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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镇扫黑除恶督导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精选合集)

    栏目:五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雨声轻语 时间:2024-09-05 18:50:19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乡镇扫黑除恶督导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乡镇扫黑除恶督导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一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精神指示,我区紧紧围绕“要把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集中打击整治农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从“打黑”到“扫黑” 让“严打”变“常打”,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现将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全面安排部署。

    区纪委监委高度重视扫黑除恶工作,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重点查处三类问题: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工作推动不力问题。同时,做到三个“加强”:加强与专项工作组、政法机关的日常联系和信息沟通,互相通报案件查处情况;加强与组织、民政、扶贫等部门的沟通协凋,防止黑恶势力干预、参与扶贫资金分配使用;加强对各乡镇纪委、部门纪检组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督查指导,组织对重要信访问题线索和典型问题的督查督办。目前,我委召开扫黑除恶工作专题会X次,查出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涉农资金问题线索X条。

    (二)齐抓共管,形成高压态势。

    把扫黑除恶与惩治基层腐败结合起来,与整顿软弱涣散的基层组织、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结合起来,与加强普法教育、移风易俗结合起来,坚决查处为民办事服务吃拿卡要,贯彻落实相关惠民政策变形走样,不作为、乱作为的乡村干部,坚决查处涉黑‘保护伞’”,坚决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刑事犯罪,突出打击为“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选择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以“零容忍”态度,出重拳、下重手,依法查处涉恶案件X件,抓获涉恶犯罪嫌疑人X人,形成扫黑除恶的强大声势,最大限度赢得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三)大力宣传,强化问责机制。

    依托座谈会、坝坝会、党建月会、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农民夜校彝汉双语教学等方式开展廉政教育大宣讲n余次,突出反腐扫恶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扫除黑恶势力的信心和决心,动员人民群众、基层干部参与到检举揭发、指证涉黑涉恶、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专项斗争中来,为群众举报畅通渠道,公布纪委监委扫黑除恶的举报电话、信箱、邮箱,鼓励群众揭发黑恶势力问题线索,并严格保护线索提供者信息。同时,强化“五个问责”,对乡镇纪委、部门纪检工作推动不力的、问题该发现不发现的、线索该移交不移交的、压案不查瞒案不报的、问题反映集中但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一律严肃问责。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个别乡镇领导干部认识不到位。认为扫黑除恶会影响地区形象和地区投资环境,会影响地区内表面“和谐”,存在不愿打、不敢打、不真打、不深打等现象。二是群众揭发不主动。怕打击、怕报复的心理仍然存在,掌握问题线索不敢说、不能说,造成扫黑除恶线索排查难度加大。

    三、下一步打算

    (1)排查矛盾,消除势力隐患。

    (2)聚焦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等行业领域,开展矛盾纠纷扫黑除恶“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加大对涉黑涉恶高危人群、事项的摸排力度,及时发现并处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对不构成犯罪的恶势力违法活动,运用治安、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进行打击处理,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严防其坐大成势,进一步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大环境。

    (3)依法严惩方针,严查“微腐败”。

    (4)严格按照“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与政法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统一执法办案思想,提升办案质量。对每一起黑恶犯罪,都要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特别是黑恶势力的“关系网”“幕后者”和“保护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抓住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进行重点督办、一查到底,严惩不待,绝不姑息。

    (四)强化督促问责,建立长效机制。

    进一步完善基层干部权力清单、民主议事、群众监督等具体规定,加大对村级的党务、村务、财务公开的检查力度,严明纪律要求,划出 “红线”、明确“禁区”,使各项纪律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对查实的问题,坚持依法依规处理,对村霸予以坚决打击。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重视、落实不力、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打击不彻底的,严格按照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进行督导和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乡镇扫黑除恶督导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二

    今年以来,针对“各部门未能形成合力、举报线索质量不高、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宣传发动工作仍有拓展空间”等市督导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我镇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严格按照党中央、省、市的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制定了《落实市督导组反馈意见加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工作方案》,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线索排查和宣传发动,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大力提升线索质量,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高质量完成了市专项督导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突出的阶段性成效。

    今年以来,我镇共召开了13次党委会议、27次扫黑除恶工作推进会议,以及各种座谈会、研判会、培训会等,专题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定了17个工作方案;设立了300万元的专项工作资金、100万元的奖励资金,全面开展线索排查,重拳出击严打各类黑恶违法犯罪,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反腐挖伞”工作,并全力发动社会各界参与,取得显著成果。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强力带动下,今年以来,我镇立刑事案件同比下降2.3%,“两抢”发案同比下降67.1%,命案同比下降60%,社会治安工作成效显著,群众安全感进一步提升。根据省近期对各地市民意测评结果显示,我镇治安安全感排名全市第5位,政法工作和公安工作满意度分别排名第9位和第11位,均有所提升,说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居民的支持和肯定。

    一、紧紧围绕各部门未能形成合力 等问题进行整改

    进一步统一全镇各级各部门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思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并层层压实各成员单位工作责任,推动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合力。

    一是强化思想建设,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维护社会平安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着力强化思想认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从2月份开始,先后召开党政领导班子会议、镇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誓师动员会、座谈会、现场会、研判会等各种会议30多次,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任务,持续深入部署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提高统筹力度。认真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把手”责任制,加强组织统筹,强化责任落实,切实把扫黑除恶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专门成立了由镇委书记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案件定性、宣传发动、反腐、基层建设、打击等5个专项工作小组。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班打击、基层组织建设、深挖“保护伞”、扩大宣传等17个工作方案,明确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了具体人员责任;同时,制定《长安镇落实市督导组反馈意见加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工作方案》和《长安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责任制》文件,由镇与各部门单位社区、各部门单位社区与相关责任人,分别签订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抓好各项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切实提高机制效能。进一步建立完善五大工作机制,促进工作开展。

    建立联络机制。由各成员单位落实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信息员,加强相互间的沟通联系;全镇13个社区全面建立工作专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各项工作。同时,加强与市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汇报有关情况。建立排查机制。推动全镇各成员单位、各社区全面加强线索排查,实行定期报告、一线索(案件)一研判等工作机制,大力推动群众报、单位自行查、案件倒逼追。

    建立“挖伞、打伞”机制。由镇监察室与公安分局加强沟通配合,进行线索会商研判,对每一宗已侦办案件深挖背后是否存在腐败问题,坚持打挖结合,坚持打早、打小,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比如,8月8日,在厦岗派出所在某旅馆抓获卖淫嫖娼人员一案里,并深入“挖伞”、查找“关系网”,依法严惩。

    建立督导机制。镇领导班子成员加强对挂点社区和分管职能部门扫黑除恶工作的督导;并成立了5个督导工作小组,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专项督导工作,重点检查督导各部门单位对扫黑除恶工作的动员部署、宣传教育、问题治理、线索排查移交等落实情况,以及相关台账资料等。

    建立末位约谈机制。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对有关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的;线索排查报送不积极、但又被查出有涉黑涉恶问题的,进行约谈问责,促进扫黑除恶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紧紧围绕举报线索质量不高等问题进行整改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指导。积极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培训、专题讲座等活动,强化思想认识和纪律意识,不断提高各项工作业务水平。比如,8月9日,我镇组织各部门单位、各社区相关人员200多人,举行扫黑除恶专题业务培训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线索排查、台账整理等工作水平。

    二是加强重点行业领域排查研判。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线索摸排,特别是二手机器设备招标拍卖、酒水批发、农副产品买卖、劳动中介、土地招投标和建设、交通运输、餐饮服务、金融借贷、司法服务、厂房租赁等10个重点行业和农贸市场、建材市场、夜市排档、商业街、车站、酒吧KTV、沐足城、劳动中介所、拍卖行、老屋旧村等10个重点场所区域,强化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的应用,全方位开展排查梳理,加大精准打击力度,着力提升主动发现和主动进攻的能力。

    三是加强线索专管工作力度。制定《长安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管理岗位工作职责规定》,进一步明确专项斗争线索管理岗位工作职责,根据线索排查移交有关机制和规定,加强对长安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管理工作的领导,切实落实相关保密工作责任制,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秘密以及相关敏感性信息,保障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四是加强案件侦破打击。充分发挥公安部门主力军的作用,紧扣长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的规律特点,对照10个重点领域,加强重点案件的侦办和收网,依法严惩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协调各方力量参与社会治理,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加强各行业领域的监管力度,切实推动形成协同打击作战合力。同时,结合扫黑除恶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涉黄”问题专项整治,有力提升了震慑效果,净化了社会风气和环境。

    三、紧紧围绕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宣传发动工作仍有拓展空间等问题进行整改

    注重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社会氛围,提高全民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思想认识,全力发动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线索。

    一是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制定《长安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暂行办法》,设立100万元的专项奖励资金,单笔最高奖励20万元,在镇、社区两级综治中心设立了14个举报箱,全面激励和发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8月29日上午,我镇举行扫黑除恶线索举报奖励仪式,向举报人发放了10万元的奖励金,有效调动了群众参与举报的积极性。

    二是广泛开展宣传。通过报纸、电视、微博、微信和政府网站等媒介,以及悬挂标语横幅、张贴宣传画、印发宣传单张、举行有奖问答,组织工作组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意义、概念内涵、工作内容等,提高全民思想认识。比如,11月18日下午,在体育公园东门广场举办第四季度扫黑除恶宣传活动暨“应知应会”宣讲团开班仪式,通过活泼新颖的互动游戏、热闹有趣的节目吸引了2万多群众驻足观看展览、咨询业务、参与游戏,派发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单张等资料50000多份,派发环保袋、家庭日用品等宣传礼品4200多份,形成全民动员、全民参与、全民支持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是创新组建专项斗争宣讲团。特别从成员单位、学校、社区、社会组织等单位、部门聘用适合人才,组建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宣讲团,包括镇级宣讲团45人,各社区、集团公司宣讲团14个、165人,合共210人,形成强大的专项斗争宣讲力量,将在全镇范围内不定期组织开展扫黑除恶“应知应会”专题学习讲座、专题宣讲等活动,进一步加强黑恶犯罪宣传解读与扫黑除恶知识普及工作。11月22日,在镇府十楼大会议厅举行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首场专题宣讲活动,力求通过全镇范围的宣讲,进一步提升社会面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度和参与度,提升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效。

    四是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员作用。组建750多人的社区网格员队伍,参与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宣传等工作;印发10万份《给全镇人民群众的一封信》,张贴派发各类宣传资料近20万份,形成了全民参与扫黑除恶的浓厚社会氛围。

    四、紧紧围绕深入推进“反腐拍蝇” 等工作进行整改

    坚持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工作、基层“拍蝇”工作相结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反腐合力,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一方面,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建主业意识,积极推进党建各项工作,深入实施“大学习、大服务、大党建”三大工程,积极开展“八千名党员进党校、不忘初心作奉献”活动,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将个别社区党工委列为软弱涣散党组织,切实做好整顿工作。设立党建专项工作经费,确保各项工作有效开展。鼓励党员干部积极举报黑恶分子线索,并对社区扫黑除恶工作情况进行量化考核。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监督执纪,推动党员干部签订岗位廉政承诺书,全面筑牢反腐防线。

    另一方面,集中深挖“保护伞”。紧密结合现行侦破案件和刑拘人员,加强排查、审讯,对涉黑涉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进行深挖扩线,严格落实“两个一律”,即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今年以来,通过组织暗访、开展违建问题专项谈话提醒等方式,深入推进基层廉洁教育和“反腐拍蝇”工作,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接下来,我镇将继续贯彻落实上级督导整改有关工作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成果导向相统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和工作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保持旺盛的斗争精神,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严格落实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切实做好台账整理完善、宣传氛围营造、线索排查移交、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等各项重点工作,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发展,取得全面胜利。

    第二篇:乡镇扫黑除恶督导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汇报

    2篇乡镇扫黑除恶督导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汇报

    篇一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精神指示,我区紧紧围绕“要把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集中打击整治农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从“打黑”到“扫黑”

    让“严打”变“常打”,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现将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全面安排部署。

    区纪委监委高度重视扫黑除恶工作,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重点查处三类问题: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工作推动不力问题。同时,做到三个“加强”:加强与专项工作组、政法机关的日常联系和信息沟通,互相通报案件查处情况;加强与组织、民政、扶贫等部门的沟通协凋,防止黑恶势力干预、参与扶贫资金分配使用;加强对各乡镇纪委、部门纪检组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督查指导,组织对重要信访问题线索和典型问题的督查督办。目前,我委召开扫黑除恶工作专题会X次,查出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涉农资金问题线索X条。

    (二)齐抓共管,形成高压态势。

    把扫黑除恶与惩治基层腐败结合起来,与整顿软弱涣散的基层组织、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结合起来,与加强普法教育、移风易俗结合起来,坚决查处为民办事服务吃拿卡要,贯彻落实相关惠民政策变形走样,不作为、乱作为的乡村干部,坚决查处涉黑‘保护伞’”,坚决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刑事犯罪,突出打击为“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选择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以“零容忍”态度,出重拳、下重手,依法查处涉恶案件X件,抓获涉恶犯罪嫌疑人X人,形成扫黑除恶的强大声势,最大限度赢得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三)大力宣传,强化问责机制。

    依托座谈会、坝坝会、党建月会、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农民夜校彝汉双语教学等方式开展廉政教育大宣讲n余次,突出反腐扫恶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扫除黑恶势力的信心和决心,动员人民群众、基层干部参与到检举揭发、指证涉黑涉恶、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专项斗争中来,为群众举报畅通渠道,公布纪委监委扫黑除恶的举报电话、信箱、邮箱,鼓励群众揭发黑恶势力问题线索,并严格保护线索提供者信息。同时,强化“五个问责”,对乡镇纪委、部门纪检工作推动不力的、问题该发现不发现的、线索该移交不移交的、压案不查瞒案不报的、问题反映集中但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一律严肃问责。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个别乡镇领导干部认识不到位。

    认为扫黑除恶会影响地区形象和地区投资环境,会影响地区内表面“和谐”,存在不愿打、不敢打、不真打、不深打等现象。二是群众揭发不主动。怕打击、怕报复的心理仍然存在,掌握问题线索不敢说、不能说,造成扫黑除恶线索排查难度加大。

    三、下一步打算

    (1)排查矛盾,消除势力隐患。

    (2)聚焦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等行业领域,开展矛盾纠纷扫黑除恶“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加大对涉黑涉恶高危人群、事项的摸排力度,及时发现并处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对不构成犯罪的恶势力违法活动,运用治安、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进行打击处理,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严防其坐大成势,进一步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大环境。

    (3)依法严惩方针,严查“微腐败”。

    (4)严格按照“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与政法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统一执法办案思想,提升办案质量。对每一起黑恶犯罪,都要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特别是黑恶势力的“关系网”“幕后者”和“保护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抓住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进行重点督办、一查到底,严惩不待,绝不姑息。

    (四)强化督促问责,建立长效机制。

    进一步完善基层干部权力清单、民主议事、群众监督等具体规定,加大对村级的党务、村务、财务公开的检查力度,严明纪律要求,划出

    “红线”、明确“禁区”,使各项纪律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对查实的问题,坚持依法依规处理,对村霸予以坚决打击。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重视、落实不力、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打击不彻底的,严格按照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进行督导和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篇二

    根据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总体部署和xxx县委的具体要求,县纪委监察委立即行动,深入开展在扫黑除专项斗争中恶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现将相关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在县委成立xxx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县纪委监察委也相应领导小组,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主任任组长,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委副主任,县纪委常委、县监察委委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党风政风监督室,县委巡察办、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案件审理室、第一至第七纪检监察室、县纪委监察委驻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等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通过定期调度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建立健全县纪委监察委内部归口管理机制,聚焦涉黑涉恶案件,紧盯党员干部这个整体,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点带面、以上率下,强化监督工作成效。制定下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坚持零容忍、重高压、长震慑,列明工作重点,明确职责分工,积极投入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当中来。

    2.履行监督责任。建立健全县纪委监察委内部归口管理机制,聚焦涉黑涉恶案件,紧盯党员干部这个整体,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点带面、以上率下,强化监督工作成效。制定下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坚持零容忍、重高压、长震慑,列明工作重点,明确职责分工,积极投入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当中来。

    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基本情况、主要经验和成效

    (一)思想重视,及时安排部署设机构

    2024

    日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后,县纪委监委思想重视,立即组织召开了纪委常委会,联合县政法委成立了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扫黑办),明确了工作职责、工作重点、工作措施和责任分工。2024

    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机关各室(部)主任、各派驻纪检组组长、各镇街纪委书记,召开了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部署会,对各职能室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的职责进行了详细分工,要求建立涉黑涉恶信访举报平台和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台账,同时要求全县各镇街纪委书记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中央扫黑除恶的重大意义,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基层“蝇贪”、群众身边微腐败结合起来,同安排、同部署。

    (二)建立联动工作机制。

    县纪委监察委要加强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尤其是县委政法委、公安、法院的联系,及时沟通情况,形成扫黑除恶的整体合力。要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内部日常协作配合机制,党风政风监督室发挥牵头综合作用,纪检监察室加强对问题线索的督办、查处和业务指导,宣传、信访、案管等部门按职能分工,抓好各自承担任务的落实。建立健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双向移送制度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明确线索移送反馈的责任单位、具体内容、时限要求和方式渠道。特别是公安机关要及时移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问题。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腐败问题长期、深度交织的复杂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案件,可与

    政法机关同步立案、同步调查,提高扫黑除恶和反腐“拍蝇”的整体性、协同性。实行问题线索登记上报月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加强信息互通和分析研判,对纪委受理或执行过程中发现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及时向公安部门移送查处,对公安机关查处的涉黑涉恶案件中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及时接受登记查处,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公开曝光,形成震慑。

    (三)加大督察督办力度。

    要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充分利用全国纪检监察机关“12388”举报电话、“人人拍”、网络直通车、微信等手段,为群众提供更方便、更快捷的信访举报途径,激发群众举报积极性。县纪委监察委将加大对巡察、明察暗访、扶贫领域监督检查和市委巡察反馈问题线索处置情况的查处力度,经常性抽查,扩大发现问题的渠道,精准发力,建立涉黑腐败信访举报问题专门台账和问题线索直报平台,加大督办力度,对民愤集中、性质恶劣的强化督办督查,尤其抓住涉黑涉恶与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进行重点督办,实时掌握办理情况,逐件销号,对处置不及时、拖延积压的及时督促整改。

    (四)严格执纪审查程序。

    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扛起监督责任,优先处置“保护伞”问题线索,确保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与“保护伞”案件同步查处。讲究方法策略,坚持“打

    早打小”,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有涉黑涉恶倾向性的党员干部及时发现、及时提醒、及时处置,对隐形的、轻微的“保护伞”及时挖出来、早解决,坚决做到小错、小案零容忍,防止把“小问题”拖成“大案件”。

    (五)强化基层组织监管。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持续督促基层党组织担当好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改善基层整治生态,形成长效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基层腐败问题的发生,同时通过专项督查、实地调研、约谈了解等方式,克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现象,切实调度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主动担责,加大查处问责力度,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六)准确把握政策界限。

    当前,城乡基层党员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涉黑涉恶腐败党员干部只是极少数。要注意把握政策,区分违法与违纪、涉罪与非涉罪的界限,特别要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同一般性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工作方法简单生硬、作风不严不深不细、普通工作失误等问题严格区别开来,慎重研判问题性质,避免简单化、“一刀切”。要准确运用党纪国法和相关政策措施,严格依纪依法履行职能,既不能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降格处理,也不能人为拔高,防止为片面追求工作成效而下达指标,确保工作经得起历史的检验、经得起人民的评判。

    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研究制定《永宁县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落到实处。多次组织召开反腐败案件查处领导小组会议,通报研究涉黑涉恶腐败案件查处情况,对配合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推动各乡镇、各部门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特别是压实乡镇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取得实效。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结合实际,找准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工作的结合点,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重点查处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以及有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态度消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工作推动不力等问题。

    拓宽举报渠道,构建立体监督。通过发放涉农扶贫领域便民监督卡、开通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接受群众来信来访等形式,广泛宣传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举报范围和内容,不断扩大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认真受理有关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的举报反映,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区域、行业和领域检查、明察暗访力度,通过走村入户、现场接访、派驻巡察等方式收集线索、了解情况。同时将涉黑涉

    恶腐败问题纳入今年首轮巡察工作内容,拓展线索来源,着力发现相关问题。

    立足职责定位,重拳惩治腐败。坚持扫黑除恶与基层政权相结合,加大对基层组织建设的监督。加强对村两委班子的监督,严防“村霸”、涉黑涉恶人员违法插手基层选举进入村两委班子、家族宗族势力把持基层政权,严肃查处村两委班子成员煽动村民阻拦重大工程的建设以达到要工程、要资金的目的,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目前,已经对一起农村党员干扰基层组织建设的黑恶势力案件进行查处,给予留党察看

    人。坚持扫黑除恶与基层“拍蝇”的反腐败斗争相结合,严查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认真梳理涉黑涉恶违纪违法职务犯罪线索、严格审查把关。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保护网”、“关系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经过对历年来的共产党员、国家公职人员涉黑涉恶线索进行排查,梳理出

    起涉黑涉恶线索,初核

    人,立案

    1人,给予党纪处分

    人。

    建立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强执纪监察与政法机关的日常工作联系,建立与政法机关工作衔接和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XXX

    县公安机关支持配合监察委员会查办案件工作办法(试行)》、《XX

    县监察委员会与永宁县人民法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协作办法(试行)》、《XX

    县监察委员会与

    XX

    县人民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衔接办法(试行)》、《XX县监察委员会与司法行政机关查办案件工作办法(试行)》等四个制度,组织召开联席会议

    次。建立与政法机关问题线索快速移送、结果反馈等方面建立了职务犯罪工作衔接机制,明确线索移送反馈的责任单位、具体内容、时限要求和方式渠道,做到纪法衔接、协调推进,切实提高扫黑除恶和反腐拍蝇的整体性、协同性。

    第三篇:2024年乡镇扫黑除恶督导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附扫黑除恶工作总结)

    2024年乡镇扫黑除恶督导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附扫黑除恶工作总结)

    (篇一)

    中共**市委政法委:

    根据中共**市委政法委《关于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迎接中央督导组专项督导的通知》精神,**市水利局高度重视,按照工作职能划分,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开展河道采砂管理日常监管工作,成效明显。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河道采砂整治情况

    **年,各地按照市政府要求积极开展“两非”整治工作,有效打击和遏制了非法采砂现象,在全省河道采砂目标考核中,我市由**年全省倒数第一提升为**年全省第七,进入优良行列。20xx年初,因长期禁采,砂石价格暴涨,我市非法采砂情况反弹严重,市水利局立即向市政府汇报有关情况,并起草新一轮河道采砂巩固提升整治方案。20xx年4月12日,市政府印发《全市深化整治非法采砂非法码头工作实施方案》,并把襄州区唐河、白河及唐白河纳入治理范围,要求沿江、沿河各地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临时砂石集并中心建设、整合组建砂石公司、规范采砂许可、取缔非法砂石堆场、取缔“三无”采(运)砂及淘金船只、持续打击非法采砂(淘金)、采区修复和岸线复绿等七项任务。

    20xx年4月以来,各地政府高度重视,水利、交通、公安等相关部门整体联动,采取断航、断路、断电、拆除非法砂场、拆解非法船舶、非法采砂入刑等措施进行集中整治,有效遏制非法采砂反弹势头,实现了****段及唐河、白河、唐白河襄州段全线禁采,采砂船只基本集中停靠的阶段性目标。截止20xx年6月底,全市共有1128艘非法船舶(其中:高新4艘、襄州366艘、谷城128艘、老河口148艘、樊城268艘、襄城140艘、宜城71艘、经开3艘),已拆解、拖离732艘(其中:高新4艘、襄州358艘、谷城105艘、老河口86艘、樊城113艘、襄城55艘、宜城11艘);全市408个非法砂石场(其中:高新5个、谷城41个、老河口51个、襄州113个、经开37个、樊城87个、襄城40个、宜城34个),已取缔333个(其中:高新5个、谷城41个、老河口51个、襄州113个、经开30个、樊城57个、襄城20个、宜城16个);全市整合原采砂业主成立砂石公司21个(其中老河口8个、谷城5个、宜城4个、襄城2个、樊城2个),目前仅襄城康田采区原采砂业主整合尚未完成。

    二、河道采砂许可情况

    20xx年以来,根据省水利厅关于“****段采砂审批权限下放**市”的要求,市水利局遵照河道采砂审批许可流程,采取“疏堵结合”方式,在治乱的同时,依法依规开展**市**段河道采砂许可工作。要求各地引导原砂石业主整合成立公司,在整合工作到位和办理采砂许可证之前必须严格实行全面禁采。截止5月底,樊城太平店镇可采区河道采砂开采经营权拍卖方案已获批复,襄城、谷城、老河口、宜城可采区实施方案已获批复。20xx年6月6日,市河道山体采砂采石及各类建设工地砂石料供应调研会后,市水利局立即以文件形式催促各地加快实施河道采砂开采经营权拍卖工作。襄城

    7月2日对**襄城段三合、康田采区本采砂经营权进行了拍卖。宜城7月3日对鄢郑、王南1、王南2、王南3采区本采砂经营权进行了拍卖。谷城3个采区、老河口5个采区本采砂经营权尚未拍卖。樊城尚未开展经营权招标、拍卖工作;目前襄城2个采区、宜城4个采区已恢复生产。

    三、涉砂入刑情况

    按照**市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我们对河道采砂工作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进行全面摸排分析,经排查,襄州区移送公安局2件涉砂案件。目前,公安机关正在调查补充案件材料,近期将转交检察院起诉。

    四、下一步工作

    今后,我们将继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加强监管,继续深化河道采砂“两非”整治工作,在恢复采砂经营的同时,巩固来之不易的河道采砂秩序,继续加大河道采砂监管力度,对非法船舶实行集中停靠监管,逐步拆解到位,在未获办理采砂许可证之前,必须实行全面禁采。已获许可采区要严格按照许可批复要求进行开采作业,严禁出现超许可船只、超许可范围开采行为。

    (篇二)

    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顺利开展,及时成立了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XX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所、队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负责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制度,从组织机构上保证了“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有序开展。

    二、动员部署常态化

    定期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文件和相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学深学透,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二是要营造专项行动氛围,通过拉横幅、电子显示屏、微信平台等途径,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是要落实责任到位,通过学习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落实监督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三、扎实开展专项行动

    (一)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人民路农贸市场电子显示屏、悬挂横幅、手机网络等宣传平台,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市场主体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认识,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二)严格落实责任。认真摸排,全面掌握辖区内市场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及时与公安机关、政法部门沟通,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市场监管。结合各类市场检查,加大对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不正当竞争、垄断经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检查力度,同时结合“红盾春雷”专项行动,开展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四)畅通投诉举报。充分利用12315、12365等渠道,鼓励广大群众举报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发现黑恶势力问题线索。

    (五)摸排查情况。我县人民路市场内有鱼肉经营户23家,经我所工作人员调查了解该23户经营户无法达到每户购买鱼类运输车、租赁门面喂养活鱼等条件,为了降低成本,不增加消费者压力,该23户经营户销售的鱼类统一由王某供应,王某平常从名山、浦江、邛崃等地进货,王某日常在人民路市场内租赁国资公司门面进行喂养销售;牛肉经营户有3家,分别是王某、林某,王某,因我县牛肉需求量小,如果三家同时杀牛在市场上销售会造成供大于求,产生大量过剩牛肉,因此三家协定每家销售10天,牛肉是县内供应,经过县屠宰场后进入市场;猪肉经营户有99户,全县的猪肉销售都是经过定点屠宰场统一宰杀后进入市场。菜市摊点(含干杂、水果、蔬菜)约有600多户,主要依靠37户批发经营户从西昌、米易等地运回提供。目前我县市场内无“肉霸”、“市霸”、“菜霸”情况发生,暂未发现黑恶势力。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继续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固基”的要求,聚焦经营者、消费者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和领域,深入排查重点商品交易市场中的经营行为,加强对重点商品交易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管,重点对市场中“市霸”、“菜霸”、“肉霸”、“鱼霸”和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场所涉嫌强制消费、强制交易的行为进行摸排,严厉打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不正当竞争、垄断经营、走私贩私、非法传销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掌握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及时向公安机关、政法部门汇报情况,扎实推进专项斗争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安排,坚决扫除我县一切涉恶涉黑势力,净化我县营商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篇三)

    7月13日上午全市扫黑除恶视频会后,我局领导对扫黑除恶工作高度重视。为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工作,按照河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方案以及县政法委书记刘春杰提出的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工作要求,我局立即成立了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制定了《东光县商务局扫黑除恶工作方案》,认真履行我局扫黑除恶工作职责,现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我局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王猛同志任组长,高立军同志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股长、商超、二手车经营单位、加油站、点安全工作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各大型商超、二手车市场、加油站、点扫黑除恶工作,局政策法规股长王昭鹏同志任联络员。

    二、加大宣传力度

    一是各大型商超、二手车市场、加油站、点严格按照扫黑除恶工作方案执行,在本单位电子屏幕反复插播扫黑除恶宣传口号,坚决打击欺行罢市行为,起到很好的宣传震慑作用;二是在重点区域和岗位布置足够的安保力量和有效的安保措施,克服麻痹思想,出现紧急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三是我局组织专门力量对二手车市场、加油站、点、商超增加例行检查和专项检查频次,督促加强商超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扫黑除恶演练、二手车市场交易实名登记制度、加油站、点严格执行散装成品油实名登记制度;四是强调维护单位、干部职工生命安全工作的紧迫性,将本单位值班室作为单位扫黑除恶的第一道防线,安排好白天和夜间值班人员,要求值班人员提高警惕,切实做好来人、来访实名登记制度,遇可疑人员和事项及时上报;五是要求干部职工时刻保持警惕,克服麻痹心理,切实认识扫黑除恶事件发生的随时性和不确定性,坚决打赢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第四篇:乡镇扫黑除恶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我乡接到县综治办通报和县公安局出示的案件提示函后,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相关人员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乡综治中心负责逐项落实。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打牢思想基础。多渠道开展普法宣传,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引导村民自觉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积极承担应尽的社会责任,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自觉性,做到知法、懂法、守法,营造全乡上下防范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浓厚氛围。

    二是加大摸排力度。各村村“两委”干部、村综治中心、村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村治保会要切实加强摸排,全力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努力消除和减少黑恶势力存在和滋生的不稳定因素。同时做到对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早发现、早上报,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严防其坐大,进一步维护好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是深入发动群众。让广大群众了解和支持扫黑除恶工作,鼓励和教育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同黑恶势力作斗争,激发人民群众的斗争热情。

    四是强化督导问责,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扫黑除恶、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等规章制度,加大对各项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重视、落实不力、打击不主动、打击不彻底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五篇:乡镇落实省市扫黑除恶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乡镇落实省市扫黑除恶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我乡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要求,在县委、县扫黑办的指导下,结合我乡实际,本着“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工作目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已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但距离上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为进一步抓好我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确保扫黑除恶省市督导反馈的各项问题得到整改落实,特制定本整改工作方案: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宣传的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宣传力度不够,氛围不够浓烈,未及时将扫黑除恶开展的摸排打击情况进行规范登记造册和整理归档;

    二是各部门协作不够紧密,个别扫黑除恶成员部门职责不够明确,协调、联动机制不够健全。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存在脱节、滞后等问题;

    三是摸排线索的力度不够,个别村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摸排出的问题上报和反馈不及时。

    二、整改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站位

    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围绕中央、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安排部署,始终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不断建立健全打击防范治理黑恶势力犯罪长效机制。各职能部门必须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将全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上升一个台阶。

    (二)进一步健全制度

    建立健全扫黑除恶联动机制,对摸排出的问题线索建立管理台账,落实专人负责,严守保密纪律,严格按程序制度处理,对所有问题线索做到条条有回音,件件有结果。将宣传资料图片,工作开展痕迹等内容及时整理归档,形成专题材料。

    (三)进一步加大摸排力度

    各村要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人心,在全乡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人人参与的氛围。同时,再次落实扫黑除恶举报电话,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加强对派出所等职能部门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督导,深究彻查形成严打高压态势,营造一个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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