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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清徐县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栏目:一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风吟鸟唱 时间:2024-09-17 21:55:29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2024清徐县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清徐县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来源:太原市人事考试网发布人:管理员发布时间:2024-02-06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师资队伍,提高全县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面实行公开招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4〕53号)有关规定,拟为我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教师招聘实行定岗招聘,按岗报名,招聘名额为50名。其中普师20名,音体美教师22名,幼儿教师6名,职教中心专业教师2名,具体岗位及名额见《2024年清徐县公开招聘县教育系统教师岗位设置表》(以下简称《岗位设置表》)。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全日制本科院校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教师资格证及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30岁及以下为1983年2月6日以后出生,硕士学位及以上研究生可放宽至35岁及以下为1978年2月6日以后出生;

    7.报考者须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计算机教师、音体美教师、职教中心专业教师的要求具有对口专业。)。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得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2月27日-3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清徐县文体活动中心。

    报名时须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的可报初中、小学、幼儿园岗位,以此类推)、单位主管部门准考证明、减免考务费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4张进行报名(复印件均用A4纸)

    3.报名费:10元;考务费:笔试一门40元,两门80元。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名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城市低保人员报考者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及复印件;农村特困大学生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时,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4.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24年4月8日-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凭本人身份证到县人民医院九楼会议室领取。

    五、考试

    考试科目为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须达到4: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将调整或核减该招聘岗位,调整或核减的情况在报名结束后公告。

    1.考试

    考试分公共理论和文化课,公共理论100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理论和教师职业道德);文化课考相应的专业知识。

    笔试成绩=公共理论成绩×50%+文化课成绩×50%。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未达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

    根据晋政办发〔2024〕64号文件规定,凡参加大学生自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晋西北计划及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在服务两年期满后3年内(含3年)报考我省各级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在笔试总分中增加5分(笔试两科则各加2.5分)。以上人员在报名时如实填写加分项目栏,在资格复审时,须按规定出具省或市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团省委、省教育厅等相关部门加分证明材料。如果在资格复审中发现填报不实,取消应聘资格。

    2.面试

    面试采用现场讲课的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将在清徐醋都网及县政府门口公告栏发布。面试结束后,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计划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如有并列名次,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考察与体检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和教育局组织进行,毕业证验证费、体检费自理。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并对学历、资格及人事档案等信息材料进行复核。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考察合格人员在清徐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安排另一家三甲医院进行一次复检。因考察和体检不合格所空缺的岗位,不进行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清徐醋都网及县政府门口公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八、聘用

    1.聘用人员经人社部门审批后,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的人事关系在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人事档案管理费用按晋价费字﹝2024﹞71号文件执行。

    2.聘用人员享受全额事业单位人员待遇。

    3.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不按时提交报到手续(报到证、人事档案等)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咨询与监督

    公开招聘设立咨询和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苏帅 0351-5722148 ***

    监督电话:清徐县监察局 0351-5700150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报名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有关招聘考试的报名、考试、面试、拟聘用人员信息等环节相关事宜均在清徐醋都网公告。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第二篇:2024京山县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办公室修订)

    京山县2024年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

    学校教师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 编办 人社厅 财政厅 关于做好2024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及有关工作的通知》(鄂教人„2024‟2号)和《省编办关于核准全省2024年招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用编计划的函》文件精神,现将我县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志愿到农村乡镇学校任教,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学习成绩优良,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4.身心健康,适应农村乡镇学校工作需要。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学历。其中,报考中学教师需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学历、学位);报考小学教师需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6.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其中,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且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考试,但应当在考试合格且批准招聘后的第一个三年聘期内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持有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不得报考高学段的岗位。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见附件)

    三、报考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待定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准考证打印均通过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feisuxs)进行。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应考承诺书,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以及弄虚作假,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将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与考试均使用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两寸、20KB

    以下)。

    3.考生在报名时,只能选择一种岗位的一个学科进行报名,不需填报到学校。

    4.报考人员在网上提出报考申请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共6位数),这个序号是报考人员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信息,请注意保存。

    5.笔试阶段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

    (三)准考证发放

    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黑白打印即可,准考证请注意保存)。打印中遇到问题请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27-68880279、68880231)。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时间:待定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内容及要求

    1.笔试内容分为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科,均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

    2.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科目分学段、分学科命题。根据教学需要和招聘条件,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包括:教学论与学科教学法、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

    书、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照片2张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料;其中属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可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明,聘用通知下达后报到时应提供正式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县教育局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初步人选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出现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况的,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注明事由,经审查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存档备查(如考生在现场,应由考生签字确认,考生拒绝签字的,予以注明)后,依该学段该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待定。

    2.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主要以讲课或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应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3.考生在面试开考前10分钟未到达指定地点或者弃考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七、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八、考核、体检

    对进入考核、体检人选采取函调、实地考察等形式进行考核,同时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考核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名单在京山县教育局政务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应通知考生并以书面方式确认后,依次递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九、审批聘用

    1.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制定分学段分学科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的办法并向社会公示后,根据拟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岗位,组织拟聘人员选岗。

    2.具体岗位确定后,县人社、县教育局填写《新聘用教师审批表》,报市教育局审核后,经市人社局审核同意,下达聘用通知并报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备案。首个聘期一般为三年。新聘用教师按政策规定纳入岗位管理,并按统一的聘用合同范本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聘期任务。

    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京山县教育局

    2024年4月7日

    第三篇: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满足我市教育系统用人急需,拟为保定市特殊教育中心、河北保定师范附属学校并代为北市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共计141名。其中:保定市特殊教育中心7名、保定师范附属学校39名、北市区所属学校95名。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及《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1、本次招聘为统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2、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3、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应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见《保定市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或技能条件等;其中教师资格是应聘本次所有岗位的必备条件之一,且按照平行或下行的原则掌握,如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者可应聘高中、中学或小学教师岗位,但持有小学教师资格证书者不能应聘初中、高中教师。其中,毕业证所标专业与教师资格证所标专业不一致时,原则上以毕业证所标专业为准。计算任教期限等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1日。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调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以及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办法

    (一)采取现场报名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其中某一岗位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时,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7月23日至7月25日9:00-17:00。

    报名地点:保定师范附属学校北校区(普育路1号)体育馆一楼。

    乘车线路:①市内乘51路终点站复兴苑小区下车北行约100米或乘57路韩村站下车北行约200米;②保定客运中心乘22路至保定三中站转乘51路至终点站下车北行约100米或乘37路至交警支队站转乘51路至终点站下车北行约100米;③火车站西站乘9路至西苑小区转乘51路至终点站下车北行约100米或乘22、18路至保定三中站转乘51路至终点站北行约100米。

    (三)报名资格审查采取初审加复审的方式进行。初审分别由用人单位会同市教育(区文教、人社)局负责;复审由市人社局负责,其基本程序为:

    ①应聘人员在保定人才网(http://.cn,下同)下载并按要求填写《保定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②应聘人员到资格初审处进行资格初审;

    ③初审合格人员到资格复审处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复审时须出示下列材料: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派遣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有要求者)、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下同)、证明任教期限的原件(有要求者)和复印件及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相关证件材料。对所提交信息不实,甚至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证明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④资格复审合格后,考生到收费处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⑤凭缴费发票和初审、复审合格的《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到收表处编号,将一份附相关证件复印件的《资格审查表》交收表处,另一份由应聘人员交资格初审处;

    ⑥到汇总处拷贝应聘人员电子版《资格审查表》和照片,其中《资格审查表》中电子照片要求:近期、正面、免冠头像、彩色、小2寸,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宽高比例为1比1.2-1.4左右,上传到《资格审查表》照片粘贴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审查表》备注)。

    四、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一)笔试

    1、应聘人员通过报名后,于2024年8月1日9:00至17:00到保定师范附属学校北校区,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交费收据领取《笔试准考证》。

    2、笔试时间:2024年8月3日(周日)上午9:00-11:00,共120分钟。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证件不全即“两证”缺一者,不得参加考试;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退场;为防止作弊,开考前每名考生需填写《诚信承诺书》一份备查。

    3、笔试内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学理念、教学教法及新课程改革知识等内容。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并通过机读的形式在考试的当天及笔试地点阅卷登统。

    4、考试结束后请考生于2024年8月6日左右登录保定人才网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

    1、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微型课加现场答辩)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2024年8月11日9:00-17:00到保定师范附属学校北校区,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通知单》。

    2、面试时间:2024年8月13日(周三),具体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面试时间共12分钟(面试前考生有10分钟的准备时间)。原则上每人试讲10分钟,现场答辩2分钟1道题,两者之间具体时间转换由考生自行把握,但总体不得超过12分钟。

    4、试讲内容在应聘岗位现行教材中随机抽取,现场答辩原则上为与教育、教师相关的内容,同一专业、同一半天,试讲(答辩)同一内容。其中,所有专业的所有考生均不得将乐器、体育器材等带入考场

    5、应聘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较多且一组半天内不能安排时,采取蛇形排队的方法编组。

    6、打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在面试地点每半天公布一次面试成绩。其中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分数线为60分,面试得分低于60分者,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个人有效总成绩=笔试得分×40%+试讲得分×60%。

    五、体检、考核期

    (一)根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程序人员。个人总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考核程序的顺序为:面试成绩高的、普通院校毕业学历层次高的、符合应聘岗位规定学历毕业时间早的、有任教经验及任教时间长者。

    (二)2024年8月16日左右在保定人才网公布合成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集合地点、注意事项等。

    (三)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直接交体检单位。

    (四)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由用人单位会同其主管部门,对通过考试及体检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核,并做出合格与否的决定。考核时,拟聘人员需提供本人档案、符合应聘岗位条件的相关证件材料原件等。如考核期间不能提供本人档案等材料原件,则视为自动弃权。

    六、公示、聘用

    (一)依据各招聘岗位的考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招聘单位办公地点和保定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有人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公示结束后,在体检、考核、公示期间出现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而空出的岗位,按应聘该岗位考生的有效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总成绩并列时,按优先进入体检、考核程序的顺序确定递补人员。

    (四)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应适时通知应聘者报到上岗或组织岗前培训;应聘者接到通知后应按时报到,逾15个工作日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而出现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五)考核通过人员,填写《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和《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各一式三份,按管理权限审批或备案,并办理增人、入编、增资、劳动关系等手续。

    (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新聘人员工资待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咨询电话:

    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四篇:罗平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本站推荐)

    罗平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24〕69号)和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24〕55号)文件精神,罗平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实施方案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范围及对象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

    全县有进人计划和空缺岗位的中小学、幼儿园相关学科教师。

    (三)招聘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师范学校、中等师范专业毕业,取得教师资格证未就业的毕业生(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非普通招生计划的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招聘计划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7年7月11日及以后出生)。

    2.非罗平县户籍或生源的,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曲靖市参加“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四个项目服务期满且取得教师资格证未就业的毕业生,学历放宽为大专学历,曲靖市户籍或生源的放宽到中专学历。

    3.具有与招考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学历及专业条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有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

    (4)2024年以来违反考录纪律或填报虚假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

    (二)招聘计划及要求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专业资格条件等要求详见附件一《罗平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4年7月11日至7月13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二)报名地点

    罗平县教育局人事科。

    (三)报名方式

    报名者本人持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到罗平县教育局现场报名。

    (四)报名交验证件及材料

    1.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

    2.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户口簿(户口迁移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同底免冠半寸彩色照片3张。

    (五)报名资格审核

    1.报名资格由罗平县教育局和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审核。

    2.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缩减招聘岗位计划数,以达到比例要求;若仍不能达到的,则取消该招聘岗位,通知报名者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减少的招聘计划数不再调整。

    3.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教学岗位。

    四、笔试的相关规定

    (一)考试方式

    考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教法技能四个科目。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合卷总分100分,各占50分;专业知识与教法技能合卷总分150分,专业知识100分,教法技能50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分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岗位三个层次命题,专业知识、教法技能考试分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岗位相关学科命题。

    (三)考试范围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参考教材,以云南省现代教育评估中心编写、云南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招聘教师考试用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第二版)为主。专业知识、教法技能考试以市教育局编写的各科目考试大纲为主要内容。

    (四)考试时间和地点

    1.考试时间:2024年7月28日(星期六)

    上午9:00—11:30考《专业知识》、《教法技能》下午3:00—5:00 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2.考试地点:罗平三中。

    3.报考人员于2024年7月26日到罗平县教育局领取准考证。笔试成绩于2024年8月6日下午在罗平县教育局公开栏公布,同时在曲靖党建网、曲靖人事人才网、罗平政府信息网公告。

    4.8月7日受理查分申请,8月8日公布查分结果。

    5.招聘研究生岗位按规定免笔试,考生直接进入面试。研究生报考本科及以下学历要求的岗位须参加笔试。报考高中心理健康岗位笔试只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五)笔试加分办法

    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24]69号)的规定执行。须在2024年7月26日前将加分证明材料交罗平县教育局人事科办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办理。

    五、面试、考核、体检办法

    (一)面试

    1.罗平县教育局根据《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24]55号),制定《罗平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方案》,报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组织实施。面试方案在曲靖党建网、曲靖人事人才网、罗平政府信息网、罗平教育局公开栏公告。

    2.参加各层次科目考试的毕业生,均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出现同等分数,则都纳入面试。

    3.研究生免笔试岗位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参加面试,若报名人数等于计划数的,经请示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实行等额面试,但面试成绩须达6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核,因无人报名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数不作调整。

    4.进入面试人员,于8月9日本人到罗平县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提交报名时所出示的各种证件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考生在参加招聘时应主动提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feisuxs/xlcx)中搜寻本人学历信息。若搜寻不到的,请及时到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学历认证。资格复审时若在网上搜寻不到所持毕业证的相关信息,考生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若有关证件和材料不能提交者,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复审的需提供《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复审申请书》,在8月 9日下午5:30前不提交《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复审申请书》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者、自愿或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复审所缺人员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无法递补的岗位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实行等额面试。

    5.经面试资格复审通过后不愿意参加面试的,须在面试前3天(8月13日)提交《自愿放弃面试申请书》,所缺人员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没有提交《自愿放弃面试申请书》且在面试开考前15分钟不来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该岗位面试照常进行,若为等额面试的,面试成绩须达6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核。

    6.资格复审结束后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曲靖党建网、曲靖人事人才网、罗平政府信息网、罗平教育局公开栏公示。

    7.面试由罗平县教育局统一组织。笔试(含政策性加分)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2.5]×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其中高中心理健康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8.面试时间:8月16日(星期四)。

    9.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现场通知本人。

    (二)考核

    1.参加各层次科目考试的毕业生,均按综合成绩(免笔试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1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若最后一名出现同等分数,则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24]69号)文件有关优先录用的规定执行;若上述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纳入考核;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按专业知识和教法技能分高者纳入考核;若还相同,则对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

    2.考核的主要内容为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考核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

    3.凡进入考核者,在考核时需提交报名时所出示的各种证件原件及档案进行考核,已婚者还必须提交县计生部门出具的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若有关证件不能提交者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程序,也不再往后递补人员。

    (三)体检

    录用前必须经县级医院严格体检,体检标准参照《转发关于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文件的通知》(曲市人〔2024〕22号),曲靖市人事局、曲靖市卫生局《转发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的通知》(曲市人〔2024〕26号),曲靖市人事局、曲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曲靖市教育局、曲靖市卫生局《转发关于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文件的通知》(曲市人[2024]25号)等文件执行。体检由医院给出合格与不合格结论,对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程序,也不再往后递补人员。

    六、收费标准

    按照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曲靖市财政局转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曲发改收费〔2024〕50号)文件规定执行。教育系统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考试设四个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教法技能》,每个考试科目收费50元,合计200元,进入面试的人员收取面试费50元。

    七、录用安置办法

    (一)体检结束后,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曲靖党建网、曲靖人事人才网、罗平政府信息网、罗平教育局公开栏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公示期满,无举报或有举报经纪检监察部门查无事实的,持相关材料及有关证件、证明材料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聘)用审批手续。拟录(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的及公示结果影响录(聘)用的,所缺岗位不再往后递补人员。

    (二)拟录用人员,一律实行按分择岗,即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自选所公布的其中一个教学岗位(具体岗位详见附表二),并完备择岗手续。

    (三)凡被录用的毕业生,均与所到乡(镇)中心学校或中学签订不少于5年在所选教学岗位服务期限的聘用合同书,并明确其责权利和岗位要求。

    八、纪律和监督

    (一)严肃考风考纪,考试工作各环节,如领卷、送卷、试卷保密、组织考试、组织面试等,均由教育、纪检监察、保密、人社、公安等部门共同参与和监督。

    (二)在笔试、面试期间,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及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领导进行巡视、监督。

    (三)向社会及时公开招考的各项规定,本实施方案经批准后,在曲靖党建网、曲靖人事人才网、罗平政府信息网、罗平县教育局公开栏公告,并按要求对笔试成绩、面试方案、进入面试人员、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和公告,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举报电话:罗平县教育局(0874-8212311)

    咨询电话:

    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4-8732508)

    罗平县教育局人事科(0874-8212654)

    (四)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招聘工作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4]35号)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五)违反考录纪律规定。出现以下情况的均视为违反考录纪律,5年内不得参加本县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1.考试作弊或找人替考的;

    2.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的;

    3.放弃面试资格复审,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面试资格复审申请的;

    4.放弃面试,但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放弃面试申请书的;

    5.无故不参加体检的;

    6.放弃录(聘)用资格但未提交申请的。

    (六)对弄虚作假,隐瞒事实,以假证件、假证明获取报考资格、加分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和录用资格,也不再往后递补,并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其他

    1.本《方案》由罗平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在本方案实施过程中,如有新规定,另行通知。

    2.考生自报名至录(聘)用结束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若因通讯不畅造成信息传递不到,后果考生自负。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第五篇:2024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2024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我区中小学教师队伍,根据国家及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我区将根据各市、县(市、区)中小学的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二、招聘范围

    招聘范围为全区各市、县(市、区)教育局主管的公办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以及特殊教育学校,下同)教师(不含教学辅助教师),不包括以上学校管理和工勤岗位人员。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将于2024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考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前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且必须在考核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录用资格)。

    (二)招聘对象须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三)对报考乡镇及以下教师岗位的报考人员,专业对口,并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可免笔试。如确有需要,可由招聘单位商主管部门增设筛选程序,筛选方式和结果公开。

    (四)对报考人员所学专业的要求,由各地在《岗位计划表》中予以明确说明。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官网(www.feisuxs)→系统导航“考试报名”→“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与说明》等可以在报名网站免费下载。

    (二)报名时间:2024年4月12日9:00至4月16日17:30。

    (三)资格审查。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一般由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招聘单位在网上审查;需要现场审查的,由各市在招聘公告中明确。具体招聘岗位计划、资格审查要求及咨询电话见各市招聘公告。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再修改个人资料及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4月12日9:00至4月16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4年4月16日17:30至4月17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对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4月12日9:00至4月17日17:30。应聘人员可在此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单位将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请考生尽量在4月16日前完成报名)。

    (五)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于4月18日17:30前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官网(www.feisuxs)进入“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统一支付报考费。报考费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24〕269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逾期不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已交报考费的应聘人员,可于考前一周按准考证所示考点到该考点主管部门领取收费收据(不领取收费收据不影响应聘人员参加考试)。

    (六)应聘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但因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每个岗位原则上不少于1:3的比例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有特殊原因急需补缺的,经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可以开考)而取消报考岗位的,可于4月24日9:00至16:3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应在4月24日15:00前及时查看报考成功与否的情况,以免错失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对未按时改报其它岗位或改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通过原缴费账户统一退费。

    (七)准考证打印。应聘人员缴费报名成功后,可于考试前一周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官网(www.feisuxs)进入“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4年5月6日8:00至5月12日18:00。

    准考证是应聘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五、考试

    (一)。

    1.笔试日期:2024年5月12日(星期六)。

    2.笔试安排:

    上午 9:00—11:00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 15:00—17:00 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以上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

    3.笔试成绩查询:2024年5月25日起,应聘人员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1.面试人员名单。

    (1)确定笔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应聘人员1: 3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需要进行资格复审的,应由应聘人员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并在面试前完成资格复审。若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则应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递补时间节点见各市、县(市、区)公告。

    (2)确定免笔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免笔试的应聘人员和参加笔试按1:3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共同参加面试。

    2.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可通过说课、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开展。

    面试由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各市、县(市、区)应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相关应聘人员具体的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成绩由各市、县(市、区)自行公布。

    本次招聘的总成绩计算方式,由各市、县(市、区)自行决定,并在公告中予以明确。

    六、考核

    (一)确定考核人员名单。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据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人员。总成绩并列的人员可同时进入考核,也可通过加试方式确定考核人员,具体方式由各市、县(市、区)自行确定并在公告中明确。

    (二)考核要求。招聘单位于规定的时间前完成对应聘人员的考核工作。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质量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

    七、体检和公示

    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应聘人员的体检工作。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

    招聘单位确定拟聘人员,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空缺的名额,由各地按成绩计算排名依次递补。

    拟聘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由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公布招聘结果及空缺岗位

    公示期满后,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经过第一阶段的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后,仍有空缺岗位的,由各市自主决定是否开展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开放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各市自行发布复征志愿补充招聘信息,开展调剂补充招聘的报名工作。

    九、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

    (一)补充招聘条件。参加了2024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且取得笔试成绩的考生(含报考乡镇及以下教师岗位,专业对口,并已取得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的,免笔试的考生),可以参加补录。已确定为拟录用人员不能再参加补充招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当年聘用资格,并作诚信记录备案。补充招聘时,参加补充招聘的考生只能申请一个补充招聘职位;除具备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当符合补充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二)有关时间节点。

    1.公布招聘结果及空缺岗位时间:8月7日。

    2.复征补充招聘网上报名时间:8月9日9:00至8月10日17:30。

    3.资格审查时间:8月13日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报考岗位的,应聘人员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允许改报)。

    4.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等环节,根据各市、县(市、区)确定的时间完成。

    (三)其他事宜。如补充招聘结束后仍有未招聘到合格教师的岗位,自治区不再统一组织二次补充招聘,由各设区市根据情况自行组织二次补充招聘。

    十、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后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本市、县(市、区)规定和流程办理增人和聘用手续。

    十一、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并遵守考试纪律。本次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适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记入诚信档案库等的处理;应聘人员聘用后被查明有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聘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二、注意事项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等具体事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具体联系方式见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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