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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不直接管(2024)[精选合集]

    栏目:五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雨雪飘飘 时间:2024-09-23 21:38:24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四不直接管(2024)

    沙湾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党政主要领导

    “四不直接管”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特别是加强对党政正职的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为贯彻落实沙湾县委、政府关于印发《沙湾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党政正职“四不直接管”制度(试行)》的通知(沙党办[2024]90号),以及中共沙湾县纪委《关于印发《沙湾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落实党政正职“四不直接管”制度监督办法》的通知》(沙纪发[2024]20号)要求。依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工作程序,经中共沙湾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研究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党政机关正职”在本单位指党组书记、局长。

    二、“四个不直接分管”指党政正职不得直接分管财务、干部人事、工程招标和物资采购工作。经集体研究授权班子其他成员具体分管。主要领导对本单位财务、干部人事、工程招标和物资采购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涉及财务、干部人事、工程招标和物资采购的工作事项,属一般问题的,由相关科室、所队提出意见建议,报分管副职同意后,执行落实;属重要问题的,经分管副职审核,报主要领导同意后,执行落实;凡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党组书记全程参与研究和监督,并报地区局党组,县委、县人民政府审核后执行。

    财务管理

    一、应在班子成员中选择公道、正派、责任心强,能严格要求自己的成员分管财务,并经班子会议集体研究确定。

    二、要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单位开支须先报告局长,票据由经办人、证明人签字,报局长审核后由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

    三、大额开支需报告党政主要领导或经班子会研究审批。

    四、财务人员每月10日前将上月财务收支情况列出清单报单位党政领导、分管领导。要按照上级关于厉行节约的有关文件严格控制招待费等六项经费控制指标,每月按规定向党组报告招待费开支情况。

    五、局长不直接分管财政财务,但作为本单位财政财务主要负责人的职责没有变化;局长仍是财政财务的第一责任人。局长对单位财政财务状况负总责,要加强对财政财务工作的领导,加强审核和监督,确保财政收支完成任务,财务支出符合财经纪律要求。

    六、党组书记要把财政财务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但不得越过局长和分管领导直接指挥财务人员调度资金分配和使用,财务人员不得在手续不全的情况下听命于领导个人而发生收支行为,否则均视为违纪并追究责任。

    干部人事

    一、单位要加强干部人事管理。推荐科级和科级后备干部,要严格按照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班子成员充分酝酿、党组集体研究决定上报人选的程序进行。

    二、股室的设立,要严格执行编制部门下达机构设置规定。股级干部拟任人选的提名,要经班子集体酝酿,讨论决定。

    三、干部职工的调动、借用、交流、轮岗、考核、奖惩以及职称聘用,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工程招标

    一、工程及项目建设应当依法实行招投标,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上级相关规定,严禁违规操作。

    二、国有投资项目需要采用BT模式或其他垫资模式建设、改变招标方式、县人民政府重点建设项目的招标等重大事项,由班子会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建议,报县人民政府政府同意后执行。

    三、发生追加预算、工程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减变动等重大问题时,应由分管领导提出,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并征求县发改委、县城乡建设局等监管部门意见后决定。

    四、工程及项目建设资金要设立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每笔支出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支付,严禁挤占、挪用。

    五、工程招标等情况,由主办部门于工作完成后5日内在本单位公布;竣工验收后,必须将决算审计结果在本单位公布。

    物资采购

    一、物资采购要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相关程序。采购前要向县人民政府采购办申报。

    二、大额采购需经班子会集体研究。

    三、物资采购工作完成后5日内,由主办部门将采购竞标以及采购的价格、质量、数量、产地等情况向本单位干部职工公布。

    四、领导干部一律不准直接或间接打招呼,帮他人联系本级或下级单位物资采购业务。

    监督及违规处理

    一、对“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的贯彻落实,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由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人社局等相关单位牵头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四个不直接分管”的分工、职责、权限、工作流程和工作纪律等,应纳入政务公开范围。

    二、党政正职应当加强对副职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的监督和管理。

    三、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调整岗位直至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主要领导未落实“四个不直接分管”规定,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应提交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而未经集体讨论决定,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造成损失或不良后果的。

    (二)分管领导超越工作权限,不执行集体的决定,对分管工作擅自做出处理,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务、干部人事、工程招标和物资采购相关政策、法规,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三)未按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或所建立的管理制度不符合财政法规的规定,由此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的。

    (四)公款私存,不执行帐户、经费归口统一管理,擅自设立资金帐户的;私设“小金库”,利用“小金库”乱发奖金、福利的;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前期经费的。

    (五)资金使用审批、报销把关不严、管理松弛,或越权审批,个人擅自批办重大经费开支或随意外借资金的。

    (六)未按规定定期检查、审计和公布财务经费收支情况的。

    (七)未经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以班子成员圈阅等形式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的。

    (八)未经集体研究决定,调动、借用干部职工造成不良影响的。

    (九)在人事工作中,弄虚作假,欺骗组织,造成不良影响的。

    (十)工程不执行有关规定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发包、工程量变更,未经集体讨论、民主决策或拒不执行决议,违反组织原则和集体领导制度的。

    (十一)工程招标、工程建设和工程决算验收中,由于领导失查等原因,导致发生以权谋私或腐败行为,以及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的。

    (十二)工程竣工后不进行决算审计的。

    (十三)物资采购未经集体讨论、民主决策或拒不执行决议,违反组织原则和集体领导制度的。

    (十四)物资采购不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或不按有关规定公开招投标、择优采购的,违反办事规则,购进假冒伪劣商品或上当受骗,造成经济损失的。

    (十五)物资采购工作中,由于领导失查等原因,导致发生以权谋私或腐败行为,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的。

    工作要求

    一、要根据相关财务、干部人事、工程招标和物资采购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本单位财务、干部人事、工程招标和物资采购等各项规章制度。

    二、要加强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凡分管财务、干部人事、工程招标和物资采购的人员应按照和纪发[2024]8号文件要求认真查找廉政风险。制定预警防控措施,并在本单位的党务、政务公开栏、触摸屏及网站上公开工作职责及流程,权力行使过程,办理结果及举报投诉电话,增加工作透明度。同时要制定廉能管理措施,执行廉政谈话、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等制度,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及分管四项工作的副职领导的配偶、直系亲属一律不得在本单位从事以上四项工作。

    中共沙湾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

    二○一五年六月

    第二篇:四不接管工作汇报材料

    Xxx“四不直接管”汇报材料

    为认真贯彻落实《xxx司法局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工作暂行规定》,做到局党政主要领导对“四个不直接分管”工作负总责,加强对分管副职监督检查;分管副职履行岗位职责,定期将分管工作向领导班子报告,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四不直接分管”工作监督办法。

    一、组织监督

    1、局党政“一把手”要严格执行xxx文件精神,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自觉接受组织监督。

    2、成立党政正职“四不直接管”监督小组,监督“四不直接管”制度的落实。

    二、“一把手四不直管”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动员部署

    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动员是开展党政“一把手四不直管”工作的基础。我们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组织学习、快速部署。在工作开展之初,xxx司法局召开了党组会进行动员,学习了文件精神,研究部署工作任务。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24—2024工作规划》等文件有关精神。使机关干部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实施“一把手四不直管”工作是县委、县政府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党内民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加强党风监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高效施政,廉洁从政。

    2、加强领导、形成机制。为加强对“一把手四不直管”工作,我们成立了“xxx司法局一把手四不直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对分管领导批报的票据要定期进行审核确认,对未按制度办理或超越权限办理的事项可行使否决权,对具有重大过错的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坚持各项财务收支情况定期向班子和干部职工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二)认真抓好实施,扎实有效推进

    局党组把推进“一把手四不直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根据我局实际情况,迅速组织实施,切实抓好落实。党组书记窦万宏同志率先垂范,并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宣传教育,提高开展“一把手四不直管”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班子内部监督

    1、党政“一把手’’应当加强对副职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的监督和管理。按照权力分解的要求,分管副职应履行岗位职责,定期将分管的工作向领导班子报告。

    2、党政“一把手”每年至少组织召开一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结合班子成员思想和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确定主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其他成员要敢于对“一把手”提出批评意见,确保生活会的质量和效果。

    3、各项专项资金使用、执行财经纪律等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要及时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第三篇:四不两直[定稿]

    安全生产“四不两直”检查方式实施办法

    国家安监总局确定的“四不两直”(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插基层、直奔现场)安全检查方式,是安全生产检查经验的总结,是安全监管机制的创新,对于加强和改进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为把“四不两直”制度化、常态化,特制定以下办法:

    一、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都应把“四不两直”当成安全生产检查的主要方式,做到提高认识,自觉运用。

    二、坚持定期组织开展“四不两直”检查。安全监管监察系统每月至少一次,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至少每季度一次,各级政府至少每半年一次。

    三、“四不两直”检查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情况,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健全安全生产制度情况,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教育培训、应急管理等安全基础工作情况,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等。

    四、“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应有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携带执法证件参与实施。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和新闻媒体记者参加。

    五、坚持“零容忍、严执法”。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责成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可能引发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或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要责令停产停业停建。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要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依法依规严厉处罚。

    六、建立“四不两直”隐患排查台帐。每次检查,都要认真填写检查情况表,详细记录检查时间、被检查单位的名称、检查人员、发现的隐患问题、提出的整改要求以及被检查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被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对因检查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引发事故的,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不仅要严肃追究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的责任,而且要倒查检查人员的责任。

    七、检查结束后,要及时向被检查单位反馈检查情况,提出整改要求,并通报有关政府和部门,跟踪督办。需要曝光的,要依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向社会曝光,引起各方关注,接受群众监督。

    八、“四不两直”检查时要规范执法言行,树立良好形象,按规定配戴防护装备,避免不安全行为,并做好检查的文字、图片、录像等资料记录。进入危险作业地点、环节检查时,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制度、规定。

    九、“四不两直”检查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工作纪律,维护被检查单位的正常工作或生产经营秩序。

    十、“四不两直”组织单位做好综合协调和服务保障工作。及时编发简报专刊,反映情况,交流经验。

    第四篇:四不两直

    以“四不两直”方式开展专项安全生产检查

    [日期:2024-02-19] 来源: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网 作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网

    阅读:4923次[字体:大 中 小]

    内容提要:为全面贯彻2024年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好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国务委员王勇等领导同志重要讲话要求,结合全公司各暂停在建项目陆续复工、全国“两会”即将召开等实际情况,为坚决杜绝在此期间发生生产安全突发事故,持续稳定安全生产

    以“四不两直”方式开展专项安全生产检查

    为全面贯彻2024年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好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国务委员王勇等领导同志重要讲话要求,结合全公司各暂停在建项目陆续复工、全国“两会”即将召开等实际情况,为坚决杜绝在此期间发生生产安全突发事故,持续稳定安全生产成绩,迎接全国和公司“两会”召开,确保复工期间和特殊时期的安全生产,确保开年安全生产风险有序可控,经股份公司研究,决定从现在开始到3月中旬,在全公司开展节后复工专项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2月15日-3月25日

    二、组织方式:各单位、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施工项目自行组织。

    三、检查方式:“四不两直”方式(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覆盖各自管控范围的企业下级和在建项目,落实“四不两直”要求,针对下级企业和在建项目,以切实可行的方式分层级、分检查内容和侧重点在企业各层级直至施工项目组织间同时开展。各单位片区稽查队和三级子分公司安全管控组织要做到对在建重点项目100%覆盖。

    三、检查内容:检查体系建设、日常工作开展、项目施工领导带班、工序安全质量控制、标准落实、操作规程、全员安全培训等。各层级检查要突出重点,对危险性较大工程检查时务必做到深入细致、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尤其是隧道和地下工程要重点检查隧道掘进方法或循环进尺、超前导管注浆、锚杆或初期支护、超欠挖控制、初期支护厚度和强度、仰拱开挖、初支、二衬(或永久支护工程)步距控制、开挖后的封闭时间、仰拱、二次衬砌距掌子面的距离是否超标,超前地质预报是否纳入工序管理,监控量测和变形预警机制是否健全。对临近铁路营业线施工的项目,要检查落实各项目与有关运营管理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执行情况,确保铁路运营安全和人身安全。

    四、其它检查要求:

    1.项目部自查自纠:各项目经理部要认真开展复工前的专项评估检查工作,做到不安全不复工。要对大型设备作业现场、高桥、深水施工现场、线上铺架作业现场、复杂地质隧道施工、民用爆炸物品、现浇支架、高大模板等易发事故、惯性事故高发现场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好重大隐患巡查、监控、登记工作,发现隐患,立即整改,真正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要求各项目经理部坚持项目领导带班制度,及时、稳妥处置现场问题。要针对春寒和冻雨天气制定专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管控漏洞及冰雪融化导致的地质灾害、支架基础失稳等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2.各企业层级间、各安全管控组织暗查抽查:各单位要认清形势,维护大局,高度重视此次检查,要按照股份公司《关于全力做好特殊时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股份传2024-4)电报要求,由分管领导负责,组织专门人员采取分片区分项目开展检查,必须按照“四不两直”方法进行暗查抽查、不定期检查,查找下级企业和施工项目管理漏洞和隐患,组织制定整改措施,确定责任人跟踪验证落实到位。

    3.各单位和项目必须认真部署此次检查活动。特别是要切实安排好复工进场员工的安全再教育工作,按照国家和企业要求开展全员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做到不培训不上岗,确保复工进场人员100%培训后上岗。

    股份公司在此次专项检查活动期间将按照“四不两直”方式对部分三级子公司和个别在建重点项目开展专项稽查。

    要求各单位在3月25日前将此次专项安全检查情况报至股份公司安委办,股份公司将在一季度安全质量视频例会中对本次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第五篇:“四不直管”汇报材料

    XX镇“一把手”“四不直管”工作落实情况汇报

    自 “一把手”“四不直管”工作正式实施以来,我镇按照市纪委的部署,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24—2024年工作规划》和《龙井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24—2024年实施方案》,在市纪委的具体指导下,及时开展动员,多措并举,做到了动员部署到位、计划安排到位、领导力量到位、组织机构到位、工作内容落实到位,确保了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稳步向前推进。

    一、“一把手四不直管”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动员部署

    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动员是开展党政“一把手四不直管”工作的基础。我们做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1、组织学习、快速部署。在工作开展之初,xx镇党委召开了党组会和机关职工进行动员,学习了文件精神,研究部署工作任务。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24—2024工作规划》和市委《xx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24—2024年实施方案》等文件有关精神。使机关干部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实施“一把手四不直管”工作是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党内民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加强党风监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高效施政,廉洁从政。

    2、加强领导、形成机制。为加强对“一把手四不直管”工作,我们成立了“xx镇一把手四不直管”工作领导小组。xx镇党委书记xx同志为领导小组组长,xx镇镇长xx同志为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有党组成员、xx镇党委副书记xx同志和党组成员、xx镇副镇长xx同志。领导小组成员对分管领导批报的票据要定期进行审核确认,对未按制度办理或超越权限办理的事项可行使否决权,对具有重大过错的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坚持各项财务收支情况定期向班子和干部职工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二)认真抓好实施,扎实有效推进

    镇党委把推进“一把手四不直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根据xx镇实际情况,迅速组织实施,切实抓好落实。党委书记xx同志率先垂范,并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宣传教育,提高开展“一把手四不直管”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1、“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由党组成员、xx镇副镇长xx同志具体分管、审批财务工作。坚持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审批程序。对小额的财务支出,由办公科室提出计划,经办公室审核后交分管领导批准。数目较大的财务支出,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分管领导的财务支出由办公室审核后提交“一把手”审批。“一把手”负责组织对单位所发生的各种费用支出票据每季度进行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由党组成员、镇党委副书记xx同志具体分管人事工作。干部提拔任用、人员调入及重要岗位人员变动,要经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严禁“一把手”个人说了算。干部提拔任用应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原则、标准、程序进行。重要岗位人事变动、人员调入,由承担人事职能的科室和分管领导商量提出,经班子集体研究后,由分管领导具体实施。“一把手”在研究本单位上述工作时应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发言”制。

    3、“一把手”不直接分管建设工程项目。由党组成员、镇党委副书记xx同志具体分各建设工程项目。工程建设、招投标及竞价承包等一些重大问题要经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招投标及竞价承包的方法、程序、结果要及时向班子和干部职工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一把手”要对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一把手”不直接分管物资采购。凡采购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物资,要经班子集体研究后,由政府采购中心实行集中采购。“一把手”不直接决定和从事任何大宗物资采购事宜。

    二、“一把手四不直管”工作的主要成效

    通过开展“一把手四不直管”工作以来,我们扎实有效地解决了一些问题,加强了财务、人事、工程、采购管理,规范了工作行为,节约了费用开支,推进了新建设的跨越、健全了民主管理机制,促进了新转变新风尚,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一是优化了班子权力配置。通过将班子中的核心权力在班子成员间适度分解,打破了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重要权力往往由班子一把手“控制”的局面,权力的相对分散配置优化了领导班子的权力配置格局,有利于在班子中形成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关系。

    二是提高了班子成员的工作效能。一方面将一把手从一些琐碎事务中解脱出来,使一把手集中精力抓大事;另一方面将一些副职领导从“有职无权”的闲置状态优化调整到“有职有权”的工作状态,班子成员的权责关系进一步协调,促进了“有权必有责,有责需尽责”。

    三是强化了班子成员的决策职能。“末位表态制”和“票决制”的实施,有效规范了一把手在决策中表达意见及参与决策的形式,但并不剥夺一把手的决策权,而班子副职由于分管相应工作,在集体讨论决策时能够充分表达个人观点,有效提高了班子民主决策的水平。四是强化了核心权力的有效监督。将四项核心权力配置到班子副职分管的同时,并不弱化一把手的监督管理职能和整体负责职能,一把手仍然具有重要的监督管理权,搭建了班子成员互相监督、互相制约的权力监督机制。

    五是提高了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将以往工作中一些重要事项由一人决定变成了班子成员“共同管理、共同负责”,有效增强了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程度,发挥了“以公开促监督,以监督促廉洁”的防腐功能。

    三、“一把手四不直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把手”“四不直管”工作在我镇的顺利开展证明,实行“一把手”“四个不直管”是对一把手负责、对副职负责、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具体体现。希望这一做法能长期的、全面的、完善的实行和推广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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