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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认真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大全

    栏目:三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天地有情 时间:2024-08-22 00:58:35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关于认真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大全

    关于认真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决定》和省委《实施意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抓好稳定低生育水平,着力解决计生工作的突出问题,为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主要任务指标是:全镇符合政策生育率达89%以上,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达到88%以上,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偏高的势头,社会抚养费征收率达到100%,流出人口信息反馈率达到85%以上,人口信息化引导服务率达到95%以上,流动人口管理“一盘棋”格局顺利运行,继续保持无政策外多孩生育。

    一、实施优质服务,稳定低生育水平。

    各支部、村委要亲自抓,负总责,认真负责的做好长效节育措施落实工作。人口计生部门要转变工作方式,采取分类指导的工作方式突出抓好我镇生育秩序管理,通过耐心细致的宣传教育,帮助育龄妇女自觉选择有益身心健康和适宜方便安全有效的避孕方法,及时指导一孩妇女落实上环节育措施,正确引导二孩妇女特别是双女户落实结扎措施,为育龄群众提供及时周到的基本项目免费技术服务,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88%以上。要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要按照新修订的《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标准足额征收社会抚养费,同时落实党纪、政纪处理,利用政策法律及经济等手段不断提高符合政策生育率,确保全镇目标责任制的落实。

    二、努力降低出生人口缺陷出生率,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

    人口计生、卫生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宣传普及优生优育,预防出生缺陷科学知识,积极开展婚前孕前健康检查,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要全面落实宣传教育、利益导向、全程服务、规范管理等措施,广泛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对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偏高的村实行重点监控和治理,坚决禁止利用B超等超声仪鉴定胎儿性别,从源头上防止选择性别生育,坚决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偏高的势头。

    三、推动“一盘棋”模式,加强流动人口管理。

    按照中央关于统筹城乡发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和国家人口计生委“三年三步走”等要求,认真贯彻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确实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要加强综合治理,同时要做好免费提供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方面的咨询和服务,确实抓好流动人口统计信息的管理,推动建立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等工作机制,努力实现区域“一盘棋”。

    四、落实一票否决,强化行政监管制约力度。

    在今年工作中要执行计划生育审核,实行一票否决,对领导不力、配合不力、致使本村人口计生目标完不成或超生现象严重的领导,人口计生部门要严格按照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实行否决。

    五、措施与要求。

    加强领导统一认识,正确应对我镇目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形式和任务,根据今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工作目标任务的艰巨性,镇、村干部计划生育工作者一定要提高认识,努力解决好基层基础薄弱、技术力量缺乏、宣传不到位、服务不到位、执行不到位、投入不到位、报表不及时等主要问题。各级干部和计生工作者必须按照计划生育新的目标和任务来认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重视人口问题,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谐社会的基础地位,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镇党委、镇政府要对各村工作分阶段进行督察,对问题严重的、整改不力的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二〇一〇年三月

    主题词:人口 计生 意见

    报:县委办 政府办

    送: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党政班子成员 发: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水头镇政府综合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三月

    共印45份

    第二篇: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十一五”期间,全县上下按照省、市计生委提出的“ 保稳定、惠民生、强服务、促统筹”的工作思路,采取新措施,制定新办法,突出重点,扎实工作,使我县人口计生工作取得阶段性成绩。面临计划生育形势仍非常严峻,任务仍十分繁重,为统一思想、协调联动,进一步做好我县人口和计生工作,落实和完成“十一五”责任目标,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时刻清醒地认识计划生育的国策地位。要始终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落实“一票否决”政策。层层签订责任状,充分认识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自觉性、坚定性、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加大力度、严格政策,进一步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四在乡”征收政策是坚定不移的遵循原则和纪律,任何人、任何单位都无权擅自征收,否则即为“乱收费”、“私收费”,乡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对此类问题的查处力度。所有收费全部纳入县财政专户管理,任何人不准私自截留、挪用、坐支、贪污等,财政、审计、纪检部门要加强监管,违者予以严肃处理。执法人员要文明执法、持证上岗、公开公平,按着规定程序和标准规范运作,任何人不准私自降低征收标准。

    三、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计生队伍管理。村专干、小组长实行聘用制管理,全部由符合条件的女性担任。健全考评体系,完善奖励措施,量化目标管理,实行绩酬挂钩。强化第一道防线和信息反馈,增强防范能力

    和监控措施。逐步提高工资待遇,村专干要不低于村级正职的80%,育龄小组长每月50元,全部由县财政统筹。

    四、建立人口信息通报制度,综合治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

    1、加强推进人口计生统计和信息化建设,规范全员信息应用系统,做好系统维护及数据整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村级信息报告制度,每月一例会,村专干、小组长及乡镇计生委要充分发挥一线作用,从源头控制私婚、出生、现孕等漏报问题。对计划内出生要从结婚怀孕开始即跟踪调查,绝不允许出现计划内漏报,确保村级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

    2、加大统计求实力度,提高数据质量,各乡镇、各单位主管人员要切实做到育龄妇女底数清、现孕清、出生清,并如实统计上报,严禁瞒报、漏报、错报。

    3、加强县直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实现资源共享。民政部门的新婚登记情况、卫生部门的出生人员实名登记情况、公安部门出生人口落户流动人口信息等情况要定期与计生部门通报交流,建立密切配合、相互支持、资源共享、政府全局“一体化”的工作机制。

    五、严格县直计划生育管理,强化责任和纪律意识。

    1、健全县直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组织和领导体系。

    各单位“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重点抓,工作人员(育龄妇女小组长)具体抓。居民社区聘任专职干部,重点做好计生统计、调查等工作。

    2、完善制度,规范操作。

    ①各单位要进行一次认真总结和清理,查找问题和不足,发现违纪超生人员,要及时上报县直计生办公室,主动接受处理。

    ②各单位要向县委、政府签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状。年终县计生领导小组考核,对完不成任务的部门,落实“一票否决”制度,同时,进一步做好单位和个人计生承诺制度。

    ③认真落实对拟提拔干部的计生审核制度,对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所在单位不得推荐、考评。

    ④加大非农业超生人员社抚费征收力度和标准,并落实相应党政纪处理。

    3、协调联动、加强对育龄妇女的综合管理。

    民政部门、卫生部门每月要定期通报全县婚姻登记和出生人员情况;公安部门在新生儿落户时要及时与计生局进行人口信息沟通,认真审查计生部门开具的信息通报单,生育证或结论证,没有证件的,坚决不予办理落户手续;法院和民政部门严把离婚登记关,办理离婚手续时认真审查计生局开具的人口信息通报单,确保离判手续真实可靠,既要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要坚决杜绝借假离婚而造成计划外生育的行为;计生局及时为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资料,对违规开具假证明人员,按《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社区办、居委会要配合县计生局做好社区人员的全员人口信息登记工作,及时掌握社区人员的生(养)育情况,完善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

    4、强化孕情普查及服务管理

    ①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已婚育龄妇女参加孕情普查及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干部职工全员信息卡,及时掌握干部职工的生育情况。再生育申请,要严格按程序报批。

    ②要加强对外出学习机关工作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外出学习一个月以上的,在外出前十天内须持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的证明和外出学习通知单到县人口计生局接受普查;外出学习超过三个月的,学习期间和学习回来后都必须按时到县人口计生局接受孕情普查。

    ③外出治病人员在治疗期间,应按时到县人口计生局普查;有特殊情况不能回来普查的,其单位主要领导出具签字盖章的证明,并由单位分管领导和患者家属陪同计生局工作人员到其所在医院进行普查。

    ④对无故不上站普查和已政策外怀孕不采取终止妊娠措施的,按《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处理。对借助假离婚或外出学习名义政策外生育的当事人,严格按《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进行经济处罚,是党员干部的,严格按照冀发【1991】20号和冀政【1991】63号文件给予党政纪处分,并落实绝育手术。对纵容、包庇、隐瞒政策外生育或弄虚作假出具假证明、假诊断书的工作人员(包括合同制、临时工),给予降级直至开除处分,担任领导职务的,给予撤职处分。

    六、积极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和性别比治理工作。要定期召开流动人口计生工作协调会、互通信息、共享资源,逐渐形成流动人口计生工作“一盘棋”格

    局。建立健全乡(镇)、村(居)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网络,规范各种档案卡册,制定规章制度,完善全员流动人口数据库,建立户籍地和现居地网上信息交流协作制度,实现信息共享,完善现居地一孩生育登记、《婚育证明》、避孕节育情况报告与网络交流办理、逐步取消纸质证明。加强流动人口统计监测,大力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整治清查工作,准确掌握辖区内流动人口婚育情况,探索建立全员流动人口统计和流入、流出服务管理动态监测系统。

    积极开展关爱女孩活动,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计生、卫生、药监、公安等部门成立联合小组,严格实行“三级两全包保”责任制,严厉打击“两非”案件。

    七、增加财政投入,落实计生惠民政策,完善利益导向机制。

    当前重点抓好:独生子女退休职工3000元一次性奖励和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10元奖励;对参加新农保计生家庭的补贴政策;奖扶、特扶资金兑现;农村独生子女高考加分和关爱女孩、救助贫困学生;加快和改进县级技术服务站建设,提升优生检测服务水平,确保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的工作。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第三篇: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省纪委八届五次全会和市、县全会对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提出我局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的纠风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

    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为落实中央关于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措施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对强农惠农资金的监管,促进中央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一是加强对中央强农惠农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涉农资金的监管,摸清资金底数和资金流向,坚决纠正和查处挪用、套取、贪污和截留、滞发、抵扣等行为,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运行。二是完善社会保障机制,纠正计划生育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加强对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优免补”等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农民真正得到实惠。四是加强对涉农收费情况的监管,查处面向农民的乱收费、乱罚款行为,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二)坚决纠正医疗服务和医疗购销中的不正之风。一是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措施,全面推行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办法,进一步明确由政府建立监管平台和非营利性的采购平台,加强对药品集中采购全过程的监督。二是推进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继续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器械采购中的商业贿赂,落实不良行为记录制度。三是大力推进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基本用药供应、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强化药品质量安全,加强监督管理。四是加强医德医风和医药领域诚信建设,规范诊疗服务和收费行为,全面推行院务公开和医德医风考评制度。五是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严格落实县计生服务中心、乡计生服务站行风建设责任制,坚决制止和纠正各种乱加价、乱收费行为,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

    (三)深化治理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一是完善药品安全监管制度,推行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二是继续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三是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和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行为。

    (四)继续深化治理“四项资金”和人力资源培训经费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和救灾救济资金以及政府专项资金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大额资金的实时监控,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五)大力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着力纠正部门和行业脱离群众、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铺张浪费和奢靡享乐等不正之风。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开展“服务标准化”建设,积极创建人民满意的部门和行业,不断提高计划生育服务质量和水平。坚决纠正公共服务行业指定服务、强制服务以及价格欺诈、服务乱收费等损害群众消费权益问题。

    (六)进一步推进行风建设,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工作。继续推进民主评议工作,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基层站所和服务窗口等单位作为重点评议对象,接受群众监督,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督促整改落实,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各乡镇计生办、县计生服务中心、乡镇计生服务站、计生局各股室要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把纠风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切实落实对本部门的监管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注重制度建设,加强源头防治。坚持用制度管事、管权、管人,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与建立健全政风行风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推动纠风工作制度化建设。不断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努力把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遏制在萌芽状态。健维护群众权益机制,逐步完善群众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

    (三)强化案件查处,严格责任追究。对群众的投诉举报要及时受理、依法查处、按时办结、认真反馈。要突出重点,严肃查处以权以业谋私、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性质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等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以及带有苗头性和倾向性的案件,要严肃追究造成损害群众利益事故事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坚决遏制不正之风的滋生蔓延。

    各乡镇计生办、服务所、县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计生局各股室要将开展纠风工作的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分别于6月10日和11月10日前报计生局办公室。

    第四篇:镇政府关于2024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中共城关镇镇委员会城关镇镇人民政府关于~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为了深入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坚定不移的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完善人口结构这一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为我镇在全县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工作目标: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0.5‰以内、出生二孩率控制在26%以内、出生统计准确率达到95%以上、政策生育率达到95%以上、出生性别比基本正常、避孕措施落实率达到98%以上、避孕及时率达到90%以上、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达到70%、独生子女领证率达到10%以上、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落实率达到100%、流出人口办证率达到96%以上、流出已婚育龄妇女寄回康检证明比例达到95%以上、流入人口管理率达到95%以上。

    三、具体措施:继续抓好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意见》的贯彻落实,认真解决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加快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努力建设高素质的计生干部队伍,积极探索高标准的服务模式,科学规范高效率的运行机制,全面提升高质量的工作水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人口环境,以创建优质服务为载体,抓班子、带队伍、抓基础、搞规范、抓特色、出亮点、抓薄弱环节、强优质服务,突出四个重点,七项工作。四个重点是:

    (一)深入推进优质服务的开展按照“面向基层、深入乡村、服务上门、方便群众”的工作方针,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开展,搞好面对面“十到户”活动(政策法规宣传到户、思想教育深入到户、生殖保健服务到户、知情选择指导到户、受术对象随访到户、避孕药具发放到户、流动人口管理到户、生育节育访问到户、办证签约方便到户、优惠政策落实到户)。作好“三宣”、“三调”、“三查”、“三办”工作(三宣:宣传政策法规、生殖保健知识和优生优育知识,并将集中培训和入户教育相结合,使计划生育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三调”:上门调查结婚人员、育龄对象情况和流动人口情况;“三查”:查环、查孕、查病,为育龄妇女进行环孕情检查的同时开展妇科病普查服务,并对常见的妇科病进行免费治疗;“三办”:办理生育证、流动人口证明和村民自治与知情选择合同,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优质服务的计生理念,把服务贯穿于农民群众发家致富奔小康的过程。

    (二)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为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水平。

    1、成立组织①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办公室,配备6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镇辖区内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②村(居)委会、非公有制企业,要明确专(兼)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择优录取,待遇落实。

    2、明确职责①依法为流出人口免费办理国家统一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流出前应为流出已婚育龄妇女提供一次健康检查服务,与其签订一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合同。②督促流出已婚育龄妇女,每三个月寄回一次现居住地的合格有效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③每月组织一次对本辖区流动人口的清查清理活动,做好信息反馈工作。④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档案,实行微机化管理。⑤为流动人口开展多种形式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⑥为流动人口提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帮助解决其生产、生活、生育方面的实际困难。⑦对违反计划生育的流动人员依法进行社会抚养费征收。通过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全面启动计划生育城镇化管理,达到流出(入)时间清、办证时间清、签订合同清、婚育状况清、节育情况清、档案资料清、联系方法清、从事职业清。

    (三)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开展好“关爱女孩”行动

    1、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提高宣传效果,打造新的亮点,把“关爱女孩行动”做大叫响。

    2、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大力开展救助贫困女孩活动,设立“关爱女孩人口基金”,确保贫困女孩不失学,受照顾。

    3、建立健全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和有利于女孩家庭发展的社会经济政策和保障制度,教育部门对实行计划生育相当困难家庭的女孩免收义务教育学杂费,民政部门在同等条件下对特困条件的女孩户的待遇再提高15%的救助,劳动保障部门优先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女孩家庭给予扶贫开发、劳务输出、进企务工等。

    4、在计划生育协会中开展“一帮一”帮扶救助活动。镇有关部门和单位实行对口管理,重点挂钩。发动先富裕起来的计划生育协会会员,同女孩户结成帮扶对子,建立一帮一的挂钩关系。

    5、成立“城关镇镇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对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人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 人工终止妊娠的,非法为他人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实施假节育手术,进行假医学鉴定,出具假计划生育证明)的,进行专项治理。

    (四)推行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以扩大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为契机,全面落实奖励扶助制度,深入开展计划生育家庭小康工程,完善计生利益导向机制,做好奖、优、帮、扶。

    1、严格落实法定政策,加大奖励力度。严格落实独生子

    女父母奖励费及晚婚晚育的奖励等,采取多渠道筹集资金足额发放,大力表彰奖励符合二胎生育自愿放弃终生只要一个孩子的夫妇,结合实际实施“重奖”,倡导婚育新风,引导他们自觉实行晚婚晚育,并提供优生优育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坚持以人为本,搞好上门服务。

    2、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实行《家庭优惠服务证》制度,积极为独生子女户开“绿灯”,真正使他们经济上得实惠、养老上有保障。

    3、落实“三结合”与扶贫救助,把“三结合”帮扶与计划生育“三生”服务融为一体,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为群众提供生产、生育、生活,全方位的服务。

    4、积极推进以社会供养为主的发展路子,做到老有所养。七项工作:

    (一)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进一步完善计生工作新机制立足长效机制建设,把工作重点放在领导决策,依法管理、优质服务、利益导向、队伍建设、经费投入、流动人口管理、行风建设、政府和社会团队合作等机制建设上,推动思想创新、体制创新和方法创新,改进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推进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

    (二)利用多种形式,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

    1、要进一步加大环境宣传力度,在主要街道、交通要道、闹市区等主要地点设立固定宣传标语和公益广告。各行政村都要设立阅报栏,户户都要有宣传品。

    2、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搞好文艺宣传,多出精品,努力提升宣传品味。

    3、要进一步完善文化大院建设,注入新内容,增添新活力,发挥示范村带动作用。

    (三)加快人口与计生电子信息化管理应用水平,提高人口计生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坚持走以信息化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道路,加快信息化电子政务建设,充分利用我镇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网点这一良好基础,加强培训、开发管理和应用,提高综合服务能力,促进工作方式、管理方法和领导决策方式更加科学化,发挥网络优势,整合信息资源,抓好信息系统培训开发应用工作,提高信息资源的利用水平,充分利用网络,加强上下之间的信息交流,并通过完善的制度,强化保障,确保网络信息安全。

    (四)狠抓网底工程,促进基层计生工作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省级文件要求,全面规范建立村级17种台帐资料,11项工作制度及2块工作版面和1个政务公开栏,强化村组计生干部的工作职责,加强管理,建立业绩档案,兑现工资和奖惩,采取综合措施,调动村级计生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他们身处前沿阵地的优势,推动全镇计生工作管理水平的提高。

    (五)通过依法行政,进一步落实计划生育“一法、三规、一条例”

    1、加大计划生育信访案件的查处力度,按照法律程序及时立案,快查、快办、严处、及时足额征收社会抚养费,拒不交纳社会抚养费的,坚决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继续狠抓出生婴儿性别比偏高问题的治理,计生、卫生、药监等部门联合对拥有B超的单位进行监控,对非法进行性别鉴定、非法接生及引流产的个人和单位,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3、计生、公安、工商、市场发展中心等部门联合对大型市场沿街门店和家属小区的流入人口进行综合治理,提高办证率和管理率。

    (六)搞好单月健康检查,做好经常性工作切实加强对单月健康检查的组织领导,落实各项康检制度,通过康检责任制,严格把关,采取漏检责任追究制,做好补检工作,深入清理四术遗留,坚决堵塞漏洞,保证不走过场,防止流于形式,切实解决好漏检、漏管、漏档问题,抓住薄弱环节,认真落实生育、节育政策,坚决制止以罚代管,彻底整顿二胎生育秩序,全面禁止多胎生育。

    (七)加强队伍建设,提~部素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继续深化基层人事制度改革,优化队伍结构,在村级计生队伍建设上采取举措,完善管理机制,加强教育培训,重视作用发挥,抓好待遇落实。计生办要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要求,加快节奏,建立一套科学的制度和机制,强化计生干部全心全意干工作的观念,培养吃苦精神和发扬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努力营造蓬勃向上,富有朝气的工作氛围,为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提供有力的保证。~年,我们要在镇党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振奋精神,戒骄戒躁,以饱满的热情,百倍的干劲,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努力开创全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为全镇建设小康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二00五年四月十八日

    第五篇:泾河镇2024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意见

    泾河镇2024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意见(草稿)

    为了适应“十二五”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不断发展的新要求,更好地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任务,实现我镇2024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争先进位目标,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24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坚持以全面做好人口工作为导向,以人口和家庭发展工程为抓手,以优异成绩迎接省“十二五”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中期评估为目标。大力推进“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管理服务新机制,紧扣“一个中心”(即“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着力提高社会管理和家庭发展能力,整体提高人口计生依法行政、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努力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扎实有序推进全镇人口与计生工作顺利开展,实现争先进位目标,为建成“小康泾河、和谐泾河”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工作目标

    2024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人口出生政策符合率100%;人口出生统计准确率98%以上;严肃查处“两非”案件、处理到位率100%;出生人口性别比正常;计划外生育立案查处率100%,社会抚养费征收率达80%以上;家庭生殖健康服务覆盖率达93%以上;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率90%以上;人口计生服务机构覆盖率、信息化建设指数、文化建设达标率和依法行政工作达标率均达95%以上;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奖励优惠政策全面兑现,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和任务。

    三、主要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

    一是落实领导责任制,继续落实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负责,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配合抓的工作机制,确保计生工作制度、机构、经费、人员、设施到位。二是坚持目标管理责任制,党委政府、计生办、村居、镇辖区各单位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将各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到人,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三是建立责任追究制,把重点工作纳入“一票否决”,对领导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度缓慢影响重点项目的单位、部门、村居相关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二)夯实十项工作,强化基层基础

    一是加强人口计生队伍建设。继续深化“三学三述三评”和“五型计生团队”创建活动,积极参与“一证五师”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人口计生队伍依法行政、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加强计划生育协会建设,发展壮大人口计生群众工作队伍;充实村居计生专干力量,切实扭转长期以来基层计生力量薄弱的局面,提高人口计生干部队伍素质,加强人口计生队伍的作风建设。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宣传氛围。计划生育,教育先行。继续打造“声、频、网、报、栏”五位一体宣传格局,加大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婚育新风、生殖健康和优生优育等相关知识宣传教育力度,做到集中宣传有气势,经常宣传不断线,重点围绕“5.29”、“7.11”和“9.25”等人口计生重点节日开展宣传,不断提高宣传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开展“双新”和“幸福家庭”等创建活动,三是强化利益导向,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继续认真贯彻好农村家庭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落实城镇无业人员独生子女父母和失独家庭父母扶助制度;积极发挥计划生育协会作用,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部门联手,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扶助力度;强势推进妇女发展项目,帮助计生困难家庭脱贫致富;加

    大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工作,增强广大育龄妇女抵御因病致贫风险的能力,切实关怀广大妇女的身心健康。

    四是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对各种生育政策、优先优惠政策及办事程序进行长期公示,规范计划生育各种办事程序,对前来办事的群众努力做到一次性告知,即时办理等,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严格执行现行计划生育政策,加大对计划外生育人员的处理力度;继续实行人口计生行政指导,提高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效能;加大计生积存问题的排查和调处,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是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原则,推进流动人口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区域“一盘棋”建设。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基础管理工作,提高流动人口基础信息准确率,不断完善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建设,加强流动人口统计和检测;进一步强化区域联动,建立完善机制,真正形成齐抓管理良好局面;进一步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协会功能。

    六是深化服务体系改革,推进优质服务提质提速。大力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加大工作力度,加快人员培训,加强检查质量,确保工作到位;积极整合人口计生、卫生、民政等多方资源,提高出生缺陷筛查、生殖健康普查参检率,促进优生优育和出生缺陷预防;推进“世代服务提质工程”,加快人口和家庭服务中心建设,完善“世代服务”综合服务功能,以适应人的生命周期的健康需求为目标,不断拓展服务内涵,积极实施早教、青春健康校园行、更年期健康保健指导和老年期健康关怀等服务;积极开展送政策、送知识、送技术、送服务的“四送”活动,提高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人口计生服务水平。

    七是深入开展“诚信计生”创建活动,实现诚信计生。充分发挥计生协会在推进人口计生工作中的特殊作用,抓好协会“三进”、生育关怀行动和居民自治等工作。

    八是深入开展“创新创优”活动。结合人口计生工作实际创新开展工作,以工作项目化推进,落实责任,努力打造泾河计生工作亮点,深入开展“三争创一争当”等各类创先争优活动,组织广大育龄群众和流动人口评计生活动,不断提高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度。

    九是推进人口信息“金人工程”,加强数字化人口建设。大力开展争创“人口计生统计数据质量信得过单位创建活动”,加大计生专干电脑操作技能培训力度,规范信息管理,平稳运行信息平台,开展经常性统计数据检查,不断提高数据质量;切实加大质量规范化管理力度,完善泾河镇计划生育资料规范化目录,加强规范化管理力度。

    十是强化性别比监控工作。加大宣传倡导力度,营造良好综合治理性别比舆论环境;加大孕情服务管理力度,建立健全实名登记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凭证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和药品管理制度,实现有效管理;加大部门合作和打击“两非”力度,实行有奖举报,对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

    (三)、协调部门协作,强化综合治理

    按照“统一领导,目标管理,分级负责,综合治理”的基本原则,建立镇、村两级计生工作组织网络,建立健全党委政府、计生部门、职能部门和村级组织四方职责,加强组织协调,真正实现人口计生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镇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计生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检查和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组织协调人力、财力、物力支持;镇计生办具体负责全镇计划生育的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各职能部门做好平时的管理督促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下达的任务;各村(居)要进一步落实村级计生工作责任制,做到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做到情况熟悉,落实到位。

    人口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活动共办、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协作,紧密配合,积极参与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共同抓好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形成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工作合力。计生办要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职能,协调和指导各成员单位,特别是签约部门围绕本部门如何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履行综合治理职责、制定并实行哪些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等重点内容。各部门要以年初与政府签定的目标责任状为指导,科学计划,将人口计生工作与部门工作统一部署,认真抓好工作落实,除带头落实计生优惠政策、抓好本部门的人口计生工作外,要切实配合计生办做好相关工作。一是严格查验证明。协调公安、工商、卫生、建设、建管、劳保等部门,对全镇范围内的流动人口进行清查,健全档案资料。镇派出所、村建、工商、建管、劳动等部门在为成年流进人员办理有关证件时,查验经人口计生部门审核过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及时通报给镇计生办。派出所在暂住登记或核发《暂住证》时,要配合村(居)流进人员、房屋出租户签订好计生合同,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工商、建管、劳动等部门要进一步做好私营业主、个体工商户、外出建筑施工单位的计生管理工作,配合计生办协调查处有关计划生育问题。二是抓好信息共享。建立相关部门计划生育双月例会制度,派出所要严把户口申报关,新生儿户口申报和户口迁入要出具镇村计生证明,及时通报办理新生儿入户情况、迁入迁出及死亡注销人员情况、办理成年流动人口暂住情况等。卫生院要通报生育、出生实名制登记、四项手术以及婴幼儿计划免疫登记情况。工商所要通报办理流动人口营业执照情况。三是大力营造氛围。镇宣传、教育部门要加大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殖健康知识宣传力度。中、小学每年要制定教学计划,定期开设国情国策、青春期教育课程;镇广电站、文化站要加大对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宣传力度;卫生、教育、民政部门要加强对育龄群众生殖健康、妇幼保健、避孕节育、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等科学知识的宣传普及,并做好本系统干部职工人口计生政策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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