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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履行保密义务筑牢保密防线讲话(含5篇)

    栏目:七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琴心剑胆 时间:2024-05-25 18:58:32

    第一篇:履行保密义务筑牢保密防线讲话

    履行保密义务筑牢保密防线讲话

    国家利益高于一切,保密责任重于泰山。保守国家秘密是国家公职人员的神圣职责。今天应县委宣传部领导邀请,很高兴来到这里,借这次全县新闻通讯员和网评员培训班的机会,与大家共同学习保密知识,以进一步增强我们的保密意识,提高大家的保密防范技能。关于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大家可能已经从有关文件、领导讲话、新闻报道中听得很多了,今天我就不再重复讲了,我主要结合日常工作实际,围绕“学习保密知识,增强保密意识,履行保密义务,筑牢保密防线”这一主题,重点从保密基础知识、保密工作所面临的形势、机关单位保密工作中需把握的重点事项三个方面与大家共同交流学习,不妥之处,还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保密工作基础知识

    (一)国家秘密的含义及基本范围

    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国家秘密有三个基本要素,缺一不可:

    首先,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是指秘密事项如被不应知悉者所知,对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将造成各种损害后果。

    其次,依照法定程序确定,是指国家赋予这一管理职权的单位,根据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对该事项履行确定密级的手续后,该事项才能作为国家秘密受国家有关法规的认可和保护,特殊情况下,需经有关保密工作部门审定后,确定为密或非密以及属于何种密级。任何不经法定程序产生的秘密事项,都不是国家秘密。

    第三,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是相对于公开而言的,即尚未公开且被人们加以保密的事项,就是对国家秘密在保密时间和接触范围上的控制,擅自公开或擅自扩大接触范围就是泄密。

    根据《保密法》规定,国家秘密的基本范围包括以下事项:

    1.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3.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5.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

    6.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7.其他经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确定应当保守的国家秘密事项。

    需要说明的是在各党政机关的秘密事项中,凡符合国家秘密诸要素的,均属于国家秘密。

    (二)国家秘密等级及标准

    我国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3个等级;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

    区分这三个等级的原则标准是:

    (1)“绝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后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2)“机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后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

    (3)“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后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从以上密级划分的标准可以看出,以上3个等级的密级是以泄露后所产生的危害程度来划分的。

    绝密级——特别严重的损害后果。

    机密级——严重的损害后果。

    秘密级——损害后果。

    秘密事项的密级一旦确定之后,要严格按照确定的密级进行管理和控制知悉范围。这是保密工作的基本要求。

    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绝密不超过30年,机密不超过20年,秘密不超过10年。

    (三)工作秘密的含义及其特征要素

    我们部分部门或单位虽然不直接产生或不涉及国家秘密,但在具体工作中存在一些不宜公开的工作事项,这就是所谓的工作秘密。工作秘密是在国家公务活动中产生的,不属于国家秘密而又不宜对外公开的秘密事项。它有三个特征要素:

    (1)工作秘密是各级国家机关产生的事项;

    (2)工作秘密是涉及国家机关的公务活动和内部管理的事项;

    (3)工作秘密是不属于国家秘密,又不宜公开的事项。

    工作秘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散。

    (四)保密工作基本要求

    保密工作就是从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出发,将国家秘密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和时间内,防止被非法泄露和利用,使其自身价值得到充分有效的实现所采取的一切必要的手段和措施。简言之,是指与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密切相关的保守国家秘密的一切活动。它包括保密立法,保密宣传教育,建立健全保密规章制度,研制、开发和应用先进的防窃密、泄密的技术设备,依法进行保密检查监督,追查处理泄密事件,以及开展保密工作的理论研究等活动。

    新修订的《保密法》第四条明确规定,“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应当依法公开。”这一表述,集中阐述了新时期党的保密工作方针,高屋建瓴,内容丰富,特色鲜明,为我们做好新形势下的保密工作提供了指南。

    所谓“积极防范”是保密工作实践经验和特点规律的科学总结。保密工作是国家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是其核心任务。保密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的方针,是由保密工作的本质特性所决定。“积极防范”强调的是主动的、事先的防范,即以防止窃密泄密为出发点和着力点,主动把保密工作做在前面,把保密措施落实在前面,努力构筑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综合防范体系,及时发现和消除泄密隐患,堵塞泄密漏洞,从源头上防止各类泄密事件发生,确保国家秘密安全。保密工作的本质特征决定着保密工作必须以防为主,防患未然,把工作重点放在预防上,立足于不泄密。我们在日常工作中,积极防范应该做到:(1)领导重视并把保密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使其与业务工作同步进行;(2)建立健全保密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经常督促检查,堵塞泄密漏洞;(3)坚持经常性的保密宣传教育;(4)严格保密纪律,及时查处泄密事件;(5)积极开发和利用先进的保密技术;(6)及时总结经验,提高保密工作的整体水平。

    所谓“突出重点”是抓好工作的一个重要方法,也是保密工作的基本工作方针。做好保密工作必须正确处理重点与一般的关系,通过抓好重点,确保核心秘密安全,同时兼顾一般,促进保密工作协调发展。突出重点,就是要把落实重点领域和重要方面的保密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对绝密级国家秘密、绝密级信息系统、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核心涉密人员,必须采取更严格的保密管理措施。在具体工作中要做到:一是按国家秘密的密级划分,绝密是重点,应当采取比对机密、秘密级的国家秘密更为严格的保密措施;二是对国家秘密相对集中的部门、部位应当加强防范工作;三是对于接触国家秘密较多的领导和经管国家秘密事项的专职人员,应当有更严格的要求。

    所谓“依法管理”是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坚持依法管理,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法可依,要求建立完备的保密法律制度,将保密工作的各个方面纳入法制轨道,增强保密法律体系的完整性、权威性、有效性;有法必依,要求机关、单位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管理涉密人员、涉密载体、涉密信息系统和涉密活动等;执法必严,要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违法必究,要求对违反保密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查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明确要求在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的同时,应当充分遵循信息化条件下信息资源利用和管理的客观规律,建立科学有效的保密管理制度,促进信息资源的合理利用。需要指出的是,信息资源的合理利用并不等同于信息公开,它既包括依法解密和依法公开信息,也包括依法降低密级、缩短保密期限、扩大知悉和接触范围等。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应当依法公开”,充分体现了对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高度重视。依法公开,一是指法律法规要求公开的必须公开,不得以保密为由不予公开或者拒绝公开;二是指公开前必须依法进行保密审查,公开事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三是指公开的程序和方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保密工作方针是学习领会保密法的总钥匙,更是指导保密工作理论和实践的科学指南,既要做好字句上的解读,更要联系保密工作实际,全面加深理解,坚决贯彻执行。

    二、当前保密工作所面临的形势

    保密工作始终伴随着,颠覆与反颠覆、渗透与反渗透、策反与反策反、窃密与反窃密的矛盾斗争。当前无论是国际还是国内,保密工作都面临着相当严峻的形势。仅2024年中央保密委通报查处的重大失泄密事件中,三分之一的失泄密事件是向境外提供国家秘密或出卖情报的,有几十起是发生在党政军机关和国防军工科研生产单位的,其中最突出的是涉密计算机和互联网泄密案,占总数的42%,还有部分发生在涉密文件流转和销毁环节。所以,保密意识淡薄、保密知识匮乏,保密制度执行不力、监管不严造成的失泄密问题和所面临的安全隐患形势十分严峻。

    当前保密工作严峻形势体现在三个方面:

    严峻形势之一:境内外敌对势力加紧对我进行情报窃密活动。近年来,境内外各种敌对势力为了达到对我遏制、分裂、颠覆的目的,对我实施全方位的情报窃密战略,窃密活动日益猖獗。境外敌对势力从未放弃过对我进行“西化”、“分化”的战略图谋,利用各种手段,窃取我政治、经济、科技、军事等方面的情报,策反我党政领导机关核心要害部门的知密人员,竭力在我们内部寻找代理人,加紧渗透颠覆活动,窃密与反窃密的斗争非常激烈。境内外“民运”“台独”“藏独”“东突”以及“法轮功”邪教组织等敌对势力,无时不在对我进行捣乱、破坏和分裂活动。特别是台湾当局为了进行“台独”分裂活动,愈加不择手段地进行渗透、策反和窃密,除在我境内大肆活动外,还在50多个国家建立了100多个情报站,专门策反出国、驻外人员。西方国家和台湾间谍情报机关、非政府组织以旅游、考察、扶贫、支教等为借口,多方搜集、刺探我政治、经济、军事及民族、宗教等方面的情报;境外宗教势力以赈灾、助学等方式向我贫困地区渗透,并从我出国留学人员中物建培养新生代;“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非法活动突出,形式趋于隐蔽化、手段趋向高技术化。比如;2024年,四川省国家安全机关开展了代号为“扫雷”的专项行动,一举破获4起涉赚危害国家安全的网上间谍案。4名嫌疑人均供职于同一国防军工单位,互不认识,有的通过手机Q寻找兼职,有的在网上投简历跳槽,还有的熟人介绍,分别被境外间谍情报机构发展利用,踏上了对外偷卖所在单位涉密信息的不归路。

    主要表现在:一是窃密主体增多。除间谍情报机关外,以新闻、商务机构和非政府组织为掩护的窃密活动明显增多,而且更具隐蔽性。二是窃密领域扩大。过去主要是直接指向我政治、经济、军事、科技等方面,现在扩大到我民情、社情和能源、环保等多个领域。三是窃密方式多样。不仅以思想渗透、金钱美色利诱等手段拉拢策反我内部人员,还以商贸洽谈、学术交流、社会调查为幌子,广泛搜集窃取我各种情报。四是窃密手段现代化。敌对势力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发展高科技窃密技术,窃密器材越来越向高效率、多功能、超微型、易操作、善隐蔽方向发展,特别是利用网络技术和间谍卫星窃密,保密防范的难度越来越大。五是窃密目标指向我掌握核心秘密的人员。境内外敌对势力为了窃取我党和国家核心秘密,千方百计向我党政军领导机关和军工科研生产单位渗透,策反我内部人员,而且策反的对象指向我重要岗位的核心涉密人员。近年来,国家安全机关破获的间谍窃密案件中,涉及我党政军机关多名高级别的领导干部,令人触目惊心。

    严峻形势和挑战之二:市场经济的发展给保密管理提出了新课题。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极大地推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丰富了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综合国力明显增强。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利益关系的调整变化,一些人的价值观、利益观也发生了很大变化,给保密管理提出了许多新课题。突出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一些人见利忘义,使国家秘密遭受损害。一些人为了单位和个人的利益,不惜践踏国家保密法规,以牺牲国家利益谋取单位和个人的利益;一些人利益受到冲击,思想观念发生变化,理想信念发生动摇,个别人为了一己私利,甚至出卖国家利益,沦为国家和民族的罪人。二是人员流动加剧,给保密管理增加了新的难度。随着国际交往和人员交流日益增多,包括高科技人员在内的各类人员流动加快,一些涉密人员离职跳槽到外资或合资企业,有的甚至举家移居海外。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不适应,管理和监控能力下降,给国家秘密安全造成巨大危害,其中有些人成为间谍情报机关和敌对势力猎取我国家秘密的目标。三是新的经济成分、社会组织的出现,使涉密主体多元化。越来越多的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和民营企业进入涉密领域,原有密管理体制出现盲点,新的体制又没有完全建立起采,给保密管理带来了新的困难。四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各行业、各部门的管理方式、工作方式都发生了很大变化,给国家秘密的管理也带来了新的变化。长期以来,以行政关系为基础的保密管理方式,以内部管理为主要手段的保密管理体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了某些不适应,保密管理部门对各类涉密信息及其载体的控制能力受到削弱。

    严峻形势和挑战之三: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高技术发展加大了保密工作的难度。当前,我国正处于“互联网+”跨越式发展时代,大力推进信息化,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必然选择。同时,也要看到,信息化建设给国家信息安全带来了严峻挑战,给保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一)国家秘密的存在形态和运行方式发生重大变化,泄密渠道明显增多。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和广泛应用,信息的存载和传输方式出现电子化、网络化,国家秘密信息的产生、传输、存储和处理方式日益多样,除纸介质外,还包括声、光、电、磁等。这些变化,在保密观念、保密技术和保密制度等方面都给我们做好保密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冲击。

    1.国家秘密存储介质多样化、轻便化。由于计算机在处理文字信息方面有着无可比拟的优势,国家秘密信息越来越多地通过计算机来存储和处理。除纸质文件外,出现了以“三盘一机”(光盘、优盘、硬盘和计算机)为代表的新型涉密载体。这些新型载体具有体积小、容量大、携带方便、泄密的风险高、危害重等特点。比如,假设每份电子文件占用200k硬盘空间,1块容量为100G的硬盘就能存储50万份文件。一旦丢失或被窃,危害将十分巨大。

    2.国家秘密信息的存载与保护方式数据化、系统化。大量的国家秘密信息进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涉密部门和单位的日常工作愈来愈严重地依赖信息系统,一旦信息系统出现问题,就会导致灾难性的后果。与此相适应,信息安全概念已经从单纯的信息内容的保密性,扩展到信息和信息系统的完整性和可用性。也就是说,国家秘密信息安全更多地表现为整个信息系统的安全,而远不止单个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不仅要“保信息”,而且要“保系统”,难度远远超过对纸质文件的管理。

    第二篇:履行保密义务筑牢保密防线讲话

    履行保密义务筑牢保密防线讲话

    一、保密工作基础知识

    (一)国家秘密的含义及基本范围

    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国家秘密有三个基本要素,缺一不可:

    首先,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是指秘密事项如被不应知悉者所知,对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将造成各种损害后果。

    其次,依照法定程序确定,是指国家赋予这一管理职权的单位,根据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对该事项履行确定密级的手续后,该事项才能作为国家秘密受国家有关法规的认可和保护,特殊情况下,需经有关保密工作部门审定后,确定为密或非密以及属于何种密级。任何不经法定程序产生的秘密事项,都不是国家秘密。

    第三,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是相对于公开而言的,即尚未公开且被人们加以保密的事项,就是对国家秘密在保密时间和接触范围上的控制,擅自公开或擅自扩大接触范围就是泄密。

    根据《保密法》规定,国家秘密的基本范围包括以下事项:

    1.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3.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5.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

    6.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7.其他经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确定应当保守的国家秘密事项。

    需要说明的是在各党政机关的秘密事项中,凡符合国家秘密诸要素的,均属于国家秘密。

    (二)国家秘密等级及标准

    我国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3个等级;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

    区分这三个等级的原则标准是:

    (1)“绝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后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2)“机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后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

    (3)“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后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从以上密级划分的标准可以看出,以上3个等级的密级是以泄露后所产生的危害程度来划分的。

    绝密级——特别严重的损害后果。

    机密级——严重的损害后果。

    秘密级——损害后果。

    秘密事项的密级一旦确定之后,要严格按照确定的密级进行管理和控制知悉范围。这是保密工作的基本要求。

    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绝密不超过30年,机密不超过20年,秘密不超过10年。

    (三)工作秘密的含义及其特征要素

    我们部分部门或单位虽然不直接产生或不涉及国家秘密,但在具体工作中存在一些不宜公开的工作事项,这就是所谓的工作秘密。工作秘密是在国家公务活动中产生的,不属于国家秘密而又不宜对外公开的秘密事项。它有三个特征要素:

    (1)工作秘密是各级国家机关产生的事项;

    (2)工作秘密是涉及国家机关的公务活动和内部管理的事项;

    (3)工作秘密是不属于国家秘密,又不宜公开的事项。

    工作秘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散。

    (四)保密工作基本要求

    保密工作就是从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出发,将国家秘密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和时间内,防止被非法泄露和利用,使其自身价值得到充分有效的实现所采取的一切必要的手段和措施。简言之,是指与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密切相关的保守国家秘密的一切活动。它包括保密立法,保密宣传教育,建立健全保密规章制度,研制、开发和应用先进的防窃密、泄密的技术设备,依法进行保密检查监督,追查处理泄密事件,以及开展保密工作的理论研究等活动。

    新修订的《保密法》第四条明确规定,“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应当依法公开。”这一表述,集中阐述了新时期党的保密工作方针,高屋建瓴,内容丰富,特色鲜明,为我们做好新形势下的保密工作提供了指南。

    所谓“积极防范”是保密工作实践经验和特点规律的科学总结。保密工作是国家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是其核心任务。保密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的方针,是由保密工作的本质特性所决定。“积极防范”强调的是主动的、事先的防范,即以防止窃密泄密为出发点和着力点,主动把保密工作做在前面,把保密措施落实在前面,努力构筑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综合防范体系,及时发现和消除泄密隐患,堵塞泄密漏洞,从源头上防止各类泄密事件发生,确保国家秘密安全。保密工作的本质特征决定着保密工作必须以防为主,防患未然,把工作重点放在预防上,立足于不泄密。我们在日常工作中,积极防范应该做到:(1)领导重视并把保密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使其与业务工作同步进行;(2)建立健全保密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经常督促检查,堵塞泄密漏洞;(3)坚持经常性的保密宣传教育;(4)严格保密纪律,及时查处泄密事件;(5)积极开发和利用先进的保密技术;(6)及时总结经验,提高保密工作的整体水平。

    所谓“突出重点”是抓好工作的一个重要方法,也是保密工作的基本工作方针。做好保密工作必须正确处理重点与一般的关系,通过抓好重点,确保核心秘密安全,同时兼顾一般,促进保密工作协调发展。突出重点,就是要把落实重点领域和重要方面的保密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对绝密级国家秘密、绝密级信息系统、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核心涉密人员,必须采取更严格的保密管理措施。在具体工作中要做到:一是按国家秘密的密级划分,绝密是重点,应当采取比对机密、秘密级的国家秘密更为严格的保密措施;二是对国家秘密相对集中的部门、部位应当加强防范工作;三是对于接触国家秘密较多的领导和经管国家秘密事项的专职人员,应当有更严格的要求。

    所谓“依法管理”是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坚持依法管理,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法可依,要求建立完备的保密法律制度,将保密工作的各个方面纳入法制轨道,增强保密法律体系的完整性、权威性、有效性;有法必依,要求机关、单位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管理涉密人员、涉密载体、涉密信息系统和涉密活动等;执法必严,要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违法必究,要求对违反保密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查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明确要求在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的同时,应当充分遵循信息化条件下信息资源利用和管理的客观规律,建立科学有效的保密管理制度,促进信息资源的合理利用。需要指出的是,信息资源的合理利用并不等同于信息公开,它既包括依法解密和依法公开信息,也包括依法降低密级、缩短保密期限、扩大知悉和接触范围等。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应当依法公开”,充分体现了对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高度重视。依法公开,一是指法律法规要求公开的必须公开,不得以保密为由不予公开或者拒绝公开;二是指公开前必须依法进行保密审查,公开事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三是指公开的程序和方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保密工作方针是学习领会保密法的总钥匙,更是指导保密工作理论和实践的科学指南,既要做好字句上的解读,更要联系保密工作实际,全面加深理解,坚决贯彻执行。

    二、当前保密工作所面临的形势

    保密工作始终伴随着,颠覆与反颠覆、渗透与反渗透、策反与反策反、窃密与反窃密的矛盾斗争。当前无论是国际还是国内,保密工作都面临着相当严峻的形势。仅2024年中央保密委通报查处的重大失泄密事件中,三分之一的失泄密事件是向境外提供国家秘密或出卖情报的,有几十起是发生在党政军机关和国防军工科研生产单位的,其中最突出的是涉密计算机和互联网泄密案,占总数的42%,还有部分发生在涉密文件流转和销毁环节。所以,保密意识淡薄、保密知识匮乏,保密制度执行不力、监管不严造成的失泄密问题和所面临的安全隐患形势十分严峻。

    当前保密工作严峻形势体现在三个方面:

    严峻形势之一:境内外敌对势力加紧对我进行情报窃密活动。近年来,境内外各种敌对势力为了达到对我遏制、分裂、颠覆的目的,对我实施全方位的情报窃密战略,窃密活动日益猖獗。境外敌对势力从未放弃过对我进行“西化”、“分化”的战略图谋,利用各种手段,窃取我政治、经济、科技、军事等方面的情报,策反我党政领导机关核心要害部门的知密人员,竭力在我们内部寻找代理人,加紧渗透颠覆活动,窃密与反窃密的斗争非常激烈。境内外“民运”“台独”“藏独”“东突”以及“法轮功”邪教组织等敌对势力,无时不在对我进行捣乱、破坏和分裂活动。特别是台湾当局为了进行“台独”分裂活动,愈加不择手段地进行渗透、策反和窃密,除在我境内大肆活动外,还在50多个国家建立了

    100多个情报站,专门策反出国、驻外人员。西方国家和台湾间谍情报机关、非政府组织以旅游、考察、扶贫、支教等为借口,多方搜集、刺探我政治、经济、军事及民族、宗教等方面的情报;境外宗教势力以赈灾、助学等方式向我贫困地区渗透,并从我出国留学人员中物建培养新生代;“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非法活动突出,形式趋于隐蔽化、手段趋向高技术化。比如;2024年,四川省国家安全机关开展了代号为“扫雷”的专项行动,一举破获4起涉赚危害国家安全的网上间谍案。4名嫌疑人均供职于同一国防军工单位,互不认识,有的通过手机Q寻找兼职,有的在网上投简历跳槽,还有的熟人介绍,分别被境外间谍情报机构发展利用,踏上了对外偷卖所在单位涉密信息的不归路。

    主要表现在:一是窃密主体增多。除间谍情报机关外,以新闻、商务机构和非政府组织为掩护的窃密活动明显增多,而且更具隐蔽性。二是窃密领域扩大。过去主要是直接指向我政治、经济、军事、科技等方面,现在扩大到我民情、社情和能源、环保等多个领域。三是窃密方式多样。不仅以思想渗透、金钱美色利诱等手段拉拢策反我内部人员,还以商贸洽谈、学术交流、社会调查为幌子,广泛搜集窃取我各种情报。四是窃密手段现代化。敌对势力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发展高科技窃密技术,窃密器材越来越向高效率、多功能、超微型、易操作、善隐蔽方向发展,特别是利用网络技术和间谍卫星窃密,保密防范的难度越来越大。五是窃密目标指向我掌握核心秘密的人员。境内外敌对势力为了窃取我党和国家核心秘密,千方百计向我党政军领导机关和军工科研生产单位渗透,策反我内部人员,而且策反的对象指向我重要岗位的核心涉密人员。近年来,国家安全机关破获的间谍窃密案件中,涉及我党政军机关多名高级别的领导干部,令人触目惊心。

    严峻形势和挑战之二:市场经济的发展给保密管理提出了新课题。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极大地推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丰富了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综合国力明显增强。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利益关系的调整变化,一些人的价值观、利益观也发生了很大变化,给保密管理提出了许多新课题。突出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一些人见利忘义,使国家秘密遭受损害。一些人为了单位和个人的利益,不惜践踏国家保密法规,以牺牲国家利益谋取单位和个人的利益;一些人利益受到冲击,思想观念发生变化,理想信念发生动摇,个别人为了一己私利,甚至出卖国家利益,沦为国家和民族的罪人。二是人员流动加剧,给保密管理增加了新的难度。随着国际交往和人员交流日益增多,包括高科技人员在内的各类人员流动加快,一些涉密人员离职跳槽到外资或合资企业,有的甚至举家移居海外。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不适应,管理和监控能力下降,给国家秘密安全造成巨大危害,其中有些人成为间谍情报机关和敌对势力猎取我国家秘密的目标。三是新的经济成分、社会组织的出现,使涉密主体多元化。越来越多的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和民营企业进入涉密领域,原有密管理体制出现盲点,新的体制又没有完全建立起采,给保密管理带来了新的困难。四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各行业、各部门的管理方式、工作方式都发生了很大变化,给国家秘密的管理也带来了新的变化。长期以来,以行政关系为基础的保密管理方式,以内部管理为主要手段的保密管理体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了某些不适应,保密管理部门对各类涉密信息及其载体的控制能力受到削弱。

    严峻形势和挑战之三: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高技术发展加大了保密工作的难度。当前,我国正处于“互联网+”跨越式发展时代,大力推进信息化,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必然选择。同时,也要看到,信息化建设给国家信息安全带来了严峻挑战,给保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一)国家秘密的存在形态和运行方式发生重大变化,泄密渠道明显增多。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和广泛应用,信息的存载和传输方式出现电子化、网络化,国家秘密信息的产生、传输、存储和处理方式日益多样,除纸介质外,还包括声、光、电、磁等。这些变化,在保密观念、保密技术和保密制度等方面都给我们做好保密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冲击。

    1.国家秘密存储介质多样化、轻便化。由于计算机在处理文字信息方面有着无可比拟的优势,国家秘密信息越来越多地通过计算机来存储和处理。除纸质文件外,出现了以“三盘一机”(光盘、优盘、硬盘和计算机)为代表的新型涉密载体。这些新型载体具有体积小、容量大、携带方便、泄密的风险高、危害重等特点。比如,假设每份电子文件占用

    200k硬盘空间,1块容量为100G的硬盘就能存储50万份文件。一旦丢失或被窃,危害将十分巨大。

    2.国家秘密信息的存载与保护方式数据化、系统化。大量的国家秘密信息进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涉密部门和单位的日常工作愈来愈严重地依赖信息系统,一旦信息系统出现问题,就会导致灾难性的后果。与此相适应,信息安全概念已经从单纯的信息内容的保密性,扩展到信息和信息系统的完整性和可用性。也就是说,国家秘密信息安全更多地表现为整个信息系统的安全,而远不止单个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不仅要“保信息”,而且要“保系统”,难度远远超过对纸质文件的管理。

    第三篇:加强保密宣传教育 筑牢保密思想防线

    加强保密宣传教育 筑牢保密思想防线

    保守国家秘密是《宪法》规定的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涉密人员必须承担的责任,保密工作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这项重要工作,却往往被有些同志所“忽略”,“说起来重要,忙起来不要”和“无密可保,保密无用”的思想,淡化了人们的保密观念,放松了应有的警觉,致使泄密事件不断发生,给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了严重的损害。

    为帮助全中心工作人员学习、了解和掌握保密工作基本知识,中心办公室制定了保密工作宣传材料,望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涉密人员,认真学习,增长保密知识,掌握保密技能,形成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环境,更好地履行保守国家秘密的责任和义务。

    一、《保密法》颁布的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于1988年9月5日经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989年5月1日开始施行。《保密法》是全体公民履行保密义务的法律依据,是制止泄密违法行为,准确有力地打击各种泄密犯罪行为的法律武器。

    二、《保密法》的基本内容

    《保密法》共五章三十五条。第一章“总则”是关于保守国家秘密工作的若干基本规定,共七条。包括立法宗旨,国家秘密的定义,保密工作的方针,保密工作的管理体制,保密义务的设定以及奖励。第二章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第三章保密制度;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保密法》的基本内容,可以归纳为五部分:

    1、保密工作的方针

    《保密法》总则第四条规定:“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的方针。”

    2、国家秘密的定义

    《保密法》第二条作了明确的表述:“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3、国家秘密的范围

    《保密法》第八条作了明确规定:

    (1)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3)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5)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

    (6)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7)其他经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确定应当保守的国家秘密事项。

    4、国家秘密的等级

    《保密法》第九条将国家秘密的等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并原则规定了区分三个等级的标准:

    “绝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机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害。

    “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5、法律责任

    根据《保密法》第四章的规定,违反《保密法》,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的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有关机关、单位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保密法》第四章规定的法律责任有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两种。

    刑事责任

    (1)泄露国家秘密的刑事责任:

    《保密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行为的刑事责任。行政责任

    (1)行政处分

    (2)行政处罚

    三、对党政领导干部有哪些保密要求?

    领导干部在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中所处的地位和所负的责任不同于一般人员,决定了领导干部接触国家秘密的事项多、知密的范围广,所以对领导干部在保密方面必须有特别的要求。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专门下发了《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的规定》,明确规定了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十条保密守则。这十条守则是:

    1、不泄露党和国家秘密;

    2、不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办、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3、不擅自或指使他人复制、摘抄、销毁或私自留存带有密级的文件、资料。确因工作需要复印的,复印件应按同等密级文件管理。

    4、不在非保密笔记本或未采取保密措施的电子信息设备中记录、传输和储存党和国家秘密事项。

    5、不携带秘密文件、资料进入公共场所或进行社交活动,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时,需经本单位保密部门或主管领导批准,并由本人或指定专人严格保管。

    6、不准用无保密措施的通信设施和普通邮政传递党和国家秘密。

    7、不准与亲友和无关人员谈论党和国家秘密,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和配偶、子女。

    8、不准在私人通信及公开发表的文章、著作、讲演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9、不在涉外活动或接受记者采访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确因工作需要涉及或提供党和国家秘密的,应事先报经有相应权限的机关批准。

    10、不在出国、考察等外事活动中携带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或物品;确因工作需要携带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四、某单位不产生国家秘密,是否就没有保密工作了?

    国家秘密不是所有的机关、单位都能产生,有的机关、单位并不产生国家秘密,但是,不产生国家秘密并不等于不需要做保密工作,也不是无密可保了。因为:一是有可能持有其他部门的国家秘密载体;二是工作中可能知悉其他机关、单位的国家秘密。即使不持有、知悉其他机关、单位的国家 秘密,还会有本单位产生的工作秘密。因此,仍需要做好保密工作。

    根据动物防疫法第三章第二十九条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负责向社会及时公布全国动物疫情,也可以根据需要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疫情。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动物疫情。第三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漏报动物疫情,不得授意他人瞒报、谎报、迟报动物疫情,不得阻碍他人报告动物疫情。及质量管理手册的规定;我中心保密范畴包括:重要文件,检测报告,防疫报表,监测报表,工作总结,网络报表及保存上述资料的计算机、U盘等。

    五、公民为什么必须履行保密义务?如何履行保密义务?

    我国公民的保密义务是指法律所规定的公民在保守国家秘密方面应当作出或者不应作出的一定行为的约束。“保守国家秘密”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在我国的宪法和法律中有明确规定。我国宪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因此,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一定权力并承担义务的人,都必须承担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保密法》关于保密制度的规定,是对公民在保守国家秘密方面必须作出和禁止作出的行为规范。《保密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国家秘密。携带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外出不得违反有关保密规定。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国家秘密。”公民要认真履行自己的保密义务,学习和了解国家的保密法律、法规,了 解违法泄密应负的法律责任,以《保密法》为行动规范,检查和堵塞思想上、工作上的泄密漏洞,增强保密责任感,增强保密观念、法制观念,形成自觉保守国家秘密的良好社会风尚。

    第四篇:筑牢防线

    筑牢防线,坚守意识形态主阵地 2024年10月19日06:15 湖南日报 赵湘明

    对广大党员干部而言,坚守意识形态主阵地既是重要使命又是艰巨挑战,必须筑牢思想防线、统一战线、舆论主线、宣传底线。

    筑牢坚守意识形态的思想防线。意识形态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总书记多次强调,“能否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当前,意识形态领域面临一些新的形势:从国际来看,敌对势力“西化”、“分化”中国的图谋从未停止,少数别有用心者不断离间我们的党心、民心;从国内来看,正在进行的全面改革力度、深度、难度前所未有,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价值观呈现多元倾向。这就要求我们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筑牢坚守意识形态的统一战线。守住意识形态领域主阵地,必须抓好意识形态战线指挥员、战斗员、同盟军的建设。指挥员必须忠诚于党、热爱人民、是非分明、立场坚定、敢于亮剑、善于指挥。战斗员既包括广大党员干部,也包括热爱党、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的各界党外人士。我们还要进一步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同盟军建设,让更多人民群众自觉加入到我们的队伍中来。

    筑牢坚守意识形态的舆论主线。近年来,一些新闻单位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压力下,为了追求经济利益、轰动效应,竟然不惜牺牲新闻的真实性、政治性;少数出版社随意买卖书号,公然出版宣扬西方错误思潮、诋毁党的历史、攻击党和政府的书籍;网络上则存在庸俗、低俗、媚俗之风蔓延之势。如果继续放任这种种乱象,必将导致意识形态领域的混乱局面。因此,我们必须纠正媒体市场化中的错误做法,切实将意识形态主阵地守住、建设好。只要每个人尤其是党员干部在意识形态斗争中都主动发声、直面问题、以理服人、不畏压力、敢于斗争,就一定能取得意识形态反击战的全面胜利。

    筑牢坚守意识形态的宣传底线。习总书记强调,“宣传思想阵地,我们不去占领,人家就会去占领”。强化阵地意识,必须始终坚持党管意识形态不动摇、党管媒体不动摇,确保主流思想和舆论占领意识形态阵地。要紧紧抓住五个“主”的宣传底线,发出正面声音,注入正能量:一是宣传主旋律,把宣传重点放在党的政策方针上,深入宣传“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国家取得的伟大成就;二是宣传主基调,突出稳中求进,围绕事关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和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找准努力方向;三是宣传主人翁,镜头要面向基层、群众,宣传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好人好事;四是宣传主战场,重点宣传经济、社会发展第一线的态势和需求;五是宣传主文化,在全社会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浓厚氛围。

    (作者系隆回县委书记)

    第五篇:2024年保密专题党课《警钟长鸣,筑牢新时代保密安全坚固防线》

    警钟长鸣,筑牢新时代保密安全坚固防线

    同志们,保密工作历来是党和国家的一项事关最高利益的重要工作,革命战争年代,保密就是保生存、保胜利;在和平建设年代,保密就是保质量、保发展。国家秘密、企业秘密、部门秘密,是国家、企业和相关单位部门的重要战略资源,与国家、企业和单位部门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我们在入党宣誓时,有一句誓言就是要“保守党的秘密”,这说明,保密是党员最基本的素质,更是对党员最基础的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保密工作,将保密工作纳入国家安全范畴,多次就保密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总书记曾指出: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树大招风”,西方许多间谍计划都以我为目标,凭借技术优势窃取我核心机密。关于新形势下做好保密工作的理念和举措,总书记强调:要着力用新理念新举措引领保密工作新发展,坚持党管保密、加强依法治密、加大创新力度、做好综合防范。在谈到保密工作内部管理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有些同志安而忘危,保密意识缺乏,敌情观念淡化,结果“有密难保、有密不保”;有些同志对技术的泄密风险不学不懂,使用网络信息技术产品不当,结果‘拱手送密’;更有甚者理想信念丧失,资敌卖密。这些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

    新形势下的国家、企业和单位部门的保密工作,直接关系国家、企业和单位部门的经济安全、局面稳定,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国家和企业的发展前途和未来命运。今天的“党课开讲啦”的主题,我的主要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资委党委、集团党组关于保密工作的决策部署,通过回顾党的保密工作光荣历史、优良传统,重点学习保密工作相关知识、政策法规和防范措施,为“十四五”公司多元化高质量发展打造牢固的保密防线。

    下面,我重点讲三个方面:

    一、党的保密工作历史是党史的重要组成部分,薪火相传、历久弥新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保密工作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历来是党和国家的一条生命线、中枢线和指挥线,是保障国家安全的重要手段,是决定国家之间政治斗争、军事对抗、经济竞争、科技较量成败的重要因素,是维护党和国家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安全的重要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告诫全党“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最好的清醒剂”。党诞生以来,已经走过了101年不平凡的岁月,这101年的历程就是一部无数革命先烈用执着的理想追求、严格的纪律约束,甚至是用自己的鲜血和生命浇铸的保密史。大家可能都看过的一部经典电视剧《潜伏》有一句经典台词,“这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这是一场你死我活的残酷较量。”展现的就是革命战争年代我党地下工作的同志在保密战线上与敌人你死我活的斗争。例如,抗日战争时期,通过周恩来精心安排,陈忠经与熊向晖、申健(申振民)三人打入胡宗南部,构成了一张中共在国民党军队中最重要的情报网,在西安的岁月里,多次获取国民党军政战略动向方面的情报,及时准确地报告党的地下情报组织,为毛主席和党中央研究战略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使中央对西北广大战场的敌情了如指掌,为夺取革命胜利提供了可靠保障。长期以来,我们党的保密工作积累形成了六个优良传统,使我们从胜利走向胜利,也必将迎来伟大的复兴。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

    一直以来,保密工作始终都是由党中央直接领导和管理的,这是保密工作的根本遵循。建党初期,党的保密工作由中央委员会的秘书,直接负责保密工作;1927年7月,中央决定设立中央秘书处,“总揽中央的各项技术工作”,党的保密工作由秘书处具体负责。1927年11月,中央在上海召开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以后,为适应白色恐怖下党开展斗争的需要,决定在中央建立特别任务委员会,简称特委,下设中央特科,周恩来直接领导特科工作,保密工作由特科直接负责。1929年2月,中央成立“中共中央秘密工作委员会”,保密工作由秘密工作委员会领导和管理。同年3月28日,中央秘密工作委员会下发《关于秘密技术工作的规定》,提出了非常具体的秘密工作十项要求;抗日战争时期,先由中央社会部管理保密工作,后改由中央办公厅主管保密工作;1948年5月,中央决定成立中央保密委员会。5月19日,制定了《中共中央保密委员章程》,对中央保密委员会的性质、任务、组织及工作方法,进行了具体规范。随后,各级党的保密委员会成立,标志着保密工作在组织上实现了全国统一,保密工作由此进人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党管保密,是保密工作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革命战争年代形成的党管保密的组织体系,在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得到沿袭和发展,为建立“统一的、国家规模的国家保密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1951年6月,周恩来总理发布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令,公布施行《保守国家机密暂行条例》,标志着新中国第一部保密法规自此诞生。后来经过10年文革**后,1978年7月,恢复建立中央保密委员会。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颁布,并于2024年4月由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而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也于2024年3月1日正式施行。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保密工作,要求克服麻痹思想,切实加强保密教育,落实保密责任,严格保密纪律,完善保密措施并认真抓好落实,确保保密工作万无一失。2024年1月,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保密工作的意见》。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将“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对维护国家安全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为保密工作提供了指导意见和明确遵循。

    二是做到绝对忠诚。

    忠诚信仰是共产党员的高贵品德,这是党的保密工作优良传统的本源。做好保密工作,既要有过硬的本领,更要讲党性、靠得住。没有绝对的忠诚,就没有绝对的安全。没有自觉的奉献,就不能做到万无一失。在我们党的历史上,从“永不消失的电波”到“两弹一星”元勋们,无数先烈英模用鲜血和生命浇铸了保密工作的钢铁长城,无数涉密人员、保密工作者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奉献,筑起一一道道坚固的保密防线,形成了“人在密在”、保密重于生命、责任重于泰山的精神风范。这里我讲一下革命烈士张宝泉的故事。他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6年任中共中央机关交通员、交通科负责人。1928年4月16日,在执行任务时被捕。上海法租界巡捕房对他施用了一种名为“九尾猫”的严刑。虽被拷打得皮开肉绽,痛苦万分,但张宝泉视死如归,始终未泄露党的秘密。后被国民党特务机关引渡关押于上海龙华监狱。国民党特务机关千方百计想从张宝泉口中得到中央秘密机关住地和秘密文件,逼他供出党的组织和领导人,他始终回答“不知道”。国民党特务得不到我党秘密,恼羞成怒,在最后一次审讯时,连续暴打200军棍,用刺刀对他乱刺乱捅,他仍然坚守党的秘密,最后国民党特务向他连开7枪,张宝泉同志壮烈牺牲为保守党的秘密献出了生命,时年26岁。1928年7月,中央秘书处向党的六大报送了纪念张宝泉烈士的表彰材料。周恩来、邓颖超曾多次回忆张宝泉烈士。邓颖超曾心情沉重地说:“他死得很勇敢,是我党的一位很好的同志,我们应该怀念他。”

    三是增强忧患意识。

    中国共产党成立以后,苦难的民族遭遇,严酷的斗争环境,激发了中国共产党人强烈的忧患意识和高度的警惕性,这为做好保密工作提供了前提条件。以国共两次合作为例。第一次国共合作失败,除了党的右倾错误,对国民党右派缺乏应有的警惕,分不清敌友,甚至将党内核心秘密对国民党和盘托出,加速了两党分裂,其中保密工作策略失误,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第二次国共合作,我党保持了高度警惕,方针正确,策略得当,严格把握好保密与公开的尺度,既保住了党和军队的秘密,又推动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形成,为抗战胜利作出了重大贡献。

    四是领导干部带头。

    党史上严守秘密的忠诚儿女为我们做出了榜样,这是做好保密工作的示范效应。2024年3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周恩来同志诞辰120周年时饱含深情地讲到:“周恩来,这是一个光荣的名字、不朽的名字。每当我们提起这个名字就感到很温暖、很自豪。”周恩来同志是我们党保密工作的奠基人,为党和国家保密事业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20世纪20年代,周恩来与邓颖超同志分居广州和天津,保持着密切的通信联系,却相互不谈党内的事,直到1925年邓颖超调至广州工作,才知道彼此都已是中国共产党党员。革命战争年代,严守党的秘密的典范还很多。新中国成立后,这种优良传统得以继承和发扬。“两弹元勋”邓稼先,在组织安排他参加原子弹研制这项必须严格保密的工作时,他义无反顾地同意,回家对妻子只说自已“要调动工作”,从此便在对外联络中消失。不管是什么级别、什么领域的人,在保密工作面前都是一视同仁的。这些严守秘密、严以律己的风范,成为传承至今的光荣传统,也是我们需要学习的典范。

    五是依靠发动群众。

    坚持群众路线是我党保密工作的重要特色。土地革命时期,蒋介石重兵对中央苏区实施封锁围剿,我党依靠保密工作的群众路线,发动根据地人民群众为红军的军事行动保密。苏区群众对红军的对外贸易,军需物资供应渠道和苏区银行制币地点严格保密,为红军打破封锁取得反围剿的胜利发挥了重要作用。抗日战争时期,党提出把保密工作政策交给群众,把党的组织和活动隐蔽在群众中。1938年3月,中共中央给中共江苏省委的指示信中指出,我们要在抗日民众中,特别是工人群众中“建立精干的秘密的党组织,党的组织只有隐蔽在群众斗争中才能更好地领导群众、组织群众、发动群众,并且积蓄力量准备与日寇总决战”。解放战争时期,在胡宗南进攻延安,中央撤出延安转战陕北的一年多时间内,毛泽东主席和中央机关之所以能与胡宗南军近距离周旋而不被发现,就是陕北群众为中央机关的行踪保密。可以说,群众路线是党的保密工作优良传统的重要思想内核之一。

    六是注重技术保障。

    做好保密工作一要靠人,二要靠技术支持。这是做好保密工作的有力支撑。我党在大革命时期就提出了保密技术工作的概念。最初阶段主要是强调采用密写技术、上下行文采用代号、隐语。如党中央的通信代号为“大学”,地方党组织代号为“中学”,男性党员称“男生”,女性党员称“女生”,军委的代号为“君伟”,等等。在文件格式用纸等方面,充分考虑便于保存或在特别紧急情况下易于销毁,尽可能缩小文件尺寸或裁去文件的白边,保密工作相当细致。在革命战争年代,中央通过培养无线电和密码通信技术人才,掌握了当时最先进的保密技术。我党在密码通信保密方面有着极为严密的保密度和技术要求。在密码技术方面,周恩来同志既是创始人,又是密码专家。1931年,周恩来同志编制的“豪”(由周恩来化名伍豪而命名),是我党使用的第一本密码。最初的“豪密”共编制5000组乱码,具有极高密度、保密性能很强的乱码密码。“豪密”的使用,标着我党密码通信加密技术的开始。密码通信是我们党和军队使用最早、历史最长的保密技术手段,在整个革命历史时期都作出了特别重要的贡献。

    二、充分认识新时代保密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

    习近平总书记在阐述国家总体安全观时指出,“中国的总体安全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当前我国国家安全内涵和外延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丰富,时空领域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宽广,内外因素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复杂。”为维护国家总体安全,系统协调做好各领域保密工作,我们必须用马克思主义辩证的联系的观点来看待当前保密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

    第一,要正确认识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严峻挑战。近年来,单边主义、贸易保护主义明显抬头,逆全球化思潮涌动,新冠肺炎疫情、俄乌冲突为未来带来了非常多的不确定性。在我国已形成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强调“中国开放的大门只会越开越大”的同时,国内安全环境呈现复杂局面,各种安全保密问题日益凸显。比如:***、令计划泄密案引人深思,令人警醒。2024年4月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常委、中央政法委原书记***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一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经依法指定管辖,移送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4年6月11日,***一审被判无期。***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在其办公室将5份绝密级文件、1份机密级文件交给不应知悉上述文件内容的曹永正,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保密纪律,被党报斥为与顾顺章等叛徒无异。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委员令计划在担任中央统战部部长、中共原政协副主席期间,通过时任中央办公厅秘书局局长霍克等人,非法获取大量国家秘密材料,严重破坏了国家保密制度,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最终执行无期徒刑。历史再次证明,党员领导干部如果不能保持初心、牢记使命,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就会腐化堕落,甚至资敌叛国,即便党的高级干部也不例外。

    中国的崛起一直是西方发达国家的“心腹大患”,以美国为首的资本主义国家在千方百计遏制中国的发展。近几年,爆发了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中美贸易战”。而在这场贸易战中,美国商务部将中兴、华为列为“美国国家安全威胁名单”,都是打着“涉密”的旗号,禁止美国企业向他们提供芯片,也禁止这些公司参加美国的项目招标。我们必须要清醒的认识到,保密工作事关国家安全,事关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高度重视,以充分的准备应对外部严峻挑战。

    第二,要高度重视安全威胁多样化的挑战。“中国崛起”引起一些西方国家的不安,它们想方设法阻挠和破坏我国的发展。西方一些敌对势力对我国虎视眈眈,利用各种手段对我国进行疯狂窃密,特别是利用高科技手段窃密已成为主要手段之一。西方敌对势力对我西化、分化、弱化的政治图谋和战略需求没有变,甚至更加强烈,希望我们的“中国梦”成为“梦魇”,针对我国的渗透、策反、窃密活动更加猖獗。当前窃密活动呈现四个方面特点:窃密主体更加多元,境外针对我窃密活动的主体,既有敌对势力和境外情报机构,也有跨国公司、新闻媒体、非政府组织和中介咨询机构等;窃密领域不断扩大,除了政治、外交、军事、密码等传统领域的窃密活动日益猖獗之外,对我经济金融领域窃密活动明显加剧,同时对测绘、气象、水文等非传统领域窃密活动不断增多;窃密方式更加多样,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利用各种身份作掩护,以考察、旅游、探险和研讨等名义,借助经济合作、委托研究、社会调查等方式,收买我内部人员,窃密重点“剑”指我重要部门、核心岗位和核心重要涉密人员,大肆从事窃密活动;窃密技术更加先进,境外情报机构广泛采用高技术特别是先进的网络窃密手段,对我开展大范围的技术窃密,且技术手段越来越淘高效益、多功能、超微型、易操作、善隐蔽方向发展,给我造成了重大损失,给我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造成严重危害。事实一再表明,我们很多人都处在相对于国家安全利益的近距离上,一个操作员可以毁掉一家大银行,一个匿名的网上信息有可能掀起一场轩然大波,一个丧心病狂的暴恐分子能够改变一座城市的治安氛围,这一切在过去都不可思议,它们一点点积累了国家安全形势的新面貌,也为国家安全形势带来了新挑战。

    第三,要全面了解社会发展信息化的挑战。当今社会,信息技术日新月异,信息化快速发展,云计算、物联网、三网融合、移动互联、集群存储、“大数据”等新技术广泛应用,由此带来的网络信息安全问题更加复杂多样。互联网上恶意程序传播、远程控制、网络攻击等传统网络安全威胁向移动互联网快速蔓延,呈加速增长趋势,网络安全形势非常严峻。随着信息化快速推进,国家秘密信息存储和处理日益数字化、网络化,但我们的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还严重依赖国外,互联网基础资源也受控于人,泄密风险空前加大。近年来,我国信息网络窃密泄密一直呈高发态势,严重威胁国家发展和社会稳定。在社会信息化、信息网络化条件下,泄密渠道日益增多,窃密手段更加隐蔽,保密任务更加繁重,保密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比如:经常在网上购物的人应该都体验过,我们在某个搜索引擎搜索过某种产品之后,逛头条、淘宝或者京东的时候这些网站都会在首页给你推荐你搜索过的相似产品。以上这些都是至少在网络上留下足迹之后,各网站才会给你推送相关的广告信息,现如今一起由《今日头条》引发出来的让人感觉到被窥探了内心的行为被网民称为“精准推送”,通过大数据和云计算分析,这种推送甚至可以精准到不可思议的地步。工信部在2024年曾经对手机应用软件申请权限的问题进行了专项检查,一些浏览器、输入法居然需要麦克风、相机、相册、位置传感器、语音识别、通讯录的权限。曾有机构做过实验,结果发现,当消费者在网上叫一份外卖或订一张电影票时,最多会泄露53项隐私数据。在互联网公司这种强大的搜集能力面前,每个人几乎成了“透明人”:电商了解你的消费需求,专车清楚你每天的行踪,移动支付掌握你的财产变动,甚至连外卖商家都清楚你最喜欢吃什么菜。个人的健康状况、通信住址、手机电话、银行交易等各类信息被源源不断地收集、存储在网络空间。再比如:近两年,重要涉密部门的人员被禁止购买和使用特斯拉,网友也议论纷纷,一些民众不能理解。但是当特斯拉进入一些军事禁区、涉密机构时,就会上传这个地点详细位置,长此以往,在“大数据”环境下,实质上就构成了对国家机密的重要伤害。随着中国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越来越多的国外人士通过各种途径希望得到我们的地理测绘信息,有些网民可能对地理较为熟悉和浓厚兴趣,也乐于将自己发现的地理信息标注并上传至到网上,如果这些数据被外国掌握,就可以让间谍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得到一些此前需要花费数年才能得到的测绘信息。

    特别是近年来,网络发展速度之快,带来的是一个又一个前所未遇的新问题。近年来,一些由APP大数据分析引发的泄密案成为了保密工作面临的新课题。比如在网上发酵的“大家来找美军基地”的活动,就是健身软件Strava发布了一张GPS数据点全球分布图,却被网友们用来在伊拉克、叙利亚、阿富汗等国家搜寻美国军事基地的位置。其实,现实中不仅是智能手机、健身软件、可穿戴设备,就是一些和位置毫无关系的APP应用,也在后台自动查看用户地理信息,这些数据都被存在“云”上,如果经过专业的大数据分析,就会对我国的安全造成极大威胁。

    三、持续加强和改进保密工作,筑牢国家安全坚固防线

    随着我国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保密工作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新情况、新问题很多,我们要牢固把握保密工作的政治属性、保障属性、时代属性、全员属性,坚持国密商密保护并重,巩固深化保密管理;坚持教育惩治并重,增强全员保密意识;坚持软件硬件并重,提升技术防控能力;坚持检查指导并重,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坚持建设执行并重,夯实保密制度基础,真正把该管的管起来,该抓的抓起来,我们党员领导干部,更要从自身做起,带头落实好保密各项工作,紧紧盯住重点部门、领域和区域,紧紧盯住容易发生泄密问题的关键环节,切实做到有能力防范、有能力检查、有能力补救。

    (一)落实责任。

    保密无小事,责任重如山,保密就是保国家安全、保企业利益、保个人前途、保家庭幸福。一要增强保密责任意识。我们一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从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高度,从促进和保障公司科学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明敌情、讲忧患的政治意识,牢固树立保核心、保重点的大局意识,牢固树立打基础、抓落实的责任意识,牢固树立执行保密纪律,不碰“高压线”,不撞“防火墙”的自觉意识,认识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全面提升公司保密工作质量和水平。二要落实领导干部责任制。领导干部的保密工作责任是双重的。一方面,领导干部作为重要或者核心涉密人员,要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另一方面,领导干部对保密工作负有领导责任,要切实履行对保密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职责。这个责任制主要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党政主要领导要担负起全面领导的责任,重视、关心和支持保密工作;二是分管保密工作的负责同志要担负起具体组织领导的责任;三是分管有关方面工作的负责同志要管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保密工作。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执行情况,由组织人事和纪检监察部门纳入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业绩考核内容。我们公司的《保密工作管理实施细则》明确规定,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司各部门、各单位对所管辖业务和工作范围内的保密工作承担监督管理职责;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为本单位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保密工作,各级分管领导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保密工作承担直接领导责任,把保密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明确重要活动、涉密会议、重要谈判、重大项目实施的保密要求。实际工作中,这些责任往往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落实的因素很多,比如对保密工作认识不够、保密工作与其他工作关系处理不正确等。三要加强涉密人员保密管理。涉密人员管理是保密管理的重要方面。要落实保密法律法规关于涉密人员的管理要求,严格把住进口出口,对涉密人员进行严格的岗前资格审查和技能培训,做到审查不通过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确保可靠、可信、可用。

    我国对涉密人员保密管理的办法主要在两头,前期的教育培训和出了问题之后的责任追究,但是这些方法还不够。实际上,两头的中间属于管理空白地带。在这方面我们是吃过亏的,比如,某市市直单位的一名副局长张某,利用职务之便,通过互联网将经过删除密级和文件标题的2份文件部分内容出卖给境外情报机构,获利4000元,被公安部门查获,最后构成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又如,辽宁省昌图县团委一名副书记将1份机密级文件、8份秘密级文件卖给台湾情报机关,非法获利2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四川省广元市一名副科级人员将非法搜集的500余份文件资料卖给台湾情报机关,其中秘密级文件资料8份,非法获利5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二)强化执行。

    必须十分注意保守秘密,九分半不行,九分九不行,非十分不可。要严格执行中央和集团公司有关保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突出抓好计算机网络管理,切记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运用互联网窃密,是敌对势力惯用的卑鄙伎俩。上至一国总理,下至普通一员,任何互联网用户都可能成为被监听的对象。在用户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监听者可以获取大量涉及个人隐私乃至国家机密的数据。更可怕的是,这种监听行为并没有受到有效监督和约束。如果说恐怖主义是世界和平与安全的公害的话,那么这种“私人订制”的监听就是国际互联网安全的公敌。“移动互联网+”时代,“谍情”变得更为复杂,泄漏党和国家机密的风险更是无时无刻无处不在。

    由此看来,保密工作已由依靠人向人与技术并举转变,只有在充分发挥传统优势的同时,大力发展保密科学技术,才能为做好信息化条件下的保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要进一步规范办公计算机的管理,严格执行“五个严禁”,切实做到“三个不准”。要强化互联网计算机的管理,严格审批制度,严格执行“办公不上外网”、互联网计算机必须专机专用的要求,杜绝“一机两用”。要加强涉密计算机的管理,涉密计算机是时时刻刻受国家保密局监管的,任何违规操作都能被监控到,特别是违规接入公共网络,涉密计算机会自动向国家保密局监控平台发送报警邮件。因此要落实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人员责任制,严格执行中央保密委“五条禁令”、涉密计算机“十项禁则”。尤其是“一机两用”和移动存储介质交叉使用危害严重,教训惨痛。比较典型的一起案例里,一名基层单位的干部在借调中央机关工作期间,借参与重要文稿起草之便,私自拷贝大量涉密文件资料,存储在个人移动硬盘中。此后,这名干部将移动硬盘外借同事,同事将其中部分文件资料拷入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该机被境外情报机构植入特种“木马”并远程控制,导致大量涉密文件资料被窃取。两个人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严格手机使用管理。涉密人员使用手机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自觉履行保密义务,并接受有关部门的保密监督管理。手机以无线信号方式进行通信,只要使用相应的接收设备,都可以接收手机通信信息。因此,手机通信毫无秘密可言。据IT专家说“手机储存就像一栋房子,每个房间都存着不同的东西。删除短信,实际上就是把放短信房间的门牌号换了,但短信还在房间里。”近期,根据警方提供的信息,一名受害人买了新手机后,把旧手机卖给别人,之前他特意将旧手机里的信息删除,并恢复出厂设置。半个月后,受害人发现新手机的SIM卡作废了,4个账户资金被人取走10万余元。经过警方调查,不法分子回收受害人的旧手机后,恢复了涉及受害人身份证号码、银行卡账号等信息的已删除短信,伪造了假银行卡,从网银中转钱。有关记者探访发现,多家商户可提供数据恢复服务,软件恢复已删短信只需几分钟,网络上也有相关软件售卖,下载即可使用,成功率达到80%。

    手机上网、接收微信、下载安装文件,都有可能被植入间谍窃密软件,变成身边的窃听、窃照、定位等间谍工具,带来泄密隐患。比如,大家常用的苹果手机,它自出厂就带有3种功能:自动搜集地理信息、自动收集打包发送指定信息和随时窃听跟踪功能。央视曾经对苹果手机可搜集记录用户位置的功能提出质疑指出,在苹果手机“设置-隐私-定位服务-系统服务”下面,有一项默认开启的“常去地点”的功能,该功能不仅记录用户常去的地点名称,还详细记录用户在这个地点停留的时刻及次数。

    目前,手机安全保护软件,如防病毒、防间谍、防钓鱼软件等,均尚未发展成熟,大多数手机很容易受到攻击。现实情况是,手机中很多APP的软件用户使用协议中,都会询问用户是否同意提供地理位置,而其中某些APP就存在着泄露用户隐私的风险,尤为关键的是,用户很难发现他们的暗中行为。我们每年都会从网上看到一些小米、如家、京东等大网站的数据库被攻击的新闻。各种各样智能鼠标、智能硬件,包括家电、汽车、单位里的工业控制设备,都有可能会面临攻击,且这样的攻击变得难以防护。中国工程院院士邬贺铨曾公开表示,移动互联网端的安全问题比PC端更严重,泄密风险更高。有的地区公司应用的移动办公平台,就存在泄密风险,竞争对手或境外情报机构只要需要,关注到你,就可以运用先进的技术手段,突破防火墙,非法进入这些移动办公网络或信息库进行窃密,如果大家在移动办公平台随意处置涉密信息,就可能造成过失泄密,危害严重。

    (三)精准管控。

    窃密无孔不入,就要求保密必须滴水不漏。要严格落实国家秘密载体管理的有关规定,规范涉密文件资料和信息的报送、发放工作,切实做到“需要才知道”,尽量缩小知悉范围。坚持涉密载体集中统一保管,坚决禁止擅自复制和个人长时间留存涉密载体。针对近期频发的电子邮件系统泄密事件,要加强办公专网、OA系统管理,严禁利用不符合保密管理要求的非涉密电子公文传输系统、电子邮件系统处理传送涉密电子文件信息资料。在涉密载体管理方面,近年来中央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例,比如,原某地级市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在未办理文件销毁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将待销涉密文件资料与废旧书报混在一起卖给街头摊贩,导致大量涉密文件资料和内部刊物失控。经办人受到留党察看1年处分,并调离涉密岗位。

    (四)抓住重点。

    要毫不放松地抓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严格落实“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要求,加强上网信息保密审查,严禁使用互联网电子邮箱或其它即时通讯工具存储处理传输国家秘密信息及敏感信息,切实做到不压保密的“红线”,不闯保密的“红灯”,不走保密的“禁区”。比如,2024年,某疫情防控指挥部人员违规用手机拍摄机密级疫情防控文件,通过微信传送到家庭群中,结果有亲戚将文件转发,造成较大范围泄密,造成了极大的社会影响。

    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是党政机关和涉密单位的重要职责。从近年来的情况看,因保密审查不严而泄密的案件时有发生。举个例子,此前有关部门检查发现,某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违规发布涉密和内部文件资料319份,其中机密级7份、秘密级52份,涉及该省46个部门。上述单位的84名责任人受到严肃处理,其中行政记过处分3人,行政警告处分36人,党内警告处分10人,辞退2人,通报批评16人,作出书面检查37人。又比如,某市政府部门为落实政务公开,方便企业查询有关资讯,将内务网与互联网连接,对内网信息没有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导致3份机密级文件泄露。还有一些单位直接将标有密级的文件在互联网门户网站上发布。信息上网前的保密审查制度不落实,是发生这些案件的主要原因,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毫不放松地抓好重点领域保密管理。一是突出涉密测绘成果、地质资料和经济数据的使用管理。要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领用、接收、销毁涉密成果资料必须建立台帐,保管和使用实行“管”“用”分开,严禁擅自复制、转让或转借成果资料,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向国外组织和个人提供涉密资料,严禁个人私自留存涉密资料。比如,筑龙网编辑王某违规将标有密级的20份地质图(机密级3份,秘密级17份)上传至筑龙网,并从中冶集团西北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勘查分公司副经理吴某处非法获取涉密地质图113份(机密级36份,秘密级77份)。王某因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吴某因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因此,要定期开展自查,堵塞漏洞,做到总体数量清、购置手续清、保密状况清、使用情况清、管理责任清。二是突出涉密科研项目管理。要按照“业务谁主管、保密谁负责”的原则,明确项目下达、承担和协作配套单位、领导及项目负责人保密管理职责,并加强监督指导。立项阶段保密管理要与涉密科研管理同计划、同部署,重点做好立项定密、人员保密教育和保密条件审查工作。研究阶段保密管理要与涉密科研管理同实施、同检查,重点做好涉密人员、涉密载体、涉密计算机、涉密科研场所管理。结题阶段保密管理要与涉密科研管理同总结、同奖惩,重点做好涉密载体清理、对外交流宣传、成果转化应用保密管理。三是突出关键领域保密管理。要进一步规范重要活动、涉密会议、重要谈判、对外提供资料、合作交流、科研单位等重点涉密领域的保密管理,着力提高泄密隐患的发现和处置能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失泄密事件。

    重点领域的保密管理任务艰巨繁重,窃密与反窃密斗争激烈复杂,一旦发生泄密案件会对企业利益甚至是国家安全造成重大损失。比如,有一起地理信息数据泄密案,某集团公司违反规定,擅自将涉及国家秘密的地理信息系统试点项目发标给某境外公司。其中涉密地理信息数据处理工作被转包,造成泄密。负有领导责任的王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负责项目审批的刘某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又如,日本三井公司为取得我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工程,重金收买原某局分管项目建设的副局长,将我10余名部、局级领导干部和30余名内部人员拉下水,窃取涉及该项目建设情况等1000余份文件资料,其中机密级63份、秘密级15份,得以在项目竞标时中标,严重扰乱我正常经济秩序。这位原来的副局长因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五)严守法规。

    有密必保,保密必慎,泄密必究。2024年以来,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查处各类涉嫌违法案件2300余起,处理责任人员2024余人。应当说,责任追究是确保党和国家保密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维护保密法纪严肃性、权威性和强制力的重要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三条

    中国共产党章程

    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首先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国家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或者煽动颠覆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行为;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窃取、泄露国家秘密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境外势力的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十五条

    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

    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

    (五)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四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者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绝密、机密的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拒不说明来源与用途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丢失秘密文件资料或者泄露党和国家秘密,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在保密工作方面不负责任,致使发生重大失泄密事故,造成或者可能造成较大损失的,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

    (可拓展讲讲单位的保密规章制度)

    同志们,保密工作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做好保密工作,事关党和国家利益安全,事关公司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让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维护好国家秘密和公司商业秘密,坚决防止重大失泄密案件发生,为公司“十四五”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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