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省温岭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招聘3人
第一篇:2024年浙江省温岭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招聘3人
2024年浙江省温岭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招聘3人
应聘对象必备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具有较强的工作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三)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温岭生源或温岭常住户口。
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一)报名时间:截止2024年9月20日。
(二)报名地点:温岭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太平街道星光路28号)
(三)报名办法: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关户籍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留学人员还应提供 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报考。
考试内容和时间
(一)考试采用面试的办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企业人才招聘来源:
日企招聘网http:///园林人才网http:///
中国工程监理人才网http:///中国外贸人才网http:///中国会计师人才网http:///中国汽车人才网http:///中国造价人才网http:///中国建筑人才网http:///中国塔吊人才网http:///中国研究生人才网 http:///中国电力人才网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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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工作计划
(一)认真总结第二届西河书会举办的经验及专家座谈会的建议,认真谋划第三届中国__西河书会。
(二)全力抓好诗经博物馆及水系公园瀛台、非遗展馆布展工作,积极培育__本土文化。
(三)做好乡村旅游示范区建设。积极争取上级资金,重点打造景和镇域内的华奕、兴丰、意馨三大休闲农业园区项目。
(四)做好群众文化工作。整合社会资源,继续做好文化三下乡活动,组织文艺演出队伍积极开展文化群众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大力开展全民阅读系列活动,营造良好的读书氛围。
(五)做好文化市场监管工作。做好“扫黄打非”及文化市场监管工作,开展对网吧、娱乐场所、旅游市场、广播影视、印刷企业等文化经营场所的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文化市场安全稳定。
(六)做好挖掘、传承、保护传统文化工作。继续做好西河大鼓、__皮影戏、__歌诗培训班工作;挖掘传承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七)加大文化惠民推进力度。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做好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站点建设;做好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工作,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八)做好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第三篇: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工作总结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文广新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力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突出文化惠民,大力发展文化广电事业和产业,开拓创新,砥砺奋进,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步。
(一)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功能提档升级。市级重点项目建设取得新进展。市文化会展中心年底主体工程封顶;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的图书馆新馆九月份开工建设;施耐庵书院、碑林总投资2024万元,土建工程竣工开始内部装修布展陈列;投资235.5万元,配备LED大屏、先进灯光音响等设施的群众文化服务平台“百姓星光大舞台”启用,“周周演”文化惠民活动已显现影响力。图书馆总分馆制试点建设在全省文化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速。今年以来,大丰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出台了关于加强公共文化建设的2024年第2号书记办公会议纪要,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受到更多重视和关注。尤其是通过持续开展镇文化站、村(社区)文化室规范化建设,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水平有明显提升。建成国家等级镇综合文化站12个,其中一级站4个、二级站5个、三级站3个;累计建成村、社区示范文化室115个、20个,分别占村、社区总数的55%、37%。新丰镇建成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在6个建有便民服务中心大楼的镇,分别落实了数百平方米安排文化活动场所,增加文化服务功能。至目前,全市公共文化设施总面积达到8.5万平方米左右,每万人人均公共文化设施面积达到1200平方米,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数字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新成效。以市图书馆全国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支中心为龙头,与12个基层服务点互联互通,普遍均等为群众提供网络信息服务,社会效应明显。市电影站完成影城数字化改造,服务能力更强。完成了全市有线电视数字化整转,在册用户达18.5万户。实施农村有线广播“村村响、户户通”工程,完成了村、组“大喇叭”工程,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网络得到全面提升。市图书馆投入经费50多万元,建设数字图书馆,现拥有5T数字资源。市文化馆建成拥有40台电脑的数字阅览室。到今年10月底,全市村农家书屋电脑配置达到20%村4台以上、60%村2台、20%村1台,基本实现数字农家书屋全覆盖。
(二)公共文化供给明显增强,群众性公共文化活动异彩纷呈。全市范围政府兴办的公益性文化服务单位,全部实现了免费开放。积极推进图书馆总分馆建设,在全市文化站、学校图书室、社区图书室、高新技术区管委会图书室等共建成通借通还的图书馆分馆55个。2024年我市总藏书量达941512册,人均拥有图书1.33册。新增图书藏量69660册,新增电子图书16000册。文化惠民活动的数量和质量逐年提升,全市2024年开展各类公益性展演展示活动超过300场次,惠及农村及社区群众超过10万人次。公共文化产品丰富、服务方式群众喜闻乐见,解决了公共文化服务“接地气”和打通“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文化惠民“三送”工程全年将完成送戏下乡110场,完成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公益电影2580场,完成乡镇固定点电影放映728场;配送图书88468册、送服务达4500多次、送读书活动超过50次。2024年以群众为主体开展的各类大中型文化活动达80多场(次)。“2024新年音乐会”、“大型民间文艺踩街”、“2024年春节团拜会专场文艺演出”、“新春广场文艺演出”、“大丰市第九届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第三届“慈善大丰 情暖人间”募捐大会和“2024年大丰市农村文艺调演暨元宵专场文艺晚会”,以及与全市旅游兴市战略实施相策应,举办的“荷兰花海春光好”、“恒北梨园风光”等多场大型户外文化活动,打响了文化活动品牌,突出了人民群众在文化活动中的主体地位,激发了人民群众的文化创造活力,确保和体现了广大群众文化参与、文化创造和文化享受的权利,产生了较大社会反响。
(三)文艺精品创作收获可喜成果。今年以来,我市群众文艺作品在盐城市以上各类文艺赛事、演出、展览中获奖有35件,在省以上专业报刊、媒体发表作品53件。国际奖项有杨国美、严正东、李玉生的5幅摄影作品入选第8届阿联酋阿布扎比国际摄影展并获奖。小品《留守娘们留守男》入围由文化部社文司、中国戏剧家协会主办的全国小戏小品大赛展演,并获得“中华颂”第五届全国小戏小品曲艺大赛银奖。陈曙文作品《生命历程》入选第十二届全国美术作品展。广场舞蹈《千年走一回》、小品《留守》入围江苏省第十一届五星工程奖决赛。广场舞《喜洋洋》、《紫竹临风》获第二届盐城市广场舞展演一等奖。有12件作品获盐城市政府文艺奖和盐城市第六届精神建设“五个一工程”奖。
(四)媒体融合加快,传播力、引导力增强。我局系统的广播电台、电视台、《大丰日报》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推出了一批主题报道、深度报道,开设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群众路线,实现科学发展”等20多个专栏,形成战役宣传特色,强势营造舆论氛围。积极与上海电视台、江苏电视台、深圳电视台协作,加强台际交流,今年成功举办了鹿王争霸赛的两次电视现场直播。市广播电视台推出《卯酉时空》民生栏目和《德行大丰》核心价值观宣传新栏目,舆论公信力、影响力有了新提升。市广电台恪守主流媒体党性原则,牢记责任担当,坚持讲好故事,说群众身边事,11月上旬针对新丰镇鼎丰村莴苣滞销民生热点问题,组织集中报道,引来市内外客商竞相收购,解决了菜农“卖菜难”的燃眉之急。这一事迹11月9日晚被中央电视台一套《新闻联播》报道,广电台主要负责人接受了记者专访。对外宣传、对上宣传前三季度继续在盐城各县市区中保持领先。节目创优取得较好成绩,有37件作品在盐城节目创优评比中获奖,《请到麋鹿故乡来》、《胡主席来到恒北村》分获上海经济区广电协作网评比一等奖,《大丰花车开进上海滩》电视短新闻获中国广播电视协会节目评比三等奖。加快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融合发展,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应用创新媒体传播方式,掌握网上舆论宣传主动权,CUTV大丰分台、“掌上大丰”移动客户端、《大丰日报》新闻网、微信、微博等网络媒体主流舆论阵地的作用开始发挥,全媒体建设取得新的突破。
(五)广电事业发展实现转型提升。全面完成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工作任务,全市13个镇(区)、209个行政村以及主城区的55个小区,实现了数字电视网络全覆盖,整转数字电视18.5万户,有线电视数字化整转率达89%。今年初,我局根据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所征求到的意见,组织对全市农村广播通响率不高、农村广播宣传等事项进行了调研,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了解决农村广播通响率不高的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市政府的具体部署,全市集中实施了农村有线广播“村村响、户户通”工程。截止10月底,13镇(区)共在村民小组安装高音喇叭2188只,完成了148个村、853个村民小组的安装任务。计划11月底全面完成农村“大喇叭”工程。广播电视安全优质播出保持无事故,圆满完成了十八届四中全会、青奥会等重要保障期的安全播出保障任务,实现了广播电视节目停播率每百小时零秒。
(六)文化产业进一步发展壮大。注重文化产业与旅游业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荷兰花海”、“中国知青主题馆”等影响力不断扩大,麋鹿保护区通过国家5A景区质量评审。东方1号创意产业园进入省申报5个国家级示范基地的大名单,创建工作仍在推进。据统计,2024年全市文化产业单位达到647个,比上年增加10%。今年以来,我市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呈现规模化发展,东方1号创意产业园二期项目推进较快,被省公布为中小企业星级公共服务平台。该园举办的“魅力东方·梦想起航”全国青年设计师工作营及国际创意设计高峰论坛,引起国内文创界的关注。文化产业与旅游业呈现深度融合发展。截止10月底,大丰旅游景区接待游客超过35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近5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38%、185%。影视产业逐年有新增长,今年在大丰知青影视文化基地取景拍摄的电视连续剧有3部,其中由当红影视演员柳岩、周一围主演的知青题材电视连续剧《两个女人的战争》9月5日在基地投拍。
(七)文化行政执法及行业管理规范有序,文保工作不断加强。积极开展农家书屋提升省级试点,完成了农家书屋图书更新工作,数字农家书屋基本实现全覆盖。新丰镇裕北村农家书屋被评为省五星级示范农家书屋。开展“扫黄打非”、出版物市场和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查缴非法出版物300余册(盘),取缔无证经营摊点2个。文化市场执法检查出动2327人次,检查经营单位748家,立案调查9件,查缴电脑及附属设备17件,向违规经营户发出整改通知书38份,捣毁违法经营的“黑吧”1家,黑游戏机室2家。大力加强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管理,今年围绕开展“无小耳朵标兵县(市)”创建,联合市综治办、工商、公安等部门在全市发放整治通知3000多份,组织了4次较大规模分区域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收缴非法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823座、高频头134只、接收机33台。我市省“无小耳朵标兵县(市)”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已申报接受省广电局验收。文化遗产保护基础管理不断夯实。深入开展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完成了500多件藏品的详细信息登记工作。多次参与铁路、高速公路等重点项目征求意见会,宣传文保法律法规,防止项目规划范围内发生损坏文物建设活动。我局《严格文物执法监管,保护地方历史遗存》的经验交流材料被《江苏文物》杂志秋季刊登载,同时我局文博科长被选入省文物行政执法宣讲团,参与在全省巡回宣传。非遗保护有效开展,草堰木刻和小海瓷刻被盐城市政府命名为盐城市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市非遗中心、南阳镇麦秆剪贴陈列室和非遗传习所、白驹剪纸、万盈根雕、草堰木雕陈列室等正常免费对外开放。参与承办了盐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培训班。组织了大丰麦秆剪贴项目参加中国海盐博物馆博览会技艺展示活动。在“文化遗产日”组织了10多个大丰市非物质文遗产代表性名录项目集中展示、现场表演和品尝展售宣传活动。
在回顾今年以来工作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一些发展过程遇到的问题和矛盾依然存在,特别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发展不均衡和标准化均等化建设问题、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供给与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个性需求之间的矛盾、网络时代文化新载体新形式的快速发展及其对文化管理体制机制带来的冲击,全市文化阵地建设、改革创新、资源整合、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工作仍存在许多不足,需要我们重视并采取措施,切实加经解决。
202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是继续创新发展、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我市文广新事业转型发展的重要一年。2024年我局做好文广新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大丰市委工作会议和市局的新部署新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清形势,改革创新,大力实施文化质量提升、公共文化惠民、文化品牌提升、现代传播体系建立、文化产业集聚、文化人才支撑、文化机制创新等“七大行动计划”,探索推进文化治理能力现代化,扎扎实实地把全年文广新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为建设高水平小康社会提供强大文化动力和支持。
2024年,着重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公共文化建设法治化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鲜明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落实四中全会精神,加快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法治化制度化是根本途径,也是一条核心经验和重要工作理念。文化建设无论是发展战略、管理手段方式,还是具体措施、制定政策规则等,都要纳入法治化轨道。公共文化涉及政府、社会、企业等多元主体,要理顺几方关系,必须依靠法治的手段、制度的保障。2024年,我局在创新体制机制、建立完善政策制度、加强公共文化建设法治化上,一是积极推动宏观层面政策措施的持续落实。近几年来,我市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建设文化强市、鼓励扶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开展镇文化站、村(社区)文化室规范化建设等一系列政策意见,充分发挥这些制度规定的引领效益,我们将对照目标、要求、标准,加快推进文化建设重点工作落实,同时在新的一年,从政府层面着力推动实施文化质量提升、公共文化惠民等“七大行动计划”,从硬件、软件建设入手,安排和推进一批重点文化项目,从而从战略层面、制度层面保障公共文化建设持续性、连贯性、系统性。二是推动从政策机制改革创新上,引导社会力量、社会资金投入公共文化建设。2024年将继续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力度,计划出台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指导意见、政策导向目录、资金管理办法、绩效评估办法、考核奖励办法等政策措施,促进社会力量“办文化”有力有序进行。以公共财政资金为引导,撬动社会资本、民营资本投资公共文化建设,促进多元投入机制的形成。三是推动公共文化设施联建联管。围绕城乡一体化发展,坚持固定设施、流动设施、虚拟设施一起建,阵地服务、流动服务、数字服务一起上。为推动联建联管,将通过制订落实相应的资金扶持、建设推进政策,以政策制度来保障建设,推进市、镇、村(社区)三级公共文化设施的全覆盖。
二、加快文化设施网络建设城乡一体化
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是文化建设的基本任务。我们必须坚持政府主导,进一步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一是突出市级重点文化工程建设。市文化会展中心力争竣工投入使用。市图书馆新馆土建工程结束,进入内部装潢阶段。施耐庵书院、碑林建成对外开放。启动市博物馆新馆建设工程。完成八路军、新四军白驹狮子口会师纪念碑革命遗址提升工程。二是基本完成镇文化站、村(社区)文化室规范化建设任务。达到12个镇文化站全部达到国家二级综合文化站标准,全市209个村、54个社区文化室基本达到可示范开放的标准。三是以市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和镇文化站、村(社区)文化室、“农家书屋”为阵地,以建立健全数字网络文化平台和基层流动文化服务点为基础,以城乡基层特别是基层农村群众为服务对象,采取送文化下基层、开展流动文化、数字文化、移动文化服务等多种形式,构建立体化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创新服务手段,提升服务效能,更好地保障城乡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三、推行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的部署要求,在文化馆、镇综合文化站服务国家标准颁发基础上,建立县级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框架,在基本实现县、乡公共文化设施标准化的基础上,大力推行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切实提高县、乡文化单位的整体服务效能,促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构建。
坚持内容为王、管理为本,促进服务标准化。文化活动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之一,市文化馆、图书馆、歌舞团是市级文化活动的主要基地,我们在对上述三个公益性事业单位进行功能性改造提升的基础上,全年300天以上免费向市民开放,并作为全市文化活动的筹划中心、培训中心、传承中心,做到每周有小活动、每月有大活动、每季有系列活动。各乡镇文化站和村、社区文化室作为基层文化活动中心,必须做到全年有300天以上对群众开放,并力争每月有规模型活动、每季有较大型系列活动。实施文化惠民“三送”工程标准化,规定市电影站每年送电影下乡基本场次为3308场,达到每村每月1场;歌舞团送戏下乡计划用2年多时间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对送戏队伍人数、场次节目数量及演出时间、联村演出村数、节目出新率均明确标准。同时,制订绩效考核评估标准,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实施管理规范、业务强化、服务提升。
坚持活动为重、成效为要施行标准化。发挥区域文化优势,打造独特的地方特色文化活动品牌,2024年全市大中型文化活动总数不少于30次。全年策划推出“喜庆欢乐季”、“旅游文化季”、“黄海风读书季”、“精品展演季”四大季节性公共文化活动。组织开展元旦、春节传统民间文艺、第四届麋鹿生态国际旅游季、“江苏·恒北梨园风光乡村游”、“大丰市荷兰花海春光好乡村游”系列文化活动;举办第九届大丰市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第十四届大丰市农村文艺调演暨元宵专场文艺晚会、第28届大中地区风筝节、第五届“情系郁金香,缘定爱情海”摄影大赛、第七届农民读书节等品牌文化活动;组织百姓星光大舞台“周周演”系列文化活动;组织开展各类书法、美术、摄影、民间工艺展览;培植5个文化示范广场,举办广场文艺巡演和送戏到村、进社区,引导群众参与广场文化活动。
四、力推广电传播体系建设现代化
一是在提升媒体舆论引导力影响力上主动作为。坚持恪守党性原则,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做到体现党的主张和反映群众心声相统一,切实增强新闻宣传的亲和力、吸引力、感染力。积极开展栏目创新、节目创优,提升频道、频率运营和节目制作生产能力。重视打本土牌,突出本地特色,以本地观众喜闻乐见的节目黏住受众群,提高收视率。办好新电视栏目《卯酉时空》和《德行大丰》,确保两档节目运行常态化、优质化。开展与省级电视台的交流合作,通过上海台《长三角周报》、CUTV城市台联盟,开展电视节目异地网屏联播,进一步扩大我市的影响力。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走、转、改”工作机制,培养清新朴实的文风,切实提高新闻宣传效果。进一步强化对外宣传工作,保持在各县(市、区)排头兵的位置。
二是不断拓展有线数字电视业务。广电网络公司积极策应不断加剧的市场竞争态势,谋划落实扩面增效举措,大力开发视频点播、高清电视、付费电视、电子政务、生活信息等业务和信息服务,真正使有线数字电视成为进入千家万户的多媒体综合服务平台。积极开展“智能社区”建设,主动与政府职能部门及金融等部门合作,拓展服务内容,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
三是加速融合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充分认识网络技术日新月异、媒体环境深刻变化的大趋势,不断强化互联网思维,积极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积极创新传统媒体内容与呈现方式,全面适应新媒体时代用户个性化、互动性、参与式和碎片化的信息消费诉求,聚合人气,增强影响力。发挥传统媒体的优势,创新开发高品质新闻信息内容,同时增强信息生产与消费的移动性、参与互动体验性,制胜于内容为王的竞争。进一步加强同城市联合网络电视台(CUTV)的合作,建设完善CUTV大丰分台和“掌上大丰”移动应用平台。继续办好《大丰日报》官方微博、微信、数字报、大丰新闻网。建立声、屏、报、网一体,网上网下联动,多屏分发,多终端、多媒介传播的全媒体发展新格局,逐步形成立体多样化、融合发展的现代传播体系。
五、推动文化产业经营水平规模化
一是加大规划政策引领力度。全面完成全市文化产业规划编制工作(2024-2024年),修订完善全市文化产业招商目录,将文化产业项目招商纳入全年大招商范畴,并把文化产业项目招商作为重点进行专题招商。强化扶持发展文化产业的相关政策措施,在财税、投融资、土地、人才等方面给予倾斜,出台文化产业引导资金管理使用办法,专项扶持新型优秀文化产业基地和园区发展,确保专项资金发挥最大效益。二是切实加大园区、基地及项目培育力度。立足于本地特色产业和优势产业,促进文化资源优势向文化产业优势转变。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支持东方1号创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加快二期工程的实施步伐。支持基础好、发展前景好的项目,申报国家、省文化产业扶持项目,推进产业集聚发展。重点打造以省级开圣知青影视文化基地和中国知青主题馆为龙头的知青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以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龙头的麋鹿生态旅游度假区,以高新区大数据产业园为龙头的数字内容产业园等一批产业园区。加快建设以海盗王国动漫主题公园为龙头的动漫文化产业基地,以盐土大地和丰收大地现代农业园为龙头的创意农业园区,以省级古盐运集散地保护区、施耐庵及水浒文化园为龙头的通榆河文化旅游观光产业带等一批园区基地。三是加快推进产业融合发展。推动文化与科技的融合。鼓励文化企业加大自主创新投入,提高文化产品科技含量,引导风险投资进入文化产业领域,支持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文化产业。促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推进6个重点镇“六朵金花”文化旅游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发展,充分挖掘旅游推动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的内在动力。四是切实加大考核督查力度。把加快文化产业发展作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全市三个文明建设考核总体目标体系中,切实加强对有关部门、各园区和乡镇的考核权重和力度。
六、追求文艺作品精品化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认清文艺工作肩负的历史使命和时代责任,准确把握文艺工作的中心环节和两个效益、两种价值的关系,把握文艺的生命所在和社会主义文艺的灵魂,坚持文艺创作和生产始终贯彻“二为”方针,始终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的原则,积极推动新时期文艺繁荣发展。二是以优秀现实题材为重点,推出更多更好的文化艺术作品。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并体现到精神文化产品创作方面,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思潮,激发文艺创作生产活力。以全市人民在高水平小康社会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事例为题材,发动和扶持全市专业、业余文艺创作人员进行专题创作,开展相关题材的影视剧、歌舞剧目、小戏小品、书画美术、文学、歌曲等创作生产。突出依法治国的主题,创作一批优秀的艺术作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让学法用法深入人心,在全社会营造出知法守法护法的浓厚氛围。三是文艺创作生产力争多出精品。2024年,确保完成两个舞台精品节目,争创省级以上艺术奖项3-4个,力争打造有影响的节目参加全国性的演出。新闻作品创新创优在盐城市要保二争一。
七、严格文化环境秩序管理规范化
一是切实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充分发挥文化市场网络监管平台和办公信息服务系统的作用,提高行政效率和监管效能。探索开展文化市场创新管理、阳光管理、长安管理“三大品牌”建设,开展学法实用化、管理透明化、执法阳光化“三化”制度建设,真正做到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普法、在普法中守法,确保文化市场稳定繁荣。按照“品牌化、连锁化、大众化”思路,积极引导发展与城市经济文化旅游发展相适应的大型中高档大众消费娱乐场所,提升行业层次,提高服务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强新闻出版工作。继续开展“农家书屋”达标创建、评星创星活动,扩大数字农家书屋规模;多措并举,坚持“繁荣与净化两手硬”的方针,不断加大新闻出版管理工作的组织推进力度,打击违法经营活动。持续开展“扫黄打非”综合治理行动,加大报刊、出版物市场、印刷复制业监管力度。创新新闻出版监管服务,按照监管教育经常化、监管责任属地化、监管形式标准化的要求抓好监管工作,促进全市新闻出版(版权)业健康有序快速发展。三是强化广播影视管理。抓好广播电视节目收听收看,严格广播电视广告规范播出监管。加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杜绝事故发生。加大卫星电视地面接受设施管理力度,坚决打击违法销售、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行为,巩固江苏省无“小耳朵”标兵县创建成果。四是进一步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继续组织开展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对新发现文物及时进行登记、鉴定和申报,提升我市文物保护层次。广泛征集文物史料,进一步丰富馆藏,组织开展专题文物展览,免费向公众开放。健全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机制,组织申报国家、省级名录项目及传承人。
八、落实队伍作风建设长效化
一是积极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完成三个环节规定动作后已基本结束,达到了预期目标,但与中央、省、市委要求相比,与群众的期盼相比,在思想认识、整改实效、制度完善、机制建立等方面还存在一些差距,因此必须进一步强化措施,不断巩固和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二是扎实开展效能革命提升年活动。通过活动引导局系统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公仆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努力培树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机关作风,以良好的思想、工作作风促进政风、行风建设。通过活动,使全局上下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锐气和创新创业的热情,干实事,出实招,做实功,出实效,把各项工作抓出水平。要在提高效能上下功夫,让群众和各方面满意;要在优化服务上下功夫,不断提高文广新部门为政府中心工作服务、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三是优化完善绩效考核。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不断完善绩效考核机制,激发广大干群干事创业的热情和激情,让更多想干事、能干事的职工政治上有地位、上升有通道、待遇有保证。要在执行制度上严把关,在督促检查上下真功,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推动文广新事业、产业更好更快地发展。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
第四篇:汕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汕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24年预算公开
二○一八年
目录
第一部分 汕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汕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说明
二、“三公经费”说明
三、其他事项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表
表1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3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4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表5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 部门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 表7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明细表 表8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9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10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第一部分 汕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
(一)汕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本部机构设置、职能 1.汕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本部设有10个职能科室:办公室(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监察室)、文化市场与产业科(网络文化管理科)、出版管理科(版权管理科)、公共文化科、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科、文物科、艺术科(对外文化管理科)、广播影视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法制科)。
汕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和监督实施。
(2)指导协调文化产业发展。
(3)管理文化艺术事业,指导文化体制改革;协调指导艺术创作和艺术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
(4)组织协调文化遗产的管理和保护,指导和管理文物、博物馆事业,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5)指导和管理公共文化、图书馆工作,管理市级公共文化设施。
(6)负责广播电影电视行业行政管理和业务指导。
(7)负责娱乐、演出、音像、美术品、动漫、网络文化市场管理工作。
(8)负责新闻出版行政管理工作。
(9)负责版权行政管理工作,协调处理涉外版权事宜。
(10)管理对外文化工作和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文化交流工作。
(11)指导艺术教育工作,统筹规划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专门人才的培养及有关科研工作。
(12)负责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文化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
(13)指导县(区)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工作以及相关行业协会、学会、研究会工作。
(14)承担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5)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2.人员情况
汕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本级共有财拨人员44人,其中行政机关在职人数40人, 工勤人员4人,退休人员37人。
(二)汕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所属单位:汕头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基本情况
1.汕头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直属副处级行政机构,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名义对属地文化市场实施综合执法,统一行使文化市场行政处罚以及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职能,内设4个队室,分别为办公室(加挂指挥中心牌子)、案审室、督察队、机动队。
主要职能:查处演出和娱乐、网吧及互联网上网服务、电子游戏、美术品销售、文物经营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广播电视采编、制作、播放、传输(传输覆盖网)节目中的违法行为;查处违法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查处违法接收、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和走私盗版影片放映行为;查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出版、计算机软件等方面的违法违规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查处盗版侵权行为;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督察、指导、协调县(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开展对属地文化市场执法工作。
2.人员情况:汕头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现有财拨人员23人,其中在职人员20人,工勤人员3人,退休人员3人。
(三)汕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所属单位:汕头市图书馆基本情况
1.汕头市图书馆设有11个部门:设读者服务部、图书借阅部、少儿部、报刊部、特藏部、采访部、编目中心、网络与数字资源网络中心、信息咨询部、研究辅导部、办公室。
基本职能:汕头市图书馆是国家一级图书馆,系正科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其主要职责:承担文献资料的收集、整理、保存、开发工作,为社会公众提供图书阅读和文化知识咨询服务。
2.人员情况:核定事业编制65人,在职实有65人,离休2人,退休29人。
(四)汕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所属单位:汕头市博物馆基本情况
1.汕头市博物馆内设办公室、保管部、公共教育部、陈列展览部、文物考古研究部等5个部室。
主要职能:负责文物调查、收集、整理、保护、研究、展览等工作,按资质承担文物考古工作。
2.人员情况:核定事业编制23人,政府购买服务名额5人,合共28人;实有在职人员27人;退休人员4人。
(五)汕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所属单位:汕头市革命历史博物馆基本情况
1.汕头市革命历史博物馆内2个职能部室:办公室、业务部。主要职能:汕头市革命历史博物馆(汕头市东征军革命史迹陈列馆、汕头市八一南昌起义纪念馆)负责文物保护、陈列展览、宣传、研究、学术交流等工作。
2.人员情况:核定事业编制9人,政府购买服务2人,合共10人;退休人员2人。
(六)汕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所属单位: 汕头市艺术研究室基本情况
1.汕头市艺术研究室内设办公室、创作研究部两个部室。主要职能:汕头市艺术研究室是汕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直属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承担戏剧、潮乐的艺术研究和创作,艺术档案保管,开展艺术研讨活动。
2.人员情况:核定事业编制8人,现有财拨人员16人,其中:事业在职人员7人;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退休人员8人。其中,按职务划分,正科长1名,副科长1名;按职称划分,高级职称3名,中级职称2名,初级职称1名。
(七)汕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所属单位: 汕头市文化馆基本情况
1.汕头市文化馆设办公室、活动策划部、创作调研部、培训辅导部、文化创意产业部、信息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办公室七个部室。
主要职能:组织开展具有导向性、示范性的群众文化艺术活动;辅导农村、社区、企业等开展群众文化活动,辅导、培训辖区内文化馆、站业余干部及文艺活动业务骨干;组织、指导、研究群众性文艺创作活动;组织开展群众文艺理论研究,搜集、整理、保护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执行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规划、计划和工作规范,组织实施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认定、申报、保护和交流传播工作;指导基层文化馆工作及群众业余文艺团队建设,为基层文化馆提供文化资源和文化服务;推进文化馆数字化、信息化平台建设,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开展数字文化信息服务;开展对外文化交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2.人员情况:核定事业编制35人,单位现有事业编制在职人员31人,退休人员26人,讲解员及安保、清洁人员等临聘人员12人。其中,按职务划分,正科长1名,副科长2名;按职称划分,高级职称1名,中级职称11名,初级职称11名。
(八)汕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所属单位: 汕头市潮乐传承保护中心基本情况
1.汕头市潮乐传承保护中心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潮州音乐研究室及传承展演部,宗旨和业务范围是:承担潮州音乐的研究、创作以及传承保护和展演展示等工作。
2.人员情况:核定事业编制34人,实有在职人数25人,离休1人,退休16人。
(九)汕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所属单位:广东潮剧院基本情况
1.广东潮剧院为公益一类,院本部核定事业编制57人,内设5个职能科室:艺术创作室、理论研究室、人事秘书科、业务办公室、潮剧艺术博物馆。下属设3个事业单位,为公益一类、核定事业编制160人、分别是:广东潮剧院一团、广东潮剧院二团、汕头市潮剧团。
主要职能:担负潮剧剧目创作、艺术理论研究、潮剧历史资料收藏、归档管理的任务;为潮剧剧种培育潮剧编、导、作、演员、演奏员等方面人才;抓好艺术生产,排演好剧目,实施精品战略,继承传统,大胆创新,积极参加国家、省、市重大艺术活动,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拓展海外演出市场,扩大潮剧剧种知名度。
2.人员情况:全额补助事业单位部分:广东潮剧院本部共有事业编制57名,单位实有在职人员57人,离休人员3人,退休人员161人。
定额补助事业单位部分:广东潮剧院下属单位共有事业编制160名,实有在职人员131人。
(十)汕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所属单位:汕头文化艺术学校基本情况
1.汕头文化艺术学校、汕头戏曲学校成立于1959年,是一所全日制国家艺术中等职业学校。学校二块牌子、一套人马,正处级建制事业单位,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设置五个处室:办公室(学校党政的办事机构,后勤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教导处(学校教学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学生科(学校学生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艺研室(学校艺术教育研究和创作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监察室(学校纪检监察工作的职能工作部门)。
2.人员情况:核定事业编制88人,实有在职人员79人、退休人员63人。
(十一)汕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所属单位:汕头市文化剧团(定额补助事业单位)基本情况
1.汕头市文化剧团为:汕头市歌舞团、汕头市话剧团、汕头市杂技魔术团三个剧团,为定额补助事业单位。
汕头市歌舞团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业务演出部、艺术部,宗旨和业务范围是:承担市各项大小型文艺演出活动、创作歌舞节目和展演展示等工作。
汕头市话剧团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业务演出部、艺术部,宗旨和业务范围是:承担市各项大小型文艺演出活动、创作话剧小品节目和展演展示等工作。
汕头市杂技魔术团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演员队、艺术室,承担市各项大小型文艺演出活动、艺术表演、对演出节目进行编排、指导。
2.人员情况:汕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下属文化剧团共有财政核补在职人数45人,离退休人员86人,其中: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85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和综合预算编制原则, 汕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24年部门预算的编制范围包括:汕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汕头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汕头市图书馆、汕头市博物馆、汕头市革命历史博物馆、汕头市艺术研究室、汕头市文化馆、汕头市潮乐传承保护中心、广东潮剧院、汕头文化艺术学校、汕头市歌舞团、汕头市话剧团、汕头市杂技团等13家单位全部收入和支出。
第二部分 汕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24年部门
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4年收入预算13823.80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3393.66万元,原因是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住房改革补贴、公用经费提标、项目增加及上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经费结转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823.80万元(预算拨款11225.22万元,非税拨232.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230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3393.66万元,原因是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住房改革补贴、公用经费提标、项目增加及上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经费结转等;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4年支出预算13823.8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
3393.66万元,原因是是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住房改革补贴、公用经费提标、项目增加及上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经费结转等。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3823.8万元(预算拨款11225.22 万元,非税拨款232.5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230万元)。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7209.4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6614.34 万元。二、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43.52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16.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7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7万元,主要原因是:控制对外文化交流活动的各项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72万元,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和公务用车运行费12.72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减少11.2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运行费显著降低;公务接待费 23.8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1.68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各专项工作增加,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在汕调研指导及上级非遗、文物、艺术专家莅汕考察调研、参加评审活动接待工作的费用开支。
三、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24年本部门(含下属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56.99万元,比2024年增加139.59万元,增长5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提标。其中:办公费28.19万元,印刷费2万元,邮电费6.11万元,差旅费15万元,会议费1万元,福利费12.43万元,日常维修费1.6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4.83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7.44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22万元等。
(二)关于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4年本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38.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30.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26.2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81.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市直部门应当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2辆,其中,副处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情况为0。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说明
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主要民生项目包括:以“百村示范、千村整治”美丽乡村建设为契机,全面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在年底实现全覆盖建设任务。以“汕头文化云”项目为重点,加快推进公共文化场馆的数字化建设。高标准做好创文强管各项工作,在公共文化场馆和国有文艺院团中广泛开展“种文化、结对子”等学雷锋文化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创建文明单位,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效能。进一步扩大文化惠民活动的覆盖面,继续办好“周五有戏•潮剧大观园”、“周六赏曲•潮乐小戏台”、“汕头文化大讲堂”、高雅艺术系列演出、农村公益电影放映以及老妈宫戏台公益性演出等常态化惠民文化活动,组织开展群众艺术节、潮汕民俗文化节、公共艺术节等重大文化节庆,打造常态化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品牌。发挥社会力量办文化的积极性,营造有利于推动文化繁荣兴盛的良好社会氛围。
重点支出项目包括:
1.文物保护修缮、小公园开埠文化博物馆群免费开放、汕头市小公园安平路46号修缮活化专项。绩效目标:以小公园专题博物馆群的规划建设为重点,加快实施安平路46号蔡楚生影剧纪念馆等专题博物馆建设,提升老妈宫戏台等专题展馆的服务效能,推动形成小公园专题博物馆群的文化旅游圈。加快实施英国领事馆、东里寨等重点文保单位的加固修缮项目,组织编制新一批重点文保单位的修缮设计方案。积极做好33个重点文保单位的上等级工作,争取在国保单位和省保单位的数量上有新突破。推动潮汕历史文化博览中心公益性展馆的布展工作,争取尽快对外开放。有效提升市博物馆、市革命历史博物馆等国有文博单位的免费开放水平,进一步完善功能布局和设施设备。
2.非遗保护与传承专项。绩效目标:完成第七批市级非遗传承人评审认定工作,组织市级非遗传承人积极申报省级非遗传承人,壮大各级非遗传承人队伍。落实对市级以上非遗传承人的考核制度,对非遗传承人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发挥其在非遗保护传承方面的作用。健全对非遗项目和非遗传承人的经费扶持制度,加大对濒危项目的扶持力度,建立起非遗保护传承的长效机制。开展非遗项目的展演展示和比赛活动,加强对非遗产品的开发和推广,推动非遗项目的产业化发展。加强对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整理、宣传和推介,积极推动潮剧、潮乐等非遗项目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以潮汕优秀传统文化为重点,进一步丰富对外文化交流内容,拓展对外文化交流渠道,增强海外潮人新生代对潮汕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感,扩大潮汕优秀传统文化在国际上的影响力;继续办好“文化汕头系列丛书”,联合新闻媒体以专栏专版专题节目等形式加大对潮汕优秀传统文化的宣传力度。
3.文艺精品创作、重大节日文艺演出项目。绩效目标:强化抓精品意识,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加强现实题材创作,支持各文艺团体围绕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等重大题材,打造一批舞台、音乐、美术等方面的精品力作。加强对群众文化创作活动的组织协调,建立重点作者重点选题扶持机制,争取在各类群众性艺术比赛中涌现出更多的优秀作品。推动艺术交流,进一步办好高雅艺术系列展演活动,打造艺术交流平台。加强专业人才培养,造就德艺双馨的专业人才队伍。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的拨款; 财政拨款支出:是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拨款的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是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项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是指为保障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是指为保障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第四部分 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表
第五篇:开化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开化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开化县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开文广新„2024‟4号文件
关于开展县广播电视台
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家广电总局和国务院纠风办《关于2024年开展全国广播电视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现就2024年我县广播电视台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充分发动和依靠社会各界力量对县广播电视台行风建设情况进行评议和监督。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着力解决广大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努力做到思想认识有明显提高,纪律意识有明显增强,作风有明显转变,制度建设 1
有明显加强,工作有明显进步。
二、评议内容
1、执行党和政府关于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宣传纪律以及广播电视法规的情况。重点评议广播电视节目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的情况。
2、开展纠风和行风建设的工作情况。重点评议行业作风和职业道德方面存在的问题,对群众反映的有偿新闻、虚假新闻、不良广告、低俗之风等突出问题进行治理的情况。
3、执行党和政府关于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宣传纪律以及广播电视法规的情况,重点评议广播电视及所属网站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的情况。主要内容:
⑴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⑵坚持党的新闻工作方针、政策和原则,为全党和全国工作大局服务;
⑶坚持贯彻“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指导原则,真实、客观、全面反映社会实际;
⑷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大力弘扬社会正气;
⑸讲究宣传艺术,创新宣传报道形式,不断提高宣传效果; ⑹充分发挥国家主流媒体的正确引导作用,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工作;
⑺宣传报道的政治观点、政治态度、政治倾向和宣传导向是否正确,宣传工作是否出现过失或产生不良影响;
⑻节目内容丰富多样,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和文化需求; ⑼重视听取广大听众、观众对宣传报道的意见和建议。
4、执行《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试行)》和《中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职业道德准则》、《中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职业道德准则》以及《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章制度的情况。重点评议广播电视及所属网站是否存在以下有偿新闻、虚假新闻、不良广告、低俗之风等现象:
⑴索要、接受或借用采访报道对象或利害关系人的钱物; ⑵接受可能影响新闻报道客观公正的宴请和馈赠;
⑶以“公开曝光”、“编发内参”等方式相要挟,以达到个人目的或其他不正当目的;
⑷从事与职业有关的有偿中介活动,或者经商办企业; ⑸违反有关规定,在无隶属关系的其他新闻单位或经济组织兼职取酬;
⑹新闻报道与经营活动不分,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以新闻报道或变相新闻形式换取广告和赞助,利用记者、编辑、审稿人、制片人、主持人、播音员等身份或工作之便拉广告、拉赞助;
⑺编造新闻,或者歪曲、夸大报道事实,将评论或猜测作为认定事实报道;
⑻以个人感情代替政策法律,案件报道影响司法公正和法律判决;
⑼在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疗服务广告中,利用专家、医生、患者以及社会公众人物的形象作证明,或宣传保证治愈,或在保健食品广告中宣传治疗作用,或在药品、化妆品、美容服务广告中夸大功能;
⑽在节目或广告中渲染血腥、暴力、色情、赌博、迷信和歪理邪说,含有污辱、歧视他人和侵犯他人隐私的内容,或者用语粗俗、举止不文明、格调低下;
⑾其他违反职业道德和行业管理规定,以业谋私等问题。
三、评议步骤和时间安排
评议活动按以下步骤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时间为8月之前。
县广播电视台要结合实际,确定行风建设的目标要求。要采取召开动员大会、座谈会、新闻发布会等形式,使广播电视台的每一个干部、职工都充分认识这次评议工作的重要意义,自觉地投入到行风评议工作中来。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的宣传优势,对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情况大力进行宣传报道,努力营造全社会了解、关心、参与、支持广播电视台评议行风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2、自查和组织评议阶段,时间为9月之前。
县广播电视台要结合评议的内容,深入实际,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和解决办法。同时要采取接受群众投诉(公布投诉电话)、公开社会承诺(印制行风建设承诺书)、走访基层等方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县文广新局和县纠风办要组成有行风监督员和社会各界群众参加的评议小组,通过发放调查问卷表、召开座谈会、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了解并掌握本级及上级广电系统的行风情况,认真进行评议活动。
3、整改检查阶段,时间为10月至11月。
县广播电视台针对评议中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研究整改方案,落实具体的整改措施,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对能及时解决或通过努力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一时不具备条件解决的,要列出整改计划。与此同时,认真做好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工作总结。县文广新局和县政府纠风办将组织有关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四、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是2024年我县广播电视台行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领导责任制,将此项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计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根据县政府纠风办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统一部署,县文广新局成立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县广播电视台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组长:汪晖;副组长:余发水、徐良怀;成员:陆冰凌、刘晓英、余林森。
2、加强协调配合,重视评议质量
县文广新局和县纠风办要加强协调配合。县纠风办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指导的职责,积极支持县文广
新局抓好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工作的进展情况,发现和总结评议中好的做法和经验。要注重提高评议质量,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评议程序、评议方法和评价机制,促进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要防止刮“一阵风”现象,立足构建行评与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努力促进行业和部门的各项工作。对在评议行风活动中搞不正之风,弄虚作假,违反评议纪律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3、认真组织好对“中央二台”和“省二台”的评议
根据上级规定和我省的工作计划,不仅要组织好对县广播电视台的评议工作,而且要把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和浙江人民广播电台、浙江电视台(简称“中央二台”和“省二台”)列入评议范围。要精心组织,广泛征求本县人民群众对“中央二台”和“省二台”行风建设情况的意见,对这些意见进行归纳和整理。同时,要将“中央二台”和“省二台”行风状况调查问卷的汇总材料,上报省广播电视局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五年八月三十日
主题词:广播电视行风评议实施方案
抄送:市文广新局,县纪委、县委宣传部
开化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2024年8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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