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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全面依法治国之我见(精选合集)

    栏目:四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独影花开 时间:2024-06-29 00:50:31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学习全面依法治国之我见

    学习全面依法治国之我见

    “法者,治之端也”。法治是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是实现民族复兴、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工作布局、重点任务,深刻回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为新时代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司法行政机关要深刻学习领会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指示精神,切实履行司法行政部门的法定职能,积极投身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

    一、围绕学懂弄通做实,深刻学习领会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

    党的十九大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党章,确立为我们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将其载入国家根本法,确立了其在新时代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

    一是要充分认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无论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还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全面依法治国既是重要内容,又是重要保障。

    二是要明确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作用。全面依法治国具有基础性、保障性作用,在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要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三是要准确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党的十九大报告把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纳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八个明确”,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纳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十四个坚持”基本方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又提出了“十个坚持”“七个要”的最新部署,这就需要我们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以良法促进发展,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二、围绕服务发展大局,依法履行司法行政职能

    今年年初召开的市委五届六次全体会议,拉开了我市机构改革的序幕,会议明确指出由原市司法局、原市政府法制办重新组建新的司法行政机关。机构改革后司法行政工作的边界由法律服务、刑事执行拓展到法治建设的前端、中端和后端整个领域,司法局形成了“一个统筹、四大职能”总体工作布局。

    一是突出统筹协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市。总书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历史任务,也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全面依法治市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部门多、协调任务重,我们要发挥好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职能作用,统筹协调依法治市各项工作,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绝对领导,健全党领导法治建设的体制机制,把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制度化、常态化、具体化,尽快形成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体系。

    二是突出优质高效,提高立法质量。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部署,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通过法定程序,把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及时上升为法规规章制度。重点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科技创新、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领域开展立法工作。按照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安排,做好地方性法规《郴州市城区农贸市场管理条例》的组织起草、提请审议、颁布实施等工作,扎实完成市政府第二部规章《郴州市全域旅游促进办法》制定任务。

    三是突出依法行政,助力综合执法改革。加快推动建设法治政府,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规范决策程序;加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力度,推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决策。

    四是突出司法为民,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加快整合法治宣传、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推动建设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覆盖城乡、便捷高效、普惠均等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目标相适应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五是突出监管安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不断完善监管体系、提高防控能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确保绝对安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和刑释人员教育管理工作,全面落实日常监管、规范执法要求,强化行为养成、帮困扶助等措施,切实防止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再犯罪,要落实安帮措施,加强对再犯罪风险较高重点人员的教育帮扶力度,严防发生刑满释放人员个人极端事件。

    三、围绕提高工作质效,全面提升干警综合素质

    重组整合的司法行政机关不是简单的1+1,而是要通过有机融合,让干部在融合中迸发激情,在融合中汇聚活力,在融合中催生战斗力,要全面加强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打造“四铁”“五过硬”司法行政队伍。

    一是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政治站位和政治定力。坚持不懈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指示精神,牢记“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聚焦岗位需要练兵,不断提升战斗力。根据各岗位的性质和技能特点,广泛开展轮岗轮训、技能评比、道德讲堂等活动,全面锤炼队伍,着力提升有效防控风险、灵活运用法律政策等履职能力。

    三是积极落实“从优待警”政策。积极改善司法行政干部的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和办公条件,整合资源,在政策框架内完善激励措施,加大对困难职工的慰问帮扶力度,重视培养和提拔使用政治品行过硬、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优秀干部。

    第二篇:学习全面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学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心得体会

    2024年5月13日

    今天,在组织部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我参加了全市乡科级领导干部轮训班,通过学习,对依法治国的认识有了新的提高。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科学立法是前提。法律的权威就是法律所具有的尊严、力量和威信。法律的权威源自于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迫切需要。人民权益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因此立法前要下基层,听民意,让群众更加熟悉法律法规,只有科学立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才能有章可循。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严格执法是手段。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不能得到有效执行,再好的法律也是一纸空文。在执法过程中,必须要有清晰的执法依据和充分的信息公开,才能建立充分的公信力。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卫生计生执法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在原有工作基础上,我们要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努力提高卫生计生依法开展工作水平,坚持依法履职、依法维权。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学习法律是基础。通过这次学习,我感觉只有不断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特别是新的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应用,才能更好的指导我们依法行政,通过这次学习,让我更清楚,在实际工作中,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可以怎么做,不可以怎么做。从理论上说,不坚持依法行政,我们的工作就没有方向,近乎空谈;从实践中看,不坚持依法行政,就有可能会收支平衡我们在工作中随心所欲、恣意妄行,会把实践引入误区,我们只有不断加强学习,确切提高自身法律素养,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依法办事,才能为开展好各项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三篇:全面依法治国

    全面依法治国

    第九小组:胡清丰 杨旻蔚 刘子健 丁起家

    目录

    1、十八届四中全会背景简介

    2、推动法治成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3、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

    4、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

    5、当好法治建设工作的带头人

    内容

    前言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加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和全面深化改革攻坚期召开的一次专门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的重要会议。

    1、十八届四中全会背景简介

    (1)一般而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中央政治局召集,一般每年举行一次,五年一般内举行七次。四中全会惯例以经济、党建为主题,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

    (2)改革开放以来的四中全会主题以经济、党建为主。

    (3)会议概况:

    会议于2024年10月20号--2024年10月23号在北京举行,会期4天。

    (4)通过文件: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

    2、推动法治成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1)法治的发展历程:五千年到六千年->经历了一个发展的历程->神治->人治->法治

    (2)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第一,法治为民族复兴提供有力保障:只有把我们的改革、把我们的全面小康建立在稳固坚实的法治基础上,我们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我们的中国梦才有一个可靠的法治基础,因为法律、法治一个基本的功能,就是要提供一种确定性,提供一种可预期性,提供一种规范性。

    第二,法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础: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来说,法治能力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所以我们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角度看,我们讲依法治国,实际上就是把我们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认识和实践向前推进了一步。

    第三,法治对应执政党而言具有重要作用: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增强了我们执政的法理性和权威性,执政与法律有根据,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理基础,所以增加了我们执政的法理性。增加了执政的法理性,实际上也就是增加了我们执政的权威性,党的执政权威从何而来?要从我们执政的法治基础而来。

    (3)我们党依法执政怎么样能够完成自我治理的任务呢?

    党也要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所以我们讲依法执政反映在我们党的自身建设上,就是要求把党内法规作为我们管党治党的基本依据,也就是说我们党员、我们党的干部。我们党的组织的行为,既要受到宪法和法律的约束,同时也要受到党内法规的约束,这样双重的约束使我们党的自律性才能更强。

    (4)案例:2024年3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说,去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3546件41179人,已侦结提起公诉26684件33953人,人数分别比上年增加1%和10.1%。其中,立案侦查贪污贿赂大案17594件,重特大渎职侵权案件3211件;查办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687人,其中厅局级181人、省部级4人。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境内外追逃工作,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200名。

    3、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

    (1)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党的十八大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在中共党史和新中国历史上,第一次针对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进行了全面的谋篇布局,指明了治国理政的法治化方向,描绘了法治中国的宏伟蓝图,作出了顶层制度设计,确定了建设法治中国的路线图与时间表,是中国进入现代化时期走向法治国家的指南针。

    (2)怎么理解这两句话的总目标? 第一:党政、制度、理论为保证:首先,要依靠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来通过政治保证。其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建设法治体系、法治国家提供制度保证。最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提供理论保证。

    第二:要形成五位一体的法治体制: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严密的法制监督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有力的法制保障体系、高效的法律实施体系

    第三:要把握法制贯通国家、政府、社会各个领域: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制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第四:把法治贯穿运行全过程:从立法开始,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然后这些在执法、司法、守法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又反馈到立法,立法又要有新的调整、新的完善。新的调整、新的完善以后,又要把它体现在新的执法、新的司法、新的司法上,所以这是一个没有止境的过程,一个循环提高的过程。

    第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持“五大原则”: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领导、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3)依法治国总目标: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这一立法就等于间接把党视为超越于宪法甚至独立在宪法之外的最高权威。党领导依法治国的理念使得我国依法治国的本质不再是纯粹的法治而是法治服从于党治的人治。

    2、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而我党历来都把自己当成是人民的一份子,“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思想就相当于党把自己视为人民的主体和力量源泉,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实际上就等于坚持了党的主体地位。

    3、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党领导依法治国实际上强调的是党靠党规党纪依宪治国,而党规党纪又严于宪法法律。作为人民一份子的党员和人民另一份子的非党员,他们在党规党纪或宪法法律面前并非是人人平等的。

    4、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自律作用。这一提法着重强调了法律治理的规范作用和道德治理的自律作用,却忽略了政治治理的调控作用及其这一核心治理本身的法律性和道德性问题。政治调控、法律规范、道德自律是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三种调整机制,三者都不应偏废。

    5、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我们如何能够在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的基础上,借鉴国外法治的有益经验,来形成中国特色的法治道路。对外国的东西我们可以吸收借鉴,但是我们要从中国实际出发,按照中国的实际来设计我们的法治体系,来实现我们的依法治国的方略。

    4、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六项重大任务」

    (1)、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 科学立法最重要的就是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大以后强调的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决定》明确提出每年的12月4号为国家宪法日。习近平在说明中指出,现在世界上成文宪法的国家是142个,这142个成文宪法中,规定国家公职人员必须宣誓效忠宪法的是97个,可以表明宪法宣誓制度是国家惯例,我们这次把这一个国家惯例作为我们的一个制度制定下来了。

    (2)、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我们强调严格执法,对我们各级政府部门来说,就是要明确我们的权利范围,一个叫做“法定职责必须为”,法定的职责不以我的主观愿望、主观喜好来决定。同时“法无授权不可为”,不能任意扩大自己的权限,不能滥用权力。

    (3)、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决定》用了这样的话,叫做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法治的生命在于公正。

    (4)、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决定》首先就提出,法律的权威原因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建设法治国家既是一种法律条文的建设,又是法律制度的建设,但是从基础性的东西来说,是一种法治文化,法治精神,法治理念培育的过程。

    (5)、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决定》提出,除了法治人员的思想道德方面素质以外,对法治队伍建设要有专门的要求,就提出了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要求。

    (6)、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决定》提出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的全过程。《决定》还提出,要把法制建设成效作为考核干部的标准,把运用法治思维和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推进改革、优秀的干部作为领导干部选拔的一个重要条件。六大重要任务:立法、执法、司法、守法、队伍建设、党的领导,总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坚持改革方向、问题导向,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直面法治领域突出问题,回应人民群众期待,提出了180多项改革举措。这些重要举措,许多都是涉及利益关系和权力格局调整的“硬骨头”。

    5、当好法治建设工作的带头人

    法制,会让经济快速发展、会让社会更加和平、会让生活更加美好!所以我们需要去:

    1、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理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2、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3、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的能力。

    4、带头的遵守法治、带头依法办事。

    第四篇:全面依法治国

    全面依法治国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意义、目标与原则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

    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其根本目的在于保证人民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包括:

    第一,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第二,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第三,依法治国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第四,依法治国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必然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党的执政方式和国家治理方式的重大变革。它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从制度上和法律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的贯彻实施,保证党始终发挥领导核心的作用。这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确保国家长治久安和社会稳定等都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即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第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必须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统一起来,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

    第二,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g由、承担应尽的义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裕。

    第三,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カ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

    第四,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必须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強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第五,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必须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同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相适应,总结和运用党领导人民实行法治的成功经验,围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推进法治理论创新。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但决不照搬外国法治理念和模式。

    二、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格局

    (一)科学立法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既要建成一套高效严密、统一协调的法治体系,更要以此为前提,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成社会主 义法治国家。

    科学立法是法治的前提。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之后,提高立法质量成为立法的中心任 务。实践发展永无止境,立法工作也永无止境,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任务依然很重。

    科学立法,一是要尊重客观规律,不仅要按照客观经济规律尤其是市场经济的价值规律、市场和自由关系的内在规定性等来及时进行法律的废改立,而且要充分反映社会规律,将社会文化以及民主政治建设和生态文明发展规律及时用法律的形式加以固定和强化,使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在良法体系的规范和保障下科学地推迸。

    二要体现民意。立法应当回应人民群众的真实关切和心愿,而不是部门利益至上、利用立法搞地方保护主义。人民性是法律的最根本特征,也是衡量法律质量的根本标准。凡是人民群众呼声高、要求强的,就应当及时进行立法;凡是与人民利益和意志不尽相符或根本相背离的,必须及时进行废改。

    三是切合实际。立法必须立足现实,以解决现实问题和现实利益诉求为导向,既要有预见性和超前性,又要增强针对性和务实性。

    四要完善程序。民主立法是科学立法的保障,科学民主的立法程序是良法产生的基本途径,拓宽立 法渠道、加强开门立法,为科学立法奠定基础。

    五要符合科学。立法应当按照科学的法治原理和原则加以完善,既要将人类法治发展史上凝聚的宝贵法治遗产,如罪刑法定、无罪推定和非法证据排除等及时吸纳到立法之中,又要增强可操作性和逻辑性,明确具体的适用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克服权利义务关系不明、责任抽象、有效性不足的局限性。

    (二)严格执法

    严格执法是对行政机关的正当要求,是指行政机关应当严格、严明和严肃地执行国家法律。所谓严格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守法定的实质标准和程序要求,坚持在法律的轨道内按照法律的规格和标准行使行政权力、执行法律法规;所谓严明是指执法作风端正、执法纪律严明,坚决消除慵懒散,杜绝乱作为、瞎折腾;所谓严肃是对执法态度、执法精神方面的要求,执法者应当奉行法治精神、严肃认真地履行执法职责,确保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理性执法。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严格执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然而,在现实中,由于有的执法人员法治意识淡漠、人治思想严重,有的部门权カ制约不够、自由裁量权过大,导致不执法、乱执法、选择性执法、以权谋私、执法寻租等现象依然存在,偏离了法治的轨道、妨碍了法治的实施、损害了法治的权威,不符合人民群众的诉求和期待。为此,《决定》指出:“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完善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三)公正司法

    公正司法是对司法机关的基本要求。司法是正义的最后防线,也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不公,则权利受损;司法不公,则社会不稳;司法不公,则法治不存。“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

    司法公信力是法治的基本要求,也是社会主体普遍关注的重点。正如总书记指出的:当前,司法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司法不公、司法公信カ不高问题十分突出,一些司法人员作风不正、办案不廉,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吃了原告吃被告”,等等。司法不公的深层次原因在于司法体制不完善、司法职权配置和权力运行机制不科学、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不健全。所以,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カ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全民守法

    全民守法是法治建设的基础工程,法治根系于社会大众对法律的信守和遵从。正如卢梭所言:“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

    全民守法是指全体社会成员和一切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必须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切实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为此,必须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必须依法抑恶扬善、严格执法司法,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必须发挥法治建设的强大效能,引导人民群众按照法律的规定和程序,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必须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率先垂范的带动效应,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此外,还应注重人才强法,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和法治人才培养。从法律大国向法治大国和法治强国的发展是治国强国的強大保障,而法治人才则是其中的主体性力量。法治与人治相对,但法治社会绝不是要否定人的作用,相反,人的素养和主观能动性对法治的成败意义重大。无论是法律的制定,还是法律的实施,抑或法律的监督,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每一个层面,都需要高素质的法治人员。法治以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为重要原则,法治的本源性主体是人民,但法治的执行性主体则是党和国家机关尤其是立法执法司法机关。法治的高度政治性、专业性和专门性以及技术性,要求必须重视法治专门人才的建设,发挥法治人才的作用。《决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

    三、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途径

    (一)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

    依法治国是党和人民治国理政的根本方略,是以法律权威至上为核心、以权力制约为机制、以人权保障为目标的治理模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所要推进的依法治国,如前所述,其主体是广大人民群众,其内涵则与前述社会主义法治的含义相同。

    依法执政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方式在新时期的重要转变,是指党依据宪法和法律以及党内法规体系 治国理政和管党治党,实现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法律化、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关键在于执政党依法民主科学执政。

    依法执政的基本内容:

    一是党领导立法,保证党的主张和意志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

    二是依照宪法和法律,党领导国家政权,运用国家政权,实现党的宗旨、目标和任务; 三是保证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严格执法、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确保民主的法律化、制度化;

    四是带头遵守宪法法律,自觉维护宪法法律权威;

    五是通过依法执政的体制机制改革,自觉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执政的意识和能力;

    六是依法保障和规范党的机关和党员干部执掌和运用权力的行为,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废法、徇私枉法。

    依法行政是指各级政府在党的领导下、依法行使行政管理权和依法执行法律。无论是哪一层级的政 府及其部门,其权力的设定、取得、运行和监督都必须依法进行,确保始终不偏离法治的轨道。其基本要求是,以合法性原则为基本指导,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违法行为必追究。为此,应当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推进综合执法、严格执法责任,构建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程序严谨的依法行政体制,切实防止选择性执法、多头执法、违法执法,牢固树立权力来源于人民、权力依据法律授予、权力为了人民并受人民监督的法治观念。

    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关系,具有价值取向的一致性、基本要求的统一性、运行机制的关联性。依法治国是全局、依法执政是核心、依法行政是关键,三者缺一不可、不可偏废,应当通盘谋划、共同推迸。

    (二)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法治国家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目标。法治国家是指依法赋予、运行和制约国家权力、通过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来维护法律权威并实现人民权利的国家存在形式。一个成熟的法治国家首先是依法治理的国家。

    其一,法律之治是法治国家的第一要件。在所有规范形式和调整方式中,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所涉及的一切国家权力形式之间及其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关系,均被纳入法律调控的范围,接受法律的治理。

    其二,权力制约。依法制约公共权力。国家权力不是无限的,更不可主观任性地运行。相反,应当是有限的、分立的、受法律监督制约的。

    其三,注重程序。无论是司法过程、执法行为,还是政治决策与民主政治活动,都应该有一整套程序规范引导,并固化为法律程序,获得全体组织和所有人的一体遵循。程序是法治国家不同于人治国家的重要分水岭。

    其四,法律权威。法律与人尤其是领导者个人的权威比较是否具有至上性是人治与法治的最根本区別。当法律权威高于领导者个人的权威时,便是法治,反之,便只会是人治国家。

    其五,人权保障。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以人民的基本权利和利益为最高价值追求,是法治国家的生命力之所在。

    其六,良法善治。不仅要有完备的法律体系,更需要抛弃恶法、弘扬良法,用文明进步的良善价值来主导和统帅法律规范;不仅要依法治理,更要构建法治先行、透明公开、公平正义、以人为本、高效理性、权责统一的现代治理体系。依法进行良善治理的国家才是真正的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是政府依据宪法法律设立、政府权力法定、政府决策和行为严格依据法律程序进行并对其后果承担相应责任的政府。政府依法行政和严格执法,是法治的重心。在所有的国家机关中,与群众关系最密切的是各级人民政府,国家的法律法规也需要各级政府来实施。政府的决策与执法活动是否符合法治精神和法治原则,不仅关系到法治国家能否建成,更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的幸福。因此,必须牢牢抓住这个关键,在规范政府权カ的行使、防止权力滥用、明确权力价值取向上作出全面的法治制度安排,并确保在法治实践中得到有效落实。只有这样,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成法治国家才不至于流于形式。法治政府是有限政府,其权カ受到法律的界分和限定,不能超越法律的界限运行;法治政府是责任政府,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承担;法治政府是人民政府,以人的基本自由和权利为依归;法治政府是程序政府,一切重大决策和行为活动都必须通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法治政府是阳光政府,实行信息公开,赋予社会大众广泛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以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来实现公开公正、保障政府的法治本色;法治政府是诚信政府,应当自觉维护法律权威、自觉履行职责、为政令畅通、政民和谐奠定基础。为此,《决定》指出:“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法治社会是社会依法治理、社会成员人人崇尚法治和信仰法治、社会组织依法自治、社会秩序在法治下和谐稳定的社会。社会是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系的总和,法治社会是与法治国家相互关联、相辅相成的。没有法治社会,便没有法治国家。因此,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具体包括: 第一,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法律的权威来自于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通过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使全体人民自觉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承担社会和家庭责任。

    第二,社会组织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

    第三,党和国家依据宪法法律治理社会。按照《决定》要求,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引导和支持人们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总之,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三者内在统一、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共同成长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如前所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的内容之一,有其形式标准与内容。

    第一,形成完备、良善的法律规范体系。为此必须做到: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我国的立法体制;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并加强重点领域立法,进一步形成完善的、科学规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规范体系。

    第二,形成公正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在行政执法领域必须做到: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包括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实现公正司法必须做到: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让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推进严格司法(坚持以事 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

    第三,形成科学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特别是要强化对行政权カ的制约和监督,通过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制度的建设,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同时,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是强化对行政权力制约的重点。要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改进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监督,建立常态化监督制度。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健全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罢免等问责方式和程序。

    第四,形成充分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这方面主要应当强化两大保障体系,一是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二是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在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方面,主要包括: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特別是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与组织建设;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在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方面,主要应强调,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必须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强化依法执政的法治意识,让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深刻认识到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将进一步完善党内法规、从严管党、从严治党上升到法治国家建设保障体系的高度。

    第五篇: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学习心得体会

    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学习心得体会

    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创造性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其中引用了不少名句典故,把古人智慧用于依法治国的当代实践,为“故纸堆”里的典故赋予了“新生命”。我们要学深悟透其中的深刻寓意,当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排头兵”,共同谱写良法善治的法治中国新篇章。

    科学立法,“为国也,观俗立法则治,察国事本则宜。不观时俗,不察国本,则其法立而民乱,事剧而功寡”。在弄清国情、考察风俗民情的基础上立法,才能够抓住根本,制定出适宜的法律条例。不弄清国家的状况,不考察当地的风俗民情,法律条例再完备也是收效甚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从我国实际出发,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既不能罔顾国情、超越阶段,也不能因循守旧、墨守成规。

    公正司法,“法必明、令必行”。法律适用的平等和统一即公正司法是制定法律的首要出发点。以古论今,但凡盛世皆为法律体系相对健全的时期。以古鉴今,要加强司法人员队伍建设,切实选拔一批理论功底扎实、忠诚公正的高素质人才进入司法机关。同时,司法机关要构建更加公开、透明、高效、有序、规范的“阳光型”的司法体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既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又能感受人性温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严格执法,“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制定法令条例并不难,难的是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如果有了法律而不实施,束之高阁、高高挂起,或者做表面文章、成为一纸空文,那制定再多再好的法律也无济于事。广大党员干部要做法律制度执行的表率,拉紧严于律己的“警戒线”。同时,也要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当好普法宣传员,切实打好打赢“七五”普法收官之战。

    特别是针对法律意识淡薄的基层乡村群众,要充分利用脱贫攻坚走访遍访、疫情防控大排查等契机,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让法治精神浸润人心、让群众感受法治力量,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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