions:

    If it is in birth control or abortion, and give birth in medical institutions with regulated obstetrics and gynecology.Females can enjoy the childbearing living allowance and maternity medical expenses subsidies if they can meet one of the following conditions, 1.Childbearing women who haveShanghaiurban household registration and also pay the urban social insurance and establish a personal account in accordance with regulations.2.Childbearing women who do not have Shanghai urban household registration, and not belonging to the rural household registration of other provinces,or self-sufficiency in food,but pay the social insurance as required and establish a personal account.【受理主体】 本市各区、县社保中心受理网点。

    【办理地址】 详见附件1。

    【咨询电话】 12333。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节假日除外。

    【办理步骤】 生产(流产)后,携带下述材料至邻近社保中心申请生育生活津贴和一次性医疗费补贴。

    【所需材料】

    1.填写《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社保中心领取);

    2.生育妇女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

    3.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和夫妻双方的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携带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

    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军人或外籍人士提供《军官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护照》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4.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生育妇女本人的活期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卡(折)原件及复印件 [存折为:上海银行、建

    设银行、农村商业银行、邮政储蓄;硬卡为:招商银行、中国建设、民生银行;存折或硬卡为:工商银行、浦发银行、农业银行];

    根据个人的不同情况,还需分别携带下列材料: ①对于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由生育妇女签字确认的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 ②对于外省市户籍的生育妇女,需携带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或《准生证》,签发日期必须早于分娩或流产日期,或户籍所在地出具的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因特殊情况在外省市或国外生育、流产的生育妇女必须提供当地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生产情况证明及《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生产情况证明应有难产或顺产相关信息、盖对外行政公章有效)。在国外生产的生育妇女需经有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并加盖翻译公章有效。④对于符合计划内生育第二胎的,需携带经市或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办事处出具的《再生育子女告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再生育子女告知书》的签发日期必须早于分娩或流产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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