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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梧院党发〔2024〕39号

    栏目:六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夜幕降临 时间:2024-08-22 21:57:54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梧院党发〔2024〕39号

    梧院党发„2024‟39号

    中共梧州学院委员会

    关于印发《梧州学院辅导员队伍建 设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

    院属各系、各有关部门:

    经学院党委同意,现将《梧州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梧州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规定

    中共梧州学院委员会

    2024年6月15日

    主题词:高校

    辅导员

    队伍建设

    工作规定

    中共梧州学院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2024年5月15日印发 校对:梁宏云 录入:张亚敏 排版:张碧芬

    (印13份)梧州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规定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的精神,切实加强我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促进我院改革、发展和稳定,促进培养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辅导员是我院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辅导员应当努力成为大学生的人生导师和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

    第二章 任职条件

    第三条 辅导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具有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有一定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品德高尚、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志于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三)努力学习并掌握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教育规律,知识结构合理,文化素质良好;具有较好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能运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果教育学生;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科学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组织班级、年级大会、学生的集体活动和社团文体活动;能独立起草工作计划、总结等文字材料;思维敏捷,工作扎实,作风深入。

    (四)具有大学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含学士)以上学位。

    (五)专职辅导员原则上应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六)身心健康。

    第三章 工作要求

    第四条 认真做好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及服务育人工作,加强学生班级建设和管理。

    第五条 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与成才。

    第六条 主动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理论与方法,不断提高工作技能和水平。

    第七条 定期开展相关工作调查和研究,分析工作对象和工作条件的变化,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方法。

    第八条 注重运用各种新的工作载体,特别是互联网络 等现代科学技术和手段,努力拓展工作途径,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第四章 工作职责

    第九条 根据学院的工作要求,结合本系部实际情况,制定所负责年(班)级学生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平时按要求开展工作并做好工作记录,如实填写《梧州学院辅导员工作手册》,学年结束时撰写工作总结。

    第十条 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在学院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系党总支(支部)的指导下,组织学生的政治学习,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进行形势和政策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积极引导学生不断追求更高的目标,使他们中的先进分子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确立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念。深入课堂、学生宿舍及其他学生活动场所,平均每周随堂听课不少于1次,平均每周巡视学生宿舍不少于1次,及时、全面、准确了解掌握学生的思想状况,自觉做好学生信息的报送工作。依据学生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第十一条 进行学风建设与就业指导,提供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服务。教育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帮助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协助有关人员指导学生选修课程和辅修专业,报考研究生,引导学生形成勤奋好学、刻苦钻研的优良学风;认真做好大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为学生提供高效优质的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积极引导学生就业,切实维护学生、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 指导党团、班级组织建设。认真抓好所负责的学生党团组织、班级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发挥学生党团组织及班委在学生成长、成才中的作用,积极做好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及学生干部的培训工作,要求每学期组织或参与学生党团、班级活动不少于4次。

    第十三条 做好日常事务管理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等服务工作。认真做好迎新接待、入学教育、军事训练、公共卫生教育,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违纪学生的处理、教育和引导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细致地做好学生综合测评及资助学生的“奖、贷、助、补、减、免、勤”等日常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十四条 加强安全稳定工作,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对学生开展日常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保障学院的安全稳定;认真执行学生管理的有关法律、规章制度和文件精神,切实维护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学生中出现的突发性事件;组织、指导学生 参加各项重大活动,教育、引导学生参与安全文明校园建设。

    第十五条 协助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要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以谈心、谈话等为主要形式,认真做好个别学生的教育工作,及时发现学生心理问题,配合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心理疏导及帮助。

    第十六条 指导、组织开展素质教育活动。积极鼓励、支持和指导学生参加各种科技学术活动、文娱体育活动、社会实践活动以及其他有利于学生成长、成才的第二课堂活动,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就业能力、创业能力,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在活动中培养学生干部,引导学生提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

    第十七条 协助做好教育教学工作。主动与任课教师、班主任及院系领导保持密切联系,配合教师做好教学改革和开展教书育人的相关工作。

    第十八条 积极开展工作研究。为提高素质能力和工作水平,辅导员应结合本职工作,针对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研究,每学年要完成1篇以上调查报告或论文,并力争公开发表。聘期内争取主持或参与完成一项院级以上研究课题。

    第十九条 建立健全各类学生管理档案,积累有关资料。

    第二十条 完成学院及有关职能部门和本系交办的其 他工作。

    第五章 配备与管理

    第二十一条 学院总体上按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本、专科生专职辅导员岗位。辅导员的配备以专职为主、兼职为辅,专兼相结合,每个系的每个年级应当设专职辅导员。

    第二十二条 辅导员选聘工作在学院党委统一领导下,采取组织推荐和公开招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生工作部(处)、人事处和各系党总支(支部)等相关单位按辅导员任职条件及笔试、面试考核等相关程序具体负责选聘工作。专职辅导员从优秀的本科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中选聘,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从青年教师中选配。

    第二十三条 辅导员受所在系党总支(支部)和学生工作部双重领导,组织关系在系,辅导员的任免,须经系党总支(支部)提出,学生工作部(处)与人事处共同考察后,报学院党委批准。

    第二十四条 我院新聘任的青年专业教师,根据学院工作的需要,有计划地安排从事一定时间的辅导员工作,并可承担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政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就业指导等相关课程的教学工作。

    第二十五条 辅导员离任时,要办理工作交接,向新任辅导员介绍有关情况,移交文件和有关资料。

    第六章 待遇与流向

    第二十六条 专职辅导员连续工作满3年、5年及其以上且考核达到基本称职(含基本称职)等级以上者,在院内岗位津贴等待遇上可分别比照副科级、正科级或相应职员级别标准。考察由学院党委组织部、学生工作部(处)、人事处及有关系党总支(党支部)共同完成,根据其工作情况确定是否享受相应级别待遇。辅导员转岗的,从转岗的下一个月起按新的岗位享受相应的待遇。

    第二十七条 辅导员工作满2年者,经本人所在的系党总支(支部)和学生工作部(处)同意,报人事处批准可报考在职或定向研究生;工作满5年者,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见,可继续从事辅导员工作或转岗从事其他工作;适合并愿意从事党务、行政工作的,可优先安排到学院及系党政工团各部门工作;适合并愿意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经所在系同意,学院人事处批准,可转为专业教师,或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取得学位后可转为专业教师。

    第七章 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八条 辅导员的考核由学生工作部(处)、人事处统一布置,学生工作部(处)和各系党总支(党支部)共同负责。考核内容分:德、能、勤、绩四个方面,以工作实际效果为主。

    第二十九条 考核实行量化的方式,坚持定期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定期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平时考核每学年下学期进行一次,辅导员写出书面总结,系党总支(支部)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对每个辅导员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并填写《梧州学院专兼职辅导员年度工作考核测评表》,报学生工作部审定存档,考核情况作为辅导员评先、晋级、提职的主要依据。

    第三十条 辅导员考评工作实行个人自评、群众评议和组织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辅导员的基本素质和工作实绩是主要依据,个人自评述职是基础,群众民主评议是重要参考,组织考核是必备环节。

    (一)个人自评:辅导员对照本条例及《梧州学院辅导员考核办法》对本人一学年来工作进行总结,并向所在系党总支(支部)提交述职报告,在本单位组织的年度考核评议会上进行述职。

    (二)群众评议:各系党总支(支部)书记或副书记负责召集学生、教师代表座谈会,听取对辅导员工作的评价。

    (三)组织考评:各系党总支根据辅导员的实际表现和工作效果,结合辅导员个人自评和群众评议情况对照考评内容和评分标准进行考评,确定考核等级,上报学生工作部(处)、人事处。考核等级分为四等:优秀85分以上、称职75--84分、基本称职60--74分、不称职59分以下。

    第三十一条 辅导员工作考评是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 的有效手段,也是加强学生教育和管理的重要环节,各系党总支(支部)务必加强领导并认真组织实施,并可根据本单位特点和实际情况在上述考评办法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落实。

    第三十二条 学院每年评选一次优秀辅导员,对工作认真负责、成绩显著者,发给优秀证书并记入本人档案,同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任辅导员未满一年的不参加评优。

    第三十三条 对平时一次考核不称职的辅导员要给予书面通报批评,二次考核不称职的辅导员,则给予批评戒勉,暂缓聘职称一年;对年度考核两次不称职者调离辅导员岗位或解聘。对于玩忽职守、严重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辅导员,要追究其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经学院党委批准后,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由学院学生工作部(处)和人事处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

    第二篇:梧院党发200712号

    梧院党发„2024‟12号

    关于印发《梧州学院开展转变干部作风 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各部门:

    经学院党委研究同意,现将《梧州学院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梧州学院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方案》

    中共梧州学院委员会 梧

    2024年3月18日

    主题词:干部作风 行政效能建设 工作方案 通知

    抄报:自治区高校工委、自治区教育厅、中共梧州市委员会、梧州市人民政府、梧州市效能办

    中共梧州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3月18日印发

    校 对:陈 丹 录 入:梁 韵 排 版:梁 韵(共印30份)

    附件

    梧州学院开展转变干部作风 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决定》及梧州市委、市政府关于《梧州市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方案》精神及要求,推进依法行政,提高办事效率,优化发展环境,促进我院各项建设顺利进行,经党委研究同意,制定全院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自治区、梧州市关于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活动的有关部署和要求,通过深层次的教育手段和强有力的整改措施,突出抓好行政效能制度建设、改革内部管理体制、转变干部作风、提高干部素质等4项重点,彻底革除阻碍学院发展的痼疾,建设法治、服务、责任、效能的行政部门,以更优良的干部作风,更优质高效的服务,促进我院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严格按照自治区部署与梧州市 “两整”活动相结合开展的原则。通过更深层次的教育手段和更强有力的整改措施,促进干部作风的转变和行政效能的建设。

    (二)坚持“两不误、双促进”的原则。在活动中要科学统筹、合理安排,既要保证行政效能建设活动的顺利开展,又要圆满完成当前各项工作任务,促进教学与科研,实现“两不误、双 3 促进”的目标。

    (三)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不仅要解决当前影响干部作风和行政效能的突出问题,而且要建立和逐步完善一整套规章制度,把“软”的要求变成“硬”的约束,形成转变干部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长效管理机制,推进行政效能建设的法制化和规范化。

    (四)坚持实事求是、公开透明的原则。整个过程要广泛发动全院教职工参与,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和建议,整改情况及结果要向全院通报,切实接受监督。

    (五)坚持求真务实、高效便民的原则。把“清简务本、行必责实”的工作作风贯穿于整个活动当中,从实际出发,扎实推进,务求实效,使广大师生员工得到实实在在的便利。

    三、工作步骤

    根据自治区、梧州市的部署,我院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活动将从2024年3月上旬开始到2024年2月底结束,分为4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3月上、中旬)

    通过广泛开展思想发动和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真正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增强转变作风和加强效能建设的自觉性和紧迫感。重点抓好两个方面的工作:

    1.广泛开展学习教育动员活动,提高广大干部的认识。一是认真开展学习动员。学院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组织全体行政管理人员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决定》,自治区党委刘奇葆书记、自治区政府陆兵主席和市委任燮康书记的讲话精神以及本方案等,使广大干部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转变干部作风,加强行 4 政效能建设的重大意义,明确转变干部作风的指导思想和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目标要求、工作原则和方法步骤。

    二是广泛开展形象教育。以寓教于乐的形式,开展正、反两面和拓展视野的教育。每个月组织行政管理人员观看两部电影或电视片。电教片包括:(1)正面典型教育片;(2)警示教育片。通过形象教育,用事实说话,力求收到实效。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院党委宣传部要将宣传活动贯穿于整个活动的各个阶段,紧密结合活动的4个阶段,有计划、有步骤地在院内外各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既要树立优秀的典型,又要曝光存在的问题,营造转变干部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氛围。

    2.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大讨论,增强广大干部提速发展的自觉性和紧迫感。

    一是采取座谈会等形式展开讨论。院属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自治区关于开展讨论的6项要求,联系学院、本单位和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和行政干部的思想实际,采取座谈会等各种形式,开展1至2次大讨论,并书面向学院效能办汇报讨论情况。讨论围绕查找影响和妨碍行政效能和干部作风的思想观念、工作作风、体制机制、管理方式方法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来开展:(1)对照转变作风的要求,讨论干部队伍在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哪些突出问题;(2)对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重点讨论本部门工作的出发点是便于自己管理还是便于群众办事;(3)对照建设高效行政队伍的要求,讨论本部门各项业务流程是否做到规范有序、高效便捷还是随意而为;(4)对照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的要求,讨论干部队伍的发展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制意识、诚信意识强不强;(5)讨论本单位和本部门是否存在办事拖拉、推诿扯皮、以权谋私等问题;(6)联系我院实际和当前的重点工作,对清除阻碍我院全 5 面发展的各种痼疾和解决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是撰写个人学习心得体会。在开展讨论和观看电教片后,每个干部至少撰写一篇学习心得。学习心得要联系实际谈对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认识。

    通过各种形式的讨论,进一步增强发展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法制意识,把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上,切实增强加快发展的紧迫感和自觉性,为活动顺利开展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查摆问题阶段(2024年3月下旬)。主要任务是按照行政效能建设活动的总体要求,认真查摆本单位、本部门在干部作风、行政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认真剖析原因,根据部门实际,明确整改方向。

    1.制定计划,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各部门要联系实际,认真查找在作风建设及行政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在作风建设方面,重点查找:(1)宗旨意识不强,群众观念淡薄,对前来办事的师生员工、考生及家长态度冷漠、服务质量差问题;(2)责任心和执行力不强,不思进取,得过且过,办事拖拉,推诿扯皮,工作效率不高的问题;(3)缺乏干事激情,精神状态不佳,改革创新意识不强,因循守旧,不学习,不钻研的问题;(4)部门和单位利益至上,本位主义严重,我行我素,滥用职权,不讲诚信的问题;(5)脱离实际,急功近利,不察实情、不讲实话、不办实事、不求实效,弄虚作假,形式主义严重的问题;(6)为政不廉,铺张浪费,讲排场、比阔气,享乐主义严重的问题;(7)“家长作风”严重,违背民主原则,搞一言堂、独裁行政,工作态度生硬、恶劣的问题。

    在行政效能建设方面,重点查找:(1)影响学院改革发展稳 6 定的突出问题,尤其是广大师生员工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2)履行职能缺位、错位、越位的问题。

    查找问题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开门搞整顿,制定本部门查找问题的方案:(1)自查自找。院属各单位、各部门都要联系各自的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行政管理干部根据工作职能和岗位职责,查找本单位、本部门在工作作风和行政效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典型事例。对查找出来的问题,一定要量化成若干件实事,为整改作好准备;(2)公开查找。院属各单位、各部门要将本单位、本部门的职能和办事程序在校园网上公布。通过部门间走访、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院内其它部门的意见和建议,欢迎他们对本单位、本部门干部作风、行政效能等方面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院属各单位、各部门自身查找出来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措施、情况书面报学院效能办。

    2.深刻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各部门要不定期召开讨论会,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分析讨论。讨论要从事业心与责任感、工作作风、管理机制等方面深刻剖析原因,不能单纯以事论事。要开展反面典型教育,使部门工作人员深刻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真正从中汲取教训。对缺乏事业心与责任感、工作作风不正等问题,要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有关服务窗口部门以及师生员工反映工作作风较差的部门更要认真对待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根源,制定整改计划和整改措施。这些单位的整改计划,不能笼统提口号,一定要达到预期的整改目标,由学院效能办对这些单位和部门进行业绩考核,督促其把所有整改落到实处。

    (三)集中整改阶段(2024年4月至11月)。主要任务是针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进行整改。各部门要找准存 7 在的突出问题,本着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首先解决什么问题的态度,着力解决阻碍学院改革和影响学院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师生员工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重点抓好以下11个方面的整改工作:

    1.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各部门要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即行即改,把转变干部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落实到具体行动,结合学院实际开展富有成效的活动。(1)由学生工作部牵头,开展“爱心圆梦”贫困生资助活动;(2)由学生工作部牵头,做好2024年新生入学、毕业生离校的相关工作;(3)配合梧州市城乡清洁工程,由总务处牵头,学生工作部配合,开展“清洁校园”活动;(4)开展“整治地灾,人人有责”活动,由总务处牵头,加快校园地质灾害整治工作进程;(5)由学院团委牵头,选派各级干部参加“构建和谐文明新农村”及志愿者暑期“三下乡“活动,支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在2024年11月底前完成。

    2.规范办事程序

    要简化办事环节、优化办事程序,明确审批主体,落实审批责任,提高审批效率,做好各项程序的衔接工作。此项工作由院长办公室牵头,各有关单位、部门参与,要求在2024年8月底前完成。

    3.理顺职能明确责任。

    理顺部门之间的职能关系。按照学院“三定”方案,各部门要根据此方案对部门职责进行一次全面梳理,明确各部门职能、权限和责任,理顺部门之间的职责关系,尽量做到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负责;确需多个部门负责的事情,要明确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分清权限和责任,从体制上杜绝部门之间有利就争、无利就退等推诿扯皮现象。各部门要明确每个岗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标准,使每个工作人员明确自己的工作要求和责任。此项工作由 8 人事处牵头,党委组织部配合,有关部门参与,要求在2024年7月底前完成。

    4.全面推行校务公开。

    (1)编制校务公开的详细目录,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各部门要根据学院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编制政务公开的详细目录,尤其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要及时向师生员工公开。此项工作由院长办公室牵头,院属各单位、各部门配合,在2024年6月底前完成。

    (2)创新和规范校务公开形式。院属各单位、各部门要不断创新和规范方便师生员工办事、便于师生员工知晓、有利于师生员工行使监督权的校务公开形式。加强校园网站建设,推进电子政务,为师生员工提供优质的服务。此项工作由院长办公室牵头,各部门配合,贯穿活动全过程。

    5.加强制度建设问题。

    (1)明确制度建设的要求。各部门要从规范管理行为、优化办理流程、提高行政效能入手,对现行的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凡是不符合转变干部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要求,影响办事效率、阻碍加快发展的制度,要坚决废止。要适应新形势任务的要求,建立健全职责清晰、运转协调、行为规范、奖惩分明的部门管理制度。

    (2)细化制度建设的任务。院属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加快办事、办文速度,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此项工作由学院效能办牵头,各有关单位、各部门参与,在2024年6月底前完成。

    研究制定部门绩效考评办法,建立考评奖惩机制。把考评结果作为评价各部门和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与干部提拔使 9 用、评先评优、奖励惩处挂钩,对在转变干部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中表现好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扬和奖励,对表现差的予以批评和处理。此项工作由院党委组织部、人事处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在2024年6月底前完成。

    7.提高干部的素质和能力。

    院属各单位、各部门要以贯彻《高校法》为契机,以思想政治建设为基础,以能力建设为重点,以为人民服务宗旨意识培育为主线,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在广大干部中树立终身学习理念,不断提高机关干部的思想和业务素质。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理念,增强机遇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发展意识、服务意识、效率意识。积极推进干部职业化专业化能力建设,坚持自主学习,加强分类培训,重点开展依法行政、新制度、新技能以及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培训,掌握做好本职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增强履行岗位职责的本领、服务发展的本领、依法行政的本领、服务群众的本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建设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为提高行政效能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此项工作由各单位、部门负责,学院党委组织部、人事处予以指导,贯穿活动全过程。

    8.加强行政效能监察。

    加强行政效能监察机构建设。建立完善学院效能监察机构,进一步完善领导接待日制度和规范院长信箱处理程序,建立健全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开展综合监察和专项监察,坚决查处涉及行政效能和干部作风的案件,严格责任追究,依法惩处行政执法中的违纪违法行为。此项工作由院纪委负责,要求在2024年7月底完成。

    (四)考核总结提高阶段(2024年12月至2024年2月)

    根据活动的总体要求,采取群众测评、自评和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院属各单位、各部门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活动情况进行严格的考核。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转变干部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长效机制。重点抓好以下4个方面的工作: 1.深入开展“回头看”自评活动。对照以上3个阶段的内容认真开展自评,对存在的问题逐个进行整改落实,切实做好查缺补漏工作。对应当解决而没有解决或解决不到位的问题, 要继续集中力量切实解决;对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 要向群众作出说明;对整改效果不好、多数群众不满意的问题,要重新进行整改。此项工作由院属各单位、各部门负责,在2024年12月20日前完成。

    2.认真总结和表彰先进。及时召开总结大会,交流经验,表彰先进, 鞭策后进,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进一步推进干部队伍作风的转变。此项工作由学院党办、院办、效能办负责,在2024年12月底前完成。

    3.建立长效机制。要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 把在开展作风建设活动中的好做法、新经验上升为制度规范, 转化为经常之举, 不断巩固和扩大集中整治的成果, 促进作风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形成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为保持和发展干部队伍的良好作风提供有力的制度保证。此项工作由院属各单位、各部门负责,在2024年1月底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转变干部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既是当前的迫切需要,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院属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学院及部门实际,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领导小组指挥协调、各单位、各部门各负其责、全院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学院成立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成员要齐心协力共同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转变干部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工作。

    (二)统筹安排,协调推进。今年是“十一五”的第二年,也是学院正式成立的第二年,各部门工作责任大、任务重。因此,要把行政效能建设融入各项工作之中,科学安排,确保行政效能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两不误、双促进”。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抓好转变干部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工作,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解决好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让广大师生员工感受到效能建设带来的新变化。

    (三)严格要求,加强督查。学院效能办要切实把握转变干部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各个阶段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加大督查力度,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推广成功经验。特别是对热点难点问题,要进行跟踪督查。发现工作不力的,要明确指出,及时纠正;有不足之处的,要找出原因,及时弥补;走过场或搞形式的,要严肃批评,及时“补课”。通过深入细致的督促检查,确保转变干部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不走过场,不出偏差。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和黑板报、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营造浓厚氛围,展示我院行政干部的崭新风貌,树立我院的良好形象,促进我院各项事业的发展。

    第三篇:梧院党发〔2024〕32号

    梧院党发„2024‟32号

    关于印发《“塑师德

    正师风

    强师能

    铸师魂” 梧州学院师德建设专题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教师„2024‟1 号)、•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向孟二冬同志学习的决定‣(教党„2024‟33 号)、•中宣部教育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广泛开展向方永刚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政联„2024‟2 号)和•关于印发†“塑师德 正师风 强师能 铸师魂”广西高校师德建设专题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桂党高工宣„2024‟33号)精神,抓住我区深入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的有利契机,进一步深化我院师德教育活动,经院领导研究,决定从今年6 月上旬开始,集中7 个月左右的时间,在全院组织开展“塑师德 正师风 强师能 铸师魂”梧州学 院师德建设专题教育活动。现将•“塑师德 正师风 强师能 铸师魂”梧州学院师德建设专题教育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塑师德 正师风 强师能 铸师魂”梧州学院师德建设专题教育活动方案

    中共梧州学院委员会 梧 州 学 院 二○○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高校 师德建设 活动 方案 通知

    中共梧州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25日

    校对:梁 韵 录入:韦德华 排版:韦德华(共印30份)附件

    “塑师德

    正师风

    强师能

    铸师魂” 梧州学院师德建设专题教育活动方案

    为抓住我区深入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的有利契机,进一步深化我院师德教育活动,经院领导研究,决定从今年6月上旬开始,集中7 个月左右的时间,在全院组织开展“塑师德 正师风 强师能 铸师魂”师德建设专题教育活动。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教师„2024‟1 号)、•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向孟二冬同志学习的决定‣(教党„2024‟33 号)、•中宣部教育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广泛开展向方永刚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政联„2024‟2号)和•关于印发†“塑师德 正师风 强师能 铸师魂”广西高校师德建设专题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桂党高工宣„2024‟33号)精神,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师德建设专题教育活动为载体,以全面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为核心,以强化师德教育、严格师德规范、加强师德建设、解决突出问题为工作重点,大力倡导“以德立教、德识相长”的师德要求,努力建设一支适应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敬业奉献、教书育人、遵纪守法、为人师表的教师队伍,营造符合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的校园氛围,形成和谐向上的师生关系,为实现我院各项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标要求和工作重点

    我院师德建设专题教育活动的总体目标是:找准抓住我院师德师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活动促建设,以师德强师能,通过为期 半年的共同努力和集中整改,培养一批爱生乐教、教书育人的典型,警示一些师德失范、风纪不正的教师,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的队伍,建立健全一系列师德建设的长效机制,使我院教师队伍在整体上实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意识进一步树立,思想素质明显提高;学习先进、争创一流的氛围进一步形成,业务能力明显增强;团结向上、和谐融洽的师生关系进一步强化,师表形象明显改善”的目标,进而以优良的师风带动教风,促进学风,优化行风,让学生满意,家长满意,社会满意。

    要实现这样的目标要求,必须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以倡导“以德立教、德识相长”的师德要求为重点,不断强化师德教育。通过多渠道、分层次地组织我院教师开展各种形式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理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学术规范教育,使他们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以德立教、德识相长”等教育理念,着力培养强化不计得失的牺牲精神、不甘落后的拼博精神、爱生如子的园丁精神、认真执教的敬业精神和终身从教的奉献精神等“五种精神”,自觉加强师德修养,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以良好的思想和道德风范去影响和培养学生。

    (二)以强化师德管理考核为手段,严格执行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以“依法执教,恪尽职守;爱岗敬业,精心施教;勤奋好学,严谨治学;求真务实,端正师风;以人为本,关爱学生;团结协作,尊重他人;作风正派,廉洁从教;品德高尚,为人师表”为基本要求,制定我院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把师德规范的主要内容具体化、规范化,使之成为全体教师普遍认同的行为准则。结合我院实际,进一步完善教师资格认定和新教师聘用制度,把思想政治素质、思想道德品质作为必备条件和重要考察内容;健全师德考评制度和师德档案制度,认真开展师德考核,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职务聘任、派出进修和评优奖励等的重要依据。对师德表现不佳的教师要及时劝诫,经劝诫仍不改正的,要进行严肃处理。

    (三)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核心,大力加强师德建设。要把师 德建设作为我院教师队伍建设的永恒主题,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师德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在师德建设的观念、内容、形式、方法、手段、制度等方面不断改进和创新,特别要在增强时代感、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使师德建设更加贴近实际、贴近教师,推动师德建设工作实现科学化、制度化。要建立师德建设工作评估制度,抓紧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师评价方法和指标体系,完善相关政策,体现正确导向,为师德建设提供制度保障。要因校制宜,制定可操作的实施办法,完善师德建设规章制度,建立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四)以解决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着力抓好集中整改。要广泛听取学生、家长、同事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按照“言必责实、行必责实、功必责实”的要求,深入查找本校在师德教育、师德建设、考核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查找教师个人在政治思想、教育思想、教育方向、尊重学生、严谨治学、为人师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措施,采取上下联动、集中整改的办法予以解决。

    三、活动步骤和主要任务

    我院师德建设专题教育活动将持续7 个月左右,从今年6月上旬开始到12 月底结束。具体分为以下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学习提高(6月上旬~6月底)

    1.由党委宣传部牵头,院属各单位、各部门协助,层层做好宣传发动,紧密围绕活动主题,集中动员,宣讲活动方案,布置活动安排,统一思想认识,发动广大教师积极投身师德建设专题教育活动。与此同时,要利用学院网站、院报、宣传橱窗、标语横幅等宣传媒体,大力加强活动宣传,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2.认真抓好学习培训。

    (1)明确学习内容。院属各单位、各部门要制定专门的教师全员学习培训计划,明确规定政治理论教育、政策和法律法规教育、师德规范教育、教育理论教育等方面的学习内容,要把•教育法‣、•教师法‣、•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 见‣(教师„2024‟1 号)、•教师资格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24‟16 号)、胡锦涛总书记给全国模范教师、北大教授孟二冬女儿的回信以及•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向孟二冬同志学习的决定‣(教党„2024‟33 号)、•中宣部教育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广泛开展向方永刚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政联„2024‟2 号)等作为学习重点(学习资料可从学院首页下载)。

    (2)创新学习形式。院属各单位、各部门要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个人思考与座谈交流相结合、讲课辅导与集体讨论相结合、听取先进事迹报告与剖析反面典型相结合的“四结合”方式,组织教师进行学习。

    (3)严明学习纪律。院属各单位、各部门要保证教师参与率达100%,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0 个学时,每人至少撰写1 篇学习心得,并将学习教育活动贯穿于师德建设专题教育活动的始终。

    4.深入开展专题讨论。重点围绕以下六个专题开展讨论:(1)怎样像孟二冬教授、方永刚教授那样为人为学为师,做一名新时期师德高尚的人民教师。

    (2)新时期师德规范应该包括哪些具体内容。

    (3)师德与师能之间有何关系,怎样才能把塑师德与强师 能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以德立教、德识相长”。

    (4)怎样体现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5)怎样才能做到教书与育人紧密结合。(6)怎样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

    (二)查摆问题,剖析原因(7月上旬~7月中旬)

    1.广泛征求意见建议。院属各单位、各部门要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或征求意见表、设立意见簿或意见箱以及谈心交心等多种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家长、学生对学院和个人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

    2.开展开门评教活动。院属各单位、各部门要采取“问”、“谈”、“访”等方式,敞开大门,发动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评议教师 的思想、工作、能力、水平,查找分析教师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3.开展师德自我评价和民主评议。院属各单位、各部门要通过“自己找、群众提、组织点、互相帮”,组织广大教师重点开展“七查七看”活动,即查是否坚持依法执教,看有没有传播危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和言论;查是否坚持德育为首,看有没有只教书不育人的现象;查是否坚持认真施教,看在备课、讲课、批改作业等过程中有无应付、马虎了事的行为;查是否坚持严谨治学,在科研工作中有无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违背学术规范、侵占他人劳动成果的不端行为;查是否坚持廉洁从教,看有没有借职业之便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及其它商品,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财物等以教谋私的行为以及在招生、考试等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查是否尊重学生人格,看有没有讥讽、歧视、侮辱学生,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查是否做到为人师表,看在日常生活中,有没有赌博、酗酒、行为不检点等违法违纪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通过“七查七看”,找准学校和教师个人在教育教学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并撰写出各系部、各部门的师德师风自评报告。

    (三)集中整改,解决问题(7月底~10月中旬)

    1.认真落实整改任务。从实际出发,针对每位教师及学院的具体情况,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对那些需要解决而又不能马上解决的问题,要明确整改时限,逐步加以解决。

    2.开展师德承诺活动。每位教师与所在系部签定•教师师德承诺书‣,承诺的内容要在一定范围内面向同事和学生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

    3. 开展“八个一”活动。在第23 个教师节前后,院党委宣传部要精心组织策划开展以“八个一”为主要形式的师德教育活动:举办一场由教职员工自编自演的师德专场文艺表演;举行一次新教师上岗宣誓仪式;举办一场“立高尚师德、树教育新风”演讲比赛;开展教师“师德座右铭一句话”征集活动;表彰一批师德标兵,评选出我 院“十佳教师”;举办一场“十佳教师”事迹报告会;组织一次“师德论坛”;组织教师代表参加一次社会公益性服务活动。通过组织开展上述活动,使师德教育得到内化和深化。

    (四)评选表彰,健全机制(9月上旬~11月上旬)1.评选表彰,宣传交流。院属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十佳教师”人选报学院党委宣传部(名额分配待定),学院党委宣传部组织相关部门根据各系推荐情况,经遴选后确定“梧州学院十佳教师”候选人。根据全院投票及学院评审情况,评选出我院“十佳教师”,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表彰。

    2.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学院党委宣传部要组织院属各单位、各部门总结运用师德建设专题教育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并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活动成果。要重点建立和完善师德建设工作评估制度、师德评价指标体系和考评办法、师德建设工作奖励办法,健全和完善师德培养机制、监督评价机制,把师德培养纳入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计划,把师德建设与教师的继续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形成长效机制,促使师德师风建设逐步走上制度化、经常化的轨道。

    (五)巩固提高,扩大成果(11月中旬~12月底)

    1.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院属各单位、各部门对照本方案和学校开展师德建设专题教育活动的具体安排,对师德建设专题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重点要做好“四查四看”的工作:查群众所提意见和建议是否采纳,看群众对意见和建议的回复是否满意;查整改任务和整改措施是否落实,看查摆出来的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查师德建设和管理的制度是否健全,看长效机制是否得到建立;查工作目标是否实现,看群众和社会对活动成效的评价是否良好。在此过程中,院党委宣传部要组织工作组,深入各系部和学生班级进行抽查回访,督促各单位各部门认真做好查漏补缺的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活动成果。对整改效果不好,多数师生员工和广大群众不满意的,要采取挂牌督查等措施,严格监督重新进行整改。

    2.组织开展满意度测评。院属各单位、各部门要坚持实事求是 的原则,面向学生、面向家长、面向社会,采取召开座谈会、填写测评表等方式,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学院将根据测评结果与年终工作考核、评先评优、奖金和津贴发放挂钩。在测评中要注意方式方法,教育、引导广大教师正确对待测评结果,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使测评工作成为检验成效、弥补不足、巩固成果、改进工作的过程。

    四、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特成立师德建设专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唐善茂 梧州学院党委书记

    刘慕仁 梧州学院院长 副组长:陈爱民 梧州学院党委副书记

    唐 林 梧州学院副院长

    杨 奔 梧州学院副院长 成 员:车家芹 梧州学院党委组织部部长

    毛廷贵 梧州学院党委宣传部部长

    梁 华 梧州学院教务处处长

    李远林 梧州学院学生工作部(处)部(处)长

    李海林 梧州学院人事处处长

    刘兆祥 梧州学院工会委员会副主席

    胡献林 梧州学院共青团委员会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师德建设专题教育活动的组织、调研和指导。办公室设在学院党委宣传部,办公室主任由毛廷贵同志担任,由党委宣传部理论教育科科长黄蓝负责具体工作。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院属各单位、各部门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在党的十六大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历史背景下,社会对教师的素质特别是道德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院广大教师长期以来,忠于职守,为发展高等教育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但同时也必须看到,在社会的大背景中,当前我院 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突出问题,院属各单位、各部门应切实把师德教育工作放在教育教学工作的首位,根据学院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好“塑师德 正师风 强师能 铸师魂”师德建设专题教育活动。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学院党委宣传部直接指导我院开展此次师德教育活动,院属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要负起责任抓好师德建设专题教育活动的统筹协调和各项具体工作。

    (三)积极创新,确保实效

    加强师德建设是教师队伍建设永恒的主题,为确保取得实效,院属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学院的统一部署,完成所有规定的活动内容,又要勇于和善于创新,探索符合我院实际的师德建设新路子,确保师德建设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第四篇:国关党发〔2024〕 号

    关于组织召开学院第三次党代会筹备工作的安排意见

    (经2024年6月11日党委会研究通过)

    为加强对召开学院三次党代会工作的领导,学院党委决定成立由党委书记和院长任双组长、全体党委委员等为成员的党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五个专项工作组,在党委统一领导下 负责大会筹备的相关具体工作。

    一、党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林小珂刘慧

    成员:郭惠民田 禾姬小工李家兴孙志明吴慧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

    三、领导小组下设组织组、文件宣传组、教育改革与发展组、学工育人组,综合保障组,负责筹备召开党代会的各项工作。

    四、各工作小组的组成、分工与职责:

    1、组织组

    组长:林小珂刘慧

    成员:姬小工刘平杰

    工作人员:董秀环 朱小京 吴启春韩慧慧汪迪

    主要职责:

    (1)组织“两委”组成人员预备人选的民主提名、民主推荐、酝酿和考察工作,并起草向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报告;

    (2)组织指导各支部推荐、选举党代表;

    (3)对代表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并起草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1(4)起草党代会和“两委”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办法;

    (5)拟定党代会特邀代表、列席人员、来宾建议名单;

    (6)编制各类名册;

    (7)编制选票;

    (8)拟定党代会领导机构组织人员建设名单、代表资格审查委 员会组织人员建议名单、代表团长建议名单。

    (9)起草有关文件。

    (10)有关党代会后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意见

    2、文件宣传组

    组长:林小珂刘慧

    成员:姬小工李家兴唐宇明施 欣

    工作人员:王延忠范丽新牟乾王伟平

    主要职责:

    (1)起草“两委”工作报告;

    (2)组织有关座谈会讨论“两委”工作报告;

    (3)起草党委负责同志在有关会议上的讲话;

    (4)起草有关决议、通知等文件材料;

    (5)决定邀请名单及邀请函;

    (6)起草大会日程;

    (7)确定代表团讨论地点;

    (8)负责文件材料的保管、发放和收回;

    (9)制定大会宣传方案,编发宣传提纲和宣传口号;营造召开、党代会的舆论氛围。

    3、教育改革与发展组

    组长:郭惠民

    成员:吴慧冯幼民林宏宇

    工作人员: 吴湘缨祁洪彬阴医文

    主要职责:

    (1)分口做好党代会文件、报告中办学定位、“两大工程”、教 育改革等方面的文件准备;

    (2)分口做好有关调研座谈、征求意见建议工作。

    4、学工育人组

    组长:孙志明

    成员:彭宗奎贺晓霞

    工作人员:陈丁丁丁鹏

    主要职责:

    (1)分口做好党代会文件、报告中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 理服务改革创新、教风学风建设等方面文件准备;

    (2)分口做好有关调研座谈、征求意见建议工作。

    5、综合保障组

    组长:田禾

    成员:李宝民王如柏张文斌

    工作人员:张春林齐正欣陈胤楠

    主要职责:

    (1)分口做好党代会报告中计财、校园规划等方面的文件准备、调研座谈、征求意见等工作;

    (2)做出大会的经费核算,经批准后组织执行;

    (3)负责会议文件袋和有关证件的制作;

    (4)会场布置;

    (5)会务接待;

    (6)负责大会的安全保卫工作;

    (7)准备票箱,购买大会用品、纪念品及选举用品。

    中共国际关系学院委员会

    二00九年六月十二日

    主题词:学院党代会筹备工作意见

    报送:北京市委教工委部政治部人事局组宣局

    部教育培训局院党委委员各系、处、部

    国际关系学院党委办公室2024年6月12日印制(存档1份共50份)

    第五篇:山发[2024]号

    中共枣庄市山亭区委文件

    山发[2024]4号

    中共山亭区委 山亭区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2024年5月31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保持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发[2024]17号)和中共枣庄市委、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枣发[2024]20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近年来,全区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抓基层、打基础,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狠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整改消除了一大批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总体稳定的良好态势。但是,由于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运输等高危行业企业较多,个别部门、单位重生产、轻安全的现象仍然存在,有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投入和保障措施不到位,安全生产监管任务较重,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单位务必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要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正确认识和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关系,把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到各项工作中,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

    坚持安全第一,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把工作重点转移到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上来。坚持综合治理,综合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从发展规划、行业管理、资金投入、科技进步、经济政策、教育培训、激励约束、企业管理、监管执法、社会监督以及事故责任追究、查处违法违纪等各个方面,进一步完善体制、健全机制、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努力减少事故总量,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一)严格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安全

    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信息旬报制度和事故报告、举报事故查处制度,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加快安全生产科技、宣传教育、应急救援等支撑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二)严格落实政府部门监管责任。严格执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贯彻实施鲁发„2024‟17号文件工作任务分工方案》(鲁办发„2024‟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落实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暂行规定》(鲁政办发[2024]22号),具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监督检查,全面落实联合执法检查和事故报告制度,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做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安监部门要依照《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依法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严格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行办和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和指导,组织开展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政策、技术管理等咨询服务和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工作;组织本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通过政府授权开展工作,发挥专业特长和行业组织优势,参与安全生产检查和督 3 查工作,当好参谋助手。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要充分发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组织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维权意识。各职能部门要向社会公布安全生产举报电话和信箱,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信访问题,保护信访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单位法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要严格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的通知》(鲁政办发[2024]54号),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程标准,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足安全管理人员。积极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完善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积极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要建立企业领导年薪和员工工资与安全挂钩制度。要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相关上岗资格证书,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积极实施技术革新。制定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按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及时开展抢险救援,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建立健全企业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充分发挥企业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调动职工依法参与、监督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积极性,有效保障职工劳动安全卫生健康合法权益。

    四、严格市场准入,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严格安全许可。凡是不符合产业政策,技术标准和规划布局的,一律不得立项,发改、工商、国土资源、建设、环保、卫生、安监等部门一律不予办理行政许可手续。对取得行政许可的企业,进一步落实监管措施,凡是发现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下降,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要督促企业限期整改;整改验收不合格的,依法予以关闭。按照省、市要求,从2024年起,对没有划定危险化学品专门区域的区(市),投资主管部门不再受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立项申请,安监部门不再受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申请。因此,必须加快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专门区域建设,为发展我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搭建平台。城市建成区内的现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要制定规划,逐步迁入依法规划的专门区域,迁出前不再批准扩建改造。对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行政许可,必须严格审查、审批,凡未经发改、安监等部门会审的,一律不得立项、施工。

    (二)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对未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一经发现,立即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无法整改的建设项目,坚决予以取缔。

    五、加强基层和基础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一)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网络,不断充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力量,做到编制、机构、人员、经费、装备“五到位”。要加强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监管,搞好规划布局,明确入园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落实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机构,配备与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相适应的监管人员。5 加快村(居)安全网络建设,3年内全区所有村(居)配齐安全监督员。要进一步规范基层安全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创建安全社区、安全标准化园区、安全规范化乡镇和安全示范村(居)活动。

    (二)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要建立严密、完整、有序的安全管理体系和工作标准,使安全生产工作经常化、规范化、标准化。研究制定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基础工作的政策措施,加快实施“科技兴安”战略,支持和鼓励企业采用科技含量高、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和安全装备水平。大力推广装备集散控制和紧急停车系统,提高生产装置自动化控制水平,保障企业持续安全生产。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推行生产现场精细化管理,全面推进行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力争2年内,全区所有高危行业企业全部达到安全标准化水平。加强生产运行管理,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化工企业要严格执行41条禁令,规范操作岗位、动火作业和压力容器等安全监管。加强劳动组织管理,高危企业要定额、限员组织生产。加强设备管理,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测、检修和保养,严禁带“问题”运行。要鼓励和引导企业采用安全环境健康体系等国内外先进安全管理模式和方法,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六、加强应急管理,提高突发事故灾难处置能力

    (一)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要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体制和机制,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2024年底之前建立全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建立覆盖所有行业领域和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预案体系,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建 6 设,并结合我区产业结构和安全生产特点,储备一定的抢险救援物资。积极开展与鲁南危化品应急救援中心、枣矿集团矿山救护大队的合作,加强对相关企业的指导和服务。整合救援资源,依托大企业救援队伍,充分发挥社会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提高处置突发事故灾难的能力。定期开展预案演练,煤矿、烟花爆竹、化工、民用爆破器材等重点企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每年至少开展两次预案演练,其它工矿商贸企业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预案演练,切实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加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信息化建设,建立科学、高效、快捷的安全生产决策、指挥、监管和监控系统,实现对重大危险源的实时监测预警、动态监管。加快全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力争2024年底前建立与省、市联网的应急指挥救援系统。

    (二)建立完善防范自然灾害联动机制。高度重视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预防,气象、水利等部门要及时将灾害性天气向安监、煤炭、建设、水利、交通、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通报。有关部门接到通报预警后,要立即向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发出预警指令并提出预防措施,督促企业单位迅速采取防范措施,做到信息共享、反应迅速、协调有序、科学处置,最大程度地避免或减少事故发生。要加快安全预警信息直通系统建设,对预报有大风、暴雨天气时,矿山企业要严格执行“逢大雨必须停产撤人”的规定,有关乡镇(街道)、部门要跟踪监督落实到位,严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

    七、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

    (一)加强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建立并落实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7 定期报告事故隐患治理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奖励、资金投入保障等制度,定期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形成长效机制。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逐级上报登记建档,并及时治理,落实监控。对较大以上事故隐患实行公开预警制度,将隐患部位、隐患内容、治理措施、主管负责人等向本单位全体职工公开警示。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管理,依法做好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评估和监控工作,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和应急预案。

    (二)加强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综合督查、专项检查、执法检查制度,定期对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建立信息管理台账跟踪监管;要根据事故隐患等级,通过责令立即整改,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挂牌督办、派驻工作组等有效措施,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对未按规定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和发现隐患不采取有效措施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督办制度,对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通过下达整改指令、持牌督办,明确整改要求,落实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接到整改指令后,要认真抓好监督整改工作。对政府列为挂牌督办的较大以上事故隐患,要列为重点督办事项,限期整改消除,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跟踪落实,及时解决。对不按期整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责令停产、停止使用或予以关闭取缔。

    (三)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 8 和单位要采取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措施,深入开展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煤矿企业要突出抓好“一通三防”、防治水、防冲击地压等工作;非煤矿山要加快资源整合,扩大矿山生产、建设规模,严厉打击无证勘察、无证采矿、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突出加强尾矿库的治理与监控,强化冶金、建材等行业企业的安全监管,规范矿产开发秩序;危险化学品行业要抓好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环节的整治,加强对中小化工企业的监管,对采用危险工艺的化工装置要加设自动控制和紧急停车装置。民用爆破器材领域重点强化现场管理,淘汰落后生产设备和工艺;烟花爆竹行业要重点抓好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等环节的整治,严格控制生产经营单位数量,建立高效、有力的“打非”工作机制。道路交通以危险路段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及长途客车、大型货车、小型客车、农用车为整治重点;农业机械以无牌行使、无证驾驶、违法载人和不参加检验为整治重点;消防安全以宾馆、饭店、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九小场所”为整治重点;建筑施工以现场高处作业、进入受限区(容器)作业和施工机械安全使用为整治重点;特种设备以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电梯为整治重点;电力、建材、轻工、机械、燃气等行业领域要针对事故易发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部位,明确各自整治重点和措施。

    (四)加强对重大公共活动的安全管理。活动举办单位在制定方案时,要充分考虑安全因素,安排专门人员,搞好活动的安全管理,并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确保及时、有效处理突发事件。批准部门要加强对活动的安全监管;公安、消防、卫生等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搞好监控和管理,防止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八、强化教育培训,提高干部职工安全素质

    (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布局,统一部署,协调推进。高度重视每年6月份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强化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努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舆论氛围。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文化活动,提高广大职工安全意识。各新闻单位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的先进典型和经验。要建立突发事故灾难新闻发布机制,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要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的典型事例、重大安全隐患及时予以曝光。

    (二)加大安全生产技能培训力度。要把安全生产技能培训作为一项治本措施来抓,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大力开展领导干部安全培训,每年至少对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进行一次安全培训。安监、煤炭、公安、公安消防、交通、建设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加强本系统安全监管执法队伍思想作风建设,切实履行各项监管执法职责。每年都要利用各种形式举办培训班,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依法自觉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过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后任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和考核后持证上岗。要发挥安全生产协会、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作用,为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提供咨询服务。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培训制度,针对不同岗位特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建立员工培训、考核档案,加强对新员工、农民工、转岗员工和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未经培训合格的不得安排上岗。安监部门要加强对 10 安全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保证培训考核质量。对没有开展安全培训、没有经过严格考核、没有做到持证上岗的,要依法查处,责令限期改正。

    九、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考核评价体系

    (一)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领导体制。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安全问题,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工作环境。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关心安监干部的成长,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监管能力,支持监管执法人员依法加强安全监管。对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干部要亲历亲为,坚持领导干部下矿井、下车间检查制度,乡镇(街道)主要领导每月至少1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二)完善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区、乡镇(街道)两级财政要专门设立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并随着地方财政收入增长逐年增加,确保资金主要用于公共安全设施建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和扶持安全生产科技项目。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政绩考评体系。要把不断提高各级在安全生产工作上的领导、决策、指导、协调水平,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执政水平的重要标准,大力倡导安全发展政绩观。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工作绩效评价体系,实行定量定性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指标之一,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充 11 分发挥人大、政协、组织、纪检监察等监督作用,完善一票否决制度。要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工作奖惩机制,对成绩突出的表彰奖励;对发生一般以上事故的,取消评先树优资格;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主要负责人和“一岗双责”责任人年内不提拔、不重用。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或连续发生死亡事故的,领导班子不能享受年终考核奖励。通过扎扎实实的工作,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确保不突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努力创造持续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主题词:经济管理 安全生产 意见

    中共山亭区委办公室 2024年5月31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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