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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1761亿打造五大民生水利工程

    栏目:四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轻吟低唱 时间:2024-08-16 04:12:58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广东1761亿打造五大民生水利工程

    广东1761亿打造五大水利工程

    根据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广东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我省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召开了全省水利工作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在会上强调,必须大力推动水利工作转型升级,打响民生水利品牌,让水利工作成果惠及广大群众,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做出新的积极贡献。

    ——农田水利万宗工程,投入600亿元,开展13000多宗灌区改造、小型机电排灌和小农水重点县建设。

    ——千宗治洪治涝保安工程,投入750亿元,完成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县,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建设。

    ——千里海堤加固达标工程,投入90多亿元,对116宗、总长1520公里的海堤进行加固达标。——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通过扩网、改造、联通、整合和新建等措施,形成覆盖全省农村的供水安全保障体系,使农村自来水覆盖率、普及率均达到90%以上。

    ——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到2015年,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480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用水量控制在64立方米/万元以下,水功能区达标率提高到70%以上。

    广东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黄柏青在会上作经验介绍。他透露,2024年至2024年,广东将投1761亿元,实施省政府出台的《广东省农田水利万宗工程建设方案》、《广东省千宗治洪治涝保安工程建设方案》、《广东省千里海堤加固达标工程建设方案》、《广东省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方案》、《广东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等五个民生水利工作方案,建设17000宗民生水利工程。其中农田水利万宗工程达600亿元,“十二五”期间投资约385亿元;千宗治洪治涝保安工程达750亿元,“十二五”时期投资约500亿元;千里海堤加固达标工程达90亿元,“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

    五个方案,涉及水利项目点多、面广、量大,工程项目17000多宗,总投资1761亿元,是一个前所未有的庞大系统工程。汪洋要求,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集中力量抓落实,力求突破出实效。

    大胆创新,形成广东特色水利投融资机制

    中央一号文件要求,今后10年全社会水利年平均投入比2010年高出一倍。到2020年,广东将投入3000亿元用于水利建设,其中省级财政决定投入资金1000亿元。而实施五个方案的资金需求就高达1761亿元。如此大规模的资金需求,钱从何而来?

    为了解决资金难题,广东大胆创新,勇于探索,形成了具有广东特色的水利投融资机制:

    ——从土地出让收益水利计提部分中省级统筹45%,努力破解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与水利建设投入需求不匹配的结构性矛盾。利用现行省级水利融资平台,以每年省级统筹部分收入形成的现金流为依托,向金融机构融资,目前,已融资100亿元用于重点支持经济欠发达地区民生水利建设。

    ——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和有实力的企业搭建市场融资平台,目前,广州、深圳、东莞、清远等市也相继成立了水利(水务)投资公司,搭建了市场融资平台,为争取金融机构更大支持奠定了基础。深圳市

    将水务建设资金在全市基本建设投资中的比重,由目前的9%提高至12%-15%;东莞、惠州两市“十二五”期间的水务计划总投资分别为500亿元和160亿元,比“十一五”期间增长1.6倍和2.3倍。

    ——鼓励和引导自筹资金困难地区实行BT建设模式,从“面向市长”向“面向市长与面向市场相结合”转变,推动地方政府、施工企业和金融机构三方联动,拓宽投资渠道。目前,通过BT模式建设的项目近30宗,引进资金70多亿元,其中规模较大的湛江市鉴江供水枢纽总投资35亿元,引进资金15亿元;汕头市汕头大围除险加固工程总投资15亿元,引进资金10亿元。揭阳市城防工程建设融资7.8亿元;高州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融资6亿元。

    ——推进省级水利资金竞争性分配改革,调动市县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积极性。12月14日,兴宁、五华、德庆、博罗、高州、清新五县(市)党政领导亲自披挂上阵,在广州上演了一场精彩PK,经过激烈竞争,最终兴宁、德庆、高州3县市入选2011年省级水利建设示范县。各示范县在获得省级4亿元财政资金的同时,必须自行配套3亿元资金投入水利建设。

    据初步统计,2011年广东水利水务投资总规模达310亿元,比2010年高出1.06倍。其中财政投资185亿元,占60%;银行信贷投入79亿元,占25%;吸引社会资金37亿元,占12%;群众投工投劳9亿元,占3%。全省水利投资约占固定资产投资的1.6%,比2010年增长1倍多;全省财政水利专项资金投入141亿元,占财政收入的2.41%和财政支出的2.42%。

    第二篇:五大民生关键词

    五大民生关键词的

    好预言 坏预言

    这是我们对未来生活的憧憬或疑虑,也是我们对现实世界的观察和解释。

    2024年,“民生”成为中国网络的第一关键词。岁末年初,我们预言了这个关键词在2024年最好的可能和最坏的可能。

    2024年,住房、医疗、教育、就业,以及又一次被中央一号文件关注的农民工群体,这些最受关注的重点民生领域,有各项政策预示的好前景,也有怀疑这些前景的坏预言。

    我们无法不对现存的问题和各种矛盾心存担忧与疑虑,但我们对这个已然强势复苏和正在努力转型的国家满怀信心和期待。

    这个国家会更好吗?我们的生活会更好吗?让2024,让时间和现实,来检验我们的预言。

    2024房价会降吗?

    政府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态度坚决,但如果不深化房改,调控恐怕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高地价、高房价的问题

    文|中国全面小康研究中心 朱文强 孙晓青

    房子,不仅是身份的象征,更是一种归属感。

    过去的一年,这种归属感在房价的不断攀升中,逐渐成为年轻一代的心结。

    今年1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这项被称为“国十一条”的地产新政开始为火爆的房地产市场降温。

    2024,中国房价将何去何从,政府、地产商、百姓之间的博弈必将引人注目。

    坏预言:高地价高房价或将持续

    高企的房价显然已经超出了中国普通百姓的承受能力。

    2024年末,针对各地房地产市场上演的“地王频出”、“量价齐升”、“一房难求”等火爆场面,国家连续出台了包括税收、土地等多个调控政策,政策收紧倾向明显。

    “这一次跟2024年新老国八条调控很相似,当时的结果是房价依然上涨。”中原地产华北区总裁李文杰说,“如果不从深层次找原因,高地价、高房价问题仍会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持续。”

    业内人士认为,目前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仍未触及到行业根本的发展理念。发展房地产业的根本目标是为了满足人民的居住需求,其次才是投资,这就涉及住房制度的改革,如果不改革,恐怕调控难以解决房地产市场存在的根本问题。

    今年1月发布的《2024年浙江省房地产业发展报告》预计,2024年浙江省房地产市场价格非理性上涨的可能性已经不大,但由于高企的地价也缩减了房价下调的空间,2024年房价将在高位运行,也可能出现局部性、阶段性小幅回落的现象。

    针对当下海南房价的爆炒,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副会长童悦仲接受记者采访时直言:“海南很危险了,93年的房地产泡沫破灭让海南很长时间恢复不了元气。而这一次,如果再不吸取教训,则很有可能会悲剧重演。”

    童悦仲同时指出,开征物业税是遏制高房价的有效方法。今年1月,北京市地税局负责人透露,北京最早明年底开征物业税。不过也有人担心物业税反成助涨房价的推手。

    好预言:“住有所居”的梦想渐进

    2024年你会买房吗?

    《小康》杂志社联合清华大学媒介调查实验室对中国住房问题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只有18.4%的参访者在2024年有购房计划,明确表示不买房的占35.2%,剩余的46.4%选择了观望。

    高房价成了人们踟蹰不前的主要原因。在房价高企之下,是老百姓期望“住有所居”却无力承担的现状。

    小康住房调查显示,中国百姓认为能够真正抑制房价上涨的因素是增加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其比例达到参访者的70.1%。

    近些年政府一直都在推行保障性住房制度。2024年,中央投入493亿元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较上年增长了171%。《住房保障法》的起草也引人关注。有消息称此法已形成内部法,其核心内容是解决“夹心层”人群的住房需求;一个重大的变化就是经适房将由现在的全产权变更为购房者与当地政府共享产权。

    2024年还将有约600万套政策性和保障性住房开工建设。今年1月,在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住建部部长姜伟新表示争取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城镇1540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课侍狻!拔胰衔∮兴印庖荒勘晔怯刑跫⒂心芰κ迪值摹!苯靶滤怠?/FONT>

    2024年国土资源系统加大了房地产的土地供应。我相信这些措施实施之后,房地产价格会平稳下来。

    ——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

    我估计2024年的房价至少能上涨5%,这个水平是比较合理的。

    ——华远集团董事长任志强

    13城市保障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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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医改下的复杂棋局

    新医改方案为中国医疗卫生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指出了新的方向,但同时,由于医改具有的复杂性,新医改必将面临一系列全新的挑战

    文|中国全面小康研究中心 谈乐炎

    看病难,看病贵!这是中国老百姓多年来的抱怨,像祥林嫂的絮叨,急切而又无助。

    2024年4月6日,新医改方案出台,各级政府将在3年内投入8500亿,重点抓好五项改革: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服务逐步均等化,以及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然而,医疗改革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在2024年初进行的“小康公共服务调查”显示,对于新医改,多数参访者持“观望”态度,其比例高于“有信心”和“认为实施比较难”。

    坏预言:根治“以药养医”前景不乐观

    今年2月2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决定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原则,由各省(区、市)分别选择1至2个城市或城区作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一年前,温家宝在与网友交流时曾坦言:“医疗改革中我认为最艰难的,也是最重要的,就是公立医院的改革。”

    公立医院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改革医院补偿机制,逐步取消药品加成,实现由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来补偿的机制。

    近些年来,由于政府投入严重不足,加之医疗服务价格偏低,医院支出的90%以上依靠收费获得。公立医院“以药养医”,必然导致“大处方”屡禁不止。

    对此,中国医药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刘国恩认为,公立医院改革中,如果只一厢情愿地推出零差率政策而不能解决好医务劳务补偿问题,那么情况可能会更复杂。

    刘国恩表示:“短期内还很难找到更合适的医疗支付手段,目前按项目收费还会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主导医疗补偿机制。”

    对于新医改应对“以药养医”的新思路——药品零差率政策和改革基本药物制度,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顾昕认为,药品零差率没有取消政府的不当管制,对于基本药物制度的基本制度框架,新医改也没有描绘清楚。由于药品政策仍旧不确定,因此其效果也不容乐观。

    好预言:基层“小”医院有望见到“大”医生

    “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深化改革将进一步促进医疗卫生服务的均等化”,全国人大代表、鲁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赵志全说,新医改对城乡统筹的贡献值得期许。

    “中国医保覆盖人群已经达到12亿人口。”刘国恩表示,“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是医改工作进展最快,成效最显著的。预计2024年,基本医疗覆盖范围将进一步扩大,相当比重的流动人口,将会在2024年享受到更多的异地就医服务,得到更多政策上的支持,将会实实在在地从异地结算中得到实惠。”

    老百姓看病扎堆去大型公立医院,因为那里有“最好的医生”,这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新医改中的一个亮点就是鼓励医师“多点执业”。对此,刘国恩很有信心,“我预计2024年,一些城市会在推进公立医院改革、鼓励医生多点执业方面迈出步伐。一旦这个工作推动起来,我相信老百姓将会在社区医院看到越来越多以前只能在三级医院、大医院看到的医生。这将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医疗资源配置不均的问题。”

    医改将来的出路是:公立医院+一体化+信息化。只要政府重视,做起来会很快。

    ——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教授李玲

    由于对“药价虚高”的病症未诊断清楚,《新医改方案》两味新药——药品零差率和基本药物制度的疗效不容乐观。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顾昕

    13城市医疗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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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教育改革新期待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制定及一系列相关事件,激发了公众对深化教育改革的新期待

    文|中国全面小康研究中心 于靖园

    教育,是个永远保持着高热度的话题。回顾2024年,《国家教育改革与发展中长期规划纲要》、择校热、北大校长推荐制、南方科技大学、代课老师清退……一连串教育关键词不断地冲击着人们的神经。中国教育沉疴依旧存在,但其中也不乏新的改革探索。

    2024年1月,在教育部工作会议上,教育部部长袁贵仁称2024年要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使2024年成为教育改革年”。他同时提出,2024年要最大限度地实现教育公平。

    坏预言:义务教育不均衡现象依旧难以解决

    “学校说,不缺老师了。”李雯曾是兰州城关区一所小学的语文代课老师,兼班主任。她于2024年7月份被清退。离开的当天,学生们跑去办公室哭着求她留下,希望李雯可以一直教到他们毕业。

    2024年,甘肃因代课老师与公办老师工资相差悬殊和实行一刀切式清退等问题引发社会关注。

    清退代课老师,是要提高基础教育的师资质量。但是,针对清退政策,时评人童大焕有自己的看法:“不是说清退代课老师就能提高教学质量,相反,它可能会加速城乡教育发展的不均衡。比如,高质量的教师能不能补上去,西部教育会不会出现空当。”

    2024年,对于中小学严重的择校竞争,讨伐之声更加激烈。21世纪教育发展研究院院长杨东平曾指出,变相的重点学校制度和择校制度,极大地加剧了教育不公,使得中小学重点学校制度成为一种凝固和扩大社会差距的制度。

    去年底,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在上任后不到十天就把第一把火烧向了“择校”问题,他认为择校的根源在于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

    在现今的中国,一个学生从6岁长到14岁,身处什么家庭,住在哪个地区,在一定程度上会决定其学习质量。“给学校交了两万元的择校费。”在北京某银行工作的张洋表示自己也是迫不得已,“朝阳区的小学质量不太好,把孩子送到西城区的小学才放心。”

    “在基本实现普九„有学上‟之后,„上好学‟的问题更加凸显出来。”2024年11月,国务委员刘延东在教育部全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经验交流会上指出,“当前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还面临着许多挑战。”

    好预言:高校改革推动教育发展

    2024年7月,北京大学在自主招生座谈会上首次提出试行“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凭中学校长一纸推荐,就有可能参加北大自主招生面试,合格者在高考录取时享受降30分进入北大的资格。

    相对以往“一考定终身”的录取方式,“校长推荐制”是一种探索和创新。“小康公共服务调查”显示,尽管有35%的参访者置疑“校长推荐制”,但41%的人表示“赞同”。

    “南方科技大学的建立也是一种改革。”曾在80年代参与高校改革的前深圳大学校长罗征启,现在依旧关注着教育界的一举一动。2024年,新创的南方科技大学表示,要通过制订由深圳人大审议通过的《南方科技大学章程》,来确保大学依法自主办学。

    “一所好的大学,在于有自己独特的灵魂,这就是独立的思考、自由的表达。大学必须有办学自主权。” 2024年1月26日温家宝在听取来自科教文卫体各界的10位代表对《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时深有感触地说。

    我们的教育还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不适应国家对人才培养的要求。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

    我们要认真贯彻中央的要求,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聚精会神地谋划改革,扎扎实实地实施改革,使2024年成为教育改革年。

    ——教育部部长袁贵仁

    13城市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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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危机时代的就业冷暖

    近期在经济形势和宏观政策两个层面已经出现了与就业有关的利好消息,但金融危机的影响尚未见底,对就业的影响仍将持续

    文|中国全面小康研究中心 苏枫

    2024届毕业生校园招聘会早已在各大高校火热启动,今年的校园宣讲态势与金融危机年相比有着报复性反弹的意味。于是,坏预言对就业形势依旧报以谨慎态度,好预言却看好正在回暖的就业出路。

    坏预言:金融危机影响未消,大学毕业生就业形势复杂

    630万毕业生,另加往届没有找到工作的,2024年新增待就业人数将创历史新高。

    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在2024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上直言: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就业的不利影响还没有消除,如果说2024年是我国经济最困难的一年,2024年可能是最复杂的一年,宏观层面的就业形势很严峻。

    《小康》杂志社对就业问题进行的调查显示,公众认为大学毕业生最好的出路依次是当公务员,自己创业当老板,从事记者、律师等专业性强的职业及进垄断国企。

    202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超146万人报名,竞争最激烈的职位,招录比例达到4224:1.“公务员”这个职业到底有多大魅力?小康调查发现,公众认为当前“公务员热”的主要原因依次是:追求铁饭碗、待遇稳定,就业压力大,追求隐性福利,追求权利,公务员职业声誉高。

    “从本质上讲,这是一种„围城现象‟。”提到现在的“公务员热”,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室研究员唐钧说,“很多年轻人进来才发现公务员的工作并不轻松,待遇也没想象的好。”

    唐钧认为,“公务员热”并不正常。“大学生刚从学校出来,朝气蓬勃,第一个选择应该去做一些创造性的工作,比如去创业。”他说,发达国家的大学毕业生不会把公务员作为优先选择。他们的第一职业选择是企业家;第二选择是专业人员,公务员排不进前三位。

    历年来的调查数据显示,全国大学生每年选择创业的比例为5%,其中成功率最高的浙江也只有这5%中的4%,广东成功率只有1%,全国大学生创业平均成功率占这5%中的3%。这个数字预示着“公务员热”暂时不会退烧。

    好预言:企业不会大规模裁员,或将增加用人

    “随着2024年保八目标的实现,2024年的经济形势也会好于2024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莫荣认为,经济的增长能为就业提供一个好的基础,再加上国际经济形势也可能在2024年筑底,信心在恢复。

    “鉴于中国经济形势日益好转,企业不会大规模裁员,相反,随着出口的逐步恢复和投资的扩大,企业还会增加用人。”莫荣预言,2024年,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回升,新增就业经过努力可能达到甚至超过2024年的水平,失业率也可以控制在4.6%以内的水平。

    近期在宏观政策方面也出现了与就业有关的利好消息:202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指出,扩大就业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要把促进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就业优先”的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得到确立。

    莫荣强调,虽然就业“数量”会实现增长,但是“质量”问题却将依然存在,如30%~40%的城镇新增就业人员属于灵活就业,部分已就业农民工岗位不稳定,收入降低。

    虽然2024年

    三、第四季度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已经回暖,但2024年的整体就业形势仍不容乐观。

    ——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全国人才流动中心主任司益磊

    2024年,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回升,新增就业经过努力可能达到甚至超过2024年的水平,失业率也可以控制在4.6%以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劳动科学所副所长莫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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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号文件助推农民工“入市”

    农民工城市化最大的障碍是住房问题,下一步是把农民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文|中国全面小康研究中心 孙晓青

    对阜新市彰武县苇子沟乡太平村的村民王义来说,2024年是个喜庆的年份,这一年他有两个计划,建房和娶妻。2024年他过得很辛苦,为筹建房款,他四处打工,直到现在都还差两万元。“想四处借借凑凑,等以后打工再慢慢还上,但这年头钱是最难借的。”

    也许王义还不知道,新年伊始出台的中央一号文件中表明,今年农民将可以贷款建房,解决建房难问题。

    这是新世纪以来指导“三农”工作的第七个中央一号文件。除了农民贷款建房外,还包括着力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增加“三农”投入、加快落实放宽中小城市落户政策等。

    这一系列强农惠农新政,无疑在新年伊始为今年的“三农”工作注了一剂强心针,也将助推农民工城市化进程。

    坏预言:“民工荒”依然难解

    2024年,随着经济的复苏和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农民工就业形势向好。到11月底,全国外出就业的农民工已经达到了1.52亿人,高于金融危机爆发之前的水平。

    尽管如此,珠三角地区仍面临着企业招工难的局面。据相关媒体报道,在沿海地区,接受过职业培训、有一技之长的农民工供给严重不足。经济回暖后,东部沿海地区“民工荒”更加突出,而且呈现“普工荒”与“技工荒”并存的局面。业内专家指出,新生代农民工更关注薪金高低、企业的前途、工作环境、发展空间,这也加重了民工荒趋势。

    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所研究员党国英不无担心地表示,由于广东产业结构调整得太慢,在经济增幅比较快的情况下,旧有的工资水平已经吸纳不到足够的劳动力了。

    “现在企业应意识到提高工资水平的必要性。但对一些企业来说行动已有些迟了。那些靠给员工支付低工资而盈利的企业,只能生存在特殊的历史时期。”党国英直言不讳地说。

    好预言:农民工有望获得住房保障

    农民工就业问题一直都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此次中央一号文件中第一次使用“新生代农民工”这个词,将这一群体列入了工作重点。

    据了解,我国目前80后、90后“新生代农民工”有近1亿人,约占农民工总数的60%。相比于父辈,他们对农业不熟悉,渴望融入城市生活,对身份的自我认同趋于模糊。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在解读一号文件时表示,正是这种差异性需要中国的城镇管理政策尽快做出调整,为新生代农民工中的相当一部分人融入城镇提供必要的条件。

    国家统计局综合司副司长盛来运在2024年12月《小康》杂志社主办的“第四届中国全面小康论坛”上指出,农民工城市化最大的阻碍就是住房问题。据调查,目前只有0.8%的农民工自己在城里买了房。此次一号文件中明确提出,多渠道多形式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将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逐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党国英对此表示:“一号文件虽然是对过去一些政策的延续,但也确实加大了力度。”此外,近来各省市人大代表也相继建议出台农民工保障性住房制度。不难看出,在政策导向下,下一步是城市要增加农民工落户的吸引力,把农民工纳入城市保障体系,和城市居民一样,同等享受保障性住房、养老等社会保障。

    2024年的农民工工作将研究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推动建立农民工综合服务体系。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我觉得在加快农民工城市化过程之中住房是一个更大更难的问题。

    ——国家统计局综合司副司长盛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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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1 上海

    No.2

    杭州

    No.3

    合肥

    No.4

    北京

    No.5

    郑州

    No.6

    广州

    No.7

    呼和浩特

    No.8

    重庆

    No.9

    武汉

    No.10 成都

    No.11 昆明

    No.12 海口

    No.13 西安

    第三篇:打造五大基地

    打造五大基地,加快城乡统筹发展

    2024年3月份,市委提出了以“三化融合”来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让该干什么的地方就干什么,让能干什么的地方就干什么,还强调了县干什么、镇干什么、村干什么的工作经验;以“三化融合”来实现城乡的统筹发展,对进一步加快城镇建设,增加农民收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和谐起到积极的作用。腰古镇根据自身定位,立足自身优势,大胆实践,全力推进“三化融合”,加快城乡统筹发展。近段时间,通过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对我镇“三化融合”开展的情况作了调研,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三化”的发展现状

    (一)农业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镇立足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主抓特色农业,通过实施“抓产业、扶龙头、建基地、带农户”策略,全镇农业产业化经营进程明显加快,初步形成了区域化布局、规模化发展、产业化经营的发展格局。

    一是蔬菜种植基地形成一定的规模效益。通过引进农业龙头企业,推行“公司+基地+农户”的先进发展模式,实现土地相对集中,形成规模化生产。一方面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另一方面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全镇农民人均收入7127元,同比增长7.5%)。目前全镇已形成永昌村委(双稳村)、旺村村委、黄岗塱村委和水东村委四个大规模的蔬菜基地。直至今年,全镇蔬菜基地发展到5400亩,产量达9180吨、产值2319万元。

    二是专业农业经济合作组织作用明显。目前,全镇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3个,分别是农丰蔬菜专业合作社、腰古兴达农机专业合作社以及蔬菜流通协会。这些专业合作组织,在市场经济里面充当“市场导向”的作用,是广大农民甚至乎农业企业的指南针和导航器,能及

    时、准确的向农民和企业反馈最新的市场供需、物价等重要信息,有效地减少农产品在市场流通不畅的问题,减少了流通环节的费用。

    三是龙头企业带动效应尤为突出。至今,全镇共培植丰兴、泰和等7间农业龙头企业。他们通过整合人力、集中农田、发展基地,推行“公司+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实现农业产业化。目前全镇冬种面积发展到9290亩,品种有马铃薯、叶菜、水果番茄等,年产值达2700多万元,平均每亩可为农民增收1000元,大大提高了农民冬种的积极性。同时,我镇还积极利用毗邻国家重点农业龙头企业“温氏集团”的地域优势,引进“公司+农户”的发展模式,大搞综合养殖。全镇养鸡专业户现已发展到430户,肉鸡年产量860万只;发展养鸭专业户50户,肉鸭年产量50万只;发展猪场80个,肉猪年产出栏量达4万头;发展鱼塘3000亩,年产量3000吨。

    (二)工业发展现状

    去年,全镇完成生产总值10.2亿元,比2024年(下同)增长75.3%,年均增长11.8%。其中,工业产业增加值6.13亿元,增长84.6%,年均增长13.1%。工业发展增长势头明显。

    近年来,通过加强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石材行业发展较为迅猛。现有石材企业60多家,规模较大的有英皇石材、亚洲石材、志旺石材、希利顿砂岩邓。同时,努力做好承接珠三角产业转移工作,初步建立产业转移基地,承接了辉鹏陶瓷、全国著名品牌钻石陶瓷等大型企业,从而促进了腰古经济的发展。

    今年,又成功引进了投资额为2.5亿元的天池国际环保石材项目和投资额为2.5亿元的科力佳电子设备生产线项目,并计划引进全国四大石材企业之一的环球国际石材项目等。目前腰古工业的发展势头强劲、潜力巨大、后发优势明显。

    (三)小城镇建设现状

    圩镇建设情况:腰古镇中心区面积为2.7平方公里,建设街道有府前路、镇屏路、文昌路、文华路、西堤路等十多条,建设巷道有人民巷、卫生巷、农民巷等6条。圩镇人口发展到近5000人,其中常住人口3000多人,流动人口近2024人。圩镇拥有卫生院、中小学校、幼儿园、交管站、食品站、邮政、信社、电信等单位,并建有肉菜市场一家,商场一家以及各类商铺多家。每逢赶集日,圩镇呈现一片热闹的场景。

    教育事业发展情况:通过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对腰古中学校舍进行修缮,并新建了一幢两层400多平方米的师生饭堂,内设乒乓球室和师生娱乐室,此外还争取香港烛光基金会支持40万元兴建一幢三层十二室新教学楼。争取外出乡贤和旅居港澳地区的同胞分别为腰古中心小学、联强小学、城头小学、永昌小学等捐建教学楼和捐赠电脑、课桌、学习用品等大批教育教学设备,有效改善了办学条件。2024年,全镇小学和初中入学率达100%,镇区幼儿园和农村学龄前儿童入园率分别达90%和70%以上;高中阶段教育入学率达80%。

    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情况:腰古卫生院新兴建了一幢楼高四层、面积3050平方米的住院部大楼,增设病床50多张,群众就医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2024年,借“三网融合”之机,通过引进一套60多万元的远程医疗诊断设备,与市人民医院、南方医院等大型综合性医院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有效地解决群众出行难、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今年,又成功建立与广州三九脑科医院的合作关系,得到了该院设备和技术上的大力支持,力争用3到5年的时间,将镇卫生院打造成粤西地区一流的基层卫生院。2024年,全镇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达28335人,覆盖率达99.8%。

    文化建设情况:

    腰古社区以“海纳百川造和谐、崇尚礼仪建文明”为理念,全力打造和谐文明社区。近年来,通过努力,社区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街道管理变得有秩序,文体娱乐有了好去处。每逢重要节日,社区都会举办形式多样的庆祝活动,增加节日的氛围。值得一提的是,社区

    每年都会举行书画展,届时来自云城、新兴、肇庆等地的书画大师都会应邀出席,妙笔生辉。正因为这样,今年来“六好社区”、“一流社区”、“平安社区”等荣誉熠熠生辉,增强了社区居民的幸福感和归属感。

    二、“三化融合”建设的优势分析

    (一)区域优势:

    我镇地处肇庆市、云浮市、新兴县三地的交汇点(离三地城区的距离均为30多公里),是云浮市的“东大门”,是连接肇庆、佛山、珠三角发达地区的重要窗口,大有“近水楼台先得月”的天然优势,方便加强与东部发达地区学习和交流。

    (二)交通条件:

    国道324线、省道267线、三茂铁路、小夏线、董朝线经过我镇,在镇内编制成“两线带多线”交通网络,极大方便了人们出行和货物运输。对城镇化建设、工业化发展均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农业发展:

    作为区乃至市的农业重镇,腰古近年来大力发展农业,巩固农业的基础地位。通过引进和培植龙头企业,积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对农业实行规模化种植、现代化生产,多元化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为实现农业现代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基础上有了优势,发展上就有底气。

    三、实现“三化融合”存在的问题

    一是“三化融合”水平较低。就我镇而言,工业化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不够新型。传统工业还是占据多数,这些工业的发展往往以牺牲环境作为代价,且效益较低。农业只是实现了初步现代化,但是由于土地集中率还是偏低,因此大规模机械化生产还没有出现;城镇

    化建设方面统筹做得不够,有时会出现“捡了芝麻丢了西瓜”的情况出现,阻碍了城镇化的加快推进。

    二是“三化融合”面临传统观念的挑战。“三化融合”面临挑战的传统观念是什么。经调研和分析,我总结了几点:一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观念仍然存在,很多农民群众缺乏开放性,满足于现状。农业自给自足的经济状态还在;二是“土地就是命根”的观念依然很深,许多外出打工的农民,宁愿闲置土地也不肯转让出来,阻碍了农业规模化生产;三是“做一天和尚敲一天钟”的观念,影响了部分企业主见异求变的积极性,他们只求有固定的利润不求通过产业升级来取得利润最大化。

    四、实现“三化融合”,统筹城乡发展的思路

    腰古镇将充分结合自己实际,积极发挥自身特色,以统筹城乡发展为目标,以“全力打造五大基地”为重要抓手,全面实现“三化融合”。

    一是打造城郊型“三高”农业示范基地,实现农业现代化。一方面要抓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为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基础保障;另一方面加大农业方面的投入,为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资金保障;再一方面要适当调整农业产业结构,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重点培育“无公害”蔬菜基地、农业综合种养基地、冬种马铃薯基地。全力打造城郊型“三高”农业示范基地。

    二是打造承接珠三角产业转移基地,实现工业转型升级。通过“走出去,请进来”、“以情招商、以商引商”等创新方式狠抓招商引资工作。今后将重点引进一些投入产出大、拉动力强、效益好、科技含量高的优质项目到我镇投资发展。打造好承接珠三角产业转移基地,引进更多先进高效的工业项目,逐渐淘汰落后的工业项目,是我镇实现新型工业化的重要途径。

    三是打造以砂岩、文化石、马赛克为特色的石材基地,实现差异化发展。在初具规模的基础上,我镇将以石材企业门面整治为契机,全面提升我镇石材企业形象,促进企业树形象、提档次、增规模、升级别。并通过举办或参加石材文化节、石材展览等活动,进一步提升腰古“砂岩、文化石、马赛克”专业镇的形象,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

    四是打造小城镇建设示范基地,实现新型城镇化。作为国家首批“小城镇建设试点镇”和市“创建宜居城镇试点镇”,腰古将不遗余力推动小城镇建设,加快实现新型城镇化。一方面要搞好基础设施建设,抓紧抓好各项在建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落实,还要积极向上级申请完善其他基础设施建设。等。一方面要全力推进“以奖代补”项目、名镇名村建设项目及农村改革发展试验区建设项目的建设。另一方面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各项关于惠民惠农政策和措施,逐渐实现公共设施和服务均等化,实现城乡一体化。计划建设宜居城镇、建设房地产、商贸企业、农贸市场等,吸引农村村民集聚到城镇,增加城镇人口,扩大城镇面积,扩大城镇规模,集聚资源优势,以此将腰古建设成为城镇示范基地。

    五是打造仓储物流基地,促进共同发展。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市区交通和仓储地已不能够适应急速膨胀的物流需求,充分利用腰古交通条件和地处三地中心的优势,发展规模面积约1000亩仓储物流基地,包括建设石材物流园及其它工业产品的仓储地和物流园。腰古仓储物流基地将发挥其承载全区乃至全市石材物流压力的作用,让石材流转提速,加快经济发展。在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促进共同发展。

    远期目标已经明确、美丽蓝图已经勾画,腰古将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利用自身有利条件,全力打造五大基地,促进“三化融合”,逐渐实现城乡统筹。

    第四篇:五大工程打造

    村民自治

    近日,博爱县苏家作乡200多名育龄群众主动与当地村委会签订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同,自觉自愿履行计划生育责任。该乡计生办主任毋银玲告诉笔者,通过实施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程,初步实现了计划生育由“治民”向“民治”的转变,极大地调动了群众的积极性,今年全乡康检率较上年上升了5.4个百分点,节育率上升了8.02个百分点,出生婴儿性别比趋于平衡。

    “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就是要还权于民,变‘治民’为‘民治’,让群众参与讨论、制定、表决事关自己切身利益的村规民约,放手发动群众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真正体现群众是计划生育的主人,将过去‘要我计划生育’变为‘我要计划生育’。”博爱县人口和计生委主任刘孝平说。

    今年年初以来,该县广泛开展创建计划生育“自治、自主、自觉”模式示范镇、村活动,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组织作用,建立起了村党支部、村委会领导下由计生协会具体负责的管理体制,形成了“两委会负总责、协会当骨干、家庭为中心、群众做主人”的工作模式,大大提高。

    壮大村级协会队伍 搭建群众参与自治平台

    该县许良镇按照“组织更完善、网络更健全、队伍更整齐、功能更强化”的目标,对村级计生协会进行了整顿评估,进一步加强了以村委会主任任协会会长—村计生管理员兼任协会秘书长—育龄妇女小组长兼任协会会员小组长的协会网络建设,建立了村协会会长—理事—会员小组长—育龄群众的层层联系制度,使群众对计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协会层层反馈到村委会。目前,该镇村级计生协会会员已发展到5000多人,会员小组达450个,会员联系户8540户。

    该县孝敬镇着力加强计生协会建设,在各村选配1名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望的协会专职副会长,配强一支乐于奉献、群众信赖的协会小组长,培养了一批计生协会骨干会员,为群众自治提供了组织保障。同时,该镇进一步强化村务公开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让群众在计划生育事务中做到事前参与、事中介入、事后监督,初步形成了村两委会负总责、协会当骨干、村民搞自治的管理新格局。

    明确群众合法权益 逐步提高群众自治水平

    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章程》、《民约》和《计划生育服务协议》,是实行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的关键,也是规范依法管理服务和群众婚育行为的准则。该县寨豁乡在指导各村制定《章程》、《民约》时,取消了过去以行政手段为主的一些霸王条款和不切合实际的内容,使群众认识到在执行计生政策中不仅要履行义务,还能充分享有权益,调动了群众参与计划生育的积极性。同时,该乡还把村委会和育龄群众在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章程》、《民约》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通过服务协议的形式具体确定下来,实行合同管理,使村干部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服务的观念,让群众感受到实行自治的好处,自觉执行计生政策。许良镇吕店村变合同管理为双向承诺,村委会与育龄夫妻签订双向承诺书,并向育龄夫妻承诺政策宣传、优惠政策落实和服务事项;育龄夫妻向村委会承诺应履行的计划生育各项义务,杜绝了“硬性规定”和“一厢情愿”的不合理现象,切实保障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使群众真正从过去的被动受管变为主动参与,逐步提高群众的自治水平。

    实施利益导向工程 夯实群众自治基础

    经济与计划生育同步发展,是做好农村计划生育工作的成功之路和必由之路。该县金城乡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主旋律,抓住广大农民想富、盼富、求富的心理,把生产、生育、生活结合起来,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小康工程,先后建成了西金城村饲养基地、东良仕粉末冶金基地等5个计划生育小康工程基地,通过“基地+农户”的形式带动育龄群众致富,使广大群众参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积极性空前高涨,由过去的“要我参与”变成了“我要参与”,在全乡形成了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计生新格局。近年来,该县共创建了68个标准高、效益好的计划生育小康工程基地,帮助计划生育群众开展特色蔬菜、食用菌和水果等种植业,使全县农村计划生育家庭人均收入普遍高于当地人均收入水平。

    王晓波 毕丽娟

    第五篇:广东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颁布单位】 广东省人大

    【颁布日期】 19991227

    【实施日期】 20000102

    【章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水利工程的管理,保障水利工程的安全与正常运行,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功能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下列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和利用适用本条 例:

    (一)防洪、防潮、排涝工程;

    (二)蓄水、引水、供水、提水和农业灌溉工程;

    (三)防渍、治碱工程;

    (四)水利水电工程;

    (五)水土保持工程;

    (六)水文勘测、三防(防汛、防风、防旱)通讯工程;

    (七)其他水资源保护、利用和防治水害的工程。

    第三条 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的统一 管理工作和本条例的组织实施。建设、交通、电力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管理有关的水利工程。土地管理、地震、公安等有关部门,协同做好水 利工程管理工作。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水利工程管理的领导,按照分级管 理的原则,理顺管理体制,明确责、权、利关系,保障水利工程的安全及 正常运行。

    【章名】 第二章 水利工程管理

    第五条 兴建水利工程项目应当严格按照建设程序,履行规定的审批 手续,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新建、扩建和改 建水利工程,其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的监督。

    将水利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单位的,其签订的承包、发包合同 无效,并责令工程发包人限期重新组织招标和投标。

    水利工程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认 定。

    第六条 未经验收合格的水利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第七条 大、中型和重要的小型水利工程,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 门分级管理;跨市、县(区)、乡(镇)的水利工程,由其共同上一级水 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也可以委托主要受益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或 乡(镇)人民政府管理;未具体划分规模等级的水利工程,由其所在地的 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其他小型水利工程由乡(镇)人民政府管理。

    变更水利工程的管理权,应当按照原隶属关系报经上一级水行政主管 部门批准。

    第八条 大中型和重要的小型水利工程应当设置专门管理单位,未设 置专门管理单位的小型水利工程必须有专人管理。同一水利工程必须设置 统一的专门管理单位。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具体负责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维护和开发利用。

    (一)型水库以乡(镇)水利管理单位管理为主,小

    (二)型水库 以村委会管理为主。

    第九条 防洪排涝、农业灌排、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等以社会效益 为主、公益性较强的水利工程,其维护运行管理费的差额部分按财政体制 由各级财政核实后予以安排。供水、水力发电、水库养殖、水上旅游及水 利综合经营等以经济效益为主、兼有一定社会效益的水利工程,要实行企 业化管理,其维护运行管理费由其营业收入支付。

    国有水利工程的项目性质分类,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划定。

    第十条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规 程规范运行管理,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服从政府防汛指挥机构的 防洪、抗旱调度,确保水利工程的安全和正常运行。当水利工程的发电、供水与防洪发生矛盾时,应当服从防洪。

    第十一条 通过租赁、拍卖、承包、股份合作等形式依法取得水利工 程经营权的单位和个人,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改变工程原设计 的主要功能。

    第十二条 由水利工程提供生产、生活和其他用水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缴纳水费,逾期不缴纳水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日加收应缴额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供水价格由县级以上物价行政主管 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制定和调整。

    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所属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水费可根据国家规定适当 调剂余缺,主要用于所属水利工程的更新改造和水费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未达设计标准的水利工程,应当进行达标加固,更新改造 ;虽达设计标准,但运行时间长,设施残旧,存在险情隐患的水利工程,应当限期加固除险,更新改造。所需资金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多渠道筹集。

    第十四条 经安全鉴定和充分技术经济论证确属危险,严重影响原有 功能效益,或者因功能改变,确需报废的水利工程,由所辖的水行政主管 部门审核后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中中型以上的水利工程应当 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章名】 第三章 水利工程保护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划定国家所有的水利 工程管理范围:

    (一)水库。工程区:挡水、泄水、引水建筑物及电话厂房的占地范 围及其周边,大型及重要中型水库五十至一百米,主、副坝下游坝脚线外 二百至三百米;中型水库三十至五十米,主、副坝下游坝脚线外一百至二 百米。库区:水库坝址上游坝顶高程线或土地征用线以下的土地和水域。

    (二)堤防。工程区:主要建筑物占地范围及其周边:西江、北江、东江、韩江干流的堤防和捍卫重要城镇或五万亩以上农田的其他江海堤防,从内,外坡堤脚算起每侧三十至五十米;捍卫一万亩至五万亩农田的堤 防,从内、外坡堤脚算起每侧二十至三十米。

    (三)水闸。工程区:水闸工程各组成部分(包括上游引水渠、闸室、下游消能防冲工程和两岸联接建筑物等)的覆盖范围以及水闸上、下游、两侧的宽度,大型水闸上、下游宽度三百至一千米,两则宽度五十至二 百米;中型水闸上、下游五十至三百米,两侧宽度三十至五十米。

    (四)灌区。主要建筑物占地范围及周边:大型工程五十至一百米,中型工程三十至五十米;渠道:左、右外边坡脚线之间用地范围。

    (五)生产、生活区(包括生产及管理用房、职工住宅及其他文化、福利设施等)。

    其他水利工程的管理范围,由县或乡镇人民政府参照上述标准划定。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 边界外延划定水利工程保护范围:水库、堤防、水闸和灌区的工程区、生 产区的主体建筑物不少于二百米,其他附属建筑物不少于五十米;库区水 库坝址上游坝顶高程线或者土地征用线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之间的土地 ;大型渠道十五至二十米,中型渠道十至十五米,小型渠道五至十米。

    其他水利工程的保护范围,由县或乡镇人民政府参照上述标准划定。

    第十七条 城市规划区内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由水行政主 管部门会同规划、国土等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划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 准。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已征用或已划拨的水利工程管理范围 内的土地,应当依法办理确权发证手续,已划定管理范围并已办理确权发 证手续的,不再变更;尚未确权发证的,应当按照第十五条规定的标准依 法办理征用或划拨土地手续。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土地和水域。国家建 设需要征用管理范围内的土地,应当征得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第十九条 水利工程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其权属不变,但必须按本条 例的规定限制使用。

    第二十条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当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的 边界埋设永久界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移动和破坏所设界桩。

    第二十一条 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 各类建设项目,其可行性研究报告在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报 请批准前,其中的工程建设方案应当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在通航 水域的,应当征得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需要占用土地的,在水行政主 管部门对该工程设施的位置和界限审查批准后,建设单位方可依法办理用 地、开工手续,工程施工应当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竣工验收 应当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第二十二条 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兴建影响水利工程安全与正常运行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二)围库造地;

    (三)爆破、打井、采石、取土、挖矿、葬坟以及在输水渠道或管道 上决口、阻水、挖洞等危害水利工程安全的活动;

    (四)倾倒土、石、矿渣、垃圾等废弃物;

    (五)在江河、水库水域内炸鱼、毒鱼、电鱼和排放污染物;

    (六)损毁、破坏水利工程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

    (七)在坝顶、堤顶、闸坝交通桥行驶履带拖拉机、硬轮车及超重车 辆,在没有路面的坝顶、堤顶雨后行驶机动车辆;

    (八)在堤坝、渠道上垦植、铲草、破坏或砍伐防护林;

    (九)其他有碍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 在水利工程保护范围内,不得从事危及水利工程安全及 污染水质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陡坡开荒、伐木、开矿、堆放或排 放污染物等活动。

    第二十四条 因建设需要迁移水利设施或造成水利设施损坏的,建设 单位应当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 补救措施或按重置价赔偿;影响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的,应当承担相应的管 理维修费用。

    第二十五条 占用国家所有的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或者人 为造成农业灌溉水量减少和灌排工程报废或者失去部分功能的,必须经水 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负责兴建等效替代工程,或者按照兴建等效替代工 程的投资总额缴纳开发补偿费,专项用于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开发项 目和灌排技术设备改造。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六条 已经围库造地的,应当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要求 进行治理,有计划地退地还库。

    第二十七条 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必须经水 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与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签订协议。

    第二十八条 在以供水为主的水利工程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不得 建设污染水体的生产经营项目,兴建旅游项目,必须经省水行政主管部门 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已经兴建的,必须采取补救措施,防治水质污染。

    【章名】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将水利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 应资质单位的,以及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从事水利工程勘测、设计、施 工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罚。

    第三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条的规定,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从事水 利工程建设监理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其违法所得;造成严重后 果的,可以降低或取消其资质,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单位的,责令其改正,可 处以该项建设工程投资预算千分之五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将未经验收合格的水利工程 投入使用的,责令其停止使用,并责令原建设单位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限 期验收,对责任者可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因建设工程不合格或有缺陷而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原建设单位应 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拒不缴纳水费的,水利工 程管理单位可以限制供水直至停止供水,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移动和破坏水利工程管理 单位埋设的永久界桩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一)、(二)项、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者同意,擅自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修建工程设施、兴建旅游设施或 其他可能污染水库水体的生产经营设施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 除违法建筑物或者工程设施,可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三)至

    (九)项、第二十三 条规定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对造成严重 危害后果的,可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涉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由有 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罚。

    第三十六条 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除特别规定外,由县级以上水 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玩忽职 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 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章名】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大、中、小型水库、灌区、闸坝、水电站等水利工程的 划分,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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