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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几点思考

    栏目:五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月落乌啼 时间:2024-09-20 21:45:20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几点思考

    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几点思考

    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是西部地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并已成为制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良性循环的主要因素,如不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有效治理,必将给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带来障碍。为此,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是当前乃至今后相当长时期基层人口计生工作中一项十分重要而又紧迫的任务。在近日召开的全国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会上,国家人口计生委主任李斌强调,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必须加快推广试点经验,构建党政主导、部门配合、群众参与、标本兼治的工作格局。这一论述无疑从宏观上指明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工作方向。作为区乡基层,笔者认为,当前的主要任务是通过构建组织领导、宣传教育、规范管理、利益导向、立体监督等体系,建立起切实可行的长效工作机制,使性别比攀升态势尽快得以有效遏制。

    一、健全机构,明确职责,着力构建组织领导体系

    区乡成立由党委、政府分管领导任正、副组长,人口计生、卫生、公安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县区组建由纪检、政法、人口计生、卫生、公安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办公室。为加强对治理工作的协调,还要建立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共享制度,进一步明确卫生、人口计生、公安等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人口计生领导小组要把出生人口性别比的综合治理列入定期沟通、协调的重

    要内容,统一部署协调,统一督查考评,形成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长效工作机制。同时,还把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列入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考评的重要内容,县区政府与各乡镇、相关部门签订责任书,并加大年度考评权重。根据国家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及时研究出台实施方案和相关文件,力争把此项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着力构建宣传教育体系

    充分发挥宣传教育的先导作用,树立大宣传、大联合、出精品的工作理念,运用“创新、协调、结合”的工作模式,加大宣教力度。创新宣传形式。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突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结合双文明创建和“人口文化宣传月”活动,刷写一定数量的标语,制作宣传展板;设立人口计生宣传一条街、一条路,打造国策宣传风景线;动员乡镇街自编自演关爱女孩的文艺节目,就地演出;利用晴天周末,开展“关爱女孩、共享阳光”广场文艺演出;在城市广场举办电影展映周;通过特制围裙、挂历等,广泛宣传关爱女孩的新型婚育观念。协调唱好“多角戏”。宣传部把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宣传列入社会宣传的重要内容;电台、电视台开辟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题节目,并利用黄金时段插播关爱女孩的公益性广告;妇联组织开展巾帼模范评选活动。通过各相关部门的广泛宣传,形成关爱女孩的浓厚的宣传氛围。同时,还可结合孕环检或生殖健康免费检查,在育龄

    妇女中开展“倡导性别平等,构建和谐计生,万名干群公开承诺签名”活动,扩大宣教面,增强宣传效果。

    三、建章立制,综合施治,着力构建规范管理体系

    以“关爱女孩”行动和打击“两非”专项治理为突破口,建章立制,综合施治,扎实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活动。一是强化制度管理。通过建立B超管理、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管理、终止妊娠药品管理、育龄妇女孕情监测管理等制度,使管理趋于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实行综合施治。在县(区)、乡(镇)、村(居)三级计生、卫生等部门推行包保责任制,明确计生、卫生等部门的工作内容、工作目标、工作职责、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采取多策并举的方式,除对个体医疗机构的监督外,把孕情消失对象也列入治理范围。乡镇计生办还可结合实情,与持证育龄妇女签订治理选择性生育《协议书》和《合同书》,明确他们的权利、义务和私自引流产的处罚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三是推行定点服务。为加强流、引产管理,禁止选择性引产的发生,经计生、卫生部门协商,明确一部分医疗机构为定点引产单位,其它医疗机构不得从事引产手术和实施药物流产。四是力办“两非”案件。把“两非”案件查办工作纳入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考评,明确乡镇年度办案基数。推行“乡镇初审、异地询问、连续调查、政策攻心、迅速收网、及时处理”的规则有序的查处办法。为切实做好跨区域治理工作,象我们皖西地区可与发

    案较多的江浙沪相关县区签订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协议书,为跨区域查处“两非”案件提供有利条例,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倾斜政策,服务推动,着力构建利益导向体系

    建立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在优生优育、子女成才、生殖健康、家庭致富以及养老保障等方面,制定有利于女孩及其家庭的政策。适时帮助女孩家庭解决生产、生活、生育中的实际困难。乡、村可组建助耕队,在农忙季节帮助女孩家庭开展种、收服务;农闲时节,县区可抽调医疗技术骨干组成医疗队,深入乡村,开展医疗、生殖健康义务服务。

    五、畅通渠道,多角监督,着力构建立体监督体系

    利用政务公开、举报电话、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把部门监督和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结合起来,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监督机制。在人口计生系统内部,按照工作流程,实行首问责任制,县区计生部门设立对外公开的监督电话,设立举报箱,及时查处“两非”案件。在人口计生系统外部,县区人大常委会每年组织一次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的执法检查,县区政协组织政协委员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视察活动,通过专项检查和视察,对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进一步推动该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第二篇: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协议书

    瓮安县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协议书

    甲方:瓮安县松坪乡人民政府

    乙方:松坪乡村组夫妇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在乙方取得生殖健康服务证或二孩生育证之日,每月为乙方免费进行一次孕期保健,直止胎儿分娩。并提供优生优育知识咨询服务。

    2、乙方怀孕后,不得随意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施行人(药)流、引产手术。如确因病理性原因需要人工终止妊娠的,必须首先向甲方报告,并出具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理性证明,甲方同意并报县人口计生局审查取得终止妊娠证明后,方可终止妊娠。若乙方自行终止妊娠的,甲方有权收回生殖健康服务证或二孩生育证,将根据有关规定不再安排生育指标并处以3000元的经济处罚。若乙方强行生育的,甲方按政策外生育处理。

    3、乙方妊娠14周以上时,不得终止妊娠,但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终止妊娠的除外:

    (一)胎儿患严重遗传性疾病的;

    (二)胎儿有严重缺陷的;

    (三)孕妇患严重疾病,继续妊娠可能危及生命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健康的。需要进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应当持有本人身份证和依法批准进行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病理文书及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相关医学诊断结果,并经县人口计生局组织核实出具证明后,方可终止妊娠。

    4、若乙方生育后子女死亡的,应在24小时内向乡镇计生办报告,并提供死亡证明。对既不报告又不提供死亡证明的,甲方将按有关规定不再安排生育指标。

    5、乙方分娩时,必须通知村卫生室人员或村人口主任陪同分娩,否则,甲方有权处以500元的现金罚款。住院分娩的,须到县卫生局批准有资质接生的单位分娩。

    6、乙方不得遗(溺)弃女婴,若甲方调查发现乙方将所生育女婴送他人喂养或用其他方法溺弃的,甲方将不再安排生育指标并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此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瓮安县松坪乡人民政府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松坪乡村组夫妇(签字):

    陪护分娩人员:联系电话:

    年月日

    第三篇: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

    XX关于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

    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降低XX镇出生人口性别比,改善人口性别结构,促进XX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决定在XX镇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严格依据党和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坚持标本兼治,进一步加强对生育过程的有效控制,严厉打击非法鉴定胎儿和非法施行终止妊娠手术(以上下简称“两非”)的违法行为,促进全镇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平衡。

    二、工作目标

    (一)政策内二胎及以上孕妇登记上报及时达85%;上报孕妇的孕情监测、随访服务率达到100%,政策内二胎及以上孕妇劝留在家待产比例达到95%以上。

    (二)每个村要上报一起“两非”案件线索。

    (三)全镇出生人口性别比达到市布规划指标。

    (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和完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经常性工作制度和长效工作机制。

    三、工作重点

    (一)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大力营造活动氛围

    1、镇委、镇政府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动员部署全镇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活动,印发实施方案。

    2、编发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活动简报,及时搜集信息,掌握动态,指导工作。

    3、各村、各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活动的重大意义、实施方案内容、举报奖励政策等。

    4、在电视台上,播放活动的主要内容及“两非”案件举报电话。

    5、各村各单位要利用各种重大节日,组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6、各村、镇直各单位自力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活动简报和宣传专栏。

    (二)大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认真落实有利于女孩生存发展的政策和措施。

    (三)建立政策内及以上孕妇上报、孕情随访、监测和管理制度。

    1、对当年符合政策生育二胎及以上怀孕4个月内妇女及时登记上报和进行孕情访视、监测的对象进行清理登记、上报。镇、村干部对所包保的对象要每月进行一次访视,并将访视情况作好记载。对在怀孕4个月以上办理二孩《生育证》的对象要认真调查,做好调查笔录。对乡镇机关干部在随访时,弄虚作假、工作不负责任、孕情消失后包保干部不清楚和乡镇计生服务中心人员不按时进行孕情监测检查的,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理。

    2、各村(居)委会对历年来涉嫌遗弃、溺杀女婴的对象、2024年3月以来有引产史的育龄妇女进行清理、登记,并由镇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班逐一调查,制作调查笔录。

    3、各村计划生育办公室对2024年3月以来《村级计划生育信息月报告单》上有孕情而没有生育的对象进行清理、登记;对2024年3月以来政策外生育男孩对象、政策外怀孕大月份引产对象、政策内怀孕大月份上报孕情对象等进行清理、登记,并由镇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比专班逐一调查,制作调查笔录。属“两非”案件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健全医疗保健、计生技术机构的监管制度。

    1、XX卫生院、计生服务站、要在醒目的地方刷写打击“两非”的宣传标语,在B超室、妇产科、药房张贴禁止“两非”的永久性警示标志。

    2、XX卫生院、计生技术服务机构负责人要与B超室执行机人员、妇产科医生、药房司药人员签订禁止“两非”的责任书。

    3、对孕妇进行孕检、终止妊娠、分娩要实行实名制登记,并报镇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活动办公室。

    4、对从事“两非”的人和事要坚决按有关规定从重从快处理。

    (五)建立终止妊娠药品销售监管制度。

    1、药监部门要药店醒目的地方张贴禁止“两非”的永久性警示标志,并与药店负责人和药品销售人员签订禁止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责任书。

    2、对药品销售单位和个人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按规定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并吊销营业执照。

    四、工作要求

    1、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活动以镇为单位开展。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发现“两非”线索,镇纪委、公安派出所、计生专班、乡镇挂村干部组成的专班迅速介入,一查到底。

    2、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镇直各单位除开展本部门打击“两非”专项活动外,要切实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强化各级各部门在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工作中责任的意见》,借

    鉴外地的成功经验,用足用活行政的、经济的、纪律的、司法的手段,保证打击“两非”案件有重大突破,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获得成功,我镇出生人口性别比有明显下降。

    3、要加强督查。镇督导专班对各村、镇直各单位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活动的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督查。要严肃纪律,严禁图形式、走过场、弄虚作假或有案不查、查而不处。

    4、要严格奖惩结账。对举报“两非”案件,经查实的按规定给予举报人500-1000元的奖励,并为举报人保密;对查处有影响的重大“两非”案件的单位及有功人员奖励1000-2024元。对活动开展不力、工作效果较差的村和单位,由其主要负责人向镇委、镇政府说明原因,限期整改。要把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活动的开展情况作为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结账的重要内容,并实行“一票否决”。

    五、组织领导

    镇委、镇政府成立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活动领导小组。镇委书记XX、镇长XX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综治办主任XX,人大主席XX副镇长XX为副组长,镇计生站长XX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计生办,由计生站站长XX任办公室主任。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活动。

    第四篇: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总结

    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总结

    2024年10月以来,在上级人口计生局的业务指导下,在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体计生干部共同努力,性别比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

    1、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决定》和贵州省“两禁”条例,提高乡、村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对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的管理水平。

    2、把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与“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标语、宣传车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印刷大幅过路宣传标语60余幅,发放宣传材料1万余份到育龄妇女家中,以提高她们参与抵制“两非”的积极性。

    二、健全组织,完善制度

    镇人口计生、公安、卫生等相关部门多次召开联席办公会议,加强综合治理,形成监督制约长效机制。设立办公室,成立领导组,党政领导亲自抓,有关部门共同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

    全镇计生系统和全镇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经常召开专题会议,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开展职业道德教育,规范医疗行为,并联合下发文件,制定了10项制度。

    三、发挥利益导向作用,开展关爱女孩行动

    宣传倡导尊重妇女、男女平等的社会新风尚,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提高妇女社会地位,树立“生男生女都一样,女儿也是传后人”的婚育观念。要求全社会都来关心女孩,关爱女孩,提高女孩的社会地位。落实独生子女奖励优惠优待政策,发放了“绿色通道卡”,特别是对独女户和双女结扎户,优先入学入托,减免学杂费,优先安排人身保险。并利用“双节”对她们进行慰问。严励打击弃婴、溺婴行为。

    四、严厉打击“两非”,净化生育环境

    根据上级指示精神,镇党委、镇政府多次召开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专题会议,经过认真研究,结合我镇实际,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多次集中打击“两非”专项治理活动。在全镇引起很大震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有效地遏制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势头。

    我们着力开展了“三个一整顿”,突出“一个跟踪”。“三个一整顿”:一是集中整顿B超市场。由公安、人口计生、卫生等联合对全镇B超逐个登记进行备案,对B超操作人员逐人建立档案。二是集中整顿技术服务市场。对全镇技术服务机构和医疗保健机构进行清理,对全镇从事终止妊娠的医务人员建立个人档案和手术档案。三是集中整顿医药市场。对全镇药品批零企业,药品零售点进行登记,由卫生、人口计生、公安对全镇所有药店及性用品摊点进行清理,收缴违禁药品。一个跟踪,即孕情服务跟踪。乡、村干部建立责任制,对怀孕对象加强跟踪服务。

    尽管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上级部门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今后将继续努力工作,为全面建设和谐社会而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炉山镇综合治理性别比办公室

    2024年9月26日

    第五篇: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自查报告

    XX县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

    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市人口和计生委:

    按照要求,现将我县综合治理人口性别比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XX年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集中活动情况。X月X日,由县计生局牵头,妇联、广电局共同参与在县府所在地主要街道开展了“关爱女孩,行动起来”主题宣传活动。活

    动期间,散发三种宣传材料1500余份,开展义诊500余人。

    (二)性别比综合治理治理机制建立情况。由县委、县政府统一协调,县卫生局牵头,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药监局等部门共同配合,建立了多部门共同管理的综合治理机制。上半年,卫生、药监、计生三部门配合开展性别比专项调研工作2次,期间对全县16家个体医疗诊所、药店进行了宣传和检查。

    (三)针对女孩的利益导向机制开展情况。首先,与妇联建立了关爱女孩、救助贫困女童、“春蕾计划”等活动长效合作机制。上半年,妇联、计生两部门共同发起了两次社会帮扶活动,为全县50多名贫困女童解决了就学问题。其次,积极筹措资金,及时为农牧区和社会无业居民独生子女家庭兑现了上半年独生子女奖励费,其中为200余户独女户按照每月20元的标准兑现了奖励费2.5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是性别比控制管理缺乏专门的机构。虽由多个部门共同建立了综合治理机制,但由于无专门的常设机构,部分工作无法发挥长效监控作用。建议,进一步明确性别比监控管理机构,并配备相应人员。

    二是性别比监控经费相对不足。性别比监控是一项复杂的基层监督管理工作,由于经费不足,基层工作人员交通、通讯设备不足,给有效监控管理带来了一定困难。建议,增加性别比监控经费拨付。

    县人口和计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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