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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规范人防工程标志设置的通知(共五则范文)

    栏目:十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烟雨蒙蒙 时间:2024-06-05 03:52:40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关于规范人防工程标志设置的通知

    关于规范人防工程标志设置的通知

    各人防工程管理使用单位:

    人防工程标志是人民群众熟悉了解应急疏散场所最直观的方法,是保护人防工程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对人防工程的使用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要求在人防工程内统一设置民防应急疏散场所标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已建成的人防工程标志设置由各人防工程管理使用单位负责。

    二、人防工程标志设置部位为人防工程出入口、各功能房间、连通口、战时封堵位置、小区疏散道路等。

    三、人防工程标志图案、规格必须严格按《浙江省民防应急疏散场所标志》(浙民防[2024]16号,可从湖州人防网下载)规定制作。具体尺寸如下:应急疏散场所组合标志为600mm×300mm,应急疏散场所内道路指示标志为700mm×200mm,应急疏散场所方向、距离道路指示标志为800mm×400mm。

    四、为保证标志使用寿命,人防工程标志的材质建议采用铝板,金属烤漆,反光膜字,表面罩防紫外线高光油。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第二篇:关于规范人防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监察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规范人防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豫防办„2024‟100号 各省辖市人防办、发展改革委、特价局(办)、监察局、财政局、建委、规划局,巩义、项城、永城、固始、邓州、中牟县扩权县(市): 为加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范防空地下室建设和易地建设费征管工作,促进人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相协调,与城市建设相结合。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4号和济南军区山东省人民政府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人民防空发展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及国家和我省有关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等规定,现就防空地下室建设与人防工程易地建设收费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防空地下室建设项目审批

    城市及城市规划区内的新建民用建筑,必须依法同步建设防空地下室。防空地下室应与地面建筑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由建设项目所在地人防部门负责;省直(含中央驻郑)单位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由省直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人防部门应严格按照建设项目所在地政府批准的城市人防工程规划,审批防空地下室防护类别和等级,不得随意降低人防工程防护等级和减少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以期实现布局合理的工程防护体系。

    对确因条件限制不能同步配套建设防空地下室的,建设单位应向建设项目所在地人防部门申请易地建设。经建设项目所在地人防部门审核并报经上一级人防部门批准后(省直单位和中央驻郑单位报省人防办批准),由建设项目所在地人防部门向建设单位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后,统一就近安排易地建设人防工程。

    防空地下室建设项目审批纳入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审批大厅审批窗口,实行一站式管理。建设、规划、消防等部门在建设项目审批前须审查项目是否按规定办理修建防空地下室有关手续或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对不按规定规划、设计修建防空地下室,又不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建设项目,规划部门不得办理规划许可证,建设部门不得办理施工许可证,消防部门不得办理消防许可证。

    二、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

    (一)征收范围

    人防重点城市(含县城、重点乡镇)的市区及规划区(含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重要目标防护区、城市新区、工业城、商贸城、大学城等)内的新建民用建筑(指除工业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以外的所有非生产性建筑),确因条件限制不能同步配套建设防空地下室的,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向建设项目所在地人防部门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二)征收标准

    根据我省防空地下室实际造价,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由建设单位按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缴纳。其中,6级以上(含6级)防空地下室的缴费标准为:一类人防重点城市每平方米1900元;二类人防重点城市每平方米1700元;三类人防重点城市和其他城市(含县城、重点乡镇)每平方米1500元。6B级防空地下室的缴费标准为:一类人防重点城市每平方米1200元;二类人防重点城市每平方1100元;三类人防重点城市每平方米1000元。为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6B级防空地下室的缴费面积按:一类人防重点城市按地上总建筑面积为5%;二类人防重点城市按地上总建筑面积的4%;三类人防重点城市(含县城、重点乡镇)按地上总建筑面积为3%收费标准执行。

    (三)拆除人防工程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问题

    依照法律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拆除人民防空工程,确需拆除的,按照规定程序报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由拆除单位或个人按照拆除面积限期补建。确实无法补建的,经建设项目所在地人防部门审核并报经上一级人防部门批准,由建设项目所在地人防部门向建设单位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后,统一就近安排易地建设人防工程。具体收费标准按本《通知》6级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标准执行。

    (四)管理与使用

    人防部门按规定收取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必须全额缴入同级国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专项用于安排人防建设。

    三、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监督管理

    (一)防空地下室建设要坚持“以建为主,以收促建”的原则,不断增加城市人防工程防护面积,增强国防实力,促进城市建设,保障经济发展,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招商引资优惠条件等名义批准不建或少建防空地下室、降低防空地下室等级。对确因条件限制不能同步配套建设防空地下室的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所在市、县人防部门应严格审查,未经上一级人防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批准建设单位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以收代建。

    (二)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收费标准要根据我省防空地下室实际造价的变动情况,由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人防部门定期进行调整公布。

    (三)人防部门收费前应按规定到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手续,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专用票据,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范围和标准收费,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扩大减免收费范围。各地要加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

    (四)各级监察、财政、价格、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征收、使用、减免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审批程序,擅

    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随意减免收费项目、改变资金用途等行为,要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通知自二〇〇九年七月一日起执行,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一律废止。

    二〇〇九年六月八日

    第三篇:关于规范少先队标志使用的通知

    通知

    各省辖市少工委: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少先队基层组织设置和少先队标志使用的通知》(中少办发[2024]6号)要求,各市级少工委要认真按照队章对本市范围内少先队标志等情况进一步检查。要层层落实到区域内所有初中、小学,对不符合队章和相关规定的做法应及时纠正。目前情况和处理结果需形成书面报告,加盖公章后,于10月25日前传真至省少工委办公室。逾期未及时上报,隐瞒情况、纠正不力,造成负面影响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少先队是少年儿童自己的组织,少先队强调尊重少年儿童独立人格,倡导人人平等,竭诚服务孩子的健康成长。“全童入队”、“少先队小干部轮换“等制度安排反映了少先队的这些基本理念,符合孩子的愿望,应当进一步坚持和完善。目前媒体报道的西安一小学让孩子们佩戴“绿领巾”一事,属于基层未经报告和请示采取的个别行为,且违反队章相关规定,不符合少先队的基本理念和制度,我们反对这种做法,陕西省少工委已要求相关单位纠正。各市少先队组织要严格执行好少先队的基本制度。

    联系人:李山英 刘莹

    电话(传真):0371—65901977 邮箱:hngqtsnb@163.com

    第四篇:关于印发《温州市人防工程规范审批和加强工程管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温州法规】关于印发《温州市人防工程规范审批和加强工程管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温人防办〔2024〕3号

    关于印发《温州市人防工程规范审批和加强工程管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

    知 各县(市、区)人防办,各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各有关建设单位、设计单位:

    经主任办公会议同意,现将《温州市人防工程规范审批和加强工程管理工作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温州市人防工程规范审批和加强工程管理工作若干意见》

    二○一一年一月十日

    主题词:人民防空 工程建设 审批 管理 通知

    温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4年1月10日印发

    附件

    《温州市人防工程规范审批和加强工程管理工作若干意见》

    为全面推进全市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建设,规范人防工程项目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能,做好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缴纳工作,切实加强人防工程质监、监理和竣工验收工作,同时加大对人防防护设备生产、销售及安装的监管,确保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现结合温州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规范人防工程(含结建防空地下室)行政审批

    各县(市、区)人防办在进行项目审批时,要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提高办事效率。

    (一)严格控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以建为主,严格控制易地建设。确因下列条件限制不能同步配套建设防空地下室的,建设单位必须向人防主管部门提出易地建设申请,经人防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单位按应建防空地下室的建筑面积和规定的标准缴纳易地建设费。

    1.采用桩基且桩基承台顶面埋置深度小于3米(或者不足规定的地下室空间净高)的;

    2.按规定指标应建防空地下室的面积只占地面建筑首层的局部,结构和基础处理困难且经济很不合理的;

    3.建在流砂、暗河、基岩埋深很浅等地段的项目、因地质条件不适宜修建的;

    4.因建设地段房屋或地下管道设施密集,防空地下室不能施工或者难以采取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

    5、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小于(含)500平方米的。

    (二)规范申报资料。受理行政相对人报建的人防工程(含结建防空地下室)申报材料时,要求提交以下资料:

    1、初步设计批文、国土部门批文、建设部门认可的施工图审查报告;

    2、建筑规划总平面图;

    3、由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资质机构出具的人防专项审查报告;

    4、防空地下室审查合格后的全套图纸(包括平战功能转换预案)及光盘,并提供相关专业计算书。

    在行政审批许可时,必须出具《xxx人防工程设计审批表》(一式二份)(附件一),并盖章存档。同时告知行政相对人办理人防专业质监手续,并实行人防专业监理。

    (三)建设单位要求易地建设的,各地人防办必须核查当地发改委是否已批准其他地块或二期项目立项,确有立项批文的,须经申请同意后,办理履约保函手续,防止出现规避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的情况。

    (四)严格专业队工程和人防物资库的配置。各县(市、区)对各类专业队与物资库的人防工程审批必须按各地人防专项规划的编制要求严加控制。专业队建5级人防工程的人防面积,按应建6级防空地下室面积的65%——70%标准建设(其中财政投资的公建项目按65%的比例折算,社会和个人投资的项目按70%的比例折算);人防物资库的配置应按省人防办《关于新建防空地下室战时功能确定为人防物资库事宜的批复》(浙人防办〔2024〕47号)有关要求,遵循战时人员掩蔽面积已满足人均1平方米且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达到10000平方米以上,按10000平方米可配建人防物资库(面积小于等于4000平方米)予以确定。若应建人防面积超过15000平方米,可按40%比例配建人防物资库。

    二、严格人防工程设计管理

    (一)严格资质管理。依据国家人防办《人民防空工程设计管理规定》(国人防〔2024〕280号)及《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国人防〔2024〕281号)要求,从事人防工程设计活动的设计单位,应在取得人防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人防工程设计活动。鉴于我市目前均未有获得人防专业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暂时允许已获得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仍可设计附建式人防工程,但只能设计六级附建式人防工程,且规模不超过10000平方米。大型兼顾人防工程、物资库人防工程、单建式人防工程及防护等级5级(含)以上人防工程及各类人防专业队工程必须由取得相应人防专业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

    单建式人防工程与附建式人防工程的界定。单建式人防工程是指任一个防护单元主体上方建筑物投影面积小于该防护单元面积一半的人防工程。附建式防空地下室是指任一个防护单元主体上方建筑物投影面积均大于(含等于)该防护单元面积一半的人防工程。

    承接人防工程设计任务的设计单位,应出具温州建设系

    统的资质备案证明。

    (二)严格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包括政策性审查和技术性审查。

    1、政策性审查

    政策性审查内容:(1)设计单位资质;(2)是否符合初步设计批准文件。

    政策性审查中出现以下情况的,审查不得判定为合格:一是设计单位超越资质等级承揽设计的;二是设计文件没有加盖规定的出图章、注册章或图纸签字不全的;三是没有按照人防主管部门批准文件设计,造成面积、战时功能、布局达不到要求的。

    2、技术性审查

    依据《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国人防[2024]282号)和《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的通知》(浙人防办[2024]18号)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和加固改造的人防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防要求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技术性审查必须经国家人防办资格认定的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审查通过。施工图技术性审查未经国家人防办资格认定的审图机构¬审查通过的,各县(市、区)人防办不得予以批准。技术性审查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是否符合现行人防工程设计规范、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其他相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是否符合人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文件明确的防护和安全要求;

    3、人防工程的主体布局、出入口的设置、结构抗力和总体防护能力、设备配置、防护功能平战转换措施等是否符合现行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4、工程内部环境设计是否符合工程战时功能和平时使用的要求;

    5、是否达到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

    建设单位报送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审表一式三份;

    2、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文一份;

    3、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各一份;

    4、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一份;

    5、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一份(按图纸审查清单目录要求,详见《人防图纸审查要点》,另电子光盘一份);

    6、人防工程结构计算书一份;

    7、人防工程平战功能转换预案一份(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

    技术性审查中出现以下情况的,审查均不得判定为合格:一是防护、防水、结构安全设计,其中有一条违反强制性条文的;二是涉及影响工程战时运行可靠性设计,其中有一条以上违反强制性条文的;三是专业或设计文件不全,没有达到设计深度的;四是平战转换设计达不到有关规定要求的。

    对审查不合格的项目,审查机构应将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退回建设单位,并由原设计单位修改,重新送审。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技术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各地人防办不得出具批准文件。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审查意见样本详见附件二。

    三、加强人防工程质量监督

    (一)根据国家人防办《关于颁发<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国人防[2024]288号)规定,对单建式人防工程实行全面的人防质量监督,对附建式人防工程和兼顾工程实行防护方面的质量监督。防护方面包括:防护结构,孔口防护设施,防化、防电磁脉冲、防震设备,战时使用的通风、给排水、电气、通信设备管道,平战功能转换措施等。

    (二)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必须向属地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办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并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在工程施工中,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参与隐蔽工程的验收和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

    (三)各级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每个新报建的人防工程制定质量监督方案,对工程项目重点部位、隐蔽部位进行现场跟踪验收。市人防办实行不定期的质量和安全生产检查,确保防空地下室质量符合人防工程的有关标准。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在人防质监工作中发现施工单位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和影响工程质量的,有权责令改正,并可责令停工整顿。

    四、加强对人防监理单位的监督

    根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暂行规定》(国人防办字〔2024〕第7号)和《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管理规定》(浙人防办〔2024〕90号),各类新建、扩建和改建人防工程(包括人防地下室)的监理必须由具有相应人防资质等级的监理单位承担,不得转让监理业务。

    (一)人防工程监理实行行业资质管理。从事人防工程监理的企业必须取得人防工程建设监理资质,并在资质允许范围内从事人防工程建设监理活动。

    (二)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资质分甲、乙、丙3个等级,其业务范围(参见浙江省规定第九条)。

    (三)温州市外监理企业在温州市行政区域内承接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业务的监理单位,必须到温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登记认证,并接受工程所在地县(市、区)人防办的监督检查,资质认证登记有效期2年。

    (四)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对人防工程的投资、质量、工期实施全面的监督管理,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五、做好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在温生产、销售及安装的监管工作

    根据省人防办《关于印发<浙江省人防工程防护(化)设备定点企业年检管理规定>的通知》(浙人防办〔2024〕58号)、《关于规范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理的通知》(浙人防办〔2024〕42号)及市人防办《关于整顿规范人防防护设备定点企业在温承接业务的通知》(温人防办〔2024〕26号)等文件要求,人防防护设备定点企业在温承揽的项目,应使用省人防办与省工商局联合监制的标准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在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定点企业应将合同文本复印件同时报工程所在地人防办和市人防办备案。人防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以后,人防防护设备定点企业必须向当地人防部门提供《防护(化)设备质量保修承诺书》一份。

    六、抓好人防工程专项验收工作

    (一)人防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人防工程专项竣工验收前,必须向人防部门提供经测绘单位实际测量过的人防工程竣工面积测绘图,作为人防部门核定项目工程实际人防面积的依据。若测绘后的人防地下室面积少于审批时应建人防面积,须补缴少建面积的人防易地建设费。人防面积计算办法另行发文。

    (二)建设单位报送人防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必须包含以下所要报验的资料:

    1、建设单位的人防工程竣工专项验收申请报告;

    2、施工单位的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总结报告;

    3、监理单位的人防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人防质监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5、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申报表(附件三);

    6、人防部门审批文件(复印件);

    7、防空地下室施工工程技术资料(包括钢筋、砼材料试验报告、质保书等);

    8、人防防护设备生产产家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质保书和备案合同;

    9、建筑总平面图;

    10、防空地下室竣工图纸(包括建筑、结构、风、水、电);

    11、人防地下室平战功能转换方案;

    12、光盘(申报表、竣工图纸、平战转换方案、照片)。

    (三)人防部门对建设单位报验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对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向建设单位出具人防工程准予竣工验收回复,并在5个工作日期间组织竣工验收。

    (四)人防部门应当提出人防专项验收结论。不合格的,要求限期整改;符合要求的,组织专项验收的人防部门核发《xxx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工程专项验收意见书》(附件四)。各县(市、区)人防办发放《xxx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工程专项验收意见书》后1个月内,应报市办备案。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七、建立人防工程项目审批备案制度

    (一)各县(市、区)人防办在参与人防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会审时,应填写相应的人防工程初步设计会审意见,提交会审主审单位,写入会审纪要或作为该项目会审纪要的附件。

    (二)各县(市、区)人防办每月5日之前向市人防办上报工程统计报表时,应将参与会审项目的有关人防工程初步设计会审意见抄送市办工程处登记备案,作为市办行政审批监督管理与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

    八、明确防空地下室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项目

    根据《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24和国家人防办《人民防空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设计标准》(RJF1-98)的有关规定,明确防护功能转换项目。所有人防设备必须使用国家人防办定点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并按人防部门要求进行安装,选用图集必须为《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选用图集RFJ01-2024》。

    (一)下列项目不得实施平战转换,在施工、安装时须一次性实施。

    1、建筑部分:防护密闭门,密闭门;悬板活门;胶管活门;临战封堵框,简易洗消间木门。

    2、通风专业:平战结合的风机;防毒通道通风短管;各通风设备预埋管件;超压排气活门;测压装置预埋镀锌钢管;手动密闭阀门;滤尘器立式安装时的取样管、压差测量管、尾气监测管等预埋管、线;风管插板阀;预留风机、过滤吸收器、油网滤尘器等设备的尺寸位置。

    3、给排水专业:战时给水管接口、阀门以及手摇泵接口;防爆波阀门或防护阀门;防爆地漏及防爆波清扫口;集水井排污泵及排水出水管;预埋预留管线。

    4、电气专业:所有战时设备的管线到位;战时通风信号控制箱;战时通风信号指示灯箱;战时配电箱、蓄电池等;柴油发电机油管接口及预埋预留管线;柴油发电站应预埋的套管及基础等。

    (二)六级及兼顾人防防空地下室可实施平战转换项目:

    1、土建部分:战时砌筑的砖墙;抗爆隔墙、挡墙用的沙袋;各出入口的临战封堵及单元间封堵构件及材料;填埋电缆井的黄沙;战时干厕。

    2、安装部分(人防设备):过滤吸收器、战时饮用、生活水箱、战时柴油发电机组、战时供电电缆等。

    第五篇:我眼中的“人防标志”

    我眼中的“人防标志”

    爸爸在人民防空办公室工作,在那里,我看见了一颗鲜艳夺目的圆形徽章:最外围是金黄色的框,框的上头写着“中国人民防空”,框的里面衬着橙色的半圆,最中间有个蓝色的三角形,它的下面立着一堵金色的长城,最下方左右两边各镶着一枚绿色的枝条。

    “这是什么呀?”我好奇地问爸爸。爸爸告诉我,这是人防标志,金黄色框为人民防空工程图形,人民防空通过采用工程隐蔽等防护措施,防范和减轻空袭及灾害的危险,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蓝色三角图形和橙色背景象征中国人民防空与国际民防接轨。金黄色长城图形象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就像长城一样保卫着祖国的安全。那绿色的枝条就是象征和平和安宁的橄榄枝。

    我仔细地端详着它:那外围金色的框像什么?哦,想起来了,就像爸爸办公室旁的那座安全又隐蔽的防空洞;橙色的半圆分外显眼,就像一颗初生的金色太阳。我最喜爱的是那两条绿色的橄榄枝,它高高地向两边翘起,就像一只展翅飞翔的和平鸽,“太阳”、三角形和城墙都被它托起,显得那样庄严,令我肃然起敬,而且它是绿色,老师说过,绿色象征着希望,这橄榄枝不正像我所希望的和平一样么?我知道世界并不和平,电视上经常出现一幅幅令我心有余悸的画面:战争过后的大地狼藉一片;在战争中受伤的人满脸无助;在战争中失去亲人的人们痛不欲生地哭泣着;在战争而流离失所的儿童睁着的一双迷茫而又恐惧的眼睛对比他们,我觉得生活在和平的祖国环境里的我真是太幸福了,所以我们要和平,不要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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