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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栏目:七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九曲桥畔 时间:2024-09-24 21:56:38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全面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毕业论文(设计)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程即将结束时,学生运用已学知识、理论和技能研究和解决问题的一次综合训练。

    第三条 毕业论文(设计)在培养大学生探求真理、强化社会意识、进行科学研究基本训练、提高综合实践能力与素质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体现,是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重要实践环节。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也是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形式,文理科以论文为主,工科以设计为主。第五条 毕业论文(设计)要严格遵守工作程序,加强各环节的管理,确保完成的质量。

    第二章 毕业论文程序

    第六条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分为选题、开题、实验(设计、调研)、中期检查、撰写、答辩等阶段。

    第七条 各主要环节的时间安排如下:

    (一)选题。二级学院应在本科生第七学期第八周前公布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名单及备选论文(设计)题目,组织学生选定题目和指导教师,学生也可与指导教师协商确定论文题目。题目确定后,学生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进行文献检索、调研、实验等论文(设计)前期准备工作。选题结果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报学校教务处。

    (二)开题。二级学院应在第八学期开学后两周内,组织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写出开题报告,做好开题工作。开题之后,指导教师应进一步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定期检查其工作进度和质量,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

    (三)中期检查。二级学院应在第十一周前进行一次中期检查,了解论文(设计)研究、写作等进展情况,及时协调、处理毕业论文写作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四)评阅。学生应在第八学期第十四周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并交指导教师审阅,指导教师审阅后,二级学院组织评阅教师进行评阅。评阅教师资格通同指导教师。

    (五)答辩。第八学期第十五周前,二级学院成立答辩委员会,组成答辩小组对学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答辩小组根据指导教师所评成绩、评阅教师所评成绩和答辩成绩计算出论文(设计)综合成绩,并评定论文等级。

    (六)第八学期第十六周前,二级学院完成毕业论文及有关材料的整理归档,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推荐出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第三章 指导教师资格及职责

    第八条 毕业论文(设计)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原则上不应超过10人。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

    第九条 具有讲师(或相当于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学科研人员可担任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

    第十条 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职责:

    (一)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培养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创新能力和学术规范意识。

    (二)指导学生进行开题、调查研究、查阅文献、制定方案、实验、上机运算、撰写论文、答辩等各环节工作。

    (三)对毕业论文(设计)内容提出具体要求,并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

    (四)在答辩前一周,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审阅,给出成绩,写出评语。

    第四章 对学生的要求

    第十一条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过程中,对学生的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按照学校及指导教师的要求,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二)严格遵守校内资料查询、实验操作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在校外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还要同时遵守所在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

    (三)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套用或抄袭他人成果者,按作弊处理。

    (四)按学校规定的工作程序及撰写规范和格式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毕业论文(设计)的篇幅原则上为 6000字左右。

    第五章 选题原则与要求

    第十二条 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必须符合培养目标,有利于巩固、深化和扩充学生所学专业知识,切实做到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有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第十三条 毕业论文选题应重点考虑下列来源:

    (一)指导教师的科研课题。

    (二)社会有关单位的委托课题。

    (三)指导教师或学生感兴趣的问题。

    第十四条 选题不易太大,不易过难,以保证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经过努力能够完成研究和写作任务。

    第十五条 毕业论文(设计)题目一般先由指导教师提出,经教研室主任审核,报二级学院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列入选题目录,并向学生公布。

    第十六条 毕业论文(设计)原则上应一人一题,独立完成。多人同题的,其内容不能相同。

    第六章 答辩

    第十七条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由二级学院答辩委员会组织,答辩委员会由二级学院学位委员会与专家5~7人组成。根据需要,答辩委员会可成立若干答辩小组(一般由3~5人组成),具体负责答辩工作。答辩小组成员必须具有讲师(或相当讲师)及以上职称。

    第十八条 参加答辩的学生应向答辩小组汇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情况和内容概要,回答答辩小组成员的提问。每个学生的答辩用时为10~15分钟,其中汇报5分钟,教师提问与学生回答5~10分钟。

    第十九条 学生不参加论文(设计)答辩或答辩不通过者,其论文(设计)成绩即为不及格。

    第七章 成绩评定

    第二十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分、评阅人评分和答辩评分三部分组成,每部分都采用百分制,分别占总成绩的40%、30%、30%。

    第二十一条 指导教师应从以下四个方面评定成绩:

    (一)对待毕业论文(设计)的态度。

    (二)观察、收集、整理、查阅资料的能力及运用水平。

    (三)独立工作能力、动手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论文的创新性与写作质量。

    第二十二条 评阅教师应从以下四个方面评定成绩:

    (一)选题的价值与合理性。

    (二)难度、工作量大小和创新性。

    (三)论证过程的合理性与结果的正确性。

    (四)文字表达水平、文章的逻辑性与写作规范。

    第二十三条 答辩小组应从以下三个方面评定学生答辩成绩:

    (一)内容的科学性、创新性或应用性。

    (二)论文写作水平及知识掌握程度。

    (三)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回答问题的正确性。

    第二十四条 毕业论文(设计)最终成绩采用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记分制,其与百分制的对应关系为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60分以下)。

    第二十五条 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优秀、良好等级人数原则上分别控制在当年本学院本专业毕业生人数的15%、55%左右。

    第八章 归档与总结

    第二十六条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结束后,二级学院应将毕业论文(设计)鉴定表(2份)、开题报告(1份)、中期检查表(1份)、评分表(1份)、论文(设计)(1份)等材料及相应电子文档收缴后统一保存,保存期四年。

    第二十七条 二级学院按本单位当年本科毕业生总人数2%的比例推荐参评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

    第二十八条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各二级学院应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并将书面总结材料一份交教务处。总结包括下列内容:

    (一)毕业论文(设计)基本情况统计分析。

    (二)执行学校毕业论文(设计)规定和要求的情况。

    (三)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并有显著效果的做法。

    (四)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毕业论文(设计)所取得的发明创造,其知识产权归属学校。毕业论文(设计)成果转让按有关法规执行。

    第三十条 二级学院可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细则,并报学校教务处备案。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1.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程序 2.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基本撰写规范 3.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格式(理科)4.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格式(文科)5.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封面 6.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表 7.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 8.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分表 9.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鉴定表 10.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表

    第二篇: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公共关系协会简介

    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公共关系协会

    简 介

    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公共关系协会以普及公关知识,提高当代大学生的综合素质,树立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的良好形象为己任,本着内塑精神、外树形象的宗旨开展各种活动丰富校园文化。公共关系协会下设策划部、外联部、财务部、秘书部、文艺部、心理咨询部、社会实践部、青年志愿者服务部、宣传部、《公关报》编辑部,为同学们的各项发展和兴趣提供展示的平台。公共关系协会致力开展社交、实践、礼仪、心理等方面的工作,积极创新,举办了丰富多彩的活动。义务献血活动是我社传统活动,受到学院领导和老师同学的高度重视;银座、百意超市志愿者活动和敬老院服务活动体现了我院大学生参与社会、服务社会、奉献社会的主人翁意识;心理讲座等活动寓教于乐,提升了同学们的综合素质;“魅力之星”大型选秀活动让杏坛学生的魅力之光照耀在孔圣之城,营造了我院积极健康的校园文化氛围,展示了杏坛学子永不穷尽的生命力及独具魅力的杏坛文化。在新的一届公关人的带领下,公关协会会举办更加丰富多彩的活动。公共关系协会是一个团结的集体、温暖的集体,公关协会热诚期待同学们的加入!

    第三篇: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社会实践部“调研活动”策划书

    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社会实践部 第三届大学生“调研山东”活动

    主办单位: 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学生会

    承办单位: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学生会社会实践部

    关于开展第三届大学生“调研山东”社会实践的活动策划书

    为了在实践中培养我院大学生综合素质能力,增强同学们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意识,加强学生与家庭、与社会、与国家命运息息相关的时代使命感,进一步促进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和谐发展,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将继续延承这一活动,使同学们更能融入社会。

    一.活动名称:第三届大学生“调研山东”社会调查活动 二.活动主题:实践青春

    融入社会 三.活动目的:实践在现代社会中越来越不可缺少,通过开展这项活动让在校大学生不断增强社会实践能力,积累工作经验,提早融入社会,为踏上社会奠定基础。四.活动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学团工作处 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学生会

    2.承办单位: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学生会社会实践部 五.活动时间:2024年暑假期间(7-9)六.活动地点:参与者所在地及其他地方 七.活动对象:全院学生 八.活动宣传:

    1.在学校各个宣传栏上张贴海报

    2.组成宣传小组去每个班级进行宣传,宣传内容一定要具体简洁 3.开全体学生会进行宣传,鼓励学生积极参加 九:活动流程:

    (一)前期准备

    1、根据学校通知内容,召开学生会内部有关会议进行讨论;

    2、根据会议决定安排具体活动内容,包括确定活动主题,确定调研团队成员及发放项目申请表等。

    (二)活动内容和具体安排

    1、本院学生可报名组成调研团队,可选择通知中提供的调研主题或者发挥主观能动性自己确定调研主题;

    2、进行实地调查,结合“三下乡”的实践活动来确定恰当的调研方式深入实地考察;

    3、完成调研报告,将调研内容认真记录、整理,写好调研报告;

    4、在指导老师带领下,认真做好调研工作。

    5、对调研结果进行严格仔细的统计分析,得出调研结论,取得调研成果,准备动动过后参加讨论及其评比活动。

    三)活动后期安排

    1、邀请专家进行评定,评出一二三等奖;

    2、对优秀小组给予表彰奖励;

    3、撰写新闻稿,做好宣传工作。

    十.调研方式选择:

    可采用问卷式的“随机调查”和访谈式的“田野调查”相结合的方式,1.问卷调查:认真设计好调查问卷,问卷题目的设计要有针对性和详尽性,注意语言要通俗易懂,适合填写问卷人的理解。2.访谈式的“田野调查”:提前设计准备好访谈中要询问的问题,态度认真,热情地进行访谈,注意话语要平易近人、通俗易懂,要有礼貌,体现大学生应有的素质。要积极地投入田间地头认真倾听我们身边农民伯伯们的声音,从最基层掌握第一手重要资料。

    3.座谈会:整个调研团队成员要经常坐到一起召开座谈会,分享和研究调研活动中获取的信息,共同学习如何高效进行调研,讨论调研活动的方方面面问题。

    4.其他方式

    十一.经费预算 十二问卷表

    主办单位: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学团工作处

    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学生会

    承办单位: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社会实践部

    第四篇:西安财经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西安财经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2024年修订)

    为进一步加强毕业论文(设计)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毕业论文(设计)是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毕业论文(设计)在培养大学生探求真理、强化社会意识、进行科学研究基本训练、提高综合实践能力与素质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体现,是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重要实践环节。同时,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也是衡量教学水平,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由制定工作计划、公布选题指南、选题开题、指导、中期检查、评阅、答辩、成绩评定、质量抽检、优秀论文(设计)推荐评选、工作总结等环节组成。

    第三条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可以采用学术性论文、方案设计报告、调查报告、案例分析等形式。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在主管本科教学副校长领导下,实行校、院两级管理。教务处负责学校毕业论文工作的统一管理,学院负责具体组织和实施。

    第五条

    教务处职责

    (一)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教育厅对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根据学校学科、专业的特点,制定、修订全校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文件;

    (二)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安排全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

    (三)组织检查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协助各院解决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四)组织安排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检测工作;

    (五)组织全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检查和全校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工作;

    (六)汇总各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和工作总结,做好全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和经验交流;

    (七)协助各二级学院积极参加校质量评估中心和相关行业的毕业论文(设计)评估工作;

    (八)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方面的教学研究工作,为专业建设及教学改革提供智力支持。

    第六条

    二级学院职责

    (一)二级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制定本院的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计划,开展本院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前期动员;

    (二)拟定、审核、汇编本院《本科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指南》并对选题进行统计分析;

    (三)安排、落实本院的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

    (四)组织本院毕业论文(设计)的中期检查工作;

    (五)做好本院毕业论文(设计)检测工作;

    (六)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制订本院的论文评审标准和论文答辩评分标准;

    (七)组织本院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八)组织本院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选,组织实施本院的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抽检和评价工作;

    (九)负责本院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分析、汇总、上报、归档保管等工作,做好本院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和经验交流。

    第三章 指导教师

    第七条 毕业论文(设计)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负责全程指导学生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各二级学院应选派治学严谨、认真负责、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教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负责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鼓励聘请实际工作部门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

    第八条

    指导教师基本职责

    (一)坚持立德树人,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注重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诚信品质、创新能力和科学精神;

    (二)帮助学生做好题目选定或拟定工作;

    (三)指导学生收集资料,文献分析,开展调研;

    (四)检查督促学生按计划进度开展论文(设计)撰写,对学生已经完成的初稿及时准确提出修改建议,指导学生完善提高论文(设计)水平;

    (五)审阅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进行预审,指导学生参加毕业答辩;

    (六)答辩结束后,收齐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材料、成果,交二级学院统一保存。

    第九条

    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指导教师工作的考核,对不履行指导教师职责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的教师给予批评教育,直至暂停或取消其指导教师资格。

    第十条

    为保证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质量,每个教师指导毕业论文(设计)数量原则上不超过8篇。

    第四章 学生

    第十一条

    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开始之前,各二级学院要对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学生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含实践环节),取得规定的学分,方有资格进入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环节。第十二条 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之前,各二级学院要对参加答辩的学生进行资格审定。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资格:

    1.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量达不到学校要求者; 2.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前答辩资料不完整者; 3.在毕业论文(设计)期间严重违犯校规校纪者; 4.毕业论文(设计)经检测不合格者;

    5.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期间,累计请假时间超过全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时间1/3者;

    6.指导教师认为不具有答辩资格,并经二级学院答辩委员会审核同意。

    第十三条

    各二级学院负责审核学生开展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资格,统计不具备资格的学生名单,及时报校教务处备案。

    第十四条

    学生的义务和责任

    1.学生在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应持严谨的科学态度,广泛查阅专业文献,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刻苦钻研,勇于创新,虚心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不断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2.紧密联系经济建设、社会发展、课程实习或实验、毕业实习,独立地按时、按量、按质完成研究任务,不得弄虚作假,严禁抄袭别人的成果;

    3.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在指定地点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因事或因病要事先向指导教师请假,否则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自觉遵守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注意勤俭节约,爱护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5.在规定时间按照《西安财经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附件一),打印提交经指导教师审定的毕业论文(设计)和相关表格;

    6.严肃认真参加答辩,做好充分准备,提前写出书面提纲;答辩时在规定时间内围绕老师提出的问题进行理有据的回答陈述。

    第五章 选题、开题

    第十五条

    选题

    (一)各二级学院应提供一定数量的、适合本科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参考选题供学生选择。也可由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提出选题,经专业所在部、系(所)审核同意后,选派指导教师进行指导。

    (二)选题要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应紧密结合经济发展、生产实际、科学研究和新技术应用前沿,具有一定的学术性、实用性和先进性。

    (三)选题应有一定深度和宽度,使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工作量饱满,经过努力能按时完成任务。

    (四)选题原则一人一题,应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有利于巩固、深化和扩大学生所学的知识和技能。

    (五)允许学生组成团队共同开展对重大选题合作研究,二级学院和指导教师应严格审核选题和组成人员,成员原则上不超过3人。指导教师应明确每位学生独立完成的任务,力求全面训练。

    第十六条

    毕业论文题目确定后,学生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确定毕业论文(设计)主要内容、进度等,按规定时间完成开题报告(见附表1),并经指导教师审核通过。

    第十七条

    毕业论文(设计)题目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更改,特殊情况需要更换的,应征得指导教师同意,并经专业负责人和学院审批后报校教务处备案。

    第六章 指导

    第十八条

    毕业论文开题后,指导教师应严格依照学校要求,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按时高质量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学生要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工作进展,虚心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

    第十九条

    二级学院应组织开展毕业论文(设计)进行中期检查,指导教师和学生要积极配合,并及时解决存在问题(见附表2)。

    第七章 评阅与检测

    第二十条

    学校实行毕业论文(设计)评阅审核制度。学生毕业论文完成后,指导教师根据完成质量写出评审意见(见附表3)。此外,二级学院还要指派另外一名评阅教师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评审(见附表4),原则上选派学术水平较高、实践经验丰富、工作作风严谨、责任心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担任评阅教师。每名评阅教师评阅论文(设计)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0篇。

    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的评阅成绩均及格后方能认定为评阅通过,可进入答辩阶段。若评阅未通过,学生需根据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的评阅意见修改论文后重新提交评阅。

    第二十一条

    论文(设计)答辩前,学校将使用“学术不端行为文献检测系统”对全校本科学位论文(设计)进行抽查和检测,检测通过后方能参加答辩。论文检测重复率(复写率与引用率之和)R<25%时,视为论文查重检测通过。

    第八章 答辩

    第二十二条

    答辩的组织和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应根据学校的统一要求,组织本学院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二)各二级学院应成立由院长、分管教学院长、各学部、系(所)主任和部分教师组成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监督检查并解决答辩过程中出现的学术等问题,对有争议的答辩成绩进行审议。答辩委员会应根据学生论文(设计)选题的方向,分别组成3-5人的答辩小组,并由答辩小组实施学生论文(设计)的答辩工作。

    (三)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必须实行答辩老师与指导教师分离制度。

    (四)各二级学院应根据专业和学科特点,以及学生论文(设计)的实际情况,统一其答辩要求和评分标准。

    (五)答辩小组要根据参加学生答辩情况,评定答辩成绩(见附表5)。

    第二十三条

    答辩应以公开方式进行。各二级学院应提前一周将组织公开答辩的时间、地点等安排情况报教务处,并在答辩前一天发布答辩公告。

    第二十四条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学生报告毕业论文(设计)的主要内容;演示或展示必要的可视化资料;答辩小组成员审查、提问或质询;学生回答或解释问题等。每个学生的答辩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具体内容由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自行规定。答辩现场要有记录人员进行实时记录。

    第二十五条

    二级学院对答辩不合格学生可组织二次答辩,但二次答辩时间不得超过学校统一规定的答辩最后限定日期。

    第九章 成绩评定与优秀毕业论文评选

    第二十六条 毕业论文(设计)最终成绩由“指导教师成绩、评阅教师成绩和答辩小组成绩”三部分构成,分别占50%、20%、30%的,折算后的总分为整数,答辩小组核算综合成绩(见附表6),报答辩委员会审核确认。二级学院也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调整指导教师成绩、评阅教师成绩和答辩小组成绩占比,但需报校教务处备案。

    第二十七条

    最终成绩采用五级记分制,90~100分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中等,60~69分为及格,59分以下为不及格。优秀比例应控制在各专业毕业学生总数的20%以内。

    第二十八条 毕业论文(设计)最终成绩由二级学院答辩委员会统一审核后向学生公布。在成绩公布以前,任何人不得向学生泄露成绩评定情况。成绩公布后一周内,学生对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有异议的,可直接向二级学院答辩委员会或校教务处反映。二级学院答辩委员会和校教务处应在收到学生反映后一周内做出答复。

    第二十九条

    凡被取消参加毕业论文(设计)资格、答辩资格或最终成绩不及格者,或由于推迟答辩而无法按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者,可按照《西安财经学院学籍管理办法》申请延长学习期限,在延长学习期间跟随下一届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第三十条

    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果归学校所有。未经指导教师同意,学生不得将毕业论文(设计)成果公开发表。

    第三十一条

    毕业论文(设计)有抄袭、伪造数据、请人代写等违规行为,应按照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处理。第十章 质量检查、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及工作总结 第三十二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检查。二级学院、学校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应在学生论文答辩工作结束后组织专家对学生论文(设计)的情况进行抽检。检查内容包括,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是否符合专业培养目标;题目难易度及工作量;选题的现实意义和实际价值;学生查阅文献资料的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研究能力、研究方法和手段应用能力;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指导教师及论文评阅人的评阅是否恰当,及答辩小组对答辩题目的选择是否合乎要求等。二级学院应按毕业生人数的20-25%进行抽查,学校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应按专业进行抽查评估,分别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分析报告。

    第三十三条

    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选。为鼓励广大教师学生认真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二级学院、校教务处组织开展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工作。

    应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总成绩为优秀者,经2名以上教师及二级学院推荐可参加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推荐人需填写《西安财经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附表8),二级学院填写《西安财经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汇总表》,根据各专业毕业论文成绩由高到低推荐,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不得超过全部毕业生总数的5%。

    第三十四条

    校教务处聘请校内(外)专家对推荐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评审,评出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编印《西安财经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汇编》,并向获奖学生和指导教师颁发荣誉证书。

    第三十五条

    毕业论文(设计)评审及答辩工作完成后,各二级学院、学部(系、所)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工作总结,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总体工作概况;

    (二)改革措施及成效;

    (三)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四)进一步改进工作的建议。

    第十一章 毕业论文(设计)的时间安排

    第三十六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时间安排原则上依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

    (一)各二级学院应在第7学期末对毕业班学生进行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动员和教育,公布毕业论文(设计)的参考选题,布置有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明确具体要求;

    (二)第8学期开学第一周至二周完成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工作;

    (三)第8学期第七周各二级学院进行一次中期检查工作。校教务处将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情况进行抽查;

    (四)第8学期第十一周,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撰写交指导教师评审,由指导教师写出毕业论文(设计)评审意见,并给出成绩;

    (五)第8学期第十二至十四周,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进行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各院答辩委员会审核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

    (六)第8学期结束前,各二级学院进行一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总结,推荐评选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完成本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分析和总结报告。教务处将根据各院(系)推荐评选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选编出《西安财经学院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汇编》。

    第十二章 资料归档管理工作

    第三十七条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各二级学院应将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相关资料及时归档。

    第三十八条

    资料档案归档要求(一)档案材料的分类 1.学生个人的归档材料:

    (1)西安财经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2)西安财经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3)西安财经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审表;(4)西安财经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阅教师评审表;(5)西安财经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6)西安财经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7)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定稿一份;(8)优秀毕业生论文(设计)推荐表。2.二级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归档材料包括:(1)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2)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指南;

    (3)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情况统计与分析(选题性质、难度、分量、综合训练);

    (4)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一览表;

    (5)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的计划安排、检查结果及其整改与分析材料;

    (6)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审标准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评分标准;

    (7)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安排及过程的相关材料;(8)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9)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10)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汇总表;

    (11)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抽查与质量分析报告;(12)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

    (13)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定稿电子版光盘(按专业及学号)。(二)档案材料的归档要求

    1.学生个人归档材料装入“西安财经学院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专用资料袋,由二级学院负责整理并保管;

    2.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归档材料由二级学院负责整理并保管; 3.校教务处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指南、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情况统计与分析(选题性质、难度、分量、综合训练)、西安财经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一览表、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西安财经学院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西安财经学院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汇总表、西安财经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分析报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毕业论文(设计)电子光盘版等毕业论文(设计)的资料存档。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各二级学院可根据本办法,结合二级学院学科专业特点,以及专业评估(认证)的相关要求,制订二级学院工作实施细则,并报校教务处审核与备案。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2024届本科毕业生起执行。原《西安财经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西财院教字(2024)2号)》《西安财经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补充规定(西财院教字(2024)26号)》《西安财经学院外聘教师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西财院教字(2024)27号)》《西安财经学院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办法(西财院教字[2024]20号)》同时废止。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附件:西安财经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

    第五篇:淮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规范化要求

    淮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规范化要求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内容及装订程序

    毕业论文(设计)的装订程序为:

    1、封面(统一封面,从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教学信息栏内下载,具体要求见二)。

    2、摘要(含中、英文摘要及中、英文关键词)。

    3、目次(从引言开始编排,参考文献和致谢前不排序号)。

    4、正文(含引言)。

    5、讨论(结论)。

    6、参考文献(4个字顶格排,四号宋体加粗,单列一行,不要编序号)。

    7、致谢(2个字顶格排,四号宋体加粗,单列一行,不要编序号)。

    二、规范化要求

    1、论文要求一律用A4纸单面打印,页边距设置:上(2.5cm)、下(2.5cm))、左(3.0cm)、右(2.5cm)。

    2、封面:一律用淮北师范大学毕业论文的统一封面。论文题目字号为一号黑体。

    注意事项:封面上的专业、研究方向、学号等项目要填写准确。

    3、摘要:中文摘要原则上不少于250字,关键词3-5个,并要有对应的英文摘要和关键词。论文中的英文字体一律用Times New Roman.中文摘要的格式:

    题目(二号黑体)居中

    学生姓名(四号宋体不加粗)居中

    (学生的系别,四号宋体不加粗)居中

    (指导教师:姓名)(四号宋体不加粗)居中

    例: 一个研究型实验项目的探讨

    王法远

    (淮北师范大学某某学院)

    (指导教师:戴建明)

    摘要(顶格排,四号宋体加粗):摘要内容(四号宋体不加粗)

    关键词(顶格排,四号宋体加粗):关键词间用“;”隔开(四号宋体不加粗)。

    英文摘要的格式:

    题目(三号Times New Roman加粗)居中

    学生姓名(小四号Times New Roman不加粗)居中

    (学生系别)(小四号Times New Roman不加粗)居中

    (指导教师:姓名)(小四号Times New Roman不加粗)居中

    例:

    A Research-type Physical Experiment

    WANGFa-yuan

    (School of Physics, Huaibei Normal University)

    Tutored by DAIJian-ming

    Abstract(四号Times New Roman加粗,顶格排):摘要内容(四号Times New Roman 不加粗)。

    Keywords(四号Times New Roman加粗): 关键词间用“;”隔开,(四号Times New Roman 不加粗)。

    4、正文:标题序号统一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码,如:1.…;

    1.1…;1.1.1…;1.2…;1.2.1…;2.…;2.1;2.1.1…;一级标题用四号宋体加粗,从二级标题开始,全部用小四号宋体加粗。正文用小四号宋体,图表中的文字一律用五号宋体。图注和表题要翻译成相应的英文。行间距为固定值20磅。研究论文篇幅原则上不少于6000字;综述论文篇幅原则上不少于8000字。

    5、参考文献:论文正文后要附主要参考文献,注明论文所依据的文献资料情况。小四号宋体。参考文献在正文中一律采用顺序编码制标出,文献著录格式为:

    期刊类文献:

    作者(不足3人的全部写出,3人以上的,在第3作者后加“等.”或“et al.”,作者间用逗号隔开),题目[J].期刊名,年,卷号(期号):起-止页码

    例:[1]周进,于瑶,王思慧等.学生主导性物理实验的探索[J].物理

    实验,2024,25(1):28-32

    专(译)著类文献:

    作者(与期刊类文献要求同).书名[M],(译者).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起-止页码

    例:[1] 程守洙,江之永.普通物理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198-225

    论文集文献:

    作者(与期刊类文献要求同).文章标题:编者,文集名.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起-止页码

    互联网资料:

    作者(与期刊类文献要求同).文章标题,完整网址,年代

    6、致谢:学生可以表达对论文指导教师和在论文实施过程中给予帮助、支持及课题资助单位的感谢。四号宋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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