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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聘用合同(二十一篇)

    栏目:三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海棠云影 时间:2024-08-07 23:35:10 下载.docx文档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聘用合同篇一

    受聘人员: (简称乙方)

    为大力发展基层法律服务事业,稳定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的有关文件规定,乙方提出执业申请,经审查符合基层法律服务执业条件,甲方同意聘用乙方为本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甲乙双方为明确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聘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聘用期间:乙方必须承认本所《章程》享有并履行本所《章程》所规定各项权利和义务,经济上实行效益浮动工资制。即按乙方业务收入总额的     %计发,上不封顶,下不保底,按月支付,年终结算,甲方不在支付其他经济费用。

    三、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乙方业务收入的     %支付给乙方,由乙方自行购买养老保养,不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在聘用期间必须服从甲方安排,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办法,积极工作,完成年度岗位目标任务,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接受年度考核、考评,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工作技能。

    五、乙方因自身工作原因给当事造成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中止或解除合同。

    1、本合同确定的聘用关系,违反国家用工制度的。

    2、乙方经上级选拔任用或考入高等学校脱产学习。

    3、乙方因健康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

    4、乙方因工作需要,被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录用的。

    5、乙方不能全面完成本年度目标考核任务的。

    6、严格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和法律,经教育不改或受党纪政纪,刑罚处罚的。

    7、严重失误,徇私或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主管单位一份。

    九、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和需要修改、完善的,均需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并存主管单位备查。

    甲方:三台县石安法律服务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签订时间: 年月日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聘用合同篇二

    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编码:电话:e_a:乙方:地址:负责人:编码:电话: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鉴于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甲方因经营管理等事项需要专业的法律服务,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法律服务,乙方表示同意;双方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定义:甲方包括仅限于甲方,不包括甲方控股、参股的关联企业。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

    二、工作方式

    1、人员指派:甲方安排_________与乙方联络,并负责收集拟处理法律事务的相关资料,配合并督促乙方开展工作。乙方指派候丽x、孙等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小组,负责处理甲方的公司法律事务。

    2、固定走访式制度为加强合作,乙方律师应二周内不少于一次到甲方走访,了解情况,现场办公,沟通有无。

    3、临时性走访制度为及时、迅速协助甲方解决问题,特立此制度。此制度之含义:不论是节假日,还是8小时工作时间之外,只要甲方有紧急事务处理,除乙方律师因客观原因无法脱身外,乙方律师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现场,参与协商解决。

    4、集体协作式制度该制度指甲方的委托事项非顾问之所长时,乙方将以全所的强大律师团队为依托,指派其他专业特长律师提供法律服务,以保证甲方所托事项圆满完成

    三、工作范围乙方律师的工作内容具体如下:

    1.经营管理法律服务:

    (1)提供公司治理结构、董、监事会及管理层设置相关的法律咨询意见及方案设计;

    (2)提供管理层持股及其他期权奖励计划的方案设计及法律文件的起草;

    (3)提供与他方之间的协议和或协议提供意见或建议;

    (4)建立和完善长期使用的协议范本;

    (5)审阅、修改协议、协议、章程等法律文件;

    (6)审核、修改员工手册等内部规章制度;

    (7)协助公司处理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有关的事项;

    (8)参与他方的商务谈判;

    (9)与他方发生纠纷时,以非诉讼形式协助公司对外交涉、谈判;

    (10)提供并解释与公司日常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及各项政策;(1

    1)提供与业务活动相关的法律信息;(1

    2)对将由公司开展的重大商业活动出具法律建议;(1

    3)应要求对外出具律师函;(1

    4)经授权发表律师声明;(1

    5)应要求对公司人员进行法律知识专题培训;(1

    6)办理对外重大文件签署等事件的律师见证事项;(1

    8)其他委托事项。

    2.对外投资法律服务

    (1)参与兼并与收购、资产重组,包括参加谈判、起草相关法律文件;

    (2)参与股权转让与受让,包括参加谈判、代为起草《股权转让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

    (3)以无形资产、人力资本对外投资的方案设计

    (4)为增资、减资、分立、合并提供法律服务。

    3.重大项目专项法律服务

    (1)就参与的重大项目,提供相关的法律政策依据以及相关案例;

    (2)就所参与的重大项目提供相关法律咨询,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3)对项目的有关方案,进行法律审查;

    (4)协助起草、审查和修改与项目有关的协议及其他各种法律文件;

    (5)协助处理项目中所发生的其他法律事务。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四、甲方职责

    1.甲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其所需要的资料和文件,并保证所提交资料和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法律顾问。

    5.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有权就乙方服务范围内的事项,随时向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咨询,乙方应及时做出答复。

    7.甲方应当对乙方律师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及通讯设备。

    8.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导致上述服务事项没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律师费用。

    9.甲方委托的事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律师执业规范。

    10.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律师列席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有关会议。1

    1.甲方应如实向乙方律师提供任何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情况,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

    五、乙方的职责

    1.乙方应当指派熟知公司运作事项及相关法律的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2.乙方律师应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有权对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和验证。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随时报告工作进度。

    5.乙方在维护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从法律和行业规则的要求,有权保持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8.乙方的工作时间、地点应根据甲方的实际法律服务内容的不同,具体协商或随时联系约定。

    9.乙方律师有权了解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有关情况。

    10.乙方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理甲方办理之事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律师不担责。1

    1.乙方对在工作中接触、了解到的有关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

    六、律师费用及支付办法

    1、甲方一致同意常年法律服务费用为每年陆十万元人民币(600000元),即每月支付50000元人民币。

    2、涉及甲方的诉讼、仲裁等,乙方将依据________省物价局、________省司法厅________价发(________)________号、________市发改委大发改收费字(________)________号规定的《________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下限收费标准收取,特殊案件,双方另行协商收费。

    3、对甲方所涉及的股票上市、股权转让、公司并购、资产重组、对外投资、对外融资等有效工作时间在16小时以上的法律事务所需费用,按优惠原则,由双方另外协商收取。

    4、对于本协议项下的常年法律顾问费支付方式,采取分两次等额支付,即签订协议之日起七天内付出元,本年度到期日前10天内再付元。

    七、其他费用的负担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鉴定费用、评估费用、办案费用等;

    2._________市内四区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上述有关费用。

    八、协议的解除

    1.协议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

    3.因不可抗力致使协议目的不能实现的;

    4.甲方逾期____日不向乙方支付律师费用或者工作费用,经乙方催告后,仍不改正的;

    5.乙方及律师不按本协议的约定提供法律服务,经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6.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重大经济损失的;

    7.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8.本协议的任何一方未经协议另一方的书面同意,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协议外的第三人,致使另一方遭受重大损失的;

    9.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协议目的不能实现的。风险提示:

    应约定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特别是针对项目所涉及的技术、客户资源,以免出现合作一方在项目外以此牟利或从事其他损害项目权益的活动。

    九、保密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本合同期限。违反者将承担赔偿责任。

    十、协议的变更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协议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十

    一、争议的处理

    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十

    二、协议的解释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协议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协议的原则、协议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协议做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协议相抵触。十

    三、补充与附件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十

    四、协议的效力本协议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法定代表人:签订地: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负责人: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聘用合同篇三

    法律服务委托协议

    法律服务委托协议

    律(

    )非诉字第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事项,委托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托,指派________律师、________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律师根据甲方要求,认真负责地完成甲方委托事项及现场法律咨询,并向甲方作书面或口头汇报结果。

    三、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律师叙述委托事项背景情况并提供乙方律师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叙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协议,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根据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下列规定收取/交纳费用:

    甲方向乙方交纳律师代理费________万元,甲方应在要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周内将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逾期则乙方有权中止协议。

    五、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委托协议,律师费不予退回;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律师费全部退还甲方。

    六、一方要求变更协议内容,须经对方同意。

    七、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完成之日终止。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协议履行地为委托方所在地。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法律服务委托协议

    法律服务委托协议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聘用合同篇四

    甲 方:

    电话: ; 电话:

    电话: ; 电话:

    电话: ; 电话:

    乙 方: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甲方聘请乙方的律师担任行使其在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权益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针对专项法律事务提供服务内容包括: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定、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6、代理甲方在行使在北京古虎数码娱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权益时,所涉及得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

    7、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和其他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 律师作为甲方专项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专项法律顾问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专项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务;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汇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在担任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问题;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 为专项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专项法律顾问律师;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法律顾问费

    乙方的前期法律顾问费为四万元人民币。自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先支付25000万元,20xx年3月1日前支付15000万元。

    乙方的后期律师费,在甲方之一或共同取得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公章、财务章及公司财务账本和其他财产的控制权,并更换新的法定代表人后,以公司名义签订《专项法律服务协议》,从追回的公司财产中按照15%的比例在执行完毕3日内支付。

    本合同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

    第五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北京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资料费、长途通讯费等,由甲方支付乙方工作费用壹万元包干使用,20xx年3月1日前付清。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担任甲方专项法律顾问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违反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20xx年1月26 日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原则为贰年,但甲方所在的北京古虎数码娱乐科技有限公司依法重整并恢复正常经营或解散和清算,本协议自行终止,但如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可以续签专项法律顾问合同,或经甲方介绍,乙方与北京古虎数码娱乐科技有限公司另行签订专项(或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本合同期满后,甲方交办的法律顾问工作延续进行的,甲方应当按照实际延续时间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

    第十一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首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时间: 时间: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聘用合同篇五

    甲方:_______地址:_______

    乙方:_______地址:_______

    甲方为完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改制重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特聘请乙方作为专项法律顾问为本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双方经协商,就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为共同遵守。

    一、本项目的基本内容

    1.1 根据甲方与 公司的约定,甲方将为公司的改制重组提供改制重组方案的制作、改制重组工作的组织协调、全程咨询等服务内容。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内容

    2.1 本项目中,甲方委托乙方的法律服务事项有以下内容:

    2.

    1.1参与关于本项目的有关会议。

    2.

    1.2根据本项目的进程适时向甲方提供口头或书面法律意见(不包括向甲方外的单位或行政部门出具的`法律意见)。

    2.

    1.3为甲方参与本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2.

    1.4 甲方委托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法律服务。

    三、甲、乙双方合作形式

    3.1 经甲方指定,乙方同意委派律师完成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工作。

    3.2 乙方如需更换委派的律师,应当事前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如有更换乙方律师的要求,乙方应尽量予以满足。

    3.3 乙方律师的工作地点主要在市。

    四、工作进度安排

    4.1 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的法律服务的工作时间应当以确保甲方完成本项目总体时间安排为前提。

    4.2 工作时间确定后,乙方应本着勤勉尽责精神确保本合同项下工作的完成,但因甲方或其合作方的原因导致乙方工作延误,乙方工作时间得以顺延。

    4.3 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时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完成本项目的所有事项之日止。

    五、律师法律服务费及支付方式与相关费用

    5.1 根据乙方律师完成本合同第二条法律服务的工作量和所需时间,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律师酬金为元。如公司支付给甲方的报酬少于公司与甲方约定的报酬,则甲方实际支付给乙方的报酬为公司实际支付给甲方的报酬与公司与甲方约定的报酬的比例乘以45000元。

    5.2 上述法律服务费包含了乙方律师为完成本合同项下工作所需的市内交通、通讯、文件制作、资料查询等费用,但如需乙方律师在市外工作,则甲方应据实支付乙方律师的交通、食宿费用。

    5.3 本合同生效之日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元;本项目结束、甲方收到公司或公司指定的任何单位支付的报酬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按第

    5.2条的约定将剩余律师酬金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六、保密

    6.1 乙方对参与本项目中所涉及的企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非经甲方同意或在甲方对有关信息进行披露前,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6.2 如因乙方律师的行为、语言不慎造成上述保密信息的泄露,致使甲方的利益受损或遭致其他任何形式的麻烦和尴尬,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七、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7.1 未经对方同意,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7.2 如乙方有前述

    7.1项之情形,则应全额退还已收取的费用;如甲方有此情形,则仍应当支付本合同项下乙方全部法律服务费。

    八、违约责任

    8.1 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致使本项目无法实现,则仍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全部法律服务费。

    8.2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致使甲方本项目无法实现,则应当退还已收取的律师酬金。

    8.3 如因乙方指派的律师的重大过失而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需对此承担赔偿责任。

    九、争议解决

    9.1 本合同履行中若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皆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生效条件

    10.1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即为生效。

    十一、其他

    11.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1.2 本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聘用合同篇六

    甲方: 乙方: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邮箱: 邮箱:

    传真: 传真:

    甲方因事宜,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特聘请乙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并代为办理该项工作中的有关法律事务。现依据我国《合同法》、《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以资各方诚信履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执业律师为甲方办理合同第一条所列服务事项;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服务,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4、乙方律师在本合同期内,对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个人隐私、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本次委托事项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服务事项提出明确、合法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约定的律师费;

    4、甲方指定 电话: 为乙方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乙方律师;

    第四条 律师费用及支付方式

    根据《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采用计件收费□按比例收费□方式,甲方在签定本合同 日内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元人民币。

    第五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追究乙方的相应责任。

    乙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甲方的委托事项违法、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甲方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甲方无正当理由拖欠律师费等情况除外。甲方不支付律师费、工作费用,或者非因乙方律师过错要求变更、终止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且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甲方还须按照逾期金额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情势变更

    乙方律师在办理委托事项的过程中,如发现案件的实际情况与本合同签订前甲方提供的信息以及材料不符,由此造成乙方律师的工作量增加,甲乙双方应当另行协商增加律师费。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先行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生效,至委托事项完结为止。

    第十条 通知和送达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首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一条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聘用合同篇七

    委托人:_________集团有限公司(下简称“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下简称“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处理债权转股权(下简称“债转股”)事宜,特委托乙方担任专项法律顾问,并代为办理该项工作中的有关法律事务。为此,双方特议定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受甲方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位律师组成工作小组,完成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

    二、乙方将向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1.协助______资产管理公司和甲方共同拟定债转股方案;

    2.拟定债转股协议草案以及正式协议;

    3.根据项目进展需要参加各类中介机构协调会;

    4.就债转股方案对甲方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

    5.就债转股协议中约定的各项担保事宜提供法律意见并指导(或代为)办理根据债转股协议所设立新公司的工商登记手续;

    6.起草债转股协议洽谈及履行过程中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

    7.向______资产管理公司和甲方提供本项目涉及的其他法律服务。

    三、乙方律师应本着实事求是、诚实信用和对甲方负责的精神认真对有关事项进行审核。

    四、甲方应全面、真实地向乙方律师提供有关文件资料;乙方律师应对甲方提供的全部材料及事实说明进行法律方面的尽职审查。

    五、乙方承诺按照甲方所要求的期限完成本协议所约定的法律事务,并严格保守在提供本合同法律服务过程中所接触或了解到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六、双方确认,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提供本合同法律服务的律师费为人民币______万元,分两期支付:首期律师费人民币______万元双方签署本合同后三日内支付;其余律师费人民币______万元于新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后三日内支付。

    七、如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所收律师费应退还给甲方;如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费将不退还。

    八、甲方应为乙方办理相关法律业务提供便利,并应承担乙 方因办理本协议项下业务所发生的差旅及通讯费用,该费用应由乙方在______元人民币以内向甲方实报实销。

    九、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友好书面协商确定。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律师事务所(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

    开户单位: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开户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银行______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聘用合同篇八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乙方:律师事务所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掩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服务领域

    (一)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含: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供给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定、审查或者修正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请求,参与商量、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订、送达或者吸收法律文件;

    5、应甲方请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产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商、调剂;

    6、 应甲方请求,讲解法律知识;

    7、办理双方约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未经双方协商批准,乙方的服务领域不包含甲方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和其它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三)未经双方协商批准,乙方的服务领域不包含甲方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

    也不包含甲方涉及长期、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顾问事务。

    第二条 乙方的任务

    1、乙方委派 与 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 甲方批准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方调换律师担负甲方常年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恳、尽责地完成第一条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根据法律作出的断定,尽最大努力掩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供给的文件材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请求通报工作过程;

    5、乙方律师在担负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供给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运动中,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担负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机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批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载,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当保管。

    第三条 甲方的任务

    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供给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材料;

    1、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请求;

    2、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3、甲方指定 为常年法律顾问的接洽人,负责转达甲方的唆使和请求,供给文件和材料等,甲方调换接洽人应当通知常年法律顾问;

    4、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断定、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供给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丧失,非因乙方律师毛病运用法律等失职行动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法律顾问费及支付方法

    甲方应向乙方每年度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用 元,于协议生效之日交付。

    甲方就第一条第三款所列的专案代理事务或者专项顾问事务如果委托乙方办理,应向乙方另行支付代理费,由双方另订委托代理合同,乙方应优惠收费。

    本合同到期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

    第五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产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干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公共交通费;

    2、上海市外产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信费等;

    3、征得甲方批准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批准,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批准,擅自调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

    2、因乙方律师工作耽误、失误导致甲方遭遇丧失的;

    3、违背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任务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背法律或者违背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捏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况,致使乙方律师不能供给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 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供给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背第二条规定的任务,甲方有权请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耽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遭遇丧失,或者违背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任务之一的,乙方应当通过所其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请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实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产生争议,应当友爱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矩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束缚力。或者甲乙双方如果产生争议应当友爱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北京市 国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 年 月 日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 年。

    合同期满前 日内,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合同期满后,甲方交办的法律顾问工作延续进行的,甲方应当按每小

    时 元国民币标准联合实际延续时间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

    第十一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供给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法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法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甲方: 乙方: 律师事务所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聘用合同篇九

    甲方:姓名、性别、身份证、住址、电话。

    乙方:_______律师事务所,住所地、电话。

    双方因下列委托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经过协商,订立下列条款,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担任一案中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依法维护的合法权利。但不得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就案件结果向甲方事先作出任何不切实际的承诺。

    三、甲方及当事人必须如实向律师陈述案情,提供有关证据,乙方接受委托之后,如发现甲方或者当事人捏造事实,隐瞒事实真相,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已收取的费用不予退回。

    四、乙方无故终止合同,已收取的律师费全部退还甲方,甲方提前终止合同,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七、九条约定收取的全部费用不退还甲方。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事项为下列第项:

    1.专项法律服务;

    2.非诉讼代理;

    3.第壹审诉讼代理;

    4.刑事案件公安侦查阶段提供法律帮助和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提供辩护服务;

    5.第一审刑事辩护。

    六、甲方授权律师权限为下列第项:

    1.一般诉讼代理;

    2.特别诉讼代理。包括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接受和解、提起反诉;

    3.刑事案件提供法律帮助;

    4.第一审刑事辩护。

    七、甲方应当在订立本协议时向乙方支付律师费,根据司法部及省律师收费办法有关文件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八、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另行采用如下收费方式:

    九、甲方还应承担下列费用:

    1、受委托律师赴市区以外工作的,按合理标准负担律师交通食宿费(须出差前预交);

    2、律师在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所需鉴定、翻译、资料复印、打印及其他必须开支______________元,或预交___________元,包干使用。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终止。

    甲方(签字):乙方(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聘用合同篇十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事务所

    甲、乙双方就企业劳资专项法律服务的有关事宜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互相信任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

    1.乙方指派的律师

    乙方应指派工作勤勉,认真负责,并对所提供法律服务具有相当经验之律师为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服务。

    经与甲方协商,乙方指派________________律师组成工作小组为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服务。

    2.服务事项

    在甲方支付了规定费用后,乙方应在下列事项范围内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1)对甲方目前劳资状况进行分析,出具《企业目前劳资状况分析报告》;

    (2)针对甲方的实际情况,为甲方出具《企业用工制度策划书》;

    (3)审阅甲方与员工订阅的劳动合同,对其提出修改意见或重新提供规范的劳动合同。对于尚未签订的员工,提供新的劳动合同;

    (4)审阅甲方现有的规章制度,对其提出修改意见或重新拟定规范的规章制度;

    (5)根据甲方的运作流程,拟定商业保护策略;

    (6)向甲方提供一份《劳资纠纷预警机制》;

    (7)对甲方的有关人员进行劳动法方面的专业培训。

    3.乙方的保密义务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的服务实施过程中及完毕之后,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接触到的甲方未公布、保密或专有性质的资讯,并将维护其保密性。

    4.甲方的责任

    甲方同意与乙方真诚合作,如实提供乙方所需的所有资料,积极配合乙方工作,确保乙方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履行本合同条款, 按时支付费用及告知乙方其他地址、电话号码和处所。

    5.付费方式

    6.合同的解除

    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但甲方有权不予退还已经收取的法律服务费。乙方在甲方同意或有其他正常理由的情况下也可解除合同。前述的正当理由包括:甲方的违约或在实质问题上甲方拒绝与乙方合作或接受乙方的建议,以致乙方随后的工作无法开展。

    任何一方拟依据本款解除本合同的,应提前两周通知对方。当本合同终止后,甲方应立刻支付所有未支付的费用。

    7.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

    (2)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将另行协商;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律师事务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聘用合同篇十一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委托人):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甲方委托乙方就甲方万阅城房产b座酒店项目提供定向招商洽谈及相关法律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律师就甲方拥有的万阅城房产b座酒店项目联系中南酒店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公司”)洽谈合作经营及相关法律事宜。

    二、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王琳、公维国律师完成上述委托事项相关的洽谈事宜以及法律服务,就甲方委托的事项促成甲方与中南公司合作,对洽谈过程中参与商务谈判、起草相关法律文书,提交具体合作方案。

    三、乙方就甲方委托事项中提交的合作方案,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根据情况变化,甲方有权对方案进行调整。

    四、乙方服务的范围:

    1.就甲方委托的事项促成甲方与中南公司合作;

    2.对甲方与中南公司合作经营(或房屋租赁合作)的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分析,起草相关文书和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3.就甲方与中南公司合作经营的相关事务代表甲方参与商务谈判,出具切实可行的合作方案。

    五、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全面、真实地向乙方律师提供有关的文件资料及相关情况,并保证其有关资料的真实性;

    2.甲方应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提供办公条件;

    3.根据本协议相关约定支付乙方律师服务费。

    六、乙方的义务:

    1.在对甲方负责的总原则下,竭诚为甲方提供服务,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对涉及到甲方的商业机密予以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对外公布;

    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对合作对象承诺的事项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七、委托事项是否完成的确认及律师费用:

    1.委托事项成否确认:甲方与中南公司签订合作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赁合同》)后,租金或合作资金按照合同条款打进甲方帐户,也就是该项目进入实质性正常运营阶段则视为乙方代理成功,甲方应当支付乙方专项顾问服务律师费(以下简称“律师费”);如果甲方与中南公司就该项目达不成合作,无论是何种因素何种原因,视为乙方代理失败,甲方不用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2.乙方收取律师费的方式:乙方代理成功后,⑴如果甲方与中南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甲方按所签《房屋租赁合同》的第一年首月租金数额支付律师费;⑵如果甲方与中南公司采取其他方式合作,甲方按合作房产数额每平方米40元的标准支付律师费。

    3、支付时间及方式:甲方与中南公司签订相关合作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赁合同》)后,该项目进入实质性正常运营阶段,即收到中南公司首笔租金或首笔合作资金十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律师费用。

    4、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须前往临沂出差的,甲方应提供充分便利。

    八、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聘用合同篇十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湖北开成律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为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师 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法律顾问工作范围及工作方式

    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范围:

    (1)对甲方业务经营及管理方面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服务;

    (2)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协议、章程及商务信函等;

    (3)接受甲方委托、参与合同谈判、合同签订等经济活动;

    (4)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与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5)为专项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建议书或律师函等法律文件;

    (6)处理企业内部劳动纠纷,为甲方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方法:

    (1)采取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法律意见;

    (2)列席甲方相关法律事务会议,并就相关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

    (3)草拟、审核、修改相关法律文件;

    (4)应甲方要求参与甲方有关审核、论证、谈判、签约等工作;

    (5)根据甲方委托发表律师声明及律师建议,出具法律意见书;

    (6)为甲方各类合同的签订及有关活动提供律师见证;

    (7)根据甲方的授权,以代理律师身份参与调解、仲裁、诉讼及其它重大法律事务等活动,收费方式参照“费用及支付方式”第(2)条。

    (8)甲方要求的其他有效工作方式。

    三、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师经甲方同意时可将部分法律服务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师及助理人员协助完成。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律师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调动、离职、时间冲突、回避、身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暂时不能提供服务时,律师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合同双方协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师接替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终止履行。

    四、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每年缴纳律师费人民币________。乙方向甲方提供等额完税发票后,甲方在15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

    (2)参与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以及项目谈判,收费参照《湖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暂行)》和《湖北省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另议。

    五、律师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费由甲方支付。由乙方律师向甲方按实报销。

    六、甲方的义务

    (1)与乙方和律师诚信合作,为乙方律师开展工作提供方便,向乙方和律师如实提供与需进行法律顾问服务的事务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2)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或律师;

    (3)如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和律师;

    (4)按照约定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和其它费用;

    (5)向乙方和律师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以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相冲突。

    七、乙方及律师的义务

    (1)律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律师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利益;

    (3)律师应当及时向甲方发表顾问意见;

    (4)律师无权超越甲方授权行事。如果确有需要,应当由甲方另行给予明确的授权;

    (5)乙方或律师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6)乙方和律师对甲方负有保密义务。

    八、保密

    (1)乙方和律师对于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甲方有特殊保密要求的,应当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以保密协议约定为准。

    九、利益冲突

    乙方和律师应将已经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为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如实告知甲方。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且应当选择继续签订合同、履行合同或改变委托权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权作出回避安排。

    十、其他法律事务

    乙方和律师均无权利和义务代理甲方处理本合同约定的法律顾问服务范围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务。甲方如确需乙方和律师提供有关其他法律事务的服务的,应当与乙方另行签订法律服务委托合同。

    十一、合同的解除、终止履行

    经书面通知,甲方有权随时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该解除通知在乙方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律师即停止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十二、免责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实际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十三、合同的可分性

    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如因任何原因导致部分无效,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应当予以履行。

    十四、争议解决的方式

    (1)双方之间发生争议的,应当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甲方应先向乙方主管司法行政部门投诉,由主管司法行政部门进行调解。

    (2)双方同意,就本合同签订、履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在无法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期限为 年。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聘用合同篇十三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等法律法规及《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就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务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务。甲、乙双方经协商,订立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等律师为甲方因 就贷款纠纷案在下列第1、2、3 项程序中提供法律服务,担任代理人:

    1.一审;

    2.二审;

    3.执行;

    第二条 委托权限为一般授权。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真实、完整、客观地向乙方律师介绍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务的有关情况,并提供有关的资料,不得隐瞒虚构。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案。

    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

    4.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在服务过程中不负责任或不适合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但甲方应向乙方说明要求更换律师的具体理由。

    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师进行违法活动。

    6.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了解案情,根据案情的需要调查取证。

    2.分析案情,确定代理思路及办案策略。

    3.代理出庭参与诉讼,依法提出有利于甲方的证据或意见。

    4.在委托过程中,对涉及与本案有关的活动向甲方提供法律意见;若为特别授权代理,应遵循有利于甲方利益的原则谨慎行事。

    5.乙方律师应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泄露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所知悉的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非因法律规定或当事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乙方律师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费用。

    7.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律师服务费、差旅费。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服务费、差旅费不予退还,甲方尚未支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的,乙方有权继续追讨。

    8.乙方同意并保证,一旦出现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在服务过程中不负责任或不适合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时,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诉及核实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另行推荐候选律师,经甲方确认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师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

    第五条 律师服务费、差旅费和其他费用的约定:

    1.律师服务费

    甲方按起诉时借款人 欠款本息 元(大写:)之%的标准即元(大写: )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将上述律师服务费支付到乙方银行帐户:

    户 名:

    开户行:

    帐 号:

    乙方律师在区办理甲方委托事务,乙方律师自行承担差旅费。

    乙方律师如需到以上区域外进行与甲方相关的工作,乙方律师差旅费由甲方承担,但需按甲方标准进行据实报销。

    2. 乙方律师在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发生的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公告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及应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3. 除非乙方书面同意,因甲方未按照约定足额付清上述费用,导致乙方律师不履行或未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执行完毕时止。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如甲方需委托乙方继续提供法律服务,双方应另行订立合同。

    第八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乙方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调解处理,也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聘用合同篇十四

    (以下简称甲方)因一事,_____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为代理人,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履行: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助理律师)为甲方的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切实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三、甲方必须向律师提供真实的证据和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的,有权终止代理,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委托,代理费不予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服务范围及权限:_________________

    六、甲方应于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及时向乙方缴纳代理费人民币/港币/美金元。律师在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过程所支出的办案费用,包括差旅费、出差补贴、交通费、鉴定费、翻译费、资料费、复印费、通讯费及其他必要开支的费用均由甲方负担。

    七、双方因履行本代理合同发生争议,由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代理法律事务完成时止。

    十、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时间:_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聘用合同篇十五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甲方因房地产项目经营开发需要专业的法律服务,以维护其在整个建设过程中的所有行为的合法性及其合法权益,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法律服务,乙方表示同意;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法律服务组成人员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小组,负责处理甲方的相关房地产法律事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项目结束时自行失效。项目结束时间超过预计时间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偿条款,可延长聘期。

    二、工作范围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具体包括:

    (一)房地产投资开发法律事务

    1.创设房地产项目公司

    (1)为开发商提供政策法律可行性分析,协助开发商设立、组建房地产开发公司,取得房地产开发权;

    (2)起草设立公司的各类法律文件;

    (3)协助申办公司设立的法律手续;

    (4)起草公司各类规章制度。

    2.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1)为开发商提供审慎调查,确认土地的法律属性及用途;

    (2)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征用土地,起草征用土地的文件;

    (3)参与征用费、青苗补偿费及付款期限的谈判,制作谈判的法律文件;

    (4)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确认土地用途,并起草有关法律文件;

    (5)帮助协调开发商与土地管理部门、原土地使用人的各种关系;

    (6)协调与土地管理部门的关系,起草用地申请书,参与土地出让金额的谈判,帮助开发商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申领《土地使用证》;

    (7)协调与规划部门的关系,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8)通过行政裁决、诉讼等方式解决土地开发中的纠纷。

    3.拆迁安置补偿

    (1)协助确定委托拆迁单位,草拟、审核委托拆迁协议等文件;

    (2)协助制定拆迁政策,草拟拆迁工作中需要的法律文件,包括拆迁安置文告,拆迁安置协议等;

    (3)协助处理拆迁人与被拆迁户之间的纠纷;

    (4)起草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各类法律文件,协调开发商与拆迁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协助开发商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5)参与拆迁补偿与安置的谈判,起草审查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发生纠纷协商不成时,代理委托人进行仲裁、诉讼、行政裁决及协助强制拆迁;

    (6)起草申请《房屋预售许可证》的法律文件,申领《预售许可证》。

    4.工程建设施工

    (1)起草开工报告,整理申请开工的所有文件,并向建设管

    理部门申领《施工许可证》,为项目尽早开工准备好全部法律手续;

    (2)出具从工程勘察、设计、招标至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整体框架的法律意见书,其主要内容为:

    ①提出有利于工程质量的意见;

    ②降低成本的建议;

    ③分析该阶段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④提出规避风险的具体方案;

    ⑤工程履约管理;

    (3)参与勘察、设计、施工、招标工作小组,对可能中标的企业进行资格、资信审查,为此进行必要的调查;

    (4)起草、审核招投标文件,监督招标工作程序;

    (5)起草、参与签订建筑承发包合同,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监督合同的按时履行;

    (6)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的突发事件,确保工程进度;

    (7)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起草各类法律文件,协助开发商协调好与供电、自来水、电话、公安、卫生、环保等部门的关系;

    (8)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5.房地产项目融资

    (1)向贷款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出具法律建议,说明以土地使用权或在建工程或房地产实物抵押融资的法律可行性;

    (2)与贷款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谈判、草拟或审核贷款合同、抵押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3)代办抵押登记手续、代办抵押权解除手续;

    (4)办理抵押权实现时的抵押物处置手续,草拟、审核处置抵押物所需的法律文件。

    6.物业管理

    (1)协助设立或选聘与小区服务相符的物业管理公司,起草、审查与物业管理公司所签订的管理合同;

    (2)起草、审核物业管理公约、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委托管理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3)起草、制订物业管理办法;

    (4)协助开发商行使对公寓、小区的命名权、外墙和楼宇台的广告权,公共场地的改造权;

    (5)协助物业管理公司组织业主大会,建立业主委员会,构建、理顺物业公司与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的法律关系;

    (6)协助物业公司与各市政工程公司及各专业公司确定物业服务中的各项协作、管理、维护、保养、专项服务合同、协议关系。

    (二)房地产交易法律事务

    1.房地产预售、销售

    (1)协助开发商获取预售、销售批准;

    (2)参与按揭事宜的谈判,起草按揭协议及附件;

    (3)参与委托销售事宜的谈判,起草委托销售合同,并调查、审核销售公司的资质、资信等情况;

    (4)对销售人员进行房地产销售的法律知识培训,指导销售人员签订销售合同;

    (5)起草审查租赁、抵押等法律文件,协助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6)审查房地产广告内容的合法性;

    (7)审查商品房预售合同和销售合同;

    (8)购房签约及见证、办理预售登记。

    2.房地产抵押

    (1)提供房地产抵押的相关法律政策信息;

    (2)解答办理房地产抵押的各项法律咨询,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3)代为起草、审查和修改房地产抵押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书;

    (4)审查抵押房地产的状况,协助设定抵押权,并协助进行房地产评估;

    (5)协助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

    (6)办理其他约定的法律事务。

    3.房地产权属登记

    (1)提供有关房屋过户相关的法律政策咨询,提供书面法律意见;

    (2)协助准备房地产交易过户的文件资料;

    (3)协助办理申请过户、代理申报应缴契税、费用、代领房地产买卖契证。

    4.房地产调查

    (1)提供有关房地产抵押、查封等相关法律政策咨询,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2)到有关行政机关对房地产的权属、抵押情况以及是否查封进行调查;

    (3)办理其他约定的法律事务。

    (三)其他房地产相关律师事项

    1.进行房地产开发人员、销售人员、管理人员相关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

    2.及时向开发企业介绍新颁布的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结合开发企业实际管理状况,出具相关法律意见;

    3.为开发企业提供《劳动法》、《公司法》等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综合性法律意见;

    4.为开发企业及时解答和解决有关法律咨询和法律事务;

    5.协助企业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包括厂规、厂纪、合同管理、税收、劳动保险、专利和专有技术管理、商标和广告管理、资金信贷等管理制度;

    6.参加合同和重大经济活动的谈判,承办其它法律事务,如代理公证、商标注册、调查资信等;

    7.代理参加调解、仲裁及其它非诉讼法律事务和诉讼活动。

    三、服务费用及支付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律师服务费用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费用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剩余_________%,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于乙方代理事项完成之日起_________支付。

    甲方按乙方要求将费用

    划至乙方指定帐户:帐户名:_________,帐户号:_________。

    乙方向甲方收取律师服务费用的依据为《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律师服务指导性收费标准》、_________。

    四、其他费用的负担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鉴定费用、评估费用、办案费用等;

    2._________(地区)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上述有关费用。

    五、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与乙方合作真诚,及时、准确、完整地向乙方提供所需的资料及文件;

    2.甲方指定_________为法律服务小组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乙方;

    3.乙方律师到甲方处办公时,甲方应为律师提供必要的办公及生活条件;

    4.甲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5.甲方应随时告之乙方其房地产项目进展情况,并告知乙方其联系地址、电话号码和处所等;

    6.甲方应当对乙方律师办理的相关法律事务提出明确的要求,但不得提出不合理要求;

    7.甲方不得向乙方律师隐瞒任何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情况;

    8.甲方保证其向乙方所提交资料及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由于甲方提供虚假信息而导致其遭受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9.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策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10.甲方有权就乙方服务范围内的事项,随时向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咨询,乙方应及时作出答复;

    11.甲方有权随时检查监督乙方律师的工作服务内容,但不得影响乙方律师的正常工作秩序;

    12.甲方有证据认为乙方律师没有尽勤勉义务为其进行法律服务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律师;

    13.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导致服务事项没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律师费用;

    14.甲方委托的事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律师执业规范。

    六、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当指派熟知房地产行业又熟知工程建设行业的专业知识及专业法律规定的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2.乙方律师应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乙方律师有权查阅甲方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4.乙方律师有权了解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有关情况;

    5.乙方律师应根据甲方的安排,列席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有关会议;

    6.乙方律师有权获得所必须的办公、交通及其他工作条件和便利;

    7.乙方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理甲方办理之事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律师不担责;

    8.乙方律师应及时承办甲方委托办理的有关法律事务,并对所经办事务的合法性负责;

    9.乙方律师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发现甲方有不当行为时,应当及时予以劝阻;

    10.乙方律师应根据本合同规定和甲方的授权委托进行工作,不得超越代理权限;

    11.乙方律师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在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或仲裁活动中担任甲方对立一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12.乙方律师在同时受聘担任甲方和另一公司法律顾问期间,遇到两公司之间发生争议时,应当进行调解,但不得代理任何一方参加诉讼或仲裁;

    13.乙方对在工作中接触、了解到的有关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

    14.乙方律师不得私自接受委托,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收受委托人的财物;

    15.因乙方律师的过错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16.乙方律师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甲方与另一方争议的权益;

    1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指派的律师。

    七、合同的解除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乙方及律师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法律服务,经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5.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重大经济损失的;

    6.甲方有意向乙方提供虚假情况、捏造事实,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7.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8._________。

    八、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

    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九、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一、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十二、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四、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十五、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六、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聘用合同篇十六

    合同编号:w0002

    委托方: 受托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受托方与委托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由委托方二次授权给受托方,具体事项如下:

    第一条 委托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 受托方的义务:受托方与委托方密切合作,必须提供医院收购方之商业信息,并督促此次收购案顺利成交。

    第三条 此次医院收购案其中居间费用由卖方支付。成交后佣金统一由央正仲先生帐上转出,以此次医院出让成交所产生之净佣金总额之持分并计一次为限。

    第四条 w0002号授权委托书仅代表本次云南省曲靖市医院并购交易,不能涉及其它再次产生的医院并购。

    第五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委托方: 受托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电话:

    年 月 日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电话: 年 月 日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聘用合同篇十七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甲方因公司投资设立、经营管理等事项需要专业的法律服务,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法律服务,乙方表示同意;双方根据《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人员指派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小组,负责处理甲方的公司法律事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委托事项完毕之日时自行失效。委托事项时间超过预计时间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偿条款,可延长聘期。

    二、工作范围

    乙方律师的工作内容具体如下:

    1.公司设立法律服务

    (1)提供公司投资形式、投资可行性相关的法律咨询意见及方案设计;

    (2)提供策划公司、集团公司股权构架方案;

    (3)起草、审查、修改公司设立过程中的公司章程、股东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4)提供公司投资设立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

    (5)分析说明投资设立公司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以及如何避免法律风险;

    (6)对于投资设立中的有关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及其他高新技术的有关法律问题,提供专业法律处理意见;

    (7)进行投资设立公司所需的有关商业调查;

    (8)协助办理公司登记设立登记手续;

    (9)协助办理投资设立公司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2.公司经营管理法律服务:

    (1)为公司提供公司治理结构、董、监事会及管理层设置相关的法律咨询意见及方案设计;

    (2)为公司提供管理层持股及其他期权奖励计划的方案设计及法律文件的起草;

    (3)为公司与他方之间的合同和/或协议提供意见或建议;

    (4)为公司建立和完善长期使用的合同范本;

    (5)为公司审阅、修改合同、协议、章程等法律文件;

    (6)为公司审核、修改员工手册等内部规章制度;

    (7)协助公司处理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有关的事项;

    (8)参与公司与他方的商务谈判;

    (9)当公司与他方发生纠纷时,以非诉讼形式协助公司对外交涉、谈判;

    (10)为公司提供并解释与公司日常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及各项政策;

    (11)提供与公司业务活动相关的法律信息;

    (12)对将由公司开展的重大商业活动出具法律建议;

    (13)应公司要求对外出具律师函;

    (14)经公司授权发表律师声明;

    (15)应公司要求对公司人员进行法律知识专题培训;

    (16)代理公司进行各类诉讼、_____、行政复议案件;

    (17)为公司办理对外重大文件签署等事件的律师见证事项;

    (18)其他委托事项。

    3.公司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专项法律服务

    (1)提供公司股份转让与资产重组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以及相关纠纷案例;

    (2)提供有关股份转让与资产重组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分析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以及如何避免法律风险;

    (4)进行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所需的有关商业调查;

    (5)起草、审查、修改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过程中的各项法律文件;

    (6)协助办理公司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的各项程序;

    (7)协助办理公司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的其他法律事务。

    4.公司改制专项法律服务

    (1)提供与公司改制相关的法律政策信息,出具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2)协助制定公司改制的具体实施方案;

    (3)起草、审查和修改公司改制所需的各种法律文件;

    (4)协助办理公司改制的各种审批登记程序;

    (5)协助处理公司改制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5.公司对外投资法律服务

    (1)为公司进行对外投资项目的推荐;

    (2)参与各类公司改制及股份制改造,包括提供转制程序咨询、法律文件起草、相关手续代办;

    (3)参与公司兼并与收购、资产重组,包括参加谈判、起草相关法律文件;

    (4)参与公司股权转让与受让,包括参加谈判、代为起草《股权转让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

    (5)公司以无形资产、人力资本对外投资的方案设计;

    (6)为公司增资、减资、分立、合并提供法律服务。

    6.为公司提供对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审慎及资信调查服务

    (1)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股权结构、主要负责人、住所地等;

    (2)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经营一般现状及历史状况;

    (3)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若干年度的财务报表;

    (4)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帐号、对外投资、固定资产及其他资产线索;

    (5)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是否被工商部门行政处罚、是否存续;

    (6)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其他资料,包括相关资质证书。

    7.重大项目参与专项法律服务

    (1)就参与的重大项目,提供相关的法律政策依据以及相关案例;

    (2)就所参与的重大项目提供相关法律咨询,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3)对项目的有关方案,进行法律审查;

    (4)协助起草、审查和修改与项目有关的协议及其他各种法律文件;

    (5)根据项目需要,进行有关商务调查;

    (6)协助处理项目中所发生的其他法律事务。

    8.公司解散与清算专项法律服务

    (1)提供公司股份结算与清算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以及相关纠纷案例;

    (2)提供有关公司结算与清算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分析结算与清算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以及如何避免法律风险;

    (4)协助制定公司因解散和注销进行清算的具体实施方案;

    (5)为投资者进行结算与清算所需的有关商业调查;

    (6)为投资者起草、审查、修改解散、注销过程中的各项法律文件;

    (7)协助办理公司解散、注销各种审批登记程序;

    (8)协助处理公司解散、注销中发生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工作方式

    甲方安排_________与乙方联络,并负责收集拟处理法律事务的相关资料,配合并督促乙方开展工作。

    乙方指派_________律师负责与甲方进行日常联络,及时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甲方填报工作记录表交予乙方,乙方律师处理后交回甲方存档。

    四、_____用及支付办法

    1.合同双方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3.如果委托事项未能完成,甲方应按照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二条已完成工作量,经双方协商后适当支付_____。

    五、其他费用的负担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鉴定费用、评估费用、办案费用等;

    2._________(地区)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六、甲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甲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其所需要的资料和文件,并保证所提交资料和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法律顾问。

    5.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有权就乙方服务范围内的事项,随时向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咨询,乙方应及时作出答复。

    7.甲方应当对乙方律师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及通讯设备。

    9.甲方委托的事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律师执业规范。

    10.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律师列席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有关会议。

    11.甲方应如实向乙方律师提供任何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情况,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

    七、乙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乙方应当指派熟知公司运作事项及相关法律的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2.乙方律师应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有权对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和验证。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随时报告工作进度。

    5.乙方在维护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从法律和行业规则的要求,有权保持工作的_____性和客观性。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因乙方律师的过错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9.乙方的工作时间、地点应根据甲方的实际法律服务内容的不同,具体协商或随时联系约定。

    10.乙方律师有权了解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有关情况。

    11.乙方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理甲方办理之事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律师不担责。

    12.乙方对在工作中接触、了解到的有关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

    八、合同的解除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甲方逾期_________日不向乙方支付_____用或者工作费用,经乙方催告后,仍不改正的;

    5.乙方及律师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法律服务,经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6.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重大经济损失的;

    7.甲方有意向乙方提供虚假情况、捏造事实,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8.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9.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经合同另一方的书面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合同外的第三人,致使另一方遭受重大损失的;

    10.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九、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十、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一、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二、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十三、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_____、_____,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五、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十六、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聘用合同篇十八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特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服务事项及期限

    1.乙方就甲方并购_______有限公司事项进行专项法律服务。

    2.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委托并购事项完成之日止。

    第二条人员指派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等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小组,负责处理甲方公司并购的法律事务。

    第三条工作范围

    乙方律师的工作内容具体如下:

    1.起草并购意向书;

    2.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并出具律师尽职调查报告;

    3.参与商务谈判,进行并购可行性策划和并购方案的设计;

    4.出具并购法律意见书;

    5.起草并购合同及并购所需的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6.协助办理并购过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四条工作方式

    1.甲方安排_____同志与乙方联络,负责收集拟处理法律事务的相关资料,配合并督促乙方开展工作。

    2.乙方指派_____律师负责与甲方进行日常联络,及时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第五条律师费用及支付

    1.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基本代理费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大写)元人民币。

    2.上述律师费,在甲方签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日内支付_____元;在委托事项完成之日起_____日内支付剩余律师费用。

    乙方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名称: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

    第六条其他费用的负担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查档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等;

    2._______(地区)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信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第七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并购事宜相关的所有资料和文件,并保证提交资料和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甲方应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用和工作费用;

    4.甲方更换联系人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5.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所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应当对乙方律师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通信设备和交通工具;

    7.由于甲方原因导致服务事项没有完成的,甲方不得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律师费用;

    8.甲方委托的事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律师执业规范;

    9.甲方应如实向乙方律师提供任何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情况,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

    第八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当指派熟知企业并购事项及相关法律的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2.乙方律师应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有权对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和验证;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随时报告工作进度;

    5.乙方在维护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从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要求,有权保持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务应当妥善保管;

    8.乙方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应根据甲方所需实际法律服务内容的不同与甲方具体协商或随时联系约定;

    9.乙方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理甲方办理之事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合同的解除

    双方同意,当具备下列情形之一时,合同解除:

    1.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

    2.双方通过书面方式解除本合同;

    3.甲方逾期______日不向乙方支付律师费或者工作费用,经乙方催告后,仍不支付时;

    4.甲方故意向乙方提供虚假情况、捏造事实,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

    5.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6.当本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受托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2.乙方律师因工作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重大损失,乙方应当通过所其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4.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当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的。

    第十一条通知

    1.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需要送达或给予的通知、合同、同意或其他通信,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应按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联系方式进行;通过传真、电话、电子邮件发出的任何文件、资料、通知,在发出后即视为收讫。

    通过邮寄发出的任何文件、资料、通知,在寄出_____日后即视为收讫。

    2.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所列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联系方式发生改变的,应自变更之日起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对方按照原来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联系方式发出的文件、资料、通知等均视为在前款约定的时间内收讫,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另一方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变更、解释、履行、终止和由本合同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之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争议自发生之日起日内仍不能得到解决,则任何一方均有权选择以下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向_____人民法院起诉,以诉讼解决争议。

    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中未尽事宜或出现与本合同相关的其他事宜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_____份,每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由立约双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签署。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聘用合同篇十九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甲方因公司投资设立、经营管理等事项需要专业的法律服务,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法律服务,乙方表示同意;双方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人员指派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小组,负责处理甲方的公司法律事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委托事项完毕之日时自行失效。委托事项时间超过预计时间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偿条款,可延长聘期。

    二、工作范围

    乙方律师的工作内容具体如下:

    1.公司设立法律服务

    (1)提供公司投资形式、投资可行性相关的法律咨询意见及方案设计;

    (2)提供策划公司、集团公司股权构架方案;

    (3)起草、审查、修改公司设立过程中的公司章程、股东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4)提供公司投资设立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

    (5)分析说明投资设立公司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以及如何避免法律风险;

    (6)对于投资设立中的有关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及其他高新技术的有关法律问题,提供专业法律处理意见;

    (7)进行投资设立公司所需的有关商业调查;

    (8)协助办理公司登记设立登记手续;

    (9)协助办理投资设立公司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2.公司经营管理法律服务:

    (1)为公司提供公司治理结构、董、监事会及管理层设置相关的法律咨询意见及方案设计;

    (2)为公司提供管理层持股及其他期权奖励计划的方案设计及法律文件的起草;

    (3)为公司与他方之间的合同和/或协议提供意见或建议;

    (4)为公司建立和完善长期使用的合同范本;

    (5)为公司审阅、修改合同、协议、章程等法律文件;

    (6)为公司审核、修改员工手册等内部规章制度;

    (7)协助公司处理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有关的事项;

    (8)参与公司与他方的商务谈判;

    (9)当公司与他方发生纠纷时,以非诉讼形式协助公司对外交涉、谈判;

    (10)为公司提供并解释与公司日常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及各项政策;

    (11)提供与公司业务活动相关的法律信息;

    (12)对将由公司开展的重大商业活动出具法律建议;

    (13)应公司要求对外出具律师函;

    (14)经公司授权发表律师声明;

    (15)应公司要求对公司人员进行法律知识专题培训;

    (16)代理公司进行各类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案件;

    (17)为公司办理对外重大文件签署等事件的律师见证事项;

    (18)其他委托事项。

    3.公司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专项法律服务

    (1)提供公司股份转让与资产重组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以及相关纠纷案例;

    (2)提供有关股份转让与资产重组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分析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以及如何避免法律风险;

    (4)进行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所需的有关商业调查;

    (5)起草、审查、修改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过程中的各项法律文件;

    (6)协助办理公司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的各项程序;

    (7)协助办理公司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的其他法律事务。

    4.公司改制专项法律服务

    (1)提供与公司改制相关的法律政策信息,出具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2)协助制定公司改制的具体实施方案;

    (3)起草、审查和修改公司改制所需的各种法律文件;

    (4)协助办理公司改制的各种审批登记程序;

    (5)协助处理公司改制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5.公司对外投资法律服务

    (1)为公司进行对外投资项目的推荐;

    (2)参与各类公司改制及股份制改造,包括提供转制程序咨询、法律文件起草、相关手续代办;

    (3)参与公司兼并与收购、资产重组,包括参加谈判、起草相关法律文件;

    (4)参与公司股权转让与受让,包括参加谈判、代为起草《股权转让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

    (5)公司以无形资产、人力资本对外投资的方案设计;

    (6)为公司增资、减资、分立、合并提供法律服务。

    6.为公司提供对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审慎及资信调查服务

    (1)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股权结构、主要负责人、住所地等;

    (2)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经营一般现状及历史状况;

    (3)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若干年度的财务报表;

    (4)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帐号、对外投资、固定资产及其他资产线索;

    (5)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是否被工商部门行政处罚、是否存续;

    (6)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其他资料,包括相关资质证书。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聘用合同篇二十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的基础上,本着诚实信用、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专项法律服务事宜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因事项,委托乙方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服务。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应向乙方如实陈述有关情况,提供有关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另甲方须按本协议书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律师费。

    (二)乙方应及时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调查了解有关情况,起草审查修改有关法律文件,参加谈判,必要时按照甲方要求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

    三、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或者委托事项违法,有权终止代理,所收律师费不予退还。甲方发现乙方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有权终止协议,收回律师费。

    四、律师费及其他费用

    1、双方商定律师费为人民币元,于本协议签订时一次性付清。

    2、乙方参与此项目过程中涉及的公证费、公告费、鉴定费、工商查询等一切费用及交通、差旅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在协议履行过程中,非因甲、乙双方原因导致服务项目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所收律师费无须退还。

    六、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期限届满后,甲方如需乙方继续提供法律服务,应另行签署书面法律服务协议。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聘用合同篇二十一

    甲方(企业):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所: 联系方式:乙方(律所):地址: 编码: 电话: 传真甲方因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为 项目 层(即“ ”)商品房预售、销售 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服务范围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上述事项的相关法律事务,包括:

    1、 提供 房地产法律、法规及政策 咨询,提出法律建议;

    2、 应甲方要求, 协助办理商品房预售或销售登记备案手续;

    3、 协助草拟、制订、修改或者 审核相关销售法律 文件, 包括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购房须知、认购协议书等 ;

    4、 应甲方要求, 协助选择商品房代销商,审核代销合同,协助监管代销行为 ;

    5、 应甲方要求, 协助甲方销售人员向客户解释合同条款,审核双方签订的售房合同条款 ;

    6、 提供与甲方专项顾问事项相关的法律信息;

    7、 应甲方要求,对甲方销售人员进行法律培训。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律师组织专业法律服务团队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专项法律服务。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约定的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法规作出的39;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合法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在担任专项法律服务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6、乙方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披露;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备查。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设立交接记录。档案保存时间根据律师业务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有虚假、误导、隐瞒、重大遗漏及其他违规行为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应给予乙方律师开展工作提供合理的必要的提前通知;

    5、甲方指定 与乙方律师联系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专项法律顾问;

    6、甲方有权对委托代理事项作出的独立的判断和决策。甲方未接受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合同有效期及法律服务费

    1、合同自从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限为两年,合同期满是否续约以及法律顾问费具体金额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2、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乙方采用以下方式收取:法律服务费采用固定收费,按每户购房者支付人民币千分之一点二计算。支付方式为:甲方应于次月____日前将其代收的购房者支付的律师费转付给乙方。

    3、甲方将法律服务费汇至乙方以下银行账户:户名:开户行:账号: 法律服务费以到达上述账号即视为乙方已收到,乙方应在收款前三天向甲方提供合法等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暂停支付相关费用,直至乙方提供发票。如需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应当由双方共同协商并书面确认,结清有关费用。

    第五条 工作费用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及其他专业顾问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____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及翻译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付的其它费用。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专项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 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并应向乙方支付乙方根据本合同预期可得的全部律师费:

    1、甲方的委 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 务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

    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

    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

    2、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违反

    第二条第5 —8 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职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提供上述法律服务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不合理的解除合同的。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律师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市____区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通知和送达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特快专递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 其他特别约定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壹份存卷。甲方:法定代表: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代表: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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