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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快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栏目:六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梦中情人 时间:2024-08-29 22:14:38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加快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加快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信

    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近几年来,各地认真落实《全国“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纲要》(国人口发[2024]86号)等提出的各项任务,全国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取得新进展,有力保障了主要业务工作的顺利进行。但是,应该看到,当前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基于育龄妇女为主的人口个案信息管理不能满足新时期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和人口计生部门职能转变的需要;信息技术与业务工作一体化程度不高,业务系统潜能没有充分发挥;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信息质量亟待提高,地区间建设和应用不平衡;基层信息工作队伍不稳定。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以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PADIS)在国家成功立项为标志,人口计生信息化进入了深化应用、整合资源、全面推进的新阶段。信息化直接关系到人口计生工作的全局,为加快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步伐,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今后一个时期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24]22号),按照国家电子政务建设的总体部署,适应人口计生工作改革发展的要求,统筹兼顾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需求,以提高应用水平为重点,以建设开发高质量的全员人口信息资源为核心,实现信息化与主要业务工作的一体化,推动人口计生信息化又好又快发展,提升人口计生科学决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根据这一指导思想,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要坚持以下原则:

    --整体规划,协调推进。更加注重信息化顶层设计、标准规范建设和区域协调发展。对政策和业务流程全国基本统一的项目以及跨省应用的项目,由国家人口计生委统一规划建设、统筹推广应用。其他项目,由各省人口计生委遵照统一规范、标准,结合本地实际,自行建设。地级及以下原则上不再开发独立的业务应用系统。分类指导,试点先行,促进不同地区信息化均衡发展。

    --需求主导,突出重点。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紧密结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人口计生工作思路与方法转变,优先选择业务流程稳定、社会效益明显、信息密集、实时性强的业务工作作为信息化建设的重点,注重业务流程优化,始终发挥业务工作人员在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全过程中的主导作用。防止盲目上马倾向。--资源共享,安全互通。在继续发挥人口计生工作网络健全优势、及时采集信息的同时,按照依法行政、一数一源、业务协同的要求,强力推进与相关部门的人口信息资源共享。在保障网络和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整合现有基础设施、应用系统和信息资源,促进人口计生系统内部以及与相关政府部门之间互联互通。

    --集约建设,经济合理。尊重信息化建设的客观规律,增强成本效益意识,在满足功能要求的前提下,优先采用国内自主可控的先进成熟、适用稳定的技术和产品。坚持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合理控制建设和运行成本。借助市场力量,逐步推进系统建设、运行维护的外包和托管模式。

    二、主要目标和任务

    “十一五”期末,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体系框架初步建立。基本建成标准统一、管理规范,体现以人为本、满足优质服务要求的、覆盖全部人口的个案信息库,主要数据项准确率在90%以上。全员人口信息管理、人口发展决策支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奖励扶(救)助、技术服务、药具管理、办公管理等重点业务系统建设和应用取得显著成效。全国乡级以上信息网络初步健全,流动人口信息共享程度以及与主要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程度明显提高,50%以上的公众服务事项能够网上处理。信息安全和标准规范体系基本建立。90%的乡级以上人口计生行政管理和技术服务工作人员熟练掌握相关操作技能。

    到“十二五”期末,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体系基本完善。各项业务的信息化应用程度、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程度明显提高;初步实现与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信息交换和共享;面向社会公众和有关方面的各

    项服务不断健全;信息安全体系、信息标准化体系和信息工作机制趋于完善;不同地区信息化发展差距缩小。

    通过实现上述目标,人口和计划生育决策咨询、科学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得到较大改善和加强,为人口计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为此,需要完成以下主要任务:

    (一)建立全员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按照《全员人口个案管理信息系统基础数据结构与分类代码(试行)》(人口厅发[2024]59号)的要求,对育龄妇女信息系统(WIS)进行改造升级,实施标准统一、业务规范的人口个案信息管理,采集、存储、开发利用全部人口的个案信息。已建全员人口个案信息系统的省份,也要按照《全员人口个案管理信息系统基础数据结构与分类代码(试行)》进行调整完善。地(市)级以上人口计生委基于全员人口信息,综合分析人口形势和计划生育情况,指导和协助辖区人口计生服务管理的开展。基层人口计生工作人员负责全员人口个案数据采集和变更,落实人口计生服务与管理。直辖市、省会城市以及其他有条件的地区可将应用延伸至村(社区)。

    积极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推动与公安、民政、卫生等部门的人口信息交流与共享。采取自主采集、部门交换、信息整合等各种方式,形成适合本地实际的全员人口个案数据采集及变更工作机制。

    (二)探索建立人口发展决策支持系统。通过有效收集和整合人口计生内部、相关部门人口及相关信息,初步建立全国人口决策支持系统,加强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迁移、就业、贫困等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综合分析。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监测工作要求(详见人口厅发[2024] 58号),探索建立全国人口计生统计监测机制及应用系统,把120个监测县作为人口发展决策支持系统的重要信息来源,科学把握全国人口变动和计划生育工作动态,及时发布人口安全预警预报。各省要借鉴国家人口计生委的做法,建立本省人口统计监测机制,积极推进人口决策支持的本地化,为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提供有价值的决策信息和咨询报告。

    (三)不断深化流动人口等重点业务应用。各地要基于全员人口个案信息管理,全面开展重点业务系统的一体化建设和应用。要加强省级流动人口信息系统建设,按照PADIS项目数据交换标准和接口规范,实现与全国PADIS项目流动人口子系统的数据交换,在国家和省两级分别实现跨省和省内流动人口个案信息的管理、查询、交换和储存。要积极推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信息化应用,利用人口个案信息引导和加强服务,并通过服务及时掌握和反馈群众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信息。继续建好用好全国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少生快富等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业务应用系统,逐步完善包括工作队伍、财务、基建资产、避孕药具等内容的人口计生事业信息管理系统,完善信访管理信息系统,探索将城镇居民违法生育信息纳入个人征信系统,开展群众需求信息管理,及时把握群众计划生育/生殖健康需求。

    深化机关办公管理系统应用,加快政务信息化进程。办好人口计生网站(或网页),建立信息保障机制,大力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以为民、便民、利民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政策宣传和知识咨询,设立网上调查、电子信访等互动功能,积极推进计划生育行政事务网上受理、办理。

    (四)着力建设国家和省级集中数据中心。国家人口计生委依托PADIS项目建设国家级数据中心,目前主要存储跨省流动人口、奖励扶助对象等个案信息以及人口宏观信息。各省人口计生委要尽快建成省级集中数据中心,主要存储全员人口等业务应用所涉及的信息。尚未建库的地、县两级人口计生部门原则上不再新建物理数据库。根据网络条件和实际需求,乡级可按规定的使用权限采取直接登录省级数据中心实时操作,也可应用离线软件并与省级数据中心定期同步等方式,实现信息的及时更新。依托“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建立信息质量的有奖举报制度。原则上,计划生育日常服务与管理信息至少每月更新一次,全员人口基本信息至少每半年更新一次。各省人口计生委要分别在每年5月1日前、11月1日前将全员人口个案信息库上报到国家人口计生委数据中心。积极创造条件,最终实现全国人口数据大集中,并做到数据按月更新。

    要重视基层源头数据采集工作。坚持把数据质量控制在乡(镇、街)、村(居)源头数据采集上,通过目标责任制考核、不同来源数据比对分析等方式,建立人口信息质量保障机制,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完整性。

    (五)继续加强标准规范建设。坚持标准规范先行,严格执行国家电子政务系列标准,切实落实《全员人口管理基础数据结构与分类代码(试行)》、《育龄妇女信息系统(WIS)基础数据结构及分类代码》国家标准、《县乡基层WIS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及工作人员能力标准》、《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区划代码应用

    管理规范(试行)》等现有标准。抓紧完善并落实在建的PADIS系列技术标准体系和业务管理规范。随着信息化建设的深入开展,逐步形成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标准规范体系。要重点解决好可能影响国家与各地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的标准问题。各地要在国家相关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框架指导下,梳理、细化、补充符合本地实际的相应内容。

    (六)逐步完善信息网络环境。依托国家电子政务中央级传输骨干网,改造国家人口计生委与省级人口计生委之间的网络,强化应用。充分利用省内电子政务网络资源,实现省以下人口计生部门以及与相关政府部门之间的网络联通。省内电子政务网络暂时覆盖不到或不能满足应用需求的地方,可遵照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因地制宜,利用其他公共网络设施进行网络连接。对于确需保留且运转效益良好的省内人口计生专网,要继续管好用好。

    (七)切实保障信息安全。全面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促进发展与保障安全相结合,科学确定系统安全等级,恰当划分安全域,实行信息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决策支持类结论性数据必须存放在与互联网物理隔离的计算机或存储设备上。定期开展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完善安全保障体系和运行维护方案,健全各种事故和灾难恢复制度,确保信息不丢失、业务运行不受影响。切实保护公民个人隐私。

    三、加快信息化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对信息化建设的组织领导。各省人口计生委主要负责同志要进一步提高对加快信息化建设重要性、艰巨性和规律性的认识,做到“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将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尤其是全员人口信息管理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等工作中;将业务工作信息化效果纳入各业务主管部门的政绩评价体系。积极将信息化纳入本地区人口计生领导小组的议事日程,及时协调解决信息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在修订人口计生地方法规时,应明确提出建立人口信息资源共享制度,确保部门间互相提供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面的数据和信息。

    (二)完善信息化工作机制。各省人口计生委应参照《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国人口发[2024]39号)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信息化领导小组,在信息化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建立业务需求、技术实施、资金管理、行政监督等各方面分工明确、相互衔接的信息化工作机制,形成权责一致、协调高效的工作格局。加强对信息化工程的全过程质量管理,高度关注并及时化解各种建设风险。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强化文档管理,建立备案制度,对全省范围内建设和应用的项目,各省人口计生委应将立项文本、项目实施方案、标准规范建设等相关文档报国家人口计生委备案。及时通报和公开信息化建设进展,自觉接受监督。

    国家人口计生委在PADIS立项确定的河北、山西、黑龙江、山东、河南和甘肃6个试点省和新增的吉林、辽宁、上海、安徽、福建、湖南、重庆、贵州、陕西、宁夏10个省部署开展试点工作,加强试点省的业务指导和工作交流,提供相应的技术咨询,以试点带动全国人口计生信息化快速发展。各试点省要于2024年在全国率先初步建成本省信息化体系框架, 2024年主要信息化建设指标要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三)加大信息化经费投入力度。各省人口计生委要努力争取本级政府信息化立项,并将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应用推广和人员培训经费纳入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预算。要重点保障、适度倾斜、优先安排信息化建设和维护工作经费,列入部门预算项目经费管理,每年增长幅度不低于当年部门预算经费安排的增长幅度。

    (四)加强人口计生队伍信息化能力建设。国家人口计生委将人口计生队伍信息化能力培养纳入职业化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制订全国人口计生队伍信息技术与操作技能的培训标准和培训计划,编制培训教材,定期开展省级师资培训。各地人口计生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信息岗位练兵活动,有效开展对全体人口计生队伍的信息化培训,特别是乡村工作人员的培训。通过培训,各级领导要做到真抓、会抓信息化工作,并带头应用;业务人员要做到能提、会提信息化需求,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增强业务创新能力;技术人员要懂业务、懂技术,提高信息化建设和服务能力。各级人口计生委要配备有正式编制的专职信息工作人员,在招考公务员或聘任工作人员时,要把具有相应的信息化知识与技能作为重要条件。各级人口计生委要明确信息化建设的技术实施部门,打造一支掌握信息技术、熟悉业务工作,相对稳定、少而精的骨干技术力量,始终把握信息化建设的主动权。

    第二篇: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加快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加快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近几年来,各地认真落实《全国“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纲要》(国人口发[2024]86号)等提出的各项任务,全国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取得新进展,有力保障了主要业务工作的顺利进行。但是,应该看到,当前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基于育龄妇女为主的人口个案信息管理不能满足新时期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和人口计生部门职能转变的需要;信息技术与业务工作一体化程度不高,业务系统潜能没有充分发挥;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信息质量亟待提高,地区间建设和应用不平衡;基层信息工作队伍不稳定。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以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PADIS)在国家成功立项为标志,人口计生信息化进入了深化应用、整合资源、全面推进的新阶段。信息化直接关系到人口计生工作的全局,为加快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步伐,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今后一个时期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24]22号),按照国家电子政务建设的总体部署,适应人口计生工作改革发展的要求,统筹兼顾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需求,以提高应用水平为重点,以建设开发高质量的全员人口信息资源为核心,实现信息化与主要业务工作的一体化,推动人口计生信息化又好又快发展,提升人口计生科学决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根据这一指导思想,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要坚持以下原则:

    --整体规划,协调推进。更加注重信息化顶层设计、标准规范建设和区域协调发展。对政策和业务流程全国基本统一的项目以及跨省应用的项目,由国家人口计生委统一规划建设、统筹推广应用。其他项目,由各省人口计生委遵照统一规范、标准,结合本地实际,自行建设。地级及以下原则上不再开发独立的业务应用系统。分类指导,试点先行,促进不同地区信息化均衡发展。

    --需求主导,突出重点。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紧密结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人口计生工作思路与方法转变,优先选择业务流程稳定、社会效益明显、信息密集、实时性强的业务工作作为信息化建设的重点,注重业务流程优化,始终发挥业务工作人员在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全过程中的主导作用。防止盲目上马倾向。

    --资源共享,安全互通。在继续发挥人口计生工作网络健全优势、及时采集信息的同时,按照依法行政、一数一源、业务协同的要求,强力推进与相关部门的人口信息资源共享。在保障网络和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整合现有基础设施、应用系统和信息资源,促进人口计生系统内部以及与相关政府部门之间互联互通。

    --集约建设,经济合理。尊重信息化建设的客观规律,增强成本效益意识,在满足功能要求的前提下,优先采用国内自主可控的先进成熟、适用稳定的技术和产品。坚持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合理控制建设和运行成本。借助市场力量,逐步推进系统建设、运行维护的外包和托管模式。

    二、主要目标和任务

    “十一五”期末,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体系框架初步建立。基本建成标准统一、管理规范,体现以人为本、满足优质服务要求的、覆盖全部人口的个案信息库,主要数据项准确率在90%以上。全员人口信息管理、人口发展决策支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奖励扶(救)助、技术服务、药具管理、办公管理等重点业务系统建设和应用取得显著成效。全国乡级以上信息网络初步健全,流动人口信息共享程度以及与主要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程度明显提高,50%以上的公众服务事项能够网上处理。信息安全和标准规范体系基本建立。90%的乡级以上人口计生行政管理和技术服务工作人员熟练掌握相关操作技能。

    到“十二五”期末,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体系基本完善。各项业务的信息化应用程度、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程度明显提高;初步实现与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信息交换和共享;面向社会公众和有关方面的各项服务不断健全;信息安全体系、信息标准化体系和信息工作机制趋于完善;不同地区信息化发展差距缩小。

    通过实现上述目标,人口和计划生育决策咨询、科学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得到较大改善和加强,为人口计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为此,需要完成以下主要任务:

    (一)建立全员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按照《全员人口个案管理信息系统基础数据结构与分类代码(试行)》(人口厅发[2024]59号)的要求,对育龄妇女信息系统(WIS)进行改造升级,实施标准统一、业务规范的人口个案信息管理,采集、存储、开发利用全部人口的个案信息。已建全员人口个案信息系统的省份,也要按照《全员人口个案管理信息系统基础数据结构与分类代码(试行)》进行调整完善。地(市)级以上人口计生委基于全员人口信息,综合分析人口形势和计划生育情况,指导和协助辖区人口计生服务管理的开展。基层人口计生工作人员负责全员人口个案数据采集和变更,落实人口计生服务与管理。直辖市、省会城市以及其他有条件的地区可将应用延伸至村(社区)。

    积极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推动与公安、民政、卫生等部门的人口信息交流与共享。采取自主采集、部门交换、信息整合等各种方式,形成适合本地实际的全员人口个案数据采集及变更工作机制。

    (二)探索建立人口发展决策支持系统。通过有效收集和整合人口计生内部、相关部门人口及相关信息,初步建立全国人口决策支持系统,加强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迁移、就业、贫困等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综合分析。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监测工作要求(详见人口厅发[2024] 58号),探索建立全国人口计生统计监测机制及应用系统,把120个监测县作为人口发展决策支持系统的重要信息来源,科学把握全国人口变动和计划生育工作动态,及时发布人口安全预警预报。各省要借鉴国家人口计生委的做法,建立本省人口统计监测机制,积极推进人口决策支持的本地化,为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提供有价值的决策信息和咨询报告。

    (三)不断深化流动人口等重点业务应用。各地要基于全员人口个案信息管理,全面开展重点业务系统的一体化建设和应用。要加强省级流动人口信息系统建设,按照PADIS项目数据交换标准和接口规范,实现与全国PADIS项目流动人口子系统的数据交换,在国家和省两级分别实现跨省和省内流动人口个案信息的管理、查询、交换和储存。要积极推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信息化应用,利用人口个案信息引导和加强服务,并通过服务及时掌握和反馈群众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信息。继续建好用好全国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少生快富等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业务应用系统,逐步完善包括工作队伍、财务、基建资产、避孕药具等内容的人口计生事业信息管理系统,完善信访管理信息系统,探索将城镇居民违法生育信息纳入个人征信系统,开展群众需求信息管理,及时把握群众计划生育/生殖健康需求。

    深化机关办公管理系统应用,加快政务信息化进程。办好人口计生网站(或网页),建立信息保障机制,大力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以为民、便民、利民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政策宣传和知识咨询,设立网上调查、电子信访等互动功能,积极推进计划生育行政事务网上受理、办理。

    (四)着力建设国家和省级集中数据中心。国家人口计生委依托PADIS项目建设国家级数据中心,目前主要存储跨省流动人口、奖励扶助对象等个案信息以及人口宏观信息。各省人口计生委要尽快建成省级集中数据中心,主要存储全员人口等业务应用所涉及的信息。尚未建库的地、县两级人口计生部门原则上不再新建物理数据库。根据网络条件和实际需求,乡级可按规定的使用权限采取直接登录省级数据中心实时操作,也可应用离线软件并与省级数据中心定期同步等方式,实现信息的及时更新。依托“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建立信息质量的有奖举报制度。原则上,计划生育日常服务与管理信息至少每月更新一次,全员人口基本信息至少每半年更新一次。各省人口计生委要分别在每年5月1日前、11月1日前将全员人口个案信息库上报到国家人口计生委数据中心。积极创造条件,最终实现全国人口数据大集中,并做到数据按月更新。

    要重视基层源头数据采集工作。坚持把数据质量控制在乡(镇、街)、村(居)源头数据采集上,通过目标责任制考核、不同来源数据比对分析等方式,建立人口信息质量保障机制,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完整性。

    (五)继续加强标准规范建设。坚持标准规范先行,严格执行国家电子政务系列标准,切实落实《全员人口管理基础数据结构与分类代码(试行)》、《育龄妇女信息系统(WIS)基础数据结构及分类代码》国家标准、《县乡基层WIS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及工作人员能力标准》、《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区划代码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等现有标准。抓紧完善并落实在建的PADIS系列技术标准体系和业务管理规范。随着信息化建设的深入开展,逐步形成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标准规范体系。要重点解决好可能影响国家与各地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的标准问题。各地要在国家相关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框架指导下,梳理、细化、补充符合本地实际的相应内容。

    (六)逐步完善信息网络环境。依托国家电子政务中央级传输骨干网,改造国家人口计生委与省级人口计生委之间的网络,强化应用。充分利用省内电子政务网络资源,实现省以下人口计生部门以及与相关政府部门之间的网络联通。省内电子政务网络暂时覆盖不到或不能满足应用需求的地方,可遵照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因地制宜,利用其他公共网络设施进行网络连接。对于确需保留且运转效益良好的省内人口计生专网,要继续管好用好。

    (七)切实保障信息安全。全面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促进发展与保障安全相结合,科学确定系统安全等级,恰当划分安全域,实行信息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决策支持类结论性数据必须存放在与互联网物理隔离的计算机或存储设备上。定期开展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完善安全保障体系和运行维护方案,健全各种事故和灾难恢复制度,确保信息不丢失、业务运行不受影响。切实保护公民个人隐私。

    三、加快信息化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对信息化建设的组织领导。各省人口计生委主要负责同志要进一步提高对加快信息化建设重要性、艰巨性和规律性的认识,做到“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将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尤其是全员人口信息管理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等工作中;将业务工作信息化效果纳入各业务主管部门的政绩评价体系。积极将信息化纳入本地区人口计生领导小组的议事日程,及时协调解决信息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在修订人口计生地方法规时,应明确提出建立人口信息资源共享制度,确保部门间互相提供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面的数据和信息。

    (二)完善信息化工作机制。各省人口计生委应参照《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国人口发[2024]39号)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信息化领导小组,在信息化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建立业务需求、技术实施、资金管理、行政监督等各方面分工明确、相互衔接的信息化工作机制,形成权责一致、协调高效的工作格局。加强对信息化工程的全过程质量管理,高度关注并及时化解各种建设风险。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强化文档管理,建立备案制度,对全省范围内建设和应用的项目,各省人口计生委应将立项文本、项目实施方案、标准规范建设等相关文档报国家人口计生委备案。及时通报和公开信息化建设进展,自觉接受监督。

    国家人口计生委在PADIS立项确定的河北、山西、黑龙江、山东、河南和甘肃6个试点省和新增的吉林、辽宁、上海、安徽、福建、湖南、重庆、贵州、陕西、宁夏10个省部署开展试点工作,加强试点省的业务指导和工作交流,提供相应的技术咨询,以试点带动全国人口计生信息化快速发展。各试点省要于2024年在全国率先初步建成本省信息化体系框架, 2024年主要信息化建设指标要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三)加大信息化经费投入力度。各省人口计生委要努力争取本级政府信息化立项,并将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应用推广和人员培训经费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预算。要重点保障、适度倾斜、优先安排信息化建设和维护工作经费,列入部门预算项目经费管理,每年增长幅度不低于当年部门预算经费安排的增长幅度。

    (四)加强人口计生队伍信息化能力建设。国家人口计生委将人口计生队伍信息化能力培养纳入职业化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制订全国人口计生队伍信息技术与操作技能的培训标准和培训计划,编制培训教材,定期开展省级师资培训。各地人口计生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信息岗位练兵活动,有效开展对全体人口计生队伍的信息化培训,特别是乡村工作人员的培训。通过培训,各级领导要做到真抓、会抓信息化工作,并带头应用;业务人员要做到能提、会提信息化需求,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增强业务创新能力;技术人员要懂业务、懂技术,提高信息化建设和服务能力。各级人口计生委要配备有正式编制的专职信息工作人员,在招考公务员或聘任工作人员时,要把具有相应的信息化知识与技能作为重要条件。各级人口计生委要明确信息化建设的技术实施部门,打造一支掌握信息技术、熟悉业务工作,相对稳定、少而精的骨干技术力量,始终把握信息化建设的主动权。

    第三篇: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工作经验材料

    文章标题: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工作经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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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处某省东南部,是“九山半水半平川”的边境县级市,总面积6663平方公里,辖6镇3乡

    144个村,总人口30.9万人。多年来,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工作一直处于全省先进行列。1994年,成为某省农村计划生育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市,探索出了一条以信息引导服务的新路。1998年,某省计生委在我市召开了全省计划生育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现场推进会,推广了我市的成功经验。2024年以来,作为全省唯一的中国/联合国人口基金第五周期生殖健康/计划生育项目试点县,圆满完成了五周期项目信息化建设工作任务,在2024年国家五周期项目总结会议上,做了《加快实施管理信息系统全面提高计生工作水平》经验介绍。今年,被国家确定为中国/联合国人口基金第六周期生殖健康/计划生育项目县,信息化建设在原有高标准基础上取得了新突破。

    一、领导重视,信息化工作摆上日程。

    黑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工作,全面落实《全国“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纲要》,将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纳入“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之中,实行目标管理,建立健全了计划生育信息化工作运行机制和保障体制。2024年以来,按照第五周期项目管理信息建设要求,成立了生殖健康/计划生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确立了“硬件先行、软件同步,分批试点,分类指导”的工作思路,积极建设管理信息系统。一是舍得投入。投资15万元,为全市9个乡镇全部更新了奔四品牌计算机和周边设备。在人口计生局组建了局域网,与各乡镇实现了网上办公和实时数据传输。二是严格选人。所有乡镇微机操作员全部竞聘上岗,82为微机专业的大专毕业生,能熟练应用相关操作软件。对18名年龄偏大、文化偏低、不适应工作需要的村(居委)计生委员进行了调整,保证了数据采集人员素质,把好了用人关。三是先行试点。选取人口相对集中、方便入户调查的兴源镇红盛村作为五周期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单位,通过进行五周期管理信息系统和某省管理信息系统之间差异对比,制定了统一信息采集方案,确定了补录信息项目。在入户进行数据采集和上机录入数据等一系列操作流程实践中,发现五周期管理信息系统存在数据转换有偏差、任意组合查询有缺陷和系统运行不稳定等问题,经过与湖南省长沙金桥计划生育信息中心联系,及时进行了修改,从而为全市全面运作五周期管理信息系统打下了良好基础。四是强化培训。每年都举办村(居委)计生干部培训班,系统讲解五周期管理信息系统相关知识和数据采集方法。组织所有乡镇统计员深入试点兴源镇进行了为期一周的现场学习。统计员们按照流程录入数据,进行实际操作,熟练掌握了新系统的使用方法。各乡镇统计员还参加了国家和省市专家到我市进行的系统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业务能力,使他们成为一支适应五周期管理信息系统需求的、会调查、能操作、懂业务的高素质专业队伍。

    二、数据详实,信息系统建设符合国家标准

    管理信息系统是“三分技术七分管理十二分数据”,准确详实的数据在管理信息系统中起着决定性作用。我市现有的某省农村计划生育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已近十年,信息储存量很大,要把这样多的数据转换到五周期管理信息系统中,任务繁重,难度很高。经过反复实践,我们采取“一核二换三补四采”的方法,保证了数据转换的准确性、真实性和时效性。

    “核”就是核实原有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抓好了对某省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核对工作,重点核对2024年以来的出生、新婚、节育措施落实以及迁入、迁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放情况和人流、引产情况等,确保数据准确无误。“换”就是进行某省管理信息系统和五周期管理信息系统之间的数据转换。进行数据转换可以让原先的某省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有用、能用的信息都转换到五周期管理信息系统上来,既保证了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又减少了基层工作量,从而加快五周期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速度。“补”就是进行五周期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补录。数据转换完成后,对那些尚未进入五周期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进行采集,经上报审核无误后,补录到五周期管理信息系统中,使系统数据库达到详实、准确。“采”就是进行群众需求的信息采集工作。对于群众需求信息,信息采集点能够直接答复的,由信息点直接答复;不能答复的,将信息记录到需求信息采集表中,上报到上一级信息采集点;上级信息点能答复的,录入相应的答复信息,对于需要进行服务的,转相应的服务程序;对上级信息点不能答复的需求信息,再上报到更高一级进行答复。管理信息系统定期将答复信息反馈到信息点,由信息点采集人将答复内容转

    第四篇: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情况汇报

    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情况汇报

    近年来,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工作,在省市计生委的科学指导下,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我县在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工作中大胆创新、勇于实践,信息化建设、管理和运用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现将近年来,我县在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方面所做的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信息化建设工作情况

    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建立并不断完善信息化工作的运行机制和保障体制。我县地处苏北平原中部,东临黄海,海岸线长103公里,总面积2795平方公里,所辖19个镇、1个省级开发区、境内有4个省属农盐场,总人口为106万,育龄妇女为29.7万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为23.09万人,早在1993年我县就被省计生委纳入全省10个微机信息管理试点县。针对全县地广人多的县情,县委、县政府审时度势,与时俱进,不断加大对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投入力度,先后拨款200多万元,用于县、镇、村级信息化建设的硬件投入和升级更新,并把信息化建设列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之中,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纲要》,建立了一套完整的信息化工作的运行机制和保障体制。

    网络健全完善,育龄妇女信息系统运行良好、质量可靠。全县目前拥有计算机196台,其中县级计算机25台,服务器2台,乡级50台,村级121台,其中奔腾III以上的计算机36台,微机房和计算机的质量均达规定标准,信息质量已达《全国县级WIS建设评估标准》的甲级标准,组建了办公局域网,并接入县政务网和因特网,实现了政务电子化,为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管理规范运作,育龄妇女信息系统的作用得到了充分的发挥。一是建立制度。按照省人口计生委《县乡两级育龄妇女信息系统管理规范》要求,建立和落实了各项信息管理制度。即信息采集及变更制度,信息传递及反馈制度、信息质量检查制度、统计质量调查制度、资料保管保密制度、机房维护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等。由于制度的建立和不断完善,进一步提高了全县育龄妇女个案信息库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保证质量。为了保证育龄妇女信息系统的信息质量,力争做到管理对象一个不漏,对象信息一项不缺,信息内容一个不错,我们在全县还实行了组级信息员报告制度,村级计生专干旬调查核实制度,镇计生信息中心每月核查3-5个村的信息,县人口计生委信息中心每月抽查5-7个镇,电话调查50人以上,对统计质量进行调查。发现差错,及时查找原因,每月将信息差错情况进行公布,将信息差错率纳入对各镇计生中心百分考核实绩。三是落实责任。为 了保证育龄妇女信息系统的规范运作,每年初县人口计生委的领导与各镇计生中心主任签订统计质量保证责任书,发规科的负责人与各镇信息中心专业人员签订责任书,并对信息中心的专业人员的工作实行日记、周记、月记,县每月调阅一次。四是搞好引导和评估。建立健全了以微机信息为导向的工作机制,每月初镇级将当月服务的对象、服务的内容、服务的时间,用微机打印出服务指令,指导村级工作,村级接到服务指令以后,按照服务指令的要求,实行访视和服务,并将服务结果和当月发生的各种信息在月底反馈到镇信息中心,按月变更,生成报表,微机信息人员根据当月报表的汇总情况,形成书面统计质量分析报告,实行认真评估,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实现了日常工作信息引导,服务决策信息分析,工作效果信息评估的良性循环。与此同时,我们还与公安、民政、卫生等系统建立了信息交换平台,实行信息资源共享。五是最大限度地提高利用率。在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工作方面,我们能够严格按照要求,明确责任,落实专人,认真核实,及时反馈。XX年1月21日至XX年6月20日之间,全县共接受信息744条,在规定时间内核实反馈744条,反馈率达100%。在建立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方面,我们能够主动配合政策法规科,认真搞好应享受奖励扶助对象的调查摸底、信息采集、微机输入工作,及时准确地建立了奖扶制度信息库。

    加强队伍建设,微机操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明显提升。县委、县政府对微机信息及队伍的配备高度重视。几年来,先后在大专以上微机专业毕业生中公开招录微机员16人,其中县级1人,镇15人,目前全县20个镇的微机信息人员都由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年富力强、勤奋好学、事业心、责任心较强的同志担任。经市级考核全部持证上岗,为了不断强化微机信息人员的业务技能,我们先后开展了以加强信息化工作能力为重点的岗位培训,除了组织参加市级培训和考核外,每年县级组织三次以上培训以及业务技能大比武活动。由于岗位练兵活动扎实有效,育龄妇女信息系统的数据质量不断提高,操作人员技术岗位能力普遍达标,我县微机信息工作连续多年受市人口计生委表彰。

    二、信息化建设工作中的不足

    人口计生委内部办公自动化未能及时到位,文件、资料的交换仍然采取原始的人工交换方式进行。

    县乡网络不通畅,依靠电话拨号上网速度慢,与齐抓共管单位信息共享实现难。

    目前信息的程序繁多,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奖扶对象信息系统、流动人口管理信息系统等相互要求不一致。

    三、几点建议

    经常举办市级培训班,学习新的知识,学习外地经验,不断提升信息化管理队伍的业务水平。

    对信息化管理要求,包括信息管理台帐,力求全市统一,以便操作。

    建议对育龄妇女信息系统进行修订,便于管理,便于操作。

    以上是我县近年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工作的简要汇报,我们深知,几年来我县在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工作方面虽然做了一些探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与国家、省、市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将以这次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工作评选为契机,继续不断加大对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领导力度和推进力度,不断改革创新,开拓进取,努力构建人口和计划生育决策、管理工作的信息支撑体系,为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再登新台阶、再上新水平作出积极的贡献。

    XX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第五篇:关于加快推进我市信息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我市信息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党委、政府,市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省、成都市关于信息化建设有关精神,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认真贯彻市委十届五、六次全会精神,按照“一年提速,两年升位,三年争先”的奋斗目标和“八个一”工程建设,构建城乡一体信息服务体系,为**经济社会发展、规范化服务型政

    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服务,加快**市信息化建设步伐,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建设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总揽,围绕全面建设小康和谐社会总目标,积极实施城乡一体化信息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战略。坚持以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为动力,坚持以构建信息化可持续发展环境为基础,坚持以普及信息应用服务为核心,坚持以促进信息资源的共享利用为关键,推动**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

    (二)建设原则

    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统一规划、加强领导;统一平台、业务分建;资源共享、加强整合、讲求实效;统一标准、保障安全;分步实施、分层推进。

    二、主要目标

    (一)提高信息资源共享利用水平

    建立信息资源中心,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建设信息资源交换与共享平台,构建信息资源管理系统,形成统一的政府信息共享与服务数据库,建立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和交换体系。

    (二)实现电子政务的普遍服务

    建设服务功能更加完善的**公众信息网站。发挥网站在电子政务建设中的窗口作用,丰富服务、互动和事务处理功能,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为公众提供广泛便捷的公共信息服务,提高电子政务应用的使用率和覆盖率。

    大力推进跨部门共享业务系统建设。围绕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职能的履行,跨部门建设共享的业务协同平台和业务系统,支持政务部门协同开展业务。

    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城乡统筹的就业网络管理体系,形成劳动、社保、就业统一数据平台并延伸到社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充分就业;启动社会保障应用系统改造,实现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信息网络管理体系,提高社会保障能力和水平。

    建设和完善城乡一体的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实现救助体系的及时联动,保证各救助部门在信息化手段的协调下共同实现合理的救助。

    建设城乡一体的公共危机管理信息系统。以应急联动系统为基础,建立和完善应对突发事件和公共危机事务的预警和处理的信息系统,将农村危机管理与灾害救助纳入应急联动系统中,构建城乡一体的公共安全、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应急反应体系,提升城乡公共安全管理和服务的能力。

    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建立城乡一体的政府公共服务平台,优先提供群众最迫切需要的服务项目,全面实现政府面向公众服务事项的网上办理。

    (三)以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促进农业生产经营方式转变。实施龙头企业信息化应用工程,着力提升龙头企业的生产管理水平和市场营销能力,带动农民增产增收。充分发挥基础电信运营商和农村经济信息网等的作用,进一步整合涉农信息资源。建立支农信息服务标准网络室,面向农户开展信息服务。实施农民网校示范工程,实现教育资源向农村的延伸服务。实施信息化进社区试点工程,面向社区居民开展多样化的信息服务。

    加快制造业的信息化改造。在生产过程中,积极推进信息技术的应用,采用数字化装备实现智能化生产,创新生产流程,降低能耗,减少污染。在生产管理上,采用先进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产供销各环节的信息化管理,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体制创新。在产业结构的创新上,积极促进信息技术与传统产业的融合以及在新产品中的广泛应用,形成新的产业形态,调整产业结构。

    推进以旅游业为重点的服务业信息化建设。建设旅游信息服务系统,开发、整合旅游资源,建立旅游信息数据库和**旅游网,带动交通、金融、商贸、会展、咨询等多个领域的信息技术应用。

    (四)加快发展电子商务

    培育企业电子商务的基础和能力。建设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信息化提供公共支撑服务,提高企业产、供、销协作能力,降低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成本。加快推进**重点企业信息化建设,促进企业业务流程重组与优化,为电子商务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完善电子商务发展的支撑环境。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构建企业和个人联合征信系统。

    大力推进电子商务应用。充分发挥骨干企业在采购、销售等方面的带动作用,以产业链为基础,以供应链管理为重点,整合上下游关联企业相关资源,实现企业间业务流程的融合与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推进企业间的电子商务,提高企业群体的市场反应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五)全面推进社会信息化

    继续推进教育信息化。继续推进“校校通”工程,校校拥有多媒体教学设备和计算机。

    大力推进文化信息化建设。完善“数字图书馆”,丰富服务和资源内容,加快数字图书馆服务向基层延伸。

    加快卫生信息化建设。利用现有资源,构建城乡一体的公共卫生信息应用体系,开展卫生执法、公共卫生及疾病监测、远程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

    加快社区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建立社区综合信息服务

    平台,加强和改善对公共信息、公共资源和公共物品的管理和应用;建立人口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信息化建设是“一把手工程”,在组织领导方面,成立以市长为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我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能力,将信息化建设纳入目标进行考核,信息化工作纳入部门和乡镇工作目标进行管理。

    市信息化办公室作为我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和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制定信息化发展规划、技术标准、建设方案、应用开发、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人员培训计划等工作;按行业归口行使综合管理职能,承担**信息网络平台、信息资源平台和重大信息化项目的建设与管理职责,负责联系上级业务部门和协调本市乡镇、部门信息化工作,负责部门(行业)业务专网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统一管理信息化建设专项经费;负责信息化建设项目前期审议、安全论证、可行性研究、项目审批、监理和验收等工作。

    各乡镇和市级部门在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明确分管领导,落实场地、人员和经费,保证信息化工作的顺利组织实施,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信息网络体系建设工作。

    (二)整合资源,统一建设

    加强资源整合,以资源的整合来节约政府投入,提高信息服务质量和水平,在统一的电子政务平台上建立部门(行业)业务专网,将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纳入市信息化规划进行统一建设和管理,促进我市信息化建设良性发展。

    一是建立统一的管理机制

    1、建立乡镇、部门信息化领导机制,每个乡镇和部门都要确定1名分管领导和1-2名专职信息网络管理员,村(社区)由支部书记(村主任)负责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信息网络工作;

    2、明确办公场地,部门要为信息网络管理建立专门办公场地,有条件的部门可建立计算机室或信息中心,开展电子政务多种应用;乡镇电子政务应用统一到便民服务中心进行办公;延伸到村(社区)的电子政务应用,原则上统一到村委会活动室或党员活动室。

    3、实现电子政务一网多用,促进信息网络资源的优化配置和资金的合理使用;

    4、计算机终端要综合利用,实现一机多用。通过整合,实现一支管理队伍、一个固定办公场地、一个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和一机多用,综合利用各种资源,实现信息化建设有序发展。

    二是整合网络平台调整网络结构,整合网络资源,建立由公众信息网、电子政务内网和电子政务外网的网络体系。公众信息网是利用互联网面向公众发布信息、提供政务服务、实现政府与公众网上沟通与互动式对外的窗口;电子政务网是实现政务各机关部门互连互通、资源共享、网上办公的网络平台。按照电子政务统一建设,统一规划的要求,依托电子政务网络统一平台建设各部门业务专网,市级各部门不再单独建设业务专网。发挥电信、广电、联通、移动等各大运营商在信息化建设中的作用,充分利用各运营商的光纤链路和宽带网络资源,构建我市城乡一体化网络体系,实现网络从城区向乡镇、村(社区)延伸。

    三是整合信息应用平台建设信息资源中心,统一建设五个信息应用平台。

    1、统一的公众信息网平台,利用**公众信息网,建设好全市的对外公众信息网平台。各乡镇、市级各部门要按要求,不再自行建立独立的网站,由市信息化办公室牵头,按照统一规划,在**公众信息网上逐步建设自己的子网站,形成以**公众信息网为中心,各子网站为基础的政府网站群。

    2、统一的网上政务大厅服务平台,利用已建成的**网上政务大厅系统,向乡镇和部门延伸,统一面向企业、群众的办事平台,统一政务管理、监督、统计平台,形成各种行政审批申请、办理、查询、网上咨询、投诉、管理监督、统计分析等的“一网打尽”,从而方便企业、群众办事,提高办事效率,推进我市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

    3、统一的办公协同平台,尽快建设我市统一的办公协同系统平台。按循序渐进的原则,建设全市统一的办公协同平台,实现市级部门间的网上协同办公、公文交换和公文流转,随着乡(镇)与电子政务联网的完成,实现全市各乡镇和部门间各种公文的网上传输和流转,避免重复建设,提高办事效率,推动全市网上办公协同水平。

    4、统一的城乡信息资源平台,从整合资源的角度,以“城乡一体化”为主题,推动社保、就业、救助、农技、计生、卫生、文化和政务(党务)等内容服务向乡镇和有条件的村社延伸,面向“三农”支持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和农民就业的信息服务,构建城乡一体信息网络体系。

    5、统一的应急联动平台,结合应急联动指挥中心的建设,逐步将治安、消防、卫生急救、交通、防洪、防震、安全生产、气象以及水电气等联动单位的指挥与调度整合,利用共享的指挥平台和基础信息,实现统一接警、统一指挥、联合行动、快速反应,实现跨部门、跨区域、跨警种信息的快速互通和工作的高效协同,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救助服务,为政府处置各种突发紧急与灾害事件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

    (四)构建信息安全保障体系要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务信息公开及信息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法规和规章,加快研究和制定政务信息公开和信息网络安全的管理制度,从安全管理制度等方面保障电子政务的成功运行,在我市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建成以后,由电子政务网络平台统一出口上互联网,确因工作需要单独上互联网的办公用计算机,经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报保密部门同意,安装信息安全设备上互联网。

    (五)建立信息化项目报建审议制度涉及信息化项目建设,由牵头部门提出建设方案,经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报市信息化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由计划部门按程序办理基建审批手续;乡镇、部门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由乡镇、部门落实建设资金,经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进行建设;同时将实施方案报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

    (六)政府为主,多方筹资我市信息化建设所需资金,主要采取分级负担的方式予以解决。为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要多渠道地筹集建设资金,包括争取国家、省和成都市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和有关职能部门的支持,各相关职能部门应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和社会力量支持,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或硬、软件设备,所争取的资金或硬、软件设备,原则上由市信息化领导小组进行统一调配。对于部分公共服务内容可以采取有偿服务的方式解决运行资金。要充分利用部分社会资源,探索系统建设、运行维护的外包和托管模式,充分发挥电信、广电、移动等各大运营商在信息化建设中的作用。

    (七)分层推进,分步实施。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和发展不平衡的实际情况,实事求是,以用促建,逐步推进。要加强对信息化项目的审定和管理,集约管理资源,防止重复建设,节约政府投资,做到注重实效、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稳步推进。

    (八)加强培训,提高素质。结合信息化建设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对不同应用层次的管理和使用人员开展信息化知识与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公务员信息化意识和水平,为推动全市信息化建设打下良好的基础。

    电子政务培训加强对公务员信息网络技术和计算机应用知识的培训,积极组织各类应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公务员队伍电子政务应用能力。

    农村(社区)信息网络知识培训和学校信息技术教育建立农村标准化网络室和农民网校,对农民信息网络知识培训,为农村和社区培养信息化工作的骨干力量。继续建立全市的中、小学标准化计算机室,对中、小学学生进行信息化网络技术知识教育,促进我市全民信息化素质的提升。

    中共**市委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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