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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推进四项为民活动

    栏目:四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九曲桥畔 时间:2024-08-13 19:01:08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推进四项为民活动

    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推进四项为民活动

    中共羊寨镇委员会

    今年以来,我们羊寨镇为加快推进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进程,充分利用人大代表之家活动平台,发挥镇人大的职能作用,努力把服务大局、依法履职、关注民生、强化监督、推动发展作为镇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尤其在组织开展推进生态猪产业富民、饮用水安全惠民、城乡环境整治利民、农村交通便民等“四项为民活动”中,镇人大始终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监督为大局服务和党委、政府、人大目标一,一齐心协力的和谐监督理念,有力推动了为民办实事项目工作的顺利开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高度重视人大建言献策。县8月27日“四项为民活动”组委会会议之后,镇人大随即向镇党委做了汇报,把县会精神以及目的、意义和要求原本进行了传达,引起了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并从三个方面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通过三套班子会议、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联席会议,县镇人大代表会议统一思想认识,部署相关要求,从而正确把握开展“四项为民活动”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是统筹城乡发展,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人

    大依法履行职责,促进民生幸福的内在要求等重要意义。二是健全组织,形成合力。为保证“四项为民活动”的顺利开展,积极发挥县、镇人大代表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人大主席及3名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镇“四项为民活动”领导小组,下设推进生态猪产业富民、饮用水安全惠民、城乡环境整治利民、农村交通便民等4个活动组委会。三是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在方案制定前镇人大组织代表反复调研,制定了切合镇情实际、内容全面具体、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并以政府名义下发了[2024]26号文件,要求各责任单位根据各自活动的目标要求,依据各身职责,再制定具体的行动方案,开展相应的工作,务求实际效果。

    二、全力支持人大跟踪监督推进。一是组织代表学习相关知识。为不断提升县、镇人大代表履职能力,镇人大在采取“视察镇内重点工程、特殊问题调查、代表向选民述职、开展工作评议、代表重点建议督办”等系列的同时,利用“代表之家”

    重温《宪法》、《监督法》等有关法律知识

    第二篇:发挥人大职能作用

    发挥地方人大职能作用 加快幸福城市建设步伐

    作者 : 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徐航

    一、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发展现代产业体系

    一是大力推进主辅分离,突出发展现代服务业。发展现代服务业是青岛率先进入小康社会的需要,也是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目前,我市正处在工业化和城市化中、后期催生服务业跃升的关键节点上,现代服务业前景广阔,潜力巨大,机遇难得。本人认为,我市发展现代服务业的突破口和切入点是企业主辅分离,主辅分离有利于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有利于制造业企业技术水平提升,有利于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及全球大分工下占有一定的份额,有利于优化青岛的财政收入结构,特别是增加地方可用财力。因此,应进一步提高对企业实施主辅分离的引导和支持力度,建立协调机构,专门研究有关的分离中的政策推动、运作连接、市场培育、中介发展、税收转换、组织化等方面的问题,确定规划和实现分离的路线图、时间表以及半岛区域协调、分工、合作等。鼓励大企业部门服务外部化,使原来二产的部分分离成三产。同时,在老企业搬迁转移过程中鼓励将传统产业的管理优势留下,形成服务业,为“十二五”服务业年平均增长2个百分点,优化三次产业的结构做出积极贡献。

    二是充分发挥港口优势,全力发展先进制造业。青岛作为老工业城市,发展先进制造业具有技术管理基础比较雄厚等方面的优势。但是,随着其他新兴发展国家低端竞争,及发达国家重振先进制造业的压力,我市在全球制造业新的调整发展进程中既面临新的机遇,又面临严峻的挑战。我们只有清楚地认识当前所处的位置,科学地研判行业发展趋势,特别是充分的彰显本土优势,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谋求新的发展。本人认为,青岛在发展先进制造业的最大优势是港口,我们具有得天独厚的天然良港,努力打造的东北亚物流中心,能够有效的促进制造业和服务业的融合,降低企业成本,提高经济效率,增强核心竞争力。因此,要进一步优化整合港口优势资源,规划建设装备制造产业园,重点实施先进制造业工程,着重发展大型海工装备、港机装备、交通运输装备、物流装备、新新能源装备、石油化工装备、大型工程机械配套装备等领域。要围绕产业园搞好配套,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鼓励企业设立研发中心和技术中心,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协助企业申报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制定吸引人才的优惠政策和激励政策,为企业提供“保姆式”服务,尽快形成市场竞争优势显著、专业化程度高、产业链完整、创新能力较强的装备产业发展格局,尽早实现先进制造业发展新的更大的突破。另外,先进制造业一般产业链长且处于顶端,支撑其的研发体系也处于生产性服务业的顶端,而产业链的连接环节又为生产性服务业创造具体的市场空间,进而推动现代服务业的发展。

    三是切实利用宜居资源,率先发展海洋产业。今年初,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这不仅是青岛的一次重大机遇,更富含着在全新的发展格局下,中央对山东、青岛率先在海洋经济领域实现科学发展、引领产业转型的重要期许。青岛作为半岛城市群中心城市和蓝色经济的龙头城市,具有海洋资源、产业资源、科技资源和文化资源丰富的优势,但要把“蓝”图变为现实,还需直面前所未有的挑战,特别是科技人才的支持和高端产业的维系。新兴海洋产业最大的优势在于以高技术支撑,高技术则离不开人才的支撑,也就是“人脑+电脑”的有机结合。青岛与其他城市相比,吸引人才的最大优势是宜居,我们一定要充分利用环境优美、气候宜人的显著特点,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人才,特别是国际化人才、掌握核心技术人才、高新技术领军人才的引进,切实改变海洋高技术产业产业专业人才及实用型、技能型人才缺乏的现状。同时,还要尽快解决人才结构不合理、人才发展平台建设不足、人才评价机制不完善、人才培养与现实需要脱轨等问题,清除制约我市蓝色经济长足发展的制约“瓶颈”。

    二、认真贯彻全市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今年6月22日,青岛市委召开了全市人大工作会议。会议全面总结了党的十七大以来,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为推动青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的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深刻阐述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重大意义,通过了《中共青岛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意见》。当前,青岛正处在进一步提升城市能级和品质的关键时期,要抓住建设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等一系列重大机遇,推动青岛在更高起点上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需要人大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把代表的作用充分体现出来,把全市的力量充分激发出来,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全市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保障和推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推进。

    三、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发展完善

    我市人大作为地方立法机关,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需要,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与时俱进和发展完善。

    一是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要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创新立法工作思路,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加强立法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方面迈出新步伐,不断提高立法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紧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抓紧研究制定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现代产业发展等方面立法,为我市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二是要坚持依法监督,突出监督实效。加强法律监督,保证宪法和法律、法规得到正确实施,是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人大要始终坚持把法律监督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通过执法检查、听取报告、实地调研等形式,不断加大法律监督力度,确保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我市得到正确实施,确保行政权、司法权得到正确行使,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要善于在法制轨道上运用法律手段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不断提高法律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继续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市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坚持依法治国方略,进一步加强人大监督,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在建设宜居青岛、打造幸福城市中发挥更大作用。

    第三篇: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推进依法治市进程

    发挥人大职能作用 推进依法治市进程

    沅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

    大力推进依法治市工作,是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基本方略在地方行政区域内的具体实践,也是地方人大工作面临的重要课题。近几年来,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进一步深化了对依法治市重要意义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做好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的责任意识,通过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能,对推进依法治市工作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并且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促进全市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纳入法治轨道。

    依法治市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政治、经济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认识和把握其工作特点,除了在每年一次的人大会议上,就政府和“两院”的工作作出决议外,还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不失时机地就我市依法治市中的重大事项作出相应的决定、决议,督促“一府两院”执行。比如,为了规范城建管理,依法搞好城建规划,市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有关情况的汇报后,作出了《关于沅江市总体规划调整的决议》和《关于调整市城区绿化休闲广场用地性质的决定》;有一段时间,我市违规动用房改资金问题比较严重,社会反响较大,市人大常委会及时进行了调查和专题审议,作出了《关于加强住房资金管理工作的决议》,并责成市人民政府及房改部门出台了《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办理程序及有关规定》,使我市的住房资金管理走上了法制化轨道;为了营造宽松的发展环境,加快经济发展速度,市人大常委会先后作出了《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决议》和《关于大力推进沅江市工业化进程的决定》。这些决定决议的作出并督促实施,对我市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向法治化轨道迈进起到了十分重要的引导、规范和促进作用。

    二、高度关注普法教育工作,促进全市人民法律素质的提高。

    提高全市人民的法律素质是实现依法治市的基础性工程。只有全市人民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依法治市才有扎实的群众基础。我市人大常委会对此高度重视,多次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普法教育的工作情况汇报,并督促市人民政府为“普法”工作提高了专项经费标准。在“三五”普法教育总考试总验收顺利通过以后,市人大常委会及时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要求加强“四五”普法教育,以提高全市人民的法律水平。近几年来,人大常委会支持督促司法行政部门每年对全市公职人员进行了一次法律考试;并支持督促司法行政部门在全市建立起了一个全方位、多层次覆盖的“五级普法网络”,使全市广大干部群众都能够在对应的法制学校接受法律知识学习。这些成功的做法得到了上级充分肯定,近年来,我市相继被评为益阳市、湖南省及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市。

    与此同时,我们还特别重视行政干部和执法人员依法办事能力的提升。一方面,积极推动领导干部学法规范化、制度化,要求他们带头学法、用法、守法,努力提高其依法行政和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水平。另一方面,坚持对“一府两院”拟任职人员进行法律素质的严格把关,凡拟任职人员都必

    须进行法律知识考试,不及格者不予任命。

    三、切实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职能,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依法治市关键是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依法开展法律监督,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保证宪法、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的贯彻和执行,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责,也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治市的一项重要工作。为此,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突出抓了三个重点。

    一是加强执法检查。近几年来,常委会坚持把执法检查作为执法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紧紧抓住全市工作重点,加大监督力度,改进监督方式,完善监督程序,提高了监督效果。我们每年都选择一些人民群众普遍反映强烈或执法问题较多的行业和部门,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推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重点检查主管部门的执法工作情况,督促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本届人大常委会已先后组织力量,对30多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这些检查重点集中在4个方面:农村工作方面的有水法、防洪法、农业法、水土保持法、农业技术推广法、乡镇企业法等;经济建设方面的有国土法、环境保护法、建筑法、税收征管法、财政预算监督条例等;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的有教育法、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城市规划法等;行政、司法管理方面的有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法官法、检察官法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常委会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要求,加强督办,跟踪监督,并要求限期

    向常委会反馈整改情况。从而有效的促进了这些法律法规在我市的落实。

    去年7月1日,《行政许可法》正式施行,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学习、宣传、贯彻该法的情况开展了调查和检查,并专题听取和审议了有关情况汇报,向市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提出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宣传和实施力度,加快许可项目清理进度等几点具体要求,并形成会议纪要发至各职能部门,进一步规范了行政许可行为。市人民政府迅速采取措施,落实了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保证了《行政许可法》在我市的顺利实施。

    二是搞好个案监督。市人大常委会除了针对性听取和审议公安、检察、法院有关执法司法情况专题汇报外,还把受理公民的申诉控告案件(即个案)作为督促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来抓。根据“依法监督、集体行使职权、不包办代替”的原则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了《沅江市人大常委会个案监督办法》,严格按《个案监督办法》启动个案监督程序,要求承办单位对交办案件必须3个月内办结,并书面汇报办结情况,不能按时办结的,必须书面说明理由。近3年,我们共受理、督办“个案”70多件,这些个案的督办,不仅促进了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而且有效提高了公安、司法机关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

    三是开展评议活动。人大的评议包括述职评议和代表评议。这是对人大及其常委会任命的干部和各职能部门单位进行监督的有效方法。早在5年前,我市就开始做这项工作了。我们出台和完善了《沅江市人大常委会述职评议工作办法》,每年都要选择几个有行政审批权的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对这些单位或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情况进行评议,评议的主要内容是实施法律和履行职责的情况。通过走访、座谈、调查问卷、随机抽取有关案例等方式,全面了解情况,会议评议提出问题,限期整改并作出答复。

    5年多来,市人大常委会已对两院、政府组成单位的20多名主要负责人和部分垂直管理单位进行了评议,今年还将评议2名副市长。评议工作的开展,对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公仆意识和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促进各部门单位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和服务意识起到了重要的监督作用。不少单位都能及时抓住评议机会,以此为动力狠抓行风和队伍建设,做到未评先查,边评边改。有的单位对执法形象差、群众意见大的干部进行了调离、换岗或降职、撤职处理,社会效果很好。

    四、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积极作用,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联系选民、反映民意是各级人大代表的重要职责。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和指导各级人大代表深入开展了“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活动,并对各级人大代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一是加强学习,努力掌握各方面的知识,不断提高参政议政能力;二是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用实际行动感召群众;三是密切同选民的联系,体察民情,反映民意,协助党委、政府及时了解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四是带头执行人大及其常委的各项决议,并通过自己卓有成效的工作,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成为全市人民的自觉行动。由于我们注重了代表参政议政能力的提高,加强了对代表活动的指导,因而各级人大代表均能积极负责地履行代表职责。有效地促进了地方和基层的民主法制建设,使广大选民的民主意愿能及时反映到决策层面,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与繁荣。这些都

    对推进依法治市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还将计划开展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选民评议人大代表的活动,通过这种“互动”方式来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使我市“三个文明”建设跃上新的台阶。

    (2024年4月)

    第四篇:发挥乡镇人大职能作用,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发挥乡镇人大职能作用 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乡镇人大是乡镇国家权力机关,是人民群众参与基层民主政治的主要形式。我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乡镇人大职能作用的发挥程度。乡镇人大设立以来,其地位不断提升,职能不断强化,作用不断发挥,在确保人民群众的参与权,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维护基层政权稳定等方面,发挥了应有作用。毋庸置疑,乡镇人大在发挥职能作用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笔者拟在总结乡镇人大工作成就的基础上,结合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思考,对如何进一步发挥乡镇人大职能作用,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谈点粗浅看法。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基层权力机关,是乡镇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的基本形式。我县的乡镇人大工作,经历了一个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在探索中不断发展的过程,特别是乡镇人大设立以来,乡镇人大建设得到了加强,其职能作用得到了进一步的发挥。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乡镇人大职能作用与法律规定相比,还没有完全到位;与新时期要求相比,还不能完全适应其发展的需要;与人民的期望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因此,探析其成因,对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积极意义。

    一、乡镇人大的职能及其作用

    地方人大常委会设立30年来,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得到了加强和完善,尤其是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有较大的发展,基层政权和民主法制建设得到了加强。《地方组织法》自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之后,又经过了四次修改。1986年12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第二次修改的

    《地方组织法》,将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由乡镇人民政府召集改由乡镇人大主席团召集。1995年2月,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使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成为乡级人大的常设工作机构,并开展经常性的工作,为乡镇人大权力在会后的延伸提供了法律支持和制度保证。现行《地方组织法》赋予了乡镇人大13项职权,概括为四个方面:(1)保证权,即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的遵守和执行;(2)决定权,即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即选举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以及选举乡镇人民政府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4)监督权,即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在我县人大建设实践中,尽管乡镇人大的工作还没有充分制度化和具体化,但与以前相比,乡镇人大工作已有了明显的发展,在同级政权中有了一定的实际权力和地位。

    随着乡镇人大的设立,职能作用的发挥,基层政权组织关系得到了进一步的理顺,改变了原先由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来主持权力机关会议的做法,推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程。乡镇人大的设立,使代表们在人代会闭会期间有了一个自己的家,有了一条畅通的反映心声的渠道。

    二、当前乡镇人大面临的困境

    近年来,新建县乡镇人大在当地党委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各项职能,为推进乡镇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发挥了主导作用,为促进新农村建设作出了自己的贡献。但从当前情况来看,一些乡镇人大作

    用未能得到真正的发挥,与其职能作用的运用不尽人意有着密切关系,在我县乡镇人大工作实践中,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足。由于长期在社会上流传的“年纪大、上人大”和人大是“空架子、大牌子、老头子”等偏见,使为数不少的年长的乡镇人大主席存在“船到码头车到站”的“二线”思想,把乡镇人大作为退休前的“中转站”,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少数年轻的乡镇人大主席也认为乡镇人大工作既没有硬指标,又没有硬任务,是“英雄无用武之地”,人未老、志先衰,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缺乏对人大业务知识的学习钻研。此外,由于受各种条件的影响,乡镇人大工作者很少有机会接受指导和培训,特别是乡镇人大副主席和人大主席团办公室主任来上级人大学习培训极少。一些乡镇由于财政紧张,没有完全落实代表活动经费,代表活动无法正常开展,导致了乡镇人大工作实践与理论上的脱节,更不利于人大工作者和代表素质的提高。

    二、工作业务不熟。乡镇人大主席大多是因年龄偏大、身体偏差等原因从乡镇党委、政府转至人大工作的。他们长期在党政部门工作,习惯于依文件、按指示办事,对人大工作的性质和工作程序往往了解不多。因此,在工作中常常表现为无所适从,既不懂监督,又不敢监督,畏首畏尾,对政府的事小心翼翼,件件避实就虚,将监督的“尚方宝剑”束之高阁,弱化了监督。据了解,我县不少乡镇的人大主席还承担了计划生育、新农村建设、招商引资等政府职责范围内时间和精力去宣传贯彻执行宪法和法律、法规以及人大的决议决定,造成工作错位,出现“种别人地、荒自家田”的现象。

    三、领导力度不够。上面千根线,下面一根针。乡镇人大工作千头万绪。由于同级党委对乡镇人大工作领导力度的软化,主观上存在乡镇人大工作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偏见。2024年乡镇换届后,我县有五分之一的乡镇人大主席由同级党委书记兼任,从表面上看是加强了对乡镇人大工作的领导,实质上这很难保证这些同志有足够的时间和旺盛的精力来抓好乡镇人大工作,导致乡镇人大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三、发挥乡镇人大职能作用的出路

    正确处理和妥善解决这些问题,使乡镇人大更好地担负起地方权力机关神圣职责,在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充分发挥主导作用,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强化自身建设。乡镇人大担负着保证法律、法规和上级人大决议、决定在本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对本乡镇区域内的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和决定;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等职责。为此,乡镇人大干部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一要加强组织建设。对乡镇人大干部队伍的配备要坚持“四化”原则,既要有德高望重、经验丰富的老同志,也要有大、中、专院校毕业的青年同志,实行老、中、青相结合,以老带新,逐步向年轻化发展。同时,还要注重优化乡镇人大干部队伍的知识结构,应选拔一些法律专业的大专生到乡镇人大工作,使乡镇人大干部队伍逐步走向知识化、专业化。

    二要加强制度建设。由于监督法的实施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形势有了较大发展、变化,乡镇人大的工作也应不断深化,需要对原有的

    制度进行修改和补充,更要制定一些新的制度来规范,以保障乡镇人大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其职能作用得到充分的发挥。要建立和完善代表小组活动制度、调查研究制度、文书档案管理制度、人大主席团办公室自身建设制度、主席团例会制度、主席团成员联系代表制度、代表议案和建议督办制度、接待代表和群众来信来访制度、组织代表视察、检查、调查等方面的制度,使乡镇人大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要加强思想建设。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当前要重点加强对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大会制度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加强对宪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的学习,采取集中学与分散自学相结合的方法,定期交流学习体会,确保学习实效,使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的政治素质、法律水平和业务能力逐步提高,不断用科学的理论指导工作实践。

    四要加强作风建设。乡镇人大作为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要经常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把反映群众意见和呼声,作为人大工作的基本职责,把解决群众的困难和问题作为人大工作的基本要求,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人大工作的基本标准,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用人民拥不拥护、赞不赞成来衡量和检验人大各项工作,定期开展主席团成员向代表述职活动,广泛接受代表监督,工作好与不好由代表评判。此活动的开展,可以增强乡镇人大干部的进取心,促使他们自我加压,创先争优,调动乡镇人大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二、加强联系指导。乡镇人大,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基础。把乡镇人大建设好,不仅是全党的事,也是我们县级人大常委会的重要

    任务和义不容辞的责任。近年来,我们通过沉下去、请上来,在工作实践中进行具体指导,使全县乡镇人大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轨道。

    一是沉下去指导。建立和完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片蹲点制度,经常沉下去指导。我们将19个乡镇划分四个片,每个片都有常委会组成人员挂钩联系指导。挂钩蹲点的主要任务是参加所在乡镇人大的重要活动和会议,调查了解乡镇人大工作情况,具体指导所在乡镇人大开展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是请上来指导。建立和完善县人大常委会与各乡镇人大联系会议制度,请上来进行指导。新建县人大常委会每季度都要召开一次有乡镇人大主席和副主席参加的联系会,通过联系会,学习有关法律、文件,沟通信息、交流情况、探讨问题、研究工作。

    三是实践中指导。建立和完善邀请乡镇人大主席参加县人大常委会活动制度,在工作实践中指导,凡是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的常委会会议、视察、调查、执法检查等活动,我们都要邀请他们列席,有些调查和检查也吸收他们参加,让他们在工作实践中增长知识,学习工作方法、熟悉业务。同时,我们还经常组织乡镇人大工作者到外地参加上级人大常委会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并经常集中他们学习有关法律和乡镇人大业务知识,寄送《中国人大》、《时代主人》、《人昌人大》、《人大信息摘报》等业务书刊。通过培训、参观、学习,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增强法制观念和人大工作责任感,开阔视野,为将来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

    三、发挥职能作用。乡镇人大,对实现基层民主政治生活民主化,促进民主政治建设有着重要的作用。乡镇人大要从自身的优势和特点出发,肩负起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一是发挥保证职能作用。乡镇人大首要的职责就是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贯彻执行。我国目前已颁布的法律,特别是涉农的法律,需要乡镇人大保证它的遵守和执行。同时,有些地方性法规是专门为乡镇制定的,更需要乡镇人大保证执行。而当前乡镇大多数干部的法律知识水平还比较低,法制观念还比较淡薄,在实际工作中以权压法,以言代法,不依法办事的现象时有发生。如有些乡镇以“乡规民约”为名,超越法律制定了名目繁多的所谓制裁措施,用“土法”代替国法。对此,乡镇人大要充分发挥保证职能作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

    二是发挥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职能作用。这也是乡镇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行使好这一职权重点就是要开好人代会。开好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形式。随着农村各项事业蓬勃发展,乡镇人大作出决定的重大事项越来越多,这就要求乡镇人大必须依法开好人代会。会前要做精心准备,对会议的指导思想、任务要求、时间安排,进行深入研究,并把会议筹备情况向党委汇报,征得党委的同意和支持,确保会议依法按程序进行。会中要充分发扬民主,让代表有足够的时间,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确保代表行使好自己的职权。会后要抓好各项决议、决定的落实,并督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办理代表批评、意见和建议。

    三是发挥监督职能作用。基层政权决策是否正确,工作成绩如何,往往直接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此,乡镇人大要切实发挥自身的监督职能作用,树立强烈的监督意识,精选监督题目,改进监督方式,使监督真正成为解民忧顺民意的监督。要紧紧围绕本地重大项目建设、城镇建设、农业结构调整等开展人大工作,推进当地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紧紧围绕法律法规实施中的薄弱环节开展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紧紧围绕乡镇政府的工作重点,开展调查、视察、执法检查活动,推动政府工作的开展。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如农村政务公开、村委会换届选举、返乡农民工就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低保、村民自治等开展监督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总之,发挥乡镇人大职能作用是推动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步骤,是推进基层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一环。我们只有按照乡镇人大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积极履行人大的各项职责,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才能更加有效地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第五篇:发挥人大职能作用 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发挥人大职能作用 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时间:2024-2-23 15:55:35 【字体:大 中 小】

    荆门市人大常委会1980年设立,已经历七届走过了28年历程。28年春华秋实,岁月的丰碑记载了它的光辉足迹。28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荆门市委的领导下,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实践,勇于探索,开拓创新,各方面工作都取得新的成绩,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促进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围绕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加强监督工作

    监督权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体现。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监督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坚持党的领导,注重围绕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采取多种方式,加强监督工作,有力地支持和促进了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1980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共听取和审议市“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报告400多个。针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失业保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就业再就业、看病难看病贵、上学难上学贵、网吧管理、血吸虫防治、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社区建设、环境污染等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反复督查,一抓到底,促进了一些问题的解决。坚持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加强对财政预算和计划执行情况的审查监督。在全省地方人大中率先出台了预算审查监督办法和计划审查监督办法,在市直单位推行部门预算,促进了我市财政建设和国民经济发展。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市委工作重点,及时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实施“兴工富市战略”情况的专项报告,组织视察荆门经济开发区建设情况,推动“兴工富市战略”深入实施。先后就100多部法律法规开展了执法检查。重点对《行政许可法》、《环境保护法》、《安全生产法》、《节约能源法》、《职业教育法》、《传染病防治法》、《土地管理法》、《种子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促进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的贯彻执行。为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监督实行执法责任制度、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办法》,督促市“一府两院”建立和实行执法责任制、错案责任

    追究制度,促进了执法水平的提高。积极围绕中心工作和常委会议题开展视察和调研活动600余次,撰写调研报告1000多份,为市委决策和市“一府两院”改进工作提供了参考。积极开展评议工作,认真组织对市政府组成部门及部分垂管部门进行工作评议,对增强被评议单位和被评议人员的法制观念和公仆意识,推进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起到了促进作用。坚持把信访工作作为联系社情民意,促进公平正义的窗口,认真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督促有关部门及时研究处理,切实保障和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支持和促进“一府两院”的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根据我市经济、政治、文化建设的实际需要,坚持“抓重点、议大事、求实效”,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1980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共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100多项。为促进经济发展,就市政府关于加速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资金列入市财政预算等议案作出相关决议决定。为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对依法治市和普法教育工作作出决议。常委会还就水污染防治、开行贷款、授予荣誉市民、荆门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以及荆门市中心城区防洪工程规划等重大问题作出决议决定。常委会十分关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保障工作,作出了关于加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障工作的决议,并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推动这项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使全市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障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常委会坚持抓住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事项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把行使决定权和监督权有机结合起来,既增强了人大工作实效,又促进了市“一府两院”的工作。如2024年在听取和审议《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时,针对荆门实际,作出了关于《认真贯彻水污染防治法,进一步加强水资源保护的决议》,并抓住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漳河水环境保护和禁止水库投肥养殖问题的跟踪督办,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根据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2024年常委会制定了《荆门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办法》,促进了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范化。

    28年来,常委会在行使决定权的过程中,及时将市委的决策和意图变为国家意志,积极推进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一是紧紧抓住带有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重大问题积极主动行使决定权。主要就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民主法制建设等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发挥了决定权的重要作用。二是坚持把行使决定权与全市改革开

    放和经济发展的重大决策结合起来,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三是搞好调查研究,增强决策的针对性。每次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前,都深入了解情况,广泛集中群众智慧,使作出的决议决定更加符合实际,更有操作性。四是加强检查监督。将决定权与监督权结合运用,较好发挥了人大的职能作用。

    三、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保证市级国家机关正常运转

    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的原则,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1980年以来,先后任免和批准任免了1000多人次。在市直机关进行机构改革和换届期间,常委会及时任免市“一府两院”有关领导人员和工作人员,促进了市级国家机关机构改革的顺利进行和工作的正常运转。在任免工作中,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对于省委推荐的市级领导干部的任免,事先由市委向常委会组成人员介绍情况,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和表决。常委会加强人事任免制度建设,根据法律规定,制定了人事任免办法,并适时进行修正,人事任免工作程序进一步完善。多年来,常委会坚持会前对拟任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会中实行拟任人员供职发言,分组审议后集中票决,规范了人事任免工作。这对于常委会组成人员更好地了解拟任人员,正确行使权力,促进拟任人员增强民主法制意识,提高法律知识水平,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都起到了积极作用。常委会还注重加强对被任命人员的任后监督,对“一府两院”领导干部开展述职评议。并将述职人员的工作绩效在市级新闻媒体上公布,社会反响较好。通过述职评议,促进了政府部门和有关单位转变作风,改进工作。

    四、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加强同代表的联系,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是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客观要求,也是人大常委会更好地履行法定职责的基础。1980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宣传和贯彻实施《代表法》及我省的实施办法,坚持把代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一是拓宽联系代表的渠道,扎实为代表服务。采取多种形式向代表通报情况,寄送有关资料,以便代表知情知政,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组织代表开展视察和参与常委会执法检查;坚持邀请部分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等活动,使代表及时了解和掌握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为畅通代表反映问题的渠道,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常委会建立了闭会期间代表意见和建议“直通车”制度:通过印发代表专用

    信封、设立代表专用邮箱、网上代表信箱和编印代表通讯录,方便代表向常委会反映情况;各专(工)委建立和完善了对口联系市人大代表的网络;常委会组成人员固定联系选区市人大代表;坚持每年集中走访一次市人大代表制度。二是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办理,切实做好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督办工作。常委会在办理工作中,注重创新方式,将建议的承办单位、责任人、联系电话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已答复代表但还没有落实好、办理完的议案和建议加强跟踪督办,一抓到底。历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在各有关部门的重视和努力下,大多数都在规定时限内得到较好办理并向代表作了回复。三是着力抓好代表小组建设,指导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及时组建代表小组。在代表较为集中的地区,实行各级代表分级单独编组;在代表较为分散的农村,实行各级代表混合编组。各代表小组建立了固定的活动场所和完善的活动制度,制定了明确的活动计划,积极开展闭会期间的活动。四是建立了市人大代表激励机制,每届都要对先进代表小组、优秀市人大代表、先进人大工作者进行一次表彰。目前,从总体上看,我市人大代表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多种多样,代表工作制度逐步完善,代表履职的物质条件不断改善,为代表服务的组织网络初步形成,人大代表在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参与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五、注重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为了适应改革开放和民主法制建设深入发展的要求,常委会在认真履行各项法定职责的同时,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常委会始终把学习摆在重要位置,坚持中心组学习和法律知识讲座制度,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宪法和法律以及现代经济、科技等方面的知识,努力适应新时期履行职责的需要。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围绕常委会工作议题,加强调查研究,密切配合,整体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常委会结合新的形势和人大工作实际,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先后制定了有关常委会议事程序、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代表、信访、机关管理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促进了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机关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监督法》颁布后,为适应《监督法》实施的要求,常委会及时对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常委会高度重视宣传和调研工作,我市人大新闻宣传和研究工作有了新的发展。常委会

    机关狠抓思想作风建设,积极改进工作,服务意识不断增强,工作质量进一步提高,机关面貌出现可喜变化。

    常委会重视加强同上下级及外地人大的联系。坚持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列席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召开的各种会议,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视察和立法调研等活动,完成了先后在我市召开的全省人大人事任免和代表工作、农村工作、教科文卫工作等座谈会的相关服务工作。坚持邀请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举办相关工作经验交流会和座谈会,密切了与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在历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中,常委会加强联系,及时指导,保证了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党的十七大提出了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同时对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问题作了精辟论述,为新时期我国民主法制建设指明了方向,也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要自觉按照十七大精神的要求,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切实担负起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和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重任,积极为加快荆门崛起、构建和谐荆门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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