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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第一季度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安排

    栏目:一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平静如水 时间:2024-10-17 03:58:43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2024年第一季度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安排

    2024年第一季度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安排

    各乡镇(街道)计生办:

    为了准确、及时的做好一季度统计报表,根据省、市计生委对统计工作的要求,现将一季度统计工作安排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做好季度报表(报表共分8张):

    1、《一般情况统计表》(浙人口计生统1表)

    2、《出生情况统计表》(合计)(浙人口计生统2表)

    3、《出生情况统计表》(补报)(浙人口计生统2表)

    4、《避孕节育情况统计表》(浙人口计生统3表)

    5、《计划外生育情况统计表》(浙人口计生统4表)

    6、《金华市育龄妇女查环、查孕、查病情况表》(金市人口计生统2表)

    7、《婺城区计划生育六项指标完成情况表》

    8、《婺城区公安、卫生部门出生登记经核对不属于本地统计名单》

    二、做好2024年人口计划的调查摸底工作

    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四月份须认真做好2024年人口计划的调查,请各计生办将2024年4月后要结婚的对象布置到村(居)进行详细的摸底,以提高信息的准确性,表格要求在4月10日前上报。空白表在“/统计科/下发文件夹/工作安排/”中下载。

    三、几点要求:

    1、“期末户籍人口”按2024年底公安局提供的人口数+1季度出生人数—1季度死亡人数。

    2、三月底要将本地进入育龄期(1996年出生)的未婚女青年输入计算机,此项工作将列入年终计算机评估中。

    3、《金华市育龄妇女查环、查孕、查病情况表》中的“参加三查人数”既为“应参加三查人数”,该人数包括已结扎的的对象。“应参加三查人数”应与三月底报表中的“已婚育龄妇女”一致。“查出有病人数”包括区指导站在生殖健康检查中查出有病的人数。

    婺城区人口计生局统计科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第二篇:为了加强计划生育统计工作

    为了加强计划生育统计工作,使计划生育统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保障计划生育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的有关规定,结合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计生统计员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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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生统计员工作职责

    1、收集、整理数据,随时向领导提供综合节育率达90%以上及人口指标完成情况。

    2、对社区交上来的报表、数据加予分析、核对,及时、准确上报计生统计报表;

    3、做好新生儿的录入登记、育龄妇女的迁入、迁出登记工作并及时与管段的同志联系对来办理手续对象的情况进行登记;

    4、联系、指导所分管的社区的计生工作,熟悉基本情况,定期到社区掌握计生专干的工作进度情况,负责督促、检查计生工作各项任务的完成。负责各社区PIS1.0的应用及操作情况。

    5、若因失职造成损失,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一、负责社区计生办的全面工作。

    二、做好社区计生办日常工作的管理,传达、落实计生各项文件的精神及工作。

    三、建立、完善各种工作机制,落实层级动态管理。

    四、制定工作计划及计生经费预算方案,并做好各项报表、生育指标、知情选择等的审核工作和各阶段的计生工作总结。

    五、做好现存工作对象的跟进以及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

    六、坚持一年3次孕情检查制度,落实常住人口妊娠、出生、引产情况跟踪,以及开展生殖健康服务活动等计划生育优质服务。

    七、落实做好“一校二室三栏”和协会等宣传教育工作。

    八、组织社区工作人员的计生业务学习及培训,健全每周例会及检查工作制度。

    九、做好辖区内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

    十、检查和落实计划生育工作岗位责任制各方面的考核方案。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篇:2024年全市统计工作安排

    2024年全市统计工作安排

    沈统办发〔2024〕5号

    2024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统计发展改革任务十分艰巨而繁重的一年,也是加快沈阳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关键时期。做好今年的各项统计工作,对全面完成国家和省部署的统计任务,以及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和市政府经济工作会议所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年全市统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化统计改革、提高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统计公信力为核心,着力建设“四大工程”,以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为主线,紧紧围绕全市“三项工程”和“五大任务”,创新思维,开拓进取,为继续保持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强劲势头作出新贡献。

    一、统一思想,顺应大势、把握形势,全面落实统计工作“三个提高”总体目标

    虽然全球经济危机已经渐去,但国内外经济形势仍处在急剧变化之中。新的一年,统计工作面临的环境更趋复杂和严峻,统计基础工作缺失严重、统计制度方法还很滞后、统计中间环节受干预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统计数据质量社会质疑声不断、统计能力与任务还不够匹配。2024年是加快推进统计科学发展的关键时期,是深化统计改革、推进统计建设的攻坚阶段。为此,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为统领,以创先争优为出发点,以改革和服务为着力点,以政府满意、社会公众满意、基层企业满意为立足点,顺应大势、把握形势,不断增强推进统计改革和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对统计工作的指示精神上来,坚持把提高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作为统计科学发展的中心任务,加快建设基本单位名录库、企业一套表制度、数据采集软件系统和联网直报系统等互相联系、共为整体的“四大工程”,努力做好新形势下的统计工作。

    二、充分认识建设“四大工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力推进统计工作“四大工程”建设

    建设“四大工程”,是统计理念的重大革新,是提高统计能力的基础、是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关键、是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的保障。因此,建设“四大工程”具有十分重要而迫切的意义。

    一是积极做好我市基本单位名录库的建设与维护工作。按照国家统计局下发的《全国统计系统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维护与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首先,建好“三上企业”字典库,即从县级起逐级做好专业年(定)报统计调查单位与名录库的衔接、比对和核实确认工作。其次,建好“三下企业”和非企业单位名录库,以满足抽样调查的需要。

    各级统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一是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对名录库的领导和组织协调。二是要设立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更新的专门机构,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协调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工作。三是要加强协作、相互配合,做好“三上字典”与名录库的衔接工作。四是要加大与工商、税务、民政、编制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的协调力度,建立相

    关部门协作的工作联系机制。五是要全面审核更新名录库数据。每年要对名录库数据进行一

    次全面清理审核更新,重点审核单位类型、组织机构代码、单位详细名称、单位详细地址、行业代码、登记注册号、登记注册类型、营业状态、从业人员、主要经济指标等,确保名录

    库基础信息地域覆盖完整、行业统计全面、单位鉴定标准、基础信息正确。

    二是积极着手准备开展“企业一套表”工作。为逐步实现统计业务工作标准化与

    规范化,减轻基层负担,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工作效率,提升数据共享性,2024年8

    月,国家统计局决定在10个省推行以再造统计数据生产方式和业务工作流程为核心内容的“企业一套表”试点工作,2024年又扩大到12个省。2024年,辽宁省统计局决定,在盘

    锦市开展“企业一套表”的定期报表试点工作,拟通过不断探索,为全国2024年统计年报

    全面推行“企业一套表”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我市将按照省统计局“企业一套表”工作的总

    体安排意见,在2024年选择适合时机、适当地区开展试点工作,为年底“企业一套表”的全面推行做好思想上、组织上和技术上的充分准备。

    各级统计部门一是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尽快开展工作,在机构、人员和网络建

    设方面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二是要在市局开展试点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地区可选择产业类型

    较为齐全的街道(乡镇)开展“企业一套表”试点工作。三是要统一管理调查单位。要按照

    国家调查单位管理的规定,重点对“三上企业”专业字典库与单位名录库进行比对、核实和

    确认工作,确认后的单位名录提供各专业年、定报使用,逐步实行调查单位的统一管理,不

    断提高名录库更新、维护水平。四是要创造条件,加强网络建设,为一套表的顺利实施奠定

    基础。五是认真做好全面推行的动员、企业计算机配备等工作,要认真开展填报单位在网上

    填报的业务培训工作,让填报单位充分掌握填报方法和要求,及时解决填报过程中出现的问

    题,保证源头数据质量。同时,还要提前做好“三上企业”填报“企业一套表”所需计算机

    等设备的落实工作。

    三是加强建设数据采集处理软件系统。按照国家统计局建设功能完善、统一兼容的数据采集处理软件系统及省统计《“十二五”时期辽宁统计发展和改革规划纲要》总体目

    标中提出的“建立一调查单位一套表为载体,以联网直报为主渠道,能够准确及时完整获取

    调查对象原始数据,调查行为规范,汇总过程简约、加工过程可控的统计数据采集与处理系

    统及信息应用系统。”的要求,拓展我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的深度与广度,切实抓住这个

    发展的机遇,提高我市统计数据处理各相应环节的速度与质量,特别是控制数据采集源头的质量,为顺利实现“四项工程”做好基础工作。各级统计部门要充分利用全市统计系统软件

    资源,努力提高数据质量和数据上报效率。

    四是扩大和推广网上直报系统应用。2024年国家统计局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联网

    直报,并且把它作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需要采取的措施之一。市局工业、投资、贸易等专业

    部分“三上企业”已通过国家统计局数据采集系统直接上报定期数据。此外,2024年市局

    统计数据网上直报系统进行了改扩建,2024年部分专业将通过该系统进行数据采集试点,市局将帮助和支持所需县区完成报表定制与发布的培训和技术服务,切实提高联网直报企业的上报率和数据质量。

    三、积极推动制度创新,精心组织各产业统计制度方法改革

    2024年是国家统计制度方法实行重大改革的一年,按照国家、省统计局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积极组织实施各产业统计制度方法改革。

    (一)国民经济核算统计

    按照国家和省统计局推进和改革国民经济核算统计的总体思路要求,加强和改进

    国民经济核算统计工作。首先是完善GDP核算,规范全市及区县GDP核算工作。严格按照

    省统计局制定的季度GDP核算办法,做好市本级的季度GDP核算,核实和监督各区县的季

    度GDP核算,确保数据质量。要努力实现市与区县GDP的衔接,研究和制定具体的衔接办

    法,使各区县与全市的GDP在总量、速度及产业结构(包括行业结构)上保持基本一致。“十

    二五”期间,要继续保持目前全市与各区县间GDP在总量上基本平衡的状态,缩小在发展

    速度上的误差。“十二五”末期,市与区县GDP在速度上的误差要控制在2%以内,使全市的GDP核算上一个新台阶。二是要做好投入产出核算,加强资产负债核算。要普及投入产

    出基础知识,熟悉投入产出表,做好2024年全国投入产出调查的准备。三是要加强资产负

    债核算工作,从业务知识和实际工作两方面,提高资产负债核算水平。

    (二)工业统计

    从2024年定期报表开始,规模以上工业划分标准由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

    以上提高到2024万元及以上。在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局制度的前提下,一是要严格执行新增

    规模企业认定标准,对各县区新增加的规模企业,要上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会计决算表、项目审批表等相关手续,市局将在一定阶段到现场查看部分企业。二是要认真做好数据的衔

    接工作,按照上级统计部门的要求和我市实际,对区县采用统一打折系数、统一价格指数。

    全市的数据和区县的数据要衔接,同时做好新标准和原口径的衔接。三是要千方百计做好工

    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工作,把提高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报表的数据质量作为2024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四是要做好规模企业的数据评估和审核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统计局的数据评估

    和审核办法,每个季度对各区县的数据进行评估和联审,对数据质量差的区县按照修正系数

    进行调整,对其工业增长速度进行控制。五是要积极顺应工业统计方法制度改革工作,做好

    工业增加值环比速度的测算工作,做好工业一套表推行前的前期准备工作。

    (三)能源统计

    从2024年定报开始,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消费统计填报范围,由主营收入500

    万元提高到2024万元及以上,以及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增加“非工业重点耗能单位能源消费情况”季报,统计范围为年能源消费1000吨标准煤及

    以上的建筑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在此基础上市局还新增地方能源消费与单位GDP能耗

    季报、全社会用电情况月报、能源平衡年报。2024年,单位GDP能耗指标纳入区县考

    核制度,各区县要高度重视,继续加大审核力度,强化数据审核流程,特别要抓好万吨以上

    重点耗能企业的数据审核,不能出现有明显的逻辑错误和无原因的异常错误。同时,要加大

    能耗核算数据的评估力度,重点评估能耗数据与其它经济数据的匹配关系,要把能耗、GDP、工业增加值、用电量、主要耗能产品产量等综合评判,实现电耗以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的合理衔接。要进一步加强企业基础业务建设。市局将继续加强能源统计业务培训工作,分不

    同层次对区、县、乡镇及重点企业能源统计人员进行培训。

    (四)固定资产投资统计

    从2024年定报开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起点标准,由计划总投资50万元提高到

    500万元,将“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改为“固定资产投资”。投资起点提高后,全市基数

    调整的幅度为15%。按照国家、省固定资产投资基数调整原则,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市局

    根据各地区投资占GDP比重,投资行业结构等情况进行测算和研究,制定数据调整方案,核定各地区2024年固定资产投资月度和综合数据,作为2024年定报和年报的对比基数。

    各地区也要做好本地区投资起点提高后的数据调整工作,总量、结构等主要指标数据要与全

    市衔接一致,并按照市领导的要求,继续做好固定资产投资的相关统计工作。一是要加强数

    据审核,重点监测房地产市场走势,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协调性。二是要完善建设领域数据

    质量协调性评估制度,进一步提高数据质量协调性。三是要按照国家新制度要求,深入现场

    调查研究,收集有关项目信息,跟踪监测项目进展情况,建立投资项目结转、新开工项目入

    库管理、重点项目现场核查和项目定期检查等制度,确保源头数据质量。四是要规范基层统

    计工作,强化基层统计基础建设。

    (五)贸易外经统计

    按照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的有关工作要求,统一规范和建立健全限额以上批零

    住餐企业名录库和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业个体经营户名录库,为2024年年报正式实行限额以

    上批零住餐企业和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业个体经营户统计一套表打下坚实基础。全面加强限额

    以上统计,在2024年年报一次性核定限额以上单位名录的基础上,加强商品销售总值、类

    值和主要商品数量统计,以及报表之间数字匹配性、增速谐调性、趋势合理性审核工作。对

    2024年批零住餐行业限额以下抽样调查基期数据(2024年第四季度批零住餐行业限额以下

    数据)进行核定,依据国家制度规定按季度组织开展限额以下批零住餐业抽样调查,按季度

    综合生成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情况、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等报表数

    据。继续坚持主要数据下管一级。按季度公布全口径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数据。进一步完善外

    商投资企业生产经营统计,提高报表的报送率。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

    作。

    (六)农业统计

    严格执行《农林牧渔业统计调查制度》,稳妥推进农业增加值核算,做好产品产量

    合理性评估,使本地区产品产量符合生产规律,与本地区和周边发展趋势协调,各区、县(市)

    在进行农业核算时,要做到“一个对比、三个匹配、七个核定”。“一个对比”即产品产量数

    据横向和纵向对比。在种植业方面,产量、面积及单产进行横向及纵向,也就是地区间和季

    度间的对比。畜牧业方面,要求存出栏比例、本季出栏与上季存栏的关系等方面的对比,畜

    牧业的增长要与自然规律相符合。“三个匹配”即第一产业产值、增加值变化与产品产量的变化匹配,相邻地区农产品单位产量、生产价格和中间消耗水平基本一致,农业总产值可比

    增幅与本地区农产品出售量、农户第一产业经营收入增幅匹配。“七个核定”即产品产量核

    定、产品生产价格核定、可比价农业总产值核定、中间消耗核定、增加值率核定、增加值核

    定、产值和增加值增长速度核定。全市数据与发展速度与各区、县(市)及开发区汇总数据

    保持一致。做好新增《设施农业生产情况》调查,加强设施农业发展研究工作,如实反映各

    地区设施农业发展情况。做好县域经济评价工作。加强农村经济运行的监测和预警。

    (七)服务业统计

    适应我市现代服务业加速发展的需要,夯实统计基础,创新统计思维,不断开拓

    统计研究新领域。一是提高对限上服务业统计的重视程度,要充分认识到限上服务业统计制

    度是目前服务业统计领域不可或缺的数据来源,是服务业增加值核算和相关产业研究的重要

    基础。要加固其基础工作,下力气维护好企业名录库,解决企业配合度不高的问题。二是加

    强服务业运行监测,关注数据起伏变化,坚持服务业指标快报制度,定期编发分析报告;三

    是按照市领导要求做好服务业集聚区统计工作。四是加大新兴产业统计的研究力度。从推进

    服务快速发展的抓手入手,加强对现代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服务业集聚区的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信息建议。五是加快服务业统计与社会统计的融合,进一步密切与部门统计的合作,丰富社会统计内容,加强对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协调性的分析和研究。六是跟进国

    家文化产业统计方案的推出,及时修订我市文化产业统计办法,完善文化产业增加值测算工

    作。七是全面完成2024-2024年妇女儿童两个纲要终期评估的统计监测工作。

    四、认真做好人口普查后续工作、专项调查和各项常规统计调查

    2024年,第六次人口普查进入数据处理和发布阶段。要按照国家和省统计局的安排部署,在完成普查表快速汇总、录入汇总和数据评估上报的基础上,发布人口普查主要

    数据公报;完成人口普查全部数据录入、编审汇总;编印人口普查资料汇编;组织开展人口

    普查数据分析和课题研究;进行人口普查工作总结和表彰;对人口普查数据资料和文件资料

    进行整理和归档。

    启动R&D资源清查资料开发工作,发布清查公报,编辑清查数据资料汇编,组织

    课题研发,使清查资料在城市科技创新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为清查工作划上圆满的句号。

    积极开展好各项社情民意调查,努力将人民群众对于政策、决策的意见、建议和

    期待及时反映给党政领导机关,不断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积极开展沈阳市发展环境

    满意度调查,做好公共服务均等化满意度调查、区县(市)党政领导班子群众满意度调查、农村小康水平满意度调查。

    加强对年定报的组织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各项统计报表制度,认真做好

    公众安全感调查工作。

    五、提供优质的统计服务,力促统计服务再上新台阶

    要立足统计服务,深入调研,提升统计分析质量水平。2024年全市统计分析工

    作的重点,就是要结合中央及我市对经济工作的总体安排,紧密跟踪国际、国内重大经济发

    展形势,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党政领导关注的焦点问题开展统计

    分析。同时,要重点做好“十一五”经济社会建设成就回顾的系列分析,努力提供针对性强、参考价值高的统计分析报告。各地区要结合本地特点,有针对性地对涉及全市并带有全局性的问题进行调研,并将有价值的分析成果及时上报市局。要不断创新完善分析研究手段,采

    用先进的经济、统计等研究方法,形成一批有影响、有份量的分析研究报告,为各级领导决

    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建议。要继续做好《沈阳年鉴》、《沈阳统计年鉴》、《沈阳固定资产统计

    年鉴》、《沈阳农村统计年鉴》等资料的出版工作。强化统计监测体系建设,提升统计监督能

    力。要按月对各地区计划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加强计划指标完成进度的实时监控和

    经济运行情况的统计监测,配合市政府有关部门,考核调度各地区主要经济指标进度完成情

    况。要加强统计资料的整理工作,确保统计资料提供及时准确。一是规范常规统计资料的加

    工报送,市区两级都要按月度、编辑整理统计资料,注重质量和时效。二是注重统计数

    据的二次开发,将常规的统计资料与地方领导的现实需要相结合,加工出具有更高附加值的统计产品。三是更好地满足地区领导对统计数据的急需,满足地区领导对统计数据临时性、紧急性的需求,确保数据提供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通过建设市区两级共享的经济普查地理信

    息系统,提升统计服务的技术水平。各区县要配合市经普办完成普查数据加工、规范整理普

    查小区图、描画行政街区边界等各项工作。

    六、夯实统计工作基础,促进统计工作稳步发展

    为保障统计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加大统计执法工作力度、信息化建设、统计

    基础建设,确保统计数据质量的提高,维护统计的权威性。

    (一)加强统计法制建设,为推进“四大工程”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按照国家、省统计法制工作要点的要求,切实做好统计“五五”普法总结表彰,启动统计“六五”普法工作,制定 “六五”普法规划并实施计划。充分利用12月4

    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贯彻落实《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

    行为处分规定》和即将颁布的《统计法实施条例》,做好现有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修订工作。全面推进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完成省局下达的办案目

    标,通报和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做好全市专职统计执法检查人员的培训工作,结合统计从业

    资格继续教育和专业年报会议等平台,对全市统计工作人员进行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加

    强对执法检查和案件查处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评,严格执行统计违法案件备案制度和案卷

    评审制度,进一步提高全市查处统计违法案件的质量和水平。各地区统计局也要按照上级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本地区的统计法制建设,不断推进全市依法行政、依法统计工作。

    (二)大力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

    深化《综合统计业务平台改扩建工程》应用,通过行之有效的手段完成升级、维

    护与管理等日常工作。建立网络视频监控系统,开展各项应急措施的演练,树立和强化安全

    意识。完成我市至省统计局10M的网络通道拓宽任务。继续扩大和推广网上直报系统应用,配合专业处室和区县做好技术服务。全力完成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处理工作,认真做好长表、死亡表的编审与上报工作,利用数据查询模板、新增审核公式等方式确保我市人普数据质量。

    配合普查处完成经济普查地理信息系统建设。积极研究探讨我市“十二五”信息化建设发展

    方向。向企业一套表试点城市或先进地区学习,选择适合我市企业一套表制度的统计数据采

    集与处理软件。配合专业完成统计数据电子档案建设。面向区县和专业开展信息化应用培训

    工作。

    (三)加强统计基础和统计队伍建设。

    一是按照国家、省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县级统计机构工作规范》,扎实规

    范统计基础,迎接二、三季度按国家考核方法评比的全省县级统计机构工作规范大检查工作;

    二是建立我市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制度。针对我市乡镇级统计工作规范建立不完善的情况,参照国家和省的县、乡级统计机构工作规范,结合我市实际,建立我市两级统计工作规范细

    则,逐步使我市基层基础建设规范化、制度化。继续完善乡、村两级统计人员信息库。

    加强统计教育培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局《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积极

    组织开展全市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不断完善培训制度、创新培训方式,积极有效的做好

    基层统计人员培训工作。同时,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广泛开展统计人员继续教育,不断提升

    统计队伍整体水平。

    七、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统计干部队伍素质

    切实加强统计队伍建设。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发展观,依文件规定,认真做好部

    分处级领导岗位的干部配备及非领导职务晋升工作。加强干部的考核和管理,严格机关各项

    制度和纪律,注重实效开展各类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统计干部的综合素质。认真

    做好2024局、调查队系统公务员(工作人员)招录工作和军转干部接收工作。认真组

    织实施全市统计职称高、中、初三个等级考试报名和中、初级考试工作,确保考务工作万无

    一失。做好干部职工慰问工作,切实将组织的关怀送到职工心中。

    认真贯彻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突出做好深化

    “四个一”和“一学三提”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开展比学习、比贡献、比服务、比修养

    活动,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法制意识。认真总结“一学三提”活动取得的经验,扩大活动成果,推动活动向纵深发展,作好典型的培养和选树工作。努力做好建党

    90周年的宣传工作,在局《机关生活》刊物上组织撰写专题文章;在七一前组织开展全市

    统计系统文艺汇演、征文、诗歌朗诵活动。充分发挥局机关工会、青工委作用,大兴“活力

    机关”建设,开展特点鲜明、丰富多彩的统计文化和廉政文化系列活动。深入开展“奋战十

    五、全力做贡献”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广大干部积极投身“办实事、解民忧、惠民生”活

    动,扎实开展“弘扬雷锋精神,争当振兴先锋”主题实践活动,做优“共产党员工程”。加

    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责任制,加强行风政风建设,努力为全市软环境建设做出贡献。加强

    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努力探索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

    八、其它工作

    在做好以上工作的同时,做好资料归档工作;保密、档案工作;财务及后勤保障

    工作;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市局工作考核工作;做好地方调查队工作;组织落实好老干部

    工作。

    沈阳市统计局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第四篇: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入门知识

    一、计生统计工作的14个统计口径

    1.男女双方均未生育,经依法登记结婚且有生育证明出生的第一个孩子,统计为计划内,否则统计为计划外(合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及时发放生育证明)。

    2.按规定批准并领取二孩生育证明后出生的,统计为计划内二孩。

    3.初婚多年未育,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后,经特批现又生育一个子女的,统计为计划内二孩。

    4.历年出生漏报在当前统计年发现的,在发现的当月及时报入《统计报告单》,按当年出生人数统计。

    5.非婚(不含事实婚姻)生育子女归女方户籍地报;已委托管理或女方户口未落实的,由女方现居住地报,孩次按女方家庭现有子女数统计。

    6.依法办理合法收养手续收养的,当月报入《统计报告单》,统计为计划内出生;未办理合法手续收养的,当月填入村《统计报告单》,乡镇街道建立花名册;超过五个月(从领养的时间开始计算)未办理合法收养手续的,于次月报入常规报表,统计为计划外出生,同时按条例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收养的孩子的上报时间与出生时间不在同一年,作往年出生补报。

    7.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方入赘到女方,如有男、女双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计生办签具的确认其入赘纳入女方所在地管理的联系单(交接单)的,其家庭出生子女由女方户籍所在地统计。否则,农嫁农家庭出生子女的统计口径仍由男方统计。

    8.夫妻一方为我省户籍,另一方为外省户籍,其出生统计经与外省联系,若外省不予报入,由我省上报。

    9.统计管理对象已办理委托管理交接手续的,由现居住地统计管理。

    10.统计管理对象在办理委托管理交接手续后,现居住地发现其计划外出生未上报的,退回户籍地,由户籍地负责上报。

    11.2024年1月1日以来的漏报初婚,在发现的当月应及时报入《统计报告单》,列入当年初婚人数统计。

    12.“人口流产”不包含自然流产,“引产”包含病理性引产。

    13.“孩次”(一孩、二孩、多孩)是指婴儿出生时家庭现有子女数(包括抱养及前夫前妻留下的孩子)的排列顺序。

    14.计划外的双胞胎,二个孩子均统计为计划外。

    二、计生统计对象、范围和资料 ·

    (一)统计对象:

    15—49周岁的育龄妇女,包括离婚、丧偶、绝经、不育对象。

    (二)统计范围:

    1.农嫁农的在男方户口所在地统计和管理;

    2.农嫁非、非嫁农、非嫁非的在女户户口所在地统计和管理;

    3.委托现居住地管理的由现居住地统计和管理。

    (三)统计资料:

    村(居)设立“一卡一单”。“一卡”即《已婚育龄妇女卡》,“一单”即《统计报告单》。

    三、计生统计的七个指标

    (一)出生人数

    在一定范围和一定时期内(通常指一年)出生的有生命现象的婴儿总数。所谓有生命现象的婴儿是指胎儿离开母体后,至少有过在一瞬间的呼吸、心跳、随意肌抽动和脐带搏动四种生命现象之一的胎儿。

    对刚出生即刻死亡的婴儿,即要做出生统计,又要做死亡统计。

    (二)死亡人数

    死亡人数是指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由于各种原因而失去生命的人数之和。

    死亡人数统计的关键是统计准确,不遗漏死亡人数。统计中,主要有以下几种死亡人口容易被漏统:出生不久死亡的婴儿,生前居住在边远山区、交通不便地区的死亡人口,农村中死亡绝户或无近亲的死亡人口;流动在外的死亡人口;由于某些原因,亲属不愿让外人知道的死亡人口。在进行死亡统计时,要注意了解有无以上几种死亡人口,这对提高死亡统计的准确性有重要作用。

    (三)女性初婚人数

    女性初婚人数是指女性第一次经法定登记结婚和事实结婚(以出生小孩为准)的人数,不包括复婚和再婚人数。

    (四)计划生育率

    计划生育率是指某一地区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符合计划生育要求的出生人数与该地区同一时期总出生人数之比。一般用百分数表示,即100个出生婴儿中符合当地计划生育要求出生的婴儿数。计算公式为:

    某时期符合计划生育要求的出生人数

    计划生育率=—————————————————×100%

    同期总出生人数

    (五)性比例

    这项指标是研究男、女性之间的相互比例关系,计算对应100个女子有多少个男子数,其计算公式为:

    男子数

    性比例=——————×100%

    女子数

    (六)综合避孕率

    综合避孕率是指某一地区,某一时点(通常为年末),已婚育龄妇女中采取各种避孕措施的人数占已婚育龄妇女总人数的比率,以百分率表示,它可以综合考察育龄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程度和可生育人数的规模,也是评价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的一项重要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已采取避孕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人数

    综合避孕率=—————————————————×100%

    已婚育龄妇女人数

    (七)统计误差率

    统计误差率是全面评估统计数据准确程度的综合指标,是指统计数据与事实情况的误差,其计算公式为:

    出生错报数(漏报、多报、内外错报)

    ①出生统计误差率=————————————————×100%

    实际出生人数

    ②计划生育率误差=报表计生率-实际计生率

    性别错报人数

    ③出生性别误差率=———————×100%

    实际出生人数

    女性初婚错报数(少报、多报)

    ④女性初婚错报率=———————————————×100%

    实际女性初婚人数

    第五篇:统计工作年终工作总结与统计第一季度工作总结

    统计工作年终工作总结与统计第一季度工作总结合集

    统计工作年终工作总结,统计年终工作总结

    统计工作年终工作总结(一)

    时光荏苒、日月如梭,不知不觉间,鸡年已逝、狗年降临,真是时不我待!由于领导的栽培以及信任,我有幸在春节以前加入到*****的工作中来,自从进入*****部以来,在部门领导以及老同志的关心、帮助下,努力做到爱岗敬业,恪尽职守,以务实的工作作风、坚定的思想信念和饱满的工作热情,较好地完成了自己的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现简单总结原创:

    1、努力改造思想,做好角色转变。由于我以前一直从事**工作,这是第一次接触管理的工作,这其中有个角色的转变,虽然**工作使我更加熟悉我厂的技术参数、经济指标等,为以后的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由于**工作的性质,使我在工作中养成了被动接受、缺乏创新的工作作风,现在我已经是一名管理人员,急需在工作中发扬工作主动性,积极寻求创新,为公司的良好运营作出自己的贡献。

    统计第一季度工作总结

    上一季度工作中,我很快完成了上级交代我的工作任务,在同事们和领导的协助下,我的工作达到了一定的预期,一下就是我工作主要方面:

    一、统计基础全面夯实。

    今年以来,我区深入落实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一是统计干部队伍进一步优化。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我局班子建设,局部调整班子成员,重视专业干部配备。今年我局下属事业单位普查中心、企业调查队完成参照公务员管理,还公开选调公务员2名、公开考录公务员1名、事业人员2名。并在11月完成了局中层竞岗,5名年轻干部脱颖而出;二是统计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强。截至目前,已组织开展52场统计业务培训,3300余人参加培训会。组织全区193人报名参加统计从业资格考试,10人参加统计技术资格考试。6月,组织各部门、街道统计分管领导、业务骨干等40余人到厦门大学开展统计业务培训。三是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及时。制定街道名录库工作考核办法,并对各街道名录库工作按月进行通报,切实发挥了街道维护节点作用,今年以来,我区名录库维护率达到100%,前三季度“个转企”1255家,统计入库1175家,入库率93.6%,全市排名第一。四是统计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今年,我区参与全市新一轮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复评企业92家、创建企业15家,复评村居26家。当前已经完成所有村居、创建企业的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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