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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总结

    栏目:六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梦回唐朝 时间:2024-09-01 21:59:43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关于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总结

    关于开展综合治理

    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总结

    在十一五期间,我镇人口和划生育办公室,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局的指导下,在全体计生干部的共同努力下,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初见成效,具体有以下几方面总结。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计划生育和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贯彻落实《通知》的精神,按照总体部署要求,广泛开展关爱女孩活动,大力宣传提倡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建立和落实有利于女孩及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利益导向机制,形成有利于女孩及其家庭发展的舆论氛围、政策体系和法制环境保障。先后出台了《合作医疗倾斜计生家庭优惠政策》等文件,采取有力措施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切实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势头,逐步实现出生人口性别比的自然平衡,促进男女平等和社会文明进步,出台了《打击“两非”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等文件,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加强领导、深化认识、齐抓共管。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以关爱女孩行动为载体,建立部门协作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单位在关爱女孩中职责和任务,形成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合力,切实加强对关爱女孩行动的组织领导。

    (二)多方联动、规范管理、依法惩处。进一步加强对利用超声和染色体检查等技术手段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终止妊娠手术和药物应用等方面的管理,建立与相关部门经常联系和信息共享制度和B超使用管理制度,落实B超使用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依法严厉惩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以下简称“两非”)和溺弃女婴等违法犯罪行为,遏制人口出生性别比升高势头。五年来,共动用人力83人(次),出动车辆31辆(次),下拨经费近20000元,就打击“两非”进行了专项整治。

    (三)综合治理、引导扶持、着力治本。关爱女孩行动是治理人口出生性别比问题的重要举措,要从战略高度引导人们树立科学的人口发展观,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多方联动。建立关爱女孩利益导向机制和优惠政策,不断完善关爱女孩综合治理机制,注重从根本上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问题。五年来,由镇政府出资2.3万元资助贫困女童115人,并且就全镇贫困女童由镇、村两级领导包扶给予

    一定的扶助。

    (四)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分类指导。要立足全局,着眼长远,有重点、有目标、有计划地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地区的监控和综合治理的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开展专项治理取得成效。

    总之,我镇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偏高工作为关爱女孩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促使今年婴儿性别比呈下降趋势,促进经济社会不断向前发展,计生服务也不断深入,并对我镇计生工作带来生机,取得更大成果,做出更大贡献。

    第二篇: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

    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

    在深入开展综合治理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工作中,我县结合实际,加大集中开展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力度,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坚持源头管理,过程控制,末端治理并重,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长效工作机制,标本兼治,取得良好成效。

    一、加大宣传力度,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大力传播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顺其自然等科学文明的生育观念,倡导新型生育观念。充分利用环境宣传、专家讲座、等形式,将禁止“两非”政策和科学的生育知识渗透到群众之中;利用重大节日和计生纪念日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在广场、主要道路、集贸市场以发放宣传品、文艺汇演、现场咨询等方式,发放色彩鲜艳、图文并茂的关爱女孩、奖励扶助政策等宣传品,对在社会、家庭等各领域中的成功女性及优秀女孩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表彰,营造全社会都来关爱女孩的舆论氛围。通过广泛宣传,使男女平等、生男生女一样好、女孩一样做栋梁等新型婚育观念深入人心,为该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责任落实,提升服务管理水平。不断加强B超执业管理规范,将禁止“两非”责任落实到个人。在B超工作场所张贴禁止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的醒目标识,公布举报电话,接

    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加强孕产期全程服务随访,对符合生育政策人员实行分类管理,落实月随访、双月查访、产后访视等工作制度,避免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现象的发生;严格落实终止妊娠审批,对孕14周以上因医学需要要求终止妊娠的,必须提供医学需要终止妊娠的相关证明并登记审批,及时向县级人口计划生育部门上报流引产情况。

    三、建立健全孕情检查和访视制度。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生育(重点为二孩)实施全程管理和服务,杜绝孕情人为丢失现象。参加孕查的育龄妇女,严格核查证件,孕期随访服务情况的有关档簿由专人登记,卫生部门孕妇围产期保健信息实现时时通报,掌握孕情管理第一手材料。

    四、积极与公安、卫生等部门进行协调,督促医院与B超从业人员签订责任状,加强超声诊断仪和超声医学执业人员教育与管理,建立健全超声诊断仪和超声医学执业人员档案,按照整顿和规范相结合、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有效推动了

    五、利益导向,重视民生综合治理。强化人口计划生育政策利益导向机制,实现农村独女、二女家庭“老有所养”,在指导村(居)民自治章程的制定上,对独女户和双女户在低保待遇、子女上学、医疗保险、就业安排、帮扶救助等方面认真落实优先优惠政策。多层次提高农村女儿家庭的社会地

    位,转变群众生育观念,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促使出生人口性别比自然平衡。

    第三篇: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考核

    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考核

    评估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河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以下简称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条例》 《河)南省“两禁”条例》,扎实推进我县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及时表彰先进,鞭策落后,根据《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意见》(豫人口组20081 号)文件的要求,本着公开、公正、公平、激励、有效的原则,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每年将对各乡镇、办事处、各相关单位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实行考核、评估和排序,并将此结果纳入人口计生工作年终目标考核,为此,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内容分为领导重视、宣传教育、制度落实、履行职责、案件查处、奖励惩处等六个方面的基本指标和日常基础工作指标。各项考核采取得分制和扣分制相结合的办法,对照省、市制定工作标准,逐项计分,考评结果参照日常的工作情况及典型经验材料的采用情况、“两非”案件任务完成情况、每次的专项治理联合督查情况、目标考核出生

    人口性别比情况、区域协作案件的办理情况。第三条 考核实行千分制。每年第二、第四季度进行督查暗访各两次,设置分值,年终累计得出总成绩。

    领导重视(90 分)

    第四条 成立高规格性别比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记 10。其中,设立有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治理办公室(桌椅、分)板面、制度、档案柜等齐全),办公室具备基本的办公条件。工作人员职责清楚,档案管理规范(记 10 分)。

    第五条 建立责任目标管理体系(记 40 分)府与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制书(记 5 分)、部门负责人与从业单位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书(记 5 分)从业单位负责人与相关科室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书(记 5 分)、科室负责人与科室工作人员签订工作责任书,内容针对性 ;乡(镇)强,责任明确(记 5 分)、办事处负责人与包村乡 ;计生服务中心主任与村管干部签订目标责任书(记 5 分);计生中心主任与包村技术理员签订目标责任书(记 5 分)员签订目标责任书(记 5 分);村委会与村组干部签订目标 ;违约责任追究到位。责任书(记 5 分)。

    第六条 领导重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记 20 分)中,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党委、政府组织的相关部门联席会议,主要领导参加并讲话;党政主要领导深入基层了解性别比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听取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及时通报工作的进

    展情况,研究解决性别比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会议记录或通报为准)(每季度记 5 分,共计 20 分)。积极出台有利

    第七条 建立利益导向机制(记 10 分)于消除性别歧视和女孩成长的社会经济政策,探索通过利益导向促进性别比平衡的长效机制,优待优惠政策落实到位。(记 10 分)

    第八条 建立独生女儿户落实奖励费增加 5 元的标准落实到位(记 10 分)。

    第一章 宣传教育(60 分)。

    第九条 媒体宣传(记 20 分)。市级播出一条加 2.5 分准,县级 1 条记 1 分(满分 5 分)(满分 5 分)。省级播出一条加 5 分(满分 10 分)。

    第十条 信息采用(记 20 分)展信息,一条记 1 分(共计 12 分),被县级采用一条加 1 分(满分 5 分)。被市以上单位采用一条加 3 分(满分 5 分)

    第十一条 文化宣传(记 5 分)。利用文化大院、集市、庙会等开展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查看活动记录,每次记1 分(计 5 分)。第十二条 入户宣传。(记 5 分)编印图文并茂的小册子、小折页、粘贴画等宣传品、使之进村入户记 5 分,以进村入户抽查为准。

    第十三条 人员培训(记 10 分)对相关单位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三包一”责任人每年开展两次以上“条例”培训(每次记分共计 10 分)(有相关文字记录)。

    第四章 制度落实(650 分)。

    第十四条 孕情跟踪服务制度落实(80 分)(记 10 分,月 15 日前上报《持生育证全程管理服务登记表》)“三包一”责任人与持证全年 60 分,每漏报一人扣 2 分。; ;孕情跟对象签订责任书(记 10 分,每少签一人次扣 2 分)。踪随访服务率 100(记 10 分,每少随访一次扣 2 分)。

    第十五条 凭证引产制度落实(记 10 分)终止妊娠手术的机构有合法的资质;医疗保健机构查验证明(记 5 分)乡出具的率 100 ;,《人工终止中期以上妊娠证明》编号统一,内容一致,符合率 100(记 5 分)。

    第十六条 建立孕情监测和访视制度(记 400 分)。县性别比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乡镇、办事处管理服务情况进行跟踪调查,每年的第二、第四季度分别抽取 30 名持证对象进村入户核实,凡孕情与上报不符实的,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 2 分。并对领导重视情况,目标责任书签订情况,“三包一”责任书签订情况,卫生院出生实名制上报情况,药店 B管理情况,超管理使用情况等项工作进行督查(每次记 200。分)

    第十七条 B 超管理制度落实(记 15 分)。其中,有 B超执业资质认证和使用管理更新报废制度;进行“六清“登记,统一编号,设置警示标志(记 5 分);辖区内无个体 B。超(记 10 分)。其中,充分

    第十八条 统计监测制度落实(记 10 分)利用卫生、教育、公安等部门有关出生人口的数据,对本辖区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状况和发展态势作出科学判断、监测分析(有文字材料),提出工作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记 10 分)。其中,设立举

    第十九条 有奖举报制度落实(记 5 分)。报箱、举报电话(记 5 分)。

    第二十条 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落实(记 10 分)用终止妊娠药品的机构,填写《终止妊娠药品使用情况登记表》,出入库数量、处方核对无误;终止妊娠药品批发企业查验资质率 100。本辖区无违法使用终止妊娠药品(记 10。分)

    第二十一条 信息通报制度落实(记 120 分)。出生实名制汇总表和卫生部门出生情况信息采集卡于每月 5 号前上报,数据截止到月底,每月分性别孩次汇总(每月计 10 分,全年共计 120 分)不按时上报和上报数据计生、卫生不一致的倒扣 10 分;影响上报市计生委的,通报批评。第五章 案件查处(200 分)第二十二条 打击“两非”案件(200 分)。其中,完成。实行办理“两非”市县分配“两非”案件任务(记 60 分)案件目标管理责任制度,按期完成(记 40 分),坚持实名制,上报案件的详细情况,一案一卷,案卷规范(记 100 分)案卷不规范每卷缺生育证原件、处理文件等相关材料分别扣20 分,扣完为止。

    第六章 奖励惩处 第二十四条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获得相应的加分或扣分:

    1、性别比报表上报不及时,影响我县上报市计生委的,市通报一次扣该乡镇、办事处 30 分;

    2、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获得国家、省、市和县级表彰奖励的,分别加 80 分、50 分、20 分、10 分;

    3、在当地召开国家、省、市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现场会的,分别加 80 分、50 分、20 分;在国家、省、市级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会议上交流经验、典型发言的分别加 50分、30 分、10 分;

    4、同一“两非”案件一个月内被重复举报三次的扣 30分,被重复举报两次的扣 20 分;

    5、每查实一起弄虚作假的“两非”案件扣 50 分;

    6、打击“两非”案件,每下降县定任务一个百分点的扣 20 分。第二十五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列为“后三类”管理:

    1、本辖区、本系统疏于监管,工作落后,被省级以上机关通报和市以上媒体曝光的。

    2、受到省、市级通报批评逾期仍不整改的。

    3、查处“两非”案件低于县定任务 50的。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县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篇: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方案

    中水镇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

    高工作计划

    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是中央《决定》中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点之一。因为出生人口性别比过高,待续时间过长,必然影响社会稳定,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精神,建立党政负责,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标本兼治的工作机制,加强综合治理的过程评比和责任考核,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综合治理的工作目标

    1、广泛宣传中央《决定》,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殖保健知识、奖励扶助、少生快富、特殊家庭救助等优先优惠政策,使这些政策深入人心。

    2、依法严厉查处各种违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达到发现一例,查处一例,影响一方,教育一片的效果。

    3、规范B超和染色体检查、引产手术及终止妊娠约品管理,孕期保健、产后随访的优质服务,全面提升优质。

    4、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建立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机制,有效遏制出生人口睦别失衡,确保全县出生人口性别比逐步趋于正

    常。

    二、综合治理的具体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文化服务中心等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各种方法大力宣传中央《决定》及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广泛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以消除性别歧视为重点,广泛深入宣传男女平等、少生优生等文明观念,切实抓好“关爱女孩”行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和宣传,通过开展扎实有效的工作,在全镇范围内形成深厚的舆论氛围,杜绝和禁止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现象的出现。

    2、建立健全利益导向机制,努力形成新的婚育观念。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完善利益导向机制,瓜好奖励扶助、少生快富、养老保障、特殊家庭救助各项制度的落实,引导群众形成新的观念。

    3、严格加强对医疗保健及药品销售使用的管理,实行全程监管服务。计生、卫生部门要在本系统内深入宣传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对从事B超操作的技术人员、施行终止妊娠要求的技术人员、药品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切实做好孕情跟踪服务工作,实行全程监管服务,严格把好性别鉴定关。

    4、实行常年有奖举报

    建立有奖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通过张贴举报公告、利用广播等媒体播出举报公告,发动群众对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终止妊娠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对举报人保密,给以奖励现金3000元。

    5、加大调查处理力度,依法严惩各种违法行为

    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保健机构、个体诊所、药品批发及零售业主进行重点排查。调查了解有人流引产史育龄妇女情况、检查终止妊娠药品销售市场的登记管理情况,每年都要进行四次以上的集中专项整治活动,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根据有关法律和党纪规定给以严厉打击和严肃惩处。

    三、部门职责

    镇纪委:积极支持配合专项治理活动,对专项检查发现的有关案件的查处进行协调。

    计生办:

    1、具体负责违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行为集中治理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2、调查了解当年领取《一孩服务证》《二孩服务证》后的夫妇的生育情况。

    3、对计生部门的B超数量、形号、是否能从事胎儿性别鉴定操作人数和人员等情况进行清理登记。

    4、调查孕妇怀孕后情消失的情况。

    5、建立有奖举报制度设立举报

    箱。

    6、依法对有关案件线索进行调查,并会同有关部门依纪依法进行处理。

    7、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集中治理活动进行抽查、总结和评估。

    卫生院:

    1、负责本系统内违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案件查处。

    2、在本系统内广泛宣传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鉴定和选择性终止妊娠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系统内从事B超操作实施终止妊娠要求的医务人员要严格管理,并加强监督检查。

    3、对医疗保健机构的B超数量、型号是否能做胎儿鉴定操作技术人员等情况进行清理、登记。

    4、整顿医疗市场,坚决取缔无证非法行医,对个体诊所违法施行人口终止妊娠要求、药物终止妊娠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对个体诊所B超使用情况进行调查清理。

    5、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未经许可,任何医疗机构不得从事产前诊断工作。

    6、与镇计生办加强信息沟通,严格执行出生婴儿统计、婴儿死亡登记报告制度和施行终止妊娠手术报告制度。

    派出所:

    1、积极支持、配合专项整治活动依法查处有关治安刑事案件。

    2、依法打击虐待、遗弃、溺杀、贩卖婴儿等违法犯罪行为。

    3、及时依法查处妨碍计生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

    四、组织领导

    依法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是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逐步趋于正常的重要内容,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

    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重要内容,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列入了重要日程;各相关部门都要认真履行职责,发挥“检查、指导、协调、督促、综合”作用,形成相互协调、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中水镇人领小组

    00九年三月二日二

    第五篇:对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打击

    关于对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打击“两

    非”专项活动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了解全县对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妊娠(以下简称“两非”)的进展情况及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偏高问题的工作意见》(桂办发[200]号)和《桂平县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有关管理制度》(桂办发[200]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统一,决定成立工作组对各乡镇及有关县直单位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性别比的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的通过督查,深入了解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综合治理出生

    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和打击“两非”工作情况,发现存在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齐抓共管,促使出生人口性别比趋向平衡,为全面建设和谐桂平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督查内容

    (一)了解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贯彻桂办[200]号和

    桂办发[200]号文件精神情况

    (二)部门依法开展打击“两非”情况

    1、检查县人民医院、县医院、县院及中心

    卫生院、中心卫生院、中心卫生院自2024年6月1日以来,B超管理使用情况,实施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管理情况,出生、死亡登记报告的情况记录。

    2、检查县城药品经营企业的终止妊娠品进、销、存登记管理

    情况;抽查县城个体医疗机构、药品零售商店有否违规进、销终止妊娠药品情况。

    3、检查各乡镇落实、孕情跟踪管理服务工作情况。

    ① 调查符合生育条件,尚未生育的妇女情况;

    ② 调查年月日以来领取《二孩生育证》的情况; ③ 调查领取《二孩生育证》后未生育、怀孕外出,孕情消失及

    人流,引产史的育龄妇女情况;

    4、检查医疗机构信息通报情况。

    5、B超机操作人员的管理情况

    三、督查方式

    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现场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督查。① 分别听取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活动情况汇报;

    ② 现场抽检相关材料;

    ③ 提取被检单位年月日以来的B超检查,人

    流、引产、住院分娩、婴儿死亡等记录的材料复印件。④ 与群众进行访谈

    四、督查时间

    年月日——月日

    五、督查人员县城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乡镇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XXXXXXXXX 县委员会督查室年X月X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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