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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总结(半年)

    栏目:六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雪域冰心 时间:2024-08-27 04:11:21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2024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总结(半年)

    中共贵定县盘江镇委员会文件

    ━━━━━━━━★━━━━━━━━

    中共盘江镇委员会盘江镇人民政府

    关于2024年度上半年计划生育出生人口性别比

    治理工作总结

    盘镇发(2024)36号

    为了进一步搞好我镇计划生育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遏制我镇的人口出生性别比的攀升势头, 全面落实贵人领发[2024]23号《关于抓好2024年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确保我镇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质量的全面提高。2024年度,我镇按照“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强化服务意识、综合治理”的工作思路,净化人口环境,促进了我镇的人口出生性别比工作顺利开展,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明确目标,强化考核,切实加强对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工作的领导

    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中央和省市要求经过三至五年的努力,使出生性别比升高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为了力争在更短的时间有效解决这一问题,要继续坚持和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一班人齐抓共管、一票否决的人口与计生工作“三个一”领导机制。成立党委、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计生办,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并明确工作目标和措施要求,制定出台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工作。把此项工作纳入人口与

    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管理,进行量化考核。保证经费投入,确保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开展“关爱女孩行动”是贯彻计划生育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消

    除性别歧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精神,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做好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行动起来,共同开展好这项工作。要通过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大张旗鼓地开展“关爱女孩、树立新风”的宣传活动,大力倡导和传播以人为本、少生优生、男女平等、生男生女一样好、女儿也是传后人等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对计划生育家庭的经济帮扶政策和社会保障措施,引导广大群众少生快富奔小康;大力宣传农村妇女在发展经济、建设文明幸福家庭中的重要作用,宣传男到女家落户,“好公婆、好媳妇”等典型事迹,提高广大妇女的社会地位;大力宣传性别比失衡的危害,引导广大群众消除在生育行为上的性别偏好,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生育观念,从而为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和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顺利推进创造有利的社会舆论环境。

    三、明确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合力

    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是一项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职责,统筹规划,密切配合,突出重点,综合治理。

    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协助政府具体负责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组织目标责任考核;协调组织宣传教育活动;会同卫生等部门制定B超管理、终止妊娠药物管理、终止妊娠手术管理、出生死亡报告等制度,并负责在本系统内实施;建立孕情检查和访视制度;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二孩生育实施全程管理和服务;加强对本系统使用B超医务人员的资格审查、认定和职业道德教育及管理;组织协调对性别比较高地方的重点治理工作;把实行计划生育双女户列入“三结合”帮扶。

    文化宣传部门:加大我国人口、资源、环境、国情和我国计划生

    育政策的宣传力度,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化,树立尊重妇女、男女平等、婚姻自由、邻里和睦的良好社会风尚,倡导性别自然选择,宣传性别人为选择的社会危害。禁止出版宣传胎儿性别选择的书籍和文章。

    教育部门:加强女童教育,提高女童入学率;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宣传我国人口国情和计划生育政策,宣传性别平衡对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对家庭经济困难的独生子女户、双女户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交纳学习费用等方面给予一定优惠,并在升学时给予具体照顾,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公安部门:依法打击遗弃、溺杀女婴等违法犯罪行为;结合户口登记和人口统计工作,为计生部门提供出生人口性别比相关的数据资料;及时依法查处妨碍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

    民政部门:加强婚姻管理,维护妇女婚姻自由和权益;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加快农村敬(养)老院建设,提高敬(养)老院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加强农村社会救济工作,指导并推进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农村困难老人的基本生活;改革殡葬制度和传统的继承方式,促进男到女家落户等,从而促进男女平等的社区文化和氛围;建立与计划生育部门互通信息的制度。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定和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就业、同工同酬的政策措施,消除对妇女的就业歧视;在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制度中坚持男女平等原则;积极探索在农村有条件地区建立包括独女户、双女户在内的农村社会保险制度。

    农业部门:制定农村、农业政策要有利于计划生育;加大对农村妇女的适用技术培训力度,支持农村妇女发展经济,增强妇女的经济参与能力;在农村土地承包中维护妇女的合法承包权益;鼓励乡镇企业根据发展需要依法招聘、雇佣女工,做到男女同工同酬。

    卫生部门: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及《四川省〈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中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的有关规定;建立并完善胎儿性别鉴定技术、终止妊娠手术、终止妊娠药物使用的技术规范,严格操作;对从事B超操作的医务人员要严格管理、检查、监督,未经许可,任何医疗机构不得开展胎儿性别鉴定和实施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要建立健全避孕节育、孕情检查和访视制度、终

    止妊娠以及围产期保健等服务的信息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在医院出生婴儿的统计和婴儿死亡登记、报告制度;做好与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信息沟通。

    统计部门:负责调查统计全县和各乡镇出生人口性别比情况,分析其发展趋势,建立出生人口性别结构情况通报制度。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建立终止妊娠药品流通的严格管理、监督制度,定期检查每年不得少于两次。严禁终止妊娠药品在市场上自由流通。

    妇联:配合有关部门,推动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制定维护妇女权益的政策措施,促进提高妇女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加强对妇女知识技能和就业能力培训,提高妇女自身素质;深入开展“双学双比”活动,引进适合妇女参与的项目,资助她们发展经济,增强其经济参与能力;大力宣传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深入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

    四、健全制度,落实措施,强化重点环节的服务与管理

    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必须立足长远,着眼当前,狠抓重点环节

    一要坚持以人为本,为育龄群众提供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计划生育服务站要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实施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出生缺陷干预和生殖道感染防治“三大工程”,坚持开展经常性为育龄妇女查环、查孕、查病服务和生殖健康系列服务,提高育龄妇女落实节育措施的及时率和有效率,减少非意愿妊娠和人流引产现象,使育龄妇女享受良好的生殖保健服务。

    二要加强生育管理,建立完善二胎生育管理与服务的相关制度。全面推行计划内二胎孕产期随访服务制度,乡村两级要做到定期上门,责任到人。全面推行计划内二胎定点分娩制度,对自觉按合同定点分娩的计划内二胎孕产妇,定点单位要给予生育保险和收费优惠。严禁未取得执业证书的医疗卫生单位、计生服务机构和个体诊所非法接生。严格执行照顾二孩生育只给一次机会的规定,对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有溺弃女婴行为或婴儿出生后去向不明的家庭,均不再安排生育指标。三要加强B超和中期引产管理,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行为。未经许可,任何医疗机构和个人不得施行胎儿性别鉴定和实施终止妊娠手术,对违反规定的要依据国家人口

    计生委、卫生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要严厉打击非法胎儿性别鉴定、溺弃女婴、拐卖妇女儿童等违法犯罪行为。对发现和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要及时立案查处,依法追究当事者责任,并通过案件查处教育当事者和广大群众。

    五、落实政策,利益引导,切实解决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实际困难

    完善和落实有利于女孩及其家庭的社会经济政策和社会保障制度,依法维护女孩和生育女孩家庭的合法权益,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实际问题是关爱女孩行动的重要任务。乡认真贯彻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切实兑现已经出台的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各项优惠优待政策,真正做到取信于民,树立“诚信政府”、“责任政府”的良好形象。当前在执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同时,要特别在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双女结扎户保健费发放、义务教育杂费的减免、放弃二孩生育奖励、宅基地划批、土地承包、劳动就业以及集体收益分配等方面落实政策,使利益导向机制在关爱女孩行动中发挥根本作用。同时,要把关爱女孩行动同计划生育“三结合”、扶贫开发、救助计生困难家庭等工作紧密结合,加大帮扶力度,解决实际问题,真正使计划生育家庭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得实惠,生活上有保障。

    中共盘江镇委员会

    盘江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31日

    主题词:计划生育出生人口性别比总结盘江镇党政办公室2024年3月31日印发

    (共印15份)

    第二篇: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加强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驻地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力度,确保全年低生育水平稳定和出生人口性别比在正常范围,根据市、区人口和计生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

    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坚持“稳定低生育水平”和“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不动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会议精神,广泛宣传教育,坚持严打“两非”行为,加强规范管理,强化利益导向,实行全程服务,构建党政主导、部门配合、群众参与、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开展好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行动。

    二、工作目标

    通过综合治理行动,依法查处一批“两非”行为,进一步强化生育过程跟踪管理服务,加强和规范辖区内B超、终止妊娠手术、终止妊娠药品管理,不断健全完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工作制度和机制。

    广泛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尤其是有关“两禁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

    坚决依法查处辖区内医疗、保健机构,尤其是个体诊所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切实达到查处一例,震动一方,教育一片的效果。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形成齐抓共管格局

    各部门、单位要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层层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密切协作,各负其责,形成上下互动、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协调会,研究和安排相关工作;建立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向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二)加大宣传,营造浓郁的舆论氛围

    镇流动宣传车每周两次对辖区19个村进行巡回宣传,并在集市等人口密集处设立宣传点,发放明白纸。每个村(社区)要制作宣传版牌,并利用政务公开栏和计生专栏,张贴标语口号,广泛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以及奖励举报机制,让群众了解打击“两非”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形成具有高压态势的计生宣传氛围,为专项治理工作营造深厚的舆论氛围。同时要推进村规民约修订,落实利益导向措施。

    (三)加紧排查,确保跟踪随访到位

    开展终止妊娠药品的市场清查,对违法销售、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的,协助主管部门依法严厉查处。严格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和技术服务措施,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加强对育龄妇女避孕方法的指导和孕情检查,对意外怀孕早发现、早补救;对正常怀孕的妇女,尤其是对怀孕第二胎的妇女,做好定期随访,指导孕期保健,防止出现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对因意外情况要求终止妊娠的妇女,要严格适应条件,严格审批程序。怀孕14周以上的妇女,终止妊娠手术前,应当提供相应的医学诊断证明和区人口计生局出具的证明。对私自终止妊娠的,依法严肃处理。对持二孩生育证明的怀孕妇女违法私自终止妊娠的,不再批准其生育申请。各村(社区)计生管理人员要及时收集摸排打击“两非”工作线索,并及时向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

    四、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于2024年8月下旬至10月中旬集中开展,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实施:

    (一)宣传部署阶段(2024年8月下旬)

    通过制作宣传版牌、张贴宣传标语、发放明白纸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广泛宣传国家、省、市一系列法律法规,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并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召开集中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行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二)调查摸底阶段(2024年8月下旬—10月上旬)

    重点做好2024年1月1日—2024年9月30日期间全镇违法生育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措施情况、计划内流引产情况调查摸底。同时对辖区内医疗、保健机构,药店进行调查摸排,并及时报区进行相关处理。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4年10月上旬—10月中旬)

    镇集中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认真总结集中治理活动取得的成效和存在问题,规范生育全过程管理,建立和完善性别比综合治理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将集中治理活动总结书面报送区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组织领导

    成立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三篇: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计划

    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

    问题工作计划

    为有效遏制我镇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确保我镇计划生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我们按照上级有关部门文件精神要求,积极有效开展各项工作,就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问题工作行划如下:

    一、明确责任目标

    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问题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

    二、制定并落实优惠政策

    制定了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的奖励优惠政策,在社会救助、扶贫开发、养老保险等方面向有女户家庭倾斜。

    三、加强责任落实、组织专项检查

    镇与各有关单位签订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责任书,成立领导组织,组织专项检查。

    四、加大“两非案件”查处力度

    积极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治理行动,及时查处“两非案件”。

    五、加大宣传力度

    积极宣传贯彻落实,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法律法规以及方针政策。

    六、落实有奖举报制度

    加强举报奖励,举报公告张贴到组,知晓率达到100%。

    七、加强监督检查

    对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每年至少检查2次以上

    第四篇: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总结

    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总结

    2024年10月以来,在上级人口计生局的业务指导下,在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体计生干部共同努力,性别比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

    1、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决定》和贵州省“两禁”条例,提高乡、村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对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的管理水平。

    2、把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与“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标语、宣传车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印刷大幅过路宣传标语60余幅,发放宣传材料1万余份到育龄妇女家中,以提高她们参与抵制“两非”的积极性。

    二、健全组织,完善制度

    镇人口计生、公安、卫生等相关部门多次召开联席办公会议,加强综合治理,形成监督制约长效机制。设立办公室,成立领导组,党政领导亲自抓,有关部门共同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

    全镇计生系统和全镇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经常召开专题会议,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开展职业道德教育,规范医疗行为,并联合下发文件,制定了10项制度。

    三、发挥利益导向作用,开展关爱女孩行动

    宣传倡导尊重妇女、男女平等的社会新风尚,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提高妇女社会地位,树立“生男生女都一样,女儿也是传后人”的婚育观念。要求全社会都来关心女孩,关爱女孩,提高女孩的社会地位。落实独生子女奖励优惠优待政策,发放了“绿色通道卡”,特别是对独女户和双女结扎户,优先入学入托,减免学杂费,优先安排人身保险。并利用“双节”对她们进行慰问。严励打击弃婴、溺婴行为。

    四、严厉打击“两非”,净化生育环境

    根据上级指示精神,镇党委、镇政府多次召开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专题会议,经过认真研究,结合我镇实际,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多次集中打击“两非”专项治理活动。在全镇引起很大震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有效地遏制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势头。

    我们着力开展了“三个一整顿”,突出“一个跟踪”。“三个一整顿”:一是集中整顿B超市场。由公安、人口计生、卫生等联合对全镇B超逐个登记进行备案,对B超操作人员逐人建立档案。二是集中整顿技术服务市场。对全镇技术服务机构和医疗保健机构进行清理,对全镇从事终止妊娠的医务人员建立个人档案和手术档案。三是集中整顿医药市场。对全镇药品批零企业,药品零售点进行登记,由卫生、人口计生、公安对全镇所有药店及性用品摊点进行清理,收缴违禁药品。一个跟踪,即孕情服务跟踪。乡、村干部建立责任制,对怀孕对象加强跟踪服务。

    尽管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上级部门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今后将继续努力工作,为全面建设和谐社会而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炉山镇综合治理性别比办公室

    2024年9月26日

    第五篇: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治理工作总结20120228

    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根据2024年8月16日召开的《全国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及《关于深入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治理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为加强终止妊娠药品管理,打击违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及销售假劣计划药械行为,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趋势,从2024年8月中旬开始,我局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治理工作,现将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治理目标

    为加强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纪检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治领导小组,印发了《深入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治理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职责和任务,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具体工作有人抓、全局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严格监管,依法查处

    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我局按照“教育与打击相结合、日常监管与专项治理相结合、一般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部门检查与联合行动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开展计生生育市场整治工作。7个月来,共出动执法人员多人次,检查涉药单位多家次,对在经营终止妊娠药品、紧急

    1避孕药过程中存在管理不规范的2家药品经营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限期改正,并组织人员进行复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一)开展宣传教育,规范计生药械管理。一是利用药品从业人员培训例会,组织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学习《福建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条例》等与终止妊娠药品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提高药品从业人员法律法规知识水平和依法经营意识。共培训从业人员100多人次;二是规范紧急避孕药品经营行为,要求药品经营企业经营紧急避孕药品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购进台账,销售含米非司酮紧急避孕药,必须建立完整购销记录;三是将我局制定的《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及管理规定印发给药品经营企业,重申药品零售企业不得销售终止妊娠药品、药品批发企业应将终止妊娠药品销售给取得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机构的有关规定。

    (二)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治理相结合,计生药械管理进一步规范。一是强化终止妊娠药品日常监管工作。我局将终止妊娠药品列为重点监管品种,日常监管过程中必查、GSP认证过程中必查,在每季度特殊药品专项检查中与特别管理药品一同查;二是开展重点排查。对经营终止妊娠药品的药品批发企业,我局采取调取终止妊娠药品流向、到医疗机构核对购入终止妊娠药品的票据及购进记录的办法,检查终止妊娠药品购销活动的真实性,杜绝“套开”导致终止妊娠药

    品流入不具备使用资格的单位和个人手中;三是开展全面检查工作。从2024年8 月我局对辖区内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药店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

    1、药品批发企业是否将米非司硐、米索前列醇等终止妊娠药品销售给未获准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机构和个人;是否留存购药者的资格证明;是否建立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是否落实专人开票、专帐记录、专人保管等。

    2、药品零售企业是否违法经营终止妊娠药品,销售10㎎米非司酮是否建立销售记录等。从检查情况看,我县有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1家药品批发企业建立较完整的购药资格档案,实行专人开票、专帐记录制度,终止妊娠药品票、帐、货相符。未发现药品零售企业违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对1家药品批发企业未设置专柜保存终止妊娠药品的行为,我局已责令其限期整改,有力地打击了非法经营、使用计生药具行为。

    三、主动参与,形成合力

    参与联合执法,合力打击“两非”违法行为。抽调执法人员,与卫生、计生、公安等部门一起开展计划生育药械市场联合检查,参与打击“两非”专案组办案。在分组整治过程中,分管领导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整治,相关执法人员充分利用药品监管过程中核对“票、帐、货”及“物流、资金流”的核查经验开展执法检查,确保联合执法行动取得成效。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人口与计划生育药械治理工作在各级领导的关怀和指导下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为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开拓创新,不断强化打击力度,提高市场监管和优质服务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

    (一)强化日常监管。终止妊娠药品治理工作列入工作目标考评标准中,明确股室及人员的治理职责。

    (二)继续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将终止妊娠药品管理法律法规、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的重要性宣传到位,使其深深植入每个经营者心中。

    (三)继续抓好重点打击工作。开展明查暗访,重点排查,坚决打击销售终止妊娠药品各种违法行为。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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