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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疏勒县扶贫培训工作总结

    栏目:四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夜色温柔 时间:2024-08-10 18:47:44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2024年疏勒县扶贫培训工作总结

    2024年疏勒县扶贫培训工作总结

    我县2024年根据喀扶贫办„2024‟18号《关于下达2024年财政扶贫培训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要求,为了确保2024年扶贫培训项目的认真落到实处,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地区扶贫办的具体指导及各相关部门大力配合下,以新疆工作会议重要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为目标,坚持把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等工作作为新时期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内容,为加快培养有文化,懂技术的新型农民,进一步提高我县劳动力技能水平,促进我县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增加农民收入,为疏勒县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在各乡镇、各成员单位的积极参与、联合举办各项培训班加强对劳务输出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工作的管理,严把培训资金关,取得了良好效果。

    今年上级审批下达我县培训项目8个,培训到位资金86万元,其中:(1)内地务工岗培训项目培训256人、培训资金10万元,(2)汽车驾驶培训班培训计划140人、培训资金21万元,(3)砌筑工技术培训班培训计划127人、培训资金14万元,(4)木工装饰装修技术培训班培训计划127人、培训资金14万元,(5)拖拉机驾驶培训计划100人、培训资金8万元,(6)两后生转移培训计划50人、培训资金6万元,(7)农机具维修技术培训计划1500人、培训资金7万元,(8)设施农业技术培训计划1378人、培训资金6万元,8个项目共培训3471人,已实施完毕,培训资金支出85.97992万元。

    一、2024年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项目

    内地务工岗前培训、汽车驾驶培训、砌筑工技术培训、木工装饰装修技术培训、拖拉机驾驶培训、两后生学历教育培训等六项培训,到位资金73万元。该项目全部实施完毕,实施情况如下:

    1、内地务工岗前培训项目

    培训计划256人,资金10万元。

    根据上报的扶贫培训工作计划,结合我县实际,劳动力转移作为增加农民收入的一个重要渠道及一项重要工作。以劳动力市场为导向,以农村贫困劳动力岗前培训为目标,及时调整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加大培训力度,取得明显成效。

    我们按照“乡镇政府推动、实训基地主办、部门监管、农民受益”的原则,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今年,我办与所承办培训单位联手,在各乡镇领导的大力支持,各实训基地人员的密切配合下在各重点乡镇实训基地举办了以汉语基础知识、劳动法规、职业道德、民族团结等内容为主要内地务工者技能培训班,从2024年5 月 16日开始至6月16日,分别在塔孜洪乡、艾尔木东乡实训基地进行培训了256人。通过培训,劳务输出人员整体素质得到很大的提高,很快进入角色,成功迈出第一步,培训结束后根据订单256人都输送到内地,其就业率达到100%,该项目投入资金9.984万元。

    2、汽车驾驶培训

    培训计划140人,资金21万元。

    根据2024年汽车驾驶培训项目,我办与疏勒县金陆驾校联合对具有年龄21-35周岁,具有初中上文化程度贫困子女举办了分为期两期的汽车驾驶培训班,第一期培训时间2024年5月20日-2024年9月20日,培训人数70人。第二期培训时间2024年6月13日-2024年10月10日,培训人数70人。通过此次培训班,全部学员越过理论考试合格,并绝大部分学员获取驾照,达到预期目的。

    该培训班培训140人,投入资金21万元。

    3、砌筑工技术培训

    培训计划127人、培训资金14万元。

    根据上报的扶贫培训工作计划,结合我县实际,劳动力转移作为增

    加农民收入的一个重要渠道及一项重要工作。以劳动力市场为导向,以农村贫困劳动力岗前培训为目标,通过一项技能提高贫困农民的创收能力,度,取得明显成效。从2024年5 月 15日开始至8月15日,分别在分别在塔孜洪乡、阿拉甫乡、库木西力克乡实训基地进行砌筑工培训班,培训了127人,通过此次砌筑工技术培训班,127名学员都找到了自己理想的工作(就业率达100%),成功迈出第一步。学员利用所学到得技能提高了家庭收入,该项目投入资金13.99921万元。

    4、木工装饰装修技术培训

    培训计划127人、培训资金14万元。

    承办木工装饰装修技术培训所在乡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认真组织,精心实施,按时实施完毕此项培训班,从2024年5 月 15日开始至8月15日,分别在分别在塔孜洪乡、阿拉甫乡、罕南力克镇实训基地进行木工装饰装修技术培训班,培训了127人,通过三个月的培训,经考核木工装饰装修技术培训班培训人员全部合格后很快进入角色,利用所掌握的技术技能提高了家庭收入,就业率达100%,该项目投入资金13.99921万元。

    5、拖拉机驾驶培训

    培训计划100人、培训资金8万元。

    贫困户拖拉机驾驶培训是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推动力。拖拉机驾驶培训作为喀什地区新农村建设五件实事农民教育培训工程中的一项,结合县实际情况、制定了一套可行的实施方案。为了办好这次培训班,前期做了精心的准备,在课程设臵和管理服务方面做了充分的考虑和细致的安排,可以说给大家创造了一个很好的学习环境和条件。

    参加此次培训的培训对象阿拉甫乡、英阿瓦提乡、阿拉力乡、艾尔木冬乡、牙甫泉镇、塔孜洪乡、英尔力克乡、库木西力克乡、罕南力克镇、塔尕尔其、亚曼牙乡等11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乡镇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重点村在册的贫困农户及其子女培训100人,培训时间为

    2024年8月1日-8月30日,30天。通过为期一个月培训,参加此次培训班的学员全部领取拖拉机驾驶证,该培训人数100人,培训投入资金8万元,就业率达100%。

    6、“两后”生转移培训

    培训计划50人、培训资金6万元

    根据喀扶贫办 [2024]18号《关于下达2024年自治区财政扶贫培训项目计划的通知》精神,喀什地区扶贫办共下达我县“两后生”学历教育培训资金6万元,计划培训50人。

    为确保我县 “两后生”学历教育扶贫培训工作顺利完成,达到预期目的,我县扶贫办认真组织人员,在县教育局、各乡镇中学的密切协助下,根据县教育局所提供“两后生”就读名单,对2024年初中、高中毕业后在自治区扶贫办认定的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校、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校、新疆水利学校、新疆幼儿师范学校、新疆工业经济学校等职业技术学校就读的我县重点贫困乡镇贫困农户学生家庭开展了近1月的走访、调查摸底、核实工作。从153名在自治区扶贫办认定的7所学校就读的“两后生”中,经过入户调查、走访、与当地农民、村干部座谈后,筛选出家庭确实有困难且符合要求的50名贫困生,进行核实、登记造册,经村、乡镇再次核查,乡镇派出所政审后对每位学员建立档案,为每位学生办理卡,做好 “两后生”发放资助前期工作后,按照“一卡通”形式对每位学员资助1200元,共为50名学员资助资金6万元。

    二、实用技术培训项目执行情况

    2024年农机具实业技术及设施农业技术培训等两项,培训项目培训计划2671人,培训资金13万元,此两项培训已实施完毕,实施情况如下:

    7、农机具实业技术培训情况

    培训计划1500人、培训资金7万元

    根据2024年实用技术培训计划,扶贫办与县农机局从2024年5月

    9日至6月30日联合举办为期11期的农机具实用技术培训班。通过此次培训,提高贫困农牧民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充分发挥低收入贫困户的作用,掌握新技术新极具的使用、维护保养、正确地调整和操作机器、保证培训质量、注重培训效果,该培训班培训1500人,培训投入资金6.998万元。

    8、设施农业技术培训

    培训计划1378人、培训资金6万元

    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意县扶贫办、财政局、科技局联合下发《关于举办2024年财政扶贫设施农业培训班的通知》勒扶办字【2024】18号文件,根据文件要求县科技局组织有关专家,从2024年5月15日至6月2日,在塔孜洪乡、巴仁乡、巴合齐乡、疏勒镇等4个乡镇举办种植蔬菜大棚综合管理及蔬菜疫病防治技术培训班。各乡镇提前确定重点培训对象共1378人,每期培训时间不少于4天,本次培训采用课堂教学与生产实习相结合,取得了良好的培训效果,保证学员扎扎实实学到

    三、存在问题及几点启示

    (一)由于偏远乡村的部分贫困农民思想较落后,发生放弃免费培训的机会,不愿派其子女,尤其是女孩去参加培训学习等种种情况。

    (二)由于工作人员较少,乡镇扶贫干事也是身兼数职,对我县开展扶培训工作带来了较大困难。

    今后,我办在自治区、地区扶贫办的大力支持下将继续加强对扶贫业务干部的培训,积极与县妇联、共青团、劳动人事局、劳务输出办、农机局、科技局、驾校、畜牧局、林业局等有关单位联手,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扩大培训力度和劳动力就业出面,争取使我县扶贫开发培训工作迈上新台阶。

    四、2024年的工作思路和计划

    1、扩大培训范围,继续搞好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及实用技术培训,设施农业先进实用技术。培训人数1378人、培训投入资金5.9995万元。

    使其在贫困乡村发生思想认识和技术信息的更新和转变。2、2024年,我办与培训项目相关单位继续联合在能够承担扶贫培训单位及乡镇劳务技能培训基地进行技能培训,培训后使掌握技能学员将向区内外及内地企业输送安排就业。

    3、有针对性地为乡镇贫困户进行实用技术培训。

    4、积极开展面向社会和低收入群众的实用技术培训和就业技能培训,劳务输出培训等工作。

    附:

    1、疏勒县2024年财政扶贫培训资金项目情况表

    2、疏勒县2024年财政扶贫培训资金项目实施情况统计表 计表

    疏勒县扶贫办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3、疏勒县2024年财政扶贫培训资金项目实施和报账情况分项目统

    第二篇:疏勒2024新增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疏勒县2024新增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扶贫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新扶贫领字【2024】17号)要求,上级安排我县2024新增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9952.5万元。为切实用好管好扶贫资金,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县扶贫办结合《疏勒县2024年脱贫攻坚项目计划》,按照上级下达2024脱贫任务,依据各乡镇脱贫指标任务,在遵循贫困户发展意愿的基础上,参照2024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项目库计划,编制疏勒县2024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培训)项目8个,资金105.01万元。其中:实用技术培训项目2个,资金9.25万元;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项目6个,培训资金95.76万元。为确保当年项目当年完成、当年见效,贫困户当年受益,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培训目标及任务

    2024年我县新增财政扶贫培训编制项目8个,资金安排共计105.01万元,培训1458人次。其中实用技术培训2个,资金9.25万元,培训740人次;转移就业技能培训6个,安排资金95.76万元,培训718人次。

    二、培训对象

    具有自愿学习,思想端正,身体健康,初中及其以上文化程度,需要就业,有意愿参加工作和创业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二、扶贫培训项目实施内容及职责分工

    (一)实用技术培训

    1、蔬菜种植培训:项目资金共计6.38万元,培训人数510人,培训5天。

    培训内容:蔬菜种植技术相关内容。

    培训地点:罕南力克镇、塔孜洪乡、艾尔木东乡。培训时间:2024年7月-2024年12月,按实际情况确定培训项目期数,每期5天。

    具体培训人数:510人;其中:罕南力克镇50人;塔孜洪乡260人;艾尔木东乡200人。

    培训费用:25元*510人*5天=6.375万元(包括学员伙食费、资料费、讲课费)

    培训承办单位:罕南力克镇、塔孜洪乡、艾尔木东乡乡政府。

    项目管理:县扶贫办负责项目管理。项目执行中的督查,项目执行后验收、报账等各项工作。

    资金管理:实施方案下发后,各乡镇在一周内上报资金拨付材料(项目实施方案、资金拨付申请报告、提款审批单)至县扶贫办,经审核后提交财政局拨付全部培训资金。项目实施完成后,各乡镇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自行发放培训费用。项目乡镇责任:项目乡镇负责做好培训对象(建档立卡信息系统中在册贫困人口)的确定,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自行组织实施,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项目资金有效运行。

    项目验收:项目乡镇(承办单位)培训项目结束前首先自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向县扶贫办提交验收申请,县扶贫办组成验收小组对参训人数的20%进行随机抽验。培训项目验收合格后,由验收小组成员在项目验收鉴定表上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进行认定。

    项目报账:培训项目实施、验收后,项目实施乡镇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相关资料提交工作(报账资料含提款审批单、验收单、实施方案、实施情况相关表格[表1-3]、培训学员考勤表、课程表、教材(讲义)、培训工作总结、培训影像资料、票据)的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三份),县扶贫办将对所有档案资料进行审核后提交相关部门存档。

    项目责任单位:扶贫办、财政局、罕南力克乡、塔孜洪乡、艾尔木东乡

    项目责任人:李淑芳、蔡万明、魏春强、查东来、罗旭。

    2、大棚种植技术:项目资金共计2.875万元,培训人数230人,培训5天。

    培训内容:大棚种植相关内容。

    培训地点:洋大曼乡、亚曼牙乡。

    培训时间:2024年7月—2024年12月,按实际情况确定培训项目期数,每期5天。

    具体培训人数:230人;其中:洋大曼50人;亚曼牙乡180人。

    培训费用:25元*230人*5天=2.875万元。(包括学员 伙食费、资料费、讲课费)

    项目承办单位:洋大曼乡、亚曼牙乡政府。

    项目管理:县扶贫办负责项目管理。项目执行中的督查,项目执行后验收、报账等各项工作。

    资金管理:实施方案下发后,各乡镇在一周内上报资金拨付材料(项目实施方案、资金拨付申请报告、提款审批单)至县扶贫办,经审核后提交财政局拨付全部培训资金。项目实施完成后,各乡镇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自行发放培训费用。

    项目乡镇责任:项目乡镇负责做好培训对象(建档立卡信息系统中在册贫困人口)的确定,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自行组织实施,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项目资金有效运行。

    项目验收:项目乡镇(承办单位)培训项目结束前首先自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向县扶贫办提交验收申请,县扶贫办组成验收小组对参训人数的20%进行随机抽验。培训项目验收合格后,由验收小组成员在项目验收鉴定表上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进行认定。

    项目报账:培训项目实施、验收后,项目实施乡镇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相关资料提交工作(报账资料含提款审批单、验收单、实施方案、实施情况相关表格[表1-3]、培训学员考勤表、课程表、教材(讲义)、培训工作总结、培训影像资料、票据)的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三份),县扶贫办将对所有档案资料进行审核后提交相关部门存档。

    项目责任单位:扶贫办、财政局、洋大曼乡、亚曼牙乡。项目责任人:李淑芳、蔡万明、杨唐文、朱红彬。

    三、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

    1、缝纫技术培训:项目资金共计20.52万元,培训人数171人,培训30天。

    培训内容:缝纫相关操作技能。

    培训地点:罕南力克镇、塔孜洪乡、亚曼牙乡。培训时间:2024年7月-2024年12月

    具体培训人数:171人;其中:罕南力克镇100人;塔孜洪乡40人;亚曼牙乡31人。

    培训费用:40元*171人*30天=20.52万元。

    项目承办单位:罕南力克镇、塔孜洪乡、亚曼牙乡政府。(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有资质的培训学校或企业承办)。

    项目管理:县扶贫办负责项目管理。项目执行中的督查,项目执行后验收、报账等各项工作。

    资金管理:实施方案下发后,各乡镇在一周内上报资金拨付材料(项目实施方案、资金拨付申请报告、提款审批单)至县扶贫办,经审核后提交财政局拨付50%培训资金。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资金。

    项目乡镇责任:项目乡镇负责做好培训对象(建档立卡信息系统中在册贫困人口)的确定,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自行组织实施,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项目资金有效运行。

    项目验收:项目乡镇(承办单位)培训项目结束前首先自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向县扶贫办提交验收申请,县扶贫办组成验收小组对参训人数的30%进行随机抽验。培训项目验 收合格后,由参加验收单位工作人员在项目验收鉴定表上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进行认定。

    项目报账:培训项目实施、验收后,项目实施乡镇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相关资料提交工作(报账资料含提款审批单、验收单、实施方案、实施情况相关表格[表1-4]、培训学员考勤表、课程表、教材(讲义)、培训工作总结、培训影像资料、票据)的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三份),县扶贫办将对所有档案资料进行审核后提交财政局拨付剩余培训资金。

    项目责任单位:扶贫办、财政局、罕南力克乡、塔孜洪乡、亚曼牙乡。

    项目责任人:李淑芳、蔡万明、魏春强、查东来、朱红彬。

    2、刺绣技术培训:项目资金共计3.72万元,培训人数31人,培训30天。

    培训内容:刺绣相关操作技能。培训地点:亚曼牙乡。

    培训时间:2024年7月-2024年12月 具体培训人数:亚曼牙乡31人。培训费用:40元*31人*30天=3.72万元。

    项目承办单位:亚曼牙乡政府。(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有资质的培训学校或企业承办)。

    项目管理:县扶贫办负责项目管理。项目执行中的督查,项目执行后验收、报账等各项工作。

    资金管理:实施方案下发后,各乡镇在一周内上报资金拨付材料(项目实施方案、资金拨付申请报告、提款审批单)至县扶贫办,经审核后提交财政局拨付50%培训资金。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资金。

    项目乡镇责任:项目乡镇负责做好培训对象(建档立卡信息系统中在册贫困人口)的确定,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自行组织实施,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项目资金有效运行。

    项目验收:项目乡镇(承办单位)培训项目结束前首先自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向县扶贫办提交验收申请,县扶贫办组成验收小组对参训人数的30%进行随机抽验。培训项目验收合格后,由验收小组成员在项目验收鉴定表上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进行认定。

    项目报账:培训项目实施、验收后,项目实施乡镇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相关资料提交工作(报账资料含提款审批单、验收单、实施方案、实施情况相关表格[表1-4]、培训学员考勤表、课程表、教材(讲义)、培训工作总结、培训影像资料、票据)的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三份),县扶贫办将对所有档案资料进行审核后提交相关部门存档。

    项目责任单位:扶贫办、财政局、亚曼牙乡。项目责任人:李淑芳、蔡万明、朱红彬。

    3、地毯编织技术:项目资金共计1.2万元,培训人数30人,培训10天。

    培训内容:地毯编制技术。培训地点:塔孜洪乡。

    培训时间:2024年7月—2024年12月。具体培训人数:塔孜洪乡30人。培训费用:40元*30人*30天=1.2万元。

    项目承办单位:塔孜洪乡政府。(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有资质的培训学校或企业承办)。

    项目管理:县扶贫办负责项目管理。项目执行中的督查,项目执行后验收、报账等各项工作。

    资金管理:实施方案下发后,各乡镇在一周内上报资金拨付材料(项目实施方案、资金拨付申请报告、提款审批单)至县扶贫办,经审核后提交财政局拨付50%培训资金。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资金。

    项目乡镇责任:项目乡镇负责做好培训对象(建档立卡信息系统中在册贫困人口)的确定,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自行组织实施,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项目资金有效运行。

    项目验收:项目乡镇(承办单位)培训项目结束前首先自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向县扶贫办提交验收申请,县扶贫办组成验收小组对参训人数的30%进行随机抽验。培训项目验收合格后,由验收小组成员在项目验收鉴定表上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进行认定。

    项目报账:培训项目实施、验收后,项目实施乡镇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相关资料提交工作(报账资料含提款审批单、验收单、实施方案、实施情况相关表格[表1-4]、培训学员考勤表、课程表、教材(讲义)、培训工作总结、培训影像资料、票据)的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三份),县扶贫办将对所有档案资料进行审核后提财政局拨付剩余培训资金。

    项目责任单位:扶贫办、财政局、塔孜洪乡。项目责任人:李淑芳、蔡万明、查东来。

    4、纺织袜技能培训:项目资金共计18万元,培训人数150人,培训30天。

    培训内容:纺织袜技术。培训地点:阿拉甫乡。

    培训时间:2024年7月—2024年12月。具体培训人数:阿拉甫乡150人。培训费用:40元*150人*30天=18万元。

    项目承办单位:阿拉甫乡(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有资质的培训学校或企业承办)。

    项目管理:县扶贫办负责项目管理。项目执行中的督查,项目执行后验收、报账等各项工作。

    资金管理:实施方案下发后,各乡镇在一周内上报资金拨付材料(项目实施方案、资金拨付申请报告、提款审批单)至县扶贫办,经审核后提交财政局拨付50%培训资金。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资金。

    项目乡镇责任:项目乡镇负责做好培训对象(建档立卡信息系统中在册贫困人口)的确定,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自行组织实施,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项目资金有效运行。

    项目验收:项目乡镇(承办单位)培训项目结束前首先自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向县扶贫办提交验收申请,县扶贫办组成验收小组对参训人数的30%进行随机抽验。培训项目验收合格后,由验收小组成员在项目验收鉴定表上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进行认定。

    项目报账:培训项目实施、验收后,项目实施乡镇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相关资料提交工作(报账资料含提款审 批单、验收单、实施方案、实施情况相关表格[表1-4]、培训学员考勤表、课程表、教材(讲义)、培训工作总结、培训影像资料、票据)的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三份),县扶贫办将对所有档案资料进行审核后提财政局拨付剩余培训资金。

    项目责任单位:扶贫办、财政局、阿拉甫乡。项目责任人:李淑芳、蔡万明、黄忠强。

    5、糕点技能培训:项目资金共计4.32万元,培训人数36人,培训30天。

    培训内容:糕点制作技能。培训地点:阿拉力乡。

    培训时间:2024年7月—2024年12月。具体培训人数:阿拉力乡36人。

    培训费用:40元*36人*30天=4.32万元。

    项目承办单位:阿拉力乡(乡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有资质的培训学校或企业承办)。

    项目管理:县扶贫办负责项目管理。项目执行中的督查,项目执行后验收、报账等各项工作。

    资金管理:实施方案下发后,各乡镇在一周内上报资金拨付材料(项目实施方案、资金拨付申请报告、提款审批单)至县扶贫办,经审核后提交财政局拨付50%培训资金。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资金。

    项目乡镇责任:项目乡镇负责做好培训对象(建档立卡信息系统中在册贫困人口)的确定,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自行组织实施,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项目资金有效运行。项目验收:项目乡镇(承办单位)培训项目结束前首先自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向县扶贫办提交验收申请,县扶贫办组成验收小组对参训人数的30%进行随机抽验。培训项目验收合格后,由验收小组成员在项目验收鉴定表上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进行认定。

    项目报账:培训项目实施、验收后,项目实施乡镇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相关资料提交工作(报账资料含提款审批单、验收单、实施方案、实施情况相关表格[表1-4]、培训学员考勤表、课程表、教材(讲义)、培训工作总结、培训影像资料、票据)的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三份),县扶贫办将对所有档案资料进行审核后提财政局拨付剩余培训资金。

    项目责任单位:扶贫办、财政局、阿拉力乡。项目责任人:李淑芳、蔡万明、展邦助。

    6、产业孵化工人培训:项目资金共计48万元,培训人数300人,培训40天。

    培训内容:缝纫技能相关内容。培训地点:库木西力克乡。

    培训时间:2024年7月—2024年12月。具体培训人数:库木西力克乡300人。培训费用:40元*300人*40天=48万元。

    项目承办单位:库木西力克乡(乡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有资质的培训学校或企业承办)。

    项目管理:县扶贫办负责项目管理。项目执行中的督查,项目执行后验收、报账等各项工作。

    资金管理:实施方案下发后,各乡镇在一周内上报资金 拨付材料(项目实施方案、资金拨付申请报告、提款审批单)至县扶贫办,经审核后提交财政局拨付50%培训资金。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资金。

    项目乡镇责任:项目乡镇负责做好培训对象(建档立卡信息系统中在册贫困人口)的确定,按照实施方案要求项目乡镇自行组织实施,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项目资金有效运行。

    项目验收:项目乡镇(承办单位)培训项目结束前首先自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向县扶贫办提交验收申请,县扶贫办组成验收小组对参训人数的30%进行随机抽验。培训项目验收合格后,由验收小组成员在项目验收鉴定表上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进行认定。

    项目报账:培训项目实施、验收后,项目实施乡镇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相关资料提交工作(报账资料含提款审批单、验收单、实施方案、实施情况相关表格[表1-4]、培训学员考勤表、课程表、教材(讲义)、培训工作总结、培训影像资料、票据)的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三份),县扶贫办将对所有档案资料进行审核后提财政局拨付剩余培训资金。

    项目责任单位:扶贫办、财政局、库木西力克乡。项目责任人:李淑芳、蔡万明、张长庆。

    四、培训项目工作要求与管理

    一是高度重视,制定实施方案。请各乡镇结合实际制定好培训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人、培训时间。并于2024年7月24日前将培训实施方案、资金拨付报告、提款审批单上 报至县扶贫办并办理资金预付相关手续。

    二是按照培训计划,落实培训任务。2024年新增技能培训由项目乡镇与所委托承办培训单位签订委托培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职业技能培训由培训学校、企业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就业岗位需求,安排培训内容。实用技术培训由乡镇自行组织实施。承办单位按照计划表做好培训课程安排,采取理论+现场讲解+入户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蔬菜种植、大棚种植实用技术培训。

    三是加强培训项目监察力度,确保培训项目质量。由县扶贫办牵头,会同县财政局对各培训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指导,实用技术培训随时开班,随时培训,随时跟踪检查,及时掌握解决培训存在的问题。

    四是明确职责分工,强化项目、资金管理。扶贫办作为扶贫培训项目主管单位,做好项目的管理、组织协调、检查验收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县财政局作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单位,要做好资金核拨、监督和检查工作,各项目承办单位、学校、企业做好项目的实施工作。

    第三篇:疏勒2024新增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生产

    疏勒县2024新增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生产

    发展)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新扶贫领字【2024】17号)要求,上级安排我县2024新增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9952.5万元。为切实用好管好扶贫资金,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县扶贫办结合《疏勒县2024年脱贫攻坚项目计划》,按照上级下达2024脱贫任务,依据各乡镇脱贫指标任务,在遵循贫困户发展意愿的基础上,各乡镇、村、访惠聚工作队反复摸底,征求相关行业单位意见后,参照2024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项目库计划,依据地区反馈意见,对疏勒县2024新增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项目计划进行了修改、完善。编制疏勒县2024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生产发展)项目13个,资金9747.49万元。其中:精准到户生产发展项目9个,资金1163.1万元;“四个一”工程项目4个,资金8584.39万元。为确保当年项目当年完工、当年见效,贫困户当年受益,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实施原则

    按照“资金使用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要求。一是坚持“统 筹安排、优化配置,突出重点、补齐短板”的原则,以深度贫困村脱贫攻坚任务为重点,瞄准退出46个贫困村和脱贫贫困人口,2024-2024年经验收评估已脱贫退出的贫困人口和贫困村,2024年拟退出的贫困村;二是政府引导,贫困户为主的原则。充分发挥贫困户在产业发展中的主体地位,调动贫困户积极性、引导贫困户根据自身条件和能力自主选择发展产业;三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结合乡村发展实际,选择效益好、见效快、覆盖面广并能带动贫困农户致富的特色产业;四是坚持市场导向,效益优先的原则。立足市场需求,合理确定产业发展规模,重点突出扶贫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生产发展项目实施内容及职责分工

    (一)双层拱棚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及规模:新建双层拱棚319座,每户1座(30m*8.5m*2.5m),扶持贫困户319户,每座补助6500元。其中:巴仁乡巴仁4村3座;塔尕尔其乡17座,阿克苏帕热其2村16座、台赛克3村1座;阿拉力乡26座,海尼且2村24座、阔纳乔喀9村2座;牙甫泉镇喀帕17村20座;罕南力克镇88座,明勒克霍伊拉4村31座、喀木其瓦普5村20座、谢依合来15村7座、恰喀17村20座、马勒其19村10座;库木西力克乡93座,色日克阿塔木1村2座、排先拜巴扎4村14座、贝希塔木6村15座、吾其9村13座、麦盖提13村15座、库干14村2座、托万艾日克17村14座、吉勒尕18村2座、明勒克20村16座;洋大曼 2 乡28座,红星6村5座、尤喀克其盖图克9村6座、尤喀克亚依拉克10村3座、且克勒14村2座、桑13村11座、阿亚克其盖图克15村1座;亚曼牙乡29座,喀拉吉勒尕7村3座、皮拉勒9村20座、兰格尔8村6座;巴合齐乡12座,尤喀克斯日勒玛村2村5座、巴什布其6村1座、吾斯塘博依8村6座;艾尔木东乡索古鲁克7村3座。

    (二)单层拱棚

    项目建设地点及规模:新建单层拱棚42座,每户1座,每户补助3000元,扶持贫困户42户。其中:英尔力克乡阿孜拉5村3座;巴仁乡纳丘克11村1座;库木西力克乡38座,贝希塔木6村9座、尕恰11村22座、克孜勒尤勒滚16村3座、帕合特勒克19村3座、莫达依21村1座。

    项目管理:县农林局、扶贫办、项目乡镇负责项目管理。负责协调项目相关行业单位、乡村和住村工作队做好项目执行前的准备,项目执行中的督查,项目执行后的报账、验收等各项工作。

    资金管理: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管理。项目启动后,县财政部门在收到扶贫办提交县财经工作领导小组预拨资金请示后,按照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给予项目乡镇办理50%项目款预拨手续。项目竣工验收后,根据验收鉴定结果,拨付剩余50%项目款。财政局同时参与项目执行中的检查验收,监督资金安全运行。

    项目监督指导:县农林局负责项目监督指导工作。会同项目乡镇做好项目实施的各项工作,包括拱棚新建前的各项 3 准备,拱棚选址、规模的确定、施工要求以及各类技术指导监督。

    项目执行:由项目乡镇负责执行。项目建设投入额度超出扶贫资金补助标准的缺口部分,整合社会帮扶资金或农户自筹解决。项目采取乡镇监管、农户自建或公开招标方式执行。各项目乡村做好扶持对象(建档立卡信息系统中在册贫困户)的确定,包括拱棚选址、施工质量要求,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

    验收标准:新建双层拱棚319座、单层拱棚42座,到户项目扶持对象均为建档立卡在册贫困户;根据建设规模、具体实施内容,投入资金额度不能小于扶贫资金补助标准;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受益情况、资金补助与项目计划表一致,项目在建设期限内完成并投入使用。

    项目验收:项目乡镇对项目进行100%自验,在自验合格的基础上,向县扶贫办提交验收申请,县扶贫办会同县农林局、县财政局、项目乡村、住村工作队共同参与验收,验收组对不低于30%项目建设规模进行随机抽验。项目验收合格后,由参加验收单位工作人员在项目验收鉴定表上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进行认定。

    项目报账:项目启动后,因考虑到贫困农户缺乏发展资金的实际,为保障项目按时启动,预拨50%项目启动资金用于原材料采购,项目乡镇在公示期满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交预付50%项目款资料至扶贫办(报账资料含项目实施方案、拨付资金报告、提款审批单、预拨50%项目款花名册(村第 4 一书记、村委会书记签字盖章、乡镇分管扶贫领导签字盖章)、公告公示图片。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实施乡镇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报账工作(报账资料含项目工作总结、乡镇自验报告、县级验收鉴定表、拨付资金报告、拨付剩余50%项目花名册(村第一书记、村委会书记签字盖章、乡镇分管扶贫领导签字盖章)、项目成果图片),县扶贫办在收到实施乡镇申请的10个工作日完成项目档案审核工作,并向财政部门提交资金申请,对符合支付条件的申请,县财政部门应在在收到县扶贫办提交申请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账,对不符合支付条件的计划县财政应在县扶贫办提交申请计划的2个工作日内明确回复。县财政部门按照项目验收报告和项目报账资料拨付剩余50%项目资金。资金拨付至乡镇后最近的一个星期一发放。

    项目责任领导:刘建(县委副书记)、万亚军(县政府副县长)、各联系乡镇县领导

    项目责任单位:农林局、县扶贫办、财政局、巴仁乡、塔尕尔其乡、阿拉力乡、牙甫泉镇、罕南力克镇、库木西力克乡、洋大曼乡、亚曼牙乡、巴合齐乡、英尔力克乡。

    项目责任人:王永江、李淑芳、蔡万明、娄强、吴兴、展邦助、崔昌民、魏春强、张长庆、杨唐文、朱红彬、李文军、曾国云及项目村第一书记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7月-2024年10月

    (三)日光温室大棚

    项目建设地点及规模:新建日光温室大棚15座,建设 5 标准50m×8m,全钢架砖混结构,主要用于墙体、钢架、大棚膜、保温棉被、电动卷帘机、冬季加温设备、育苗床价以及灌水系统,每座补助20万元。其中:罕南力克镇4座,明勒克霍伊拉4村2座、喀木其瓦普5村2座。每座日光温室年育苗量约为30万株,能满足500座中型拱棚用苗;艾尔木东乡6座,吾斯塘博依4村2座,用于药用玫瑰花培育、由疏勒县维吾尔医院给予技术指导;尤喀克英吾斯塘3村4座,用于西梅、葡萄育苗;库木西力克乡库木西力克15村2座;亚曼牙乡3座,麻扎12村1座、哈达提克10村2座。

    项目管理:县农林局负责项目管理。做好项目实施方案制定,负责协调项目乡村和住村工作队做好项目执行前的准备,包括温室大棚选址、规模的确定、施工要求以及各类技术指导。做好项目执行中的督查,项目执行后的报账、验收等各项工作。

    资金管理: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管理。项目启动后,县财政局根据县农林局提供的项目合同、工程进度、工程验收报告,按照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依据项目实际进度及时足额拨付工程款。财政局参与项目执行中的检查验收,监督资金安全运行。

    项目执行:县农林局、项目乡镇、政府采购办积极配合完成招标前各项准备工作,并按程序完成招标采购。项目乡镇负责落实温室大棚建设地点及相关手续办理,确定受益对象人员,做好项目协调、督导工作,确保项目按期保质标量完工。

    资产受益分配方式:15座温室大棚属村集体资产,由乡镇、村技术人员统一管理,所得收益一部分用于大棚管理费用支出,一部分用于本村贫困户受益分红,受益对象优先考虑无劳动力贫困户家庭。

    验收标准:项目实施地点、规模数量与项目计划表内容相符;日光温室大棚15座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受益分红对象均为贫困户;供应规格、技术参数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项目验收:由县农林局负责组织项目验收。由项目实施单位向县农林局提出验收申请,县农林局会同县扶贫办、财政局、项目乡村和住村工作队共同参与验收。项目验收合格后,各验收成员在项目验收鉴定表上签字认定。

    项目报账:项目启动后,根据合同签订内容,可预拨30%-50%项目启动资金用于项目采购。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实施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报账工作,县农林局在收到实施单位申请的10个工作日完成项目报账资料审核工作,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财经领导小组提交拨付资金请示,根据项目主管单位请示内容,县扶贫办向财经领导小组出具项目资金来源说明,该说明作为项目管理单位报账材料之一,由项目实施单位提交至县财政部门,对符合支付条件的申请,县财政部门应在在收到县扶贫办提交申请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账,对不符合支付条件的计划县财政应在项目实施单位提交申请计划的2个工作日内明确回复,县财政部门根据项目验收报告和项目提款申请拨付项目资金,可累计 7 拨付至95%项目款。一年质保期满后,项目运行正常,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5%质保金。

    项目责任领导:刘建(县委副书记)、万亚军(县政府副县长)、各联系乡镇县领导

    项目责任单位:县农林局、扶贫办、财政局、罕南力克镇、库木西力克乡、亚曼牙乡、艾尔木东乡。

    项目责任人:王永江、李淑芳、蔡万明、魏春强、张长庆、朱红彬、罗旭及项目村第一书记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7月-2024年10月

    (四)庭院经济建设

    建设地点及规模:庭院经济建设83户,每户补助7000元。2024元用于庭院房前屋后闲置土地归并整理,三区分离,5000元用于小果园、小菜园、圈舍、葡萄搭架建设,鼓励发展庭院家禽养殖、特色种植、小手工业、庭院休闲产业等项目。其中:英阿瓦提乡2户,英阿瓦提1村1户、墩克什拉克4村1户;英尔力克乡18户,伊勒克其霍伊拉1村2户、古力巴格11村6户、阿古提15村5户、尤喀克霍伊拉19村5户;阿拉力乡库尔干5村2户;巴合齐乡巴合齐5村48户;库木西力克乡麦盖提13村13户。

    项目管理:县委农办、县扶贫办、项目乡镇负责项目管理。负责协调项目乡村及各相关单位做好项目执行前的准备,项目执行中的督查,项目执行后的报账、验收等各项工作。

    资金管理:财政局负责资金管理。项目启动后,县财政 8 部门在收到扶贫办提交县财经工作领导小组预拨资金请示后,按照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给予各乡镇办理预付50%项目款手续。项目竣工验收后,根据验收鉴定结果,拨付剩余50%项目款。财政局同时参与项目执行中的检查验收,监督资金安全运行。

    项目监督指导:县委农办、农林局、乡村和住村工作队做好项目实施的各项工作,包括核定扶持对象、项目选址、实施内容、规模的确定、建设标准、施工要求以及各类技术指导监督。

    项目执行:由各乡村负责执行。项目建设投入额度超出扶贫资金补助标准的缺口部分,整合行业资金、社会帮扶资金或农户自筹解决。项目采取乡村监管、农户自建方式执行或由乡村组织本地农民施工队建设。各涉项目乡镇做好扶持对象(建档立卡信息系统中在册贫困户)的确定,包括庭院规划、施工质量要求,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

    验收标准:庭院经济建设83户,2024元用于庭院房前屋后闲置土地归并整理,三区分离,5000元用于小果园、小菜园、圈舍、葡萄搭架建设,鼓励发展庭院家禽养殖、特色种植、小手工业、庭院休闲产业等项目。

    项目验收:项目乡镇对项目进行100%自验,在自验合格的基础上,向县扶贫办提交验收申请,县扶贫办会同县财政局、县委农办、项目乡村、住村工作队共同参与验收,验收组对不低于30%项目建设规模进行随机抽验。项目验收合格后,由参加验收单位工作人员在项目验收鉴定表上签字并 9 盖单位公章进行认定。

    项目报账:项目启动后,因考虑到贫困农户缺乏发展资金的实际,为保障项目按时启动,预拨50%项目启动资金用于原材料采购,项目乡镇在公示期满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交预付50%项目款资料至扶贫办(报账资料含项目实施方案、拨付资金报告、提款审批单、预拨50%项目款花名册(村第一书记、村委会书记签字盖章、乡镇分管扶贫领导签字盖章)、公告公示图片。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实施乡镇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报账工作(报账资料含项目工作总结、乡镇自验报告、县级验收鉴定表、拨付资金报告、拨付剩余50%项目花名册(村第一书记、村委会书记签字盖章、乡镇分管扶贫领导签字盖章)、项目成果图片),县扶贫办在收到实施乡镇申请的10个工作日完成项目档案审核工作,并向财政部门提交资金申请,对符合支付条件的申请,县财政部门应在在收到县扶贫办提交申请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账,对不符合支付条件的计划县财政应在县扶贫办提交申请计划的2个工作日内明确回复。县财政部门按照项目验收报告和项目报账资料拨付剩余50%项目资金。资金拨付至乡镇后最近的一个星期一发放。

    项目责任领导:刘建(县委副书记)、万亚军(县政府副县长)、张琳(农办主任)、各联系乡镇县领导。

    项目责任单位:县委农办、农林局、扶贫办、财政局、英阿瓦提乡、英尔力克乡、阿拉力乡、库木西力克乡。

    项目责任人:王永江、李淑芳、艾海提·萨吾提、蔡万明、10 张宁、曾国云、展邦助、张长庆项目村第一书记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7月-2024年10月

    (五)贫困户生产提升

    建设地点及规模:对659户贫困户进行生产生活巩固提升,每户补助2500元。根据贫困户发展意愿,结合每户庭院实际情况,制定生产生活巩固提升方案,按照每户一个小菜园、小果园,一座葡萄搭架,一个小圈舍,兼顾发展家禽养殖业、家庭手工业进行查漏补缺。其中:巴仁乡央艾日克5村1户;英尔力克乡86户,伊勒克其霍伊拉1村19户、当尕勒其3村4户、库木鲁克4村5户、阿孜拉5村8户、尤喀克英艾日克7村3户、古力巴格11村3户、托万克霍伊拉12村29户、巴格艾日克14村7户、阿古提15村5户、祖拉勒16村2户、尤喀克霍伊拉19村1户;阿拉力乡塔尕尔其艾日克8村1户;洋大曼乡286户,赛先拜巴扎1村8户、阿克亚2村36户、红星6村48户、墩8村16户、尤喀克其盖图克9村17户、乔克鲁克12村44户、桑13村31户、且克勒14村30户、吐格曼贝希16村56户;塔孜洪乡161户,托万库拉格拉3村26户、尤喀克霍伊拉4村1户、铁热克博斯坦10村28户、司也克13村6户、喀勒克16村63户、喀孜玛18村22户、台吐尔19村15户;库木西力克乡49户,排先拜巴扎4村9户、贝希塔木6村1户、拍昆霍伊拉11村31户、托万昆12村8户;英阿瓦提乡62户,喀帕5村49户、托普恰克艾日克9村12户、喀什艾日克6村1户;阿拉甫乡13户,加依麻扎8村4户、11 果吉力巴格13村9户。

    项目管理:县委农办、县扶贫办、项目乡镇负责项目管理。负责协调项目乡村及各相关单位做好项目执行前的准备,项目执行中的督查,项目执行后的报账、验收等各项工作。

    资金管理:财政局负责资金管理。项目启动后,县财政部门在收到扶贫办提交县财经工作领导小组预拨资金请示后,按照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给予各乡镇办理预付50%项目款手续。项目竣工验收后,根据验收鉴定结果,拨付剩余50%项目款。财政局同时参与项目执行中的检查验收,监督资金安全运行。

    项目监督指导:县委农办、农林局、乡村和住村工作队做好项目实施的各项工作,包括核定扶持对象、项目选址、实施内容、规模的确定、建设标准、施工要求以及各类技术指导监督。

    项目执行:由各乡村负责执行。项目建设投入额度超出扶贫资金补助标准的缺口部分,整合行业资金、社会帮扶资金或农户自筹解决。项目采取乡村监管、农户自建方式执行或由乡村组织本地农民施工队建设。各涉项目乡镇做好扶持对象(建档立卡信息系统中在册贫困户)的确定,包括庭院整治建设内容、施工质量要求,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

    验收标准:贫困户生产提升659户,每户补助2500元。主要建设内容:根据贫困户发展意愿,结合每户庭院实际情况,制定生产生活巩固提升方案,按照一畦菜、几棵果树、12 一架葡萄等进行查漏补缺,同时兼顾贫困户生产条件改善,达到脱贫标准。

    项目验收:项目乡镇对项目进行100%自验,在自验合格的基础上,向县扶贫办提交验收申请,县扶贫办会同县委农办、农林局、财政局、项目乡村、住村工作队共同参与验收,验收组对不低于30%项目建设规模进行随机抽验。项目验收合格后,由参加验收单位工作人员在项目验收鉴定表上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进行认定。

    项目报账:项目启动后,因考虑到贫困农户缺乏发展资金的实际,为保障项目按时启动,预拨50%项目启动资金用于原材料采购,项目乡镇在公示期满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交预付50%项目款资料至扶贫办(报账资料含项目实施方案、拨付资金报告、提款审批单、预拨50%项目款花名册(村第一书记、村委会书记签字盖章、乡镇分管扶贫领导签字盖章)、公告公示图片。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实施乡镇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报账工作(报账资料含项目工作总结、乡镇自验报告、县级验收鉴定表、拨付资金报告、拨付剩余50%项目花名册(村第一书记、村委会书记签字盖章、乡镇分管扶贫领导签字盖章)、项目成果图片),县扶贫办在收到实施乡镇申请的10个工作日完成项目档案审核工作,并向财政部门提交资金申请,对符合支付条件的申请,县财政部门应在在收到县扶贫办提交申请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账,对不符合支付条件的计划县财政应在县扶贫办提交申请计划的2个工作日内明确回复。县财政部门按照项目验收报 13 告和项目报账资料拨付剩余50%项目资金。资金拨付至乡镇后最近的一个星期一发放。

    项目责任领导:刘建(县委副书记)、万亚军(县政府副县长)、张琳(农办主任)、各联系乡镇县领导。

    项目责任单位:县委农办、农林局、扶贫办、财政局、巴仁乡、英尔力克乡、阿拉力乡、洋大曼乡、塔孜洪乡、英阿瓦提乡、阿拉甫乡。

    项目责任人:王永江、李淑芳、、蔡万明、娄强、曾国云、展邦助、杨唐文、查东来、张宁、黄忠强及项目村第一书记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7月-2024年10月

    (六)西梅定植

    项目建设地点及规模: 亚曼牙乡协开尔巴格3村西梅定植200亩,每亩定植30株(10元/株),每亩补助300元。

    (七)特色种植

    项目建设地点及规模:特色种植474亩,每亩补助500元。其中:英阿瓦提乡特种植豇豆、复播甜瓜374亩。安居尔2村种植豇豆147.2亩,用于购买种子、支架及田间管理;种植复播甜瓜226.8亩。安居尔2村20亩、喀拉亚8村206.8亩,用于种子、防虫网及田间管理;罕南力克镇恰喀17村乌拉尔甘草种植100亩,25000株/亩,扶持贫困户64户。

    (八)“越冬茬”蔬菜育苗

    项目建设地点及规模:塔孜洪乡江铁木尔8村主要用 于“越冬茬”蔬菜育苗,由8村6座大棚农户进行统一育苗,对大棚农户发放育苗材料(穴盘、基质、种子、药品、水桶、水管子、水泵、遮阴网、地膜),支付运输费,预算金额18万元。蔬菜苗育成后免费发放给贫困户和有拱棚的贫困户,该项目覆盖全村有需求贫困户。

    项目管理:县农林局、项目乡镇负责项目管理。负责协调项目乡村做好项目执行前的准备,包括扶持对象、项目选址、实施内容、规模的确定;项目执行中的技术指导监督及督查;项目执行后的验收、报账各项工作。

    资金管理: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管理。项目启动后,县财政局按照县扶贫办提供的项目执行进度、项目验收报告和项目报账资料及时足额拨付项目资金。财政局参与项目执行中的检查验收,监督资金安全运行。

    项目执行:由各乡镇负责执行。项目建设投入额度超出扶贫资金补助标准的缺口部分,整合行业资金、社会帮扶资金或农户自筹解决。项目建设内容以项目计划建设规模、扶持户数、资金补助为准。

    验收标准:以项目计划定植品种、规模、扶持户数、资金补助为准,林果、特色种植存活率达到80%以上。项目验收:项目乡镇对项目进行100%自验,在自验合格的基础上,向县农林局提交验收申请。县农林局负责组织项目验收,会同县扶贫办、财政局、项目乡镇共同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合格后,由相关单位验收人员在项目验收鉴定表上签字并 15 盖单位公章进行确认,项目验收鉴定表由项目实施乡镇统一提交县扶贫办存档。

    项目报账:项目启动后,因考虑到贫困农户缺乏发展资金的实际,为保障项目按时启动,预拨50%项目启动资金用于项目采购,项目乡镇在公示期满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交预付50%项目款资料至扶贫办(报账资料含项目实施方案、拨付资金报告、提款审批单、预拨50%项目款花名册(村第一书记、村委会书记签字盖章、乡镇分管扶贫领导签字盖章)、公告公示图片。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实施乡镇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报账工作(报账资料含项目工作总结、乡镇自验报告、县级验收鉴定表、拨付资金报告、拨付剩余50%项目花名册(村第一书记、村委会书记签字盖章、乡镇分管扶贫领导签字盖章)、项目成果图片),县扶贫办在收到实施乡镇申请的10个工作日完成项目档案审核工作,并向财政部门提交资金申请,对符合支付条件的申请,县财政部门应在在收到县扶贫办提交申请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账,对不符合支付条件的计划县财政应在县扶贫办提交申请计划的2个工作日内明确回复。县财政部门按照项目验收报告和项目报账资料拨付剩余50%项目资金。资金拨付至乡镇后最近的一个星期一发放。

    项目责任领导:刘建(县委副书记)、万亚军(县政府副县长)、张琳(农办主任)、各联系乡镇县领导。

    项目责任单位:县农林局、扶贫办、亚曼牙乡、英阿瓦提乡、罕南力克镇、塔孜洪乡。

    项目责任人:王永江、李淑芳、朱红彬、张宁、魏春强、查东来及项目村第一书记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7月-2024年10月

    (九)流动超市(购置电动三轮车)

    项目建设地点及规模:购置电动三轮车621辆,用于餐饮、小商品、瓜果、蔬菜销售以及货物运输等,每户1辆,每辆补助6000元。艾尔木东乡64辆,阿亚克艾尔木东1村5辆、尤喀克艾尔木东2村7辆、尤喀克英吾斯塘3村7辆、墩艾日克5村4辆、喀然丹6村4辆、索古鲁克7村19辆、哈尼喀8村2辆、努开9村9辆、阿亚克英吾斯塘10村7辆;疏勒镇61辆,阔纳巴扎2村58辆、赛克孜塔什1村3辆;英阿瓦提乡安居尔2村1辆;阿拉力乡54辆,马木克1村13辆、海尼且2村7辆、拉依旦艾日克3村1辆、阿恰勒4村3辆、库尔干5村1辆、英阿依玛克6村3辆、帕其乔喀7村12辆、塔尕尔其艾日克8村10辆、阔纳乔喀9村4辆;亚曼牙乡12辆,喀拉吉勒尕7村2辆、麻扎12村3辆、协开尔巴格3村7辆;巴仁乡50辆,尤喀克巴仁3村27辆、央艾日克5村10辆、托喀依6村5辆、纳丘克11村1辆、阿热克其其13村1辆、欧吐拉克其其15村6辆;库木西力克乡74辆,色日克阿塔木1村1辆、亚克什拉克10村16辆、麦盖提13村3辆、库干14村3辆、库木西力克15村7辆、克孜勒尤了滚16村2辆、托万艾日克17村2辆、吉勒尕18村2辆、明勒克20村6辆、莫达依21村1辆、再艾热克2村15辆、喀拉墩5村3辆、贝希 17 塔木6村2辆、阿亚克浪喀勒克7村11辆;英尔力克乡24辆,当尕勒其3村2辆、库木鲁克4村1辆、阿孜拉5村1辆、库尔干6村1辆、尤喀克英艾日克7村1辆、洛克托玛8村3辆、奥依喀普村9村1辆、哈尼喀10村1辆、古力巴格11村2辆、欧格日艾日克13村1辆、巴格艾日克14村2辆、阿古提15村2辆、祖拉勒16村1辆、哈木拉18村2辆、托万克霍依拉12村3辆;洋大曼乡83辆,赛先拜巴扎1村8辆,阿克亚2村9辆、尤喀克色格孜勒克3村6辆、贝迪哈纳4村4辆、红星6村5辆、托万亚依拉克7村3辆、墩8村7辆、尤喀克其盖图克9村5辆、尤喀克亚依拉克10村2辆、布瓦洪兰干11村10辆、乔克鲁克12村4辆、桑13村12辆、且克勒14村2辆、阿亚克其盖图克15村1辆、吐格曼贝希16村5辆;阿拉甫乡喀尔勒库木7村4辆;塔尕尔其乡12辆,喀勒台塔尕尔其1村3辆、台赛克3村6辆、托库孜欧塔克6村1辆、克孜勒苏帕热其7村2辆;牙甫泉镇74辆,库木什克拉克1村4辆,硝尔鲁克2村5辆,塔勒库如克4村8辆,巴扎6村11辆,加依托格拉克7村6辆,开依克艾日克8村12辆,色日克托格拉克9村2辆,尤喀克通鲁克10村7辆,通鲁克11村3辆,欧吐拉通鲁克13村4辆,阿亚克通鲁克16村6辆,吐排艾日克18村4辆,霍吉鲁克20村2辆;塔孜洪乡21辆,台吐尔19村3辆、墩克什拉克12村1辆、达哈提6村9辆、尤喀克其盖图克20村8辆;巴合齐乡87个,斯日勒玛1村60辆, 尤喀克斯日勒玛2村19辆, 亚尕其买里斯7村5辆, 18 托帕克拉9村1辆,阿亚克布其10村2辆。

    项目管理:县扶贫办、项目乡镇负责项目管理。负责项目乡村、住村工作队做好项目执行前的准备,项目执行中的督查,项目执行后的报账、验收等各项工作。

    资金管理: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管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县扶贫办按照政府采购合同,提出提款计划,经县领导审批,由县财政局审核后办理报账。财政局参与项目执行中的检查验收,监督资金安全运行。

    项目执行:县扶贫办、项目乡镇、政府采购办积极配合完成招标前各项准备工作,并按程序完成招标采购。项目乡镇做好受益贫困户人员确定工作。

    验收标准:项目实施地点、规模数量与项目计划表内容相符;受益对象均为建档立卡系统在册贫困户;供应规格、技术参数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项目验收:由县扶贫办负责组织项目验收。待三轮车采购完成并正常使用后,由项目乡镇提出验收申请,县扶贫办会同县财政局、项目乡村和住村工作队共同参与验收。项目验收合格后,各验收成员在项目验收鉴定表上签字认定。供货单位在验收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关项目资料,并完成报账。

    项目报账:项目启动后,根据合同签订内容,可预拨30%-50%项目启动资金用于项目采购。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实施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报账工作(报账资料含县级验收鉴定表、拨付资金报告、项目受益户花名册(村第 19 一书记、村委会书记签字盖章、乡镇分管扶贫领导签字盖章),县扶贫办在收到实施单位申请的10个工作日完成项目档案审核工作,并向财政部门提交资金申请,对符合支付条件的申请,县财政部门应在在收到县扶贫办提交申请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账,对不符合支付条件的计划县财政应在县扶贫办提交申请计划的2个工作日内明确回复。县财政部门根据项目验收报告和项目提款申请拨付项目资金,可累计拨付至95%项目款。一年质保期满后,项目运行正常,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5%质保金。

    项目责任领导:张立江(县委副书记)、孙东华(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各联系乡镇县领导。

    项目责任单位:扶贫办、财政局、艾尔木东乡、疏勒镇、英阿瓦提乡、阿拉力乡、亚曼牙乡、巴仁乡、库木西力克乡、英尔力克乡、洋大曼乡、阿拉甫乡、塔尕尔其乡、牙甫泉镇、塔孜洪乡、巴合齐乡。

    项目责任人:李淑芳、蔡万明、罗旭、许有学、张宁、展邦助、朱红彬、娄强、张长庆、曾国云、杨唐文、黄忠强、吴兴、崔昌民、查东来、李文军杨及项目村第一书记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7月-2024年10月

    (十)保鲜库(冷藏库)及配套设施设备

    项目建设地点及规模:

    1、新建蔬菜、鲜果保鲜及冷藏库4座,每座库容500立方,每座补助52万元(含附属工程),资金208万元。用于蔬菜储藏,带动贫困户5-10名贫困人口就业。其中:库木西力克乡吾其9村1座,罕南力 20 克镇明勒克3村1座;洋大曼乡尤喀克其盖图克9村1座、布瓦洪兰干11村1座。

    2、为2024年第一批扶贫发展保鲜库20座配备货架,含100*100*2.3立柱,50*100*2.3横梁,40*80*1.7横撑,上铺建筑模板,项目总投资109万元(扶贫发展资金64.732万元,县级配套资金44.268万元)。其中:600立方17座、5万元/座、资金885万元,1000立方3座、8万元/座、资金24万元。

    项目管理:县农林局负责项目管理。农林局负责完成勘测设计、组织招投标、项目实施、组织验收,协调项目乡村及相关单位做好项目执行前的准备、项目执行中的督查、项目执行后的验收、报审工程决算审计等各项工作。

    资金管理: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管理。项目启动后,县财政局根据合同、项目工程进度、项目工程验收报告,按照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依据项目实际进度及时足额拨付工程款、设计费、监理费。财政局参与项目执行中的检查验收,监督资金安全运行。

    项目乡镇责任:项目乡镇负责落实保鲜库建设地点及相关手续办理,确定受益对象人员,做好项目协调、督导工作,确保项目按期保质标量完工。保鲜库属村集体固定资产,由村委会统一管理,在确保保鲜库正常运转经费外,所得收入用于贫困户受益分红。

    验收标准:根据项目设计图纸、实施方案、招投标文件内容进行验收,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受益情况与项目计划表一致,项目相关协议、利益联结机制是否建立,保鲜库投 21 入使用。

    项目验收:由县农林局负责组织项目验收。项目施工单位根据合同签订内容,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向县农林局提交验收申请。县农林局、扶贫办、财政局、项目乡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参与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合格后,由相关单位验收人员在项目验收鉴定表上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进行确认。按照固定资产移交手续,交由项目乡镇、村负责管理。该项目相关档案资料移交县扶贫办备存1份。

    项目报账:项目启动后,根据合同签订内容,可预拨30%-50%项目启动资金用于项目采购。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实施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报账工作,县农林局在收到实施单位申请的10个工作日完成项目报账资料审核工作,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财经领导小组提交拨付资金请示,根据项目主管单位请示内容,县扶贫办向财经领导小组出具项目资金来源说明,该说明作为项目管理单位报账材料之一,由项目实施单位提交至县财政部门,对符合支付条件的申请,县财政部门应在在收到县扶贫办提交申请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账,对不符合支付条件的计划县财政应在项目实施单位提交申请计划的2个工作日内明确回复,县财政部门根据项目验收报告和项目提款申请拨付项目资金。一年质保期满后,项目运行正常,验收合格后拨付质保金。

    项目责任领导:刘建(县委副书记)、万亚军(政府副县长)、各联系乡镇县领导。

    项目责任单位:农林局、扶贫办、财政局、库木西力克 22 乡、罕南力克镇、洋大曼乡。

    项目责任人:王永江、李淑芳、蔡万明、张长庆、魏春强、杨唐文及项目村第一书记。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7月-2024年11月

    (十一)扶贫车间(卫星工厂)

    项目建设地点及规模:

    1、新建扶贫车间(卫星工厂)5个,每个建设面积500平方米,每个补助75万元,资金375万元。其中:亚曼牙乡1个,喀拉吉勒尕7村;洋大曼乡赛先拜巴扎1村1个;阿拉甫乡尤喀克阿拉甫11村1个;阿拉力乡马木克1村;塔孜洪乡喀勒台16村1个。

    2、工业园区新建19920平方框架架构标准化卫星工厂1个,用于解决教培中心学校贫困户就业问题,资金3984.285万元;

    项目管理:县商经委、教培中心负责项目管理。县商经委完成项目实施方案制定,协调项目乡村做好项目执行前的准备、项目执行中的督查、项目执行后的验收及招商引资等各项工作;教培中心负责工业园区卫星工厂建设相关事宜。

    资金管理: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管理。项目启动后,县财政局根据县商经委、教培中心提供的项目合同、工程进度、工程验收报告,按照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依据项目实际进度及时足额拨付工程款、设计费、监理费等费用。财政局参与项目执行中的检查验收,监督资金安全运行。

    项目乡镇、学校责任:项目乡镇、教培中心负责落实扶贫车间(卫星工厂)建设地点及相关手续办理,确定受益对象人员,做好项目协调、督导工作,确保项目按期保质标量 23 完工。

    资产受益分配方式:扶贫车间(卫星工厂)以带动贫困户稳定就业为主,帮助当地发展二产,厂房产权归村集体、学校资产,村级卫星工厂出租收入归村集体或量化分红给贫困户。

    验收标准:根据实施方案进行验收,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受益情况与项目计划表一致,按照章程完成扶贫车间(卫星工厂)成立手续,建立扶贫车间(卫星工厂)运营、管理制度,企业运行正常并投入使用。

    项目验收:县商经委、教培中心负责组织项目验收。项目施工单位根据合同签订内容,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向县商经委提交验收申请。县商经委、教培中心、扶贫办、财政局、项目乡村共同参与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合格后,由相关单位验收人员在项目验收鉴定表上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进行确认。该项目相关档案资料移交县扶贫办备存1份。

    项目报账:项目启动后,根据合同签订内容,可预拨30%-50%项目启动资金用于项目采购。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实施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报账工作,县农商经委、教培中心在收到项目实施单位申请的10个工作日完成项目报账资料审核工作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财经领导小组提交拨付资金请示,根据项目主管单位请示内容,县扶贫办向财经领导小组出具项目资金来源说明,该说明作为项目管理单位报账材料之一,由项目实施单位提交至县财政部门,对符合支付条件的申请,县财政部门应在在收到县扶贫办提交 24 申请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账,对不符合支付条件的计划县财政应在项目实施单位提交申请计划的2个工作日内明确回复,县财政部门根据项目验收报告和项目提款申请拨付项目资金。一年质保期满后,项目运行正常,验收合格后拨付质保金。

    项目责任领导:胡崇伟(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孙东华(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各联系乡镇县领导。

    项目责任单位:县商经委、教培中心、亚曼牙乡、洋大曼乡、阿拉甫乡、阿拉力乡。

    项目责任人:刘章红、朱红彬、杨唐文、黄忠强、展邦助及项目村第一书记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7月-2024年11月

    (十二)卫星工厂配套设备购置

    卫星工厂配套设备购置项目建设地点及规模:申请资金1700.88万元(以设备采购价为准),其中:扶贫发展资金1510.411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90.469万元。

    1、英阿瓦提乡墩克什拉克4村卫星工厂配套缝纫机100台,每台补助3000元(以采购中标价为准),资金30万元;

    2、购置电脑平缝机382台,每台补助4800元(以采购中标价为准),资金183.36万元。其中:塔孜洪乡索喀贝希1村卫星工厂(海洋服饰)82台,库木西力克乡产业孵化中心200台,洋大曼乡2024年新建7个卫星工厂100台;

    3、塔孜洪乡索喀贝希1村卫星工厂(海洋服饰)购置服装加工设备:带刀车 10 台,4500元/套,合计4.5万元;四线锁边机 10 台,25 3500元/套,合计3.5万元;五线锁边机 10 台,3750元/套,合计3.75万元;拉腰机 5 台,2.45万元/套,合计12.25万元;电脑套结机 5 台,2.8万元/套,合计14万元。投资预算38万元。

    4、塔孜洪乡卫星工厂配套设备高速织袜机50台,其中尤喀克霍依拉4村20台、铁热波克斯坦10村15台、尤喀克其盖图克20村15台,每台2.5万元,投资概算125万元。

    5、库木西力克乡购买产业孵化中心设备:四线锁边机:数量16台,单价3500元,共计56000元 ;五线锁边机:数量16台,单价3750元,共计60000元;电脑套结机:数量4台,单价28000元,共计112000元;拉腰机:数量8台,单价24500元,共计196000元;.双针机:数量16台,单价6950元,共计111200元;电脑平头锁眼机:数量2台,单价40000元,共计80000元,预算资金61.52万元。

    6、阿拉甫乡卫星工厂配备袜子缝头机45台,其中阿亚克吉勒尕1村、尤库日吉勒尕2村、阿亚克阿拉甫14村各15台,每台补助25000元,投资概算112.5万元。

    7、工业园区卫星工厂配套设备缝纫机3835台,用于教培中心学校贫困户就业问题,资金1150.5万元。

    项目管理:县扶贫办、教培中心、项目乡镇负责项目管理。负责协调项目相关项目乡村、住村工作队、学校做好项目执行前的准备,项目执行中的督查,项目执行后的报账、验收等各项工作。

    资金管理: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管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县扶贫办按照政府采购合同,提出提款计划,经县领导审批,26 由县财政局审核后办理报账。财政局参与项目执行中的检查验收,监督资金安全运行。

    项目执行:一是县扶贫办、教培中心、项目乡村、政府采购办积极配合完成招标前各项准备工作,并按程序完成招标采购。二是项目乡镇、村,召开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专题讨论,并充分征求贫困户的意见,同意参与实施项目并自愿承担相应权利和义务的贫困户即可成为股权量化对象,由实施乡镇、村张榜公布并登记确认,使贫困户成为资产的使用者和受益者。三是项目乡村作为项目实施单位,结合项目特点,负责指导实施卫星制定项目资产收益扶贫方案、入股分红协议,建立相关台账,确保贫困户受益。四是教培中心卫星工厂及配套设备项目主要解决学校贫困户就业问题,使其掌握一技之长。

    资产受益分配方式:每个经营主体优先考虑贫困户就近就地就业问题,设备作为股金入股卫星工厂,采取收益分红方式。按照自主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原则,双方签订扶贫资金入股协议书,以为单位,在每年的 12月30日前,将每年盈余收入按照一定比例,对各成员按所持股协议分配红利,但分红最少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利息;教培中心卫星工厂解决学校贫困户培训、就业问题,不涉及资产受益分红。

    验收标准:项目实施地点、规模数量与项目计划表内容相符;受益对象均为建档立卡系统在册贫困户;供应规格、技术参数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相关设备运行正常,投入使 27 用。

    项目验收:由县扶贫办负责组织项目验收。待设备安装完成并正常运行后,由项目乡镇、教培中心提出验收申请,县扶贫办会同县财政局、教培中心、项目乡村和住村工作队共同参与验收。项目验收合格后,各验收成员在项目验收鉴定表上签字认定。供货单位在验收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关项目资料,并完成报账。

    项目报账:项目启动后,根据合同签订内容,可预拨30%-50%项目启动资金用于项目采购。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供货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报账工作(报账资料含县级验收鉴定表、拨付资金报告、项目受益户花名册(村第一书记、村委会书记签字盖章、乡镇分管扶贫领导签字盖章),县扶贫办在收到实施单位申请的10个工作日完成项目档案审核工作,并向财政部门提交资金申请,对符合支付条件的申请,县财政部门应在在收到县扶贫办提交申请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账,对不符合支付条件的计划县财政应在县扶贫办提交申请计划的2个工作日内明确回复。县财政部门根据项目验收报告和项目提款申请拨付项目资金,可累计拨付至95%项目款。一年质保期满后,项目运行正常,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5%质保金。

    项目责任领导:张立江(县委副书记)、胡崇伟(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孙东华(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各联系乡镇县领导。

    项目责任单位:扶贫办、财政局、教培中心、英阿瓦提 28 乡、塔孜洪乡、洋大曼乡、库木西力克乡、阿拉甫乡。

    项目责任人:李淑芳、蔡万明、张宁、查东来、杨唐文、张长庆、黄忠强及项目村第一书记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7月-2024年11月

    (十三)合作社配套设施设备

    1、服装缝纫合作社

    (1)服装缝纫合作社购置设备276台,缝纫机266台、刺绣机4台、锁边机5台、熨烫机1台,每台补助3000元(以采购价为准),资金82.8万元(扶贫发展资金59.388万元,县级配套资金23.412万元)。其中:巴仁乡尤喀克巴仁3村温且姆裁缝农民专业合作社购置缝纫机15台;塔孜洪乡合作社配套设备209台,缝纫机205台,喀拉扎克5村15台、达哈提6村20台、博斯坦9村28台、喀孜玛18村86台、台吐尔19村10台、塔什其艾日克11村20台、库拉格拉2村26台;库拉格拉2村刺绣一体机2台、锁边机2台;阿拉力乡阔纳乔喀9村配套缝纫机3台;罕南力克镇喀拉普拉特7村缝纫合作社配套缝纫机10台;亚曼牙乡合作社购置设备37台,阿亚克科克其11村购买服装合作社电动缝纫机5台、电动锁边机1台,阿亚克盖米桑5村电动缝纫机2台、协开尔巴格3村电动缝纫机5台、锁边机2台、熨烫机1台。尤喀克科克其13村5台、尤喀克盖米桑6村4台;喀拉吉勒尕7村缝纫合作社,购置12台缝纫机;阿拉甫乡吾斯塘博依6村缝纫刺绣机2台。

    2、畜牧养殖合作社

    29(2)改建养殖合作社2个,申请资金60万元,带动贫困户55户。其中:洋大曼乡红星6村畜牧养殖合作社,申请资金30万元,购置饲料搅拌机车24万元,5立方牛场清粪车6万元,带动贫困户30户;亚曼牙乡巴依托喀依15村农民养殖专业合作社申请资金30万元,养殖区维修资金15万元、驴卫生防疫与配套设施资金3万元、挤奶器与储存奶罐1.5万元,饲草料青贮窖500立方米,资金6万元,饲草料粉碎机1台、资金2万元,露天围栏区修建资金2万元,颗粒饲草料研磨机资金0.5万元,可带动贫困户25户。

    3、农机合作社

    拟建农机合作社59个,申请资金2723.925万元,其中:扶贫发展资金2322.574万元,县级配套资金401.351万元。扶贫资金投入折股量化到贫困户,合作社所得收益用途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合作社正常运营、设备维护及人员工资,一部分用于贫困户受益分红。

    (3)英阿瓦提乡农机合作社3个,申请资金133.7元,带动贫困户134户。其中:英阿瓦提乡比纳木7村农机合作社,申请资金34.85万元。申请4.0履带式小麦联合收获机1台12万元,拖拉机1台12万元,427翻转犁1台0.5万元,2.4米联合整地机1台2.5万元,16行小麦播种机1台0.55万元,二膜4行玉米播种机1台1万元,中耕施肥机1台0.4万元,6吨铡草揉丝机1台1.2万元,全自动圆捆包膜一体机1台4.7万元,解决贫困户就业4人,带动贫困户受益35户;安居尔2村农机合作社,申请资金49万元。购 30 置拖拉机2台24万元、整地机2台5万元、小麦收割草绑机1台18万元、起垄铺膜机2台2万元,解决贫困户就业4人,带动贫困户受益49户;托普恰克艾日克9村拟建农机合作社,申请资金49.85万元,计划购置4.0履带式小麦联合收获机1台12万元,拖拉机2台24万元,427翻转犁2台1万元,2.4米联合整地机2台5万元,16行小麦播种机1台0.55万元,二膜4行玉米播种机1台1万元,中耕施肥机1台0.4万元,6吨铡草揉丝机1台1.2万元,全自动圆捆包膜一体机1台4.7万元,计划解决贫困户就业6人,带动贫困受益户50户。

    (4)洋大曼乡农机合作社4个,申请资金185.2万元,带动受益贫困户184户。阿克亚2村申请46.85万元,带动受益贫困户47户:其中4.0履带式小麦联合收获机2台24万元,拖拉机1台12万元,427翻转犁1台0.5万元,2.4米联合整地机1台2.5万元,16行小麦播种机1台0.55万元,二膜4行玉米播种机1台1万元,中耕施肥机1台0.4万元,6吨铡草揉丝机1台1.2万元,全自动圆捆包膜一体机1台4.7万元;尤喀克色格孜勒克3村申请资金49.8万元,带动受益贫困户49户:其中4.0履带式小麦联合收获机2台24万元,拖拉机1台12万元,427翻转犁 2台1万元,2.4米联合整地机2台5万元,16行小麦播种机2台1.1万元,二膜 4行玉米播种机2台2万元,全自动圆捆包膜一体机1台4.7万元;墩8村合作社计划申请资金48万元,带动受益贫困户48户。其中4.0履带式小麦联合收获 31 机2台24万元,拖拉机1台12万元,427翻转犁1台0.5万元,2.4米联合整地机1台2.5万元,16行小麦播种机2台1.1万元,二膜4行玉米播种机2台2万元,6吨铡草揉丝机1台1.2万元,全自动圆捆包膜一体机1台4.7万元;阿亚克其盖图克15村申请资金40.55万元,带动受益贫困户40户:其中4.0履带式小麦联合收获机1台12万元,拖拉机2台24元,427翻转犁1台0.5万元,2.4米联合整地机1台2.5元,16行小麦播种机1台0.55万元,二膜4行玉米播种机1台1万元。

    (5)塔孜洪乡农机合作社7个,申请资金250.3万元,带动贫困户受益214户。其中:索喀贝希1村申请资金48.35万元,用于4.0履带式小麦联合收获机1台,每台12万元,拖拉机2台,每台12万元,427翻转犁2台,每台0.5万元,2.4米联合整地机1台,每台2.5万元,16行小麦播种机1台,每台0.55万元,二膜4行玉米播种机1台,每台1万元,中耕施肥机1台,每台0.4万元,6吨铡草揉丝机1台,每台1.2万元,全自动圆捆包膜一体机1台,每台4.7万元,双行起垄打药胶水覆膜起垄一体机1台,每台1万元。扶持带动47户贫困户;尤喀克霍伊拉4村申请资金21.25万元,用于4.0履带式小麦联合收获机1台,每台12万元,427翻转犁1台,每台0.5万元,2.4米联合整地机1台,每台2.5万元,16行小麦播种机1台,每台补助0.55万元,二膜4行玉米播种机1台,每天1万元,全自动圆捆包膜一体机1台,每台4.7万元,扶持带动21户贫困户;江铁木尔8村 32 申请资金46.25万元,用于4.0履带式小麦联合收获机1台,每台12万元,拖拉机1台,每台12万元,427翻转犁1台,每台0.5万元,2.4米联合整地机1台,每台2.5万元,16行小麦播种机2台,每台0.55万元,二膜4行玉米播种机2台,每台1万元,中耕施肥机2台,每台0.4万元,6吨铡草揉丝机1台,每台1.2万元,全自动圆捆包膜一体机1台,每台4.7万元,玉米收割机1台,每台10万元,扶持带动46户贫困户;铁热克博斯坦10村申请资金36.45万元,用于4.0履带式小麦联合收获机1台,每台12万元,拖拉机1台,每台12万元,427翻转犁1台,每台0.5万元,2.4米联合整地机1台,每台2.5万元,16行小麦播种机1台,每台0.55万元,二膜4行玉米播种机1台,每台1万元,中耕施肥机1台,每台0.4万元,全自动圆捆包膜一体机1台,每台4.7万元,手扶拖拉机旋耕机8台,每台0.35万元,扶持带动36户贫困户;喀孜玛18村申请资金22.1万元,用于4.0履带式小麦联合收获机1台,每台12万元,427翻转犁1台,每台0.5万元,2.4米联合整地机1台,每台2.5万元,18行小麦播种机1台,每台0.6万元,二膜4行玉米播种机1台,每台1万元,全自动圆捆包膜一体机1台,每台4.7万元,双行起垄打药浇水覆膜起垄一体1台,0.8万元,扶持带动22户贫困户;台吐尔19村申请资金40.9万元,用于4.0履带式小麦联合收获机2台,每台12万元,拖拉机1台,每台12万元,2.4米联合整地机1台,每台2.5万元,中耕施肥机1台,每台1.2万元,6吨铡草揉丝 33 机1台,每台1.2万元,扶持带动40户贫困户;其盖图克20村申请资金35万元,用于4.0履带式小麦联合收获机一台,资金12万元,拖拉机一台、资金12万元,354拖拉机1台(带拖车)、资金3万元,427翻转犁一台,资金0.5万元,2.4米联合整地机一台、资金2.5万元,16行小麦播种机一台、0.55万元,二膜4行玉米播种机一台、资金1万元,中耕施肥机一台,资金0.4万元,打药机1台、资金1万元、棉花播种机1台,资金1万元,开沟铺膜机1台、资金1.05万元,扶持带动38户贫困户。

    (6)库木西力克乡农机合作社2个,申请资金96.85万元,带动贫困户受益100户,吾其9村农机械合作社申请资金50万元,带动贫困困户50户。其中4.0履带式小麦联合收获机2台24万元,拖拉机1台12万元,427翻转犁1台0.5万元,2.4米联合整地机1台2.5万元,16行小麦播种机1台0.55万元,二膜4行玉米播种机1台1万元,中耕施肥机1台0.4万元,6吨铡草揉丝机1台1.2万元,全自动圆捆包膜一体机1台4.7万元、滴管棉花精良播种机2台1.5万元,玉米精良播种机2台0.8万元,小型联合整地机械0.85万元;拍昆霍伊拉11村农机械合作社申请资金46.85万元,其中4.0履带式小麦联合收获机2台24万元,拖拉机1台12万元,427翻转犁1台0.5万元,2.4米联合整地机1台2.5万元,16行小麦播种机1台0.55万元,二膜4行玉米播种机1台1万元,中耕施肥机1台0.4万元,6吨铡草揉丝机1台1.2万元,全自动圆捆包膜一体机1台 34 4.7万元。

    (7)亚曼牙乡农机合作社5个,申请资金244.55万元,带动贫困户受益257户。其中:喀拉吉勒尕7村农机合作社申请资金50.55万元,用于4.0履带式小麦联合收获机1台,每台12万元,拖拉机1台,每台12万元,427翻转犁1台,每台0.5万元,2.4米联合整地机1台,每台2.5万元,16行小麦播种机2台,每台0.55万元,二膜4行玉米播种机2台,每台1万元,中型玉米收割机1台,每台6万元,玉米脱粒机5台,每台500元,秸秆打包机3台,每台1.8万元,树坑挖掘机1台,每台8万元,打药机2台,每台0.4万元,可扶持带动贫困户75户、370人;阿亚克盖米桑5村农机合作社申请资金46.85万元,用于4.0履带式小麦联合收获机2台,每台12万元,拖拉机1台,每台12万元,427翻转犁1台,0.5万元,2.4米联合整地机1台,2.5万元,16行小麦播种机1台,每台0.55万元,二膜4行玉米播种机1台,每台1万元,中耕施肥机1台,每台0.4万元,6吨铡草揉丝机1台,每台1.2万元,全自动圆捆包膜一体机1台,每台4.7万元,可扶持带动贫困户52户;协开尔巴格3村申请资金49.35万元,用于16行小麦播种机2台,每台0.55万元,二膜4行玉米播种机1台,每台1万元,中耕施肥机1台,每台0.4万元,农用平地机1台,每台3万元,秸秆粉碎打包机1台,每台13万元,棉花秸秆粉碎机1台,每台0.55万元,全自动圆捆包膜一体机1台,每台4.7万元,4.0履带小麦联合收获机1台,每台12万元,玉米联合收割 35 机1台,每台13万元,打药机1台,每台0.6万元,可扶持带动贫困户50户、204人;阿亚克科克其11村申请资金48.3万元,用于4.0履带式小麦联合收获机1台,每台12万元,拖拉机2台,每台12万元,427翻转犁2台,每台0.5万元,2.4米联合整地机1台,每台2.5万元,16行小麦播种机2台,每台0.55万元、二膜4行玉米播种机1台,每台1万元,中耕施肥机2台,每台0.4万元,6吨铡草揉丝机1台,每台1.2万元,全自动圆捆包膜一体机1台,每台4.7万元,可扶持带动贫困户30户;色格孜勒克1村申请资金49.5万元,用于4.0履带小麦联合收获机2台,每台12万元,玉米联合收割机1台,每台13万元,拖拉机1台,每台12万元,翻转犁1台,每台0.5万元,可扶持带动贫困户50户。

    (8)艾尔木东乡农机合作社4个,申请资金198.5万元,带动贫困户受益201户。其中:尤喀克艾尔木东2村申请资金50.1万元,用于4.0履带式小麦联合收获机2台,每台12万元,拖拉机1台,每台12万元,2.4米联合整地机1台,每台2.5万元,16行小麦播种机4台,每台0.55万元,全自动圆捆包膜一体机2台,每台4.7万元,扶持带动50户贫困户;吾斯塘博依4村申请资金47.9万元,用于4.0履带式小麦联合收获机1台,每台12万元,拖拉机2台,每台12万元,2.4米联合整地机1台,每台2.5万元,16行小麦播种机2台,每台0.55万元,全自动圆捆包膜一体机1台,每台4.7万元,2膜4行玉米播种机 1台,每台1 36 万元,中耕施肥机1台,每台0.4万元,6吨铡草揉丝机1台,每台1.2万元,427翻转犁2台,每台0.5万元,扶持带动50户贫困户;墩艾日克5村申请50万元,用于4.0履带式小麦联合收获机2台,每台12万元,拖拉机1台,每台12万元,427翻转犁1台,每台5千元,2.4米联合整地机1台,每台2.5万元,16行小麦播种机2台,0.55万元,2膜4行玉米播种机 2台,2万元,全自动圆捆包膜一体机1台,4.7万元,中耕施肥机2台,0.8万元,6吨铡草揉丝机2台,2.4万元,扶持带动50户贫困户;努开9村申请资金50.5万元,用于4.0履带式小麦联合收获机2台,每台12万元,6吨铡草揉丝机3台,每台1.2万元,中耕施肥机1台,每台0.4万元,16行小麦播种机2台,每台0.55万元,拖拉机1台,每台12万元,全自动圆捆包膜一体机2台,每台4.7万元,扶持带动51户贫困户。

    (9)巴仁乡农机合作社2个,申请资金71.65万元,带动贫困户受益70户。其中:托喀依6村申请资金36.8万元,用于4.0履带式小麦联合收获机1台12万元,拖拉机1台12万元,427翻转犁1台0.5万元,2.4米联合整地机2台5万元,二模4行玉米播种机1台1万元,中耕施肥机1台0.4万元,6吨铡草揉丝机1台1.2万元,全自动圆捆包膜机1台4.7万元;琼克其其14村申请资金34.85万元,用于4.0履带式小麦联合收获机1台12万元,拖拉机1台12万元,427翻转犁1台0.5万元,2.4米联合整地机1台2.5万元,16行小麦播种机1台0.55万元,二模4行玉米 37 播种机1台1万元,中耕施肥机1台0.4万元,6吨铡草揉丝机1台1.2万元,全自动圆捆包膜机1台4.7万元。

    (10)牙甫泉镇3个农机合作社,资金139.4万元,带动贫困户232户。其中:加依托格拉克7村申请资金47.4万元,用于4.0履带式小麦联合收获机1台,每台12万元,拖拉机2台,每台12万元,427翻转犁1台,每台0.5万元,2.4米联合整地机1台,每台2.5万元,16行小麦播种机2台,每台0.55万元,二膜4行玉米播种机1台,每台1万元,中耕施肥机1台,每台0.4万元,6吨铡草揉丝机1台,每台1.2万元,全自动圆捆包膜一体机1台,每台4.7万元,扶持带动50户贫困户;开依克艾日克8村申请资金45.95万元,用于履带式小麦联合收获机1台,每台12万元,玉米收割青储机1台,每台15万元,开沟铺膜机1台,每台1.05万元,拖拉机1台,每台12万元,全自动圆捆包膜一体机1台,每台4.7万元,6吨铡草揉丝机1台,每台1.2万元,扶持带动96户贫困户;色日克托格拉克9村申请资金46.05万元,用于704东方红拖拉机1台,每台5.6万元,2204东方红拖拉机1台,每台39万元,锄草揉丝机1台,每台0.7万元,翻转犁1台,每台0.75万元,扶持带动86户贫困户。

    (11)巴合齐乡5个农机合作社,申请资金248.75万元,带动242户贫困户受益。其中:吐格其3村申请资金50万元,用于4.0履带式小麦联合收获机1台12万元、拖拉机2台24万元、427翻转犁2台1万元、2.4米联合整地 38 机1台2.5万元、16行小麦播种机4台2.2万元、二膜4行玉米播种机2台2万元、中耕施肥机4台1.6万元、全自动圆捆包膜一体机1台4.7万元,扶持带动50户贫困户受益;巴合齐5村申请资金50万元,用于4.0履带式小麦联合收获机1台12万元、拖拉机2台24万元、427翻转犁2台1万元、2.4米联合整地机2台5万元、16行小麦播种机2台1.1万元、二膜4行玉米播种机1台1万元、全自动圆捆包膜一体机1台4.7万元、6吨铡草揉丝机1台1.2万元,带动50户贫困户受益;吾斯塘博依8村申请50万元,用于4.0履带式小麦联合收获机1台12万元、拖拉机2台24万元、427翻转犁2台1万元、2.4米联合整地机1台2.5万元、16行小麦播种机4台2.2万元、二膜4行玉米播种机2台2万元、中耕施肥机4台1.6万元、全自动圆捆包膜一体机1台4.7万元,带动50户贫困户受益;托帕克拉9村申请48.95万元,用于4.0履带式小麦联合收获机1台12万元、拖拉机2台24万元、427翻转犁1台0.5万元、2.4米联合整地机1台2.5万元、16行小麦播种机3台1.65万元、二膜4行玉米播种机2台2万元、中耕施肥机1台0.4万元、6吨铡草揉丝机1台1.2万元、全自动圆捆包膜一体机1台4.7万元,带动52户贫困户就业;喀克其13村申请资金49.8万元,用于4.0履带式小麦联合收获机1台12万元、拖拉机2台24万元、427翻转犁3台1.5万元、2.4米联合整地机1台2.5万元、16行小麦播种机2台1.1万元、二膜4行玉米播种机2台2万元、中耕施肥机2台0.8万元、6吨铡 39 草揉丝机1台1.2万元、全自动圆捆包膜一体机1台4.7万元,带动40户贫困户受益。

    (12)罕南力克镇农机合作社12个,申请资金587.275万元,其中:博热其1村申请资金50.05万元,用于4.0履带式小麦联合收获机2台,每台12万元,拖拉机1台,每台12万元,427翻转犁1台,每台0.5万元,2.4米联合整地机1台,每台2.5万元,16行小麦播种机1台,每台0.55万元,二膜4行玉米播种机1台,每台1万元,6吨铡草揉丝机4台,每台1.2万元,全自动圆捆包膜一体机1台,每台4.7万元,扶持带动24户贫困户就业,185户贫困户受益;塔坎2村申请资金49.7万元,用于6吨铡草糅丝机1台,每台1.2万元,427翻转犁2台,每台0.5万元,拖拉机1台,每台12万元,4.0履带式小麦收割机2台,每台12万元,16行小麦播种机2台,每台0.55万元,二膜4行玉米播种机2台,每台1万元,2.4米联合整地机1台,每台2.5万元,全自动圆捆包膜一体机1台,每台4.7万元,中耕施肥机3台,每台0.4万元,扶持带动2户贫困户就业,52户贫困户受益;明勒克3村申请资金49.4万元,用于4.0履带式小麦联合收获机2台,每台12万元,茎穗兼收玉米收割机1台,每台10万元,全自动圆捆包膜一体机2台,每台4.7万元,牵引式小麦秸秆打捆机(方捆)2台,每台3万元,扶持带动14户贫困户就业,237户贫困户受益;明勒克霍伊拉4村申请资金49.975万元,用于玉米收获机1台,每台28万元,棉花播种机2台,每台1万元,蔬菜播种机1 40 台,每台6万元,小型旋耕机3台,每台4250元,拖拉机背负式喷药机2台,每台3500元,小型拖拉机2台,每台6万元,扶持带动22户贫困户就业,75户贫困户受益;喀木其瓦甫5村申请资金49.85万元,用于4.0履带式小麦联合收获机1台,每台12万元,拖拉机2台,每台12万元,427翻转犁2台,每台0.5万元,2.4米联合整地机1台,每台2.5万元,16行小麦播种机3台,每台0.55万元,二膜4行玉米播种机2台,每台1万元,中耕施肥机2台,每台0.4万元,6吨铡草揉丝机1台,每台1.2万元,全自动圆捆包膜一体机1台,每台4.7万元,扶持带动30户贫困户就业,74户贫困户受益;欧喀达10村申请资金49.7万元,用于6吨铡草糅丝机1台,每台1.2万元,427翻转犁2台,每台0.5万元,拖拉机1台,每台12万元,4.0履带式小麦收割机2台,每台12万元,16行小麦播种机2台,每台0.55万元,二膜4行玉米播种机2台,每台1万元,2.4米联合整地机1台,每台2.5万元,全自动圆捆包膜一体机1台,每台4.7万元,中耕施肥机3台,每台0.4万元,扶持带动30户贫困户就业,221户贫困户受益;塔瓦克其12村申请资金50万元,用于4.0履带式小麦联合收获机1台,每台12万元,拖拉机2台,每台12万元,427翻转犁2台,每台0.5万元,2.4米联合整地机2台,每台2.5万元,16行小麦播种机2台,每台0.55万元,二膜4行玉米播种机1台,每台1万元,6吨铡草揉丝机1台,每台1.2万元,全自动捆包膜一体机1台,每台4.7万元,扶持带动24户贫困户就 41 业,220户贫困户受益;尤喀克帕依那普14村申请资金49.7万元,用于6吨铡草糅丝机1台,每台1.2万元,427翻转犁2台,每台0.5万元,拖拉机2台,每台12万元,4.0履带式小麦收割机1台,每台12万元,16行小麦播种机2台,每台0.55万元,二膜4行玉米播种机2台,每台1万元,2.4米联合整地机1台,每台2.5万元,全自动圆捆包膜一体机1台,每台4.7万元,中耕施肥机3台,每台0.4万元,扶持带动30户贫困户就业,152户贫困户受益;谢依合来15村申请资金41万元,用于拖拉机2台,每台12万元,427翻转犁2台,每台0.5万元,2.4米联合整地机2台,每台2.5万元,16行小麦播种机2台,每台0.55万元,二膜4行玉米播种机2台,每台1万元,中耕施肥机2台,每台0.4万元,6吨铡草揉丝机2台,每台1.2万元,全自动圆捆包膜一体机1台,每台4.7万元,扶持带动30户贫困户就业,140户贫困户受益;恰喀17村申请资金48.3万元,用于4.0履带式小麦联合收割机1台,每台12万元,拖拉机2台,每台12万元,427翻转犁2台,每台0.5万元,2.4米联合整地机1台,每台2.5万元,16行小麦播种机2台,每台0.55万元,二膜4行玉米播种机1台,每台1万元,中耕施肥机2台,每台0.4万元,6吨铡草揉丝机1台,每台1.2万元,全自动圆捆包膜一体机1台,每台4.7万元,扶持带动26户贫困户就业,64户贫困户受益;恰恰甫20村申请资金49.7万元,用于6吨铡草糅丝机1台,每台1.2万元,427翻转犁2台,每台0.5万元,拖拉机1台,每台12万元,42 4.0履带式小麦收割机2台,每台12万元,16行小麦播种机2台,每台0.55万元,二膜4行玉米播种机2台,每台1万元,2.4米联合整地机1台,每台2.5万元,全自动圆捆包膜一体机1台,每台4.7万元,中耕施肥机3台,每台0.4万元,扶持带动30户贫困户就业,77户贫困户受益;英塔木21村申请资金49.9万元,用于4.0履带式小麦联合收获机1台,每台12万元,拖拉机2台,每台12万元,427翻转犁1台,每台0.5万元,2.4米联合整地机2台,每台2.5万元,16行小麦播种机2台,每台0.55万元,二膜4行玉米播种机1台,每台1万元,中耕施肥机1台,每台0.4万元,6吨铡草揉丝机1台,每台1.2万元,全自动圆捆包膜一体机1台,每台4.7万元,扶持带动24户贫困户就业,82户贫困户受益;

    (13)阿拉力乡农机合作社4个,申请资金172.85万元,带动179户贫困户受益。其中:海尼且2村申请资金46.25万元,用于4.0履带式小麦联合收获机1台,每台12万元,拖拉机1台,每台12万元,427翻转犁1台,每台0.5万元,2.4米联合整地机1台,每台2.5万元,16行小麦播种机1台,每台0.55万元,二膜4行玉米播种机1台,每台1万元,全自动圆捆包膜一体机1台,每台4.7万元,4.0履带玉米联合收获机1台,每台13万元,带动50户贫困户受益;阿恰勒4村申请资金49.7万元,购置1504拖拉机27万元,4.0履带小麦联合收割机13万元,24行小麦播种机0.7万元,二膜4行玉米播种机1万元,小麦联合收割 43 机8万元,扶持带动49户贫困户;英阿依玛克6村申请资金49.95万元,用于拖拉机2台,24万元;整地机2台,5万元;玉米播种机1台,1万元;6吨铡草揉丝机1台,1.2万元;全自动圆捆包膜一体机2台,9.4万元;16行小麦播种机1台,0.55万元;中耕施肥机2台;0.8万元;450拖拉机2台,8万元,带动贫困户50户受益;帕其乔喀7申请资金26.95万元,用于拖拉机1台,每台12万元,16行小麦播种机1台,每台0.55万元,二膜4行玉米播种机1台,每台1万元,购置4.0履带玉米联合收获机1台,每台13万元,中耕施肥机1台,每台0.4万元,扶持带动30户贫困户受益;

    (14)阿拉甫乡8个农机合作社,申请资金394.9万元,带动400户贫困户受益。其中:阿亚克吉勒尕1村申请资金49.5万元,用于4.0履带式小麦联合收获机1台,每台12万元,拖拉机2台,每台12万元,427翻转犁2台,每台0.5万元,2.4米联合整地机1台,每台2.5万元,16行小麦播种机2台,每台0.55万元,二膜4行玉米播种机1台,每台1万元,中耕施肥机2台,每台0.4万元,6吨铡草揉丝机2台,每台1.2万元,全自动圆捆包膜一体机1台,每台4.7万元,扶持带动贫困户50户;尤库日吉勒尕2村申请资金50万元,用于4.0履带式小麦联合收获机1台,每台12万元,拖拉机2台,每台12万元,427翻转犁3台,每台0.5万元,2.4米联合整地机2台,每台2.5万元,16行小麦播种机2台,每台0.55万元,二膜4行玉米播种机2 44 台,每台1万元,中耕施肥机2台,每台0.4万元,6吨铡草揉丝机3台,每台1.2万元,扶持带动贫困户50户;皮山麻扎4村申请资金50万元,用于4.0履带式小麦联合收获机1台,每台12万元,拖拉机2台,每台12万元,427翻转犁1台,每台0.5万元,2.4米联合整地机1台,每台2.5万元,16行小麦播种机2台,每台0.55万元,二膜4行玉米播种机2台,每台1万元,中耕施肥机2台,每台0.4万元,6吨铡草揉丝机2台,每台1.2万元,全自动圆捆包膜一体机1台,每台4.7万元,带动贫困户50户受益;塔木古鲁克5村申请资金47.9万元,用于4.0履带式小麦联合收获机1台,每台12万元,拖拉机2台,每台12万元,427翻转犁2台,每台0.5万元,2.4米联合整地机1台,每台2.5万元,16行小麦播种机2台,每台0.55万元,二膜4行玉米播种机1台,每台1万元,中耕施肥机1台,每台0.4万元,6吨铡草揉丝机1台,每台1.2万元,全自动圆捆包膜一体机1台,每台4.7万元,带动贫困户50户受益;吾斯塘博依6村申请资金49.65万元,用于4.0履带式小麦联合收获机1台,每台12万元,拖拉机2台,每台12万元,427翻转犁1台,每台0.5万元,2.4米联合整地机1台,每台2.5万元,16行小麦播种机1台,每台0.55万元,二膜4行玉米播种机1台,每台1万元,中耕施肥机5台,每台0.4万元,6吨铡草揉丝机2台,每台1.2万元,全自动圆捆包膜一体机1台,每台4.7万元,带动50户贫困户受益;喀尔勒库木7村申请资金49.95万元,用于4.0履带 45 式小麦联合收获机2台,每台12万元,拖拉机2台,每台12万元,427翻转犁2台,每台0.5万元,16行小麦播种机1台,每台0.55万元,中耕施肥机1台,每台0.4万元,带动贫困户50户受益;托木艾日克12村申请资金50万元,用于4.0履带式小麦联合收获机1台,每台12万元,拖拉机2台,每台12万元,427翻转犁2台,每台0.5万元,2.4米联合整地机2台,每台2.5万元,16行小麦播种机2台,每台0.55万元,二膜4行玉米播种机1台,每台1万元,6吨铡草揉丝机1台,每台1.2万元,全自动圆捆包膜一体机1台,每台4.7万元,带动50户贫困户受益;阿亚克阿拉甫14村申请资金47.9万元,用于4.0履带式小麦联合收获机1台,每台12万元,拖拉机2台,每台12万元,427翻转犁2台,每台0.5万元,2.4米联合整地机1台,每台2.5万元,16行小麦播种机2台,每台0.55万元,二膜4行玉米播种机1台,每台1万元,中耕施肥机1台,每台0.4万元,6吨铡草揉丝机1台,每台1.2万元,全自动圆捆包膜一体机1台,每台4.7万元,带动50户贫困户受益。

    项目管理:县扶贫办、农机局、畜牧局、项目乡镇负责项目管理。负责协调项目相关行业单位、项目乡村、住村工作队做好项目执行前的准备,项目执行中的督查,项目执行后的报账、验收等各项工作。

    资金管理: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管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县扶贫办按照政府采购合同,提出提款计划,经县领导审批,46 由县财政局审核后办理报账。财政局参与项目执行中的检查验收,监督资金安全运行。

    项目技术监督指导:县畜牧局、农机局负责项目技术监督指导工作,负责提供项目技术参数,会同扶贫办、项目乡村做好合作社设备使用技术指导工作。

    项目执行:一是畜牧养殖合作社项目由项目乡镇负责执行。二是服装缝纫合作社、农机合作社配套设备项目通过政府采购方式执行,县扶贫办、县农机局、项目乡村、政府采购办积极配合完成招标前各项准备工作,并按程序完成招标采购。三是项目乡镇、村,召开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专题讨论,并充分征求贫困户的意见,由实施乡镇、村张榜公布并登记确认,确定后的收益分红对象成为资产的使用者和受益者。四是县扶贫办、项目乡村作为项目实施单位,结合项目特点,负责指导实施合作社制定项目资产收益扶贫方案、建立相关台账,确保贫困户受益。

    资产受益分配方式:合作社不管以村还是个人名义成立,优先考虑贫困户就近就地就业问题,扶贫资金入股建设项目形成的资产,产权归村集体所有,贫困户采取收益分红方式。所得收益一部分用于农机合作社正常运转支出,包括日常经费支出、设备折旧维修费用及人员工资支出;一部分用于本村贫困户收益分红,贫困户作为合作社社员,以为单位,在每年的 12月30日前,将每年盈余收入按照一定比例,对各社员协议分配红利,但分红最少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利息。

    验收标准:项目实施地点、规模数量与项目计划表内容相符;受益对象均为建档立卡系统在册贫困户;供应规格、技术参数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相关设备运行正常,投入使用。

    项目验收:由县扶贫办负责组织项目验收。待设备安装完成并正常运行后,由项目乡镇提出验收申请,县扶贫办会同县农机局、畜牧局、财政局、项目乡村和住村工作队共同参与验收。项目验收合格后,各验收成员在项目验收鉴定表上签字认定。供货单位在验收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关项目资料,并完成报账。

    项目报账:项目启动后,根据合同签订内容,可预拨30%-50%项目启动资金用于项目采购。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供货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报账工作(报账资料含县级验收鉴定表、拨付资金报告、项目受益户花名册(村第一书记、村委会书记签字盖章、乡镇分管扶贫领导签字盖章),县扶贫办在收到实施单位申请的10个工作日完成项目档案审核工作,并向财政部门提交资金申请,对符合支付条件的申请,县财政部门应在在收到县扶贫办提交申请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账,对不符合支付条件的计划县财政应在县扶贫办提交申请计划的2个工作日内明确回复。县财政部门根据项目验收报告和项目提款申请拨付项目资金,可累计拨付至95%项目款。一年质保期满后,项目运行正常,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5%质保金。

    项目责任领导:张立江(县委副书记)、孙东华(县委常 48 委、政府副县长)、各联系乡镇县领导。

    项目责任单位:扶贫办、农机局、畜牧局、财政局、塔孜洪乡、罕南力克镇、阿拉力乡、亚曼牙乡、英阿瓦提乡、洋大曼乡、库木西力克乡、艾尔木东乡、巴仁乡、牙甫泉镇、巴合齐乡、阿拉甫乡。

    项目责任人:李淑芳、刘海军、艾海提·萨吾提、蔡万明、查东来、魏春强、展邦助、朱红彬、张宁、杨唐文、张长庆、罗旭、娄强、崔昌民、李文军、黄忠强及项目村第一书记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7月-2024年11月

    三、项目实施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做好项目安排部署工作。各乡镇、相关行业单位根据单个项目执行实际情况,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方案中要明确项目扶持对象、组织实施方式、建设标准、项目责任人、建设时限、验收标准及效益评价各项指标。

    二是全面做好项目公示公告工作,确保项目、资金在阳光下运行。项目计划已通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红头文件下发,项目乡镇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建设地点和扶持对象名单及项目补助标准,在乡、村两级平台进行公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三是安排专人做好项目跟踪管理工作,确保项目如期完成。2024年新增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项目涉及设施农业、林果种植业、庭院经济、四个一工程、扶贫培训项目。按照“当年项目当年完工、当年见效”原则,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安排人员,做好项目跟踪管理、监督检查工 49 作,确保项目实施进度要与资金拨付进度同步,各项目按照方案要求,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实施、验收、报账工作。

    四是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扶贫资金精准补助到户。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水平,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财经意识、纪律意识和法治意识。坚持“项目跟着计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进度走”的原则,做到所有扶贫资金一律直接下达到项目,并实行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验收到项目,确保专款专用,建立健全项目物资、资金发放台账,把每一分钱都按规定用于贫困户。防止和杜绝挤占、挪用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保证扶贫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

    五是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完善资料归档工作。各项目乡镇、县直相关单位以项目为单位,做好项目执行前、实施中、验收后的各阶段项目资料整理、归档工作。项目档案资料包括项目实施方案、公示资料、扶贫项目农户申请表、扶持对象花名册、扶贫项目责任书、项目实施前和实施后对比图片、项目资金报账台账(项目物资发放表、资金拨付到户签字确认表)、项目验收鉴定表、项目总结相关材料。

    六是明确职责分工,担当责任落实。农林局、商经委等相关单位要做好项目实施各阶段技术指导监督、协调实施和检查验收工作;县扶贫办作为项目主管单位,负责项目规划、方案编制、项目计划下达、组织实施、日常管理、检查验收、政府招标采购、报账资料审查,履行项目管理主体责任;县财政局是扶贫资金管理和报账制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 50

    第四篇:疏勒镇202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材料

    疏勒镇202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疏勒镇党委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立足本镇实际,团结和依靠全镇广大干部群众,抢抓机遇、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有力推进了全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基本实现了“时间过半,完成任务过半”的预期目标。今年上半年,全镇实现农业生产总值5197.5万元,同比增加292万元,增长5.9%。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514.3元,较去年同比增加376.7元。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围绕县城建设,扎实推进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

    一是拆迁安臵工作顺利推进。根据疏勒县委、县政府提出“东进、西拓、北延、中优”的空间发展策略,高起点规划建设城东新区。为顺利推进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顺利开展,全镇上下牢固树立“以拆迁安臵助推经济社会赶超发展”意识,及时成立拆迁安臵领导小组,从机关、村(社区)抽调思想过硬、经验丰富的干部充实到拆迁组,积极宣传《疏勒镇拆迁安臵实施办法》、城市建设规划、拆迁标准、补偿、安臵等相关问题,最大限度地争取拆迁户的信任、支持和理解,确保拆迁工作顺利推进。由于坚持严格依照政策办事,坚决杜绝拆迁工作中的随意性和主观性,没有发生群众闹事、上访事件发生。截止目前,共拆迁安臵620户,货币补偿2166.24万元。按照工作落实到位、具体指导到位、监督管理到位、责任追究到位的要求,抓好拆迁范围内乱搭乱建现象的监督检查工作,促进县城规划的顺利实施。二是富民安居工程全面开工。按照自治区提出的“四高”(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高效益)和“五不落后”(即住房面积不落后,户型不落后,功能不落后,质量不落后,产业不落后)的建设目标,在坎吐曼艾克村建设富民安居房,用于安臵规划范围内的拆迁户,为确保拆迁户住上满意舒心的安臵房,镇党委下派专人每天对安居富民工程进行检查,督导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进度不能慢,工程质量不能差,安全生产不能乱。截至目前,已开工100户,主体完工78户。

    三是社区阵地建设。随着县城建设步伐加快,县城面积不断扩大,为强化社区“维护基层稳定、服务人民群众”的基本功能,本着便民、合规、适用的原则,按照新建面积不低于800平方米,其中社区服务和居民活动场所不少于200平方米的标准,镇党委、政府积极争取援疆资金1200余万元新建4个社区阵地,其中纳丘克社区已于6月底竣工并投入使用,阳光社区、滨河路社区已建成,惠邦社区正在建设中,预计今年年底竣工并投入使用。

    (二)围绕县域经济发展,促进农(居)民增收

    我镇属于城郊,随着城市建设的需要和不断扩容,耕地面积逐年减少,镇党委、政府面对地域因素和可用土地资源紧缺的情况,经过深入调查研究,着力发展劳务产业、设施农业、服务业,确保农(居)民多渠道增收。一是多渠道转移劳动力,加快农(居)民增收步伐。镇党委积极引导农(居)民转变思想观念,组织外出务工者、务工致富典型及家属等人员组成宣传团,谈体会、讲经验、算经济账,使广大农(居)民认识到劳务输出增收的好处。我们按照“先培训后转移,培训促转移”的思路,扎实开展劳动力技能培训,着力提高农(居)民就业技能。同时依托县城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用工需求,按照“就地就近转移和常年转移为主,内地转移和季节性转移为辅”的原则,采取“政府引导、协会组织”的方法,合理有序地实现劳动力转移。今年上半年,共发布招聘信息500余条,提供空岗1300多个,通过信息发布登记就业200余人,举办各类技能培训班15期,培训人员达2416人(次),劳务输出7939人(次),其中疆内输出7875人,疆外输出64人;常年工输出4570人,季节工输出3369人,从事服务业5067人。二是发展蔬菜产业,切实增加农民收入。我们以“高产、高效、优质”的要求,加大对温室大棚及露地蔬菜在“种、管、销”环节上投入力度,确保在有限的土地上实现最大的效益。采取定期邀请专家现场技术指导、组织农民外出参观、培训等方式引导农民科学种植,提高品质,增加收益。依托“仕雨”蔬菜专业合作社,对蔬菜进行包装、检测等工作,进一步提高蔬菜的附加值。截止目前,全镇共种植温室蔬菜336座,露地蔬菜500亩,销售蔬菜达1500多吨,收入约250余万元。

    (三)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

    镇党委始终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思想,以建设平安城镇为目标,以“三个防止、两个稳中有降”为目的,着力推进维稳工作常态化管理,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一是不断巩固平安建设。严格按照宣传发动、申报命名、复查验收、创优争优等工作计划,组织发动广大群众,广泛开展平安村(社区)、平安单位、平安寺院、平安家庭等各种形式的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截止目前,已有10个村(社区)创建为平安村(社区)、创建平安单位13个、平安寺院23个、平安家庭9195户。二是切实加强了综治维稳中心和村、社区“一三六”工程建设。共投资20余万元建设规范了镇综治维稳中心,通过整合各方力量,集中设立了信访接待、司法调解、流动人口管理、民宗统战等窗口,形成了整体合力。今年以来,镇维稳中心共召开专题研判会议8次,接待群众来访58人次,件件得到落实。三是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通过“查隐患、找漏洞”专项排查,对“十一类”重点人员、“四种人”和“7•5”涉案4类人员的情况详细登记造册;已排查出思想、情绪不稳定的3人,一般重点人员35人,排查“7•5”涉案解脱人员12人,采取“一盯

    一、多盯一”方式进行跟踪防控。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在“三非”排查当中,共查获28个挂历、1张VCD光盘、伊斯兰文字刺绣品3张,违法违禁点读机1个,有效地排除了安全隐患。四是进一步加强网格化巡防工作。成立了由派出所长任格长的领导小组,以镇、村、社区及县下派干部共93人组成网格化巡防队,通过车巡和步巡相结合的方式,加大了街面的巡防管控力度,重点对菜市场、步行街、学校和流动人员集中的客运站以及城乡结合部、居民住宅小区等治安复杂、秩序混乱、案件易发区的巡防。共带回留臵审查、移交穿“吉里巴甫”服人员190人、戴面纱30人、年轻人留大胡须9人。通过巡防制止打架斗殴等违法活动16起、盘查可疑车辆、人员219起。通过多种防控措施的落实,全面提升城镇中心区社会防控能力,群众的安全感明显增强。五是加大对县城重点区域集中整顿。通过与公安、城管、工商、交警等部门联合整治,县城车辆乱停放和夜市商贩乱摆摊设点的现象得到有效控制。六是切实做好外来经营户“八必备”工作。通过对村、社区汉族外来经营户进行彻底摸排,现有外来经营户529户、1592人,主要分布在昆仑社区辖区的蚕种场、园艺场、种畜场和昆仑食品厂,积极督促辖区相关单位

    开展“八必备”防范工作。七是积极开展商业小区和部分县直单位“二八”防范工作。在城关社区、鲁丰小区和步行街召开了“二八”防范推进会后,全县15个商业小区和县直单位 “二八”防范措施得到了落实。县城菜市场设立了隔离带、防护栏、规范了停车场;步行街安装了安检门、缓冲带、隔离墩等。各商住小区的硬软件设施均进行了配备,防范措施得到了加强。八是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扎实做好了宗教人士和布维的培训。镇每周组织宗教人士学习一次,今年以来共举办宗教人士培训班24期,培训宗教人士1080人(次)。利用巴扎天组织镇机关干部、村、社区干部50名分别在人民医院、农贸市场、达瓦孜医院、客运站、运输公司、十二医院分别设立卡点对“三类人”进行排查,同时不定期组织干部对宗教场所及各类人员进行清查,到目前为止,共排查“三类人”213人,其中穿“吉里巴甫”服人员174人、戴面纱30人、年轻人留大胡须9人。我镇穿“吉里巴甫”25人、戴面纱2人,分别采取“一盯

    一、多盯一”方式进行教育转化。加大对餐饮业在“斋月”期间餐饮业业的检查力度,共登记食堂112个,开业的94个,未开业的18个,对停业的进行思想教育,确保各餐饮业正常营业,维持好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九是认真做好流动人口推居工作。今年我镇在阔纳巴扎社区召开全县推居工作现场会,加强了流动人口信息化管理和综合服务,通过实施办理、代理、咨询“三项”服务,实现以服务促管理、以管理促和谐,增强流动人口的认同感和归属感。目前共有流动人口1679人,其中流出133人、流入1546人,登记出租房屋686间、已办理居住证1275人。十是妥善处理矛盾,维护群众利益。高度重视信访工作,依托镇、村(社区)综治维稳中心,通过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工作格局,妥善受理和解决群众来信来访问题,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截至目前,共接待处理群众来访10起,其中6起属重点工程项目拆迁补偿问题,目前有9起已解决,另外1起正在协调解决。十一是深入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老师主力军、课堂主渠道作用,加强青少年的教育管理,深入持久的开展以“三维两反”、马克思主义“五观”、“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反暴力、讲法制、讲秩序”及民族团结等主

    题教育活动,不断巩固学校在反分裂、反渗透教育中的成果。十二是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通过宣传、督促检查等形式,狠抓源头管理,认真排查隐患,建立健全安全长效机制,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同时,健全应急预案,做到经常性演练,努力提高公共安全和处突事件能力。

    (四)夯实工作基础,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是扎实落实各项惠民政策。严格按照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落实各项惠民政策,确保群众利益得到保障。今年全镇已有2566户,6619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每月发放低保金47.9万元,为756户,1102人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资金22.8元;为427户计生家庭发放奖扶资金88.3万元;7971人参加养老保险,其中为919名60岁以上发放养老金45.3元;为460户困难群众发放面粉460袋、冬碳煤138吨、清油2300公斤。641名学生享受“两免一补”政策; 39名“四老人员”和24名宗教人士享受到政府补贴;农业“两免三补”政策得到落实。二是认真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认真落实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对失业无业人员开展烹饪、计算机、家政服务、家电修理等技能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的目标。通过经常性协调沟通,扩大就业门路,拓宽就业渠道,使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到目前,全镇实现就业再就业5153人,完成全年就业任务的86%。三是实现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依托村(社区)文化阵地及县城文化广场,发挥业余文工团的作用,经常性开展寓教于乐、形式多样、内容健康的群众性文体活动,不断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截止目前开展各类活动15余场次,参加人员达6000余人次。加大科技培训、推广和创新力度,不断提升农(居)民致富本领。抓好计划生育工作,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今年以来,全镇共有已婚育龄妇女9371人,出生率为7.96‰。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营造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社会风气。大力开展双拥共建活动,积极与共建单位寻求共建事宜,进一步密切军地关系,开展联谊、座谈、慰问、文艺演出等活动10余次。扎实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彻底根治辖区内脏、乱、差等不良卫生习惯,定期喷洒药物,灭鼠灭蚊灭蝇,坚持做到检查、监督并举,始终保持安全、洁净、优雅的育人环境。

    (五)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为经济发展提供组织保障。今年以来,我们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以提高干部素质,改进工作作风,服务群众为重点,全面推进党的建设。一是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针对党员干部“缺什么、补什么、干什么、学什么”的要求,充分利用镇学校主阵地作用,通过党日、宣讲日、学习日等活动,采取集中授课、实地观摩、远程教育、组织干部座谈交流、文艺活动等多种方式,不断丰富培训的趣味性,增强培训的实效性。截止目前,共举办各类培训班6期,培训人员达553余人(次)。二是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为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充实社区干部力量,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我们采取从机关派、公开招聘等方式充实社区干部力量,进一步优化了社区班子结构。今年先后对4个社区的干部进行了调整充实,共调整社区干部8名。县委为8个社区新分配了7名大学生村官。目前,9个社区共有干部110名,基本达到了每100户居民配一名干部的要求。三是建立健全干部关怀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了《疏勒镇干部目标责任考核奖惩办法》,从思想政治建设、工作纪律、工作履职、民主测评等4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对干部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通报,坚持定期督查,兑现奖惩,有效调动了干部想事、干事、成事的工作积极性。为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积极营造栓心留人的良好氛围,镇党委全面实行“安居安心”工程建设,积极宣传动员,做好工程项目建设规划、选址等工作,今年计划建设干部职工公租房30套,周转宿舍50套,还在镇大院建设干部职工食堂,极大地调动了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四是扎实开展千名干部赴基层转作风服务群众活动。以“千名干部赴基层转作风服务群众”活动为载体,结合环境提升年活动,进一步完善干部值班制度、上下班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定期民主生活会议等制度,用制度管人,切实解决了干部工作拖拉、敷衍了事不良作风。由县下派31名干部,各村(社区)抽调20名干部组成了“千名干部赴基层转作风服务群众”活动工作队,通过说服教育、示范引导和竭诚服务的方法,带着深厚的感情做好群众工作,竭尽全力抓好惠及群众的事,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真正做到察民情、知民事、解民忧、帮民富。到目前为止,解决群众困难50余件,办实事好事98件,捐助各类慰问物资

    达3万余元。五是全面推进社区“三化”建设,提升社区党组织能力。为切实提升社区党组织管理社会、维护稳定和服务群众的能力,镇党委全面推行社区“单位化管理、网格化覆盖、社会化服务”建设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疏勒镇推进社区“三化”建设方案》,进一步明确推进社区“三化”建设的目标任务。实行社区单位化管理,实行封闭式或半封闭院落式、小区式管理,对小区内车辆、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及出租房进行详细登记,统一办理了车辆和居民出入通行证,对来往人员车辆切实做到登记率和核查率100%。促进辖区和谐稳定。推进社区工作网格化覆盖,把社区划分为若干个责任网格,建立横向到边、从向到底组织体系,确保管理区间、管理对象、管理时限和管理环节全覆盖,实现无缝隙、人无遗漏、时无盲点的管理效果。推进社区社会化服务建设。使辖区每户群众都有工作人员联系,做到群众诉求有干部听、思想认识上的疙瘩有干部化解、合理的事情有干部代办。六是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通过“千名干部赴基层转作风服务群众”活动,以“七进门、七谈心”及“五进农家”走访活动,与群众面对面交谈,主动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需求,访查群众不满意的事项、排查影响基层稳定的因素。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八个主题日”、“六民六型”等活动,有效调动辖区单位、农(居)民积极参与基层党组织织建设积极性,强化党组织的核心作用,不断提升科学化管理水平。七是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强化责任制的监督考核,定期对财务、村(居)务、党务、政务等事项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解决反映的热难点问题,积极维护群众利益,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深入开展。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大规模集中组织输出、常年输出、技能型输出所占比例小,个别输出人员素质低,吃苦精神不强,输出质量低,还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尽管组织培训,但还是比较单一,使培训有一定的局限性。二是科技支撑能力弱,科技推广体系不够健全,不能适应蔬菜产业快速发展的需要。农民组织化程度低,标准化生产难以实现,深加工及贮运等配套体系尚未建立,产后增值能力不强。三是社会救助保障面不宽,保障标准偏低,尚未建立科学的机制。四是部分支部抓稳定意

    识不强,干部责任心不不强。五是个别党支部组织生活形式单一,创新不多。千名干部下基层活动开展不扎实,工作组成员作用发挥不明显,服务群众能力有待于提高。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做好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一是继续做好拆迁安臵工作,将拆迁费及时发放到农(居)民手中。二是加大安居富民工程质量监督力度,及时发放安居富民物资,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安居富民工程。

    (二)想方设法增加农(居)民收入。一是规范劳务市场,使劳务市场工作逐步走向正轨,大力开展劳动技能培训,提高务人员素质,以需定培,实现技能型输出比例。二是着重做好现有温室秋冬茬蔬菜的育苗、种植、病虫害管理;三是采取定期防疫和重点防疫相结合的方法,加大防疫力度,增强防疫效果,确保畜牧业健康、稳定、有序发展。

    (三)加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一是加强情报信息收集研判,落实情报信息“一日一研判一报送”制度,及时评估、及时预测对敌斗争的发展趋势和可能发生的问题。二是严格落实单位、商业小区“二八”防范措施,切实做到“管好自已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确保突发事件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得到妥善处臵。三是切实做好 “网格化”巡防工作,加大人员密集区、治安重点复杂区域的巡逻密度,将各种不稳定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四是严格落实各类人员管控措施。做好“十一类”人员及宗教“八类”人员的排查稳控工作,做好刑释解教、“7.5”解脱人员及其亲属的教育管控工作,做好戴面纱妇女、年轻人留大胡须、持瓦哈比观念人员和有宗教知识无宗教教职人员的管理工作,做好外来经营户“八必备”安全防范工作。五是切实加强“斋月”期间宗教事务管理工作,认真落实“三管一加强”的各项措施,进一步抓好“两项制度”的落实。

    (四)进一步加强社会事务及民生工作。一是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以公民素质提升工程为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二是依托宣传文化阵地,充分发挥思想文化阵地的作用,积极有效地开展一系列深受广大群众喜爱的群众性文化活动。三是抓好城乡社会救助工作,切实落实好城乡社会救助政策。

    (五)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一是依托镇党校培训主阵地,加强对各类人员的培训工作,计划下半年开办各类培训班12期,培训人次达1000人次。二是扎实开展整改提高、晋位升级活动,到年底全镇有4个“好”、6个“较好”的党支部,巩固率、问题整改率实现100%,3个一般的党支部问题整改率达到100%,力争80%以上的一般的党支部提升为“较好”以上的等次。三是继续扎实开展千名干部赴基层转变作风服务群众活动,按照“面对面、心贴心、全覆盖”的要求,坚持“入户、到人、有效”,突出宣讲主题,丰富宣讲内容,创新宣讲方式,注重宣讲效果,不断深化面对面宣传教育群众工作。四是扎实推进社区党建工作。坚持以“六型”社区为目标,扎实推进社区“三有一化”建设,深入开展“八个主题日”实践活动,规范落实“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社区维护稳定、服务居民和科学化管理水平。五是全面推行“三化”建设,进一步提高社区党组织维护稳定和社会化服务水平,增强社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六是以“环境提升年”为契机,进一步增强效率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实现工作提速,办事效率提升为目的。七是组织全镇广大干部群众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十八大精神。

    中共疏勒镇委员会 2024年7月31日

    第五篇:扶贫培训工作总结

    ××农村劳动力转移扶贫培训工作总结

    2024年,我院根据工作安排开展对××农村劳动力转移扶贫培训工作。培训的范围是以××为基地,涵盖××村及周边村民;培训的主要内容是中餐摆台操作技能;培训的标准是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餐厅服务员初级标准。我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措施,真情帮扶,圆满的完成了对××农村劳动力转移扶贫培训工作。具体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狠抓落实

    学院继续教育中心领导、系部领导组织专业教学团队,多次深入××实地进行调查,共同制定扶贫培训工作方案。并狠抓落实,按时推进扶贫培训工作进程,并进行阶段性总结和下一步工作指导,使扶贫培训专项工作在学院的诸多工作中得到圆满完成。

    二、专业教学团队认真准备,真情帮扶

    我院旅游酒店管理专业教学团队认真准备,精心设计培训专题,指定专业教师,团队共同研究培训教学内容和培训方法,务使培训内容能够结合××扶贫点的群众实际,采取他们所喜闻乐见的、灵活的培训方法,确保培训效果。

    1.不辞劳苦,真情帮扶

    为兼顾专业教师的院内教学科研任务和××及周边村民的农余时间,我院旅游酒店管理专业教学团队每次派出两名专业教师在休息时间赴××进行培训。他们要赶最早一趟班车到达××,然后再寻找到××的班车,再转到××乡的临时“散

    马”车到达××,才能赶在中午的时间进行教学;为了不给当地村民增加负担和麻烦,他们又赶下午五点最后一班过路班车回到××,然后从××回到××。

    专业教学团队的教师还把这个时间和班车班次作为一种宝贵经验传给下一组培训的教师,大家没有谁喊过一声苦,喊过一声累,直到培训工作圆满结束。

    2.认真准备,灵活培训

    根据培训的目的,我院游酒店管理专业教学团队设计了餐饮服务与管理初级教程、礼仪接待与迎送、语言表达与沟通技巧等培训专题;同时设计了不同的培训方法,如餐饮服务与管理初级教程采用示范操作和操作步骤分解训练的方法,礼仪迎送与接待采用对比规范礼仪和情景教学的方法,语言表达与沟通技巧通过游戏导入进行分析的方法等。通过符合实际的教学内容和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不管学院是否具有相同的教育经历,都能在步骤分解、情景教学和游戏中学到规范的操作方法和难懂的理论知识。村民们不用拿一支笔一张纸,却能够在笑声中掌握知识和技能,授课结束后的阵阵掌声和最后在安排考试的时候村民们踊跃参加,争相要求先考的情景,都是对我们培训工作的最大肯定。

    三、培训综合效果好

    本次扶贫培训的主题是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初级餐厅服务员,我们通过操作流程的逐项分解逐个过关达到培训目的,同时我们在设计培训内容时充分考虑到面客服务所需要的综合技能,所以设计了礼貌礼仪的专题和语言表达及沟通的专题,通过仿真的情景模拟让培训学员提高与人交流与沟通的能力,提高综合素养。

    除个别学员由于没有参加够培训时间考核不通过之外,其余都通过了考核,收到了较好的培训效果。

    虽然我们的扶贫培训工作已经告一段落了,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深感这是一项长远的工作,还需要继续努力,特别是扶贫帮困的力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扶贫的具体措施、方法还需进一步完善,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提高国民素质。

    ××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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