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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主题方案 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内容(十二篇)

    栏目:三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水墨画意 时间:2024-08-24 12:06:43 下载.docx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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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主题方案 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内容篇一

    (一)1月16日至25日,与各市沟通协调“3.15”期间联合开展的纪念活动。

    (三)1月10日-2月5日,做好新一届理事会的换届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2月28日至3月10日)

    (一)3月8日召开“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

    2.公布20xx年度消费者投诉热点分析结果。

    3.点评20xx年十大维权事件。

    4.宣传展示省消协新改版网站的新功能。

    (二)围绕“消费与责任”年主题,与媒体及有关部门配合,宣传维权工作。

    1.在全省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在省内各主要媒体专访解读“消费与责任”年主题。

    2.拟在省内各主要媒体发布8期科学健康的消费知识、消费提示。

    第三阶段:“3.15”纪念活动(3月10日至3月15日)

    1.支持鞍山市消协及有关部门举办名优产品博览会。

    2.拟于3月13日召开省消协三届理事会换届大会,组成新一届理事会。同时举办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

    3、召开银行业“消费与责任”行业服务情况通报座谈会。

    4.3月15日,与沈阳市工商局、消协联合组织大规模的《消法》宣传现场咨询服务活动,省、市工商、消协及“3.15”讲师团、律师团、志愿者参加。

    5.指导或参与相关市消协举办的“3.15”大型纪念活动。

    6.与省家具协会等部门联合开展拒绝使用一次性筷子、拒绝使用非降解熟料包装带、消费者放弃纸巾,重新拾起白手帕等宣传活动。

    7.以“两站”为依托,开展普及《消法》等法律法规进社区、进村屯活动。

    8.开展关注农村消费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活动。

    9.3月15日,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与消费者协会一起组织“3.15”当天的现场纪念活动,并现场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

    10.举办投诉和解直通车启动仪式。

    11、与辽宁电视台合作启动建立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基金。

    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主题方案 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内容篇二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从源头抓质量、扶优治劣,引导消费为出发点,以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倡导诚信经营为目的,努力为构建和谐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紧紧围绕“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开展宣传咨询活动。

    成立**区“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任组长,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工商局局长、区卫生局局长、质量技术监督分局局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任副组长,区消费者协会理事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工商局,由工商局副局长、区消协会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有关事务。

    1、3月10日前,征集制作“3.15”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消费与发展》宣传画册并广泛发放;

    2、3月11日,区政府组织召开全区“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暨区消协理事会换届会议;

    3、3月14日前,各理事成员单位、有关商业、服务机构在重要街道悬挂纪念横幅标语1?2幅(横幅统一由工商局委托广告公司制作发布,费用由各单位承担);

    4、3月13日,区政府负责人发表电视讲话;

    5、3月12日?15日,区电视台、萍钢电视台将有关宣传标语在字幕广告中滚动播出三天;

    6、3月12?15日,区消协理事单位、知名企业组成联合宣传车队,在全区各乡(镇、街)巡回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7、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文艺汇演,并穿插消费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奖竞答;

    8、3月12日?15日,由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卫监所、区农业局等部门、单位结合“消费与发展”年主题,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维权打假、红盾护农、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9、3月15日上午,在**区老街桥头集中销毁假冒伪劣等不合格商品;

    10、3月15日上午9:30-11:3,在**区新街举行纪念活动,内容包括:

    ⑴集中开展法律法规咨询服务;

    ⑵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

    ⑶现场展示、讲解如何识别假冒伪劣商品;

    ⑷现场讲解“三农”方面相关科技和农业防灾减灾知识;

    ⑸发放宣传画册和资料;

    ⑹由区个协组织个协会员开展义务服务。

    1、区法院、区司法局分别组织3?5人,在纪念活动现场设立法律法规咨询台,为消费者提供法律咨询。

    2、工商局、质监分局、烟草专卖局、药监局分别组织3?5人,在纪念活动现场设立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台,为消费者讲解相关知识。

    3、区农业局组织3?5人,在纪念活动现场设立科技服务咨询台,为消费者提供“三农”方面相关科技和农业防灾减灾知识。

    4、区卫生局组织5?10人,到纪念活动现场设立消费者投诉台,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和消费咨询服务,发放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资料。

    5、交警大队、区城管大队分别组织10人,维护纪念活动现场秩序。

    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主题方案 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内容篇三

    市直各部门、各单位:

    组织公民参与无偿献血,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是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举措。今年x月8日,是第67个世界红十字日,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贵州省献血条例》,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构建献血工作长效机制,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定于每年x月8日举办集中无偿献血活动。今年市红十字会、市直机关工委、市文明办定于x月8日在会议中心广场举办大型无偿献血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无偿献血工作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大民生问题,是发扬人道精神、传递爱心、拯救生命的崇高社会公益事业,不仅是利人利己的善举,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充分体现了“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国家提倡18-55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并鼓励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献血,为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作表率。

    x年x月8日(星期四)9:30-17:00

    会议中心广场(xx区北路300号)

    市红十字会、市直机关工委、市文明办、市公民无偿献血委员会、xx区政府

    弘扬人道奉献精神,推进公民无偿献血

    年龄18-55周岁,身体健康,符合献血指标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高校学生和社区居民。

    (一)无偿献血活动;

    (二)献血知识宣传;

    (三)应急救护知识宣传、培训;

    (四)红十字知识、法律法规宣传。

    (一)精心组织动员。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并指派专人负责,积极做好组织动员工作,本着主动、自愿原则,充分发动符合条件的干部职工及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加无偿献血活动,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二)营造良好氛围。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特点积极开展无偿献血公益宣传,宣扬无偿献血优秀人物的模范事迹,调动干部群众参加无偿献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全社会弘扬“无偿献血、关爱生命”的无私奉献精神,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三)建立长效机制。为确保全市医疗用血供应和血液安全,弘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社会文明和谐,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定于每年x月8日举办集中无偿献血活动,促进我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四)其他相关事宜。为开展好本次献血活动,请各部门统计本部门自愿参加无偿献血的人数,于4月30日中午12:00前将加盖公章的《无偿献血人员名单》报送贵阳市红十字会业务处。

    联 系 人:蒋

    联系电话(传):

    参加无偿献血的志愿者,活动当天可吃少量清淡早餐并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活动。

    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主题方案 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内容篇四

    20xx年3月18日是第8个国际社工日,民政部将今年国际社工日的中国主题确定为“弘扬社工精神,服务困境人群”。为做好国际社工日主题宣传活动,弘扬社会工作精神,传播社会工作知识,展示内蒙古社会工作者风采,提升社会工作职业地位,为社会工作事业茁壮成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不断壮大营造一个健康、和谐的社会舆论环境,在民政部的统一部署下,结合自治区各盟市社会工作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此次主题宣传活动围绕“弘扬社工精神,服务困境人群”这一主题,与内蒙古民政工作宣传相结合,以宣传社会工作事业、普及社会工作知识为核心,以弘扬社会工作助人自助、扶弱济困、促进和谐的工作理念为重点,针对各盟市实际情况,广泛发动高校、社会工作机构、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力量,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广大人民群众乐于接受的宣传和实践活动,促进全区各族群众逐步认识社工、关注社工、参与社工活动,最终在全社会树立起“有困难找社工”的共识。

    二、活动时间

    从3月18日开始至28日结束,为期10天。

    三、工作方法和内容

    (一)民政厅的国际社工日主题宣传活动由厅属社会工作人才培训中心和呼市民政局承办,主要内容包括:

    1.开展内蒙古自治区20xx年国际社工日主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及相关活动。

    民政厅将会同相关部门和高校联合举办20xx年主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社区群众和困难群众专题研讨,同时启动20xx年社工人才培养计划。

    2.举办国际社工日公益大讲堂系列活动。

    厅属社工人才培训中心联合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财经大学,组织社会工作专业教师,送社工知识到呼市四个区的基层社区,并开展互动交流活动,促进专业学习,进一步扩大社会工作专业化的影响力,营造社区社会工作人员学习社会工作知识的氛围。

    3.开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进机构、进社区活动。

    厅属社工人才培训中心将为专业服务进单位、进社区积极搭建平台,国际社工日主题宣传活动期间,组织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和内蒙古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专业社工走进自治区荣康医院、呼和浩特市快乐星孤独症儿童训练中心、赛罕区兴康社区等机构和社区开展专业社工活动,以此为开端,引导高校、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广大社会工作从业人员进机构、进社区开展服务,同时发动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形成社会参与的良好互动局面。

    4.大力开展“弘扬社工精神,服务困境人群”媒体宣传系列活动。

    今年的国际社工日主题宣传活动,既要利用好网络、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也要利用好“微”平台做好国际社工日主题宣传“大”文章。民政厅将与内蒙古电视台、内蒙古电台、内蒙古日报等传统媒体及时沟通、密切配合,同时,也将积极创新宣传形式,搭建微博、微信等“微”平台,运用新兴媒体力量及时发布国家、自治区有关社会工作的政策,为广大社会工作从业人员搭建高效、便捷的信息化交流平台。

    (二)各盟市民政局的国际社工日主题宣传活动要结合本地区特色,运用一切能够利用的资源,充分调动高校、专业社工、社会组织和广大志愿者的参与热情,将活动办到广场、社区、街道和人民群众身边,要以此次国际社工日主题宣传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推动社工志愿服务和志愿服务记录试点创建,寻找民政工作与社会工作的契合点,为符合内蒙古区情的少数民族本土化社会工作的发展贡献力量。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次国际社工日主题宣传活动是我区社会工作事业发展的大事,是向全区各族群众宣传介绍社会工作的有利时机,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此次主题宣传活动的重大意义,认真做好主题宣传日活动的策划、组织、协调等工作,确保通过本次国际社工日主题宣传活动扩大社会工作的影响,推动全区社会工作事业进一步发展。

    (二)切合实际,突出成效。国际社工日主题宣传活动要紧跟形势、结合实际、面向基层,要将国际社工日主题宣传活动与各盟市正在进行的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切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将社会工作宣传普及与提升社会工作服务品质、满足人民群众服务需求、发展社会工作事业有机结合,为社会工作事业健康快速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三)跟进宣传,作好总结。国际社工日主题宣传活动期间,各级民政部门要做好相关新闻报道工作,活动前就要预先和新闻媒体做到事前沟通,活动中要及时跟进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活动结束后,各级民政部门要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于4月1日前将总结报告报民政厅社会工作处。

    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主题方案 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内容篇五

    一、活动名称: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

    二、活动时间:x年3月11日12点开始

    三、活动地点:**市总工会大厦门前

    四、具体内容:

    (一)纪念活动仪式

    主要议题有:市工商局领导讲话、市政府领导讲话、诚信单位代表宣读企业公民道德建设活动倡议书、公布“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件”、公布“消费者投诉十大案例”、介绍各行政执法部门20xx年案件查处情况及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宣布3.15咨询活动开始等。

    参加人员:区、市两级党委、政府、人大有关领导,工商、质监、卫生、药品监督、环保等部门的领导及工作人员,企业及个体经营者代表(**区工商局组织并确定人数)。参会单位和经营者代表整队入场。

    (二)3.15宣传咨询活动

    各有关执法部门按照市消协的统一安排设立咨询台,并选派懂法律法规、懂政策、业务素质好的人员参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展示有关假冒伪劣商品(有关资料、展品由各部门自行解决);有关企业展示名优商品(不得搞展销活动)、或诚信经营的做法。

    (三)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各有关执法部门将拟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品种、名称、数量、案值等报送至市工商局市场经济检查大队(电话:),各单位自行装车,3月14日由市工商局市场经检大队统一组织销毁。

    (四)几点要求:

    1、参加3.15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在3.15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服从指挥,开展工作,严禁各行其是。

    现场活动总指挥:

    场地布置、划分联系人:;

    记者现场采访协调人:

    2、着装要求:正式参加3.15活动的工商干部着冬装、穿大衣(不带毛领)、戴大沿帽。其他人员可着便装。

    3、3.15活动(包括3.15晚会)期间,各工商局、所要加强值班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费者投诉及时得到解决。

    4、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或与市消协联系(电话:00000)

    五、具体分工

    (一)市局合同消保科负责:

    1、制定3.15系列活动的实施方案。

    2、召开相关理事单位(工商、质监、卫生、药监、环保、农牧、烟酒专卖、发计委、经贸委、盐务等)参加的协调会,协商3.15活动有关事宜。

    主要内容:通报前期准备情况,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或建议;各部门确定3.15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和参会人员情况;各部门案件查处及没收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和销假情况;报送典型案例;打假维权成果板报展的要求;其他有关事宜。

    上述工作3月1日底前落实完毕。

    3、提供制作宣传车录音带所需文字材料。

    4、收集、撰写工商系统及相关部门20xx年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件。

    5、收集、撰写市消协系统20xx年受理消费者投诉十大典型案例。

    6、整理部分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在板报展上公布。

    上述工作3月7日前落实完毕。

    (二)市局商广科负责

    1、负责与电视台广告经营部联系,3月份免费连续1个月滚动播出宣传口号。

    2、安排宣传单的印制,协助区工商局做好广告经营单位条幅、横幅制作事宜。

    3、会同市消协、办公室与电台、电视台、报社取得联系,做好3.15活动月的宣传策划。

    4、联系市广播电台现场直播3.15活动实况。

    (三)**区工商局、消协负责:

    1、围绕“消费与环境”年主题,全权负责文化大厦门前活动现场布置(桌凳摆放、音响设备、主席台、主会标、各单位位置、彩门放置、热气球等)及活动安排(包括各相关单位的咨询台、受理台、曝光台的位置摆放及人员安排、参加活动的企业安排等);联系公安交警部门维护活动现场秩序。

    2、动员广告经营单位义务制作悬挂宣传标语:

    (1)在允许悬挂的主街道悬挂若干条横幅,在文化大厦楼体上悬挂条幅(在活动现场前后挂出),悬挂时间7天左右;

    (2)负责3月15日活动现场(文化大厦)主会标的悬挂和摘取;

    (3)明确横幅条幅制作单位的具体数量及悬挂位置。

    3、组织协调各部门制作打假维权成果板报展示,并制作市、区工商局及消协系统打假维权展板(部分内容由市局合同消保科提供),要求图文并茂、规格统一(展板规格:1.8米×1.2米)、摆放一致。

    4、组织辖区内各大商业、服务企业在各自店堂门前悬挂宣传横幅。

    5、动员各辖区规模大、信誉好的有关企业踊跃参加现场活动,进行名优商品展示(严禁搞商品展销)、宣传本企业在食品安全方面的做法、支持赞助3.15活动。

    6、指定诚信单位“经营企业公民道德建设活动倡议书”发言人及审稿。

    7、3.15活动宣传车的装饰及音响设备安装,确定行车路线。

    上述工作均在3月9日前落实到位。

    (四)市局市场经济检查大队负责:

    1、做好局机关及各区需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统计上报工作(按规定时间完成)。

    2、假冒伪劣商品现场展示(3月10日前落实)。

    3、假冒伪劣商品销毁现场的组织安排(3月9日前完成)。

    4、整理、汇总各行政执法部门20xx年案件查处和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情况说明。

    (五)市局办公室负责:

    1、撰写市政府领导和局领导在3.15咨询服务活动现场的讲话,消保科提供必要的素材(3月5日前完成)。

    2、邀请市、区两级政府、人大、政协等领导参加3.15纪念活动(3月10日前落实)。

    3、联系媒体(电台、电视台、报社)记者,并负责现场活动时记者的接送。协助消协、商广科和新闻媒体做好3.15活动宣传策划工作(3月10日前落实)。

    (六)市局法制科负责:宣传录音带(维、汉两种语言)的录制(3月5日前完成),录音带由办公室提供,内容由消保科提供。

    (七)市局组教科、纪检监察室、财务科、注册登记科、私个协会负责:宣传材料的发放。

    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主题方案 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内容篇六

    一. 活动主题

    保障食品安全,心系校园环保,构建文明校园。

    二. 活动目的

    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环保意识,提高学生的道德修养,构建文明和谐的校园氛围。

    三.活动对象

    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的全体学生。

    四. 活动主办单位

    院食环监管委员会

    五. 活动时间,地点

    时间:20xx.3.15 地点:乐学广场

    六. 活动内容流程

    (1) 进行前期宣传;校内宣传。

    (2) 物品准备:活动图文展板、建议栏制作、塑料袋长龙准备、标语签名横幅、食品准备食物辨别环节、音响器材、活动所需桌椅、问卷调查表。

    (3) 活动现场:乐学广场食品安全与环保宣传活动。

    (4) 邀请街舞协会进行现场表演调节现场气氛。

    (5) 活动后期:在图书馆报告厅召开会议。

    七. 活动的人员安排

    1. 前期准备:

    (1) 负责活动策划起草,汇总,及宣传活动。——蒋聪、彭路辉、陈兵兵

    (2)活动前通知的张贴;到各班发放问卷调查;利用食环报纸在学校各班进行宣传 ——宣传中心

    (3)活动标语,签名横幅制作签字笔准备 ——办公室

    (4)拉取活动赞助 ——实践部

    (5)准备食物辨别环节所需食物;食物进行突击检查——食管部

    (7)活动图文展板、对食品安全、校园环保建议栏——环境部

    2.校园环境现场

    (1)活动中条幅的悬挂工作、场地布置 ——环境部

    (2)环保喷绘展板的摆放 ——实践部

    (3)现场活动摄影音响器材的安放调试 ——新闻中心

    (4)环保知识讲解及主持人 ——张甜敏

    (5)负责签名活动 ——办公室

    (6)食品安全环保宣传单的发放;引导建议栏的填写工作——宣传中心

    (7)食物辨别环节食物准备(准备多种优秀和劣质的不同食物,

    让学生辨别)组织并维护该环节秩序——督察部

    (8)采访现场:对参与活动的学生采访并保留照片——张甜敏

    (9)知识笑竟答环节;主持人:张甜敏。秩序维护:食堂督察部。

    (10)活动安保:食堂督察部

    3、活动后期

    (1) 全体人员按原计划撤场并归还物品。

    (2) 发放的问卷表交办公室进行统计并存档。

    (3) 保存活动的图文横幅等相当宣传用品并对活动中的照片及视频资料交办公室存档保存。

    (4) 根据统计结果及活动效果进行总结并展示照片。

    八、经费预算

    活动辨别食物:200元

    图文展板及制作材料:200元

    音响器材的租借:150元

    宣传活动经费:(报纸350元、横幅200元、资料复印100元)

    锦旗、奖牌——500元

    鲜花——80元

    矿泉水——150元

    其它:300元

    总计:2230元

    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主题方案 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内容篇七

    一、活动主题:国际社工节·文明我先行

    二、活动背景: 一年一度的雷锋月又悄悄地来到了我们身边,虽然我们已做过雷锋月活动,但雷锋的精神永远还在。乘着国际社工节之际,我们秉承社工精神不负社工的使命,向广大的服务群众宣传社工知识,让更多的人了解什么是社工。春天万物苏醒,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色,不得不让人产生无限的留恋。在野外郊游之际也不要忘记安全及保护环境,社工发扬助人自助的精神,劝导游客保护环境文明出游,并借此机会向过往的行人宣传普及社工知识。

    三、活动目的:

    1、弘扬社工精神,增强服务意识,有效地感染更多的同学以及社会上的广大人士加入到学习社工的队伍中来;构建和谐社会,营造美好环境;

    2、向观光的所有有游客宣传环保意识和社工知识;

    3、劝导游客安全出行,文明驾驶。

    四、活动时间:20××年3月19日(周三)12:30-16:30

    五、活动地点:××公园

    六、活动对象:过往的游客

    七、活动开展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

    1、书写活动策划书,上交审批;

    2、活动负责人与郊野公园的负责人取得联系并商量好有关事项;

    3、筹备好所需物品(包括急需药品,社工宣传小册,垃圾袋;

    4、分小组,选择好指挥和安全负责人。

    (二)活动开展阶段:

    1、在达理活动中心集合;

    2、通知认证部进行点名;

    3、集体出发坐公交车到活动地点开展活动;

    4、用相片记录活动过程;

    5、时刻保持良好的社工形象,热情服务。

    (三)后期总结阶段:

    1、集合,点名,要求每个参与者回去写一份心得;

    2、交上活动反馈表、照片、新闻稿;

    3、收集志愿者服装。

    八、活动资金预算:

    项目 数量 单价 小计 备注

    车费 30 4 120 由参与成员自愿贡献

    总计:120 元

    九、活动可行性分析:

    1、安全方面考虑周全,负责人分配清晰;

    2、本活动具有重要意义,主题和目的都很切合现代社会所需要的精神;

    3、活动安排细致,充分考虑各种状况的发生和应对措施;

    4、没有产生无端的资源浪费。

    十、活动预期效果:

    1、营造一个清新的环境;

    2、环保观念深入人心,加深人们对社工的了解;

    3、社工班志愿者们在服务的同时也收获很多,如何让他人相信自己是社工并且让他人了解社工到底是做什么的。

    十一、活动注意事项:

    1、热情服务,耐心宣传,活动过程中除了需要拍照片以外尽量不要玩手机,以免留下不好的印象;

    2、不要靠近危险区、注意礼貌不能与游客产生冲突;

    3、活动结束后统一回学校,禁止擅自离开。

    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主题方案 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内容篇八

    一、指导思想

    切实贯彻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各项要求,全面规范市局纳税服务工作,既为纳税人办税提供具体指引,也对税务干部开展纳税服务做出基本规定,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确保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落地,有效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树立税务机关良好社会形象。

    二、责任分工

    纳税服务规范的宣传工作由纳税服务中心和办公室共同组织实施,各分局、各科室负责做好具体的落实工作。其中:

    纳税服务中心负责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办税服务厅的宣传工作;负责微信等新闻媒体的信息宣传工作。

    办公室负责与新闻媒体联络沟通,以及宣传信息稿件的编写工作;负责税收宣传海报、宣传单、宣传资料和宣传横幅的印制;负责门户网站的宣传工作。

    各分局负责做好相关的宣传资料发放工作。

    三、宣传活动安排

    《纳税服务规范》工作以办税服务厅、门户网站、12366热线以及微信为主要宣传载体,以新闻报刊为重要的宣传渠道,具体的宣传活动安排如下:

    (一)纳税服务中心要在办税服务厅张贴海南国税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的税收宣传海报,摆放宣传单;利用电子显示屏进行宣传;

    (二)各分局要利用12366短信平台以及“税企通”群发信息,告知纳税人海南国税在全省范围内推行《纳税服务规范》的相关内容;

    (三)办公室要通过电视、网页、报纸等其他形式进行宣传,告知纳税人海南国税在全省范围内推行《纳税服务规范》的相关内容。

    四、工作要求

    各分局、各科室应充分认识推行《纳税服务规范》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广泛宣传推行《纳税服务规范》的主要措施和具体做法,积极引导纳税人对规范纳税服务工作的预期,办公室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在社会上树立良好的国税形象。

    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主题方案 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内容篇九

    20xx年3月22日是第24届“世界水日”,3月22日至3月28日是第29届“中国水周”,联合国确定20xx年“世界水日”的宣传主题是“水与可持续发展”(waterandsustainabledevelopment)。水利部确定我国纪念20xx年“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活动的宣传主题为“节约水资源,保障水安全”。为了切实做好“世界水日”“中国水周”集中宣传工作,现提出省水利厅主要宣传活动方案如下:

    一、印发20xx年全省水利系统开展纪念“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的通知,通报活动主题,并对集中开展宣传活动作出部署(由政法处负责)。

    二、在《新华日报》开辟纪念“世界水日”专版,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宣传全省及各地开展节约水资源、保障水安全及法治水利创建工作的内容,以增强“节约水资源,保障水安全”和全民水法治意识(组稿工作由信息中心承办,政法处、水资源处共同完成。专版费用约10万元由专项宣传经费列支)。

    三、撰写“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通稿,在江苏主流媒体组织开展宣传报道。(政法处、水资源处组织撰写“世界水日”宣传报道通稿,信息中心负责联系主流媒体报道)。

    四、与江苏卫视联合制作“节约水资源,保障水安全”公益广告,并在水周期间播放。(政法处、水资源处、信息中心负责)。

    五、在南京交通广播电台星星点点栏目做一期“世界水日”专题节目(组稿工作由信息中心承办,政法处、水资源处协助)。

    六、在中国江苏门户网站上开展纪念“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的在线访谈活动,请厅领导和政法处及相关处室负责人现场回答网友的问题(办公室负责与中国江苏网站协调事宜,政法处和相关处室负责相关访谈工作)。

    七、在江苏水利网开设“世界水日”专栏,围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的宣传主题,进行集中宣传和展示,报道各地活动的开展情况(由办公室和政法处共同负责)。

    八、与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交通厅等相关部门联系,力争在全社会开展广泛的宣传活动。(水资源处、信息中心负责)。

    九、利用江苏水利网开展有奖知识竞答活动。(水资源处、信息中心负责)。

    十、组织各地收看水利部制作的法制宣传栏目剧《人水法》普法宣传片集萃,组织厅机关全体公务员在厅水务楼14楼收看该剧(由政法处负责)。

    十一、组织厅机关公务员围绕主题开展普法知识答题活动;答题内容为:依法行政基础知识和法治水利创建有关内容(由政法处负责)。

    十二、翻印、发放、张贴水利部“世界水日”主题宣传画,印刷宣传资料,发布宣传口号,在厅行政审批中心大屏上滚动播放宣传内容(由政法处负责)。

    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主题方案 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内容篇十

    一、活动名称:“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

    二、活动时间:x年3月11日12点开始

    三、活动地点:**市总工会大厦门前

    四、具体内容:

    (一)纪念活动仪式

    主要议题有:市工商局领导讲话、市政府领导讲话、诚信单位代表宣读企业公民道德建设活动倡议书、公布“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件”、公布“消费者投诉十大案例”、介绍各行政执法部门20xx年案件查处情况及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宣布3.15咨询活动开始等。

    参加人员:区、市两级党委、政府、人大有关领导,工商、质监、卫生、药品监督、环保等部门的领导及工作人员,企业及个体经营者代表(**区工商局组织并确定人数)。参会单位和经营者代表整队入场。

    (二)3.15宣传咨询活动

    各有关执法部门按照市消协的统一安排设立咨询台,并选派懂法律法规、懂政策、业务素质好的人员参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展示有关假冒伪劣商品(有关资料(material)、展品由各部门自行解决);有关企业展示名优商品(不得搞展销活动)、或诚信经营的做法。

    (三)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各有关执法部门将拟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品种、名称、数量、案值等报送至市工商局市场经济检查大队(电话:),各单位自行装车,3月14日由市工商局市场经检大队统一组织销毁。

    (四)几点要求:

    1、参加3.15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在3.15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服从指挥,开展工作,严禁各行其是。

    现场活动总指挥:

    场地布置、划分联系人:;

    记者现场采访协调人:

    2、着装要求:正式参加3.15活动的工商干部着冬装、穿大衣(不带毛领)、戴大沿帽。其他人员可着便装。

    3、3.15活动(包括3.15晚会)期间,各工商局、所要加强值班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费者投诉及时得到解决。

    4、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或与市消协联系(电话:00000)

    五、具体分工

    一)市局合同消保科负责:

    1、制定3.15系列活动的实施方案。

    2、召开相关理事单位(工商、质监、卫生、药监、环保、农牧、烟酒专卖、发计委、经贸委、盐务等)参加的协调会,协商3.15活动有关事宜。

    主要内容:通报前期准备情况,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或建议;各部门确定

    3.15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和参会人员情况;各部门案件查处及没收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和销假情况;报送典型案例;打假维权成果板报展的要求;其他有关事宜。[本文转载自范文搜网-]

    上述工作3月1日底前落实完毕。

    3、提供制作宣传车录音带所需文字材料。

    4、收集、撰写工商系统及相关部门20xx年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件。

    5、收集、撰写市消协系统20xx年受理消费者投诉十大典型案例。

    6、整理部分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在板报展上公布。

    上述工作3月7日前落实完毕。

    二)市局商广科负责

    1、负责与电视台广告经营部联系,3月份免费连续1个月滚动播出宣传口号。

    2、安排宣传单的印制,协助区工商局做好广告经营单位条幅、横幅制作事宜。

    3、会同市消协、办公室与电台、电视台、报社取得联系,做好3.15活动月的宣传策划。

    4、联系市广播电台现场直播3.15活动实况。

    三)**区工商局、消协负责:

    1、围绕“消费与环境”年主题,全权负责文化大厦门前活动现场布置(桌凳摆放、音响设备、主席台、主会标、各单位位置、彩门放置、热气球等)及活动安排(包括各相关单位的咨询台、受理台、曝光台的位置摆放及人员安排、参加活动的企业安排等);联系公安交警部门维护活动现场秩序。

    2、动员广告经营单位义务制作悬挂宣传标语:(1)在允许悬挂的主街道悬挂若干条横幅,在文化大厦楼体上悬挂条幅(在活动现场前后挂出),悬挂时间7天左右;(2)负责3月15日活动现场(文化大厦)主会标的悬挂和摘取;

    (3)明确横幅条幅制作单位的具体数量及悬挂位置。

    3、组织协调各部门制作打假维权成果板报展示,并制作市、区工商局及消协系统打假维权展板(部分内容由市局合同消保科提供),要求图文并茂、规格统一(展板规格:1.8米×1.2米)、摆放一致。

    4、组织辖区内各大商业、服务企业在各自店堂门前悬挂宣传横幅。

    5、动员各辖区规模大、信誉好的有关企业踊跃参加现场活动,进行名优商品展示(严禁搞商品展销)、宣传本企业在食品安全方面的做法、支持赞助3.15活动。

    6、指定诚信单位“经营企业公民道德建设活动倡议书”发言人及审稿。 7、3.15活动宣传车的装饰及音响设备安装,确定行车路线。

    上述工作均在3月9日前落实到位。

    四)市局市场经济检查大队负责:

    1、做好局机关及各区需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统计上报工作(按规定时间完成)。

    2、假冒伪劣商品现场展示(3月10日前落实)。

    3、假冒伪劣商品销毁现场的组织安排(3月9日前完成)。

    4、整理、汇总各行政执法部门20xx年案件查处和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情况说明。

    五)市局办公室负责:

    1、撰写市政府领导和局领导在3.15咨询服务活动现场的讲话,消保科提供必要的素材(3月5日前完成)。

    2、邀请市、区两级政府、人大、政协等领导参加3.15纪念活动(3月10日前落实)。

    3、联系媒体(电台、电视台、报社)记者,并负责现场活动时记者的接送。协助消协、商广科和新闻媒体做好3.15活动宣传策划工作(3月10日前落实)。

    六)市局法制科负责:宣传录音带(维、汉两种语言)的录制(3月5日前完成),录音带由办公室提供,内容由消保科提供。

    七)市局组教科、纪检监察室、财务科、注册登记科、私个协会负责:宣传材

    料的发放。

    市工商局、市消协

    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主题方案 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内容篇十一

    一、活动时间: 月 日

    二、活动地点:武夷山

    三、活动人数:业务部全体成员

    四、活动目的:为营造健康积极的工作环境,提升员工的精神文化品位,加深相互认识了解、培养成员之间互亲互爱、增进感情,加强社团团队凝聚力。

    五、活动过程

    1、各成员于早上8:00准备备好物品在办公楼前集合。

    2、会长在清点人员之后传达注意事项,和活动目的,完毕后分若干小组。各组配1-2名干部负责,一名组长,一名通信员。

    3、开始出发,队伍行进。队伍行进过程中必须整齐,不可太嘈杂,干部和小组长注意观察队员的情况,确定适当的休息时间。

    4、到达山脚时建议有十几分钟的休息时间。

    5、爬山。爬山过程中建议各队分开行动,各队之间评比爬山快慢,最快的一组有优先向社旗上写名的权利,最慢的一组要有处罚性的节目演出。过程中有精彩的部分,做好拍照工作。要有一定秩序,注意安全。

    6、休息。建议休息半小时后开展活动。

    7、开展娱乐性活动,无固定时间,若爬山用时过长可对时间进行压缩,若短也可以增加。本活动在社团之中展开。备选活动(现场决定进行那几个)

    (1)接歌。分若干队,由干部带领,社长唱一句,各队根据其中最后一个字接唱,各队伍之间要有竞争,开始时可降低难度,所接唱的歌曲中必须有上句所唱句中最后一字,可谐音。

    (2)拉歌。各队伍之间要攀比士气,互相拉歌。

    (3)成语接龙。

    (4)类似于击鼓传花的游戏,选一人蒙住眼睛,同时进行传花,数停止后,手中有花者必须表演节目。

    (5)给出几个成语编故事。

    (6)小型辩论会。推举十个人,分成两队在社团就某一问题展开辩论。

    (7)小型舞会,找一块平整的空地,会跳舞者参与其中不会的也可以学习。

    (8)超级模仿秀。自愿参加,模仿某一明星唱歌或表演.

    8、午餐。计划用时五十分钟。

    9、自由活动。原则上不允许单独活动,可以几个人结伴活动或游戏,也可以成员之间互相认识相互交谈,看书或其它。

    10、会员感言。再次集聚,每个人一句话来表达西安佳本次活动的感想和收获。

    11、全体拍照留念。

    12、社团统一组织下山,有序进行,注意安全。

    13、回校。(计划用时一小时,到达b楼广场集合)

    14、社长做活动总结,并宣布成员写一篇活动感受,然后宣布活动结束.

    六、活动安排:

    1、分组行动。可以延续培训时的队伍或者以各部为队伍,有队长安排调度。队中也可以男生帮扶女生以收到“男女搭配爬山不累”的效果。

    2、队伍在行进和爬山过程中务必统一行动,队伍要整齐,队长要负好责任。

    3、建议多准备一面社旗,再爬到山顶时用于社员签名,并作为活动见证存放于社团之中,同时也是各成员心中永久的记忆

    七、注意事项

    1、一切听从领导,遵守活动纪律,以安全为主,为安全起见,一切成员不准擅自离开队伍,如有特殊向干部报告。单独行动,至少三人或三人以上活动。

    2、为应对各种突发时间影响,各成员必须带好各种紧急药品,以防不测,或有专门同学负责

    3、个成员注意团队精神,主动关心帮助周边同学。

    4、各成员需带好午餐,饮用水及桌布等,切记保护环境,午餐后下山前将垃圾收集起来,统一处理,不得乱扔。

    5、秋高气爽,天气干燥,不允许生火。

    6、干部或组长维持各组的秩序和纪律。

    八、活动声明

    1、本活动由社团人员自愿参加。

    2、凡是参加者可以允许有请假者的存在,但请假者必须服从上级的安排。

    3、由于不服从管理而引发的意外伤害个人承担。

    九、准备物品

    1、合身的服装(校服),鞋子

    2、药品。如创可贴、药棉等。

    3、相机,口哨。

    4、每人准备个人适量的水和食物。

    5、会期(由两名同学负责)。

    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主题方案 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内容篇十二

    为切实做好我市20xx年度“岭南社工宣传周”相关工作,为社会工作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xx年3月18日(星期二)—21日(星期五)

    二、活动目标

    (一)传播社会工作知识,宣扬社会工作理念;

    (二)展示社会工作成果,推广社会工作典范;

    (三)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推动社会工作发展。

    三、活动主题

    幸福东莞 社工同行——东莞市“岭南社工宣传周”活动

    四、组织领导

    主办单位:东莞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东莞市民政局

    承办单位:东莞市社会工作协会

    协办单位:大众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鹏星社会工作服务社、正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隔坑社区服务中心、展能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普惠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乐雅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同德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乐民社区服务发展促进中心、启信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沁源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五、活动安排

    (一)举行“东莞社会工作发展五周年系列活动暨20xx年东莞社会工作宣传周”启动仪式

    活动时间:3月18日(星期二)9:30—10:00

    活动地点:东莞图书馆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社会工作协会

    (二)组织宣传

    1、集中宣传

    活动时间:3月18日(星期二)9:00-12:00

    活动地点:东莞图书馆广场

    责任单位:市社会工作协会、各社工机构

    2、分散宣传

    活动时间:3月19日(星期三)全天

    活动地点:相应镇街中心区

    责任单位:市社会工作协会、各社工机构

    (三)举办专题讲座

    讲座主题:东莞社会工作发展五周年系列主题讲座

    讲座时间:3月18日(星期二)10:00-11:30

    讲座地点:东莞图书馆

    责任单位:市社会工作协会

    (四)成立东莞社会工作讲师团

    活动时间:3月18日(星期二)9:30—10:00

    成立地点:东莞图书馆

    责任单位:市社会工作协会

    (五)举办征文比赛

    征文主题:一起走过的日子——东莞社会工作发展五周年征文

    征文时间:2月24日—3月31日

    责任单位:市社会工作协会

    (六)组建社工义工团

    活动主题:组建东莞社工义工团

    活动时间:3月23日前

    责任单位:市社会工作协会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各有关成员单位、各镇街社会事务办(局)、各社工机构要深刻认识当前社会各界对社会工作认识不够到位的客观现实,积极创造条件、全力支持配合社工及社工机构在本部门、本辖区内的宣传工作,切实把社会工作宣传放在关系社会工作及其人才队伍建设兴衰成败的高度来看待,采取有力措施抓紧抓好。

    (二)周密部署安排。由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社工协会有关工作人员和各社工机构总干事组成宣传活动组织协调小组,统筹负责宣传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宣传动依法依规、文明礼貌、安全有序地进行。要严格贯彻中央和省“八项规定”有关要求,以“花小钱,办好事”为原则,各责任单位根据活动分工做好宣传方案,并在3月5日前报市社会工作协会和市民政局社工科。

    (三)及时跟进总结。协调小组要安排专人负责本次“岭南社工宣传周”活动的各项活动,确保活动有序开展,组织整理活动信息。“岭南社工宣传周”活动结束后,市社会工作协会组织协调社工机构收集活动影像资料并认真总结活动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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