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热门搜索: 党建教育 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 当前位置:首页 > 范文大全 > 三号文库

    最新个体装饰装修工程合同书(十六篇)

    栏目:三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雨后彩虹 时间:2024-06-29 11:09:58 下载.docx文档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个体装饰装修工程合同书篇一

    委托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装饰装修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表1: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2: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1.4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以下第 _______ 种承包方式:

    (1) 乙方包工、包基础施工材料、包部分(或全部)主材(以甲方委托乙方代购主材清单为准);

    (2) 乙方包工、包基础施工材料,甲方提供主材(见附表3: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5 工程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日。

    开工日期 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竣工日期 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日。

    1.6 双方商定,合同价款:(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款项以转账支付,所有款项转入合肥鹏友装饰有限公司负责人乐鹏卡中(户名:乐鹏,卡号:6232 2024 4010 0239 816 .开户行:合肥科技银行城东支行) (见附表4: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工程监理

    本工程若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

    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书面通知乙方。

    施工图纸

    3.1 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20__要求。

    3.2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以下第 _____________ 种方式提供:

    (1) 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须双方在

    每页图纸上签字方为有效)。设计费用________________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甲方义务

    4.1 开工前三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电器等陈设,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不对余留陈设负责。

    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承担其费用。

    4.3 负责协调施工队正常施工过程中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 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禁止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1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4.5 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的开工手续;并承担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费用。

    4.6 凡涉及4.4款的变动,甲方应当向物业部门或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并交乙方备案。

    4.7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工程过程中的材料和阶段性验收。

    第五条 乙方义务

    5.1 严格按甲方签字认可的图纸施工。

    5.2 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保质按期完成工程施工。

    5.3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规范。因违反安全施工规范出现工伤事故,由乙方内部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5.4 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防火要求。由于施工造成火灾事故,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负赔偿责任。

    5.5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到不污染环境,不扰民。

    5.6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齐有序。

    5.7 工程竣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不包括专业保洁)

    5.8 负责做好竣工交付使用前的成品保护工作(甲方委托他人进行其他施工项目造成交叉施工除外)。

    5.9 严格执行国家、本市及物业管理部门的强制停止施工和临时静音施工规定。

    第六条 工程变更

    6.1 甲方变更或增减施工项目时,应与乙方协商,双方签署《工程洽商单》(见附表5:住宅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变更表),明确调整的价款和工期的相应增减。

    6.2 合同履行中的各项协商事宜、项目变更等均须由乙方施工代理人与甲方共同商定并签署书面协议或《工程洽商单》,任何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无效。

    6.3 工程增减项或变更应适当顺延工期。

    6.4 合同签定后,甲乙双方中任一单方面要求解除合同,须按合同额的20%赔付对方违约金。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 由乙方采购的主要施工材料、设备,进场时应通知甲方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甲方有权要求更换,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的,乙方无条件整修并承担其费用。

    7.2 由乙方购买的主要施工材料、设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如需变更,双方须先填写《变更洽谈单》,确认品牌及价格后,乙方方可购买任何口头承诺无效。

    7.3 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及施工要求的合格产品,并按施工进度送到工地现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因甲方供料延误或发生质量问题、规格差异造成工期延误以及给工程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

    7.4 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十种《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有具有检测资质的专业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7.5 如甲方指定材料供应商,而材料发生质量问题,造成退换货、延误工期,乙方不承担责任。

    7.6 甲方委托乙方代购“主材”的,须在合同中列明“甲方委托乙方代购主材清单”,并将全部款项交乙方。甲方未书面委托乙方代购而经由其他任何个人推荐或代购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 不可抗力;

    (3)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本合同所指“工期”指符合物管部门及国家有关规定的准许施工的有效期(如静音施工工期属非有效工期,应相应顺延)。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国家、物管部门禁止施工则工期顺延。

    8.3 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4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5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9.1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50327--20__《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9.2 装饰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严格按照gb50325-20__《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标准执行。

    第十条 工程验收与结算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 主要施工材料验收(开工后三日内);

    (2)中期验收: ①水电管路敷设验收;

    ②木制品框架及饰面板验收;

    ③竣工验收。

    10.2 中期验收指工程进度过半,即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门、窗及细木制品基本制作安装完成。乙方通知甲方进行中期验收及中期结算(根据“合同”预算、工程变更洽商及水、电施工单核算中期款),甲方未按约定交纳中期款,乙方有权暂停施工,并承担由此造成工期的延误等损失。

    10.3 工程竣工验收前2日,乙方向甲方提供验收通知单和结算清单,甲方接到乙方验收通知和结算清单2日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6: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验收合格后两日内甲方应付清尾款,双方办理工程移交手续,签署保修单,提交水电改造图。

    如果甲方既不参加验收又不在上述时间内提出书面意见,则视为甲方认可该期工程验收。

    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

    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7 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可申请由具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法定检测单位,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进行检测,检测认证过程中支出的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

    11.1 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约定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一次性付清,总计(人民币) 元,金额大写 。

    11.2 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见附表7: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款;

    第十二条 工程保修

    12.1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付清尾款后,乙方向甲方出具工程质量保修单(见附表8: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书)。

    12.2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12.3 在工程保修期内,甲方通知乙方维修时,乙方须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查验,并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维修。

    第十三条 有关具体规定

    13.1 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外门钥匙____________把交乙方施工队负责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 ____________ 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3.2 工程施工中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运至物业管理部门指定小区内垃圾站,外运垃圾由甲方自理,如委托乙方处理,应支付垃圾清运费用____________ 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3.3 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____点__________分至___________ 点 ________ 分;下午 ________ 点 ___________ 分至 ___________ 点 ____________ 分。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4.1 合同当事人双方任何一方违约(或部分违约)均须向对方支付约定的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4.2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4.3 由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标准,由乙方负责修理。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14.4 甲方未按期足额支付中期款、尾款的,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工程造价的2‰的违约金。

    14.5 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工程造价的2‰的违约金。

    14.6 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14.7 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的,乙方退回甲方合同的工程全部价款。

    第十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或向消费者协会、市建筑装饰协会家装委员会等单位申请鉴定和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附件及其他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甲方执___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___份,________ 执 _______ 份。

    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

    免除本合同规定应由乙方承担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个体装饰装修工程合同书篇二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预算表)。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 工程期限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元(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大写)______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发包人义务

    4.1 开工前____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 不拆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 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 承包人义务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 工程变更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或变更项目预算表),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必需保证100平方使用面积的住房油漆及乳胶漆工程25-30天,安装工程5-10天)。

    第七条 材料的提供

    7.1 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 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8.3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验收单签字后三天内),工期相应顺延。

    8.4 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在三日内由甲方或甲方代表提出具体整改方案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协商顺延,同一质量问题第二次整改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武汉市装饰协会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施工改造完工,开关插座定位验收;防水层经48小时试水不漏;

    (2)泥工粉砌新墙完毕,墙、地砖铺贴完工;

    (3)木工吊顶,木制品完工;

    (4)油漆工程完工;

    (5)全部工程完工。 承包人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家装工程验收单)。

    10.2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10.3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12个月,12个月后收费保修。保修内容为本公司施工过的项目,因外力引起的损坏和其它单位提供的设备,工程项目收费维修。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 双方约定按以下____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签定后,发包人按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的40%预付款,即_________元;泥工完工后,发包人按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的40%进度款,即___________元;逢单项工程完工验收后,

    发包人按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増加项目后的追加款,油漆工程完工后发包人按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15%余额款,即_________元。全部工程完工后三天内支付余款5%,即_________元.

    (2) 签定合同后首付工程款的20%,即________元;以后按每期工程完工验收单签名后三天内付款,按第10.1条分多次 (5%-20%)付款,水电改造定位完工验收后付第二次款20%,即________元;泥工完工后付第三次款20%,即_______元;木工程完工后付第四次款20%,即________元;油漆工程完工后付第五次款15%,即_______元,全部完工后三天付余款5%。变更追加款随验收签名时同期付清,即每次支付5-20%工程款+变更项目差额。

    ( 3 )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2 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后三天内向承包人结清每期工程进度款。

    11.3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税金另计)。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12.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每次工程进度款的(验收签字三日内),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发包价2‰元,十五天后乙方可中止合约. 12.5 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发包价2‰元。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武汉市装饰协会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

    14.1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人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物业公司向业主的各项收费和押金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4.2 施工期间,发包人将外屋钥匙________把,交给承包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负责交还锁________把,由承包人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4.3 施工期间,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__点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分;下午______点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分。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附则

    16.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6.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6.3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份。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个体装饰装修工程合同书篇三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守信。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量:以合同预算表为准,发生工程量变更的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4、承包方式按以下第项执行

    (1)包工包料(2)包工不包料(3)包工;部分包料(4)包料;部分包工

    第二条工期

    1、开工日期:年月日

    2、竣工日期:年月日

    3、工程总用工时间:天(工期顺延的时间未计入)

    第三条工程价款

    本工程总造价为:(大写)(人民币)

    ¥:元

    注:此价款为工程结算依据,最终要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算

    第四条工程质量

    本工程质量按以下第执行

    (1)国家标准(2)地方标准(3)行业通用标准(4)甲方特殊标准

    第五条图纸

    1、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采用以下第项执行

    (1)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用为(大写):元,图纸设计费用不包含在工程总价款内;

    (2)甲方自行提供施工图纸

    2、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3、施工图纸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提供图纸的,应在开工前天将图纸交给乙方。

    第六条合同组成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5、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工程变更

    1、工程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坦,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施工中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发包人同意。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发包人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2、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确定变更价款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3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4)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3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5)发包人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3天内予以确认,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3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6)发包人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而实际工程继续施工的,视为同意承包方人的价款变更要求。

    (7)发包人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8)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第八条双方一般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工作

    (1)开工前天,全部腾空或者部分腾空房屋,清除障碍物(合同约定乙方包清理的除外),对未能全部腾空的房屋内的家具和陈设采取保护措施,为承包人进场做好准备工作;

    (2)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场施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因其他原因需由乙方办理的,相关费用应当由甲方偿付给乙方,并且工期相应顺延;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负责协调邻里及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

    (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确认工作;

    (5)施工期间仍然需要部分使用该房屋的,应当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护等工作,应当注意为施工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6)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款,依据规定交纳应由其承担的各种税费。

    2、乙方的工作

    (1)参加有关施工图纸或者作法说明会议或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计划交由甲方审定确认;

    (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规范、防火规定,按期按质完成施工;

    (3)未经甲方同意或者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试试拆改原建筑物主结构及各设备管线;

    (4)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陈设及水电管线的完好,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的通畅;

    (5)对于施工过程中的在关事项(如材料的进场、隐蔽工程的验收、竣工验收等)需要甲方确认的,应当及时并给予其必要的准备时间;

    (6)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7)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九条有关材料的约定

    1、任何一方负责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产品,还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设计的要求。

    2、对于任何一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者规格有差异的,对方有权要求更换,提供方应当予以更换。由此增加费用,由提供方承担。

    3、材料和设备进场后,统一由乙方负责保管和使用,如因乙方在保管过程中有重大失误而造成的材料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4、材料运输费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担。

    5、甲方应将材料和设备按时、按量运送到施工现场,并通知对乙方现场负责人验收签字确认。

    第十条有关施工和工期的约定

    1、开工及延期开工

    (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的方式向发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发包人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发包人在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发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2、暂停施工

    发包人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发包人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发包人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发包人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发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工期延误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另行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4、工程竣工

    (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第十一条关于质量和中间验收的约定

    1、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2、检查和返工

    (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现场负责人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甲方现场负责人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发包方现场负责人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4)因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书式通知发包方现场负责人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发包人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应承认验收记录。

    (3)经发包方现场负责人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4、重新检验

    无论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发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5、发包方指定的现场负责人为:,身份证号码为:。发包方现场负责人的签字确认视为发包方的确认。

    第十二条关于安全施工的约定

    1、安全施工与检查

    (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安全防护

    (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方认可后实施,由发包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第十三条关于竣工验收和结算

    1、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自接到乙方验收通知后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交移手续。

    (2)工程未经验收合格时,甲方不得有任何的使用行为,否则视为甲方对该工程已经验收合格。保修期自甲方实际使用之日起计算。

    2、结算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有关资料移交给甲方,双方进行工程结算。发包人接到资料后天内未有异议的,视为认可结算资料,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确认,若甲方在收到资料后既提不出书面异议又拒绝在结算单上签字的,视为结算单已经得到了甲方的签字确认。

    第十四条关于工程价款支付的约定

    1、双方同意工程价款按下列方式进行确定:

    (1)固定价格:本工程总价款为(大写):;

    (2)其他方式:

    2、双方同意按下表执行工程款的支付:

    3、特别费用的约定:

    (1)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

    (2)施工过程中,因为乙方的因素违规被执法机构或者管理机构罚款的,罚款由乙方支付,如乙方行为是在甲方强行要求或者指挥下发生的,则罚款由甲方负责;

    (3)合同附件预算表中没有列明税费,税费由甲方按实际征收税额向有关部门交纳,已经列明税费的,由乙方负责交纳。

    4、增加的工程项目,经双方签署增加协议确认后,甲方应就该增加工程项目支付预付款,预付款的金额为增加项目总造价的30%,另外的70%实行分期付款,甲方应在每个月的前三天内支付给乙方。如增加的工程项目造价大于人民币壹万元的,则甲方应按上述比例支付给乙方。

    第十五条关于工程保修的约定

    1、乙方承诺工程保修期为自竣工之日起月内。损耗品、使用不当、人为破坏以及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在本合同签署生效之前已经发布的对工程项目或者材料有特定保修年限或者豁免保修的,以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的规定为准。

    2、甲、乙双方对保修的其他约定: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1、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发包人违约:

    (1)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2、发包方以上违约行为构成了一般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未能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支付预付款、工程款,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的违约金为:元,合同继续履行。发包方其他违约行为应承担的违约金为元。

    3、未能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支付工程款并经过承包方催告后仍没有支付,并造成了承包方损失的,为发包方严重违约,承包方解除本合同的,发包方应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百分之二十违约金。

    4、当发生下列情况时承包人违约:

    (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5、承包方每拖延一天竣工,应向发包人承担元/天的违约金;其他违约行为应向发包人承担元的违约金。

    6、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签订本合同后,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擅自解除本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7、其他约定:。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

    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经过协商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2、乙方在遭遇不可抗力影响施工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否则,应当就扩大部分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合同附件

    1、工程施工项目确认书

    2、施工图纸或工艺说明确认书

    3、项目变更单

    4、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验收单

    5、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明细表

    6、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明细表

    7、工程验收单

    8、工程结算单

    9、工程保修单

    10、发包方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11、承包方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二十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年月日

    乙方(签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码: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年月日

    个体装饰装修工程合同书篇四

    发包方: 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工程

    2.工程地点: 山东省

    3.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主厂房12.6米层的集中控制室及锅炉电子设备间、工程师室、交接班室、更衣室、过道、洗手间等相应附属工程的装饰装修,

    乙方服从甲方因工作需要而做出的具体安排。

    4. 开工、竣工日期:开工、竣工日期据业主提供条件及甲方的施工需求。

    第二条 分包方式

    双方以包工包料方式分包本工程,但门窗、灯具由甲方购买乙方负责安装,除此之外的所有材料均由乙方提供。

    第三条 合同价款

    本工程结算依据:96版的<<山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和与其配套的<<山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济南地区价目表>>(20__年版)以及94版的<<全统定额山东省单位估价表>>及相应的费用定额, 人工单价21元/工日,按 ⅲ 类工程 丙 级取费,取费后总结算值下浮 5 %。材料价格依据施工时由甲方材料科签字认可的采购价格按实调整。

    本合同价款中已包含乙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工器具使用费 、管理费 、利润等完成本工程所需费用,但税金不在其中由甲方代扣代缴。同时,下述费用也应被认为包含在乙方承包价款中:

    (1) 与工程有关的风险、责任等;

    (2) 预防一般性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费用;

    (3) 办理进入工程所在地施工的施工许可证、施工人员暂住证、施工人员上岗证、通行证等证件的费用;

    (4) 因停水、停电、设计变更、质量检验、机械维修、天气影响、图纸、设备和材料迟供、施工协调不及时等其他任何因素可能造成的窝工、停工、待工费用;

    (5) 现场材料、机械的保管发生的费用,施工用水用电的费用以及材料、机械的检测试验费用。

    (6) 与工程有关的零星用工费用;

    (7) 劳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的费用;

    (8) 政策性调整;

    (9) 其他不可预见费。

    另外下述费用也已在费率下浮中充分考虑,不再另行计取:1)各种不可预见的施工措施费用.2)各工种交叉作业施工费用.3)成本保护及修复费。4)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安全文明施工必须达到甲方和业主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做到施工现场文明整洁,工完场地清.5)材料二次倒运费用.6)职工劳动保险费。7)场区内(围墙内)设备、材料运输费。8)施工竣工期延长人工机械降效费。9)现场垃圾清理费。10)施工机具拆装费及进出厂费.11)二次打孔打洞及修补费用。

    第四条 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

    1. 下列文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1) 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如果有);

    (2) 中标通知书;

    (3) 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补遗;

    (4) 乙方的投标文件;

    (5) 标准、规范、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

    (6) 其他有关文件。

    2. 上述各合同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处,应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

    第五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及时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及其他相关资料、组织乙方进行图纸会审。

    (2) 甲方应及时检查隐蔽工程,办理工程量签证,协调联系。

    (3)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技术资料等进行监督检查;对于甲方提出的整改建议,乙方应予以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

    (4) 按合同约定办理结算和付款。

    (5) 为乙方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

    (6)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乙方的工期、质量、安全管理、履约能力、信誉等方面进行动态评价,公布评价结果。甲方如认为有必要时,可对乙方实施奖惩。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或分包。如乙方未能遵守此条款,一经发现,根据情节的轻重,甲方有权对乙方实施5万元-50万元的处罚直至终止本合同。如甲方对乙方实施了处罚,乙方无条件接受,并将转包或分包的工程按本合同的要求及时整改达到甲方满意为止。如甲方终止了同乙方签订的本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且乙方同意对已完成的工程量按80%向甲方结算,另外的20%用于对甲方的补偿。

    (2) 在签订合同后,按合同约定或甲方指定的日期及时开工。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乙方接受甲方依据第五条第一款(6)的规定对乙方进行的评价。在质量、安全管理方面出现事故时,按事故的责任大小,甲方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其额度分别为结算额的3%-8%,乙方无条件接受。

    (3) 严格按照施工图及其他技术资料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和交付。

    (4)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提供给第三方。

    (5) 执行甲方的指令和变更。

    (6) 乙方驻工地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乙方驻工地代表易人时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7) 乙方应将其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工程设计或技术规范中的错误、遗漏、误差和缺陷及时通知甲方。

    (8) 及时向甲方报送隐蔽工程验收通知、竣工验收通知、结算资料及甲方要求的其他资料。

    (9) 随时注意当地气象部门的预报,做好预防风、雷、雨、震等自然灾害的措施,以保证施工人员及机械、设备的安全。

    (10) 已完工工程未交付甲方前,乙方负责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修复。

    (11) 遵守甲方的《质量 环境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与体系程序》的要求,遵守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卫生、质量、治安等管理规定,接受甲方对违反规定的乙方人员所做出的任何处罚,接受甲方的安全、质量、治安的监督检查,并按甲方要求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及质量缺陷。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指令并不能减轻或免除乙方的安全和质量责任。

    (12) 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遵守国家及各级政府的法令和规章,禁止实施有损甲方声誉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3) 乙方应及时向其雇佣的农民工支付工资,严禁拖欠农民工工资,应遵守《承包方员工工资支付协议》(详见附件一)。

    (14) 乙方应配备本项目施工的规程、规范、和验评标准。

    (15) 乙方自购材料质量和价格必须在采购前报甲方相关管理部门备案,经签字认可后方可购买。

    (16)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包括材料采购、租赁设备和材料等业务在内的一切经营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并根据情节的轻重对乙方实施5万元-50万元的罚款,乙方无条件接受。罚款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17) 乙方负责小型设备及车辆、材料的装车、倒运、卸车、保管及设备的防风、防雨、防火以及脚手架、安全设施、自用材料仓库的搭设拆除及其他辅助用工,上述费用包含在承包价中不再另行计取。

    (18) 乙方自备施工人员需要的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及必需的安全设施,且必须合格有效且符合安规要求,同时施工人员必须配有本工种必须的合格安全防护用品,上述发生的费用包含在承包价中不再另行计取。

    第六条 材料管理:详见材料管理协议(附件二)。

    第七条 工期管理

    1.乙方应按约定工期完成本工程,并接受甲方根据工程总进度提出的任何工期计划修改。除不可抗力或甲方代表认可的其他原因,工期相应顺延外,其余不予顺延。

    2.乙方在施工中应根据甲方的要求配备足够的技术、管理人员和足够的施工人员。如甲方认为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按时完工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人力、机械、加班加点赶工,因赶工增加的费用乙方自负,工期不予顺延。如乙方仍不能按时完工时,甲方有权从乙方承包范围内拿出部分工程,委托第三方进行施工或终止合同,另择施工单位施工。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从乙方的已完工程费用中全额支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质量标准及其他要求

    1.本工程适用的规程、规范、标准: 《火电施工质量检查及评定标准》、《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及甲方的《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乙方应严格按照规程、规范、标准进行施工。

    2.工程的质量应达到 优良 标准,确保工程项目达标投产,实现省优部优工程,争创国优工程。

    3.其他质量要求:乙方应努力提高自身施工工艺水平,消除质量通病,严格贯彻彻执行甲方质量保证体系程序文件及相关文件

    第九条 质量管理与验收

    1. 乙方应当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等设计文件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合同约定规范标准及其他要求。

    2. 本合同工程各分项完成后,乙方应进行质量自检,自检合格后交甲方验收;经自检或甲方验收不合格时,乙方应立即返工,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合同工期不予顺延。两次验收不合格,给予乙方一次性罚款 1000元。

    3.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或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验收,并准备验收记录。通知应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等。工程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如甲方未能按时参加检查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当甲方提出重新检验时,乙方应予以配合。如检验结果不符合合同要求,费用由乙方承担;检验结果符合合同要求,费用由甲方承担。

    4.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质保文件《tm16工程质量管理办法》《tm17 外包队伍质量管理办法》《tm19焊接管理办法》和甲方或其项目工地的《工程质量管理奖惩办法》及其它有关质量规定中的要求组织施工并承担其责任。

    5. 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手册》中的要求,施工中杜绝质量通病的发生,施工工艺达不到要求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直到达到要求为止。

    6. 对于原电力部《火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和《火电、送变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要求的质量监督项目,乙方应实施内部施工全过程质量监督活动。工程完工自检合格后编写自检报告,提请甲方及质监站检查验收,并积极配合。

    7. 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及监理的一切与质量有关的质量抽查、监督和中间检验,严格执行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的质量监督检查,并履行在质监检查中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严格执行并配合甲方或监理履行工程开工、停工、复工有关程序和手续,实施甲方或监理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控制要求。

    8. 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天内,根据甲方和业主的要求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给甲方,未提供资料的不予结算。

    9. 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如工程施工质量仍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择施工单位施工,因另择施工单位施工而增加的工程费用由乙方承担。

    10. 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项目工地的有关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11. 因乙方的工期、质量问题使甲方被业主罚款时,甲方将按双倍罚款对乙方进行处罚。

    12. 乙方应建立技术、质量管理网络,配备合格的人员常驻现场,满足技术、质量管理要求。

    第十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但不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有关损失。

    第十一条 工程质量保修

    1. 在本合同条件中,“保修期”一词指:

    整体工程或其中分单项、单位、分项、分部验收交付的工程,均从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甲方之日起分别计算保修期。

    2. 建筑工程保修期:按建筑法及建筑条例新规定执行。

    本工程保修期为2年。建设工程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3.保修期内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在得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应立即赶到现场无偿予以修复,否则甲方有权选择其他施工队伍进行修复工作,修复费用自保修金内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第十二条 合同价款支付

    1.乙方承担的工程完工后30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结算资料(包括经甲方施工负责人确认的工程量表),甲方审核确认后向乙方支付结算值的 95%,留 5%作为保修金。如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2年内无质量问题,甲方将在此后30天内无息支付保修金。

    2. 进度款支付: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工程人员核实工程量及经甲方批准后,合同价款扣除保留金后的金额乘以当月完成工程进度百分比得到的金额的70%支付,支付程序执行甲方规定。

    第十三条 合同价款的调整

    结算以具体完成的工程量为准。

    第十四条 安全管理:详见安全管理协议(附件三)。

    第十五条 环境管理与文明施工

    1.为保护工程建设环境,乙方应当遵守国家环境法律法规,应接受甲方项目工地环境管理职能部门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实现环境管理目标,以保证甲方环境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

    2.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减少粉尘、噪音。乙方不能随意丢弃施工垃圾、含油废弃物、危险废弃物,应将这些废弃物放置到指定地点。乙方不能随便排放污水,应将污水排放到指定地点。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尽量避免已完工程的二次污染。

    4.在生活区,乙方应节约用水、用电,禁止“常流水”、“长明灯”。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 工程竣工后,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时间及时无偿修理,乙方不能修复的应支付甲方的修复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

    2.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的按合同结算总价款日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逾期违约金的总额不超过合同结算总价款的20%。

    3. 乙方单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对已完成的工程量乙方同意向甲方结算已完成的工程量80%,另外的20%用于对甲方的补偿。

    4. 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超出违约金的损失仍由乙方赔偿。

    5. 乙方的违约金或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合同价款不足以支付的,由乙方另向甲方支付。

    6. 当乙方有下列行为或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 乙方未能提供足够的、熟练的劳动力满足施工要求;

    (2) 工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

    (3) 安全管理存在较大隐患并拒绝整改的;

    (4)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约定的;

    (5) 乙方破产或处于清算中;

    当上述行为或情况发生甲方解除了同乙方的合同时,对已完成的工程量乙方同意向甲方结算已完成的工程量80%,另外的20%用于对甲方的补偿。

    第十七条 争议与处理:

    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争议发生后,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的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除出现下列情况,双方均同意停工外,不得停止施工,否则视为违约:

    (1) 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 司法机关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八条 其他:

    1.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8份,甲方7份,乙方1份。

    甲方: 公司 乙方: 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济南市 地址:

    开户银行:

    银行帐户: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个体装饰装修工程合同书篇五

    装饰装修 工程

    吊篮 租赁合同

    承租方:                                        

    出租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承租方:                                                                                     

    住  所:                                      

    出租方:                                                                                     

    住  所: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就__                  _工程__         ____设备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2.现场代表

    2.1 承租方现场代表为________,其职务为________,其权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 出租方现场代表为       ,其职务为         ,其权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吊篮的名称、规格型号及数量(可视情况,选择适用项填写)

    序号设备/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机械编号出厂日期技术参数数量备注   

    4.出租方资质要求和吊篮资料

    4.1出租方应具有相应的国家和地方政府授予的租赁资质、安装资质。

    4.2租赁设备应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市场准入要求,出租方应向承租方出具相应的性能检测报告、使用合格证及其它证明文件。

    5.租赁期限

    5.1计划租赁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4  月。办理结算时以实际租赁期为准,实际租赁期从租赁设备运达施工现场、安装调试完毕且正式投入使用之日起开始计算,至承租方书面通知出租方设备退场之日为止。具体日期以承租方签发的《启用/停用通知书》上所载日期为准。除本合同另有约定,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提前结束租赁期。

    5.2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计划租赁期满前  7  日内,书面通知出租方续租,如无特殊情况,出租方应按本合同条件予以续租。

    5.3承租方如在计划租赁期内需提前终止使用租赁吊篮设备,应提前  5  日通知出租方退租或部分退租,通知内所列的租赁物自退租之日起不再计算租金。

    6.合同价款及计价方式

    6.1本合同价款由租赁租金等相关费用构成。

    6.1.1租金 

    序号物资名称 规格租金(元/台*天)台数天数 价格   

    1吊篮   

    ……   

    小计 

    承租方根据工程需要提出不定期续租时,租金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计算公式为日租金*实际使用天数。

    6.2本合同总金额暂定为______元人民币(大写金额:____________)。

    6.3 租金单价及合同总金额已包括:租赁设备的进出场费用、使用费、折旧费、租赁物保险费、不可抗力损失费、合理损耗费用、为保证租赁物顺利投入使用而必需的检测费用;出租方应获利润、应纳税金、管理费;因租期服务、市场租价涨幅、延长租期等引起的各类风险费;根据本合同约定应由出租方负责维护(修)的费用、配件费用;若租赁物需随机人工操作的,还包括了操作工人工资、保险等费用;以及出租方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所需发生的其它一切费用。 

    7.价款支付方式 

    7.1租金支付。租金按月支付,不足一月的,按照月租金/30天*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出租方应于每月  25  日前向承租方提交上月租金的付款申请,承租方收到业主相应进度款后  15  日内,向承租方支付上月租金的  60  %。租赁设备使用完毕并拆除退场后支付至租金总额的  60  %。剩余  40   %作为保留金,在租赁期满且提供足额的合格发票后的  20  日内支付。

    7.3 在设备报停待拆或春节等节假日导致设备停用的情况下,出租方免收停用期间租金。

    7.5 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吊篮停用的,费用损失由出租方自行承担。

    7.6 支付上述费用前,出租方均应向承租方提供合法的完税发票。

    8.租赁设备交付的时间、地点及验收方法

    8.1设备交付时间: xx年xx月xx日  。

    上款规定之交付时间为拟定交付时间,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在施工期间根据施工实际进展及现场情况提出“进场计划”确定准确交付时间。本款约定交付时间为设备安装完毕并满足使用要求的时间,必要情况下,出租方应在征得承租方同意的情况下提前进场安装,以确保吊篮按期满足使用要求。

    8.2物资交付地点:    。

    8.3验收方式:出租方将租赁设备运至承租方指定地点,安装完毕后,由出租方组织相关部门对租赁设备进行验收,双方现场代表共同组织验收,并在进场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如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对租赁标的物有特殊验收标准的,应当按照当地行业主管部门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必要时,承租方可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联合验收。

    9.出租方义务

    9.1出租方在现场的一切管理活动需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承租方的指挥安排,人员进入现场应统一着装。承租方认为出租方派驻现场工作人员不合格的,有权通知出租方更换不合格人员,出租方应在承租方通知后  3日    内派合格人员到场工作。

    9.2出租方应按照承租方要求如期完成租赁设备的进场、安装、调试、拆除出场等相关工作。如租赁设备为机械设备,出租方还应按照国家及地方规定及时办理机械设备在当地的检验、检测、备案等相关手续,并向承租方提供设备的档案资料及相关的证明文件。

    出租方因上述工作造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如出租方无机械设备拆装资质,经承租方确认同意后,租赁吊篮设备的拆装由出租方负责另找有相应拆装资质的公司负责拆装,由此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由出租方承担责任。

    出租方在进出场时应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因违反环保要求所造成的一切罚款由出租方自行承担。

    9.3出租方保证设备按设计参数正常运转,保证承租方的施工进度。非因设备自身故障原因,出租方不得擅自停机。因特殊原因需停机时,出租方现场管理人员应及时与承租方代表沟通,并在获得明确答复后方可停机,如因安全原因必须停机的情况除外。

    9.4出租方根据承租方要求提供合格的维修、操作人员,保证持证上岗,证件应符合工程所在地相关部门的要求。出租方承担操作人员的薪酬、奖金及相关保险费用。

    9.5出租方负责工作期间租赁设备和操作司机的安全,严禁违章操作,如违章操作造成机械和人员的损伤,出租方承担一切责任损失。

    9.6出租方在租赁期间负责吊篮的检查、维护,承担相关费用,并将检查、维护结果及时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承租方。

    9.7出租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非承租方责任造成的吊篮的毁损(含正常损耗在内)和灭失的风险。

    在租赁物发生毁损和灭失时,承租方应及时通知出租方,承租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出租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1)将吊篮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吊篮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当吊篮毁损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出租方应更换同等型号性能的吊篮及时进场继续施工。

    (4)当出租方不能更换同等型号性能的吊篮及时进场继续施工时,则视为该吊篮自动退场,该吊篮毁损的日期即为退场日期。

    9.8出租方应承担因吊篮不能正常工作给承租方带来的误工费、增加投入设备使用费等一切损失。

    9.9出租方与承租方共同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和租赁吊篮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及任务交底。

    9.10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相关的租赁资质证明文件、安装资质证明文件和特种作业操作人员的操作证。

    9.11出租方负责租赁吊篮设备在现场的财产保管并办理财产保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租赁吊篮设备损毁、灭失的,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9.12出租方在承租方施工现场的企业形象宣传,必须遵守承租方的有关规定。

    9.13除本合同约定外,出租方作为有经验的专业公司还应承担合同履行中的其他注意和勤勉义务,以保证合同目的的实现,并承担相应费用。

    10.承租方义务

    10.1按合同约定向出租方支付本合同约定价款。

    10.2负责吊篮进出场的道路通畅。

    10.3与出租方共同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和租赁吊篮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任务交底。

    10.4提供租赁吊篮设备维修人员和操作人员的食宿条件,但伙食费用由出租方自理。

    10.5按合同约定返还吊篮。

    11.租赁吊篮设备进场、安装、调试、拆除和检验(仅适用于机械设备租赁)

    11.1租赁吊篮设备进入承租方现场前,出租方应向承租方提供租赁吊篮设备的履历卡复印件、以往维修与保养记录及出厂合格证等资料。

    11.2租赁吊篮设备安装前,应向承租方提供经出租方及出租方授权代表确认同意的安装任务书和设备安装方案后,方可实施。

    11.3出租方应根据承租方出具的书面通知实施租赁吊篮设备的拆除出场工作。

    租赁吊篮设备拆除出场前,应向承租方提供经出租方及出租方授权代表确认同意的拆除施工方案。

    11.4上述11.1-11.3条所要求出租方提供的资料作为质量记录,出租方应保证其真实性,在每项工作进行完毕后1日内,提交承租方存档备查。

    11.5租赁吊篮设备的安装、调试、拆除等项工作,出租方需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和承租方的要求出具检验报告。有关记录需交与承租方存档备查。

    11.6出租方负责组织租赁吊篮设备的验收。

    12. 设备保养(仅适用于机械设备租赁)

    12.1出租方负责租赁期间租赁吊篮设备的保养,并承担全部费用。

    12.2出租方应编制在吊篮租赁期间的维修保养计划,按计划和租赁机械设备保养规程进行租赁机械设备的保养,并作好保养过程的质量记录。

    12.3出租方应及时进行租赁吊篮设备的保养,出租方如需保养设备必须提前通知承租方,且尽量安排在休息日或施工空闲时间。

    12.4承租方同意出租方按照租赁吊篮设备的保养规程安排租赁吊篮设备保养的时间,并经承租方确认。

    13. 设备维修(仅适用于机械设备租赁)

    13.1出租方应保证有足够的设备配件库存,以便及时修复或更换不合格的机械设备配件,保证租赁吊篮设备能够正常运转。机械设备配件包括:

    (1)  吊篮提升机                                   

    (2)   钢丝绳                     

    (3)   安全锁、安全绳             

    (4)   吊篮篮身配件               

    (4)   吊篮电箱                   

    13.2在承租方同意的时间内,出租方每月定期进行租赁吊篮设备的维修,维修内容包括:

    (1)    提升机运行是否正常                                                  

    (2)   电箱运行是否正常                           

    (3)   钢丝绳是否存在断股等情况                   

    (4)   安全绳磨损情况                             

    (5)   其他可能影响吊篮使用安全性的情况           

    13.3施工过程中,租赁吊篮设备发生重大故障时,停用时间不得超过  4  小时,且每月不得超过一次;发生一般故障时,停用时间不得超过   2   小时;否则,租金按以下方式扣除:   不计当日台班费  

    13.4如果租赁吊篮设备发生故障,停机时间超过  8  小时,给承租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工期延误,承租方可就此提出索赔,并可从月租金或其它途径从出租方处获得补偿。出租方应采取措施避免损失扩大。

    13.5出租方应如实填报租赁吊篮设备维修记录交与承租方存档备查。

    14.转租

    在租赁期间,承租方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可将吊篮转租给第三人使用。

    15.合同转让条款

    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均应恪守本合同的承诺和约定。如需转让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必须事先征得对方的书面同意。

    16. 权利瑕疵担保

    16.1出租方应确保租赁物所有权明晰,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如第三人向承租人主张任何权利,影响合同的履行,出租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及赔偿承租方的一切损失。

    16.2 出租方应确保其提供给承租方的设备不存在任何的知识产权纠纷和争议(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如发生任何知识产权纠纷或争议,出租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及赔偿承租方的一切损失。

    17.违约责任

    17.1出租方违约责任

    17.1.1出租方未按时间提供吊篮,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   5   %的违约金,并按承租方许可的期限内提供。

    17.1.2出租方未按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等特征提供吊篮,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   3   %的违约金,并按承租方要求尽快提供合格的设备。

    17.1.3出租方未按数量提供租赁吊篮设备,致使承租方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规定如数补齐外,还应偿付违约期租金   8   %的违约金。

    17.1.4 出租方未按照承租方要求或国家及施工所在地相关规定按时完成设备检测备案相关手续,致使承租方不能按期使用,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  8  %的违约金。

    17.1.5出租方的其他违约行为:         /           

    17.2如发生17.1款约定的违约行为,且出租方未在承租方通知期限内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其违约行为,承租方有权采取以下任一方式解决:  

    (1)按承租方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人承租类似机械设备,出租方应承担相应的费用,并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2)书面通知出租方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出租方承担。

    18.不可抗力

    18.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的定义相同。

    18.2 由于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

    18.3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应在事件发生后3日内用电报、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7日内将有关公证或政府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传给对方审阅确认。

    18.4若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持续30日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60日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双方在上述期限内未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任何一方均可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同。     

    19.争议解决

    双方约定,在履行分包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者调解不成时,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将争议提交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  承租方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适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管辖及解释。

    21.其他约定事项

    21.1 特别约定事: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1.2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

    21.3 双方往来均以书面形式(指合同书、函件、传真)为准。 

    21.4 本合同一式  贰    份,合同双方各执   壹    份。

    21.5 附件:本合同附件   /   份,都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承租方(盖章):                       出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个体装饰装修工程合同书篇六

    合同编号:[20__年]     号

    装饰装修工程

    施 工 合 同

    绵阳市建筑装饰协会印制

    合    同    条    款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 所:

    联系电话:                         手机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本工程施工负责人:                   联系电话: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办公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内容: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1)         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

    1.4工程期限     天:工程面积: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质量标准:    现场验收合格         

    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人民币)      300000          元,金额大写:          叁拾万元整                       

    1.6工程结算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结算方式;

    (1)合同总价包干;

    (2)按固定单价、工程量以实际完成量为准。

    第二条      施工图纸

    2.1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方案及出图,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设计费甲方另行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三条      甲方义务

    3.1甲方指派        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及与乙方接洽,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及工程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它相关事宜。

    3.2开工前      天,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单位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        份,并向乙方现场交底,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全部腾空或部份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份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物品等采取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施工人员对甲方施工现场的物品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双方签订“物品清单”。

    3.3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单位因施工而收取的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承担(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管所需相关资料。

    3.4甲方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负责协调乙方与邻里之间的关系。协助乙方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

    3.5禁止拆改承重结构,如需拆改非承重结构或迁改厨、卫位置及设备管线,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甲方无权要求乙方移动或改造暖气、燃气等管线。

    3.6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施工期间乙方需使用的办公室、住宿、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工作。

    3.7 甲方负责为现场施工人员购买项目施工保险,并指派专职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

    第四条     乙方义务

    4.1委派         为乙方代表,负责履行合同,按设计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的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合同中规定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4.2施工中严格执行《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110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四川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并遵守《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__)、《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__)、《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__)等施工标准规范保证工程质量。

    4.3在甲方未正式提供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之前,严禁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等,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4严格执行国家或本市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处理好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居民)的关系,并注意环境保护。

    4.5保护好施工现场现有的设施,成品保护若有损坏,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相应损失。

    4.6保护建筑内与施工有关的各种设施,保证办公室内上、下管道畅通。施工现场的每天垃圾清扫,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符合工程验收条件。

    4.7因乙方在施工中违反物业管理规定而引起的罚款及赔偿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

    4.8负责所有施工范围内所有材料的卸装和搬运上楼。

    4.9服从和配合甲方的领导和管理,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管理。

    4.10严禁浪费材料,如有发生甲方有权作出处理。

    4.11严格按图纸及甲方的书面交底施工,如擅自施工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

    4.12不得滋兴生事,恶意停工,如有发生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作出处理,直至中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13乙方负责提供施工及报送相关单位的全部设计图纸。

    第五条       施工材料

    5.1所有材料由甲方提供,乙方提前48小时申报材料计划清单.负责提供主材的数量,规格。

    5.2所有施工工具由乙方提供,施工及现场办公的临电,临水设施,电梯保护,现场灭火器放置等工作由乙方负责。

    5.3乙方申请材料的计划单应按照图纸符合实际不得过度计划,以免产生浪费。

    第六条        质量要求

    6.1该工程质量严格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为依据。

    6.2若双方未另行约定该工程质量标准,该工程质量均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6.3双方约定:

    6.3.1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         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认证所需费用采取“谁提出谁垫付”的原则,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认证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认证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6.3.2木材、石材等天然物品,允许有自然色差与纹理差别,乙方有义务提醒甲方。

    6.4乙方应认真按照约定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为甲方的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若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乙方应按约定标准返工整改 ,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导致的返工整改费用。

    6.5该工程的施工质量由          全权负责。

    第七条      工程变更

    7.1为确保甲方工程质量、工期,合同签订后工程项目或施工内容有变更的,须由双方协商后签署书面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视为无效;凡甲方直接与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均由甲方负责赔偿。

    7.2工程开工后,在某分项工程未施工前,乙方应接受甲方提出的合理变更要求。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①工程量或设计变更;

    ②不可抗力;

    ③甲方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④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等其它情况;

    8.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相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可以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并且工期可以顺延。

    8.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若超期5天未付,乙方有权停工,工期相应顺延。

    8.4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工期不得顺延。并对返工造成的材料浪费向甲方进行赔偿。

    第九条        付款方式:

    9.1本合同签定生效后甲方分            次(按下表约定)直接向乙方财务部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性结清。(保修金除外)

    支 付 时 间费 用 比 %金 额(大写)

    1.水、电路预埋轻质隔墙,吊顶基层结构验收合格三日内20

    2.瓦工施工,木工施工,电工穿线全部结束,油漆工进场施工,验收合格三日内    40

    3.竣工验收合格三日内35

    4.质保期结束付清尾款5

    9.2工程结束后三日内,乙方向甲方提出验收要求,同时提供相关验收资料及工程结算资料,双方应在工程验收单(见附件二)及工程结算单(见附件三)上签字。如甲方对工程验收有异议应书面提出,若七日内甲方未有异议即视为验收合格。甲方在验收合格后七日内向乙方结清工程款。(保修金除外)

    9.3甲方应将工程款直接交乙方财务部,若甲方将工程款交予乙方其他人员而造成的损失,责任均由甲方自负。

    第十条        工程验收与保修

    10.1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①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的验收;

    ②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③竣工验收。

    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参加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二)。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10.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件四),保修期限为  壹 年。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若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

    家法律、法规,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11.2合同签定后,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由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其它,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工程造价 5 %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付对方损失。

    11.3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否则违约方将支付对方工程价款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1.4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的,工程视为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仍有追收尾款的权力。

    11.5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第三次工程款的,乙方有权停工,每延误一日,按未付款额的 3 ‰乙方支付违约金。

    11.6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由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11.7甲方或乙方的原因致使工期延误,则每延误一日由责任方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  3‰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   其他规定

    12.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将垃圾运到          甲方负责支付垃圾外运费用。

    12.2施工期间,甲方将办公室钥匙一套,交给乙方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一套,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并交付甲方。

    12.3乙方按合同约定和规范施工,如甲方有特殊要求,需在施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事后要求,乙方有权不予办理。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不能协商解决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当地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附则

    14.1本合同签定后工程不得转包。

    14.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14.3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签证原则,可将合同文本提交所在区(市)县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进行合同鉴证,以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4.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且在本协议签订时已交付甲方审阅同意。

    14.6本工程由甲方为施工人员购买20万/人意外保险。

    14.7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第十五条   合同附件

    附件一:工程变更单

    附件二:工程验收单

    附件三:工程结算

    附件四:工程保修单

    附件五:工程质保范围

    附件六:工程费用明细

    附件七:工程预算表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条款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附件一)

    变更内容原  设  计新  设  计  增减内容( +   - )

    详细说明:

    注:若变更内容过多请另附说明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工  程  验  收  单

    (附件二)

    序号主 要 验 收 项 目 名 称验 收 日 期验 收 结 果

    整 体 工 程 验 收 结 果

    全部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工  程  结  算  单

    (附件三)                                年       月       日

    1原 合 同 金 额

    (元)

    2

    变 更 增 加 金 额

    (元)

    3变 更 减 少 金 额

    (元)

    4甲 方 已 付 金 额

    (元)

    5甲 方 结 算 应 付 金 额

    (元)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工  程  保  修  单

    (附件四)

    公司名称联系电话

    用户姓名登记编号

    装修房屋地址

    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进场施工日期竣工验收日期

    保 修 期 限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备注:

    1、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壹 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从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2、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

    3、保修期内如属甲方使用不当造成饰面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乙方酌情收费。

    4、本保修单在甲方签字、乙方签章后生效。

    附件五:工程质保范围

    质保范围:

    工程项目部  位数  量质保期

    非质保范围:

    1、所有部位玻璃的破顺;

    2、人为的损坏;

    3、不可抗力破坏;

    4、超过质保期;

    5、客户自购部分;

    6、其他双方认定部分。

    未尽事宜另做书面说明。

    个体装饰装修工程合同书篇七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工程预算报价表》、《施工图纸》)。

    1.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5工程期限_____历天,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施工期以材料进场日第二天起计算)。

    1.6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详见《工程预算报价表》,施工过程中有增减项目的,由双方协商同意并签名确认后增减该部分费用。

    第二条施工图纸

    双方同意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__________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三条甲方义务

    3.1开工前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如甲方不采取必要保护措施而造成家具、陈设损失的,有甲方自行负责。

    3.2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申请、审批等手续,并负责交纳物业管理处和报批的全部费用

    3.3负责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

    3.4负责协调乙方与邻里之间、物业管理处之间的关系;

    3.5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3.6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场所,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各项工作;

    3.7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3.8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施工所用的自购材料。

    第四条乙方义务

    4.1指派为乙方驻工地监理,负责本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处理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4.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4.3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严格按图纸或说明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和施工记录;

    4.4保护好原场所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4.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五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双方签名确认,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装饰装修工程增减项目单)。

    第六条材料的提供

    6.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应当符合设施要求,如因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造成工程损失的,由甲方负责。甲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乙方验收后应负责妥善保管。

    6.2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并接受甲方检验。如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应禁止使用;如已经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工期延误

    7.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7.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7.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8.1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规定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一次:签定本合同时,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含工程款总额和增加项目金额)的%,即元。

    第二次:木工进场,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含工程款总额和增加项目金额)的%,即元。

    第三次:扇灰油漆进场,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含工程款总额和增加项目金额)的%,即元。

    第四次:工程完工及竣工验收后,结算完毕,甲方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含工程款总额和增加项目金额)的5%,即元。

    8.2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算工程尾款。

    8.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收据。甲方所支付的工程款,以乙方财务部开出并盖财务专用章收据为准。

    8.4本工程验收合格后,保修期为自双方签字之日起____月

    第九条双方责任和工期延误处理

    9.1以下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损失由甲方负责,工期应当顺延:

    (1)不能提供水、电;

    (2)不能保证每天8小时以上工作时间(含加班);

    (3)不能按期提供自购材料、设备;

    (4)不能按期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5)因甲方原因变更设计、增加施工项目;

    (6)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逾期验收或无故怠于验收;

    (8)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9.2对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不顺延:

    (1)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乙方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操作规范造成人员伤害的,由乙方负责;

    (4)乙方施工造成甲方物品损坏,乙方应予以修复或赔偿;

    (5)乙方违反物业管理规定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6)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9.3合同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受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9.4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9.5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9.6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

    9.5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

    第十条关于设计和施工及验收的约定

    10.1乙方设计师完成的施工图,必须在商定的时间内会同甲方审图,经甲方确认签字后,乙方方可进行施工。

    10.2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认可的图纸进行施工(安装)。

    10.3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图纸、停止施工或增减项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列明停止施工或增减项目的理由、工程部位、时间、材料等。乙方根据变更要求,尽快向甲方提交变更所采取的措施、增减的造价,因停工等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材料耗损、费用损失等清单,并报告甲方。甲方收到报告后两天内做出签字答复或协商解决。

    10.4隐蔽工程验收前,由乙方通知甲方到现场验收,验收期为两天。甲方未按时验收的,乙方可自检后如实填写隐蔽记录,对乙方的自行验收结果,甲方应予以承认。

    10.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当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天内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未能验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否则视为甲方通过验收。如另定验收日期,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10.6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工程预算报价表》、《施工图》以及双方协商一致、签名确认的其他文件,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东莞市装饰协会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附则

    13.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互利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后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3.3本合同一式_贰__份,双方各执__壹__份,合同自双方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正式生效,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

    13.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签字)乙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个体装饰装修工程合同书篇八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建设部、省市建委对建筑装饰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 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 工程概况:建筑面积12272.00平方米。

    二、 工程装修内容

    综合楼室内棚面、墙面、地面、电气等装饰工程

    三、 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以施工图纸、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设计要求为依据;

    工程造价为: 元。(以甲方认定的单价为准,工程量竣工后以审计为准)

    四、 工程期限

    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 质量要求

    按国家建设部行业标准g739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达到市优。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________年,终身维修。

    六、 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2、工程进展一半时,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4、乙方剩余工程款作为质保金 内付清。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及原楼的设计图纸;对装修工程所涉及的配电系统、管道系统、给排水总阀位置应负责指明;施工场地要平整。

    2、 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装饰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报价。

    八、其它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 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 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需甲方认定综合单价后,以现场签证形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为准,并列入竣工决算追加当中。(如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已经发生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甲方已认可,但甲方没签证的,其所发生的费用同样生效。)

    3、 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竣工后工程审计的工程量计算为准。

    4、 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5、 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 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贰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饰装修工程合同书标准范文

    甲方:

    乙方:

    现有 装饰工程委托乙方进行装饰设计及施工,在甲乙双方友 好协商的基础上,结合本装饰工程的具体情况,就本工程项目的承包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施工内容:以预算上所列项目为准。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工程工期:工程自年年____月____日竣工。

    6、合同价款:项目另做变更。

    7、付款方式:

    a、合同签订当天,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水电工、泥工基本完成,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30% 。木工基本完成,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币。

    b、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甲方向乙方付清余额。 甲方责任:

    1、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工程开工前向乙方确认该工程的项目内容及作法说明,购买材料。

    3、工程施工过程中,保证乙方施工所必需的水、电,保证乙方施工所需的日工作时。

    4、甲方负责办理物业管理处、城管、消防等部门的一切手续和相应费用,确保乙方进场时间。

    5、根据甲方实际需要自购的施工材料、设备、设施等,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一天内采购供应至工地现场。

    6、保证按期支付工程款。

    7、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材料、人工的相应增加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二、乙方责任:

    1、指派为乙方驻施工现场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单,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并指派人员协助甲方选购材料,确保所购材料质量。)

    2、严格执行篱工规范、安全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对施工中项目变更、更改设计的施工做法,事先交甲方审定、批准后方可施工。

    3、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垃圾处理等工作。

    4、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毁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施工过程中在工地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四、工程质量、工期、保修:

    1、本工程以(湖南地区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为质量验收标准。

    2、由于甲方原因临时更改图纸、或其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或非乙方造成的停水停电等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工程的质量、工期,工期须延。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4、由于甲方原因导致施工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按每天150元天人补偿乙方。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每拖欠一天,按付款额的2%支付滞纳金。

    5、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约金。

    6、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7、乙方包工包料施工的项目保修:工程验收后________年内,________年后维修只收取成本费。

    8、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双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五、附则:

    1、本协议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全部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3、本协议之未涉及或未详款部分,以政府或有关主管部门所规定为准。

    4、凡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5、本协议之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另议所形成之书面文件,为协议之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装修工程款汇入____市____区家辉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账号如下: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饰装修工程合同书范文3

    甲方:

    乙方: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承包给乙方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

    2、工程地点:百隆购物

    3、工程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工。

    4、工程价款:人民币:元,大写。

    二、双方责任

    1、甲方及时办理乙方向其申报的关于装饰装修的相关手续,并负责监督执行。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效果图、施工图,经甲方同意后,再进行施工制作。

    3、乙方应按双方约定的尺寸、材料、质量要求制作,确保运输中安全,安装到位。

    4、乙方有责任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范,安全施工、防火、防盗、防伤亡,如果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它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5、乙方应在甲方按合同付款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制作完成。延误一天扣除工程款的3。

    6、在工程进行中,如果甲方再进行图纸设计修改,所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三、工程款支付方式:

    1、开工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首次支付工程总造价的35% 人民币 。大写: 。

    2、乙方制作安装完成后,甲方验收合格,支付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60%。人民币。大写:。

    3、甲方将剩余工程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一次结清。 人民币 。大写: 。

    4、售后服务。装修保修期________年,乙方须定期回访,随叫随到,保证甲方正常使用,否则,甲方有权扣掉保证金。

    四、其它事宜

    1、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附件一份。

    3、本合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待施工完成验收后自行解除。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体装饰装修工程合同书篇九

    合同编号: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的特点,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的居室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2、 工程面积:

    3、 工程承包项目:

    4、 工程承包方式:

    5、 工程期限 天

    6、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 甲方指定 先生(或女士)为本工程甲方代表,负责与乙方工作的联络及交接协调,代办各种证件等。

    2、 甲方在工程开工之前,要向乙方详细讲解图纸及施工质量的要求,如果甲方的图纸与工程现场有误,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修改,如甲方不及时修改,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3、 甲方如有增加工程施工项目的要求,要及时通知乙方到现场讲解施工意图,双方谈好价格,并做好笔录,以便工程结算。

    4、 甲方在工程开工前,负责乙方工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甲方到相关部门做好装修审批手续,提供施工期的水源、电源。

    5、 甲方在施工期间要经常到施工现场,查看工程质量,工程施工安全等问题,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提醒乙方负责人。

    6、 甲方在施工期间,要及时提供施工所用的材料,不得拖延时间,如造成工地没有材料而停工现象,误工费由甲方负责。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 乙方在施工中应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程、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全部工程。

    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在用电过程中要认真操作,不能擅自乱拉、乱接、如造成工程事故、及人身安全问题,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3、 乙方在高空做业情况下,一定要检查脚手架、木架、及木楼梯的牢固状况,如发现不牢固有松动情况,要及时修改、加固,如不修改加固造成人身安全等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4、 乙方要保护好原居室内各项设施施工使用功能、保证居室内水电、及上下水管道的畅通,因施工引起的损坏应负责修复,并保护施工现场整洁,每个班组都要及时清理自己施工造成的垃圾,如施工垃圾没有及时清理,造成别的班组误工、及工程成品损坏,由当事施工班组负责。

    5、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一定要按图纸施工,在不明确的情况下要及时通知甲方到现场讲解,如乙方擅自做主,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每个班组在施工中都要对别的工程成品加于保护,不能破坏别的班组施工成品及半成品,如有损坏应负全部责任。

    6、 每个施工班组在开工之前,要认真看清图纸详细计算施工用的材料,如造成材料的浪费及损坏现象由乙方负责。

    7、 工地严禁偷窃行为,如发现偷窃材料及工人的钱财现象,按偷窃的价格10倍处罚,处罚款在工程款中扣除,举报者按偷窃所罚款的50%给于奖励。

    8、 乙方工地承包后要按时保质完成工程,在材料到位及水电到位的情况下不得拖延,如故意拖延工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施工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__。

    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由省质监局认可的工程质量检测站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合格,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经认证工程质量合格,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 墙体砌砖,室内分割完工、水电、管道及其他隐蔽工程完工。

    2、 泥水、木工、工程完工。

    3、 油漆工程完工、竣工、整体验收。

    4、 在各阶段验收时,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分阶段验收,若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没有按规范施工,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及时通知乙方修改,所有返工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5、 住宅工程保修责任,水电为五年,其他项目为两年,在保修期间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进行修理。如水电问题应在接到通知后两小时到现场修理,如业主使用不当造成损失,费用由业主负责,如工程材料问题,费用由甲方负责,如工程施工质量问题,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工程付款方式

    双方谈好价格后,乙方开工一星期后,甲方应付乙方生活费,工程进展过半,甲方应付乙方工程完成量的30%,工程结束,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总量80%工程款,工程验收后,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总量的95%工程款,余款5%在工程验收后一年付清。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另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共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

    签约日期:

    个体装饰装修工程合同书篇十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3承包范围;装饰装修人工费用;

    4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总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_________________个工作日。

    第二条;合同价款

    1装饰装修人工费用总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

    ⒉签订合同当日甲方支付装饰装修工程人工总费用的30%;¥:_____________

    ⒊装修装饰工程完成80%,甲方第二次支付费用40%,¥:_____________

    ⒋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支付装修装饰费用25%,¥:_____________

    ⒌剩余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的一年内支付,¥:_____________

    第三条;甲方责任

    1指派_____________为发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材料进场进行监督检查,和其他事宜。2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3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负责协调与周围的邻里关系。

    4开工前应确认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并向承包人进行现场交底。

    5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

    第四条;乙方责任

    1指派_____________为承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严格按照图纸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

    3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4工程竣工未移交发包人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5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第五条;材料供应

    1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2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3凡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第六条;安全责任

    1发包人提供确认的图纸施工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规定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发包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2承包人进行装饰装修活动,要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3由于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

    第七条;质量验收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效果图、作法说明、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发承包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发包人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承包人可自行验收,发包人应予承认。3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自接到验收通知两日内应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和移交手续。

    第八条;工程变更

    1发包人对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均应及时沟通签证,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并以此为依据相应变更价款及工期。

    2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变更设计方案和材料的换用,必须经设计师、发包人同意方可变更方案。

    第九条;工程保修

    1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当出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工程(保修一年)。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停工或窝工一天,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__________元。发包人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5%支付滞纳金。

    2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支付发包人__________元违约金。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扣除工程总价的_____________%。

    3承包人应妥善保护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4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损失。

    5承包人向发包人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发包人负责。

    7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2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个体装饰装修工程合同书篇十一

    装饰装修工程合同书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使双方互相创造条件,搞好协作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装修任务,经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以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地点:                          

    二、工程内容:                          

    三、合同价款:                          

    四、工程期限:                          

    五、甲方要求:                          

    1、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给其他公司。

    2、乙方提供的材料要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六、 施工内容

    1、乙方在组织施工中坚持“顾客至上,质量第一”的方针,根据甲方的要求对施工质量严格把关。

    2、在组织施工中,严格按图纸施工,在设计方案总体效果不变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只可以对设计进行微调。(以预算单价为依据,设计变更时,增减部分经双方认可,最后按实际工程量列为决算)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为甲方设想,尽量不为甲方增加麻烦。

    4、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后,工程预算单价与决算中的单价甲乙双方不得擅自更改。

    5、在施工过程中,如有增减项目,按预算单价、实际工程量列入决算。

    七、 工程验收

    1、整体工程完工后,甲乙双方应在三天内移交接管完毕,乙方应提供所有竣工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拒绝验收,逾期验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时间,待甲方会同设计、设备供应单位及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等进行验收,取得竣工合格资料、数据和凭证后,视为竣工验收完毕。

    2、依据所附图纸和预算。

    八、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先付给乙方工程款的20%用于材料进场,即人民币(大写)----整。在工程过大半(即泥工、木工结束,油漆开工),甲方再付工程款的30%,即人民币(大写)-----整。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的40%,即人民币(大写)---整。剩余10%的价款作为质保金,在保修期内,工程无质量问题,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再行支付给乙方。

    2、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拖欠相应款项,如逾期不付,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九、 工程质量

    1、乙方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两年,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在工程保修单上签字之日开始起算。遇有工程需要维修,甲方电话通知,乙方在接到电话后五个小时内赶至现场进行维修,没有及时进行维修的,甲方可另行找他方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负担。

    十、 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七日之内进行修理或者返工,修理费或者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赔偿给甲方叁仟元。

    3、乙方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等),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是假冒伪劣产品的,应按材料、设备款的双倍赔偿甲方。

    5、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延期开工或者中途停工,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日期;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延期开工或者中途停工,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

    6、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期支付款项,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同期贷款利息的双倍进行赔偿,工期相应顺延。

    7、工程为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者擅自入住,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8、乙方有任何违约行为,甲方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在三日内加以改正,乙方不改正的,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担。

    十一、纠纷处理及合同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在履行中或者在保修期内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或者装饰装修行业协会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2、合同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共同遵守。任何一方需要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15%支付违约金,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3、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责任方按合同总价款15%赔偿,解除本合同。

    4、如在施工过程中有国家政策性条款的变更,即本合同相应的发生变更。

    十二、其他事项

    1、乙方在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包括施工员及其他任何第三方发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承担。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和设备必须在七日内撤离施工现场。乙方应对该单位工程的产品负责,应做好设备、器材的防盗、防窃及产品保护工作至验收交付甲方时为止。

    2、本合同附件含:预算一份、效果图一份和施工图一套,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在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

    个体装饰装修工程合同书篇十二

    合同编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风险提示:发包人的相对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应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且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若发包人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商铺装饰工程施工的特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就双方的商铺装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装饰装修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方式:

    4、工程期限: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风险提示:关于实际竣工日期的规定

    当因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发生纠纷时,可以以相关规定参照具体情形: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 装饰装修工程价款本合同总价为(大写):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元。报价单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本合同附件《装饰工程预算表》。

    第三条 装饰装修工程设计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图纸进行本工程施工,甲方必须提供有关本工程的土建施工图及有关设计要求。甲方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合同签订后甲方若有设计更改必须提前______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并支付由此产生的相应费用。

    2、乙方需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现场需要必须变更,需双方协商后确定最终施工方案,乙方方可进行施工。

    3、乙方编制本工程的装饰工程预算书提交给甲方,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后,作为本工程付款依据。风险提示:对于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义务与责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时,承包人应在监理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将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按照发包人违约的约定办理。

    第四条 材料供应

    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应当符合设施要求,如因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造成工程损失的,由甲方负责。甲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乙方验收后应负责妥善保管。

    2、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并接受甲方检验。如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应禁止使用;如已经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装饰装修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

    1、大写人民币:______佰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_千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________角________分整,(______________元)该款为工程施工项目预算造价,如出现工程量增减或设计变更,以工程预算书确定的项目单价按时结算;

    2、乙方申x:本公司的施工项目单价为工程定额报价,并非公司临时定价,而是一定时期的固定价格,甲方签字认可的工程预算项目单价双方不得调整。

    第六条 工程工期

    1、以下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项目增加或设计变更;

    (2)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超过8小时;

    (3)甲方自作项目影响乙方施工的;

    (4)合同中约定或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5)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缴纳给乙方中期、尾款、增项款的;

    (6)其它不可抗力因素。

    2、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____日内,就延误的原因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____日内应与确认、答复、延期不予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第七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风险提示:工程质量未符合标准的归责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1、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2、由乙方发出工程验收通知,双方人员到施工现场,按所设计图纸要求和有关标准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后,双方负责人应在验收单上签名认可,如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以甲方开始使用日期为竣工验收日期。

    第八条 工程施工

    1、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提出停工或返工,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施工中甲方提前增改项目,必须事先通知乙方,并双方签字附加协议,提出的增改项目对施工所造成的损失和误工费由甲方负责,工期顺延。

    4、乙方应遵守甲方管理有关规定,遵守施工技术规范,因乙方施工中造成人身伤害、设施的损坏,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开工前,甲方全部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x等甲方要采取保护措施。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物资及设备(此费用不计入合同价款中),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如须拆改建原建筑结构,建筑外观或设备管线,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不得擅自拆改原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

    3、甲方要配合乙方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保卫、消防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风险提示:保修责任的起算

    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具体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期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年限。在工程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转移占有之日起算。

    第十条 维修约定本合同工程验收交付之日起,乙方负责为期________年的保修(凭签发的工程保修单为准),保修范围:乙方所装修项目应有的质量保证。属甲方人为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的质量问题,及甲方自行装修项目或自购材料装修项目,导致质量问题的则不在保修范畴之内。风险提示:明确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______%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1、因本合同项下工程施工发生的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争议期间,除出现下列情况,甲、乙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一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而停止施工。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甲方(签章):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件:

    1、施工图纸共_____张

    2、装修预算书(经甲乙方共同签字确认)共_____页

    3、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4、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5、其他:本合同共_____页(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装修预算书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合计材料及共计说明(包括备注)123456发包方(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承包方(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件)____________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金额单位:________元材料名称单位品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供应时间供应至的地点发包方(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承包方(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体装饰装修工程合同书篇十三

    套房装饰装修工程合同

    甲 方:

    乙 方: 装饰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 套房装饰装修 工程,经双方友好协商,现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项目及内容:

    铺贴地板、油墙、做柜、线路新装 等工程,详细内容见乙方提供的,经甲方认可的施工说明及工程预算书。

    二、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三、工程造价(¥——元)

    为人民币 ————

    四、工程款项结算方法:

    乙方进场5天内,甲方应先预付给乙方50%工程款即(人民币——元),工程完工验收后,一个月之内付清余款(即人民币——元整)。

    五、乙方必须按质按量按时和遵守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如属乙方因材料质量或不按图纸施工,而造成施工项目不合格的,乙方要自行返工,返工所使用的一切材料费、人工费由乙方自行解决。如在施工期间,甲方提出更改正在进行或已完工的工程项目,更改所使用的一切材料费、人工费均由甲方承担。

    六、甲方如在施工期间提出增加施工项目或更改使用材料的,必须经甲方负责人或技术员签字认可。

    七、交付使用日期:

    总施工期为 天,即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逾期乙方每日按总造价的千分之五赔款给甲方。如甲方因某种原因令乙方不能进行正常施工的所误日期顺延。

    八、其它约定事项:

    九、本合同连同乙方提供给甲方认可的施工说明和工程预算书,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方 壹 份,乙方 壹 份,各执为据。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装饰公司

    代 表:

    代 表:

    个体装饰装修工程合同书篇十四

    甲 方: 乙 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装饰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委托乙方承担施工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见附件《房屋租赁合同》。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施工(详见工程报价单项目备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详见工程报价单项目备注);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详见工程报价单项目备注);

    1.4 工程总造价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工程施工内容及施工费用以本工程报价单为准。工程完工后若需开具正规税务发票,税费按实际发生的工程总金额6%计算,加入原工程总造价。

    1.5工程期限:双方商定本工程期限共 天,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乙方须按时按质完成施工项目任务,因特殊不可抗力因素而延误工期,双方另行商议协调处理。

    第二条 甲方义务

    2.1 开工前 天,为乙方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杂物,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若甲方对不易搬动的物品、陈设进行必要的保护措施,因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2 提供施工期间乙方所需的现场临时办公场所; 2.3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2.4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2.5 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申请、审批等手续,并负责缴纳物业管理处报批所需的一切费用。 2.6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场地的,须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工作。 2.7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登记手续和其他变更项目事宜。 2.8 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施工所需用的自购材料。

    第三条 乙方义务

    3.1 指派公司员工 为乙方驻工地监理,负责合同履行。

    3.2 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施工过程中因乙方责任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人生、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3.4 严格按照图纸或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和施工记录。

    3.5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按甲方小区物业管理处要求进行施工,不得影响邻居及污染小区居住环境。 3.6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四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4.1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元整。

    4.2 泥、木工进场甲方支付乙方 元整;工程进行至木工工程基本完成时,油漆工进场时,甲方再支付乙方工程款 元整;工程竣工验收柒日前甲方再支付乙方工程款 元整。

    4.3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向甲方送交工程结算资料(含工程报价结算表),甲方收到结算资料在_7_天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

    4.4 工程质保金双方约定为总工程款的 3 %,即 元整,工程质量保证期满后七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

    第五条 关于双方责任的约定

    5.1 甲方因下列原因影响工期,损失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a、不能按期供水供电;

    b、不能保证每天10小时以上工作时间(含加班); c、不能按期提供自购材料、设备; d、不能按期支付工程款;

    e、因甲方原因至使工程量变更、设计变更及造成材料、人工的浪费; f、逾期验收;

    5.2 乙方因下列原因导致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a. 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相应损失由乙方承担; b. 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12个月内发现的证实属于乙方责任的质量问题,乙方免费返修; c. 由于乙方施工造成甲方物品损坏,乙方应给予修复或赔偿;

    d. 由于乙方违反物业管理规定所造成罚款或赔偿费用,由乙方负责赔偿。

    e. 乙方如没有征得甲方同意而未按图纸或预算表项目要求施工,甲方有权责令整改和扣除相应的费用。

    第六条 附则

    6.1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6.2 装饰工程报价单、施工图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其他具体问题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3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如有不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互利原则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委托方):

    甲方代表:

    办公地点: 电 话: 传 真: 附 件: 乙方(承建单位):

    乙方代表: 办公地点:

    电 话: 传 真:

    个体装饰装修工程合同书篇十五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工程负责人: 联系电话: 依照《合同法》、《建筑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装饰工程的有关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绵市部龙门镇中脊村、实有面积按租赁合同实测为准。

    2、工程造价:约 仟万、按09省建定领取费,按一级企业取费标准计费,结合地材调差(最终以实际结算审计为准)。

    3、工程承包方式:议标、双方商定由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和设备。

    4、有效工期六个月。

    开工日期:由双方具体商定,以甲方书面通知入场为准计算工期。

    5、项目内容:艺术品博物馆:中国诗歌节陈列馆,川剧脸谱服装陈列馆、书画展厅、影楼、茶庄、客栈、家俱、小商品、游乐园、餐饮娱乐服务业等。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乙方提供的材料:报价单需注明品质、单价以现场监理签字为准,详见付附表(注明品牌、规格、质量)。

    2、乙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项目的装饰,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和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 方委托设计。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在施工过程中,用户叫甲方提出设计修改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共同确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

    5、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保管好施工日志。

    6、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担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护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双方即时配合职能部门处理。

    五、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十天,向乙方提供施工设计图纸(方案图)光盘,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作好水电起止记录。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现场负责人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增减工程量以用户意见为准。

    (4)甲方应指派两人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作好记录签字。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相关问题。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如更换人员,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现场交底在入场前,编制好施工方案,提交绩信标书、技术标书和商务标书。

    (2)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六、关于工程款价款结算及装修项目履约金的交纳与退还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乙方进场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起动资金20%作为材料款。甲方按乙方每月已完工程量计价后,下月五号前支付80%的工程款,如到时甲方不能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工并结算所有工程款后,立即退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面竣工验收合格后三十日内甲方付清乙方所欠工程余款(留保修金5%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

    (2)保证金交纳与退还方式:

    签约时乙方按总造价的3%支付该项目履约金。

    该履约金在工程量完成50%时,甲方退还乙方全额履约金。 注:

    1、如工程施工发生项目或单价变更,各阶段工程款应进行相应调整。

    2、工程保修期一年,甲、乙双方方能签订《工程保修单》(详见附件五),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前掌之日起算。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甲方应按当地无误工标准

    补偿乙方入场后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必须在7日内书面通知乙方进场施工。如违约方7日内不能进场施工,违约方支付守约方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

    4、若甲方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担责任。

    5、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八、纠纷处理方式:

    1、若履约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

    2、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绵阳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认可后,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结清费用。

    十、其他约定

    1、合同不得转包、分包

    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在实施时补充完善。

    3、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签字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同时进行合同鉴证。

    甲方单位:负责人:电 话:鉴证单位:

    乙方单位: 负责人: 电 话: 年 月 日

    个体装饰装修工程合同书篇十六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 套房装饰装修 工程,经双方友好协商,现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 工程项目及内容:

    铺贴地板、油墙、做柜、线路新装 等工程,详细内容见乙方提供的,经甲方认可的施工说明及工程预算书。

    二、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 工程造价(¥——元)

    为人民币 ————

    四、 工程款项结算方法:

    乙方进场5天内,甲方应先预付给乙方50%工程款即(人民币——元),工程完工验收后,一个月之内付清余款(即人民币——元整)。

    五、 乙方必须按质按量按时和遵守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如属乙方因材料质量或不按图纸施工,而造成施工项目不合格的,乙方要自行返工,返工所使用的一切材料费、人工费由乙方自行解决。如在施工期间,甲方提出更改正在进行或已完工的工程项目,更改所使用的一切材料费、人工费均由甲方承担。

    六、 甲方如在施工期间提出增加施工项目或更改使用材料的,必须经甲方负责人或技术员签字认可。

    七、 交付使用日期:总施工期为 天,即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逾期乙方每日按总造价的千分之五赔款给甲方。如甲方因某种原因令乙方不能进行正常施工的所误日期顺延。

    八、 其它约定事项:

    九、 本合同连同乙方提供给甲方认可的施工说明和工程预算书,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 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方 壹 份,乙方 壹 份,各执为据。

    十一、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装饰公司

    代 表: 代 表:



    推荐阅读:
    最新个体装饰装修工程合同书(十六篇)
    2024年服务合同(14篇)
    最新域名注册服务合同管辖(4篇)
    最新人体模特创作活动合同书(三篇)
    最新精装修商品房买卖合同(三篇)
    中学生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