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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畅工程经验材料

    栏目:三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心上花开 时间:2024-09-01 15:52:16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通畅工程经验材料

    高峰土家族乡通畅工程建设经验材料

    高峰土家族乡位于慈利县西北部,距县城30公里,平均海拔800余米,因地势较高而得名,是一个“八山半水一分田,半分道路和庄园”的典型高寒、缺水山区乡。全乡25个行政村,228个村民小组,1.6万人,多年来,由于资金短缺,道路年久失修,严重影响了村民的生产、生活,制约了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近几年,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为了改善村容村貌、提高村级道路档次,我乡充分抓住了农村公路通畅工程项目建设有利契机,迅速掀起农村公路建设热潮,到目前为止,共完成村级道路建设12条,总里程96.3公里,居全县前列,目前全乡25个行政村中,仅有3个村没有通水泥路,通畅率达到88%。2024年9月,被县委评为通畅工程建设先进单位。回顾这几年高峰土家族乡通畅工程建设所取得的成绩,在实施“村村通”工程建设中,我们的主要做法和体会有以下几点:

    一、典型引路,及时推广,形成村村通共识

    长期以来,交通条件落后,一直是制约我乡经济发展的一个“瓶颈”。有些村由于道路交通不便,一些边远山区信息闭塞,通讯落后,农民思想观念陈旧;由于道路交通不便,农民种的农副产品运不出去,卖不到好价钱;由于道路交通不便,许多农副产品“藏在深山人未识”,资源优势难以转化为经济优势;由于道路交通不便,偏远的村庄群众生病得不到及时治疗,小病拖成大病,甚至丧失了生命;群众诙谐地说:农村公路晴天“扬灰路”,雨天“水泥路”,盼修路、盼致富成为人民群众最迫切的愿望。“要改变农村落后面貌,必须首先解决交通滞后的状况”,乡党委、政府对此感触很深,但由于经济条件、自然环境等因素的制约,这一愿望一直无法变为现实。欣喜近几年国家通畅工程的良好机遇,我乡的通村公路建设才进入快速化的轨道,2024年一年,全乡就有10个村实施通畅工程建设,目前除1个村还在施工外,其余9个村均已完工,中坪村就是这9个村中一个,该村仅用3个月的时间时间,就完成了3公里通村水泥路建设的任务,全村基本实现了组组通水泥路。中坪村论财力不算是富村,论人口不算是大村,论地形条件不算是平原村,论公路基础设施也不能算是好村,能够在短短3个月时间内实现突破性、跨越式发展,这充分说明,农村公路建设的制约因素最主要的不是经济条件差,自然地理条件差,而是思想不解放解放,有没有开拓创新精神,有没有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精神的问题。中坪村村民们修路的经验告诉我们:农村公路的现状和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是我们修路的内驱力。

    二、依靠群众,全民共举,社会协同作战

    2024年我们仅用1年的时间就完成了10个村30公里水泥路建设,创造了全县通畅工程建设的奇迹。这个奇迹是怎样创造的,最主要的一条就是我们充分发挥了人民群众中蕴藏的巨大的积极性。面对资金紧张、设备短缺、修路材料不足的客观现状,人民群众表现出惊人的战斗力和创造力,他们说:“资金不足精神补、机械不足力气补、水泥不足石头补”。在工程建设中,我们集中采取了三条措施。

    (一)领导带头,干群同心。高峰土家族乡成立了通畅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乡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财政、国土、水务、公安、有通畅工程任务的各村主要负责同志密切配合,下设农村公路通畅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通畅工程建设工作。安排专人保管有关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建设档案。同时,通畅工程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了农村公路通畅工程项目建设专项会议,研究部署修路有关事宜。采取十天一调度,半月一检查,帮助解决工程建设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程的顺利开展。联村干部率先垂范参与通畅工程建设,与群众吃在一起,住在一起,他们既是指挥员,又是战斗员,哪里工程艰巨,哪里就有他们的身影,最感人还是一些村的老党员,他们白天在工地劳动,晚上还帮助村支两委研究方案,病倒了,打着吊针继续工作。群众感动地说:“这样的干部就像当年的焦裕禄,真是在为老百姓出力办事。他们一来,我们心中有了底,浑身有使不完的劲,我们脱皮掉肉也要把路修通修好”。领导的躬身带动,进一步调动了广大群众修路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密切了党群关系,增进了干群感情。

    (二)依靠群众,攻坚克难。自全乡通畅工程开工以来,乡党委、政府通过层层宣传发动,使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对修路的认识有了进一步提高,信心更足,干劲更大。高峰土家族乡长乐村地理条件差,是全乡的贫困村。他们在今年没有通畅公路建设的计划的前提条件下,群众由于修路愿望迫切,群众自我发动,凭着肩挑手推,连续大干40天,硬是把原来4.5公里长的道路路基,由2米拓宽到5米多,并组织群众捐款,自筹资金硬化村道。长乐村党支部副书记何云华同志为了使村级道路早日完工,放弃自己的企业经营,一心扑在公路建设的工地上,担任村通畅公路建设指挥长,并带头捐款5万元,作为村级道路建设的启动资金。高华村林老书记,80多岁的年纪,自带干粮,住在工地,打石子、整路基,干部劝他们回家休息,他们说:“我们盼修路盼了几十年,今天终于盼到了。不把路修通决不回家,拼上一把老骨头也要干到底”。长乐村2组特困户吴立成是一个在部队服役7年的老兵,今年61岁,妻子身患严重支气管炎、胃溃疡长达27年,因医治效果不明显,已成顽疾,致使其妻现已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他把在亲戚家借来的为其妻治病的2024元钱主动捐了1200元;75岁的吴凡成是一名在吉首大学退休的老教师,这些天他在弟弟走人家听到了长乐村群众在公路硬化过程中踊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因为感动也主动捐款300元。76岁的吴桂堂老人推着小车在工地和年轻人比干劲,就连闺女出嫁的当天也坚持在工地上劳动。像这样感人的事例还很多。实践证明,人民群众是这场硬仗中的真正英雄,表现出了惊人的力量和强大的战斗力。

    (三)对口帮扶,社会共举。实施“村村通”工程的难点在贫困山区和边远村庄,解决这些村实际困难最好的办法就是寻找帮扶单位,与其结为对子,重点抓好通畅工程建设,通过帮扶单位的大力支持,与人民群众并肩劳动,协同作战,才能真正的解决长期困扰贫困村庄修路难的问题。我乡的高华村就是这样的一个边缘贫困山村,高华是一个有82多户、380多口人的村庄,周围群山环抱,通往外界的唯一出路是一条坑坑洼洼的山路,遇到雨雪天气村里人出不去,村外人进不来,盛产的烤烟、金秋梨等经济作物堆在家里卖不出去。修一条出村的好路,成为村民们梦寐以求的愿望。欣喜2024年,县委组织部把这个村作为建设扶贫对象,县委组织部作为建设扶贫单位,想尽一切办法,帮助该村克服困难,为了能够帮助该村筹措资金,县委组织部的领导远赴常德职业技术学院争取资金支持,在扶贫后盾单位的支持下,高华村村民在自己的村里办起了石料厂,解决了修路的原料问题,对原来的老路重新进行了规划,拉直了线路,拓宽了路基,完成了6.5公里的路基建设,目前正在铺装了水泥路面,预计年底前能够顺利完工。

    三、多元筹措,科学使用,破解资金难题

    千困难,万困难,资金短缺是最大的困难。按国家施工标准要求,结合我乡地理条件实际,经详细测算,修通1公里通村水泥路约需资金20万元,而30公里就是600万,然而国家每公里给与的资金扶持十分有限,仅有13万元,全乡通畅工程建设缺口资金达210万元,资金缺口非常之大。是坐等观望维持现状,还是克服困难争先发展?我们在实践中深刻地体会到:“不能有多少钱办多少事”,必须“办多少事找多少钱”。为此,我们自逼加压想办法,勒紧裤带挤,咬紧牙关省,四面出击要,通过多种途径解决资金问题。

    一是工物抵资。修建水泥路,大的工序有三道:路基、垫层和路面。路基整修、垫层材料所用资金,我们主要通过群众投工和就地取材的办法解决,充分发挥山区人民吃苦耐劳的精神和土石资源丰富的优势,由群众义务投工进行采备石料和整修路基。高峰境内山高石多,节省了大量资金;但由于山路崎岖,采石异常困难,为了备足石料,干部带着群众用最原始的搬运方法——肩挑手抬。有人总结出了一句顺口溜:“扛着撅头,挑着箩头,啃着窝头,斗着石头,干部修路带好头,群众致富有盼头。”他们就是靠着这一双双铁手和一付付硬肩,备足了修路的石料。

    二是多元筹资。除去群众投工采备石料和挖填土方抵去部分资金外,路面铺装所必需的水泥等材料一些原材料等所需资金。是建设资金的“硬头货”,如果得不到尽快解决,“村村通”工程在质量上、数量上和时间上都会大打折扣。为此,我们主要从四个方面加大了筹融资力度。第一,自愿集一点。群众虽然困难,但捐资修路热情高涨,我们在群众集资上坚持了“三不”原则:不增加农民负担、不下行政命令、不搞硬性摊派,完全按照自愿的原则进行。村干部带头捐款,党员干部也展开了集资竞赛。第二,乡亲捐一点。以村为单位向在外工作人员发出邀请函、倡议书,激发大家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热情,利用各种渠道和办法提供资金、技术、机械、材料等帮助,为修路贡献力量。第三,单位助一点。与县直一些条件好的单位,结为“双联对象”,进行帮扶。第四,向上要一点。乡党委、乡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到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工作、请求支援,向上级有关部门,在资金、设备、材料等方面寻求支持。交通部门给了我们大力帮助,不但在资金上给予了积极支持,而且在技术、机械等方面提供了必要的援助。

    三是合理用资。筹集到的资金浸注着人民群众的血汗,饱合着人民群众的期望。为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效益,我们将一分钱掰成两瓣花,从各个环节上精打细算,避免浪费。首先,建立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档案。各村对所筹集的资金,设立专户、专帐,专人管理,专款专用,每一项资金的列支都要根据工程进度和质量,由集体研究决定后方可使用。其次,对每条路所需资金进行精确概算。对工程建设中购买路面材料、租赁机械等必须使用的资金,必须进行公开,并要村级理财小组签字后方能使用。并在工期安排、施工流程等方面科学安排,仔细推敲,避免窝工浪费,尽量节约资金。

    四、落实责任,确保质量,提高综合效益

    通畅工程建设关键在领导,力量在群众,成败在质量。为了把这项工程真正建成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我们制定了多项制度,严格按照规定办事,同时还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老干部组织起来,以村为单位,成立专门的通畅工程监督小组,负责质量监督,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万无一失。

    (一)全面规范议标制度。为了增加工作透明度,我乡根据多年来道路修建的工作经验,对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建设实行议标制度。首先,在有修路建设任务的村张榜公示,明确规定施工队伍必须具备营业、资质等证书,既看资质又重业绩。在议投标环节,指挥部全体成员与施工单位根据各条村路的不同情况,参考设计方案,确定了合理的工程施工价位。通过议标,择优确定了施工单位,为有效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创造了先决条件。

    (二)严格落实工程监理制度。为把监理工作落到实处,要求各村聘请了专业的监理人员,按照上级关于工程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实施旁站式跟踪监理,坚决执行“两严”要求,即:严把材料关,严禁不合格材料进场;严把实验关,严格做好各项标准试验及各项抽检试验,加大抽检力度和频率,确保质量符合要求。工程监理人员在强化质量管理、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及施工管理水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坚决实行合同管理。为了落实质量责任终身制,所有施工单位都签订了施工合同,并严格实行了合同管理。同时按照质量责任终身制的要求,层层签订了“责任状”,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级抓一级,层层有责任,人人有义务,并且所有“责任状”均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存档,一旦工程出现问题,严格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四)确实推行质保体系。为了确保工程质量,我乡建立完善了“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三级质量保证体系。通畅工程建设指挥部工作人员坚守一线,对在建工程进行检查,随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保证了工程建设始终处于指挥部监督之下。并规定工程竣工后进行全面验收,经有关部门审核认定后,方可拨付剩余资金。同时聘请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对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建设进行全过程监督。施工单位安排了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老干部组成的通畅工程监督小组,专门监督整个工程施工的质量,确保农村公路通畅工程项目的质量关。

    我乡在农村通畅工程建设上做了一些有益探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兄弟乡镇和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决心认真借鉴兄弟乡镇的经验,进一步推进我乡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建设进程,努力提高我乡农村道路建设的整体水平,为早日把我乡建成环境美、经济强、事业兴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而努力。

    第二篇:农村公路通畅工程管理制度

    通渭正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通渭县2024年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建设项目第四合同段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切实做好通渭县2024年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成任务,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总体要求

    1、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层层签订质量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质量岗位责任制,建立“一条线路、一名班组负责人、一名技术员、一名安全员”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技术标准要求。

    2、为了加强质量监督管理,强化质量动态控制,确保建设质量整体水平,公司成立建制村通畅工程项目建设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建设的技术指导、质量监管、设计变更、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巡回检查和抽检建设质量,并对工程施工全程进行监督检查。

    3、工程开工前以公示牌的形式对工程参建单位、人员组成及施工内容情况、路面设计主要技术指标及水泥混凝土配合比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并在公示牌上注明其姓名及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拌合场地必须设臵材料公示牌和安全责任公示牌。

    2组2024元的罚款;对切缝不及时、不规范的每发现一次处以施工班组2024元的罚款。

    7、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解决不善造成上访,影响公司声誉,对施工班组处以10000元的罚款,并由施工班组负责人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8、农民工工资支付不及时造成集体上访或聚众闹事,影响公司声誉,对施工班组负责人处以10000元的罚款。

    9、经竣工验收评定为整改或不合格的路段,对所施工的班组处以10000元罚款;直至整改或拆除重做达到合格标准以上。

    10、在县交通运输局组织的检查评比中进入前三名的公司分别奖励10000元,8000元,5000元,在检查评比中排列在倒数三名的分别处罚5000元,8000元,10000元。

    三、施工技术要求

    1、路基工程施工要求

    (1)平面线型应直顺、圆滑;纵面线型和缓,无较大起伏变化。

    (2)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视成型后路基宽度综合计算、考虑)。

    (3)填、挖方边坡均应稳定、密实,符合路基设计要求。

    (4)全路段涵洞主体工程均应按设计要求规范完工。(5)必须先放线,再施工(以便随时督查指导)。(6)总体路基应稳定、密实、均质。(7)横坡(路拱)控制在1%以内。

    2、路面基层施工要求

    (1)平面线型应直顺、圆滑;纵面线型和缓,无较大起伏变化。

    (2)基层铺筑必须使用平地机摊铺,16T以上振动压路机碾压,要求平整、稳定、密实、均匀。

    (3)宽度按设计宽度铺筑。

    (4)原材料应符合要求(最大粒径37.5mm以下级配砾(碎)石。针片状含量小于20%,压碎值小于35%)。

    (5)基层厚度要达到设计要求。(6)横坡度控制在0.5%以内。

    (7)应无明显的纵横向断裂。如有隆起或行车碾坏现象,应及时采用有效措施进行彻底修复。

    3、混凝土路面施工要求(1)施工前准备工作

    a、搅拌场的设臵运距要最短,方便原材料与拌和物的进出,同时保证电力和用水的供应。

    6安装好的模板要与基层紧贴,并且牢固。如果模板底部与基层间有空隙,应用塑料膜把间隙覆盖或用砂浆填塞封好以免砼振捣时漏浆。安装完毕后,在内侧面刷涂一层肥皂液或废机油或用塑料薄膜。

    (6)混凝土拌和要求

    混凝土应采用强制式搅拌机进行搅拌,上料按照“碎石、水泥、砂”或“砂、水泥、碎石”的装料顺序装料,进料后边搅拌边加水。其拌合时间宜为90-120秒,纯拌和时间不宜短于30秒,最长总拌和时间不宜超过高限值的2倍。搅拌好的混合料出料至运输车辆时应测定其坍落度(每半个工作日测定不少于2次),范围在10至40mm之间。要按施工规范要求在拌和场制备试样,要求每公里必须制作2组6个砼试块。

    (7)混凝土运输要求

    混凝土拌和物应尽快运到摊铺现场,运输过程中,应尽量避免拌和物的污染和离析。烈日、大风、距离远时要加以遮盖,防止水分过度蒸失。一般用小型自卸汽车或农用自卸三轮车运输,在运输过程中尽量避免快起步和急刹车,防止混合料离析。

    (8)混凝土摊铺要求 混凝土拌合物摊铺前,应确认模板正确、牢固;基层表面平整、干净。如有破损应进行修复,摊铺前清扫干净并洒水润湿(洒水长度不小于距工作面50米)。如果运到现场的拌和物有离析,应用铁锹翻拌均匀,但严禁再次加水。遇到降雨、风力大于6级及气温低于5℃的天气,应停止施工。

    (9)混凝土振捣要求

    a、拌和物摊铺均匀后,采用插入式振捣棒、排式振动器和三辊轴整平机配合进行振捣成型。振捣机起步前,应在混凝土板端部先振捣2-3min,再缓慢起步,开始正常振捣作业,排式振捣机正常匀速行进的速度应严格控制,最快的速度不得超过0.8m/min,在排式振捣机振捣的同时用单个插入式振捣棒沿模板边缘振捣,以拌和物停止下沉,表面不再冒气泡和泛出水泥浆为准,不应过振,防止混合料分层,排式振捣机一般由1人操作,操作手应注意控制速度并随时观察振捣效果。

    b、排式振捣机振捣过后,再用三辊轴整平机全面振捣,振捣机振实与三辊轴整平工序之间的时间间隔不宜超过15min。应采用前进振动,后退静滚方式作业,振捣过程中,应随时对缺料

    10别为5、10、15、20、25、30度时,相应的参考切缝时间分别为:50、40、30、20、15、13小时。切缝时间控制不好容易产生早期裂缝。切缝深度1/3板厚(60mm)。

    b、纵向施工缝:当一次摊铺宽度小于路面总宽度时,设纵向施工缝。位臵宜与车道线一致,构造采用平缝加拉杆型。施工时,应在振实过程中从侧模预留孔中扶正插入拉杆。拉杆在路面硬化前,禁止碰撞和松动。

    c、横向施工缝:每日施工结束或临时中断施工时必须设臵横向施工缝,横向施工缝采用平缝加拉杆型(14螺纹钢,长度700mm,中间距700mm,边距600mm)。浇筑端头施工缝拌合物时,先浇一层到传力杆高度(面层1/2厚度处)以上,安放传力杆并固定好,检查传力杆的位臵符合要求后,再浇上一层,并用振动棒仔细捣实。

    d、安设传力杆,当两侧模板安装好后,在需要设臵传力杆的胀缝或缩缝位臵上安设传力杆。混凝土板连续浇筑时设臵胀缝传力杆,一般是在嵌缝板上预留圆孔以便传力杆穿过;嵌缝板上面设木制式或铁制压缝板条;其旁再放一块胀缝模板,按传力杆位臵和间距,在胀缝板下部挖成U型槽,使传力杆由此通过。对于混凝土板不连续浇筑结束时设臵的胀缝,宜用顶头木固定传力杆的安装方法。即在端模板外侧增设一块定位模板,板上同样按传力杆间距及杆径钻成孔眼,将传力杆穿过端模板孔眼并直到外侧定位模板孔眼。两模板之间可用按传力杆一半长度的模木固定。继续浇筑邻板时,拆除挡板、横木及定位模板,设臵胀缝板、木制压缝条和传力套管。

    e、胀缝:较高温度施工时每300m-500m设臵1道胀缝,较低温度施工时每100m-200m设臵1道胀缝,正常温度施工时每200m-300m设臵1道胀缝,胀缝宽度20mm。在摊铺至胀缝位臵前方1-2m处时,将胀缝支架准确定位锚固,摊铺混凝土拌合物并用振捣棒振实胀缝两侧的拌合物。胀缝板应连续贯通整个路面宽度,钢筋支架两侧应比摊铺宽度各短30mm,胀缝板的高度应保证密封槽的尺寸符合要求,密封槽(厚20mm)先采用木条嵌填,嵌入的木条和胀缝板暂时连成一体,填缝时再取出,在施工过程中应尽量让胀缝和横向施工缝重合。

    f、填缝:混凝土板养护期满后,应及时采用专用填缝料填缝。清理缝隙后,用专用工具将衬垫材料嵌入到规定的深度,嵌入衬垫材料后,缩缝和施工缝的密封槽的深度为15mm,胀缝为20mm。填缝料应具有与混凝土板壁黏结牢固、弹性好的性能,常采用聚氯乙烯胶泥,也可用沥青锯末混合物。

    (15)成型路面的要求

    成型的混凝土路面检验应检查路面宽度、厚度、顺直度,外观要求无蜂窝、麻面、裂缝、脱皮、缺边、掉角、露石等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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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篇:海口市农村公路”通畅工程”管理办法

    海口市农村公路”通畅工程”管理办法.txt每天早上起床都要看一遍“福布斯”富翁排行榜,如果上面没有我的名字,我就去上班。谈钱不伤感情,谈感情最他妈伤钱。我诅咒你一辈子买方便面没有调料包。

    海口市农村公路”通畅工程”管理办法

    2024年06月16日 15时30分

    5海口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公路通畅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

    海府办〔2024〕156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海口市农村公路“通畅工程“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六年六月一日

    海口市农村公路“通畅工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海口市农村公路“通畅工程“管理,促进全市农村公路健康、持续发展,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交通部2024第3号令)、《海南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实施方案(试行)》、《海口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辖区内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投资的农村公路“通畅工程“的建设管理。

    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通畅工程“,指县道、乡道路面硬化工程。

    第三条 本市农村公路“通畅工程“遵循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因地制宜、经济实用、注重环保、确保质量的原则,由市人民政府成立市农村公路“通畅工程“指挥部组织实施。其中,县道由市交通局委托市城发公司负责代建。乡道建设项目,按照《海口市政府投资工程

    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须进行公开招标的,由市交通局委托海口市地方公路管理站和海口市第二地方公路管理站负责代建;不须公开招标的,由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建设。区人民政府应成立相应机构,负责乡道建设的各项工作。

    第四条 市农村公路“通畅工程“指挥部组织编制《海口市农村公路“通畅工程“三年滚动计划》,并下达建设项目计划。

    第五条 市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应当保证质量,降低建设成本,节能降耗,节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

    第六条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农村公路“通畅工程“的行业管理。

    第二章 建设标准与设计

    第七条 市农村公路“通畅工程“的建设标准为:县道和乡道一般按照等级公路建设标准建设。

    (一)县道路基宽6.5米,路面宽5米,路面结构为水泥混凝土(基层15~20CM级配碎石或水泥稳定层,面层为18~20CM水泥混凝土);

    (二)乡道路基宽5米,路面宽3.5米,路面结构为水泥混凝土(基层12~15CM级配碎石,面层为18CM水泥混凝土)。

    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资金情况适当加宽路基路面和提高技术等级,避免过多的再复建。

    第八条 桥涵工程应当采用经济、安全、适用、施工方便的结构型式。

    第九条 市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应当重视排水和防护工程的设置,提高公路抗灾能力。在陡岩、急弯、沿河路段应当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提高行车安全性。

    第十条 市农村公路“通畅工程“的项目设计,由具有公路或市政工程乙级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桥梁、隧道工程项目分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进行;其他工程项目可以直接采用施工图一阶段设计。县道设计由代建单位负责组织;须公开招标的乡道设计由代建单位负责组织,不须公开招标的乡道,由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

    第十一条 市农村公路“通畅工程“设计成果,按照有关规定报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三章 建设资金与管理

    第十二条 海口市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建设资金由海南省交通厅补助资金和市、区两级政府财政资金组成。原则上县道和须招投标的乡道建设资金由省、市两级负责(省里每公里补助和奖励15万元,不足部分由市政府负责);其他乡道建设资金由省、市、区三级负责(省里每公里补助和奖励15万元,市政府每公里补助10万元,不足部分由区政府负责)。

    第十三条 市、区人民政府安排的建设资金应当按时到位,省级建设资金由指挥部负责协调落实,市财政部门设立专户管理,由市农村公路“通畅工程“指挥部按照《海口市政府投

    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程序和工程进度审批,财政部门审核支付。

    第十四条 市农村公路“通畅工程“指挥部应当依据职责,建立健全建设资金管理规定,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资金投入顺序为区、市、省,区政府建设资金应首先到位。

    建设资金使用应当接受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审计部门的监督。

    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建设资金。

    第十五条 市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应向公路沿线镇、村定期进行公示,加强资金使用的社会监督。

    第四章 建设组织与管理

    第十六条 市农村公路“通畅工程“项目实行代建制,实行投资、建设、使用、监督相分离的管理体制。

    由项目法人与代建单位签订代建合同,明确双方的责权。

    第十七条 市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必须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和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推行合理低价中标,确保招标过程公正、公开,同时推行投标担保、支付担保、履约担保、质量保修。

    第十八条 市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单独招标。县道建设项目的招标由市城发公司组织;乡道建设项目的招标由代建单位责组织;不须公开招标的乡道建设项目由区人民政府确定施工单位。

    工程招标工作接受“通畅工程“指挥部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结果应当进行公示,并报“通畅工程“指挥部核备。

    第十九条 市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应当选择具有公路工程三级以上资质的专业队伍施工。

    第二十条 市农村公路“通畅工程“项目应当依法办理施工许可。施工许可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

    第二十一条 市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实行项目管理法人责任制和项目建设合同管理制,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负管理责任。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负责。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依据职责,明确质量责任,落实质量保证措施,加强质量与技术管理。

    第二十二条 市农村公路“通畅工程“设定质量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证金。质量缺陷责任

    期为1年,质量保证金为施工合同额的5%。

    质量保证金由施工单位交付,由代建单位或区财政部门设立专户保管。质量缺陷责任期满、质量缺陷得到有效处置后,质量保证金应当返还施工单位。

    第二十三条 市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工程质量或者安全事故,应当及时上报市农村公路“通畅工程“指挥部,不得隐瞒。

    第二十四条 市农村公路“通畅工程“指挥部要加强对“通畅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建立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十五条 市农村公路“通畅工程“施工现场应当设立工程质量主要控制措施的告示牌,以便社会监督和质量问题举报。

    第二十六条 市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制度,必须委托具有公路工程监理乙级以上资质的监理单位承担工程监理工作。

    监理工作应当注重技术服务和指导,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和检测人员,加强现场旁站和质量抽检,确保质量,避免返工。

    第二十七条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成立海口市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组,在海南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的指导下,负责组织市农村公路“通畅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

    第五章 工程验收

    第二十八条 市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建设项目的交工、竣工验收合并进行,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海南省交通厅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第二十九条 市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开放交通。建设项目交付使用后,县道由市农村公路建设职能部门负责管理养护;乡道由区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养护。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建设资金不按时到位或者截留、挤占和挪用建设资金的,依法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停止资金拨付,对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验收或者质量鉴定不合格,即开放交通的,依法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改正。

    第三十二条 市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建设项目发生质量和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报告期限的,依法对责任单位给予警告,对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三条 市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建设项目未依法招标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处罚或取消建设项目资格。

    第三十四条 市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发生质量违法行为的,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处罚。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具体应用问题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篇:广西2024—2024年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工作方案

    广西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24-2024年)》、《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我区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的决定》(桂发„2024‟7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贫困地区公路建设支持投入力度,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我区农村(建制村)公路基本情况

    至2024年底,全区共有14354个建制村,其中已有8400个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通畅率达58.52%,比“十五”末增长30%。

    至2024年底,全区累计有9655个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仍剩余4699个建制村未通沥青(水泥)路,还需建设里程约27570公里。

    二、工作目标

    根据国家“十二五”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关于到2024年国家西部地区80%的建制村实现通沥青(水泥)路的目标要求,结合我区实际,计划到“十二五”末我区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率达100%,基本解决我区建制村公路通畅问题。为此,2024-2024年,在全区实施“千村公路通畅工程”,作为全区扶贫攻坚的重大任务,纳入自治区为民办实事项目范围。

    三、资金筹措方案

    要实现“十二五”末全区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率达100%的目标,2024-2024年,自治区每年安排1000个以上建制村的沥青(水泥)1

    路建设,建设里程共约27570公里,总投资约116亿元。资金按以下渠道落实:

    (一)争取中央车购税补助资金60亿元,每年约15亿元;

    (二)争取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安排4亿元,每年1亿元;

    (三)自治区安排补助14亿元,平均每年3.5亿元。通过统筹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成品油价格税费改革中央转移支付资金、自治区财政农村公路贷款贴息资金、财政贴息交通运输厅贷款等渠道统筹解决;

    (四)市、县通过地方财政预算安排、银行贷款、社会捐赠、捐助,以及群众投工投劳等渠道落实配套资金38亿元,每年约9.5亿元。

    四、责任分工

    市、县人民政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规定,县、乡人民政府是农村公路的建设和管理主体。按“十二五”末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率达100%的目标,各市要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逐年分解建设任务,形成建设建议计划报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各市、县人民政府要集中力量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由各市落实的建设资金如期到位。各市、县作为项目建设实施主体,要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和要求,整合利用各方面资源,切实抓好项目建设和管理,依法依规管好用好建设资金,确保按期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统筹协调项目推进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安排并审核下达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检查指导投资计划实施,负责申报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负责申报中央车购税补助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成品油价格税费改革中央转移支付资金、自治区专项资金等专项用于农村公路建设的资金计划及落实工作;根据项目建设要求,负责指导、协调项目建设的进度、质量、安全工作;负责落实自治区本级农村公路贷款资金,协调指导市、县农村公路贷款筹资工作。

    自治区财政厅:牵头负责项目建设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资金、成品油价格税费改革中央转移支付资金、自治区财政农村公路贷款贴息资金的筹措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将“千村公路通畅工程”纳入自治区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考核范围。

    (二)加强沟通衔接,保障各级财政投入,整合资源,统筹各类涉农资金用于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建设,加强资金管理,确保做到专款专用。

    (三)将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建设(养护)目标纳入市、县主要领导绩效考核范围。对超额完成任务和率先实现所有建制村通畅工程的县通过以奖代补方式给予奖励。

    (四)加强行业监管和服务,严格工程管理,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保证工程质量。

    (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农村公路直接开展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由县交通局审批,简化环评、用地、水保等手续并免除相关费用,简化招投标和竣工验收等手续,确保各项建设任务顺利完成。

    六、2024年工作目标

    2024年,作为实施“千村公路通畅工程”的第一年,计划新增1000个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具体项目及资金组成、建设里程等在建设计划中下达。

    第五篇:通畅公路项目实施方案

    龙射镇人民政府

    2024年葡萄村二组通畅公路项目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龙射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二月

    第一章 总 论

    项目名称:龙射镇葡萄村二组通畅公路项目 项目实施单位:龙射镇人民政府

    项目建设地点:龙射镇葡萄村二组(小地名:葡萄场丫口至大水塘)

    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建设年限: 2024年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组级通畅公路约3300米,工程建设标准:水泥混凝土硬化路面。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132万元,资金来源:县统战部解决70万元,其他渠道筹资62万元。

    项目效益:项目建成后,有利于解决葡萄村二组乃至葡萄村群众的出行、运输困难,且有利于促进平安镇与龙射镇的商贸经济往来。本项目受益人口550人,170户。

    第二章 基本情况

    葡萄村位于龙射镇西北部,距龙射镇政府所在地13公里,距离彭水县城47公里。葡萄村海拔1120—1350米,全村幅员面积17平方公里,耕地面积4285亩,其中旱地4030 亩、水田255亩,林地面积9400亩。农作物多种植玉米、土豆、油菜等,主要经济作物为烤烟、魔芋;主要发展的畜牧产业为黑山羊、中蜂、藏香猪等;有较大量的劳务输出。全村所辖8个组,518户,2024人,劳动力占总人口的40.8%。地理位臵偏僻,交通建设落后,严重地制约了全村的经济发展。

    第三章 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葡萄场丫口至大水塘,仅有一条1980年建修的不足3米的机耕道,由于年久失修,路面坎坷不平,车辆无法通行,给老百姓的出行和运输带来极大的不便,该线路是连接平安镇与葡萄片区(原葡萄乡)的重要交通要道,群众各种生活必需品及农副产品均依赖此通道进出。落后的交通条件严重影响着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阻碍着当地经济的发展,切实解决群众出行难的问题,改变落后的交通条件,从而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是当务之急。广大农民群众充分认识到道路通、百业兴的重要性,投工投劳修建该道路的积极性空前高涨。改扩建该路条件已完全成熟。因此,建设好葡萄村二组通畅工程是龙射镇与平安镇两镇群众梦寐以求的愿望,意义重大而深远。第四章 建设规模及内容

    一、工程建设规模

    拟新建组级通畅公路约3300米,建设公路边沟约6600米,路面铺装C25水泥混凝土,厚度不小于0.2米,宽度不得低于4.5米。

    二、主要技术指标

    路基:宽度不得低于4.5米。路基基地应清除耕植土、软土和杂物,并进行换填、压实达到密实的要求。

    路面:路面分为两部分。水泥混凝土路面部分,标准为铺装C25水泥混凝土,厚度不小于0.2米,宽度不得低于4.5米。路面按每5—10米设伸缩缝一道,伸缩缝用沥青填实。路面平整度、横坡、超高均应满足安全行车需要。

    错车道:每隔300 米,设臵1个错车道,错车道长40 米。在错车道的两端,分别从0米逐渐增大至2 米宽,错车道中间的20 米处,加2米宽。错车道铺装C25水泥混凝土。

    路肩:路肩浇筑在路面两边,宽度为各0.5米,与路面砼一并浇筑,路肩浇筑可以加入片石,含量不得超过20%,振捣夯实。

    排水:根据公路的使用功能、泄洪要求,遵循“安全、适用、经济”和有利于排水的原则进行施工。

    附属设施:设臵必要的公路标志标牌和安全防护设施。

    第五章 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一、投资估算

    经勘测概算,工程建设共需资金132万元。

    1.开挖土方4602立方米,每立方米3.2元,需资金1.472万元。

    2.开挖石方6820立方米,每立方米13.4元,需资金0.913万元。

    3.路基回填、碾压、夯实3.3公里,每公里3594.48,需资金1.186万元。

    4.C15片石混凝土路肩735立方米,每立方米245.22元,需资金18.02万元。

    5.C25混凝土路面12950立方米, 每立方米64.8元,需资金83.93万元。

    6.钢筋混凝土管涵2道,每道2506.14元,需资金0.5万元。

    7.边沟6.6公里,每公里1000元,需资金0.66万元。8.人工共计5627.6个工日,每工日45元,需25.32万元。

    二、资金筹措

    1.申请统战部解决资金70万元。建议资金拨付方式按照工程进度分期拨付,即工程开工后,拨付30%的资金(¥210000元,大写:贰拾壹万元整);进度过半后,经检查核实确认质量合格并达到工程进度,再拨付30%的资金(¥210000元,大写:贰拾壹万元整);工程竣工后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40%的资金(¥280000元,大写:贰拾捌万元整)。

    2.其他渠道筹资62万元。

    第六章 项目建设工期

    项目前期工作阶段:2024年2月20日—2月29日 施工阶段:2024年3月1日—6月20日 检查验收阶段:2024年6月21日—6月30日

    第七章 效益分析

    该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将大大改善龙射镇葡萄村的交通条件,促进其经济快速发展,可解决550余人、170余户的交通运输困难,帮助群众尽早脱贫致富。

    第八章 工作措施

    (一)镇村分别建立了通畅工程机构

    1.镇上成立了葡萄村二组通畅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任云义(镇长),副组长杨显福(副镇长),成员:党政办、交通办、经发办、安监办、财政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交通办,由何冬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公路建设中的相关事务。

    2.葡萄村二组通畅工程建设,成立了由支部书记任组长,村长任副组长,其余村支两委人员为成员的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并落实好具体职责分工,全力做好本辖区内通畅公路建设的协调服务工作。葡萄村二组组长负责所属小组内的纠纷协调,施工安全,质量监督等相关工作。村委会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单设安全义务监督组、质量义务监督组,其人员组成由葡萄村二组公推有能力有威望、办事认真公道的人员担任。

    (二)切实加强项目宣传和工作公示

    按照村民自治章程和村民议事原则,主持召开好村民代表会议,宣传葡萄村二组通畅公路建设的相关政策,对工程建设及相关实施方案进行 “一事一议”,对通畅公路建设计划任务进行全面张榜公示。

    (三)严格筛选施工队伍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 原则进行,确定施工队伍,签订施工合同。

    (四)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施工、建设进度

    一是建立“施工自检、监理抽检、政府监督”三级质量保证体系,强化工程质量管理;二是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督促施工单位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强化监管,确保施工安全;三是施工单位要落实好人员,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方案,严格执行 “四不准”开工制度,即施工现场无项目公示牌不准开工、施工现场无压路机不准开工、施工现场无搅拌设备不准开工、混凝土模板不达标不准开工。备好施工设备和材料,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五)严管资金,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公路建设资金实行专户、专账、专人管理,严格按照《彭水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划拔、使用项目资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截留、挪用,否则,严肃查处。项目资金严格实行报帐制。

    (六)工程验收结算方式

    1.工程交工验收方式:工程竣工后,由施工单位进行自检并向镇人民政府提交自检报告,镇人民政府根据施工单位自检情况向县交委提出验收申请,县交委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报市公路局进行核查验收。

    2.结算方式:公路建设资金实行按进度分期拨付。公路建设资金到帐后,工程已开工的,预拨30%建设资金到项目 施工单位。进度达50%以上,经县交委检查核实确认质量合格并达到工程进度,再拨付30%的建设资金;工程竣工后经县交委、统战部及市交通局验收合格后,由建设单位提供竣工结算资料和正式税务发票进行结算,拨付其余40%的建设资金。

    3.如施工单位因建设质量不合格,造成工程验收不过关的,不向施工单位支付任何款项,一切经济损失由施工方自行承担。

    (七)建立激励机制,加大督查力度,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建立科学的目标考核体系,镇政府将开展定期不定期地对镇村通畅公路建设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及时查找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工作抓得紧、成效明显的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进行通报批评、帮助并限期整改;对工作人员干扰阻碍工作开展或有重大过失的人员实行行政责任追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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