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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公司软件使用管理办法(19篇)

    栏目:四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九曲桥畔 时间:2024-07-30 05:03:52 下载.docx文档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公司软件使用管理办法篇一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软件使用之相关信息管理。

    3、管理办法

    3.1 管理单位:

    3.1.1 文件信息管理科负责公司所使用之原始合法软件保管及安装。

    3.1.2为确保公司计算机软件之合法使用,各单位对该部门的每台计算机应指定保管人,共享计算机则由单位指定人员保管,并将名单交由文件信息管理科备案,保管人对计算机软、硬件具使用、保管及合法软件使用之责。

    3.1.3各部门应指派专人管理监督该部门软件使用及授权情形,以确保该部门软件的合法使用,若发现使用之计算机存在来历不明之软件,则应移除或连络文件信息管理科协助移除。

    3.2 计算机软件安装及保管:

    3.2.1公司之各类计算机软件统一由文件信息管理科负责安装保管,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盘点。各单位因业务需要需使用时可提出申请,由文件信息管理科依该软件之授权使用范围进行安装。

    3.2.2严禁个人私自于公司计算机安装软件。未经文件信息管理科授权或同意,使用者不得私自将公司计算机软件信息透露给任何个人或机构,擅自透露者信息管理科有权做出处罚。

    3.2.3公司拥有之相关计算机软件,若有人员要安装则必须先提出申请并经单位主管及副总级以上主管同意后,文件信息管理科人员则依据申请单位提出之申请内容,安装至各计算机之内。

    3.2.4软件保管人对软件负保管之责,软件之使用者如有使用不当,造成毁损或遗失,应负赔偿责任。

    3.2.5各部门软件分配使用后,保管人或使用人职务变动或离职时,应移交其保管或使用之软硬件,并办理交接。

    3.3软件使用之权利及义务:

    3.3.1 禁止员工使用非法软件,或私人拥有之计算机软件安装使用于公司计算机上,亦不得将公司合法软件私自拷贝、借于他人或私自将软、硬件带回家中,如因此触犯著作权者,则该员工应负刑事及民事之全部责任,并依公司制度进行惩处。

    3.3.2为确保公司计算机软件之合法使用,各计算机使用人,以负责管理该设备所使用之软件,若发现使用之计算机存在来历不明之软件,应连络文件信息管理科协助处理。

    3.3.3 软件保管人或使用人,对于保管或使用之软件不可盗卖、循私营利或其它不法行为,违者除提报主管及依公司规定惩处外, 如因此触犯著作权者,则该员应负刑事及民事之全部责任。

    3.3.4为尊重知识财权,于公司内务必使用合法软件,而由网络上所存取之任何资源,仅限其个人使用,并禁止下载有版权之音乐(尤其是mp3)、影片及非法软件。

    3.4 软件稽查:

    为使软件在计算机中发挥应有之效用,并避免非法软件流入公司,文件信息管理科可定期或不定期稽查,并依据下列原则办理:

    3.4.1 由文件信息管理科人员采定期或不定期检视计算机内相关软件或信息。

    3.4.2 为确保公司计算机软件之合法使用,文件信息管理科可不定期检查公司各单位所使用的软件是否合法,如发现使用非法计算机软件者,除提报与主管外,并追究责任。

    4. 本办法自公司法人代表签字后生效,由文件信息管理科负责实施细则和相关工作。

    公司软件使用管理办法篇二

    第一章 软件的选型与选购

    第一条 本制度所指的软件包括系统软件、数据库软件、开发工具软件、开发平台软件及业务应用软件等。

    第二条 对公司各部门计算机软件的购置本着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应用、统一实施的原则,以发挥整体优势,节约投资,便于管理。

    第三条 对于营业部个别需求的软件,由需求单位上报《软件购买申请表》(见附表1),信息技术中心对需求单位上报的购买申请进行审核后,可以授权需求单位按计划自行购置。

    第四条 对通用系统软件(包括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及novell网络平台等系统软件)由信息技术中心经招标方式选定后统一购买,供各总部、中心及营业部使用。

    第五条 软件购置合同是经济活动中的法律依据。软件的购置必须遵守经济合同法的条款及有关规定,合同(协议)的签订前须报公司资产保全事业部审定,签定时必须由两人以上经办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合同(协议)要建档备案。

    第六条 软件的购置合同(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生产单位、产品名称、型号、版本、单价、合计金额、交货时间、地点、验收标准、付款时间、技术支持、培训及违约责任等内容。合同中需更详细明确的条款和内容可用协议方式补充说明。

    第七条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违约或纠纷,各单位应及时妥善处理,并上报公司法律办公室与信息技术中心。

    第八条 购置软件手续必须完整,由专人负责验收。验收时必须认真仔细,完成外观检查、数量及配置的清点、安装调试、试运行等几个方面的验收程序。验收合格后及时填写《计算机软件验收单》(见附表2)。

    第九条 软件验收合格后,购置部门应及时办理软件入库手续,并交由专职部门妥善保管。

    第二章 应用软件的开发

    第十条 公司各部门如需开发应用软件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交项目申请并填写《软件项目需求报告》(见附表3),报公司信息技术中心审批。

    第十一条 信息技术中心对公司自行开发的软件进行立项,并应遵循软件开发各阶段的技术规范和要求对软件项目进行开发和管理。

    第十二条 软件项目开发管理的任务包括:

    (1)进度管理。对该软件项目制定开发计划,并按要求进行检查和调整;

    (2)资源管理。对整个项目所需的人力、设备、配套设施等方面资源进行估算,做出合理安排和配置;

    (3)经费管理。应按规范的软件开发费用评估与管理方法进行管理;

    (4)质量管理。应采用系统工程方法检查、评审和控制所开发

    软件的功能和性能。

    第十三条 软件文档是计算机软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软件文档由软件开发单位具体编制。软件项目开发单位应在项目完成时应该提交如下文档

    (1)软件需求与开发计划;

    (2)软件设计说明书;

    (3)用户使用手册;

    (4)测试分析说明;

    (5)项目开发总结。

    第十四条 软件开发完成后必须履行正式的验收手续,由专门的验收小组按照软件验收规程,根据软件需求说明书和合同进行验收。验收规程如下:

    (1)软件受托开发单位向委托单位(用户)提交软件验收申请报告;

    (2)信息技术中心成立软件验收小组;

    (3)验收小组对文档进行验收;

    (4)开发单位进行软件功能演示;

    (5)验收小组进行验收测试;

    (6)验收小组对测试结果进行评审;

    (7)验收小组写出软件验收报告

    第十五条 业务部门不能自行开发生产系统的应用软件。

    第十六条 本制度所指的软件及技术资料是指与信息系统有关

    的技术文件、图表、程序与数据,包括信息系统建设规划、网络设计方案、软件设计方案、安全设计方案、源代码、系统配置参数、技术数据及相关技术资料。

    第十七条 各部门应制定软件及技术资料的管理制度,明确执行管理制度的责任人。

    第十八条 借阅、复制软件及技术资料应履行必要的手续。 第十九条 重要软件及技术资料应有副本并异地存放。

    第二十条 所有存放的软件必须附带相关的详细书面文档。 第二十一条 软件及技术资料应实施密期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报废的软件及技术资料应有严格的销毁和监销制度。

    第三章 软件的使用

    第二十三条 业务部门使用的系统软件主要包括操作系统软件和数据库管理软件。系统软件的选用应充分考虑软件的安全性、可靠性、稳定性和健壮性。

    第二十四条 业务部门应安装使用正版软件。非业务部门的系统软件应该根据信息技术中心的要求统一配置。

    第二十五条 业务部门及研发部门系统软件应启用如下功能:

    (1)身份验证功能,防止非法用户随意进入系统;

    (2)访问控制功能,防止系统中出现越权访问;

    (3)故障恢复功能,能够自动或在人工干预下从故障状态恢复到正常状态而不致造成系统混乱和数据丢失;

    (4)安全保护功能,对信息的交换、传输、存储提供安全保护; (5)安全审计功能,便于应用系统建立访问用户资源的审计记录;

    (6)制约功能,支持对操作员和管理员的权限分离与相互制约。 第二十六条 必须启用系统软件提供的安全审计留痕功能。 第二十七条 数据库管理软件除上述功能要求外,还应具有数据库的安全性、完整性、一致性及可恢复性保障机制。

    第二十八条 从各方面要求使系统软件应达到c2级以上(含c2级)安全级别。

    第二十九条 营业部应用软件包括营业部证券交易业务处理系统、信息揭示与分析系统及其它业务处理系统等。

    第三十条 营业部交易业务处理系统必须具有如下特性:

    (1) 自动记录全部操作过程;

    (2) 关键数据不得以明码存放;

    (3) 无法绕过应用界面直接查看或操作数据库;

    (4) 系统管理与业务操作权限严格分开;

    (5) 防止异常中断后非法进入系统;

    (6) 提供超时键盘锁定功能;

    (7) 交易业务数据在通信网络上以加密方式传输;

    (8) 应存储一年以上完整的系统运行记录与交易清算记录;

    (9) 提供系统运行状态监控模块;

    (10) 提供数据接口,满足稽核、审计及技术监控的要求;

    (11) 其它有助于控制业务操作风险的功能特性。

    第三十一条 业务部门的信息揭示与分析系统必须保证信息揭示的完整、准确、及时。

    第三十二条 由公司自主研发的软件业务部门在使用前必须经过严格的培训,同时进行试装和测试。根据研发部门的版本变动及升级通知及时做好升级工作。

    第三十三条 连接internet的计算机必须安装防火墙软件,并定期做好查杀计算机病毒的工作。

    公司软件使用管理办法篇三

    一、公章管理制度

    1、 公章由学校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掌握使用。使用公章一律登记,要由使用人(或经办人)签字,经校长批准后方可使用。

    2、 以学校名义上报、外送、下发的文件、资料、报表等,经校长审阅批准后方可加盖公章并严格登记手续。

    3、学校公章不外借,主管人不在时由校长指定人代管,双方做好交接手续。 4、学校员工因取款、取物、挂失、驾驶员办证等,需用单位介绍信,由校长批准并严格登记手续。

    5、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在空白书面上加盖公章。

    6、 凡私盖公章或利用公章舞弊者,一经发现给予严厉惩处,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合同章使用管理制度

    1、 合同专用章由财务部专人保管,任何部门、人员不得借用、代用合同章,违反规定造成的后果,由印章保管人负责;发生遗失,应及时报告处理。 2、 凡在授权范围内洽谈的合同,经校长同意方可成立。经校长审核、签字后,在财务部盖章,并严格按照登记手续进行登记备案。

    3、 未经校长批准或空白合同上不得加盖合同专用章,否则由当事人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4、 凡私盖合同专用章或利用合同专用章营私舞弊者,一经发现给予严厉惩处,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财务专用章、法人章使用管理制度

    1、 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要由财务负责人负责保管并掌握使用。

    2、 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不能交给银行出纳员自行保管和使用。

    3、 除正常的财务需要用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外,其他事项需用必须经过财务负责人报请学校经校长批准后方可使用并严格登记手续。凡私盖章者一经发现给予严厉惩处。

    4、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在空白书面上加盖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

    四、现金、银行、转帐收(付)讫章使用管理制度

    1、 现金、银行、转帐收(付)讫章由出纳员负责保管并掌握使用。

    2、 现金、银行、转帐收(付)讫章只有在现金、银行、转帐收讫或付讫时使用。

    3、 不得在空白书面上加盖现金、银行收(付)讫章,一经发现,严厉惩处并承担经济损失。

    五、发票专用章使用管理制度

    发票专用章由财务人员负责保管并掌握使用,发票专用章用于加盖通用机打发票。

    公章保管责任书

    一、保管人(责任人): 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 部

    二、被保管章全称: ______________

    三、保管时间:自20_ 年 月 日起至:20_ 年 月 日止; 无限期至交回日止。

    四、保管人责任:

    1、严格执行《公章使用管理规定》。在固定地点保存。采取必要措施对公章进行妥善保管。防止出现公章丢失、损毁、被盗、不当使用等情况或事件的发生。

    2、用章前,要取得有关领导的批准。批准人在《公章使用管理规定》中已明示。

    3、用章中,由保管人加盖,并在《公章登记簿》上进行登记;保管人须全过程在场。

    4、用章后,须及时收回存放处。所用章文件,应留复印件一份。因盖章有误而造成的作废文稿须立即销毁。

    5、本责任书与保管人保管公章期间同时生效和废止。

    公章保管人:

    20_ 年 月 日

    公章登记表

    公司软件使用管理办法篇四

    为切实做好办事处节能降耗工作,进一步增强员工的节能意识,加快推进节约型企业建设,加强能源管理,科学合理利用水、电、油等各种资源,降低成本。结合我库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办事处内部用水、用电、用油等资源能源消耗的管理。

    二、职责分工

    1、库主任负责机库内部各项节能降耗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导工作,为节能降耗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综合科负责制定降耗指标计划,节能降耗控制措施,组织内部检查与考核工作。

    三、具体措施

    (一)用电管理

    1、优先购买国家认证的节能设备或产品,优先采用环保型、节能型电器和设备,逐步淘汰高能耗、低能效设备。积极推广使用高效节能型新产品、新技术。

    2、减少照明设备电耗,办公场所内自然光度足够时不再开灯,按需求开启照明灯,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白昼灯。楼梯、走廊、卫生间等公共场所的照明,降低瓦数。

    3、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设置为不使用时自动进入低能耗休眠状态,长时间不使用时要及时关闭,以减少待机消耗。下班前关闭电源开关(包括烧水机)。

    4、提倡每天少开1小时空调,节假日或少数人加班时不开空调;严格执行空调运行规定,夏季环境温度低于28℃、冬季环境温度高于16℃时停止使用空调。办公场所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高于20摄氏度,无人时不开空调,开空调时关闭门窗。

    (二)用水管理

    加强用水设备日常维护管理,严禁跑冒滴漏,杜绝长流水现象。做到随手关闭水笼头。

    (三)办公用品管理

    1、统一办公用品的购置,严格依据实际需求配备办公用品,办公用品由综合科统一负责购置和调配,其余各科室不得私自采购,加强办公经费和办公用品的使用管理,严格依据需要配备办公用品,严格配备标准,尽量选择能耗小、环保、质优、价廉的办公设备,不购买高档办公用品。

    2、文件、材料的起草、修改和传阅尽量使用电子档,减少纸质文件印发和使用传真的频率,加快推进无纸化办公。

    3、党委文、行政文、简报等文件的发放,严格核定印发的份数,尽量避免多印,平常工作文件提倡双面,严格控制文件的发放数量和使用传真的频率,印刷杜绝外单位或个人在机房复印材料。

    4、提倡使用钢笔书写,减少圆珠笔或一次性签字笔的使用数量;一次性签字笔尽量做到换芯不换壳。

    5、尽量减少电话的通话时间,做到长话短说;禁止私人电话与办公电话捆绑;禁止在办公场所用办公电话聊天。

    (四)公务用车管理

    1、公务用车严格按照公车的出车制度使用车辆,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

    2、在集体公务活动中合乘公务用车,距离较近时不使用车辆,2、3人以下的外出人员一般不安排商务车,综合科要严格把握。

    3、车辆实行统一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定点加油和定期保养,科学核定单车油耗定额,努力降低油耗,减少车辆维修费用支出。

    4、科学、规范驾驶,减少车辆部件非正常损耗。

    5、禁止私用公车和无正当理由出借公车。

    (五)会务费和接待费管理

    1、控制会议数量,压缩会议时间和规模,提倡开短会,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尽量不开。

    2、对确实需要举办的会议,坚持勤俭办会的原则,降低会议成本,严禁重形式、讲排场、摆阔气等铺张浪费现象。

    3、公务接待应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提倡吃工作餐、按需订餐,坚决杜绝接待中各种大吃大喝,铺张浪费。

    四、奖惩兑现

    (一)对在开展节能工作做出显著成绩和做出突出贡献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开展节能工作不力,造成重大损失的科室和个人给予处罚。

    (二)本制度所称的表彰奖励,以精神为主,物质为辅,处罚主要以罚款为主。

    (三)对下列科室和人员给予表彰奖励:

    1、在实施节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科室和个人;

    2、在节能工作应用新技术开展技术改造,技术进步,有重大贡献的科室和个人;

    3、应当予以表彰的其他情形。

    (四)受表彰奖励的科室和个人要符合节能的相关要求,要有重大发明创造和突破,在技术运用上有重大作用及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五)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处罚:

    1、造成重大资源浪费;

    2、造成严重环境污染;

    3、应当处罚的其他情形。

    处罚标准按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罚。

    公司软件使用管理办法篇五

    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4日讯(记者马常艳)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检察微信公众号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从设立、应用、管理及保障等各环节对检察微信公众号运行管理作出明确规范。这是继出台检察微博管理办法后,最高检加强检察新媒体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的又一重要举措。

    《暂行办法》将检察微信公众号明确划分为各级检察机关及所属机构登记注册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和检察人员以公开职业身份信息登记注册的检察人员微信公众号两类。检察微信公众号的功能主要是弘扬法治精神,推进阳光检务,加强检察宣传,深化便民服务,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构建良性互动的检察公共关系。

    《暂行办法》专门列出了检察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的禁止性内容,其中明确强调,检察微信公众号不得开展商业营销等与检察职业不相符的活动,或发表与检察职业不相符的言论。

    《暂行办法》要求,检察官方微信公众号应当结合工作需要设置检察机关门户网站、案件信息公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法律咨询服务、控告申诉举报(预约)、检察官以案释法等相关链接,拓宽服务平台,积极开展在线法治宣传和便民服务。要完善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妥善回应网民通过微信途径提出的举报、控告、申诉等诉求。

    《暂行办法》强调,检察微信公众号开设单位和开设个人应当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提高网络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防止发生网络信息安全事故。对违反法律法规、利用检察微信公众号发布有害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等情形,要作出相应处理。

    近年来,最高检党组高度重视检察机关网络新媒体建设。最高检检察长曹建明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检察机关“两微一端”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培育扶植优秀检察自媒体,打造检察新媒体联盟矩阵,全面提升新媒体时代检察新闻宣传工作水平。

    据了解,目前全国检察机关共开通微信公众号3800余个,拥有粉丝(用户)数量总计520余万,发布微信作品100余万篇。最高检多次获评“移动政务影响力十佳中央机构”“中国最具影响力政务新媒体”“政务突破奖”等奖项,多个地方检察微信公众号获得中央网信办颁发的“政务微信优秀公众账号”等奖项。

    公司软件使用管理办法篇六

    为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员工的日常用餐,实行食堂就餐刷卡管理制度。现将就餐刷卡使用办法及相关事项规定如下,望就餐人员遵照执行。

    一、 就餐人员范围:

    公司管理人员及一、二楼员工

    二、 就餐时间:

    早:7:00——7:30 午:12:00——12:30

    晚:17:00——17:30(冬季)18:00——18:30(夏季)

    三、 刷卡要求:

    1、

    2、 就餐人员,须先刷卡再用餐。 实行“一人一卡一餐”制度。

    四、 刷卡办法:

    将餐卡放置刷卡区域,听到提示音的同时,液晶屏将显示持卡人员序号、姓名、本次刷卡金额及余额。否则需重新刷卡确认。如有故障及时与办公室沟通。

    五、 就餐标准:

    1、早餐:2元/餐

    2、午餐:①青菜炒肉(蛋)3元/份②凉拌菜2元/份③鸡蛋、鱼、排骨5元/份④馒头0.5元/个⑤米饭1元/份⑥包子2.5元/个⑦水饺3元/碗⑧馄饨2.5元/碗⑨面条2元/碗⑩稀饭、咸菜免费

    1、 晚餐:3元/餐

    公司软件使用管理办法篇七

    为规范公司食堂管理,给就餐人员创造一个安全、卫生、优美、舒适的就餐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一、员工就餐管理

    1、 用餐时间:

    早餐:7 : 30——7:45

    午餐:12:00——12:30

    晚餐:18:00——18:30

    2、 非就餐时间员工不得随意进入食堂。

    3、 员工应按时就餐,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或延后就餐的应由本人提前通知食堂工作人员,否则,用餐时间以外,食堂不提供用餐。

    4、 就餐人员应文明就餐,不拖拉座椅,不大声喧哗并自觉保持食堂,餐桌,餐厅及周边环境的卫生清洁,吃剩的饭菜自觉清理干净倒入垃圾桶内,严禁将剩菜剩饭倒入洗碗池,以防堵塞下水管道,违者除自己疏通下水管道外,每次罚款50元。

    5、 就餐人员应按照自己的饭量盛饭,避免造成浪费,浪费饭菜罚款处理一次10元。

    6、 未经许可任何人员不得私带物品到厨房加工。

    7、 严禁私自带领无关人员到食堂就餐,如工作需要,报上一级领导批准后提前通知食堂工作人员。

    8、 就餐人员对伙食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均可向主管人员反应。大家群策群力,共同搞好食堂建设。

    二、就餐人员伙食费缴纳及管理

    1、 公司实行双休日工作制,每月按22个工作日计算,就餐人员每人每天就餐费定为10元,每人每月220元。并于每月11日前将当月伙食费交公司财务室。

    2、 公司就餐人员除工作需要外,尽量在食堂就餐,每月缴纳伙食费后,只要在食堂就餐达到5日,非工作调动,一律不予退伙。

    3、 外来人员就餐除提前申请并获批准外,员工一律不得随意带人到食堂用餐。批准用餐的外部人员,由财务室按每人每餐10元收取就餐费用。并自觉遵守就餐相关管理规定。

    三、食堂工作人员管理

    1、 食堂工作人员应树立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的思想,讲究职业道德,认真负责,文明服务,用心调剂伙食,避免无为浪费,做到进菜质优价廉,饭菜可口卫生,荤素搭配合理,营养调剂均衡。

    2、 坚持实物验收制度,搞好成本核算,做到日清月结,账物相符。办公室验收记账,财务室对账结算。

    3、 食堂工作人员应根据当天的食谱计划采购,并确保采购肉菜食品的质量与安全。

    4、 严格遵守清洗消毒程序,确保各类餐具用品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使就餐人员有安全可靠的饮食健康保证。

    5、 加强厨房及炊具、灶具的维护保养,始终保持厨房及各类炊(灶)具的清洁卫生,延长其使用寿命。

    6、 加强防火、防盗、防毒相关知识和常识的学习应用,自觉养成用后随手关闭液化气总阀门和及时断开用电设备电源的良好习惯,防止操作失误出现意外和造成损失。积极为就餐人员创造优美、绿色、干净、卫生、安全放心的就餐环境。

    公司软件使用管理办法篇八

    一、加班原则

    1.健康优先原则:

    各级管理者在安排加班时,应结合加班人员身体状况,对加班频次、时间长短及与正常上班时间的间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

    2.调休优先原则:

    员工加班后,原则上优先安排调休。加班发生12个月以后,员工确因工作任务繁忙不能调休的,按《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费。

    3.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或处于哺乳期(即产假结束后至婴儿满一周岁)内的女职工,公司尽量不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当日22点至次日6点之内从事的劳动和工作)。

    二、适用范围

    全体员工适用于加班费用报销,但下列人员(除法定假日加班工作)原则上不享受加班补偿:

    (1)管理者或持股者(包括持有分红权、股权、期权等)。

    (2)参与销售提成制度的各类人员。

    (3)临时工人、司机、实行业绩提成工资的员工因工作情形有别,其薪资给予已包括工作时间因素在内以及另有规定,故不报支加班费。

    三、加班认定

    1.当出现但不限于下列条件之一时,可组织员工加班:

    (1)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作业的;

    (2)发生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

    (3)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2. 周六周日算公休日加班,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加班算节假日加班。

    3.值班不属于加班,值班是指公司为临时负责接听、协调、看门、防火、防盗或为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处理等原因,安排有关人员在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内进行的值班。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认定为加班:

    (1)直接主管确定因个人原因导致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

    (2)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的;

    (3)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内,每日因需要延迟工作不超过4小时的不算加班;

    (4)开会、培训、应酬、出差的(出差补贴政策另计);

    (5)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组织的公共活动的;

    (6)公司因工作需要,组织项目封闭开发、集训等情况。

    四、加班费用报销

    加班费用报销分为加班交通费和加班餐费两项内容。

    1.加班交通费:

    周一至周五延迟工作、公休日和节假日加班,在晚上21:30以后结束的,经直接主管认可,可享受加班交通费报销。最高标准人民币¥100元/每次,实报实销,以出租车票上显示的时间为准。

    2.加班餐费:

    加班或者延迟工作时公司将报销餐费,每满四个小时为一餐,标准为人民币¥10元/每餐,公司负责餐食将不再报销此项费用。

    五、加班补偿

    加班补偿原则上采用加班调休。员工加班后可在适当时间安排员工调休。员工也可将加班时间累积到一起调休,但调休时间最长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天。具体调休时间由员工领导和员工协商安排,二天(含)以上的调休需总经理批准。

    六、执行原则

    1.各级管理者负责直接下属员工的加班批准、记录、调休安排。

    2.公休、法定假日加班时作息时间与正常工作日相同。

    公司软件使用管理办法篇九

    为加强空调的安全使用与管理,切实贯彻节约用电,降低能耗,按需使用原则,也为更科学合理地使用学校空调设备,延长使用寿命,切实保障空调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为教育教学服务,给全校师生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和学习环境,现对本校各教室、办公室、宿舍的空调使用作出如下规定:

    一、学校空调使用由各班班主任、办公室负责人负责,并指定专人管理。严格保证空调的日常使用与管理;一旦发现空调使用异常,请勿自行拆机,应及时汇报总务处。

    二、空调使用条件:

    1、夏季:室内温度在30℃以上,可使用空调,空调温度应设 在26℃以上。

    2、冬季:室内温度在5℃以下,可使用空调,空调温度应设定在25℃以下.

    3、如情况特殊需经学校同意。

    三、使用注意事项:

    1、空调使用时,应注意门窗关闭,拉下遮阳窗帘。

    2、夏季雷雨时,立即拔下空调插头,以免遭雷击导致空调损坏。

    3、遥控器由各班、各办公室专人负责保管,并负责空调温度调节,空调使用中不得随意改变风叶方向或打开机壳等。若人为因素造

    4、空调需按使用说明规定进行操作,如发生非人为故障应及时向总务处报修,不得自行拆卸,否则责任自负。

    5、各处室人员要经常检查空调使用情况,同时做到人走关闭空调,并保持室内机清洁。办公室较长时间无人时应关闭空调,放学下班前必须关闭空调

    6、全体住宿生要节约用电,安全用电。不得随意开启空调外壳,不得私自拆装空调及空调开关,也不得随意在空调线路上乱接线,如造成损失由当事人承担,并进行严肃处理。

    8、宿舍空调一旦出现故障,寝室长应及时报告宿舍管理老师,由总务处请专人维修。总务处应经常对全校的空调线路、开关、接线盒等设施设备进行常规检查,发现故障及时修理。

    9、学期结束交宿舍管理老师处统一管理,新学期由宿舍管理老师处统一发放。

    10、提高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的意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和安全隐患。

    11、学期结束,遥控器上交保管室。

    绵阳中学英才学校

    公司软件使用管理办法篇十

    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具体承担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二、协管服务对象为辖区内常住居民。

    三、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科设臵卫生监督协管室,其工作地点悬挂“卫生监督协管室”牌子,设专职卫生监督协管员至少1人,由市卫生局从现有在册在岗人员中聘用,乡镇卫生院自村卫生室中聘任卫生监督信息员。

    四、卫生监督协管具体职责如下:

    (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责

    1、及时掌握协管范围内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供水单位及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做到一户一档。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宣传工作,协助市卫生监督所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培训。

    3、实施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开展执业活动,并制作检查笔录。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或违法情节较重的,及时上报市卫生监督所,并配合调查取证。

    4、在工作中对卫生监督信息员上报的公共卫生事件、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信息及线索及时核实上报,及时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并协助市卫生监督所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5、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市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6、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指导检查,配合市卫生监督所定期对协管工作进行考核评估。

    7、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职责

    1、及时收集辖区内食品安全、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公共卫生信息,发现违法行为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所在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积极配合上级调查处理。

    2、做好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的咨询、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

    3、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五、市卫生监督所承担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及督导考核工作。年终根据考核情况划拨公共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补助经费。

    六、卫生监督协管员实行双重管理,其中卫生监督业务工作由市卫生监督所统一考核管理,人事、工资、福利及其他行政管理由所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年度考核成绩突出的卫生监督协管员要给予表彰;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经再次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将予以解聘。

    公司软件使用管理办法篇十一

    一、 目的:为了规范公司报纸、期刊、信函、快递等邮件收发操作,提高信息传递、处理效率,确保邮件安全,制定《邮件收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邮件收发制度》

    二、 适用范围: 《邮件收发制度》适用于凡经邮政/快递渠道送达本公司内所有单位(个人)的报纸、期刊、信函、快递等邮件的管理。

    三、 职责: 公司保安负责邮件的签收、送达及管理。

    1、每日邮件/快递和常规邮件/快递的收发工作由值班保安负责。

    2、在保安室放置3天以上没有人领取或无法送达的特殊邮件/快递由保安室交综合办公室处理。

    四、 收发程序

    1、值班保安负责签收送达的邮件/快递,并检查有无开封、损坏现象,收件单位/个人名称是否明确,发现异常现象要邮递员签字证明,并获得准确的联系方式和地址;损坏严重的要通知收件单位/个人到场处理。

    2、非公邮件/快递应由保安公示并告知收件人签收。

    3、汇票/发票一律由收件人签收。

    4、保安对送达的公函性的邮件/快递签收后应及时送到综合办公室。其中副总级以上的公司领导的邮件/快递直接送达本人办公室,由本人确认后签收。

    五、附则

    1、已经与本公司解除一切关系员工或单位的邮件/快递在保安室保存期限为三个月,具有重大价值的要送到办公室。保存期限已满三个月的报请综合办主任或更高职位人员处理,不得长期存放,不得擅自处理。

    2、未经授权许可,所有人员不得接收非本单位(个人)邮件/快递,不能开看,违者视情处罚。

    3、报纸不在登记签收之内,直接由值班保安按规定分发。

    4、《邮件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以前相关制度不再执行。

    5、《邮件管理制度》未规定的事项,按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浙江中煤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二○xx年四月九日

    公司软件使用管理办法篇十二

    为维护公司网络的正常运行,保证各位伙伴正常工作,现对公司电脑软件的安装使用统一规定如下:

    一、 可安装软件

    1. 杀毒软件:360杀毒、nod32、可牛、windows清理助手(常见专杀工具:ewido, 360木马专杀)

    2. 邮件软件:foxmail、koomail、outlook

    3. 办公软件:office

    4. 图片预览软件:acdsee

    5. 压缩软件:winrar

    6. 音乐播放器:winamp、千千静听、百度mp3

    7. 录音系统客户端、讯通

    8. 聊天工具:msn 、qq(申请审批通过才能安装)

    9. 打印机、扫描仪匹配软件(仅适用于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10.设计、开发相关软件(仅适用于技术中心)

    二、 禁用软件

    bt、kugoo、qq音乐、qq软件管理、pp、pps、快播、迅雷、电子驴、快车、超级旋风、各类游戏、ie插件等。

    三、 软件安装注意事项

    1. 所有伙伴不得安装禁用软件;

    2. 如因工作需要,需使用超出可安装范围的软件,需提交申请单由中心负责人签字再由技术支持鉴定是否可安装,方可进行安装使用;

    3. 需使用的任何一款软件皆可从共享库获取,伙伴不得擅自下载,如共享库无此软件,由技术支持统一下载并存到共享库。

    四、 电脑上工作不需要的软件来源及避免

    1. 目前很多软件安装时都自带插件,为避免安装插件后电脑运行缓慢,安装时一般会有提示是否要安装插件,将对应的插件的勾去掉,将不会安装插件。

    2. 上了某些网站后,被提示安装或被强制恶意安装了某些插件,如有提示,请根据提示,不要安装,如无提示,请及时删除插件并不得上此类恶意网站。

    3. 系统重装后会被安装了一些系统自带的工作不需要的软件。

    如已被安装相应工作不需要的插件或软件,请及时删除。可使用360安全卫士进行卸载清除。

    五、 使用软件及获取地址

    软件地址:ftp:\\192.168.1.3\资料共享库\软件\系统工具\杀毒软件

    六、 抽查标准

    技术支持将每月进行至少一次抽查,每次抽查10台以上电脑:

    1. 是否有安装禁用软件;

    2. 是否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或插件。

    七、 过失界定:参照事业手册相关规定(自带笔记本安装软件不受发文规定限制,但在工作时间不得运行禁用软件)。

    八、 本规定执行期限:本规定于xx年3月1日至xx年2月28日期间执行,期间如做调整,呈交ceo审批。

    公司软件使用管理办法篇十三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提高新形势下基础教育科学管理水平,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律,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国所有由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小学、初中、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和在这些学校就读的学生(以下简称学生)。

    第三条 学生学籍管理采用信息化方式,实行分级负责、省级统筹、属地管理、学校实施的管理体制。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宏观指导各地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建设全国联网的学生电子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电子学籍系统),制订相关技术标准和实施办法。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本行政区域内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制订本省(区、市)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指导、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各地和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按照国家要求建设电子学籍系统运行环境和学生数据库,确保正常运行和数据交换;作为学籍主管部门指导其直管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并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

    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落实国家和本省(区、市)关于学生学籍管理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作为学籍主管部门指导其直管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并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学校的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督促学校做好学生学籍的日常管理工作。

    学校负责学籍信息收集、汇总、校验、上报,应用电子学籍系统开展日常学籍管理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 学籍建立

    第四条 学生初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学校应为其采集录入学籍信息,建立学籍档案,通过电子学籍系统申请学籍号。

    学籍主管部门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及时核准学生学籍。

    第五条 学籍号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一人一号,终身不变。学籍号具体生成规则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另行制订。

    逐步推行包含学生学籍信息的免费学生卡。

    第六条 学校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籍。学籍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利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查重。

    学籍管理实行"籍随人走"。除普通学校接收特殊学校学生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外,学校不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残疾程度较重、无法进入学校学习的学生,由承担送教上门的学校建立学籍。

    第七条 学校应当从学生入学之日起1个月内为其建立学籍档案。

    学生学籍档案内容包括:

    一、学籍基础信息及信息变动情况;

    二、学籍信息证明材料(户籍证明、转学申请、休学申请等);

    三、综合素质发展报告(含学业考试信息、体育运动技能与艺术特长、参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情况等);

    四、体质健康测试及健康体检信息、预防接种信息等;

    五、在校期间的获奖信息;

    六、享受资助信息;

    七、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信息和材料。

    学籍基础信息表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制订。

    第八条 学籍档案分为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电子档案纳入电子学籍系统管理,纸质档案由学校学籍管理员负责管理。

    逐步推进学籍档案电子化,同时保留必要的纸质档案。

    第九条 学生转学或在基础教育阶段升学时,学籍档案应当转至转入学校或升入学校,转出学校或毕业学校应保留电子档案备份,同时保留必要的纸质档案复印件。学生最后终止学业的学校应当归档永久保存学生的学籍档案,或按相关规定办理。

    学校合并的,其学籍档案移交并入的学校管理。

    学校撤销的,其学籍档案移交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单位管理。

    第十条 如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修改学生基础信息的,凭《居民户口簿》或其他证明文件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附《居民户口簿》复印件或其他证明复印件,由学校核准变更学籍信息,并报学籍主管部门核准。

    第三章 学籍变动管理

    第十一条 各学段各类学籍变动的具体条件和要求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实际统筹制定。

    第十二条 正常升级学生的学籍信息更新,由电子学籍系统完成。

    第十三条 学生学籍信息发生变化,学籍进行转接或学生毕业(结业、肄业)时,学校应及时维护电子学籍系统中的有关信息,并将证明材料归入学生学籍档案。学籍主管部门应及时对学生学籍变动信息进行更新。

    第十四条 学生转学或升学的,转入学校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

    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

    第十五条 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后,转出学校应及时转出学籍档案,并在1个月内办结。

    第十六条 学生转学或升学后,转入学校应当以收到的学籍档案为基础为学生接续档案。

    第十七条 特教学校学生转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残疾学生转入特教学校就读的,其学籍可以转入新学校,也可保留在原学校。

    进入工读学校就读的学生,其学籍是否转入工读学校,由原学校与学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商定。

    第十八条 省(区、市)直管学校、设区的市直管学校学生的转入转出情况,由学校每学期书面告知所在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

    第十九条 学生休学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通过电子学籍系统报学籍主管部门登记。复学时,学校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

    第二十条 学生到境外就读的,应当凭有效证件到现就读学校办理相关手续。回到境内后仍接受基础教育的,应接续原来的学籍档案。

    第二十一条 学生死亡,学校应当凭相关证明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学籍系统报学籍主管部门注销其学籍。

    第二十二条 学校应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情况依法及时书面上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籍主管部门,在义务教育年限内为其保留学籍,并利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管理。

    义务教育阶段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辍学的,就读学校的学籍主管部门应于每学期末将学生学籍档案转交其户籍所在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二十三条 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为学籍管理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配备或指定学籍管理员,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工作机制。

    对学籍管理员当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并保持相对稳定。各级学籍管理员的基本信息须报送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

    第二十四条 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每学期复核学生学籍,确保学籍变动手续完备、学生基本信息和学籍变动信息准确。

    第二十五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非经学籍主管部门书面批准,学籍信息一律不得向外提供,严防学籍信息外泄和滥用。

    第二十六条教育行政部门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由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理。

    第二十七条学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校长和相关人员责任:

    一、不为已接收学生建立学籍档案的;

    二、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籍或学籍档案的;

    三、不及时把学籍变动信息纳入学籍档案的;

    四、不及时报告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情况的;

    五、接收学生不为其办理转学手续的;

    六、不按规定为学生转接学籍档案的;

    七、泄露或非法使用学生学籍信息的;

    八、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学校的外籍学生和港澳台学生学籍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九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制订或完善实施细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公司软件使用管理办法篇十四

    一、食堂按学院规定时间供应饭菜,用餐者须按时就餐,不得提前在窗口聚集起哄。

    二、遵守餐厅秩序,购买饭菜应当依次排队,严禁插队,每人每次限购两份。如发生纠纷,应当服从纠察和有关人员调解。

    三、用餐者应当以节约为荣,浪费为耻,爱惜粮食,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吃剩的饭菜和残渣等应当倒入泔水桶内,不得乱扔乱倒。

    四、用餐者须爱护公共设施,爱护购餐凭证,保持整洁。严禁撬他人的饭格子,不准在餐厅内进行球类、溜冰或者其他体育活动,严禁在餐厅内猜拳行令、砸酒瓶。

    五、尊重服务人员、 纠察人员, 服从管理, 不得无理取闹。

    六、外来人员来本院食堂用餐,必须经饮食服务中心同意,并收取搭伙费, 本院人员不得为外来人员代购购餐凭证。

    七、未经食堂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餐厅摆摊或者进行其他经营性活动。

    八、违反本规定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九、本规定由学生生活管理处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软件使用管理办法篇十五

    第一条 本公司公文,是传达贯彻上级指示精神、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或商洽工作的重要工具。

    第二条 本公司公文,实行统一管理。公文的管理,要做到规范、准确、及时、安全。行文单位,要克服官僚主义和文牍主义。

    第三条各部室、各单位及各有关人员,对公文中涉及国家、政府或本公司应保密的事项,必须严守机密,不准随便向他人泄露。

    第四条 公文保密等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种,其他为一般文件。绝密、机密文件打印一定要用专用磁盘。绝密文件只能印一份,由起草人送有阅文资格的人员传阅,机密文件按审阅人数打印,阅完后由起草人收回归档。秘密文件由阅文人妥善保管。

    文件机密级数,由发文单位的主管领导根据文件内容确定。

    第五条 公司发文的程序为:拟搞、审核(部门领导)、签发(公司领导)打印、发文、 催办、立卷、归档、销毁等。

    第六条 公司收文的处理程序为:收文、分文、传送、催办、立卷、归档。

    草拟公文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内容要符合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令及地方性行政规章。

    (二)反映情况要客观,实事求是。

    (三)文字要准确、精炼,条理要清楚,层次要分明,结构要紧密,用语要规范。

    (四)人、地、物名、引文及时间要具体、准确。

    第七条 各级领导对送来的公文要及时阅批,急件的,当天批复;一般文件的,三天内批复。

    第八条 各级领导阅、批公文应仔细认真,阅完后要签名并注明日期,不得圈阅。需要签署具体意见的,要明确、具体。

    第九条 公司所有发文,发文单位应有存档,并将文件原稿(经领导签字)审核稿件连同正本二份送总裁办档案室存档。有领导指示的,还应附批复件。

    第十条 收文由总裁办公室统一负责。总裁办收文后,应先做好归类、登记,然后根据文件的内容,分送有关领导阅示。阅示完毕后,由总裁办收回归档。

    第十一条 所有文件发放,一定要有登记、签收手续。

    第十二条 公司发文,一定要由总裁办统一编号:

    (一)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一律×××字(××年)××号;

    (二)公司党总支发文,用××党字(××年)××号;

    (三)以工会、共青团、妇联名义发文,用××政字(××年)××号;

    (四)公司监事会发文,用××监字(××年)××号;

    (五)董事局发文,用××董字(××年)××号;

    (六)董事局委员会发文,用××董×字(××年××号;

    (七)董事局委员会所属机构发文,用××董××字(××年)××号;

    (八)其他管理部门的发文,用×××字(××年)××号。

    第十三条 董事会机构及经营管理部门除经对方同意,一般不对外发文。

    第十四条 红头文件,只适用于需遵照执行的制度、规定、决定、决议、纪要、任命等,其他文件一般用公司信笺印发。

    公司软件使用管理办法篇十六

    一、为什么考勤

    考勤是企业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等待遇的重要依据,各级领导及员工都必须给予重视本超市考勤管理由店长统一考核。

    二、事假

    1、遇事必须于工作日亲自办理,应事先请假,遇特殊情况可用电话方式请假,假后必须补写假条。

    2、职工请假期限3天由店长审批,4天以上(含4天) 由总经理审批,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三、病假

    员工因病或非因工受伤不能上班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请假超过2天必须出具正规医院病历证明,病假期间不发工资。

    四、考勤人员范围

    凡在超市上班者,以及由本超市发放工资、奖金的所有人员实行考勤(总经理、店长、采购人员免于考勤)

    五、签卡

    1、上下班必须签卡,否则按迟到或早退处理。

    2、凡无假条又未签卡的,工作日均计为旷工。

    3、所有员工上下班必须亲自签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签卡,违反此条规定者,扣除双方当事人当日工资。

    六、迟到、早退、旷工

    1、上班时间开始后3分钟至15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15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一天论处;提前15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15分钟按旷工半天论处,超过30分钟按旷工一天论处。

    2、上班时间离岗15分钟以上未说明去向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3、签卡后一律不得外出办理私事,外出必须要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4、员工每月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按旷工一天论处。

    5、员工无故旷工一天者,扣发3天工资;每月累计旷工达3天者予以除名。

    公司软件使用管理办法篇十七

    为切实搞好科队级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促进我公司干部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打造一支德才兼备、务实高效的干部队伍,为xx公司跨越发展提供必要的干部人才资源,根据集团公司有关干部管理政策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科级干部的任免

    第一条:科级干部的任免由党委组织部负责。

    第二条:科级干部任职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经营管理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廉洁自律能力以及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

    2、新任科级干部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男性年龄不超过45周岁(含45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40周岁(含40周岁),参加工作年限不低于5年。

    3、新任正科级职务,一般需任副科级职务2年以上;新任副科级职务需从事管理、技术岗位3年以上;不符合上述任职年限的或越级提拔的,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从任免文件下发之日算起。

    4、如因本人违法违纪受到党政纪处分的,必须满处分期限。

    5、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6、具备担任科级职务所需求的身体素质和其他专业技能、任职资格等条件。

    7、原则上必须是科级管理技术后备干部中的人员。

    8、因学历原因没有纳入后备干部的采煤、掘开、通风系统正队级管理人员,其任职期间工作绩效突出的,可破格提拔为科级干部,但年龄和其它条件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9、在党内担任书记职务的,必须有2年以上党龄。

    第三条:科级干部的任用程序

    1、提名推荐。提名推荐科级干部要坚持从后备干部中提名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

    严谨、透明和谁提名谁负责的原则。党群干部由党委书记在充分听取公司分管领导、基层单位(部门)主要领导意见后,提出推荐意见,征求董事长、总经理意见并取得一致;行政干部由董事长、总经理在充分听取公司分管领导、基层单位(部门)主要领导意见后,提出推荐意见,征求党委书记意见并取得一致;党政兼职的干部由党政主要领导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并征求分管领导、基层单位(部门)主要领导意见。公司党委根据推荐情况,经过酝酿协商,确定考察对象。

    2、组织考察。根据党委的安排,由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成立考察小组,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考察。考察时要征求考察对象本单位(部门)领导、同级人员和一定数量的管理服务对象的意见,具体人数为:机关不低于管理人员在册的70%,其它单位不少于20人。同时征求纪委、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部门的意见,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严格全面的考察,并综合考察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准确把握考察对象的主要优缺点,写出考察报告,同时向公司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考察情况。从外单位调入本公司不满半年的拟考察对象,要到原单位进行考察。试用期满的干部,本人写出试用期间的工作总结,组织部门进行考察。

    3、任前公示。由组织部负责将考察人选的信息在公司内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公示结果和征求意见无异议的提交党委会。公示结果或征求意见有异议的,由组织部会同纪委等部门共同进行调查核实,所反映问题不存在或属于一般性缺点不影响提拔使用的,可以向党委会提交讨论;所反映问题比较严重,影响任职的将取消讨论。

    4、集体研究决定。由党委书记主持召开公司党委会议,党委组织部介绍拟任用人员的任职岗位及考察情况,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党群干部的任免和行政干部的任免提名,根据党委会的提名决定,由公司董事长主持召开董事会、经理层联席会,集体研究决定行政干部的任免。

    5、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联席会在讨论干部任免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正式成员到会。党政主要领导有一人缺席时,不能研究干部任免。

    6、会议作出任免决定后,依照有关程序下发任免文件。任免单位或部门主要负责人,要由公司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谈话并宣布;任免单位或部门的其他负责人,要由公司分

    管领导进行谈话并宣布,党委组织部安排相关人员陪同。

    第二章 科级干部的任职交流与回避

    第一条:任职交流的对象

    1、企业发展需要交流的;

    2、培养年轻干部需要交流的;

    3、同一岗位任职满6年的应当交流,满9年的必须交流;

    4、按照回避规定需要交流的;

    5、其它原因需要交流的。

    第二条:交流的重点是负责计划、财务、供应、纪检、组织、人事等工作的领导岗位。

    第三条:可以不交流或暂缓交流的

    1、离规定退出领导岗位不满3年的;

    2、所在行业或职位不适宜交流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或者司法机关审查未作出结论的;

    4、其它原因不宜交流的。

    第四条:干部交流可以在本单位内部不同岗位之间,机关业务部门之间,机关与基层之间,基层同行业单位之间和党政之间进行。

    第五条:组织部要协调有关部门和基层单位,认真调查研究,拟定交流方案,提出交流人选,按照干部任免程序进行交流任免。每年要有一定数量的科级干部进行交流,但一个班子一次性交流不超班子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重要岗位连续任职应不少于三年。

    第六条:单位和个人必须执行关于干部交流的决定,限期到位,逾期不到位者就地免职或者降职使用。

    第七条:任职回避的对象

    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不得在其中一方任部门主管的单位从事办事员、材料

    员、会计、出纳等不适宜从事的工作。

    第三章 科级干部的退出

    第一条: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免去现有职务。

    第二条: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或在试用期间出现重大失误或犯有严重错误不宜继续试用的,一般按试用前的职级或根据情况安排适当工作。

    第三条:男年满56周岁(其中符合井下等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年满53周岁)、女年满53周岁,免去其科级管理职务,纳入一般管理、技术人员管理。

    第四条:对达到规定年龄退出科级岗位的人员,退出前在生产、安全、技术或业务性较强的岗位上工作,身体健康状况好,确实工作需要的,由基层单位提出申请,经公司研究,可聘用其从事相关的工作,聘期根据工作需要而定,但不得超过退休年龄。

    第五条:失职、渎职和严重违反纪律或其他不适宜担任现有职务的,免去现有职务。

    第四章 挂职干部管理

    第一条:为了培养复合型人才,公司根据干部岗位接替需求可选拔各级各类优秀人才到上一级岗位挂职锻炼。

    第二条:挂职期间履行所挂职岗位的职责,享受所挂职岗位的待遇。

    第三条:挂职人员比照科级干部进行管理。

    第四条:挂职期限为一至两年。

    第五条:挂职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根据岗位需要情况予以任用。考核不合格的一般按挂职前的职级安排工作。

    第五章 科级后备干部的配备及管理

    第一条:配备科级后备干部的要求

    配备科级党政管理和技术管理后备干部,是完善我公司管理技术干部储存备选和公开招聘相结合的选人用人机制的重要措施,各级党组织要按照此规定,向公司党委推荐合格的后备干部人选。科级后备干部每年推荐一次。

    第二条:配备科级后备干部的原则

    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是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基础和依据,在配备后备干部时要严格按照标准选拔,坚持逐步培养、循序渐进、不断调整、宁缺勿滥的原则,不够条件的坚决不能选拔到后备干部队伍中来。

    第三条:后备干部的条件

    1、男性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女性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

    2、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3、参加工作年限不低于5年,且在管理技术岗位上工作满2年以上。

    4、第一学历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的, 参加工作年限可放宽至3年。

    5、正科级后备干部要在副科级岗位上任职满1年。

    6、推荐为技术管理岗位的科级干部后备人选原则上必须具备中级以上职称。

    7、生产单位的科级后备干部在队级以上干部中推荐产生。

    8、如因本人违法违纪受到党政纪处分的,必须满处分期限。

    9、政治立场坚定,道德品质高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团结同志,在现职工作中成绩突出,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经民主推荐,得票率不低于33%。

    第四条:选拔科级后备干部的程序

    1、每年初,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本单位符合后备干部条件的人员按照正科和副科两个类别造表统计,报党委组织部。由组织部牵头,人力资源部配合,重点对初步推荐对象的年龄、学历、参加工作时间等重要信息进行审查,同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审查有无违法违纪行为。

    2、在初步推荐审查的基础上,组织部和人力资源部在被推荐人单位组织员工进行满意度测评,参加测评的人数要有一定的数量并具有代表性。具体要求为,生产及生产辅助单位的要达员工在册的40%;机关的原则上要全部参加。员工满意度达50%以上者进入正式推荐程序。

    3、正式推荐大会的参会人员范围是:生产及生产辅助单位由本单位科级干部;全体党支部书记、队长;部分副队长、技术员;一般管理人员和部分职工代表参加。其他单位不低于70%的人员参加。

    4、对符合科级后备干部条件,按照得票率从高到低的原则取足应配职数,经公司党委审定,进入科级后备干部人才库进行管理。

    5、后备人选确定后,组织部以适当方式向基层单位、部门党组织反馈结果。

    第五条:配备后备干部的数量为:正科级职数按现有正科级岗位的1:2配备;副科级(助理)职数原则上按现有副科级(助理)岗位的1:1配备。

    第六条:科级后备干部的培养和管理

    组织部要把科级后备干部的管理和考核纳入本部门的重点工作之中,每年对后备干部进行一次考核、推荐,不合格者要及时调整出后备干部队伍。

    第六章 队级干部的任免

    第一条:由用人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研究,在符合条件的后备人选中提出拟任用人员意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组织部或人力资源部审核,干部管理部门征求公司相关分管领导意见后,对正式确定的拟用人选进行组织考察,同时征求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纪委监察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并在用人单位采取适当方式至少公示三天。

    第二条:经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按照《xx公司科队班子集体议事制度》做出任免决定,公司干部管理部门及时办理相关任免手续。

    第三条:采煤、掘开、通风系统等重点队组正队级干部的任免,应按照《xx公司“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关程序。

    第七章 队级后备干部的配备

    第一条:队级后备干部的条件

    1、男性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女性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

    2、中专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井下队干要求是主体专业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3、参加工作满3年。

    4、正队级后备人选要在副队级或技术员岗位上任职满1年以上。

    5、副队级后备干部人选要在工长岗位上任职满1年以上。

    6、技术员的后备人选一般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见习期满1年(不受参加工作满3年限制),且取得技术员任职资格证书。

    7、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积极进取,廉洁自律,安全工作好,任务完成好。

    8、如因本人违法违纪受到党政纪处分的,必须满处分期限。

    9、队级后备干部的有效期限为一年。

    10、经民主推荐得票率不低于33%。

    第二条:队级后备干部的推荐程序

    1、每年初,由各工区将符合队级后备干部条件的人员名单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进行员工满意度测评,员工满意度达50%以上的人员进入正式推荐程序。参与满意度测评的员工要占到队组员工在册的70%以上。

    2、正式推荐大会参会人员范围是:工区领导及工区相关业务组室人员;不低于本队组在册的50%的员工,其中书记、队长、技术员、工长、安全员、材料员、办事员必须参加。

    3、对符合队级后备干部条件,按得票率从高到低的原则取足应配人数,经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进入队级后备干部人才库进行管理。

    4、队级后备干部人选确定后,人力资源部以适当方式向基层单位党组织反馈结果。

    第三条:队级后备干部数量按现有队级干部岗位的1:1配备。

    第四条:队级后备干部由人力资源部进行管理、考核。

    第八章 公推直选与公开招聘

    第一条:在条件成熟的单位逐步推行公推直选基层党支部、党总支书记,选举产生的书记报党委审批。

    第二条:公推直选的程序

    1、拟定公推直选方案。推荐支部书记时由基层党总支拟定方案报组织部批准;推荐党总支书记时,由组织部拟定方案,报党委批准。

    2、基层根据公推方案中规定的候选人条件,一个岗位推荐两名候选人,组织部和人力资源部共同对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在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差额选举,采取二选一的方法,赞成票达参会人员半数及以上者当选,如未过半数或票数相等则重新选举。

    4、按照干部任免程序行文任免。

    第三条:根据干部岗位的需求,可采用公开招聘的办法选用干部。

    第四条:公开招聘干部的程序

    1、公布职位。由组织部将公开招聘的职位利用各种媒体公开,同时公开任职所需的资格条件。

    2、公开报名。各总支、直属支部按照组织部公布的任职资格条件在员工中做好宣传并组织报名,同时做好资格的初步审查工作。

    3、资格审查。由组织部和人力资源部共同审查报名人员的资格,对不合格的人员予以清退。

    4、统一考试与面试答辩。由组织部聘请相关方面的专家,设计考试题目和答辩题目并组织考试与答辩。

    5、公示。组织部根据考试和答辩情况,选择其优秀者作为拟考察人选进行公示。

    6、组织考察。经过公示无异议后,对拟考察人选进行组织考察,确定拟任人选。

    7、会议讨论任命。组织部将考察情况提交相关会议研究,并按照会议决定和干部任用程序任用。

    第九章 干部的考核

    第一条:科级干部的考核

    建立科级干部年度绩效考核制度,一年考核一次,考核结果要与个人工资、职务任用挂钩,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第二条:队级干部的考核

    各工区要建立常态化、规范化的队级干部考核制度,定期进行考核。公司每年对50%的正队级干部进行一次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个人职务任用的主要依据。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公司软件使用管理办法篇十八

    为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病历质量和创建和谐的医疗就医秩序,根据卫生计生委20xx年11月20日发布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xx年版)》,结合我院的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和强化我院住院病历复印的管理。

    一、病历复印合法人员:病历属于患者的隐私 ,根据相关法规,以下四种人为病历复印的合法人员,其他人员无权复印患者的病历:

    1、患者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2、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

    3、保险机构;

    4、公检法部门。

    二、住院病历复印时间:分为两类:

    1、归档病历:患者要报销(出院记录须盖公章)及其他资料,请出院2周后到病案科复印。

    2、住院病历:住院期间只提供检查化验结果,病案资料由科室指派本院工作人员携带到病案科复印。

    三、住院病历必须到病案科复印,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印病历。

    四、病历复印必须向医院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委托书;

    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

    4、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委托书;

    5、申请复印未成年人病案,需持监护人身份证(原件)、患者户口本或出生证原件。 若代办人员为第三方(即非父母方),代理人申请复印病案应持患者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患者签名或按指印委托书。其中新生儿(出生30天内)如需母亲办理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如父亲代办需提供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

    6、申请人为保险机构工作人员须提供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身份证、患者或其代理人签名按指印的委托书。保险公司核保科查阅保户既往有无住院史,须提供承办人员身份证、保险公司介绍信、保险合同上注明查询以往住院史。 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7、申请人如为公安、检察、法院等执行公务的, 查阅或复印病历必须出具证明材料、本人工作证件、身份证件,须两人以上且已立案,并先到医务科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由医务科开具证明到病案科进行查阅或复印。

    五、病历复印的内容:

    医疗机构只为申请人提供复印的病历资料是:住院病历中住院志(即入院记录)、体温单 、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 、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六、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应当在患者或者其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封存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 封存的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保管。 封存的病历可以是复印件。

    七、按照规定病历复印需收取一定的费用。a4纸0.5元/张。

    八:复印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8:00-12:00;14:00-17:00

    公司软件使用管理办法篇十九

    一、 目的:

    1.为规范公司员工加班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2.劳逸结合,保护员工身体健康。

    3.保证公司运营的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公司非提成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适用本规定。

    2.按提成制度结算的营销人员和不适用本规定。

    三、加班的分类和程序:

    1. 加班: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两种:即计划加班和应急加班。因工作岗位不能断续,需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称为计划加班。正常工作日内因工作繁忙、临时性工作增加需要在规定时间外继续工作,或休息日突发事件称为应急加班。

    2. 计划加班员工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后,送交人事部审核备案,由人事部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加班。

    内部文件

    3. 特殊原因(下班之后因紧急事件加班,或休息日突发事件加班的) 可以事后补填《加班申请单》,并注明“补填”;非特殊原因一律 不得事后补填,否则不认定为加班。

    四、加班原则:

    1.效率至上原则:

    公司鼓励员工在每天8小时工作制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

    班,原则上不安排加班,由于部门工作需要必须加班完成的工作,按照加班审批程序进行。员工需有计划的组织展开各项工作,提高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才予批准。

    2.加班时间限制:

    (1)一般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内,因工作需要每日加班不超过4小时的不算加班;

    (2)每月累计加班一般不应超过36小时,超过36小时按36小时计算。

    3.健康第一原则:

    在安排加班时,必须结合加班人员身体状况,对加班频次、时间长短及与正常上班时间的间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

    4.调休优先原则:

    员工加班后,原则上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计算加班费。

    5.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或处于哺乳期(即产假结束后至婴儿满一周岁)内的女职工,公司不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当日22点至次日6点之内从事的劳动和工作)或加班加点。

    五、 加班认定:

    1.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可组织员工加班:

    ① 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作业的; ② 发生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

    ③ 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2.公司所有员工按公司规定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继续工作均算加班。

    3.值班不属于加班,对被安排值班的员工。(值班是指公司为临时负责接听、协调、看门、防火、防盗或为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处理等原因,安排有关人员在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内进行的值班,它一般不直接完成工作任务。)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认定为加班:

    (1)由于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而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

    (2)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的;

    (3)延长工作时间处理日常工作4小时以内的;

    (4)开会、培训、应酬、出差的;出差补贴政策另计;

    (5)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组织的公共活动的。

    5.周一至周五加班算平时工作日加班,周六周日算公休日加班,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算节假日加班。周一至周五下班时间后接到新任务算加班,因个人原因导致工作时间内不能完成任务而需延长工作时间的不算加班。周一至周五因公司需要延长工作时间4小时内原则上不算加班。

    六、 加班补偿:

    1.加班调休

    (1)员工加班后除法定节假日外,一律安排调休,尽量在适当时间安排员工调休。

    (2)员工有权要求将加班时间累积到一起调休,但调休时间最长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天。具体调休时间由员工领导安排。

    2.员工确因工作任务繁忙不能调休的,按《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补贴。

    (1)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加点工资=基本工资/月计薪天数/8×延时加点工时×1.5倍

    公休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月计薪天数/8×公休加班工时×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月计薪天数/8×法定加班工时×3倍

    (2)加班费的计发比例

    a.平时工作日加班:每小时按员工小时工资标准的1.5倍计算; b.公休日加班: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每小时按员工小时工资标准的2倍计算;

    c.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每小时按员工小时加班工资标准的3倍计算。

    3.下列人员(除法定假日加班工作)原则上不享受加班费:

    (1)中层以上员工

    (2)临时工人、司机、实行业绩提成工资的员工因工作情形有别, 其薪资给予已包括工作时间因素在内以及另有规定,故不报支加班费。

    七、 执行原则:

    1.公休、法定假日加班时作息时间与正常工作日相同。

    2.加班人员必须记录好当日《加班工作内容记录》,并于加班结束后的两天内提交给人事部,无加班日志者其实际加班视为无效。相关负责人应切实负责加班申请的审批,如果发现弄虚作假,谎报加班出勤者一律严惩。

    3.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加班人员、频次、时间安排不合理,公司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改正,并对主要责任人予以批评。

    4.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公司有权取消加班补偿,并处以一定数额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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