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雾都孤儿》有感(合集五篇)
第一篇:读《雾都孤儿》有感
《雾都孤儿》这是一本简短精炼的小说,比起那些长篇大论的书籍来,摆放在书架上略显得单薄。但它的寓意和它带给我们生活的信念和力量是不能磨灭的——下面是的小编为你们整理的文章,希望你们能够喜欢
读《雾都孤儿》有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个男孩奥利弗为了生存而抗争的令人心碎的故事。他生活在伦敦的下层社会,生活很悲惨,但他心中永远有着光明,终于他在好心人的帮助下逃脱了邪恶势力,找到了幸福。
读完了这本书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我想到了自己。我的生活跟奥利弗有着天壤之别,我有着良好的物质条件,良好的学习环境,但我却不懂得珍惜,上课老是不认真听讲,下课老是与同学吵吵闹闹,在家也不帮爸爸妈妈做家务,给老师和家长添了不少麻烦,我以后一定要上课认真听讲,认真学习,在校争做好学生,在家争做好孩子。
读雾都孤儿有感
奥利弗是个有钱人家的私生子,但他年轻的母亲因为长期收不到关爱和生活囧困、潦倒再生下他后不幸去世了他来到人世间后就被送到了所谓的慈善机构,当时的慈善机构像一潭深不可测的黑水,他在险恶的环境下过着地狱般的生活。恐惧、哭泣伴随着他,后来她被卖到了棺材店那里的人把他和狗相提并论,他不堪忍受那样的日子逃回了伦敦,不幸被骗,又被他同父异母的哥哥陷害,但他善良机智,并于上了父亲生前的老朋友,转危为安,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初读这本书时,我对奥利弗十分同情,又对当时英国慈善机构只求面不求实的虚伪感到厌恶。并十分钦佩作者狄更斯的文采。他不动声色的用小说中对当时英国社会不满的只言片语在我脑海中完成了一幅拼图,让我对文中不同人物善与恶、正义与乖谬有了更深更正确更清楚的认识。
我特别喜欢这本书中《去向与结局》这篇文章。这是这本书最后一篇文章,作者用平淡的语言把不同人物的不同结局不掺杂任何情感的复述清楚,正是这平淡的语言让每个人的结局都那么生动、真实。
读了一遍又一遍,我总是像从海绵里挤水一样读到更多更新的东西。真是“常读常新,百读不厌”。
读《雾都孤儿》有感
放寒假了,在享受假日,享受过年气氛的情况下,我当然免不了读几本好书喽。其中我最喜欢的,也是我读完后感触最深的一本书,就是《雾都孤儿》。这也许是一本大家不常看的书,但是我却从中读出许多人生的道理,相信通过我的介绍,大家一定会喜欢会这本书的。
孤儿奥立弗本应是上流社会的一个有钱人家的私生子,他年轻的母亲因为长期得不到家人的关爱,一个人饱经跋涉,在生下他不久就辞世了,他来到人世后,从未得到过母爱和家庭的温暖,在当时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一般的生活,九岁就被送入一家棺材店当学徒,因为小奥利弗不堪忍受非人的待遇,逃向伦敦,却不想被小偷所骗,跌进了一个事先就安排好的陷阱,由于遇到了好心人,才转危为安,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联系我们现在的生活,想了很多。我不得不说,我很同情奥利弗,也很敬佩他。同情是因为我觉得奥利弗很可怜,从小就没有爸爸妈妈,敬佩是因为我觉得奥利弗很勇敢,在失去双亲的情况下,还能克服重重困难,最终活了下来。我们现在大多数都生活在父母的关爱下,生活在父母的襁褓中,不受到一丁点的的伤害,而如果奥利弗的故事发生在我们的身上,我们会不会在遇到危险时从容地面对?在被别人误解时能不能巧舌如簧的为自己辩解?
我们真应该好好反省反省现在的生活,好好锻炼锻炼自己的意志,做一个正直、善良的人。
读雾都孤儿有感
在孤独下成长,在悲痛中生存,在尊严的摧残下斗争,世上还有几个人像他一样?他就是诞生于狄更斯笔下的“雾都孤儿”——奥利费。
奥利费从小在贫济院长大,受尽了非人的待遇。9岁时,他因无法忍受这种痛苦,从棺材店逃亡伦敦,却不料被骗到贼窝里去。但命运还是公平的,让他遇上了还心人,过上了平静而舒适的生活。
我沉重地合上了这本书,心里思绪万千。是什么使奥利费如此坚强?面对命运的不公,他不懊丧:面对金钱的诱惑,他宁可放弃,选择贫苦的生活。古代有一句话说的好“有钱能使鬼推磨”,世界上有多少人昧着良心,为了金钱不惜一切代价?他们可以为了金钱,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惜去欺骗别人,去害别人,只为了金钱!奥费利他不会,不会为了金钱去损害别人的利益,他才是一个正人君子!
当我们抱怨没有穿名牌的衣服时,我们应该发现有许多人正穿着破烂的衣服蜷缩在角落里:当我们抱怨父母偏心时,我们应该发现有许多人连爱都没得到过:当我们抱怨学习太累时,我们应该发现有许多人正用渴望的目光望着书籍。我们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家园里,童年充满了快乐,而奥利费,他吃过饱穿过暖吗?但他依然那么执着,那么坚强,那么不会被权势所压迫。在我们人生前进的步伐中所遇到的挫折与他相比又算得了什么呢?再大的风雨他都顶得住,我们也一定行!
当我们抱怨时,请想想奥利费,想想他的事迹……他将永远激励我前进!
读《雾都孤儿》有感
最近跟同学借了本《雾都孤儿》回来打发时间。书中的主人公奥利弗是一个身世可怜的孩子,成长的道路及其坎坷,在经历了饥饿、寒冷、遭人虐待的生活之后,又被盗贼团或几次三番拉向罪恶的边缘,但他去凭着信念和向善的心逃脱了恶人的魔爪,最终获得幸福。
书中人物众多,形象鲜明,个性突出,一个个跃然纸上。像骄纵跋扈的邦布尔,老奸巨猾的犹太人费金,凶残成性的塞克斯,工于心计的科尼夫人,善良美貌的露丝小姐,毛手毛脚的罗斯伯里医生,好闹别扭的格林维格,总是惹人发笑的贝茨少爷,老实傻气的奇特林等都被刻画的栩栩如生。但最触动我的却是“坏人”之一的南茜。
南茜为虎作伥,帮助坏人,并不是个传统意义上的好人,她当了十几年小偷,在社会底层摸爬滚打,养成火爆脾气和歇斯底里的性格,但她后来勇敢站出来帮助奥利弗脱离狼穴并为此牺牲自己的壮举,令人不禁对她肃然起敬。
南茜短暂而悲惨的一生和她的心路历程可分为两个阶段——从麻木不仁、逆来顺受到奋力抗争。多年肮脏的生活呢,身边卑劣的伙伴,并不能剥夺她内心的善良。虽然书中也有很多像她一样关心奥利弗的善良人,但他们都有身份,有地位,所以有条件施以援手。但是,南茜却是被良知鼓舞着,用她卑微的力量,奋不顾身的保护他,帮助他。尽管她是在螳臂当车,是像蜡烛一样,哪怕烧尽自己,也要照亮别人。这个可怜可笑,却又可爱可敬的女子,她也许不敢去恨,但是去敢于去爱。
临死前,她放弃了挣扎,放弃了哀求,拿出她心里天使一般的露丝的手绢,向上帝祈祷忏悔。这又像是在向世人控诉,她死得何等惨烈,何等清白无辜!我相信她那升入天堂的灵魂一定像风雨后的莲,虽然伤痕累累,却依然纯真!
建议大家没事欣赏一下这本名著,不喜欢看书的也可以看看这部电影,听说也挺不错的。
第二篇:读《雾都孤儿》有感
读《雾都孤儿》有感
查尔斯·狄更斯出生在一个海军小职员家庭,10岁时全家被迫迁入负债者监狱,11岁就承担起繁重的家务劳动。曾在皮鞋作坊当学徒,16岁时在律师事务所当缮写员,后担任报社采访记者。他只上过几年学,全靠刻苦自学和艰辛劳动成为知名作家。
为什么要提及他的经历呢?因为了解了他的童年生活后再看这本书,可以发现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的身上有他的很多影子。奥立弗是出生在救贫院中的孤儿,他在救贫院的寄养所里被“养育”了九年,然后被送到一个承办丧事的棺材店里当学徒;他无法忍受这里的不公和虐待,于是历经艰难逃往伦敦,不料却落入贼巢之中。经过一番周折,最后在一些好心人和老绅士的帮助下重新得救并夺回遗产。老绅士收奥立弗为养子并对他施以知识的恩泽……
狄更斯说雾都孤儿的开头几章,是对新济贫法的一瞥,然而这一瞥却是那样的尖锐和深刻。济贫院里的管理人定下了规矩,凡是穷人都应当作出选择,要么在济贫院里按部就班地饿死,要么在院外来个痛快的。于是他们与饮用水公司签下了无限制供水的合同,开始一天三顿给这些贫苦的人供应稀粥,这样的策略果然卓有成效,只消一两个礼拜人们的衣服就开始在他们枯瘦如柴的身体上哗啦啦的飘动起来了,自此济贫院的人数开始减少,就连做棺材的成本都大为下降了。在这样的环境下,孩子们的心中充满了畏惧和痛苦,饥饿和死亡的气氛终日围绕着他们。终于在那天饭后,被抽中的奥利弗拿着自己的碗鼓起勇气对盛粥的人说“我还要”,这个“我还要”不仅仅是他倒霉的被抽中之后被逼而行的,这更是无数个孩子内心强烈的呼喊!然而他却因为这样三个字,被所有的人预言将来必然要上绞架,还要被关禁闭并遭受无情的鞭笞。
小说中那个愚蠢、贪婪、冷酷的教区干事“邦布尔”在英语中已成了骄横小官吏的代名词,并由此衍生出“妄自尊大,小官吏习性”等词义。邦布尔先生婚后训斥老婆时所说的“哭能够舒张肺部,冲洗面孔,锻炼眼睛,并且平息火气”让人啼笑皆非,也更加展现出了他冷酷自私的形象。他最终被老婆制服,完全丧失了原来的锐气,贪婪的夫妻二人更是因和孟可司的合作而导致自己失去了工作,这无疑是对他们行为的一种惩罚。
小说中让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形象莫过于“老犹太”费金了,虽然老犹太这个词语似乎有些种族歧视的意味,让我感觉不太舒服。费金培养了好几个男男女女的徒弟,以极微小的代价让他们为自己积攒财富。就连赛克斯这样暴力的强盗他也能让其为己所用,他虽然表面上对其分外畏惧,但却在暗地里一直思索除掉他的方式,他的全部行动都是以利益为目标的。当他被逮捕面临绞刑时,他从天花板看到地板,只见重重叠叠的眼睛都在注视着自己。他听到对他罪行的陈述报告,他把恳求的目光转向律师,希望能为他辩护几句……看到铁栏杆上有尖刺,他琢磨着:这很容易折断。从此又想到绞刑架,这时,他听到自己被处绞刑。他只是喃喃地说,自己岁数大了,大了,接着就什么声音也发不出来了。在这里,狄更斯精心选择了一系列细节,描绘了客观事物,让我们深入窥探到了人物的内心世界。狄更斯并未像其他作者一样细致刻画人物心理,而是通过人物的行为和语言来展现,留给了读者想像的空间。
小说实现了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的结合。南希自幼沦落贼窟却天良未泯,但仍然没有摆脱命运的枷锁,成为赛克斯暴怒下的亡魂;赛克斯杀害了忠贞对待自己的妻子,却摆脱不了南希那双眼睛,在逃生时跌落将自己吊死;孟可司对弟弟造成了巨大的伤害,仍然得以平分自己挥霍剩余的财产,终究因为自己缺失的道德走上了死路。这些都是小说现实主义的部分,纵然贼窟之中尚有人性的人,深入了那个泥淖也可能在没有逃出的机会,而往往那些坏事做尽的人也可能迎来生活的馈赠、逍遥法外。奥立弗第一次跟小偷上街,被掏兜的第一人恰巧就是他亡父的好友布朗罗。第二次,他在匪徒赛克斯的劫持下入室行窃,被偷的恰好是他亲姨妈露丝家。自小就在一个极度混乱的环境下长大的奥利弗丝毫没有受到环境的影响,保持了自己纯洁美好的心灵。这无疑是小说浪漫主义的部分,情节的可能性简直太低,可是却丝毫不影响我们为奥利弗的苦痛经历叹息。
西方与中国的文化差异从小说中是很明显的,中国人所钦羡的是那种或大智若愚、通晓天机的睿智之士,或英勇无畏、使人闻风丧胆的忠义之士,而西方则更强调一个人心灵的洁净与美好,我想这就是为什么圣经能够成为西方不朽的精神巨着的原因。倘若从中国文化的角度来看奥利弗,似乎他的身上欠缺一种勇敢的反抗精神,更像一个智谋不足、可怜兮兮的小孩子。从奥利弗的身上我们更加可以看出外貌对个人的重要性,奥利弗正是因为他忧郁、漂亮、白净的面庞而一度赢得了大家的信任,虽说是之后他的故事坚定了大家的想法,但是倘若第一眼引起人们的反感,或许他就已经被交付到监狱里了。这样的谈法似乎不过于浪漫,所以就不多说了……
第三篇:读《雾都孤儿》有感
——读《雾都孤儿》有感
读了《雾都孤儿》,我才发现世界上有那么多可恨的人
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街上,人们把她送进了贫民收容院。第二天,她生下一个男孩子后死去,这个孤儿被取名为奥利弗·退斯特。奥利弗在孤儿院里挣扎了9年后,又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利弗逃到伦敦,又被迫无奈当了扒手。他曾被富有的布朗罗先生收留,不幸让小扒手发现又被带回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弗,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罗报信,说奥利弗就是他找寻以久的外孙。后来,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这本小说更值得一提的作者是查尔斯?狄更斯。他是十九世纪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他通过对奥立弗命运的描写,揭露了社会的黑暗与不人道,但这些现象在少数地方仍有存在。
读了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我们的生活和奥立弗比起来,简直 生活和学习中遇到困难也会永往直前,绝不退缩的精神!!
五年五班 隋依妍
1号
第四篇:读雾都孤儿有感
读《雾都孤儿》有感
《雾都孤儿》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主人公奥利弗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贼窝,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经历数辛酸,最后在善良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小说描写了善于恶,美与丑,正义与邪恶的斗争,赞扬了人们天性中的正直和善良,也揭露抨击了当时英国慈善机构的虚伪和治安警察的专横。同时,作品又带有浓厚的浪漫主义情调,充满了人道主义情怀。
狄更斯写作时,始终有一种”感同身受的想象力”,即使对十恶不赦的人物也一样。书中贼首,老犹太费金受审的一场始终从费金的心理视角出发。他从天花板看到地板,只见重重叠叠的眼睛都在注视着自己,他听到对他罪行的陈述报告,他把恳求的目光转向律师,希望能为他辩护几句。狄更斯精心选择了一系列细节,不但描绘了客观事物,而且切入人物的内心世界,表现了他极其丰富的想象力。
读完《雾都孤儿》这本书后,心中不禁有一种酸楚。给我感触很深的是主人公奥利弗那种对生活不屈不挠,坚持到底的高贵品质,他的童年是在济贫院度过的,尽管如此他并没有认命,他向往好的生活并为自奋斗。
相比之下我们现在的大学生现状如何呢?2024年后,大学生成了垃圾的代名词,成了堕落的捍卫者,成了众矢之的。在物欲横流的今天,有相当部分大学生将他们的重心从学习转向物质拼比。我们现在的大学生反对”三无产品”,正好他们变成了“三有”产品--有手机,有电脑,有女朋友!各大商场及繁华街道到处都是大学生的身影,校园里到处是恋爱者的后花园。在“课桌文化”上我看到了这样
一句话:“青梅竹马抵不过都市繁华”。我想这是大学生本质变化的写照。还有这样一句话是这样描写现代大学生的:起床不叠被,学习从来不累;不进学生会,根本无所谓,就是群雄荟萃;常常夜不能寐,思考谁最般配;男女适当配对,青春不能浪费;深知不学不对,仍然喝酒聚会,半夜三更不睡,上课直摸眼泪;期末复习不背,考试啥也不会,不考不过就退。我们是不是在这段话中能想倒很多,是不是有很多的场景还历历在目?当我们享乐的同时,却还有很多人因贫困而不能上大学。在中央电视台《共同关注》的圆梦行动中,贫困生藩弘扬的眼泪让观众心痛。据了解藩弘扬的父亲除了要供养他和妹妹外,还要赡养年事已高的爷爷、奶奶,去年藩弘扬的奶奶得了一场大病,花去了三万余元。父亲东挪西借,依然无法抹平欠账,只好忍心让藩弘扬的妹妹辍学,今年藩弘扬以587分的高考考入东北大学,但一年上万元的学费,生活难住了这个贫困家庭;同在石楼县的王瑞瑞的经历也让人听起来难过,六年前,父亲在浇灌农田时,不慎被电击身亡,之后,母亲带着妹妹改嫁,王瑞瑞则跟着年迈的姥爷一起生活,她的考分是528分,不出意外的话,将能顺利考入大学,但学费问题同样难住了她;平遥的王立民以566分的高分被济南大学录取,但父亲去世多年,母亲无力供养他继续求学;河曲县的王蕾考了530分,由于父亲患了精神病,母亲无奈之下准备卖掉五间旧房供他上学;平定县的朱文强,盂县的崔宝琴,昔阳县的梁杰„ „在记者调查的200多名高考达线的贫困生中,有92名是因为灾难和家人患病致家庭贫困,他们上学面临困难。
我们看到了上述事例是不是有点心痛?为我们无知的所作所为,为我们仍然玩物丧志,为我们身在福中不知福,为我们„ „这一切的一切足以让我们清醒过来,不再迷茫,不再彷徨,不再依赖,不再沉溺。我们应该立刻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不要在狂妄,不要在虚度,好好珍惜现在拥有的一切。
很多人说这是一个信仰缺失的年代,大学生没有了自己的信仰,道德滑坡,人性丧失,诚信危机„ „而这一切都离不开一个大环境,那就是社会。我们都是快要踏入社会的人了,我们应该好好锻炼自己的能力,为以后的前途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
大学生活是真实的,我们要用心去对待,要找到自身的存在与价值。当我们拿到毕业证的那一刻,当我们走出大学门的那一刻,不求别的,只求问心无愧!生活腐化,堕落傍款,理性的侏儒,政治的冷漠与投机,学术精神的失落,道德素质低下,这与我们大学生是不相符合的,我们应为此而感到自卑与愧疚!
今天我以华夏为荣,明天华夏以我为荣,我想这才是最好的结局!
第五篇:读《雾都孤儿》有感
读《雾都孤儿》有感
读完一本名著以后,大家一定都收获不少,让我们好好写份读后感,把你的收获和感想记录下来吧。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读《雾都孤儿》有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查尔斯·狄更斯出生在一个海军小职员家庭,10岁时全家被迫迁入负债者监狱,11岁就承担起繁重的家务劳动。曾在皮鞋作坊当学徒,16岁时在律师事务所当缮写员,后担任报社采访记者。他只上过几年学,全靠刻苦自学和艰辛劳动成为知名作家。
为什么要提及他的经历呢?因为了解了他的童年生活后再看这本书,可以发现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的身上有他的很多影子。奥立弗是出生在救贫院中的孤儿,他在救贫院的寄养所里被“养育”了九年,然后被送到一个承办丧事的棺材店里当学徒;他无法忍受这里的不公和虐待,于是历经艰难逃往伦敦,不料却落入贼巢之中。经过一番周折,最后在一些好心人和老绅士的帮助下重新得救并夺回遗产。老绅士收奥立弗为养子并对他施以知识的恩泽……
狄更斯说雾都孤儿的开头几章,是对新济贫法的一瞥,然而这一瞥却是那样的尖锐和深刻。济贫院里的管理人定下了规矩,凡是穷人都应当作出选择,要么在济贫院里按部就班地饿死,要么在院外来个痛快的。于是他们与饮用水公司签下了无限制供水的合同,开始一天三顿给这些贫苦的人供应稀粥,这样的策略果然卓有成效,只消一两个礼拜人们的衣服就开始在他们枯瘦如柴的身体上哗啦啦的飘动起来了,自此济贫院的人数开始减少,就连做棺材的成本都大为下降了。在这样的环境下,孩子们的心中充满了畏惧和痛苦,饥饿和死亡的气氛终日围绕着他们。终于在那天饭后,被抽中的奥利弗拿着自己的碗鼓起勇气对盛粥的人说“我还要”,这个“我还要”不仅仅是他倒霉的被抽中之后被逼而行的,这更是无数个孩子内心强烈的呼喊!然而他却因为这样三个字,被所有的人预言将来必然要上绞架,还要被关禁闭并遭受无情的鞭笞。
小说中那个愚蠢、贪婪、冷酷的教区干事“邦布尔”在英语中已成了骄横小官吏的代名词,并由此衍生出“妄自尊大,小官吏习性”等词义。邦布尔先生婚后训斥老婆时所说的“哭能够舒张肺部,冲洗面孔,锻炼眼睛,并且平息火气”让人啼笑皆非,也更加展现出了他冷酷自私的形象。他最终被老婆制服,完全丧失了原来的锐气,贪婪的夫妻二人更是因和孟可司的合作而导致自己失去了工作,这无疑是对他们行为的一种惩罚。
小说中让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形象莫过于“老犹太”费金了,虽然老犹太这个词语似乎有些种族歧视的意味,让我感觉不太舒服。费金培养了好几个男男女女的徒弟,以极微小的代价让他们为自己积攒财富。就连赛克斯这样暴力的强盗他也能让其为己所用,他虽然表面上对其分外畏惧,但却在暗地里一直思索除掉他的方式,他的全部行动都是以利益为目标的。当他被逮捕面临绞刑时,他从天花板看到地板,只见重重叠叠的眼睛都在注视着自己。他听到对他罪行的陈述报告,他把恳求的目光转向律师,希望能为他辩护几句……看到铁栏杆上有尖刺,他琢磨着:这很容易折断。从此又想到绞刑架,这时,他听到自己被处绞刑。他只是喃喃地说,自己岁数大了,大了,接着就什么声音也发不出来了。在这里,狄更斯精心选择了一系列细节,描绘了客观事物,让我们深入窥探到了人物的`内心世界。狄更斯并未像其他作者一样细致刻画人物心理,而是通过人物的行为和语言来展现,留给了读者想像的空间。
小说实现了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的结合。南希自幼沦落贼窟却天良未泯,但仍然没有摆脱命运的枷锁,成为赛克斯暴怒下的亡魂;赛克斯杀害了忠贞对待自己的妻子,却摆脱不了南希那双眼睛,在逃生时跌落将自己吊死;孟可司对弟弟造成了巨大的伤害,仍然得以平分自己挥霍剩余的财产,终究因为自己缺失的道德走上了死路。这些都是小说现实主义的部分,纵然贼窟之中尚有人性的人,深入了那个泥淖也可能在没有逃出的机会,而往往那些坏事做尽的人也可能迎来生活的馈赠、逍遥法外。奥立弗第一次跟小偷上街,被掏兜的第一人恰巧就是他亡父的好友布朗罗。第二次,他在匪徒赛克斯的劫持下入室行窃,被偷的恰好是他亲姨妈露丝家。自小就在一个极度混乱的环境下长大的奥利弗丝毫没有受到环境的影响,保持了自己纯洁美好的心灵。这无疑是小说浪漫主义的部分,情节的可能性简直太低,可是却丝毫不影响我们为奥利弗的苦痛经历叹息。
西方与中国的文化差异从小说中是很明显的,中国人所钦羡的是那种或大智若愚、通晓天机的睿智之士,或英勇无畏、使人闻风丧胆的忠义之士,而西方则更强调一个人心灵的洁净与美好,我想这就是为什么圣经能够成为西方不朽的精神巨著的原因。倘若从中国文化的角度来看奥利弗,似乎他的身上欠缺一种勇敢的反抗精神,更像一个智谋不足、可怜兮兮的小孩子。从奥利弗的身上我们更加可以看出外貌对个人的重要性,奥利弗正是因为他忧郁、漂亮、白净的面庞而一度赢得了大家的信任,虽说是之后他的故事坚定了大家的想法,但是倘若第一眼引起人们的反感,或许他就已经被交付到监狱里了。这样的谈法似乎不过于浪漫,所以就不多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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