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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合集)

    栏目:五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落梅无痕 时间:2024-07-27 04:01:27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在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在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和松材线虫病防治决策部署以及国家林草局科学造林和“落地上图”工作要求的重要会议,会前,X局长专门听取了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千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和各地松材线虫病防治除治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刚才,X市、X市就百万亩工作做了很好的典型发言,X市、X县、X市3个地方介绍了除治工作经验,各有特色,希望各地学习借鉴。下面讲几点意见。

    一、关于国土绿化工作

    3月以来,全省各地抢抓造林有利时节,加快施工作业,年度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进度显著加快。截至4月6日,全省各地造林地块“落地上图”面积33.53万亩,完成造林施工面积31.31万亩(其中油茶造林面积4.01万亩),分别占年度任务的83.83%和78.28%,均较上月推进会时进度增加50个百分点左右。X、X州、X、X、X州、X等6个市和X州、X洲、X等50个县(市、区)施工完成率超过80%,其中X、X州、X等3个市,以及X、X、X、X、X等28个县(市、区)已完成年度施工任务。与此同时,全省各地围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开展40周年,早响应、早谋划、早实施,多形式、多媒体、多角度,开展了一系列声势浩大、影响广泛的植树宣传活动,X日报、X日报、X绿色时报、X简报等都对X工作予以报道。3月12日,省委书记X,省委副书记、省长X,省政协主席X等省主要领导在XX区X世纪城亚运村建设地块参加义务植树活动,X书记要求全省上下积极行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全社会人人动手,让绿色拥抱X秀美的山川大地,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截至目前,全省已逾150万人次参加义务植树活动,植树造林750余万株,掀起了植树造林的热潮。今年的义务植树活动,全省围绕数字化、信息化改革,大力推进“互联网+义务植树”,省绿委、省林业局在X植物园举行省级“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基地授牌暨义务植树活动,认定公布省级基地15个;“蚂蚁森林”上线X植物园的公益林,通过公众低碳生活来积攒绿色能量,浇灌树木,让线上的虚拟能量反馈到线下的植树造林;X市林业局邀请广大市民加入“绿梦人”队伍,通过二维码进入“在X·一起云植树”,收集绿色能量,完成云上树苗种植,为“森林X”建设添砖加瓦。

    此外,全省千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有序推进,《X省千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方案(2024-2024年)》(代拟稿)已在3月底完成对各设区市政府和省级有关单位的意见征求,并在上周通过省林业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近期将按程序提请省政府同意印发。本次千万亩工程征求意见稿增加了木本油料储备林抚育和松林主动改造内容,适当扩大了美丽生态廊道建设内湿地生态修复面积,并采纳了各市关于要求调整部分县(市、区)任务结构的建议。总的来说,经过2轮意见征求,千万亩工程方案围绕碳汇林业建设的重点更加突出,战略储备林建设的内容更加全面,健康森林建设更具针对性,美丽生态廊道建设更加符合山水林田湖海系统修复治理理念。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省国土绿化工作任务艰巨,各地要做好“打硬仗、啃硬骨头”的思想准备,铆足十二分干劲,不等、不拖、不停,全力以赴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快推进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虽然全省目前新增百万亩绿化行动进度总体较好,但区域进展不平衡,2个设区市,10个县(市、区)施工完成率不足50%,有3个县(区)进度不到30%。有关市、县林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大指导督导力度,全省要力争提前完成年度40万亩目标任务,为下步国土绿化空间核实、千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实施留出充足时间。同时,各地要认真贯彻国家关于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的部署要求,始终坚持适地适树、科学造林、科学改培理念,切实加强绿化造林全过程、闭环式质量管理,确保造林成活率;要注重成效示范,打造国土绿化精品区块、示范工程,提升“重要窗口”显示度。近期,省局将组织人员将对各地造林情况开展实地调研和交流,为下步优化完善各级检查验收工作做好准备。

    (二)认真完成油茶造林任务。我省是全国油茶重要产区之一,近年来因产业结构和扶持政策调整等原因,种植面积逐年萎缩。下一步,各地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扩面增量为核心、提质增效为重点,着力做好“扩”“改”“抚”三篇文章,努力实现保供给安全和质量效益提升。一是做好新造林“扩”的文章。截至目前,全省油茶新造林任务完成率57.3%,低于造林绿化总体进度。各地要严格执行月报制度,坚持“四定三清楚”(定点采穗、定点育苗、定单生产、定向供应,品种清楚、种源清楚、销售去向清楚)良种种苗生产供应机制和适地适树原则,充分挖掘油茶新造林潜力,选择土层深厚的宜林荒山荒地、迹地优先发展油茶新造林,引导林农通过调整板栗、杨梅等经济退化林树种结构,稳步扩大油茶种植规模。积极探索租赁林地经营、企业和农户联合经营、大户承包经营和家庭承包经营等多种油茶经营开发模式,鼓励企业和个人在现有推荐良种和配植模式下加快推进油茶造林。结合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一村万树”等行动,充分利用边角地、废弃地等闲置土地,见缝插绿种植油茶,确保顺利完成今年7万亩新造林任务。二是做好低产林“改”的文章。分类、分区推进油茶低产林改造,其中品种较好,株行距较均匀、尚有生产潜力林分,采用部分更新造林方式,增加良种比重;对品种差、林相乱、病虫害严重衰老林,全部采用良种化、规范化更新造林,改善林分结构,提高产出水平;对劣种、劣株纯林占主导地位林分,结合调整密度,去劣留优,采取高接换冠嫁接良种,改劣种林为良种林,使之在短时期内达到丰产稳产。三是做好油茶林“抚”的文章。坚持生态优先、因地制宜、绿色发展等原则,对油茶林及时进行全垦、带垦、穴垦抚育等土壤耕作,加强施肥、间种等抚育管理,促进油茶造林成活和早实丰产。鼓励发展油茶成林套种道地中药材、珍贵食用菌等林下经济高效复合经营模式,有效提高林地利用率和产出率,实现“长短结合”,生态、经济效益双赢。

    (三)全面推进国家造林绿化“落地上图”管理。近期,国家林草局先后下发了《关于科学推进2024年国土绿化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24年造林计划任务上图工作的通知》,明确2024年度国家造林任务要实现造林计划地块、造林完成结果“落地上图”,要求在4月20日前完成造林地块确定,并与国土“二调”耕地数据作叠加剔除后上报国家林草局。尽管我省造林绿化“落地上图”工作开展较早、工作较实,但从前期“百万亩行动”拟造林地块数据的初步审核结果看,造林方式不合理、造林设计不科学、佐证材料不充分、地块与耕地交叉重叠等问题仍有存在。为此,待会,我们将安排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的专家领导专门就落地上图、科学造林工作为大家作一次简要的视频培训。各地要认真听讲、学以致用、迅速行动,有国家任务的县(市、区)要在4月16日(下周五)前,按照国家任务量的1.2倍上报造林计划数据,省局也将结合相关耕地数据开展审核,结果统一上报国家林草局。这项工作时间紧、要求高,各地务必要高度重视,省局将在下周的百万亩工作简报中对各地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四)全面启动千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2024年,全省计划实施千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200万亩,其中战略储备林和美丽生态廊道建设50万亩,健康森林建设150万亩。围绕工程启动和年度计划任务完成,下一步,省局将按照省政府决策部署,筹备召开千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现场启动会,研究出台配套政策,加快县级五年实施方案编制提纲、工程建设技术指导意见和相关验收(认定)办法制定,适时举办培训班,落实具体任务和要求。省林业局将举全局之力,将“百万亩”“千万亩”两大工程建设成为“十四五”期间X林业的标志性工程。各地要高度重视,抓紧研究谋划,主动加强汇报与沟通,将工程任务、五年实施方案与当地“十四五”相关规划有机衔接,建设一批精品工程、示范样板;要凝聚各方合力,强化政策、资金、技术、人员保障,精准提升森林质量,持续增强林业碳汇能力,在全面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行动中展现林业担当、展示林业作为。

    (五)持续开展森林系列创建和“一村万树”行动。关于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尽管目前国家还没有发文部署今年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相关要求,但计划申报创建的市、县仍要提前做好充分准备,正在创建城市要持续推进创建工作,对照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指标内容,逐项、逐条进行自查,确保高质量创建、高水平创成。关于省森林城镇创建,上周省局已下发了《X省森林城镇评价量化指标》修订征求意见稿,下步将尽快修改完善印发,并布置今年的创建任务。关于“一村万树”五年行动,在各地的共同努力下,我们明确了新一轮行动的目标任务,经省政府同意,省局已印发《X省新一轮“一村万树”五年行动计划》《X省新一轮“一村万树”示范村建设验收办法》等文件,各地要结合实际制订年度工作任务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同时,要按照《X省林业局关于开展“一村万树”推进村“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回头看”,确保建设质量,省局将不定期开展指导督导。关于义务植树,各地要高度重视开展全民义务植树40周年系列活动的重大意义,并继续以此为契机,全面总结宣传国土绿化工作的显著成效。国家局将部署全面推开“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工作,我们要积极谋划,提高义务植树的管理能力和水平,以“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基地建设为载体,推动义务植树线上和线下有机结合,不断丰富全民义务植树的尽责形式,持续营造浓厚的“植绿、护绿、爱绿、兴绿”氛围。

    二、关于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

    去冬今春,全省各地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领导重视、坚定信心、措施有力、推进有序。截至3月底,全省完成除治面积813万亩,清理枯死树696万株,分别为计划任务的103%和108%;据各地上报的数据,除X、X、X、X外,66个县(市、区)已经完成任务。一是“除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果。20个重型发生区县坚持全面除治、强化监管,抢进度,抓落实,集中力量打攻坚战,牢牢掌握防治工作主动权,XX县、X市、X市、X市等16个县市已经完成除治任务。X都、X等地对疫情除治实行“旁站式”监管,全面检查、常态化巡查,同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高除治监管的能力和水平。二是“疫情歼灭战”取得关键进展。20个轻型发生区,瞄准“拔除”目标、挂牌督战,坚持高标准、高质量除治,目前已全部完成除治任务。X等地已经实现基本无疫情的目标。X区措施有力,病死树已经全面清除。X、X、景宁等地,采取“即时化”的疫木清理措施,灾害程度已经控制在较低水平。X等重点地区,“精准除治+注药保护”,已经歼灭了多个疫点。三是“疫情围剿战”取得重大成效。30个老发生区和灾情相对较轻区域,目前已全面完成除治任务。X州等地转变除治观念,除治工作向“全面清、彻底清”转变,由“重数量、重任务”向“重质量、重成效”转变,由“重清理病死树”向“除治保护并重”转变,防控形势开始好转。X、X市已经实施战略重点转移,规范化地实施松林保护计划。桐庐县已经着力组织开展“回头看”,各乡镇(街道)交叉检查,发现问题通报、督办,一举扭转了防治工作被动局面。X等地,建立及时发现、及时处置的机制,采取“精准除治+打孔注药”的措施“围剿疫情”,灾害扩散蔓延形势得到有效遏制。四是“防疫重点保卫战”取得决胜成果。各地将辖区内的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松树景观集中的重点区域,作为抵御松材线虫病入侵、危害的主战场,从严落实防治决策部署,始终把枯死树清理放在第一位,做到全域清理、彻底清理,并加强跟踪督查,同时,打孔注药保护。截至3月底,各地实施打孔注药保护松树360万株,是去年同期的2倍,实施过程中,引入监理、绩效管控措施,执行打孔注药规范。X县发起了X湖抗“虫”护林保卫战,强力推进枯死松木清理和打孔注药工作,控制增量、消减存量,松林“保卫战”取得显著成果。X等省级重点预防区以松林为主的林相格局基本保持稳定,奉化溪口等重点景区,松林依然是一道美丽的风景线。同时,各地将古松树、大松树、名松树的保护与周边松林的防治工作统筹规划,重点保护,取得显著成效。五是“百千万”督查行动精准有力。三月,省林业局在全省组织开展了“百千万”督查行动。由省、市、县、乡四级同步开展督促检查,组织省市县百支、乡镇千支、万人参与的检查指导队伍,深入各个防治山场,开展多层次、全方位、地毯式大督查。省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开展省级除治监理工作,目前已经对12个县市区50多个乡镇实施了4轮监理,紧盯这些地区除治工作进展。省林业局由局领导带队,组织了7个工作组,赴各地开展指导服务活动。据统计,全省各地召开除治进度推进会330次,成立督导组和乡镇级质量跟踪组1128支,开展督导检查5791次,发现问题3855个,督促完成整改3805项。X县县长X、常务副县长X、X区副区长X、X县常委X、X县副县长X、X市人大副主任X等县领导亲自带队,开展督促检查、组织约谈。X区由副区长带队,对全区各乡镇的除治工作进行督查,区政府“督考办”对督查结果予以通报。X县林业部门成立督导组、建立第三方质量核查机制,开展质量检查600余人次,督促整改20起,认真履行了林业部门的监督指导职责。

    多年来,在全省各级政府和林业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松材线虫病防治取得了一些防治成效,探索了一些防治方法。但目前松材线虫病传播扩散仍在持续加快,产生的危害仍在持续加重。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松材线虫病除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首先,开展松材线虫病除治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近期,党中央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对林业工作尤其是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提出了新目标新要求。一是全面推行林长制。去年12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的通知,明确要求,在全国全面推行林长制,明确党政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目标责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加快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同时,文件还专门强调,要建立健全重大森林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地方政府负责制,抓好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草原鼠害兔害等防治工作,这是首次在中央文件中提出要做好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内容,各地要把做好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上升到讲政治的高度。二是“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部署。在去年国际会议上习总书记代表中国对“碳排放、碳中和”作出庄严承诺之后,12月16-18日召开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定为2024年八大工作重点之一,3月15日中央财经委员会召开第九次会议,研究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基本思路和主要举措。会议强调,我国力争2024年前实现“碳达峰”,2024年前实现“碳中和”。这是党中央经过深思熟虑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十四五”这个碳达峰的关键期和窗口期,此次会议从能源体系、重点行业、绿色低碳技术、绿色低碳政策和市场体系、绿色低碳生活、生态碳汇能力、国际合作等7个方面进行了部署,其中,生态碳汇能力与我们林业工作关系密切。习总书记强调,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拿出抓铁有痕的劲头,如期实现2024年前碳达峰、2024年前碳中和的目标。4月2日,总书记在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强调,要倡导人人爱绿植绿护绿的文明风尚,共同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要增加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质量,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为实现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维护生态安全作出更大的贡献。他还指出,“美丽中国不光是涂脂抹粉,真正是健康,我们整个山川河流是健康的,孕育生活的中华民族是健康的。”其实讲的就是自然生态要健康,我们松材线虫病防治就是为了保障自然生态的健康。三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今年是建党100周年,中央作出了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大决策。通过教育,就是要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做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松材线虫病防治就是我们林业部门要干的实事,通过党史的学习、能力素质的提高,通过多解难事、多办实事、多做好事、多作贡献,把我们自然生态保护好、培育好,这也是党中央交给我们的任务、也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我们也要通过自己的工作,用国土绿化和松材线虫病防治成效,来检验党史教育的成果,要用优异的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在这里特别提醒大家,就是《生物安全法》,共88条,将于4月15日起施行。生物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防控重大动植物疫情适用本法,松材线虫病防控又多了一个法律支撑,我们要学习贯彻好、实施好。

    第二、贯彻省委重大决策和国家松材线虫防控五年攻坚行动的需要,也是全面履行林业职能的必然要求。一是松材线虫病防治事关省委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窗口”建设和“诗画X大花园”建设,同时,明年XX将举办“亚运会”,将有许多国家的运动员、官员、游客来到X,如果松材线虫病防控不好,“重要窗口”、先行先试的示范作用如何体现?二是国家林草局今年要启动全国松材线虫防控5年攻坚行动,要求新疫区实现拔除,老疫区实现“拔除一批、压缩一批、控制一批”,到“十四五”末,病死树数量、发生面积、疫点数量实现“三下降”,坚决遏制松材线虫病快速扩散蔓延势头,切实维护生态安全、生物安全;三是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是林业部门的核心任务。“两防一调”是森林资源保护的重点工作,目前来看,森林防火和山林纠纷调处工作的职能有重大变化,唯独松材线虫病防治职能不变,要求在提高、任务在加大,松材线虫病是为害森林资源的最大危险,松材线虫病防控不住,松林资源安全就没有保障,抓好松材线虫病防控,是林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高质量森林建设的底线,更是林业展示“重要窗口”底线。防控松材线虫病实行地方政府负责制,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有重要责任,是林业工作的重要业务内容,林业主管承担着负责防控监测、检疫、防治和组织推进、落实的主角,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要像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健康卫生部门一样,必须首当其冲,战斗在最前线。

    最后,松材线虫病除治是巩固成果,走出松材线虫病防治怪圈的关键举措。X省防控松材线虫病已有30周年,有很好的经验,也有沉痛的教训,我们要抓住“十四五”的开局之年,抓住全面建设现代化国家的有利时机,对X省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要再认识、再研究、再部署、再发力,要学习新冠肺炎防控的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来指导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现在到了松材线虫病防控最关键的时期,前期做了大量艰苦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但成果能否巩固,疫情日后是否反弹,能否走出“年年投入年年防控,年年扩散年年危害”的松材线虫病防控怪圈,这四月份的工作是关键。有少数地方少数山场任务未全部完成的,有一些地方枯死木除治不彻底的,有疫源管控不严格等,归结到一点,就是疫木没有全部处理干净,这是一切问题的根源,以前的几个会为解决这个问题,今天再次开会,就是再抢时间,再来解决这个问题,松材线虫病防治的要领是:清“源”要领先,治“病”先治“虫”,杀“牛”最关键。防控松材线虫的关键是消灭自然传播媒介——松褐天牛,简称“杀牛”,一条天牛身上可携带2万条线虫,线虫被传播到松树体内后,3-4天繁殖一代,也就是说一个月内,一条雌性线虫理论上可以繁殖出50万条线虫,一株枯死松木的天牛可达几百上千只,传播发生的线虫难计其数,一旦感染,1-2个月松树就会发病枯死,所以是被业界认同的变不等式为等式的特例,即“发生=危害”,“危害=灾害”。天牛不但传播线虫,还要繁殖下一代,一条可产卵60粒,繁殖量也非常之大令人惊叹,继续传播继续危害。据研究观察,4月下旬天牛开始飞去羽化,但今年3月脸国平均气温为1961年以来的第二高,仅低于2024年,羽化可能提前,一旦大量天牛羽化,就像潘多拉魔盒被打开一样,后果十分严重。所以,同志们,现在多清理根松枝,就是将来少危害一片松林,就是多保护一片森林;如果一旦工作松懈,不但已有成果难以巩固,下半年还会出现大量松树枯死,一些地方满山红遍、惨不忍睹。为了巩固来之不易的胜利成果,为了坚决走出松材线虫病防治怪圈,我们一定要发扬“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气魄,一鼓作气,乘胜追击,将松线虫防控进行到底,把疫木彻底干净全部清理掉,不留后患。

    围绕下步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要重点加强三方面工作:

    (一)守底线,务必全面完成除治任务。从目前各地上报的数据看,全省的除治工作已经接近完成,但是X县X镇、XXX等13个乡镇未完成除治任务。从我们掌握的情况分析,各地除治任务上报存在数字不实的情况,XX等地高速通道沿线两侧、部分重点乡镇,仍然发现有多处未清理。4月开始,省林业局还将组织第三方对20个县50个以上乡镇的除治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核查、监督。假情况、假数字经不起检验的,要高度重视,务必抓紧4月份的除治工作。

    全面完成除治任务是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底线,一株病死树不除就是一个疫情传播源,现在,距离害虫羽化传播疫情还有半个月左右的时间,各地必须不打折扣,不获全胜、决不收兵。要按照“底线”要求和这次会议精神,全面排查未除治山场,把这些山场的清单列出来,挂牌督办,明确责任、时间、措施,逐块核销。20个重型发生区的除治收尾工作仍然是4月份的中心任务,请继续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那些“放一放、缓一缓,除治工作无动于衷”的乡镇,要借助纪检、监察部门的力量,督促履行防疫、防灾工作职责。要组织力量对每个疫点乡镇、每个除治专业队开展督促检查,动真碰硬,跟踪落实。情节严重的,请抄报给省指挥部或抄报给我们,采取进一步的管理措施。

    (二)补短板,全面开展防治工作“回头看”。2月底全省电视电话会议以来,各地除治进度加快,除治质量显著提高,从监理情况看,伐桩不合格率从前一轮的12%降至5%,枝桠滞留率从22%降至7%。但仍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4月份,请各地抓紧开展“回头看”,通过“回头看”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进工作。“回头看”主要是“看”有没有漏除未除之地、新冒出来的枯死树,“看”除治质量是不是真过关,“看”整改工作有没有到位。除治不彻底、质量不高、疫木监管不严格等问题一直是束缚提高防治成效的瓶颈问题。召开这次会议,也是希望大家照照镜子,除治工作中是不是习惯于当“甩手掌柜”,在动员部署、工作落实、指导监督等方面是不是履责、尽责。一要抓紧抓实问题整改。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关键环节,发扬严实作风,从严落实“全面防治,严格监管”的决策部署,要对已经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逐项核销,推进问题整改,做到任务不完成不放过,责任人不尽责不放过,质量不过关不放过,坚决杜绝疫情除治“表面化”。二要实行全面核查验收。要对所有除治作业实行分级验收,“必查、必验,谁签字谁负责”。林业部门要对各乡镇组织实施的除治作业进行抽查验收,对照技术指标、任务完成时限、疫木管理以及违约责任等要素,严格把关,不符要求的,坚决要求返工,整改到位前不兑现报酬。要突出做好防治市场的监管,对失信企业、屡屡出现质量问题的企业,要有惩戒措施。三要立即组织开展检疫执法行动。我省在全国率先颁布实施了《X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这是X松材线虫病防治的一记重拳,但是,从实际效果看,条例的作用还远远没有发挥出来,检疫执法、疫情封锁工作存在漏洞,一些疫区县疫木源头管理松散,对违规加工利用行为打击不力,长期不查案、查不到案或办不了案。省林业局已经发出通知,部署开展今年的检疫执法专项行动,请各地高度重视,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检疫执法工作职责,尽快把这项工作抓起来,采取措施,积极行动,严格执行疫区和疫木管理制度,严防疫情输出。

    (三)抓常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松材线虫病防治是我省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任务,各地要梳理“管根本、利长远”的办法措施,形成比较规范、稳定、配套、闭环的制度体系,从方法、路径、体制机制上着力,开创防治工作新局面。会前,我们也就如何建长效机制,建哪些长效机制,开展调研,深入一线听取意见建议。总体思路是:以强化制度建设和顶层设计为统领,以落实“林长制”为抓手,按照X书记“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努力提高我省松材线虫病防治能力和水平”要求,抓紧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制度集成创新,激发防治工作新活力,持续、有力、有效地开展防治工作。一要建立“网格化”的疫情监测机制。以村级护林员为基础,形成由专职人员和护林员组成的专群结合的监测网络体系,将疫情监测工作“网格化”,分片管理、网格到人、责任到位,变被动发现报告为主动巡查监测。要优化资源配置,完善乡镇林业站队伍建设,充实护林员队伍,“一村一员,一乡一站”,发现病死松树逐级上报。同时,通过向社会开展广泛宣传、建立并组织实施“松材线虫病疫情和疫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向社会公开当地举报奖励的有关规定、举报或报告的内容、途径和渠道,因地制宜,整合电话、微信、网络、来信、来访等平台或途径,发挥举报奖励的带动和示范作用,实现松材线虫病“群防群控、全民参与”的良好局面。二要建立“即时化”疫情除治机制。坚持全面、及时清除病死树的工作“底线”,建立“即时化”的病死树清除机制,组建除治队伍或委托社会力量、事业单位,做到常年、及时清理病死树,通过“网格化监测”+“即时化除治”,做到“常年除、长年青”。危害较重的区域,要把“即时化”清理机制作为除治工作的重要补充手段,与集中清理除治工作结合起来,持续、及时彻底地清除病源。三要建立“常态化”疫木监管机制。各地可以把疫木监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也可以依托乡镇林业站,由“护林员”负责对涉木企业的日常巡查、监管,执行疫木封锁任务。要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县级检疫执法工作职责,加强检疫执法队伍建设,刚性执行国家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制度。要落实疫木除治过程、运输及定点企业的监管工作,建立疫木源头监管机制。要将疫木检疫执法行动制度化,春秋两季开展专项执行行动,查处擅自收购、加工、堆放、利用疫木以及违法采伐和运输等违法行为。四要实施“规范化”松林保护机制。根据辖区内的松林资源分布情况,对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地、风景名胜区等重点区域,尤其是大松树、古松树、优势松树的分布情况,建档立案,有计划、分阶段、分区域实施松林保护计划。保护措施在枯死木彻底清除的基础上以“打孔注药”为主,执行《X省打孔注药防治松材线虫病技术方案》相关技术规定做好“打孔注药”措施。各地要着重建立健全药品采购管理机制,实施过程中的监管机制、绩效管控机制、防治效果评价机制等,规范化实施保护措施。五要建立“制度化”的督察督办机制。建立督察督办机制,对基层政府和相关部门责任落实、除治任务完成情况、疫木监管、机构队伍建设等工作,开展督查督办,着力解决“上热下冷”、措施疲软、防治工作“表面化”等问题,推动防治工作向基层扎根、向纵深发展。督察督办要制度化,要将防治工作和绩效指标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动态掌握指标完成进度,加大考核权重,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要在疫木除治期间和集中除治结束后,组织人大、效能、监察和林业等部门,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执行定期通报、限期除治等制度。要引入第三方核查机制、监理机制,对除治作业实行“必查、必验,谁签字谁负责”监督机制。要建立约谈和重点管理机制,对防治部署不力、执行不到位,造成严重生态灾害的,要严肃问责。省对防治工作不力的疫区县,实行全省通报制度,并纳入重点疫区县管理。

    建立健全防治工作长效机制,是落实国家防灾减灾总体部署的必然要求,是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题中应有之义。全省各地都应当综合考虑灾害发生形势、防治和检疫任务等因素,统筹建立和实施松材线虫病防治长效机制。要坚持把建章立制和解决问题统一起来,深入调查研究,在解决影响防治成效的体制机制上下功夫,拿出硬招实招,破解瓶颈难题。各地要抽调专门人员,细化工作措施,在6月底前完成长效机制建设,并将落实情况报省林业局备案。

    同志们,习近平同志发表过《抓与不抓大不相同》的文章。文章指出:任何工作,抓与不抓大不一样,事物的发展都如逆水行舟,不去推它,它就会倒退。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尤为如此。我们相信,只要我们坚定决心、保持恒心,一定能够把松材线虫病防治这项工作做得更好,为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二篇:松材线虫

    (2)松材线虫病的防治措施

    1)加强疫情监测

    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不定期对松林进行监督巡查,发现松树有感病症状,立即取样、分离、镜检,确定是否有松材线虫,并查明分布地点、面积、小班号、死亡株数等。

    2)清理病死树

    ①病害发生危害历时较长,发生面积大,病死树数量大,病死树株率在10%以上的病区,在春节前组织专业队,采用一次性全面皆伐,彻底伐除发病山头或地块的感病寄主植物。不能安全、有效处理疫木的地区,全面封山育林。

    ②松材线虫病危害较轻的松林,病死树数量少且分散,病死树株率在10%以下,采用全面清理病死树的措施。病木能不下山的尽量不下山。在每年4月底前组织专业队对发生区边缘病死树周围100米范围内的松树实施强度砍伐病死树,形成隔离带,防止病害继续扩散蔓延,并对中心发生区的病死树进行全面清理,以减少病原,压缩受害面积,控制病害的发生。

    ③对新发生疫点和孤立疫点要采用皆伐措施,并在4月份前对周围1公里范围内松林采用“流脂法”进行早期诊断,发现松树异常及时伐除,已彻底清理病原,确保拔除效果。

    ④实施病区皆伐时,应先伐死树,后伐残余活树,死树和活树要分开放置,分别进行除害处理。

    ⑤为保证除治成效,实施清理病死树和病区皆伐时,所有伐桩高度应低于5厘米,病区除治痕迹应清理干净,不残留直径1厘米以上的松树枝桠。

    3)病死木技术处理

    ①病死树伐根可罩塑料薄膜后覆土或磷化铝(1—2粒)进行熏蒸处理,或用虫线清等化学药剂进行喷淋,也可采用连根刨除的方法。

    ②病区零星分散的病死树,砍伐后就地将树干和树枝砍成小段,装入专用熏蒸袋(凡直径1厘米以上的枝条和刨出的根桩均要全部袋装),再投放磷化铝(20克/m³),密封塑料袋,搁置山上原地至传媒天牛羽化期结束。对滞留于林间的病枝材,亦采用此法。

    ③清理下山的病枝、根桩等集中制定地点及时烧毁。④伐下的病材,在集中指定地点采用如下处理方法:

    a.药物熏蒸:选择平坦坡度或平地,将砍伐材(包括直径1厘米以上的枝条和根桩)集中堆放,覆盖熏蒸帐幕,在堆垛四周挖宽30厘米,深20厘米的小沟,把帐幕四周埋入沟中用土压实,再投放硫酰氟或溴甲烷(50克/m³,20℃,24-48小时),或磷化铝(20克/m³,20℃,72小时以上)熏蒸至木材中松祸天牛和松材线虫死亡率达到100%。若杀虫率不到100%,则要再次投药熏蒸,直至检查合格为止。

    b.加热处理:将病树枝、干置于热处理房加热至60℃2—3小时(或利用微波处理),取出检查松褐天牛死亡率,若死亡率达不到100%,继续进行处理直至松祸天牛全部死亡为止。

    c.变性处理:将病木作成胶合板、纤维板、刨花板、制浆、烧炭等,消灭其中的病原和传播媒介。

    d.切片处理:将病木切成厚度不超过1厘米的碎片,以使其中松褐天牛不能成活。

    e.烧毁处理:如不具备上述条件就地烧毁。f.所有病木除害处理必须4月底松褐天牛成虫羽化前全部结束。4)传媒天牛防治 ①诱木防治

    在除治区的山顶、山脊、林道旁或空气流通处,选择衰弱或较小的松树作为诱木,引诱传媒天牛集中在诱木上产卵,每十亩设置1株(松褐天牛密度大的林分可适当增设诱木数量),于松褐天牛羽化初期(5月上旬),在诱木基部离地面30—40厘米处的3个方向侧面,用刀砍3—4刀(小树可少些),刀口深入木质部约1—2厘米,刀口与树干大致成30度角。用注射器把引诱剂注入刀口内。诱木引诱剂使用浓度为1:3(1份引诱剂原液用3倍清水稀释)。施药量(毫升)大致与诱木树干基部直径(厘米)相当。于每年秋季将诱木伐除并进行除害处理,杀死其中所诱天牛,减少天牛种群密度。

    ②诱捕器诱杀

    在传媒天牛羽化期,在发病林分每隔1000米设置一个诱捕器,诱杀松褐天牛成虫。方法同诱捕器监测。集虫器内盛清水或3%杀螟松乳剂。

    ③林间喷药防治

    发生区于传媒天牛成虫期采用地面树干、冠部喷洒或飞机喷洒绿色威雷(触破式微胶囊剂),50—80毫升/亩(300—400倍液),或其它内吸性好、下导性强的杀虫剂,分别于松褐天牛羽化初期、盛期进行防治。松褐天牛幼龄幼虫期采用地面树干喷洒虫线清乳油80倍液,喷药量为2—3升/株。

    ④注药防治

    对有特殊意义的名松古树和需要保护的松树,于松褐天牛羽化初期,在树干基部打孔注入虫线光A(Emamectin安息香酸盐液剂)400毫升/m³(估计立木材积),或注入虫线清1:1乳剂400毫升/m³,进行保护。

    ⑤生物防治

    除治区在传媒天牛幼虫幼年期,林间释放松褐天牛的天敌肿腿蜂,也可通过肿腿蜂携带白僵菌的方法感染天牛幼虫,以降低林间天牛数量,达到控制和减少病死树的目的。每年于松褐天牛幼虫期释放天敌,气温最好在25℃以上的晴天进行。放蜂方法采用单株放蜂法、中心放蜂法或分片布点放蜂法,每10亩设一个放蜂点,每点放蜂1万头左右。

    郁闭度较好、松褐天牛密度较高的发病小班周围树分,可在每年3月上旬或6月上旬(松褐天牛成虫羽化迁飞前一个月左右),选择晴好的天气,沿林间小道每隔30米设置一个释放点(没有道理的则根据实地情况,设置能覆盖整个小班的纵横交错线路),每个点释放花绒寄甲成虫50头(相当于50头/亩)。释放时,打开指头瓶瓶盖,将花绒寄甲成虫倒在病死树或衰弱树干基部即可。

    5)严格进行检疫

    对疫区的松苗、松木及其制品应严格检验检疫,严禁带病树木、木材及其制成品运出疫区。对加热除害处理的松木及其制成品应认真设置样本,专人设样,每窑设样木不少于10个;及时把设置的样木送到县森防站检疫;检疫合格后,要将《植物检疫证书》和《松材线虫病疫木除害处理合格证》一并带回;将防伪标签粘贴到半成品或成品上;认真填写“疫木防伪标签使用登记表”;并签订“疫木板材运输责任书”,专人押车,把木材送到指定企业。

    6)发病小班松林更新改造,调整林种结构

    搞好林种结构调整,加强松林管理,提高松树自身抗病虫能力,当前可利用项目工程,大力培育阔叶林树种,更新树种(如黎蒴、红花荷等),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要注意因地制宜、适地适树。林种改造,可以减少松褐天牛寄主松树,形成自然屏障,降低松树线虫病的蔓延速度,促进林木旺盛生长。

    将发病小班的松树全部采伐,对松树比例30%以上的针阔混交小班择伐松树后,补植乡土阔叶树种,对松树比例低于30%的针阔混交小班择伐松树后封山育林,促使林分尽快郁闭。改造小班首先需进行林地清理,并以带状清理为主,采用随机混交、套种的方法种植,植物选择苗高50CM高以上的小苗,穴植规格一般地类为60x60x50厘米,为保证苗木的良好生长,设计每穴施鸡粪1.0公斤,复合肥1.0公斤和0.5公斤磷肥做基肥,施下的基肥要与底土充分混合,沤一周后再栽植苗木。苗木种植时间以3~5月为佳,栽后必须连续抚育三年,前二年每年抚育2次,后一年抚育一次。在进行抚育的同时追施肥料,方法是:中耕除草后在离苗木基部10厘米以远处,挖环形沟,深5-10厘米,将复合肥200克施入沟中,然后复土。

    改造小班分A、B两类型更新,A型造林密度1100株/公顷,株行距3mX3m,选用品种有:黎蒴、荷木、石笔木、马占相思、夹竹桃。B型造林密度为1300株/公顷,株行距2.5mX2.5m,选用品种有黄樟、凤凰木、柚木、红花荷、黄蝉。

    7)采取行政措施

    认真贯彻执行《广东省松材线虫防治办法》,坚持“以防为主、防治并举、防重于治”的方针。各单位应签订“松材线虫病疫木除害责任书”;编制《松材线虫病疫木除害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疫木除害管理制度》,“谁主管、谁负责”,齐抓共管,实行奖罚制度。严格检验检疫制度,严禁未经处理的苗木、松类制品、枝丫、锯片、疫木等运出疫区。在疫区内设木材检查站,加强疫木监督管理,防止无序流动。

    (3)疫情监测调查

    以地面人工监测和诱捕器监测为主,以航空遥感技术监测为辅。1)全面普查

    ①松材线虫病发生区以乡(镇、林场)为单位,每年10—11月份按森林资源小班分布图,沿设计路线对全区松林进行普查,查清发生分布范围、发生面积(以小班统计为准)和病死树数量,绘制发生分布图(省级绘至乡镇、市县绘至小班),计算病死树株率和木材损失,掌握疫情发生情况,为制定防治计划提供依据。

    ②未发生松材线虫病的省区要以县(区、市)为单位,每年9—10月份对交通沿线、风景区、大型企业、仓库、驻军营房、城镇和电视发射台等人为活动频繁的地区附件的松林进行全面普查。发现松树枯死,查明分布地点、树种、面积、枯死株数、松褐天牛危害情况,绘制松树枯死情况分布图。同时取样分离鉴定,确定是否有松材线虫,并及时上报和进行跟踪调查,随时掌握疫情动态。

    第三篇: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

    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

    一、监测措施

    (一)全面普查

    1、松材线虫病发生区以乡(镇、林场)为单位,每年分别于3-4月和9-10月份按森林资源小班分布图,沿设计路线对全区松林进行普查,查清发生分布范围、发生面积(以小班统计为准)和病死树数量,绘制发生分布图(省级绘至乡镇、市县绘至小班),计算病死树株率和木材损失,掌握疫情发生情况,为制定防治计划提供依据。

    2、未发生松材线虫病的地区要以县(区、市)为单位,每年分别于3-4月和9-10月份对交通沿线、风景区、大型企业、仓库、驻军营房、城镇和电视发射台等人为活动频繁的地区附近的松林进行全面普查。发现松树枯死,查明分布地点、树种、面积、枯死株数、松褐天牛危害情况,绘制松树枯死情况分布图。同时取样分离鉴定,确定是否有松材线虫,并及时上报和进行跟踪调查,随时掌握疫情动态。

    (二)常年监测

    1、定期巡查。已发生松材线虫病的省市对未发生区要以县(区、市)为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每季度定期对交通沿线、风景区、大型企业、仓库、码头、车站、驻军营房、城镇周围、木材加工厂、大型建筑工地和电视发射台等人为活动频繁的地区附近的松林进行巡查,发现松树有感病症状,立即取样分离鉴定,确定是否有松材线虫。

    2、固定监测。在发生区边缘地带、交通沿线、风景区、城镇周围和易感林分设置固定监测点,风景生态林和重要经济地区每村(或林场分场)至少设置1个、其它地区每乡(镇、或林场)设置3-5个固定监测点,派专人定期调查,发现松树枯死立即取样分离鉴定,确定是否有松材线虫。

    (三)诱捕器监测

    在松褐天牛羽化期(5-8月),每个固定监测点设置一个诱捕器。放置点设在山顶、林道旁空气流通处。诱捕器下端应离地面1.5米左右。集虫器用锌铁皮或塑料等加工,防止天牛成虫爬出逃逸。先在诱捕器诱芯内放入清洁棉花,再加入调配好的引诱剂200毫升,以后每隔20日往诱芯添加140毫升。每隔1-2日(羽化后期可5-7日)检查诱捕天牛情况,收集诱捕的天牛进行分离、镜检,检查是否携带松材线虫,一旦发现天牛携带松材线虫,秋季采用“打孔流胶法”在诱捕点周围1平方公里范围内进行早期诊断,抽取病树样品进行分离鉴定,确定疫情发生地点,分析疫情扩散蔓延情况。

    二、防治措施

    (一)清理病死树

    1、病害发生危害历时较长,发生面积大,病死树数量大,病死树株率在10%以上的病区,在春节前组织专业队,采用一次性全面皆伐,彻底伐除发病山头或地块的感病寄主植物。不能安全、有效处理疫木的地区,全面封山育林。

    2、松材线虫病危害较轻的松林,病死树数量少且分散,病死树株率在10%以下,采用全面清理病死树的措施。病木能不下山的尽量不下山。在每年4月底前组织专业队对发生区边缘病死树周围100米范围内的松树实施强度砍伐病死树,形成隔离带,防止病害继续扩散蔓延,并对中心发生区的病死树进行全面清理,以减少病原,压缩受害面积,控制病害的发生。

    3、对新发生疫点和孤立疫点要采用皆伐措施,并在4月份前对周围1公里范围内松林采用“流胶法”进行早期诊断,发现松树异常及时伐除,以彻底清除病原,确保拔除效果。

    4、实施病区皆伐时,应先伐死树,后伐残余活树,死树和活树要分开放置,分别进行除害处理。

    5、为保证除治成效,实施清理病死树和病区皆伐时,所有伐桩高度应低于5厘米,病区除治迹地清理干净,不残留直径1厘米以上松树枝桠。

    (二)病木除害处理

    1、病死树伐根可罩塑料薄膜后覆土或磷化铝(1-2粒)进行熏蒸处理,或用虫线清等化学药剂进行喷淋,也可采取连根刨除的方法。

    2、病区零星分散的病死树,砍伐后就地将树干和树枝砍成小段,装入专用熏蒸袋(凡直径1厘米以

    3上的枝条和刨出根桩均要全部装袋),再投放磷化铝(20克/M),密封塑料袋,搁置山上原地至传媒天

    牛羽化期结束。对滞留于林间的病枝材,亦采用此法。

    3、清理下山的病枝、根桩等集中指定地点及时烧毁。

    4、伐下的病材,在集中指定地点采用如下处理方法:

    药物熏蒸:选择平坦坡地或平地,将砍伐材(包括直径1厘米以上的枝条和根桩)集中堆放,覆盖熏蒸帐幕,在堆垛四周挖宽30厘米,深20厘米小沟,把帐幕四边埋入沟中用土压实,再投放硫酰氟或溴甲烷(50克/M3,20℃,24-48小时),或磷化铝(20克/M3,20℃,72小时以上)熏蒸至木材中松褐天牛和松材线虫死亡率达到100%。若杀虫率不到100%,则要再次投药熏蒸,直至检查合格为止。

    加热处理:将病树枝、干置于60℃热处理房加热2-3小时(或利用微波处理),取出检查松褐天牛死亡率,若死亡率达不到100%,继续进行处理直至松褐天牛全部死亡为止。变性处理:将病木作成胶合板、纤维板、刨花板、制浆、烧碳等,消灭其中的病原和传播媒介。切片处理:将病木切成厚度不超过1厘米的碎片,以使其中松褐天牛不能成活。

    烧毁处理:如不具备上述条件就地烧毁。所有病木除害处理必须4月底松褐天牛成虫羽化前全部结束。

    (三)传媒天牛防治

    1、诱木防治

    在除治区的山顶、山脊、林道旁或空气流通处,选择衰弱或较小的松树作为诱木,引诱传媒天牛集中在诱木上产卵,每10亩设置1株(松褐天牛密度大的林分可适当增设诱木数量),于松褐天牛羽化初期(5月上旬),在诱木基部离地面30-40厘米处的3个方向侧面,用刀砍3-4刀(小树可少些),刀口深入木质部约1-2厘米,刀口与树干大致成30度角。用注射器把引诱剂注入刀口内。诱木引诱剂使用浓度为1∶3(1份引诱剂原液用3倍清水稀释)。施药量(毫升)大致与诱木树干基部直径(厘米)树相当。于每年秋季将诱木伐除并进行除害处理,杀死其中所诱天牛,减少天牛种群密度。也可采取饵木堆诱杀松墨天牛,在其羽化盛期的6-8月,可设置饵木诱杀。方法是:将中等大小的活松木锯成3段,搭成三角架,堆高1.5米,每公顷林地设2-5堆,待天牛产卵结束后(9月)取回饵木集中烧毁。

    2、诱捕器诱杀

    在传媒天牛羽化期,在发病林分每隔1000米设置一个诱捕器,诱杀松褐天牛成虫。方法同诱捕器监测。集虫器内盛清水或3%杀螟松乳剂。

    3、喷药防治

    发生区于传媒天牛成虫期采用地面树干、冠部喷洒或飞机喷洒绿色威雷(触破式微胶囊剂),50-80毫升/亩(300-400倍液),或其它内吸性好、下导性强的杀虫剂,分别于松褐天牛羽化初期、盛期进行防治。松褐天牛幼龄幼虫期采用地面树干喷洒虫线清乳油80倍液,喷药量为2-3升/株。

    4、树干注药防治

    对有特殊意义的名松古树和需保护的松树,于松褐天牛羽化初期,在树干基部打孔注入虫线光A(Emamectin安息香酸盐液剂)400毫升/M3(估计立木材积),或注入虫线清1∶1乳剂400毫升/M3,进行保护。

    5、生物防治

    (1)除治区在传媒天牛幼虫幼龄期,林间释放松褐天牛的天敌肿腿蜂,也可通过肿腿蜂携带白僵菌的方法感染天牛幼虫,以降低林间天牛数量,达到控制和减少病死树的目的。每年于松褐天牛幼虫期释放天敌,气温最好在25℃以上的晴天进行。放蜂方法采用单株放蜂法、中心放蜂法或分片布点放蜂法,每10亩设一个放蜂点,每点放蜂1万头左右。

    (2)防治初龄及寄生在松树皮下的媒介昆虫,在6-7月间,对松林施放白僵菌粉,即用白僵菌粉兑水50倍对松林喷雾。每公顷用粉7.5-15公斤。

    三、检疫措施

    1、松材线虫病检疫范围包括来自国内外疫情发生区的松属、雪松属、冷杉属、云杉属和落叶松属等植物的苗木、接穗、插条、盆景等生长繁殖材料;来自国内外疫情发生区的上述植物的木材、枝桠、根桩、木片以及它们的制品等;带有松材线虫及其传播媒介昆虫活体的货物、包装材料、铺垫材料及运输工具。

    2、各发生区由当地政府发布命令,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将松材线虫病发生区的松苗、松木、松材调出疫情发生区。

    3、发生区要对松属苗木繁育基地、贮木场和木材加工厂开展产地疫情调查,详细登记带疫情况,并下发除害处理通知书责令限期对疫情进行除害处理。同时根据产地检疫结果,对要求调运的松属苗木和繁殖材料、松木及其制品数量进行全面核实,严禁带疫苗木、木材及其加工产品进入市场流通。

    4、调运疫区的松材线虫病寄主植物、繁殖材料、木材及其制品必须实行检疫要求书制度,要事先征求调入地森检部门的意见,并按照调入地的检疫要求书内容,进行严格的现场检疫检验,确认未携带松材线虫病方可签发植物检疫证书,并及时通知调入地森检部门。

    5、实施检疫检查的抽样比例,苗木按一批货物总件数的5%进行抽样、木材按总件数的10%进行抽样。所抽样品的分离鉴定方法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松材线虫病检疫技术(LY/T 1123-93)”进行。

    6、森林植物检疫检查站(或木材检查站)要配备专职检疫人员,对过往的松材线虫病寄主植物及其产品实施严格的检疫检查,严禁未通过检疫的松苗、疫木及其制品调运。

    7、各地森检部门对来自发生区或来源不明的寄主植物及其产品要进行复检,发现带疫就地销毁;确认无松材线虫的繁殖材料要经过1年以上隔离试种,确认没携带松材线虫方可分散种植;对松木及其制品活包装材料要实施跟踪调查,严防疫情传入。要定期对本地区用材单位进行检疫检查,杜绝非法购买和使用疫情发生区松材及其制品的行为。

    第四篇:松材线虫病防治知识

    松材线虫病防治知识

    松材线虫形态特征

    雌雄虫都呈蠕虫形,虫体细长,长1mm左右。唇区高,缢缩显著。口针细长,其基部微增厚。中食道球卵圆形,占体宽的2/3以上,瓣膜清晰。食道腺细长叶状,覆盖于肠背面。排泄孔的开口大致和食道与肠交接处平行,半月体在排泄孔后约2/3体宽处。卵巢单个,前伸;阴门开口于虫体中后部73%处。上覆以宽的阴门盖。后子宫囊长190μm,约为阴肛距的3/4。雌虫尾亚圆锥形,末端宽圆,少数有微小的尾尖突。雄虫交合刺大,弓状,成对,喙突显著,交合刺远端膨大如盘。雄虫尾似鸟爪,向腹面弯曲,尾端为小的卵状交合伞包裹,退火的交合伞在光学显微镜下不易看见,交合伞(为翼)是尾的角质膜的延伸,在问短呈铲状,由于边缘向内卷曲,从背面观呈卵形,从侧面观呈尖圆形。病材中的幼虫虫体前部和成虫相似,但其后部则因肠内积聚大量颗状内含物,以至呈暗色并接结构模糊。幼虫尾亚圆锥形。松材线虫生物学

    该线虫由卵发育为成虫,期间要经过4龄幼虫期。雌、雄虫交尾后产卵,雌虫可保持30d左右的产卵期,1条雌虫产卵约100粒。在生长最适温度(25℃)条件下约4d1代,发育的临界温度为9.5℃,高于33℃则不能繁殖。由卵孵化的幼虫在卵内即脱皮1次,孵出的幼虫为2龄幼虫。松材线虫引发的松树萎蔫病的发生与流行与寄主树种,环境条件,媒介昆虫密切相关。在中国主要发生在黑松、赤松、马尾松上。苗木接种试验,火炬松、海岸松、黄松、云南松、乔松、红松、樟子松也能感病,但在自然界尚未发生成片死亡的现象。低温能限制病害的发展,干旱可加速病害的流行。

    在中国传播松材线虫的媒介昆虫主要是松褐天牛,在日本除松褐天牛外还有小灰长角天牛、褐幽天牛、Corymbia succedanea Lewis、短角幽天牛、Acaloculata fraudatrix Bates、Monochamus nitens Bates、双斑泥色天牛等7种。在美国携带松材线虫的几种天牛主要以卡来罗纳黑天牛为主。松材线虫检疫与防治 检疫措施

    (1)检疫检验方法

    直观检验:此种方法主要在产地调查时使用。在调查时仔细观察树木发育是否正常,注意察看有无树脂分泌减少、停止,针叶变褐、萎蔫,枝干及整株枯死的现象,同时观察树干上有无天牛蛀食的痕迹、产卵孔、羽化孔等,如有再行解剖检查。

    解剖检验:用工具将可疑感病的树木锯断劈开,看材质重量是否明显减轻;木质部有无蓝变现象;树干内有无松褐天牛栖居的痕迹。

    漏斗分离检验:从罹病木发病部位或天牛栖居处钻取木材组织并粉碎,用双层纱布包好,置于下方带有胶管和截流夹的玻璃漏斗上,加水浸泡12小时,取下部浸泡液离心,取其沉淀液15ml,置于解剖镜下,对照松材线虫的形态特征进行检查鉴定。(2)检疫处理

    木材及其产品在使用前或出境、进境前用60℃热处理或杀线虫剂处理。检疫中发现有携带松材线虫的松木及包装箱等制品,应立即用溴甲烷熏蒸处理;或浸泡于水中5个月以上;或立即送工厂切片后用作纤维板、刨花板或纸浆等工业原料以及作为燃料及时烧毁。对利用价值不大的小径木、枝桠等集中烧毁,严防遗漏。林业措施

    林地清理,砍除和烧毁病树和垂死树,清除病株残体,这是一种较可靠的对策。特别是在危害区采用此法抑制病原的扩散是切实可行的。伐除后必须烧毁和或进行处理,否则将成为新的感染源。设立隔离带,以切断松材线虫的传播途径,如此,可切断天牛的食物补给,可有效地控制天牛虫媒的扩散,以达到防治松材线虫的目的。化学防治

    在线虫侵染前数星期,用丰索磷、乙伴磷、治线磷等内吸性杀虫和杀线剂施于松树根部土壤中,或有丰索磷注射树干,预防线虫侵入和繁殖。采用内吸性杀线剂注射树干,能有效地预防线虫地侵入。生物防治

    利用白僵菌防治昆虫介体,也可用捕线虫真菌来防治松材线虫。抗病品种

    日本主要利用马尾松、火炬松和日本黑松杂交,选育抗病品种。松材线虫病 原

    松材线虫病是由蠕形动物门,线虫纲,垫刃目,滑刃总科,伞刃属的松材线虫(Bursaphelenchus xylophilus)侵染引起的。线虫成虫虫体细长,体长约1毫米,雌虫尾部近圆锥形,末端圆。雄虫尾部似鸟爪,向腹面弯曲(图2)。在广东罹病的松树中还分离出拟松材线虫(B.mucronatus),它与松材线虫十分相似,主要区别是在雌虫的尾部:拟松材线虫为圆锥形,有明显的指形突,其长度约为3.8-5.0毫微米,而松材线虫尾部为近圆锥形,末端钝圆,无指形突。松材线虫-发生规律

    松材线虫病多发生在每年7-9月份。高温干旱气候适合病害发生和蔓延,低温则能限制病害的发展;土壤含水量低,病害发生严重。在我国,传播松材线虫的主要媒介是松墨天牛(Monochamus alternatus)。松墨天牛一般5月前后羽化,从罹病树中羽化出来的天牛几乎100%携带松材线虫,天牛体内的松材线虫均为耐久型幼虫,这阶段幼虫抵抗不良环境能力很强,它们主要分布在天牛的气管中,每只天牛都可携带成千上万条线虫,最高可达28万条。当天牛在树上咬食作补充营养时,线虫幼虫就从天牛取食造成的伤口进入树脂道,然后蜕皮成为成虫。被松材线虫侵染的松树往往又是松墨天牛的产卵对象。翌年,在罹病松树内寄生的松墨天牛羽化时又会携带大量线虫,并“接种”到健康的树上,导致病害的扩散蔓延。病原线虫近距离由天牛携带传播,远距离则随调运带有松材线虫的苗木、枝丫、木材及松木制品等传播。松树线虫雌雄虫交尾后产卵,每雌虫产卵约100粒。虫卵在温度25℃下30小时孵化。幼虫共4龄。在温度30℃时,线虫3天即可完成一个世代。松材线虫生长繁殖的最适温度为20℃,低于10℃时不能发育,28℃以上繁殖会受到抑制,在33℃以上则不能繁殖。

    第五篇: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草案)

    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立法宗旨)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松材线虫病传播蔓延,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植物检疫条例》和《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省行政区域内松材线虫病的预防、控制和除治以及相关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防治原则)松材线虫病防治应当坚持属地管理、预防为主、分类施策、科学防治的原则。

    第四条(政府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落实防治措施和防治工作责任制,保障防治经费,监督有关行政机关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切实控制松材线虫病的传播和蔓延。

    省、设区的市(以下简称市)和有松林分布的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的松材线虫病防治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协调有关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含街道办事处,下同)应当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履行松材线虫病防治的有关职责。

    第五条(科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 鼓励和支持相关科研、教学、生产单位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提高防治技术水平。

    第六条(部门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

    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镇建成区范围内的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负责进出境物品的检疫,防止松材线虫病从境外传入或者从境内输出。

    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研究,支持防治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

    工商、经贸、交通、铁路、民航、邮政、电力、广播电视、通信等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松材线虫病防治与检疫管理的相关工作。其中电力、广播电视、通信部门应当及时向当地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山区、林间架设电力设施、广播电视网络、通信网络的计划。

    第七条(具体实施机构)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以下简称防治检疫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松材线虫病的检疫、检查、疫情监测、除治方案设计与技术指导以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八条(联防制度)松材线虫病发生区(以下简称发生区)和毗邻地区的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联防联治制度,加强协 调,共同做好联防区域内的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

    权属有争议的跨市、县(市、区)范围的松林,其松材线虫病的防治职责,由争议双方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松材线虫病防治指挥机构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双方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或者松材线虫病防治指挥机构确定。

    第九条(经费保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下列松材线虫病防治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一)疫情监测、防治及检疫封锁经费;

    (二)疫情防治基础设施建设经费;

    (三)疫情防治日常工作经费。

    财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松材线虫病防治资金使用的管理,建立有效的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骗取、截留、挪用防治资金。

    第二章 检疫检查

    第十条(调运检疫)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调运松科植物繁殖材料、松木及其半成品、成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先到调入地县以上防治检疫机构办理植物检疫要求书后,向调出地县以上防治检疫机构申请检疫,检疫合格取得植物检疫证书后方可调运,并在货物到达次日起7日内报请调入地县以上防治检疫机构复检,经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第十一条(检疫检查)防治检疫机构的检疫人员有权依法进入车站、机场、港口、码头、市场、风景区、仓库、建筑工地、木材经营加工和使用单位等有关场所进行松材线虫病检疫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二条(临时检查点)在发生区和毗邻地区、重点预防区的交通要道、车站、码头,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疫情防治需要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临时森林植物检疫检查点,对松科植物繁殖材料、松木及其半成品、成品进行检疫检查。

    配备检疫人员的木材巡查大队在巡查中应当加强对松科植物繁殖材料、松木及其半成品、成品的检疫检查。

    第十三条(除害处理)对经检疫检查发现染疫松科植物繁殖材料、松木及其半成品、成品,能够作除害处理的,货主应当按照防治检疫机构的要求,在指定地点作除害处理,或者委托防治检疫机构代为处理;不能作除害处理或者未按照规定要求作除害处理的,由防治检疫机构予以销毁或者代为除害处理。除害处理的费用由货主承担。防治检疫机构应当对除害处理进行现场监督。

    第十四条(调运除害处理)发生区内的(含调入发生区后需要再次异地调运的)松科植物繁殖材料、松木及其半成品、成品必须进行除害处理,经检疫合格并加施除害处理标识后,方可异地调运。第十五条(经营加工管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林区从事松木经营、加工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取得《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在非林区从事松木经营、加工的,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报所在地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木材加工企业利用松材线虫病疫木加工板材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利用松材线虫病疫木造纸和制作人造板的,报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具体审批程序按照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疫木利用)松材线虫病疫木应当在发生区内就地安全利用,不得异地调运。

    经批准从事松材线虫病疫木加工的木材加工企业应当在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期间,完成疫木加工以及加工剩余物的除害处理工作。

    利用疫木加工的板材经除害处理,并经防治检疫机构检疫合格,加施除害处理标识后,方可调运。

    利用疫木加工的切片(厚度在1厘米以下),经防治检疫机构检查合格,核发检查合格证书后,方可调运。

    第十七条(禁止事项)育苗、造林不得使用未经检疫合格的松科植物繁殖材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加工、存放、运输(携带)、使用来自发生区未经检疫合格的松木及其半成品、成品。

    第十八条(使用人责任)经营、加工松木及其半成品、成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松材线虫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建立购销、加工台账,防止可能染疫的松木及其半成品、成品进入市场。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防范责任制度和定期检查制度,加强对松木经营、加工单位和个人的监督检查以及检疫管理,及时处置疫情隐患。

    第十九条(企业责任)电力、广播电视、通信等企事业单位在采购松木电缆盘、松木包装材料时,应当将检疫要求列入采购合同条款。

    施工单位在山区、林间架设电力设施、广播电视网络、通信网络的,应当在施工前将工程方案通报所在地县(市、区)防治检疫机构。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结束后,应当即时收集、清理用毕的松木电缆盘、松木包装材料;需要回收利用的,应当经过除害处理;不需要回收利用的,应当予以销毁。

    防治检疫机构应当对松木电缆盘、松木包装材料的收集、清理、除害处理、销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情况记录备查。

    第二十条(出入境要求)对出入境的松科植物繁殖材 料,松木及其半成品、成品的检疫,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出入境动植物检疫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和防治检疫机构应当互相通报有关检疫信息。

    第二十一条(强制措施)在检疫检查过程中,对涉嫌违法收购、加工、运输、销售、使用松科植物繁殖材料、松木及其半成品、成品的,防治检疫机构可以予以扣留,扣留的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案情复杂的,经同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扣留期满,防治检疫机构应当对扣留物依法作出处理。

    第三章 监测与除治

    第二十二条(监测网络)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松材线虫病监测网络,完善监测制度,配备监测人员,加强技术培训,落实责任制,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及其管理工作,并对重点区域实行常年定点监测。

    第二十三条(疫情调查)各有关单位应当根据松材线虫病防治指挥机构的部署,按照有关技术规程组织疫情调查,建立疫情调查技术档案,及时向所在地防治检疫机构报告疫情调查情况。疫情调查情况应当包括分布地点、范围、树种、面积、为害程度、枯死株数等。松材线虫病疫情调查由下列单位组织进行:

    (一)国有的松林、松树由国有林场或者其他负责经营管理的单位组织进行;

    (二)集体和个人所有的松林、松树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进行;

    (三)风景区内的松林、松树由风景区管理机构组织进行;

    (四)城镇建成区范围内的松林、松树由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进行;

    (五)公路、铁路用地范围内绿化用的松林、松树分别由交通、铁路部门组织进行。

    第二十四条(疫情报告)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松树异常枯死的,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县(市、区)防治检疫机构报告。防治检疫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鉴定,并将鉴定结果上报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涉及毗邻地区的,还应当及时通知相关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五条(病死木清理)发生区内出现的病死松树,由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疫情调查单位及时组织清理。松林、松树的所有权人或者经营管理者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碍。

    清理病死松树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规程进行。第二十六条(采伐)因清理病死松树需要采伐的,由组织清理的单位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因清理病死松树以及为预防松材线虫病进行松林更新采伐的,其采伐指标在采伐限额内予以优先安排。

    第二十七条(重点区保护)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防治检疫机构应当加强对松材线虫病重点预防区的保护,制定具体保护措施,强化森林植物检疫检查点的工作,对进入重点预防区的植物和含有松木包装材料的物品进行严格的检疫检查,加强巡查,防止松材线虫病传入。

    禁止将松科植物繁殖材料、松木及其半成品、成品调入松材线虫病重点预防区。

    第二十八条(更新改造)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省林相分布以及松材线虫病发生情况,制订全省松林更新改造计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市、县(市、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严格执行松林更新改造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松林更新改造。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对已发生或者易发生松材线虫病的松林进行更新改造,并对古松以及其他有特殊保护意义的珍贵松林、松树采取特殊措施加以保护。

    第二十九条(间伐改造)松林、松树的所有权人或者经营者,应当及时清除虫害木、衰弱木、雪压木、风倒木、火烧木等,并结合抚育间伐,有计划地改造松林。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转致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和《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一条(法律责任)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由防治检疫机构予以补检,经补检合格的,补发植物检疫证书,并按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对无植物检疫证书的,可以处2024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对未报请复检的,可以处500元以上2024元以下的罚款。

    对已染疫的调运物品,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进行除害处理。

    第三十二条(法律责任)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未经检疫、检查和除害处理而调运松科植物繁殖材料、松木及其半成品、成品的,由防治检疫机构强制进行除害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并处1000 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法律责任)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未取得《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从事松木经营、加工,以及未经批准从事疫木加工的,由防治检疫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没收松木及其半成品、成品,并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从事松木经营、加工的单位或者个人未向所在地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00元以上2024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法律责任)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异地调运疫木,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疫木加工以及加工剩余物除害处理工作的,由防治检疫机构没收疫木和加工剩余物,就地进行除害处理或者予以销毁,并处2024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法律责任)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由防治检疫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松科植物繁殖材料、松木及其半成品、成品强制进行除害处理或者予以销毁,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并可以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法律责任)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 定,施工单位未收集、清理、除害处理、销毁松木电缆盘和松木包装材料的,由防治检疫机构予以销毁,并可以处2024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法律责任)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由防治检疫机构没收松科植物繁殖材料、松木及其半成品、成品,并可以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规定,阻碍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规定行为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工作人员责任)依法承担松材线虫病防治职责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有权机关按照管理权限给予行政或者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规定的权限、程序核发许可证书和植物检疫证书的;

    (二)未依法履行松材线虫病防治职责,造成较严重后果的;

    (三)在松材线虫病监测、检疫、检查、疫情上报、除治、监督过程中失职的;

    (四)骗取、截留、挪用松材线虫病防治经费的;

    (五)有其他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行为的。

    第五章 附 则

    第四十条(概念解释)本条例所称松材线虫病发生区,是指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发生松材线虫病的地区。

    松材线虫病重点预防区,是指易发生松材线虫病,需要特别保护的世界自然文化遗产、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和有特殊意义的重点生态区域。松材线虫病重点预防区由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异地调运是指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调运。

    第四十一条(施行时间)本条例自2024年 月 日起施行。2024年11月12日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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