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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人员范围

    栏目:六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静默星光 时间:2024-09-21 10:09:03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人员范围

    很多同学不清楚山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人员范围,以至于不能很好的参加教师资格证考试,下面就由京师经纬教育的老师为大家整理以下相关内容:

    1、非学前教育专业或非幼儿师范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现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高等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

    2、非小学教育专业或非中等师范学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现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高等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

    3、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不含免考人员)。

    4、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不含免考人员)。

    第二篇:申请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各乡镇中心小学、各初中,区直各高中:

    根据贵港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教师资格的人员必须登录广西教师教育网

    (http://.cn/)输入有关信息。请按附件1步骤完成有关事项,祥情见附件1。

    2、准备7张同底二寸近期正面免冠黑白照片。

    3、确定输入信息准确无误后,用A4纸打印1至4页(第4页个人不能填写,留空),并在“2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处贴上相片。

    4、签定承诺书(个人手写签名)。

    主要是对输入的信息负责,如果发现输入的信息与个人档案信息不一致(即造假),注销已发出的《教师资格证书》,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报名时间、地点:2024年4月26日—5月20日。在覃塘区教科局人事股报名。

    6、教学技能考试时间:申报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时间为5月22日上午8时30分在覃塘三中进行。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等有效证件参加考试,并在考试时向考官提交说课纲要或讲课教案一式3份(要求统一用A4纸打印)。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在贵港市教育信息网(网址:)上发布,敬请关注。

    7、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我区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桂价字„2024‟209号)文件规定,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人员教学技能考试费为300元∕人次。幼儿、小学、初中教学技能考试费为250元∕人次,各考生在考试前需在现场办理好交费手续。

    8、申报高级中学、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到覃塘区教科局人事股领取体检表,然后集中到覃塘区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每人备2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1张、体检费约90元/人)。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8、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验证时间:6月1日— 6月 3日在覃塘区教科局人事股。联系电话:4721978;

    覃塘区教科局人事股

    二0一0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1:网上申请教师资格流程

    附件2: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提交材料目录

    附件3: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封面

    附件4: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附件1:

    网上申请教师资格流程

    1、申请教师资格人员须从认定机构取得“信息录入用户”的登录名称、代码、密码。覃塘区的登录名称、代码、密码如下:

    2、进入广西教师教育网(http://.cn/),然后在主页上找“教师管理”栏目,点击“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录入系统”(http://202.103.252.77:8080/jsrd/),进入信息录入页面。

    3、进入信息录入页面后,请输入“信息录入用户”的登录名称、代码、密码,点击“提交”,进入第2页面,输入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进入第3页面,即可录入信息。

    4、在确认所填写的内容无误后,点击“提交”,然后用A4纸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点击“返回”,信息录入结束。

    5、要求申请者要如实填写本人的基本情况,电子版申请表与纸质申请表所填写的内容要一致。

    几点说明:

    一、全区教师资格认定统一使用网上报名系统。每年上半年5月1日开始开放网上报名系统,5月31日关闭网上报名系统。下半年10月1日开放网上报名系统,10月31日关闭网上报名系统。

    二、如出现打印不了的问题,大多是所使用计算机设臵有关,请在“工具”栏——“internet选项”——“安全”——“自定义级别”中,把所有的带有“activex”设为“启用”。

    三、个人登录信息

    1、个人登录前必备资料:①身份证号码;②个人简历(从小学开始填写;③现取得的职称。

    2、个人收集证件,按附件2准备材料。

    附件

    2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提交材料目录

    (一)申请人均提交以下基本材料:

    1、由本人填写的网上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先用A4纸型打印,然后用A3纸型双面复印);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户籍复印件或工作单位出具本单位所在地证明1份;

    4、相应的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5、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区级及其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按自治区文件规定的办理教师资格证书所达到的等级,即语文科不低于二乙,其它学科不低于三甲)复印件1份;

    7、《思想品德鉴定表》2份(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内页中间);

    8、本人近期小二寸正面半身免冠黑白相片7张(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张、办证用1张、教学技能考试用4张)。

    (二)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应补充以下材料:

    1、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往届毕业生需提供当年的招生计划,录取名册、教学计划、课程设臵(以毕业生毕业登记表上的成绩为准)、教育教学实习鉴定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2、提高学历(后取学历)师范教育类毕业生需提供当年的招生计划、录取名册、教学计划、课程设臵等证明材料;参加相应教学技能考试取得合格证书(以上复印件各1份)。

    (三)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的申请人,应补充如下材料:

    1、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育理论考试获得的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

    2、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教学技能考试取得的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

    3、根据“关于开展教师资格认定考试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24‟29号)精神,2024年起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及提高学历(后取学历)师范教育类的申请人员必须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育理论考试获得的合格证书:

    高中教师资格:《高中教育学》、《高中心理学》、《高中学科教

    学论》。

    初中教师资格:《初中教育学》、《初中心理学》、《初中学科教学论》。

    小学教师资格:《小学教育学》、《小学心理学》、《小学学科教学论》。

    幼儿园教师资格:《幼儿教育学基础》、《幼儿心理学》、《学前教育活动设计》。

    4、凡2024年8月份以前参加教育理论培训和考试,所取得的单科合格证仍然有效。已经通过《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理论考试合格证书,可以直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参加理论考试成绩不合格或单科不合格的人员,要参加广西教育学院主办的相应科目的理论考试,同时必须参加《学科教学论》的培训及考试,三科成绩合格后,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凡在2024年3月以后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理论考试的学员,需参加《教育学》、《心理学》、《学科教学论》考试,成绩全部合格,方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四)其他

    1、所有复印件均用A4纸型复印。

    2、凡需提交复印件证明材料的,均应交原件验证。验证后原件退回其本人。

    3、《计划生育情况登记表》或计生证明1份(由本人户口所在乡镇计生办出具)。

    4、教师技能考试时间、体检时间及通过技能考试合格和需要材料齐全的人员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时间,除电话通知外,也可以到下面的邮箱查看,勿误。

    本文件可上邮箱qtjs2008@126.com下载,qtjs为覃塘教师拼音首字母,密码是:qtjs2008

    附件

    3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封面

    申请教师资格种类:申请人:

    目录

    1、身份证复印件1份;

    2、户籍复印件或工作单位出具的本单位所在地证明1份;

    3、相应的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4、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区级及其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原件1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

    6、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当年的招生计划、录取名册、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成绩登记表、教学技能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

    7、非师范类和提高学历师范教育类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育理论(教育学、心理学、学科教学论)考试合格证书和教学技能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

    8、由本人户口所在地乡镇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情况登记表》或计生证明1份。

    (以上材料一律用A4纸型复印并按上述顺序排列在左面装订成一册,然后再用A3纸型的《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封面》包装粘贴)

    20年月

    附件

    4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说明:

    1、表中第1-3栏由申请人填写;第4-11栏由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者所在乡镇(街道)填写

    (其中第8栏也可以由公安派出所或警署填写)。

    2、“编号”由教师资格认定机关填写。

    3、填写字迹应该端正、规范。

    4、本表必须据实填写。

    第三篇: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程序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点击左侧“网上申报”图标或上方“网上申报”栏目进入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注册。申报人网上申报应根据拟申请的教师资格类别确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人员点击本人户籍所在地县区教育局,申请高中(中专)教师资格人员点击株洲市教育局)。申请人应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在网报系统中上传提交近期免冠jpg格式电子档照片(规格为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19K以内,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申请人对填报的信息核对无误后,自行在网报系统中生成《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打印一式2份。

    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4月15日-----4月30日

    二、现场确认。网上申报后,申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人员须携带有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地教育局参加现场确认,申请高中(中专)教师资格人员到株洲市教育局609室(炎帝广场旁)进行现场确认。

    今年我市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申请的现场确认时间安排为:2024年4月15日-5月14日(节假日除外)

    现场确认时所需资料:

    (1)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申请,并打印出来)。

    (2)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教务出具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的原件和复印件。

    (3)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县里申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人员向受理申请的教育局咨询具体医院,申请认定高级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市区申请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株洲恺德微创医院进行体检。

    (4)工作(学习)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表》。

    (5)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

    (6)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须提供相应层次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面试、试讲情况登记

    表》和《湖南省非师范类毕业生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教育实习鉴定表》。

    有关表格下载网址:http://teacher.hnedu.cn/index.jsp(湖南教师网)

    三、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教育专业培训合格后要进行教学能力测试,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到相应的认定机构办理报名手续。申报高中(含中职)教师资格的报名时间为4月8-9日,测试时间为4月下旬(通知书上为准确时间),测试成绩于5月上旬公布。申报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的测试时间请咨询户籍所在地县区教育局。

    四、颁发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

    凡申请认定高中(中职)及以下教师资格人员,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合格后,6月中旬可领取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

    五、株洲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

    株洲县教育局 27610667 荷塘区教育局 28477195

    醴陵市教育局 23287587 芦淞区教育局 28580676

    攸县教育局 24223810 石峰区教育局 22529876

    茶陵县教育局 25222858 天元区教育局 22663972

    炎陵县教育局 26225702 株洲市教育局 22663751

    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政策可查阅株洲教育政务网。

    第四篇: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教育法律法规测试题

    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教育法律法规练习题

    简答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实施时间?(1986年7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制定的根据?(是根据宪法和我国实际情况确定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确定的义务教育年限?(九年制义务教育。)

    4、义务教育法规定的由哪级政府确定推行义务教育的步骤?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状况,确定推行义务教育的步骤。)

    5、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确定的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

    (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使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奠定基础。)

    6、义务教育法在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主体责任是如何规定的?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7、义务教育法在义务教育入学年龄上是如何规定的?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

    8、义务教育法在语言文字方面对学校是如何规定的?

    (学校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可以用少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教学。)

    9、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共几个阶段?都是什么?

    (义务教育可以分为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两个阶段。在普及初等教育的基础上普及初级中等教育。)

    10、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学制是由谁确定?(由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制定。)

    1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教师有哪些情形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处理?(1)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2)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3)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12、义务教育法规定由谁确定义务教育的教学制度、教学内容、课程设置,审订教科书?

    (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

    13、义务教育法规定确定义务教育的教学制度、教学内容、课程设置及审订教科书的根据?

    应当根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和儿童、少年身心发展的状况,确定义务教育的教学制度、教学内容、课程设置,审订教科书。

    14、义务教育法规定由哪一级政府合理设置小学、初级中等学校,使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15、义务教育法规定由谁为盲、聋哑和弱智的儿童、少年举办特殊教育学校(班)?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16、按照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对社会力量举办的义务教育学校采取什么政策?(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管理下,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要求,举办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各类学校。)

    17、按照义务教育法规定,城市和农村建设发展规划对义务教育是怎么保护的? 城市和农村建设发展规划必须包括相应的义务教育设施。

    18、义务教育法对接受义务教育学生的收费是怎么规定的?

    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国家设立助学金,帮助贫困学生就学。

    19、义务教育法规定,谁承担“必须使适龄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 适龄少年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20、按照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因疾病或者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免予入学的,由谁申请?由谁批准?

    由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

    21、义务教育法对招用应该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就业是如何规定的?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招用应该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就业。

    22、义务教育法对实施义务教育所需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是如何规定的? 实施义务教育所需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筹措,予以保证。

    23、义务教育法对国家用于义务教育的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国家用于义务教育的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24、义务教育法对经济困难地区实施义务教育的经费有何特殊规定? 国家对经济困难地区实施义务教育的经费,予以补助。

    25、义务教育法对各种社会力量以及个人自愿捐资助学是如何规定的? 国家鼓励各种社会力量以及个人自愿捐资助学。

    26、义务教育法对少数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有何特殊规定? 国家在师资、财政等方面,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

    27、义务教育法对从事义务教育的教师有何要求?

    (1)国家采取措施加强和发展师范教育,加速培养、培训师资,有计划地实现小学教师具有中等师范学校毕业以上水平,初级中等学校的教师具有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以上水平。

    (2)国家建立教师资格考核制度,对合格教师颁发资格证书。师范院校毕业生必须按照规定从事教育工作。

    (3)国家鼓励教师长期从事教育事业。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责。

    28、义务教育法对教师的权利是如何保护的?

    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国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采取措施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改善教师的物质待遇,对优秀的教育工作者给予奖励。

    29、义务教育法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方面的责任是如何要求的?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创造条件,使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30、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少年不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采用什么处罚措施?

    除因疾病或者特殊情况,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的以外,适龄儿童、少年不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对他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批评教育,并采取有效措施责令送子女或者被监护人入学。

    31、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对招用适龄儿童、少年就业的组织或者个人,采用什么处罚措施?

    对招用适龄儿童、少年就业的组织或者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停止招用;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罚款、责令停止营业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32、义务教育法对义务教育经费财产是如何保护的?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克扣、挪用义务教育经费。对违反规定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行政处罚;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3、义务教育法对保障义务教育教学秩序是如何规定的?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扰乱教学秩序,对违反规定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行政处罚;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4、义务教育法对义务教育的财产是如何保护的?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

    35、义务教育法对义务教育在宗教方面是如何规定的? 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活动。

    36、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由谁制定的?什么时间实施的? 原国家教委制定的,于1992年3月14日实施的。

    37、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规定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年限,以及因缓学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在校年龄,由哪级人民政府依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和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

    由省级人民政府依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和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

    38、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对盲、聋哑、弱智儿童和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在校年龄是如何确定?

    盲、聋哑、弱智儿童和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在校年龄可适当放宽。

    39、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对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职责是如何具体确定的? 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实施义务教育的工作。

    4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承担实施义务教育任务的机构有那些?

    地方人民政府设置或者批准设置的全日制小学,全日制普通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初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各种形式的简易小学或者教学点(班或者组),盲童学校,聋哑学校,弱智儿童辅读学校(班),工读学校等。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等单位,应当保证招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上述单位自行实施义务教育教学工作,需经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41、根据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要求,实施义务教育,应当具备那些基本条件?(1)与适龄儿童、少年数量相适应的校舍及其他基本教学设施;

    (2)具有按编制标准配备的教师和符合义务教育法规定要求的师资来源;(3)具有一定的经济能力,能够按照规定标准逐步配置教学仪器、图书资料和文娱、体育、卫生器材。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其他办学单位应当积极采取措施,不断改善实施义务教育的条件。

    42、根据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要求,直接实施初等义务教育有困难、需要分两步实施的,应如何办理?

    直接实施初等义务教育有困难、需要分两步实施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提出报告,报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或者依照地方性法规规定办理。

    43、按照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哪个部门最迟在新学年开始前十五天,将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的入学通知发给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由当地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

    44、按照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谁必须按照通知要求送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45、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在适龄儿童、少年需免学、缓学的办理程序上是如何规定的?(1)、适龄儿童、少年需免学、缓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批准。

    (2)因身体原因申请免学、缓学的,应当附具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的证明。

    (3)缓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缓学申请。

    46、按照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要求,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送其适龄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入学的,以及其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辍学的如何处理?

    在城市由市或者市辖区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主管部门,在农村由乡级人民政府,采取措施,使其送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就学。

    47、按照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如何到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

    经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按照居住地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申请借读。借读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年限,以其户籍所在地的规定为准。

    48、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规定的对受完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的标志是什么?

    对受完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由学校发给完成义务教育的证书。受完当地规定年限义务教育获得的毕业证书或者结业证书,可视为完成义务教育的证书。

    49、按照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因学业成绩优异而提前达到与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相应的初等教育或者初级中等教育毕业程度的,可否视为完成义务教育?

    可以视为完成义务教育。

    50、按照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可收取什么费用? 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可收取杂费。

    51、按照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可收取费用标准和具体办法,谁提出方案?谁批准?其他单位是否有权自行制定收费的项目及标准和向学生乱收费用? 收取杂费的标准和具体办法,由省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提出方案,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他行政机关和学校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制定收费的项目及标准;不得向学生乱收费用。

    52、按照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应不应当酌情减免杂费? 应当酌情减免杂费。

    53、按照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享受助学金的贫困学生是指那些学生? 初级中等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困难地区、边远地区的小学及其他寄宿小学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54、按照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实行助学金制度的具体办法,由哪级人民政府规定?

    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

    55、按照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对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要求是什么?

    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必须按照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指导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教学计划,进行教育教学活动。

    二、填空题

    1.依法治校是指学校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规定为依据,完善 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和纪律 ,使学校管理的各个方面都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2.《教育法》规定,国家建立以 财政拨款 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3.《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 适龄儿童,少年 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4.实施教育行政处罚的机关,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必须是 县级以上 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5.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 3 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6.学校对校舍,体育设施,消防设施,各种仪器设备安全状况,应当 每月 检查一次.7.参加继续教育是中小学教师的 权利和义务

    8.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应立足于教育和保护,从小抓起,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及时进行 预防和矫治

    9.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 受教育权 ,不得随意开除学生.10.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 , 惩罚为辅 的原则.三、选择题(分单项选择和多向选择)(一)单项选择

    1.有关法律规定:对使用特殊音响警报和红色回转警灯的警车,其它车辆应当避让.这体现了行政职权的什么特征(C)A.优益性 B.单方性 C.强制性 D.执行性

    2.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一律不公开审理的年龄是(B)A.14周岁以下

    B.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 C.16周岁以上不满17周岁 D.18周岁以下

    3.对民办学校重大问题拥有决策权的是(D)A.校长

    B.教职工代表大会 C.学校工会 D.学校董事会

    4.王某担任某县高二英语教师期间通过了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学校以王某服务期未满,学校英语教师不足为由不予批准王某在职学习.王某欲以剥夺其参加进修权利为由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机构应当是(A)A.当地县教育局 B.当地县人民政府 C.地市教育局 D.省教育厅

    5.有的学校在学生手册中规定:禁止男女生之间互访宿舍.此规定从法学的角度看,也可以解释为:男女生不得无故进入异性宿舍.这一解释属于(A)A.目的解释 B.文法解释 C.历史解释

    6.学校应当于每年的教师节组织教师宣誓活动.这是(D)的规定.A.《教育法》

    B.《重庆市〈教师法〉办法》 C.《教师法》

    D.《永川区实施〈教师法〉若干规定》

    7.依据我国相关法律,下列有可能成为行政诉讼被告的是(C)A.某教育局局长 B.某市市长 C.某市公安局 D.某乡镇党委书记

    8.《教育法》规定,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B)A.民事责任 B.刑事责任 C.一般责任 D.行政责任

    9.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国务院有权制定和发布(B)A.教育法律 B.教育行政法规 C.教育政府规章 D.教育单行条例

    10.某寄宿小学派车接送学生,途中有学生提出要上厕所,司机在路边停车5分钟,5分钟过后,司机没有清点人数就将车开走.小学生王某从厕所出来发现车已经开走,急忙追赶.在追赶过程中摔倒在地,将门牙跌落三颗.王某的伤害由谁承担责任(B)A.司机负责 B.某寄宿学校负责

    C.司机和某寄宿学校共同负责 D.司机和王某共同负责

    第五篇:2024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关于安排2024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

    学能力测试的通知

    http://2024-4-18

    晋教人[2024]17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申请认定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办法与标准(试行)》的要求,现将2024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已取得《山西省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双科均在有效期内)的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在编在册人员(不含免考人员)。

    取得副教授任职资格和博士学位的人员可免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二、测试方法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分为面试、试讲和外语、计算机能力测试。

    面试:专家通过试讲考察被测人的仪表仪态、言行举止、师德修养及把握相关学科知识的能力。

    试讲:专家通过试讲考察被测人实现教学目的、驾驭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的能力,回答问题、板书和讲解能力以及对本次试讲教学效果自我评价和教学反思的能力。试讲采用被测人面对专家讲课的方式进行。

    外语测试:申请任教学科为英语或其它语种的人员测试第二外语,其他人员测试英语或其他语种。

    计算机能力:计算机应用与操作。

    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合格证(含考试成绩达425分级以上)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合格证(含考试成绩达425分级以上)者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一级)及以上》者可免外语或计算机能力测试。被测人参加测试时须提交免测依据(原件和复印件)。

    三、测试程序

    1、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审查参加测试人提交的有关材料,确定测试人员名单及测试时间,由所在学校通知测试人员。

    2、参加测试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试讲内容为测试人员申请任教学科教材(现行高等教育专科以上教材)中三章各一个课次(每课次2个学时)的内容(不含概论部分),由测试组专家指定其中内容,对被测人员进行测试。被测人员应将试讲课次教案提交测试专家组,作为评判教学设计能力的依据之一。讲课时间不超过20分钟。答辩时间不超过10分钟。

    3、测试成绩以测试专家面试、试讲的平均成绩和外语、计算机能力测试成绩为依据,计算被测人员的测试成绩。

    4、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面试、试讲满分为80分,面试、试讲成绩必须达到48及分以上且测试总成绩达60分及以上为合格。

    5、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者,由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核发《山西省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证》,作为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依据。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证书在取得本证的当年和下一个内有效。

    四、测试费用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收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价费字[2024]83号)规定执行。收费标准为200元/人.次。各高校报名时一并上缴。

    五、测试时间、地点

    测试时间:2024年5月5--14日。

    测试地点:太原师范学院逸夫楼5层。

    六、注意事项

    1、参加测试人员应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均已合格的《山西省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

    2、各高校务于2024年4月21日—22日将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花名表(Excel格式)、被测人员近期同底免冠1寸相片2张、提交的材料及测试费报送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3、参加测试人员须提前30分钟进入候测室。除教材、教学大纲、教学参考用书外,不许带其它参考资料。迟到30分钟的,取消测试资格。

    4、参加测试人员必须携带测试证、身份证,以便工作人员核查。

    5、整个测试工作在全封闭状态下进行,除被测人和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测试场地。被测人候测期间不得离开备课场地,测试结束时应及时离场,不得再回休息室与未测试人员接触。违规者将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6、被测人员在填写“申请人任教学科”一栏时,一定要在《高等学校申请任教学科(课程)表》(附件2)所列的学科中选择相同或相近的学科。确因《高等学校申请任教学科(课程)表》中无所任教学科而选择“其他”任教学科的,要详细注明申请任教学科的具体名称。需测试其他语种的应在备注栏中加注测试语种。

    附件:

    1、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表

    2、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申请任教学科(课程)表

    二○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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