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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达抵押贷款委托合同最新5则范文

    栏目:五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醉人清风 时间:2024-09-17 21:12:56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表达抵押贷款委托合同最新

    委托别人借贷的话一定要签好合同哦,否则就会很麻烦。那么你知道这种合同怎么写吗?需要注意什么呢?今天就给大家分享一下委托合同,就给大家多多参考哦!

    表达抵押贷款委托合同1

    委 托 人: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

    借 款 人: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

    开 户银 行: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

    受 托 人: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

    邮 政编 码: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为有效地运用其自有资金,自愿将自有资金:币种_____,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委托受托人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向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根据我国有关委托贷款业务之法律规定,为明确委托人、借款人、受托人各方之权利、义务,经三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章 定义

    第1条企业委托贷款(以下简称委托贷款)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而代理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其贷款风险由委托人承担,贷款人(即受托人)只收取相应委托贷款手续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贷款风险。

    第二章 委托贷款事项

    第2条 贷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2.1 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的币种为:_____,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

    2.2 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的贷款期限为: _____年,自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起至 _____年 _____月_____日止。贷款实际发放日与上述贷款期限约定的起始日不同的,以贷款实际发放日为贷款期限的起始日,但上述约定的贷款期限不变,贷款到期日自动变更。贷款实际发放日以实际放款时的借据上载明的日期为准。

    第3条 贷款用途

    3.1 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借款人的用途为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 未经委托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本合同规定的贷款用途。

    3.3 委托人应自行审核借款人的贷款用途的合规性,受托人不对借款人运用贷款的方式和用途承担任何责任。

    第4条 贷款利率

    4.1 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的年利率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如果委托人或借款人依法要求调整利率且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的,应提前5个对公营业日通知受托人,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方可进行调整,但调整后的贷款利率应符合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

    4.3如果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本金,借款人须自该笔贷款逾期之日起按逾期罚息利率支付罚息,直至借款人清偿全部本息为止;逾期罚息利率为本合同第4.1条约定的贷款利率上浮_____%。

    4.4如果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借款人须自未按照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按挪用罚息利率支付罚息,直至借款人清偿全部本息为止;挪用罚息利率为本合同第4.1条约定的贷款利率上浮_____%。

    4.5对借款人未能按时支付的利息,受托人有权按照逾期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第三章 账户开立

    第5条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日内,委托人应当在受托人处开立结算账户作为委托贷款资金专户(以下简称为委托人账户),用于发放委托贷款和收取贷款本息等;借款人应当在委托人开立贷款账户和存款账户(以下简称为借款人账户),用于办理提款和还本付息等。委托人账户内的资金不计利息。

    第四章 委托贷款的发放

    第6条 委托人应在本合同第7条、第8条规定的贷款发放日期之前至少提前_____个对公营业日将委托贷款资金足额存入委托人账户,以用于发放委托贷款。

    第7条 本合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保证合同、质押合同、抵押合同等文件正式生效并且受托人取得委托人签发的《委托贷款通知书》后,借款人方可办理提款。

    第8条 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的发放方式为一次发放或分次发放,具体发放日期和金额以委托人《委托贷款通知书》通知内容为准。

    第9条借款人在办理提款时应向受托人提交借据,由受托人在相应的贷款发放日期当日将委托贷款金额从委托人账户划入借款人账户中。如果委托人账户中的金额小于贷款发放金额,则受托人划付的责任仅以委托人账户中的金额为限,受托人并不承担未能足额发放贷款的违约责任。

    第10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提取贷款,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本合同项下之委托贷款。

    第五章 委托贷款的偿还

    第11条 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的还款来源是;偿还方式为下列第 __________项:

    1.一年以下(含一年)的贷款,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一年以上的贷款,按 _____结息,利息支付日为_____,利息共分_____ 期支付,每期付息金额为_____,到期结清本息;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2条借款人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偿还贷款本金并支付利息,并应按第11条的约定于本合同所约定的利息支付日或本息结清日将应付款项汇入借款人账户,由受托人划入委托人账户。如果借款人账户中的金额小于应付款项金额,则受托人划付的责任仅以借款人账户中的金额为限,受托人并不承担未能足额还款的违约责任。

    第13条 借款人应在借款到期日向受托人按时足额归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

    第14条 借款人如欲提前归还贷款,应提前30个对公营业日日向受托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同意后方可提前归还贷款。

    第六章 委托贷款的担保

    第15条 本合同项下委托贷款的担保方式为以下第 _____项:

    15.1 受托人与担保人就具体担保事项签订相应的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

    □ 编号为 _____担保字第 _____号《保证合同》;

    □ 编号为 _____担抵字第 _____号《抵押合同》;

    □ 编号为 _____担质字第 _____号《质押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2 委托人与担保人就具体担保事项另行签订相应的担保合同。

    第七章 委托贷款的手续费

    第16条 受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委托贷款金额和委托贷款期限收取委托贷款手续费,手续费费率为。

    对于因借款人未按期还本付息的违约行为而向借款人加收的罚息,受托人按照罚息金额向委托人加收手续费,手续费费率为。

    第17条 委托贷款手续费由委托人承担,受托人收取委托贷款手续费的具体方式及时间,按下列第 _____项约定办理:

    17.1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由委托人向受托人一次性支付,或由受托人直接从委托人账户中一次性扣收;

    17.2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由借款人代委托人向受托人一次性支付,或由受托人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一次性扣收;

    17.3其他。

    第18条 受托人对于委托贷款手续费的收取不受委托贷款是否归还或提前归还的影响。

    第八章 委托人的声明及保证

    第19条委托人自愿委托受托人,以受托人名义发放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并自行承担该贷款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委托人声明其已知悉并完全同意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条款和内容。

    第20条 委托人保证其提供的委托贷款资金是其拥有所有权和支配权的合法自有资金,其来源和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21条委托人保证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合法资格与能力,并已办妥对委托人而言属于必要的批准、登记、备案手续;代表委托人签署本合同的签署人已获委托人的正式授权,有权代表委托人签署及递交本合同和/或其他相关文件,以使委托人受本合同的约束;

    第22条委托人签署、递交及履行本合同和其他有关文件,不违反任何委托人已经签署、递交或履行的其他合同或协议,且不违反委托人的任何义务或任何管辖委托人及其财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人签署及履行本合同,亦不违反委托人的章程或其组织文件。

    第23条 委托人在签署本合同时,不存在任何可能影响签署或履行本合同的情形。

    第24条 委托人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贷款的手续费。

    第25条 委托人保证所提供的一切书面文件均真实、完整、有效。

    第26条 委托人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委托贷款发放前将自有资金足额存入委托人账户,并保证该账户上的资金余额能够满足本合同所规定的贷款发放金额。

    第27条 委托人声明:本合同项下委托贷款的借款人系委托人指定,委托贷款金额、用途、利率、贷款期限等均经委托人确认。

    第28条委托人承诺:其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本合同项下贷款损失的风险由委托人自行承担,受托人不承担贷款损失的任何风险。

    第九章 借款人的声明及保证

    第29条借款人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实体/其他经济组织,具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享有充分的权力、授权及权利以其全部资产承担民事责任并从事经营活动。

    第30条借款人保证其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合法资格与能力,并已办妥对借款人而言属于必要的批准、登记、备案手续;代表借款人签署本合同的签署人已获借款人的正式授权,有权代表借款人签署及递交本合同和/或其他相关文件,以使借款人受本合同的约束;

    第31条借款人签署、递交及履行本合同和其他有关文件,不违反任何借款人已经签署、递交或履行的其他合同或协议,且不违反借款人的任何义务或任何管辖借款人及其财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借款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亦不违反借款人的章程或其组织文件。

    第32条就本合同有关的所有重要事项,以及其他足以影响到委托人或/及受托人判断本合同项下的风险或决定是否签署本合同、是否发放本合同项下贷款、是否采取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行动之所有重要方面,借款人都已尽其所能向委托人和受托人均提供了充分的、真实的、合法的、有效的和完整的文件资料、陈述、说明、解释和其他信息;借款人保证所提供的一切书面文件均真实、完整、有效。

    第33条截至签署本合同时为止,不存在任何可能影响签署本合同的或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责任的、任何针对借款人的诉讼、仲裁、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强制措施或其他法律程序,并且借款人基于善意和诚信原则已合理预期直至贷款发放日都不会出现上述情形。借款人未隐瞒任何业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可能使委托人不同意发放本合同项下委托贷款的事件。

    第34条 借款人声明: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借款人已知悉并完全同意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条款和内容。

    第十章 受托人的声明及保证

    第35条 受托人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银行金融机构,具有委托贷款经营资格。

    第36条 已发放的委托贷款尚未到期或到期后尚未收回的,委托人不得要求受托人归还部分或全部委托贷款,受托人不承担委托贷款的任何风险。

    第37条受托人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借款人提供贷款。对于借款人在付息日支付的利息,受托人应于到账后5日内划至委托人账户。若借款人在合同到期时支付了其应付的本金和利息,受托人应于到账后5日内划至委托人账户。

    第38条受托人在向委托人划付利息收入时,应依法履行为委托人代扣代缴相关税费的义务,受托人实际划付给委托人的利息应为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缴纳相关税费后的余额。

    第十一章 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39条 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39.1 委托人有权委托受托人协助其催收贷款,但委托人应承担催收费用;

    39.2 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按本合同之约定及时划付借款人按期偿还的委托贷款本息;

    39.3 委托人有义务依照本合同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贷款手续费;

    39.4 委托人有义务承担本合同项下委托贷款的风险;

    39.5 委托人有义务在受托人处开立账户,用于办理交付委托贷款的本金和收取借款人偿还的委托贷款的本息。

    第40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40.1 借款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并使用委托贷款。

    40.2 借款人在使用委托贷款前有义务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发放计划,向受托人一次或分次订立借款借据;

    40.3 借款人有义务在受托人处开立账户,用于办理提款、还款、付息等手续;

    40.4 借款人有义务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利息并偿还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

    40.5 借款人有义务按照本合同约定贷款用途使用贷款,并保证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0.6 借款人在贷款期间如发生借款人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变更、法定地址变更等重大事项,应提前三十个对公营业日书面通知委托人和受托人;

    40.7借款人在清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之前如进行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分立、合资、资产转让、停业整顿、解散、破产以及其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构成重大威胁的事件,应提前三十个对公营业日书面通知委托人和受托人,并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同时落实债务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否则不得进行上述行为;

    40.8借款人如发生除上款所述事件外的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理影响的其他任何事件,应立即书面通知委托人和受托人;

    40.9如借款人发生隶属关系变更、董事会成员变动、企业章程修改的,须得到委托人的书面同意,借款人发生总经理或副总经理职位变动的,借款人须在变动后十个对公营业日内书面通知委托人和受托人;

    40.10 在贷款期限内,借款人有义务接受委托人、受托人对其使用贷款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进行监督。

    第41条 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41.1 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的委托提供委托贷款服务,根据委托人的委托负责办理委托人委托之贷款的发放及催收等手续;

    41.2 受托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委托人收取委托贷款手续费;

    41.3 受托人有义务按照本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

    41.4因借款人破产或其他原因无法收回的委托贷款,受托人可根据委托人的书面通知,终止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如受托人未收到委托人书面通知,则在委托贷款逾期满1年后,受托人有权将该笔委托贷款注销,受托人不再履行委托贷款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一切责任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第十二章 委托贷款风险的承担

    第42条根据我国有关委托贷款的法律规定,委托人、受托人明确约定,本合同项下委托贷款的风险由委托人承担。若借款人在贷款到期时未能清偿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等债务,受托人对委托人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赔偿或担保责任,委托人无权要求受托人返还部分或全部委托贷款。

    第43条委托贷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偿还的,如需要通过司法程序进行追索,受托人无义务为委托人的利益主动提起诉讼。经委托人的要求并经受托人同意由受托人向借款人提起诉讼的,委托人应承担受托人为此产生的一切支出和费用。

    第十三章 违约责任

    第44条本合同生效后,各方均应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之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45条 下述任一事件,均构成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支付利息或归还本金;

    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3、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作出的声明与保证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是具有误导性的;

    4、借款人提供虚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报表,或者拒绝接受对其使用贷款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进行监督的;

    5、发生本合同第40.7条之情形,未能做出令委托人满意的偿还安排的;

    6、借款人经营、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的;

    7、借款人破产、被解散、关闭或撤销的;

    8、借款人其他影响或可能影响本合同项下债权安全的行为。

    第46条 发生上述任何借款人违约事件后,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的申请有权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措施:

    1、按照本合同第4.3条规定向借款人收取逾期罚息;

    2、按照本合同第4.4条规定收取挪用罚息;

    3、限期要求借款人纠正违约行为;

    4、停止使用或取消借款人尚未提取的贷款额度;

    5、宣布所有已发放的贷款立即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已发放的贷款本息、利息或其他应付款项。

    第47条 下述任一事件,均构成委托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未按本合同规定在委托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贷款资金;

    2、委托贷款资金来源不合法或不合规;

    3、委托人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

    第48条 发生上述任何委托人违约事件后,受托人或借款人有权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措施:

    1、限期要求委托人纠正违约行为;

    2、受托人有权拒绝为委托人办理委托贷款业务;

    3、如造成受托人或借款人损失的,借款人和受托人要求委托人赔偿损失。

    第49条 如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须按本合同第14条规定办理手续,并按如下第 _____项处理:

    1、借款人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2、借款人需要按照提前偿还本金数额的 _____%支付违约金;

    3、其他:。

    第十四章 受托人的除外责任

    第50条 受托人不负责审查借款人的资信情况、财务状况以及贷款项目的可行性,且不发表任何意见。

    第51条 受托人不负责审查担保人的资信情况、担保物状况以及担保物的监管等工作,且不发表任何意见。

    第52条 贷款催收工作及保全工作由委托人负责,受托人仅限于协助出具并代为邮寄利息清单和贷款催收通知单,且相关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52.1 借款人、担保人地址变更后没有通知受托人的,受托人不承担未送达责任。

    52.2委托人的邮寄凭条作为已送达凭证,无论借款人、担保人是否收到邮件,受托人已寄出的催收单、利息清单的复印件及邮寄凭条均作为履行监管职责的证明依据。

    第53条 无论委托人是否收到贷款本息,受托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五章 法律适用及争议的解决

    第54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55条 本合同一切争议采取诉讼方式解决,各方有权向受托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章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第56条 本合同自各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第57条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各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六章 其他

    第57条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通知均应发送至被通知方在本合同首页列明的通讯地址或传真。如果任何一方的上述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则其应及时地书面通知其他方。

    第58条除非另有约定,否则所有通知将被认为是于下列日期正式送达被通知方:(1)如为递交,则以被通知方的任何工作人员或收件代理人收到之日为送达日期;(2)如为在同一城市(包括市区与郊区)采用挂号邮件、快递或邮政特快专递,则以邮件发出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3)如为异地的挂号邮件、快递或邮政特快专递,则以邮件发出之日起的第三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但是,前述规定的送达日期与被通知方实际收到或正式签收的日期不一致时,则以各日期中最早的日期为送达日期。(4)如以传真发送,在发出时即被视为送达。

    第59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相关的其他任何合同、协议或承诺,不受后者存在、有效性、终止、被撤销或可执行性的影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或内容被依法撤销或被认定为无效时,其他条款和内容的效力不受影响,仍为有效

    第60条本合同构成三方就该本合同项下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事宜的全部合同,并取代三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做出的一切书面的和口头的有关合同、协议、约定、承诺、保证、陈述与说明,但委托人或/及借款人为同受托人订立本合同而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向受托人提供的申请、承诺、保证、陈述与说明对委托人或/及借款人仍有约束力。

    第61条委托人、受托人给予借款人任何宽限、优惠或延缓,均不影响、损坏或限制委托人、受托人依据本合同而享有的一切权利;并不应被视为委托人、受托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和权益的放弃,也不影响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承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第十七章 附件

    第62条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63条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1.委托贷款业务委托书;

    2.委托贷款通知书;

    3.企业委托贷款业务利率调整通知书。

    第十八章 附则

    第64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 _____份,委托人、借款人及受托人各执 _____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第65条在签署本合同时,受托人就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已向委托人、借款人进行了详细地说明和解释,各方对合同的全部条款均无疑义,并对各方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限制或免除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第66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委托人、借款人、受托人在 签订。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___年 ___月 ___日

    借款人:(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___年 ___月 ___日

    受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___年 ___月 ___日

    表达抵押贷款委托合同2

    银行受_________(甲方)委托,办理委托贷款。为此,与银行____________(乙方)协商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向__________办理委托贷款,用于______ 项目,资金总额_______万元,期限__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利率___‰。

    二、甲方委托乙方对贷款项目的可行性、偿还能力及经济效益进行调查,对担 保单位的资信情况和担保能力进行审查,由乙方写出书面报告,并以乙方名义与借款单位签订借款合同。

    三、乙方负责对贷款的使用进行监督和了解项目经济效益实现情况,按甲方要 求填写《委托贷款情况检查表》,并报送甲方。

    四、___________(单位)若因经济效益问题和其他意外经济损失,到期无力偿还贷款,乙方不承担经济责任。

    五、如借款单位到期不还贷款,乙方负责从借款单位开户银行的存款帐户或从 担保单位银行帐户上扣收。发生延付,按延付总额按日加收____的罚息。

    六、乙方同意签订本协议后,在“委托贷款项目审查表”上签注同意代理意见,连同借款合同、借据、调查报告等材料及时寄送甲方;甲方将贷款资金汇到乙方帐户后,乙方当即拨交借款单位。

    七、劳务费按月贷款余额的  ‰按季从利息收入中扣收。劳务费收入甲方得   %,乙方得  %。

    八、委托贷款资金按借款合同从甲方汇出之日起息,乙方负责按季把贷款利息 和甲方应收的劳务费以及到期应收回的本金及时汇往甲方帐户(____万元以上用电汇),并开列清单(见清单样式。若电汇请在资金汇出时同时将清单寄往甲方)。

    九、本协议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业务终了资金结清,协议自动终止。

    十、本协议正本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章)法人代表:(签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表达抵押贷款委托合同3

    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中国工商银行________(以下称乙方)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委托贷款协议。

    一、己方原将自主使用的资金人民币________万元(大写)存入乙方,开立委托贷款基金存款专户,用于甲方指定的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中国工商银行________(以下称乙方)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委托贷款协议。

    一、己方原将自主使用的资金人民币________万元(大写)存入乙方,开立委托贷款基金存款专户,用于甲方指定的贷款项目,乙方负责在存入的资金额度内发放委托贷款。

    二、委托贷款的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均由甲方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核定。

    三、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委托贷款,必须纳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取得有关批准文件,方可办理。

    四、委托贷款项目由甲方审核指定可,并附可行性分析报告,有关批准文件、企业财务报表等材料交乙方,由乙方或乙方代理人对委托贷款项目进行调查。

    五、甲方指定的贷款单位在接到甲方或乙方的通知后,直接向乙或乙方代理人申请办理委托贷款,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贷款手续。

    六、劳务费按月贷款余额的________‰按季从利息收入中扣收。劳务费收入甲方得________%乙方得________%。

    七、委托贷款资金借款合同规定从甲方汇出之日起计息,乙方负责按季把贷款利息和甲方应收的劳务费以及到期应收回的本金及时汇往甲方账户(________万元以上用电汇),并开列清单(见清单样式。若电汇请在资金汇出同时将清单寄往甲方)。

    八、本协议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业务终了资金结清,协议自动终止。

    九、本协议正本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副本________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单位各执1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及账号: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年月日

    表达抵押贷款委托合同3篇最新

    第二篇:最新标准银行无抵押贷款委托合同

    委托贷款合同

    个人信用贷款委托代理服务合同

    编号:(2024)第号

    委托方(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座机)(手机)

    受托方(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代办服务及担保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向银行申请个人信用贷款,贷款金额(以银行最终批准金额为准)

    二、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其办理个人信用贷款,并一次性收取代理服务费用。费率为贷款总额(以最终批准金额为准)的:%。甲方应一次性支付乙方全部费用。

    三、签订本合同时,甲方需支付定金人民币:(小写:¥元)。计入代理服务费。

    四、甲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1、甲方有义务按银行要求向乙方提交申请贷款所需文件、资料和相关证件,并积极配合乙方的审查、认定工作。

    2、甲方有权咨询、知悉本合同所涉及的相关条款内容,有权了解申请贷款工作的进展情况。

    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负有无条件偿还银行贷款的义务,并自银行贷款划入甲方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之日起按期支付银行核定的月还款本息。

    五、乙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审核和认定甲方申请贷款的资格及清偿贷款的能力,有权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文件、证件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调查,有权对甲方所提供资料进行查询和认证。

    2、乙方有妥善保管甲方资料、文件、证件并保守秘密的义务。

    4、如因甲方未按期还款,乙方应银行要求履行了保证义务,乙方除代为取得银行对甲方的债权外,甲方同意向乙方每日按剩余贷款总金额的1%支付逾期贷款管理费;造成其他损失的,如该 1

    委托贷款合同

    损失金额大于前述管理费数额,多出部分仍由甲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通讯费、交通费、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等),并授权乙方从甲方开设的还贷账户中划转。

    4、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因甲方提供的材料不实所产生的任何法律及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六、因甲方贷款申请(包括金额、期限等)的最终审批决定权属于贷款银行,故非因乙方原因而使甲方的申请未获批准不属乙方违约,所收定金退还甲方。

    七、如因甲方原因中途终止贷款或不按银行要求提供相应资料及不办理相应手续造成此笔贷款无法申请的,甲方同意乙方将已经收取的款项作为违约金支付乙方,双方合同终止。

    八、与本合约相关的附件被认为是对此合同的补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主要营业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甲方贷款本息全部清偿毕终止。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受 托 方:

    产权共有人: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第三篇:贷款委托合同

    贷款委托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方):

    电话:

    乙方(受托方):

    电话:

    甲乙双方经过好友协商,在合法、平等、自愿、互相信任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贷款一事达成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内容

    甲方事宜向银行申请贷款,为更好地完成贷款手续,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贷款以及相关事宜。

    第二条 委托贷款相关费用的支付

    甲方同意将所贷款项的%向乙方支付委托贷款相关服务费用,此服务费甲方应于银行放贷后1日内一次性支付乙方。甲方如未按约定时间支付乙方服务费将赔偿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

    第三条 贷款额度、年限

    根据甲方个人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意向贷款为人民币元,贷款年限为年,待银行审批后,以银行最后核定的贷款金额和期限为准。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金额支付委托贷款的相关费用。

    4.2保证本合同项下的真实、甲方所提供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身份证明、工资收入证明、担保物产权证明以及银行和产权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合法、真实、有效。

    4.3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供银行、产权管理部门所需资料。

    4.4甲方须按照规定支付银行要求的其他费用,如保险费、印花税、工本费。贷款期间如遇银行政策调整,甲方应按照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4.5贷款期间,甲方应当严格履行与银行签订的抵押合同其他担保合同、借款合同,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擅自转让、或者再次抵押给他人。

    4.6甲方应按银行要求的时间办理手续。

    4.7银行贷款发放后,甲方应保证按时还款。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乙方应当严格履行本合同,为甲方办理贷款事宜。

    5.2在符合法律规定和银行政策的前提下,尽力协助甲方取得银行批准的贷款额度。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甲方因提供虚假资料或不真实交易而引发的经济纠纷,乙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并按情节轻重要求赔偿。

    6.2甲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及与银行签订的抵押、借款合同。

    6.3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抵押登记等相关手续,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上述手续办理不畅(例如超出银行规定的期限等),责任由甲方自负,如导致乙方损失,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4如因甲方个人资信状况而导致贷款不能批贷,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乙方退还甲方委托贷款的相关费用,但已经发生的费用不予退还。

    6.5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归责于对方的理由提前解除本合同,已产生的各项费用由提出解除本合同的一方承担,如给对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6.6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因信贷政策调整等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不必要继续履行的,双方协商解除本合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6.7甲方如未按约定时间支付乙方服务费,将赔偿乙方违约人民币壹万元。

    6.8在银行放贷前,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此合同,如甲方终止此合同将按此次意向贷款的3%支付乙方服务费。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依据有关法律及政策协商解决,因本合同所订立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第四篇:专项贷款委托合同

    砖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邮政编码:受托人名称:

    砖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开户行:帐号:

    电话:邮政编码:

    签订合同日期:

    签订合同地点:

    委托人(以下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称乙方):

    为支

    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特殊需要,甲方需委托乙方发放专项贷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甲、乙双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对贷款项目进行审查评估,在确定具体的贷款项目后,按贷款发放程序发放专项贷款(大写)万元。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向(以下称借款人)就项目发放专项贷款(大写)万元。

    第三条乙方根据贷款项目财务收支计划和工程进度计划,编报按季分月用款计划和还款计划。甲方根据乙方编报的用款计划向乙方拨付资金。

    第四条乙方受托发放贷款,应与借款人签订借贷合同。借贷合同副本应送甲方。

    第五条乙方应按还款计划约定的期限如期收回贷款本息,乙方收回的贷款本息,最迟应于收回贷款后的个营业日内如数划缴甲方。

    第六条因甲方审查定项失误,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不承担经济责任。

    第七条因乙方审查定项失误,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经济责任,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甲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报送贷款使用的有关资料。

    第九条甲方委托乙方发放贷款,应向乙方支付手续费,手续费的计算方法和计付方式如下:

    第十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需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如期向乙方拨付资金,致使乙方未能按借贷合同的约定按时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甲方应赔偿乙方向借款人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如期将收回的贷款本息划缴甲方,应根据未缴金额按延期天数每日向甲方支付万分之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乙方向甲方提交的用款、还款计划,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主要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

    注:如贷款项目由甲方审查定项,删去第一条和第七条。如贷款项目由乙方审查定项,则删去第二条和第六条。

    第五篇:融资贷款委托合同

    融资服务委托合同

    甲方:

    乙方:滕明辉***518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下就 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运作融资或贷款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内容: 本次贷款甲方以自己公司名下资产或关联公司

    名下资产或个人资产或公司股权提供抵押担保,委托乙方融资或贷款,贷款主体根据企业状况有乙方进行包装。

    二、项目简介及甲方简介

    1、贷款公司企业简介或项目简介:

    2、各公司注册信息及股东情况介绍:

    三、贷款情况及提供的抵押物明细

    1、用款计划及还款来源:

    2、抵押物明细:

    四、报酬支付(二种方式选择一种,融资服务费仅为乙方的所得报酬,不含税费):

    1、A、甲方按融资总金额的百分之(贷款总金额的%)的比例支付给乙方作为融资服务费。甲方在每笔融资款到帐的当天,需分批次向乙方支付相应金额融资服务费。甲方本次贷款的月(年)利率不超过。

    B、本次融资月总成本为融资到位资金额的百分之(即

    为融资总金额的%,本总成本仅包括资金方收取的利息和支付给乙方融资服务费两部分,利息根据与资金方的合同确定,去掉利息部分为融资服务费,融资服务费每半年收取一次,第一次收取第一个半年的费用,第二次为第五个月末收取,以此类推,融资款到位后当天支付)。

    2、融资服务费汇入银行:

    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

    户名: 滕明辉

    帐户:4213 4923 9007 3371

    五、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向乙方提供有关服务内容所需的基本资料和相关信息等,并确保真实、准确、完整。甲方每次提供给资金方的资料都需要给乙方提供复印件或是电子邮件,告知乙方具体内容,方便乙方提出具体解决方案和操作思路。

    2、保证本次融资或贷款是公司全体股东的真实意愿,并按本协议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

    3、指定专人负责本次融资,请提供该工作人员的:

    姓名:手机:电子邮箱: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保证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全面、及时地履行协议,在资料完整和甲方配合下,在本协议签订后及时帮助甲方获得融资批复和放款。

    2、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甲方提交乙方使用的任何材料。

    六、其他约定:

    1、本次融资或贷款融资款到位前甲方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融资服务费为融资款到位后支付,甲方违约除外。本合同为非排他合同,但甲方只要融资款(包括其他渠道融资款)未到位,本合同均有效。

    2、甲方一旦接受乙方推荐的资金方的融资款,或与该资金方签订融资合同(甲方与资金方签订的融资合同后,需要将该合同给乙方一份复印件并盖甲方公章),甲方必须在融资款到位后按融资总额度的约定比例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或延迟支付融资服务费。延期支付每延期一天需要支付应付总金额百分之一的违约金,超过十五天除需要继续支付每延期一天的违约金外,还需要一次性支付应付金额百分之三十的违约罚金。

    3、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均不得反悔,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提供相关资料,任何不尊重乙方及其他各方的行为均视为违约,除需要支付违约赔偿外,还要一次性支付乙方违约金10万元。

    4、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的二十六个月内,甲方从乙方推荐的资金方处获得贷款,都将视为乙方工作成绩,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融资服务费比例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

    七、协议的效力与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在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均应认真履约,除双方商定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违约。

    2、如有不可解决争议,双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均可提起诉讼。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未尽事宜,经双方磋商后,可另立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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