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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各地养老服务典型经验

    栏目:三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倾听心灵 时间:2024-08-04 12:55:14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成都各地养老服务典型经验

    整合资源

    构建成都特色的养老服务新模式

    成都市民政局

    成都市早在1992年就进入老龄化社会,是一个人口老龄化较为严重的城市。全市现有60岁以上老年人口181.66万,占总人口的16.3%。现有各类养老福利机构218家,其中:城乡国办福利机构191家,民办养老机构27家,共有养老床位2.8万张,每百名老年人现有养老床位数约1.6张。近年来,成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将其作为推进城乡一体化、构建和谐成都的重要举措,创新思路,科学谋划,整合多方资源,调动一切可以发挥的力量,走出了一条“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形式丰富、多元助老”的具有成都特色的养老服务新模式。

    一、强化政府主导,促进城乡老年福利服务均等化近年来,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市委、市政府将城乡国办福利机构的建设列入十大“民生工程”目标任务,按照城乡一体、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的思路,市、县两级政府共投入7个多亿元对4所市级国办福利机构和93所农村敬老院进行了提档升级,集中对全市农村敬老院进行了建国以来最大规模的改造。总投资超过2亿元的市一福利院、市精神病院整体迁建工

    建成了27家高、中、低档的老年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总数达到5000多张。政府为此节约了大量硬件投入和服务人员开支,也吸纳了大量社会老年人入住。我市还与高等院校合作,率先在国内建立了“大学生义工助老实践基地”,向大学生开放城乡养老服务机构,学校采取志愿服务进行课外教学,大学生向受助老年人提供“菜单式”家政服务,该项活动得到了团中央的充分肯定,四川省教育厅向全省高校进行了推广。

    三、整合有效资源,不断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受传统观念和经济条件的制约,多数老年人只能在社区和家庭养老。我市通过整合各类资源优势,不断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一是通过与成都市城乡一体化救助平台的有机整合,投资1000多万元,建立了全市城乡老年救助信息网,将城乡“三无”老年人、空巢老年人的基本信息录入系统,为城乡老年人生活救助、医疗救助、法律援助、居家养老服务等各项服务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实现了养老服务信息资源共享。二是通过与电信、卫生、公安等部门资源的有机整合,开通了社区“一键通”老年求救求助呼叫系统,使老年人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在第一时间就能得到最快捷的救援。三是通过与驻地单位资源的有机整合,利用闲置土地和厂房,建立起数百个小型分散、方便适用的老年福利服务设施,因地制宜地为老人提供生活照料、文化娱乐、康复医疗、体育健身等多方面服务。四是通过与社会专业组织资源的有机整合,为老人提供专业化的服务,武侯区针对辖区

    第二篇:沈阳各地养老服务典型经验

    强化政府主导作用

    在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谋求养老事业健康发展

    沈阳市民政局

    沈阳市作为东北老工业基地,在加速振兴、加快发展的同时,养老事业也获得了快速发展。沈阳市现有人口740万,60岁以上老年人口为109.2万,占总人口的14.8%。从2024年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以来,我市共投入资金50亿元,出台与养老事业相关的政策 21项,极大地促进了沈阳市养老事业的发展。

    一、坚持政府统筹主导地位,推进养老机构发展近三年来,市政府不断加大投入推进养老机构发展。市、区两级投入2亿元,建设了铁西区社会福利院等一批标准较高、具有示范性的,集养老、医疗、康复、娱乐为一体的高档老年公寓,建筑面积增加2.56万平方米,增加床位1810张。按照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原则,制定了《沈阳市农村区域性中心敬老院改造建设发展规划》,从2024年起,用3年时间,将全市119所农村敬老院整合为45所农村中心敬老院。两年来共投入资金1.4 亿元,改造农村区域性中心敬老院 20所,新增床位4240张,使集中供养五保对象告别了简陋的旧居,住进现代化、高标准的中心敬老院。同时,市政府按照民办公助的模式,在建设立项、税费减免、床位补助等多方面给予扶持,共投入资金1.4亿元,建设多档次的民办养老机构54家,为老年人提供 1 了多重选择的养老服务。目前,全市共有养老机构175家,床位14821张,养员10542人。民办机构比2024年增加22家,床位增长2696张。明年全市规划在每个城区各建设一所中、高档的养老服务中心,并投资3000万元,扩建市级养老院。在农村将全面完成45所中心敬老院整合改造任务。

    不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2024年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沈阳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实施意见》,积极落实民办养老机构有关用地、水、电等优惠政策;市民政、财政还共同出台了《关于资助民办福利机构的实施意见》,规定从2024年起新建或改扩建的福利机构,按新增床位2024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极大地调动了民营资本投入养老服务业的积极性。在资金、政策扶持的基础上,我市今年成立的养老服务协会在全市养老机构中开展星级评定,并指导市养老院等机构通过了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通过协会积极引导养老机构规范、科学发展。

    二、加大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为老服务功能

    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是养老事业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过渡的根本途径。我们充分利用区、街道、社区各种养老服务资源,加大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以“星光老年之家”、“日间照料站”等为老服务设施为载体,为老年人提供康复护理、体育健身、日间休息、午间餐饮等十种服务。近年来,全市共投入5.64亿元,在区、街道、社区建设为老服务中心达到1043个,2 社区星光老年之家、日间照料站等各种为老服务设施发展到666个,日均服务量达到8万多人次。今年市政府又投资1000万元,建设了100个示范性社区日间照料站,明年还将继续投入1000万,再建设100个示范性日间照料站,实现社区日间照料站全覆盖的总体发展目标。

    在加大社区基础设施投入的同时,我们还积极引导中介组织兴办养老服务设施,利用其资源,建设具有一定规模的区域性社区老年服务中心。目前沈河社区老年服务中心、德济老年健康俱乐部等中介服务机构已投入使用。其中沈阳德济老年健康俱乐部的事迹于十七大期间在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予以专题报道。

    三、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实现养老服务全覆盖 2024年以来,我们不断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采取政府出资开发购买公益岗位等形式,为不同生活条件的老年群体以无偿、低偿和有偿方式提供不同档次的居家养老服务,4.8万老年人受益。市政府投入3300余万元开发养老服务公益性岗位2779个,为三无、低保、特困空巢老人上门提供无偿服务,市内五个中心区对符合无偿照料服务标准的特困空巢老人基本实现全覆盖服务;对生活不能自理且有一定经济收入的老劳模、老优抚对象,由 “大管家”服务中心等中介组织提供低偿服务,仅“大管家”在全市就已设立了20个连锁机构,配置了70名工作人员;对有支付能力的社会公众老人,通过“管婆”家政 3 连锁店和汪姐家政等中介服务机构,采取与区民政局签署框架协议,与社区签订服务合同的形式,提供有偿服务。

    2024年市政府与援通公司一起建设并启动了“一号通老年人应急呼叫系统”。政府投资160万元为6800户三无、低保、特困空巢老人免费安装应急呼叫器。目前,“一号通”共受理求救呼叫400余次,并通过120成功救助生命145人;受理生活呼叫5655次,快捷、有效地满足了老年人的多方服务需求。

    四、出台为老服务优待政策,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近年来,沈阳市在高龄老人补贴等方面不断加大投入力度。今年市政府将248名百岁老人高龄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200元,各区、县(市)在此基础上也相应地增发了100至500元,并为10600名90-99岁老人发放每人每月100至200元的高龄补贴。在农村贫困老人建房方面,市政府每年都为农村贫困老年人新建住房,建房补贴标准由1万元提高到2万元,共解决了5100户农村贫困老人的住房困难,总投资达1.2亿元。在退休老人医疗保险方面,近年来政府累计投入32.6亿元,使老年医疗保险覆盖率由2024年的76%提高到2024年的99.87%,基本实现全覆盖。同时在老年人交通、就医、文体娱乐、健康保健等方面给予了全方位的政策优待,累计投入3.1亿元,使老年人在各方面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第三篇:第三部分 各地养老服务典型经验和做法汇总

    第三部分 各地养老服务典型经验和做法汇总

    (一)、部分省市养老服务典型经验

    创新机制 整合资源 全力打造普惠型为老服务体系

    (广州市民政局 2024年12月24日)我市现有60岁以上老年人口103.15万,占全市总人口的13.4%。近年来,面对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挑战,广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老年福利事业发展,强化政策保障力度,加快改革创新步伐,积极引导社会参与,我市各级民政部门坚决贯彻落实民政部、省民政厅决策部署,着力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形成了政策经费到位、服务保障优质、发展模式多样、社会参与广泛、全市老人共享的普惠型为老服务新局面,得到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一、党委政府推动,构建普惠型为老服务新格局

    市委、市政府以构建普惠型为老服务新格局为目标,努力为养老服务发展提供组织保障、政策支持、资金保证,确保为老服务的健康协调发展。

    领导带头推动。市委、市政府把养老福利事业纳入了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至2024年形成广州特色的养老社会化服务体系的目标。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朱小丹,市长张广宁等领导带头深入老人院、老人家庭调查研究,慰问困难老人和高龄老人,解决为老服务的重大问题,起到很好的示范带头作用,进一步促进我市老年福利事业发展。

    强化政策推动。为了促进养老事业发展,我市先后出台了《广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广州市民办社会福利事业机构管理办法》、《广州市城镇老年居民

    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广州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等办法,制定了《关于加强老年人社区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奠定了我市为老服务体系的政策基础。2024年,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切实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若干问题的决定》,将社会福利事业逐步实现从救助型、补缺型福利向普惠型福利转变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加以推进,成为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重要政策支撑。

    部门合力推动。政府各部门积极履行职责,加强沟通,密切协调,合力推进为老服务工作。财政部门把工作经费纳入部门预算,并及时、足额地下拨。劳动保障部门为4050人员从事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提供了岗位培训和资助,实现了再就业工作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紧密结合。卫生部门积极利用社区卫生服务资源,拓展社区为老卫生服务工作,为有需要的老人提供家庭病床、家庭出诊、社区护理、社区康复等服务。公安部门加大对诈骗老年人犯罪的打击力度,法院、仲裁委等部门优先、方便老年人办案。司法部门进一步健全网络,建立了一支拥有600多人的老年维权工作队伍,及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热心为老年人服务。我市从2024年实施老年人优待,60周岁以上户籍老人均持广州市老年人优待证,在出行、公园游览、医疗门诊、法律援助等方面享受减免优惠。我市老龄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连续四年获广东省第一。

    加大资金推动。我市各级财政在安排资金促进国办养老机构发展的同时,通过资金、政策等方式,积极扶持民办福利机构的发展,在用地、用房、水电、税务等方面给予减免优惠。近三年来,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积极支持为老服务,立项资助近2亿元;穗港民间慈善团体和个人主动资助养老服务事业,通过市慈善会向各类养老服务机构投入慈善捐款近3000万元;我市各级财政近三年共投入为老服务经费5亿多元。

    加强舆论推动。在推进为老服务社会化过程中,我市注意发挥舆论引导和推动作用,形成全社会关注、关心养老事业的浓厚氛围。把每年9月确定为“敬老月”,广泛开展敬老爱老和慰问活动。在广州电视台开办了老年人专题栏目《情满夕阳》,编办了《广州老人报》,广州电台和所有平面媒体,也都设立了老年人养老专栏和板块。国家、省级新闻媒体多次报道我市的养老事业,营造了良好氛围。

    二、创新养老模式,探索全覆盖养老服务新平台

    近年来,我市为老服务工作以机构养老创品牌、社区养老创特色、农村养老辟新径为要求,较好地满足了不同老人的不同养老需求。

    打造机构养老新品牌。我市各养老机构注重在硬件建设、规范管理、服务质量、社会信誉等方面下功夫、做文章,用一流的服务、良好的口碑吸引老人入住。广州市老人院引入ISO9001:2024国际质量管理体系,拥有完善的生活服务保障设施和现代化的医疗康复设备,建有全国首座、具有国际专业水平的痴呆老人康复服务大楼和临终老人关怀大楼,为老人提供休养、护理、康复、痴呆疗养和临终关怀服务,示范和引领作用凸显。广州友好老年公寓是集养护、托管、娱乐、康复和医疗等服务于一体的大型老年人民办社会福利机构,运用现代管理理念,以人为本、尊老扶弱、诚信敬业、奉献爱心,全方位满足老人的各种需求。

    创建社区养老新亮点。从2024年开始,我市大力倡导社区居家养老,创新发展了借助民办养老机构承办服务、以社区“星光老年之家”为载体打造服务平台、以社区服务中心为依托引入社会组织开展服务、依托物业管理公司开展服务等模式,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服务载体多元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格局。为确保“星光老年之家”的正常运作,我市每年都安排专项资金更新设备和补贴必要工作经费。2024年,我市借鉴香港先进养老服务经验,提出建设“一站式”服务平台。越秀区先行先试,以现有资源为核心,以“10分钟”

    路程为半径,打造“十分钟”为老服务圈(机构养老、居家养老、信息养老、助老员帮扶、健康关怀、邻里互助、文化活动、法律援助、老年协会、便利生活等十个服务圈),受到社区老人的欢迎。荔湾区逢源街耀华社区本着“社区照顾”理念, 组建了广州市第一支长者义工队,成立了首个社区邻里援助站,建设了社区老年之家,鼓励长者积极参与群体生活及社区活动,互相帮助,敬老、助老和为老服务氛围浓厚。

    推进农村养老新举措。我市在全面推进城镇养老服务的同时,根据农村老人尤其是孤寡、困难老人养老需求,积极推进农村“五保村”建设,加快敬老院改造。同时,配备医生、配套建设活动设施、安排养老员等,并确保五保老人的供养标准高于低保标准30%以上,大大提高了农村老人的养老水平。目前,全市建有“五保村”33个,敬老院57间,五保老人集中供养2100多人,入住敬老院1671人。

    三、扩大社会参与,促进为老服务社会化新发展

    近年来,我市十分注重倡导全社会共同关心老年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事业,社会化养老格局基本形成。

    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为老服务主体多元化。我市通过政策引导、财力支持、工作指导,鼓励社会力量采取独资、合资、合作、股份制、个人承包等形式,投资兴办养老福利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健康、半护理、护理多层次服务,形成了服务主体多元化新格局。目前,我市各类老年福利机构161间,床位数22817张,其中民办老年人福利机构76间,床位数13702张,超过全市养老床位总数的60%。

    积极引导社会资金资助为老服务,夯实社会养老设施。我市社会各界主动捐款捐物,资助老年人机构的建设、老年人活动的举办等,促进了为老服务的发展。

    如近年来,仅广州市老人院就接受社会捐赠款3400多万元,其中广州富力地产集团在捐赠1508万元建设富力慈恩楼的同时,每月还捐资5万元,以改善该院政府供养老人的生活。

    积极深化福利机构转制改革,为老服务机制市场化。近年来,通过不断深化改革,采用市场化运营模式,盘活公办养老机构存量。越秀区大力推广街道托老中心采取“公建民营”的管理模式,把建成的街道托老中心向社会招标,由街道与承办的中介服务组织签订合同,区民政局、街道负责共同监督指导托老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实行民营化管理,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全市90%以上区、县级市福利院也都实行市场化运营。

    积极培育非营利性社区服务中介社团,为老服务形式多样化。我市积极探索“社会福利社会办,老人设施老人管”的社会化管理模式,成立和培育了不同形式的老年人社区社会组织,其中越秀区在2024年成立了“星光长者联谊会”,由40多名热心社会工作的退休干部、退休党员,在区老龄办的指导下,巡检各社区星光老年之家,保证建成的福利设施和公益活动场所充分利用和正常运转,有效发挥为老服务的功能。各级慈善会与医疗部门合作,在全市开展“慈善医疗进社区”活动,为居家不便的老人提供上门体检和送医送药活动。各社区长者义工队和青年志愿者已成为我市为老服务的新亮点,进一步整合了我市为老服务资源。

    四、更新服务理念,搭建为老服务专业化新网络

    近年来,我市注重加强为老服务设施建设,提高为老服务人员素质,加快为老服务网络化建设,不断提高为老服务水平。

    拓展为老服务功能。采用企业出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政府监管和购买服务的模式,建设开通了“平安通”呼援服务系统,为老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救助关怀服务。把“平安通”平台与120、119、110服务系统相互兼容,支持、配合,为老

    人搭建了社区医疗应急救援服务网络、社区护理服务网络、社区家政服务网络、义务服务网络等四个“联动服务网”。此外,还开通“96909”长者心声热线、“12348”法律咨询专线电话,为老人解疑释难,提供各种咨询服务。

    完善为老服务网络。建立了上下联动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网络,市、区、街道、居委会成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及居家养老服务部(站、点),加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领导、协调、监督评估;形成了上门服务、日托、康复站、星光老年之家等多形式的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完善了非赢利性的小区医疗保健体系,全市130个街道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为主体,各级医院为依托的老年医疗保健服务网络;健全了市、区、街、居委会四级老年人维权服务网络,全市共建立遍布城乡的法律援助机构184个,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服务。

    壮大为老服务队伍。我市利用毗邻港澳的优势,积极引进香港社会工作先进理念和方法,探索完善专业化、多样化为老服务。荔湾区选定8条街道作为试点,引入了社会工作的管理理念和服务模式,组织开展居家养老、特困家庭、残疾人士、长者平安钟等服务。广州市老人院2024年成立了社工部,聘请了香港圣公会资深社工定期提供专业督导,用社工理念开展为老服务,服务专业化水平上了新台阶。市、区还不定期举办居家养老护理员培训班,邀请香港等地的专业人士讲课,不断提高服务人员综合素质,提高为老服务水平。

    建立和完善扶持优惠政策 构建首都特色养老服务体系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是人口老龄化程度较高、发展速度较快的城市。目前,全市共有60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口243万,占常住总人口的14.9%。预计2024年将达到349万,占总人口的19.4%。面对人口老龄化不断加剧的新形势,北京市确定了“9064”养老发展战略,即到2024年实现90%的老年人家庭养老,6%的老年人社区养老,4%的老年人机构养老。为此,我们坚持以社会化改革为动力,以养老服务均等化为目标,不断完善老年服务发展政策,着力构建首都特色养老服务体系。主要做法是:

    一、完善制度,实现养老服务保障全覆盖

    为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近年来,我们制定出台了多项针对老年人的惠民政策,加大了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力度,养老服务的惠及群体和保障水平大幅度提高。

    (一)实施养老服务补贴。2024年,我市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在10个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统一试点工作。为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出台了《北京市特殊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办法》,试点区内具有北京市

    户口、年满60周岁、符合高龄、低收入、纯老年户等条件的老年人,可享受50元--250元的养老服务补贴,此项政策将惠及18万老年人。

    (二)制定出台老年优待办法。今年,在综合考虑公交承载压力、公园接待能力、资金投入压力等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办法》,对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实行11项优待政策,包括:65岁以上老年人可免费乘坐公交或游览公园;60岁以上老年人可免费游览博物馆、文化馆;明确要求社区服务中心、公共体育场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大、中型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优先或优惠服务。

    (三)切实解决无社会保障老年人养老保障问题。从2024年开始,本市年满60周岁以上的无社会保障老年人每月将获得200元福利养老金,解决了70万无社会保障老年人的老有所养问题,标志着城乡养老保障体系在制度上实现了全覆盖。同时,参加农村养老保险并达到制度规定条件的农民,每月新增280元基础养老金。

    二、加大投入,实现养老服务设施快速增长

    近年来,我们不断加大资金投入,统筹养老服务设施协调发展,努力构建设施完善、运行良好、服务一流的养老服务体系。

    (一)加快城乡养老服务机构发展。为解决农村老年福利设施简陋、功能单

    一、服务水平较低等问题,从2024年开始,投入资金近3.45亿元,将171所乡镇敬老院改造成具有综合服务功能的农村社会福利中心,新增床位13776张。2024年-2024年,实施了街道敬老院改造工程。2024年,又建立了街道乡镇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资助长效机制。

    (二)加快社区为老服务设施建设步伐。在民政部的统一部署下,全面实施了城区“星光计划”,建设了2335个城区“星光老年之家”,并将其拓展到农村

    地区。在完成1255个村“星光老年之家”建设的基础上,用两年时间再资助2700个,逐步实现城乡社区老年福利服务设施全覆盖。

    (三)确立每年至少新增1万张养老床位的发展计划。为实现2024年百名老年人拥有4张养老床位的目标,每年需新增养老床位不少于1万张,并重点发展养护型、普通档次的养老服务机构,着力满足社会公众养老服务需求。2024年新增1.5万张养老床位,已列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

    (四)不断提高养老服务管理水平。在加快设施建设的同时,我们加强了养老服务规范管理,相继出台《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规范》等8个地方标准,初步建立起了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对养老服务涉及的主要事项制定了统一的合同范本,促进了养老服务机构健康发展。

    三、加强引导,实现养老服务发展多元化

    在政府主导下,从建设资金、运营补贴、土地使用等方面入手,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事业,形成了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发展格局。

    (一)加大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资金扶持力度。经民政部门批准的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符合资助条件的,按照每张床位8000元—16000元给予一次性建设资金支持。

    (二)完善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贴政策。提高资金补贴标准,按照每收住1名老年人每月100元-20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并建立科学增长机制。截至目前,全市共有364所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获得资助,资助金额达2635万元。

    (三)完善政府建设项目资金配套政策。区县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市、区政府按照1:1比例负担,财政困难区县,市政府给予适度倾斜;街道和乡镇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及设备购臵,市福利彩票公益金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资助;居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征地拆迁费由开发公司负担,基本建设费由区县政府承担,市福利彩票公益金按照30%比例予以资助。

    (四)建立有效的土地供给政策。按照每张床位不低于40平方米占地面积,预留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用地。政府投资建设的基础性、保障型养老服务机构及具有示范作用的一般性、舒适型养老服务机构,采取划拨方式供地,其他类型养老服务机构按照协议出让方式供地。

    创新思路 城乡统筹

    加快推进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浙江民政厅)

    我省老年人口达700万,占总人口的15%。面对人口老龄化的严峻形势,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将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政策扶持,加快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前,全省共有各类养老机构1600余所,床位数约16万张;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人员集中供养率分别达到95%和99%。主要做法如下:

    一、完善政策,从制度上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发展老年福利事业,把它作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2024年,我省率先制订了《社会福利发展“十一五”规划》,明确“十一五”期间建立和完善以老年福利为重点的新型社会福利体系。2024年省政府办公厅制发了《关于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通知》,明确了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具体政策和措施。今年,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

    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到2024年,全省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现基本覆盖,机构养老服务床位数保持年均增长10%以上,享受机构养老服务人数达到老年人口总数的3%以上。并进一步明确了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优先供地等扶持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多形式、多渠道参与养老服务事业发展。

    二、搭建平台,构建覆盖城乡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

    各级政府和民政部门及时转变理念,创新思路,以实现老有所养和提高城乡老年群体生活质量为目标,搭建市、县(市、区)、街道(乡镇)三级养老服务平台,建立覆盖城乡、适度普惠的养老服务体系。以建设“星光老年之家”为抓手,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建立多形式、广覆盖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点,为社区居家老人提供生活服务、文化教育、休闲健身等活动场所、服务设施和服务项目;街道(乡镇)改善、提升敬老院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实现敬老院向区域性社会养老服务中心转型,拓展服务对象,扩大服务范围,向农村社会老人提供寄养代养、日间托养、家庭护理、配送餐等服务;市、县(区)公办养老机构在确保“三无”人员集中供养的基础上,重点向最低生活保障老人、生活困难老人、高龄老人以及重度残疾老人等特殊困难老人提供养老和护理服务。以此为依托,建立具有组织、指导、服务、培训等功能的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强化对居家养老服务和养老服务机构的行业管理和指导。

    三、政策扶持,加快推进民办养老机构发展

    立足浙江民营经济相对发达,民间资本较为充裕的实际,大力推动养老服务投资主体多元化。各级政府积极支持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以及实施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等措施,鼓励社会资金兴办养老服务机构。今年,省政府专门出台政策,对用房自建、床位数达到50张以上的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省财政给予每个床位3000元补助,对租房且租期5年以

    上、床位数达到50张以上的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省财政给予每个床位2500元补助。在政策的大力扶持下,我省民办养老机构不断发展壮大。据不完全统计,近三年全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资金达9亿元,目前,全省民办养老机构床位数达4万张,约占床位总数的30%,宁波、温州等地床位数已经接近或超过50%。同时,温州市鹿城区“品牌服务连锁经营”的发展模式、诸暨市乡镇敬老院委托企业集团养老中心实行统一连锁管理的模式及东阳市探索建立公、民办混合型养老机构等做法,为进一步做大做强民办养老机构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四、创新方式,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

    以建设城乡社区“星光老年之家”为抓手,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十五”期间,我省启动实施了城市社区“星光计划”,共投入资金7.68亿元,建立城市社区“星光老年之家”1400多个;2024年将“星光计划”向农村延伸,结合农村社区建设,新建了4000多个具有生活服务、文化活动、老年教育、日间托管等基本养老服务功能的农村“星光老年之家”。计划到2024年,全省城市社区普遍建立“星光老年之家”,农村社区建立15000个。省财政给予每个“星光老年之家”1至2万元建设资金补助,市、县(区)给予相应的配套补助。城乡“星光老年之家”有场地、有队伍、有制度、有经费,实行非营利性运作,根据不同对象、不同类别的老人,实行无偿、低偿的福利化服务,对缺乏生活自理能力、经济困难、无子女、或子女不能实施有效照顾的特殊困难老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提供基本生活照料服务。各地还积极发挥社区老年协会等群团组织的作用,建立城乡社区服务志愿者注册制度,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社区党员、爱心人士、老人邻里参与居家养老服务,探索完善“义工银行”等新型志愿者登记和管理制度。如嘉善县实行养老服务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和持证上岗

    制度,设立社区志愿者管理服务站,积极鼓励引导志愿者加入为老服务队伍,探索“服务今天、享受明天”的社区志愿者阶梯式服务模式。同时,依托“96345”或 “81890”等信息平台,在社区建立为老服务热线和“一键通”紧急呼叫系统,使居家养老服务主体、服务对象有机联系,形成网络。目前,城乡社区初步建立了以“星光老年之家”为依托,以社区服务为平台,以信息服务系统为纽带,专业队伍与志愿者队伍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强化政府主导作用

    在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谋求养老事业健康发展

    (沈阳市民政局)

    沈阳市作为东北老工业基地,在加速振兴、加快发展的同时,养老事业也获得了快速发展。沈阳市现有人口740万,60岁以上老年人口为109.2万,占总人口的14.8%。从2024年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以来,我市共投入资金50亿元,出台与养老事业相关的政策 21项,极大地促进了沈阳市养老事业的发展。

    一、坚持政府统筹主导地位,推进养老机构发展

    近三年来,市政府不断加大投入推进养老机构发展。市、区两级投入2亿元,建设了铁西区社会福利院等一批标准较高、具有示范性的,集养老、医疗、康复、娱乐为一体的高档老年公寓,建筑面积增加2.56万平方米,增加床位1810张。按照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原则,制定了《沈阳市农村区域性中心敬老院改造建设发展规划》,从2024年起,用3年时间,将全市119所农村敬老院整合为45所农村中心敬老院。两年来共投入资金1.4 亿元,改造农村区域性中心敬老院 20所,新增床位4240张,使集中供养五保对象告别了简陋的旧居,住进现代化、高标准的中心敬老院。同时,市政府按照民办公助的模式,在建设立项、税费减免、床位补助等多方面给予扶持,共投入资金1.4亿元,建设多档次的民办养老机构54家,为老年人提供了多重选择的养老服务。目前,全市共有养老机构175家,床位14821张,养员10542人。民办机构比2024年增加22家,床位增长2696张。明年全市规划在每个城区各建设一所中、高档的养老服务中心,并投资3000万元,扩建市级养老院。在农村将全面完成45所中心敬老院整合改造任务。

    不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2024年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沈阳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实施意见》,积极落实民办养老机构有关用地、水、电等优惠政策;市民政、财政还共同出台了《关于资助民办福利机构的实施意见》,规定从2024年起新建或改扩建的福利机构,按新增床位2024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极大地调动了民营资本投入养老服务业的积极性。在资金、政策扶持的基础上,我市今年成立的养老服务协会在全市养老机构中开展星级评定,并指导市养老院等机构通过了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通过协会积极引导养老机构规范、科学发展。

    二、加大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为老服务功能

    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是养老事业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过渡的根本途径。我们充分利用区、街道、社区各种养老服务资源,加大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以“星光老年之家”、“日间照料站”等为老服务设施为载体,为老年人提供康复护理、体育健身、日间休息、午间餐饮等十种服务。近年来,全市共投入5.64亿元,在区、街道、社区建设为老服务中心达到1043个,社区星光老年之家、日间照料站等各种为老服务设施发展到666个,日均服务量达到8万多人次。今年市政府又投资1000万元,建设了100个示范性社区日间照料站,明年还将继续投入1000万,再建设100个示范性日间照料站,实现社区日间照料站全覆盖的总体发展目标。

    在加大社区基础设施投入的同时,我们还积极引导中介组织兴办养老服务设施,利用其资源,建设具有一定规模的区域性社区老年服务中心。目前沈河社区老年服务中心、德济老年健康俱乐部等中介服务机构已投入使用。其中沈阳德济老年健康俱乐部的事迹于十七大期间在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予以专题报道。

    三、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实现养老服务全覆盖

    2024年以来,我们不断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采取政府出资开发购买公益岗位等形式,为不同生活条件的老年群体以无偿、低偿和有偿方式提供不同档次的居家养老服务,4.8万老年人受益。市政府投入3300余万元开发养老服务公益性岗位2779个,为三无、低保、特困空巢老人上门提供无偿服务,市内五个中心区对符合无偿照料服务标准的特困空巢老人基本实现全覆盖服务;对生活不能自理且有一定经济收入的老劳模、老优抚对象,由 “大管家”服务中心等中介组织提供低偿服务,仅“大管家”在全市就已设立了20个连锁机构,配臵了70名工作人员;对有支付能力的社会公众老人,通过“管婆”家政连锁店和汪姐家政等中介服务机构,采取与区民政局签署框架协议,与社区签订服务合同的形式,提供有偿服务。

    2024年市政府与援通公司一起建设并启动了“一号通老年人应急呼叫系统”。政府投资160万元为6800户三无、低保、特困空巢老人免费安装应急呼叫器。

    目前,“一号通”共受理求救呼叫400余次,并通过120成功生命救助145人;受理生活呼叫5655次,快捷、有效地满足了老年人的多方服务需求。

    四、出台为老服务优待政策,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

    近年来,沈阳市在高龄老人补贴等方面不断加大投入力度。今年市政府将248名百岁老人高龄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200元,各区、县(市)在此基础上也相应地增发了100至500元,并为10600名90-99岁老人发放每人每月100至200元的高龄补贴。在农村贫困老人建房方面,市政府每年都为农村贫困老年人新建住房,建房补贴标准由1万元提高到2万元,共解决了5100户农村贫困老人的住房困难,总投资达1.2亿元。在退休老人医疗保险方面,近年来政府累计投入32.6亿元,使老年医疗保险覆盖率由2024年的76%提高到2024年的99.87%,基本实现全覆盖。同时在老年人交通、就医、文体娱乐、健康保健等方面给予了全方位的政策优待,累计投入3.1亿元,使老年人在各方面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加强养老机构资助与管理 大力推进养老事业发展

    (南京市民政局 2024年12月)

    近年来,我市积极应对老龄化进程加快的趋势,发挥政府、社会、企业在养老设施建设与服务中的不同作用,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扶持与监管并重,民办机构的发展环境得到优化

    2024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全市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建设的会议纪要》和《关于动员社会加快发展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的意见》。我们与相关部门制订了《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新增床位资助暂行办法》、《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运营补贴暂行办法》、《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服务收费管理规定》、《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等级评定办法》,形成了福利机构发展的扶持管理体系。

    1、资助方面

    一是新增床位的一次性资助。对新建机构,按城、郊、县每张床位分别给予4000、3000、2024元的一次性资助,改扩建的减半资助。

    二是正常运营的长期性补贴。对非政府组织和个人运营的福利机构,每收住一名本市户籍60周岁以上的老人,每月补贴60元。

    同时,鼓楼、玄武、秦淮、白下等区出台了区级资助政策,标准从1000元到10000元不等,运营补贴标准从50元到200元不等。

    此外,还对规费减免政策进行了梳理,一改过去只定性不定量的模糊做法,对运营过程中涉及的11项规费减免中的9项做出了明确的定量规定。养老机构在公共产品的接入和使用过程中,一律执行民用标准。同时,我市社会福利福利协会办公场所和主要设施均为政府无偿提供,运行经费主要靠财政补贴,降低了机构的负担。

    2、行业管理方面

    从管理主体来看,一是推进行业自律。成立了市社会福利服务协会。首先为会员单位提供管理和服务,如信息搜集,行业维权,组织培训等;其次是政府授权的事务。如资助补贴的评审,政府规章的调研等。不仅如此,协会还在政府和机构之间,起到了缓冲区和减压阀的作用。二是强化机构资质。首先是机构必须具有法人资格,其次明确规定注册资金,平均床位注册资金从2500元-4000元不等。

    从管理手段来看,重点通过分级管理等手段,理顺行业秩序,规范行业行为,保持福利属性。一是行业准入方面。做到安全设施到位。如房屋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无障碍设施等;床位面积到位。每张床位的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均有明确规定。三是培训工作到位。目前,小学以下文化的上岗培训已经超过80%;

    初中以上的等级资格培训达70%。二是等级评定方面。11月,我们出台了《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等级评定办法》,将机构分为4个等级,以便机构找准自己在行业中的位臵,为机构提档升级提供一个相对完整、客观和明确的参照体系,为实行差异化的优惠政策创造条件,便于规划中档次布局的设定。三是收费管理方面。政府给民办机构相对宽松,又简单易行的收费规定,更容易得到市民认可,有利于减少行业发展的不平衡,确保政府的优惠转移给老人,实现社会福利的初衷。我们2024年开始实行收费管理,今年11月又进行了修订,执行情况良好。

    二、数量与质量兼顾,民办机构的发展局面得到改善 经过几年的努力,民办机构的发展局面大为改观。

    1、社会参与度空前提高。近两年完成福利机构建设项目82个,其中社会办项目78家,占总数的95%;提供的床位数5064张,占总数的92%。

    2、行业凝聚力明显增强。共同的优惠政策和共同的规章制度强化了机构之间交流与联系,行业概念逐步深入人心。共同的行业责任和行业利益使得机构共同关注的问题逐渐增多,行业凝聚力明显增强,政府的号召力和权威性得到加强。

    3、社会满意度逐渐提高。连续三年行风评议中,老人、家属以及社会各界对民办机构的满意率达98%。

    三、机遇与挑战并存,民办机构的发展思路值得探索

    经过几年的实践,我们深刻地体会到,政府在直接投资兴办机构承担兜底职能的同时,必须加大对民办机构的扶持:

    1、大力扶持民办机构是福利事业扩大供给的内在要求和必然趋势 一是社会需求旺盛而政府供给不足。社会对养老服务的需求与日俱增,在政府不足以包揽养老供给的现实面前,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成为事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二是赢利能力低下而机构改变乏力。养老机构的服务对象是相对弱势的群体。养老行业属于典型的微利行业,在没有持续的非赢利性投入的情况下,民办机构以自身有限的赢利能力,难以实现快速发展。

    三是资源配臵不均而市场调节滞后。公共资源只对公办机构分配背离了市场调节的原则。公营机构往往成本高而效率低,民办机构往往效率高而发展难。

    在当前及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应该加强对公办机构运营模式的探索和民办机构扶持政策的研究,回归公办民营和民办公助的正道。

    2、严格管理民办机构是福利事业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和重要保证 一是民办机构在行业内的分量越来越重。福利事业的投资主体从单一的政府投资转变为政府和社会共同投资;服务对象从民政对象为主转变为民政对象和社会寄养老人并重;运营方式从政府直接运营为主转变为社会运营为主。放松对民办机构的管理,就意味着放松对多数机构的管理,容易出现行业管理的盲区。

    二是民办机构在社会上的影响越来越大。随着民办机构服务范围和领域不断拓展,正反两面的影响不断出现。放松对民办机构的管理,就意味着放松对高风险领域的管理,容易形成行业管理的软肋。

    三是民办机构在性质上的争议越来越多。对于民办机构,社会上一直有赢利与非赢利,福利与非福利的争议。放松对民办机构的管理,就意味着放松对未来趋势的把握,容易失去行业管理的先机。

    突出青岛特色 进一步推进和完善社区养老服务工作

    (青岛市民政局 2024年12月24日)

    青岛市于1987年进入老龄化城市,目前,全市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有119.3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5.9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养老服务压力较大。近年来,青岛市委、市政府把依托社区平台推进养老服务工作作为和谐社会

    建设、城市文明建设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采取多种举措,力求满足老年人的多样化需求,让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惠及老年群体。

    一、针对青岛地处沿海开放城市、老年人观念新、需求变化快的特点,在满足多样化养老需求上下功夫

    青岛市作为对外开放城市,老年人对养老服务需求的特点是多样化、层次高、变化快。为准确掌握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动态,我们通过定期开展专题调研、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市民月“金点子” 征集活动、市民政114便民服务热线、社区管理服务信息系统、民生评估体系、以及局长信箱、局长公开电话、“行风在线”栏目等多种渠道获得养老服务需求信息100多万条,经过统计分析,全面掌握养老服务需求层次和需求动态,把不断满足老年人需求作为养老服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逐步形成了多层次养老结构和多样化服务模式。同时,我们也通过这些平台和途径为广大老年人提供服务信息。例如青岛民政114便民服务热线开通以来,接到了48万个求助电话,其中80%以上是老年人的求助,我们通过这条热线予以解答,或协调各方协作为老年朋友解决了若干实际问题。青岛市出台的《困难家庭老年人生活补助制度》、《关于进一步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政策,就源于对这些信息的分析。市北区免费为2300名独居的困难老人安装了“和谐通”,接收终端24小时有人值班,老人只要按下一个按钮就可得到及时的帮助。经过几年的努力,我市基本形成了追踪老人的需求提供比较满意的服务的工作局面,实现了服务方式由单一化服务向多样化服务拓展、服务对象由传统救济对象向全体老人拓展、服务内容由物质供给型向精神关注型拓展、服务项目由单一的生活护理照料逐步向医疗康复、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多样化服务拓展。形成了国办机构供养、民办公助、居家养老、集中照料、社区互助、社会关爱、临终关怀等七种养老服务模式。据青岛市统计局对老人们进行的访问调查显示,老人满

    意率达96%以上。

    二、针对青岛所辖区市经济发展较快、城乡差距较小的特点,在推进社区养老城乡一体化上见成效

    青岛辖七个区五个县级市,五个县级市都是全国百强县,就青岛自身而言,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差距相对较小。我们充分发挥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优势,探索把城市社区养老向农村延伸,积极推进养老服务城乡一体化发展。如:连续三年将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作为市政府改善民生重点办好的实事,投入1.2亿元,新增城区养老床位3000多张,新增居家养老的困难老年人4500人;新建社区养老互助点800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老年人娱乐室200处。目前全市有养老机构118家,城乡共有养老床位2.1万张,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17张,其中城市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5张。今年我们以城带乡,在莱西市开展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试点,探索社区养老服务由城市向农村的延伸。我们从06年起建立并坚持为城乡80岁以上老人发放体检补助制度,每年为每人发放体检补助150元,三年合计发放体检补助金1.03亿元。这项制度的建立,惠及一人,温暖一家,调动了几代人关心长辈的积极性,在全社会营造了关爱老年人的良好氛围。同时,投资1000多万元对全市1500户在乡“三老”优抚对象的危漏住房进行了全面修缮,改善了革命功臣的养老生活环境。完善了农村五保供养制度,提高了供养标准。2024年市、区(市)、镇三级共投入资金1.2亿元,新建、改扩建农村敬老院59处,达到了“镇镇都有敬老院”,将近9000名农村五保老人受惠,集中供养率达到80.5%。

    三、针对青岛民间组织机构健全、管理规范的特点,在引导社区民间组织从事养老服务上动脑筋

    青岛作为首批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市,较早地培育了一批社区民间组织,在社

    区养老服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2024年对社区各类草根组织进行调查摸底中发现,80%以上是公益性的老年活动组织或为老服务组织。为此,我们在全国率先开展了社区民间组织备案制创新试点,对这些在为老服务中不可或缺的组织进行备案并加大培育发展力度。目前青岛市有正式登记和备案的社区民间组织3000多家,其中老年活动和为老服务组织2100家,占70 %。市南区普遍建立社区养老服务社或服务站等社区公益性组织;市北区建立起居家养老服务社、社区养老院、居家养老协会三者相互补充的社会力量养老服务体系;四方区在社区层面努力打造专业养老服务、专职养老服务、志愿者养老服务三支队伍。这些组织出自社区、融入社区,既满足了社区老年人物质和文化生活需求又为老年人奉献社会搭建了平台。我们连续三年从福彩公益金中先后拨款 240多万元,资助社区组织开展的“七彩华龄进社区活动”、“百场京剧进老年公寓活动”、老年体协活动等,丰富了社区老年人的文化生活。老年人合唱团2024年获得第四届国际奥林匹克合唱比赛金奖,07年获得首届国际合唱比赛两项金奖一项银奖,老年人舞蹈队08年获得国际中老年“泰王杯”大赛最高奖和组织金奖。据统计,近三年全市各种老年文体组织共获得全国性的和省级各类奖励300多项。社区里还活跃着100多支“银发城管队”、300多支“银发社区治安队”,为建设平安青岛、文明青岛、和谐青岛做出了重要贡献。

    整合资源 构建成都特色的养老服务新模式

    (成都市民政局)

    成都市早在1992年就进入老龄化社会,是一个人口老龄化较为严重的城市。

    全市现有60岁以上老年人口181.66万,占总人口的16.3%。现有各类养老福利机构218家,其中:城乡国办福利机构191家,民办养老机构27家,共有养老床位2.8万张,每百名老年人现有养老床位数约1.6张。近年来,成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将其作为推进城乡一体化、构建和谐成都的重要举措,创新思路,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加大投入,走出了一条“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形式丰富、多元助老”的具有成都特色的养老服务新模式。

    一、强化政府主导,促进城乡老年福利服务均等化

    近年来,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市委、市政府将城乡国办福利机构的建设列入十大“民生工程”目标任务,按照城乡一体、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的思路,市、县两级政府共投入7个多亿元对4所市级国办福利机构和93所农村敬老院进行了提档升级,集中对全市农村敬老院进行了建国以来最大规模的改造。总投资超过2亿元的市一福利院、市精神病院整体迁建工程现已完成投入使用,两院占地面积达到100亩,成为西部规模最大的国办城市福利机构;建成了金堂县黄桷桠敬老院、温江区寿安敬老院、大邑县王泗敬老院等一批高水平的农村敬老院。目前,全市城乡“三无”老年人集中入住率达到80%以上,人均供养标准达到或超过当地老年人的平均生活水平。同时不断完善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各级政府先后投入5000多万元,在社区(村)建立了设备齐全、功能完善的老年福利服务设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让3万多城乡“空巢”老年人摆脱了过去无人照料、缺少关爱的状况,满足了多数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

    二、鼓励社会参与,积极探索养老服务新方式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有越来越多的民间资金希望投入“老年银发产业”中来,我市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紧紧抓住成都市被国务院列为全国城乡综合

    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契机,充分用好用活各方面的优惠政策,积极探索养老机构投资多元化、运营市场化的运作方式。在全省率先将民办福利机构纳入城乡统筹发展建设总体规划,拨给专门建设用地指标,由民间企业家合股投资2024万元,在闻名世界的成都大熊猫繁育基地旁,修建了占地150亩、床位1000余个的遐龄居怡养中心,各类生活设施高档齐全,绿化率达到70%。老年人们每天在公园般的院子里享受着惬意的生活,“中心”采取公司加农户的方式,让周边农户通过从事护工和入股分红的方式,每家农户每年多增加收入3000元。目前,我市引入民间资金先后建成了27家高、中、低档的老年福利机构,床位总数达到5000多张。政府为此节约了大量硬件投入和服务人员开支,也吸纳了大量社会老年人入住。我市还与高等院校合作,率先在国内建立了“大学生义工助老实践基地”,向大学生开放城乡福利机构,学校采取志愿服务进行课外教学,大学生向受助老年人提供“菜单式”家政服务,该项活动得到了团中央的充分肯定,四川省教育厅向全省高校进行了推广。

    三、整合有效资源,不断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

    受传统观念和经济条件的制约,多数老年人只能在社区和家庭养老。我市通过整合各类资源优势,不断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一是通过与成都市城乡一体化救助平台的有机整合,投资1000多万元,建立了全市城乡老年救助信息网,将城乡“三无”老年人、空巢老年人的基本信息录入系统,为城乡老年人生活救助、医疗救助、法律援助、居家养老服务等各项服务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实现了养老服务信息资源共享。二是通过与电信、卫生、公安等部门资源的有机整合,开通了社区“一键通”老年求救求助呼叫系统,使老年人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在第一时间就能得到最快捷的救援。三是通过与驻地单位资源的有机整合,利用闲臵土地和厂房,建立起数百个小型分散、方便适用的老年福利

    服务设施,因地制宜地为老人提供生活照料、文化娱乐、康复医疗、体育健身等多方面服务。四是通过与社会专业组织资源的有机整合,为老人提供专业化的服务,武侯区针对辖区内的孤老以及经济困难、生活不能自理的空巢老年人等,区政府每年出资200余万元,向专业家政公司购买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的关怀和服务,着力打造“没有围墙的养老院”;成华区建立了全省第一家彩霞助老服务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民间企业冠名参与等方式,招聘下岗、失业(失地)、低保等人员,为全区“三无”老年人、贫困空巢老年人开展“钟点工”式服务,实现了“一个岗位,两种关爱”。

    目前,我市正按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大力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投入,积极研究出台鼓励社会化养老的政策法规,完善老年福利服务设施,加快养老专业机构和队伍建设,不断将推动我市养老服务工作迈上新台阶。

    加大投入 加速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进程

    (西安市民政局 2024年12月18日)

    目前,全市60岁以上老人已达123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4.8%,西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社会化,不断加大政策引导和资金投入的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近年来,西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机构建设,市本级先后投资4100万元,用于老年福利机构设施建设。在市政府加大资金投入的带动下,各区县政府也加大了对养老服务机构的投入。全市13个区县共投入资金2710万元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极大地改善了我市养老服务设施相对滞后的局面。未央区政府投入885万元,新建、改建各类养老机构13家,拥有床位1610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达25张,走在了全市各区县的前面。

    城市社区基础服务设施是为老服务的重要平台。今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要在社区工作中,“大力开展针对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群体的社区照料和居家养老服务”,把社区养老服务与社区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同时,还明确了加大投入,切实改善社区基础设施的具体措施:一是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建设;二是市级福彩、体彩公益金每年安排一定资金支持;三是区县要履行投入主体责任;四是单位型社区由原单位负责解决。2024年,市、区县投入2221万元,对全市102个社区的服务设施进行改建扩建,这些项目的建成,将大大提升我市养老服务的工作水平。

    为了改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2024年,我市新建、改扩建了12所区县中心敬老院和乡镇区域性敬老院,省、市、区县三级投入达3800万元。目前,12所敬老院已全部开工建设,建成后可新增床位1100张,将大大改善我市农村老人,特别是五保老人的养老服务状况。为了进一步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市、区县每年拿出625万元用于五保老人的供养补贴。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促进社会办养老机构发展

    2024年3月,市政府出台了《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实施意见》,结合西安实际,重点加大了政府对社会办养老机构扶持的力度。《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对新建的养老服务机构,城6区范围内每张床位给予一次性补贴3000元,城6区范围外每张床位给予一次性补贴2024元;对已运营的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服务机构实行奖励制度。每年年底,由市民政局组织对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设施、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等进行综合评比并进行奖励。为了贯彻落实好《实施意见》,我们动员驻西安地区的所有媒体对《实施意见》进行了广泛宣传,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西安市资助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机构实施细则》和《西安市社会福利机构奖励评审办法》两个配套文件,及《西安市社会福利机构等级评审标准》。同时,专门成立奖励等级评审小组,历时近一个月对全市46家养老服务机构逐一进行了奖励等级评审,评出一、二、三等奖,受奖面达93.5%。《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极大地调动了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积极性。截止目前,社会力量新申办养老服务机构25家,总投资达2.4亿元,新增养老床位6866张,比历年来累计养老床位之和还多。同时也极大地调动了已运营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争先创优的积极性,提升了我市养老服务机构的规范化建设水平。

    三、政府“埋单”,推动为老服务形式多样化

    在政府加大资金扶持的推动下,近几年我市的居家养老、社区照料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各区县由政府“埋单”,招用有志于居家养老的工作人员、特别是“4050”人员,组成关爱老人服务队伍,为老人提供送时服务、上门服务。未

    央区投入61万元,为1200多名老人提供有偿和无偿居家养老服务,为240多名高龄老人、困难老人提供88000多小时的免费送时服务。未央区、新城区、碑林区政府兴建了呼叫系统,为“空巢”老人、单身老人、高龄老人提供全方位、全天候、立体式的服务,使这些老人足不出户便能享受到优质便捷的服务。莲湖区为每个社区托老中心投资3万元用于改造服务设施,为入托老人提供舒适的服务,这个区还协调帮助托老服务中心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联姻,为老人提供了便捷的医疗服务。雁塔区由政府“埋单”,设立“连心卡”,为300多名需要帮助的老人提供服务;为110户单身老人、特困老人免费安装了电话,并由区民政局每月补助20元话费。碑林区从今年7月正式启动“夕阳关爱工程”助老服务项目,由政府出资为辖区300多名单身老人、高龄老人、贫困老人提供每人每年1000元的家政辅助服务,到12月上旬,已为受助老人提供免费服务13000多小时。

    四、强化财政保障措施,全力落实面向全社会老人的优惠政策

    为了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全面实施一系列惠及老年人的优惠政策。每年拿出3000万元用于70岁以上老人免费乘车,直接拨付市公交总公司;每年拿出380多万元用于对90岁以上高龄老人的保健补贴;对全市60岁以上的老年人按每人每年0.5元的标准核拨老年发展基金,今年拨付61.5万元。为了保证这些资金按时拨付到位,市政府要求发改委、财政局将上述所需资金纳入计划、列入预算,确保这些资金落实到位。每年市政府都要在财力紧缺的情况下,拿出3500万元以上资金用于落实面向全社会老年人的优惠政策

    (二)、各地养老服务做法汇总

    一、政府重视

    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离不开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各地有的成立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领导小组,有的将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发展养老服务事业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有的将养老机构建设、养老服务体系完善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和目标考核责任内容,同时,出台优惠政策,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使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强势推进,蓬勃开展。

    1、成立领导小组或者工作小组

    北京市东城区成立了全区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主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民政局局长、老龄办主任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区委宣传部、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文委、体育局及各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的主要领导,负责全区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的宏观管理、综合协调、统筹规划。房山区高度重视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区创建活动,成立了由主管副区长为组长、民政局局长为副组长、区直各有关部门参加的区养老服务社会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民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丰台区成立了由主管副区长吕仕杰任组长的丰台区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领导小组,加强了部门配合协作力度,形成了工作合力。

    天津市南开区构建了完备的组织领导体系,成立了南开区创建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区长、区老龄委主任段金英同志任组长,区民政局、劳动局、卫生局、司法局等有关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塘沽区成立了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民政、老龄、劳动、财政、卫生、物价、司法、街道办、残联、退管会和各街道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居家养老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养老保障、医疗卫生、生活照料、文化教育、司法维权等五个指导组。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成立了由区委副书记刘卓雄任组长,政府副区长党惠建任副组长,民政、社保、教育、卫生、残联、共青团等12部门主要领导及各街道办事处主任组成的长安区养老服务社会化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民政局主抓此工作,各部门统力协作。河北省鹿泉市专门成立了鹿泉市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分别由分管的书记、市长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局、市建设局、市民政局和市财政局等25个市直部门领导担任。

    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成立了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有关职能部门领导和街道分管领导参加的工作领导小组。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成立了由区政府副区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区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领导小组。通辽市科尔沁区政府成立了由民政、发改委、经贸委、工商、地税、国税、城建、卫生、教育和各镇、街道等26个相关部门单位组成的科尔沁区养老服务社会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的统筹协调,日常管理与协调工作由民政局专门科室负责。

    辽宁省北票市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的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领导小组,将社会化养老工作作为管理区年终考评的重要内容。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由主管民政工作的副区长宋驰亲自挂帅成立朝阳区养老服务社会化领导小组,成员由区民政局、区老龄委、区劳动局、区卫生局、区

    文体局、区残联、区财政局和各街道办事处一把手组成。长春市绿园区成立了由区长任组长,主管书记、副区长任副组长,民政、卫生、财政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领导小组。

    黑龙江省哈尔滨道里区成立了由分管副区长为组长,民政、老龄、卫生、司法、残联、团委和各街道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养老保障、医疗卫生、生活照料、文化教育、司法维权等五个指导中心,为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和全方位的指导服务。

    上海市长宁区在2024年底专门成立了区养老机构社会化推进工作组,由分管区长挂帅,民政局局长、副局长任正副组长,全力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成立了由分管区长为组长,区民政、财政、卫生等九个相关部门组成的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领导小组。太仓市2024年11月成立由市分管领导、市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各镇(区)分管领导组成的养老服务社会化领导小组,协调和落实全市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的重大事项,为养老服务社会化提供指导和保障。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成立了以政府区长为组长、分管民政工作的副书记、副区长为副组长,由民政、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司法、城建、卫生、文化体育等相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区创建示范工作领导小组。

    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成立了以分管副书记为组长,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的领导。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成立了由分管副区长为组长,民政、人劳、老龄、卫生和各街道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养老服

    务社会化工作的领导。

    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成立了由区长任组长,区委副书记、主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民政、宣传、发改、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等相关职能部门一把手和各街道行政正职任成员的解放区养老服务社会化领导小组。

    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成立了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和区民政局局长为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和街道办事处领导为成员的黄石港区创建全省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做到机构组织落实。荆州市沙市区成立了以常务副区长为组长,区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成立由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任组长,区委宣传部、教育局、民政局、卫生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妇联、共青团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开展。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成立了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区老龄委、民政局、财政局、公安局、建设局、劳动社保局等单位,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力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落实和实施。达州市通川区成立了由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民政、组织、宣传等部门为成员的“通川区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民政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各方面工作。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成立了以主管领导为组长,民政局等7个区级机关部门为成员的创建“全国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咸阳市秦都区专

    门成立了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领导小组,主管民政工作的副区长担任组长,宣传部、团委、妇联、工会、民政、财政、卫生、教育、劳动保障、公安等部门为成员,各镇办也成立了相应的机构。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成立了“城关区创建全国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为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新疆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成立了区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的管理和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区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库尔勒市成立了以市委组织部部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民政局、老干局、老龄办、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司法局、建设局、文体局、卫生局、工会、残联、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等十几个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由各相关部门具体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

    2、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或者制定养老事业发展规划

    北京市东城区将养老服务工作分别纳入了《东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东城区“十一五”时期就业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以及《东城区“十一五”时期和谐社区建设发展规划》。房山区将示范区活动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丰台区将发展老年福利事业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写进《丰台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丰台区民政事业“十一五”规划》、《丰台区社区建设“十一五”规划》。顺义区将养老服务社会化列入《顺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顺义区民政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顺义区老龄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等重要文件中。

    天津市和平区坚持把“探索建立区域性养老服务体系”纳入区老龄工作的“十五”、“十一五”计划发展纲要中。南开区坚持抓好居家养老工作是地方政府 的重要职责,把此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塘沽区从解决涉及老人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入手,将养老服务社会化事业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总体规划。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把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纳入“十一五”规划。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加大政府推动力,把养老服务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规划。

    辽宁省北票市将养老服务社会化摆在突出的位臵,纳入全市“十一〃五”发展规划。大连市中山区将养老福利事业发展纳入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在科学规划、提供财政支持、创新推进机制等方面为养老产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鞍山市2024年决定将养老服务工作纳入“十一五”规划,并责成有关部门编写“十一五”养老服务规划。鞍山市铁东区将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纳入《铁东区国民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同时制定了《铁东区老年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并将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纳入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年终考核目标。营口市将养老福利事业的发展纳入社会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之中,并将该项工作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把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摆上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并将发展老年福利事业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全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社区服务业发展规划中。哈尔滨市南岗区把发展老年福利服务事业纳入“十一五”规划中。

    上海市长宁区先后制定了区老年事业发展十五规划、十一五规划、区养老机构床位建设三年实施规划、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三年实施规划,有效地推动老年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

    江苏省太仓市把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江苏省把发展适度普惠型的养老福利服务作为发展重点和政策取向列入《江苏省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并制定了《社会福利事业发展专项子规划》,把示范养老机构建设、社会养老机构建设、“爱心护理院”建设、“关爱工程”即农村敬老院建设建设作为重点项目。

    浙江省杭州市将养老事业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它摆上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列入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并将发展老年福利事业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写进“十一五”规划。嵊州市出台政策,明确将养老服务业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落实国家对福利性、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的税费、财政扶持政策。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专门制定了老年福利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并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禹会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纳入社区建设总体发展计划之和政府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江西省南昌市把老年工作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将社会养老事业列入市委、市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了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建立了领导责任制。

    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从解决老年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将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纳入全区“十一五”发展规划,作为和谐城区发展目标之一。荆州市沙市区将养老服务建设列进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湖北省研究养老问题,将养老服务事业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全省各地高度重视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都将这项事业列入当地“十一五”发展规划。

    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把养老服务社会化作为全区“民心工程”、“德政工

    程”纳入到全区经济社会总体发展规划当中,列为政府工作报告。

    海南省文昌市制定了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的三年发展规划。

    四川省成都市将发展老年福利事业和加快城乡福利设施建设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

    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出台《渭滨区养老事业发展规划》,把发展养老事业纳入社会经济发展和城乡建设规划之中。

    甘肃省兰州市把老年福利服务工作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重点责任目标计划和考核范围。甘肃省把发展老年福利事业纳入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白银市将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列为全市老龄工作的重要内容,编入老龄工作“十一五”发展规划。

    宁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制定了养老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明确了养老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具体任务和保障措施,形成了较为健全的养老服务社会化政策体系。宁夏将养老服务社会化列入“十一五”宁夏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

    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将养老服务工作列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新疆将发展老年福利事业列入自治区民政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提出了2024-2024年工作目标。乌鲁木齐市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的工作思路,立足实际,大胆探索,做到了“三个纳入”,即将养老服务工作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重要目标任务。

    3、列入政府重点工作或者为民办实事项目

    北京市房山区把发展老年福利事业列为乡镇政府一把手工程。

    天津市根据广大群众的意愿,把增加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列入新20项民

    心工程。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把解决“三无”老人、低保对象等困难老人的养老服务作为工作重点,并列为07年为民所办“十项民心工程”之一。

    吉林省长春市将养老服务社会化建设作为“十一五”民政工作重要内容,2024年将养老服务社会化建设列为全市民生工作重点。

    上海市闵行区连续5年将新增养老床位和居家养老服务作为政府实事项目和民生指标,成立由分管区长牵头,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实事项目领导小组,做好目标分解、落实资金,职责到人。

    江苏省苏州市金闾区在区“十一五”计划、区委全委会工作报告和政府工作报告中,对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次次都有明确要求,年年列入实事工程。无锡市把实施“星光计划”、“新增养老床位”、“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实施薄弱敬老院改造”等养老福利事业作为关注民生的“民心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考核目标。江苏省2024年把“提高养老保障”、“全面启动建设示范性养老机构”、60%的县(市)建有一所示范性养老机构列为2024年改善民生的十件实事之一。

    浙江省宁波市2024年把居家养老服务列入政府实事工程;2024年把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列入政府实事工程。各地党委、政府也都把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作为“解难创优、爱心帮扶”活动和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举措,列入当地政府的议事日程。

    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2024年区委、区政府把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把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每年都落实20万元工作经费,支持开展社会化养老服务活动。

    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把建设福利机构、增加养老床位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

    项目。

    4、出台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政策措施

    北京市顺义区政府出台新政策、制定奖励办法刺激市场发育,对投资额在500万元的给予200万元的三年贴息奖励,对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500万元的三年贴息奖励。

    天津市和平区制定出台《和平区鼓励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意见》,明确了监督管理办法和表彰激励机制,形成科学准确的操作规范。塘沽区制定了《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意见》。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在财力比较紧张的情况下,普遍加大投资力度,出台了《长安区资助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机构暂行办法》、《长安区资助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明确了对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的资助、补贴标准。河北省鹿泉市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我市社会福利社会化的实施意见》和《鹿泉市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规定》,为民营福利机构的发展提供了宽松的发展环境和政策依据。

    山西省太原市政府出台《关于扶持资助老年服务机构的实施意见》规定,社会力量办老年福利服务机构建设用地,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可予以划拨供地,优惠供地,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给予减免,建成的老年福利服务机构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挤占。老年福利机构使用的电、水、暖气、煤气,按居民生活收费价格标准收费,生活用车减免养路费,建设施工、配套工程和安装按成本价收费。老年福利机构所办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可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还可委托老年福利机构代办养老金发放。对老年福利机构及其提供的福利性服务和兴办的第三产业,单位和个人对老年福利机构的捐赠,国家给予税收优惠。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结合实际出台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一

    是对养老服务机构免征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二是减免城市建设管理费;三是养老服务机构使用自来水、电、暖、煤气和电话,按照居民最低标准收费;三是养老服务机构的工作用车减免有关交通管理费用;四是养老服务机构入住的老年人在城区及各镇办医院就医时,对部分医药费进行适当减免;四是全区60岁以上的老年人乘座公交车时享受半价优惠,免费参观辖区内各旅游景点;五是养老服务机构在卫生、文化、体育等事业中优先享受优惠政策;六是将养老服务设施纳入公共设施统一规划,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用地,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采用划拨方式供地的,国土资源部门优先划拨供地,并在地价上给予适当优惠;七是对集体和民办社会养老服务机构收住的特困老年人全部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八是对进入养老服务机构养老并享受社会保险的人员,可由社会保险部门委托社会养老机构代办其养老金发放等优惠政策。通辽市科尔沁区制定下发了《关于大力扶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的意见》,规定社会办养老机构存续期间内享受减免税政策,免交排水设施费,优惠征收配电贴费、供电贴费、电力增容费,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和行政事业分类价格择低征收自来水、煤气和电费,优惠电话安装、使用通信设施费,减免征收养路费等系列优惠政策,鼓励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投资兴办养老机构,引导养老事业的社会化发展。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决定在该区登记的非营利性的养老服务机构可享受建设用地划拨、免征企业所得税、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免缴卫生监测费和卫生许可证工本费以及养老服务机构的用水、用电,按当地居民生活用水、用电价格收费等八项优惠政策。长春市出台了《长春市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明确了各项优惠政策,积极鼓励和引导集体、民营、个人等多种所有制经济实体兴办不同经济成分和不同服务层次的养老机构。凡在辖区内登记的非营利性养老服务

    机构可享受建设用地划拨、免征企业所得税、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免缴卫生监测费和卫生许可证工本费以及养老服务机构的用水、用电按当地居民生活用水、用电价格收费等八项优惠政策;对现有养老服务机构给予床位费补贴,每张床位每年补贴600-800元;对新办的各类养老服务机构调整登记管理制度,缩短登记周期、减化审批环节、放宽部分条件,有力地促进了养老机构的多元化发展。

    上海市普陀区2024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本区养老机构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规定养老机构除享受市政府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外,另行配套9条扶持措施。如养老机构在办理立项设臵审批后,按每床5000元标准给予床位补贴;凡节约能源,符合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系统的新建养老机构,由政府资助一套不超过15万元的太阳能设备;失业、协保人员投资兴办公益性养老机构,可视为创办小企业享受劳动部门鼓励和促进就业的一系列优惠政策等。

    江苏省苏州市金阊区出台了8项优惠政策措施,积极鼓励民间资本兴办和社会力量投入、投资养老服务事业。无锡市2024年制定了《无锡市社会办养老机构资金资助暂行办法》。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以承包、租赁、托管、股份制等形式,参与经营养老服务机构。江西省下发的《关于加快实现我省社会福利社会化的决定》,在土地使用、用水用电、税收减免等七个方面对社会福利机构给予政策优惠。

    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出台了《关于社会力量兴办福利机构享受优惠政策待遇的若干规定》。一是免交费税,减轻负担。建立社会民间养老机构时,免交办证费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费,免缴营业税和所得税。二是优先贷款,政府补息。需申请贷款的,政府优先办理,银行优先放贷,并且政府承担贷款者所贷款额的全部利息。三是多措并举,促进发展。社会民间养老机构需要征地的,按当

    地当时市场价位优惠50%,免交征地税,免费发放土地使用证;需购房的(用于养老服务),免交办证费,免缴营业税。需购设备,政府按每万元设备补贴3000元标准给予扶持;需招聘员工,劳动部门优先安排、免费培训。

    广东省1998年颁布了《广东省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1999年,印发了《关于大力推进我省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2024年,民政厅与15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扶持我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的通知》;近期内即将出台修订的《广东省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这些政策的出台明确的体现了促进养老服务社会化的导向和措施,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事业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

    广西自治区2024年10月印发了《关于扶持我区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的通知》(桂民发[2024]162号),规定了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享受福利彩票公益金扶持的条件、扶持对象、资助标准、申请程序等,把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扶持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甘肃省兰州市出台政策文件,从资金投入、设施建设、优惠减免等十多个方面制定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发展的政策依据和法规保障。全市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三无”老人持民政部门的证明在省内县级以上(含县级)各医院就医时,减免10%的床位费、护理费和20%的手术费,并实行挂号、交费、化验、取药四优先;社会养老机构使用电话等电信业务享受了减免优惠和照顾;养老福利机构用水均按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收费。南京市于2024年下发了《关于动员社会加快发展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的意见》,明确了规划立项、资质审批、税收规费、培训用工、社会捐赠及政府资助6个方面22条优惠政策。

    宁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为调动民营资本参与养老产业的积极性,制定了发展民办养老机构的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及时审批,加强管理。

    新疆自治区提出了《关于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老年福利服务设施的意见》,在财政补贴(开办经费补贴、运营经费补贴)、信贷、注册立项、土地划拨、市政费用减免、生活费用减免、税收减免、取暖补贴、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接受捐赠、物业费减免、医疗服务、收养“三无”老人费用、从业人员培训等14个方面提出了支持优惠措施,目前《意见》已经过10个厅局的会签,争取在12月份出台。

    二、居家养老

    居家养老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托社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一种服务形式。它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是我国发展社区服务,建立养老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的过程中,部分地区从出台政策、建立机构、明确任务入手,大力推进居家养老,确立了居家养老在养老服务体系中的基础性地位。

    1、出台推动居家养老政策措施

    北京市东城区研究制定了《东城区关于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的意见》以及《东城区居家养老服务政府补贴实施办法》,着重围绕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组织架构、补贴服务内容和标准、服务模式、支撑网络、运作流程、评估监督、表彰奖励、资金保障等方面进行养老服务政策的制度化设计。房山区出台了《房山区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顺义区出台了《关于加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给予月平均服务量在20户以上的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每年1万元的资助,给予月平均服务量在40户以上的给予每年2万元的资助,对服务对象中有完全不能自理人员的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按完全不能自理人员实有人数给予每人每年1000元的资助。西城区出台了《关于推进居家养老服务试点

    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明确了居家养老服务的指导思想、任务目标、职责分工及补贴服务对象、补贴标准、资金保障等。

    天津市塘沽区拟定了《关于三无、低保对象中困难老人居家服务的实施方案》,对补贴对象进行调整,扩大服务面,向10个街道的1291名“三无”、“低保”以及优抚、救济对象发放调查表,在自愿的原则下确定了856人为重点服务对象,招聘了90名服务员,开展政府购买入户服务,此项服务工作自2024年开始结止到目前累计投入资金150万元。

    辽宁省鞍山市出台了《关于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鞍民发[2024]74号)和《关于规范居家养老服务资金管理和使用的通知》(鞍民发[2024] 87号),近几年较好地完成了为5000名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目标。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出台了《关于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浙江省宁波市先后下发了《关于促进居家养老服务规范运作的指导意见》(甬民发[2024]46号)、《关于加快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甬民发[2024]92号)和《关于推进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甬民发„2024‟137号),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目标、阶段任务、设施建设、规范运作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居家养老工作操作方案》,明确了居家养老工作的指导思想,责任目标,组织建设,服务队伍建设,服务对象范围,服务内容和标准,工作流程,工作制度和要求,为加快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提供了政策指导。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先后出台了《东湖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试行办法》、《东湖区关于全面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研究制定了《推广使用居家养老服务券的试行办法》。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积极探索居家养老新模式,2024年制定出台了《关于全面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制定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规章制度》、《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守则》、《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及责任分工》等各项制度。

    重庆市渝中区制定出台了《关于在全区开展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的实施意见(试行)》(渝中府发[2024]55号),规划了长远目标,将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无子女或享受低保的贫困老人全部纳入居家养老服务范围,不断满足社会老人居家养老的需求。重庆市2024年制发了《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城镇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全市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服务对象、服务形式、服务内容及工作措施做了明确的规定,促进了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工作在全市逐步开展。

    广西省柳州市在实践中结合具体情况,制定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制度》、《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范围》、《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居家养老的服务内容,以个性化管理、柔情性服务为居家养老对象服务。

    2、建立居家养老指导或者服务机构

    北京市房山区在居委会成立了居家养老服务站,由中介组织承担服务项目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活动。顺义区成立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搭建区级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在城市社区成立了6个居家养老服务站,在农村成立了10家民办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积极开展日间照料、代购物品、送餐服务、健康咨询等为老服务

    项目。西城区在区和街分别成立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全区152个社区居委会都建立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站。

    天津市塘沽区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对全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进行宏观调控、政策指导,严格审批程序,实时对服务质量做出评估;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组织综合服务项目,因地制宜地为居家老人提供服务;养老服务站对困难老年人家庭状况开展调查、核实,对服务质量进行反馈。

    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居家养老组织共分三层基本单位:一是“街道居家养老院”,院长由街道主管民政工作副主任担任,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居家养老工作的计划、实施措施;制定相关制度;负责双方签订协议以及对养护员调配、考核培训等工作。二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站长由社区居委会主任兼任,主要负责采集相关信息,对养护员进行管理及征求意见等工作,并负责各项制度的落实和对日常工作的监督检查。三是“家庭养老院”,设在老人的家中,由养护员和养护对象组成。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成立了居家养老指导组,各街道在老年服务中心指定了居家养老服务指导员,各社区居委会在社区老年服务站明确了具体服务,并在社区老年服务站的具体安排下入户服务。

    辽宁省大连市甘子井区在区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指导中心(设在社会事务科),对各街道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进行指导;在15个街道建立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并组建居家养老服务社(托老中心),具体实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在120个社区按照社区养老体系建设要求,设臵了 “两站一所”(居家养老服务站、医疗服务站、托老服务所)。大连市沙河口区在区成立居家养老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制定相应政策和管理制度,组织协调居家养老管理服务、审批养老和公益岗位资金发放。并把居家养老与社会机构养老等同,予以重点指导服务。在街道

    成立居家养老管理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居家养老的入户调查、养护对象审核报批、培训管理养护人员等日常管理工作和组织养老服务义工和志愿者队伍开展活动。在社区居委会成立居家养老服务站。由辖区老党员、退休职工、居民代表组成居家养老“检查小组”,依据居家养老管理办法和养护员职责,入户了解服务情况,定期检查由养护员每月填写并由养护对象签字的《家庭收支明细账》和《服务日记》等,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2024年初依托社区公共服务用房在各社区建立了社区养老服务站。服务站站长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副主任或委员担任,各社区低保专干负责信息采集、服务对接、质量监管等工作,服务对象以居住在朝阳区的“三无”、“空巢”、特困、优抚对象、残疾、无自理能力、高龄(80以上)老人为主。长春市以市政府办公厅文件形式出台了《关于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实施意见》,各区制定了《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及管理暂行办法》。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成立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主要是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指导、监督、检查以及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资金的筹措与使用。街道办事处建立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负责整合辖区内养老资源,组织各种文体活动,协调志愿者队伍的义务服务,反馈为老服务需求。社区建立了居家养老服务站,负责组织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上海市浦东新区2024年成立了民非性质的区级居家养老指导中心,并逐步在街道、镇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积极开展政社合作,委托居家养老指导中心负责指导全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评估、服务管理等具体事务,积极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的专业化发展。

    江苏省苏州市金闾区2024年成立了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站三级养老服务管理和服务网络。无锡市

    构建了上下结合三位一体的的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网络。市、区民政部门作为领导机构,负责制定政策和宏观监控;街道(镇)作为组织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服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等管理;街道(镇)、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机构、日托站等作为服务机构,主要提供各类具体服务需求。到2024年底,全市共建立了132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实现了城区居家养老机构全覆盖,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网络基本建立。苏州市区(市)建立居家养老指导中心、街道(镇)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村)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三级联网为居家老人提供服务。

    浙江省杭州市建立了区、街、社区三级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并实现联网。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设在民政局,主要承担全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宏观指导、政策制定、综合协调以及居家养老专项资金的调配和使用;街道建立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负责整合辖区内养老资源和居家养老服务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举办各种大型文体活动和教育培训,维护老年人的权益;社区则建立了居家养老服务站,具体负责落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组织实施,为本社区老年人提供信息联络和具体服务。

    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提供资金25万元,建成20个居家养老服务站,扶持居家养老服务。武汉市江汉区设立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对全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进行宏观调控、政策指导,负责全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具体指导、服务审批、监督管理、评比评估。湖北省打造三级机构平台。一是县级民政部门成立养老服务指导机构。对养老服务工作进行宏观调控、政策指导、综合协调等。二是街道成立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依托街道社区服务中心,设立养老服务窗口,负责掌握整合辖区内养老资源、培训服务人员、宣传以及评估监督等工作。三是社区成立养老服务站。在社区居委会的指导和监督下,由社会中介组织以市场化方式运作,负责建立和管理社区老年人服务需求档案、招聘服务人员等工作。

    甘肃省兰州市重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各区都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城关区政府制定了《城关区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民政、财政、劳动、卫生、体育、文化等各有关部门和街道的职责。各社区成立了以社区主任为组长,社区民政专干、残联专干及服务人员为成员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站。柳北区政府成立了社区居家养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区长担任,成员由区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各试点社区成立了社区主任为站长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下设五个服务小组,即:特别服务组、帮扶服务组、日常服务组、文化娱乐组、综合服务组,每个组都有明确的职责和分工,形成了网络化的工作服务体系。

    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在街道成立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负责属地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的组织推进;在社区成立了社区助老服务所,负责落实各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广泛发动社区志愿者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心理慰藉等服务,初步形成了社会化的组织服务网络。

    三、社区服务

    社区是社会与家庭的中间纽带,老年人居住在社区、生活在社区,加强社区服务网络建设,对于改善老年人居家养老的支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在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的进程中,各地通过建设和整合社区服务设施、培育发展社区养老服务中介组织、建立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等,极大提升了社区为老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1、建设社区服务设施

    北京市丰台区成立社区助老服务中心。具体工作是:负责开展对“低保”“三无”困难老人认定和实施政府补贴认定,补贴资金的申请、管理、使用;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培训,安排其社区弹性就业和实施政府补贴;指导社区文化站开展丰富多

    彩的文体活动等。成立社区助老服务站。主要职责是:组织社区需求、供给调查,综合分析。建立需求供给人员档案,组织志愿者服务队伍,并向需求者提供必要的志愿服务;根据需求制定服务规划进行服务项目设计,对服务需求进行发包、招标、派遣;对专业化服务队伍服务质量进行监督、评估、收集反馈服务质量信息等。房山区组建了一批便民综合服务站、家庭劳务服务站,基本形成了社区福利服务网络。

    天津市和平区结合“星级达标社区创建活动”,协调卫生、文化、体育等部门,指导全区总面积为12500平米的 33个“星光老年之家”和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朝着基本功能齐全、项目搭配合理、服务简便快捷、侧重“社会效益”、满足老年人基本需求的方向调整完善。南开区自2024年以来,建成46个星光老年之家,总面积达11350平方米。2024年,投资500万元,各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及企事业单位筹措1500万元,又建成了45个社区养老服务站,投资100万元增添为老服务设施,投资1320万元建设小五个阵地设施,投资300万元用于区老年公寓改造,全面改善为老服务条件,提升为老服务工作水平。塘沽区对街道开办的日间照料机构,按照实际使用面积给予一次性3—5万元补贴。天津市2024年至2024年,先后投入福利彩票公益金、市财政资金以及各区县资金和资源,共折合资金2.46亿元,建设了532个“星光老年之家”,有效改善了老年人文化活动条件。同时,到今年年底,全市完成20个示范性社区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在100个居住人口超过6000人的社区配建社区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站)和老年活动室等养老服务设施。依托这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养老服务。

    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先后争取“星光计划”资金230万元,国家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国债资金550万元,市区财政投入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725万元,总投资达到1305万元,按照“三个100”(即每个社区办公用房、社区服务用房、室外活动场地分别都要达到100平方米)的建设标准,“五室一校”(即阅览室、健身

    第四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经验材料

    社区位于街道南面,土地面积2.5平方公里,社区总人口934人,分为2个居民小组。社区共有老年人164人,占全社区总人口的17%,其中60到69周岁的老人94人,70到79周岁的老人53人,80周岁以上的老人17人。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到来,老年人的比例也在不断上升,社会的发展不可避免带来家庭规模日趋缩小,核心家庭、空巢老人家庭

    日益增多,使得家庭对老年人的照料功能日趋弱化,迫切要求社会不断强化对居家老年人的服务功能。社区事物与老年人的生活息息相关,老龄工作是社区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我社区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贯彻市政府《关于开展居家养老工作的意见》和《洛江区关于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意见》,认真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关爱老年人助老服务为重点。在区上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在街道有关部门的领导下,我们于7月正式挂牌成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在以社区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带领下,大力整合社区服务资源,建立一支6人的兼职助老管理队伍,一支14人以上的志愿者服务队伍,与社区9家助老服务机构签订了服务协议书。

    服务站下设医疗保健、日间照料、代买代购、居家卫生、文化娱乐等服务。积极开发利用环境资源,拓展社区多元化服务工作网络,不断扩大居家养老服务空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占地150平方米,内设书报阅览室、日间照料室、厨房、全方位为社区60岁以上老年人提供日托照料、代购代买、配餐送餐、居家卫生、法律咨询、医疗保健等服务,使老年人在舒适的环境中有所依托,愉快生活。

    服务站共有2名兼职助老服务员,一人专门负责日间照料室,一人专门负责上门入户为老年人服务。目前辖区内享受政府购买无偿服务的老人有1人,有偿服务的老人2人,独居老人5人。每月安排一名助老服务员为无偿老人提供居家卫生、助浴、入户巡视、代购等服务,为2位有偿老人提供居家卫生、代购代买、代洗衣被等服务。组织志愿者为社区独居老人一对一的电话、入户探视。服务站坚持每月一次管理员安全管理例会,适时反映社区老人的需求和服务质量,不断改进服务方式。

    社区以归侨小区为活动中心,室外活动场所总面积1200平方米,有一个羽毛球场,一个老年健身场所,一个灯光球场,每周的二、四、六日组织社区的老年人在灯光球场跳舞健身。社区的舞蹈兴趣小组多次参加街道、社区主办的文艺活动表演,泉州市老年艺术节第四套秧歌舞表演,不断丰富了老年人的文化娱乐活动,让老年人在和睦舒心的家居氛围中安享晚年。

    社区养老服务站充分利用辖区资源,通过各种行业的志愿者上门为老年人提供各项免费或低收费服务。与辖区内服务站签订协议的2家医疗诊所,免费为社区60岁及以上的老人测血糖,量血压、各项常规检查。3家杂货店开展送货、代购服务,2家理发店开展上门理发、修面、烫发、染发服务,1家居家维修点开展上门维修服务,达到资源共享,全方位为老年人提供人性化的服务。自从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以来,由社区老人协会牵头,社区主办,在实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过程中,我们形成了以社区居委会为核心,社区居家养老为依托,社会化专业服务与非专业化服务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社区志愿者服务队的优势,上门为老年人提供各项免费或低收费服务,帮助老年人度过健康安乐的晚年生活。在今后的工作中,我社区将进一步整合社区为老服务资源,不断完善为老服务体系,改进服务方式,真正做到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逐步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夯实基础。

    第五篇:各地教改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综述

    各地教改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综述(一)

    2024-10-22 ●探索建立多元办学体制机制,加快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加大改革力度,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探索推进素质教育的有效途径,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探索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

    ●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高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

    编者按:2024年5月29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北京召开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工作专题会议。全国各省(区、市)教改办围绕本地试点项目,汇报交流教育体制改革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现分两期教改动态刊登。

    一、探索建立多元办学体制机制,加快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各省(区、市)积极出台保障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的制度性文件,重点在经费投入、幼儿园建设、规范管理等方面予以推进。

    一是改革学前教育办学体制,探索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江苏省镇江市推进“城乡一体、公民一体、家园一体、保教一体、玩乐一体”五大改革,实施“孩子入园省心、家长托园放心、教师工作专心、幼儿成长开心、社会择园遂心、扶贫助困暖心”六心工程,着力加快学前教育的改革发展。安徽省合肥市、浙江省杭州市等地强化政府发展学前教育责任,构建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多元办学格局。

    二是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因地制宜推进示范性、规范化、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安徽省合肥市实施以奖代补政策,分建设类、补贴类、资助类三类大力发展普惠性幼儿园。内蒙古自治区充分利用闲置中小学兴办牧区幼儿园或建立乡镇中心幼儿园,支持盟市学前教育发展。宁夏自治区彭阳县免除教材费,按照每名幼儿100元标准,设立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深圳市按照“免租金、降收费、提工资、惠民生”的原则,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市、区财政预算,推进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建立学前教育保教费补贴制度。2024年免除55所政府产权小区配套幼儿园租金1500多万元,全部用于降低保教费和提高职工工资。从2024年起,新建政府产权幼儿园全部办成普惠性幼儿园。

    三是探索并推广新的学前教育管理模式。河北省保定市激发活力,积极推广“城乡一体化、园区一体化”的管理模式、“家园共育、区园联动”的服务模式和“幼教本土化”的教学模式。宁夏自治区彭阳县积极发挥示范园的引领作用,采取结对子、送教下乡、“基地式”培训等途径,使县幼儿园成为全县幼儿教育的“教研基地”和“培训基地”。

    二、加大改革力度,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各地政府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积极稳妥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切实缩小区域内校际差距,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一是创新体制机制,全面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北京市顺义区实行城乡联动,搭建城乡学校共享互促发展平台。以高中阶段学校带动义务教育学校、以城区学校带动农村地区学校、以规范达标学校带动相对薄弱学校,按照地域相近、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原则,组建全区基础教育3大联盟9大组团,通过建设研讨交流机制、课题带动机制和资源融通共享机制,促进城乡之间、学段之间、学科之间、教师之间共享、共建、衔接、交流。辽宁省大连市实施以“五百一千”项目为重点的“区域组团〃共同发展”义务教育对口帮扶活动,给农村教育注入生机和活力。福建省厦门市积极创新实践,推进“五个均衡”(办学条件均衡、投入均衡、师资均衡、质量均衡、教育机会均衡)。广东省惠州市坚持城乡学校“三对等、一保障”(管理水平基本对等,教学水平基本对等,学生成长指导水平基本对等;实现办学条件基本保障),把改善办学条件与促进内涵发展结合起来,“硬件”“软件”并重推进义 务教育均衡发展。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开展中小学学校“城乡联动、结对同行”活动,深化人事制度和教育评价制度改革,创新推动教师人才队伍均衡发展,全力打造高效课堂。重庆市探索城乡一体模式、教育移民模式、城(园)校互动模式、校地合作模式和课改统筹模式,积极破解制约城乡义务教育统筹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四川省成都市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体、以资源合理配置为核心、以缩小城乡差距为目的的城乡教育一体化工作思路,促进“全域成都”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长沙市芙蓉区深化校际合作交流,推进骨干教师均衡配置、学校岗位均衡配置,新进教师均衡配置,加强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发放农村边远学校教职工津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八师石河子市采取资源共享均衡发展和集团化管理捆绑式发展,高质量、高水平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二是规范中小学布局调整,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推动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河北省秦皇岛市、山西省晋中市、吉林省通榆县、黑龙江省富裕县、福建省厦门市、广西壮族自治区龙胜县等地通过中小学布局调整及新、改、扩建标准化中小学校等方式,全面实施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校舍安全工程和城市区薄弱学校改造工程,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基本均衡。贵州省黔西县坚持“重抓两头、兼顾中间、典型引路、分布推进”的原则,统筹教育资源配置,实现“学校布局均衡、学校条件均衡、生源质量均衡”,为人口和经济发展不均衡山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借鉴。贵州省毕节地区以借力发展、多元发展、差异化发展为特征,推进贫困山区、经济欠发达地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协调发展,形成了“多元的开放式教育”模式。内蒙古自治区推动各级各类民族教育在盟市区域内协调发展,加强双语教育课程体系建设,提高民族教育人才培养质量。

    三是完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体制机制,切实解决非本地户籍常住人口随迁子女就近入学。试点地区政府明确职责,认真落实“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和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管理责任和就学政策。比如,安徽省合肥市简化入学手续,积极推进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零障碍”。深圳市坚持“四个统一”(统一学位申请、统一免费管理、统一学籍管理、统一教育管理),切实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上学问题,努力促进教育公平。

    四是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考核和评估制度。天津市创新义务教育督导管理体制、督导评价标准、督导评价机制、督导队伍建设,稳妥推进教育督导管理体制改革,提高了教育督导的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为探索“管办评”分离的教育管理方式积累了重要经验。河南省郑州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自查制度、督导评估结果通报制度、奖励制度和整改制度。

    五是完善寄宿制学校管理体制与机制,探索民族地区、欠发达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模式。海南省昌江县兴建思源学校和教育扶贫移民学校,为移民学生提供寄宿制管理,保障移民学生免费就读和住宿。甘肃省肃州区启动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统一集中接送管理机制,着力加强接送车辆营运过程监管、交通安全教育和交通安全隐患整治,确保师生交通安全。

    三、探索推进素质教育的有效途径,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北京市积极推进社会大课堂资源课程开发,引导学生走进社会大课堂实践场所,开展富有价值的课程实践活动,促进学生在体验和实践中获得知识、受到教育、提升整体素质和能力。上海市以学业质量评价标准改革为切入口,构建以关注学生健康成长为核心价值追求的“绿色指标”体系,实施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改革试验,从过度注重学科知识成绩转向全面发展的评价,努力形成实施素质教育的导向机制。山东省潍坊市通过重建五大机制十八项制度,形成了小学、初中、高中三段联动,学校、家长、社会三位一体,市、县、校三级贯通衔接,整体推进素质教育的新局面。甘肃省以学校体育作为突破口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加大对体育教学设备和人员的投入,开展阳光体育示范校建设,改革教育质量评价和招生考试制度,为保证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减轻课业负担奠定了制度基础。

    四、适应经济发展需求,探索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

    一是推进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区、市)不断强化政府统筹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促使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在加快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促进职业教育资 源共享和集约化办学、创新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不断进行新的探索。比如,天津市、辽宁省沈阳市等地紧密贴近区域产业升级,贴近市场现实需求,统筹优化教育资源,把改革试验区建成职业教育创新示范区。广东省围绕珠三角广佛肇、珠中江、深莞惠三大经济圈产业规划布局,着力打造省级和珠三角四大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示范基地。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四川省德阳市等围绕当地支柱产业,实施职业教育综合改革,使职业教育成为推进城镇化、工业化发展的“加速器”。

    二是探索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机制改革。江苏省设立“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深化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机制改革,推动校企一体化、集团化办学。广西生态职业技术学院、云南省滇西职业学校、河南永城职业学院、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等多所学校广开门路,积极探索职业教育走政、企、校合作办学之路。

    三是探索职业教育办学新模式。试点省(区、市)和学校积极融入地方经济发展,不断调整课程体系,逐步走出各具特色的职业教育办学新路。比如,河北省邢台市农业学校的“送教下乡”办学模式,福建省晋江市的“前厂后校”、“校中厂、厂中校”办学模式,江西省新余市的“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重庆市巫山县的“学校+基地+企业+行业+园区”培训模式,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此外,四川省开展中职教育“9+3”免费试点,改革民族地区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体制,加快民族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职业教育的发展。

    五、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高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

    山西省围绕支柱产业、新兴产业的技术需求,启动校企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建设,促进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湖北省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加大高校拔尖创新人才的培育力度。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探索“农场+农企+农职+农协+农户”五联动“校农结合”办学模式,推出了“七合作”(合作定标准、合作建基地、合作育师资、合作建课程、合作出教材、合作教学、合作就业)人才培养全程管理。山西师范大学采取“顶岗实习-置换培训联动机制”,显著提高了该校师范生的实践能力,提高了本科生的培养质量,提高了毕业生就业率;上海市、宁夏医科大学创新培养模式、研制质量标准、构建保障体系、完善管理体制,推进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模式。新疆克拉玛依市着眼打造世界级石油石化人才培养基地,积极探索政府主导、行业企业学校合作培养石油石化人才培养模式。赣南医学院不局限地区生源范围,改革课程体系,探索“五年制”乡镇及社区医务人员定向培养模式。青海、西藏强化校企联合,产学研结合,创新藏医药人才培养模式。(选自《教育体制改革简报》)

    各地教改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综述(二)

    ●改革高等教育管理方式,探索建立现代大学制度

    ●改革高等学校办学模式,大力推进协同创新

    ●深化办学体制改革,改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

    ●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强化省级政府责任,推进省级统筹综合改革

    编者按:2024年5月29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北京召开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工作专题会议。全国各省(区、市)教改办围绕本地试点项目,汇报交流教育体制改革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现分两期教改动态刊登。

    一、改革高等教育管理方式,探索建立现代大学制度

    一是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区、市)从战略高度出发,确立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思路,努力做好“四个统筹”(统筹协调各级各类教育关系,统筹协调政府部门和社会各方,统筹协调区域教育改革发展,统筹协调高等教育内部各项改革),体现出综合性、创新性和协同性的鲜明特征。比如,江苏省把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作为新时期深化教育改革的重点,注重顶层设计,注重上下协调、左右协同,注重依法理性改革,在创新人才培养体制、实施高校科技创新工程、加强地方高水平与创业型大学建设、推进独立学院办学创新、加快省属高校招生改革、探索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等方面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

    二是探索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天津科技大学依法推动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深化大学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在教授委员会学术负责制、二级学院理事会管理、全员聘用制改革、本科生分层培养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修订理事会、监事会、院务委员会设置及工作规程,成立教职工代表大会,组建学术委员会、教授委员会,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千方百计办好高水平民办大学。

    二、改革高等学校办学模式,大力推进协同创新

    试点省(区、市)和高校秉承“优势互补”、“地域互助”、“功能互促”的理念,积极搭建合作交流平台,鼓励高校凝聚集群优势,大大提升了高等学校的办学活力和办学内涵,改革效果明显。北京市教委面对中央高校优势明显、市属高校特色鲜明的基本情况,一是推动中央高校与市属高校分别签订对口共建协议,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师资队伍建设、管理机制改革等诸多方面展开深入合作;二是强化“学院路教学共同体”建设,探索优势互补、互惠互利、成本低廉、运行高效的“一校式”合作办学模式;三是组建北京市“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联盟,积极推动高校在实验室开放、实践基地共享、学生联合工程创新训练等方面的合作;四是建设北京高校特色专业和精品课程网络平台,建设高校专业群,实现优质资源的集中共享,形成专业建设新合力;五是开展市属高校校外名师讲学计划,增强中央高校优秀师资力量对市属高校的帮扶。湖北省武汉市全力支持部属高校与18所地方高校全范围对口合作,省内先后组建高职教育联盟、十校联盟,推进分层次、分区域、分类型合作办学、联合培养。黑龙江大学中俄学院全方位引进俄罗斯优质教育资源,采用中俄双方师资共享、课程共享、教材共享的合作模式,构建“专业+俄语”的全新课程体系,实施“课内精、课外强”本硕博有机统一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江西省外语外贸职业学院以商务部“人才强商工程”和江西省“开放型经济人才”培训等项目为基础,探索部省共建模式,构建产学研结合的人才培养机制。河南永城职业学院探索高职院校股份制改革,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政校企三方联动,探索合作办学之路。

    三、深化办学体制改革,改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

    试点省(区、市)积极清理并纠正对民办教育的各类歧视政策,保障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探索公共财政资助民办教育的具体政策,促进民办教育发展。比如,浙江省温州市全面破解民办教育政策障碍,出台“1+9”系列文件,从登记管理、财政扶持、融资政策、队伍建设、产权属性、合理回报、税费优惠、土地政策、治理结构、办学体制等10个方面进行制度重建。宁波市采取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实现民办学校公共财政资助全覆盖,完善教师社会保障、落实民办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法律地位,启动分类管理改革试点、探索建立民办教育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等多项措施,积极推进民办学校管理体制改革。上海市探索建立民办学校分类管理的中长期目标并明确实施计划,形成《浦东新区开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若干制度》(试行稿);推进执行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办法和会计核算办法,依法加强对民办学校资金资产的有效监管。陕西省通过完善民办学校董事会组织形式、决策程序议事规则,规范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积极推进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开展民办学校内部二级学院及职能部门结构和功能调整,全面推动民办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福建省进一步完善财税、金融、土地、审批等优惠政策和捐赠教育的激励机制,出台专项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积极探索公共财政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新模式、新机制,2024年至今已补贴获得办园许可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2129所。

    四、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一是探索建立教师专业发展的支持服务体系。福建省大田县对校长“五关卡”考核,对教师“五抓”管理,探索“先学后教〃高效课堂”区域教学改革。陕西省宝鸡市、吉林省深化教师继续教育管理新体制,推进教师培训信息资源建设,构建区域协作的教师继续教育新 模式,呈现出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的发展趋势。山东省实施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启动“教师教育基地建设工程”,建设山东省教师教育网络联盟,对全省2024名骨干教师和校长实行集中培训,中学教师培养实行“大类招生、二次选拔、分段培养”,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实行全科综合培养。湖北省、浙江省创新教师选聘机制,按照“国标、省考、县聘、校用”的新机制,从教师应有素质、文化水平、专业知识、教师技能等方面,通过竞争性选拔统一招录新教师。

    二是探索进一步改善教师待遇的制度保障。山东省潍坊市实施中小学校长职级制、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显著提高了教师工作的积极性。

    五、强化省级政府责任,推进省级统筹综合改革

    试点省市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统筹推进城乡、区域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上海市在给予部属高校1 :1配套资金支持、支持地方高校内涵建设、设立专项资金支持民办高校、建设上海纽约大学和上海科技大学等高水平大学、建立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通过建立市级统筹机制,开展分类指导、分类管理方式,逐步提高上海高等教育质量。安徽省以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综合改革试点为龙头,坚持“抓住关键环节,强化政府统筹,改革体制机制,激发教育活力”的指导思想,通过“三个着力强化”(着力强化省级政府统筹能力,着力强化突破关键环节的改革能力,着力强化对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化解能力),切实加强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扎实推进各项改革试点工作。云南省强化省级政府统筹,实现两个“全覆盖”,具体包括:营养改善计划在云南全省129个县全面实施,覆盖全省534.9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全部学生;对于未享受国家寄宿制生活费补助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贫困寄宿生,全部由省级财政承担其生活费补助。深圳市强化政府统筹职能,统筹特区教育一体化发展,缩小区际、校际差距;加大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扶持力度,加强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建设。(选自《教育体制改革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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