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健全完善人才工作运行机制的调研报告
第一篇:关于健全完善人才工作运行机制的调研报告
关于健全完善人才工作运行机制的调研报告
鄄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6日)
在接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调研通知后,我们根据市局通知的要求结合鄄城实际,认真商定了调研方案,成立了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县人才服务中心、县毕业生就业办组成的调研小组,对我县人才工作运行机制建设情况进行了广泛的调研,深入研究了当前人才工作运行机制建设方面所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讨了加强人才工作运行机制建设的新途径和新方法。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加强人才工作运行机制建设的实践及成效
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中央、省、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的人才观,紧紧围绕“人才强县”战略部署,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职能作用,积极探索构建新形势下人才工作运行机制,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建立整体联动的人才管理机制。调整充实了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组织部长任副组长,人事、财政、教育和卫生等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由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人才工作格局。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就优化人才资源配臵,创新人才工作运行机制和工作方式,加大人才和智力工作引进力度等方面提出
1了21条具体意见和措施。同时,明确县长为第一责任人,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定期分析全县人才队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和社会人才队伍的建设情况,并将人才工作成效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突出人才建设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另外,根据我县经济发展特点和优势产业需要,制定了《鄄城县人才队伍“2024-2024”发展规划纲要》,为全县人才工作的宏观决策管理提供了依据。二是建立全员共享的人才培养机制。坚持“重点人才重点培训、优秀人才优先培训、紧缺人才加紧培训”的原则,整合县内外各类培训教育资源,着力构建“大教育、大培训”的新格局。今年4月份,组织全县20强企业、六大产业排头兵企业主要负责人以及部分经济部门主要负责人共43人,赴清华大学参加了鄄城县企业家领导决策研修班,研修班的全部费用由县财政企业家专用培训基金中列支,这在我县尚属首次。今年9月份,组织3个全县“20强”企业,一个是农业龙头企业参加了菏泽市人社局、中国人力资源研究会主办的第二期职业经理人培训,县财政为“20强”企业解决4800元的培训费。今年10月份,集中培训了新录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173人(次),培训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11245人(次)和“乡土人才”352人(次),有效促进了全县人才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的提高。
三是建立灵活有效的人才遴选机制。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不断建立和完善人才遴选机制,大力推行和完善公开招考、事业单位聘用制、竞争上岗等办法,努力开创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新局面。县政府出台了《鄄城县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开发现有人才优惠政策》,坚持党政人才重群众公认和工作实绩,企业管理人才重市场价值和利税收效,专业技术人才重社会效果和业内认可,“乡土人才”重群众反映和经济收益的引用标准,加大对急需人才的引进力度。今年,采取公开考选的方式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57名,乡镇公务员15名。同时,先后组织25家企事业单位参加了各类专场招聘会13场(次),接洽各类人才3000余人,引进博士研究生2人,引进硕士研究生25人,本科毕业生123人,职业经理人2人。
四是建立形式多样的人才激励机制。每年年初,县政府都将人才工作经费纳入本年度财政预算,县财政在保障人才工作经费的基础上,每年还划拨一定经费专项用于人才学历提升、各类人才培训和杰出人才奖励等,近年来,全县共投入人才工作的各项经费达50万余元。积极开展拔尖人才健康查体活动,共为42名市、县拔尖人才建立了电子健康档案;为16000余人40岁以上的各类人才进行了健康查体。建立领导干部联系拔尖人才机制,从教育、卫生、农业、科技等领域确定32名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分别由县级领导干部定期联系,开展对话交流,征求他们对全县经济发展的建议和意见;建立农村实用人才结对帮扶机制,广泛开展乡镇机关党员、村党支部班子成员和农村实用人才“一帮一”结对
帮带活动,在项目开发、资金、技术、政策扶持等方面积极向农村实用人才倾斜。
二、人才工作运行机制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对人才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增强,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为各类人才干事创业搭建平台,在建立和完善人才培养、吸引和使用工作机制上取得了较大突破和进展,人才资源开发取得明显成效。但是,人才工作的体制和机制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人才激励机制不健全。由于我县经济基础相对薄弱,对人才培养经费的投入不足,尚未形成一个全方位、多角度的人才激励体系,难以充分发挥人才队伍的整体效能。对人才系统规模培训比较少,活动载体也不够丰富,再加上我县交通闭塞,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园区建设和大项目建设仍然没有形成强大的聚才、引才优势,人才发展空间和创业平台还不够广阔,难以吸引高层次、高技能、高素质的人才。
二是人才队伍结构不合理。从现有人才队伍结构上看,存在着“三多三少”的问题。即初级人才多,拔尖人才少;行政管理人才多,专业技术人才少;凭经验吃饭的人才多,靠创业立身的人才少。全县80%的专业技术人才集中分布在教育、卫生、农林等部门,企业、科研部门分布较少。另外,从事人才工作的人员严重不足,县人才交流中心长期只有1名工作人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才工作的开展。
三是人才使用观念有待转变。由于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不少单位和部门“重使用、轻培养”的人才观念还比较
严重。有些单位特别是用人企业,用人单位主体作用发挥不够,只重视眼前可见工作的开展,强调短期效益,缺乏着眼于长远发展大计的谋划,致使人才引进、人才培训工作缺乏针对性与前瞻性,形式单一陈旧,流于形式,从而使人才潜能不能合理开发。
三、完善人才工作运行机制的对策及建议
当前,我县人才工作正处于需要进一步整合力量、全面推进的重要阶段。贯彻落实科学的人才观,就必须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不断增强创新人才工作运行的新机制。
一是健全人才“柔性流动”机制。针对全县人才总量偏少、专业技术人才较少、急需人才短期内难以培养的实际情况,树立“大人才观”,以“柔性流动”机制为抓手,充分发挥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以项目带动为载体招才引智,以产业为支撑集聚人才,以需求为导向借脑用才,采取聘用、咨询、讲学、借用、兼职等方法,积极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联合,聘请专家教授,借“脑”发展。不拘一格引进各类人才,实现大项目建设与引进人才的双赢。
二是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人才评价体系,突破单纯以学历职称界定人才的局限,树立以能力、业绩为导向的人才标准,建立以业绩为重点,由品德、知识、能力、业绩构成的人才评价量化指标体系,主要包括:党政领导人才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专业技术人才评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经营业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三是建立人才目标考核机制。每名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年至少完成2篇有一定水平和价值的论文,通过民主测评、个别座谈、走访了解等多种形式,每半年对专业技术人才能力水平、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各类人才奖励的主要依据,进一步调动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持“优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原则,对考核优秀的人才优先提拔重用,对考核较差的及时给予处理。四是营造良好的人才服务机制。建立为人才服务的多
个“绿色通道”,为优秀人才提供全方位、多形式、高效、优质的各类服务。为党政人才切实畅通“下”的渠道,在深入基层、深入大项目建设现场中给任务、压担子,提高他们干事创业的能力,在实践中锻炼成才;为专业技术人才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提供专业培训基金,把定期开展技术培训列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在县、乡、村三级构建“乡土人才”培训网络,将“乡土人才”纳入人才发展规划,并积极建立健全“乡土人才”培养、选拔和管理机制。
五、加大对培养人才等人才工作方面的投入。
六、加强人才工作机构软硬件建设。调整、充实、配齐、配强从事人才工作的工作人员,加强对从事人才工作的人员的培训,提升其业务水平,加强其能力建设。
第二篇:关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工作运行机制的若干规定
关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工作运行机制的若干规定
(1996年10月8日)
为了在我校进一步建立起高效灵敏的工作运行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完成上级交给我校的各项任务,根据党中央、中组部、中宣部、国家教委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特作如下规定:
一、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1、党委是学校的领导核心,领导学校的全面工作,学校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必须经过学校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然后根据职责分工,分别由党委或行政组织实施。
以校长为首的行政领导班子负责对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即教学、科研、产业、人事、外事、学生教育和管理、财务、基建、后勤等各项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工作意见和方案,在党委集体讨论通过后负责组织实施,并领导日常行政工作。
校长主持校长办公会,对党委研究决定的行政方面的重大问题,研究落实措施,处理日常行政事务。对校长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校长要按照分工,切实负起责任,积极组织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校长办公会,党委应派人列席。
校长要尊重和支持党委对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权。党委要支持校长行使行政工作的指挥权,不要包揽具体行政事务。既不能应由党委决定的问题由校务会或党政联席会议,也不要事无巨细都由党委研究决定。
党委要对党委会决定的事项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制
应由党委研究的重大问题,必须集体讨论。在此提下党委成员要按照分工,切实负责,做好分管工作,不得推诿扯皮。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在党委讨论决定问题时,应提前向党委成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打招呼,将开会时间内容通知到人。开会时,每个成员都要充分发表意见。既要反对个人专断,又要防止极端民主化。凡集体决定的事情,就要在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任何个人无权擅自改变或推托不办。个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也可以在下次会议上重申,但行动上必须无条件服从,并积极执行,以集体决定的精神对外表态。
每个党委成员,都要从党的事业和学校大局出发,坚决维护班子的团结,坚决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有什么意见,要通过个别谈心和民主生活会进行沟通和解决。
3、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正确处理班长和委员之间的关系
在党委内,书记是一班之长,对于发挥党委在学校的领导作用,起着重要的作用。书记在集体领导中负有主要责任,但书记和委员又是平等的,表决时,书记也只有一票的权力。因此,书记要善于当班长,要充分发挥每个党委成员的工作积极性,既要发扬民主,又要善于集中大家的意见,敢于负责,敢于决策。党委成员要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互相谅解,互相补充,包括互相帮助克服缺点和错误,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团结。
4、严格工作纪律
校党委作出的决定,学校各级党组织、行政组织、群众组织及其负责人和全体党员都要执行。
校长做出的决定,行政组织要执行。
有什么意见和要求,可以通过正当渠道向校党委和校长反映,但在行动上不推托或顶着不办。
5、校党委领导学校的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校党委对学校的民主党派实行政治领导。
二、进一步明确机关部门和教学、业务部门的关系,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
1、党委各部门、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统战部是校党委的办事机构和工作部门。它们的职能是在党委领导下进行工作,为党委和各支部、党员和全校师生服务。它们受党委的委托承办各项工作事务。党委部门要尊重学校各党支部、各部门和全校师生,为他们搞好服务;各支部、各部门、全校师生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它们完成工作任务。
2、行政部门与教学、业务部门的关系
学校行政部门是学校行政领导的职能部门,是行政领导的工作参谋和助手。它们的职能是综合、协调和服务。它们经常要根据校领导的安排运行综合和协调工作。它们应尊重教学和业务部门,认真为它们搞好服务;各教学部门和业务部门也要理解和尊重它们的工作性质和职责,支持本配合它们的工作。不允许扯皮、制肘、贻误工作。
3、学校机关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学校机关各层机构都是校党委和校领导的办事机构、工作部门和职能部门,职级是平行的,但职责不同,在工作中必然要发生一些业务上的联系和交叉。部门要各司其职,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共同把学校的工作做好。特别是在当前机关人员少的情况下更应如此,不扯皮、推诿、摩擦、制肘。
三、进一步明确党政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
(一)、党政工作职责
学校党委工作职责要严格按照党中央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在具体操作上作如下划分:
1、校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以下问题:
(1)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
(2)围绕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决定组织、纪检、宣传、统战、工、青、妇工作计划和其中的重大事项;
(3)决定学校改革和发展规划、计划及其中的重要事项;
(4)决定教学、科研、学生教育和管理的工作方案及其中的重要事项;
(5)决定校内机构设置方案、干部任免、教职工考核及其调动、奖励和处罚;学生开除留察以上处分;审核中级以上职称评定。
(6)决定基本建设的工作方案及其中的重要事项;
(7)决定成立和撤销校办企业;
(8)决定后勤工作重要事项;
(9)决定需要党委会集体讨论的其它事项。
2、校长办公会研究以下问题:
(1)提出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的意见;
(2)提出学校改革发展规划的方案;
(3)提出学校的工作计划;
(4)提出教学、科研、学生教育和管理的工作方案;
(5)提出基本建设、后勤、财务管理的工作方案;
(6)提出学校人事管理的工作方案;
(7)以上各项在校学委讨论决定后研究落实措施;
(8)研究处理以上各项在落实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9)决定学校安全保卫、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措施;
(10)决定对学生的奖励和开除留察以下处分;
(11)决定需要校长办公会决定的其它问题。
(二)工作程序
1、干部任免
党委各部门、各支部以上的基层组织、副科级以上干部任免,统一由党委组织部按照有关规定程序进行考核并提请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发主党派干部的任免要征求校党委的意见。
行政各部门群团组织副科级以上干部、校办企业的主要管理人员的任免,由组织部按规定程序进行考核,提请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提出推荐名单,然后依照有关规定的程序进行任免、选举。
2、干部调配
一般干部和教职工校内外调动工作,统一由校人事处提出意见,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提请党委会通过,再由人事处办理调动手续。
副科级或讲师、工程师以上干部教职工以及党委群团部门的干部调动,由组织部提请党委会研究决定后,校内流动的由组织部办理干部调动手续,凭干部调动手续到人事处输有关行政手续;校外的分别由组织部、人事处负责和市组织、人事部门联系办理调动手续。
3、对干部、教职工的处理
对犯错误的干部、教职工的处理,副科级以下人员由所在单位按学校规定提出意见,报学校有关组织和部门审核;副科级及其以上干部由分管领导负责组织纪检、监察、以及有关部门提出意见,然后提请党委会研究同意,再分别由有关组织和部门做出处理决定。
4、职称评定
职称评定工作由学校人事处具体承办。中级以上职称评定,由学校职称评定领导小组拿出意见,报校党委审核,再按职称管理权限上报审批。
5、劳动工资
劳动工资统一由校人事处管理。党委组织部负责审核副科有及其以上、中级职称及其以上人员的工资待遇。
6、发展新党员
发展新党员政审由各支部负责。教职工中发展党员由校党委审批;学生中发燕尾服党员由党委组织部初审,报校党委审批。
7、重要工作方案
分别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方面,广泛征求意见,提出方案,提请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后,由分管领导或党委指定的领导负责组织实施。
8、重要事项
由党政分管领导充分交换意见后,事先向书记提出列入党委会议题,集体研究决定后,由分管领导或党委指定的领导负责办理。
9、文件签发
根据省委有关文件规定,党委文件由主管领导组织起草并签署审核意见后统一送书记签发,学校文件主管领导组织起草并签署意见后统一由校长签发;书记、校长不在时可委托副书记或副校长签发。文件上一般不再印签发人姓名(除上报文件外)。
10、请示汇报
要建立经常性的请示汇报制度。各支部和各部门至少一学期向上级领导全面汇报两次,各支部书记向校党委书记汇报,各行政部门负责人分别向书记、校长汇报。平时的工作向分管领导汇报,遇有急事要随时请示汇报。主管领导不在时要向书记或校长汇报,不能耽误工作。
四、工作守则
1、不同岗位上的各级干部都要紧紧围绕党委“一体两翼”的战略部署和“一、二、四”工作思路,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尽职尽责,恪尽职守,做到不失职,不越权,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要搞好工作,必须有一个高效灵敏的指挥系统和工作运行机制,这要靠科学的工作制度和严明的工作纪律来保证。因此,各级干部必须从党性的高度,从学校的事业的高度,以严格的政治纪律来对待校党委和校领导的各项工作部署,做到令行禁止,不允许拖拉、推诿、顶着不办。
3、各层次、各部门之间要树立全校一盘棋的思想,发扬团结协作的精神,互相支持,互相配合,互相帮助,互相补充,共同把学校的工作做好。对于搞摩擦、制肘,影响全校工作的要进行严肃处理。
4、各部门不但要圆满完成自己的工任务,而且是胸怀全校,做好党委和校领导的参谋和助手,多为学校出谋献策,多提建议,以便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共同把学校的工作做好。
第三篇:健全完善民政权力运行机制思考建议
健全完善民政权力运行机制思考建议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利益主体趋向多元化,如何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保证权力沿着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运行,是一个必须深入研究和认真解决的重大课题。十六大报告中指出要“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由此,权力必须受到监督和制约成为任何一个民主国家行政权力运作的基本规则。
民政工作是党和政府的重要工作,行使着大量的公共权力,在调节社会利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有着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和国家有关民生系列政策的出台,民政工作面向社会公众服务的范围和功能不断拓展,民政工作的内容不断丰富,对象不断扩大,资金不断增多。民政权力运行范围涵盖面越来越广泛。所以,加强对民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健全完善民政权力运行机制,保证权力沿着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运行,是民政部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从源 头上治理腐败的客观需要。
一、民政权力监督制约机制的基本状况及主要特点
基本状况: 完善民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首先要对民政系统现行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的运行情况有一个客观的把握。目前,民政系统的权力运行比较注重自律机制的建设,重在提高党员干部的道德素质和政治觉悟,重在思想和信念教育,强调依靠公职人员的自律来约束自己的权力行为,但个人在行使权力时的随意性和权力本身所具有的腐蚀性相互影响,监督和制约机制不够完善。随着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法律制度的重要性日益得到重视,约束权力运行的法律制度建设得到加强,当今民政的权力运行正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
主要特点:
1、群众性。民政部门行政权力的行使,涉及广大群众的政治生活、社会生活的许多方面,每一项工作都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
2、社会性。民政工作是国家对社会进行行政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其基本任务是解决好各种社会问题,保障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经济发展。
3、多元性。民政工作业务门类多,范围广泛;各项业务都具有相对独立性,自成体系,相互联系并不紧密。
4、公益性。民政工作领域普遍都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而以解决社会问题、民生问题、维护社会公益、促进社会进步为宗旨,具有非盈利性。
二、民政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1、现有的监督机制在实践中独立性和权威性有待提升。多年来,我们逐步建立起由行政监督、党内监督、舆论监督、政协和民主党派监督、人大监督等所构成的民政权利监督体系,从理论上来看这一体系是完备的,但在现行监督体制和机制下,其作用的发挥在某些领域、部分层面上存在局限性。
2、法制有待健全,监督法规有待完备。主要是由于管理制度和监管机制不够健全,突出表现在:有些业务领域还存在制度空白,有些规章制度时效性、针对性、操作性不强,有些制度缺乏系统性和配套性,有些制度没有得到很好地执行。现有的法规往往比较原则,不够具体,因而操作起来随意性较大,容易受到判断标准、感情取向、甚至权钱交易等外在因素影响,对惩治性的事后监督比较重视,防范性的事前事中的监督比较薄弱。
3、人民群众的监督意识还有待增强。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里,人民群众是一切权力的主体,也是权力监督的主体,各级公职人员都是人们公仆,都是监督的对象。但是,由于官本位意识等仍然比较浓厚,有相当一部分人民群众的民主监督意识不强,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观念也比较淡薄,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权力监督机制的有效运 转。
三、完善民政权力监督制约机制的主要对策
以思想教育为先导、增强接受监督制约的自觉性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教育是监督的基础。权力滋生腐败,就其主观原因是源于邪念的滋生,即理想信念发生动摇,萌发谋取私利的念头。“物必自腐而后虫生”。一旦思想长堤崩溃,私欲膨胀,就会利令智昏,千方百计去满足个人的需要,腐败必将乘虚而入,这是滋生腐败的根本条件。现实生活中,有的领导干部从理智上感到权力应该接受监督制约,而具体运用权力时,却又自觉不觉地逃避监督;有的看到别人滥用权力得到利益时,产生了对权力监督制约的愿望,而当自己滥用权力获得利益时,就想不到监督制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控,首先必须清除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障碍,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1、要构建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实行党组统一领导,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广大民政工作者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统一部署,分步实施,定期检查,形成合力。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制定反腐倡廉教育工作规划和方案,加强协调沟通和检查督导。民政系统要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干部教育培训、干部管理和宣传报道工作的各个环节,积极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家庭。并且要将反腐倡廉教育工作落 实到民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等具体工作中,与民政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2、要改进教育的内容。坚持把政治理论教育作为反腐倡廉教育的基础,与反腐倡廉专题教育结合起来,建立反腐倡廉教育体系。政治理论教育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干部队伍思想,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引导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牢记“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宗旨,坚持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总要求,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和政治观点,自觉地将个人的理想、抱负融入到为民服务的光荣使命中。警示教育要坚持从实际出发,针对当前反腐倡廉工作实际,结合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状况和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关键环节加强教育,使各级领导干部牢记责任意识,使广大民政工作人员牢记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在钱财面前不动摇,在公务活动和社会交往中不碰高压线。
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建立权力运行的约束机制。制度具有普遍适用性、规范性和强制性,加强制度建设是加强权力监控带根本性、基础性的工作。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对预防和遏制腐败现象是很好的一道屏障。
1、在制定制度的原则上要注重遵循“四个原则”:一是注重制度设计的科学性;二是注重程序的严密性;三是推 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四是注重增强制度的制约力。
2、在环节上要突出抓制度的细化、清理和创新。“细化”,就是要结合各个单位的职能和各种岗位的职责,进一步明确反腐倡廉各项制度规定的法律依据、具体内容、目标要求、适用范围、操作程序、处理办法等,切实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使廉洁自律成为民政干部职工的业务规范、行为准则和生活习惯。“清理”,就是要对现行规章制度中仍然适用的要继续坚持,对不完全适用的要认真修订完善,对基本不适应的要及时废止,逐步建立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创新”,就是要认真总结各地特别是基层民政系统创造的新鲜经验,充分借鉴相关部门的成功做法,积极借鉴国外相关经验,大胆探索现代科学技术尤其是信息技术与制度建设结合的途径,充分利用多媒体、网络、电子政务、网络举报等载体,把科技手段融入制度设计和实施之中,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互联网的监督作用,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制度的科技含量和社会参与度,确保反腐倡廉制度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
3、要建立科学的制度体系。要从强化监督、制约权力入手,着眼于对权力行为的有效制约,从权力运行的起点到终点进行全过程规范,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要在把握制度设计的科学性、程序的严密性和增强制度的制约力的基础上,分类制定各项制度,形成一整套用制度管权、按制 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最大限度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让行政权力按规范的程序在有效的监督下阳光运行。一是在反腐倡廉方面,必须与现行民政工作的各项制度、内部管理机制等体制机制相适应;必须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注重总结、继承和借鉴系统内外反腐倡廉工作有效经验和做法,在实践的基础上创新,发展和完善现行制度;必须坚持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相统一,既要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又要密切结合当前民政部门反腐倡廉的新形势新任务,着力解决导致腐败现象发生的深层次问题。二是在在监督方面,主要是进一步健全民政重点项目、建设工程和资金监管等制度,完善民政政务公开和新闻舆论监督等制度,完善民政部门公务员管理和民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社会监督、层级监督和单位内部民主监督。三是在预防方面,主要是进一步完善各项民政业务的法规和管理制度,特别是对于民政管理和服务中的自由裁量权一定要做严格限定、严格监管,不断提高民政管理和服务的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堵塞引发腐败问题的漏洞;
以排查廉政风险为手段,加强权力运行的监控
要围绕制约监督和规范权力运行,通过建立廉政风险查找、防范、处置、监控机制,紧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突出重要岗位,认真查找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发生腐败行为的风险点,通过 排查风险、制定措施、坚持执行等环节,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等防控措施,防止和化解廉政风险,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控,保证权力运行安全。
1、排查廉政风险点。要抓好权力梳理、风险评估、优化流程和权力监控4个环节。一是深入梳理,明确职权,形成“权力”清单。通过定岗、定职、定责,梳理行政权力,认真梳理权力项目和权力行使的依据、程序、时限及相应责任,形成“权力清单”,编制职权目录,制定权力运行流程图。二是排查廉政风险点,确定风险等级。首先要查找风险点,采取自己找、群众帮和民主测评等多种有效方式,突出重点,找准、找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以及民政资金管理使用、重大项目招投标以及干部提拔使用等重点领域的风险点。其次要依据梳理权力分类情况确定风险等级,根据权力运行的风险内容和不同等级,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
2、制定防控措施。要针对排查确定的各类廉政风险点,及时整改、修正存在的问题,研究廉政风险应对处置方法,制定防控措施和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范机制。一是适度分权。理清权力运行界限,推行岗位权力分权制约,建立完善岗位制约措施,确保各项权力行使的廉政责任落实到岗到人。二是优化程序。优化权力运行路径,简化办事程序,减少中间环节,提升内控效率。三是准确把握形势发展 的需要,实施动态监管,不断调整修正防控措施,保证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的可持续发展。
3、加强检查考核。适时组织权力运行情况的检查考核,确保权力运行符合廉政建设要求,努力提高行政效能;建立完善考核的奖励惩处机制,把权力运行绩效考核与干部的年终考核结合起来,与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交流轮岗等相挂钩;严格权力运行责任追究,对以权谋私、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要依据党纪国法予以追究。
以有效监督为重点,强化责任追究。
1、拓宽监督渠道。一是加强民政执法权监督。切实加强民政专项资金的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加强行政管理权监督。以民政干部选拔任用、民政工作人员考核为重点,以公开、公示和责任追究为手段,加强人事管理权监督。实行财务预算决算报告制度,落实大宗物品政府公开采购制度,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强化财务管理权监督。三是加强政治纪律监督,保证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的全面贯彻落实,确保证令畅通,促进民政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四是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凡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凡是能够公开的用权行为,都要向群众和社会公开, 要通过立法形式,明确规定政务公开的原则、范围、方式,增加人民对政务的了解,以便于监督,从而使行政行为受到人民群众和社会的广泛监督,有效防范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2、健全监督网络。一是坚持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相结合,实行立体式监督。加强党内民主监督,坚持和执行好民主集中制,完善规范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落实好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反映等制度,进一步完善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制度;加强新闻舆论监督,支持新闻媒体的采访活动,自觉接受舆论监督;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对群众反映的干部作风问题,查处要快速,态度要坚决,回复要及时。二是坚持“八小时以内”与“八小时以外”相结合,实行全天候监督。通过加强信访举报制度和领导干部生活监督制度建设,采取聘请信息员、发放监督卡、暗访街坊邻居等措施,透视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社会交往、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三是坚持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相结合,实行全方位监督。通过考察了解干部的社交圈、生活圈,真实掌握干部的交往对象,掌握干部的思想动态,不断扩大有效监督范围。
第四篇:关于健全完善综合治理长效工作机制的调研报告
关于健全完善综合治理长效工作机制的调研报告
一、我乡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的经验和存在问题
1、我乡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一直作为维稳工作的重点来抓,成立了由乡人大主席周爱秋同志为组长的矛盾纠纷调处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两次排查会议,一把手亲自参加,并形成会议纪要。每月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抽调综治、司法、信访、派出所、国土等部门有关人员,深入农村、企业、学校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认真调查,及早解决。“三夏”、“三秋”、及元旦和春节期间,还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大规模排查,确保农忙、节日期间的社会稳定。
2、我乡还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常务副乡长为副组长的预防和处理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形成了一套制度:一是民兵应急分队每天安排10人值班,两名班子成员带班,每村要有一名主要领导值班;二是机关成立督导组,全天候、不定时对机关和各村进行检查;三是每村确定一名信息员,随时报告情况;四是如发生突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领导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应及时赶到出事地点,做好劝返、疏散工作,把负面影响降到最低限度,以防止事态恶化。
3、当前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中还存在有一定的问题:一是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基于司法行政系统指导,自治性解决机制发育不足,村民调委会是在司法行政机关管理与指导下进行工作的自治性民间组织,这种调解受行政权力的支配和影响较大,有许多不利因素:(1)、增加了基层政府和基层干部的负担;(2)、强化了群众对政府的依赖,不利于群众自我管理的积极性;(3)、增加了基层信访压力;二是调解过程缺乏制度化、规范化。如在农村矛盾纠纷调处过程中,调处结果最终往往由村两委班子主要领导拍板,因此,纠纷解决方式比较随意,受村干部个人意志和素质影响较大,可能会造成调处结果的不公平,造成一方不满。同时,在行政协调过程中,由于受“稳定压倒一切”思想影响,个别基层干部在处理纠纷过程中,会采取有悖于政策和原则的协调,给群众传递“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信号,使群众大量纠纷涌向信访部门,有的还以各种激化方式引起领导重视,造成社会不稳定。
二、如何进一步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
1、建立矛盾预防机制。农村的矛盾纠纷事件都有一个酝酿、发生的过程,因此,坚持把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预防上,建立信息、排查、回访等预防机制,变事后处理为事前化解,变被动调处为主动预防。在工作中,基层干部要解决的群众关心和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掌握可能诱发矛盾的苗头性、倾向性因素,积极预测,超前防范,消除矛盾。我乡一直把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当作重中之重来抓,使排查出的矛盾全部化解在基层。
2、做好村级调委会的管理工作。村级调委会是调处农村矛盾纠纷的中坚力量,是调解民间矛盾纠纷的法定组织。要使村级调委员会更好地发挥出其作用,一是实行层级管理机制,村调委会负责调处本村内的各类纠纷,调解不下的,交由乡调委会进行调解,尽可能做到在辖区范围内解决矛盾,避免矛盾激发;二是建立培训制度,定期对村调解员、治保委员进行
专业培训,增加他们的法律知识,培养他们的调解技巧,促进矛盾纠纷的有效调处。我乡每年都组织两次全乡综治、民调主任培训班,通过邀请区综治办领导和律师给他们讲解如何处理复杂的矛盾纠纷,提高他们处理纠纷的能力,都能起到良好的效果;三是加强村级调委会的自治性,司法行政部门要尽量放权给村级调委会,地方行政部门则在调处过程中起监督作用,保障村级调解委员会在调处矛盾纠纷过程中发挥其自主性。
3、健全保障激励机制。一是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各级调解组织要配备办公室或调解室,做到“六有”,即有调解室、有牌子、有印章、有调解工作基础台帐、有调解例会和调解记录、有纠纷登记薄;二是各级各部门要划出专项资金,用于支付调解员的日常工资及误工补贴,调动其调解积极性;三是建立调解奖励措施,对调解成功率高、群众满意度高的村级调委会进行必要的物质奖励。
三、如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
在“平安建设”实践中,我乡紧紧抓住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这个龙头,始终把“平安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从建立机制入手,强化领导责任,保证目标实现。
1、根据全区“平安建设”工作要点,及时对社会治综合治理委员会进行了调整,党委书记任主任,四位班子成员任副主任,相关站所为成员单位,并结合我乡实际,制订双江乡“平安建设”实施方案,就当年工作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具体措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把“平安建设”工作纳入全乡的总体工作部署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中,为我乡“平安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2、对“平安建设”工作目标进行细化、量化,层层分解到各村,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平安建设”工作一票否决,并按照目标责任书的规定,采取各种措施使工作落到实处。
3、把“平安建设”工作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党政班子成员每季度专题研究、分析综治工作,明确每一阶段的工作任务。
四、如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群防群治工作机制
1、做好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按照“有人管事、有章理事、有钱办事”的要求建章立制,规范基层基础工作标准,2024年我乡共建设11个规范化基层组织,准备在今年完成全乡23个行政村的规范化基层组织建设。
2、组织派出所、司法所深入各村指导治保、民调组织开展工作,进一步完善治保、民调工作制度,使治保、民调组织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3、充分发挥乡、村专、兼职治安巡逻队的作用,在派出所民警的带领下,在重点部位、路段、区域加强治安巡逻,有效地预防违法犯罪的发生。
第五篇:基层党建工作运行机制调研报告
关于基层党建工作运行机制的
调 研 报 告
(中共中田乡党委书记——蔡正勤)
近年来,中田乡党委围绕实现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开展了“五个好”党支部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致力探索新的思路,打造新的载体,为党组织补充新鲜血液,以党建工作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我们结合中田乡的实际,认真调查究研,对我乡基层党建工作运行机制建设情况进行了广泛的调研,进一步深入研究了当前基层党建工作运行机制建设方面所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讨了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运行机制建设建设的新途径和新方法。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运行机制建设的实践及成效近年来,乡党委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为主线,以创建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和谐工程”党建主题活动,全面贯彻党管责任制的目标要求,积极探索构建新形势基层党建工作运行机制,进行了一些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大党建”格局在齐抓共管中初步形成。各级基层党组织牢固树立“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思想意识,把加强党的建设摆在全乡工作的突出位置,切实抓紧抓好。一是完善 领导机构。乡党委专门成立了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各级基层党组织也在相应成立了领导机构,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联系点,强化各级党组织的职能作用,形成了相互之间协调配合、领导干部之间责任明确的工作机制。二是实行目标管理。2024年初,乡党委与各村党支部签订了党建工作责任状,探索了党建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检查、同步考核、同步奖惩兑现的途径和办法,将党建工作责任目标的落实情况逐步纳入了全乡经济指标考核体系,在全乡上下基本上形成了党建工作共识。三是层层抓好落实。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普遍增强了“抓好党建工作是本职,抓不好是不称职,不抓是失职”的责任意识,形成了以乡党委为重点,以党支部为基础,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的齐抓共管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并建立健全落实了党建工作责任制度,坚持评优与罚劣相结合,有效推动了党建工作的层层落实。
2、领导班子建设在制度创新中不断加强。各级基层党组织以制度创新为动力,深入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制定并完善各党支部的工作规则,规范了党支部议事制度,健全了党内民主生活制度,领导班子的工作运行规范有序,整体合力不断增强。一是扩大选人用人上的民主。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和改进民主推荐、民主评议制度,实行了乡级干部任前公示制、考察预告制,推行公开选拔。在村党组织换届工作中,全面推行了“两推一选”,把党员群众公认的优秀分子选拔到村级领导班子中来。
3、基层组织建设在打造特色中不断推进。我们坚持“抓基层、打基础,抓重点、创特色”的工作思路,注重在党建活动的开展上创造品牌,不断推进党建工作上水平。一是打造了“和谐工程”党建品牌。通过在全乡大力实施“和谐工程”党建主题活动,各级基层党组织初步形成了“一村一品”的党建工作特色。村提出了“发展集体经济、培植个体经济,带领村民走共同富裕的道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的工作思路;扶持党员经济能人,发挥党员专业户的技术优势,深入开展了党员“双带”活动。二是构建了“爱心”帮扶体系。各级基层党组织在党建工作中,注重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的宗旨,广泛开展了“爱心”帮扶活动。
4、党建工作覆盖面在积极探索中不断扩大。随着我乡经济成分、组织形式的日趋多样化,基层党建工作也逐步适应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不断拓宽工作领域。一是拓展工作领域,扩大党建工作覆盖面。我们把加强党建工作作为开拓工作新领域的突破口。二是拓展教育对象,扩大党建工作的影响力。我们积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把农村党员、流动党员等特殊党员的教育管理纳入基层党组织管理权限,大力实施了党员“安家工程”,积极组织开展了实行流动党员的双向管理制度,探索出了一条既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又加强对各类党员进行考核和监督的新路子。
二、基层党建工作运行机制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一些领导干部的党管责任意识和能力不强,存在着“一手软、一手硬”的问题。一是少数基层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对党建工 作重视程度不够,对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认识不高,片面认为抓经济是“硬指标”,抓党建是“软任务”,抓与不抓关系不大,抓好抓坏问题不大,深入研究少,调查指导少、督促检查少。二是党管责任制执行不力,缺乏硬性约束。主要是对党建工作的落实的情况、落实的好坏,没有明确、具体、过硬的制约措施,客观上造成了党建工作抓好抓不好一个样的局面。
2、基层党组织设置不合理、不规范的现象日益突出。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完善,党组织设置客观上面临着多种因素的制约和影响。集中体现在四个方面的矛盾上:一是社会经济组织的迅猛发展与党组织设置滞后性的矛盾;二是市场经济规则与党组织设置行政依附性的矛盾;三是社会生活方式多样化与党组织设置单一性的矛盾;四是社会组织结构的复杂性与党组织设置局限性的矛盾。正是由于新形势的变化发展,使得以往传统的党组织设置方式越来越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呈现出了无人管、无序管、无处管、无力管、多头管等问题,必须从根本上加以解决。
3、一些基层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不落实不到位,严重影响了党组织的战斗力有效发挥。这个问题在机关和部分农村党组织中表现比较突出。在机关,党组织发挥监督保证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以政代党的现象比较普遍。在农村,《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后,一些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和作用受到了冲击,出现了“党组织管党务、村委会管村务”的现象,村委会不 接受党组织领导,村级党组织不敢于、不善于领导的问题在一些农村还较为突出。
4、基层党员干部的素质和能力还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从现阶段基层党员干部队伍的状况来看,还存在两个不适应:一是思想政治素质不适应。有的政治信仰不坚定,对社会主义产生动摇,政治纪律和党性观念淡薄,宗旨观念弱化。市场经济的等价交换原则向党内生活渗透,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在一部分党员干部中蔓延,思想政治素质亟待提高。二是业务能力和素质不适应。一些基层党员干部文化素质偏低、知识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尤为明显,突出表现在缺乏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现代科技知识和法律知识的深入了解。
三、基层党建工作运行机制的思考
从我乡的实践及当前基层党建工作运行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中,我觉得,基层党建工作要想取得持久的动力,打响品牌,关键就是要建立一套规范的党建工作运行机制,有效确保党组织的作用发挥,从而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基于此,我认为,构建基层党建工作运行机制要着重建立健全以下四项运行机制:
1、强化各级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基层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机制。一是要建立目标责任制。党组织每个成员和每个党员领导干部都担负有抓好党建工作的重要任务,都要落实相应责任。党组织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是“主要责 任人”,具体抓落实;每位领导干部要结合分管业务工作抓好党建工作,努力做到抓业务要不忘党的建设,抓党建设要围绕业务、服务业务,把党建工作渗透到业务工作的全过程。二是要推行任务分解制。各级基层党组织要坚持逐级负责原则,坚持一级抓一级,抓下一级,一抓到底。要通过层层签订责任状的形式,把各级党组织的目标责任分解到各级,分解到人,形成纵向、逐级负责的责任体系,保证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要科学调整基层党组织设置。在农村,要积极探索依托支部+协会长等组织建立党组织和相对集中设置党组织进行管理的党建新模式;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对暂不具备条件的,可以采取联建、挂建、区域统筹等多种形式组建党组织,力求做到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组织,哪里有党组织哪里就有正常的党建工作,从而不断壮大党的工作的覆盖面。
2、抓好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基层党建工作的干部选任机制。一是要严格标准,始终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要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把优秀干部选配到乡镇一线;要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旗帜鲜明地鼓励开拓、支持实干,靠实干出实绩,凭实绩用干部,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要继续规范干部选任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和干部考察预告、差额考察、末位淘汰、全委会(或常委会)票决制及其相关的配套措施。二是要改进基层干部培养选拔途径。要进一步更新用人观念,改革选人办法,采取内育、外选、下派 等多种方式,打破所有制、地域行业和身份界限,把那些善于谋发展、促发展、快发展的人才推选出来,并予以重用。要通过全面推行“两推一选”,不断探索村干部培养选拔的新路子,不断把农村党员干部的精力引导到发展经济、致富奔小康上,把村干部的精力引导到为民服务上来。三要强化党员队伍建设。要严把入口,搞好发展党员工作,做好在新的社会阶层中发展党员工作,不断扩大党的阶段基础。要积极探索社区党员、农村党员、机关党员、离退休党员、企业党员等不同层次党员队伍的管理模式。积极探索农村党员及离职退休党员的管理,促其发挥作用的新途径;按照“管住、管好、管活”的原则,不断探索流动党员管理新模式。
3、创新党建工作活动载体,建立健全基层党建工作的工作创新机制。一是建立特色培育机制。党建工作需要不断创新,创造特色。任何特色都是既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又能体现时代特征的。基层党组织要多从分析自身实际情况从手,从本单位群众最关心、最具有资源优势的方面着手,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及时总结经验,挖掘特色、培植典型,创造工作新特色,打造工作精品。要有总体规划,使各个零散活动系统化,形成规模效应。二是建立为民服务机制。要将党建活动这种“务虚”工作做成为民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的“民心工程”,要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动员、整合方方面面的力量,紧紧围绕服务群众这个宗旨,切实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墨迹 工作作风和态度,始终把党建活动与为民服务结合起来,使党建活动真正受到群众欢迎,调动群众广泛参与的积极性。三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要把在实践中摸索出来的、行之有效的方法和经验形成制度固定下来,并不断丰富和拓展其内涵,扩大工作成果。要不断完善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联系点、党员分类管理等各项制度,通过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真正从组织上、制度上保证党建工作的不断深入。
4、探索加强党建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建立健全基层党建工作的激励保障机制。一是要实行目标考核制。要改变过去党建工作干好干坏一个样、责任不明、任务不清、奖罚不分、成效不佳的状况,建立一套科学、可行的目标考核制度,把各级基层党组织完成任务、履行责任发问,作为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继续完善把党建目标与经济工作、业务工作目标相结合的“双线目标考核制”,把年终考核与平时检查结合起来,把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结合起来,把考核结果与干部任用、奖惩结合起来,作为评先表优、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形成党建工作“动力源”。二是要引入激励机制。要建立起包括精神鼓励、物质奖励、政治奖励为主要内容的激励机制,充分肯定基层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抓党建工作的成绩,要大张旗鼓地宣传和表彰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对党建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实行“三优先”,即年轻干部优先提拔重用,年纪较大的干部继续任职,长期在基层工作的干部优先解决后顾之忧,从而调动基层抓党建工作的积极 性。三是要落实投入保障制。要加大和落实党建工作经费的投入,建立稳固、正常的党建经费来源渠道,要将党建经费纳入当年财政预算,形成专项经费。只有这样才能更有力的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才能实现好、巩固好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的顺利实施。
二00八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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