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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私人车辆租赁合同协议[5篇材料]

    栏目:四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风华正茂 时间:2024-09-18 15:14:37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私人车辆租赁合同协议

    私人车辆租赁在民间的使用越来越广泛了,私人车辆租赁合同怎么写呢?一般要注意什么?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私人车辆租赁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私人车辆租赁合同协议1

    甲方: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乙方:_____公司

    基于甲乙双方高度信任基础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甲乙双方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为乙方员工,为了方便服务于公司,乙方同意甲方私人车辆用于为乙方办公使用,并仅限甲方使用。甲方为乙方提供设备齐全、车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的车辆,车辆基本情况如下:

    二、甲方在使用私人车辆为乙方办公期间,所产生的费用(包括维修保养费、保险费),以及由上下班路程上产生(燃油费用、停车费、过路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提供相关正规发票,实报实销。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租用甲方车辆期间,不承担甲方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责任的经济损失,以及甲方在行驶过程中违章罚款等。

    2、甲方不得私自再将车辆转租、转借或抵押他人,由此产生的非法行为由甲方负责。

    四、车辆保险

    乙方负责如下保险费用:第三方责任险,车辆损失险,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不计免赔险、无过责任险、车身划痕险等。甲方可自愿购买其他险种,费用由甲方自理。

    五、合同解除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雇佣关系解除时,或车辆状况导致车辆无法正常使用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七、争议的解决

    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经协商解决未能达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诉。

    八、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私人车辆租赁合同协议2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单位业务需要,租赁使用乙方(车牌)(私)汽车一辆,经双方协议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使用期限及租金

    1、租赁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协议期满双方另行协商续订事宜。

    2、租金为每年 元,由甲方按月支付给乙方。

    二、使用方式

    汽车租赁期间,车辆的具体使用由甲方调度安排。

    三、费用分摊

    1、甲方承担对乙方汽车在业务范畴内进行使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汽油费、过路费、过桥费、停车费、清洗费等日常费用。

    2、甲方承担对乙方汽车使用期间的投保费用,正常保养(修)费用。

    四、风险承担

    甲方在使用期间,承担乙方汽车发生的交通事故、失窃、毁损等风险,以下情况除外:

    1、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加驶汽车发生交通事故;

    2、乙方故意捏造汽车失窃、制造汽车毁损情况的。

    五、其他

    租赁过程中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私人车辆租赁合同协议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随着公司事业的拓展和经营规模的扩大,各项工作逐渐繁忙,对外业务和接待任务日益繁多,交通工具在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公司员工自己购车除作为交通工具之外,用于公司公务活动日益增多。为鼓励员工购车用于公司的业务活动,提升工作效率,提高工作和生活质量,增强企业凝聚力,塑造公司形象,对管理人员汽车实行租赁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汽车租赁原则

    (一)有利于公司各项工作业务便捷开展的原则。

    (二)有利于改善工作条件、提高办事效率的原则。

    (三)有利于提高工作质量、塑造公司形象的原则。

    第二章 范围及条件

    第三条 本租赁办法适用于机关及所属各子公司二级业务主管及以上管理人员用于公务活动的车辆,其他人员的车辆因工作需要,经领导批准,也可申报租赁。

    第四条 汽车租赁的条件

    (一)具备驾驶和行驶资格。

    (二)汽车车主身份必须是公司管理人员本人、父母、配偶或子女。

    (三)如果管理人员是以父母、配偶或子女名字购置汽车的,必须满足工作需要。

    第三章 租赁程序

    第五条 凡符合租赁条件的公司管理人员购车并同意租赁给公司后,需在企管部填写《公司员工汽车租赁登记表》。

    第六条 将有关购车资料(行车证、本人驾驶证、与车主的关系证明、车辆购置发票、购置税发票等复印件)存档于企管部。

    第七条 由企管部审核认定后,按本办法规定的职级、车型核定出租赁标准和行车燃油费用报销标准。

    第八条 企管部代表公司与被租赁的汽车车主签订私车租赁合同一式三份,由企管部、财务部与本人各持一份。

    第四章

    第九条 汽车租赁费用报销 费用报销及标准

    (一)被租赁的车辆,在费用报销前,均由车主本人先行支付。

    (二)与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的车辆,由车主本人开具车辆租赁税票后,到公司财务报销,定期领取费用。

    (三)车主报销燃油费用时,由车主本人提供符合规定的燃油票、过路过桥票到财务或各子公司财务报销,燃油票、过路过桥票原则上年内不超过三个月。

    (四)被租赁的车辆的行驶里程数要实事求是,如果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公司立即终止与车主本人的车辆租赁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五)公司财务部每半年对发放的租赁费用情况,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一次核实检查。

    第十条 汽车租赁的费用标准

    (一)公司对员工汽车的租赁费用,主要依据现在车主岗位职位、车

    1.职位费用:依据公司职务序列,从业务主管至总经理共分为八个级别,一至四级员工不享受职位费用的补贴;

    2.车型费用:根据车价共分为五档,具体费用标准划分详见附表1:《汽车租赁费报销标准参照表》。另外,考虑车辆的新旧程度、使用年限等因素,对车型费用按车辆的使用年限给予相应的折扣。使用年限越长,车型费用补贴越低,一至四级员工不享受车型费用的补贴。具体见下表:

    3.实际里程燃油费:根据车型共分为五档,具体费用标准划分详见附表2《汽车燃油费报销标准参照表》;

    (二)本租赁费用设置了最低、最高费用标准;车型费用达不到租赁费相应报销标准规定的不予报销车型费用,汽车排量达不到燃油费相应报销标准规定的按对应的标准执行,所有超过费用标准的部分均不予执行(详见《管理人员私车租赁费用标准参照表》)。

    (三)被租赁的汽车实际行驶里程数,由企管部进行核查、登记并填制《租赁汽车里程统计单》,经部门领导及企管部签字后交由财务部作为行驶里程报销依据;宏亚煤矿租赁汽车行驶里程数由其办公室核算、领导

    (四)与公司签订汽车租赁合同的员工职位或工作性质发生变化后,按照下达的人事任免文件日期,与其重新签订汽车合同,从下月起按新职级标准执行。

    (五)管理人员新购车辆或车辆更换后,必须重新与公司签订租赁合同,从次月起按照新的合同标准执行;执行新合同后,原合同自动作废。

    (六)公司特殊工作性质的汽车租赁及费用参照本标准由总经理特批执行。

    (七)公司一至四级员工凡因工作需要经单位批准后向企管部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租赁条件后,报总经理审批,审批同意后与公司签订合同,根据附表2《汽车燃油费报销标准参照表》参照报销实际里程燃油费。

    (八)本租赁费用标准为原则性标准,作为公司年度租赁汽车费用报销的依据。

    第五章 管理要求

    第十一条 凡按本办法与公司签订汽车租赁合同的公司人员,必须保证在公司上班期间将车辆停放在公司。

    第十二条遇到公司业务繁忙时,公司综合部有权调用租赁的汽车用于公务,必须安排由车主驾驶,办事人员随车乘坐,车辆所有者有配合的义务,凡无故拒绝被调用者,每次扣减100公里的里程燃油费用。

    第十三条与公司签订租赁的车辆在使用中,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道路与交通的法律、法规,车辆在行驶中,出现任何违章行为均由车主本人自行负责,公司不承担交通违章产生的罚款。

    第十四条公司调用租赁车辆使用期间,本人驾驶发生交通违章或交通事故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特殊情况由公司安排非本人驾驶时出现交通违章或交通事故的,按照公司车辆管理办法规定由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五条 各部门人员外出办公,原则上由本部门负责人调动使用本部门内部公司租赁的车辆,特殊情况时,可申请调动其它车辆。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总公司企管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至二〇一二年一月一日起实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私人车辆租赁合同协议3篇

    第二篇:私人车辆租赁合同(样本).

    汽车租赁合同

    出 租 方(甲方 :身份证号:***624 承 租 方(乙方 :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 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车辆,租车期限自 2024年 4月 1日至 2024年 3月 30日。

    2、车辆信息:汽车名称及型号雷克萨斯 ,车牌号:,颜色:白色;发动机号码。

    3、甲方按每年租金 150,000.00元价格,将车辆租给乙方使用。乙方现预 付 1年租金 150,000.00元,违章押金 10000.00元。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证照齐全有效,车况良好的车辆。

    2、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财产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费用。

    3、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4、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时按规定办理索赔手续。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检查车辆证件,验收签字。凡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车辆证件遗失或 损坏,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2、乙方租用的甲方车辆不能从事其它营业性客货运输、不能转租、转包、抵押、投资、赠与等。

    3、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活动,转租所导致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若乙方需延长汽车租赁期限的,租金按租赁价收取。

    5、若车辆发生事故,乙方应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好车辆事故,并按 照交通管理条例处理。

    6、乙方负责承担车辆租赁期内的油料费、过路费、停车费、违章等费用。

    四、保险条款

    该租赁车辆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盗抢险、不计免赔险等险种的保 险,甲方可代办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赔偿由乙方享有。

    五、特别约定

    乙方还车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其在租车期间所造成的违章及时进行处理, 甲方告知乙方租车期间违章信息后,乙方必须在十五天内自行处理完毕。

    六、其它

    1、乙方所租车辆的《车辆交接单》须经双方确认,该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 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发生的一切纠纷, 双方友好协商, 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 意在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判解决。

    (租赁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篇:私人车辆租赁合同完整版

    汽车租赁合同

    出 租 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 租 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车辆,租车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_时_____分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_____分。

    2、车辆信息:汽车名称及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车牌号:__________颜色:__________。

    3、租还车地点均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按每天____元,将车辆租给乙方使用。乙方现预付租金___ _元,违章押金____元。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证照齐全有效,车况良好的车辆。

    2、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财产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费用。

    3、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4、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时按规定办理索赔手续。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检查车辆证件,验收签字后驶离。凡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车辆证件遗失或损坏,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2、乙方租用的甲方车辆不能从事其它营业性客货运输、不能转租、转包、抵押、投资、赠与等。

    3、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活动,转租所导致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若乙方需延长汽车租赁期限的,租金按租赁价收取。

    5、若车辆发生事故,乙方应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好车辆事故,并按照交通管理条例处理。

    6、乙方负责承担车辆租赁期内的油料费、过路费、停车费、违章等费用。

    四、保险条款

    租赁车辆已向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盗抢险、不计免赔险,若乙方要求增保其他险种,甲方可代办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特别约定

    乙方还车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其在租车期间所造成的违章及时进行处理,甲方告知乙方租车期间违章信息后,乙方必须在十五天内自行处理完毕。

    六、其它

    1、乙方所租车辆的《车辆交接单》须经双方确认,该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发生的一切纠纷,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在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判解决。

    (租赁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篇:私人租赁车辆合同范本

    近几年,汽车租赁合同的使用越来越多,对于私人租赁车辆合同你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私人租赁车辆合同范本,欢迎参考阅读。

    私人租赁车辆合同范本1

    出租人(甲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营业执照号:

    身份证号:

    承租人(乙方):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

    负责人:

    第一条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汽车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租赁物

    本合同中所称的租赁标的物为 汽车,车牌号码:。(以下简称租赁物)

    第三条 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赁期不得超过租赁物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满乙方需要续租的,应当在期满前 日内通知甲方,经协商一致后,双方办理续租手续。

    3.若甲方在租赁期间转让租赁物的,甲方需提前 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租赁物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期限

    1.乙方(每月/每年)支付甲方租金 元整。不足整月的以日平均租金换算应付租金支付。计算方法:。

    2.支付方式:乙方租金按每月/年支付一次,汇入甲方指定的以下账户:

    收款人:

    开户行:

    银行账号:

    甲方应对上述账户信息的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否则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3.支付时间:乙方每月 日前/每年 月 日向甲方支付(上个月/全年)的租金。

    4.甲方应按支付时间出具租赁费税务发票,甲方延迟出具发票时,支付时间顺延。

    第五条 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交付乙方的租赁物性能良好,符合道路运输要求,并具备相关的运营许可手续。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方保证租赁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利或权利瑕疵,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3.甲方负责办理租赁期间租赁物的车身保险、防盗险、第三者责任险(其他险种:)等保险,并承担相应的保险费及租赁期内的养路费、年检费。租赁期内发生的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及停车费由乙方承担。

    4.租赁期间,乙方应做好租赁物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租赁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赁物发生故障时,维修费用按照以下 方式承担:

    (1)单次维修费用在 元以下的由乙方承担,单次维修费在 元及元以上的由甲方承担。约定由甲方承担的维修费用乙方预先垫付的,乙方可以在租金中扣除。租赁物维修期间超过 天的,租赁期限相应延长。

    (2)租赁期间,相关的汽车维修,保养事宜由出租人负责。

    (3)其他方式:。

    5.租赁期间因车辆事故或交通事故所发生的费用,除由保险公司支付外,剩余部分由乙方承担,但因甲方隐瞒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证租赁期内按租赁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赁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损除外。

    7.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将租赁物转租、转借、转卖。

    8.乙方保证及时支付甲方租金,甲方应当同时向乙方出具正式发票。

    9.乙方在租赁期间内经甲方同意后,可以对租赁物进行外观装饰或设备添附。租赁期满后,添附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后会对租赁物造成损害的,由双方协商处理。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有权将租赁物上一切有关乙方所使用的企业标识及注册商标标识予以覆盖或拆除。

    10.甲方提供司驾人员的,经乙方同意后,由双方另行签订服务合同。

    第六条 租赁物的交付

    1.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按乙方的要求和指定地点共同办理车辆的租赁登记手续并移交相关的一切运营证照,共同签署“租赁物交接确认书”。

    2.租赁物交接时,甲方应当向乙方说明当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租赁物质量瑕疵,并在“租赁物交接确认书”上标明。

    3.租赁期满后,由甲乙双方共同约定交接地点,并办理相关手续进行租赁物交接,签署“租赁物收回确认书”。甲方对租赁物的毁损有异议的,应当在双方签署“租赁物收回确认书”之日起日内提出,否则视为租赁物完整无非正常损害。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赁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在租赁期间内,由于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毁损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甲方在租赁期内没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应返还乙方剩余租金外,还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4.乙方延期支付租金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应付租金总额的 %作为违约金。

    5.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一款约定,延迟交付租赁物或相关证照手续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应付租金总额的 %作为违约金。

    6.如甲方怠于履行双方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各种保险、交通管理、危险品安全管理等费用的义务,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租赁物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应付租金总额的%作为违约金。

    第八条 不可抗力

    1.由于法定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按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签约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财产损失或无法满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于履行双方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各种保险、交通管理、危险品安全管理等费用的义务,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赁物连续或累计无法正常使用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5.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一款约定,延迟交付租赁物或相关证照手续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6.乙方延期支付租金超过 日,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7.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当以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采取以下 方式解决:

    1.双方均可以诉至 方所在地法院依诉讼解决。

    2.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十一条 通知

    甲方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共 页,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私人租赁车辆合同范本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租赁车辆期限、使用范围

    1、甲方将其所有的_________车型,车牌号码__________,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交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使用范围:只限江苏省内使用。

    第二条 租金、押金及交付期限

    1、每天租金__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订立合同时,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

    2、乙方办理租赁手续时需一次性缴纳押金________元。

    3、乙方还车时需缴纳交通违章保证金________元,二十个工作日后、如无违章记录即退回。如有违章甲方将代付出交通违章款后余额返还乙方。

    4、乙方所租汽车,每天(按24小时计)行驶不得超过400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收______元;还车时,6小时以内按半天计算,超过6小时(含6小时)按全天计费。

    5、司机服务收费标准:每天8小时工作时间,服务费每日50元,节假日100元,超时加班每小时付加班费10元,节假日20元,乙方负担司机食宿费用。该费用由乙方在租车时向甲方缴纳,还车时按实际工作量据实结算。

    6、乙方租车期满,如需续租车辆,应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甲方,经甲方允许,方可延期租赁,否则,将视为骗租。

    第三条 甲方义务和责任

    1、提供合同规定之车辆,保证其处于适租姿态。

    2、确保车辆的手续合法齐全,牌证有效,保险手续完备。

    3、负责车辆的维护保养和年检。

    4、乙方租赁其间车辆出现故障、发生事故,甲方提供救援,协助乙方处理,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第四条 乙方义务和责任

    1、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2、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性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借、典当、抵押;不得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一经发现,除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并提交有关部门处理。

    3、承担车辆租赁期的燃油费、通用费、停车费及违章罚款。

    4、租赁期间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除及时向当地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外,还应及时通知甲方协助解决。并承担车辆出险维修停驶期间的损失及车辆折旧费,停驶期间损失费每天按日租金的50%计算;车辆折旧费按保险公司赔付以外,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5、租赁车辆被盗抢应及时报警、通知甲方,并承担保险公司赔付后的不足部分。

    6、租赁期间负责保存好各种证件,如有遗失,除承担补办证件的各种费用外,并交纳停驶损失费,停驶期间按租赁标准的50%计收。

    7、发车时,甲、乙双方《按车辆交接表》检查车况,如租赁过程中,车辆出现故障损坏,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8、按合同规定还车,必须保证车辆清洁,使用性能良好,设备齐全有效,无刮痕,燃油量与出租前相同,否则甲方有权收取车辆清洁费和其他损失费、燃油费、异地还车收取车辆空驶费。如提前还车,退还未使用时间租金的50%;未经批准逾期返还,逾期租金按原标准150%计。

    第五条 其他条款

    1、本合同双方签定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一份,《承租人须知》、《车辆交接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私人租赁车辆合同范本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_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各方就汽车租赁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车辆

    1.租赁车辆基本信息

    租赁车辆详情见附件《_市汽车租赁合同登记表》。

    2.交付的租赁车辆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行驶牌证齐全有效且为出租人所有;

    (2)已在本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已按照国家、本市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办理相应保险;

    (4)技术性能良好、符合安全行驶条件;

    (5)车内配备有效的车用灭火器、故障车警示标志牌和必要的维修工具。

    第二条 租赁车辆的用途

    承租人承租租赁车辆的用途应当为日常自用,不得用于或变相用于非法营运活动,具体用途见附件《_市汽车租赁合同登记表》。

    第三条 租赁期限

    1.承租人承租租赁车辆的期限见附件《_市汽车租赁合同登记表》。

    2.租赁期限届满,本合同终止。承租人如需在租赁期限届满后继续承租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提前向出租人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后办理续租手续。

    第四条 租车费用及支付方式

    1.租车费用包括租金、增值服务费、超时费、超程费及约定的其他费用。租车费用标准及租金支付方式见附件《_市汽车租赁合同登记表》。

    2.租赁期限内,承租人应当支付的租车费用不受国家或本市采取的限行措施影响。

    3.承租人应当在还车时一次性结清按照合同约定应当支付的租车费用。

    4.出租人应当在收取租车费用后及时向承租人开具符合规定的等额发票。

    第五条 租车手续及车辆交接

    1.承租人应当按照附件《_市汽车租赁合同登记表》约定的证照种类提供证照原件供出租人查验,并经核对无误后将复印件交出租人存档。

    2.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按照附件《_市汽车租赁合同登记表》约定的交接车地点及方式,办理取车及还车时的车辆交接。

    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共同对租赁车辆状况及附属设施、有效证件标志进行现场检验,确认无误后在《车辆交接单》上签字。签字确认的《车辆交接单》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六条 履约担保

    1.承租人向出租人提供的履约担保方式见附件《_市汽车租赁合同登记表》,担保范围包括:租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交通违法罚款、交通事故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及合同约定应当由承租人承担的其他损失和费用。

    2.选择保证金担保方式的,承租人应当在签订本合同时向出租人交纳保证金。出租人应当在收取保证金时向承租人开具相应单据,并不得将保证金挪作他用,不得在合同正常履行期间将保证金冲抵租金。在合同终止承租人交还租赁车辆时,除扣除担保范围内承租人应当承担的款项及保留交通违法保证金外,出租人应当将剩余保证金一次性无息退还承租人;除扣除交通违法责任范围内应当由承租人承担的款项外,出租人应当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将剩余交通违法保证金一次性无息退还承租人。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应当由承租人承担的款项,或保证金退还后发现存在其他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或其他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出租人仍有权要求承租人承担相应责任。

    3.选择银行卡预授权担保方式的,承租人应当在签订本合同时向出租人提供合同约定额度的银行卡预授权担保。在合同终止承租人交还租赁车辆时,除扣除担保范围内承租人应当承担的款项外,出租人应当撤销剩余预授权冻结额度,承租人应当同时提供合同约定额度的银行卡预授权作为交通违法行为的担保;承租人交还租赁车辆后,除扣除交通违法责任范围内承租人应当承担的款项外,出租人应当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撤销剩余预授权冻结额度。预授权冻结额度不足以支付应当由承租人承担的款项,或撤销预授权冻结额度后发现存在其他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或其他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出租人仍有权要求承租人承担相应责任。

    4.选择保证人担保方式的,保证人应当按照出租人要求办理担保手续,并在担保范围内为承租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责任。

    第七条 出租人权利

    1.按照合同约定向承租人收取租车费用、保证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2.在不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前提下,通过合理方式了解租赁车辆的使用情况和安全状况;

    3.要求承租人按照合同约定用途使用租赁车辆;

    4.合同终止时收回租赁车辆及附属设施、有效证件标志。

    第八条 出租人义务

    1.在租赁期限起始时点前按照合同约定将租赁车辆及附属设施、有效证件标志交付承租人;

    2.交付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租赁车辆技术状况、性能信息及保险信息;

    3.负责租赁车辆正常保养、机动车检验并承担相应费用;

    4.负责承租人正常使用租赁车辆出现故障的维修,由此导致承租人无法正常使用租赁车辆的,应当相应免费延长租赁期限或提供替换车辆,或按照合同约定租金标准减少租金;

    5.因承租人原因导致车辆损坏,需由承租人承担超出保险理赔范围的费用的,收取维修费用应当公平、合理,并向承租人明示修理项目和修理工时等原始清单。

    6.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车辆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7.按照合同约定为租赁车辆投保保险并承担相应保险费用;

    8.对所知悉的承租人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第九条 承租人权利

    1.要求出租人按照合同约定交付租赁车辆及附属设施、有效证件标志;

    2.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租赁车辆;

    3.要求出租人对租赁车辆在正常使用中出现的故障进行维修;

    4.获得出租人提供的本市行政区域内车辆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5.获得出租人为保障租赁车辆正常使用所提供的服务,要求出租人负责租赁车辆的正常保养、机动车检验。

    第十条 承租人义务

    1.如实向出租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证照原件及其他手续资料;

    2.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车费用、保证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3.按照合同约定的燃料标准为租赁车辆添加燃料;租赁车辆的动力类型为电力的,应当按照相关操作规程及标准为租赁车辆充电;

    4.按照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合同约定用途使用租赁车辆,并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有以下行为:

    (1)将租赁车辆用于驾校教练车或进行体育、竞技、抗震抗压等测试及其他具有破坏性的驾驶或实验;

    (2)利用租赁车辆牵、推其他物体;

    (3)利用租赁车辆运输、存放危险品或违禁品;

    (4)利用租赁车辆从事或变相从事非法营运活动;

    (5)利用租赁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和其他任何有损出租人或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活动;

    (6)将租赁车辆交由无驾驶证、驾驶证准驾车型与租赁车辆不符等人员驾驶;

    (7)酒后驾驶或吸食(注射)毒品、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后驾驶租赁车辆;

    (8)在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情形下驾驶租赁车辆。

    5.安全、妥善保管租赁车辆及附属设施、有效证件标志。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需要维修时,应当送至出租人指定维修厂维修,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擅自维修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6.协助出租人按照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正常保养、机动车检验;

    7.不得侵犯出租人对租赁车辆的所有权,不得转借、转租、转卖、抵押、质押、典当租赁车辆;

    8.保证租赁车辆由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人变更驾驶员的,应当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并办理变更手续;

    9.对非因出租人原因导致的救援,应当承担相应的救援费用,并可以自行选择救援单位;

    10.合同终止时及时交还租赁车辆及附属设施、有效证件标志。

    第十一条 交通违法行为处理

    1.承租人应当对租赁期限内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承担全部责任,及时、主动处理交通违法记分,缴纳交通违法罚款,并在处理完毕后及时通知出租人。

    2.出租人发现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限内有尚未处理完毕的交通违法行为的,承租人应当在接到出租人通知后15日内处理完毕。

    承租人未在上述期限内处理完毕的,出租人有权将承租人或合同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机关处理,并将该等信息列入汽车租赁行业承租人失信记录。

    第十二条 保险与事故处理

    1.出租人应当为租赁车辆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并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为租赁车辆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等保险,租赁车辆已投保的险种及金额见附件《_市汽车租赁合同登记表》。出租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投保的,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当比照保险公司保险赔付标准承担赔偿责任。承租人有权在出租人已投保险种及保险金额外要求增加保险险种或保险金额,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2.租赁车辆出险后,承租人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保护现场,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人,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险,并协助出租人办理相关手续。

    3.属于承租人一方责任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失的,超出保险实际理赔范围的部分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出租人对损害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属于第三方责任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失的,由出租人向该第三方追偿,承租人应当提供相应协助。

    4.承租人应当协助出租人办理保险理赔事宜,并及时将保险理赔所需资料送交出租人。因交通事故产生的各项费用由承租人先行垫付,并由出租人与承租人在保险公司赔付后3日内结清。因承租人原因导致无法获得保险理赔的,该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5.如租赁车辆被盗抢,出租人承担不低于80%的因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承租人承担不高于20%的因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第十三条 出租人违约责任

    1.逾期交付租赁车辆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按照未交付车辆日租金标准的20%支付违约金。

    2.因出租人原因导致租赁车辆经具备法定资质的机动车检测机构认定不符合安全行驶条件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出租人按照该租赁车辆租金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承租人损失的,出租人应当补足。

    3.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导致承租人无法使用租赁车辆的,出租人应当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按照停驶期间该租赁车辆租金的20%支付违约金。停驶时间超过3日的,承租人还有权解除合同,或聘请其他第三方提供维修救援服务,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出租人承担。

    4.未按照合同约定结算、退还承租人租金、保证金、保险垫款等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按照应付未付费用金额的0.5%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 承租人违约责任

    1.承租人逾期交还租赁车辆或租赁车辆每日行驶里程超出合同约定公里数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出租人支付超时费或超程费。

    2.承租人逾期支付租车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按照应付未付金额的0.5%支付违约金。

    3.承租人因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已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当将余款退还承租人。

    4.承租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处理租赁期限内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的,除应当承担相当于交通违法罚款金额的款项外,每逾期一日还应当按照该租赁车辆日租金标准的10%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

    5.承租人有下列行为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的;

    (2)转借、转租、转卖、抵押、质押、典当租赁车辆或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3)利用租赁车辆从事或变相从事非法营运活动或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承租人未按照租赁车辆性能、正常操作规程及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车辆,致使租赁车辆受到非正常损坏、灭失或者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5)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的;

    (6)拒绝协助出租人维修、保养租赁车辆或按时参加机动车检验的。

    因上述原因致使租赁车辆损坏、灭失或无法收回的,承租人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6.因承租人原因导致租赁车辆被公安机关或第三方扣押的,承租人应当承担租赁车辆被扣押期间的租金及由此导致的其他损失。

    7.未尽妥善保管租赁车辆及附属设施、车辆号牌、有效证件标志义务的,承租人应当赔偿出租人由此受到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补办车辆号牌、有效证件标志所需费用及租赁车辆由此停驶期间的租金。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各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按照附件《_市汽车租赁合同登记表》约定的方式依法解决。

    第十六条 特别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可以在《_市汽车租赁合同登记表》中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约定或补充协议中不得含有不合理地免除出租人责任、加重承租人责任或排除承租人主要权利的内容。

    2.《_市汽车租赁合同登记表》及《车辆交接单》为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各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租人: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住所:

    签订日期:

    私人租赁车辆合同范本3篇

    第五篇:车辆租赁合同协议

    近年来,车辆租赁现象越来越多,你知道车辆租赁合同是怎样的吗?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车辆租赁合同协议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车辆租赁合同协议范文1

    甲方:(车牌拥有方):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车牌租赁方)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持有的机动车号码租赁给乙方使用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号牌为:京 的机动车牌照租赁给乙方使用,甲方应保证该号牌为合法取得且该号牌无任何纠纷;在乙方使用该号牌前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以自有资金购买机动车:品牌 类型 车架号为,发动机号为,机动车登记证号为:。乙方并需自行缴纳购买机动车所需的保险费(包括但不限于交强险及商业险)、购置税、契税、车船使用税及登记费等一切费用。

    三、租赁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车牌租赁费用为人民币元/年,首年租赁费由乙方自其完成验车上牌后三日内支付至甲方下列账户:

    开户行:

    开户名:

    账 号:

    后续租赁费,乙方应在应在每年 月 日之前缴纳。

    四、租赁期满后,本合同自行终止。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继续租赁该车牌的,应另行签订租赁协议。如乙方在租赁期满后继续使用该车牌并支付租赁费用,甲方未提出书面异议满1个月的,视为本合同自动延续1年。

    五、乙方所购机动车登记在甲方持有的上述号牌之下,该机动车归乙方所有,乙方拥有机动车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乙方购买机动车并登记后,该机动车的购车发票、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契税完税证等全部有关证件、资料均由乙方持有。

    六、乙方使用机动车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违法违章等所需支付的赔偿金、罚款等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无需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

    七、在乙方购置车辆后,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车辆登记、上牌,在乙方使用车辆号牌期间积极配合乙方完成车辆的投保、理赔等各项相关事宜。在乙方取得本市小客车指标后,甲方应将机动车无偿过户至乙方名下,所需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八、甲方将机动车过户给乙方之前,乙方因使用机动车(包括但不限于出租、出售等)需甲方出具授权委托书的,甲方应予以配合。

    九、租赁期间乙方要妥善保管车辆牌照,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其转让、转借等。

    十、甲方如想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 个月通知乙方,退回乙方已缴纳租赁费未发生的部分并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除乙方取得本市小客车指标甲方配合过户的情形外,乙方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 个月通知甲方并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十一、乙方逾期支付租赁费用的,逾期部分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赔偿。甲方不配合乙方处理号牌车辆相关事宜的,应承担相应损失。

    十二、甲方及其利害关系人对本合同所涉机动车不享有任何权利,甲方保证不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向乙方对该车主张权利。

    十三、如甲方私自处理该车,包括但不限于出卖、抵押、出借等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按照实际损失赔偿并支付违约金 元。

    十四、如任何第三方因与甲方的纠纷,而对该车主张任何权利,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按实际损失赔偿乙方,并支付违约金 元。

    十五、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 方所在地法院起诉解决。

    十六、本协议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车辆租赁合同协议范文2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承租方(乙方):

    地址: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车辆出租事宜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车辆出租:

    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 牌汽车(牌照号码:)出租给乙方使用。甲方应当于本协议订立之日起2日内向乙方交付车辆,同时还应交付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已付保险凭证、随车工具。

    二、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个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数额为每月 元,共 元。乙方应于接车时向甲方支付第一年(或月、或季度)租金元,以后租金采用先交后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应在上合同到期前1个月付清下年(或月或季度)的租金。

    2、支付租金同时乙方还应支付 元租车押金,该押金在租期到期时,如乙方无违约及车辆损坏情况下予以退还。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车辆手续齐全,包括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交强险等各种行车手续;如因甲方办理手续不全导致使用车辆过程中被有关部门查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此耽误乙方使用车辆,应根据实际向乙方赔偿损失。

    2、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用途使用车辆。在乙方不按约定用途使用车辆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时间和数额足额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约定时间足额支付租金时,应按照迟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迟延支付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4、车辆交付乙方后,出租车辆的、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年审等一切因使用车辆有关的税费等均由甲方向有关部门缴纳,燃油由乙方自行负担。如因缴纳不及时或未缴纳而造成的相关责任由各责任方负担。

    5、甲方应缴纳的保险费应当包括: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盗抢险、交通强制险等险种,具体投保数额按照保险公司核定数额计算。

    6、在出租期限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非甲方责任产生的其他风险,保险公司不予理赔部分,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并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如需甲方出具手续,甲方予以协助。在车辆发生损坏时,如保险赔偿金不足以将车辆修复至可使用状态,乙方应承担补足责任并承当车辆实际维修费30%的折旧费。

    7、出租期间,乙方不得将出租车辆予以转让、转租、抵押、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设定担保。如有,甲方有权解除协议,要求乙方承当损失,并要求乙方支付租金数额20%的违约金。

    8、乙方应当妥善保护车辆,定期保养,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在租赁期满或按照本协议约定解除协议向甲方交还车辆时,应当使车辆符合使用后的状态,玻璃、随车工具等应完整有效。

    9、出租期间,车辆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理。

    10、如甲方在租赁期内出卖车辆,甲方应当向购买人声明本协议的,本协议对购买方继续有效。乙方不主张优先购买权,但甲方应向乙方告知出卖事宜。

    11、甲方应保证出租车辆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形,如有以上情形或甲方对车辆的权利存在瑕疵的情形,并影响乙方使用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租金数额10%的违约金,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五、租赁期满:

    1、租赁期届满时,本协议终止,如乙方不再租赁,应在租赁期届满时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向甲方交还车辆。如乙方继续租赁,双方应协商重新订立协议。

    2、租赁期届满,双方没有对继续租赁达成协议,乙方不向甲方交还车辆时,除按照本协议约定租金标准的2倍赔偿甲方损失,如需诉讼解决时,乙方还应承担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律师代理费。

    六、协议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2、如车辆在出租期限内达到报废年限或报废里程被强制报废时,本协议解除,乙方按照实际使用期限支付租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在依据本协议单方解除协议时,解除协议方向另一方发出解除协议通知到达对方联系地址之日视为协议解除生效日。协议解除时,乙方不向甲方交还车辆时,除按照本协议约定租金标准的2倍赔偿甲方损失,如需诉讼解决时,乙方还应承担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律师代理费。甲方不接收车辆时,乙方可以向公证机关提存,提存时的车辆状况视为符合协议约定的交车状况,并有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七、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到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生效及其他约定: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车辆租赁合同协议范文3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外滩风景区综合管理暂行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有关车辆租赁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外滩观光平台流动饮料售货车(以下简称车辆)编号:

    1.四号车:(黄浦)外滩零售021111

    二、租赁期限:

    乙方将上述车辆作为一个整体承租,承租期限为1年,即自20_年09月06日至20_年09月05日止。

    三、租金标准及保证金:

    1.在租赁期限内,月租金标准为3000元/月,租金标准每三年递增5%。

    2.支付方式:按季支付方式,付三押一。

    3.支付时间:乙方承诺在每季前五个工作日内将本季租金交付给甲方,甲方提供正规发票予以乙方。

    4.合同签定后,乙方于五个工作日内交付合同履行保证金2.2万元于甲方,做为本合同的履行保障。合同期满后,双方不再续约,甲方将保证金退还乙方。

    四、甲方权利及义务:

    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拥有该车辆的经营使用权,甲方保证在出租期内保证乙方的商业经营用途。

    2.甲方保证乙方有权合理地使用与该车辆有关的公共部位,有权充分自主地使用该车辆(包括现有的全部设施、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

    3.甲方在车辆出租期间内,只提供电力(只限车辆充电使用),并保证提供电容量不低于80千瓦。

    4.甲方保证经营户不受到甲方及其代表以及任何因甲方原因而导致的第三人的干扰。

    5.出租期内,甲方不承担及负责因车辆使用而发生的电费以及车辆的清洁、保安、维护及管理费用。

    五、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按时将租金支付给甲方或转至甲方指定帐户。

    2.合同期满后,乙方在甲方要求下,有义务把该车辆恢复租赁初始原状交还给甲方(正常耗损除外)。

    3.乙方应自行承担经营过程中的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

    4.乙方应根据租赁车辆的经营性质及用途自行配备消防安全设备,自行负责消防安全。

    5.乙方有义务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车辆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车辆及设施损坏的,乙方有义务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6.乙方在租赁期间进行经营活动中与第三方发生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7.乙方不得利用租赁车辆存放危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乙方租赁期间经营车辆发生的安全事故或违法违纪事件,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违约责任:

    1.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1、2款规定,导致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甲方在三个月内整改无效。甲方承诺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1款规定,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预期应付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解除前后其实际使用租赁车辆所发生租金与相关费用外,还应向甲方当时支付叁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1)、乙方逾期60日仍未足额向甲方

    2)、乙方逾期60日仍未足额向相关部门缴纳电费的。

    4.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如要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保证金作为违约处罚。

    七、车辆的收回:

    本合同期满后或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可以收回车辆。

    1.本合同期满前,承租方要继续租赁的,乙方应当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在租赁期满后甲方仍要对外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年限及租金标准,届时双方另行订立合同。

    2.乙方有义务于车辆租赁期满后一个月内,将承租车辆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3.甲、乙双方对车辆收回的原则:乙方进行的装修、附件设施、设备能移动并不影响主体工程的,归乙方所有,其余归甲方所有。

    4.乙方有义务要求转租方交还甲方车辆应当保持车辆及设施、设备的完好,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车辆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或要求乙方支付处置费用。

    八、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政府行为需要拆除或改造已委托租赁的车辆,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1、2款原因而导致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九、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车辆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十、本合同未经事宜,双方通过补充协议,另行订立。

    十一、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壹份放于上海市外滩风景区管理办公室备案,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车辆租赁合同协议范文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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