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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体劳动合同简单范本[五篇材料]

    栏目:三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紫陌红尘 时间:2024-08-06 03:15:24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集体劳动合同简单范本

    合同一词在我们生活当中出现的频率很高,那么你知道劳动合同应该怎么写吗?一般要注意些什么?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劳动合同范本内容,欢迎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

    集体劳动合同简单范本1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省劳动厅、人事厅、财政厅《企业试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暂行办法》(以上简称《办法》)和其他有关文件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试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为_________个月。工种_________。

    第二条 甲方的工作环境和生产条件基本符合《_________省厂矿企业劳动安全卫生条例(试行)》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有制定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分配工作和下达生产、工作任务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奖惩和辞退,检查乙方的生产、工作、学习和技术状况等权利;有为乙方支付劳动报酬、各项福利待遇,缴纳待业保险和养老保险金,改善劳动、工作、学习条件,参加民主管理和关心职工生活的义务。甲方必须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作为企业的主人,享有劳动、工作、学习、参加民主管理、获得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奖励等权利。有接受甲方管理,遵守甲方纪律和规章制度完成甲方规定的生产和工作任务的义务。乙方必须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第五条 乙方经甲方批准,脱产学习、长期病休、请长假或停薪留职等,需要签订专项合同,明确甲、乙双方在此期间的权利、责任、义务和其他有关事项。

    第六条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即终止执行。由于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乙方又要求继续工作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甲方应在三十日内办完续订或终止劳动合同手续。逾期未办理有关手续,乙方要求续订的,应补办续订劳动合同手续,合同内容及期限按原合同不变。

    第七条 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一般不予变更劳动合同。甲主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第八条 甲、乙双方按照《办法》解除对方劳动合同的,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合同手续。乙方被辞退、除名、开除、劳动教养以及判刑,其劳动合同自行解除,不用提前通知对方。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赔偿标准和办法,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遵照执行。

    第九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从领取病假工资的次月起,按其工龄长短,给予3-18个月的医疗期。医疗期满,因病治疗需要延长医疗期的,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审核批准,可适当延长。乙方医疗期满后,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发给乙方标准工资3-6个月的医疗补助费。

    第十条 按照《办法》正常解除劳动合同时,甲方须按乙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本人一个月标准工资的生活补助费,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其他情况不予发放。

    第十一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一般不得调动(转移)工作单位。由于工作需要和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调动(转移)工作单位的,甲方负责按原身份介绍,并解除劳动合同,不发放生活补助费。

    第十二条 甲方按照国家规定为乙方向有关部门待业保险基金、养老保险基金,提供劳动报酬、工资性补贴和口粮补助等;乙方在甲方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劳动保险福利待遇;退休或待业后,也要享受相应的待遇。

    第十三条 乙方也要向有关部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国家规定的各种费用。

    第十四条 甲方制定的厂规厂纪、店规店纪为本合同附加条款。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和劳动部门各存_________份。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如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劳动争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请仲裁;仲裁不服时,可依照法律程序,向当地人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其他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集体劳动合同简单范本2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从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期限为年。其中试用期从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____个月。

    第二条 生产(工作)任务

    乙方愿意接受并完成下列生产(工作)任务:

    在________岗位,为________工种。

    乙方在生产(工作)上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__________,并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________________,保健食品费__________元。

    第四条 劳动纪律

    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内容:________。乙方在合同期内须严格遵守各项纪律,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做好工作。

    第五条 工作时间与劳动报酬

    1.乙方每月工作____天,每天实行____小时工作制。如双方同意延长工作时间,按加点给予报酬,加点费为每小时__________元。

    2.合同期内,职工工资待遇(甲方支付乙方工资、奖金的数量,支付时间和方式等)按下列约定办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1.乙方非因工负伤、患病住院治疗,以及死亡的待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约定如下:

    1)乙方非因工负伤、患病的,甲方应给予____个月的医疗期。医疗期满尚未治愈的再延长____个月。

    2)医疗期内的医疗费由甲方负担____%,乙方负担____%,病假工资为____元。

    3)医疗期满后因不能从事原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发给乙方相当于本人实得工资3至6个月的医疗补助费。

    4)乙方非因工负伤、患病而死亡的,甲方负担丧葬费____元,抚恤费____元。

    2.乙方因工负伤、致残、死亡的待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约定如下:

    1)医疗期为____个月(年),期满未治愈的延长____个月。

    2)乙方的医疗费全部由甲方负担。病假工资为全薪。

    3)因工负伤致残的,甲方应________。

    4)因工死亡的,甲方应付给丧葬费__________元,直系亲属抚恤费__________元,其他费用__________元。

    3.在合同期内,乙方符合条件的,享受探亲假____天;婚假____天,丧假____天,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有关文件执行。

    4.甲方因本合同第七条第2款第(2)项规定和第4款规定的情况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按工作每满1年(满半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发给乙方实得工资1个月的生活补助费。同时,如合同期未满,甲方应发给乙方合同期内的失业补偿费,标准为:距合同期满,每相差1年,发给相当于乙方实得工资1个月的金额。生活补助费、失业补偿费最高均不超过12个月乙方实得工资。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在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情况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事项,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已修改的;

    4)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2.下列情况,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3)甲方破产或歇业的。

    3.下列情况,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2款规定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间的。

    4.下列情况,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违反国家规定,无安全防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

    2)甲方无力或不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法规、政策,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

    5.乙方被开除、劳动教养,以及受刑事处分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6.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必须提前通知对方。由于本条第2款第(3)项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

    7.合同期满后应即终止执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在征得乙方同意的条件下,双方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如不终止执行,又不履行续订合同手续,则本合同视为续订同一合同期限。

    第八条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住房问题。

    2.甲方应为乙方解决伙食问题。

    3.因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而产生富余职工时,以及________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在乙方休假期间,以及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5.除国家规定以外,在________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6.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在不变更合同的条件下,安排乙方从事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工作:

    1)合同期内发生事故或自然灾害,需要抢修或救灾;

    2)合同期内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的临时调动,期限为____个月;

    3)合同期内发生不超过____个月的短期停工。

    7.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支付违约金____元,赔偿金____元至____元。

    第十条 劳动争议处理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有抵触的,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集体劳动合同简单范本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为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依法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集体合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对企业和企业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三条 职工与企业应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支付的内容,约定的工资支付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或者工资集体协议的规定。

    第四条企业实行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企业有责任不断改进生产管理,控制延长工作时间。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企业应说明情况,与工会或职工协商同意后,可适当延长时间,并按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五条 企业每月以货币形式发放月工资给职工本人,最低工资不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水平。

    第六条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可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集体协议。工资协议作为集体合同的附件,与集体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职工进行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可就职业安全卫生事项进行平等协商,签订专项协议。职业安全卫生协议可作为集体合同的附件,与集体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企业应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女职工的特殊权益。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可就女职工权益保护事项进行平等协商,签订专项协议。女职工权益保护协议可作为集体合同的附件,与集体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对职工实行社会保险,提高职工的福利待遇。

    第十条 企业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有计划地对职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卫生培训。

    第十一条 职工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十二条 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处理本企业的劳动争议。

    第十三条 本合同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第十四条 为全面有效地履行本合同,企业代表与职工代表组成监督检查小组,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及时协商解决检查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五条本合同有效期限为____年,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或通过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各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集体劳动合同简单范本3篇

    第二篇:集体劳动合同样本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须知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签订、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信息真实、有效。

    2、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3、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

    4、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①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②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③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身体状况、工作能力和表现,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下第种工时制。

    (一)标准工时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为(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如属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延长时间的情形,则不受前述限制。

    第十八条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时到次日6时期间工作的,每个工作日夜班补贴为元。

    第十九条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的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

    第二十条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二十一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二十三条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四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五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可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录用条件为:①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具体情形为:①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具体情形为:①

    4、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与甲方签订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第二十七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后解除本合同,也可以在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立即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后甲方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政策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时,甲方应当另行安排乙方其他工作岗位,乙方仍不能从事其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甲方在对乙方进行培训后,或者是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后,乙方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八条甲方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依法进行经济性裁员时,在解除本合同后,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规定终止、解除本合同:

    1、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或者在疑似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达到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政策规定的医疗期内;

    4、乙方若为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乙方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乙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

    第三十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同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三篇:集体劳动合同草案

    XX公司

    集体劳动合同

    (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以下简称“工会”)和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政为保护职工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合作共事,共谋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集体合同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公司工会是公司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独立自主开展工作。

    第三条本合同由工会主席代表职工与公司签订。签订本合同必须经由工会和公司双方进行平等协商并达成一致。

    第四条平等协商和签订本合同,应当遵循依法办事、平等合作、协商一致、权利与义务统一和兼顾国家、企业、职工三方利益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本合同和劳动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尊重并支持工会的各项工作,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工会依法指导职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教育职工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动员和引导职工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协调劳动关系,妥善处理劳动争议。

    第七条工会有义务支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支持公司的合法权益,教育职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同,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促进公司发展。

    第八条本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

    第二章职工聘用

    第九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本着择优录用的原则,有权招聘职工。公司招聘职工必须在本合同的规范下,以劳动合同的形式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

    第十条聘用职工,订立、变更和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有关规定。

    当事人双方应当就劳动合同的具体内容进行协商,并有企业负责制作和提供标准文件。公司制定和修改劳动合同文本时,应听取工会的意见。

    第十一条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

    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同意在履行期满后延续劳动关系的,应当在履行期满前30日内依法续签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因履行个人劳动合同而发生争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工会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满或者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本人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延续至任期或者三期期满为止。当事人双方已续签劳动合同的除外。

    第三章工资、福利及津贴

    第十四条公司遵照职工能级岗位和实际需要,建立薪酬制度和 确定本公司工作制度。

    第十五条公司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式、工资发放办法)的制定和变更,由公司决定。

    第十六条公司于每月8日前以货币形式向职工支付月工资报酬。

    第十七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工资增长机制。工资增长应坚持企业行政与工会集体协商方式,制定增资方案,决定增资手段和办法。

    第十八条公司职工每月实得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当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九条公司提取职工福利和奖励基金、工资管理及工资支付等事宜,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

    第二十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改善并发展职工福利。第二十一条公司各项重大福利的设置、标准、实施办法等,或由公司提出方案、或由工会提出要求,均应需双方同意后实施。

    第二十二条公司依照国家和政府的有关规定,发放各类津贴。第二十三条公司应组织职工定期进行体检。

    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二十四条企业依法实行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的工作制度。

    第二十五条企业依法保障职工的各类休息和年休假。

    企业根据职工的工作年限,依法实行职工带薪年休假,职工不得

    跨享受年休假。

    第五章劳动安全卫生

    第二十六条企业依照国家和政府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职工在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定。

    第二十七条工会依法支持企业进行劳动保护管理,配合企业检查、监督安全卫生情况。

    第二十八条女职工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依法享受特殊保护。

    第二十九条发生职工伤亡事故,或出现危及职工身体健康和劳动安全的重大事故,企业应及时通知工会协助处理,并在24小时以内向有关部上报。

    第六章社会保险

    第三十条企业和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企业应该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为全部在册职工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的必要手续,支付应企业承担的保险费用。

    第三十一条职工出现因工负伤、致残、死亡等待遇按国家有关 政策规定执行。

    第七章合同责任的保证

    第三十二条工会与企业双方为加强合作关系,保障集体合同的 履行,建立以下制度:

    (一)如有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事宜时,及时召开联席会议进 行通报和协商,亦可随时进行协商。

    (二)工会委员会召开会议或者组织活动,占用工作事件不超 过2个工作日的,企业应予同意;工会委员会可邀请行政领导参加有关会议和活动。

    (三)企业应依法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

    第三十三条工会主席在任职期间,非经工会委员会和上级工会同意,不得随意调动其工作,亦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其辞退。

    第三十四条企业依据《劳动法》等法律法规,清理、整顿企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标准,建立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

    企业制定和修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征求工会意见,并经职代会讨论通过。

    第三十五条对职工的表彰、晋级,由工会会同公司相关部门研究决定。

    评定职工奖励的工作在每年年底进行,如实际情况需要,亦可及时评定。

    第三十六条公司给予职工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由公司行政会议讨论并征求工会意见,在听取职工本人申辩后决定。

    第三十七条公司对于违反企业各项规章制度,造成一定后果的职工,可分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第三十八条对职工进行行政处分时,须征求工会意见,听取被处分职工本人的申辩,由公司作出决定。解除职工的劳动关系,事先应经工会参加处分文件会签。工会认为不合理的,有权提出异议,与

    公司协商解决。

    第三十九条因生产经营条件变化,公司大规模变更职工的工作或裁员时,须征得工会同意。

    第八章合同的履行和监督

    第四十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2)制定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3)因出现不可抗力,使集体合同无法履行或完全履行;当事人一方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议,须经双方协商。协商一致的,签订书面协议,书面协议应当提交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审议通过后,由原订立集体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的代表人签字。

    第四十一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十二条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履行期为3年。

    合同期满1个月经双方协商签订新合同。新合同未签订生效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特殊情况双方都有权提出修改本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

    第四十四条公司支持工会开展的活动,并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工会开展活动应在生产、工作时间以外进行,如有必要占用生产、工作时间活动的,应事先征得公司同意。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公司

    应给予支持。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自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予以登记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即生效。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一份留存备案;一份上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一份报上级工会。

    公司工会主席

    (签字盖章)

    年月日

    公司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年月日

    第四篇:集体劳动合同

    施,保质保量地负责完成全年安全生产经营销售任务。

    4、坚持“科技兴厂、教育为本”的方针,大力发展科技教育事业,搞好职工教育和职工岗位培训,提高教育质量,为我厂发展提供合格人才。

    5、关心职工生活,为职工多办实事、好事,逐步为职工提供良好生产和生活环境。

    6、根据厂生产任务情况,确定职工息工、待岗、下岗有关办法规定,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讨论通过实施。职工:1、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树立“厂兴我荣,厂衰我耻”的观念,积极支持、参与各项改革,参加民主管理工作,参政议政,当好企业主人。2、参加群众性合理化建议、发明创造,小改小革及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钻研业务,提高职业技能。3、坚持安全生产,认真执行规章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办事,保证人身安全。4、在厂、分厂领导下,保质保量地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发生人为责任问题,自觉接受有关规定处理,不得无理取闹。5、贯彻《劳动法》,维护和服从行政领导对厂生产和经营活动的统一指挥权,严格按照劳动合同办事。第三十条厂在重大决策的制定、研究各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生活福利等重大问题,应与厂工会组织及时沟通、磋商,并提请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第十一章合同的期限、变更与监督检查第三十一条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新合同,新合同签订生效前,本合同继续有效。新合同的生效日期与前合同的终止日期吻合。第三十二条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有特殊情况时,双方都有权提出修改本合同的条款。修改后的条款为合同的附件执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变更。第三十三条本合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解除:1、厂与工会协商一致;2、因不可抗拒情况出现,使本合同无法履行;3、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和重大变化。解除合同须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在五日内向原合同审查的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分局行政和分局工会提交书面说明。第三十四条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向上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裁决。第三十五条在次年厂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时,由厂行政报告上年厂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并由职工代表按照“全面履行、较好履行、基本履行、未履行”做出评议,并由干部评议组根据评议的实际数据做出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的书面报告,由大会审查并做出决议。第十二章合同的违约责任第三十六条企业违反规定的、或合同约定的条款,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法律法规以外的损失,向上级主管领导、部门报告,请求上级处理。第三十七条工会不是集体合同的主体,不承担集体合同规定的经济、物资责任。工会违反本合同应承担道义上的责任,职工违反本合同应承担一定范围内的责任。第十三章附则第三十八条本合同经厂九届四次职代会审议通过并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字。第三十九条本合同签字后,双方各持一份,并于七日内将合同文本及全部附件一式三份报送劳动主管部门、分局行政和分局工会。第四十条本合同自上报上级劳动主管部门、分局行政、分局工会的十五天内如未提出异议,即行生效。生效后双方应及时向全体职工公布并认真履行,任何一方不得违约,保证合同的权威性、法规性、严肃性。厂法人代表:(签字)工会法人代表:(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第五篇:集体劳动合同

    集体劳动合同

    本集体合同由

    (以下简称“企业”)与

    (以下简称“工会”)双方在自愿和平等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依法签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和工会签订本合同,用以明确和调整双方合作共事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第二条 工会代表职工整体的利益,依据本合同的规定,指导职工正确处理和企业的劳动关系,并监督和调整这种关系。企业与职工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得与本合同相悖。

    第三条 本合同是双方为促进企业发展,尊重和调动职工积极性应遵守的共同准则。双方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遵守不低于有关职工就业、劳动报酬、劳动保险、劳动保护、生活福利、退休养老和各种节假日等方面的规定,并努力提供尽可能高的水平和标准。

    第四条 企业应根据有关规定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职工利益的权力,在研究决定有关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听取工会的意见。企业工会负责人有权列席有关讨论企业的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活动及与职工利益有关的问题的董事会会议,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第五条 工会有义务支持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支持企业的合法权益,教育职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同,遵守劳动纪律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协助企业合理使用各项基金,配合企业组织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促进企业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发展。工会主席或其代表依法列席企业董事会会议。

    第二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 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以不超过政府规定的标准,实行本企业工作制度。

    第七条 企业执行定时工作制的,企业安排职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企业保证职工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企业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八条

    准工作时间。企业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

    第九条 企业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企业工作任务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职工自行安排。

    第十条 企业安排职工延长工作时间或加班的,应按照下列标准给予职工相应待遇:

    1.安排职工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安排职工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3.安排职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一条 企业有责任不断改善生产管理,严格控制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加班加点。长时间或长期加班以及在公休节假日大范围加班时,应征得同级工会同意,并按法定的标准向职工另发加班工资。

    第十二条 严重有损职工身体健康或人身安全的加班,工会有权支持职工拒绝执行。在夏季高温时期和其他特殊情况下,工会可以建议企业减少工作时间。

    第十三条

    应听取工会意见。企业执行政府规定的各类节假日制度。企业在制订本企业休假制度时,第三章 劳动保护

    第十四条 企业为职工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标准。企业不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工会有权与企业交涉,企业拒不改正的,工会可请求当地人民政府作出处理。

    第十五条 企业负责对职工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工会给予协助和配合。

    第十六条 企业执行政府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企业负责加强和改善劳动技术和工业卫生、劳动防护以及特殊工种和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企业按规定向从事尘毒有害作业的职工提供疗养机会与费用。

    第十七条

    第十八条 工会支持企业劳动保护管理,配合企业检查、监督劳动保护情况。

    工会发现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企业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企业行政方面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九条 企业依照国家规定在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及租赁厂房和技术改造工程时,对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实行“三同时”。工会有权对此提出意见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企业在引进、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时必须同时引进或采取可靠的劳动保护措施,并对工人进行培训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一条 企业根据工种岗位需要,保证供应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企业应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细则。企业向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发放营养补助费或提供营养补助食品。

    第二十二条

    防寒保暖措施。每年夏暑季节,企业负责采取防暑降温措施,在冬季,企业负责采取

    第二十三条 企业优先保证用于改善职工生产安全和劳动条件的资金。每年由企业提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方案,落实资金,组织实施。工会参与安全技术措施立项讨论并监督实施情况。

    第二十四条 企业和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严格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教育和组织职工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会支持企业对危及企业和职工安全的行为的惩处。

    第二十五条 企业发生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或其他危及职工劳动安全的重大事故,应及时通知工会。工会有权参与调查和提出处理建议。

    第四章 劳动报酬

    第二十六条 企业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以及实际需要,确定本企业工资制度,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式、工资发放办法)的制定和变更,由企业决定。企业在做出上述决定时,应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

    第二十七条 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于每月在规定时间内以货币形式支付职工工资,工资不低于人民当地政府颁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支付标准和办法按下列执行。

    第二十八条 由于企业生产任务不足,使职工下岗待工的,企业保证职工的月生活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二十九条 工会在每年月份根据生活物价指数和劳动力资源状况变动等因素,向企业提出本年工资要求。董事会在讨论此类问题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企业根据董事会的工资决议,提出分配方案。

    第五章 保险与福利

    第三十条 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关于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养老、失业、医疗和工伤等社会保险费用,工会有权予以监督。

    第三十一条 企业按规定每月提取工资总额20%的福利费用和7.5%的职工医疗费用,每年从税后利润中提取10%的福利奖励基金,用于职工集体福利和奖励,不得挪作他用。其中用于职工福利的部分,由工会协助企业合理安排使用。企业应定期向工会提供该项基金使用情况报表。

    第三十二条 企业有责任改善职工文化设施和住房、膳食、医疗、托儿、交通条件并提供其他与企业经济相适应的福利。工会支持企业为此所做的努力。

    第三十三条 企业各项重大福利的设置、标准、实施办法,或由企业提出方案、或由工会提出要求,均应双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三十四条 职工因工负伤、因工致残、因工死亡,以及因患职业病,在治疗、疗养、残废、死亡时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由企业支付。企业制订此类费用细则。

    第三十五条

    行专项体检。职工一般每年应进行体检一次,女工及有毒有害工种应按规定定期进

    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七条 企业根据有关规定,按时提取和发放职工退休费用。

    企业根据《保险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实行劳动保险制度,支付职工劳动保险费用,并努力扩大保险险种。工会协助企业做好各项劳动保险工作。

    第六章 职工聘用、教育与培训

    第三十八条 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本着择优录用的原则,有权招聘职工。企业招工计划及实施情况应向工会通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分别与职工签订个人劳动合同。在签订个人劳动合同之前,工会和企业应指导职工明确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及违约责任的处理。工会有权监督个人劳动合同执行情况。

    第四十条

    意见。制定、修改、废止企业制度和修改个人劳动合同标准文本,应听取工会

    第四十一条

    裁和诉讼程序处理。因履行个人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争议,按劳动争议协商、调解、仲

    第四十二条 企业根据政府规定按期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帮助职工获得和提高文化及专业知识。企业教育管理机构负责职工岗前、岗中及转岗的教育培训。企业按向工会通报教育基金使用情况。

    第四十三条 工会组织或协助企业开展对职工的职业道德、科学、技术、业务知识教育,鼓励职工自学成才,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第七章 劳动纪律和奖惩

    第四十四条 企业有权制定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企业有权依据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决定对职工进行奖励或惩罚。

    第四十五条 企业对于模范执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在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产品开发、技术开发、技术改造、提高质量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作出优异成绩的职工,有权分别给予荣誉奖励和物质奖励。

    第四十六条 企业对于违反企业各项规章制度,造成一定后果的职工,可分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开具过失单或不同的行政处分;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也可酌情处以经济赔偿;情节严重的,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 对职工进行行政处分时,须征求工会意见,听取被处分职工本人的申辩,由企业作出决定。工会认为不合理的,有权提出异议,与企业协商解决。因生产经营条件变化,企业大规模变更职工的工作或裁员时须征得工会同意。

    第四十八条 各类处分由企业奖惩规章制度统一规定。企业各基层单位或部门制定的同类制度,需经企业承认并备案。企业奖惩规章制度,应经工会同意后实施。

    第八章 合作与联系

    第四十九条 的合作。双方为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企业与职工的利益,保证实行密切而有效

    第五十条 企业和工会可每月召开一次联系会议,就重大事宜和有关职工整体利益问题进行通报和协商。必要时,可随时约见对方。双方应遵守联系会议所做出的决定。

    第五十一条 工会正、副主席或其代表可以应企业要求向企业通报工会开展的与企业有关的重大活动情况。双方应经常共同或分别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五十二条 双方同意采取具有凝聚力的精神或物质手段,以及通过各种公关联谊活动,联络和密切企业领导与职工的感情。双方同意继承和发展自企业开业以来为实现上述目的所采取的方法。

    第九章 监督检查和仲裁

    第五十三条 为保证全面执行本合同,双方联合成立集体合同监督小组,其成员由工会代表、企业代表根据人数对等的原则组成。本合同每年检查_____1____次,检查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双方签约代表,签订代表应认真研究和处理检查结果。

    第五十四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首先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有关规定的仲裁程序办理。

    第十章 合同期限

    第五十五条 本合同的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前________个月经双方协商签订新合同。

    第五十六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若签订本合同的环境和条件发生,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另一方应给予答复,并在7日内进行协商。

    第五十七条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合同一方就本合同的执行情况提出商谈时,另一方应给予答复,并在7日内进行协商。

    第五十八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双方都有权提出修改本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章 其他

    第五十九条 企业侵犯工会合法权益的,工会有权提请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予以处理,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十条 本合同解释权归签约双方。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国法律和政府规定执行,或由双方另行协商后确定。

    第六十一条

    第六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报劳动行政部门登记备案一份。

    企业在本合同签订后7日内将本合同一式三份及说明报送相关劳动行政部门登记、审查和备案,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本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即行生效。

    第六十三条 本合同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后,双方应当及时以适当的方式向各自代表的全体成员公布。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__ _____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劳动行政部门盖章

    时间

    2024年后勤办工作总结

    2024年在学院党政的后勤改革思路指导下,广大后勤职工深入学习江泽民同志重要思想和重要讲话,认真落实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立足校情,因地制宜,历经整体剥离、资产重组,组建实体,培植校外市场,做大做强等阶段,逐步建立起社会化经营,多元化开放,规范性竞争,快捷优质服务的新型后勤保障体系,为适应高教事业的改革,为学院的可持续发展,为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深入、规范化纵深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一年来,我们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大胆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把原属后勤系统的校医院、水电气管理、绿化、维修、环卫、公寓、食堂、教室管理、校办产业、物业管理等原学校后勤服务经营人员、相应资源及操作运行成建制地从学校行政管理系统中分离出来,撤消了总务处及相关大后勤处室,共分离人员333人,划拨资产2800万元,改拨款制为收费制、终身制为聘任制,大锅饭为效益优先制,进而顺利平稳地完成了后勤的规范分离。

    二、在规范剥离的基础上,我们按照目标,组建了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后勤服务实体,三月二十日顺利完成工商行政注册登记,办理了正式的企业营业执照,成立了南充成功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南充恒丰教育产业有限公司、南充顺昌餐饮有限公司和南充鑫光物业开发有限公司四个独立法人实体,四个实体分别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成立了董事会和监事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同时以资产多元化组合为纽带,以标准化规范管理为桥梁,组建了对四公司实行宏观管理的南充成功实业集团,为后勤实体风劲帆满开大船夯实了基础。

    三、实行两权分离,有效监控国有资产。年初,由我办会同设备、计财、审计、工会等部门共同对后勤实体占有、占用的资产进行了盘清登记,清产核资,明晰产权,通过国家认定的会计事务所、评估事务所进行核资、评估,对价值2800万元的国有资产以合同的方式委托给相应的公司管理。同时为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学院法人代表兼任五公司董事长,分管后勤副院长兼任副董事长,这样既协调了学院与企业的关系,同时对国有资产也实施了全面、全程监控与管理。

    四、转变工作作风,坚持后勤改革为师生、教学、科研服务的宗旨,尽可能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我办尽管成立时间仅一年,人员仅7人,但全体同志始终以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事业心,推进学校后勤优良作风、优质服务、优美形象的新型后勤保障体系建设。

    (一)与北湖公园签订精神文明共建协议书,解决了近三十年的与北湖界墙争议历史遗留问题。

    (二)为迎接建校50周年华诞,以清新、高雅、优美的校园风貌迎接四海宾朋,与相关部门、公司一道圆满完成了校园环境整治工作,其中光明工程、中心花园、西苑工字砖草坪小广场、东苑广场、校园主干道的修补、乒乓球台的修建、医学生公寓周边散水工程及地面整修、观礼台后彩色广场的铺建等使校园校貌发生了巨大变化,极大地维护了学校的声誉,美化了校园环境。

    (三)参与新校区征地工作,具体起草了征地合同,既维护了学校利益,又使新区建设得以如期推进。

    五、切实履行监督管理,强化监控体系与手段。我们以作为衡量后勤改革成败的标尺,采取必要的手段和制度做保证。其手段主要有:宣传手段、影响手段、建议手段、说服手段等。确立的制度主要有:申请审批制度、工作报告制度、检查审计制度等。同时我们还专门聘请专业人士组成现场监管组,有侧重地履行具体监督职责,对各公司的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取费标准实施动态管理,确保了监控的时限性与有效性。此外,我们还注重督查、督办师生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即及时处理师生对后勤工作的来信、来访,一年来共处理了六十余件;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或给予情况说明,先后落实解决学生洗澡、涉及金额37万余元的10--12幢住户购房款退补等与师生生活密切相关事宜,首次组织人员主动利用双休日深入六十余户职工家中了解房屋上下水管及天燃气渗漏原因,实地解决问题。

    六、抓好学生公寓和教师住宅建设。采取的方法:改,历时三个月,我办利用暑假对始建于1979年的一幢建筑面积为4376平方米的男生宿舍进行了彻底改造,使之内外焕然一新,成为校园又一道靓丽的风景线;购,今年五月十五日学院斥资近三百万元与南充市天一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了期房购买合同,明年七月比邻学校的三十五套两室两厅单元房将以良好的内外装修、舒适的内部设施、合理的结构布局喜迎2024级新学子;建,学院采取多种形式投资800万元建成一万平方米两幢单元式学生楼,为学校的稳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与此同时,我们积极为改善教职工,尤其是青年教师住房条件做工作,顺利完成与南充市万事兴合作修建76套职工住宅合同,现已有55户教师喜迁110--170平方米不同类型满意房。

    七、重视和加强对学生食堂、公寓的管理。站在落实江总书记讲话精神的高度,始终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学生食堂、宿舍管理工作,切实保护和维护学生切身利益。在食堂建设方面,主要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建立健全在卫生、食品质量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如责任事故追究制、饮食经营准入制、大宗饮食物品公开招标制、食品采购定点制等。同时提高饭菜质量,增加花色品种,改进服务质量,使就餐率稳步上升。十月初在由省教委组织的专项检查中师生对食堂的满意率达80%以上。在宿舍管理中,除加强常规的安全、清洁卫生管理外,本着为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大力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素质教育,首次聘请了学生兼职管理员、创刊了公寓快讯、开展了寝室文化周大型活动,在西安举行的四川省高校宿舍管理2024年年会上,我院宿舍管理的新模式受到了与会者的并评为。

    八、认真处理好后勤实体、学校、师生的责权利关系,创立了新型的后勤保障体系。后勤实体既有企业的经济属性,更具有为师生服务的社会属性。学校除予以政策扶持外,还给予了实实在在的经济投入。今年学校用于后勤设施建设、更新、改造的经费已逾千万元。同时为维护广大师生的切身利益,我办遵照工作职责按照合同、契约管理模式与后勤实体形成甲乙方关系,依据合同向各实体提出服务的任务、标准、要求,明确规范甲乙方责权利,并通过检查、监督、协调等职能对各经济实体执行合同情况实施动态宏观管理,从而实现了企业目标与学校目标相一致或有机结合、大后勤系统上下协调统一的完整目标体系,确保了后勤改革迈大步,落实处、收实效。一年的后勤改革实践之所以取得实效,主要得益于学院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思想认识的统一,目标明确,敢于决策,措施得力,积极、稳妥、有序的推进后勤改革;得益于理论的创新,机制的激活,新制度、模式的创建和广大后勤职工敢为人先的实践勇气;得益于学校政策的大力扶持和师生的理解、支持和积极参与所形成的宽松改革氛围。一年来我们的主要收获是:全面营造出了文明向上,环境舒适、服务到位、经营竞争有序的校园后勤保障体系;后勤实体内练硬功,外树形象,后勤资产由年初的2800万元发展到目前的3600万元,上缴利润近100万元,仅工资一项为学校节约经费近300万元,既使学校省了心、省了钱,更重要的是各实体基本完成了人力资本、物力资本、社会资本积累的初始阶段,具备了融入社会大市场占有市场份额的内在实力与外在形式;广大的后勤职工经受了风雨,增长了才干与见识,尝到了甜头有了想头与盼头,具备了深化改革的胆气与勇气,达到了学校稳定,群众满意,后勤职工乐意,领导放心的后勤社会化改革预期目的。

    学院后勤工作办公室 二00一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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