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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隆县2024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栏目:四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蓝色心情 时间:2024-09-11 00:55:23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武隆县2024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武隆县2024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充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24〕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4〕32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2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重庆市武隆县2024年考核招聘优秀紧缺人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属于招聘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计划表》),具有较好履行职责所需要的工作能力和较高知识水平;

    (三)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四)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27日(具有正高级职称者可放宽至45周岁),身心健康;

    (五)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具有正高级职称者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学历),所学专业符合本简章附件1所列要求;

    (六)自愿在招聘单位服务5周年以上。

    (七)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以及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聘共在成都、重庆2个城市设置现场报名,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就近选择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及地点向所在高校招生就业处咨询。

    (1)重庆报名地点: 重庆大学(2024年3月28日)、西南大学(2024年4月10日)

    (2)成都报名地点: 四川大学(如在重庆已招满,将不设置此报名点)

    2.报名要求: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者根据报考岗位及专业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具体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重庆市武隆县2024年考核招聘优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要求手写);考生身份证、职称资格证、毕业证与学位证(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本校教务处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经“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检索、审验的学术论文(著作)及其他证明材料。

    3.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依据应聘者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二)综合考核

    招聘组通过与招考者面谈面试并根据其科研成果、学术论文、专业匹配、社会实践经验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并量化计分,分值为100分。

    (三)体检

    考核招聘组根据拟招聘岗位人数,按应聘人员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24〕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24〕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19号)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考察

    由考核招聘组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五)公示

    考核成绩等有关事宜,可登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武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考核招聘领导小组报中共重庆市武隆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经县委、县政府审定同意后,由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力社保局行文聘用,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就业协议,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须在武隆县至少服务5年以上,否则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七)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其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要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在整个公招工作中,必须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

    和社会各界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聘用及待遇

    (一)考核招聘人员使用相关事业编制,实行重点跟踪培养,表现突出或工作需要的,可优先选拔到领导岗位。

    (二)考核招聘人员执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政策。

    (三)紧缺正高职称、博士后以上人员,发给安家补助费10万元(须服务满5年)。紧缺副高职称、博士等人才,发给安家补助费5万元(须服务满5年)。安家补助费分年支付,五年内支付完毕。

    六、其他

    (一)本简章由重庆市武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二)考核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政权 田 径

    联系电话:(023)77724324,(023)77728995

    第二篇:2024年河口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24年河口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及工作需要,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24〕23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东营市河口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应具有东营市常住户口(含东营生源及原东营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择业期内毕业生和2024年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择业期内的本科毕业生和202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户籍不限,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户籍不限。

    (三)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2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应聘的年龄放宽到32周岁以下(1981年7月12日以后出生)。岗位另有要求的见附表。

    (四)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报考人员所取得学历、专业应与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一致。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及相关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4年7月12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河口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参加应聘。

    由山东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限东营市户口或东营生源或在东营市服务的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24年、2024年、2024年招募、选派和续聘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在东营服务的外地户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也可应聘非定向招聘岗位。

    东营市入伍(含入伍时户籍在东营市)退役2年内(退役时间以义务兵退出现役登记表为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士兵可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已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为方便应聘人员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2日9:00—7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7月12日15:00—7月16日16:00

    报名网站:东营市河口区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rsks.hkqrsj.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彩色免冠正面照片(电子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

    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有隐瞒真实情况、填报虚假信息、恶意注册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7月12日15:00—7月16日16:00

    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7月12日15:00—7月17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营市河口区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24年河口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内含《报考人诚信承诺书》,用于面试资格审查),并于2024年7月25日9:00—7月26日16:3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7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到河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5房间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以上证明材料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取消、核减招聘计划的应聘人员,若符合其他岗位要求的,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要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2024年河口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须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用圆珠笔填写考生姓名)。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材料;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还需提交就业报到证、解除劳动合同和就业协议证明等材料;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可在体检前提供。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进入面试的,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二代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项目人员应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应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进入面试的,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二代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外,提供入伍、退役相关证明材料。已取得各类国家承认高等教育学历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n)下载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的,经招聘主管机关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报考综合类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报考其他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针对报考教育或医学岗位的考生,分为《教育专业基础知识》(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音乐、美术、政治、地理、学前教育学科分别出题)和《医学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两科连续考试,中间收发试卷期间考生不得离场。三类笔试均实行涂卡机读阅卷方式进行阅卷。

    笔试时间:2024年7月27日上午

    8:00--9:30 《公共基础知识》

    9:40—11:20 《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或《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结束后,综合类岗位按《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各占50%计算成绩,教育类和医学类岗位按《公共基础知识》占40%、《专业基础知识》占60%的比例计算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河口区人事考试信息网站公布。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教育类岗位面试为说课,其中音乐、美术和学前教育岗位增加技能测试;其它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医学类岗位还有专业综合素质答辩)的方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计划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公布。

    面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70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和体检人员。如同一个招聘岗位中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普通全日制学历高低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如普通全日制学历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东营市河口区人事考试信息网站公布。

    四、考核体检

    从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考核体检人员名单。参加考核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考核和体检,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进行。主要考核入围人员的基本情况(年龄、学历等)、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增加相关体检项目,体检费用由入围人员个人负担。对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只能进行1次,且全部项目应重新检查,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考核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核体检资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因此造成的空缺,经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可根据空缺人数按成绩从高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拟被聘用的人员,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为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实行试用期,时间一年。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除规定情形外,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3年。

    六、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要求见附件。

    七、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市河口区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并保持报名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东营市河口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本简章由东营市河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三篇:贵州省从江县2024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贵州省从江县2024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24]4号)和州人事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州人发[2024]10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州人事局批准,决定2024年我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102人(详见附表)。为做好招考聘用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入学前户籍或生源系本州的应、往届中专及以上未就业毕业生、在职职工及其他人员(中专学历报考者仅限于2024年6月30日前系本县户籍或生源);

    2、本州外2024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户籍不限;

    3、现仍在黔东南州服务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生户籍不限。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工作分配;

    2、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并具备拟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24]4号文件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7日 — 21日。

    2、报名地点:从江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一个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则对该职位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报考人员持毕业证书(2024届 毕业生须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州生源现户口不在本州的,还需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书面证明;在职人员须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证明),报考教师岗位的往届毕业 生需持相应职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生持所在服务地县(市、区)团委或“引导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名。考生根据所报考职位,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登记表须按要求填写真实清楚,如填写错误 或虚假信息,责任自负),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和报名考务费60元。

    按照中共黔东南州委、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黔东南党发[2024]9号)中有关对应届高校特困毕业生免收报名费的意见,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可到所在学校学生资助机构申请,由所在学校或学生资助机构出具的相关特困生的书面证明,经确认符合条件者即可免收报名费。免收报名费的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

    (二)报名资格审查

    负 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其专业条件,以毕业证书明确其在校学习的专业为准)进行资格核准,经核准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签署同意报名 意见,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考生于2024年9月2日—4日持报名收费发票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到从江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考试按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两类岗位实行分类考试。

    应聘管理岗位的人员参加《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笔试成绩的50%,《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50%。

    应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参加《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专业知识》考试;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笔试成绩的50%,《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50%。

    笔试按职位实行分类考试,考试均不制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考务工作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笔试时间为2024年9月5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 — 10: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下午 14:30 — 17:00 《公共基础知识》或《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统一设在县城所在地学校;具体地点见准考证。笔试考生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面试

    面试人员按照各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限额,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

    本职位计划招聘人数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考生笔试成绩分数为60分及以上的,可进入面试,但面试成绩须达到本次面试所有考生(不含放弃面试考生)面试平均成绩及以上才能按规定比例进入体检;如参加面试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本次面试所有考生面试平均成绩的人数超过本职位计划招聘人数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人员。

    面试工作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另行确定。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拟招聘职位工作的能力情况。面试内容及面试方式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商聘用单位主管部门确定。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生的总成绩,按各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从该职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黔人发[2024]4号文件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核

    体 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奉公等情况进行考核。学生以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下岗人员以在户籍所在地的现实表现为主要内容;在职人员以在原单位的现实表现、考核和档案为主要内容。考核不合格的,是否 进行递补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共同研究确定。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一)有犯罪前科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二)有政治、经济或其他违法违纪问题;

    (三)发现有其他较严重疾病;

    (四)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

    (五)截止2024年9月30日,未能取得拟招聘职位所需学历的;

    (六)近三年考核中有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七)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八)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

    六、聘用审批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属新参加工作或聘用前系工勤岗位的人员,由聘用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审批表》(一式3份),并附接收意见、考核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报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再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属正式干部身份的人员,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直接办理其工作调动手续,并报州人事局备案。

    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聘(录)用(劳动)合同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关系。

    聘用人员应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新参加工作)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按政策规定实行见习期制度,见习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见习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被正式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见习期),三年内不得参加其他招考(聘)或提出工作调动等事宜。

    七、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规定的纪律和要求执行。

    (二)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招聘工作的命题、评卷、监考、面试考官、体检检查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公开招聘工作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及新闻单位和社会监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八、未尽事宜由从江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419116、6418730

    从江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九年七月二十九日

    第四篇:渝中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2024年渝中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优化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24〕44号)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2024年渝中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常住户口在重庆市主城九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行政区域内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1976年7月1日后出生;

    5.符合公务员体检文件标准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回避要求和聘用单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4年8月18日至19日,9:00-11:30,14:30-17:00。

    2.报名地点

    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渝中区和平路211号9栋305室)。联系电话:63765137。

    3.报名程序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附件2)。本人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但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报名相关资料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初审,资格合格者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填写《考试报名表》,复审合格后,按市物价局文件规定缴纳报名费(50元/科)。

    4.领取准考证

    考生凭身份证、缴费收据于2024年9月1日工作时间在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笔试时间:2024年9月3日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笔试和面试

    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 3比例,如达不到规定比例,除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人才外,取消或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

    (一)笔试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综合基础知识》100分),专业科目(《管理基础知识》或《专业知识》100分)。

    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50%+专业科目成绩×50%

    (二)面试

    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2比例,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名额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考生各科成绩均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面试。若排序到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招聘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其缺额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50%+专业科目成绩×50%)×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拟招聘岗位人数,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若最后一名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以笔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24〕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24〕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19号),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若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由按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其他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七、政审

    体检合格者,由渝中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审查。

    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时,由按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其他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政审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区人力社保局按相关规定公示7天。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者,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24]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24]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应待遇。

    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 1、2024年渝中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览表

    2、工作经历证明

    第五篇:静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静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满足全县事业单位人才需求,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天津市人事局关于贯彻实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2024]25号)和《静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静党发[2024]35号)之规定,经县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48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各项规定,改进考务工作,完善考试内容,强化能力测查,规范考察方式,加强考录监督,进一步增强考录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不断提高招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确保新聘用人员的政治与业务素质。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一)招聘对象符合职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静海县户口的毕业生。(二)招聘条件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具有良好的品行。3.年龄18-30岁。其中,本科生和专科生28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30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卫生系统的临床、护理、药学、医学检验、口腔、财会和文化系统的作曲等专业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及以上学历且符合职位素质能力要求。5.教师职位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类院校、综合性大学师范类专业(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专业职位还可面向全日制综合性大学对应专业和专业类院校对应专业)具有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招聘;医疗卫生职位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类院校(含综合性大学医学类专业)毕业生招聘;其他事业单位职位均面向全日制各类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招聘。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3.在2024年、2024年和2024年公开招考(聘)过程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4.被辞退未满5年的工作人员。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6.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本次招聘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

    (一)报名本次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均在静海人才信息网上进行。网址:http://www.feisuxs。报名时间:年1月18日上午8:30至1月24日下午17:30。教育局、卫生局负责本系统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人事局负责其他事业单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后48小时之内通过静海人才信息网给予答复明示。

    (二)验证、缴费、领取笔试准考证年2月23日至26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携带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及报考职位要求的有关证件(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计算机等级证、外语等级证、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开具的就业推荐表)和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名费100元,到静海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核、验证、交费,并按报考职位要求领取笔试准考证。对困难家庭的考生,参照天津市报考公务员的有关规定减免考务费用。

    (三)笔试笔试科目依据招聘职位特点确定。教师职位笔试科目为所报专业课程。医疗卫生职位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6门。其他事业单位职位(含教育系统的汽车维修、自动化工程或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和卫生系统的软件工程、卫生事业管理、财会、医学法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笔试时间:年3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四)面试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教师、医疗卫生职位按职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其他事业单位职位均按职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结束后第8天,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在静海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张榜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考生也可通过静海人才信息网查询笔试成绩。对招聘职位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其他原因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可从同一职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教育和卫生系统招聘计划中,若某职位招聘计划因无人报考或报考人数少于招聘计划数等原因出现空额,教育系统可将空额计划调剂到本系统英语和数学职位,卫生系统可将空额计划调剂到本系统临床医学(本科及以上)职位,并按调剂后的计划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根据职位特点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教师职位采取试讲课的方式。医疗卫生职位采取说病例和医学常识问答的方式。其他事业单位职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人员不具备录取资格。根据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津人[2024]54号)有关规定,2024静海县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毕业生,服务期间考核合格以上的,本次招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时间:3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录取办法面试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毕业生直接进入体检。其他报考人员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面试成绩须60分以上),依据总成绩的高低排序,按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一)体检体检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24]1号)和《体检操作手册》统一组织实施。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空额,根据需要,从原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如递补人员出现并列,依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

    (二)考察

    由用人单位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根据聘用职位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学习态度,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结束后,写出书面考察意见报县人事局。

    (三)公示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统一在静海人才信息网和静海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四)聘用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以及笔试、面试成绩等,均可在静海人才信息网查询。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68612067 68615118 68612061 静海县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静海县委组织部静海县人事局二0一0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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