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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代农业装备技术及发展网上作业题

    栏目:三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深巷幽兰 时间:2024-06-15 19:22:48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现代农业装备技术及发展网上作业题

    东北农业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现代农业装备技术及发展作业题

    一、简述题

    1.什么是精细农业?

    2.精细农业的技术思想是什么?

    3.精细农业的技术支撑有哪些?简要说明

    4.全球定位系统GPS主要有那几部分组成?

    5.什么是地理信息系统?

    6.什么是专家系统?

    7.农业信息技术?

    第二篇:《幼儿发展评价》网上作业题及答案

    《幼儿发展评价》网上作业题及答案

    复习思考题

    一、名词解释

    1、发展

    2、评价

    3、幼儿发展评价

    4、形成性评价

    5、幼儿发展评价指标

    6、终结性评价

    7、绝对评价

    8、相对评价

    9、内差异评价

    10、观察法

    二、简答

    1、幼儿发展评价与教育科研的联系。

    2、按照评价的基准来区分,幼儿发展评价可以分为哪些类型?

    3、按照评价的内容来区分,幼儿发展评价可以分为哪些类型?

    4、教师在教学中进行儿童发展评价的原因。

    5、按照评价的方法来区分,幼儿发展评价可以分为哪些类型?

    6、事件抽样观察法的操作要点。

    7、时间抽样观察法的适用条件。

    8、建立幼儿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的意义。

    9、按照评价实施的时间来区分,幼儿发展评价可以区分为哪几个类型?

    10、建构幼儿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的思路。

    11、幼儿发展评价的原则。

    12、运用作品分析法时要注意的地方。

    13、编制发展评价问卷要注意的问题。

    14、评价幼儿观察能力的指标。

    三、论述题 1、现在很多家长衡量幼儿发展的状况,就是看孩子能识多少字,是否有特长等,却很少关 注幼儿的身体发展状况。请你从评价的角度对这种现象进行分析。2、绘人测验经常被用来测试儿童的智力。测验时只需要儿童画一个人像,请谈谈你对这种 评价方法的认识。3、如何调查幼儿早期阅读的兴趣水平? 4、分析幼儿园当前科学领域儿童发展评价中存在的问题。5、分析幼儿园当前艺术领域儿童发展评价存在的问题。6、分析当前幼儿教师在评价幼儿发展方面存在的问题。7、有人用同伴提名法来研究幼儿在同伴群体中被接纳的程度,请对此方法进行评论。8、如何分析在评价中所得到的关于幼儿发展的资料和信息?

    一、名词解释

    1、发展泛指事物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逐渐展开和运动的过程。

    2、评价就是运用一定的标准,对事物自身进行价值判断的过程。

    3、幼儿发展评价就是运用一定的评价指标体系,对个体或者群体幼儿的发展状况进行价值 判断,其目的是为了促进每个幼儿的发展。

    4、形成性评价指的是是在教育过程中,对教育对象的变化、身心条件的利弊等进行适时的 评价,为教育者提供反馈信息,使其能及时进行自我反思,有效地调整所预设的目标、内容、方式手段等教育要素,使教育进程更适宜于幼儿的发展。

    5、幼儿发展评价指标也就是幼儿发展状况的衡量标准。

    6、是在某一个教育单元、阶段、主题或学期结束时,对被评对象作出鉴定、区分等级,预 计被评对象未来发展。

    7、绝对评价是在被评价对象的集合之外,确定一个标准即客观标准,然后把各个评价对象 与客观标准相比较进行价值判断。8、相对评价是在被评价对象的集合中选取一个或几个对象作为基准,然后把各个评价 对 象与基准相比较进行价值判断。9、内差异评价是把被评价集合中的各个元素的过去和现在相比较,或者把一个元素的若干 侧面相比较而进行的价值判断。10、在日常生活的自然状态下,有目的、有计划地对幼儿的行为进行直接观察、记录,从而 获得幼儿发展信息的方法。

    二、简答题

    1、两者的最终目的一致,都是为了儿童发展;教育科研的方法也可用来对幼儿进行评价; 幼儿发展评价可以为科研提供素材并进行验证;二者相互促进。

    2、绝对评价、相对评价和内差异评价。

    3、分析评价和综合评价。

    4、有助于教师更加深入、客观、全面地了解本班幼儿的发展现状;有助于教师了解班级中 的每一位幼儿,为因人施教提供依据;有助于幼儿园教师帮助家长了解幼儿发展情况;有助 于改进教育过程。通过幼儿发展评价,教师可以从中发现自身工作中成功的方面和需要改进 的问题。

    5、数量化评价和非数量化评价。

    6、根据评价的需要,确定要观察的事件;要确定出可以观察的行为项目;要做好必要的观 察准备。

    7、适用于观察评价经常出现和发生的行为;适用于可观察的外显行为。

    8、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为实施评价提供了条件;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是对幼儿发展进行客 观评价的需要;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能为最终的“价值判断”理清思路。

    9、形成性评价和过程性评价。

    10、根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等选择理论依据,确定一级指标;根据幼儿发展理论等将一级 指标分解,即确定评价的角度;对二级指标进行分解,是具有可操作性、可观察性。

    11、实事求是的原则、尊重幼儿的原则;教育性原则、科学性原则。

    12、从评价的需要出发分析作品;选用幼儿自然状态下的作品;与观察相结合。

    13、问卷要注明家长和幼儿的姓名;问卷的问题要切合评价的需要和主题;问卷中问题要简 明扼要。

    14、有益性、细致性、、顺序性、观察中的理解程度。

    三、论述题 1、要点:儿童发展涉及诸多方面,诸如身体、心理(包括认知、情感、人格等);家长对于 儿童发展理解过于片面和肤浅,将一些浅层次的知识技能作为评价儿童发展评价的主要指 标,不具有可持续发展的评价观。2、要点:这种方法简单易行,但是结果并不见得可靠。因为评价结果受到幼儿绘画技能水平和评价者的主观因素影响很大,误差比较大,也不能反映幼儿的全面发展状况。3、方法主要有自然观察法、问卷法(向幼儿和家长进行问卷调查)、收集幼儿的作品并进行 分析。4、评价的指导思想没有完全统一到儿童发展上面来;评价的内容集中于知识技能层次,探 究的兴趣、对科学的态度等很少得到评价;评价的方法比较主观和单一;评价的结果没有得 到很好的运用。5、评价的指导思想没有完全统一到儿童发展上面来,功利主义严重;评价的内容集中于知 识技能层次,幼儿的艺术欣赏能力和创作能力等高级能力很少得到评价;评价的方法比较主 观和单一;评价的结果没有得到很好的运用。6、要点:教师对于儿童发展理论和儿童发展的状况缺乏了解,没有形成自己关于儿童发展 评价的理论框架;没有掌握相应的评价方法和技术;对于评价结果的运用不够主动。7、这种办法比较可行,得出的结果在一定程度上比较可靠,基本能够反映出孩子在集体中 的社会地位和被接纳的程度。为了让结果更加有效,必须结合自然观察法所得到资料,进行 验证和分析。8、要点:整理评价所得资料,将结果与同龄幼儿的常模进行比较,看这个幼儿的发展状况; 将评价的结果同幼儿以往的发展资料和评价结果进行比较,看这名幼儿在特定时期内的发展 状况。

    第三篇: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现代农业装备工程)

    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现代农业装备工程)

    专业培养方案

    一、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2l世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素质的具有现代农业装备生产工艺、配套管理、设计制造、推广与开发、经营与管理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并能从事上述相关行业的工作及与上述相关的科研与教学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二、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机械设计、制造的基础理论,受到现代农业机械工程师的基本训练,具有从事现代农业机械装备设计、制造及生产管理、控制的基本能力。毕业生应获得以下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 有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基本理论知识,具有较好的人文素质;

    2. 统地掌握现代农业装备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

    3. 掌握系统的现代农业装备运用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及技能,具有现代农业装备设计制造及其应用的基本能力,并了解其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

    4. 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5. 熟练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书刊,并有一定的听、说能力;

    6. 具有一定的经济管理和农业装备推广与开发、监理与检测方面的知识;

    7. 掌握科技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的实际工作能力;

    8. 有较强的调查研究与决策、组织与管理、口头与文字表达能力,具有独立获取知识、信息与创新的基本能力。

    三、主干学科:力学、机械工程、农业工程

    四、主要课程(学位课程):工程图学Ⅰ、理论力学、材料力学、机械原理、机械设计、电工与电子技术Ⅰ、微机原理及应用、机械制造技术Ⅱ、汽车与拖拉机学、农业种植装备学。

    五、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金工实习、生产实习、课程设计、汽车拖拉机构造拆装与驾驶实习、柴油机燃油喷射系统综合性能测试、汽车故障诊断与维修综合实验、毕业实习及毕业设计(论文)等。

    六、主要专业实验:机械制造技术Ⅱ实验、汽车拖拉机学实验、农业种植装备学实验、汽车拖拉机电器实验等。

    七、学制:四年

    八、授予学位:工学学士

    总体安排表

    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现代农业装备工程)专业单位:周实践性教学环节安排表

    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现代农业装备工程)专业单位:周注:驾驶实习安排在第7学期双休日分散进行。

    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现代农业装备工程)专业

    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现代农业装备工程)专业

    注:1.*为本专业学位课程,学生必须修读。#为双语教学课程。

    2.专业课每生至少选34.5学分,院级公共选修课每生至少选3学分。另选修校级公共选修课6学分,其中至少

    选修2学分艺术类课程。

    3.学科及工程技术前沿要求每生在1~8学期必须参加8次以上的科技报告活动方可获得该学分。

    第四篇:振兴四川现代农业装备制造业的探讨

    “工业强省与四川经济发展论坛”征文

    振兴四川现代农业装备制造业的探讨

    吴书明

    (遂宁市农村工作办公室,四川,629000)

    摘要:本文通过对四川农业装备制造业现状、问题、优势与机遇的分析阐述,提出了打造振兴西部现代农业装备制造业以加快新农村建设的对策措施。

    关键词:现代农业;装备;制造业;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 T-1;S22

    文献标识码:A

    0四川农机制造业现状

    我省农机工业从2024年起走出低谷,连续4年产销两旺,企业经过激烈的破产兼并、调整重组后已进入稳定快速发展时期,形成了农用车、运输拖拉机、小微型农机、柴油机及配件生产、泵类及配套产品、中小型耕作、节灌、植保、初加工机械等几大板块的农机生产基地,不完全统计,有大大小小的企业600余家,产销规模比“九五”末提高了近一倍。初步形成了以民营企业为主体的农机工业体系,产品畅销二十多个省市,并部分远销到东南亚国家和地区,已成为西部地区重要农机生产基地。推动了新一轮“购机热”,2024年全省耕整地、麦类播种、水稻栽植、稻麦收获、脱粒、机电灌溉和植保七项机械化综合水平达到49.03%,比“九五”末提高7个百分点,农业装备在农业生产率增长中的贡献达到25%,促进了全省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

    1发展农业装备制造业的紧迫性与严峻挑战

    我省目前农业机械化水平与兄弟省市及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振兴发展我省装备制造业进而推动新农村建设的实现,显得极为重要和迫切。一是农机化水平极低,农机装备业发展空间巨大,特别是适应丘陵山区的农机产品具有广阔的国内外市场。四川省2024年全省耕种收机械化水平为19.4%,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7.1个百分点。二是农机使用效率低,农机装备结构不合理,功能单一,“五多五少”,重主机轻配套成为发挥拖拉机功效的“瓶颈”制约。三是我国农机产品标准不齐不全、老化陈旧、有效性差;农机产品互换性、配套性较差;农艺标准多变,农机农艺相互脱节的现象较。四是制造水平落后,低水平重复。产品技术落后于国际水平20-30年,知识产权保护不力,抄袭仿造严重,偷工减料,竞相压价,恶性循环。五是管理薄弱,创新能力不强。无论从技术、产品、综合竞争力看,我省农业装备产业还处于初级阶段,粗放型增长方式,与装备制造大省、农业大省的地位极不相称,面对国际农机巨头携先进的技术产品、雄厚的资金,通过合资、独资、代理等形式大举进军中国市场、四川市场,市场竞争尤其在高端产品上“洋品牌”日益表现出垄断性的竞争优势,“洋农机”国际化、本土化战略已经成为国内农机企业生存发展的巨大威胁。因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理性分析、评估加快农机装备业发展的紧迫性。

    2现代农业装备在发展新农村中的战略作用和发展机遇

    新农村建设的“五项要求”无不与农业机械化有着密切联系,发展农业机械化是工业反哺农业的生动体现,是建设新农村的引擎,起着基础性、主导性、决定性的作用。生产发展,现代农机装备是主导因素;生活宽裕,农机是保障;村容整洁,农机是不可缺少的载体;乡风文明,管理民主,农机是基础条件同时也是新农村的重要标志。刀耕火种、肩挑背驮、靠天吃饭不是新农村,农业机械是实施和推广先进农业科技的载体,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确保抗灾减灾增产、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别,农业机械化过程是用现代科技改造农村,促进传统农业升级换代向现代工业文明演进的过程,是广大农民共享现代文明科技成果的生动实践。因此,建设新农村和工业强省战略的实施,农机化肩负着重要的历史责任,机械化

    装备制造业重振雄风适逢其时!国家税费改革、两减免三补贴、对种植业林业渔业的燃油补贴等支农惠农政策和农机促进法的深入贯彻实施,为农业装备产业培植了肥沃的土壤,激发了巨大的市场需求空间,为农机企业带来了全新的发展机遇。

    3振兴现代农业装备制造业对策建议

    加速推进新农村建设,贯彻省委省府工业强省工作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走新型农业机械化发展道路,建立健全节约型机械化生产技术体系,大力打造西部现代农业装备制造高地,省有关部门应尽快制定实施《现代农业装备制造业振兴计划》,明确振兴对象、战略重点、落实国家和省对装备制造业企业的扶持政策、资金,优化企业运行机制、要素配置和产业结构,培育强势名牌产品,壮大产业集群,实现与国外产品形成优势对接,优势对抗,实现由农机应用大省向农机装备制造强省的大跨越。

    3.1发挥四大优势。发挥我省劳动力优势、本土市场优势、机械制造产业基础雄厚优势、完善的研发体系四大优势,提升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农村现代化水平。

    3.2研发四大重点。一是下大力气改变拖拉机生产与配套农机具生产脱节现状,重点开发提高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全程机械化所需装备,鼓励发展多用型、节能型农业装备;二是加快农业产业化必须的农副产品深加工设备,支撑四川特色农产品资源开发上等升级,形成优势产业链;三是大力发展促进资源高效利用、改善生态的技术装备;四是研发以精准农业为目标的现代管理和智能型农业装备、现代设施农业技术、3S技术装备等,更好地满足新农村发展对农业装备的需求。

    3.3实施五大工程。一是名牌名品工程。通过自主创新打造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推进重大装备企业的强强联合,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努力创造出重大技术装备成套的综合名牌,并逐步成为国际名牌,使企业不断做强做大,形成若干大型集团的龙头企业和一批“小巨人”企业集群,成为行业主体。二是人才兴机工程。重点加强高素质经营管理人才、技术研发人才、高技能人才的选拔培养和重用;建立完整的、有保障的从业人员质量保障体系和人力资本投资体系,通过完善劳动分配制度、人才激励机制、改善企业治理结构等多种措施,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在事业兴旺中决定性作用。三是实施专利强企工程,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四是实施项目带动工程。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启动实施一批现代农业装备发展重大专项,以项目带动集聚生产要素,促进投资增长,增强发展后劲。五是全面实施制造业信息化应用示范工程。要加速利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深度、广度和速度,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3.4建设“四个体系”。

    一是建立农业机械化工程科技创新体系。多年来农机行业走了“一切从零开始,完全自己开发”和简单的“拿来主义”两条创新之路,实践证明这两条道路都走不通,因此在核心技术创新上走“引进、消化、吸收、自主创新”相结合的技术路线,不站在巨人的肩膀上集成创新难以实现快速可持续的跨越发展;发挥农机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社会团体、政府这些农机技术创新的主要力量,但创新的主体是企业;完善科技体制改革,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搭建科技中介服务平台,推动民营企业技术创新。通过组建“农业高新技术装备创业中心”,为民营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技术和人才的孵化工作,包括为新创业的民营企业提供场所,争取政府投资、商务、信息服务和技术开发、国际合作与交流及企业策划等方面的服务。二是建立健全农机农艺相适宜的现代农业装备标准体系。建立农艺和农机专家共同确定农业生产标准的机制体制,做到与农机制造标准化、服务作业标准化三种标准相互有机衔接和协调一致,组织农机农艺专家全面清理现代农业装备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加速标准制修订工作,完善标准结构,提高标准的市场适应性;加强现代农业装备科研新成果的标准转化,促进现代农业装备新产品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进而带动现代农业装备制造业的产业升级和产品更新换代;积极做好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采用工作,增强我国现代农业装备产品的竞争力。

    三是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准入体系。要走出农机产品“打价格战”恶性竞争的误区,建立良性适度竞争只有靠政府规划和行业自律才能做到。发达国家主要靠行业协会自律,减少行业内的恶性竞争和建立技术壁垒是大家有口皆碑的。我国靠政府垄断设立行业协会,行业自律历来较差。农机行业要想取得突破性发展,行业自律、行业协作非搞不可,要制定严明严格的自律文件、技术标准、行业准入准则,树立行业自律权威,这也需要国家政府部门大力支持,清除不必要的行政审批,建议将生产许可证、推广鉴定证、强制认证三证有机协调为“一证”,避免重复颁证,切实为农业装备企业“减负”“松绑”,只有这样,我们的现代农机业才能走上良性循环发展轨道,做大做强,参予国际竞争。

    四是加强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要把农机服务作为一个大产业来谋划,着力消除产、销、用三个环节体制机制障碍,大力发展新型农机服务组织,加速新产品的的推广应用步伐,提高农机服务的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机的“共同利用”,大力开展农机合同作业、跨区作业等公司化、系列化、社会化服务,做大做强农机服务业,使其成为农村最具活力的服务产业。

    [作者:吴书明(1965-),男,汉族,高级工程师,四川省遂宁市农业工程协会副理事长,主要从事“三农”问题与农业机械化研究工作.地址: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大楼10楼18室邮编629000电话0825-2319257 电子邮箱:wsm1china@sina.com]

    参考文献:

    [1]易中懿,肖宏儒.我国农业装备的技术发展战略选择[J].农机科技推广.2024年8期

    [2]王金富.铸造民族品牌 迎接世纪挑战[J].农机科技推广.2024年11期

    [3] 四川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N].四川日报,2024年3月21日

    [4]省社科院:川工业强省战略研究[EB/OL]http://www.feisuxs,2024-03-27

    推荐单位:遂宁市科学技术协会

    第五篇:农业装备产业发展政策

    工信部“农业装备产业座谈会”材料之一:

    农业装备产业发展政策

    (征求意见稿)

    为了贯彻科学发展观,发展现代农业,提高我国农业机械化水平,推进农业装备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全面提升我国农业装备产业的国际竞争力,满足我国农业生产、现代农业建设对农业机械日益增长的需要,促进农业装备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农业装备产业发展政策。通过本政策的实施,更好地发挥我国农业装备产业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促进农民致富,以及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大作用,保持国民经济健康稳定发展。

    第一章

    政策目标

    第一条

    通过产业政策的制定,建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辅之以政府宏观调控的产业发展新机制。

    第二条 坚持改革开放,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从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农业装备的需求出发,围绕产品和行业结构调整、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产业升级和可持续发展,加快先进适用、市场急需的农机产品研究开发和产能建设,促进农业装备产业升级和振兴,为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提供所需装备。到2024年,成为世界上重要的农机制造和供应大国,步入世界农业装备产业强国行列。

    第三条 强化政府宏观调控,维护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创造公平、公正、有序发展的市场环境,加快农业装备产业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健全法制化管理体系。政府职能部门依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对农业机械整机和零部件生产企业及其产品实施监督管理,规范各类经济主体在农业装备产业领域的市场行为;对于关系国计民生、国家粮食安全和农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产品,提出准入条件,依法实施准入管理。

    工信部“农业装备产业座谈会”材料之一:

    第四条 推动农业装备产业结构调整和重组,逐步形成布局合理、适合国情、产业集中度高的新格局,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几家具有国际市场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引导行业发展。

    第五条 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培育高素质的人才队伍,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形成一批核心技术,部分产品水平达到国际水平,满足农业生产发展所需的各种关键农业装备。

    第六条 发挥技术、产能、价格优势,培育我国农机产品国际市场竞争能力,扩大国际市场份额。

    第二章

    发展规划

    第七条

    国家依据《农业装备产业发展政策》编制发展规划指导行业。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报国务院批准施行。

    第八条

    在行业具有举足轻重地位的大型企业集团、国家重点支持的专业化制造企业,可以根据国家农业装备产业发展规划和所在城市的总体规划,制定本企业的规划,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进行必要衔接平衡后批准执行。规划内的具体建设项目,工业和信息化部不再审批或核准,由企业办理土地、环保、安全、信贷等审批手续后自行组织实施,并按规定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

    其它农业装备企业的发展也必须符合农业装备产业发展政策和农业装备产业发展规划的要求。

    第三章

    技术政策

    第九条

    坚持自主开发为主、引进技术为辅的原则,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区域性的先进实用农业装备技术。引进技术和产品根据国内市场需求,要具

    工信部“农业装备产业座谈会”材料之一:

    有国际竞争力、发展前瞻性,并满足国际农业装备技术规范强制性要求的需要;自主开发技术要适应中国国情,与农艺要求相结合,力争与国际技术接轨,参与国际竞争;国家在税收政策上对符合技术政策的研发活动给予支持。

    第十条

    统筹多功能、智能化、经济型农业装备技术的协调发展。国家要引导和鼓励发展适合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保障粮食安全、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的新型、高效、节能、环保型农业装备。积极发展以信息化技术为先导的自动化与智能化技术,提高传统农业装备技术水平。注重发展适合山区丘陵地区的经济型农业装备技术,推进农业机械化整体技术的全面实现。

    第十一条

    以“重点突破、增加品种、优化结构、拓展领域”为主要任务,优先支持研究粮油作物全程作业装备技术,保障国家粮油安全,提高综合生产能力;重点发展经济作物、农产品加工、健康养殖、生物质综合利用等装备技术,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持续支持研究节能减排、降耗、资源节约与高效利用技术,为农业资源的高效安全利用和节本增效提供装备技术支撑;加快研究以信息化技术为先导的自动化、智能化和可靠性技术,提升农业装备产业竞争力。

    第十二条 积极推进新型材料的应用。加强农业机械特殊型材、耐磨材料、表面工程技术等研究。加强新型金属结构材料、新型非金属材料和新型复合材料技术,以及功能性、智能化、仿生等复合材料在农业装备领域的应用。

    第十三条

    支持现代制造技术在农业装备企业中的应用。广泛应用揉性生产技术、数字化技术、智能化技术、清洁生产技术、虚拟制造技术、网络制造技术、模块化技术等,推动企业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农业装备产业和先进制造能力。

    第十四条

    建立正常的产品淘汰机制,淘汰性能落后、耗能高、排放高的产品,国家定期或不定期发布淘汰产品目录。实施并鼓励采用先进技术、限制淘汰落后技术的产品发展政策,引领产品开发和发展方向。

    第四章

    产品开发

    工信部“农业装备产业座谈会”材料之一:

    第十五条

    国家制重大订产品开发规划。根据国家发展战略和市场发展需要,在每个五年计划实施的前期,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农业装备产业重大产品的开发规划,确定落后技术产品的淘汰目录,指导企业产品开发。

    第十六条

    国家支持加强农业装备制造业的产品开发能力建设。产品开发可采取自行开发、联合开发、委托开发等多种形式。在稳定支持已建国家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以及大学和产业领域科研院所产品开发的基础上,加大对农业装备大型企业产品开发能力建设的支持,建设企业技术中心。加大国家对产品开发的支持力度,对开发产品所需的科研设施建设和实验研究等投资,凡符合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的,可在所得税前列支。在国家购机补贴等政策性支持计划中,鼓励新产品的应用。给予新产品前三年内生产所得税免除的优惠。在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中加大资金的扶持力度,选择重大产品重点支持。

    第十七条

    构建农业装备产品开发平台。以国家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为基础,通过支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整合有效资源建立新型产品技术开发平台,以企业为主体实现产品技术研究、人才培养、新产品制造与实验推广相结合的产品开发新机制。加大国家对新产品开发的支持力度,以国家资金投入为引导,企业资金投入为主体,社会资金积极参与,组织开展重大产品技术的开发。

    第十八条 优先支持重点产品开发,加大新技术在产品开发中的应用。优先发展大马力拖拉机及其配套机具、多功能联合收割机等粮油作物全程作业装备、农产品精深加工成套装备、经济作物和牧草生产装备、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农业装备等。加大对农机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技术研究的支持力度,提高国产装备产品的技术水平和档次,重点支持大马力拖拉机、多功能联合收割机等产品的电控系统及控制元件的开发,提高农机产品的效率及安全性、舒适性。

    第五章

    组织结构

    第十九条 推动农业装备产业结构调整和重组,通过产业布局,以及产品结构、企业结构的调整,逐步形成布局合理、适合国情、产业集中度较高的新格局,4

    工信部“农业装备产业座谈会”材料之一:

    产品满足国内农业发展需求,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第二十条

    国家鼓励农机企业向集团化方向发展,建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综合性大企业,形成新的竞争格局。在市场竞争和宏观调控相结合的基础上,通过企业间的战略重组,实现农业装备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

    第二十一条

    完善产业组织结构,改变农业装备企业数量多、规模小、布局分散的局面,形成大型企业突出、中小企业比例合理的产业组织结构。

    第二十二条

    支持国内企业通过兼并、联合、重组和扩建等形式,通过市场竞争形成5家左右工业总产值在100亿元,具有先进制造水平的农业装备制造企业,进入全国工业500强,成为全球农机工业50强企业,形成跨地区、跨部门、跨所有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农业装备企业集团。

    第二十三条

    支持中小型农业装备企业向“专、精、特、新”的方向发展,形成具有技术和市场优势的产品。培育一批具有比较优势的零部件企业实现规模生产,并进入国际农业装备零部件采购体系,积极参与国际竞争。

    第二十四条

    建立大中马力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等重要农机产品生产企业退出机制,对不能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生产企业实行特别公示,涉及的企业必须退出生产,不得转让生产资格。

    第六章

    准入管理

    第二十五条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重点农机产品管理条例》。政府职能部门依据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对重点农机产品的设计、制造、认证、注册、检验、缺陷管理、售后服务、维修保养、报废回收等环节进行管理。管理要做到责权分明、程序公开、操作方便、易于社会监督。

    第二十六条

    依据《标准化法》的要求,制定农业机械安全、环保、节能方面的技术规范和强制性要求。不同类别的农业机械执行相应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要符合我国国情并积极与国际农业机械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衔接,以促进农业装备产业的技术进步;不符合相应技术规范强制性要求的农业机械产品,不

    工信部“农业装备产业座谈会”材料之一:

    得生产和销售。

    第二十七条

    依据本政策要求,以及国家认证认可条例、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对于技术含量高,涉及人身安全和健康的重点农业机械,包括大中马力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含小麦、玉米、水稻、油料、青饲料等)和植保机械,逐步建立以公告管理为主体的农业机械生产企业和产品的准入管理体系。符合公告管理制度规定相关法规、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登录《农业机械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不得用进口农业机械替代自产产品进行认证,禁止非法拼装和侵犯知识产权的农机产品流入市场。

    第二十八条

    农业机械化管理部门依据《农业机械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办理相关农机产品注册登记。

    第二十九条

    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准入管理制度对实行公告管理的农机产品分类设定企业生产准入条件,对生产企业及产品实行动态管理。凡不符合规定的企业或产品,撤消其在《农业机械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的名录。企业生产准入条件中应包括:产品设计开发能力、产品生产设施能力、类别和规格相似产品生产一致性和质量控制能力、产品销售和售后服务能力等要求。

    第三十条

    农业机械产品认证机构和检测机构要经过国家质检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认定,相关机构要按照市场准入管理制度的具体规定开展认证和检测工作。认证机构和检测机构要具备第三方公正地位,不得与农业机械生产企业存在资产、管理方面的利益关系,不得对同一产品进行重复检测和收费。国家支持具备第三方公正地位的农业机械和重点零部件检测机构规范发展。

    第七章

    商标品牌

    第三十一条

    建立科学的品牌管理体系,建立和健全品牌管理制度。加大对知名品牌和民族品牌的保护,对于品牌的不实的虚假宣传、商标侵权、品牌假冒等侵犯他人品牌权益的行为应依据我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行业组织应将品牌管理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纳入行业管理之中,并针对品牌效益、品牌建设和品牌管理问题开展必要的研究,促使品牌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为我

    工信部“农业装备产业座谈会”材料之一:

    国农业装备品牌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三十二条

    加强品牌的建设。企业均要增强企业和产品品牌意识,把品牌建设作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产业升级和产业调整,把企业做强做大,以其自身优势打造知名品牌。扩大品牌社会影响,充分发挥品牌的市场作用,提升品牌价值效益。企业要有品牌建设和创建知名品牌的中长期规划,加大品牌建设的投入力度,持续有效地推进品牌建设。

    第三十三条

    各生产企业均应依据《商标法》注册本企业自有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国家对农机产品的名牌创建给予政策扶持。产业部门出台扶优扶强的导向性政策,鼓励和支持具有优势的企业创建国际品牌,对一些已经具备相当竞争优势的,品牌在国内有较高知名度的企业,国家应给予包括税收、金融、技术改造政策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使这些企业脱颖而出,进入国际品牌行列。

    第三十四条

    品牌创建工作是一项长期战略任务,贯穿于企业发展的全过程。行业组织要积极推进行业内名优品牌创建工作。通过开展创建名优品牌活动促进企业品牌建设,加快我国农业装备尽快进入国际知名品牌行列。行业组织要制定名优品牌创建规划和实施措施,持续有效地推进农业装备品牌建设。

    第八章

    零部件及相关产业

    第三十五条

    国家鼓励零配件制造采用新材料、新加工工艺,达到节材、节能目的,如果零配件制造企业经过有关专家论证,证实确实达到节材、节能效果,国家将优先考虑扶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将予以奖励。

    第三十六条

    农机零部件企业要适应国际产业发展趋势,积极参与主机厂的产品开发工作。关键零部件领域要逐步形成系统开发能力,在一般零部件领域要形成先进的产品开发和制造能力,满足国内外市场的需要,努力进入国际农机零部件采购体系。

    第三十七条

    制定重大农机产品关键零部件专项发展规划,对关键零部件产品进行分类指导和支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促使有比较优势的零部件企业形成 7

    工信部“农业装备产业座谈会”材料之一:

    专业化、大批量生产和供货能力。对能为多个独立的农机产品生产企业配套,并且进入国际采购体系的零部件生产企业,国家在技术引进、技术改造、融资,以及兼并重组等方面予以优先扶持。

    第三十八条 扶持农业装备产品关键零部件专业化开发。注重关键、通用零部件产品的技术开发,鼓励扶持具备专、精、特优势的农业装备零部件开发和制造,形成生产能力。国家在相关项目计划、产业化能力建设和改造上,加大对关键零部件开发的支持力度,形成与大企业互补的社会化生产产业集群。

    第九章

    市场营销

    第三十九条

    为保护农业机械用户的合法权益,使农业机械用户在购买和使用过程中得到良好的服务,凡在国内市场销售自产农业机械产品的国内外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自产农业机械产品销售和服务体系。该体系可由企业以自行投资或授权农机经销商投资方式建立。境内外投资者在得到农机生产企业授权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必要的手续后,均可在国内从事国产和进口农业机械产品销售和售后服务活动。

    第四十条

    国家鼓励农业机械整机和重大零部件生产企业跨行业与包括金融、服务贸易等企业合作,借鉴国际上成熟的农业机械营销方式、管理经验和服务贸易理念,积极发展农业机械产品服务贸易,逐步形成多种营销方式、多种营销机制的市场营销格局,使产品营销在促进我国农业装备制造业和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发挥应有的功能。

    第四十一条

    加强营销网络的销售管理,规范销售和维修服务行为。农业机械生产企业有责任向社会公告停产机型,并保证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合格的零部件用于售后服务和维修;生产企业要定期向社会公布其授权和取消授权的销售或维修企业名单;对未经授权和不具备经营条件的经销商,不得向其提供产品。

    第四十二条

    农业机械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销售国家明令禁止或公告停止销售的机型的,伪造或冒用他人商标、产品合格证销售机具的,未经生产企业授权或已取消授权仍进行主机、配件销售

    工信部“农业装备产业座谈会”材料之一:

    和维修服务的,以及经销假冒伪劣农业机械整机和零配件并为客户提供维修服务的,有关部门要依法予以处罚。

    第四十三条

    农业机械生产企业要兼顾制造和销售服务环节的整体利益,提高综合经济效益,促进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的共同发展。

    第十章

    投融资管理

    第四十四条

    为了避免低水平建设、重复建设,确保建设项目的技术水平和规模效应,国家鼓励农机企业通过新增投资、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方式增产本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的产品。

    第四十五条

    国家鼓励农机工业利用多种渠道筹集发展资金。鼓励民间资本和外资向符合产业政策的农机企业投资,发展国内短缺的中高端农机产品。总投资5000万美元以上的外商投资项目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

    第四十六条

    国家鼓励符合产业政策并具备条件的农机骨干企业通过公开发行股票和发行企业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国内金融机构特别是政策性银行应优先给予大型农机骨干企业建设项目融资支持。

    第四十七条

    国家鼓励有技术、管理优势和资金优势的大型企业或企业集团兼并,收购和重组农机具及配件制造企业。鼓励其向具备农机工业发展条件的地区投资,按照国家统一规划,发展中高端农机生产。国外产业资本、金融资本对国内农机骨干企业的股权收购,构成绝对控股、相对控股、实际控制的,收购协议须经国家投资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生效。

    第四十八条

    新建农机项目,企业自有资金比例必须达到40%以上。对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项目,银行根据独立审贷原则,应积极提供支持,并可适当延长贷款期限或在国家规定的幅度内降低贷款利息率。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发展规划及市场准入条件的项目,银行不得提供信贷支持。

    第四十九

    国家通过加大对技改项目的贴息贷款支持力度鼓励农机生产企业增加品种、质量升级,节约降耗、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技术改造。

    工信部“农业装备产业座谈会”材料之一:

    第五十条

    加强投资监管,对违规项目,撤销项目法人投资项目的资格,并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行政责任。

    第五十一条

    对不符合本产业政策或国家明令限制、淘汰的新建项目,国土资源部门不予办理土地使用手续,工商管理部门不予登记,商务管理部门不批准合同和章程,金融机构不提供贷款和其它形式的授信支持,海关不予办理免税进口设备手续,质检部门不予颁发生产许可证,环保部门不予审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不予发放排污许可证。

    第十一章

    财税政策

    第五十二条 为切实落实国家税收政策对农机工业的支持, 除农机企业增值税继续执行13%税率外,销项额大于进项额的留抵额实行当年退还企业办法。

    第五十三条 对符合本产业政策的农机工业企业按20%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符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条件,按15%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五十四条 中央财政研究整合现有资金渠道,加大对农机工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科技成果产业化、技术和智力引进的引导和扶持力度;国家现有技术改造投资要对农机工业技术改造给予倾斜和重点扶持;鼓励和支持农机企业消化吸收国内急需的农机先进技术。地方政府可根据中央的资金,按照一定比例配套实施。中小型农机企业享受国家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创新型企业试点向农机制造业倾斜。

    第五十五条 国家鼓励列入重点发展产品目录的企业加大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凡此类企业用于科学研究和试验设计的费用,可以视为日常生产费用,在税前扣除。

    第五十六条 国家鼓励符合本产业政策的农机企业为解决技术开发和创新的资金需求,及减少投资风险,允许企业按主营业务收入的3%在税前提留技术开发准备金,在以后三年内用于技术开发投入。但必须在三年内使用,三年到期时未使用的资金,要计入企业所得纳税,并加收该税金按当时年利率计算的利息。

    工信部“农业装备产业座谈会”材料之一:

    第五十七条 国家鼓励符合本产业政策的农机企业联合成立科研开发组织。成员企业交纳给联合开发组织的预算款项可以在应税所得中扣除。

    第十二章

    进口管理

    第五十八条

    国家支持农业装备生产企业努力提高农机产品本地化生产能力,带动农机零部件企业技术进步,发展农业装备制造业。

    第五十九条

    国家鼓励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关键零部件实行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先征后退。

    第六十条

    国内能够生产的、技术性能、产品质量、产品价格与国外相近的农业装备,原则上不批准进口或进口不予免税。

    第六十一条

    为了保障使用者生命财产安全,进口的旧农业装备必须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能进口。进口的旧农业装备在投入使用前,需经过国家认可产品质量检测单位验证合格后,方可进口。

    第十四章

    其 它

    第六十二条

    农业装备制造业的行业组织、社会团体等机构要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服务意识,努力发挥作用;要积极参与国际间相关业界的交流活动,在政府与企业间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农业装备产业发展。

    第六十三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在中国内地投资农业装备制造业的,从本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十四条

    农业装备产业生产企业执行国家有关强制性技术标准,在田间作业和其它作业技术规范及标准的强制性要求出台之前,暂定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

    第六十五条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工业与信息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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