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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江苏省选调生招考公告

    栏目:四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独坐青楼 时间:2024-06-20 16:04:21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2024年江苏省选调生招考公告

    2024年江苏省选调生招考公告 Tag: 江苏省选调生招考 2024-12-25来源:江苏公务员考试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

    关于做好2024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党委:

    为引导和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一线锻炼成长,大力培养适应“两个率先”需要的党政后备人才,根据《江苏省选调生工作暂行办法》和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4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数量

    根据干部队伍结构和基层工作需要,面向省内和部分省外重点及特色全日制普通高校选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优秀毕业生300名(不含委培、定向和独立学院毕业生)。

    二、选调条件

    2024年选调生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学习成绩优,组织能力强,志愿到基层一线和艰苦地区工作。

    2、报名时是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3、应届本科生,本科阶段获得过院系级及以上奖励,并担任过相应层次职务,其中:“985”高校学生担任过班委及以上职务,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学生会(团委)和协会(社团)职务;“211”高校学生担任过副班长及以上职务,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副班长(副书记),院系学生会(团委)中层副职、校学生会(团委)中层副职,院系级协会(社团)副职、校级协会(社团)中层正职及以上职务;其他高校学生担任过班长及以上职务,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班长(书记),院系学生会(团委)中层正职、校学生会(团委)中层副职,院系级协会(社团)正职、校级协会(社团)副职及以上职务。

    应届研究生,本科或研究生阶段获得过院系级及以上奖励,并担任过班委及以上职务,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和协会(社团)职务。

    获奖、任职时间截止到考察之日,任职时间1学年以上。

    4、大学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4周岁(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依此类推),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

    5、身体健康。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工作步骤

    1、发布公告。选调通知印发各有关高校,同时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高校通过文件、网站等方式转发,及时将选调通知向全校应届毕业生公布。

    2、个人申请。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均可填写《2024年江苏省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向院系党组织提出申请,不设计划限制。

    3、学校推荐。高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会同院系党组织,对照选调条件,负责对申请人填写的《2024年江苏省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进行审核,并汇总报高校党委审定后予以推荐。学校推荐不设计划限制。

    4、网上报名。经学校推荐的毕业生,于2024年2月9日至16日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报名,接受江苏省委组织部资格初审。未及学校推荐的,可先网上报名再补办申请推荐手续。报名时,考生只可填报一个招录职位。

    5、参加笔试。2024年选调考试与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之一参加考试。通过资格初审人选参加江苏省公务员A类科目笔试。根据笔试成绩和职位类别,在笔试合格线上,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部分职位达不到1:3比例,相应调减选调计划。笔试成绩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查询。

    6、资格复审。面试前,江苏省委组织部根据学校报送的《2024年江苏省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对面试人选进

    行资格复审。不符合选调条件和未经学校推荐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足额递补。通过资格复审名单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7、进行面试。面试人选统一参加江苏省公务员面试,面试成绩现场公布。根据职位类别,经百分折算后,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1:1的比例综合计分,再按照1:1.5的比例(招考人数为单数时,按四舍五入计算),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8、人选公示。高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对本校考察人选通过学校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人选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入党时间、担任职务及时间、表彰奖励等情况。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

    9、组织考察。江苏省委组织部组建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主要了解人选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德才表现,以及任职、奖惩等情况。考察人选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10、确定拟录用人选。经百分折算后,按照5:2:1:1:1的比例对笔试、面试、考察、任职、奖励情况进行综合计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选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11、组织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拟录用人选体检,体检不合格的进行一次性递补。递补人选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12、确定录用。体检合格的人选,报江苏省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录用,录用人选名单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13、办理录用派遣手续。录用人选确定后,发录用派遣通知到各有关高校。江苏省委组织部与录用人选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教育主管部门办理派遣手续。各有关高校及时将档案转递到派遣地的市委组织部,并注明选调生档案。录用人选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录用关系自动解除。

    14、分配去向。选调生在所报考省辖市范围内统一调配,一般分配到乡镇、街道工作,法律类专业可安排到基层法院、检察院。

    15、依法登记。新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工作纪律

    各有关高校要坚持条件,严格程序,认真做好推荐人选审核,配合做好组织考察等工作。参加选调的毕业生,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任职和获奖证明材料。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严格追究纪律责任。

    五、有关要求

    请各有关高校于2024年3月1日前,将《江苏省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Excel格式,盖章)报送江苏省委组织部青年干部处,并将电子文档发至jsswzzb@163.com。面试结束后,入围考察人选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江苏省选调生推荐表》(一式三份),院系填写现实表现和推荐意见,学校负责审定,在考察时提交考察组。

    联系电话:025—83393365,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省委组织部青年干部处,邮政编码:210013。附件:1.2024年江苏省选调生推荐高校名单.doc

    2.2024年江苏省选调生职位简介表.xls

    3.2024年江苏省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xls

    第二篇:2024江苏省选调生报名时间 招考公告

    2024江苏省选调生报名时间 招考公告 2024年江苏省选调生考试公告 职位表 真题解析 在线估分 职位表下载 笔试备考专题等考试信息详情点击:http://v.htexam.com/jiangsu/xd/

    2024年江苏省选调生考试交流群:132740120 明年上半年考试时间主要集中在4、5、6月份,下半年考试时间主要集中在9、10、11月份。目前已明确考试时间的有:职称外语考试明年3月30日开考;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4月13日、14日开考;一、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5月25日、26日开考;管理咨询师5月26日开考;一级注册计量师6月15日、16日开考;注册税务师6月22日、23日开考;一级建造师9月14日、15日开考;房地产经纪人10月12日、13日开考;会计(初级、中级、高级)10月26日、27日开考;执业药师10月19日、20日开考。

    另外,省大学生“村官”选聘考试将于明年4月举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将于明年5月和12月各组织一次,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考试明年5月举行,省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招聘考试明年9月举行,省市党政机关从基层公开选调公务员考试明年10月举行。江苏省2024年选调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时间为2024年2月4日至10日。报名网址为江苏人事考试网。

    报名不设计划限制,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均可向院系党组织提出申请。

    参加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选参加江苏省公务员A类科目笔试。根据笔试成绩和职位类别,在笔试合格线上,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部分职位达不到1:3比例,按照第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足额递补。如递补后仍达不到1:3比例,则从服从志愿考生中调剂。笔试成绩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查询。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24年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和苏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24]27号)有关规定,苏州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定于2024年1月14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 768名,其中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招聘 103名,参照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改革的公益类事业单位招聘227名,实行管办分离、管理与作业分开、法人代表任期责任制改革的事业单位招聘399名,其它事业单位招聘39名。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下应届毕业生须为苏州市区生源,其中本科毕业生须具有学士学位。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应届毕业生须为苏州市生源,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不受生源地的限制。

    (三)学历条件为本科及以下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为中级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1976年1月14日后出生),且户籍和人事档案关系均须在苏州市区(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区户籍)。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须在40周岁及以下(1971年1月14日后出生),且户籍和人事档案关系均须在苏州市。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不受户籍地的限制,年龄须在45周岁及以下(1966年1月14日后出生)。

    (四)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生和持各类成人教育毕业证书应聘的人员按在职人员的资格条件报考。2024年7月1日后毕业至今尚未就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其他归国留学人员按在职人员资格条件报考。

    (五)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不受户籍或生源地的限制。对通过中共苏州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统一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相关选拔程序到苏州市所辖各市(县)、区基层村或社区工作至今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的限制。

    (六)附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24年1月14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24年1月14日前,以此类推。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附表》。

    四、报名方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14日(星期六)8:30--15:302、报名地点:苏州市人才市场(干将西路288号)

    (二)报名程序

    1、应聘人员选择岗位。报名者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选定应聘岗位后,向招聘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招聘单位)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交复印件)。

    2、招聘单位资格初审。经招聘单位初审,符合规定条件的报名者领取《2024年苏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2份,将《登记表》中“报名者填写内容”填写完整并加贴照片后交招聘单位签字(盖章)。

    3、人社部门验证登记。经初审合格的报名者持《登记表》和应聘材料原件,分别到指定的“验证登记处”进行验证。验证合格的报名者当场办理登记和缴费手续,并将《登记表》1份交登记处(另附身份证复印件1份和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1张)),另1份《登记表》返还招聘单位。

    (三)报名注意事项1、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注:空白协议书)以及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3张。

    2、社会在职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劳动手册、社保手册或档案关系托管证明等)、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3张。

    3、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另须出示驻军所在部队师以上政治部门同意随军的批文;夫妻两地分居的,另须出示结婚证书和在苏州市市区一方配偶的身份证、户籍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或档案关系托管证明;照顾父母身边无子女的,另须出示父母双方同在苏州市市区的户籍证明和身边无子女的证明。

    4、归国留学人员,除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或档案关系托管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外,另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先凭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苏州市海外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资格验证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待考试、体检、考核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录取聘用的相关手续。

    5、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往届毕业生按社会在职人员办理。

    6、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相关材料和证书(件)须符合本《简章》的规定要求,代报名人另须出示其身份证。

    7、因本次招聘将统一组织笔试,因此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本次招聘笔试A类岗位设定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人社部门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并由人社考试部门通知考生办理退费手续。B类岗位笔试不设开考比例。

    8、报名者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不得报名。

    9、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10、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的通知》(苏价费字[2024]204号、苏财综字[2024]44号)规定,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对所有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考生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并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A类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凭县(市)、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等(复印件)减免考试费。

    五、笔试

    (一)笔试的时间、地点和形式、内容

    1、笔试时间为2024年2月11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于2024年2月9日-2月10日上午9:00-下午16:00到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东大街288号)凭本人身份证和《交费收据》领取《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考试试卷分A、B类,按招聘岗位类别区分。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一张试卷)。笔试考试内容包括哲学、政治、经济、法律、公文、事业单位改革与管理、公民道德建设、时政市情、科学技术、国情国力、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苏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二)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A类岗位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B类岗位按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三)笔试成绩公示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24年2月17日09:00-2月20日17:00。

    笔试成绩查询网址:苏州市人事考试网。

    六、面试

    (一)A类岗位

    1、面试通知发放。时间:2024年2月23日-2月24日9:00--16:00。地点: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东大街288号)。

    2、所有进入面试的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并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3、面试的时间和地点:2024年2月25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4、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倾向、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应变能力、计划协调能力、人际关系与合作能力、岗位匹配能力、责任感和进取心、个性稳定性等。

    5、面试成绩的计算。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

    6、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网上公示时间:2024年2月27日-2月29日

    (二)B类岗位

    面试通知发放。B类岗位面试通知由各单位负责发放,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的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为主。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如招聘考

    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面试成绩和招聘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各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次招聘实行一次性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八、考核和资格复查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核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替补。

    九、录取和聘用

    各招聘岗位拟录取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张榜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有关聘用材料经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的相关手续。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录取人员的聘用手续和用工管理按《关于印发〈关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后新进人员聘用手续和用工管理的几个具体问题的答复口径〉的通知》(苏人办[2024]119号)有关规定执行。

    十、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68610323、65210095。

    第三篇:2024河南选调生招考公告

    2024河南选调生考试招考公告

    各省辖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公务员局,各省管普通本科院校:

    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是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源头工程”,是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全面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拓宽基层干部来源渠道、建设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长远战略意义。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有关精神,结合河南实际,2024年继续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的有关要求和全国、全省组织部长会议精神,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严格标准,保证质量,选调有志于从事基层工作并有发展潜力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县乡培养锻炼,建立来自基层一线的党政领导干部培养选拔链,为各级党政机关选调公务员、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提供丰富人才资源。

    二、选调数量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数量

    根据《2024—2024年河南省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规划》要求,2024年计划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400名左右,其中:服务农村基层高校毕业生280名左右,应届毕业生120名左右。具体名额分配见附表1。

    (二)选调对象

    1、服务农村基层的高校毕业生。我省目前在岗、截止2024年12月31日连续计算任职2年以上、考核合格的 “大学生村干部”,及我省招募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且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者均应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大专以上学历。2、2024年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毕业的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定向、委培生除外)。报考者必须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本科、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过班级以上学生干部且连续1年以上,或本科、研究生学习期间被评为院(系)级以上“三好学生”。实行不同学制的研究生,于2024年下半年毕业的可以报考,2024年下半年毕业的不能报考。

    (三)选调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有理想、有道德、守纪律,与人民群众有深厚感情,能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工作实践能力强,务实肯干,勇于创新,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文字综合和沟通表达能力。

    3、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品行端正,甘于吃苦,具有服务基层、奉献基层的远大志向。

    4、学习成绩优良,按时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5、身体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6、应届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为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应届博士研究生和服务农村基层的高校毕业生为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7、博士研究生应符合报考省辖市的选调专业意向。

    8、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三、选调程序和时间安排

    选调工作采取本人自愿报名、党组织审核推荐、组织人事部门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方式进行(现场确认不接受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登录河南省教育厅(www.feisuxs)、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

    息网(www.feisuxs)、大河网(www.feisuxs)进入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逐项填写相关信息,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蓝、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初审通过后,根据系统提示打印《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附表2—4,正反面打印,一式3份)。报考人员参照《省选调生名额分配及志愿代码表》(附表1),只能选报1个志愿。

    (二)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资格审查采用以下方式。

    1、大学生村干部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干部,将从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报经所在乡(镇)党委、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应于2024年3月14日前报省辖市委组织部。省辖市委组织部初审并汇总整理后,于3月16日前将《大学生村干部报名登记汇总简表》(附表5)、报考人员的《报名登记表》一并报送省委组织部报名处(郑州市花园路88号河南饭店一号楼2楼1208、1211房间,咨询电话: 0371—66761208、66761211),由省委组织部有关部门进行终审。

    2、“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志愿服务贫困县高校毕业生

    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志愿服务贫困县高校毕业生,将从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报经所在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村(社区)党组织初审同意后,于3月18日前报省委组织部报名处,由省委组织部组织省级各业务主管部门进行终审。

    3、高校应届毕业生

    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于3月16日前将从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上交所在高校就业指导部门。高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就业指导部门负责对本校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同时根据省教育厅学生处(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下发的管理账户和密码进入报名系统,核对纸质报名表与网上报名表信息准确无误。报名结束后,于3月18日前从报名系统打印本校《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登记汇总表》(一式3份),连同报考人员的《报名登记表》一并报送郑州牧业

    工程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办(郑州市金水区北林路16号,长途汽车北站北出站口向东200米,教学楼B座1楼108房间,咨询电话 0371-65769317,邮编450011)。

    省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将从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报所在高校组织部门和学生就业指导部门初审并签署意见,于3月18日前直接报送或快件邮寄至郑州牧业工程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办(邮寄报名材料的信封正面须标注“河南省选调生报名材料”字样,以寄到的邮戳日期为准)。

    由省教育厅学生处(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对符合条件的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资格进行终审。

    报考人员应在3月19日17:3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终审结果。终审合格的,根据报名流程进行下一步操作。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提供情况不实的,一经发现取消进入下一阶段资格。

    各省辖市服务农村基层高校毕业生报考人数与考录计划名额的比例原则上要达到8:1,达不到的相应核减计划,并将其名额调剂为考录应届本科生。三)网上缴费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豫政〔2024〕5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报考人员按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于3月26日8:00至3月28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通过网上银行系统在线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须准备工商银行或交通银行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不接收现场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且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4月11日8:00至4月12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黑白、彩色均可)。

    (五)笔试

    所有通过终审的报考人员于4月13日进行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注明为准),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上午9:00—11:00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

    分100分;下午2:00—4:30笔试申论,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申论×50%,于5月6日在河南人事考试网(www.feisuxs)、河南省教育厅(www.feisuxs)、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feisuxs)、大河网(www.feisuxs)上公布。考生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六)面试、体检和考察

    在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统一指导下,面试、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各省辖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

    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以省辖市选调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应届博士、硕士研究生和服务农村基层高校毕业生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类考录名额。对核减的应届博士生名额优先调剂为应届硕士生,若没有考录应届硕士生计划的,调剂为考录应届本科生;对核减的服务农村基层高校毕业生名额调剂为考录应届本科生。5月11—12日,各省辖市分别组织面试和体检。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交往能力等,满分100分。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考试总成绩的高低,以省辖市选调名额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24〕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24〕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19号)的规定进行。

    对体检合格者,按分数高低排序,以省辖市选调名额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5月22—23日,各省辖市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选,按分数高低排序,以各省辖市选调名额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人选。面试和考察公告于每个环节前2天,在河南省教育厅(www.feisuxs)、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feisuxs)、大河网(www.feisuxs)发布。6月上旬在以上网站公示和公布选调结果。

    (七)审批及报到

    选调结果公布后,被录用人员填写《公务员录用审批表》,经各省辖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初审后,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办理审批手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报到手续。各地须于8月底前将省选调生安排到岗,各省辖市委组织部9月底前将省选调生到岗情况统一造册登记,上报省委组织部。

    (八)岗前培训

    被录用的省选调生到岗前,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四、分配安置

    选调的服务农村基层高校毕业生(博士研究生除外)和应届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分配到缺编的乡(镇、街道)工作,博士研究生分配到缺编的县(市、区)工作。新录用的省选调生,直接执行定级工资标准。应届本科省选调生在乡(镇、街道)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安排副科级职位;应届硕士省选调生享受副主任科员待遇,在乡(镇、街道)工作满2年(含试用期)、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在职数范围内安排乡(镇、街道)党政副职,享受正科级待遇;应届博士省选调生安排主任科员,在县(市、区)工作满2年(含试用期)、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在本市范围内统筹考虑,安排副县级职位。

    选调的服务农村基层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对应选调的应届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政策分配安置;在基层工作满2年后(含试用期),仍对应明确职级待遇。服务农村基层的全日制专科生在基层工作满3年后(含试用期),对应选调的应届本科生明确职级待遇。

    省选调生的工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管理,人事档案由分配地所在的省辖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新录用的省选调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进行期满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经省辖市委组织部初审,报省委组织部进一步审核后取消录用;被取消录用的人员,退回毕业院校或由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就业,也可自主择业。每批省选调生试用期满考核后,各省辖市要于年底前将本市省选调生考核情况统一汇总,上报省委组织部。

    录用为省选调生的人员,在基层工作服务年限至少3年(博士省选调生至少2年),期间不得通过考录、调动、公选或借调等方式离开所分配的基层工作岗位。新录用人员到岗前就以上内容与所报考的省辖市委组织部签订《服务基层承诺书》。

    五、加强领导

    招录省选调生是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重要举措之一,这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级党委、政府及组织、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教育等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和领导。组织部门负责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按照《关于2024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程序,严格条件,扎扎实实地做好选调工作。

    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的各业务主管部门和各高等院校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广泛宣传,正确引导,严格把关,积极推荐,配合做好选调的各项工作。

    附表:1.省选调生名额分配及志愿代码表

    2.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登记表(大学生村干部)3.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登记表(志愿服务人员)4.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登记表(应届毕业生)5.大学生村干部报名登记汇总简表

    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公务员局

    2024年3月8日

    附表1

    省选调生名额分配及志愿代码表

    (共426名)

    省辖市 名 称

    志愿

    代码

    分配 名服务基层高额 总数 校毕业生

    名 额

    本科生 名 额

    硕 士 研究生 名 额

    名额

    专业要求 博士研究生

    应届毕业生

    郑州市 25 17 6 2

    011 开封市 25 17 6 2

    021 洛阳市 35 24 9 2

    031平顶山市 14 10 2 2

    041 安阳市 20 14 3 3

    051 鹤壁市 20 14 4 2

    061 新乡市 30 21 5 4

    071 焦作市 25 17 4 2 2 金融学、城市规划与设计 081 濮阳市 40 28 7 3 2 城市规划与设计、土地管理 091

    许昌市 20 14 2 2 2 城市规划与设计、社会学 101 漯河市 25 17 6 2

    三门峡市 20 14 4 2

    南阳市 20 14 3 3

    商丘市 22 15 3 2 2 141 信阳市 20 14 4 2

    151 周口市 25 17 3 3 2 城市规划与设计、国际贸易 161 驻马店市 40 28 4 4 4 城市规划与设计、农业工程 171

    第四篇:2024 湖北省选调生报名时间 招考公告

    2024 湖北省选调生报名时间 招考公告根据《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工作的通知》(鄂组通

    [2024]23号)精神,2 012年湖北省选调生面试定于5月11日至13日在武汉市集中进行。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4年 湖北省选调生考试公告 职位表 真题解析 在线估分 职位表下载 笔试备考专

    题等考试信息详情点击: http://v.htexam.com/hubei/xd/

    2024年 湖北省选调生考试交流群181335210 预祝大家考出好成绩。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1、面试时间:5月11日至13日,共3天。具体面试时间见附件。

    2、面试地点:海军工程大学D1号教学楼。(武汉市硚口区建设大道双墩特一号,届时海军工程大学将组织人员在江海楼门前设置路标以及引导员。)乘车路线:① 武昌火车站、宏基汽车站:坐 10路到 青年路,换乘 506路、550路、560路、597路、70路、808路(外环)到 双墩下车马路对面,距离标志性建筑海军工程大学江海楼100米;或在 武昌火车站、宏基汽车站坐 222路、556路到 二桥路,换乘 710路到 双墩下车左拐前行200米。② 汉口火车站:坐 741路到 双墩下车左拐前行200米。③武汉火车站:坐610路在建设大道市图书馆站下,步行至建设大道三眼桥站(约10米)换乘 560路到 双墩下车马路对面,距离标志性建筑海军工程大学江海楼100米。④付家坡长途汽车站:坐 701路,到 双墩下车左拐前行200米。⑤武汉天河机场:坐机场大巴到青年路,换乘 506路、550路、560路、597路、70路、808路(外环)到 双墩下车马路对面,距离标志性建筑海军工程大学江海楼100米。

    二、面试方式

    1、面试采取按不同市(州)、不同职位、分期、分批集中进行,参加同一考场同一时段面试的考生以当场抽签形式确定面试顺序。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三、面试程序

    1、参加面试的考生根据面试时间安排,携带好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计划”志愿者面试人员需携带工作证或工作单位证明)、笔试准考证,于面试当天(上午面试的考生于当天上午7:20前,下午面试的考生于当天中午13:10前)到指定的抽签区(海军工程大学D1号教学楼2楼候考教室)抽取面试序号,并缴纳面试考务费用50元整(城市低保家庭大学生和农村特困大学生,可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有关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申请免交)。

    2、工作人员核对面试考生身份无误后,向考生宣布考场纪律及考前注意事项。

    3、考生按抽签顺序依次由引考员分别带入指定考场进行面试。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应在考前上网查看所报地区面试日程安排及本人面试具体时间及抽签区。面试当天应按规定时间到指定抽签区抽取面试序号。对迟到者,一律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2、面试地点属军事院校,出入管理严格,所有考生须凭笔试准考证从8号门进入。面试时,考生应带齐相关证件,证件不齐者须出具相关证明。

    3、面试时,考生不得向面试考官报告自己、家庭人员的姓名及本人的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报名序号、籍贯等信息。如有违反者当即取消考试资格。

    4、面试使用普通话作答。每次回答完考官的问题时,请说“回答完毕”.回答完考官提出的全部问题后,需等候宣布面试成绩。

    5、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要遵守考试纪律,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候考期间考生不得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如已带入的应予关闭,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凡未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而随身携带,不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等候面试时需暂时离开候考区的,须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

    6、面试结束5个工作日左右,考生可访问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考察入围人选名单。

    第五篇:2024年河南选调生考试招考公告

    2024年河南选调生考试招考公告 各省辖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公务员局,各省管普通本科院校:

    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是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源头工程”,是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快中原崛起、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对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具有长远战略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2024年继续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全国、全省组织部长会议精神,以及中组部和我省关于选调生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标准,保证质量,选调政治素质好、学习成绩优良、有组织管理能力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进行培养锻炼,为各级机关选调公务员、各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提供丰富的人才资源。

    二、选调数量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数量

    根据《2024-2024年河南省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规划》要求,2024年计划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420名,其中:应届毕业生320人(本科217人、硕士77人、博士26人),服务农村基层高校毕业生100人。具体名额分配见附表4。

    (二)选调对象1、2024年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毕业的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定向、委培生除外)。其中,报考者必须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本科、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过班级以上学生干部且连续1年以上,或本科、研究生学习期间被评为院(系)级以上“三好学生”。实行不同学制的研究生,于2024年下半年毕业的可以报考,2024年下半年毕业的不能报考。

    2、服务农村基层的高校毕业生。我省目前在岗、截止2024年12月31日连续计算任职2年以上、考核合格的 “大学生村干部”和我省招募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且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者均应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大专以上学历。

    (三)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理想、有道德、守纪律,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2、工作实践能力强,务实肯干,勇于创新,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文字综合和沟通表达能力。

    3、作风品行正派,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甘于吃苦、乐于奉献的精神。

    4、学习成绩优良,按时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5、身体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6、应届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为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应届博士研究生和服务农村基层的高校毕业生为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7、博士研究生应符合报考省辖市的选调专业意向。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三、选调程序和时间安排

    选调工作采取本人自愿报名、党组织审核推荐、组织人事部门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方式进行(现场确认不接受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登录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大河网()上公布,考生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五)面试、体检和考察

    在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统一指导下,由各省辖市具体组织面试、体检和考察。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以省辖市选调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名

    单。应届博士、硕士研究生和服务农村基层高校毕业生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类考录名额。对核减的应届博士生名额优先调剂为应届硕士生,若没有考录应届硕士生计划的,调剂为考录应届本科生;对核减的服务农村基层高校毕业生名额调剂为考录应届本科生。5月7日-8日,各省辖市分别组织面试和体检。面试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命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满分100分。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考试总成绩的高低,以省辖市选调名额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24〕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24〕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19号)的规定进行。对体检合格者,按分数高低排序、以省辖市选调名额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5月16日-26日,各省辖市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选,按分数高低排序、以各省辖市选调名额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人选。面试和考察的公告于本环节进行前2天,在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大河网()上发布。6月上旬在以上网站公示和公布选调结果。

    (六)审批及报到

    被录用的高校毕业生填写《公务员录用审批表》,由各省辖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审核后,报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办理审批手续,由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报到手续。各地于8月底前将省选调生安排到岗,各省辖市委组织部于9月底前将省选调生到岗情况统一造册登记,上报省委组织部。

    (七)岗前培训

    被录用的省选调生到岗前,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分配安置

    选调的应届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服务农村基层的高校毕业生分配到缺编的乡(镇、街道)工作。博士研究生分配到缺编的县(市、区)工作。新录用的省选调生,直接执行定级工资标准,应届本科省选调生在乡(镇、街道)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安排副科级职位;应届硕士省选调生享受副主任科员待遇,在乡(镇、街道)工作满2年(含试用期)、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在职数范围内安排乡(镇、街道)党政副职,享受正科级待遇;博士省选调生安排主任科员,在县(市、区)工作满2年(含试用期)、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在本市范围内统筹考虑,安排副县级职位;服务农村基层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中组发〔2024〕20号)要求,根据其资历和工龄,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对表现优秀的,要及时选拔进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

    省选调生的工资和人事档案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管理。新录用的省选调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进行期满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不

    合格的,经省辖市委组织部初审后,报省委组织部审核,取消录用;被取消录用的人员,退回毕业院校或由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每批选调生试用期满考核后,各省辖市要于年底前将本市选调生考核情况统一汇总,上报省委组织部。录用为省选调生的人员,应在基层工作满3年以上,3年期间原则上不得调动或借调到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工作。

    五、加强组织领导

    选调生工作是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的重要举措之一,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级党委、政府和组织、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教育等部门都负有直接责任,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和指导。组织部门要牵头抓总,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按照文件要求,严格程序,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扎扎实实地做好选调工作。

    高等院校和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的各业务主管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正确引导,认真组织报名,严格把关,积极推荐,切实配合做好选调的有关工作。

    附表1: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登记表(应届毕业生)

    附表2: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登记表(大学生村干部)

    附表3: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登记表(志愿服务人员)

    附表4:选调生名额分配及志愿代码表

    附表5:大学生村干部报名登记汇总简表

    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公务员局

    202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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