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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商业调查报告(四篇)

    栏目:五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独酌月影 时间:2024-06-21 00:20:03 下载.docx文档

    报告,汉语词语,公文的一种格式,是指对上级有所陈请或汇报时所作的口头或书面的陈述。写报告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商业调查报告篇一

    虽然现在消费力相对偏低,但人数庞大,消费领域集中。

    更重要的是现在的大学生在不久的将来,就是整个中国社会的中坚力量和消费主体,谁抓住了他们,谁就抓住了未来的市场。

    由此,国内外众多厂商纷纷把动一般有海报、传单、赞助、报告(讲座)、商家人员销售展示、学生代理、书摊、上门推销与讲解、演出。

    其中,针对女大学生上门讲解化妆品知识和商家举办大型演出(活动)这两种形式极少;报告(讲座)这种形式也比较少,大部分高校一学期有一次或两次;上门推销在各高校曾是个普遍现象,随着各高校学生公寓管理越来越严格,这种形式在日益减少。

    星期六、星期日,不时会有商家人员在校园销售展示,但一般没有什么规律性,次数也不是特别多;书摊一般都是在星期六、星期日。

    由此可以看出促销类(游戏活动、赠品、免费使用、优惠券、价格折扣等)推广形式运用的极少,这一点应当引起商家的重视。

    大学校园内商业推广的产品有三大类:学习用品、教育培训类、生活用品类。

    学习用品一般有书、复读机、电子词典、随身听、cd、电脑、学习资料。

    教育培训类有四、六级考试、计算机考试、考研、托福、雅思、二外(法、德、日)和各种证书培训。

    生活用品类有食物(可乐、果汁、蛋糕、薯片、牛奶等)、手机卡、电话卡、化妆品、美容美发、和鞋、服装等。

    满足大学生精神、娱乐需求的产品比较少,商家可以努力挖掘和开拓这一方面的市场。

    调查发现,大学生除了对上门推销表现出较一致的不欢迎外,对于广告、海报或是无成见或是比较接受,对于赞助、报告、学生代理、商家人员销售展示一般都比较接受。

    总的来说,大学生对商业推广活动抱着一种友好的态度。

    调查发现,大学生一般最喜欢的推广形式是公关宣传,原因是赞助可以使大学生得到实惠,报告、演出一般比较有趣,又可以开阔眼界、增长见识。

    最不喜欢的形式是上门推销,因为产品质量低劣,不时还会发生宿舍失窃现象。

    我们把海报、传单等归为平面广告类,把赞助、报告、演出归为公关宣传类,把商家人员销售展示和学生代理归为人员销售类。

    调查发现,平面广告一般可以而且只能达到让大学生们知晓产品和企业名称和了解产品和企业相关内容的效果。

    公关宣传不仅可以做到平面广告的效果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还可以让大学生对产品产生好感,以及形成对产品的购买偏向。

    商家人员销售展示最有可能促成大学生现场购买。

    所以,商家应当最大可能的采用这一推广形式以扩大销售量。

    书摊,虽然其中所售正版书不多,但书籍质量还可以,价格往往又很便宜,满足了大学生对学习书籍以及文学书和畅销书的需求,很受大学生的欢迎。

    对于学生代理,大学生还是比较接受和欢迎的,尤其是其熟悉的学生,大学生更是表现出很高的信任度。

    问其原因,学生代理一般比较方便,有什么问题,可以去找他,加上是同学,有一种天然的信任感,另外,大学生还普遍认为学生一般不会欺骗学生,否则该学生很难在同学圈里体面地待下去。

    因此,大学生对学生代理一般是比较信任的,商家应当充分采用学生代理以扩大销售量。

    平面广告(海报、传单)在扩大产品的知名度和让大学生了解其产品相关内容方面有很大的作用。

    在接受广告之后,决定大学生购买该产品因素分别是质量、价格、商家的诚信。

    1、商家人员销售展示因让大学生感到质量可靠而最有可能促成现场购买。

    2、作为大学校园特有的推广形式,学生代理比较受大学生的信任。

    3、所有的推广形式都可以达到让大学生“在日后的购买中会记得该产品或注意该产品”这种提醒效果。

    4、商家比较经济的推广模式是:在校园内通过赞助、报告(讲座)的形式作前期宣传,引起注意、提高影响;后进行商家人员销售展示;展示的同时辅以免费使用、折扣、赠品等促销手段,销售效果会更佳。

    商业调查报告篇二

    一、社区商业研究背景

    (一)社区商业基本概念

    1、社区商业定义

    社区商业是指以社区内居民为服务对象,以便民利民为宗旨,以优化居住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满足居民综合消费为目标,提供日常生活需要的商品和服务的属地型商业。社区商业的服务对象主要是社区内的居民,应具备行业齐全、服务配套的特点,并以先进的商业业态和优美的商业环境,在满足社区居民日常生活需求的同时,更注重提供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等多样化、个性化的综合消费。

    2、社区商业分类

    3、社区商业功能

    (二)国外社区商业发展概况

    由于国外城市居民大量居住在郊区,社区商业非常发达,例如美国20xx年社区商业的零售额就占了国家零售消费品总额的40%,而中国目前还不到10%。国外的社区商业主要以购物中心的形式出现,尤以社区型购物中心所占的份额最大。购物中心是一种现代的零售业态,是一个由零售商店及其相应设施组成的商店群,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开发和管理,一般有一个或几个核心商店,并有众多小商店环绕。购物中心有宽敞的停车场,其位置靠近马路,顾客购物来去便利。国外社区商业中心一般都实行开发和经营分离的做法:开发商负责前期开发,经营商负责租赁经营,形成良性的运作机制。

    (三)国内社区商业发展概况

    我国的社区商业还处于起步阶段,社区商业主要以历史形成的沿街商铺为载体。这种商业形式是自然形成的缺乏统一规划,业态档次普遍较低,社区商业功能不全。随着房地产业的发展,特别是商业房地产的逐渐成熟,社区商业得到了巨大的进步。国内出现了一大批"购物中心"、"生活广场"、"娱乐休闲一条街"等众多社区商业项目。国内的社区商业设施正朝着成为一种综合建筑、景观、空间、声音的体验式场所,一种为社区居民创造的拥挤热闹的场所的方向发展。 总的来说目前国内的社区商业普遍带有浓厚的住宅底商特点(为了保持良好的居住和绿化环境,上海浦东越来越多的住宅区淘汰了住宅底商,而采取集中式购物中心模式),与国外成熟的社区商业模式相比还有很大差距。

    (四)国内社区商业发展趋势

    由于各城市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社区商业也呈现出不同的发展水平,目前国内发达城市的社区商业主要呈现出以下发展趋势,这也是发达程度较低城市的发展方向。

    1、政府对社区商业的规划力度加强。我国商务部今年4月下发了《关于加快我国社区商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推动我国社区商业发展。

    2、购物中心造就大型社区商业。如沃尔玛购物广场已进驻成都交大-九里堤社区,并将于20xx年上半年开业。

    3、便利店、生鲜超市是社区商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例如7-11便利店、冠军生鲜超市等新兴业态目前已进驻北京、上海等发达城市。

    4、社区商业开始细分市场。由于消费者根据性别、年龄、收入水平、文化修养、价值观念、社会阶层、生活方式等可以细分为不同的消费群体,不同的消费群体意味着不同的消费需求、消费心理、消费动机和消费结构,社区商业在开发时就必须考虑商业的业态配比和商业组合。

    5、专业化操作是社区商业成功的保证。商业地产的核心其实是商业,地产只是商业的载体,经验丰富的招商营销以及商业管理团队对于社区商业的成功开发起着比较关键的作用。

    二、成都社区商业概况

    随着成都市中心城区的商业设施已接近饱和,竞争日趋白热化,企业的经营业绩也难以再有较大幅度的提升。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居民外迁和新建居住区不断增多,这些区域的商业设施相对不足,市场空间和消费需求巨大,这种新的消费需求需要新的商业形式来承接,社区商业恰恰顺应了这种需要。另一方面,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日益提高消费需求与消费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居民对能满足基本生活需要、提高生活质量的社区商业的需求也日益增加。在此背景下,社区商业正成为成都市流通领域新的经济增长点,并已在提升城市商业综合竞争力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贯彻执行《商务部关于加快我国社区商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成都于6月21日举办了“首届社区商业高峰论坛”,与会专家共同探讨了城市社区商业的未来发展之路,同时也为成都今后社区商业的打造指明了新的方向。此次会议上,蓝波湾(蓝谷地的社区商业配套项目,见下右图)被评为中国首个“全国社区商业示范项目”,对社区商业的开发具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成都市作为全国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的试点城市之一,社区商业发展势头强劲,目前已覆盖便利店、连锁超市、餐馆、美容美发、茶楼、干洗店、彩扩、快递、报刊、家政、维修等各种生活服务项目,全市城区的324个社区共有社区商业网点33912个。各类商业网点的具体数量见下中图。

    三、成都典型社区商业调查

    本次调查共选取了成都市东、西、南、北四个区域各种档次共六个社区,主要对这些社区商业的业态分布、租金水平、经营特点等进行了调查分析,从分析中可以了解成都社区商业的现状,从而用于公司进行社区商业开发时的参考。

    (一)金沙园社区

    金沙园社区20xx年由宏信房产开发,其社区商业部分水景商业街进行了统一规划,目前居民总体入驻率不高,人气明显不够,商气不足。该社区商业呈现出如下特点:

    1、 金沙园商铺空置率较高,根据调查,商铺出租率仅62%,主要原因有五个:①目标消费群体支撑有限。②商铺供应

    体量过大。③缺乏统一经营管理。④西单百货和超市对其造成的分流影响。⑤步行街不能通车,消费引导不足。

    2、 社区商业业态分布特点

    虽然该社区商业涵盖了居民生活所必需的大多数业态,并且有亲子园、汽车俱乐部等新兴业态,但业态仍显得不够丰富,商源质量也显得一般,品牌商家数量有待提高。

    餐馆、食品、茶楼等业态店铺数量较多,与建筑适合经营餐饮、消费群体的消费力较强、成都餐饮业较发达等因素有关。

    建材、装修店铺数量较多主要是因为该小区为新兴社区,居民陆续入驻,对该类服务的需求较大,随着入驻率提高,该类业态的比例会呈现逐渐下降的趋势。

    由于空铺较多,能存活下来的店铺业态多为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业态,如餐馆、茶楼、食品等业态,从而说明这类业态是居民日常生活需求度最高的业态,可作为招商时重点考虑的对象之一。

    (二)外双楠社区

    本次调查主要以云影路、云霞路和逸都路的临街商铺为主,业态较齐全,居民消费水平较高,消费力较强。从其业态分布来看,该社区商业呈现出以下特点:

    1、以云影苑为代表的社区商铺进行了统一规划,业态较丰富,商铺装修呈现出一定的档次,品牌店较多。

    2、服装类店铺数量超过了餐馆的数量,说明周边居民对“穿”的重视程度较高,这也是该区域人群消费水平高,生活质量高的标志之一。

    3、逸都路与二环路交界处有伊藤洋华堂二号店,大卖场对调查区域内的业态有一定的影响,与大卖场呈现互补性的业态如美容美发、餐饮等较稳定,而服装鞋帽等类型的商铺换手率较高,多靠经营特色、品牌效应等生存。

    (三)玉林社区

    1、该社区是成都最成熟的居住区之一,人口密度大,业态丰富,商铺档次较高,商业气氛较浓,以餐饮、服装、精品店、便利店为主。

    2、在商铺租金方面,玉林老区商铺一般为35~80元/㎡月,而玉林新区商铺租金可达150元/㎡月,从此也可看出商铺租金与区域居民消费力之间存在一定的关系。

    3、从业态分布来看,服装类仍然比例最大,其次是餐饮,该区域餐饮经营呈现出一定的聚集效应,其辐射作用吸引了整个成都市的消费人群。房屋中介店铺较多,主要是因为该区域居住环境成熟,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小资一族到该区域居住,二手房交易活跃。休闲娱乐业的比例也较大,除周边区域外,其他区域的消费人群也对玉林片区也乐此不彼。

    4、该区域的成熟度高和消费力强吸引了一些特色店和新型业态进驻该区域,如位于玉林东路的彩色钥匙店、玉林中路的特百惠家居连锁店等。

    5、该社区商业以临街底商为主,也有象玉林生活广场、富和城等独立商业楼盘。

    (四)桐梓林社区

    该社区属成都的高档社区,本次调查以桐梓林东路和桐梓林北路为主,分布有中华园各期、锦绣花园、世纪锦苑等高档楼盘,成功人士、外籍人士居多,消费力强大。

    1、从业态分布来看,服装类店铺数量遥遥领先,这与该区域人群消费能力、消费意识、生活方式直接相关,其次是餐饮、食品,有一些异国情调和风味的餐厅如和风亭日本料理,家政服务在该区域的需求较大,店铺数量较多。

    2、休闲、娱乐、美容美体类店铺数量较多,这类业态在该区域存在较大的市场空间,例如有四川首家专业的男士美容店(卡瑞杰专业男士美容spa健康会馆)。

    3、中华园商铺以环绕中华园各期的临街商铺为主,此外还有独立的商住楼,可满足不同层次、不同业态的商家的需求。

    (五)红花社区

    本次调查主要对红花北路、红花南路、红花东路、红花西路的社区商业进行了调查。调查发现,该区域的社区商业缺乏规划,显得较为落后,商铺装修档次都较低,业态丰富性差,主要以满足居民日常生活最急需的的相关购物需求及服务需求为主,档次稍高的购物、休闲、娱乐等业态基本是空白

    商业调查报告篇三

    为了进一步推进社区商业“双进工程”,完善社区商业服务功能和政策措施,更好地促进社区商业的发展,对我辖区社区商业网点发展情况进行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区四个办事处总面积约210368000m2,截止6月底社区总人口约(含流动人口)150000人,城市人均消费4000元/人、年,较上年增长14.7%;各类商业网点1810个,较上年增长3.73%;营业面积193600m2,较上年增长1.1%;就业人数15084人,较上年增长2.2%;营业收入94858万元(不含金融网点),较上年增长28%(详见调查表)。

    我区社区商业网点主要分布在城区内沿城区主要街道北新街新车站附近。呈现出“四多四少”的局面。在所有权方面:集体、个体网点多,国营网点少,在零售业分类方面:百货店、综合超市、专业店多,而便利店、超级市场、购物中心少。在网点布局地域方面:在城市主要街道繁华地段多,在城乡结合部和稍偏离闹区的地段少。在服务对象方面:服务于城区内居住的网点多,而服务于离城区稍远一点住宅小区内的网点少。远远跟不上城市发展的需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社区商业网点布局不合理,缺乏统一规划,严重制约了商业网点发展。

    商业网点建设无序发展,商业网点主管部门参与规划建设商业网点工作乏力。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城市新建的主要街道两侧要按照一定的比例规划为商业网点用地,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因没有商业网点主管部门参与规划的落实和审查,而是由建设单位确定,想建什么就建什么,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只注重建设的高度、风貌、外型等,对是否需要商业网点而无关大局,使商业网点建设形成无序的发展状态。特别是近几年来,在繁华的街、路段拍卖土地使用权,只注重土地的拍卖价格而忽视以后商业网点而无处建设的弊端。

    2、建设资金缺乏,基础设施滞后。我区社区商业网点建设一直缺少投入,大部分门面破旧,设施滞后。居民小区一些生活必须便民网点无资金建设,更谈不上大型商业网点建设,使居民“住新楼,添新愁”的现象严重存在,社区商业网点发展缓慢,跟不上城市发展的需要。

    目前,我区社区商业网点正在逐步兴起,各级各部门对社区商业网点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一定的效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要想有一个较快发展,必须从客观上加强筹划和指导,制定总体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目标,采取相应的政策措施,促使其早日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现根据我区实际,提出以下五点建议:

    1、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把社区商业网点建设纳入城市发展规划。

    社区商业网点建设是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由政府根据现有网点状况以及城市建设的长期规划,进行统一规划,科学布局。社区商业网点应主要规划在居民居住区(除特种行业外),逐步向乡村辐射。

    2、坚持政府扶持引导与企业自我发展相结合的原则,调动社会各方力量,推动社区商业网点发展。

    我区社区商业网点发展相对比较缓慢,政府必须采取必要的。政策、措施加以扶持。在政策上,要把社区商业网点建设列入城市基本建设计划,建设改造资金的筹集,在企业自筹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筹集资金,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建设商业网点,减免各项费用。

    3、加强立法,确保商业网点健康、快速、有序发展。

    在调研的基础上,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论证,制定《商洛市城乡商业网点规划条例》,并提交市人大讨论通过,使商业网点建设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指导商业网点发展工作,确保商业网点健康、快速、有序发展。

    商业调查报告篇四

    近年来,市家装投诉案件连年递增、居高不下。其中,涉及商业贿赂的投诉案件占到家装投诉总量的50%以上,已成为扰乱家装市场经营秩序的重要原因。今年以来,市工商局开展了家装市场专项整治活动,组织人员对其中存在的商业贿赂问题进行了专题深入调研,认真分析了家装市场商业贿赂行为的表现形式及特点,并针对性地提出了部分监管建议。

    (一)家装公司“承包式”采购材料。一些业主因工作繁忙,没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参与家庭装修,往往要到家装公司咨询,而家装公司则会以省心、省钱、省力等理由来说服业主选择“全包服务”,多数业主比较相信家装公司的“专业眼光”,放权家装公司采购装修材料。然而,一旦签订了合同,家装公司就会与特定的建材经销商联系,按照采购单的明细从中购买所需建材,经销商故意将建材的价格调高,事后暗中给付家装公司“劳务费”贿赂,即使业主在场也无法发觉其中的“猫腻”。

    (二)家装人员“定向式”使用材料。现在多数家装人员成为某一个或者某几个建材经销商的“推销员”,使用特定建材经销商的材料,为经销商拉拢客户,赚取更多的利润,事后获取丰厚的“回扣”。“谁给的回扣高,就使用谁的产品”已经成为家装市场使用材料的“潜规则”,严重破坏了家装行业公平竞争的环境。调查发现,一般的家装工所拿的回扣大多在10%左右,像油漆工和水泥漆工的回扣更高,能够达到20%。比如,一般家庭装修所用的木料费用大约在10000元左右,按10%回扣率计算,木工仅此一项就可从建材经销商店拿到上千元回扣。

    (三)设计人员“策划式”推荐材料。为了追求生活品质,部分业主在装修过程中会聘请专业设计人员参与策划,而部分设计员为了拿到建材销售商暗中给付的“回扣”,往往会有意识的把设计复杂化,增加许多不必要的装修项目,同时还会向业主推荐使用何种材料合适。例如,一些设计人员为了拿回扣,故意多设计吊顶、多掏壁橱。如果业主听信设计师的建议,就会不知不觉进入设计师预订的回扣陷阱。另外,如果不是家装公司包工包料的话,一般都是由设计师带领业主去建材市场选购,而且会有意地把业主带到约定的经销商处购买建材,或者干脆在设计时,直接把一些特定的材料设计到效果图中,让业主没有选择的余地。

    家装市场中商业贿赂现象较普遍,但因其隐蔽性强等特点,使得工商部门调查取证工作较为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贿赂主体呈现多元化特点。家装市场商业贿赂行为往往涉及到较多不同类别的建材经营主体,对一个家庭装修业主来说,装修时要采购木材、油漆、水泥、瓷砖、地板砖等多种材料,涉及到的建材经销商较多,经营类别较杂。建材经销商为了在竞争激烈的家装市场中争得“一份羹”,往往会选择用回扣交易的方式排斥竞争对手,查处商业贿赂行为点多面广。另外,家装市场商业贿赂中受贿对象比较分散,一个建材经销商会同时与多个家装公司、设计师和家装工产生回扣交易。其中,家装工又分为木工、漆工、水泥工等不同工种,这些家装工没有稳定的经营地址,流动性较大,给调查取证带来困难。

    (二)贿赂行为具有事后隐蔽性。家装行业中的贿赂行为一般都是事后进行,不论是家装公司、设计师还是单个家装工,事前与经销商都存在回扣交易的口头约定,当成功为经销商拉拢到客户,获得盈利后,经销商会将约定的那部分回扣返还。更有部分精明的经销商,利用搞“积分卡”、“收标签”等形式来达到其贿赂的目的。例如,一些油漆经销商在销售的油漆桶上贴上特定的标签,事先约好一张标签能够拿到的回扣数额,油漆工只要拿着标签到经销商处就可以换取回扣。

    (三)缺少相关书面证明材料。个体建材经营者,通常情况下,根据家装工拉拢的客户的消费数额支付回扣,对经营活动大多没有建立账簿,执法人员找不到商业贿赂行为的书面证据。另外,一些规模较大的建材经销商即使建立账簿,多数采用不入账或记作其他项目的方式支付回扣,利用账簿中出现的业务人员较高的奖励、提成或促销、折扣、广告宣传等开支,掩盖商业行贿行为。更有甚者,为了应付工商部门的检查会建两套账本,甚至三四套账本。

    (四)群众“潜规则”意识严重。从事家装经营活动,不论是行贿方还是受贿方,多数法律意识不强,将回扣交易行为看成是普遍存在的“法规则”,参与回扣交易人员存在“拿钱办事”的主观意识,能够主动揭露行业内幕的人很少。工商执法检查中发现,多数周边知情群众仅把交易“回扣”看成“好处费”、“辛苦费”,在心里给予了合理化认识,不愿配合执法人员开展调查。

    (五)法律法规赋予权力不足。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查处商业贿赂行为,工商执法人员没有查封、扣留等权力,致使执法中常常出现当事人销毁证据、逃避检查等问题,特别是对家装市场中隐蔽较强的贿赂行为很难及时取证。同时,工商部门现有的执法手段显得过于单一,调查取证手段不够有力,往往造成对当事人拒不接受调查、不提供有关材料等行为束手无策。

    (一)推行长效教育引导制度。定期开展“家装行业商业贿赂案例”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印发传单、在新闻媒体上开设专栏等方式,加大家装市场抵制商业贿赂行为的宣传力度,使消费者和建材经营者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到商业贿赂行为的危害性和违法性,使家装市场中“见怪不怪”的商业贿赂现象引起周边群众的高度重视,共同参与到家装市场商业贿赂行为举报监督工作中,努力营造“以诚实守信为荣,以商业贿赂为耻”的氛围,使家装行业经济秩序步入良性运行的轨道。

    (二)推行经营主体承诺制度。积极推行家装市场抵制商业贿赂承诺制,结合实际制定《建材经销商诚信经营承诺办法》,确定由大型建材经营单位和家装公司为“承诺试点单位”,要求他们签订自觉抵制商业贿赂、不推销质次价高建材等内容的承诺书。同时,工商执法部门定期开展“承诺事项”监督检查活动,引导经营者提升自律意识,自觉依法规范经营行为,全面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三)推行家装行业经纪人制度。针对多数市民缺乏专业知识,对装修所需建材不够了解,缺乏建材质量鉴别力的问题,探索推行家装行业“家装经纪人制度”,引导一批装修建材专业人员开办装修信息咨询服务机构,向社会公开当前各类建材的市场价格、质量标准、单位面积用料数量等信息,同时引导部分职业家装经纪人进驻市场,业主可以随时咨询装修知识,并在他们的指导下购买建材,以公开的装修信息机制抵制价高质次装修建材侵害消费者利益现象。

    (四)推行信用分级管理制度。诚信经营是家装市场经济的基础,没有完善的信用制度约束,家装市场就不可能健康发展。因此,必须加快建立和完善适合家装行业的市场信用制度,探索推行家装行业诚信守法提醒制、警示制、公示制等制度,按照“以防为主、打防结合”的要求,由工商部门与建材经销商共同签订《预防和惩治商业贿赂行为责任书》,明确界定建材经销商的经营责任和工商部门的监管责任。同时,通过日常市场检查,将家装市场中建材经销商的日常经营行为,包括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及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对存在商业贿赂行为的经销商定为一般失信和严重失信单位,分别给予强制性监管和后延监管,从根本上防止和减少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同时,在每个建材市场内部分别设立“诚实守信”和“黑名单”公示栏,并定期对市场内的经销商的经营行为予以公布。

    (五)推行案件联合调查制度。积极建立联动协作机制,联合公安、质监、会计事务所等单位成立家装市场商业贿赂专项调查小组,及时掌握商业贿赂的线索、动态和特点,形成治理家装市场商业贿赂的整体合力。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针对家装市场商业贿赂的特点,积极拓宽案件来源渠道,突出抓好家装行业商业贿赂典型案件的查办,对发现的重大商业贿赂案件予以从严惩处,实现“查办一案,教育一批,规范一批”的良好效果。同时,进一步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建立投诉举报激励机制和保护举报人制度,鼓励消费者和同类行业及时向工商及其他管理部门投诉举报商业贿赂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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