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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构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长效机制的思考

    栏目:五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雨后彩虹 时间:2024-10-18 09:46:26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构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长效机制的思考

    构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长效机制的思考

    完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长效机制,关键是健全和落实制度。制度管根本、管全局、管长远,要保证一个组织的正常运行和有序发展,必须从建章立制入手,真正形成靠制度运行,按制度办事,以制度管人的格局。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也同样离不开制度规范和制度保证。橡林街道围绕建立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长效机制,重点完善了“十二项制度”。

    一、宣传教育常年不断线制度

    强化宣传教育,是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的治本之策。必须坚持把人口计生宣传教育纳入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的总体规划,把宣传教育贯穿于整个人口计生工作的全过程。橡林街道进一步完善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工作规范,做到常年抓不断线,着力突出先导地位,突出文化特色,突出群众特点,实行环境宣传、媒体宣传、重点人群培训教育、宣传品进村入户和重大节日纪念日主题宣传多措并举,广泛深入地组织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积极建设驿城人口文化,在全办营造了有利于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综合治理的正确舆论导向和浓厚社会舆论环境。继续保持了“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

    二、利益引导广覆盖制度

    推进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综合治理,不仅要重视转变思想观念问题,而且要切实解决现实问题。橡林街道坚持把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机制建设纳入民生工程,近几年来,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的意见》等文件,督促引导全办各级本着适度提高、适度提前、适度扩大的精神,全面落实各项法定奖励政策,系统整合现有各项奖扶政策,不断制定完善有利于女孩家庭发展的政策措施,通过经济奖扶和精神慰扶,积极组织开展“生育关怀”、“关注留守家庭”、“关爱女孩困难家庭”等系列救助活动,1

    形成了奖励、优先、优惠、扶持、救助、保障“六位一体”的人口计生利导政策体系,引导广大群众转变传统婚育观念,自觉消除性别偏好。

    三、孕产全程服务制度

    搞好孕产全程服务,能够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两非”行为。橡林街道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着力搞好日常管理服务。强化查环查孕、节育措施落实和孕情监测等措施,把查环查孕与查治妇科疾病结合起来。通过宣传奖励,引导育龄群众落实长效为主的节育措施。建立已婚育龄妇女孕情监测档案,落实包保责任制,组织计生人员定期上门随访,实行孕期全程跟进服务。目前,全办已婚育龄妇女查体到位率保持在99%以上,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达到97%以上,孕情检查和随访到位率达到100%以上。

    四、B超管理使用制度

    通过加强B超管理,最大限度地预防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的现象发生。为此,组织协调人口计生和卫生部门,从B超购置审批、使用准入、登记备案、检查审验计生证明、双人执机签字等环节入手,加强日常管理。对医务人员和计生技术服务人员不定期进行培训教育,明确医疗机构领导、科室负责人和相关医疗人员的责任,逐一签订责任书,建立长期待查备案制度,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五、终止妊娠药品和手术管理制度

    严格终止妊娠药品和手术管理,是有效预防非医学需要终止妊娠行为的关键环节和技术保证。为此,坚持全办范围内终止妊娠类药物由计生技术指导中心专供,禁止在药品零售商店销售。认真实行终止妊娠手术审批制度,严格终止妊娠手术机构的资质管理,对未取得资质资格的一律不得开展终止妊娠手术业务;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在施行终止妊娠手术时,必须查验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对无证明的不得为其施术;对怀孕14周以上需紧急终止妊娠的,要

    2在3日内通报当地人口计生部门;对持证人员终止妊娠手术的,由所在辖区人口计生部门进行逐一核查,切实堵塞管理漏洞。

    六、住院分娩实名登记和信息共享制度

    住院分娩实名登记和住处共享制度,是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的一项重要内容和基础条件。在全办进一步规范了助产机构住院分娩实名登记的项目、内容和要求,认真查验孕产妇及其配偶的身份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等情况,并对双方姓名、身份证号、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编码、新生儿出生时间、性别等主要情况进行实名登记。同时,完善部门间人口基础信息交换平台,落实信息共享制度。由人口计生部门每月将政策内安排生育人员相关信息通报卫生部门,由各级助产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每月将新生儿死亡统计、住院分娩活产婴儿统计、怀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验证情况和终止妊娠手术统计报送人口计生和卫生部门。卫生、人口计生、公安等部门对有关信息及时统计核实和分析比对,保证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为科学研判形势,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提供可靠依据。

    七、有奖举报制度

    由于“两非”行为十分隐蔽,存在着发现难、取证难、查处难的现实困难,必须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进行检举揭发。为此,泰安市专门制定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有奖举报办法》,采取报纸刊发、沿街张贴、入户发放等多种形式,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监督,进一步加大举报奖励额度,对举报“两非”案件线索的,查实后分别给予10000元奖励。今年以来,全办各社区共印发张贴有奖举报办法3000份。

    八、孕情消失和政策外生育倒查制度

    政策内安排人员孕情消失和政策外生育人员,是实施“两非”行为的主要对象。工作中,进一步加大了对这两部分人员的排查力度,组织各级对去年以来政策内安排孕情消失人员和近三年来统计上报的政策外生育人员,逐一进行倒

    3查分析,千方百计排查线索,深入查找案源,对每条涉嫌“两非”行为线索,做到事实不查清楚不放过,原因不找准确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

    九、双向约定制度

    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的着力点在基层、在社区。如何增强村(居)的自治能力和广大群众的自我约束能力,是完善长效机制的重要基础。为此,泰安市重视加强人口计生基层基础工作,大力推进计划生育居民自治。本着权利义务对等、奖励处罚并重、“官”民双约、合法管用的原则,在广泛宣传发动、多方征求意见和群众自愿的基础上,按照规范程序,由居委会与居民签订“双向约定”协议书,把自觉抵制“两非”行为作为重要条款,作为评先树优和享受居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的重要条件,积极引导群众守信践诺,利用村规民约来约束干部的工作行为和群众的生育行为,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十、部门联合执法制度

    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情况复杂、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实行综合治理。为此,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16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全办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领导小组,逐一明确部门职责,层层量化分解任务,实行项目运作,协同推进。今年1月份,专门召开了由社区分管领导,人口计生、公安、卫生、药监、妇联五部门及对口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落实责任,协调行动,推动综合治理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近年来,人口计生委与卫生、药监等有关部门联合出台相关文件5个。坚持每年组织开展一次相关部门联合执法行动。今年办事处先后2次联合进行了督导检查,组织各级对各医疗机构、计生服务机构、小诊所、药店等进行拉网式检查,督促落实好各项管理制度。实行联合办案制度,由纪检、政法、公安、劳动人事、卫生、人口计生、药监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严肃查处“两非”案件,有效地遏制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势头。

    十一、诫勉约谈制度

    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是一把手工程,必须坚持各级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严格实行问责制度。各级坚持把这项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大事项的督查范围,经常研究调度,确保责任任务落实。办事处明确要求,对年内工作不力,进展迟缓的社区党政主要领导进行诫勉约谈,问题严重的进行责任追究。同时,重点强化了对工作基础较差、治理任务较重社区的调度督导,进一步增强了全办各级的责任感和压力感。

    十二、考核奖惩制度

    强化考核督导和激励约束,是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保障。今年,专门下发了人口责任目标《考核方案》和直属单位履行人口计生职责《考核方案》,进一步加大了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的考核权重,并将其作为加扣分项目和实行“一票否决”、黄牌警告、重点帮促的重要方面。在千分考核中,将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考核分值增加到100分,并制定了《专项考核办法》,进行重点考核,有力地促进了全办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目前,全办出生人口性别比基本控制在正常范围。

    第二篇: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几点思考

    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几点思考

    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是西部地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并已成为制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良性循环的主要因素,如不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有效治理,必将给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带来障碍。为此,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是当前乃至今后相当长时期基层人口计生工作中一项十分重要而又紧迫的任务。在近日召开的全国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会上,国家人口计生委主任李斌强调,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必须加快推广试点经验,构建党政主导、部门配合、群众参与、标本兼治的工作格局。这一论述无疑从宏观上指明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工作方向。作为区乡基层,笔者认为,当前的主要任务是通过构建组织领导、宣传教育、规范管理、利益导向、立体监督等体系,建立起切实可行的长效工作机制,使性别比攀升态势尽快得以有效遏制。

    一、健全机构,明确职责,着力构建组织领导体系

    区乡成立由党委、政府分管领导任正、副组长,人口计生、卫生、公安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县区组建由纪检、政法、人口计生、卫生、公安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办公室。为加强对治理工作的协调,还要建立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共享制度,进一步明确卫生、人口计生、公安等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人口计生领导小组要把出生人口性别比的综合治理列入定期沟通、协调的重

    要内容,统一部署协调,统一督查考评,形成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长效工作机制。同时,还把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列入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考评的重要内容,县区政府与各乡镇、相关部门签订责任书,并加大考评权重。根据国家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及时研究出台实施方案和相关文件,力争把此项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着力构建宣传教育体系

    充分发挥宣传教育的先导作用,树立大宣传、大联合、出精品的工作理念,运用“创新、协调、结合”的工作模式,加大宣教力度。创新宣传形式。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突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结合双文明创建和“人口文化宣传月”活动,刷写一定数量的标语,制作宣传展板;设立人口计生宣传一条街、一条路,打造国策宣传风景线;动员乡镇街自编自演关爱女孩的文艺节目,就地演出;利用晴天周末,开展“关爱女孩、共享阳光”广场文艺演出;在城市广场举办电影展映周;通过特制围裙、挂历等,广泛宣传关爱女孩的新型婚育观念。协调唱好“多角戏”。宣传部把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宣传列入社会宣传的重要内容;电台、电视台开辟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题节目,并利用黄金时段插播关爱女孩的公益性广告;妇联组织开展巾帼模范评选活动。通过各相关部门的广泛宣传,形成关爱女孩的浓厚的宣传氛围。同时,还可结合孕环检或生殖健康免费检查,在育龄

    妇女中开展“倡导性别平等,构建和谐计生,万名干群公开承诺签名”活动,扩大宣教面,增强宣传效果。

    三、建章立制,综合施治,着力构建规范管理体系

    以“关爱女孩”行动和打击“两非”专项治理为突破口,建章立制,综合施治,扎实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活动。一是强化制度管理。通过建立B超管理、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管理、终止妊娠药品管理、育龄妇女孕情监测管理等制度,使管理趋于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实行综合施治。在县(区)、乡(镇)、村(居)三级计生、卫生等部门推行包保责任制,明确计生、卫生等部门的工作内容、工作目标、工作职责、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采取多策并举的方式,除对个体医疗机构的监督外,把孕情消失对象也列入治理范围。乡镇计生办还可结合实情,与持证育龄妇女签订治理选择性生育《协议书》和《合同书》,明确他们的权利、义务和私自引流产的处罚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三是推行定点服务。为加强流、引产管理,禁止选择性引产的发生,经计生、卫生部门协商,明确一部分医疗机构为定点引产单位,其它医疗机构不得从事引产手术和实施药物流产。四是力办“两非”案件。把“两非”案件查办工作纳入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考评,明确乡镇办案基数。推行“乡镇初审、异地询问、连续调查、政策攻心、迅速收网、及时处理”的规则有序的查处办法。为切实做好跨区域治理工作,象我们皖西地区可与发

    案较多的江浙沪相关县区签订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协议书,为跨区域查处“两非”案件提供有利条例,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倾斜政策,服务推动,着力构建利益导向体系

    建立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在优生优育、子女成才、生殖健康、家庭致富以及养老保障等方面,制定有利于女孩及其家庭的政策。适时帮助女孩家庭解决生产、生活、生育中的实际困难。乡、村可组建助耕队,在农忙季节帮助女孩家庭开展种、收服务;农闲时节,县区可抽调医疗技术骨干组成医疗队,深入乡村,开展医疗、生殖健康义务服务。

    五、畅通渠道,多角监督,着力构建立体监督体系

    利用政务公开、举报电话、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把部门监督和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结合起来,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监督机制。在人口计生系统内部,按照工作流程,实行首问责任制,县区计生部门设立对外公开的监督电话,设立举报箱,及时查处“两非”案件。在人口计生系统外部,县区人大常委会每年组织一次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的执法检查,县区政协组织政协委员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视察活动,通过专项检查和视察,对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进一步推动该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第三篇: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

    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

    在深入开展综合治理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工作中,我县结合实际,加大集中开展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力度,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坚持源头管理,过程控制,末端治理并重,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长效工作机制,标本兼治,取得良好成效。

    一、加大宣传力度,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大力传播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顺其自然等科学文明的生育观念,倡导新型生育观念。充分利用环境宣传、专家讲座、等形式,将禁止“两非”政策和科学的生育知识渗透到群众之中;利用重大节日和计生纪念日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在广场、主要道路、集贸市场以发放宣传品、文艺汇演、现场咨询等方式,发放色彩鲜艳、图文并茂的关爱女孩、奖励扶助政策等宣传品,对在社会、家庭等各领域中的成功女性及优秀女孩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表彰,营造全社会都来关爱女孩的舆论氛围。通过广泛宣传,使男女平等、生男生女一样好、女孩一样做栋梁等新型婚育观念深入人心,为该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责任落实,提升服务管理水平。不断加强B超执业管理规范,将禁止“两非”责任落实到个人。在B超工作场所张贴禁止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的醒目标识,公布举报电话,接

    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加强孕产期全程服务随访,对符合生育政策人员实行分类管理,落实月随访、双月查访、产后访视等工作制度,避免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现象的发生;严格落实终止妊娠审批,对孕14周以上因医学需要要求终止妊娠的,必须提供医学需要终止妊娠的相关证明并登记审批,及时向县级人口计划生育部门上报流引产情况。

    三、建立健全孕情检查和访视制度。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生育(重点为二孩)实施全程管理和服务,杜绝孕情人为丢失现象。参加孕查的育龄妇女,严格核查证件,孕期随访服务情况的有关档簿由专人登记,卫生部门孕妇围产期保健信息实现时时通报,掌握孕情管理第一手材料。

    四、积极与公安、卫生等部门进行协调,督促医院与B超从业人员签订责任状,加强超声诊断仪和超声医学执业人员教育与管理,建立健全超声诊断仪和超声医学执业人员档案,按照整顿和规范相结合、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有效推动了

    五、利益导向,重视民生综合治理。强化人口计划生育政策利益导向机制,实现农村独女、二女家庭“老有所养”,在指导村(居)民自治章程的制定上,对独女户和双女户在低保待遇、子女上学、医疗保险、就业安排、帮扶救助等方面认真落实优先优惠政策。多层次提高农村女儿家庭的社会地

    位,转变群众生育观念,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促使出生人口性别比自然平衡。

    第四篇: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

    xx卫生院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治理工作

    自查报告

    为切实履行卫生部门计生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治理工作,规范医疗保健机构医疗行为,根据市卫生局及区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就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开展了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了相关整改措施,完善了相关制度,建立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了内部管理。现将自查及落实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认真学习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专项整治的相关文件,充分认识“两非”问题是导致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重要原因,是违反《母婴保健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行为。一是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围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工作,广泛宣传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的重要性。为严禁“两非”,进一步做好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二是成立了治理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治理领导小组,建立了工作责任制,明确了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科室人员具体抓的工作职责。明确了单位法人是“两非”问题的第一责任人,B超室、妇产科、检验科等相关人员为具体责任人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模式。将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强化考核评估,实行单项一票否决,凡完不成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不得评为工作综合先进;每季度对各科的工作任务、进度进行检查,确保了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二、加强宣传教育,创造良好氛围。

    我院采取多种形式,对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了强化宣传。采取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竖立宣传标牌等形式进行了大力宣传,举办了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宣传活动周,张贴宣传标语30余幅,树立大型宣传标牌12块,制作宣传板50块,发放宣传折页3600份。通过广泛宣传,在辖区内形成了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强势氛围。与此同时,我们还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男女平等、生男生女一样好、女孩一样做栋梁等新型婚育观念,严厉打击溺婴、弃婴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制度落实,实现信息共享。

    我们坚持“以人为本、主动服务、综合治理、提高水平”的原则,与乡计生部门建立部门合作机制,制定了出生人口信息共享制度、B超管理制度、实名接生制度、凭证引(流)产制度、信息报告制度、终止妊娠药物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同时认真查阅了台账和相关事实记录。杜绝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全面落实了住院分娩实名登记工作,特别是外地产妇,要充分详细了解产妇现住址,联系电话,以方便跟踪随访。积极探索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新途径。取得良好效果。

    我们将以这次自查评估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加大力度,在辖区范围内打造起立体监控网,深入持久地抓紧抓好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为实现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平衡,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做出新的积极贡献。附:领导小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

    xxxx…………… xx卫生院 年xx月xx日

    第五篇: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协议书

    瓮安县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协议书

    甲方:瓮安县松坪乡人民政府

    乙方:松坪乡村组夫妇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在乙方取得生殖健康服务证或二孩生育证之日,每月为乙方免费进行一次孕期保健,直止胎儿分娩。并提供优生优育知识咨询服务。

    2、乙方怀孕后,不得随意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施行人(药)流、引产手术。如确因病理性原因需要人工终止妊娠的,必须首先向甲方报告,并出具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理性证明,甲方同意并报县人口计生局审查取得终止妊娠证明后,方可终止妊娠。若乙方自行终止妊娠的,甲方有权收回生殖健康服务证或二孩生育证,将根据有关规定不再安排生育指标并处以3000元的经济处罚。若乙方强行生育的,甲方按政策外生育处理。

    3、乙方妊娠14周以上时,不得终止妊娠,但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终止妊娠的除外:

    (一)胎儿患严重遗传性疾病的;

    (二)胎儿有严重缺陷的;

    (三)孕妇患严重疾病,继续妊娠可能危及生命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健康的。需要进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应当持有本人身份证和依法批准进行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病理文书及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相关医学诊断结果,并经县人口计生局组织核实出具证明后,方可终止妊娠。

    4、若乙方生育后子女死亡的,应在24小时内向乡镇计生办报告,并提供死亡证明。对既不报告又不提供死亡证明的,甲方将按有关规定不再安排生育指标。

    5、乙方分娩时,必须通知村卫生室人员或村人口主任陪同分娩,否则,甲方有权处以500元的现金罚款。住院分娩的,须到县卫生局批准有资质接生的单位分娩。

    6、乙方不得遗(溺)弃女婴,若甲方调查发现乙方将所生育女婴送他人喂养或用其他方法溺弃的,甲方将不再安排生育指标并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此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瓮安县松坪乡人民政府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松坪乡村组夫妇(签字):

    陪护分娩人员:联系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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