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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成都市委党校摘要[小编推荐]

    栏目:四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空山幽谷 时间:2024-07-15 03:46:25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关于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成都市委党校摘要[小编推荐]

    成都市委党校近期以“成委校„2024‟41号”文件颁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其中就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出七条意见。

    一是提高教师的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引导教师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培养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真正做到治学严谨、为人师表。

    二是积极探索激励机制。坚持以发展论实绩,按绩效定奖惩,按照校院教学科研业绩考核办法,将工作实绩作为教研人员年度评优与教师节表彰、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职务晋升、国内高端培训与出国(境)考察学习、年终目标奖发放的重要依据,充分调动教研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是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业务能力。有重点地安排教师到市级部门和区市县挂职锻炼,到基层一线实地调研,了解基层情况和干部实际需求,熟悉党委政府部门业务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丰富实践经验,全面提高素质。每年安排不少于5人挂职锻炼。有计划地安排教师到国家级干部培训机构、知名的高等院校脱产培训和出国(境)深造,更新知识,开阔视野,增长才干。教师每年脱产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1个月。大力加强对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重点培养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扶持有潜力的教学骨干。每年选派1-2名访问学者到国(境)外进行为期半年以上的培训;开展中青年教师讲课比赛,通过集中“赛课”,选定“苗子”,重点培养。在政治思想方面严格要求,在业务上明确其发展目标,量化教学科研指标,在教学方法、教学艺术、教学风格的发展方向上予以指导,使其在知识能力上由单一型向综合型转变,教学方法上由经验型向科研型转变,并在时间、经费方面鼓励其参加学历培训。要大胆使用中青年教师,给任务、压担子,鼓励支持他们到教学一线承担重要的教学任务,独立或参与开设专题讲座。

    四是加大专业人才引进力度。在盘活现有人才资源的同时,大力引进高素质人才。每年适量引进优秀人才,既要引进后备人才,也要引进高水平、有影响的学科带头人,每年拿出部分空缺编制面向全国引进教研骨干。要广开门路,内外推荐引进有丰富工作经验的紧缺专业教师,如媒体沟通、应急管理、应用心理等专业人才。

    五是加强政策引导。结合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挖掘编制潜力,优化结构比例,为校院师资队伍建设争取政策支撑,预留发展空间,结合岗位设置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评价机制,以岗位职责为依据,建立合适教研人员工作特点和岗位特点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岗位设置,发挥正激励导向作用。

    六是建立人才流动机制。实行教研人员双向选择,促进师资校内正常流动,优化师资配置。

    七是加强兼职教师队伍建设。以发挥本校教师作用为前提,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和社会力量,有针对性地选聘一批党政领导、高校和研究单位的专家教授、基层干部、企业经营管理者作为兼职教师,逐步形成学科门类多样、个人素质过硬、专职教师为主体和兼职教师为补充的内外结合、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

    第二篇: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讨论稿)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和完善以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为“网底”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保障广大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根据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鲁政办发〔2024〕53号文件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枣政办发〔2024〕6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就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从实际出发,明确乡村医生职责,改善执业环境,实现行政村卫生室全覆盖。将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实施范围,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养老政策,健全培养培训制度,规范执业行为,强化管理指导,提高乡村医生服务水平,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二、乡村医生职责

    乡村医生主要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包括:使用适宜药物、适宜技术和中医药方法为农村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将超出诊治能力的患者 1

    及时转诊到乡镇卫生院及区级医疗机构;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的指导下,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积极主动地协助上级卫生部门做好各项相关工作;受卫生部门委托填写统计报表,保管有关资料;开展宣传及协助新农合筹资工作,并协助公共卫生协理员完成职责内的其他工作。

    三、机构设置

    (一)村卫生室设置。村卫生室可以由政府、集体、单位举办,或者由乡村医生联办、个体举办。根据方便群众、优化卫生资源配置的原则,综合考虑辖区服务人口、农民需求、服务半径、地理交通等因素,经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设立。重点建设沿路沿线、行政空白村的卫生室,对于人口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酌情增设,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原则上不设村卫生室。乡镇(街道办)人民政府要将村卫生室建设列入规划,统筹安排村卫生室建设用地和建设项目。同时,配合乡镇新农村建设工程,优先考虑社区卫生室的准入。在2024年底,力争实现行政村卫生室全覆盖。

    (二)村卫生室标准。村卫生室的房屋和基本设备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配备。具备通水、通电、通路、通电话、通网络等基本条件,实现诊断室、治疗室、处置室、药房和输液观察室“五室分开”。各乡镇(街道办)要采取公建民营、政府补助等多种方式,支持村卫生室的房屋建设和设备购置。

    (三)村卫生室命名。村卫生室的名称统一为××乡镇(街道)××村卫生室。实行农村社区化建设的地区,其卫生室名称统一为××乡镇(街道)××社区卫生室,此类社区卫生室按村卫生室进行管理。

    四、人员配置

    (一)准入和执业管理。乡村医生必须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证书,并在卫生行政部门注册获得相关执业许可。在村卫生室从事护理等其他服务的人员也应具备相应的合法执业资格。在村卫生室执业的执业(助理)医师和执业护士参照乡村医生执业类别执业,按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程序申领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乡村医生准入管理,规范服务行为。新进入村卫生室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原则上应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严禁并坚决打击不具备资格人员非法行医。

    (二)乡村医生配置原则。乡村医生可在执业范围内的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在区内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由区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考核确定,原则上每千人应有1名乡村医生,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适当增加;对于乡村医生人员相对富余的地方,鼓励采取竞争上岗等方式,择优选用。根据妇幼卫生工作需要,适当选配女性乡村医生。对目前没有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的行政村,各乡镇(街道)要积

    极鼓励有资质的人员举办村卫生室,或由政府建设村卫生室;积极采取定向培养、委托培训、乡镇卫生院派人驻点等多种方式引导乡村医生到村卫生室执业。

    五、业务管理

    (一)、基本医疗服务管理。建立健全符合村卫生室功能定位的规章制度和业务技术流程,科学划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职能分工。村卫生室应当在许可的执业范围内开展诊疗活动,不得设置手术室、制剂室、产房及病房,不得开展医学检验、放射及功能检查;必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程。积极建立村卫生室转诊制度,对于处理不了的病人,必须及时向上级医院转诊。

    (二)、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合理分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量,将劳务密集型的公共卫生项目主要安排给村卫生室承担。积极开展健康宣传教育,积极配合乡镇公卫办做好传染病疫情的调查、监测、预防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对辖区群众进行免费健康体检并完成建档,加强对重点人群的随访管理。按时参加区乡组织的各种业务培训,如期完成指派的各项目标任务。

    (三)、基本药物服务管理。规范药品调拨,辖区标准化卫生室药品由卫生院调拨入库,当日调拨当日入库,卫生室药品出入库品种单价一致。规范系统使用,全部药品零差价销售,处方及时录入,农合即时减免,每天日结。规范发票管

    理,做到看病有登记、用药有处方、报销有票据、药品配送有凭证。

    (四)新农合服务管理。严格按照《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为村卫生室调拨药品,村卫生室不得超范围使用药物。严禁假冒伪劣药品进入村卫生室,确保农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严禁骗取新农合资金,一经查出。严肃问责。

    (五)、信息化水平管理。各乡镇(街道办)要将村卫生室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和管理范围,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对其服务行为、药品器械供应使用加强管理和绩效考核,提高乡村医生及村卫生室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根据村卫生室服务软件,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实行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统一的电子票据和处方笺,逐步实现村卫生室基本医疗、公共卫生、药品购销、新农合报销“四网合一”的的信息化和网络化管理。借助“四网合一”的优势,在全区实现健康一卡通,该卡一卡三用,既是人民群众享受公共卫生服务的健康卡,又是新农合报销卡,同时还是各医疗机构的诊疗卡,真正实现区域共享健康信息。

    六、将村卫生室纳入相关制度实施范围

    (一)加快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将纳入区级统一规划设置的标准化卫生室,全面推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各项政策,实行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备使用和零差率销售。其所配备的基本药物在区卫生行政部门 5 的药品监管平台统一采购。根据农村卫生服务需求,创造条件,逐步将其他符合市规划要求的村卫生室全部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

    (二)积极将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门诊统筹实施范围。将纳入区级统一规划设置的标准化卫生室,全部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将其收取的一般诊疗费和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纳入新农合支付范围。加大新农合门诊统筹推进力度,逐步将所有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充分发挥新农合对乡村医生、村卫生室医疗费用和服务行为的监管作用。开展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探索按人头支付、总额预付等多种支付方式,利用支付政策引导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转变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对新农合支付村卫生室诊疗和药品费用的监管,防止虚开单据,骗取套取新农合资金。

    七、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和养老政策

    (一)建立健全多渠道补偿政策

    对乡村医生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乡村医生的职责、服务能力及服务人口数量,明确应当由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具体内容,并合理核定其任务量,确保与其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相适应。根据实际工作量,从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按40%左右的比例统筹安排村卫生室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所需经费,并按照绩效考核、以考定补的原则予以核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

    对乡村医生提供基本医疗服务补助。根据枣庄市物价、卫生、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公布我市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标准的通知》(枣价费发〔2024〕181号)文件要求,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全市统一核定:非注射型一般诊疗费1元/人次、肌肉注射型一般诊疗费3元/人次、静脉输液型一般诊疗费5元/人次。此项收费纳入新农合支付范围,新农合基金支付比例不低于80%。

    对乡村医生提供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对于实施基药制度,实施药品零差价销售的村卫生室,由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其采购基本药物的数量及门诊服务人次的数量给予补助。

    对乡村医生提供参加医疗责任险补助。由区卫生局统筹安排,确保2024年3月底,实现一体化管理卫生室医疗责任险全覆盖工作目标,最大程度降低由于医疗纠纷给村卫生室带来的损失。

    (二)积极探索乡村医生的养老问题

    根据《山亭区全面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山政办发【2024】17号)文件精神,积极引导乡村医生根据情况选择新农保缴费标准,符合退休条件(男60,女55周岁)的乡村医生,按照标准领取养老金。同时积极探索新的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机制。

    八、健全乡村医生培养培训制度

    (一)加强乡村医生在岗培训。按照《山东省乡村医

    生在岗培训项目管理办法》要求,采取集中理论培训和实践技能培训相结合的形式,每人每年培训60学时,年终进行考试,将考试结果记入档案并作为乡医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加强乡村医生进修培训,选派乡医到卫生院或二三级医院进修轮训,有目的地培养一定数量的全科医生。

    (三)加强乡村医生定期培训。每年邀请专家对乡村医生培训2次,每次培训结束后统一进行考试,对于考试合格的发放培训合格证书,不合格的给予补考。乡村医生每年必须持有2次培训考试合格证书,才有资格参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

    (四)加强乡村医生日常学习。卫生局统一安装集助学、助诊、助考为一体的实用型学习视频软件,帮助乡村医生降低诊断决策错误,减少误诊、误治。鼓励引导乡医利用微博平台进行业务沟通学习、经验交流、心得体会。

    (五)加强乡村医生后备力量建设。编制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规划,建立乡村医生后备人才库,通过后备力量建设、吸引适宜人才到基层服务等多种方式提升乡村医生的服务水平。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城市退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和医学院校毕业生到村卫生室工作。结合全科医生制度的建立和推进签约服务模式,积极探索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和全科医生制度的有效衔接。

    (九)建立考核与奖惩机制

    对于标准化卫生室、非标准化卫生室遵循分类、动态管理的原则,建立有效的进退机制。同时建立以服务质量和数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机

    制,在区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下,依据考核细则,从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基本药物、新农合保障四个方面,定期对乡村医生及村卫生室考核,将考核结果在网上公示,根据考核结果发放财政补助经费,兑现奖惩。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七日

    第三篇: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24〕16号)及《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的有关精神,落实《国防科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委属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科工人〔2024〕901号)的要求,结合我校的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辅导员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意义与任务

    1.辅导员是高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教师和干部的双重身份。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辅导员队伍建设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组织保证,对于深入落实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把学生培养成为“具有坚定信念与创新意识,视野宽、基础厚、能力强、素质优的可靠顶用之才”具有重要意义。

    2.辅导员队伍建设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也是学校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努力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建设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辅导员工作队伍。

    二、体制与机制

    3.辅导员队伍建设要放在与学校教学、科研队伍建设同等重要位置,统筹规划,统一领导。辅导员实行学校和院(系)双重领导,院(系)对辅导员实行直接领导和管理。

    4.学生工作部(处)是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和管理的业务职能部门,与院(系)共同做好辅导员管理工作,制定辅导员岗位责任制和考核办法,负责辅导员队伍的选拔、培训、指导和考核工作。

    5.各院(系)要设立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系主任)或党总支书记担任,分管学生工作的院(系)领导任副组长,设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学生工作。辅导员隶属学生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负责专(兼)职辅导员的管理。

    三、配备与选聘

    6.专职本科生辅导员按师生比1:200配备,专职研究生辅导员按师生比1:400配备。辅导员的配备结合实际情况,经院(系)申请,学校审批,统筹配备。

    7.为兼顾辅导员梯队建设及总体编制情况,原则上可在优秀研究生中选聘兼职辅导员以补充专职辅导员不足部分,兼职本科生辅导员按1:100控编,兼职研究生辅导员按1:300控编。人事处、学生工作部(处)根据院(系)实际情况审核确定具体编制。

    8.专职辅导员要在党员或预备党员中选聘。原则上要选留第一学历为“211工程”学校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在需要时可以在一年级研究生当中遴选辅导员,选聘过程中要适当考虑专业比例问题。

    9.人事处、学生工作部(处)负责核定辅导员配备的总编制数。各院(系)根据工作需要提出配备专职辅导员的用人计划,报人事处、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学校集中选聘辅导员,按相关程序进行公开招聘,由人事处、学生工作部(处)牵头,会同有关院(系)及职能部门领导组成考核组,进行集体考核;个别选聘辅导员由院(系)负责,严格按选聘程序执行,报学生工作部(处)、人事处审批。兼职辅导员的选聘由院(系)具体负责实施,并报学生工作部(处)审批。

    四、要求与职责

    10.辅导员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全局意识,按照学校党委的部署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认真做好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和服务,成为落实学生工作中心任务,推动学风建设的骨干力量。

    11.辅导员要积极贯彻落实我校学生工作指导思想:继承和发扬哈军工的优良传统,服务于学校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行之有效的教育、规范化的管理、具体的指导以及全方位的服务,以学习为中心、以学风建设为主线、以学生的创新能力培养为重点,针对影响学生成长的主要因素,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创造一流的校园环境。

    12.辅导员要紧密围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素质教育等方面的任务要求,指导和组织开展各种专题教育;紧密围绕大学生学习、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开展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指导学生党支部、团支部和班委会建设,协调班主任工作;紧密结合大学生实际需求,具体负责好大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好帮困助学、就业指导、心理健康教育等与大学生成长、择业交友、健康生活有关的工作;紧密结合形势与政策,参与处理好涉及学校和社会安全稳定的事件;紧密结合大学生的特点变化,主动学习和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的理论和方法,定期开展调查研究,积极运用网络等现代科学技术和手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五、培养与发展

    13.学校制订相应培养规划,对辅导员的专业发展分类指导,分步实施。不断完善辅导员队伍培养机制,实现骨干队伍向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发展。

    14.学校采取有力措施,加强专职学生工作人员专业技能和素质培养,将其参加经学校有关部门认定的与工作相关的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纳入学校师资培训计划。对于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者,学校报销培训费及考务费。

    15.专职辅导员可参加教师职业资格培训并取得教师职业资格,可兼职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课教师、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教师等,并从事与工作密切相关的教学与科研工作。学校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学生工作研究,金额不少于10万元,以推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向高水平发展。16.专职辅导员按党政干部系列晋升行政级别,同时按教师系列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应坚持工作实绩、科研成果和研究成果相结合的原则,突出其从事学生工作的特点。辅导员的其他学习、培训按学校专任教师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晋级与待遇

    17.学生工作办公室为科级建制,主任按正科长聘任。

    专职辅导员工作满四年(具有硕士学位工作满二年)经考核优秀者,以及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满三年(具有硕士学位工作满一年)并任院(系)专职团委书记者可享受正科级待遇;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满八年的正科级辅导员,经考核能力业绩表现突出者可享受副处级待遇。

    辅导员职级晋升的考核任用具体办法依据学校有关干部考核任用规定执行。

    18.同时具有专业技术职称和行政级别的辅导员兑现校内津贴时,其岗位津贴应依从优、从高的原则兑现。学校为专职学生工作干部发放工作补贴和通讯费,每月120元(一年按10月计)。兼职辅导员每月工作津贴为500元(一年按10月计),由勤工助学经费中支出,学生工作部(处)按月支付。

    七、管理与考核

    19.专职辅导员实行校、院(系)两级管理,日常工作管理以院(系)为主,学生工作部(处)与院(系)共同做好辅导员管理工作。

    20.学生工作部(处)制订辅导员的考核与管理办法,会同院(系)对专职辅导员进行日常考核与宏观管理,其考核结果作为辅导员岗位津贴核定发放的重要依据,作为组织人事部门确定辅导员晋级条件的重要参考。辅导员调动或离岗前,须由院(系)报学生工作部(处)审核、批准后,报人事处再行审批并履行相关手续。

    21.专职辅导员原则上要工作一个聘期,第一聘期不少于四年(博士学历的专职辅导员第一聘期不少于二年)。

    2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继续从事辅导员工作,予以解聘:

    (1)缺乏政治意识,在事关政治原则、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等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由于个人工作不力造成重大责任事故,产生不良影响;

    (3)考核不称职或不能正常履行辅导员岗位职责的;(4)其他不适合担任辅导员工作的情况。

    建设一支坚强有力的专(兼)职辅导员队伍,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各有关单位要重视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营造辅导员成长、发展的良好环境和氛围。要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规划方案,提高辅导员队伍建设水平,努力开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局面。

    中共哈尔滨工程大学委员会

    2024年9月28日

    第四篇:《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

    文章标题:《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局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意见》,进一步做好我处党员队伍建设工作,结合我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提高认识,加强学习,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信命感做好党员队伍建设工作

    党员是政党的细胞,党员队伍建设的基础和前提。只有做好党员队伍建设工作,才能够进一步提高党员素质,增加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各支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对党员队伍建设工作的识识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力争把我处的党员队伍建设成为一支政治能力强、业务素质高、团结协作、作风扎实、严格自律、口碑良好的绿化建设中坚力量。

    各党支部要利用工作淡季,组织党员理论学习,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六中全会精神,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并努力做到学深一些,学透一些,学以致用。要把学习十六届五、六中全会精神作为提高全处党员政业,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的重要途径。使全处党员充分认识到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们党巩固执政地位,永葆生机活力的强大思想武器,也是新形势下广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行动指南。

    二、求实创新,切实做好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

    入党积极分子是党员队伍的源泉和后备力量,我们要积极做好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

    1、明确条件,把好人选关

    各党支部要及时把提出书面入党申请、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并在学习和工作表现较好,自觉要求进步,积极接近党组织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中来,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不断扩大入党积极队伍。并帮其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为他们接受党的先进理论提供有益的舆论和学习环境,经常考察和监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和言行,对入党积极分子群体采取动态管理,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集中进行一次充实整顿工作,根据本人的现实表现,重新排队,做到有先有后、有进有出。

    2、教育培训、把好素质关

    各支部在组织党员干部[本文来源于好范文 wenmi114.com-www.feisuxs-有文章需求,请到好范文 wenmi114.com站留言板,12小时内解决您的问题]理论学习时要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并吸纳他们参加党的其他活动,经常对他们进行党的基础知识和理想信念教育,全面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综合素质,让他们用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加入中国共产党。

    3、严格管理,把好质量关

    各支部要建立健全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定期对其进行考核、跟踪管理、优胜劣汰。

    4、实行民主测评制度。对满一年以上培养考察期的入党积极分子,在确定其重点发展对象前,各支部必须组织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应在发展对象所在支部的党内外群众中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赞成票数超过参加测评人数80%的,方可列为发展对象。

    三、适应形势,公开公正地开展发展党员工作

    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着眼于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增强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为实现党的历史任务提供组织保证。

    各党支部要坚持实行“测评制”,有效地扩大党员群众的参与程度,保证发展党员工作的公开化、民主化。测评人所在单位的党内外群众参与测评同意人数超过80%的,可列为当年发展对象,低于80%的不能列为当年发展对象。

    各支部要继续坚持“公示制”,增加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公示期限为七天,并设公开监[本篇文章来源于好范文 wenmi114.com-网址为-www.feisuxs-好范文 wenmi114.com-解决您的燃眉之需]督电话。处党办对在公示期间有争议或者有反映的情况进行认真地调查核实,对确实不符合发展条件的,坚决不予发展。

    发展党员工作要严格按归照群众测评、参加培训、张榜公示、牢查材料、组织谈话,党委讨论的程序,保证发展党员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公开透明。

    四、以提高工作能力为目的,加大绿化处党员队伍教育工作的力度

    从明年起,各支部要将党员教育纳入全年中心工作和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利用三会一课时间,确定教育和学习的重点,尤其是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教育,带头讲党课,带头写理论学习笔记、心得、论文等。

    各支部要组织党员深入学习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并开展好民主评议党支部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做好严肃处置不

    合格党员工作,纯洁党员队伍。

    二00六年十一月五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来源于feisuxs,欢迎阅读《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

    第五篇: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

    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的若干实施意见》和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为做好新形势下信访工作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办事公道、作风优良、熟悉法律法规和政策、拥有丰富群众工作经验、具备较强社会管理能力的信访干部队,特制定该实施意见。

    一、健全完善信访工作网络,充实工作力量

    进一步加强区信访部门建设。①进一步完善区信访督办局职责职能,加强信访大厅建设,强化信访受理、转办、交办、督办等职能;②在人、财、物、事、权配置上给予倾斜,提高依法按政策开展工作的能力;③选拔优秀干部充实到信访部门增强信访部门工作力量。

    进一步加强部门准访工作力。①区委政法法、区法院、区检察院、XX公安分局、XX公安分局、XX公安分局要确定 本部门信访工作的分管领导、科室和专兼职工作人员。②区直各部门要加强行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力量,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具体责任科室,配备兼职信访工作人员。③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配强信访工作力量,做好所联系群体的信访和维权工作。④落实信访津贴,各部门、单位从事信访工作人员,信访津贴按照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关于信访工作人员岗位津贴实施范围和标准的通知》执行,工资管理问题认真核准,区财政全额予以保障。

    进一步加强基层信访力量建设。①镇综合治理中心要履行信访工作职责,做好初信初访和当地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特别是对初信初访要严格按照自治区信访工作规范化要求进行,有受理、有答复,把越级上访降到最低,杜绝矛盾上交。②在城乡社区网格管理队伍中,培养基层信访工作人员,做好社区矛盾纠纷调处,促进关口前移、源头治理。③健全完善社会组织和民间力量参与信访问题调处机制,大力支持和鼓励交通事故调处、医患纠纷调处、劳动仲裁、律师所等第三方调解组织参与信访工作。区司法局要把基层信访问题调处与人民调解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对符合“以案定补”补贴条件的给予补贴,调动各方面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调处的积极性。

    二、优化信访干部队伍结构,建立长效机制

    进一步选好配强信访部门领导班子。充分考虑信访部门领导班子的阅历结构、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选好配强领导班子尤其是主要负责人。在信访部门任职5年以上的正职,原则上应交流调整工作岗位,任职5年的副职原则上进行交流轮岗,对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予以提拔使用。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干部交流使用。从政治上、工作上、心理上关心爱护信访干部,对表现突出的信访干部应提拔重用;对从事信访工作满20年以上,经验丰富、工作突出、公道正派、群众认可的干部,一般应给予相应职级待遇;对从事信访工作时间超过5年的干部有计划地组织交流轮岗。

    建立信访督查专员长效机制。①按照中央、自治区建立信访专员制度的有关要求,在区信访督办局设立信访督查专员,可享受XX待遇。②进一步完善信访督查督办工作工作制度,支持和保证信访督查专员履行督促检查职责,承担重要信访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推动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及时、妥善解决。

    健全完善选派干部跟班接访制度。坚持和完善选派干部到信访部门挂职工作制度,由组织部门负责做好区级新提拔科级干部到信访部门挂职锻炼工作,每年选派新提拔的科级干部到信访部门挂职锻炼,时间应不少于1年,使信访部门成为新任职干部了解社情民意、熟悉群众工作、增强宗旨意 识、提高解决复杂问题能力的重要平台,储备信访后备干部人才。②建立选派后备干部到信访部门锻炼机制,统筹安排中青年后备干部到信访部门挂职工作,将在信访部门工作经历或挂职锻炼工作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并将其工作表现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考量依据。

    三、加强信访干部队伍管理培训,提高综合素质

    加强日常管理。信访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自治区信访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和《XX市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信访干部管理,教育引导干部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严格信访办事程序,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增强宗旨意识、法制意识,自觉依法按政策办事,真正做到令行禁止、纪律严明。

    加强教育培训。①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信访局《关于印发〈“十二五”全国信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精神,区委组织部每三年对信访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轮训一次,每名成员接受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3个月。②区信访督办局每年对全区各部门分管信访工作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开展一次业务培训。培训经费由区财政予以保障。

    加强考评激励。①认真落实《自治区信访工作责任目标管理考核评价办法》精神,建立信访干部考核激励机制,将信访干部的业绩、信访投诉受理、化解矛盾纠纷等情况纳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晋级、奖励惩处的重 要依据。②及时总结宣传信访系统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对长期从事信访工作、工作突出的信访干部给予表彰奖励。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措施落实

    加强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要把信访干部队伍建设放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来统筹考虑,重视信访干部的培养、配备、选拔、使用,研究解决信访干部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为信访干部工作、成长、发展创造良好条件。要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加大经费投入,落实信访津贴,为信访干部履行职责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

    加强协调配合。信访干部队伍建设涉及组织、人事财政等多方面的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区委、政府及本《意见》的相关要求,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共同做好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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