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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法全文

    栏目:三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红叶飘零 时间:2024-06-15 00:43:36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合同法全文

    第一条 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人民法院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对合同欠缺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内容,当事人达不成协议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五条等有关规定予以确定。

    第二条 当事人未以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订立合同,但从双方从事的民事行为能够推定双方有订立合同意愿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是以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中的“其他形式”订立的合同。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完成特定行为的人请求悬赏人支付报酬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但悬赏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四条 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约定的签订地与实际签字或者盖章地点不符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约定的签订地为合同签订地;合同没有约定签订地,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

    第五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在合同书上摁手印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与签字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六条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对格式条款中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内容,在合同订立时采用足以引起对方注意的文字、符号、字体等特别标识,并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格式条款予以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符合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所称“采取合理的方式”。

    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对已尽合理提示及说明义务承担举证责任。

    第七条 下列情形,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合同法所称“交易习惯”:

    (一)在交易行为当地或者某一领域、某一行业通常采用并为交易对方订立合同时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做法;

    (二)当事人双方经常使用的习惯做法。

    对于交易习惯,由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第八条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批准或者登记才能生效的合同成立后,有义务办理申请批准或者申请登记等手续的一方当事人未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办理申请批准或者未申请登记的,属于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规定的“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对人的请求,判决相对人自己办理有关手续;对方当事人对由此产生的费用和给相对人造成的实际损失,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合同的效力

    第九条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关于提示和说明义务的规定,导致对方没有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对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该格式条款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第十条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并具有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格式条款无效。

    第十一条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追认的意思表示自到达相对人时生效,合同自订立时起生效。

    第十二条 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

    第十三条 被代理人依照合同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承担有效代理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后,可以向无权代理人追偿因代理行为而遭受的损失。

    第十四条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第十五条 出卖人就同一标的物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合同均不具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买受人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取得标的物所有权,请求追究出卖人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合同的履行

    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情可以将合同法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规定的第三人列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但不得依职权将其列为该合同诉讼案件的被告或者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第十七条 债权人以境外当事人为被告提起的代位权诉讼,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的规定确定管辖。

    第十八条 债务人放弃其未到期的债权或者放弃债权担保,或者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第十九条 对于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明显不合理的低价”,人民法院应当以交易当地一般经营者的判断,并参考交易当时交易地的物价部门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结合其他相关因素综合考虑予以确认。转让价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百分之七十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对转让价格高于当地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高价。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参照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予以撤销。

    第二十条 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其对同一债权人所负的数笔相同种类的全部债务,应当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到期时间相同的,按比例抵充。但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对清偿的债务或者清偿抵充顺序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债务人除主债务之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费用,当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并且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抵充:

    (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

    (二)利息;

    (三)主债务。

    四、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的义务,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对方当事人请求赔偿实际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第二十三条 对于依照合同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可以抵销的到期债权,当事人约定不得抵销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该约定有效。

    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九条规定的合同解除或者债务抵销虽有异议,但在约定的异议期限届满后才提出异议并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没有约定异议期间,在解除合同或者债务抵销通知到达之日起三个月以后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五条 依照合同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债务人将合同标的物或者标的物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交付提存部门时,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提存成立。

    提存成立的,视为债务人在其提存范围内已经履行债务。

    第二十六条 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五、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通过反诉或者抗辩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调整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六、附则

    第三十条 合同法施行后成立的合同发生纠纷的案件,本解释施行后尚未终审的,适用本解释;本解释施行前已经终审,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不适用本解释。

    第二篇:合同法全文

    合同法

    第一条 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人民法院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对合同欠缺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内容,当事人达不成协议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五条等有关规定予以确定。

    第二条 当事人未以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订立合同,但从双方从事的民事行为能够推定双方有订立合同意愿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是以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中的“其他形式”订立的合同。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完成特定行为的人请求悬赏人支付报酬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但悬赏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四条 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约定的签订地与实际签字或者盖章地点不符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约定的签订地为合同签订地;合同没有约定签订地,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

    第五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在合同书上摁手印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与签字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六条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对格式条款中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内容,在合同订立时采用足以引起对方注意的文字、符号、字体等特别标识,并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格式条款予以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符合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所称“采取合理的方式”。

    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对已尽合理提示及说明义务承担举证责任。

    第七条 下列情形,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合同法所称“交易习惯”:

    (一)在交易行为当地或者某一领域、某一行业通常采用并为交易对方订立合同时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做法;

    (二)当事人双方经常使用的习惯做法。

    对于交易习惯,由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第八条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批准或者登记才能生效的合同成立后,有义务办理申请批准或者申请登记等手续的一方当事人未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办理申请批准或者未申请登记的,属于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规定的“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对人的请求,判决相对人自己办理有关手续;对方当事人对由此产生的费用和给相对人造成的实际损失,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合同的效力

    第九条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关于提示和说明义务的规定,导致对方没有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对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该格式条款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第十条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并具有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格式条款无效。

    第十一条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追认的意思表示自到达相对人时生效,合同自订立时起生效。

    第十二条 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

    第十三条 被代理人依照合同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承担有效代理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后,可以向无权代理人追偿因代理行为而遭受的损失。

    第十四条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第十五条 出卖人就同一标的物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合同均不具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买受人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取得标的物所有权,请求追究出卖人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合同的履行

    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情可以将合同法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规定的第三人列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但不得依职权将其列为该合同诉讼案件的被告或者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第十七条 债权人以境外当事人为被告提起的代位权诉讼,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的规定确定管辖。

    第十八条 债务人放弃其未到期的债权或者放弃债权担保,或者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第十九条 对于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明显不合理的低价”,人民法院应当以交易当地一般经营者的判断,并参考交易当时交易地的物价部门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结合其他相关因素综合考虑予以确认。转让价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百分之七十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对转让价格高于当地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高价。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参照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予以撤销。

    第二十条 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其对同一债权人所负的数笔相同种类的全部债务,应当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到期时间相同的,按比例抵充。但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对清偿的债务或者清偿抵充顺序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债务人除主债务之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费用,当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并且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抵充:

    (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

    (二)利息;

    (三)主债务。

    四、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的义务,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对方当事人请求赔偿实际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第二十三条 对于依照合同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可以抵销的到期债权,当事人约定不得抵销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该约定有效。

    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九条规定的合同解除或者债务抵销虽有异议,但在约定的异议期限届满后才提出异议并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没有约定异议期间,在解除合同或者债务抵销通知到达之日起三个月以后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五条 依照合同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债务人将合同标的物或者标的物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交付提存部门时,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提存成立。

    提存成立的,视为债务人在其提存范围内已经履行债务。

    第二十六条 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五、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通过反诉或者抗辩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调整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六、附则

    第三十条 合同法施行后成立的合同发生纠纷的案件,本解释施行后尚未终审的,适用本解释;本解释施行前已经终审,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不适用本解释。

    第三篇:合同法

    合同法试卷二

    试卷总分:100 答题时间:90分钟

    客观题

    单选题(共20题,共40分)

    1.合同的价款或者报酬约定不明确的合同履行的规则是()。A 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B 按照订立合同的签订的市场价格履行 C 按照政府部门规定的价格履行 D 按当事人重新约定的价格履行

    参考答案:A;考生答案:A;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2.甲将房屋出租给乙使用,租期为3年,但在租期未满之前,甲将该房屋卖给了丙,在这种情况下,租赁合同()。A 从行为开始起就无效 B 即为终止

    C 仍对乙继续有效 D 对丙有效

    参考答案:C;考生答案:D;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3.下列选项中属于单务合同的是()。A 买卖合同 B 租赁合同 C 借用合同 D 运输合同

    参考答案:C;考生答案:C;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4.某甲的儿子患重病住院,急需用钱又借贷无门,某乙趁机表示愿意借给2024元,但半年后须加倍偿还,否则以甲的房子代偿,甲表示同意。根据合同法规定,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A 因显失公平而无效 B 因显失公平而可撤销 C 因乘人之危而无效 D 因乘人之危而可撤销

    参考答案:D;考生答案:C;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5.买卖合同当事人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A 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 B 应当在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 C 应当在出卖人的住所地交付标的物 D 应当在买受人的住所地交付标的物

    参考答案:A;考生答案:A;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6.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 承包人不用经发包人同意,即可将工程的全部工作交第三人完成 B 承包人不用经发包人同意,即可将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第三人完成 C 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承包的全部工作交第三人完成 D 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第三人完成 参考答案:D;考生答案:B;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7.赠与合同的赠与人()。A 无条件承担赠与物的瑕疵责任 B 原则上不承担赠与物的瑕疵责任 C 不承担赠与物的瑕疵责任

    D 受赠人有损害事实时承担赠与物瑕疵责任

    参考答案:B;考生答案:D;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8.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先交货。交货前夕,甲公司派人调查乙公司的偿债能力,有确切材料证明乙公司负债累累,根本不能按时支付货款。甲公司遂暂时不向乙公司交货。甲公司的行为是()。A 违约行为

    B 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C 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D 行使不安抗辩权

    参考答案:D;考生答案:B;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9.债权人甲认为债务人乙怠于行使其债权给自己造成损害,欲提起代位诉讼。下列各项债权中,可以提起代位诉讼的是()。A 安置费给付请求权 B 劳动报酬请求权

    C 借款给他人的偿付请求权 D 退休金的给付请求权

    参考答案:C;考生答案:C;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10.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定金合同()。A 可以采用书面形式订立 B 不必采用书面形式订立 C 可以采用口头形式订立 D 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订立

    参考答案:D;考生答案:D;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11.甲公司对乙公司享有10万元债权,乙公司对丙公司享有20万元债权。甲公司将其债权转让给丁公司并通知了乙公司,丙公司未经乙公司同意,将其债务转移给戊公司。如丁公司对戊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戊公司下列抗辩理由能够成立的是()。

    A 甲公司转让债权未获乙公司同意 B 丙公司转移债务未经乙公司同意 C 乙公司已经要求戊公司偿还债务

    D 乙公司、丙公司之间的债务纠纷有仲裁条款约束

    参考答案:B;考生答案:D;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12.某饭店向水产商店购买鲜虾50公斤,约定要全部活虾。水产商店送来的虾中有近一半已经死亡,某饭店见送来的虾有一半已死,就将虾放在屋外而未用水养起来。第二天,虾全部死亡。某饭店要求水产商店承担违约责任,赔偿50公斤虾的价款,水产商店拒绝。关于本案,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是()。A 水产商店应当赔偿某饭店的全部损失

    B 某饭店在对方违约后没有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无权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C 水产商店的行为不构成违约,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D 水产商店是否要进行赔偿由法院来确定

    参考答案:B;考生答案:B;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13.一般保证,就是保证人享有()。A 先诉抗辩权的保证方式 B 先行抗辩权的履行方式

    C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履行方式 D 不安履行抗辩权的履行方式

    参考答案:A;考生答案:A;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14.根据我国司法部颁布的《提存公证规则》,我国的提存机关为()。A 债务履行地的公证机关 B 债务发生地的公证机关 C 债务人住所地的公证机关 D 债权人住所地的公证机关

    参考答案:A;考生答案:C;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15.甲、乙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由甲代办托运。甲遂与丙签订运输合同,合同中载明乙为收货人。运输途中,因丙的驾驶员丁的重大过失发生交通事故,致货物受损,无法向乙按约交货。下列各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是()。A 乙有权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B 乙应当向丙要求赔偿损失 C 乙尚未取得货物所有权 D 丁应对甲承担责任

    参考答案:A;考生答案:A;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16.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关系的协议。A 行政权利义务 B 民事权利义务 C 刑事权利义务 D 经济权利义务

    参考答案:B;考生答案:B;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17.关于承揽合同解除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 仅仅在承揽人尚未履行合同时,可以要求解除

    B 因为定作人的定作物不具有通用性,合同一旦解除将造成浪费,所以一般不允许定作人解除合同,除非有特殊情况

    C 加工合同的定作人在提供原材料前,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D 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要赔偿承揽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参考答案:D;考生答案:B;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18.下列合同解除后发生溯及既往效力的是()。.A 租赁合同 B 委托合同 C 买卖合同 D 服务合同

    参考答案:C;考生答案:A;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19.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技术开发合同,未约定技术开发成果的归属。甲公司按约支付了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后,乙公司交付了全部技术成果资料。后甲公司在未告知乙公司的情况下,以普通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丙公司使用该技术,乙公司在未告知甲公司的情况下,以独占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丁公司使用该技术。下列各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是()。A 该技术成果的使用权仅属于甲公司

    B 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的许可使用合同无效 C 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的许可使用合同无效 D 该技术成果的转让权仅属于乙公司

    参考答案:B;考生答案:B;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20.甲将装有1万元现金的行李箱寄存在火车站的“小件寄存处”,并支付了寄存费。但在寄存时未告知内有现金,甲取包时发现该包已被人取走,甲要求寄存处赔偿,则寄存处应赔偿()。A 寄存物品的全部价值 B 不予赔偿

    C 按一般物品的价值赔偿 D 适当赔偿

    参考答案:C;考生答案:C;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多选题(共20题,共40分)

    1.代物清偿须符合的要件有()。A 须有债的关系存在

    B 须以他种给付代替原定给付,且必须是现实的给付 C 须有以代物清偿消灭债的合意 D 须当事人达成了代物清偿协议

    参考答案:A,B,C,D;考生答案:A,B,C,D;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2.甲购买一台电视机,委托乙代为保管,乙未经甲同意也未按说明书使用以致电视机损坏。以下各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有()。A 乙违反保管合同,其行为构成违约 B 乙的行为构成侵权行为

    C 乙的行为仅仅构成侵权行为 D 可以采用民事责任竞合处理此事

    参考答案:A,B,D;考生答案:A,D;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3.下列选项中属于合同法基本原则特征的有()。A 确定性 B 特定性

    C 一般规范性 D 不确定性

    参考答案:C,D;考生答案:C,D;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4.从合同变更广泛的意义上看,导致合同债权债务关系的内容变更的原因有()。

    A 合同当事人双方合意变更 B 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

    C 因法律直接规定引起的合同变更

    D 因一方当事人行使形成权而引起的合同变更

    参考答案:A,C,D;考生答案:A,D;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5.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客运合同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旅客伤亡事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有()。A 旅客甲因制止扒窃行为被歹徒刺伤

    B 旅客乙在客车正常行驶过程中因发心脏病身亡 C 失恋旅客丙在行车途中吞服过量安眠药致死 D 免票乘车婴儿丁在行车途中因急刹车受伤

    参考答案:B,C;考生答案:B,C;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6.作为条件的事实必须具备的要件有()。A 必须是将来的事实 B 必须是不确定的事实

    C 必须是当事人约定的事实 D 必须是合法的事实

    参考答案:A,B,C,D;考生答案:A,B;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7.提存的原因主要有()。A 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B 债权人下落不明

    C 债权人死亡而且尚未确定继承人

    D 债权人丧失行为能力尚未确定监护人

    参考答案:A,B,C,D;考生答案:A,B,D;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8.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必须具备的要件有()。A 违约人须有违约行为 B 须受害人受有损失

    C 违约行为与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D 违约人有不履约的意思表示

    参考答案:A,B,C;考生答案:A,B,C,D;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9.承揽合同的承揽人的义务主要有()。A 完成工作的,应当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 B 按照约定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

    C 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其损毁、灭失的,应当承担损毁赔偿责任

    D 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保留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

    参考答案:A,B,C,D;考生答案:A,B,C,D;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10.甲对乙享有2024年8月10日到期的6万元债权,到期后乙无力清偿。乙对丙享有5万元债权,清偿期已届满7个月,但乙未对丙采取法律措施。乙对丁还享有5万元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后乙去世,无其他遗产,遗嘱中将上述10万元的债权赠与戊。对此,下列各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有()。A 甲可向法院请求撤销乙的遗赠

    B 在乙去世前,甲可直接向法院请求丙向自己清偿 C 在乙去世前,甲可直接向法院请求丁向自己清偿

    D 如甲行使代位权胜诉,行使代位权的诉讼费用和其他费用都应该从乙财产中支付

    参考答案:A,B;考生答案:A,D;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11.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A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就该项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

    B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从使用和转让该项职务技术成果所取得的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对完成该项职务技术成果的个人给予奖励或者报酬

    C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从使用和转让该项职务技术成果所取得的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对完成该项职务技术成果的个人给予奖励或者报酬

    D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订立技术合同转让职务技术成果时,职务技术成果的完成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参考答案:A,C,D;考生答案:A,B,C,D;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12.在技术咨询合同中,委托人的义务有()。A 依照合同约定阐明咨询的问题 B 支付报酬

    C 接受受托人的工作成果

    D 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关材料、技术资料和数据

    参考答案:A,B,C,D;考生答案:A,B,C,D;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13.保管合同的特征有()。A 保管合同为要物合同 B 保管合同为无偿合同 C 保管合同为要式合同 D 保管合同为继续性合同

    参考答案:A,B,D;考生答案:B,C;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14.甲将自己的一块手表委托乙寄售行以200元价格出卖,乙经与丙协商,最后以250元成交,下列各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有()。A 甲只能取得200元的利益 B 甲可以取得250元的利益

    C 乙的行为属于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 D 乙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

    参考答案:B,D;考生答案:A,B,C,D;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15.甲玉器店将普通玉器挂件谎称为珍贵翡翠以5000元的价格卖给乙,后乙发现质量问题,找到甲玉器店要求退货,双方争执1年半之久,乙向法院起诉,乙的下列主张可以得到支持的有()。A 以欺诈为由,要求撤销该买卖合同

    B 以重大误解为由,要求撤销该买卖合同 C 主张解除合同

    D 要求玉器店双倍返还价款

    参考答案:C,D;考生答案:A,B,C,D;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16.合同履行中的协作履行原则包括()。A 及时通知义务 B 相互协助义务 C 保密义务 D 代履行义务

    参考答案:A,B,C;考生答案:A,B,C,D;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17.下列对于我国合同法中合同含义的表述,正确的有()。A 合同有时指一种法律行为 B 合同有时指一种债

    C 合同有时指一份记载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书面文件 D 我国合同法中的合同包括婚姻家庭方面的合同

    参考答案:A,B,C;考生答案:C,D;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18.根据标的物性质的不同,可以将买卖合同分为()。A 特定物买卖合同 B 种类物买卖合同 C 竞争性买卖合同 D 非竞争性买卖合同 参考答案:A,B;考生答案:A,B,C;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19.合同的担保类型有()。A 人的担保 B 金钱担保 C 物的担保 D 信用担保

    参考答案:A,B,C;考生答案:A,B,C,D;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20.甲乙签订赠与合同,甲已经将标的物一辆轿车交付乙,但尚未办理过户手续。依法律规定,甲可以撤销该赠与并请求乙返还财产的情形有()。A 乙故意伤害甲,致使甲残废

    B 甲约定乙在两年内负责接送甲之幼子上学放学,乙未履行该义务 C 甲乙关系恶化,甲不愿意再对乙赠与 D 乙对甲有抚养义务,乙未履行该义务

    参考答案:A,B,D;考生答案:A,B,C,D;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主观题

    案例分析题(共1题,共20分)

    甲公司于6月5日以传真方式向乙公司求购一台机床,要求立即回复。乙公司当日回复“收到传真”。6月10日,甲公司电话催问,乙公司表示同意按甲公司报价供应机床,要甲公司于6月15日来人签订合同文本。甲公司即对机床使用场地、配套设备及购置资金等做了准备,并于6月15日派人员前往签约,但乙公司提出要加价,未获甲公司同意,乙公司遂拒绝签约。甲公司认为乙公司的行为造成了其为签约谈判花费的差旅劳务费、为准备工作支出的费用及未及时获得机床等损失。请分析:1.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2.甲公司是否可以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为什么?3.甲公司可要求乙公司赔偿哪些损失?(试题分值:20分)

    一、合同不成立
    理由:

    1、6月5日乙公司并未对甲公司的要约进行承诺,合同不成立。
    2、6月10日乙公司虽然对甲公司的要约予以承诺,但乙要求订立书面合同。根据合同法等三十二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3、6月15日乙公司提出要加价,根据合同法第三十条,“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甲公司拒绝,合同不成立。

    二、不能。合同不成立,谈不上违约。

    三、甲公司可以以乙公司违反依照诚实信用原则负有的先合同义务,导致合同不成立为由,要求乙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要求乙公司赔偿其为签约谈判花费的差旅劳务费、为准备工作支出的费用及未及时获的得机床而对其造成的实际损失。

    参考答案:答题要点 1.合同未成立。(3分)因当事人虽协商一致,但当事人约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且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这属于要式合同,要式合同要履行特定的形式,即签订书面合同,合同才能成立。(3分)2.甲公司不能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因合同未成立。甲公司可要求乙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3分)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需要具备以下要件:(1)当事人准备缔约或者已经开始缔约。该要件要求缔约过失责任必须发生在缔约的过程中。(2)当事人违反了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发生的先契约义务。(3)当事人在主观上具有过错。(4)对方当事人受有损害。(5)加害人有行为能力。除了上述要件之外,还要求侵害行为与损害之间应具有因果关系。(5分)本案属于合同不成立导致缔约过失责任的产生。因一方当事人的过失,致使双方当事人未能达成合意从而成立合同时,该有过失的当事人应赔偿对方当事人因信赖合同能成立所受损失。(3分)

    3.缔约过失责任赔偿范围含签约谈判的花费和准备工作支出费用。(3分)教师姓名 操作类型 试题得分 评语 zhouli 评阅 12.0

    合同法试卷三

    试卷总分:100 答题时间:90分钟

    客观题

    单选题(共20题,共40分)

    1.下列各选项中不属于保证的特性的是()。A 保证是人的担保方式 B 保证是对物的担保方式 C 保证是第三人担保

    D 保证债务具有从属性,并以主债务的不履行为发生条件 参考答案:B;考生答案:B;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2.法律规定可以抵销的债权有()。A 退休金债权 B 抚恤金债权 C 购货款债权 D 扶养费债权

    参考答案:C;考生答案:C;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3.下列属于附条件的合同是()。A 如果天下雨,我就送给你雨伞一把

    B 如果你考上大学,我就支付你四年的学费

    C 父亲对儿子说,如果我死了,你就继承我的财产 D 如果你把这辆自行车偷来,我会以两倍的价格购买

    参考答案:B;考生答案:B;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4.承揽人在履行承揽合同中的下列行为,属于违约行为的是()。A 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不合理,立即停止工作并通知定作人,因等待答复,未能如期完成工作

    B 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合格,遂自行更换为自己确认合格的材料 C 承揽人未征得定作人的同意,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D 因定作人未按约定支付报酬,承揽人拒绝交付工作成果 参考答案:B;考生答案:A;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5.下列合同中不属于要式合同的是()。A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B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 C 技术转让合同 D 国际贸易合同

    参考答案:D;考生答案:D;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6.委托合同中,受托人未经委托人同意,即将委托事务转委托给第三人,则对该第三人的行为,应承担责任的是()。A 受托人 B 该第三人

    C 受托人和该第三人连带负责 D 受托人和该第三人按份负责

    参考答案:A;考生答案:C;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7.甲运输公司与乙厂签订多式联运合同,根据乙的要求,甲向乙签发了可转让的多式联运单据。由于乙在托运时的过失给甲造成了一定损失。现在乙已经将多式联运单据转让给了丙。则应对甲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当事人是()。

    A 由甲运输公司自负

    B 由乙厂与丙承担连带负责 C 由丙承担赔偿责任 D 由乙厂承担赔偿责任

    参考答案:D;考生答案:D;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8.一般而言,在拍卖中属于要约行为的是()。A 拍卖 B 标卖 C 招标 D 拍定

    参考答案:A;考生答案:A;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9.提存人取回提存物的,视为未提存,因此产生的费用由()。A 受领人承担

    B 提存人与受领人分担 C 提存机关承担 D 提存人承担

    参考答案:D;考生答案:D;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10.我国《合同法》调整的是()。A 婚姻性质的合同 B 财产性质的合同 C 行政性质的合同 D 监护性质的合同

    参考答案:B;考生答案:B;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11.张某从银行贷得80万元用于购买房屋,并以该房屋设定了抵押。在借款期间房屋被洪水冲毁。张某尽管生活艰难,仍想方设法还清了银行贷款。对此,周围多有议论。下列各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是()。

    A 甲认为,房屋被洪水冲毁属于不可抗力,张某无须履行还款义务。坚持还贷是多此一举

    B 乙认为,张某已不具备还贷能力,无须履行还款义务。坚持还贷是为难自己 C 丙认为,张某对房屋的毁损没有过错,且此情况不止一家,银行应将贷款作坏账处理,坚持还贷是一厢情愿

    D 丁认为,张某与银行的贷款合同并未因房屋被冲毁而消灭。坚持还贷是严守合约、诚实信用

    参考答案:D;考生答案:D;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12.甲收藏唐伯虎名画一幅,价值约10万元,甲的其他财产价值为10万元。甲因作生意失败对外欠债60万元。一日,甲将唐伯虎的画作价1万元卖给从香港回来的表弟乙,则下列各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是()。A 若乙不知甲欠巨额外债,则甲的债权人只能行使代位权

    B 只有在乙明确知道此买卖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的情况下,债权人才可行使代位权

    C 不管乙是否知道此买卖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债权人均可行使撤销权 D 若乙明确知道此买卖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则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 参考答案:D;考生答案:D;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13.技术开发合同中双方未约定风险负担的,由()。A 委托人负担风险 B 受托人负担风险

    C 双方当事人合理负担风险 D 法律裁定

    参考答案:C;考生答案:C;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14.上海某工厂向广州某公司购买一批物品,合同对付款地点和交货期限没有约定,发生争议时,依据合同法规定,下列各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是()。A 上海某工厂付款给广州某公司应在上海履行

    B 上海某工厂可以随时请求广州某公司交货,而且可以不给该厂必要的准备时间

    C 上海某工厂付款给广州某公司应在广州履行

    D 广州某公司可以随时交货给上海某工厂,而且可以不给该厂必要的准备时间 参考答案:C;考生答案:B;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15.甲公司向乙家具厂购买家具一批,价款30万元,双方约定按照甲公司提供的样品为家具质量标准,并约定违约的一方应支付违约金10万元。后来,乙家具厂提供的家具不符合约定的样品,甲公司要求乙家具厂支付违约金10万元。经查,乙家具厂的违约行为给甲公司造成的损失是轻微的。关于本案,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是()。

    A 乙家具厂应当支付违约金10万元

    B 乙家具厂支付违约金后就不再承担其他的违约责任 C 乙家具厂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D 乙家具厂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减少违约金的数额 参考答案:D;考生答案:D;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16.甲有2间房出租给乙,在租赁期间甲将此房以20万元卖给丙,并订立了合同。乙得知后,找到甲表示愿以20万元买下此房。以下各选项中正确的是()。

    A 甲应将该房卖给乙 B 甲应将该房卖给丙

    C 甲有权决定该房卖给谁 D 应由法院裁定该房卖给谁

    参考答案:A;考生答案:C;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17.某手表厂为纪念千禧年特制纪念手表2024只,每只售价2万元。其广告主要内容为:(1)纪念表为金表;(2)纪念表镶有进口钻石。后经证实,该纪念表为镀金表;进口钻石为进口人造钻石,每粒价格为1元。手表成本约1000元。为此,购买者与该手表厂发生纠纷。该纠纷处理方式为()。A 按无效合同处理,理由为欺诈

    B 按可撤销合同处理,理由为重大误解 C 按可撤销合同处理,理由为欺诈 D 按有效合同处理

    参考答案:C;考生答案:C;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18.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计算机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要约到达受要约人的时间是()。A 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

    B 该数据电文为收件人第一次阅读的时间 C 该数据电文为发件人发送完毕的时间 D 该数据电文为收件人接收的首次时间

    参考答案:A;考生答案:A;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19.行纪人与第三人签订合同,因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在通常情况下,以下各选项中说法不正确的是()。A 行纪人直接向委托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B 委托人可以向行纪人主张权利

    C 第三人直接向委托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D 行纪人可以向第三人主张权利

    参考答案:C;考生答案:A;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20.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A 二分之一 B 三分之二 C 五分之一 D 五分之三

    参考答案:C;考生答案:C;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多选题(共20题,共40分)

    1.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可以抵押财产有()。A 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B 建设用地使用权 C 生产设备和原材料

    D 以拍卖的方式取得的荒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参考答案:A,B,C,D;考生答案:A,B,C,D;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2.下列各选项中属于债权人代位权的性质的有()。A 债权人代位权属于债权的对外效力 B 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人的固有权利 C 债权人代位权是程序法上的权利 D 债权人代位权属于实体法上的权利

    参考答案:A,B,D;考生答案:A,C,D;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3.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合同法》的调整范围的有()。A 行政机关与相对人之间签订的行政合同 B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 C 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达成的口头赠与合同 D 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签订的收养合同

    参考答案:A,B,D;考生答案:A,B,C,D;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4.甲、乙公司签订一份钢材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先交付钢材,乙公司验收完毕后再付款。假设有确切证据证明下列情形存在,甲公司可中止履行的情形有()。

    A 乙公司报表中表明出现严重亏损,无法依约履行 B 乙公司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定为合同信用极差单位 C 乙公司已被其债权人提起破产宣告申请

    D 原与甲公司合作良好的乙公司董事长已辞职,甲公司对新董事长不熟悉

    参考答案:A,B,C;考生答案:A,B,C;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5.债务人将该债的标的物提存以后,将发生如下法律效果()。A 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债权人 B 标的物灭失的风险转移给债权人 C 标的物所产生的孳息转移给债权人 D 标的物的保管费用转由债权人承担

    参考答案:A,B,C,D;考生答案:A,B,C,D;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6.甲公司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乙公司,乙公司将其转包给丙公司,丙公司将部分工程包给由121个农民工组成的施工队。施工期间,丙公司拖欠施工队工程款达500万元之多,农民工因此踏上维权之路。丙公司以乙公司拖欠其工程款800万元为由,乙公司以甲公司拖欠其工程款1000万元为由均拒付欠款。施工队将甲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支付500万元。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各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有()。

    A 法院应驳回施工队的诉讼请求,因甲公司与施工队无合同关系 B 法院应支持施工队的诉讼请求

    C 法院应当追加乙公司和丙公司为本案当事人 D 法院可以追加乙公司和丙公司为本案当事人

    参考答案:B,D;考生答案:A,B,D;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7.关于违约时继续履行债务和支付违约金责任,下列各选项中表述错误的有()。

    A 一方请求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以后,就不能请求其继续履行债务 B 一方请求另一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还可请求其继续履行债务 C 一方请求另一方继续履行债务以后,就不能请求其支付违约金 D 守约方可选择请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或请求其继续履行债务

    参考答案:A,C;考生答案:A,B,C;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8.债权人不是有效的受领清偿人的情形的有()。A 债权人的债权尚未出质 B 债权人的债权已经出质

    C 债权人的债权已被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 D 债权人被宣告破产后

    参考答案:B,C,D;考生答案:B,C,D;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9.保管合同终止的事由有()。A 返还保管物 B 承受保管物 C 提取保管物 D 保管物灭失

    参考答案:A,B,D;考生答案:A,B,C;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10.孙女士于2024年5月1日从某商场购买一套化妆品,使用后皮肤红肿出疹,就医不愈花费巨大。2024年4月,孙女士多次交涉无果将商场诉至法院。下列各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有()。A 孙女士可以要求商场承担违约责任 B 孙女士可以要求商场承担侵权责任

    C 孙女士可以要求商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D 孙女士可以要求撤销合同

    参考答案:A,B;考生答案:A,C,D;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11.合同规定甲公司应当在8月30日向乙公司交付一批货物。8月15日,甲公司把货物运送到乙公司。此时乙公司有权()。A 拒绝接收货物 B 不接收货物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C 接收货物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D 接收货物并要求对方支付增加的费用

    参考答案:A,D;考生答案:A,B,C,D;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12.甲研究所与刘某签订了一份技术开发合同,约定由刘某为甲研究所开发一套设计软件。3个月后,刘某按约定交付了技术成果,甲研究所未按约定支付报酬。由于没有约定技术成果的归属,双方发生争执。下列各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有()。

    A 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刘某,但刘某无权获得报酬

    B 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刘某,且刘某有权获得约定的报酬

    C 如果刘某转让专利申请权,甲研究所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D 如果刘某取得专利权,甲研究所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参考答案:B,C,D;考生答案:B,C,D;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13.下列各选项中不属于承诺的情况有()。

    A 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以外的第三人作出的接受要约的意思表示 B 拍卖人的拍定

    C 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届满后作出的与要约内容完全一致的答复

    D 甲给乙去函,提出以单价580元出售自行车200辆,乙提出,如单价510元,购买200辆的答复

    参考答案:A,C,D;考生答案:A,B,C,D;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14.甲公司与某希望小学签订赠与合同,决定赠与给该小学价值2万元的钢琴两台,后甲公司因其法定代表人更换,不愿意履行该赠与合同。下列各选项中说法错误的是()。

    A 赠与合同属单务法律行为,故甲公司可不再履行赠与义务,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B 甲公司尚未交付钢琴,故可撤销赠与 C 某希望小学有权要求甲公司交付钢琴

    D 若甲公司以书面形式通知某希望小学表示不再赠与,则甲公司不再承担违约责任

    参考答案:A,B,D;考生答案:A,D;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15.明示预期违约的构成必须具备的要件有()。

    A 必须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后至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届满前这段时间内 B 当事人明确、肯定的作出将不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 C 当事人表示的不履行必须是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 D 须不履行无正当事由 参考答案:A,B,C,D;考生答案:A,D;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16.合同的一般法律约束力主要表现为()。A 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B 当事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其合同约定的义务 C 当事人应依法履行一定的合同外义务

    D 当事人应依诚实信用原则履行一定的合同外义务

    参考答案:A,B,C,D;考生答案:A,B,C,D;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17.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订立合同需要经过要约和承诺等一系列过程,下列选项中,属于要约邀请的有()。A 拍卖公告 B 投标书

    C 自动售货机 D 商品征订表

    参考答案:A,D;考生答案:B,D;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18.下列合同中既属于诺成合同又属于有偿合同的有()。A 买卖合同

    B 两个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C 租赁合同

    D 支付保管费的保管合同

    参考答案:A,C;考生答案:A,C;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19.合同中的条款具有下列哪些情形,该条款无效()。A 免除一方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的 B 免除一方的违约责任的

    C 免除一方因故意,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的 D 免除一方因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的

    参考答案:A,C;考生答案:A,B,C;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20.租赁合同可以被解除的情况有()。

    A 承租人未按约定方法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损 B 转租未经出租人同意

    C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迟延支付租金累计不足6个月的

    D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合同法相关规定仍不能确定

    参考答案:A,B,D;考生答案:A,B,D;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主观题 案例分析题(共1题,共20分)

    2024年10月15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向甲公司提供一批价款为50万元电脑配件,2024年12月1日甲公司因销售原因,需要乙公司提前提供电脑配件,甲公司要求提前履行的请求被乙公司拒绝,甲公司为了不影响销售,只好从外地进货,随后将对乙公司的债权转让给了丙公司,但未通知乙公司。丙公司与2024年1月15日去乙公司提货时遭拒绝。请分析: 1.乙公司拒绝丙公司提货有无法律依据?为什么? 2.甲公司与丙公司的转让合同是否有效?如何处理。(试题分值:20分)(1)乙公司拒绝丙公司的提货有法律依据。我国《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本案中,甲公司将债权转让给丙公司,但未通知乙公司,因而对乙公司不发生效力。
    (2)依《合同法》第79条的规定,甲公司与丙公司的债权转让合同有效。丙公司的履行要求被拒绝,应当由甲公司对丙公司承担责任。参考答案:答题要点 1.乙公司拒绝丙公司的提货有法律依据。(4分)我国《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4分)本案中,甲公司将债权转让给丙公司,但未通知乙公司,因而对乙公司不发生效力。(4分)2.依《合同法》第79条的规定,甲公司与丙公司的债权转让合同有效(4分)。丙公司的履行要求被拒绝,应当由甲公司对丙公司承担责任。(4分)教师姓名 操作类型 试题得分 评语 zhouli 评阅 18.0

    合同法试卷四

    试卷总分:100 答题时间:90分钟

    客观题

    单选题(共20题,共40分)

    1.债权人胡某下落不明,债务人沙某难以履行债务,遂将标的物提存。沙某将标的物提存后,该标的物如果意外毁损、灭失,其损失()。A 应由沙某与胡某共同承担 B 应由沙某承担 C 应由胡某承担

    D 应由提存机关承担

    参考答案:C;考生答案:C;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2.下列各选项中不受债权转让限制的是()。A 陈某享有的请某作者为其代笔撰写回忆录的债权 B 张某所享有的获得退休金的债权

    C 赵某所享有的继承其父母遗产的债权

    D 孙某所享有的诉某公司侵害其健康而产生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 参考答案:C;考生答案:C;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3.下列各选项中属于债务人不能中止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的是()。A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 B 买卖合同的买受人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可能就标的物主张权利的 C 债权人变更住所未通知债务人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 D 债权人下落不明的

    参考答案:D;考生答案:A;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4.甲公司的业务经理乙经常出差,甲公司便与丙保险公司签订人身意外事故保险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为投保人,乙为被保险人,丙为保险人。合同法理论上称该类合同为()。A 为本人利益订立的合同 B 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 C 三方合同 D 代理合同

    参考答案:B;考生答案:B;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5.甲乙两公司合作开发一种新产品,分别指派丙和丁从事科研工作。双方就专利申请权没有约定,产品研制成功后,如果要申请专利,专利申请权应属于()。A 丙和丁共有 B 甲和乙共有

    C 甲乙中先提出申请一方 D 丙丁中先提出申请一方

    参考答案:B;考生答案:B;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6.甲和乙之间有借贷关系,后二人结婚。此时,甲、乙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的原因是()。A 因混同而消灭 B 因混合而消灭 C 因抵销而消灭 D 因免除而消灭

    参考答案:A;考生答案:A;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7.在大陆法系中常被称为是债法中的“帝王规则”的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

    A 诚实信用原则 B 公平原则

    C 公序良俗原则 D 公正原则

    参考答案:A;考生答案:A;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8.甲乙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18万元违约金。后甲违约,给乙造成损失15万元。下列各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是()。A 甲应向乙支付违约金18万元,不再支付其他费用或者赔偿损失 B 甲应向乙赔偿损失15万元,不再支付其他费用或者赔偿损失 C 甲应向乙赔偿损失15万元并支付违约金18万元,共计33万元 D 甲应向乙赔偿损失15万元及其利息

    参考答案:A;考生答案:A;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9.某校长甲欲将一套住房以50万元出售。某报记者乙找到甲,出价40万元,甲拒绝。乙对甲说:“我有你贪污的材料,不答应我就举报你。”甲信以为真,以40万元将该房卖与乙。乙实际并无甲贪污的材料。关于该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存在欺诈行为,属可撤销合同 B 存在胁迫行为,属可撤销合同

    C 存在乘人之危的行为,属可撤销合同 D 存在重大误解,属可撤销合同

    参考答案:B;考生答案:B;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10.甲、乙同为儿童玩具生产商。六一节前夕,丙与甲商谈进货事宜。乙知道后向丙提出更优惠条件,并指使丁假借订货与甲接洽,报价高于丙以阻止甲与丙签约。丙经比较与乙签约,丁随即终止与甲的谈判,甲因此遭受损失。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乙应对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B 丙应对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C 丁应对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D 乙、丙、丁无须对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参考答案:C;考生答案:A;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11.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拖欠某建筑公司工程款约百万元,一直拒绝返还,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又对某商场享有到期债权,但一直迟迟不主张。依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是()。

    A 建筑公司可向人民法院请求以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名义行使房地产开发公司对某商场的债权

    B 建筑公司只能待房地产公司对某商场的债权得以实现后再向房地产公司索要工程款

    C 建筑公司可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房地产开发公司对某商场的债权

    D 建筑公司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自己负担

    参考答案:C;考生答案:C;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12.王某为装修房屋,向同事李某借款人民币8000元。王某出具了借条,写明借款期限为6个月。双方未就是否支付利息进行约定。李某当场支付了8000元。期满后李某催要,但王某一直拖到10个月后才归还所借款项8000元。李某要求其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利息,双方为此发生争议。下列各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是()。

    A 王某应当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10个月的利息 B 王某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支付4个月的利息 C 根据法律规定,王某不需支付利息

    D 王某不需支付利息,但应赔偿李某因其迟延还款所遭受的实际损失 参考答案:B;考生答案:B;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13.A公司欠B公司货款50万元人民币,B公司经与C公司商量,双方就B公司对A公司享有的债权签订了债权转让合同,B公司并将该转让合同通知了A公司。B公司和C公司的转让合同,称之为()。A 主要合同 B 次要合同 C 主合同 D 从合同

    参考答案:D;考生答案:D;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14.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A 债务人负担 B 债权人负担

    C 债权人与债务人分担

    D 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负担

    参考答案:A;考生答案:A;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15.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而订立的合同经权利人事后追认为有效,其效力产生始于()。A 权利人追认时 B 人民法院裁定时

    C 经权利人和无权处分人协商确定时 D 合同订立时

    参考答案:D;考生答案:C;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16.根据有关规定,不履行涉外货物买卖合同所产生的赔偿请求权的时效期间为()。A 1年 B 2年 C 3年 D 4年

    参考答案:D;考生答案:B;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17.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要约,旋即又发出一份“要约作废”的函件。甲公司的董事长助理收到乙公司“要约作废”的函件后,忘记交给董事长。第三天,甲公司董事长发函给乙公司,提出只要将交货日期推迟2个星期,其他条件都可以接受。后甲、乙公司未能缔约,双方缔约没能成功的原因是()。A 要约已被撤回 B 要约已被撤销

    C 甲公司对要约作了实质性改变 D 甲公司承诺超过了有效期间

    参考答案:A;考生答案:B;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18.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则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A 必须按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原租赁关系不变 B 原租赁合同终止,不得继续租赁该房屋 C 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续租该房屋

    D 若继续租赁该房屋,须重新设立条件,订立租赁合同 参考答案:C;考生答案:C;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19.以下各选项中不属于受领清偿人的是()。A 债权人 B 债务人

    C 债权人的代理人 D 受领证书持有人

    参考答案:B;考生答案:B;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20.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第三人不知道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如果受托人因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不履行义务,则以下关于有关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A 委托人有披露义务 B 委托人有介入权 C 第三人有选择权 D 第三人有变更权

    参考答案:D;考生答案:D;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多选题(共20题,共40分)

    1.我国《合同法》规定,技术转让合同的类型有()。A 非专利权转让合同 B 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 C 技术秘密转让合同 D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参考答案:B,C,D;考生答案:B,C,D;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2.表见代理发生的情况主要有()。

    A 代理权自始即不存在,而存在着使相对人相信具有代理权的正当理由 B 代理人超越代理权而相对人有正当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

    C 代理权终止后实施代理行为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 D 被代理人知道其以本人名义订立合同而不作否认表示

    参考答案:A,B,C,D;考生答案:A,C,D;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3.合同法上一般的法定解除权发生事由有()。A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目的

    B 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C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D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参考答案:A,B,C,D;考生答案:A,B,C;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4.法定抵销需满足的条件有()。A 双方当事人互享债权、互负债务 B 双方债权均届清偿期

    C 双方所负债务的种类相同

    D 不存在依据债的性质和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情形

    参考答案:A,B,C,D;考生答案:A,B;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5.货运合同的收货人应履行的义务有()。A 支付运费的义务

    B 及时领取运送物的义务 C 提货时出示提单的义务

    D 在合理期间内检验货物的义务 参考答案:A,B,C,D;考生答案:A,B,D;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6.下列选项中属于诺成合同的有()。A 买卖合同 B 租赁合同 C 承揽合同 D 保管合同

    参考答案:A,B,C;考生答案:A,B,C;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7.甲有匹马要卖掉,便对乙方说:“你先牵回去试用一个月,满意的话你就买下,价款5000元。”乙牵回了马匹,未付款。假设试用买卖期限届满,乙决定购买该匹马,但5天前甲与戊又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将该匹马卖给戊,现戊由于不能取得该匹马,欲起诉甲,依照法律戊可以向甲主张()。A 缔约过失责任 B 违约责任 C 赔偿损失

    D 继续履行合同

    参考答案:B,C;考生答案:A,D;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8.保证的特性有()。A 保证是人的担保方式 B 保证是第三人担保 C 保证债务具有从属性 D 保证债务不具有从属性

    参考答案:A,B,C;考生答案:A,B,C;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9.甲公司与乙厂签订了一份服装订购合同。约定由甲公司在5月份先预付乙厂100万元,再由乙厂在8月份向甲公司提供西服2024套。订立合同后,甲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没有按期支付预付金,到了8月份,甲公司要求乙厂提供西服。下列各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有()。A 甲乙双方都应承担违约责任

    B 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乙厂不应负任何责任

    C 乙厂可以以甲公司未先履行义务为由,拒绝提供西服

    D 甲公司在5月份支付了预付金100万元,则乙厂应在8月份提供西服2024套

    参考答案:B,C,D;考生答案:C,D;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10.下列各选项中属于《物权法》规定的质权的有()。A 抵押权 B 留置权 C 动产质权 D 权利质权

    参考答案:C,D;考生答案:A,B,C,D;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11.下列各选项中属于无效合同情形的有()。A 甲医院以国产假肢冒充进口假肢,高价卖给乙

    B 甲乙双方为了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时避税,将实际成交价为100万元的房屋买卖合同价格写为60万元

    C 有妇之夫甲委托未婚女乙代孕,约定事成后甲补偿乙50万元

    D 甲父患癌症急需用钱,乙趁机以低价收购甲收藏的1幅名画,甲无奈与乙签订了买卖合同

    参考答案:B,C;考生答案:A,B,C;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12.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一封函件,称:我公司现有大量优质钢材,价格便宜,欲购请从速。乙公司因急需钢材,回复称:请于一周内发A型号钢材10吨,以市价结算。一周后甲公司未能发货,乙公司起诉至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 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的函件为要约邀请 B 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没有成立

    C 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一封函件为要约 D 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成立

    参考答案:A,B;考生答案:A,C,D;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13.甲欲将一部分货物寄存在乙处,为此向某律师咨询。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该律师的以下意见正确的有()。

    A 甲在签订保管合同后交付货物前解除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 B 甲、乙双方没有约定保管费,乙有权依交易习惯请求甲支付 C 乙可以根据情况改变保管场所或方法

    D 在有第三人对甲寄存的货物主张权利时,除了依法对保管物采取保全或执行的以外,乙应当履行向甲返还寄存的货物的义务

    参考答案:A,D;考生答案:A,B,D;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14.赠与人在赠与财产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下列情况除外()。A 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合同 B 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 C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D 一般的赠与合同

    参考答案:A,B,C;考生答案:A,C;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15.周某(买受人)与卞某(出卖人)签订了买卖一幅“寿”字图的合同之后,周某又将该画加价5%转卖给程某,说好让程某到卞某处取画。周某与卞某约定卞某直接把画交给程某,程某取画时,卞某以周某给的价太低为由予以拒绝。下列各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有()。A 周某将债权转让给了程某

    B 周某与卞某之间约定的是向第三人履行 C 周某与程某之间的约定是由第三人履行 D 程某有权追究周某的违约责任

    参考答案:B,C,D;考生答案:A,C;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16.下面言辞属于要约的有()。

    A 甲告知一直想购买其邮票的乙“我正考虑是否要将这张邮票卖给你” B 某建筑公司发传真给某水泥厂说“请速运20吨150型号水泥来我公司” C 某大学生在各学生宿舍散发了销售传单,上面写着“面值100、50、30元的电话卡9折优惠,如需要请电话联系”并附了电话号码

    D 赵某一直想购买郭某的一幅字画,一日二人饮醉,赵某再次提出要求,郭某便说“好,你拿30万来,这副画就归你”

    参考答案:B,D;考生答案:B,C;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17.甲委托乙寄售行以该行名义将甲的一台仪器以3000元出售,除酬金外双方对其他事项未作约定。其后,乙将该仪器以3500元卖给了丙,为此乙多支付费用100元。对此,下列各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有()。A 甲与乙订立的是居间合同 B 甲与乙订立的是行纪合同

    C 高于约定价格卖得的500元属于甲 D 乙无权要求甲承担100元费用

    参考答案:B,C,D;考生答案:C,D;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18.刘某欲将其对许某享有的债权转移给王某,该债权附有房产抵押并有其他专属于刘某自身的从权利。关于这一行为,下列各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有()A 刘某转让其债权,应当通知许某

    B 刘某转让其债权,该债权的有关从权利亦当然转移给王某

    C 由于房产抵押转让应当办理登记手续,因而只有在办理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后,该债权转让行为才生效

    D 在债权转让后,如果刘某事前对许某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许某可以对王某主张因刘某履行不符合约定所产生的抗辩

    参考答案:A,D;考生答案:B,D;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19.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销售中被查出大量欺诈消费者的事实。下列各选项中属于买受人可以请求该公司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该公司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情形的有()。A 该公司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 B 该公司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C 该公司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的事实 D 该公司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事实

    参考答案:A,B,C;考生答案:A,B,C,D;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20.下列合同中,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的有()。A 保管合同 B 委托合同 C 借款合同 D 租赁合同

    参考答案:A,B,C;考生答案:A,B,C;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主观题

    案例分析题(共1题,共20分)

    某商场(以下简称甲方)与某服装厂(以下简称乙方)于4月初签订了西服定作合同。合同规定:甲方提供样品,由乙方购料制作西服500套。每套布料180元,加工费90元,所用布料与甲方所提供的样品相同,以所封存的样品为检验产品质量的依据。乙方分3次交货,4月底交200套,5月底交200套,6月初交100套。每次交货后甲方在6天内付款。4月底,甲乙双方如期履行了合同。但5月底,乙方交付的第二批西服,经甲方检验,发现存在同一规格的西服领头大小不一,口袋上下左右偏位等质量问题,与样品完全不相符。于是,甲方要求乙方停止工作,双方解除合同,乙方赔偿甲方错过销售旺季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则提出,该批西服已转给某个体裁缝加工,质量问题也应由个体裁缝独立承担责任。双方协商不成,甲方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方赔偿损失。法院受理此案后,进行了调查取证,发现乙方于5月初与某大公司签订了出口服装加工合同,乙方全部设备与劳动力都投入加工出口服装中,故将制作西服的任务在未与甲方协商的情况下,擅自转给个体裁缝。请分析:

    1.在此纠纷中谁负有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是什么? 2.定作合同转让中要注意什么问题? 3.此案如何处理?(试题分值:20分)1)此案中乙方负有违约责任。其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253条。因为甲方与乙方签订的是便式西服定做合同。从甲方的角度来看,它是基于对乙方的技术条件、工作能力和信誉的信任,才与其订立合同的;而乙方未同甲方协商,就擅自转让定做合同,私自让某个个体裁缝独立完成加工西服的大部分工作任务,影响了西服的质量,使甲方利益受损。
    2)定做合同是一种以行为为标的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承揽方可能有需要将合同中规定的主要工作转让给第三人的情形。在转让之前,承揽方应该认识到转让一事不仅与自己相关,而且也与定做人的利益紧密相连,故应该与定做人商量,在征得其同意后,方可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否则定作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揽人赔偿损失。
    3)本案应该如下处理,解除定做合同。第二批西服由乙方收回,其损失乙方自行承担或与加工者共同承担。对甲方的间接经济损失可适当补偿。参考答案:1.此案中乙方负有违约责任。(3分)其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253条。(2分)因为甲方与乙方签订的是西服定作合同。从甲方的角度来看,它是基于对乙方的技术条件、工作能力和信誉的信任,才与其订立合同的;而乙方未与甲方协商,就擅自转让定作合同,让某个体裁缝独立完成加工西服的大部分工作任务,影响了西服的质量,使甲方利益受损。(3分)2.定作合同是一种以行为为标的的合同。(3分)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承揽方可能有需要将合同中规定的主要工作转让给第三人的情形。在转让之前,承揽方应认识到转让一事不仅与己相关,而且也与定作人的权益紧密相连,故应与定作人商量,在征得其同意后,方可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否则定作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揽人赔偿损失。(5分)

    3.本案应如下处理:解除定作合同。第二批西服由乙方收回,其损失乙方自行承担或与加工者共同承担。对甲方的间接经济损失可适当补偿。(4分)教师姓名 操作类型 试题得分 评语 zhouli 评阅 18.0

    合同法-0013

    试卷总分:100

    答题时间:90分钟

    客观题

    单选题(共20题,共40分)

    1.甲乙两公司依法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药材党参2吨,依规定执行国家定价。甲公司因主观原因迟延20日交货,在此之前正好赶上党参提高收购价,按照《合同法》第63条规定,此合同价款执行标准是()。A 遇到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 B 遇到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格执行 C 遇到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格执行 D 遇到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格执行

    参考答案:B;考生答案:B;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

    22.招标公告在一般情况下为()。A 要约之准备 B 要约之邀请 C 要约 D 承诺

    参考答案:B;考生答案:B;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3.下列情况中,不能引起合同变更的是()。A 债务人违约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 B 经法院裁定为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 C 当事人就合同的有关内容达成一致意见 D 原合同违背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参考答案:D;考生答案:D;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4.合同无效后,合同中解决争议的条款()。A 随合同无效而无效 B 继续有效 C 依当事人约定 D 视具体情况而定

    参考答案:B;考生答案:B;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5.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对承诺开始生效的时间采取的是()。A 到达主义 B 通知主义 C 发出主义 D 双方约定

    参考答案:A;考生答案:A;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6.采取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的成立地为()。A 合同签订地 B 承诺生效地 C 收件人的主营业地 D 合同当事人居住地

    参考答案:C;考生答案:C;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7.中学生高某,16周岁,身高175公分,但面貌成熟,像二十七、八岁。高某为了买一辆摩托车,欲将家中一套闲房卖掉筹集购车款。后托人认识李某,与李某签订了购房合同,李某支付定金5万元,双方遂后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在这个事例中高某属于()。

    A 无行为能力的人 B 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C 完全行为能的人 D 控制行为能力的人

    参考答案:B;考生答案:B;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8.房屋出租人若要出卖出租的房屋,应提前通知承租人。一般期限为()。A 15天 B 30天 C 1个月 D 3个月

    参考答案:D;考生答案:D;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

    29.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法律基础是()。A 合同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对等性 B 双务合同的牵连性

    C 合同双方履行行为的先后顺序性 D 合同权利对当事人的拘束力

    参考答案:B;考生答案:B;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10.调整保险合同的民事特别法有()。A 《合同法》 B 《担保法》 C 《保险法》 D 《民法通则》

    参考答案:C;考生答案:C;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11.下列有关清偿费用的说法正确的是()。A 一律由债权人承担 B 一律由债务人承担

    C 由债权人和债务人共同承担

    D 因债权人的原因导致清偿费用增加的由债权人承担 参考答案:D;考生答案:D;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12.合同的转让就是合同的()。A 主体的变更 B 客体的变更 C 内容的变更

    D 全部基本条款的变更

    参考答案:A;考生答案:A;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13.技术开发合同()。A 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B 可以不采用书面形式 C 由双方自行约定 D 由合同审批机关决定

    参考答案:A;考生答案:A;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14.借款合同抵押担保中可以抵押的财产有()。A 土地所有权

    B 依法可以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C 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权 D 某大学校舍

    参考答案:B;考生答案:B;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15.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A 为自始无效合同 B 为效力未定合同 C 为可变更合同 D 为可撤销合同

    参考答案:B;考生答案:B;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16.融资租赁合同的租赁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A 由出租人承担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B 出租人不承担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C 由承租人承担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D 由双方当事人约定承担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答案:B;考生答案:B;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17.合同义务转移时,下列从属于主债务的从债务中()并不一并移转于承担人承担。A 违约金 B 利息

    C 非经保证人同意的保证债务 D 同时履行抗辩权

    参考答案:C;考生答案:D;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18.以拍卖方式订立合同时,()是承诺。A 拍卖 B 拍买 C 拍定 D 拍买或拍定

    参考答案:C;考生答案:C;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19.合同终止后,关于合同结算和清理的条款()。A 继续有效 B 即行失效

    C 由当事人约定是否有效 D 由合同仲裁机构裁决是否有效

    参考答案:A;考生答案:D;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20.刘某租住赵某的房屋,后刘某与赵某协议解除了房屋租赁合同,该解除()。A 有溯及力 B 无溯及力

    C 是否有溯及力取决于双方约定 D 是否有溯及力由法院来确定

    参考答案:B;考生答案:B;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多选题(共20题,共40分)

    1.区别要约与要约邀请的标准有()。A 按照法律的规定做出区分

    B 根据当事人是否愿意在法律上受到约束做出区分 C 根据订约提议的内容是否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予以确定 D 根据交易的习惯进行区分

    E 根据当事人历来的交易方式进行区分

    参考答案:A,B,C,D,E;考生答案:A,B,C,D,E;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2.仅属于双务合同效力的有()。A 同时履行抗辩权 B 不安抗辩权 C 撤销权 D 代位权 E 追偿权

    参考答案:A,B;考生答案:A,B;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3.按照我国拍卖法的规定,拍卖要经过的程序有()。A 选定参加拍卖活动的人 B 签订拍卖合同 C 发布拍卖公告 D 竞买 E 拍定

    参考答案:B,C,D,E;考生答案:B,C,D,E;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4.仓储合同的法律特征有()。

    A 保管人须为有仓储设备并专事仓储保管业务的民事主体 B 其保管的对象是动产 C 其保管的对象是不动产 D 为诺成、双务合同 E 为有偿、不要式合同

    参考答案:A,B,D,E;考生答案:A,B,D,E;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

    25.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有()。A 是转移财产使用权的合同 B 为双务合同 C 为有偿合同 D 为诺成合同 E 为格式合同

    参考答案:A,B,C,D;考生答案:A,B,C,D;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6.承揽合同的承揽人的义务主要有()。A 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定作人的必要的监督检查 B 完成工作的,应当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 C 按照约定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

    D 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其损毁、灭失的,应当承担损毁赔偿责任

    E 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保留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 参考答案:A,B,C,D,E;考生答案:A,B,C,D,E;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

    27.构成欺诈须具备的要件有()。A 须有欺诈行为

    B 须欺诈人有欺诈的故意 C 有欺诈人的过失

    D 须相对人因欺诈而陷于错误

    E 须受欺诈人基于错误而与欺诈人订立合同

    参考答案:A,B,D,E;考生答案:A,B,D,E;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8.合同效力补正中其追认行为的特征有()。A 追认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B 追认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 C 追认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 D 追认是一种补助行为 E 追认是一种基本行为

    参考答案:A,B,D;考生答案:A,B,D;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9.在下列合同中,()属于以特定物为标的物的合同。A 仓储合同 B 买卖合同 C 租赁合同 D 借用合同 E 借款合同

    参考答案:A,C,D;考生答案:A,C,E;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10.下列情况中,发生混同并消灭权利义务关系的是()。A 互负债务的男女结婚

    B 有合同债务关系的甲乙企业合并

    C 为第三人设定有质押权的票据的债权人、债务人归于一人 D 债权人与债务人归于一人 E 债权属于他人权利标的的混同

    答案:A,B,D;考生答案:B,C,D;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11.技术合作开发合同中的风险责任分担原则有()。A 由双方当事人约定承担的比例 B 由双方当事人合理分担 C 由研究方承担 D 通知义务的履行

    E 对因未及时通知致使损失扩大的承担原则

    参考答案:A,B,D,E;考生答案:A,B,C,D;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12.显失公平的合同的构成要件包括()。A 该合同必须是有偿合同 B 该合同可以是无偿合同 C 合同内容须明显违反公平原则

    D 这种显失公平的结果是由于一方当事人在交易中处于劣势所致 E 这种显失公平的结果是由于一方当事人没有经验所致 答案:A,C,D,E;考生答案:A,C,D,E;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

    213.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规则具体包括()。A 订立补充协议

    B 适用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 C 部分履行规则

    D 当事人一方发生变更时的履行规则 E 适用合同法的补救规则

    答案:A,B,E;考生答案:A,B,E;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14.可以撤销合同的机构有()。A 工商管理机关 B 合同审批机关 C 人民法院 D 合同仲裁机关 E 上级主管机关

    参考答案:C,D;考生答案:C,D;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15.下列属于应办理登记的合同有()。A 专利权转让合同 B 股票质押合同 C 房屋租赁合同 D 动产质押合同 E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参考答案:A,B,E;考生答案:A,B,E;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16.借款合同具有的法律特征有()。A 借款合同一般是诺成合同 B 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 C 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 D 借款合同是有偿合同 E 借款合同也可以为无偿合同

    参考答案:A,C,D,E;考生答案:A,C,D,E;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17.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制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A 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委托人 B 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

    C 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和委托人共有 D 委托人取得专利权的,开发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E 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答案:B,E;考生答案:B,E;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18.合同债权转让的方式有()。A 订立合同 B 法院的判决 C 行政行为 D 继承 E 赠与

    答案:A,B,C,D,E;考生答案:A,B,C,D;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19.效力未定的合同具有的特征有()。A 合同已经成立

    B 合同是否有效还未确定 C 合同是已经生效的合同

    D 合同是否有效将取决于第三人的同意与否 E 合同是否有效不取决于第三人的同意与否

    参考答案:A,B,D;考生答案:A,B,D;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20.构成恶意串通的合同须具备的要件有()。A 须订立了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B 须订立了损害集体利益的合同 C 须订立了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D 须合同当事人为恶意 E 须当事人之间有通谋

    参考答案:A,B,C,D,E;考生答案:A,B,C,D,E;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主观题

    案例分析题(共1题,共20分)

    某水果批发商(简称甲方)曾向南方某县水果供应点(简称乙方)购买过荔枝。因该县荔枝质量好,价格便宜,投入市场后销售很好,甲方又向乙方传真购买荔枝10吨的合同。随后甲方担心乙方不继续供货,在发出传真一周后又向乙方寄去一封挂号信,信中除了提出再多购买5吨荔枝外,又提出双方在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合同确认书。在挂号信寄出后的第二天,乙方收到甲方的传真,并同意按甲方传真中的条件供货10吨。挂号信及确认书一事双方没有再提及。不久,因供求关系变化,荔枝跌价,甲方要求其订购的荔枝价格也要下调5%,否则不收货。乙方没理睬甲方的要求,按原约定送来荔枝15吨。甲方要求按下调的价格支付货款,乙方不同意,认为自己按合同履行义务,对方也应当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双方协商不成,诉至法院。

    法院在核查事实时发现,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签订合同确认书之前已经发出同意供货10吨传真,故判决10吨荔枝按旧价格执行,后5吨荔枝通过当事人和解,按甲方提出的价格执行。

    试分析:

    (1)法院的处理正确吗?

    (2)为什么?(试题分值:20分)参考答案:答题要点:

    (1)法院的处理正确。(3分)

    (2)因为前10吨荔枝在甲方提出签订确认书之前乙方已经承诺供货,而且该承诺在甲方的建议到达受要约人(乙方)之前已经到达要约人(甲方),因此签订合同确认书的建议不能生效,但甲乙双方买卖10吨荔枝的合同成立,所以10吨荔枝按原合同价格执行。(7分)后5吨荔枝买卖合同是在提出签订确认书时提出的,对此乙方没有做出承诺,合同自然没有成立。(5分)当事人通过和解自行解决后5吨荔枝的问题,因没有损害国家和他人的合法利益,法院尊重当事人协商的结果。(5分)

    合同法-0014

    试卷总分:100

    答题时间:90分钟

    客观题

    单选题(共20题,共40分)

    1.买卖合同当事人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以()为标的交付地。A 当事人双方签订合同地 B 合同履行地 C 出卖人户籍所在地

    D 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

    参考答案:D;考生答案:D;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2.中学生高某,16周岁,身高175公分,但面貌成熟,像二十七、八岁。高某为了买一辆摩托车,欲将家中一套闲房卖掉筹集购车款。后托人认识李某,与李某签订了购房合同,李某支付定金5万元,双方遂后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在这个事例中高某属于()。

    A 无行为能力的人 B 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C 完全行为能的人 D 控制行为能力的人

    参考答案:B;考生答案:A;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3.张大妈用10斤小米与邻居李嫂换12斤大米,这是()。A 供应合同 B 买卖合同 C 互易合同 D 零售合同

    参考答案:C;考生答案:C;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

    24.下列情况中,不能引起合同变更的是()。A 债务人违约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 B 经法院裁定为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 C 当事人就合同的有关内容达成一致意见 D 原合同违背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参考答案:D;考生答案:A;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5.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A 财产交付时 B 财产交付之前 C 财产交付之后 D 双方认为合适的时间

    参考答案:A;考生答案:A;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6.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双方代表人均在合同文本上签了字,但都未盖合同公章,不久甲方开始分批交货,乙方收货后付款。后因货物质量问题诉至法院,该合同()A 无效,已履行部分双方返还 B 有效,已履行部分不再返还 C 合同未成立,已履行部分双方返还 D 合同已成立,但须返还已履行部分

    参考答案:B;考生答案:B;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7.甲与学校签订委托培养合同,到某高校读硕士学位。合同约定,甲毕业回原单位工作。甲毕业后回原单位只工作了3个月便辞职,声称已经履约。学校诉至法院,法院以合同解释判甲违约,法院依据的解释原则是()。A 体系解释 B 历史解释

    C 参照习惯或惯例解释 D 符合合同目的解释

    参考答案:D;考生答案:D;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8.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A 不承担连带责任 B 承担连带责任 C 谁的过错谁承担责任 D 由法律作出规定

    参考答案:B;考生答案:B;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9.技术开发合同()。A 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B 可以不采用书面形式 C 由双方自行约定 D 由合同审批机关决定

    答案:A;考生答案:A;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10.口头要约开始生效的时间为()。A 相对人接到要约之时 B 相对人尚未接到要约时 C 相对人了解要约的内容时 D 相对人接到要约尚未了解内容时

    参考答案:C;考生答案:C;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11.当事人()是合同正常变更的唯一条件。A 具有行为能力 B 具有意思能力 C 协商一致 D 不违法

    参考答案:C;考生答案:A;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12.效力未定合同不同于其他合同的最大特点在于()。A 合同尚未成立

    B 合同存在瑕疵尚待当事人进行补正 C 此类合同须经权利人的追认才能生效 D 合同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参考答案:C;考生答案:C;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13.人民法院对合同所作的解释是()。A 法理解释 B 有权解释 C 体系解释 D 历史解释

    参考答案:B;考生答案:A;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14.建筑工程合同的形式()。A 可以是书面的 B 可以是口头的 C 应当是书面的 D 必须是经过公证的

    参考答案:C;考生答案:D;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15.在铁路运输过程中,由于托运人、收货人或其所派押运人的过错,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害的,承运人()。A 应负全部赔偿责任 B 不负赔偿责任 C 只赔偿直接损失 D 应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参考答案:B;考生答案:C;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16.甲乙两商贸公司订立了联营合同,甲公司以货币投资,乙公司以营业用房投资,但约定乙公司不参加经营,不承担风险,乙公司向甲公司每年支付其投入资金的20%,该联营合同()。A 完全有效 B 完全无效 C 可变更可撤销 D 效力未定

    参考答案:B;考生答案:A;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17.合同法律效力的主要内容和整个合同法的核心是()。A 合同的签订 B 合同的标的 C 合同的履行

    D 当事人的要约和承诺行为

    参考答案:C;考生答案:C;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

    218.判断合同无效的一般标准是()。A 合同签订中双方认识上是否存在重大误解

    B 合同在内容和形式上是否违背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C 合同一方当事人是否存在欺诈行为 D 合同的主要条款是否齐全

    参考答案:B;考生答案:C;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19.合同的订立必须要经过的法定阶段有()。A 要约和承诺 B 意思和表示 C 起草和抄写 D 协商和谈判

    参考答案:A;考生答案:A;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20.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内行使。A 3个月 B 6个月 C 1年 D 2年

    参考答案:C;考生答案:A;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多选题(共20题,共40分)

    1.导致合同必然终止的原因有()。A 清偿 B 提存 C 抵销 D 免除 E 混同

    参考答案:A,B,C,D,E;考生答案:A,B,C,D,E;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

    22.表见代理具有的特征有()。A 无权代理人并没有获得被代理人的明确授权

    B 表见代理在客观上、外表上具有足以使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理由 C 合同的相对人在主观上必须是善意的、无过失的 D 合同的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 E 表见代理产生有权代理的法律后果

    参考答案:A,B,C,D,E;考生答案:A,B,C;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3.构成乘人之危的合同应具备的条件有()。A 须合同相对人处于危难境地 B 须乘危之人有乘人之危的行为 C 须乘危之人有乘危的故意 D 须合同内容对相对人严重不利 E 须乘危之人有过失

    参考答案:A,B,C,D;考生答案:A,B,C,D;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

    24.效力未定的合同具有的特征有()。A 合同已经成立

    B 合同是否有效还未确定 C 合同是已经生效的合同

    D 合同是否有效将取决于第三人的同意与否 E 合同是否有效不取决于第三人的同意与否

    参考答案:A,B,D;考生答案:A,B,D;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5.合同权利让与的构成要件有()。A 须当事人之间达成合意

    B 出让人须有有效的合同权利存在 C 让与的合同权利须具有可让与性 D 债权人须征得债务人的同意 E 债权人须通知债务人

    答案:A,B,C,E;考生答案:A,B,C,E;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6.下列关于居间人义务的阐述正确的是()。A 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B 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C 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D 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其必要的居间活动费用由居间人承担 E 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其必要的居间活动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参考答案:A,B,E;考生答案:A,B;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7.合同义务转让的必备条件有()。A 须有有效债务的存在

    B 须所移转的债务具有可移转性

    C 须有以合同义务的转让为内容的有效合同 D 债务承担须经原债务人同意 E 债务承担不须经原债务人同意

    答案:A,B,C,E;考生答案:A,B,C;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8.仅属于双务合同效力的有()。A 同时履行抗辩权 B 不安抗辩权 C 撤销权 D 代位权 E 追偿权

    参考答案:A,B;考生答案:A;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9.合同履行的具体规则有()。A 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规则

    B 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合同履行规则 C 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规则 D 第三人代为履行债务的规则 E 提前履行规则

    答案:A,B,C,D,E;考生答案:A,B,C,D,E;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10.保管人不得()。A 将保管物交给第三人保管 B 将保管物交给第三人使用 C 自己使用保管物 D 任意要求解除保管合同 E 擅自处理保管物

    参考答案:A,B,C,D,E;考生答案:A,B,C,E;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11.招投标的程序有()。A 招标 B 投标 C 开标和验标 D 评标和定标 E 签订合同

    答案:A,B,C,D,E;考生答案:A,B,C,D;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12.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有()。A 须双方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对价债务 B 须行使抗辩权的当事人无先行给付义务 C 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债务

    D 对方当事人未按照约定正确履行债务 E 须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

    参考答案:A,B,C,D,E;考生答案:A,B,C,D,E;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13.构成恶意串通的合同须具备的要件有()。A 须订立了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B 须订立了损害集体利益的合同 C 须订立了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D 须合同当事人为恶意 E 须当事人之间有通谋

    参考答案:A,B,C,D,E;考生答案:C,D,E;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14.合同纠纷处理的途径有()。A 和解 B 调解 C 仲裁 D 申诉 E 起诉

    参考答案:A,B,C,E;考生答案:A,B,C,E;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15.以下对有偿保管合同保管人的义务表述正确的是()。A 给付保管凭证 B 亲自保管保管物

    C 仅在有重大过失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D 保管期间届满或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时向寄存人返还保管物 E 向保管凭证持有人交付保管物之后免除自己的责任

    参考答案:A,B,D,E;考生答案:A,B,D;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16.我国合同法律制度规定当事人承担的违约责任主要有()。A 支付定金 B 赔偿损失 C 中止履行合同 D 继续履行合同 E 采取补救措施

    答案:B,D,E;考生答案:B,D,E;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17.承揽合同的承揽人的义务主要有()。A 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定作人的必要的监督检查 B 完成工作的,应当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 C 按照约定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

    D 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其损毁、灭失的,应当承担损毁赔偿责任

    E 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保留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 参考答案:A,B,C,D,E;考生答案:A,B,C,D,E;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

    218.债权人要行使代位权,必须具备的条件有()。A 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 B 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C 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D 债务人已经陷于履行迟延 E 债权人有保全债权之必要

    参考答案:A,B,C,D,E;考生答案:A,B,C,D,E;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19.期限的设定可以有以下方法()。A 以某个日历日期的到来作为事实 B 以一定期间的存续作为事实

    C 以某种肯定会到来的事实发生或者存续的期间作为事实 D 以当事人约定的为一定行为作为事实

    E 以当事人约定的不为一定行为的时间作为事实

    参考答案:A,B,C,D,E;考生答案:A,B,C,D,E;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20.下列情况中属于合同变更的有()。A 标的物数量的增减 B 标的物质量标准的更改 C 履行期限的变更 D 利息的变化 E 当事人的变更

    参考答案:A,B,C,D;考生答案:A,B,C;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主观题

    案例分析题(共1题,共20分)

    某水果批发商(简称甲方)曾向南方某县水果供应点(简称乙方)购买过荔枝。因该县荔枝质量好,价格便宜,投入市场后销售很好,甲方又向乙方传真购买荔枝10吨的合同。随后甲方担心乙方不继续供货,在发出传真一周后又向乙方寄去一封挂号信,信中除了提出再多购买5吨荔枝外,又提出双方在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合同确认书。在挂号信寄出后的第二天,乙方收到甲方的传真,并同意按甲方传真中的条件供货10吨。挂号信及确认书一事双方没有再提及。不久,因供求关系变化,荔枝跌价,甲方要求其订购的荔枝价格也要下调5%,否则不收货。乙方没理睬甲方的要求,按原约定送来荔枝15吨。甲方要求按下调的价格支付货款,乙方不同意,认为自己按合同履行义务,对方也应当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双方协商不成,诉至法院。

    法院在核查事实时发现,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签订合同确认书之前已经发出同意供货10吨传真,故判决10吨荔枝按旧价格执行,后5吨荔枝通过当事人和解,按甲方提出的价格执行。

    试分析:

    (1)法院的处理正确吗?

    (2)为什么?(试题分值:20分)

    参考答案:答题要点:

    (1)法院的处理正确。(3分)

    (2)因为前10吨荔枝在甲方提出签订确认书之前乙方已经承诺供货,而且该承诺在甲方的建议到达受要约人(乙方)之前已经到达要约人(甲方),因此签订合同确认书的建议不能生效,但甲乙双方买卖10吨荔枝的合同成立,所以10吨荔枝按原合同价格执行。(7分)后5吨荔枝买卖合同是在提出签订确认书时提出的,对此乙方没有做出承诺,合同自然没有成立。(5分)当事人通过和解自行解决后5吨荔枝的问题,因没有损害国家和他人的合法利益,法院尊重当事人协商的结果。(5分)

    合同法-0015

    试卷总分:100

    答题时间:90分钟

    客观题

    单选题(共20题,共40分)

    1.买卖合同当事人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以()为标的交付地。A 当事人双方签订合同地 B 合同履行地 C 出卖人户籍所在地

    D 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

    答案:D;考生答案:A;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2.招标公告在一般情况下为()。A 要约之准备 B 要约之邀请 C 要约 D 承诺

    参考答案:B;考生答案:B;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3.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1年的性质为()A 诉讼时效

    B 除斥期间 C 履行期间 D 以上都不是

    参考答案:B;考生答案:D;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4.合同的订立必须要经过的法定阶段有()。A 要约和承诺 B 意思和表示 C 起草和抄写 D 协商和谈判

    参考答案:A;考生答案:A;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5.张大妈用10斤小米与邻居李嫂换12斤大米,这是()。A 供应合同 B 买卖合同 C 互易合同 D 零售合同

    参考答案:C;考生答案:C;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6.合同的变更,仅仅涉及()变更。A 合同的标的 B 内容的局部

    C 合同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D 当事人的变更

    参考答案:B;考生答案:B;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7.借款合同抵押担保中可以抵押的财产有()。A 土地所有权

    B 依法可以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C 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权 D 某大学校舍

    参考答案:B;考生答案:B;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8.房屋出租人若要出卖出租的房屋,应提前通知承租人。一般期限为()。A 15天 B 30天 C 1个月 D 3个月

    答案:D;考生答案:B;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9.代位权行使的费用由()。A 债务人承担 B 代位权人承担 C 全体债权人承担

    D 债务人和债权人共同承担

    参考答案:A;考生答案:D;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10.保管合同自()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A 承诺到达要约人 B 保管物交付 C 合同书签订

    D 双方就合同主要条款协商一致

    参考答案:B;考生答案:B;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11.出卖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标的物的,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该标的物的知识产权()。A 属于买受人 B 不属于买受人

    C 由买受人和出卖人共有 D 由有关主管机关确定

    参考答案:B;考生答案:A;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12.合同法律效力的主要内容和整个合同法的核心是()。A 合同的签订 B 合同的标的 C 合同的履行

    D 当事人的要约和承诺行为

    参考答案:C;考生答案:D;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13.情势变更原则的效力体现在()。A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B 认可合同无效 C 合同的撤销 D 合同的转移

    参考答案:A;考生答案:A;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14.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A 财产交付时 B 财产交付之前 C 财产交付之后 D 双方认为合适的时间

    参考答案:A;考生答案:C;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15.采取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的成立地为()。A 合同签订地 B 承诺生效地 C 收件人的主营业地 D 合同当事人居住地

    参考答案:C;考生答案:B;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16.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化工原料10吨,每吨价款5千元。合同中约定2个月后履行,在此期间若该原料价格上涨,甲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合同签订1个月后改化工原料价格果然上涨,乙公司多次致电函于甲公司询问甲公司是否解除合同,甲公司未予答复。关于本案的表述正确的是()。A 合同有效 B 合同无效 C 合同效力待定

    D 合同是否有效取决于甲公司是否行使解除权

    参考答案:A;考生答案:D;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17.合同成立的地点为()。A 合同签订地 B 承诺生效地

    C 合同当事人主营业地 D 合同当事人居住地

    参考答案:B;考生答案:B;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18.在居间合同中,居间人()。A 是委托人的代理人 B 是第三人的代理人

    C 是委托人和第三人的代理人 D 不是委托人和第三人的代理人

    答案:D;考生答案:C;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19.技术合作开发合同中的法定风险负担原则是()。A 由双方当事人约定承担的比例 B 由双方当事人合理分担 C 由研究方承担 D 通知义务的履行

    参考答案:B;考生答案:A;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20.效力未定合同不同于其他合同的最大特点在于()。A 合同尚未成立

    B 合同存在瑕疵尚待当事人进行补正 C 此类合同须经权利人的追认才能生效 D 合同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参考答案:C;考生答案:C;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多选题(共20题,共40分)

    1.导致合同必然终止的原因有()。A 清偿 B 提存 C 抵销 D 免除 E 混同

    参考答案:A,B,C,D,E;考生答案:A,B,C,D,E;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2.按照租赁合同规定的使用时间、方式使用承租的房屋,承租人对房屋有()权利,任何人不得侵犯。A 占有 B 使用 C 处分 D 收益 E 转让

    参考答案:A,B,D;考生答案:A,B,D;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

    23.损害赔偿与其他的补救方式的关系是()。A 继续履行可以与损害赔偿并存 B 解除合同可以与损害赔偿并存 C 违约金可以与损害赔偿并存 D 修理、重作可以与损害赔偿并存 E 更换、退货可以与损害赔偿并存

    参考答案:A,B,C,D,E;考生答案:A,B,C,D,E;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

    24.下列合同关于履行地点的说法正确的是()。A 不作为债务的履行地应是债权人的所在地 B 交付不动产权的,应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 C 给付货币的合同,应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D 修缮房屋,应在房屋所在地履行 E 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参考答案:A,B,C,D,E;考生答案:A,B,C,D,E;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5.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有()。A 平等、自愿原则 B 公平原则 C 诚实信用原则 D 合法原则

    E 保护公序良俗原则

    参考答案:A,B,C,D,E;考生答案:A,B,C,E;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6.委托合同终止的一般原因有()。A 合同履行完毕 B 合同有效期届满 C 完成受托事务 D 履行已不可能 E 合同被解除

    参考答案:A,B,C,D;考生答案:A,B,E;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7.技术咨询报告包括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的合同种类有:()A 可行性论证合同 B 技术预测合同 C 专题技术调查合同 D 分析评价报告合同 E 关于风险分担合同

    参考答案:A,B,C,D;考生答案:A,B,C,D,E;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8.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规则具体包括()。A 订立补充协议

    B 适用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 C 部分履行规则

    D 当事人一方发生变更时的履行规则 E 适用合同法的补救规则

    答案:A,B,E;考生答案:A,C,D,E;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9.仓储合同的法律特征有()。

    A 保管人须为有仓储设备并专事仓储保管业务的民事主体 B 其保管的对象是动产 C 其保管的对象是不动产 D 为诺成、双务合同 E 为有偿、不要式合同

    参考答案:A,B,D,E;考生答案:A,B,D,E;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

    210.区别要约与要约邀请的标准有()。A 按照法律的规定做出区分

    B 根据当事人是否愿意在法律上受到约束做出区分 C 根据订约提议的内容是否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予以确定 D 根据交易的习惯进行区分

    E 根据当事人历来的交易方式进行区分

    答案:A,B,C,D,E;考生答案:A,B,C;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11.合同义务转让的必备条件有()。A 须有有效债务的存在

    B 须所移转的债务具有可移转性

    C 须有以合同义务的转让为内容的有效合同 D 债务承担须经原债务人同意 E 债务承担不须经原债务人同意

    参考答案:A,B,C,E;考生答案:A,B,C,D;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12.技术合作开发合同中的风险责任分担原则有()。A 由双方当事人约定承担的比例 B 由双方当事人合理分担 C 由研究方承担 D 通知义务的履行

    E 对因未及时通知致使损失扩大的承担原则

    参考答案:A,B,D,E;考生答案:A,B,E;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13.不可抗力是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下列情形中属于不可抗力的有()。A 台风 B 地震 C 战争 D 罢工

    E 国家法律发生重大变化

    答案:A,B,C,D,E;考生答案:A,B,C;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14.下列关于居间人义务的阐述正确的是()。A 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B 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C 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D 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其必要的居间活动费用由居间人承担 E 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其必要的居间活动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参考答案:A,B,E;考生答案:A,B,C,E;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15.债权人要行使代位权,必须具备的条件有()。A 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 B 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C 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D 债务人已经陷于履行迟延 E 债权人有保全债权之必要

    参考答案:A,B,C,D,E;考生答案:A,B,D,E;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16.免除的性质为()。A 单方行为 B 双方行为 C 处分行为 D 非要式行为 E 要式行为

    参考答案:A,C,D;考生答案:B,C,E;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17.相对人撤销限制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合同时必须满足的条件有()。A 撤销的意思表示必须是在法定代理人追认之前作出 B 撤销的意思表示必须是在法定代理人追认的同时作出 C 只有善意的相对人才可以作出撤销合同的行为 D 相对人作出撤销的意思表示时应当用通知的方式作出 E 相对人作出撤销的意思表示时也可用默示的方式作出 答案:A,C,D;考生答案:A,B,D,E;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18.招投标的程序有()。A 招标 B 投标 C 开标和验标 D 评标和定标 E 签订合同

    参考答案:A,B,C,D,E;考生答案:A,B,C,D,E;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19.显失公平的合同的构成要件包括()。A 该合同必须是有偿合同 B 该合同可以是无偿合同 C 合同内容须明显违反公平原则

    D 这种显失公平的结果是由于一方当事人在交易中处于劣势所致 E 这种显失公平的结果是由于一方当事人没有经验所致

    参考答案:A,C,D,E;考生答案:B,C,D;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20.下列情况中,发生混同并消灭权利义务关系的是()。A 互负债务的男女结婚

    B 有合同债务关系的甲乙企业合并

    C 为第三人设定有质押权的票据的债权人、债务人归于一人 D 债权人与债务人归于一人 E 债权属于他人权利标的的混同

    参考答案:A,B,D;考生答案:A,B,C,D;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主观题

    案例分析题(共1题,共20分)

    周某与郑某是老邻居,周某单位分了新房子准备搬家。搬家时,见郑某家因经济一直比较困难没有冰箱,自己搬新家准备买台新冰箱,就将原来使用的一台单门冰箱送给郑某,并对郑某说,这台冰箱用了12年了,但一直都很好用,没出过毛病,如不嫌弃就留下使用。郑某说,旧的总比没有用强,于是留下冰箱。半年后,这台冰箱在使用中突然因故障起火,烧毁了郑家的大部分财产。郑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周某没有告知冰箱存在质量问题,可能会引起火灾,导致他接受了冰箱,造成家庭财产的损失。要求周某对他家的经济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试分析:(1)郑某诉由是否有法律依据?说明理由。

    (2)应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试题分值:20分)参考答案:答题要点:(1)郑某诉由没有法律依据。(3分)《合同法》第191条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分)周某送郑某冰箱时没有要求郑某承担任何义务,所以,周某赠与的财产即使有瑕疵也不需承担责任。况且周某在送冰箱时告知郑某此冰箱已使用了12年,郑某在接受冰箱时对冰箱的现有品质是知悉的,所以也不存在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的情况。(5分)

    (2)依上述理由,赠与人周某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郑某应当对家电使用寿命具有一般人所能了解的知识,使用了12年的电器一般会存在不安全因素。(3分)我国《产品质量法》第33条第2款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产品交付最初用户、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3分)该冰箱已使用了12年,超过了10年的行使请求权期限,在我国冰箱未明确标明安全使用期,所以郑某无法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请求损害赔偿。(4分)

    合同法-0016

    试卷总分:100

    答题时间:90分钟

    客观题

    单选题(共20题,共40分)

    1.建筑工程合同的形式()。A 可以是书面的 B 可以是口头的 C 应当是书面的 D 必须是经过公证的

    参考答案:C;考生答案:D;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2.甲乙两商贸公司订立了联营合同,甲公司以货币投资,乙公司以营业用房投资,但约定乙公司不参加经营,不承担风险,乙公司向甲公司每年支付其投入资金的20%,该联营合同()。A 完全有效 B 完全无效 C 可变更可撤销 D 效力未定

    参考答案:B;考生答案:A;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3.中学生高某,16周岁,身高175公分,但面貌成熟,像二十七、八岁。高某为了买一辆摩托车,欲将家中一套闲房卖掉筹集购车款。后托人认识李某,与李某签订了购房合同,李某支付定金5万元,双方遂后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在这个事例中高某属于()。

    A 无行为能力的人 B 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C 完全行为能的人 D 控制行为能力的人

    参考答案:B;考生答案:B;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

    24.合同成立的地点为()。A 合同签订地 B 承诺生效地

    C 合同当事人主营业地 D 合同当事人居住地

    参考答案:B;考生答案:B;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5.采取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的成立地为()。A 合同签订地 B 承诺生效地 C 收件人的主营业地 D 合同当事人居住地

    参考答案:C;考生答案:A;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6.借款合同抵押担保中可以抵押的财产有()。A 土地所有权

    B 依法可以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C 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权 D 某大学校舍

    参考答案:B;考生答案:B;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7.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有定金和违约金的情况时,可以()。A 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或者违约金 B 可以定金和违约金一起适用 C 只能适用违约金

    D 视情况确定适用定金或违约金

    参考答案:A;考生答案:A;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8.合同的订立必须要经过的法定阶段有()。A 要约和承诺 B 意思和表示 C 起草和抄写 D 协商和谈判

    参考答案:A;考生答案:D;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9.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合同,规定甲公司应于某年8月1日交货,乙公司应于8月7日付款。7月底,甲公司发现乙公司财产状况恶化,无支付货款的能力,并有确切的证据,遂提出终止合同,但乙公司未允。基于上因素,甲公司于8月1日未按约定交货。依据合同法原理,有关本案的正确表述是()。

    A 甲公司有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除非乙公司提供了相应的担保 B 甲公司无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要求乙公司提供相应的担保 C 甲公司应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仅先交付部分货物

    D 甲公司应按合同约定交货,如乙公司不支付货款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参考答案:A;考生答案:D;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10.合同义务转移时,下列从属于主债务的从债务中()并不一并移转于承担人承担。A 违约金 B 利息

    C 非经保证人同意的保证债务 D 同时履行抗辩权

    参考答案:C;考生答案:C;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11.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内行使。A 3个月 B 6个月 C 1年 D 2年

    参考答案:C;考生答案:D;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12.当事人()是合同正常变更的唯一条件。A 具有行为能力 B 具有意思能力 C 协商一致 D 不违法

    答案:C;考生答案:C;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13.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A 为自始无效合同 B 为效力未定合同 C 为可变更合同 D 为可撤销合同

    参考答案:B;考生答案:A;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14.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双方代表人均在合同文本上签了字,但都未盖合同公章,不久甲方开始分批交货,乙方收货后付款。后因货物质量问题诉至法院,该合同()A 无效,已履行部分双方返还 B 有效,已履行部分不再返还 C 合同未成立,已履行部分双方返还 D 合同已成立,但须返还已履行部分

    参考答案:B;考生答案:A;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15.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合同后,甲公司将该合同转让给丙公司,这种情形就发生()。A 债的变更 B 债的移转 C 债的消灭 D 债的产生

    参考答案:B;考生答案:B;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16.我国合同法第33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签订确认书的时间是()。A 合同成立之前 B 合同成立之后 C 与合同成立同时 D 双方约定

    参考答案:A;考生答案:C;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17.在铁路运输过程中,由于托运人、收货人或其所派押运人的过错,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害的,承运人()。A 应负全部赔偿责任 B 不负赔偿责任 C 只赔偿直接损失 D 应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参考答案:B;考生答案:D;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18.代位权行使的费用由()。A 债务人承担 B 代位权人承担 C 全体债权人承担

    D 债务人和债权人共同承担

    参考答案:A;考生答案:C;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19.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人()不交租金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A 1个月 B 3个月

    C 在出租人确定的合理期内 D 12个月

    参考答案:C;考生答案:D;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20.情势变更原则的效力体现在()。A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B 认可合同无效 C 合同的撤销 D 合同的转移

    参考答案:A;考生答案:A;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多选题(共20题,共40分)

    1.合同权利让与的构成要件有()。A 须当事人之间达成合意

    B 出让人须有有效的合同权利存在 C 让与的合同权利须具有可让与性 D 债权人须征得债务人的同意 E 债权人须通知债务人

    参考答案:A,B,C,E;考生答案:A,B,C,D,E;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2.承揽合同的种类有()。A 加工合同 B 定作合同 C 修理合同 D 复制合同 E 检验合同

    参考答案:A,B,C,D,E;考生答案:A,B,C;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3.下列合同关于履行地点的说法正确的是()。A 不作为债务的履行地应是债权人的所在地 B 交付不动产权的,应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 C 给付货币的合同,应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D 修缮房屋,应在房屋所在地履行 E 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参考答案:A,B,C,D,E;考生答案:A,B,C,D,E;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2

    4.按照租赁合同规定的使用时间、方式使用承租的房屋,承租人对房屋有()权利,任何人不得侵犯。A 占有 B 使用 C 处分 D 收益 E 转让

    参考答案:A,B,D;考生答案:A,B,C,D,E;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5.货运合同收货人()。A 可以是托运人

    B 在知道货物运输到达后,应当及时提货

    C 逾期提货的,应当先由托运人向承运人支付保管等费用

    D 逾期提货的,托运人与收货人为一人时,由收货人承担支付保管费的责任 E 在提货时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检验货物

    参考答案:A,B,D,E;考生答案:B,C,D,E;试题分数:2;考生得分:0

    6.下列情况中属于无效合同的有()。A 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

    B 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第四篇:2024最新合同法全文

    2024最新合同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99年3月1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三条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第四条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第五条 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六条 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七条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八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十一条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第十二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第十三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第十四条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十五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第十六条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第十七条 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第十八条 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一)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第二十一条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二十二条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第二十四条 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第二十五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第二十六条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承诺到达的时间适用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第二十七条 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第二十八条 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

    第二十九条 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第三十条 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第三十一条 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第三十三条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第三十四条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第三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第三十七条 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第三十八条 国家根据需要下达指令性任务或者国家订货任务的,有关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订立合同。

    第三十九条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第四十条 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第四十一条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第四十二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第四十三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第四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第四十七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四十八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四十九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第五十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第五十一条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第五十三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第五十六条 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五十七条 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第五十八条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十九条 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第六十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六十一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第六十三条 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第六十八条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十条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第七十一条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七十二条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七十三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七十四条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七十五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第七十六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七十七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第七十八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第七十九条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第八十条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八十一条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第八十二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第八十三条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 销。

    第八十四条 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第八十五条 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第八十六条 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第八十七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八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第八十九条 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的,适用本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一条至第八十三条、第八十五条至第八十七条的规定。

    第九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第六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九十二条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九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十五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第九十六条 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第九十七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1第九十八条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第九十九条 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一百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第一百零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债权人下落不明;(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第一百零二条 标的物提存后,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

    第一百零三条 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第一百零四条 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

    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第一百零五条 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

    第一百零六条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1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第一百一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第一百一十一条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1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第一百一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一百一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一百二十条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一百二十一条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第八章 其他规定

    第一百二十三条 其他法律对合同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1第一百二十四条 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法总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

    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目的予以解释。

    第一百二十六条 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一百二十七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负责监督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二十八条 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

    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第一百二十九条 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其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第二编 分则 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一百三十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1第一百三十一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除依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以外,还可以包括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一百三十二条 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三十三条 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

    第一百三十五条 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第一百三十六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第一百三十七条 出卖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标的物的,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该标的物的知识产权不属于买受人。

    第一百三十八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间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间内的任何时间交付。

    第一百三十九条 当事人没有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

    第一百四十条 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第一百四十一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

    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二)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

    第一百四十二条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四十三条 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第一百四十四条 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第一百四十五条 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第一百四十六条 出卖人按照约定或者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

    第一百四十七条 出卖人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

    第一百四十八条 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第一百四十九条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的,不影响因出卖人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买受人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一百五十条 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五十一条 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第三人对买卖的标的物享有权利的,出卖人不承担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义务。

    第一百五十二条 买受人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可能就标的物主张权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应的价款,但出卖人提供适当担保的除外。

    第一百五十三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第一百五十四条 当事人对标的物的质量要求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本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

    第一百五十五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照本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五十六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

    第一百五十七条 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间内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应当及时检验。

    第一百五十八条 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

    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两年的规定。

    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不受前两款规定的通知时间的限制。

    第一百五十九条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支付价款。对价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

    第一百六十条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支付价款。对支付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出卖人的营业地支付,但约定支付价款以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为条件的,在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的所在地支付。

    第一百六十一条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

    第一百六十二条 出卖人多交标的物的,买受人可以接收或者拒绝接收多交的部分。买受人接收多交部分的,按照合同的价格支付价款;买受人拒绝接收多交部分的,应当及时通知出卖人。

    第一百六十三条 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

    第一百六十四条 因标的物的主物不符合约定而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从物。因标的物的从物不符合约定被解除的,解除的效力不及于主物。

    第一百六十五条 标的物为数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可以就该物解除,但该物与他物分离使标的物的价值显受损害的,当事人可以就数物解除合同。

    第一百六十六条 出卖人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出卖人对其中一批标的物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该批标的物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标的物解除。

    出卖人不交付其中一批标的物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今后其他各批标的物的交付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以及今后其他各批标的物解除。

    买受人如果就其中一批标的物解除,该批标的物与其他各批标的物相互依存的,可以就已经交付和未交付的各批标的物解除。

    第一百六十七条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第一百六十八条 凭样品买卖的当事人应当封存样品,并可以对样品质量予以说明。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应当与样品及其说明的质量相同。

    第一百六十九条 凭样品买卖的买受人不知道样品有隐蔽瑕疵的,即使交付的标的物与样品相同,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的质量仍然应当符合同种物的通常标准。

    第一百七十条 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标的物的试用期间。对试用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由出卖人确定。

    第一百七十一条 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第一百七十二条 招标投标买卖的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招标投标程序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一百七十三条 拍卖的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拍卖程序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一百七十四条 法律对其他有偿合同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参照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七十五条 当事人约定易货交易,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的,参照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

    第十章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第一百七十六条 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第一百七十七条 供用电合同的内容包括供电的方式、质量、时间,用电容量、地址、性质,计量方式,电价、电费的结算方式,供用电设施的维护责任等条款。

    第一百七十八条 供用电合同的履行地点,按照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供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为履行地点。

    第一百七十九条 供电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和约定安全供电。供电人未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和约定安全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八十条 供电人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电人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电人。未事先通知用电人中断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八十一条 因自然灾害等原因断电,供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抢修。未及时抢修,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八十二条 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及时交付电费。用电人逾期不交付电费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经催告用电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交付电费和违约金的,供电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电。

    第一百八十三条 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安全用电。用电人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安全用电,造成供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八十四条 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参照供用电合同的有关规定。

    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一百八十五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八十七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第一百八十八条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第一百八十九条 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一百九十一条 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四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第一百九十五条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一百九十六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一百九十七条 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一百九十八条 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

    第一百九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二百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二百零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第二百零二条 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第二百零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二百零四条办理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贷款的利率,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

    第二百零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2第二百零六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二百零七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二百零八条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二百零九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二百一十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第二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第十三章 租赁合同

    第二百一十二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一十三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二百一十四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二百一十六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2第二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二百一十八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二百二十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二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第二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二十三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第二百二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二十五条 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六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第二百二十七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第二百二十八条 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第二百二十九条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第二百三十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第二百三十一条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第二百三十三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第二百三十四条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第二百三十五条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二百三十六条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第十四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二百三十七条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三十八条 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

    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第二百三十九条 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承租人享有与受领标的物有关的买受人的权利。

    第二百四十条 出租人、出卖人、承租人可以约定,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由承租人行使索赔的权利。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利的,出租人应当协助。

    第二百四十一条 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未经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变更与承租人有关的合同内容。

    第二百四十二条 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

    第二百四十三条 融资租赁合同的租金,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根据购买租赁物的大部分或者全部成本以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润确定。

    第二百四十四条 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但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

    第二百四十五条 出租人应当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

    第二百四十六条 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第二百四十七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承租人应当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

    第二百四十八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

    第二百四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已经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无力支付剩余租金,出租人因此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的,收回的租赁物的价值超过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承租人可以要求部分返还。

    第二百五十条 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第十五章 承揽合同

    第二百五十一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第二百五十二条 承揽合同的内容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第二百五十三条 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五十四条 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第二百五十五条 承揽人提供材料的,承揽人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

    第二百五十六条 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承揽人不得擅自更换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更换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第二百五十七条 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因定作人怠于答复等原因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二百五十八条 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二百五十九条 承揽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有协助的义务。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揽人可以催告定作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并可以顺延履行期限;定作人逾期不履行的,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六十条 承揽人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检验。定作人不得因监督检验妨碍承揽人的正常工作。

    第二百六十一条 承揽人完成工作的,应当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定作人应当验收该工作成果。

    第二百六十二条 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要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二百六十三条 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应当相应支付。

    第二百六十四条 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六十五条 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六十六条 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

    第二百六十七条 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二百六十八条 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十六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二百六十九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二百七十条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百七十一条 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第二百七十二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第二百七十三条 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订立。

    第二百七十四条 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文件(包括概预算)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

    第二百七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人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本法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二百七十七条 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第二百七十八条 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承包人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没有及时检查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第二百七十九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二百八十条 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勘察人、设计人应当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减收或者免收勘察、设计费并赔偿损失。

    第二百八十一条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百八十二条 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八十三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第二百八十四条 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第二百八十五条 因发包人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发包人应当按照勘察人、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第二百八十六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二百八十七条 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承揽合同的有关规定。第十七章 运输合同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百八十八条 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第二百八十九条 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

    第二百九十条 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

    第二百九十一条 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或者通常的运输路线将旅客、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

    第二百九十二条 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应当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承运人未按照约定路线或者通常路线运输增加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可以拒绝支付增加部分的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第二节 客运合同

    第二百九十三条 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第二百九十四条 旅客应当持有效客票乘运。旅客无票乘运、超程乘运、越级乘运或者持失效客票乘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交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第二百九十五条 旅客因自己的原因不能按照客票记载的时间乘坐的,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办理退票或者变更手续。逾期办理的,承运人可以不退票款,并不再承担运输义务。

    第二百九十六条 旅客在运输中应当按照约定的限量携带行李。超过限量携带行李的,应当办理托运手续。

    第二百九十七条 旅客不得随身携带或者在行李中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以及有可能危及运输工具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或者其他违禁物品。

    旅客违反前款规定的,承运人可以将违禁物品卸下、销毁或者送交有关部门。旅客坚持携带或者夹带违禁物品的,承运人应当拒绝运输。

    第二百九十八条 承运人应当向旅客及时告知有关不能正常运输的重要事由和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

    第二百九十九条 承运人应当按照客票载明的时间和班次运输旅客。承运人迟延运输的,应当根据旅客的要求安排改乘其他班次或者退票。

    第三百条承运人擅自变更运输工具而降低服务标准的,应当根据旅客的要求退票或者减收票款;提高服务标准的,不应当加收票款。

    第三百零一条 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当尽力救助患有急病、分娩、遇险的旅客。第三百零二条 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第三百零三条 在运输过程中旅客自带物品毁损、灭失,承运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旅客托运的行李毁损、灭失的,适用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第三节 货运合同

    第三百零四条 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

    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百零五条 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托运人应当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文件提交承运人。

    第三百零六条 托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包装货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

    托运人违反前款规定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第三百零七条 托运人托运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对危险物品妥善包装,作出危险物标志和标签,并将有关危险物品的名称、性质和防范措施的书面材料提交承运人。

    托运人违反前款规定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也可以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损失的发生,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托运人承担。

    第三百零八条 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第三百零九条 货物运输到达后,承运人知道收货人的,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人应当及时提货。收货人逾期提货的,应当向承运人支付保管费等费用。

    第三百一十条 收货人提货时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检验货物。对检验货物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检验货物。收货人在约定的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对货物的数量、毁损等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承运人已经按照运输单证的记载交付的初步证据。

    第三百一十一条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百一十二条 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百一十三条 两个以上承运人以同一运输方式联运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应当对全程运输承担责任。损失发生在某一运输区段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和该区段的承运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百一十四条 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要求支付运费;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

    第三百一十五条 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一十六条 收货人不明或者收货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货物的,依照本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承运人可以提存货物。第四节多式联运合同

    第三百一十七条 多式联运经营人负责履行或者组织履行多式联运合同,对全程运输享有承运人的权利,承担承运人的义务。

    第三百一十八条 多式联运经营人可以与参加多式联运的各区段承运人就多式联运合同的各区段运输约定相互之间的责任,但该约定不影响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承担的义务。

    第三百一十九条 多式联运经营人收到托运人交付的货物时,应当签发多式联运单据。按照托运人的要求,多式联运单据可以是可转让单据,也可以是不可转让单据。

    第三百二十条 因托运人托运货物时的过错造成多式联运经营人损失的,即使托运人已经转让多式联运单据,托运人仍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第三百二十一条 货物的毁损、灭失发生于多式联运的某一运输区段的,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赔偿责任和责任限额,适用调整该区段运输方式的有关法律规定。货物毁损、灭失发生的运输区段不能确定的,依照本章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十八章 技术合同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百二十二条 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第三百二十三条 订立技术合同,应当有利于科学技术的进步,加速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

    第三百二十四条 技术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项目名称;(二)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三)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地域和方式;(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五)风险责任的承担;(六)技术成果的归属收益的分成办法;(七)验收标准和方法;(八)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及其支付方式;(九)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十)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一)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论证和技术评价报告、项目任务书和计划书、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以及其他技术文档,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可以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技术合同涉及专利的,应当注明发明创造的名称、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申请日期、申请号、专利号以及专利权的有效期限。

    3第三百二十五条 技术合同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的支付方式由当事人约定,可以采取一次总算、一次总付或者一次总算、分期支付,也可以采取提成支付或者提成支付附加预付入门费的方式。

    约定提成支付的,可以按照产品价格、实施专利和使用技术秘密后新增的产值、利润或者产品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提成,也可以按照约定的其他方式计算。提成支付的比例可以采取固定比例、逐年递增比例或者逐年递减比例。约定提成支付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查阅有关会计帐目的办法。

    第三百二十六条 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就该项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从使用和转让该项职务技术成果所取得的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对完成该项职务技术成果的个人给予奖励或者报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订立技术合同转让职务技术成果时,职务技术成果的完成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职务技术成果是执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技术成果。

    第三百二十七条 非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可以就该项非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

    第三百二十八条 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自己是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第三百二十九条 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无效。

    第二节 技术开发合同

    第三百三十条 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之间就具有产业应用价值的科技成果实施转化订立的合同,参照技术开发合同的规定。

    3第三百三十一条 委托开发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完成协作事项;接受研究开发成果。

    第三百三十二条 委托开发合同的研究开发人应当按照约定制定和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合理使用研究开发经费;按期完成研究开发工作,交付研究开发成果,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帮助委托人掌握研究开发成果。

    第三百三十三条 委托人违反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百三十四条 研究开发人违反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百三十五条 合作开发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进行投资,包括以技术进行投资;分工参与研究开发工作;协作配合研究开发工作。

    第三百三十六条 合作开发合同的当事人违反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百三十七条 因作为技术开发合同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致使技术开发合同的履行没有意义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三百三十八条 在技术开发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出现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该风险责任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风险责任由当事人合理分担。

    当事人一方发现前款规定的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没有及时通知并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三百三十九条 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第三百四十条 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当事人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申请人取得专利权的,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第三百四十一条 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办法,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但委托开发的研究开发人不得在向委托人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第三节 技术转让合同

    第三百四十二条 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三百四十三条 技术转让合同可以约定让与人和受让人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的范围,但不得限制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

    第三百四十四条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只在该专利权的存续期间内有效。专利权有效期限届满或者专利权被宣布无效的,专利权人不得就该专利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第三百四十五条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让与人应当按照约定许可受让人实施专利,交付实施专利有关的技术资料,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

    第三百四十六条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受让人应当按照约定实施专利,不得许可约定以外的第三人实施该专利;并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

    第三百四十七条 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让与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保证技术的实用性、可靠性,承担保密义务。

    第三百四十八条 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受让人应当按照约定使用技术,支付使用费,承担保密义务。

    第三百四十九条 技术转让合同的让与人应当保证自己是所提供的技术的合法拥有者,并保证所提供的技术完整、无误、有效,能够达到约定的目标。

    第三百五十条 技术转让合同的受让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范围和期限,对让与人提供的技术中尚未公开的秘密部分,承担保密义务。

    第三百五十一条 让与人未按照约定转让技术的,应当返还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费,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超越约定的范围的,违反约定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项专利或者使用该项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百五十二条 受让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的,应当补交使用费并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不补交使用费或者支付违约金的,应当停止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交还技术资料,承担违约责任;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超越约定的范围的,未经让与人同意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专利或者使用该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百五十三条 受让人按照约定实施专利、使用技术秘密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由让与人承担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五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按照互利的原则,在技术转让合同中约定实施专利、使用技术秘密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的分享办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 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一方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其他各方无权分享。

    第三百五十五条 法律、行政法规对技术进出口合同或者专利、专利申请合同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节 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

    第三百五十六条 技术咨询合同包括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建设工程合同和承揽合同。第三百五十七条 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阐明咨询的问题,提供技术背景材料及有关技术资料、数据;接受受托人的工作成果,支付报酬。

    第三百五十八条 技术咨询合同的受托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完成咨询报告或者解答问题;提出的咨询报告应当达到约定的要求。

    第三百五十九条 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未按照约定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数据,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工作成果的,支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报酬应当支付。

    技术咨询合同的受托人未按期提出咨询报告或者提出的咨询报告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减收或者免收报酬等违约责任。

    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按照受托人符合约定要求的咨询报告和意见作出决策所造成的损失,由委托人承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六十条 技术服务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工作条件,完成配合事项;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

    第三百六十一条 技术服务合同的受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完成服务项目,解决技术问题,保证工作质量,并传授解决技术问题的知识。

    第三百六十二条 技术服务合同的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工作成果的,支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报酬应当支付。技术服务合同的受托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服务工作的,应当承担免收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三百六十三条 在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受托人利用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受托人。委托人利用受托人的工作成果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委托人。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三百六十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对技术中介合同、技术培训合同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十九章 保管合同

    第三百六十五条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第三百六十六条 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

    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保管是无偿的。

    第三百六十七条 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六十八条 寄存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给付保管凭证,但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第三百六十九条 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

    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场所或者方法。除紧急情况或者为了维护寄存人利益的以外,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者方法。

    第三百七十条 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按照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保管人。寄存人未告知,致使保管物受损失的,保管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保管人因此受损失的,除保管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并且未采取补救措施的以外,寄存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百七十一条 保管人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保管人违反前款规定,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对保管物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百七十二条 保管人不得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三条 第三人对保管物主张权利的,除依法对保管物采取保全或者执行的以外,保管人应当履行向寄存人返还保管物的义务。

    第三人对保管人提起诉讼或者对保管物申请扣押的,保管人应当及时通知寄存人。第三百七十四条 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百七十五条 寄存人寄存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的,应当向保管人声明,由保管人验收或者封存。寄存人未声明的,该物品毁损、灭失后,保管人可以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赔偿。

    第三百七十六条 寄存人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当事人对保管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管人可以随时要求寄存人领取保管物;约定保管期间的,保管人无特别事由,不得要求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

    第三百七十七条 保管期间届满或者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将原物及其孳息归还寄存人。

    第三百七十八条 保管人保管货币的,可以返还相同种类、数量的货币。保管其他可替代物的,可以按照约定返还相同种类、品质、数量的物品。

    第三百七十九条 有偿的保管合同,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当事人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在领取保管物的同时支付。

    第三百八十条 寄存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管费以及其他费用的,保管人对保管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二十章 仓储合同

    第三百八十一条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第三百八十二条 仓储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第三百八十三条 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或者易变质物品,存货人应当说明该物品的性质,提供有关资料。

    存货人违反前款规定的,保管人可以拒收仓储物,也可以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损失的发生,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存货人承担。

    保管人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具备相应的保管条件。

    第三百八十四条 保管人应当按照约定对入库仓储物进行验收。保管人验收时发现入库仓储物与约定不符合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保管人验收后,发生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百八十五条 存货人交付仓储物的,保管人应当给付仓单。

    第三百八十六条 保管人应当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章。仓单包括下列事项:(一)存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件数和标记;(三)仓储物的损耗标准;(四)储存场所;(五)储存期间;

    41(六)仓储费;(七)仓储物已经办理保险的,其保险金额、期间以及保险人的名称;(八)填发人、填发地和填发日期。

    第三百八十七条 仓单是提取仓储物的凭证。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可以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

    第三百八十八条 保管人根据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的要求,应当同意其检查仓储物或者提取样品。第三百八十九条 保管人对入库仓储物发现有变质或者其他损坏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

    第三百九十条 保管人对入库仓储物发现有变质或者其他损坏,危及其他仓储物的安全和正常保管的,应当催告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作出必要的处置。因情况紧急,保管人可以作出必要的处置,但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通知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

    第三百九十一条 当事人对储存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可以随时提取仓储物,保管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提取仓储物,但应当给予必要的准备时间。

    第三百九十二条 储存期间届满,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应当凭仓单提取仓储物。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提前提取的,不减收仓储费。

    第三百九十三条 储存期间届满,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不提取仓储物的,保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提取,逾期不提取的,保管人可以提存仓储物。

    第三百九十四条 储存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仓储物的性质、包装不符合约定或者超过有效储存期造成仓储物变质、损坏的,保管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百九十五条 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保管合同的有关规定。第二十一章 委托合同

    第三百九十六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三百九十七条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第三百九十八条 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

    第三百九十九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第四百条 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

    第四百零一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委托合同终止时,受托人应当报告委托事务的结果。

    第四百零二条 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

    第四百零三条 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的除外。

    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委托人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的,第三人可以向委托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第三人选定委托人作为其相对人的,委托人可以向第三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以及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抗辩。

    第四百零四条 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人。

    第四百零五条 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4第四百零六条 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四百零七条 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

    第四百零八条 委托人经受托人同意,可以在受托人之外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因此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

    第四百零九条 两个以上的受托人共同处理委托事务的,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第四百一十条 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第四百一十一条 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合同终止,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

    第四百一十二条 因委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当继续处理委托事务。

    第四百一十三条 因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的,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因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处理之前,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第二十二章 行纪合同

    第四百一十四条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四百一十五条 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一十六条 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

    4第四百一十七条 委托物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的,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可以处分该物;和委托人不能及时取得联系的,行纪人可以合理处分。

    第四百一十八条 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

    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该利益属于委托人。

    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人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

    第四百一十九条 行纪人卖出或者买入具有市场定价的商品,除委托人有相反的意思表示的以外,行纪人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

    行纪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仍然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第四百二十条 行纪人按照约定买入委托物,委托人应当及时受领。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行纪人依照本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可以提存委托物。

    委托物不能卖出或者委托人撤回出卖,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不取回或者不处分该物的,行纪人依照本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可以提存委托物。

    第四百二十一条 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行纪人与委托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二十二条 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二十三条 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委托合同的有关规定。第二十三章 居间合同

    第四百二十四条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4第四百二十五条 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四百二十六条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第四百二十七条 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附则

    第四百二十八条 本法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同时废止。

    第五篇:合同法

    合同法

    1.中学生高某,16周岁,身高175公分,但面貌成熟,像二十七、八岁。高某为了买一辆摩托车,欲将家中一套闲房卖掉筹集购车款。后托人认识李某,与李某签订了购房合同,李某支付定金5万元,双方遂后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在这个事例中高某属于()。A.无行为能力的人 B.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C.完全行为能的人 D.控制行为能力的人 答案:B 2.合同的订立必须要经过的法定阶段有()。

    A.要约和承诺 B.意思和表示 C.起草和抄写 D.协商和谈判 答案:A 3.公俗原则中的公序是指社会的()。

    A.司法秩序 B.公共秩序 C.通行秩序 D.重要秩序 答案:B 4.口头要约开始生效的时间为()。

    A.相对人接到要约之时 B.相对人尚未接到要约时

    C.相对人了解要约的内容时 D.相对人接到要约尚未了解内容时 答案:C 5.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对承诺开始生效的时间采取的是()。A.到达主义 B.通知主义 C.发出主义 D.双方约定 答案:A 6.我国合同法第33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签订确认书的时间是()。

    A.合同成立之前 B.合同成立之后 C.与合同成立同时 D.双方约定 答案:A 7.合同成立的地点为()。

    A.合同签订地 B.承诺生效地 C.合同当事人主营业地 D.合同当事人居住地 答案:B 8.采取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的成立地为()。

    A.合同签订地 B.承诺生效地 C.收件人的主营业地 D.合同当事人居住地 答案:C 9.招标公告在一般情况下为()。

    A.要约之准备 B.要约之邀请 C.要约 D.承诺 答案:B 10.甲乙两商贸公司订立了联营合同,甲公司以货币投资,乙公司以营业用房投资,但约定乙公司不参加经营,不承担风险,乙公司向甲公司每年支付其投入资金的20%,该联营合同()。

    A.完全有效 B.完全无效 C.可变更可撤销 D.效力未定 答案:B 11.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双方代表人均在合同文本上签了字,但都未盖合同公章,不久甲方开始分批交货,乙方收货后付款。后因货物质量问题诉至法院,该合同()

    A.无效,已履行部分双方返还 B.有效,已履行部分不再返还 C.合同未成立,已履行部分双方返还 D.合同已成立,但须返还已履行部分 答案:B 1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1年的性质为()

    A.诉讼时效 B.除斥期间 C.履行期间 D.以上都不是 答案:B 13.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A.为自始无效合同 B.为效力未定合同 C.为可变更合同 D.为可撤销合同 答案:B 14.合同无效后,合同中解决争议的条款()。

    A.随合同无效而无效 B.继续有效 C.依当事人约定 D.视具体情况而定 答案:B 15.甲乙两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某年8月31日由甲公司向乙公司供货。同年6月初,甲公司所在地发生洪水灾害,甲公司未及时通知乙公司,至8月31日乙公司催促交货,甲公司未交。同年9月31日,甲公司发货并函告遭灾一事。乙公司因货物迟到被发包方扣发工程款1万元。有关该案的正确表述是()。A.甲公司因不可抗力而迟延交货,对乙公司被扣罚1万元只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B.甲公司因不可抗力而迟延交货,对乙公司被扣罚1万元不承担赔偿责任 C.甲公司在取得主管机关有关灾情的证明后,免于承担赔偿乙公司1万元损失的责任

    D.由于甲公司未能及时通知乙公司不能按时交货,故应向乙公司承担1万元损失的赔偿责任 答案:D 16.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法律基础是()。

    A.合同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对等性 B.双务合同的牵连性 C.合同双方履行行为的先后顺序性 D.合同权利对当事人的拘束力 答案:B 17.合同法律效力的主要内容和整个合同法的核心是()。

    A.合同的签订 B.合同的标的 C.合同的履行 D.当事人的要约和承诺行为 答案:C 18.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合同,规定甲公司应于某年8月1日交货,乙公司应于8月7日付款。7月底,甲公司发现乙公司财产状况恶化,无支付货款的能力,并有确切的证据,遂提出终止合同,但乙公司未允。基于上因素,甲公司于8月1日未按约定交货。依据合同法原理,有关本案的正确表述是()。A.甲公司有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除非乙公司提供了相应的担保 B.甲公司无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要求乙公司提供相应的担保 C.甲公司应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仅先交付部分货物

    D.甲公司应按合同约定交货,如乙公司不支付货款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答案:A 19.效力未定合同不同于其他合同的最大特点在于()。

    A.合同尚未成立 B.合同存在瑕疵尚待当事人进行补正 C.此类合同须经权利人的追认才能生效 D.合同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答案:C 20.李某将电脑借给刘某使用,刘某未经李某同意将该电脑转让给陈某,李某与陈某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

    A.代理合同 B.有效合同 C.为第三人利益而订立的合同 D.效力未定的合同 答案:D 21.依照《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无效后,()。

    A.发生合同履行的后果 B.只是不发生履行的后果,但恢复原状、缔约过失责任有可能发生 C.任何后果都不发生 D.只产生缔约过失责任 答案:B 22.判断合同无效的一般标准是()。

    A.合同签订中双方认识上是否存在重大误解 B.合同在内容和形式上是否违背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C.合同一方当事人是否存在欺诈行为 D.合同的主要条款是否齐全 答案:B 23.以拍卖方式订立合同时,()是承诺。

    A.拍卖 B.拍买 C.拍定 D.拍买或拍定 答案:C 24.对撤销权的行使首先应审查撤销权的主体、产生条件、行使范围,该审查权由()依法行使。

    A.人民法院 B.仲裁机关 C.工商管理部门 D.合同审批机关 答案:A 25.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时,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为()。A.6个月 B.12个月 C.18个月 D.24个月 答案:B 26.代位权行使的费用由()。

    A.债务人承担 B.代位权人承担 C.全体债权人承担 D.债务人和债权人共同承担 答案:A 27.甲乙两公司依法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药材党参2吨,依规定执行国家定价。甲公司因主观原因迟延20日交货,在此之前正好赶上党参提高收购价,按照《合同法》第63条规定,此合同价款执行标准是()。A.遇到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 B.遇到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格执行 C.遇到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格执行 D.遇到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格执行 答案:B 28.当事人()是合同正常变更的唯一条件。A.具有行为能力 B.具有意思能力 C.协商一致 D.不违法 答案:C 29.合同的变更,仅仅涉及()变更。

    A.合同的标的 B.内容的局部 C.合同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D.当事人的变更 答案:B 30.下列情况中,不能引起合同变更的是()。A.债务人违约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 B.经法院裁定为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

    C.当事人就合同的有关内容达成一致意见 D.原合同违背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答案:D 31.情势变更原则的效力体现在()。

    A.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B.认可合同无效 C.合同的撤销 D.合同的转移 答案:A 32.合同的转让就是合同的()。

    A.主体的变更 B.客体的变更 C.内容的变更 D.全部基本条款的变更 答案:A 33.合同义务转移时,下列从属于主债务的从债务中()并不一并移转于承担人承担。A.违约金 B.利息 C.非经保证人同意的保证债务 D.同时履行抗辩权 答案:C 34.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合同后,甲公司将该合同转让给丙公司,这种情形就发生()。A.债的变更 B.债的移转 C.债的消灭 D.债的产生 答案:B 35.下列有关清偿费用的说法正确的是()。

    A.一律由债权人承担 B.一律由债务人承担 C.由债权人和债务人共同承担 D.因债权人的原因导致清偿费用增加的由债权人承担 答案:D 36.从提存之日起超过()无人受领的物视为无主物,扣除必要的提存费用后上缴国库。A.5年 B.10年 C.15年 D.20年 答案:A 37.37.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化工原料10吨,每吨价款5千元。合同中约定2个月后履行,在此期间若该原料价格上涨,甲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合同签订1个月后改化工原料价格果然上涨,乙公司多次致电函于甲公司询问甲公司是否解除合同,甲公司未予答复。关于本案的表述正确的是()。

    A.合同有效 B.合同无效 C.合同效力待定 D.合同是否有效取决于甲公司是否行使解除权 答案:A 38.刘某租住赵某的房屋,后刘某与赵某协议解除了房屋租赁合同,该解除()。

    A.有溯及力 B.无溯及力 C.是否有溯及力取决于双方约定 D.是否有溯及力由法院来确定 答案:B 39.违约行为是当事人()。

    A.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B.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 C.应当对合同不能成立负有责任的行为 D.给对方当事人造成人身和其他财产损失的行为 答案:B 40.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有定金和违约金的情况时,可以()。A.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或者违约金 B.可以定金和违约金一起适用 C.只能适用违约金 D.视情况确定适用定金或违约金 答案:A 41.当事人如果认为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的,可以()。

    A.单方调整违约金的数额 B.单方向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请求调整违约金数额

    C.双方向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请求调整违约金数额 D.由第三方进行调解违约金的数额 答案:B 42.调整保险合同的民事特别法有()。

    A.《合同法》 B.《担保法》 C.《保险法》 D.《民法通则》 答案:C 43.人民法院对合同所作的解释是()。

    A.法理解释 B.有权解释 C.体系解释 D.历史解释 答案:B 44.甲与学校签订委托培养合同,到某高校读硕士学位。合同约定,甲毕业回原单位工作。甲毕业后回原单位只工作了3个月便辞职,声称已经履约。学校诉至法院,法院以合同解释判甲违约,法院依据的解释原则是()。

    A.体系解释 B.历史解释 C.参照习惯或惯例解释 D.符合合同目的解释 答案:D 45.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A.财产交付时 B.财产交付之前 C.财产交付之后 D.双方认为合适的时间 答案:A 46.买卖合同当事人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以()为标的交付地。A.当事人双方签订合同地 B.合同履行地 C.出卖人户籍所在地 D.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 答案:D 47.出卖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标的物的,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该标的物的知识产权()。

    A.属于买受人 B.不属于买受人 C.由买受人和出卖人共有 D.由有关主管机关确定 答案:B 48.张大妈用10斤小米与邻居李嫂换12斤大米,这是()。A.供应合同 B.买卖合同 C.互易合同 D.零售合同 答案:C 49.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内行使。A.3个月 B.6个月 C.1年 D.2年 答案:C 50.借款合同抵押担保中可以抵押的财产有()。A.土地所有权 B.依法可以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C.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权

    D.某大学校舍 E.夫妻离婚涉及有争议的财产 答案:B 51.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人()不交租金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A.1个月 B.3个月 C.在出租人确定的宽限期内 D.12个月 答案:C 52.房屋出租人若要出卖出租的房屋,应提前通知承租人。一般期限为()。A.15天 B.30天 C.1个月 D.3个月 答案:D 53.融资租赁合同的租赁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A.由出租人承担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B.出租人不承担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C.由承租人承担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D.由双方当事人约定承担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答案:B 54.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A.不承担连带责任 B.承担连带责任 C.谁的过错谁承担责任 D.由法律作出规定 答案:B 55.承揽人将辅助工作转包给第三人的,应由()完成的工作质量向定作人负责。

    A.第三人对 B.承揽人对第三人 C.第三人和承揽人对各自 D.第三人和承揽人依连带责任原则对全部 答案:B 56.建筑工程合同的形式()。

    A.可以是书面的 B.可以是口头的 C.应当是书面的 D.必须是经过公证的 答案:C 57.在铁路运输过程中,由于托运人、收货人或其所派押运人的过错,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害的,承运人()。

    A.应负全部赔偿责任 B.不负赔偿责任 C.只赔偿直接损失 D.应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答案:B 58.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所有。A.研究开发人 B.委托开发人 C.研究开发人与委托开发人共同 D.国家 答案:A 59.技术开发合同()。

    A.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B.可以不采用书面形式 C.由双方自行约定 D.由合同审批机关决定 答案:A 60.技术合作开发合同中的法定风险负担原则是()。

    A.由双方当事人约定承担的比例 B.由双方当事人合理分担 C.由研究方承担 D.通知义务的履行 答案:B 61.保管合同自()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A.承诺到达要约人 B.保管物交付 C.合同书签订 D.双方就合同主要条款协商一致 答案:B 62.行纪人依行纪合同从事行纪业务时可能与第三人订立买卖合同,在该买卖合同关系中,行纪人属于()。

    A.当事人 B.代理人 C.居间人 D.利害关系人 答案:A 63.在居间合同中,居间人()。

    A.是委托人的代理人 B.是第三人的代理人 C.是委托人和第三人的代理人 D.不是委托人和第三人的代理人 答案:D 64.甲有一台旧电脑闲臵不用,弃之可惜,遂委托乙商店出售。甲与乙商店的法律关系是()。A.居间合同 B.承揽合同 C.行纪合同 D.代理合同 答案:C

    二、多选题

    65.我国《合同法》不调整()的合同。

    A.财产性质 B.婚姻性质 C.收养性质 D.监护性质 E.行政性质 答案:BCDE 66.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有()。A.平等、自愿原则 B.公平原则 C.诚实信用原则 D.合法原则 E.保护公序良俗原则 答案:ABCDE 67.67.下列属于应办理登记的合同有()。

    A.专利权转让合同 B.股票质押合同 C.房屋租赁合同 D.动产质押合同 E.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答案:ABE 68.区别要约与要约邀请的标准有()。

    A.按照法律的规定做出区分 B.根据当事人是否愿意在法律上受到约束做出区分 C.根据订约提议的内容是否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予以确定

    D.根据交易的习惯进行区分 E.根据当事人历来的交易方式进行区分 答案:ABCDE 69.招投标的程序有()。

    A.招标 B.投标 C.开标和验标 D.评标和定标 E.签订合同 答案:ABCDE 70.按照我国拍卖法的规定,拍卖要经过的程序有()。

    A.选定参加拍卖活动的人 B.签订拍卖合同 C.发布拍卖公告 D.竞买 E.拍定 答案:BCDE 71.期限的设定可以有以下方法()。

    A.以某个日历日期的到来作为事实 B.以一定期间的存续作为事实 C.以某种肯定会到来的事实发生或者存续的期间作为事实

    D.以当事人约定的为一定行为作为事实 E.以当事人约定的不为一定行为的时间作为事实 答案:ABCDE 72.附期限合同中的期限必须具备的要件有()。

    A.期限是当事人约定的 B.期限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 C.期限不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

    D.期限是将来确定要到来的事实 E.作为期限的将来发生的事实必须是合法的 答案:ACDE 73.构成欺诈须具备的要件有()。A.须有欺诈行为 B.须欺诈人有欺诈的故意 C.有欺诈人的过失 D.须相对人因欺诈而陷于错误 E.须受欺诈人基于错误而与欺诈人订立合同 答案:ABDE

    116.承揽合同的种类有()。

    A.加工合同 B.定作合同 C.修理合同 D.复制合同 E.检验合同 答案:ABCDE 117.承揽合同的承揽人的义务主要有()。

    A.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定作人的必要的监督检查 B.完成工作的,应当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

    C.按照约定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 D.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其损毁、灭失的,应当承担损毁赔偿责任 E.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保留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 答案:ABCDE 118.货运合同收货人()。

    A.可以是托运人 B.在知道货物运输到达后,应当及时提货 C.逾期提货的,应当先由托运人向承运人支付保管等费用 D.逾期提货的,托运人与收货人为一人时,由收货人承担支付保管费的责任

    E.在提货时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检验货物 答案:ABDE 119.技术咨询报告包括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的合同种类有:()A.可行性论证合同 B.技术预测合同 C.专题技术调查合同 D.分析评价报告合同 E.关于风险分担合同 答案:ABCD 120.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制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A.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委托人 B.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 C.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和委托人共有 D.委托人取得专利权的,开发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E.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答案:BE 121.技术合作开发合同中的风险责任分担原则有()。

    A.由双方当事人约定承担的比例 B.由双方当事人合理分担 C.由研究方承担 D.通知义务的履行 E.对因未及时通知致使损失扩大的承担原则 答案:ABDE 122.保管人不得()。

    A.将保管物交给第三人保管 B.将保管物交给第三人使用 C.自己使用保管物 D.任意要求解除保管合同 E.擅自处理保管物 答案:ABCDE 123.以下对有偿保管合同保管人的义务表述正确的是()。A.给付保管凭证 B.亲自保管保管物 C.仅在有重大过失时承担损害赔

    偿责任

    D.保管期间届满或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时向寄存人返还保管物

    E.向保管凭证持有人交付保管物之后免除自己的责任 答案:ABDE 124.仓储合同的法律特征有()。

    A.保管人须为有仓储设备并专事仓储保管业务的民事主体 B.其保管的对象是动产 C.其保管的对象是不动产 D.为诺成、双务合同 E.为有偿、不要式合同 答案:ABDE 125.委托合同终止的一般原因有()。A.合同履行完毕 B.合同有效期届满 C.完成受托事务 D.履行已不可能 E.合同被解除 答案:ABCD 126.居间合同的特征有:()

    A.居间人以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为目的 B.居间人居介绍人地位 C.居间合同具有诺成性

    D.居间合同具有非要式性 E.居间合同是有偿合同 答案:ABCDE 127.下列关于居间人义务的阐述正确的是()。

    A.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B.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C.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D.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其必要的居间活动费用由居间人承担 E.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其必要的居间活动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答案:ABE 128.下列哪些条件存在时,合同不能成立。()。

    A.合同内容违法 B.合同内容完全 C.合同内容不完全 D.合同条款有疏漏 E.对合同的主要条款意思表示不一致 答案:AE

    一、单项选择题

    1.下面不属于书面合同的是()。D A.表格合同 B.合同确认书 C.定式合同 D.保险单 2.合同法调整的是()。B A.静态的财产流转关系 B.动态的财产流转关系C.社会关系 D.人身关系

    3.对法人超出经营范围经营的行为,在相对人恶意时()。A A.法人可主张其无效,但应负举证责任B.对法人无效,但不负举证责任 C.对法人有效,但应负举证责任D.对法人有效,但不负举证责任

    4.中学生高某,16周岁,身高175公分,但面貌成熟,像二十七、八岁。高某

    A.对法人无效 B对其他人有效C.对法人有效 D.当法人予以追认时有效 45.合同成立的根本标志即在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它是指()。A A.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已做出了一致的意思表示B.合同当事人完全相同的缔约目的 C.虽未合意但已有协议D.当事人对合同的次要条款或者非必要条款已达成协议

    46.甲运动用品厂出售一批网球拍,包装规格是每12件一纸箱,乙运动器材商店向甲运动用品厂发电报订购50件,甲运动用品厂回电告知单价,并说有充足现货,一个月内保证可以到货。乙运动器材商店复电 :‚此价格可以,但请将包装规格改为10件一纸箱。‛ 甲运动用品厂收到乙运动器材商店的电报后没有回电。一个月后,乙运动器材商店去甲运动用品厂提货,甲运动用品厂说,双方意思表示不一致,合同没有成立,甲方没有任何责任。以下说法正确的是()。B A.根据合同意思表示真实的要求,此合同没有成立B.乙运动器材商店要求改包装的电报只能属于反要约

    C.只有合同的全部条款完全一致,合同才能成立D.只要合同的主要条款一致,合同就能成立,故此合同成立

    47.合同成立的地点为()。A A.承诺生效地 B.合同签订地C.合同当事人主营业地 D.合同当事人居住地

    48.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双方代表人均在合同文本上签了字,但都未盖合同公章,不久甲方开始分批交货,乙方收货后付款。后因货物质量问题诉至法院,该合同()B A.无效,已履行部分双方返还 B.有效,已履行部分不再返还 C.合同未成立,已履行部分双方返还 D.合同已成立,但须返还已履行部分 49.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法律基础是()。C A.合同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对等性 B.合同双方履行行为的先后顺序性C.双务合同的牵连性

    D.合同权利对当事人的拘束力

    50.当事人()是合同正常变更的唯一条件。A A.协商一致 B.具有意思能力C.具有行为能力 D.不违法

    51.违约责任是一种()法律责任。D A.侵权 B.不正当竞争C.欺诈 D.合同

    52.甲向乙借车,口头约定2024年4月1日还。到期后,甲说当时约定的是阴历2024年4月1日,乙认为是阳历2024年4月1日,两人经过争论,乙同意在阴历2024年4月1日还车,本案属于()。C A.合同解除 B.合同变更C.合同解释 D.合同转让 53.买卖合同与易货交易合同的区别点是()。B A.是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B.是标的物所有权与价款对价转移的合同 C.是双务有偿合同D.是诺成合同 54.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内行使。C A.3个月 B.6个月C.1年 D.2年 55.《合同法》要求借款合同应有借款币种的条款,该条款为合同的()。B A.提示性条款 B.主要条款C.普通条款 D.一般条款

    56.甲将房屋出租给乙使用,租期为3年,但在租期未满之前,甲将该房屋卖给了丙,在这种情况下,租赁合同()。C A.从行为开始起就无效B.即为终止C.对丙继续有效 D.仍对甲继续有效 57.融资租赁合同的租赁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B A.由出租人承担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B.出租人不承担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C.由承租人承担物的瑕疵担保责任D.由双方当事人约定承担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58.在铁路运输过程中,由于托运人、收货人或其所派押运人的过错,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害的,承运人()。D A.应负全部赔偿责任 B.应承担部分赔偿责任C.只赔偿直接损失 D.不负赔偿责任 59.保管合同自()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B A.承诺到达要约人 B.保管物交付C.合同书签订 D.双方就合同主要条款协商一致 50.在居间合同中,居间人()。D A.是委托人的代理人 B.是第三人的代理人C.是委托人和第三人的代理人 D.不是委托人和第三人的代理人

    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C.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D.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其必要的居间活动费用由居间人承担 E.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其必要的居间活动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21.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合同法》调整有()。BCDE A.财产性质的合同 B.婚姻性质的合同 C.收养性质的合同 D.监护性质的合同 E.行政性质的合同

    22.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有()。ABCDE A.平等、自愿原则 B.公平原则C.合法原则 D.诚实信用原则E.保护公序良俗原则 23.应办理登记的合同有()。ABDE A.出版合同 B.股票质押合同 C.动产质押合同 D.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 E.房地产抵押合同

    24.下列合同中属于射幸合同的有()。ABC A.人身保险合同 B.体育彩票购买合同 C.抽奖式有奖销售合同D.运输合同 E.赠与合同

    25.以下各项中不影响合同成立的原因有()。CDE A.对合同的主要条款意思表示不一致B.虽经协议却未达成合意C.当事人对合同的次要条款未达成协议

    D.当事人对合同的非必要条款未达成协议E.当事人对主要条款已做出一致的意思表示

    26.要约要具备的主要构成要件有()。ABCD A.要约是由特定人做出的意思表示B.要约必须反映其订立合同的基本意图 C.要约必须是要约人向其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的 D.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E.要约的内容必须合法

    27.下列合同中,可撤销的情形是()。ABC A.因重大误解而订立 B.因显失公平而订立 C.因一方受欺诈而订立 D.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E.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 28.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的义务有()。BCD A.继续履行义务 B.协助义务 C.通知义务D.保密义务 E.不作为义务 29.合同解除中法定解除权得产生的情形包括()。ABCE A.给付迟延 B.给付不能 C.给付拒绝D.完全给付 E.不

    完全给付

    30.我国合同法律制度规定当事人承担的违约责任主要有()。BDE A.支付定金 B.赔偿损失 C.中止履行合同D.继续履行合同 E.采取补救措施 31.合同纠纷处理的途径有()。ABCE A.和解 B.调解 C.仲裁D.申诉 E.起诉 32.在权利质押中可以质押的权利有()。ABCDE A.汇票 B.存款单 C.著作权中的财产权D.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 E.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

    33.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有()。ABCDE A.是转移财产使用权的合同 B.为双务合同C.为有偿合同 D.为诺成合同E.为要式合同 34.承揽合同的承揽人的义务主要有()ABCDE。

    A.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定作人的必要的监督检查B.完成工作的,应当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

    C.按照约定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

    D.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其损毁、灭失的,应当承担损毁赔偿责任E.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保留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

    35.货运合同收货人的权利和义务有()。ABDE A.可以是托运人 B.在知道货物运输到达后,应当及时提货 C.逾期提货的,应当先由托运人向承运人支付保管等费用

    D.逾期提货的,托运人与收货人为一人时,由收货人承担支付保管费的责任 E.在提货时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检验货物

    36.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制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BE A.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委托人B.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

    C.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和委托人共有D.委托人取得专利权的,开发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E.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37.技术咨询报告包括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的合同种类有()。ABCD A.可行性论证合同 B.技术预测合同 C.专题技术调查合同D.分析评价报告合同E.关于风险分担合同 38.保管人不得()。ABCDE A.将保管物交给第三人保管B.将保管物交给第三人使用C.自己使用保管物 D.任意要求解除保管合同E.擅自处理保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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