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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合肥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

    栏目:三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雨雪飘飘 时间:2024-06-14 16:02:03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中共合肥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

    中共合肥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

    (2024年6月21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大力推进全市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合肥,加快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皖发〔2024〕2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始终坚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1、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大工作。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符合我国国情、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坚持好这个根本政治制度,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在实践中与时俱进地坚持和完善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当前,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行职责的全过程,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着力推动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与加快发展的突出问题,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要发挥核心领导作用,不断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实现党领导、支持、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扩大人民民主,发展基层民主,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本行政区域经济和社会事务。大力推进依法治市和法治合肥建设,实现各项工作的法制化,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各项工作都要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利于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有利于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

    3、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建设现代化滨湖大城市作出新贡献。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全市工作大局,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依法履行人大职责,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上来。要围绕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这一根本任务,抓住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履行各项职责,富有成效地开展工作,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科学务实的工作作风,保证党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

    4、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立法权。党委要加强对地方立法工作的领导,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适时提出立法建议;协调解决立法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支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发挥在地方立法中的主导作用,把立法重点放在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及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上。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坚持开门立法,民主立法,创新立法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县区人大常委会和立法咨询员作用。对涉及民生类的法规草案要通过媒体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防止立法的部门利益倾向,增强地方立法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努力提高立法质量。

    5、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依法行使监督职权,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影响社会和谐、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监督重点,综合运用法定监督形式,保证宪法、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要加强对“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监督,加强对公共财政支出、部门预算、非税收入、专项资金使用、审计问题整改、财政性重大项目建设以及社会保障、城乡规划、生态建设、民生工程等方面的工作监督。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不断完善监督形式,确保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人大信访工作。

    6、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凡是应当由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都应提交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决定。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抓住事关全局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适时做出决议、决定,并监督其实施。发挥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优势,充分反映民声民意,广泛集中民智,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水平。“一府两院”要依法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大事项,认真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并及时报告落实情况。各级人大常委会应联系实际,加强研究和探讨重大事项决定权所涉及的范围和内容。进一步完善《合肥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暂行规定》,规范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

    7、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选举权和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选举、任免权相统一,把党内工作程序和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定工作程序有机结合。依法保护选民和人大代表联名推荐或者提出候选人的权利。党委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推荐由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免的人选,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有关规定办理,建立和完善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供职报告、任职表态等制度。党委应当事先向人民代表大会临时党组织或人大常委会党组提出推荐意见,介绍相关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对党委推荐的人选,人民代表大会临时党组织或者人大常委会党组及人大代表中的党员,应当认真贯彻党委意图,依法履行职责。对党委推荐人选提出的不同意见,党委应认真研究,并作出解释和说明。充分尊重和维护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选举和任免的结果,党委推荐的人选应在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作出任免决定之后,方可履职和对外公布,并在法定任期内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的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8、积极支持人大常委会开展对外交往活动。各级党委要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把人大常委会的外事活动纳入外事活动统筹安排。支持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开展与国外地方议会、友好城市的联系和交流,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展示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成就,促进对外经济、文化的交流和合作。

    三、支持和保证各级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务

    9、合理调整人大代表结构,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各级党委要加强对人大代表选举工作的领导,按照规定合理安排各界别、各层次代表比例;要保证有一定比例的基层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代表。要注重代表的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保证人大代表的先进性和广泛性。换届选举时,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参与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推荐工作,对代表的提名,党委应征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健全代表系统培训制度,增强培训的针对性,每届应将本级人大代表至少轮训一遍,切实增强代表的责任意识、使命意识和大局意识,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

    10、支持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尊重和保障代表民主权利。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府和法院、检察院要尊重并维护宪法、法律赋予代表的各项权利,支持和保证人大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建立健全保障代表知情权的制度,扩大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拓展代表知情渠道。要坚持和完善邀请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制度。探索建立代表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要加强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不断改进代表视察和专题调研工作。统一制定各级人大代表经费标准,依法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专款专用,严格管理,确保代表工作的正常需要。代表依法参加代表活动,其所在单位应予大力支持,给予时间和物质保障,对没有固定收入的代表,要发放适当的补贴,对妨碍代表执行职务或侵犯代表权益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11、加强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包括闭会期间)的办理工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完善规定,明确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基本要求、范围和程序,并加强组织引导。“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责任制,严格办理程序,提高办结率和代表满意率。代表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由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负责退回原承办单位重新办理,并在三个月内答复代表。人大常委会要发挥监督协调作用,督促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和落实。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议案、建议,由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或常委会组成人员牵头组织重点督办。

    12、各级人大代表要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的作用。各级人大代表要加强学习,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提高自身素质和履行职务的能力。保持与原选区或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积极履行代表职责。要自觉执行《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规范闭会期间市人大代表小组活动的意见》,担任领导职务的代表要带头参加代表活动,处理好履行代表职责与本职工作的关系,带头履职尽责,发挥代表作用。探索推行人大代表向选民和选举单位述职、接受评议制度,自觉接受选民和选举单位的监督。探索建立建议代表辞职机制。

    四、切实加强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自身建设

    13、加强人大常委会的思想理论建设。各级人大常委会要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党的观念、政治观念、法制观念、大局观念和群众观念,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增强做好人大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要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学习宪法、法律法规,学习人大制度理论和人大工作基本知识,学习现代科学管理知识,不断提高思想和理论水平,以先进科学的理论指导人大工作实践。

    14、加强人大常委会的组织建设。各级党委要结合人大的性质和工作特点,进一步优化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及组成人员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保证人大工作的连续性和人大常委会班子的稳定性。要合理设置驻会委员的比例,保持市、县区人大常委会驻会人员占全体组成人员的50%以上,并注重增加经济、法律、科技、文化等方面知识层次较高的专业人员。要根据人大工作的需要,选拔优秀中青年干部担任常委会工作机构的负责人,并作为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人选。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选配,应充分听取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意见。妥善解决好县区人大常委会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紧缺,尤其是区一级人大常委会机关人员不足的问题。县区人大根据工作需要依法设置各工作委员会,其办事机构应按有关规定合理设置。要保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15、加强人大常委会的作风和制度建设。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深入基层,联系实际,搞好调研,切实履行好职责。建立完善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完善人大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议事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走访代表制度及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进一步密切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之间的联系。要加强市、县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人大工作。

    16、进一步加强人大机关干部队伍建设。要重视和关心各级人大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把人大机关干部的配备、培养、交流、选拔和使用纳入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进一步加强人大与党委、政府和其他机关的干部交流,形成制度,不断增强人大机关干部队伍的活力。

    17、改善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工作条件。要保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办公经费,把必需的专项工作、重点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保证及时足额到位。加强人大常委会机关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改善人大机关的办公条件,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工作提供物质保障。

    18、重视做好乡镇、街道人大工作。建立健全乡镇、街道人大工作制度,积极推进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推进乡镇人大主席和街道人大工委主任专职化,并在编制内配备必要的人大工作人员,负责联系代表和开展日常工作。保障乡镇、街道人大活动正常的经费需要,积极探索街道开展人大工作的办法和途径。

    五、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

    19、健全党委领导人大工作的制度。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人大工作的思想、政治和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党委对同级人大的领导核心作用。要把人大工作纳入党委的总体工作部署,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每届党委至少召开一次人大工作会议,每年至少听取一至两次人大工作专题汇报,讨论研究人大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人大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党委要确定一名负责同志联系和指导人大工作。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可以由同级党委书记担任,也可以由其他人担任。党委书记担任人大常委会主任的,应当保证一定的精力做好人大工作,切实依法履行职责。人大常委会主任或主持工作的副主任应列席同级党委常委会议。各级人

    大常委会驻会委员和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应参加党委和政府召开的有关全局性工作会议、相关重大活动以及党委组织部门开展的领导干部民主推荐和测评等。

    20、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的作用。各级人大常委会党组要牢固树立党的观念,自觉地把人大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建立健全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制度。人大及其常委会召开重要会议、研究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等重大问题,党组要及时向同级党委报告,经党委决定或批准后进入法定程序。人大常委会党组要切实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的贯彻落实,确保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

    21、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与“一府两院”工作的协调。各级党委要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支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一府两院”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按照法律规定,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一府两院”向同级人大常委会做专项工作报告,应由同级人民政府分管副市(县、区)长和法院、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到会报告,对人大常委会形成的审议意见应在规定时间内书面反馈落实情况。要认真贯彻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认真研究办理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建立和完善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负责人联席会议制度。“一府两院”负责人要按规定列席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认真听取审议意见,回答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询问。要把民主法制建设和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情况纳入“一府两院”考核内容。

    22、切实加强对宪法、法律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的学习宣传。积极推进普法规划实施,加强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民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健全领导干部定期学法制度,各级党委要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校)要把宪法、法律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列入干部培训计划。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切实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不断改进宣传方式,努力增强宣传效果,新闻媒体要加强和改进对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及有关重要活动的宣传报道,加大对闭会期间人大工作和人大代表履行职务情况的宣传,实现宣传人大制

    度和人大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

    第二篇:中共马鞍山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

    坚持群众路线的着力点

    http://www.feisuxs 2024-02-07 07:30 来源: 大江网-江西日报

    胡锦涛总书记在前不久召开的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要“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坚持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是我们党战胜各种艰难险阻,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的传家宝。在新的历史时期,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就必须在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愿望、关心群众疾苦上下工夫。

    倾听群众呼声,既要广泛深入,又要理性分析。坚持办事先听取群众意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作为决策的根本依据,是提高领导水平和决策能力的根本途径。倾听群众呼声,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广泛接触普通群众,真正与人民群众心心相印。只有常听、兼听,才能对事物有较为完整、科学的认识,从而能够作出正确决策。在注重倾听群众呼声的同时,还要善于理性分析群众的意见。由于所处的环境、认识水平和思想觉悟不同,群众意见也不可能完全一致,甚至可能完全相左,这就需要领导干部科学分析、集中民智,善于把群众的呼声放在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中考虑,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有机结合起来,以更好地把群众的正确意见和根本利益体现在决策中。

    反映群众愿望,既要真实准确,又要科学提炼。能否真实反映群众愿望,是检验领导干部的决策和举措是否科学、民主的“试金石”。真实准确反映群众愿望,要求领导干部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出台之前,一定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科学论证和提炼,及时发现和纠正决策中的不合理因素,以争取获得经济社会发展的最大成果,同时把代价或难以避免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在现实生活中,那些真实反映群众愿望、虚心吸纳群众智慧、充分发挥群众力量,经过科学提炼和论证的决策和举措,往往能够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而那些劳民伤财的“学费工程”、有始无终的“烂尾工程”、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等,则常常是决策者闭目塞听、刚愎自用,或者为一己政绩而歪曲民意所结出的“苦果”。

    关心群众疾苦,既要满腔热忱,又要立足长远。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应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对人民群众的冷暖疾苦感同身受,把人民群众的事情当成自己的事情来办,努力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对群众疾苦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固然是一种严重的官僚主义作风,但是如果对少数群众过于注重短期利益、局部利益的不良倾向一味地消极迎合,也不是真正对群众负责。各级领导干部在解决群众疾苦的同时,必须多干“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对事业发展制定长远规划,坚持服务和教育“两手抓”,把服务群众的过程变为发动群众、凝聚人心的过程,使党的群众基础更加坚实牢固。中共马鞍山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

    群众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4年12月28日中国共产党马鞍山市第七届委员会第十四次全

    体会议通过)

    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群众工作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近年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扎实推进民生工程,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群众工作取得新成效,党群干群关系不断改善。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群众工作也出现了不少新情况新问题,有的党员干部宗旨意识不强,群众观念淡薄,群众立场不坚定,对做好群众工作缺乏经验;有的部门和单位群众工作制度不健全,已有制度贯彻落实不力;因历史原因及其他因素,农村土地征用、城市房屋拆迁、住房及房地产、社会保障、涉法涉诉、环境保护等领域存在的问题还比较突出等等,对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站在战略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着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十三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若干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

    1、自觉践行群众路线。大力宣传和学习沈浩等新时期优秀党员干部先进事迹,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宗旨意识,增强群众工作意识,善于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努力成为群众信得过、离不开的好党员、好干部。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到群众路线是实现党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组织路线的根本工作路线,牢固树立群众观点、站稳群众立场,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真正做到从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

    2、严格执行联系群众的各项制度。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和市、县区部门单位党的建设、重点项目、文明创建、人口计生、困难帮扶等联系点制度,并定期开展走访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等不同类型的联系点,多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群众中交朋友,多做人对人、面对面、手拉手、心连心的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下基层调查研究制度,市、县区及市、县区部门领导干部每年深入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60天。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要轻车简从,进村(社区)入户,访贫问苦,切实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问题。重大节日、发生突发事件、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等特殊时期,领导干部要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

    3、认真接待和处理信访问题。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开门接访制度。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每月至少安排1次接待群众来访,县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每月至少安排2次;市每周至少安排1次党政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县区每周至少安排2次,乡镇(街道)每天安排1名党政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市党政部门每周至少安排1次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4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每月至少安排1次;县区党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周安排1次接待群众来访。对接访的问题能立即解决的现场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明确答复时间。认真落实领导包案和带案下访制度。对有实质性诉求的群众来访和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实行领导包案制,坚持带案下访和回访,推动事了案结、人稳当地。市党政领导干部带案下访每人每月不少于1次,县区党政领导干部每人每月不少于2次,带案下访数量应占包案数量的30%以上。认真落实领导干部阅批群众来信制度。市、县区党政领导干部阅批群众来信数量不少于本级当年来信总量的30%、40%,对群众来信反映的问题,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4、不断拓展联系群众的渠道。运用电话、广播、报纸、网络、基层党建手机信息系统等现代科技手段,拓宽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充分发挥“12345”市长公开电话受理群众日常生活诉求的主渠道作用,及时妥善处理人民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继续办好“政风行风热线”,定期安排市、县区及市相关部门领导干部参与互动节目,在线解答群众的疑问和诉求。各级党委政府及党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公开电子信箱,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研究办理并予以回复。加大对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民心声”论坛网友发帖的回复办理力度,有计划地安排市、县区及市相关部门领导干部与群众网络在线交流,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每年与群众在线交流不少于1次,县区及市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半年与群众在线交流不少于1次。完善信访绿色邮政、民意调查等制度,多渠道解决群众利益诉求。进一步整合现有各种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加强协调联动,强化督办落实。

    二、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5、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进一步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有序政治参与,广泛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决策,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项目、重大政府投资项目等,通过座谈会、论证会和向社会公示等形式,充分征求群众意见。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建设、物价、收费等领域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政策调整,应当举行听证会,听证代表中利害关系人代表不得少于三分之二。认真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机制,对出台重大改革方案、作出重大决策以及重要政策调整、重点项目实施等重大事项,事前都要进行评估论证。巩固和扩大基层民主,扎实推进村(居)民自治,不断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认真落实基层党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厂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6、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健全公共财政体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向民生倾斜、向农村倾斜、向困难群众倾斜。加大民生工程的投入,统筹抓好改善民生和社会事业发展,把民生工程与发展服务业、建设公共服务设施结合起来,让更多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着力提高城乡居民收入,鼓励各类创业者通过诚实劳动提高收入,加大对低收入群众的帮扶救助力度。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加强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促进城乡居民充分就业。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建设,不断缩小城乡差距,逐步提高保障水平。积极发展社会事业,努力满足群众在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求,稳步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加快推进以安置房、廉租房建设和危旧房、棚户区改造为主要内容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 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不断改善群众居住条件。认真宣传、落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政策,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逐步增加民生指标在各类综合性考核中的权重,不断加大对民生工程督查考核力度。

    7、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征地拆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履行有关程序,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完善征地拆迁工作机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做好教育引导工作,摸清被征地拆迁家庭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情况,妥善解决部分群众因征、迁、拆在生产生活、就业上学、房屋居住、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方面出现的实际困难,切实做到依法征迁、文明征迁、和谐征迁。对因暴力征地拆迁造成人员伤亡、严重财产损失、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认真分析研究住房及房地产、社会保障、涉法涉诉、环境保护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

    8、坚决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积极推行综合行政执法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解决多层执法、多头执法和重复执法的问题。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强化执法监督,落实责任倒查机制,坚决纠正冤假错案。集中整治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中的回扣和医疗服务中的开单提成、制售假劣食品药品、加重农民和企业负担、拖欠农民工工资、公路“三乱”等行为,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及时发现和快速解决问题的工作机制。强化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救灾资金及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监督制约机制,确保资金管理使 7 用安全有效。加强和改进投诉受理,扎实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健全完善政风行风监督多线运行工作机制。严肃查处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及执法司法不公等背后的腐败案件或渎职行为。

    9、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大力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预警机制,积极探索建立行政权力规范运行预警机制,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有效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严肃查处基层党员干部滥用职权、与民争利、贪污腐化、失职渎职等行为,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完善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等制度,持续开展“民主考评百名科长活动”、“公共服务行业和市场中介组织专项效能评议活动”。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一些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脱离群众、不思进取、作风漂浮、铺张浪费等突出问题。大力整治文风会风,从严控制评比表彰达标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在联系服务群众和维护群众利益中发挥好带头、推动、督促和保证作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以实际行动增进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三、不断创新群众工作方式方法,切实增强群众工作实效

    10、加强群众思想教育疏导。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摆正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凝聚起全市上下团结奋斗的共同理想和强大力量。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主渠道作用,大力宣传中央和省、市委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宣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显著 成就和“十二五”发展的目标任务,引导群众把个人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与全市发展的共同愿景结合起来,增强群众对美好前景的心理预期。加强对群众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群众的法律素养,引导群众依法有序表达自己的意愿和诉求,在法律框架内正确行使民主权利。重视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增强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培育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群众,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市领导与高校师生联系制度,市党政领导要亲自到高校作形势政策报告。

    11、切实提高舆论引导水平。深入研究新形势下舆论引导的特点和规律,积极运用网络等新兴媒体,不断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健全完善党委政府新闻发布会和新闻发言人制度,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正确引导、有效管理”的要求,加强舆情研判和情况通报,提高重大舆情发现和预警能力。对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政策措施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各级党委、政府要利用各种渠道,加强政策宣传,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做好突发和群体性事件的舆论引导,第一时间发布信息、澄清事实、解疑释惑、疏导情绪,促进矛盾有效化解,维护党委政府形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2、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抓好矛盾纠纷隐患排查调处工作。健全社会矛盾动态排查机制,村(社区)每周排查1次,乡镇(街道)每半月排查1次,县区每月排查1次,市每季度排查1次,重大活动和敏感时期,组织集中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各类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基层能化解的应在基层化解,不能化解的应逐级上报,确保及时解决和有效化 9 解。坚持信访维稳形势定期分析研判制度,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限时化解,对重点案(事)件及时交办。健全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机制,加强调解组织和调解队伍建设,建好村(社区)、乡镇(街道)和县区矛盾纠纷调处三级平台,健全交通、医患纠纷、征地拆迁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深化人民调解,加强行政调解,提升司法调解,做到各类调解组织、各种调解手段有机对接、整体联动。健全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处置机制,对群体性的问题变群众上访为干部随访,把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解决在群众上访之前;事件发生时要严格执行公安和县区双向报告制度,有关部门和县区负责同志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指挥,准确判断事件的性质和关键点,在慎用警力、慎用武器警械、慎用强制措施的前提下,迅速采取措施平息事态,并及时上报情况。

    13、深入开展“三民一促”活动。将“察民情、访民意、解民忧、促和谐”活动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活动结合起来,通过干部到结对共建村和社区开展入户大走访活动,充分了解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认真排查化解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纠纷,做到“干部走下去,情况带上来,问题解决好”,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和谐稳定的环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身体力行,带头走村入户,宣传政策法规,了解社情民意,解决实际问题,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四、进一步加强对群众工作的领导,努力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14、把群众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各级党委、政府要定期研究群众工作,市每季度听取1次信访等群众工作情况汇报,县区每月听取 1次汇报,重大问题随时研究。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带头做群众工作;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具体抓好群众工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分管范围内的群众工作,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群众工作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加大考核力度。

    15、不断增强群众工作本领。把党的群众工作理论、政策作为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着力增强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领导和开展群众工作的能力。认真总结群众工作经验,深刻把握群众工作的新特点新规律,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方法,提高群众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党校、行政学院要联系群众工作实际,创新教育培训方式方法,提高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效果。坚持和完善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干部交流、选派干部到村任职、新任领导干部担任信访专员等措施,推动各级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到群众中去、到实践中去,接受教育和锻炼,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16、大力加强基层群众工作。把群众工作作为基层党组织“三级联创”的重要内容,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不断增强基层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能力。不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发挥村、社区党组织的核心作用,积极推进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和治保、调解等自治组织建设,夯实群众工作的基层基础。重视对各种合作组织、协会和中介机构的规范引导,使其成为群众工作的新生力量。各级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到困难地方和矛盾问题多的地方,加强对基层群众工作的指导,深入研究基层群众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及 11 时采取改进措施。加大对基层干部的关心、教育、管理和监督力度,增强基层干部的群众观点和群众工作本领。

    17、推动形成群众工作的强大合力。各级人大、政协要主动开展群众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群众的优势,齐心协力做好群众工作。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要推进工作社会化,充分发挥组织、引导、服务群众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作用。统一战线各界人士和城乡基层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业组织、社会中介组织等要共同做好群众工作,形成强大合力,不断开创群众工作新局面。

    第三篇:中共哈尔滨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中共庐江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 改进新形势下党对工会工作领导的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和党中央关于工会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实现县委实施“两新”带动、大庐城建设、沿湖开发“三大战略”,着力打造富裕、幸福、人文、“两型”“四个庐江”中的重要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和改进党对工会工作领导的重要意义

    目前,庐江已进入跨越发展的新阶段。新形势新任务,对工会提升职工素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充分激发职工的创造力和劳动热情,最大限度地发挥广大职工在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和谐庐江中的积极作用,提出了新课题。各级党组织要站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的重要性,把更多的资源和手段赋予工会组织,支持工会创造性开展工作,更好地推进工会工作创新发展。各级工会组织要主动适应时代发展的新形势、经济社会结构的新变化,认真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以推动企业实现“两个普遍”为重点,充分发挥组织职工、引导职工、服务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能作用,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庐江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充分发挥工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1、广泛开展“创先争优、建功立业”活动。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健全和完善政府(行政)劳动竞赛委员会。各类企事业单位要按规定提取和落实劳动竞赛奖励经费。支持工会团结动员广大职工紧紧围绕“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以创建“工人先锋号”为主要载体,广泛深入地开展合理化建议、发明创造、技术革新、节能减排等多种形式的劳动竞赛活动,支持工会开展以企业安全生产为主要内容的“安康杯”竞赛等群众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活动,大力开展科技创新,推动企业技术进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为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2、大力弘扬中国工人阶级伟大品格。要在全社会广泛深入地开展学习“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劳模精神活动,大力弘扬“信念坚定、立场鲜明,艰苦奋斗、勇于奉献,胸怀大局、纪律严明,开拓创新、自强不息”的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县政府每届任期内开展一次县级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活动,选树和表彰一批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用劳模精神激励和引领广大职工。加大对困难劳模帮扶力度,帮助困难劳模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3、努力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职工队伍。各类企事业单位应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足额提取和合理使用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充分发挥工会“大学校”的作用,大力支持工会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要积极创办“职工书屋”,引导职工

    开展读书自学活动,激励职工自学成才,不断提升广大职工的职业技能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培养造就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实用型职工队伍。进一步建立健全职工高技能人才技能培训、考核晋级、培养深造、提职提薪等激励机制,为职工勤奋学习、岗位成长提供保障。

    三、支持工会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4、大力维护职工队伍的和谐稳定。要充分发挥工会密切联系职工的优势,及时掌握职工群众的思想动态、利益诉求,疏导职工情绪,引导广大职工正确对待利益关系调整等问题,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职工队伍稳定和社会稳定。进一步健全由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同级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构成的劳动关系协调三方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重大问题。企业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支持工会依法参与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健全工会劳动关系预警组织网络,进一步完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涉及职工权益的重大事件。

    5、建立健全企业劳动关系保障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推动国家劳动法规的实施,依法规范企事业单位的用工行为。要巩固、深化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积极推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制度,重点做好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建立科学合理、公平有序的企业工资共决机制、正常调整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逐步使职工工资水平与经济发展相协调,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促进分

    配公平和社会稳定。广泛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谐园区创建活动,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把是否是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作为对企业经营者各种政治安排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6、健全完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各类企事业单位要依法建立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的经营方针、发展规划、重大决策和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及其他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等重要事项,必须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教育、卫生等各类事业单位,都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做好校(院)务公开等工作。非公有制企业要依法落实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积极推行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制度,规范和深化各类企业厂务公开工作。要加强对厂务公开的监督、指导和考核。建立健全职工董事、监事制度,并定期向职代会报告工作。

    7、重视发挥工会扶贫帮困的作用。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支持工会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建立健全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联系困难企业和结对帮扶困难职工制度,推进帮扶活动深入开展。要把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纳入同级政府社会救助体系,作为社会保障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人员、设施等方面予以支持,同时,把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配套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支持工会实施促进再就业帮扶行动,开展职工互助保障和“金秋助学”活动;支持工会完善职工诉求代理、维权热线制度,引导职工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政府有关部门要支持工会依法参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活动,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共同维护好职工队伍稳定和社会稳定。

    8、积极维护农民工的经济政治权益。要扎实有效地开展农民工维权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支持工会开展创业培训、订单式培训和技能培训,帮助农民工实现自主创业和转移就业。把农民工工资纳入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范围,推动实现同工同酬。支持工会参与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支持工会参与研究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政策文件,督促用人单位为农民工办理社会保险。吸纳一定比例的农民工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落实农民工参与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权利。

    四、高度重视和加强工会组织建设

    9、积极推进工会组织体系建设。各级党委要将基层工会组织建设纳入党建工作目标,坚持以党建带工建,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和“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的建会原则,坚持党工共建,齐抓共创。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职工人数较多的村(社区)都要依法建立工会组织;要突出抓好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外资企业、民营企业为重点,以农民工、劳务派遣工为重点对象,推进产业工会和行业性、区域性基层工会联合会建设,采取多种形式最大限度地把各类从业人员组织到工会中来。企事业改革、重组、改制中,要保证工会组织不被撤并和取消。对于阻挠组建工会和限制职工加入工会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10、加强工会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各级党委要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县、镇、主管局工会主席按同

    级副职配备,职工人数200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工会配备专职工会主席。基层工会主席、副主席按照其所在单位副职和中层正职配备,享受相应的政治、经济待遇。落实工会协管干部的规定,选配工会领导干部时,要充分听取上级工会意见;任免、调动工会领导干部时,要事先征求上级工会意见。重视和关心工会干部成长,把工会干部培养、交流、使用和管理纳入干部队伍建设的整体规划,统筹安排。

    11、积极推进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各类企事业单位工会组织,要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积极推进基层工会的群众化、民主化,增强基层工会组织活力。保障工会会员民主权利,民主选举基层工会领导干部。按照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标准,深入开展“建家”活动,民营企业要开展“双爱双评”活动,努力把工会建设成为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活跃、企业支持、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

    五、进一步完善工会工作的领导机制

    12、健全党委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制度。各级党委要把工会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党委定期研究工会工作制度,县委每届至少召开一次工会工作会议,每年至少两次听取工会工作汇报。加强对党的工运理论政策的学习、研究和宣传,把党的工运理论列为各级领导干部培训的必修课程,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党委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大对工会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有利于发挥工会作用和树立工人阶级形象的社会舆论氛围。

    13、建立人大、政协支持工会工作制度。建立工会与人大内务

    司法委员会、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联系制度,进一步畅通工会反映职工诉求的渠道。人大在开展涉及职工权益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政协在开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专项视察,要吸纳同级工会参加,为工会依法维权创造条件。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工会代表和包括农民工在内的一线职工、劳动模范要占一定比例。在提名县人大、县政协常委会委员时,应有工会负责人作为候选人。支持工会参与企业人大代表和企业界政协委员人选的推荐提名工作。

    14、加大政府和有关方面对工会的支持力度。建立和完善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做到每年召开一次,研究解决工会所反映的有关问题。各级政府召开有关重要会议,研究讨论全局性的重大政策方针、制订有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文件和制度时,应吸收同级工会参加,并认真听取工会的意见和建议。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为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场所、设施及经费保障。进一步完善工会经费税务代收和财政划拨制度,支持工会依法收缴工会经费。工会资产、经费和国家拨给工会的不动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

    第四篇:中共攀枝花市委人大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

    充分发挥人大推动科学发展的积极作用

    ——在省委人大工作经验交流会上的发言

    中共攀枝花市委书记刘成鸣

    2024年7月5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最高实现形式。加强和改进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推进民主法治建设进程,是各级党委的历史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近年来,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相关部署和要求,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积极从各方面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创造条件、提供保障,充分发挥了市人大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推进依法治市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一、狠抓三个关键,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

    (一)狠抓思想认识这个关键,始终把人大工作摆在重要日程。坚持不懈强化对人大工作理论学习,努力使党的工作充分体现人民意愿。中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召开后,我 -1-

    们及时召开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学习贯彻,并将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要求和实施意见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结合新形势新要求作出新部署,要求各级各部门强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全力支持人大工作。

    (二)狠抓工作机制这个关键,不断改进党委领导人大工作的方式。建立联系会议制度,实行了“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和“四大班子”秘书长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制度;市委书记亲自联系人大工作;人大主任列席市委常委会;市委常委会定期研究人大工作;人大副主任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政协常委会议,参加市委、市政府其他重要会议。完善支持人大工作机制,市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市委办、市政府办与市人大工作部门对口联系制度》,市政府作出《关于支持人大工作的决定》,充分保障人大工作顺利开展。

    (三)狠抓班子建设这个关键,努力提升人大依法履职的水平。为人大配备年富力强的领导班子,今年换届时把政治素质好、依法行政能力强的同志推荐安排为人大代表。市和5个区(县)的人大常委会主任均按省委《意见》要求实现单设;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缺时都在第一时间予以补充;保持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平均年龄有所下降。

    二、坚持四个结合,发挥人大在推进科学发展中的职能

    作用

    (一)坚持党委决策与人大决定相结合,支持人大依法行使决定权。凡属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尤其是全市的发展思路、重点工程、民生工程等重大事项,都由市委提出总体思路后,经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一府两院”按照人大决定严格执行。认真抓好人大代表建议及议案的办理工作,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2024年以来,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连续两年达100%。

    (二)坚持党委领导与人大依法监督相结合,支持人大依法行使监督权。旗帜鲜明地为人大依法监督撑腰壮胆,积极协调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关系,明确要求“一府两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市人大每次开展调查视察、执法检查和工作评议,市委都派出专门领导参加。每年确定一批重点课题,提交人大集中调研,并要求人大定期组织重点项目、急难险重任务视察活动,形成了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为市委科学决策、推动落实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任免干部相结合,支持人大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在选拔任用干部时,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的统一,大力支持市人大实行任前考法、任前表态、任职票决、任期述职等制度。凡需要人大

    选举、任命的干部,事先向市人大介绍市委的推荐意见,征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意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四)坚持党委工作与人大工作相结合,积极组织人大参与全市中心工作。为使人大工作与党委工作思想同心、目标同向、工作同步,积极参与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去,市委明确要求人大班子成员都要深入推进“三个加快建设”、打好“六大硬仗”,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有效整合市级班子力量,联手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目前,市人大领导共牵头包抓急难险重任务和重点项目21个,均按进度要求顺利推进。

    三、强化三个保障,为人大依法履职创造良好条件

    (一)强化环境保障。大力营造人大工作舆论氛围,对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人大常委会会议等法定会议和人大代表视察、执法检查等重要活动,组织多角度、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报道,全面树立人大工作关注民生、体现民意的良好形象,夯实了人大工作群众基础。

    (二)强化组织保障。科学设置人大工作机构,市人大设立3个专门委员会、3个工作委员会和2个办事机构,区(县)人大统一设立工作委员会,在区(县)增设省、市人大代表联络处,在街道设立人大代表工作联络站。加大人大干部的选拔任用、调整交流和下派锻炼力度,首次将在人大成长起来的优秀干部选拔到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岗位。

    (三)强化物资保障。加强经费投入,对人大机关财政预算安排保持每年都有所增加,人大重要会议、重要活动所需专项经费都给予足额保证。代表调研费用标准由2024年的600元/人提高到目前的2024元/人。完善办公设备,督促有关部门较好地解决了人大机关工作用车、办公自动化、会议表决系统等问题,投入资金对人大办公楼进行了修缮,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工作提供了良好的物质保障。

    近年来,虽然我们在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方面做了一些工作,收到了一定成效,但与中央、省委的要求及人大工作发展的形势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省委的领导下,按照本次会议的新要求,学习借鉴兄弟市州的先进经验,充分发挥党委对人大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改进领导方式、创新领导机制,全力支持人大依法履行职能,努力推动我市人大工作再上台阶,为四川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第五篇:中共合肥市委组织部机关工会会员大会主持词

    中共合肥市委组织部机关工会会员大会主持词

    (汪德满)各位会员:

    受组织委托,由我主持今天的部机关工会会员大会。部机关工会会员大会应到会员 人,实到 人,超过了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工会工作有关规定,可以开会。

    这次大会主要有五项议程:

    1、向大会作工会工作情况及工会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2、换届筹备情况及候选人情况简介;

    3、通过工会换届选举办法,通过监票人,指定计票人;

    4、选举产生新一届工会委员会。

    5、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凌云作重要讲话。

    下面进行大会的第一项议程,请夏传敏同志代表部机关第三届工会委员会作工会工作情况及工会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下面进行大会第二项议程,由我向大会报告本次工会换届筹备情况及候选人情况。

    ......下面进行大会的第三项议程。首先,通过选举办法。请张建平同志宣读《中共合肥市委组织部机关工会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宣读完毕后)请大家表决:同意的请举手,(稍停)请放下;不同意的请举手,(稍停)没有;弃权的请举手,(稍停)没有。

    通过。

    下面,通过监票人。我提议由施咏康同志担任本次大会选举的总监票人,陈学宏同志担任本次大会选举的监票人,请大家举手表决。同意的请举手。(稍停)请放下。不同意的请举手。(稍停)没有。

    通过。

    计票人由王家胜同志担任。

    现在进行第四项议程。

    第四届机关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在各工会小组酝酿提名的基础上,经部机关工会换届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并报部领导和市直机关工会审查同意,由王军、张圣涛、张建平、张海燕、高强、戴永莉(按姓氏笔画为序)等6位同志作为新一届机关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实行差额选举。

    下面请工作人员清点到会会员人数。......今天实到会的会员 名,符合规定人数,可以进行选举。

    请工作人员分发选票。......各位会员都领到选票没有?有多领的或者没领到的请举手。

    请各位会员填写选票。请大家要认真按选票上的说明进行填写(将选票说明宣读一遍)。

    请监票人检查票箱。(检查完毕)。请监票人投票。(稍停)。请工作人员引导部领导及其他同志投票。(投票结束)请监票人和计票人开箱清点选票、计票。各位原地休息。......下面请总监票人按得票多少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现在我宣布本次大会选举结果:根据大会选举办法和计票结果,XXX、XXX、XXX、XXX、XXX等5名同志当选为合肥市委组织部机关工会第四届委员会委员。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向新当选的同志表示祝贺。最后,请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凌云作重要讲话。......本次会议议程全部进行完毕,今天的会议到此结束,散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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