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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度宿州市城市发展报告

    栏目:四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梦里寻梅 时间:2024-06-12 11:11:13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2024年度宿州市城市发展报告

    2024年度宿州市城市发展报告

    发布时间:2024-4-1信息来源:宿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一、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概述

    2024年,宿州市继续大力实施“工业扩张,城镇扩容,农业提升”三大战略,深入开展“园区和城乡建设突破年”活动,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各项社会事业取得了新进步。至年底,全市总人口651.66万人;全年生产总值914.95亿元,比上年增长12.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37.35亿元,增长6.1%;第二产业增加值378.95亿元,增长16.2%;第三产业增加值298.65亿元,增长13.1%。三次产业结构比25.9:41.5:32.6。全年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13.69亿元,比上年增长27.8%。其中,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63.13亿元,增长21.8%。

    全年具有建筑业资质的独立核算建筑企业共130家,累计完成建筑业增加值45.35亿元,增长13.4%。建筑企业实现利税9.6亿元,增长0.7%。房屋建筑施工面积653.73万平方米,增长10.9%。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4.83万人,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48万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0.45万人,转移农业劳动力6.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7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731元,增长13.5%;人均GDP达17038元(折合2709美元)。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41.46%,比上年下降0.6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5.09平方米,比上年增加4.7平方米。农民人均纯收入6635元,增长16.0%;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470元,增长18.6%,其中食品支出增长25.3%,衣着支出增长16.2%。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40.6%,比上年增加2.2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拥有住房面积35.7平方米。年末人均储蓄存款10206元,比上年增加1575元,增长18.2%。

    在社会保障方面,年末城镇职工参加养老保险的有26.09万人,增长13.9%;城乡居民参加养老保险335.42万人,增长87.1%;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人数达530.8万人,参合率达97.6%。各类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215个,福利收养性单位床位1.51万张。全市城镇社区服务设施239处,其中,社区服务中心24个。年末累计保障城镇低保对象53.62万人次,农村低保对象264.06万人次,救助城乡生活困难重病患者29.56万人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7195.36万元,五保供养对象3.5万人,新建农村敬老院25所。

    二、城镇建设成效

    1、规划编制管理取得较大突破。新一轮城市总规修编取得重要成果。完成了新一轮《宿州市城市总规(2024-2024)》修编,已通过省规委会审批;萧县总规完成市政府审批,砀山县、灵璧县总体规划通过专家审查。四个分区规划、10大园区规划、8大重点街区规划编制取得阶段性成果。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完成了选址、设计,已开工建设。

    2、重点工程建设取得较大突破。中心城市高新技术园区等10大产业园区建设初见成效,21项道路桥梁工程基本建成通车,实施了大外环、高铁快速通道、淮河路跨铁立交桥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中心城市框架全面拉开,大外环内面积达200多平方公里,城市建成区面积达60平方公里,人口60万人。2024年全年实施城建重点工程建设280个,总投资180亿元,城建重点工程建设规模为历年之最。

    3、建筑业管理水平提升。全力扶持建筑业发展,各项经济指标有了新突破。2024年全市建筑业总产值完成180亿元,4项工程荣获国家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称号,29项工程被评为省级安全质量标化工地,创建总数位居全省前列。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态势平稳。加强建筑市场整顿,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完善建筑企业信用评价机制,实行黑白名单制度,有效规范了建筑市场。

    4、新型城镇化工作推动取得较大突破。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关于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的实施意见》及《宿州市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坚持“县作市建”、“镇作县建”理念,县镇带动力、承载力显著增强。将农村民生工程与美好乡村建设工作结合起来推进,完成了全市15个农村清洁工程、7422户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了第一批2024年美好乡村建设试点村的选点工作。

    三、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主要做法及特点

    1、突出规划引领。加强规划编制管理机构,成立宿州市城乡规划局,为政府工作部门,规划力量得到前所未有的加强,城乡规划编制管理效能全面提升。充分发挥规划在大建设的引领作用,注重总体规划、片区规划、重点街区规划、详细规划等多个层次的规划编制,力求规划全覆盖,在规划控制下进行建设,让城乡建设少留遗憾。

    2、坚持“三个优先”。坚持高起点、大手笔规划建设城市,在谋划2024年城镇建设工作时,牢牢把握“园区配套项目优先、城乡基础设施优先、民生所需项目优先”三个优先原则,排定年度重点工程项目计划。“三个优先”项目占年度城建总项目数的90% 以上。2024年淮河路跨铁立交桥、迎宾公园、残疾人康复中心、皖北千亩园、西线民用二期供热管网建设等一批项目建成使用,城市功能更加完善。

    3、注重制度创新。城镇建设调度督查机制完善上取得较大突破。市城乡建设指挥部除坚持每周一调度会外,增设县(镇)工作部,专门联系县镇城乡建设工作,每两周到县区现场督查调度一次。完善和加强密集调度、现场督查、专门协调制度,指挥部运转更加快捷、高效,有力推动了城建重点工程建设。

    4、着力突破瓶颈。中心城区通过发行债券、银行贷款、土地出让及与国有大企业联合等途径,累计筹措建设资金40多亿元,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大力清理闲置土地,无偿收回3宗土地,正在按程序实施收回8宗用地共计222.6亩。全年供地365宗,重点保障了基础设施和保障性住房用地。中心城区进一步完善市区联动的征迁控违工作机制,全市完成房屋征收、拆违360万平方米。

    第二篇:宿州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

    宿州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维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生活环境,增进人民身心健康,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宿州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 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是本市的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市园林管理处受其委托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的具体工作。

    建设、规划、林业、土地、房产、水利、环保、公安、交通、广播电视、电信、电业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协助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做好城市园林绿化工作。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绿地包括:

    (一)公共绿地,指各类公园(包括动物园、植物园)、小游园、街道广场绿地及通过市区道路两侧的绿地等;

    (二)专用绿地,指机关、学校、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区、居民庭院的绿地等;

    (三)生产绿地,指为城市园林绿化提供苗木、花草、种籽的苗圃、草圃等;

    (四)防护绿地,指用于环境、卫生、安全、护岸、护堤、护路等防护、隔离目的的绿地。

    第五条 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纳入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城市园林绿化费用,实行财政拨款和多渠道筹集相结合的办法:

    (一)市人民政府从城市维护费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安排相应的绿化经费。

    (二)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安排的绿化费用。

    (三)新建、扩建、改建城市道路、居住区,建设单位安排的绿化费用。

    (四)因特殊情况不能履行全民义务植树的单位和适龄公民缴纳的全民义务植树绿化费。

    第六条 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文明作业,积极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提供优美的社会生活环境。

    城市各单位及应履行绿化义务的全体公民都应积极参加全民义务植物活动,维护城市绿化成果及其设施,劝阻、制止检举损害城市园林绿化行为。

    市人民政府对在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七条 城市园林绿化的规划与建设,实行绿化建设与城市建设、环境治理相结合,普遍绿化与重点提高相结合的原则。

    第八条 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由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确需对城市园林绿化规划作出变更的,由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第九条 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市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编制城市园林绿化实施计划。

    第十条 编制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应从实际出发,合理安排绿化用地。其中城市新建区绿化用地面积不低于总用地面积的30%;城市改建区绿化用地面积不低于总用地面积的25%。

    城市苗圃、花圃等生产绿地面积应不低于城市建成区总面积的2%。

    第十一条 城市各类建设项目,应当按下列规定安排绿化用地:

    (一)新建城市主干道绿化用地面积不低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25%,次干道不低于20%;改建,扩建的主次干道不低于15%;

    (二)新建居住小区绿化用地面积不低于总用面积的30%,并按居住人口人均1-2平方米标准建设公共绿地;

    (三)机关、学校、部队、医院、宾馆、疗养院、体育场(馆)等单位及郊区建设工程的绿化用地面积,不低于总用地面积的35%;

    (四)工厂及大型商业、服务业单位绿化用地面积不低于总用地面积的20%;其中,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工厂及单位不低于30%,并按国家规定建设防护林;

    (五)铁路、河道两侧防护林带宽度不少于30米。

    第十二条 单位和居住区内现有绿地面积低于规定标准,尚有空地可以绿化的,应当限期绿化;城市主干道的实体围墙,应逐步改造为透景围墙。

    第十三条 城市各类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绿化用地面积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因条件限制达不到规定比例,又确需进行建设的,应报经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所缺面积缴纳异地绿化费。收取的异地绿化费由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划要求统一用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

    第十四条 城市园林绿化的设计和施工,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凡从事城市园林绿化设计和施工的单位,必须接受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审查和业务指导。

    第十五条 各类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时,必须有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审查。

    建设项目没有绿化设计方案或绿化设计方案不合格的,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十六条 建设项目施工时,建设单位或个人必须按照批准的绿化设计方案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绿化工程的竣工时间不得迟于主体工程竣工后的第二个绿化季节。

    绿化工程竣工后,必须经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第十七条 城市干道两侧单位的沿街绿化,由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规划与设计,门前责任段的责任单位组织建设。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

    第十八条 城市内树木、花草的所有权归属按下列规定确认:

    (一)由国家投资或群众义务劳动在公共绿地、生产用地、风景林地、城市道路绿化带内种植的树木、花草,归国家所有;

    (二)单位在其用地范围内种植的树木、花草,归该单位所有;

    (三)居住区、住宅小区、公用场地内种植的树木、花草,由产权单位或街道种植的,归产权单位或街道所有;

    (四)居民庭院内个人种植的树木、花草,归种植者所有。

    第十九条

    城市绿化实行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并按下列规定分工负责:

    (一)公共绿地及城市道路行道树和绿化带的绿化,由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二)小街小巷、居民区的绿化,在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埇桥区各街道办事处组织;

    (三)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用地范围内的绿化,由产权单位负责管理;

    (四)门前责任地段的绿化,由责任单位或个人负责管理;

    (五)生产绿地、防护绿地的绿化,由经营单位或所有者负责管理。

    城市的古树名木,实行统一管理。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城市内古树名木建立档案和标志,划定保护范围,加强保护管理。

    第二十条 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开展城市树木、花草的病虫害防治,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树木、花草的检疫工作。

    第二十一条 新建、改建工程的各种管线,应按国家规定与树木保持一定的距离。

    为保证管线的安全使用需要修剪树木时,须经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由树木管护单位按照兼顾管线安全使用和树木正常生长的原则进行修剪。修剪费用由线路管护单位承担。

    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人员的正常管护、修剪树木时,线路管护单位应积极配合,保障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及线路畅通。

    第二十二条 工程施工或举办各种重大活动可能损害周围园林绿地、树木及绿化设施的,施工或举办活动单位应报经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确定保护措施后,方可进行。在施工或活动中造成绿化、树木、绿化设施损坏的,应予以赔偿。

    第二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移植城市公有或私有树木。因特殊情况需要移植古树名木的,须经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因特殊情况需要砍伐、移植其他树木的,须经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规定补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城市园林绿化用地使用性质。确因国家建设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的,由占用单位报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部部门批准并按改变面积缴纳异地绿化费。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地。因特殊情况确需临时占用的,须经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 批,向该绿地管护单位交纳绿地占用费,并按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占用绿地造成损坏的,占用单位或个人应予经赔偿。

    第二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损坏城市园林绿化及其设施的下列行为:

    (一)围圈树木,依树或护栏建房搭棚、悬挂标牌、系绳晒物,刻损树干等;

    (二)任意攀折花木,采摘花卉、果实等;

    (三)跨越绿化带,坐卧草坪,损坏花木、绿篱、栏杆等;

    (四)在草坪、绿篱、树木旁焚烧树叶、秸杆等杂物;

    (五)在绿化带内或树木周围堆放物料或倾倒垃圾、化学物品及液化气残渣等废弃物;

    (六)在公共绿地、绿化带内放牧、职土、种植植物、投摊经营或停放车辆;

    (七)污损与绿化植物相配套的人工构筑物、设置物及其他绿化设施的;

    (八)其他损坏城市园林绿化及设施的行为。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未缴纳异地绿化费擅自开工建设或改变绿化用地使用性质的,责令限期足额缴纳。

    第二十八条 绿化设计方案未经批准或未按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或采取补救措施。不按规定期限完成绿化工程的,责令限期完成。

    第二十九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绿化工程设计、施工任务的,责令限期改正。

    第三十条 未经同意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责令限期退还、恢复原状,可并处5000-10000元罚款。

    第三十一条 对占用城市公共绿地又不服从公共绿地管护单位管理的商业、服务摊点,处警告或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设点申请批准文件,并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第三十二条 擅自砍伐、移植古树名木或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死亡的,责令停止侵害,除赔偿损失外,可并处30000元以下罚款。

    擅自砍伐城市其他树木的,除按规定赔偿外,可处赔偿费2-5倍罚款。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造成城市树木、花草及绿化设施损坏的,应按规定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一)围圈树木,依树或护栏建房、搭棚的,责令限期拆除,恢复树木或护栏原貌,并可处1000元以下罚款;

    (二)在树木、绿化设施上悬挂物品或捆扎树木、花草的,责令改正,并可处20-50元罚款;

    (三)翻越花坛、护栏、坐卧践踏花草的,责令改正,并处3-5元罚款;

    (四)在公共绿地内放牧(猪、牛、羊、鸡、鸭等家畜家禽)的,处50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在公共绿地、绿化带内倾倒垃圾、堆放物料的,除按规定赔偿损失外,责令限期清除;由专业管理单位负责清除的,应按规定支付清理费。

    第三十四条 故意损坏城市园林绿化及其设施应予治安处罚的,拒绝、阻碍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殴打谩骂管理工作人员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邢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直接责任人员或单位负责人,可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七条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侧

    第三十八条 甬桥区所属各建制镇的园林绿化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各县人民政府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地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由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篇:2024宣城市城市发展报告

    2024宣城市城市发展报告

    发布时间:2024-4-1信息来源: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一、全市城市建设概况

    2024年是宣城市“城市建设年”,也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按照全市 “十二五”城乡建设目标,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内部管理,全面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城建各项任务。完成城市建设投资130亿元,其中基础及公共配套设施投资约60亿元,房地产业投资约70亿元;完成建筑业总产值约120亿元(不含广德),比上年增长18%;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位居全省第一方阵;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市场管理、建筑业和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绩;招商引资任务超额完成;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1、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取的好成绩。

    全年完成基础设施建设投资29.7亿元,比上年增长17.39%。新建城镇污水处理配套管网135公里,新增城镇生活垃圾日处理能力195吨/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财政专项资金1.454亿元,共计补助污水管网长度340公里和污水处理设施2个;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0.34亿元,共计补助垃圾处理设施3个;城镇供水处理设施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0.36亿元,共计补助供水管网长度40公里和供水处理设施2个;城镇排水处理设施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0.3亿元,共计补助雨水管网长度40.7公里,处理设施1个。城市污水处理率83.76%,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81.37%,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新增天然气居民用户1.5万户,燃气普及率达91.11%;新增城市供水能力1.5万吨/日,用水普及率达97.62%。人均城市道路面积25.46平方米,建成区绿地率33.86%,绿化覆盖率38.82%,人均公园绿地约11.49平方米,城镇安装路灯道路约150公里,4.7万盏,基本满足城市发展和居民生活需要。

    2、市政工程建设加快。

    针对2024年城市建设任务,全系统及时召开了动员大会,及时整合人员力量,调整成立了“BT”工程、扬子鳄湖景区、北门棚户区改造、敬亭山南大门公园、合工大宣城校区、宛溪河整治二期、高速公路东出入口公园、保障性住房项目等13多个项目办公室,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分解任务,由各项目办公室分别抓落实;采取“日检查、周调度、月讲评、年考核”等措施,督促各施工企业科学安排施工进度,并积极主动协调有关单位及时解决工程建设进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18条续建市政道路中环城大道三标、环城大道四标、宣水路一期、薰化路三期、学府路一期、日照路西段、宛陵中路西段、新城路等 8条道路已完工通车;25条新建市政道路中科技路一期、昭亭路改造、杜鹃路、竹苑路、环城大道下穿芜宣高速桥等5个项目已完工,其余道路正按计划推进建设;8个续建市政项目中合工大宣城校区一期工程、宛陵湖景区一期中1—2标主体工程、高速公路东入口公园、宣中新校区主体工程、保障性住房与拆迁安置房等6个项目已完工,北门棚户区改造、敬亭山南大门建设工程正按计划稳步推进;24个新建市政项目中鳌峰路等

    道路中央隔离栏项目已完工交付使用,宣水路二期跨皖赣铁路桥、环城大道下穿芜宣高速桥、泥河整治、拆迁安置房、鳌峰路11公里景观亮化等5个项目也已开工建设,环城大道巷口桥上跨皖赣铁路桥、体育馆、规划馆、图书馆、双桥污水处理厂(一期)、敬亭山南大门至一峰游步道、道叉河整治一期等7个项目即将开工,其他项目已完成前期工作,待征迁工作、土地报批工作完成即可开工。

    3、市政服务水平提高。

    2024年全年新增路灯3100余盏,景观灯3000余盏,累计市区路灯总数达到14100余盏(不含开发区),景观灯33400余盏,维修路灯达1000余盏,实现路灯亮灯率96%以上。完成了鳌峰路、薰化路、梅溪路等三条道路长23公里的中央护栏安装。实施了鳌峰路、梅溪路11公里景观亮化工程,对沿路65幢楼宇实施亮化。本,更换缺损井盖达620余套,有效避免可能发生伤亡事故;及时维修了破损的路面面积达21000平方米、人行道面积达7800平方米,车行道灌缝长达15500米,完成鳌峰路、薰化路、梅溪路等三条道路长23公里的中央护栏安装,满足道路畅通要求;办理各类管线路由、小区方案审查及规划核实等事项近50余件,办理破路占道等各类行政许可事项近90余件,规划联办35件,图纸审查20项;完成老城区道路及部分新建道路总计44条总长约300公里市政道路的雨污水管道排查、测绘工作;完成城区排水管道的疏通清理,并组织专业队伍对薰化路污水泵站、宛溪路污水泵站、宛溪路雨水泵站、水阳江大道雨水泵站4座泵站全面检修和清淤,确保雨季排水通畅。同时,还实施了鳌峰路、梅溪路11公里景观亮化工程,对沿路楼宇共实施亮化项目65项,建成后将极大提升城市品位,丰富夜间城市景观。

    4、园林绿化水平提升。

    一是全力推进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健全了创建工作机构,拟定了相关政策,正式启动了首批共计23个创园绿化项目土地及房屋征收工作,完成了环城大道三标、四标、宣水路、陶然路、薰化路延伸段、龙川路等道路绿化工程,对主城区鳌峰路、昭亭路、梅溪路等26条道路进行了绿化提升改造;二是高标准启动并完成一批绿化建设任务。抢抓时机,完成了鳌峰东路香樟栽植工程、宛溪路三角岛绿化工程、宣城市高速东入口公园景观绿化工程等数十个绿化建设项目;三是积极开展各项绿化方案行政审批工作。2024共办理包括绿化方案审查在内的各类项目211件,多次组织召开公园、道路及住宅小区项目景观方案评审会,并积极督促各设计单位进一步完善设计;四是不断提高建成区绿化养管水平。创新养护管理机制,将城区道路分区划片公开招标确定养护单位,并对城市绿地、行道树进行“日巡查、周调度、月考核”,同时做好季节性特殊养护和排查工作,在确保树木健康成长的同时也全面排除了高大树木可能造成的安全隐患,受到群众一致好评。

    5、园林城市建设加快。

    2024年是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启动年,3月14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动员大会后,正式启动了首批共计23个创园绿化项目土地及房屋征收工作,完成了环城大道三标、四标等多条道路绿化工程,对主城区26条道路进行了绿化提升改造,全年新增绿地面积69万平米,累计栽植各类乔木约21.5万余棵。

    6、公用事业发展加快。

    城市供水。2024年,城区新建供水水干管网22公里,新增供水用户11000多户,完成“一户一表”改造530户,年供水总量约2400万吨。目前,城区配套供水主干管网长度近290公里,日供水能力达到15万吨,城区总用水户数近8万户(其中已登记用水户头数约5.7万户,总表户头1000户,涉及未“户表改造”用户近2.3万户),供水水质综合合格率达到100%。“城市第二水源”西部新城大豪水厂一期工程(2万吨/日完成试运行,已向少量企业(近10家)正式供水。

    2024年5月,市政府办正式印发了《宣城市城市规划区内原乡镇小水厂关停处置方案》,标志着本市小水厂关停处置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目前,已确定夏渡自来水厂为首个整体收购关停对象,拟按114万元总额关停夏渡水厂。现夏渡水厂整体收购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之中,城市供水管网建设正在积极推进,如施工环境能够保障,预计春节前可以完成。该水厂关停后,既有用户将无偿接上城市自来水,用上安全水、卫生水。着手研究双河水厂关停处置事宜。

    城市燃气。2024年,城区新建供气中压干管26公里,新增管道天然气用户9000户,完成思佳花园、敬亭苑ABD区、西林二村等管道液化气小区的天然改造2300多户,管道天然气年售气量达1100万方。截至目前,城区配套主供气管网长度达106公里,日供气量达3万方,管道天然气用户25181户,其中居民用户25040户,商业用户124户,工业用户17户。正在运行的3个车用燃气加气站年售气量为990万方,日供气量达2.71万方,满足全市999辆出租车、31辆客运车和100辆驾校车辆、10辆交警队车辆的用气需求。另瓶装液化石油气年销售量达2300吨,保障供应城区56700户住户。

    污水处理。本,市本级敬亭圩污水厂共达标处理污水近1380万吨,日均处理量3.78万吨,COD削减量约1650吨(待核定),NH3-N(氨氮)削减量约228吨。运行负荷率约80%。通过处理方案比选,并经合理论证,从节约政府支出和方便管理角度考虑,本市确定实施宣城市敬亭圩污水处理厂(一期)污泥无害化处理项目。该项目预计投资约273万元,日处理能力50吨,采用BOT建设运营模式,处理工艺为深度脱水,利用高压压滤机将污泥含水率降至60%以下,处理后的污泥将送至垃圾无害化填埋场作覆土使用。目前,该项已基本建设完成,预计年底将投入试运行。开展了敬亭圩污水处理厂二期5万吨/日扩建及管网配套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完成了项目的排污口论证、环境影响评价、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启动双桥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建设工作。开展了双桥污水处理厂选址红线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工作,成功争取圈外用地指标68亩。完成了厂区工程项目的BOT招标,确定了项目投资单位,目前正在开展地质详细勘察和初步设计报批工

    作,力争年前开工建设。委托市规划院编制双桥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5.5公里尾水排放方案设计,并申报尾水排放规划路由。

    应急管理。根据市政府要求,2024年成立了市政公用事业保障应急(救援)队,统筹负责全市市政园林、燃气和供水保障任务。全年妥善处置了供电部门施工造成薰化路下穿高速供水主干管爆裂,致使薰化路以南沿线两侧包括职业技术学院、合工校区等区域停水等4起突发事件,坚持以保障城区居民基本生活为工作重任,切实保障了建设系统公用事业的稳定运作。为确保安全度汛,根据《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4年防汛排涝工作方案》要求,成立了防洪抢险指挥领导组,组建了3支建设系统防洪抢险队,落实抢险职责,确保了城区安全渡汛。

    7、建筑业发展快。

    全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20亿元(不含广德),较上年增长18%,实现建筑业增加值28.8亿元,比上年增长6.6%,利润总额2.7亿元,同比增长5.4%。截至2024年底,全市共有建筑业企业269家(不含广德县),较上年净增28家。现有施工总承包企业91家,其中一级企业4家(今年新升级1家)、二级企业38家(今年新升级6家)、三级企业49家;专业承包企业122家,其中二级企业14家(今年新升级2家)、三级企业108家;劳务分包企业56家。截至2024年底,共有勘察设计企业12家,其中乙级5家、丙级7家;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15家(其中有5家企业同时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其中二级7家、三级8家;招标代理企业10家,其中乙级4家、暂定级6家;监理企业9家,其中甲级1家、乙级3家、丙级5家。2024年申报省优质工程“黄山杯”6项。全市共创全国“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1个,省级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小区)59个(不含广德),与2024年相比增长55%,居全省第二。市级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小区)78个,与2024年相比增长8%。均创历史新高。

    加强建筑市场管理。2024年以来,共排查项目46项,其中市政工程19项、园林绿化工程4项、保障房及拆迁安置房12项、其他房屋建筑工程11项。加强招标开评标现场监督管理,全年共受理举报11件,其中举报属实3件,取消3家企业的中标候选资格,还有1件正在调查中。查处违法违规案件2起,对涉案的5家企业处罚金26万多元,目前还有1件违法违规案件正在查处中。9月开展了全市在建工程的建筑市场监督执法专项检查。7-10月开展了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动态核查工作。11月开展了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根据省厅要求,自11月起申报建筑业企业资质全部实行网上申报、审批。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时收集和编制印发《宣城工程造价》12期,为我市城市建设工程造价和解决工程造价纠纷提供了依据。接受新报监单位工程318个,建筑面积249.3万㎡,提前介入宣州区阳德小区拆迁安置房等15个项目的质量监督,建筑面积约50万平方米,上转接工程建筑面积约300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99.3万平方米。全年共办理竣工验收备案231项,面积100.3万平方米。接受监督的工程,全部编制工程质量监督方案,并向建设各方主体进行了监督交底,质量监督覆盖率100%。对于市政工程开展以巡查为主要方式的日常监督工作,进一步强化了市政工程质量的动态

    管理,及时发现、解决工程质量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了对住宅小区道路工程的质量监管。重点是对小区排水管道、路基、路面等关键部位质量进行监管。

    编制印发《2024年全市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要点》,明确总体思路及工作目标,制定工作要点,共计到现场进行监督达1760余次,对验收监督中发现的问题,下发监督意见书155份,有效的保证了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在做好日常定位监督工作的同时,增加周六全天开展工程质量巡查工作,并将保障性住房和拆迁安置房列为重点巡查对象,加大巡查监督的力度。对市区新建的校安工程,安排专人进行质量监督,市区校安工程整体质量稳定。还两次安排工程技术人员配合市教体局参加对全市校安工程的质量检查。全年组织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巡查100余次。集中开展建筑工程质量检查1次,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专项检查2次,钢筋质量专项检查1次,高强钢筋推广应用检查2次,建筑节能专项检查1次,商品砼专项检查1次,组织了一次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

    加大了对《宣城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实施规定》的宣传和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各方主体加大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治理工作,同时在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安徽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规定,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对住宅工程实行逐套验收,在工程竣工前对分户验收结果,采取抽查方式进行查验,查验符合要求的,方可同意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有效地提高了住宅工程整体质量水平。

    结合日常工作,坚持安全巡查常态化管理,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特别是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重点检查。共检查工程6240余项次,共发出《建筑工程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1040余份,累计提出整改隐患3400余条,经复查,整改率98%。同时,我委通过加大检查频次,加强检查复查力度、加强创优指导等措施重点加强对保障性住房等政府性投资工程的安全监管,全年政府性投资工程未发生工亡安全事故,创建省标化工地41项、市标化工地85项。全年开展了四次季度安全大检查,对县市区督查四次。对62家施工、监理企业进行相应处罚,对42名项目经理、总监记不良记录。开展两次全市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检查,对6家施工、监理企业及安装单位给予了相应的经济处罚。

    全年共有144家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建立了重大危险源监控平台,共有99项工程申报重大危险源。12月3日启动了建筑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 “IFA” 考勤系统,选择了15项在建保障房及1000万以上政府性投资房建工程进行了试点,将关键岗位人员纳入考勤对象。全市建筑安全管理依托远程视频监控平台,转变了建筑安全监管以现场检查为主为网络巡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模式,对建筑施工现场和企业实施差别化管理。进一步规范了起重机械备案管理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督管理。全市共组织深基坑、高大模板、悬挑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专家论证56次,有效规范了超过一定规模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方案编制及现场施工。全年共召开四次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传达省、市关于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最新文件精神,确保建筑安全生产信息、政令畅通。省厅三次分别对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督查和暗访,由于我市基础工作较为扎实,部署及时、措施得力,没有任何项目和企业被省

    厅通报。今年我市创建省、市级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数量创历史新高,创建水平也多次得到评审组高度肯定,在创建规模上取得新突破,最大达到23万平米。同时省标化在乡镇工程、市标化在行政村工程取得突破。通过持续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以点带面,全面推动我市建筑安全生产防护水平和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开展第六届“徽匠”建筑技能大赛5个工种选手的推荐选拔工作,组建了宣城市代表队,参加了全部工种的比赛。安徽山林建筑公司砌筑工曹延志和绩溪县盛松古建公司精细木工方国顺2位选手勇夺桂冠,分别被授予该工种安徽省“徽匠”状元称号。此外全队还囊获了2个二等奖、2个优秀奖。代表队连续第3次荣获全省团体二等奖,保持了本市建筑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在全省的领先水平。砌筑工选手曹延志、雷小兵被省住建厅指定代表安徽省参加全国建设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暨第42届世界技能大赛选拔赛。雷小兵荣获全国第三名,被授予“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为安徽建筑业争得了荣誉。

    第四篇:全球城市发展报告

    大城市经济在2024年至2024年间集中加速

    增长

    300个大都市占全球就业增长的36%,占全球GDP增长的67%。新兴经济体大都市地区持续增长但极不均衡,在60个表现最好的大都市地区中占80%。

    2024年,300个最大的大都市的劳动力增长占全球的四分之一,但却创造了全球超过一半的GDP。

    图为2024年,世界上最大的300个大都市占世界GDP增长、新增就业人数和新增人口的份额

    城市地区的密度和关联性降低了交通成本,为企业提供了保持生产所需的劳动力、基础设施和知识共享资源。这些力量共同促进了就业创造和经济增长。这些优势超过了与大的、密集的城市相关的成本,比如更高的租金或更大的交通拥堵,因此企业和行业继续集中分布在城市里。

    这些动态意味着,大城市地区不仅包含了极具的经济活动,而且也推动了近期的经济增长。在2024年至2024年之间,300年最大的都市区占全球36%的就业增长和67%的全球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长,利率超过其2024年的份额每一指标(图2)。大都市区占占GDP的比例增长,就业增长近两倍,暗示他们的难以置信的高生产力在这些地方的相对水平。

    图为2024-2024年,世界上最大的300个大都市占世界GDP增长、新增就业人数和新增人口的份额

    因此,从定义上讲,在此期间,大型大都市经济体的扩张速度要快于全球经济整体的扩张速度。2024年至2024年,大城市地区GDP年均增长3.3%,超过了全球平均水平2.6%,大城市地区年均就业增速也较快,增速超过世界0.7个百分点。这些趋势持续存在,尽管大城市地区的人口增长速度较低,这一增长模式导致人均GDP增长水平大大提高(大城市地区为2.2%,全球为1.5%)。

    复合年增长率,2024—2024

    在过去的两年里,发展状况是增长最为强劲的信号。新兴国家的都市经济体被吸引到经济表现指数的顶端。

    按经济表现分布的五档分布图,2024—2024

    在60个表现最好的都市地区中,新兴经济体占80%。中国和新兴的亚太地区的大都市占绝大多数!

    排名*********2627282930就业率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增长量(千个)增长率增长量(千美元)都柏林爱尔兰2.5%41.621.2%37.9圣何塞美国3.4%69.37.5%16.2成都中国5.9%860.77.2%1.2旧金山美国3.8%166.64.1%6.8北京中国2.8%659.16.3%1.6德里印度4.7%621.06.6%0.5马尼拉菲律宾5.7%543.75.5%0.7福州中国6.0%315.17.8%1.5天津中国2.5%436.17.6%2.2厦门中国5.4%317.37.1%1.7武汉中国4.5%382.26.9%1.7伊斯坦布尔土耳其4.4%459.03.9%1.6重庆中国1.3%458.19.8%1.3海德拉巴印度5.4%343.58.7%0.3温州中国5.2%344.97.1%0.9洛杉矶美国2.5%291.83.1%4.0苏州中国2.1%295.17.5%2.7河内越南4.8%367.87.4%0.4苏拉特印度5.9%271.87.9%0.5杭州中国2.9%302.57.5%2.0鄂尔多斯中国3.5%35.27.2%4.2常州中国3.6%168.38.4%2.3孟买印度2.9%407.86.9%0.5盐城中国5.0%180.99.0%1.3达卡孟加拉国4.8%407.05.2%0.2镇江中国3.9%99.38.4%2.4乌鲁木齐中国4.6%145.38.6%1.5雅加达印度尼西亚2.0%532.54.4%0.5泰州中国3.7%153.48.9%1.7芜湖中国4.7%89.58.5%1.9都市国家 但并不是所有的新兴市场大都市都发展得很好。发展速度较慢的城市区域包括拉丁美洲的许多大都市,尤其是巴西的大城市。

    排名******************就业率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增长量(千个)增长率增长量(千美元)渥太华加拿大0.8%11.30.3%0.2多哈卡塔尔1.8%23.5-0.3%-0.3台北中国台湾0.6%40.50.1%0巴塞尔-米卢斯瑞士0.8%10.90.1%0.1俄克拉荷马市美国0.7%8.9-0.1%-0.1汉诺威德国1.0%13.9-0.3%-0.3珀斯澳大利亚0.2%4.00.0%0沈阳中国0.0%-0.2-0.2%0罗安达安哥拉3.2%89.4-6.9%-0.8阿拉木图哈萨克斯坦0.7%11.0-1.0%-0.4奥斯陆挪威0.4%6.2-0.3%-0.5约翰内斯堡南非0.6%23.8-1.7%-0.4巴库阿塞拜疆0.5%14.1-1.7%-0.4开普敦南非0.1%2.5-1.5%-0.2迪拜阿联酋-0.8%-42.40.2%0.1密尔沃基美国1.1%18.1-1.3%-1.5莫斯科俄罗斯0.6%89.3-2.9%-1.5基辅乌克兰-0.3%-9.4-2.2%-0.4里约热内卢巴西-0.3%-28.8-2.4%-0.6大连中国-2.3%-165.41.3%0.4休斯顿美国1.0%59.2-2.1%-2.8阿雷格里港巴西-0.9%-36.8-3.7%-0.9利马秘鲁-2.3%-242.41.1%0.2巴西利亚巴西-1.1%-47.5-3.2%-1.3贝洛奥里藏特巴西-2.1%-100.6-5.6%-1.2库里提巴巴西-3.9%-143.2-6.1%-1.6埃德蒙顿加拿大1.4%20.9-5.9%-7.5圣保罗巴西-2.0%-412.4-5.8%-1.9卡尔加里加拿大0.3%4.6-5.3%-7.4澳门中国澳门0.3%2.5-14.1%-17.5 国家发达国家的城市经济表现则更为复杂。都柏林、圣何塞和旧金山在排行榜上且接近榜首。

    爱尔兰国内生产总值(GDP)统计数据中的奇怪现象,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该国几乎前所未闻的人均GDP增长。许多跨国公司出于税收目的合法地居住在都柏林,但实际上并不在那里生产。其中一些公司增加了在国外进行的合同制造业的数量,但从统计上看,这反映在当地和国家的GDP作为出口的核算中。

    其实这并不奇怪,爱尔兰的税收优惠政策甚至比霍尔果斯还要多!举个栗子,爱尔兰标准公司税率为12.5%。但2024年,苹果公司在爱尔兰仅缴付0.005%的公司税!

    与此同时,科技行业的巨大增长,将硅谷的两大支柱——圣何塞(San Jose)和旧金山(San Francisco)——推入了经济表现指数(economic performance index)的前四名。另一方面,由于2024年至2024年间大宗商品价格下跌,包括卡尔加里、埃德蒙顿、休斯顿和俄克拉荷马市在内的一些北美地区的石油和天然气专业领域的增长尤为缓慢。

    全球城市发展报告——世界各地区大城市经济表现的显著差异被全球趋势所掩盖

    在上一章中,调查结果显示,作为一个整体系统,大城市经济在2024年至2024年间集中加速增长。但是这一评估忽略了大城市表现的显著地域性差异。下图为2024-2024年各地区大城市经济表现的复合年增长率:

    图为2024-2024年,各地区大城市人均GDP和就业率年增长率

    从这个角度来看,2024年至2024年,几个地理区位上的城市发展趋势变得十分耀眼。首先,以全球标准衡量,中国和新兴的亚太地区的大都市地区人均GDP以极快的速度增长,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为7%和4.9%。鉴于这些城市中低收入和中等收入人群的收入水平,这些城市人均GDP预计会有更快的增长,因为从较低的收入起点更容易实现快速增长。然而,这一趋势在除中国和新兴亚太地区外的中低收入地区并不普遍。在其他新兴地区,中东和非洲地区与拉丁美洲城市人均GDP增长率分别停滞在0.7%和1.3%。

    此外,大城市地区之间的就业率增长呈现出不同的区域格局。中东和非洲大城市的就业率增长率最高(3.3%),除中国外的亚太新兴经济体(2.8%)和北美(2.3%)。在中国,就业增长速度(2.1%)远低于人均GDP的增长速度(7%)。反观拉美,全球范围内只有该区域的两项指标均呈现负增长。

    从地理区位的角度来看,大城市与其他地区相比表现如何,这些地区包括中型和小型城市以及农村地区。这必然需要更长的时间跨度(2024-2024)来检验大城市地区和其他地区的经济增长轨迹如何分化、趋同或保持稳定。

    图为2024-2024年,各地区内大城市(蓝)与其他地区(黄)就业人口年定基增长率(2024年=100)

    在此期间,每个地区的大城市区域就业增长都更为强劲,有时甚至是急速增长。例如,在中国,这种情况尤其显著。中国大城市的就业人口增长了88.1%,而全国其他地区的就业人口减少了11.5%,这体现了中国大城市的强劲增长,以及从农村地区和小城镇到大城市的大量劳动力转移。亚太发达地区、东欧和中亚、中东和非洲的城乡就业增长差距类似,但也不是那么明显。在东欧和中亚,尽管该区域内

    非大城市地区停滞不前,但大型大都市地区仍在扩大就业。在西欧和北美,就业人口增长率在大都市区与周围地区在金融危机前并无明显差别,但在经济危机后出现了分化。

    与就业趋势不同,在2024年到2024年间,按地区计算的人均GDP增长趋势,大部分地区的都市区人均GDP增长都较其他区域较弱(图7)。在西欧,大都市区的人均GDP增长超过其他地区,尽管其升幅是其全球范围内倒数第二(13.8%)。

    图为2024-2024年,各地区内大城市(蓝)与其他地区(黄)人均GDP定基增长率(2024年=100)

    中国再次成为“遗世独立”的那一个。在中国,大城市地区的人均GDP增长率是全国其他地区的四倍(2024年至2024年,中国的人均GDP增长率高达42.8%)。令人难以置信的是,中国大型都市区的

    表现似乎导致了早先发现的300个最大的都市区经济体的人均GDP增长速度超过了整个世界。

    这些图表清楚地表明,基于迅猛的就业和人均GDP增长,中国的城市化和增长模式不同于世界上任何其他地区。相比之下,中东和非洲的大城市正在经历就业增长,但人均GDP水平没有迅速增长。经济学家将最近的这一趋势称为“无增长的城市化”(urbanization without growth),即当贫困和地方治理不力限制大城市解决增长带来的负面外部性(如拥堵、污染)的能力时,出现的一种动力。这些发现也为“大城市与其他地区”的差异提供了额外的细微差别。在全球范围内,大城市的就业率都在以比周边地区更快的速度增长,但在2024年至2024年期间,大城市地区的人均GDP增长率要么与周边地区相似,要么落后于周边地区。

    图为2024年,全球最大的300个都市圈与区域内其他地区人均GDP的差额比例

    这也指出,平均而言,大型都市区的人口仍比他们周边地区所有区域更富裕。新兴地区的大都市区及其周边地区的人均GDP差距普遍

    较大,而发达经济体内部的差距则普遍较小。平均而言,西欧和美国大城市的人均GDP大约高出40%。这一差距虽说不小,但与中国(484.5%)、中东和非洲(206.7%)、不包括中国在内的亚太新兴国家(200.1%)、东欧和中亚(141.3%)的人均GDP差异相比,这一差距就显得微不足道了。

    全球大城市发展报告——部分经济增长迅猛的都市区就业和人均GDP增长远高于

    其他地区

    大城市不仅在不同区位之间经历着不同的经济发展轨迹,而且在地区内部也是如此。部分大都会区域远比其他地区的就业与人均GDP增长更为强劲。在2024年和2024年期间,明显多数大都市地区的表现优于各自的地区经济。三分之二(202个)的大都市地区超过了他们所在地区的就业增长。与此同时,超过60%(192个)的都市区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长高于本地区平均水平。

    图为2024-2024年,人均GDP和就业增长方面都优于本地区均值的大城市地区的百分比

    在每个区域范围内,都存在一个在就业和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长中超过其区域的城市群。在短期内,从2024年到2024年,51%的300家最大的都市区经济增长率高于这两个指标地区平均水平。在中国(73%)、东欧和中亚地区(54%)、新兴亚太地区(65%)和中东与非洲(56%)的大多数都市区都出现了成规模的增长,而现有的大多数都会区则都位于亚太发达地区(25个),北美(57个)和西欧(43个)等地。

    纵观2024年至2024年期间,在亚太发达地区、西欧和中国的都市区较好的长期表现的推动下,超过一半的都市区(53%)的人均GDP增幅超过平均水平。值得注意的是,在北美、中东和非洲,有更多的大型都市区在短期(2024-2024)增长方面超过长期(2024-2024),而在亚太和西欧发达地区,情况则相反。

    然而,即便是在一些发展迅速的大都市地区,也存在差异。每个地区都有一小部分城市经济体(前20%)为人均GDP和就业增长提供

    动力。

    在下面的部分,可汗将为大家按地区解读各个区域内都市区的状况和样本的显著差异性:

    亚太发达地区

    亚太发达地区的就业率(1%)和人均国内生产总值(1.3%)保持稳定的年增长率,但其最大都市区的表现仍然不均衡。

    整体来看,奥克兰(新西兰)表现最好,就业率增长4.7%,人均GDP增长3.2%。

    在澳大利亚,墨尔本和悉尼超过了整个地区的就业增长和平均人均GDP增长,而珀斯的增长停滞在就业和人均GDP上,部分原因是矿

    业的表现不佳。

    与所属地区地区相比,东京的表现很强劲,与大多数日本大都市地区的缓慢增长形成鲜明对比。

    首尔-仁川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在韩国国内增长第二快(2.8%),就业增量也位居第二(32万)。

    与中国大陆不同的是,澳门地区的经济表现在整个亚太地区是最糟糕的。由于严重依赖中国大陆的博彩旅游,在2024年中国政府打击腐败和腐败之后,澳门的经济增长陷入停滞。作为一个自由港,澳门的博彩业收入从2024年的447亿美元下降到2024年的277亿美元。澳门还依赖于区域贸易,2024年下降4.5%,2024年下降14.6%。

    中国

    在全球范围内,中国的数据是极具个性的!在本报告中,103个人均GDP和就业增长方面都优于本地区均值的大城市地区继续推动着整体经济的增长。

    在中国,21经济表现排名在前5%的都市区都位于中部工业区或高度城市化的沿海地区,并且大多数大城市的就业增长率都超过了国家的低就业增长率(0.2%),其中10个城市的就业增长速度比全国平均水平高4个百分点以上。8个都市区的人均GDP增长率比全国人均GDP增长(6.3%)高出2个百分点。

    遵义和贵阳这两个城市得益于中国在经济规划中的优先地位,在基础设施和工业发展方面得到了大量投资,其人均GDP增长率分别为

    11.1%和10.2%。

    南部和东北部地区集中了最不景气的几个城市。特别是珠江三角洲的四个都市区出现了负增长:中山(-0.6%)、珠海(-1.2%)、佛山(-1.7%)和江门市(-2.5%)。

    亚太新兴地区(除中国外)

    在除中国外的新兴亚太国家,还有一些世界上增长较快的大都市。总的来说,该地区的大城市年平均就业增长率为2.8%(高于该地区的1.6%),人均GDP增长率为4.9%(低于该地区的5.1%)。

    印度表现强劲的城市包括德里和海得拉巴,德里实现了该地区最大的就业增长(62.1万人),海得拉巴的人均GDP增长速度最快(8.7%)。

    在东南亚,马尼拉和河内也名列前茅。

    除了雅加达的状况及格外,印尼大部分主要的大都市地区(棉兰, 泗水和三宝垄)在整个地区表现不佳,就业增长率落后于该地区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以上。

    东欧和中亚

    相较其他地区,虽然东欧和中亚的就业率增长最低(0.2%),人均GDP增长率最低(1.1%),但其大都市地区总体表现优于该地区平均水平。在东欧,伊斯坦布尔在该地区的经济表现最好,增加了46万个工作岗位,人均GDP增长了3.9%。布加勒斯特和华沙的就业率和人均GDP增长率都比该地区高出3个百分点。相比之下,基辅(乌克兰)、巴库(阿塞拜疆)、阿拉木图(哈萨克斯坦)、莫斯科和圣彼得堡(俄罗斯)的就业增长放缓,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下降。

    拉丁美洲

    拉丁美洲是所有地区中经济表现最弱的地区,每年就业率下降(-0.5%),人均GDP下降(-1.3%)。

    该地区的大型都市区域在这两个指标上也都出现了下降,尤其是巴西城市,如巴西利亚、贝洛奥里藏特、库里蒂巴和圣保罗。

    不过拉丁美洲的一些大都市地区异军突起。墨西哥城和瓜达拉哈拉领跑该地区的大都市增长,人均GDP增长3%,就业岗位合计增加36.6万个。圣多明各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增长最快(5.7%),从2024年到2024年生活水平提高了1200美元。

    北美

    北美大都市地区的就业率每年增长2.3%,人均GDP每年增长1.5%,高于地区平均水平1.8%和1.3%。美国西海岸的都市区继续表现强劲。圣何塞(7.5%)继续领跑该地区的人均GDP增速榜。

    在北美表现最好的五分之一城市中,每个都市区的就业率至少增长了2.5%,表现最好的十一个城市的人均GDP增长超过2%。

    除多伦多和温哥华之外,加拿大的大都市地区处境不佳。埃德蒙顿和卡尔加里在此期间经历了低就业增长和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的急剧下降,部分原因是此两城为能源输出地,而近几年能源商品价格低

    廉。

    西欧

    在西欧的43个大都市中,有24个城市的就业增长率低于该地区平均1.2%的增长率,有31个城市的人均GDP增长率低于该地区1.4%的增长率。

    都柏林的人均GDP比西欧高出近20个百分点。伦敦新增了36.4万名员工,是该地区整体就业增幅最大的,斯德哥尔摩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增幅位居第二(3800美元)。

    埃因霍温-登博斯和阿姆斯特丹-鹿特丹这两大北部产业枢纽在人均GDP上增长强劲。

    西欧南部的都市区表现各异。马德里、巴塞罗那、巴伦西亚和里斯本的增长超过了地区平均水平,而马赛、威尼斯、罗马、米兰、那不勒斯、佛罗伦萨和雅典则落后于地区平均水平。

    中东和非洲

    2024年至2024年,中东和非洲年均就业增长2.2%,人均GDP增长0.8%。

    除了比勒陀利亚的就业增长率最高(7.6%)和人均GDP增长率强劲(3.5%)之外,非洲主要城市的表现不如中东城市。

    约翰内斯堡和开普敦人均GDP负增长,就业增长有限。拉各斯的人均GDP下降了3.4%,罗安达的人均GDP下降了近7%。

    第五篇:2024安庆市城市发展报告

    2024安庆市城市发展报告

    发布时间:2024-4-1信息来源:安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一、克难攻坚,城镇建设与管理取得新成绩

    2024年,全市城建各项工作呈现“好中有快、稳中有进”态势,全年累计完成城建固定资产投资156.15亿元,同比增长9.5%;城镇化率达45.9%,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

    1、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展现新形象

    市政道路工程。菱湖北路东段及振风大道一期“白加黑”改建、顺安路三期、环城南路、文苑路、朝阳路、长风路、顺安路二期桥梁、马山东路等8项工程在黄梅戏艺术节前全部完工;人民路步行街道路工程仅用105天时间就全线贯通,正在实施地下工程;华中路三期、柘山路、港华路北段、祥和路等工程正在加紧施工;潜江路北段、新河路等待交地开工;天台里街、卫门口街等9条小街小巷整治改造全面完工,集贤南路人行道大修工程14天完工;菱湖风景区环湖绿道完成过半。

    水系整治工程。顺安河综合整治工程河道全线贯通,泵站正在加紧施工;顺安河以西区域排水、康熙河(新河)整治、潜江沟、3号和4号污水提升泵站等工程积极推进。

    灯饰亮化工程。结合艺术节,完成了城区20多条道路路灯安装和38栋临街建筑物、6条主干道、107处公交站亭的灯饰亮化工作,城区累计共安装路灯838柱1661盏、流星雨饰灯5000多支。市区小街小巷路灯安装任务提前三个月超额完成。

    公共服务设施工程。明月清风园、张汇滔陵园基本完工;东部新城区医院病房楼A座、国家气象基本观测站等工程积极推进中。集贤关及港华路加气站扩建扩能工程完工运行,次高压管线开工建设;一水厂异地迁建工程全面施工,城东污水处理厂二期、东城区供水管网、杨桥组团供水管网工程正在开展前期工作。

    2、小城镇及美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展

    以小城镇建设“宜城杯”竞赛活动为抓手,县城、中心镇、重点镇建设势头强劲。县城建设各具特色、日新月异,一批经济强镇、商贸重镇、旅游名镇、园林新镇和城镇化示范村、示范片区开始涌现,呈现出中心城市、县城、乡镇、美好乡村建设一同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步伐进一步加快的良好态势。涌现出桐城、潜山、枞阳、岳西等一批示范典型地区。农村清洁工程、农村危房改造和村庄整治深入推进,29889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及32个乡镇农村清洁工程全部完工,在全省考核位列第一方阵。

    3、建设行业实现新发展

    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强。重点加大标准化工地、保障性住房、市政道路设施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督和巡查,扎实开展“打非治违”活动,坚决查处工程建设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全年创国家AAA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1项、省级20项、市级52项,创省优质工程“黄山杯”奖5项,市“振风杯”奖39项。

    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平稳发展。以资质管理为手段,加强市场监管,强化指导服务,促进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持续平稳发展。全市全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23亿元,同比增长20%。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100.15亿元,同比增长0.67%;房屋施工面积1012.4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

    2.27%;商品房销售面积231.9万平方米,同比有所下降。

    市政园林设施监管力度明显加大。艺术节前,对全市110公里主干道、260公里排水(污)管道、18座市政桥梁、4公里内河道进行全面检查、维修和清疏,完好率常年达98%以上。汛前,市区7座泵站累计排水1336台时,排水量2024.6万吨、排污量4380万吨,运送垃圾80余车,成功经受了7·

    14、7·17两次特大暴雨考验。栽植、补栽树木及花卉8.16万株,美化建筑工地施工围墙总长16890米。

    4、争取资金和对外合作取得新成效

    全年争取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7.48亿元。其中,农村危房改造和清洁工程争取资金4.47亿元,约占全省七分之一,居全省第二位。城镇供水、雨水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方面争取资金3.03亿元,其中,境外资金1000万欧元。与北京中坤、中建七局和中水电十三局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对城建项目实行整体打捆建设,有效破解了建设资金不足的压力。

    二、加压推动,力争再创2024年城镇建设新辉煌

    2024年,是再掀大宜城建设管理新高潮的关键之年。做好城建各项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全市城乡建设与管理工作要牢固树立“城市建设是最大的民生工程”的理念,按照建设“景区城市”的思路,再加力度、再鼓干劲,负重奋进、实干苦干,在“热起来、通起来、绿起来、靓起来”的大宜城建设热潮中创新有为。2024年城建工作主要目标任务是:完成市政基础设施投资60.23亿元,城镇化率提高2个百分点,建筑业总产值增长10%以上。

    1、快速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在完善中心城市功能上实现新突破

    2024年,市区安排重点工程212项,总投资170亿元,其中年计划完成投资139.47亿元。重点是实施列入市政府工作报告中的“十大重点工程”:市政务中心,市体育中心和全民健身中心综合训练馆,东部新城区综合医院一期,人民路综合改造,湖心路等4条道路黑色化,菱湖风

    景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外环北路一期、独秀大道三期和勇进路二期建设,康熙河(新河)整治,城区出入口通道拓宽,荣升街、天后宫街等10条背街后巷改造升级。同时,启动高速安庆出入口迁址规划建设,建成环城南路二期,推进环城东路建设。建成潜江路、柘山路、祥和路,开工建设沿江东路中段、秦潭路、天柱山西路、文苑路南段,实施中兴大道铁路平交口改造,启动安庆火车站站房和站前广场建设。标本兼治,分期实施,全面推进花亭大沟整治。市建委抓得早、抓得紧,上年9月就开始谋划下年项目,续建工程年初就组织陆续开工。

    2、全面推进美好乡村建设,在城镇建设提质上档方面实现新突破

    安庆市城镇化分别落后于全国、全省6.67个和0.8个百分点,城镇化发展的空间和潜力巨大。市委、市政府强调要继续开展小城镇建设“宜城杯”竞赛活动,把加快推进城镇化作为2024年经济工作的重点,作为扩大内需和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抓手。一要全面开展美好乡村建设。完成193个美好乡村建设,尤其是宜城板块美好乡村示范点建设要显成效、出形象,产生示范带动作用,促进整体水平提高。二要继续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危房改造工作。总结3年经验,并延伸到美好乡村建设中心村及其所属自然村。完成省里下达的第一批22300户农村危房改造和32个乡镇农村清洁工程任务,确保位次在全省前列。三要提升城镇发展质量和水平。加强城市规划和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加快推进县城、重点镇之间骨干路网建设,促进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不断壮大县城规模,提高县城集聚和承载发展的能力。每个县(市)建设2-3个风情小镇。

    3、致力服务引导,在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上实现新突破

    一要实施建筑业强市战略。各县(市)区政府和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筑业的发展,进一步深化改革,切实做好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引导有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组建大型建筑企业集团,帮助指导企业达标升级,积极培育龙头骨干企业,提高建筑业企业外向度,促进全市建筑业的快速健康发展。二要进一步规范建设市场秩序。建立完善企业诚信评价体系,规范建筑劳务市场,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坚决制止违背规律的最低价中标、拖欠工程款等现象。加强对企业市场行为的动态监管,尤其对那些串通投标、违法转包分包以及恶意拖欠民工工资的企业,要严格把关、严格执法,该清除的,必须坚决清除。三要强化质量和安全管理意识。创新监管方式,建立点、线、面全方位监督机制。严格执行国家工程项目管理程序和强制性标准,确保工程质量,特别要加强农村建筑工程质量监管,开展农村工匠培训工作。切实做好建设领域各类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健全重大隐患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着力从源头上遏制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继续推进质量安全标准化工地创建工作,树立一批样板工地和示范企业。完善质量和安全责任追究制,严肃依法查处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加强城市供水、供气行业的安全监管,确保城市生命线运行安全。

    4、启动绿道建设,在提升人居环境上实现新突破

    一要全面启动绿道建设。加快编制绿道规划,推进城市绿道示范段建设。加快园林绿化建设,推进退建还绿,新建一批街头小游园。二要积极推进建筑节能。加大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各环节监管,严格查处违反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违法行为,大力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增加建筑节能科技含量。三要成功申报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促进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四是要加大与省部对接力度,积极做好国家智慧试点城市申报工作。五是要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建设行为,完善小区设施和功能。坚定不移贯彻落实调控政策,促进房价合理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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