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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排查清理工作的报告5则范文

    栏目:三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水墨画意 时间:2024-06-05 21:47:01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关于“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排查清理工作的报告

    关于“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排查清理工作的报告

    X市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会议精神,按照《X省农业委员会X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X省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工作方案的通知》和《X市农业委员会‍X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X市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区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全面部署和推进“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按要求、按期限、高质量完成“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各项任务。现将我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报告如下:

    ‍一、成立组织,强化领导

    ‍区委、区政府及时成立了以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为组长的X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统筹指挥专项整治行动,发挥农业、国土资源、宣传、发改、公安、民政、财政、人社、文旅、市场监管、扶贫等部门工作职能,建立联动协调机制,负责专项行动组织落实,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整治整改等工作,并建立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均成立了相应的组织,压实排查整治主体责任,明确具体任务,严格落实清理整治措施。

    ‍二、会议部署,宣传发动

    ‍印发了《X区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工作实施方案》,夯实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作责任,印发、转发了10份有关“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文件,指导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根据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需要,区政府先后组织召开了动员会、业务培训会、“大棚房”问题“回头看”专题会议和多次工作推进会,对我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整改工作进行部署强调、全力推进,要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区直有关单位从讲政治、讲大局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深刻汲取秦岭事件教训,高度重视、高度警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职尽责,狠抓措施落实,确保“大棚房”问题全面排查清理、彻底整改到位。

    ‍三、全面摸底,彻底排查

    ‍全区所有乡镇街道办事处及时开展了全面的大排查,通过大排查和“回头看”复查清理,对全区XXX个村、社区进行了全面排查和不漏一户、不留死角的复查,切实做到每一个农业园区、大棚逐一建档立卡,逐一建立台账,做到排查清理全覆盖。排查、复查工作出动人员XXX人次,排查塑料大棚XXXX个,面积XXX亩,日光温室XX个,面积XX亩,连栋温室XX个,面积XX亩;其他大棚XX个,面积XX亩。

    ‍在“回头看”排查过程中,发现2个Ⅰ类违规问题。

    ‍1.X富甲半岛生态休闲农业有限公司,20XX年在XX乡XX村建有X个蒙古包,面积X亩,地面进行了硬化,用作园区餐饮,属违规建设非农设施,违规性质属Ⅰ类。

    ‍2.XX镇XX村X村民组X家庭农场,在烤烟房旁边(原先是鱼塘后垫土)临时违规搭建X亩大棚,地面进行了硬化,用作竹木加工经营,违规改变土地性质用途,违规性质属Ⅰ类。

    ‍在国家自然资源督察X局下发我区疑似大棚房问题图斑排查工作中,认定3个Ⅰ类违规问题。

    ‍1.X高仿家具厂(图斑341802-1-1799),位于X区X乡大山庵村,面积28.14亩,其中高仿家具厂违规占地面积8.04亩(占用耕地面积2.22亩),违规改变土地性质用途,违规性质属Ⅰ类。

    ‍2.XX服务站汽修厂(图斑341802-2-81484),位于X区X镇西马村,面积3.06亩,违规改变土地性质用途,违规占地面积3.01亩,所占地类为耕地,违规性质属Ⅰ类。

    ‍3.X编藤厂和服装厂(图斑341802-2-81139),位于X区X镇丁湾村,面积3.66亩,违规占地面积2.71亩,所占地类为耕地,违规改变土地性质用途,违规性质属Ⅰ类。

    ‍四、严格督查,推深做实

    ‍市、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适时通过督导方式,对我区有关乡镇街道办事处进行督查。10月15日市国土资源局、市农委到X区对“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开展调研督查。11月7日区国土分局和区农委组成两个督查小组对有关乡镇进行了督查。全国“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推进落实视频会议后,11月17日-18日,X区常务副区长、区国土分局局长和区农委主任分别带队对全区所有乡镇街道办事处进行全覆盖式的督查指导。在“回头看”排查过程中发现2个“大棚房”问题和对省督查组反馈的疑似问题点进行再排查新认定了3个“大棚房”问题后,常务副区长和分管副区长多次带队到认定问题的项目点,对照有关政策文件要求,现场提出整改意见。派人全程监督,现场督促,确保整改到位。

    ‍五、严肃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根据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皖农明电〔20XX〕3‍号)和《关于做好省下发“大棚房”问题督查核查问题清单有关工作》(宣农清办〔20XX〕3号)精神,认真落实XX市长对“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批示,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于1月下旬对“大棚房”问题整改工作进度相对较缓的养贤乡、XX镇行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六、彻底整治整改,全面检查验收

    ‍在“回头看”和省督查组反馈的疑似问题点进行再排查发现违规问题后,及时要求所在乡镇报送整改方案,并督促经营主体按要求限时整改。截止20XX年1月31日,所有违规项目内建筑已彻底拆除,共拆除建筑面积14.51亩,土地已全部复垦。区国土分局和区农委组成“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整改验收小组按照时间节点对5个“大棚房”问题的整治整改情况进行了验收。

    ‍XX镇X村X村民组X家庭农场违规搭建0.45亩大棚,于20XX年12月4日整改到位,土地已复垦;

    ‍XXX生态休闲农业有限公司违规占地面积0.3亩10个的蒙古包,于20XX年12月4日整改到位,土地已复垦;

    X高仿家具厂(图斑341802-1-1799),违规占地面积8.04亩(其中占用耕地面积2.22亩),于20XX年1月25日整改到位,土地已复垦;

    ‍XX服务站汽修厂(图斑341802-2-81484),违规占地面积3.01亩,于20XX年1月25日整改到位,土地已复垦;

    ‍X编藤厂和服装厂(图斑341802-2-81139),违规占地面积2.71亩,于20XX年X月X日整改到位,土地已复垦。

    ‍七、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区委、区政府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用途特殊管制措施,并建立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举报制度,全区所有乡镇街道办事处建章立制、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在农业园区、设施大棚建档立卡的基础上,对新建设施大棚、温室等逐一建档立卡,保持常抓不懈的态势,“大棚房”问题实施长效监管。继续和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委)保持信息畅通,及时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有关情况。并进一步加大农业用地政策宣传力度,完善相关监管制度,强化监管措施,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

    第二篇:X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X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依据省政府加快推进全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及《X省农业委员会‍X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X省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工作方案的通知》(X农特〔20XX〕160号)、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排查清理“回头看”和整治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X农明电〔20XX〕108号)及《X市农业林业委员会‍X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X市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工作方案的通知》(X农林〔20XX〕249号)文件精神,我区迅速落实,成立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扎实开展“大棚房”集中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及早安排部署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文件精神,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这次清理整顿主要包括全区所有借设施农业之名,擅自改变农业用地用途,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居住、休闲等性质的“大棚房”;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准,甚至违法违规变更性质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等问题;包括在建及建成后出售、出租和自建的“大棚房”以及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坚决遏制了农地非农化,推动建立健全耕地保护监管长效机制,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为促进农业健康发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营造了良好环境。

    我区于X月12日召开了X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部署会,制定了“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有力地加强了对“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领导。X月31日,召开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推进会,再次进行安排部署,会议要求各镇要加快清理整治进度,同时要求各乡镇近期内开展“大棚房”排查摸底清理回头看工作。X月14再次召开会议进行部署,要求各乡镇对已摸排出的问题加快清理整治进度,同时对回头看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彻查彻改,不留死角。

    (二)全面细化排查,建立问题台账

    全区各镇都成立了“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辖区内的所有农家院、采摘园、生态园、“大棚”进行全面排查,以高度负责的工作精神,对排查清理发现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住房等非农设施的,逐一建立问题台账,为清理整治提供依据。

    (三)强化工作措施,依法整治整改

    一是严格依法依规依纪,坚决彻底清理“大棚房”和各类违法用地行为,各相关单位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彻底清理“大棚房”,做到农地农用、还地于农。

    二是认真对照“大棚房”整治标准逐一进行排查,要做到排查一宗,确定一宗,整改一宗;

    各镇政府及时组织人力、财力,对违法建筑物该拆除坚决拆除,该平整复耕的平整复耕,有效避免土地荒芜,确保了“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按时圆满完成。

    (四)认真组织“回头看”,坚持标本兼治

    区农林委、国土分局以及各镇抽调人员组成排查摸底组,在村两委配合下,立即开展“暴风式”回头看检查。按照“逢园必进、逢棚必入”的要求,进行全面复查,逐一建档立卡,建立清单、台账,确保排查全覆盖、无死角。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定期开展现场督察,督促各镇认真组织开展“大棚房”问题排查清理“回头看”工作。要求各镇加快清理整治进度,并派出专人逐点位核验,对是否存在新建“大棚房”以及原有“大棚房”是否存在拆除清理不到位问题进行重点检查,确保清理工作落到实处。

    (五)认真组织再排查、再整治工作

    针对再排查核查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我区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提高站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核查整改工作。依照清理整治方案的排查类别和要求,坚持全覆盖、无死角,认真开展再排查、再整治工作,对辖区内所有设施,做到逢棚必进、逢园必查、逢区必核。经全面详细排查,我区未发现新的违规项目。

    (六)加强协调联动,建立长期监管机制

    一是各相关部门切实加强协调联动、相互配合、集中攻坚,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迅速采取有力措施,严肃查处“大棚房”违法建设和租售行为,确保如期清零;

    二是加强日常巡查、强化源头管控,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查处,切实将“大棚房”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二、排查成果

    我区在第一阶段排查摸底阶段,共排查塑料大棚XXXX个,面积XXXXX亩,日光温室X个,面积XX亩,连栋温室X个,面积XX亩。其它农业设施XX个,面积XX亩。共发现违法建设“大棚房”项目X个,涉及棚数X个,土地面积XX亩。

    回头看排查中,共调查塑料大棚XXX个,面积XXX亩;日光温室X个,面积XX亩,连栋温室X个,面积XX亩,其它农业设施XX个,面积XX亩。在回头看检查中,我区对发现的个别小问题边查边改,立行立改。

    第三次再排查中,我区认真开展再排查、再整治工作,做到逢棚必进、逢园必查、逢区必核,经排查,我区未发现新的违规项目。

    三、问题整改情况

    经过前期排查,共发现违法建设“大棚房”项目X个,涉及棚数X个,土地面积XX亩,其中占用基本农田XX亩。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

    1、X镇X村大棚塑料厂:已经整改到位。

    2、X镇XX蔬菜整理仓库:已经整改到位。

    3、X镇X大棚仓库:已经整改到位。

    4、X镇X织小网厂:已经整改到位。

    5、X镇X农资经营:已经整改到位

    6、X镇X饭店经营:已经整改到位

    7、X生态园餐饮经营:已经整改到位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1、继续抓好“大棚房”问题整改,特别是做好监管落实,严防“大棚房”问题死灰复燃,坚决遏制出现新的违法行为。

    ‍2、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将大“大棚房”清理整治政策深入人心。充分发挥举报电话作用,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加强宣传引导,在全社会营造“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的浓厚氛围,有效遏制“大棚房”违法违规问题发生。

    3、构建长效监管机制。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加强设施农业精细化管理,在耕地保护、土地流转用途管制、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等方面用制度加以规范,确保农用地用途不改变。

    X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第三篇:镇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行动方案

    镇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行动方案

    为坚决贯彻落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关于加强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按照“旗帜鲜明、态度坚决、上下联动、属地管理、全面清理、彻底整治、标本兼治、务求实效”原则,在全镇集中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推动建立健全耕地保护监管长效机制,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为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基础保障。

    二、整治范围

    按照“严守红线、突出重点,分类处置、集中打击”的要求,对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非农设施,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全面清理整治。清理整治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三类问题:

    (一)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特别是别墅、休闲度假设施等。

    (二)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准,甚至违法违规改变性质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

    (三)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商品住宅。

    三、工作要求

    (一)镇级抓总。

    镇级建立由镇zf领导牵头,镇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和国土所共同负责,其他部门共同参与的组织领导机制,主要抓好目标确定、掌握政策、组织动员、监督检查等工作。

    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做好牵头协调工作,及时汇总专项行动情况,指导做好“大棚房”整治后土地复耕快速恢复生产等相关工作。

    财政所做好对擅自改变用途,整改不到位的“大棚房”受补助情况及资金追回工作,全力保障“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相关工作经费。

    国土资源所做好农业设施用房审批情况信息提供工作,实时跟进整治进展,依法拆除违法违规“大棚房”,确保整治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其他有关镇属部门科室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镇zf统一部署下,加强专项行动指导和督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配合、联合行动,落实专项行动各项措施。

    (二)整改落实。

    镇级承担实施专项行动的主体责任,镇长是第一责任人,负责专项行动组织落实,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整治整改等工作。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人员和岗位职责。

    四、工作步骤

    在排查清理阶段(2024年9月中旬至10月中旬),农业公共服务中心会同国土资源所按照专项行动清理整治范围和要求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三类问题”底数。

    农业、国土资源等科室将掌握的大棚数据、卫片发现的设施农业违法用地图斑发至各农业经营主体,结合下发数据、图斑及本地实际,进行全面梳理,逐个入园入棚入场现场核查,排查在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建设非农设施、在农业大棚内建设商品住宅、‍严重超面积农业大棚看护房“三类问题”情况,登记造册建立“大棚房”问题台账。

    在整治整改阶段(2024年10月下旬至12月中旬),国土资源所会同农业公共服务中心等部门科室组织开展“三类问题”查处、整改和问责追责工作。对看护房超面积、设施农业附属设施少批多建等行为,要督促当事人迅速整改。

    对严重违反《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擅自占用耕地建设商品住宅等非农设施的,国土资源所要从严从快立案查处。对违法违规建设的“大棚房”‍要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责令当事人自行拆除或由镇zf组织强制拆除,抓紧恢复耕地农业生产功能。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组织。

    成立由镇zf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镇领导班子成员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公共服务中心,承担日常工作。

    (二)考核工作实绩。

    “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将纳入本镇对所涉及村考核内容。各涉及村于每周五下班前向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清理整治进展情况。对清理整治中发现的重大情况应及时上报。建立联络员工作机制,各村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工作联络和信息报送工作。

    (三)构建长效机制。

    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用途特殊管制措施,建立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有奖举报制度。加强设施农业精细化管理,对设施大棚、温室等普遍建档立卡。加强对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利用耕地的规范管理,完善配套规章制度,强化流转土地用途管制。根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需要,探索完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乡村产业振兴和设施农业等用地政策和管理办法。

    (四)接受社会监督。

    在集中开展专项行动期间,镇农业公共服务中心设立投诉举报平台,电话:()及时做好群众举报电话处置工作。建立举报制度,接受群众举报,接受舆论监督。在清理整治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等农地非农化问题中,发现存在虚报瞒报、不作为、乱作为,要严肃追责问责。镇纪委接到的“大棚房”问题线索和群众举报,应同时通报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四篇:镇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

    镇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乱象,镇zf决定从9月至12月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大和*中全会精神,以*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旗帜鲜明、态度坚决,上下联动、属地管理,全面清理、彻底整治,标本兼治、务求实效,集中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推动建立健全设施农业用地和耕地保护监管长效机制,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为促进农业健康发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营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机制

    (一)协调推进小组

    成立*镇专项行动协调推进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全镇开展专项行动。

    (二)协调推进小组办公室

    镇专项行动协调推进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专项行动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落实、协调等,承担专项行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兼任。

    定期向镇委、镇zf和镇“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小组报告我镇专项行动清理整治情况;统计汇总排查清理整治情况,按时报送相关材料。协助上级zf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等问题的责任主体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并对排查工作中查出的重大案件进行查处。

    三、清理整治范围

    按照严守红线、突出重点、分类处置、集中打击的要求,对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非农设施,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全面清理整治。清理整治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三类问题:

    (一)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假借农业大棚之名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特别是别墅、休闲度假设施等;

    (二)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商品住宅;

    (三)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准,甚至违法违规改变性质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

    四、工作步骤

    (一)排查清理阶段(9月中旬至10月中旬)

    严格按照专项行动要求,协助上级zf采用入园入棚、村两委排查等手段,对辖区内的各类农业园区、农业大棚、设施农业项目用地等进行全面排查,全面收集清理整治范围内,特别是假借农业大棚之名实施违法违规非农设施建设所涉及的土地承包、流转、审批、备案等相关信息,要找准问题,以村为单位,逐个入园入棚现场核查,登记造册建立问题台账,并认真填写《“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排查情况调查表》(附件1),报区专项行动协调推进小组。

    (二)整治整改阶段(10月中旬至12月中旬)

    1.整治整改。按照专项行动方案,依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开展问题查处、整治整改和问责追责。根据整治整改的情况,集中通报,公开处理一批典型案例。配合区专项行动小组定期开展联合督导检查,推进查处和整改纠正,组织落实完成整治整改。

    2.及时总结上报。完成本辖区整治整改情况后,填写《“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违规项目情况表》(附件3),并形成专项行动整治情况报告(包括专项行动总体情况、整治结果及成效),于12月5日前报区专项行动协调推进小组办公室。

    五、主要任务

    (一)全面排查“大棚房”等问题

    认真开展清理排查,逢棚必查、不留死角,摸清底数、掌握实情。全面收集整理假借农业大棚之名,实施违法违规非农设施建设所涉及的土地承包、流转、审批、备案等相关档案信息,找出问题节点,追查问题根源,对排查清理发现的问题,逐一建立问题台账,并核实是否享受财政补助等情况,以村为单位,逐级汇总上报区专项行动协调推进小组,为彻底整改提供依据。

    (二)坚决清理整治整改

    根据排查结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区分类型,依法依规,整治整改。对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假借农业大棚之名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住房等非农设施,特别是别墅、休闲度假设施的,以及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房等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作为清理整治重点,坚决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查处,坚决退房还地,恢复农业生产。

    (三)严格执法惩治惩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等问题的责任主体,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逐一排查“大棚房”享受财政补助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对其中涉嫌骗取涉农资金补助、改变农业设施用途的,农业、财政等部门要坚决追回补助资金。

    (四)尽快恢复耕地生产功能

    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的“大棚房”等非农设施,清理整治后,要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采取综合有效措施,尽快恢复农业生产。

    (五)严肃执纪问责

    在清理整治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等农地非农化问题中,发现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交由各级纪委监委要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严肃追责问责,对涉嫌有内外勾结、搞利益交换和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六)构建长效监管机制

    按照自治区和*市及*区的统一部署,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用途特殊管制措施,构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长效监管机制,建立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举报制度,根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需要,严格落实国家关于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乡村产业振兴、设施农业用地政策和管理办法。

    第五篇:有关全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关于全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情况的汇报 一、关于中、省、市对“大棚房”专项整治工作的政策要求 这次“大棚房”专项整治工作是根据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的方案》、全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会议要求及省市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严守红线、突出重点、分类处置、集中打击”要求,对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非农设施,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的一次全面的清理整治。

    清理整治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三类问题:

    (一)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特别是别墅、休闲度假设施等;

    (二)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商品住宅;

    (三)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耳房)严重超标准,甚至违法违规改变性质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

    对农民自建自用,用于存放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具的看护房,且符合“每栋单层不超过15平方米”标准的,不纳入此次清理整顿范围。

    2024年8月30日,省农业厅决定从9月―12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下发了陕农业发(2024)83号文件,对清理整治范围、主要工作任务、责任分工等方面做了说明,文件明确要求省级抓总、市级牵头、县级落实。随后,省市相继印发了《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的方案》的通知,对行动任务、时限、责任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明确、重申和强调。要求各级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从讲政治、讲大局高度,把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对违规违法问题以“零容忍”,动真碰硬遏制农地非农化现象。

    11月3日,省委83号文件中,对清理整治的措施、标准做了严格的要求:

    一是对各类园区占用耕地或者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的,特别是别墅、住宅、休闲度假设施,坚决拆除;

    二是在连栋温室或大棚内建有商品住宅、休闲度假住房、休闲娱乐设施的,坚决拆除,恢复农用地功能;

    三是对于改变日光温室耳房用途,进行商住开发出租的,一律拆除产。

    四是对各类园区中,建设农业生产辅助设施占地超过5%、上限超过10亩的,坚决整改到规定标准以内。

    五是各类园区辅助设施占地未超出标准,但备案手续不完备的,务必于11月底前完善备案手续。

    六是耳房面积不超过19.5平方米、实际为农用的,不纳入整治范围。

    七是将温室生产功能改变为生态餐厅的,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进行规范。

    省委文件中指出,各市、县必须成立清理政治行动领导机构,实行党政主要领导双“第一责任人”领导机制,领导小组负责人由党委主要领导承担,工作专班负责人由政府领导担任,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组织落实,清理整治任务和责任要逐级压实到乡镇(街道)村组。

    二、我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建议:

    9月份以来,全县各级坚持把“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相关会议文件精神,精心部署,周密安排,扎实推进,清理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精心部署安排。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坚持把“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作为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和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践行“两个坚决维护”的具体行动,及时成立了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农牧局等相关部门和各镇办为成员的“北海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指导和统筹协调。以县政府办名义印发了《北海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清理整治工作范围、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县农牧局、国土局抽调干部成立了5个包抓督导组分赴各镇办抓落实。10月6日、11月11日、11月23日先后召开专题安排会议和专项推进会议,对“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促进了清理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深入排查摸底。严格按照整治范围、排查标准和时间节点,组织各镇办开展了两次拉网式大排查,逐园逐棚查手续、查现状、查问题,认真统计生产设施、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用地及监督管理情况,收集整理土地承包、流转、审批、备案、财政补助等信息,掌握“大棚房”享受财政补助情况,按照一镇一村一册、一户一棚一码,形成了排查台账。截止11月25日,向市政府上报农业设施用地20处,涉及16个镇办43个行政村,总面积3835.38亩。排查出设施大棚691座2545.82亩。其中,塑料大棚783座1112.62亩,日光温室608座1129.2亩;

    耳房232个,平均每个面积3.1平米。经排查发现私自改变设施农用地用途、从事餐饮营业问题1处,占地3.86亩。再未发现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商品住宅和超标准建设耳房等行为。

    三是依法进行整治。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违规建设的3家责任主体,由国土部门按程序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改变设施农业用地用途的行为,由国土部门依法查处,特别是对已排查出的李家大院私自改变设施农业用途的问题,11月25日,县国土局已向问题主体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今天已督促其及时自行拆除整改。对用地未备案或备案手续不全的已责令责任主体限期补办相关手续。

    近期以来,虽然全县在“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农牧、国土部门牵头,各部门主动作为、积极参与的氛围没有形成,部门联动抓整治的合力不足;

    二是农业用地备案管理等基础资料不够规范,仍需进一步完善;

    三是排查范围不全面,宣传氛围不浓,群众参与度不高;

    四是对已发现的疑似问题和经过核实的问题,坚决查处、依法整治的力度不够大。

    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建议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核清问题底数。对全县“大棚房”问题底数进行全面核准,以镇办为主体,以村组为单位,对“大棚房”再进行一步拉网式排查,登记造册,实行网格化管理,坚决杜绝漏查漏报。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对果园看护房、农业园区财政资金投入情况一并进行排查。镇办党政负责人要对排查结果负总责,核查报告必须有经手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实行谁核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确保结果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是梳理问题清单。根据排查结果,严格按照中、省、市规定,由农牧部门、国土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对查出的问题进行甄别分类,建立问题清单及整改台账。督促镇办按照所属辖区范围进行整改,明确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

    三是依法依规进行清理整治。按照省委办公厅陕办字2024(83)号文件中的七项具体要求,分门别类进行逐一清理整治。各镇办党政一把手做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真正做到相关问题件件亲自过问、整改结果逐一亲自审核。同时,坚持“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对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等非农设施占用的耕地,采取综合措施,尽快恢复农业生产。农牧、国土等部门要按照职能职责,做好技术支撑和检查验收等工作。

    四是做好干部培训。县农牧部门、国土部门要积极组织系统工作人员开展自学,同时,邀请省、市专家领导,在我县开展专题培训,对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解读,对相关表格填写、数据上报和资料台账收集等进行专题培训。确保参加工作的干部职工能明白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吃透上级文件精神、掌握工作方法。每个镇办抽出一名副职干部、两名干事参加培训会议。

    五是做好督促检查。由县两办督察室牵头,县“大棚房”清理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与,组成联合督察组,对各镇办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指导督促落实清理整治任务,确保全县“大棚房”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各项任务按照时序节点要求落到实处。

    六是构建长效机制。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用途特殊管制措施,建立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有奖举报制度。加强设施农业精细化管理,对设施大棚、温室等普遍建档立卡。加强对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利用耕地的规范管理,完善配套规章制度,强化流转土地用途管制。

    七是加强信息报送。实行专项行动信息周报制度,各镇办确定专人负责,于每周一上午9时前向农牧、国土部门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由各镇办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在认真总结排查清理整治情况的基础上形成专项报告,经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后连同清理排查调查表一并报专项行动办公室。县农牧局负责汇总整理,并形成县级专项报告后,报送市专项清理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最新迎接省委巡视组部署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州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主要是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被巡视党组织配合省委巡视工作规定》,积极做好迎接省委第五巡 视组明天开始进驻我州开展为期 3 个月的巡视准备工作。今天的会议有四项议程:

    下面,我就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迎接省委巡视组检查,做好被巡视工作,强调四点意见。

    第一,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巡视工作的政治觉悟和责任担当。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巡视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使之成为党之利剑、国之利器。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巡视工作,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做好巡视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总书记指出,巡视要坚持人民立场,人民群众痛恨什么、反对什么,就重点巡视什么、纠正什么,把巡视利剑直插基层,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总书记强调,巡视发现问题的目的就是解决问题,发现问题不整改,比不巡视的效果还坏。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7 月 5 日,总书记在听取十九届中央第一轮巡视综合情况汇报时发表重要讲话,明确提出“五个持续”(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持续纠治“四风”问题,持续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重要要求,强调要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高质量推进巡视全覆盖,不断完善巡视战略格局;强调要坚持稳中求进、持续抓、抓到底,以坚如磐石的决心和意志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9 月 26 日,省委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在长沙召开,把湘西州及凤凰县列为十一届省委第四轮巡视地区之一。全州各级党员干部特别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被巡视党组织配合省委巡视工作规定》,充分认识巡视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精神和省委部署上来,增强接受巡视监督、支持巡视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第二,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接受巡视,全力支持配合巡视工作。

    支持配合省委巡视组做好巡视检查,是我们的政治责任和应尽义务,也是对我们党性原则、大局意识、组织纪律的一次重要检验。这次省委巡视组来湘西州巡视,不仅是对我州政治生态、各项工作的“全面体检”,更是帮助我们提高认识、发现问题、改进工作的重要机遇。

    全州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本着对组织负责、对党负责、对同志负责的精神,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向巡视组反映情况和问题,做到有什么问题就反映什么问题,确保巡视组了解真实情况,发现真正问题。对省委巡视组在这次巡视过程中指出的问题,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深入剖析,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认真整改,做到有什么问题就整改什么问题,切不可有任何抵触情绪。要持续深入抓好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巩固扩大前段整改成果,特别是对 103 个州庆项目和地方政府债务化解要加快推进,尽快全面完成整改,并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在全州范围内对政府性投资项目、PPP 项目来一次全面“回头看”,严把审批程序,严 控建设规模,严格资金监管,严查违纪违法行为,坚决不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要严守纪律规矩,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不折不扣落实省委巡视组的工作要求。我在这里重申一下,省委巡视组进驻期间,党员领导干部原则上严禁出国出境,严禁进出娱乐场所,严禁工作日饮酒,严禁大办婚丧嫁娶事宜。确因公外出的,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要强化服务意识,精心妥善安排,做好后勤保障,切实为省委巡视组创造良好环境和提供便利条件,全力确保省委巡视组在我州顺利开展各项工作。

    第三,要全面抓好信访稳定工作,营造良好巡视氛围。

    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信访维稳工作,带头接访和主动下访,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实际困难和相关问题。要发扬办理中央巡视组移交群众身边问题件的有效经验,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包案化解信访制度,压紧压实信访维稳工作责任,进一步健全形成以主动处置化解为主、稳控为辅的信访工作长效机制,有效防止和迅速处置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非正常访、恶性闹访及围堵巡视组驻地等各类事件。尤其要全力配合省委巡视组做好群众信访接待工作,做到及时交办、及时稳控、及时化解。要强化社会巡逻防控,深入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密防范各类暴力恐怖案件以及偷盗等治安案件,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全力抓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防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切实做好宣传舆论、保密等工作,搞好统筹协调,畅通巡视渠道,确保周到细致、万无一失,充分展示湘西良好形象,营造良好巡视氛围。

    第四,要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抓紧抓好脱贫发展各项工作,做到“两手抓”“两不误”。

    这次省委巡视为期三个月,这段时间是我们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的关键期。全州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勇于担当、奋发作为,搞好统筹协调,学会“弹钢琴”,既要全力配合省委巡视组搞好巡视工作,又要集中精力抓好当前脱贫发展各项重点工作,确保年初既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全面完成。要加强经济运行调度,大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特别是产业项目建设,以扩大有效投资拉动经济稳定增长,实现高质量发展。要对标对表户脱贫、村退出、县摘帽脱贫验收标准,做好“三业”文章,抓细抓实各项基础性工作,全面做好脱贫攻坚考核验收准备工作。要毫不松劲抓紧环保督察整改,全面推进以花垣县为重点的矿业整治整合,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绿水青山保卫战。要精心做好全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暨美丽乡村示范创建工作会议、省委“10•30 学习活动”、州委经济工作现场推进会的筹备工作,各县市区要加大工作推进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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