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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关于小餐饮规范提升行动工作方案[5篇]

    栏目:一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星海浩瀚 时间:2024-10-13 00:58:23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2024年关于小餐饮规范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2024年关于小餐饮规范提升行动工作方案范文

    一、工作目标

    至xxxx年底,对全县小餐饮进行摸排和全覆盖检查,小餐饮持证经营率达到xxx%;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工作要求,餐饮具监督抽检力度明显提升,业户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小餐饮经营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经营秩序更加规范,符合《条例》中相关规定和要求,基本达到“六项标准”。市场监管部门对小餐饮的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监管制度逐步健全,人民群众对小餐饮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持续提升。年底前对小餐饮业户监督抽检覆盖率达到xx%,建成x-x个餐饮特色聚集街区。

    二、主要任务

    (一)明确规范提升标准。各监管所要按照《条例》及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单据留存、原料公示、操作规范、厨房(场所)清洁的“六项标准”对小餐饮进行规范提升,并按照规定建立健全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二)做好精准摸排工作。底数清、情况明是实施小餐饮规范提升工作的基础和关键。各监管所要组织开展精准摸排,摸清辖区内小餐饮经营户的总数、持证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更新小餐饮台账,完善相关档案资料,精准掌握小餐饮监管底数。

    (三)强化从业人员培训考核。结合小餐饮监管实际针对性设定培训考核内容,提升培训考核精准度。运用“两库一平台”开展小餐饮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从业人员的学习培训及考核,进一步强化从业人员对食品安全规定、违法行为处罚、预防食源性疾病等相关知识学习运用,全面提升小餐饮从业人员素质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管理能力。

    (四)深入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开展动态监管,深入实施量化分级管理,提升消费者理性消费意识。将小餐饮业户划定为A级(优秀)、B级(良好)、C级(一般)三个等级,分别通过大笑、微笑和平脸三种卡通形象向消费者公示,引导消费者寻找笑脸就餐。

    (五)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对小餐饮业户的集中摸排和全覆盖检查,对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的小餐饮业户,督促其选择卫生健康部门公示的合规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购买产品。对近年来餐饮具抽检不合格的、涉及餐饮具投诉举报答复不满意的,开展监督检查和跟踪抽检。

    (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以冷链食品、畜禽肉及肉制品、面及面制品、腌制品、食用油、食品添加剂等为重点品种,督促小餐饮店严格落实采购查验、索证索票等管理制度。加大小餐饮抽检覆盖率,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入餐桌。以人员健康、食品储存、加工操作、餐饮具清洗消毒、环境卫生等为重点环节,加强日常监督指导,规范小餐饮经营行为,严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七)推动小餐饮示范创建。结合全省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等工作,按照“食安”示范企业(餐饮服务领域)评价指标体系中的表C.x餐饮服务街区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x),大力开展小餐饮示范店、示范街(区)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使镇街小餐饮整治提升“学有榜样,赶有目标”。通过示范创建、社会共治,不断推进全县小餐饮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提升。

    (八)依法查处违规违法行为。对在规范提升过程中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小餐饮业户应坚决予以行政处罚。充分运用约谈、告诫、建议等行政手段,督促问题整改到位,确保不留死角。对未取得、未公示登记(备案)资质,违法添加制售食品等严重违法行为,集中开展查处,大力查办一批典型案件,加大曝光力度,增强震慑力。

    三、保障措施

    (一)精准摸排,掌握底数,做好相关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

    各监管所要开展精准摸排,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定准责任、定准时间、找准问题,确保提升行动有的放矢、对症下药。积极运用“两库一平台”开展小餐饮负责人、食品从业人员的学习培训及考核,强化从业人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和能力。

    (二)集中整治,分区划片,组织开展集中整治提升行动

    各监管所要按照规范提升行动要求,采取网格化监管,分区划片、包干到人的方式,组织开展集中整治提升活动。在整治过程中,要注重分类梳理,建立完善监管信息档案。通过强化监督检查、监督抽检等形式,合理确定检查频次和监督抽检重点,有效排查风险隐患。同时,以创建小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单位为引领,开展小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

    (三)总结经验,创新举措,建立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工作机制

    各监管所要做好小餐饮规范提升活动经验成效和创新举措的总结,认真研究规范提升过程中暴露出的新情况、新问题。要积极探索小餐饮规范提升活动的具体管理制度和办法,做到有章可循,使规范提升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形成长效机制,全面巩固小餐饮规范提升工作成果。

    第二篇:街道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规范工作方案

    XX街道

    二〇一二年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规范

    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全街道小餐饮行业的整顿和规范工作,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根据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规范工作的通知》精神和部署,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按照区委、区政府“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的要求,以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实行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相结合、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相结合、扶优与治劣相结合,消除小餐饮行业的食品安全隐患,逐步提升小餐饮整体水平。

    二、总体目标

    通过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规范工作,使全街道辖区小餐饮逐步达到“布局基本合理,设施基本齐全,制度基本完善,安全基本保障”的总目标。

    三、整治工作重点

    (一)重点对象

    XX街道属于风景旅游景区,餐饮方面有一个突出的特点:农家乐餐饮企业多,所以我街道的工作重点应集中

    在旅游景区开展进行。此外,四所院校周边也是需要重点关注的地点。

    (二)重点问题

    无证或不按照法律规定、从事餐饮经营的行为、经营场所环境“脏乱差”、餐饮具不消毒、原料进货渠道不规范等。

    四、小餐饮食品安全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为使小餐饮食品安全整治工作顺利完成,XX街道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组长:宋开颜

    副组长:成家川、蒋云、张啸红

    组员:李厚容、康忠勇、黄勇、姜弟国、安琳、余洪群

    五、工作步骤及措施

    (一)集中宣传阶段(4月20日—5月10日)

    1、工作内容:

    (1)XX街道办事处制定工作方案。

    (2)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3)建立健全整顿规范工作制度和工作网络。

    2、工作措施:

    (1)通过村村通广播广泛宣传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工作。

    (2)在各村(居)办公室张贴宣传标语、海报。

    (3)于赶集日在人流密集的地区发放小餐饮食品安全 整顿宣传册。

    (二)调查摸底培训动员和自查整改阶段(5月11日-5月31日)

    1、工作内容:

    (1)召开小餐饮食品安全整治和规范工作动员会,印发致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和广大消费者的一封信。

    (2)对无证小餐饮情况进行调查摸底。

    (3)制定小餐饮分类整治计划和要求,组织小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培训。

    2、具体措施:

    (1)建立并完善划片包干为主要形式的片区负责制,进一步明确各小组组长及其工作职责和考评机制;

    (2)对于无证照单位开展基本信息调查和分类:Ⅰ类即达到许可审查规范的;Ⅱ类可以通过整改达到要求的;Ⅲ类是基本条件不具备、食品安全设施极差,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不能通过整改达到要求的。

    (3)组织开展小餐饮负责人及从业人员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卫生知识及有关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和规范要求的专题培训,强化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明确全街道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和规范工作重点和整改

    期限及要求,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向监督部门投诉举报和反映餐饮服务单位的不良行为。

    (4)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公示制度,根据监督检查结果,在餐饮服务单位醒目位臵贴监督公示牌,并以“笑脸、平脸、哭脸”形式注明检查等次和食品安全状况。

    (三)整顿规范阶段(6月1日-11月30日)

    1、工作内容:

    (1)鼓励引导基础条件较好的小型餐饮单位提升食品安全水平,起到示范作用;改造基础条件较差的小型餐饮单位达到基本食品安全和卫生要求。

    (2)关停转化达不到基本食品卫生要求的小型餐饮单位,基本消除餐饮业存在的突出食品安全隐患。

    (3)通过巡回检查,广泛利用监督检查公示、通报表扬、典型报道等措施,鼓励和引导小型餐饮单位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卫生水平。使“良好”或群众满意的餐饮单位比例大幅上升。

    2、具体措施:

    (1)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开展社区、居委会组织的群众代表定期评议本辖区内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状况试点工作。评议结果分为优秀、满意、不满意。并及时公布评议结果。

    (2)典型示范。9月30日以前完成至少一家农家乐餐饮示范店,一家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任务。

    (四)总结督查阶段(12月1日-31日)

    及时总结工作情况,按时报送信息及工作总结,接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督查、评估,确保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高度重视小餐饮整顿和规范工作,发挥好对小餐饮整顿和规范工作对整改工作的牵头作用,做好整改工作的保障工作。

    (二)落实责任,明确任务。

    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和规范具体标准,对整治工作的各项措施,要做到有安排、有责任人。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在这次整治中,大力开展形式各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要充分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要重视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大力宣传报道规范生产、经营的食品企业,同时要曝光违法违规的食品企业。切实提高食品生产经营业主的法制意识、质量意识、安全意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

    (四)加强沟通、畅通信息。各片区小组及时总结整治成果,在2024年10月15日以前将工作小结上报街道食品

    药品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

    第三篇:小餐饮规范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蔡甸区小餐饮规范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对“十个突出问题”进行承诺整改的工作方案》(武治庸办发[2024]5号)精神,加强我区小餐饮规范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小餐饮服务质量,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积极推进小餐饮规范管理工作,依法取缔无证无照小餐饮,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消除小餐饮食品安全隐患,提升小餐饮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水平。

    二、工作任务

    1、规范有证小餐饮经营行为。督促小餐饮业主加大硬件投入,改善卫生条件,规范经营行为,做到有许可证、有健康证、有保证食品安全的基本设施设备、有保持环境卫生的措施和设施、有采购验收和消毒登记本、有监管信息公示牌。

    2、整治无证无照和违规占道经营行为。创造条件鼓励和引导食品摊贩进店经营、进入集中场所交易。根据小餐饮服务摊贩管理的有关规定,对通过整改基本符合条件的小摊贩,由街乡镇划定区域集中经营。对有固定门店的无证小餐饮,采取“提升一批证照齐全的小餐饮,规范一批证照不齐或超范围经营的小餐饮、取缔一批无证无照小餐饮”的工作思路,使经营的基本设施和环境卫生有明显改观,城关、主次干道上违章占道经营的饮食摊点予以取缔,并加强监管。

    3、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发挥典型示引路作用。按照“以点带面、典型引路、有序推进”工作要求,选择有条件的小餐饮和餐饮服务单位相对集中、基础条件好的街(社区),进行重点扶持、规范。分别创建张湾街1个示范街,12条示范路段(每个街乡镇各1条)、27个示范点(蔡甸街10个,奓山街、侏儒街、永安街、大集街、张湾街、索河镇各2个,玉贤镇、消泗乡、洪北管委会、桐湖办事处、沌口办事处各1个)。

    4、强化食品抽样监测。对米、面、食用油、醋等主要食品和食品原料检验检测达到1340个批次,对检验不合格的,依法迅速进行处理,定期和不定期发布食品安全消费预警。

    5、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建立违法犯罪快速查办机制,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按照法定幅度上限实施处罚。

    6、认真落实举报投诉。对举报投诉的调查处理率100%,并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人进行奖励;对造成食品安全事故和不良社会影响的餐饮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并予以曝光。

    7、逐步提高群众满意度。小餐饮整治工作的满意度不低于80%。

    三、责任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和“谁监管、谁负责”的总体要求,小餐饮规范管理工作由各街乡镇按照本方案组织实施;区直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监管、指导和督促工作。

    (一)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在区政府及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做好小餐饮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及时掌握各街乡镇、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动态,汇总上报并发布监管信息;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食品抽检、满意度调查等绩效考核和工作评估。依法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小型餐饮、小吃店、工地食堂等餐饮服务单位的日常监管工作和抽样检测,牵头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

    (二)区教育局。负责对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的规范建设和管理。将食品安全纳入学校目标考核内容,严把食品企业在校经营准入关,确保校内食品安全。

    (三)区民族宗教局。负责对少数民族食品经营户的宣传、教育和管理,规范少数民族食品经营户经营行为。

    (四)区公安分局。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配合各职能部门开展小餐饮整治及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工作。根据《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对无证无照经营者提供场地的出租房业主进行处罚。

    (五)区监察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履行小餐饮规范管理与整治等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人员实施监督,参与查处食品安全事故中负有责任的行政人员。

    (六)区财政局。对小餐饮规范管理专项整治和必需的设施设备提供经费保障。

    (七)区城乡建设局。建立健全建筑工地食堂安全责任制和规范管理制度,督促施工单位办理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将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工作 纳入建设工程的考核内容。

    (八)区环保局。加强小餐饮的环评工作,对餐饮服务单位油烟和环境噪声污染进行防治和监督管理,取缔未经环保许可的餐饮经营行为。

    (九)区城管局。依法整治规范夜市、排档、流动小吃点等,取缔违章占道经营行为和利用违章建筑开设的小餐饮。加大对小餐饮门前卫生、餐厨垃圾、污染环境等行为的查处力度。

    (十)区农业局。全面加大农产品监测力度,扩大监测品种,增加监测频次,积极推行农产品准入制度,从源头上把好食品质量安全关。

    (十一)区商务局。加大对生猪屠宰的监管力度,扎实推进“放心肉、放心豆制品、放心酒”工程建设,确保小餐饮肉食品、豆制品、酒类消费安全。

    (十二)区卫生局。加强对学校(托幼机构)以及公共场所等领域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食品卫生引发的流行病、污染物等进行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按照职责分工参与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十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负责对违法出租房屋的业主和在违法出租屋内从事餐饮服务进行整治,配合职能部门进行食品安全案件线索调查。

    (十四)区工商分局。依法组织对无照小餐饮经营户的查处和取缔工作。

    (十五)区质监分局。加强对早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加大对生产领域 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抽样检测。

    (十六)区林业和旅游局。负责对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农家乐的宣传、教育和管理,规范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的经营行为。

    (十七)区广播影视局。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小餐饮规范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十八)区畜牧中心。加大对生鲜乳、生猪 “瘦肉精”的监测力度,从源头上把好乳制品和小餐饮肉制品原料的质量关。

    (十九)各街乡镇(园区)。负责组织领导本辖区小餐饮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并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整治工作在辖区内达到目标要求。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2024年4月初):召开全区小餐饮规范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部署整治工作。各地、各职能部门根据工作方案要求,明确目标任务、整治重点和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行动方案报区食安办。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4年4月至10月):在全面调查分析基础上,找准难点、热点问题,理清工作思路,落实监管责任,健全管理制度,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深入推进小餐饮规范化管理工作。

    (三)巩固提高阶段(2024年11月):各地、各职能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自查和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并进一步查漏补缺,巩固整治成果。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4年12月):组织考核小组,对各地、各职能部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综合考评,认真总结经验,努力构筑我区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区里成立由区政府副区长张丽筠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龚旭芬、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局长李家明任副组长,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区食安办)、教育局、民族宗教局、公安分局、监察局、财政局、城乡建设局、环保局、城管局、农业局、商务局、卫生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林业和旅游局、广播影视局、畜牧中心及各街乡镇(园区)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区小餐饮规范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小餐饮规范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负责日常工作。

    各地、各职能部门要从执政为民的高度,将小餐饮规范管理作为保障群众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确保小餐饮的规范整治取得突破。

    (二)落实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区里建立小餐饮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布置小餐饮专项整治工作。适时组织开展小餐饮专项整治工作联合检查,对整治工作的进度和实效,各各街乡镇、各职能部门的整改措施和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评价的通报,对突出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区食安办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食品安全考核范围,进行综合评价。对失职、渎职行为或负有领导责任和监督管理责任的,将按照“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三)突出重点,实施综合治理。小餐饮规范管理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要切实加强分类指导,坚持政策疏堵与经营自律相结合,日常监管和集中查处相结合,综合治理和重点打击相结合,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对无证无照小餐饮进行集中清理整治,重点规范早点店、夜市大排档经营行为,使我区小餐饮达到“布局基本合理,设施基本齐全,制度基本完善,安全基本保障”的工作目标。

    (四)加强宣传,调动各方力量。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大力宣传小餐饮规范管理的重要意义和专项治理成果。组织小餐饮业主及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及小餐饮整治要求的专题培训,增强小餐饮从业人员的卫生意思和法律意思。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及时发布食品安全信息,曝光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监管的良好氛围。

    二○一二年四月五日

    第四篇:2024年关于食品摊点规范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2024年关于食品摊点规范提升行动工作方案范文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三小条例》,通过实施登记备案、引导规范提升、打击违法经营、健全工作机制等手段,全面落实食品摊点“六项标准”;至xxxx年底,全县食品摊点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升,食品摊点经营行为规范落实率达xx%,监督抽检覆盖率达到xx%,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明显提升;依托便民疏导点、集贸市场等食品摊点聚集区建设x个食品摊点规范经营区。

    二、工作措施

    (一)明确规范提升标准。严格按照《条例》及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原料公示、单据留存、操作规范、场所清洁的“六项标准”,对食品摊点进行规范提升,并按照规定建立健全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二)掌握食品摊点经营情况。各监管所要将辖区内所有食品摊点纳入监管视野,开展调查摸底,清理一批未实际经营的、关停一批存在安全隐患且拒不整改的食品摊点。掌握辖区内食品摊点数量及类别,每周要及时将更新后的摊点备案信息导入到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系统食品摊点信息录入模块,做好食品摊点登记信息的动态更新,建立辖区内食品摊点动态名录。

    (三)完善食品摊点规范机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禁止食品摊点生产经营食品清单,并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结果实行动态调整。建立食品摊点信用档案和市场退出机制,对有严重违法行为的,依法实施行业禁入。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共治格局,引导社会公众依法举报食品摊点违法违规行为,增强食品摊点诚信守法经营意识。

    (四)强化监督检查。各市场监管所要将食品摊点纳入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合理确定检查频次,开展检查并做好记录,督促食品摊点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抽检,重点抽检消费者投诉举报较多、消费量大和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要结合食品摊点特点,充分利用快检手段,排查风险隐患。

    (五)严查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食品摊点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食品摊点销售无合法来源和来源不明食品等问题,对屡查屡犯的依法从严查处。

    (六)引导食品摊点提档升级。按照布局合理、方便群众、保障安全的原则,引导食品摊点经营者进入集中场所经营。鼓励开办食品摊点集中经营场所,对食品摊点经营者进行集中管理,统一原料采购、统一进销台账、定期检查检验。鼓励食品摊点经营者成立自治组织,改善经营条件,健全管理制度,实施良好质量管理规范。在全面落实“六项标准”基础上,建设食品摊点规范经营区。

    (七)加强信息公开。各监管所要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食品摊点经营者的登记、信用、日常监督检查以及违法行为查处等信息,及时发布食品摊点食品安全风险警示,充分利用信息公开等手段引导公众合理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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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保障措施

    (一)实施全覆盖监管。xxxx年x月底前将现有在营食品摊点全部纳入监管及时备案,录入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系统。县局抓好规范提升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调度工作,各所年底前完成全覆盖检查。

    (二)明确目标组织实施。各市场监管所x月xx日前确定规范提升食品摊点数量和规范经营区建设数量,并制作发放统一的《食品摊点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牌》。

    (三)总结经验长效机制。县局要认真总结规范经营区建设经验和创新举措,认真研究食品摊点规范提升过程中暴露出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具体管理制度和办法,做到有章可循,使规范提升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形成长效机制。

    第五篇:2024年关于食品小作坊规范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2024年关于食品小作坊规范提升行动工作方案范文

    一、工作目标

    按照“整治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的总体思路,力争通过规范提升行动,实现食品小作坊规范化生产,有效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通过示范点创建,打造出生产过程管控严格、食品安全有效保障的标杆单位,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小作坊示范典型,基本形成一点带一片的良好示范带动格局,推动小作坊由“小散低”向“精特美”转型升级,引导和推动全县小作坊规范生产、健康发展。争取xxxx年底前,发证食品小作坊监管覆盖率xxx%,从业者食品安全必备知识知晓率xxx%,建立监管档案率xxx%,对食品小作坊监督抽检覆盖率达到xx%;到xxxx年底,全县打造x-x个小作坊示范点。

    二、主要任务

    (一)规范提升标准。督促食品小作坊按照省地方标准《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规范》组织生产,全面落实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场所清洁、原料查验、单据留存、操作规范、检验验证、标签合规“八项要求”。食品小作坊对所生产销售的食品安全负责,保证所生产销售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符合安全标准要求。

    (二)完善督导档案。各镇(街)市场监管所要集中时段、集中力量,组织开展本辖区食品小作坊全面普查摸底工作并建立档案,详细记录食品小作坊名称、生产地址、业主姓名等身份信息、生产加工食品品种、使用的食品原料及添加剂、产品包装形式、销售区域、存在的主要问题等,实行动态管理,做好日常监管。

    (三)实行区域整治。县局组织开展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营集中区域的整治工作,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列出风险隐患清单,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治方案,确保整治工作责任落实到位,风险隐患及时化解,实现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严防区域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四)推动提档升级。各市场监管所要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精准帮扶,促进食品小作坊规范有序发展。鼓励和支持食品小作坊运用现代食品工业发展理念,改进生产经营条件和工艺技术,逐步做大做强。

    (五)严查违法行为。各市场监管所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未取得登记证的食品小作坊,依法进行查处;严厉打击食品小作坊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滥用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六)健全退出机制。对于在经营场所内现场制售食品行为,严格按照《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的规定>的通知》文件精神规定,实施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对已经按食品小作坊进行登记的现场制售食品经营者,要建立退出机制,逐步将其纳入食品经营许可管理。

    (七)构建诚信体系。加快食品小作坊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信用信息的征集、披露、使用制度,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健全奖惩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布食品小作坊登记信息、监督检查信息、产品抽检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引导消费。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管理、督促行业自律,营造食品安全诚信环境,培育食品安全诚信文化。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监督检查。各市场监管所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根据辖区内食品小作坊的数量、分布、和自身监管力量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计划,年底前确保实现本方案中明确的目标任务,按照监督检查计划对小作坊进行检查。

    (二)加大培训力度。对食品小作坊业户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增强食品小作坊业主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督促、指导食品小作坊依法依规生产经营,保证持续符合生产规范要求。

    (三)强化监督抽检。以食品安全舆情、日常监督检查和投诉举报情况为导向,加大对食品小作坊生产的地方特色食品、节庆食品、旅游销售食品等重点品种的抽检力度,力争xxxx年底实现食品小作坊抽检覆盖率xx%以上。对抽检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据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时处置,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到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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