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热门搜索: 购房合同 其它范文
  • 当前位置:首页 > 范文大全 > 五号文库

    最新家电出租协议 电路租赁合同(3篇)

    栏目:五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九曲桥畔 时间:2024-06-28 05:09:33 下载.docx文档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合同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合同。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家电出租协议 电路租赁合同篇一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__________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物业区域《业主公约》的约定,甲方通过招标、议标等方式选聘乙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___(物业名称)实施本物业区域的物业管理服务的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管理区域概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四至:东至:______ 南至:______西至:______北至: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具体物业构成明细及所配置的共用设备设施明细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委托服务事项

    第三条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的主要内容为:

    1.物业共用部分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分具体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非承重结构的分户墙外墙面,屋盖、屋面、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楼梯间、电梯井、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楼道灯、避雷装置、____________________。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具体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___________。

    3.市政共用设施(不属市政部门管理的)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水池、井、停车场、路灯_______。

    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公厕、_____________。

    6.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的管理。

    8.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9.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0.物业项目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预算和计划。

    11.装修管理。

    12.物业服务费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费用的收取。

    13.法律政策规定应由乙方管理服务的其它服务事项。

    第四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本合同特别约定的物业管理事项为:

    1.接受业主委托,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服务价格由双方另行商定);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物业服务质量

    第五条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标准(具体服务标准见附件三)。

    第四章物业服务费用

    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______种方式:

    1.包干制(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根据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和xx市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格确定的原则,双方约定物业服务费用按月、季、年收取,其收取的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写字楼: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业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业主向乙方按约定的标准交纳物业服务费,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物业服务资金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资金预收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写字楼: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业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乙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对物业服务资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元的标准从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预收物业服务资金数额________%的比例提取。

    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并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预算方案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应当全额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业主承担。

    第七条共用的专项设备运行的能源消耗,应独立计量核算,采取____________方式向业主分摊计收。

    第八条业主应于____________________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

    已纳入管理服务范围的,开发建设单位未出售或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业主的空置房(经乙方与业主双方认定,其水、电、气表起止数均未走动的),其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50%的比例交纳。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物业使用人不按照约定交纳的,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缴费约定,业主应当自约定之日起书面告知乙方。

    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按______(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年/每季/每月)前______日内履行交纳义务。

    第九条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书面报告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______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方或乙方可以委托双方共同认可的专业审计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费用由______承担。

    第十条停车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1.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的,使用人应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该项停车费中________元/个·月的停车管理服务费归乙方所有,其余停车费为全体业主所有,可根据业主公约或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经费支出或纳入维修资金管理;

    2.停车场属于开发建设单位所有的,业主享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元/个·月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3.车位权属系业主的,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元/个·月标准或按占地面积(包括公摊面积)_____元/平方米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一条乙方应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协议》,明确双方在停车位使用及管理服务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十二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全体业主或开发建设单位所有,委托乙方经营管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使用会所,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使用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乙方经营管理会所,可按______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乙方经营配套商业设施,可按______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乙方经营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按______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

    第十四条乙方利用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设备设施进行经营(如:设置商业广告招牌),应当征得甲方相关业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务成本和佣金后剩余部分的本金和利息归全体业主所有,可根据业主公约的规定纳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管理。

    第十五条乙方接受业主委托,提供专项服务的,专项服务的内容和费用按其约定执行。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享有以下权利:

    1.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和大中修方案的财务预算和决算,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计划的实施;

    3.制订物业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方面的规章制度;

    4.审批物业维修资金的使用项目和使用预算,负责组织对物业设施、设备和共用部分的大中修及更新、改造的竣工验收;

    5.定期听取乙方关于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和物业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的报告,并定期向业主公布报告;

    6.代表本业主参加因物业管理活动发生的诉讼;

    7.对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8.监督乙方实施物业服务的其他行为;

    9.实行酬金制物业服务收费方式的,有权与乙方共同委托双方认可的专业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10.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绿化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资料;

    (2)规划设计资料;

    (3)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4)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5)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2.协助乙方督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依约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

    3.协助乙方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配合做好相关业主的工作,并协助乙方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

    4.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协调业主、使用人与乙方的关系;

    5.负责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和续筹;

    6.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7.协助乙方对业主和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8.协调、配合乙方共同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相关遗留问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八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享有的权利:

    1.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技术标准、行业规范以及本服务合同进行管理,提供专业化的服务;

    2.按照本合同和有关规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和其他费用;

    3.可以根据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委托,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4.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5.自主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管理事项获取不当利益;

    6.对欠费业主停止约定服务或进行法律诉讼,直至其履行交费义务。

    7.根据甲方授权,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并以有效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8.根据甲方授权,采取批评、规劝、警告等措施制止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及公众管理制度的行为;

    9.根据甲方授权,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违约业主的姓名及其违约情节;

    10.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1.履行合同、提供物业服务;

    2.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3.在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和签认工作;

    4.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及向业主提供特约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5.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维修保养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仅适用酬金制收费方式),经依法议定后组织实施;

    6.制止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规章制度的行为,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7.协助做好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保护好现场,协助做好救助工作;保安人员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秩序时,要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8.实行酬金制收费方式的,应当编制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报甲方审批,并且每六个月应公布一次物业服务费用的收支帐目,每年与甲方共同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9.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

    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应与其订立书面协议,告之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并负责监督;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和纠正,对情节严重的,要及时报请相关部门处理;

    10.非经甲方和相关业主许可并办理有关手续,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用途;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

    11.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物业管理相关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

    12.不得在处理物业管理事务的活动中侵犯业主的合法权益;

    13.本合同终止时,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相关资料及时如数地移交给甲方。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章物业管理用房

    第十九条甲方按照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其中包括:办公用房______平方米(含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用房)、位于______,______住宿用房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其他用房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

    第二十条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产及时如数地移交给甲方。

    第七章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及解除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届满前三个月内,甲方作出续聘或选聘的决定,在甲方与续聘或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

    第二十二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物业项目因拆迁等原因灭失的;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物业服务合同无法正常履行;

    3.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按本合同履行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决定解除合同的;

    4.二分之一业主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致使物业管理活动无法正常开展,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

    第二十三条需提前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书面通知送达对方时即行解除,并在二十日内办理交接,在办理交接期间,乙方应维护本物业小区正常的生活秩序,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支付费用。

    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乙方因管理不善造成房屋建筑质量、设施设备质量损害,达不到使用功能和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五条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乙方可要求甲方履行,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清退,并由乙方按多收费用的3倍标准给予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赔偿。

    第二十七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管理服务不能达到本合同“物业服务质量”约定的,由乙方按以下标准赔偿损失: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按时如数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按每日万分之______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九条双方约定,以下条件下所致的损害,可构成对乙方的免责事由:

    1.因不可抗力导致的中断服务或物业价值的贬损;

    2.因物业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损害;

    3.因维修、养护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而暂时停水、停电或停止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的(除排危抢险情形以外,乙方应事先通知业主及使用人);

    4.因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供水、供电、供热、供冷、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的障碍和损失。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合同的效力及于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一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可监督本合同的实施。

    第三十二条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三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请调解,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诉;也可选择以下_______方式解决:

    1.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2.人民法院诉讼。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家电出租协议 电路租赁合同篇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兹因电信服务事宜,双方同意订立本契约书,并经双方合意订立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服务范围

    第一条甲方营业种类系提供电路出租业务服务,其业务范围为_________市内,国内长途陆缆电路出租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

    第二条本业务专供乙方作正常合法通讯之用,乙方必须为第一类或第二类电信事业始可申请。

    第三条本业务现行可提供之营业区域为_________市。

    第四条甲方对乙方提供通讯服务项目如下:_________出租。

    第二章申请程序

    第五条乙方办理申请手续时,应检具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表。

    二、政府主管机关核发之公司证明文件与商业登记证明文件及代表人之身分证明文件。

    三、第一类电信事业应检附交通部核发之特许执照,第二类电信事业应检附电信总局核发之许可执照,以供核对。

    第六条乙方委托代理人办理申请时,除需检附前条证明文件外,该代理人并应出示身分证正本及已得合法授权之资料或文件供甲方核对。代理人代办之行为,其效力及於乙方,由乙方负履行契约责任。

    第七条乙方依规定缴费后,甲方应于_________日内使其通讯。但因不可抗力特殊原因,得予延期。

    甲方应将前项延期原因及预定通讯日期通知乙方。乙方如不同意延期者,应於收到通知後三日内,向甲方办理终止租用及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视为同意延期。

    第八条甲方与乙方之责任介接点如下

    1.甲方头端机房与乙方自备设备介接处;

    2.乙方分接器以下与乙方自备设备介接处。

    第九条甲方应维持电信机线设备正常运作,乙方向甲方及出租接续电路之业者租用之全段电路遇有障碍时,乙方均可向甲方申告,甲方应尽速修复,或通知出租接续电路之业者尽速修复。乙方自备设备部份,遇有障碍应自行检修,如因而影响电信网路之传输品质或其他电路之使用时,甲方得暂停其使用,所有因此导致之责任问题应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十条本业务之租用期间规定如下

    一、一般租用:租用期间连续满一个月以上者。

    二、临时租用:乙方为展示,测试,或其他特殊需要而租用,其租用期间不满一个月者。

    第十一条乙方租用甲方之电信设备,应妥善保管使用。除因不可抗拒之因素所致外,如有损毁或遗失,应按照甲方所订价格赔偿。前项定价,甲方应考虑该设备原购置价格及折旧等因素。

    第十二条有下最情形之一者,甲方得拒绝其申请,并将原因通知乙方

    一、非第一类电信事业或第二类电信事业者。

    二、经甲方书面通知限期缴费而逾期不缴者。

    三、申请人撤销申请者。

    四、申请书内所填乙方名称不实,或非属於甲方营业区域者。

    五、其他依法律不得为申请者。

    第三章异动程序

    第十三条乙方申请本业务之异动事项,除依甲方营业规章所订之各项规定办理外,得以电话申请,乙方如以电话申请异动事项,甲方得询问其原登记资料,确认无误後即可办理。

    第十四条乙方有关异动事项应办登记而未办理者,经甲方发现并通知乙方限期补办手续後,逾期仍未办理者即予暂停通讯,俟乙方依甲方营业规章规定补办各项手续後再予恢复通讯,暂停通讯期间之月租费仍应照缴。

    第十五条乙方欲申请暂停通讯及办理恢复通讯服务时,应以电话或书面向甲方申办。但暂停通讯期间,乙方仍应缴付月租费。

    第十六条乙方之本业务租用主体不变,仅更改乙方名称或其代表人,或电信使用单位有异动者,应检具相关证明文件向甲方申请更名。

    第四章服务费用

    第十七条乙方应依甲方公布之各项经由主管机关核定或备查之收费标准,於缴费通知单所定之期限内缴纳全部费用。前项详细收费标准资料,应依_________规定之期限,在媒体,电子网站及各营业场所公告或书面通知乙方,并视为本契约之一部分。

    第十八条乙方申请租用本业务时,需缴纳接线费,其後每________,应於缴纳月租费之同时缴纳维护费。

    异动费於乙方申请变更已租用之电路,光节点或数据机时收取。乙方自备终端设备障碍检查费於乙方申告障碍,经甲方现场查明系乙方自备终端设备障碍时向乙方收取。

    第十九条乙方租用光纤同轴混合网路(hfc)频宽之业务,甲方於每月月初向乙方收取维护费。

    第二十条乙方租用本业务以甲方电路装妥可供使用之日为起租日,起租日之租费不计。申请终止租用时,以电路拆除之日为终止租用日,终止租用日之租费按一日计算;起租月及停租月之电路租费按实际租用日数计算,每日租费为全月租费之三十分之一。

    第二十一条乙方因欠费或违反法令致遭停止通讯,其停止通讯期间,仍应缴付月租费。

    第二十二条乙方溢缴或重缴之费用,甲方得於通知乙方後充抵次月应付之费用。如乙方不同意充抵,甲方应於乙方通知不同意之日起七日内无息退还。如乙方终止租用本业务时,其溢缴或重缴之费用於充抵应付费用後仍有馀额时,甲方应於终止租用日起七日内无息退还。

    第二十三条乙方租用之本业务,倘因甲方机线设备障碍,阻断,以致发生错误,迟滞,中断或不能传递时,其停止通讯期间,电路或光纤连续阻断满一小时以上,每满一小时扣减一日应付租费之十二分之一,未满一小时,不予扣减,最多以扣减当月份应缴月租费为限。

    停止通讯开始之时间,以甲方察觉或接到乙方通知之最先时间为准。但有事实足以证明实际开始阻断之时间者,依实际开始阻断之时间为准。

    第二十四条乙方租用本业务由於天然灾害之不可抗力致阻断者,自连续阻断届满三日之翌日起至修复日止不收租费。电路阻断开始之时间,适用前条第二项之规定。

    第二十五条乙方应缴付之各项费用,除依第三十四条提出异议并申诉者外,应於甲方规定期限内缴清。逾期未缴清者,甲方得通知定期停止其通讯,经再限期催缴,或逾原缴费通知单所规定之缴费期限两个月,逾期仍未缴清者,视为乙方自行终止租用,甲方即迳行终止提供其通讯服务,并得暂停该乙方向甲方所租用本业务其他电路之通讯。乙方因未缴费致被停止通讯,甲方应尽速於其缴清全部费用通知甲方後,於二十四内小时恢复通讯。

    第二十六条乙方缴纳之各项费用,均由甲方制发收据或发票交乙方收执;如有遗失,乙方得出具切结书申请补发缴费证明书。所有以甲方名义寄发之通知或收据,皆须盖有甲方之图章始生效力。乙方如无法提出已缴费之相关单据时,有无缴费均以甲方纪录为准。

    第五章契约之变更与终止

    第二十七条乙方欲终止本契约之服务时,应亲自向甲方或委托代理人办理书面终止租用手续,并缴清所有费用。

    第二十八条本契约之变更或修正,应经主管机关核准,并以书面通知乙方後,视为契约之一部份。

    第二十九条本契约之任何通知如须以书面为之者,应以亲自送交或邮寄方式寄至本契约所载他方之地址。双方地址变更,应立即通知他方,否则对他方不生效力。

    第六章特别权利义务条款

    第三十条甲方暂停或终止其全部或一部之营业时,应於预定暂停或终止日前六个月报请交通部核准,并应於预定暂停或终止日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并请乙方至甲方办理无息退还其溢缴费用及终止租用手续。乙方如有其他损害,甲方将依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一条甲方如经主管机关废止或撤销特许执照时,甲方於收受主管机关撤销特许执照之正式书面通知日起七日内刊登新闻公告,并请乙方於两个月内至甲方办理无息退还其溢缴费用之手续。乙方如有其他损害,甲方将依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二条甲方因业务上所掌握之乙方相关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除当事人要求查阅本身资料,或有下列情形於符合电脑处理个人资料保护法第二十三条或其他相关法令规定,并以正式公文载明理由及相关法令依据查询外,甲方不得对第三人揭露。

    一、司法机关,监察机关或治安机关因侦查犯罪或调查证据所需者。

    二、其他政府机关因执行公权力并有正当理由所需者。

    三、与公众生命安全有关之机关(构)为紧急救助所需者。

    第三十三条乙方对各项应缴付费用如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甲方在未查明责任归属前,暂缓催费或停止通讯。

    第三十四条乙方之名称及其证照如有不实致生任何纠纷时,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七章广告之效力

    第三十五条本契约所未记载之事项,如经甲方以广告或宣传品向消费者明示其内容者,视为本契约之一部分。

    第八章申诉服务

    第三十六条乙方不满意甲方提供之服务,除可拨甲方之服务专线外,亦可至甲方服务中心办理,甲方即视实际情形依相关法令规定处理。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因本契约涉讼时,系争金额超过民事诉讼法规定之小额诉讼金额者,双方合意以_________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三十八条本契约之约定事项如有未尽,应依相关法令及甲方营业规章之规定办理之。

    甲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电出租协议 电路租赁合同篇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兹因服务事宜,双方同意订立本契约书,并经双方合意订立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 服务范围

    第一条 甲方营业种类系提供电路出租业务服务,其业务范围为_________市内,国内长途陆缆电路出租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

    第二条 本业务专供乙方作正常合法通讯之用,乙方必须为第一类或第二类事业始可申请。

    第三条 本业务现行可提供之营业区域为_________市。

    第四条 甲方对乙方提供通讯服务项目如下:_________出租。

    第二章 申请程序

    第五条 乙方办理申请手续时,应检具下列文件

    申请书表。

    政府主管机关核发之公司证明文件与商业登记证明文件及代表人之身分证明文件。

    第一类事业应检附交通部核发之特许执照,第二类事业应检附xx总局核发之许可执照,以供核对。

    第六条 乙方委托代理人办理申请时,除需检附前条证明文件外,该代理人并应出示身分证正本及已得合法授权之资料或文件供甲方核对。代理人代办之行为,其效力及於乙方,由乙方负履行契约责任。

    第七条 乙方依规定缴费后,甲方应于____日内使其通讯。但因不可抗力特殊原因,得予延期。

    甲方应将前项延期原因及预定通讯日期通知乙方。乙方如不同意延期者,应於收到通知後三日内,向甲方办理终止租用及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视为同意延期。

    第八条 甲方与乙方之责任介接点如下

    甲方头端机房与乙方自备设备介接处;

    乙方分接器以下与乙方自备设备介接处。

    第九条 甲方应维持机线设备正常运作,乙方向甲方及出租接续电路之业者租用之全段电路遇有障碍时,乙方均可向甲方申告,甲方应尽速修复,或通知出租接续电路之业者尽速修复。乙方自备设备部份,遇有障碍应自行检修,如因而影响网路之传输品质或其他电路之使用时,甲方得暂停其使用,所有因此导致之责任问题应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十条 本业务之租用期间规定如下

    一般租用:租用期间连续满一个月以上者。

    临时租用:乙方为展示,测试,或其他特殊需要而租用,其租用期间不满一个月者。

    第十一条 乙方租用甲方之设备,应妥善保管使用。除因不可抗拒之因素所致外,如有损毁或遗失,应按照甲方所订价格赔偿。前项定价,甲方应考虑该设备原购置价格及折旧等因素。

    第十二条 有下最情形之一者,甲方得拒绝其申请,并将原因通知乙方

    非第一类事业或第二类事业者。

    经甲方书面通知限期缴费而逾期不缴者。

    申请人撤销申请者。

    申请书内所填乙方名称不实,或非属於甲方营业区域者。

    其他依法律不得为申请者。

    第三章 异动程序

    第十三条 乙方申请本业务之异动事项,除依甲方营业规章所订之各项规定办理外,得以电话申请,乙方如以电话申请异动事项,甲方得询问其原登记资料,确认无误後即可办理。

    第十四条 乙方有关异动事项应办登记而未办理者,经甲方发现并通知乙方限期补办手续後,逾期仍未办理者即予暂停通讯,俟乙方依甲方营业规章规定补办各项手续後再予恢复通讯,暂停通讯期间之月租费仍应照缴。

    第十五条 乙方欲申请暂停通讯及办理恢复通讯服务时,应以电话或书面向甲方申办。但暂停通讯期间,乙方仍应缴付月租费。

    第十六条 乙方之本业务租用主体不变,仅更改乙方名称或其代表人,或使用单位有异动者,应检具相关证明文件向甲方申请更名。

    第四章 服务费用

    第十七条 乙方应依甲方公布之各项经由主管机关核定或备查之收费标准,於缴费通知单所定之期限内缴纳全部费用。前项详细收费标准资料,应依_________规定之期限,在媒体,电子网站及各营业场所公告或书面通知乙方,并视为本契约之一部分。

    第十八条 乙方申请租用本业务时,需缴纳接线费,其後每________,应於缴纳月租费之同时缴纳维护费。

    异动费於乙方申请变更已租用之电路,光节点或数据机时收取。乙方自备终端设备障碍检查费於乙方申告障碍,经甲方现场查明系乙方自备终端设备障碍时向乙方收取。

    第十九条 乙方租用光纤同轴混合网路(hfc)频宽之业务,甲方於每月月初向乙方收取维护费。

    第二十条 乙方租用本业务以甲方电路装妥可供使用之日为起租日,起租日之租费不计。申请终止租用时,以电路拆除之日为终止租用日,终止租用日之租费按一日计算;起租月及停租月之电路租费按实际租用日数计算,每日租费为全月租费之三十分之一。

    第二十一条 乙方因欠费或违反法令致遭停止通讯,其停止通讯期间,仍应缴付月租费。

    第二十二条 乙方溢缴或重缴之费用,甲方得於通知乙方後充抵次月应付之费用。如乙方不同意充抵,甲方应於乙方通知不同意之日起七日内无息退还。如乙方终止租用本业务时,其溢缴或重缴之费用於充抵应付费用後仍有馀额时,甲方应於终止租用日起七日内无息退还。

    第二十三条 乙方租用之本业务,倘因甲方机线设备障碍,阻断,以致发生错误,迟滞,中断或不能传递时,其停止通讯期间,电路或光纤连续阻断满一小时以上,每满一小时扣减一日应付租费之十二分之一,未满一小时,不予扣减,最多以扣减当月份应缴月租费为限。

    停止通讯开始之时间,以甲方察觉或接到乙方通知之最先时间为准。但有事实足以证明实际开始阻断之时间者,依实际开始阻断之时间为准。

    第二十四条 乙方租用本业务由於天然灾害之不可抗力致阻断者,自连续阻断届满三日之翌日起至修复日止不收租费。电路阻断开始之时间,适用前条第二项之规定。

    第二十五条 乙方应缴付之各项费用,除依第三十四条提出异议并申诉者外,应於甲方规定期限内缴清。逾期未缴清者,甲方得通知定期停止其通讯,经再限期催缴,或逾原缴费通知单所规定之缴费期限两个月,逾期仍未缴清者,视为乙方自行终止租用,甲方即迳行终止提供其通讯服务,并得暂停该乙方向甲方所租用本业务其他电路之通讯。乙方因未缴费致被停止通讯,甲方应尽速於其缴清全部费用通知甲方後,於二十四内小时恢复通讯。

    第二十六条 乙方缴纳之各项费用,均由甲方制发收据或发票交乙方收执;如有遗失,乙方得出具切结书申请补发缴费证明书。所有以甲方名义寄发之通知或收据,皆须盖有甲方之图章始生效力。乙方如无法提出已缴费之相关单据时,有无缴费均以甲方纪录为准。

    第五章 契约之变更与终止

    第二十七条 乙方欲终止本契约之服务时,应亲自向甲方或委托代理人办理书面终止租用手续,并缴清所有费用。

    第二十八条 本契约之变更或修正,应经主管机关核准,并以书面通知乙方後,视为契约之一部份。

    第二十九条 本契约之任何通知如须以书面为之者,应以亲自送交或邮寄方式寄至本契约所载他方之地址。双方地址变更,应立即通知他方,否则对他方不生效力。

    第六章 特别权利义务条款

    第三十条 甲方暂停或终止其全部或一部之营业时,应於预定暂停或终止日前六个月报请交通部核准,并应於预定暂停或终止日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并请乙方至甲方办理无息退还其溢缴费用及终止租用手续。乙方如有其他损害,甲方将依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一条 甲方如经主管机关废止或撤销特许执照时,甲方於收受主管机关撤销特许执照之正式书面通知日起七日内刊登新闻公告,并请乙方於两个月内至甲方办理无息退还其溢缴费用之手续。乙方如有其他损害,甲方将依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二条 甲方因业务上所掌握之乙方相关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除当事人要求查阅本身资料,或有下列情形於符合电脑处理个人资料保护法第二十三条或其他相关法令规定,并以正式公文载明理由及相关法令依据查询外,甲方不得对第三人揭露。

    司法机关,监察机关或治安机关因侦查犯罪或调查证据所需者。

    其他政府机关因执行公权力并有正当理由所需者。

    与公众生命安全有关之机关(构)为紧急救助所需者。

    第三十三条 乙方对各项应缴付费用如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甲方在未查明责任归属前,暂缓催费或停止通讯。

    第三十四条 乙方之名称及其证照如有不实致生任何纠纷时,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七章 广告之效力

    第三十五条 本契约所未记载之事项,如经甲方以广告或宣传品向消费者明示其内容者,视为本契约之一部分。

    第八章 申诉服务

    第三十六条 乙方不满意甲方提供之服务,除可拨甲方之服务专线外,亦可至甲方服务中心办理,甲方即视实际情形依相关法令规定处理。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因本契约涉讼时,系争金额超过民事诉讼法规定之小额诉讼金额者,双方合意以_________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三十八条 本契约之约定事项如有未尽,应依相关法令及甲方营业规章之规定办理之。

    甲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推荐阅读:
    最新家电出租协议 电路租赁合同(3篇)
    最新汽车贷款合同未激活(18篇)
    产品代加工协议书(23篇)
    最新白酒代加工生产合同(21篇)
    2024年服务买卖合同(二十篇)
    中学生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